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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普查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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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普查方案范文第1篇

刚才卜新民局长进一步强调了开展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的意义,深入分析了我们面临的新工作形势,并对普查工作提出若干要求,希望大家深刻领会,认真贯彻到今后的工作中,确保普查顺利推进。下面,我简要介绍这次普查的主要内容和工作安排,通报全省各项前期准备工作进展情况,并安排下阶段的工作,同时提出一些具体要求。

一、第二次农业普查的主要内容和工作安排

国务院决定开展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其主要任务是: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基础性的决策信息;为当前制定长期规划、制定有关“三农”政策提供依据;为全国、省和地方的农村经济发展提供信息和服务,指导农民更好地适应国内、国际市场需要,发挥本地优势,合理安排生产;为建立科学、规范、有效的“三农”统计平台提供基础性资料。围绕这些任务,设计了普查方案,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方面:

(一)普查方案设计原则

从农业普查方案设计上看,主要考虑了四个方面的原则:一是坚持国际一般标准与中国实际相结合。农业普查的基本内容、分类标准、统计口径、指标设计既要与国际接轨,又要适合中国国情。二是坚持普查与常规统计调查相结合。统筹规划,合理设计,通过农业普查建立完整的抽样调查样本框,构建新的常规统计调查平台,形成科学规范的农村统计调查体系。三是兼顾需求与可能,要有可操作性。既要兼顾部门管理、地方决策和社会需求,又要做到指标简明、高效、适用,要有可操作性。四是兼顾历史与现实,要有连续性。既要充分反映新阶段农业、农村、农民的特点,又要考虑与第一次农业普查的可比性和未来农业普查的连续性。

(二)普查范围和对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农业生产经营和服务的单位、农村住户、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活动的非农村住户、行政村和乡镇。

(三)普查内容

目前初步确定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共设计6类普查表,分别是:《住户类普查表》、《非住户类农业生产经营单位普查表》、《农业服务业经营单位普查表》、《行政村普查表》、《乡镇普查表》和《农业土地利用普查表》。另外,农产品产量、农民收支和农业核算从年报取得,作为辅助表,不编普查号码,但也纳入普查范围。

普查指标分为时点指标和时期指标。时点指标的标准时间为*年12月31日,时期指标的标准时期是*年1月1日到*年12月31日。

从农业普查方案看,普查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十个方面:

一是农户家庭与人口特征信息。包括农村住户家庭的基本情况、家庭成员、家庭规模、农户类型及收入、性别比例、6-15岁农村人口入学率、农户家庭从事农业与工商业的比重、非农村居民参与农业经营活动等信息。

二是农村居民生活质量和基础设施。主要包括居住环境、住房条件和生活设施、粮食安全等信息,如农村道路、电信、电力情况,农村居民住房及耐用消费品、饮用水、卫生条件、口粮需要救助的时间等。

三是农村居民迁移、农村劳动力资源与就业状况。包括农村居民迁移的规模、速度和去向,农村劳动力总规模与转移的规模、速度和去向,农村劳动力的文化素质、农村劳动力及外出务工劳动力所从事的行业、时间、职业、地点和地区类型、农村劳动力的充分就业率与闲暇时间。

四是土地资源与农业土地利用,以及农户土地经营状况。包括农业用地的规模与分类,特别是要通过与国土资源部门的合作,解决耕地面积不统一的老问题,同时获得按国际标准分类的不同类别的农业用地面积;还有新形势下我国农户的土地经营规模与流转,农业用地之间的转换等情况。另外还包括农林牧渔业的产出信息,以及农田水利设施、农业机械等。

五是农村投资规模。包括农户家庭投资规模和乡村集体投资。调查农户的固定资产购买情况、重点农户的生产经营投资和乡村集体的投资情况。

六是农业产业化水平。主要是农业生产经营达到一定规模农户的生产经营情况,包括生产规模、投资、雇工、产出及产品销售方面的情况。

七是农村贫困的小区域估计基础信息。通过对农村居民收入水平、生活质量的调查,以及和乡镇的综合信息相结合研究小区域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分析小区域贫困规模与程度。

八是农业社会化服务水平。包括农业服务业的主体、经营的规模及农业服务业的发展水平,另外还有农村专业经济合作经济组织情况等。

九是小城镇的发展水平。建制镇吸纳的人口、企业个数和从业的人员等情况,另外还有镇区基础设施等方面的内容。

十是农村社会事业的发展水平。包括乡(镇)、村的文化、教育、卫生、体育和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内容。

除此之外,通过普查获得农户、农业生产单位、农业服务业单位的基础信息,以作为开展抽样调查所需要的抽样框。而且还要在这基础上面建立与经济普查相适应的农业基本单位的数据库,来补充经济普查的缺口。

(四)普查数据的采集和处理

从采集方法来说,以行政村为普查区,以村民小组为普查小区,分别聘请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以普查员直接访问普查对象,当场询问登记为主,充分利用行政记录采集和核实数据。农业用地调查,要综合利用航空与卫星遥感、卫星定位系统(GPS)、地理信息系统(GIS)等多种技术手段采集和核实数据。数据的处理初步确定采用光电录入为主的数据录入方式。原则上所有地区、所有种类的普查表均以光电录入方式进行录入。

(五)需要明确的几个关系

1、农业普查与年报的关系。

农业普查与年报的关系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农业普查将为农村统计调查搭建新的工作平台,为农民家庭收支、农村劳动力就业与流动、农作物播种面积、农产品产量、农村投资等方面的调查建立新的抽样调查样本框;二是在农业普查的年份,农业增加值、农产品产量、农民收入支出等内容作为长表,通过抽样调查来取得,以减少基层的工作量。

2、农业普查办公室与有关部门的关系。

第二次农业普查涉及多个有关部门,为确保农业普查的顺利完成,必须加强组织协调工作。在与部门的合作中,与国土资源部门的合作将是这次农业普查的一个重点。目前国家统计局已就农业普查土地利用和常规统计工作与国土资源部达成合作意向,基本商定:共同研究制定农业土地利用分类标准;共同组织实施农业土地利用调查;共同组织耕地面积数据的抽样核查和数据评估,并报国务院核准;共同向社会经国务院核准的全国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耕地等农业用地数据。两家还商定要经常举行农业普查中有关耕地问题研究的联席会议,成立农业土地利用调查部际协调工作小组,为顺利完成本次普查任务提供组织保证。各地也要与国土部门建立相关的工作联系机制。耕地是第二次普查要搞清楚的一个重点,这次农业普查一定要把耕地面积搞成一个上下左右都认可的一个数据,这是国家吸取第一次农业普查经验教训之后需要明确的一件事情,普查以后要使耕地面积数据全国、全省和各地区之间相互衔接。

3、与第一次农业普查的关系。

第二次农业普查与第一次农业普查内容上保持一致性的主要是:农户家庭基本信息、农村劳动力资源与就业、农户家庭农业生产经营的规模与结构、行政村和乡镇的基本信息等,这些内容一致的指标定义、标准尽量做到与第一次农业普查协调一致。在主要内容与第一次农业普查保持一致的基础上,第二次农业普查方案在三个方面做了较大的调整,从普查的范围和对象上看,增加了对经营农业的非农村居民和从事农业服务业单位的普查;从内容上看,增加了农村居民迁移和劳动力流动、农村居民生活质量、重点农户农业生产经营状况、农业服务业、农村投资等调查,同时取消了对乡镇企业的普查;从调查方法上看,采用了对人调查和对地调查相结合的方法。

4、与国际农业普查的衔接。

在设计这次农业普查方案的过程中,国家充分参考了联合国粮农组织(FAO)《2010年世界农业普查方案》,在一些内容比如农户家庭人口及特征、土地利用与分类、粮食安全、农林牧渔业生产经营规模与结构、农业机械与主要农事活动等方面,将遵从《2010年世界农业普查方案》的定义和标准,以确保第二次农业普查能进行国际比较。

5、农业普查与其他普查的关系。

我国已经形成了由人口普查、经济普查和农业普查构成的普查体系。从普查周期来看,农业普查是在人口普查和经济普查之后进行。农业普查必须在标准、分类和编码等方面与其他两个普查相衔接。另外,这次普查包含农业服务业普查,而第一次经济普查没有考虑农业服务业的普查,因此,对农业服务业的界定需要与经济普查衔接好。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和第一次农业普查最大的区别是不进行乡镇企业普查,因为经济普查已进行了普查,农业普查中就不需要再普查。

(六)普查的工作安排

从*年9月份省政府发文布置开展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到2008年普查工作基本结束,我省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大约需要3年左右的时间。各地在整个工作安排上要按3年左右的时间来计划,在编制普查经费预算时,也要按照这个时间来编排。

整个普查工作分四个阶段来进行:

第一阶段是普查准备阶段。农业普查的所有准备工作要在*年12月前全部完成。主要包括:下发通知、拟订工作规划、组建普查机构、落实普查经费、组织普查试点、布置普查方案、培训普查人员、准备数据处理、开展宣传动员以及物资准备和地址编码等。

第二阶段是现场调查阶段。初步考虑在*年3月以前完成现场调查任务。这一阶段的主要工作是:开展普查前的总动员、组织摸底调查、确定普查小区、制定实地调查计划、组织现场调查、复查验收调查表以及普查资料的包装、编码、运送等等。

第三阶段是数据处理及阶段。从现场调查结束到*年12月底基本完成。这一阶段的主要工作是:普查数据的录入、逐级的审核汇总、数据质量评估、数据的分析、主要数据的和普查资料的编印。

第四阶段是工作总结及资料开发阶段。从数据处理完成到2008年12月。这是普查的最后阶段,也是普查成果最终实现的阶段。这一阶段的主要工作是:做好普查总结和表彰、普查资料的深度开发、普查数据库的建立、普查文件汇编和归档、普查成果研讨等。

二、全省普查准备工作进展情况

从*年下半年起,我省的农业普查准备工作就已开展,主要在省级进行,各地从第四季度也陆续展开了有关准备工作。目前各项工作进展基本顺利,有了一个好的开端。

一是下发了有关普查指导性文件。*年9月,省政府办公厅下发粤办函[*]534号,成立广东省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机构;省政府下发粤府办[*]80号,转发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对全省第二次农业普查工作进行部署。根据我省农业普查工作的计划和要求,省农普领导小组下发了《关于督查我省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准备工作的通知》,对我省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准备工作进行督查;省农普办下发了《广东省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规划》,以指导各地开展农业普查的准备工作。

二是省级和地级以上市的普查机构基本组建完毕,大部分县级农业普查机构也已建立。我省成立了以副省长李容根为组长的广东省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统计局,办公室工作人员共抽调21人;下设综合协调组、现场调查组、数据处理组,具体负责农普的日常工作;同时在有关的22个省级部门各抽调1人组成协调小组,以配合开展农业普查工作。目前各市普查机构已经基本组建完毕,部分市普查办公室工作人员的抽调工作仍未完成。大部分县级农业普查机构已经建立,但县级普查办公室人员的抽调工作还没有开展。

三是普查经费正在落实。这次普查经费按照分级负担的原则,由各级财政共同负担。省普查经费已向省财政厅提出专项报告,并进行了初次磋商。各市县普查经费的落实情况不够理想。各市虽完成了预算编制,但还没有落实经费。

四是明确了普查办公室的工作职责。*年12月7日,省里召开了第一次农普办全体人员会议,通报了前段时间省农普工作的开展情况,明确了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任务,同时就省农普办工作人员进行了初步分工,落实了各分组的工作职责。

此外,建立了广东省农业普查网站,以及时反映农业普查的工作情况和动态,及时传达国家和省的农业普查方案、规定、要求等,交流普查工作经验等。从目前的情况看,存在的主要问题是部分县级普查机构还没有按计划在*年底前完成,人员还没有到位,大部分市县的普查经费没有落实。

三、下阶段普查工作的安排

根据国家和省的农业普查工作的安排和要求,从前一段时间各项工作准备情况来看,下一步主要应当抓好下面几项工作:

第一,重点抓好机构建设和经费落实工作。建立和健全农业普查机构是能否搞好农业普查的组织保障,因此,各市要加快督促未组建普查机构的地方尽快建立普查机构,这样才能保证整个农业普查工作有条不紊地开展。各地务必抓紧抽调高素质的骨干力量到普查办公室,市、县两级农普办工作人员要在适当时间集中办公。

所谓三军未动,粮草先行。历次普查的经验告诉我们,经费是保证普查数据质量的最关键环节之一。这次普查我们在经费方面面临的新情况是:农村税费改革后,镇村两级筹集普查经费的难度加大;大量的农村劳动力外流,需要花费大量的资金聘用高素质的普查人员,全省估计需要动员20多万普查员,若按一个人补贴200元计算,就大约需要4000多万元;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请农民配合搞普查要给予补贴。这些都需要花大量的钱,各地对此要有一个清楚的认识和计划。同时,省级普查经费主要用在宣传、培训、试点、会议、设备购置和一些资料的印刷等,可以用于下拨的也不多,而且也只作为对困难地区的补助,因此,普查经费主要靠各市县去争取。回去以后,各位主任要马上落实的一件工作就是跟主管的市领导报告,跟财政部门协商普查经费问题。大家要把农业普查的困难讲清楚,讲透,把普查的意义说到位,积极争取主管领导和财政部门的大力支持。

第二,制定农业普查宣传规划。国家农普办联合、广电总局已经下发了《关于做好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宣传工作的通知》,同时制定了《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宣传提纲》、《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宣传活动规划》和《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宣传标语口号》。我们要按照国家农普办的宣传活动规划,认真制定全省的宣传规划,做好宣传用品、物料等制作计划。农业普查的宣传工作,要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宣传上既要情系三农,又要体现政策;既要生动活泼,又要形式多样;既要注意面上声势,又要突出对象和重点。

第三,抓好国家的农业普查方案试点。国家农普办决定以*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间,在8个省、市、自治区开展第二次农业普查方案试点工作,其中广东作为经济发达地区代表进行试点。试点的目的是检验农业普查方案,对方案作进一步的完善和修订。试点工作关系到全国农业普查的成败,因此,我们要严格按照国家试点方案的要求,结合广东的实际情况,认真抓好普查试点的各项工作,发扬广东人敢为人先的开拓精神,努力探索,向全国交出一份满意的答卷。

第四,制定周密的普查数据处理方案。这次农业普查表多、数据处理量大,大家要充分认识数据处理任务的艰巨性和复杂性,严格按照国家农业普查的数据处理方案的要求,结合广东的实际情况,提早制定我省数据处理工作方案。要制定有关数据处理设备的购置计划,注意筹划周密一点,安排提早一点,工作细致一点,以保证数据处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各地要加强对上述工作的检查督促,决不能因某个地区的问题而拖了全省的进度,确保全省普查工作的协同推进。

农业普查方案范文第2篇

一、普查工作目标

全面掌握各类污染源的数量、行业和地区分布,主要污染物及其排放量、排放去向、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状况、污染治理水平和治理费用等情况,为污染治理和产业结构调整提供依据。建立省与各地各类重点污染源档案和各级污染源信息数据库,促进污染源信息共享机制的建立,为污染源的管理奠定基础。掌握污染源的总体样本,为建立科学的环境统计制度、改革环境统计调查体系、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创造条件;根据普查结果,建立新的“十二五”环境统计平台。提高全省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尤其是基层环保部门的管理能力,健全各级环境统计、监测、监督和执法体系。通过普查工作的宣传与实施,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广泛参与污染源普查,提高人民群众环境保护意识。

二、普查时点、对象、范围和内容

(一)普查时点

普查时点:*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年度。(二)普查对象与范围污染源普查对象为河南省境内所有排放污染物的工业源、农业源、生活源和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

1.工业源。主要普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第二产业中除建筑业(含4个行业)外39个行业中的所有产业活动单位。工业源普查对象划分为重点污染源和一般污染源,分别进行详细调查和简要调查。

重点污染源范围:(1)有重金属、危险废物、放射性物质排放的所有产业活动单位;(2)11个重污染行业(造纸及纸制品业、农副食品加工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纺织业、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食品制造业、电力燉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皮革毛皮羽毛(绒)及其制品业、石油加工燉炼焦及核燃料加工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中的所有产业活动单位;(3)16个重点行业(饮料制造业、医药制造业、化学纤维制造业、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煤炭开采和洗选业、有色金属矿采选业、木材加工及木竹藤棕草制品业、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通用设备制造业、黑色金属矿采选业、非金属矿采选业、纺织服装燉鞋燉帽制造业、水的生产和供应业、金属制品业、专用设备制造业、计算机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中规模以上企业。

一般污染源是指工业源中除重点污染源以外的工业企业。

2.农业源。主要普查第一产业中的农业、畜牧业和渔业。农业源普查范围主要是结合优势农产品区划,针对谷物种植业、油料和豆类作物种植业、棉麻等种植业、蔬菜及花卉种植业、茶果类及中药材种植业的主要产区开展肥料、农药和农膜污染调查。

畜牧业和渔业源普查范围是人工饲养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和养殖专业户及淡水养殖场。

3.生活源。主要普查第三产业中有污染物排放的单位和城镇居民生活污染。

第三产业普查范围主要是具有一定规模的住宿业、餐饮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包括洗染、理发及美容保健、洗浴、摄影扩印、汽车与摩托车维修与保养业)、医院、具有独立燃烧设施的机关事业单位、机动车、民用核技术利用和大型电磁辐射设施使用单位。

城镇居民生活污染普查以城市市区、县城、建制镇为单位(不包括村庄和集镇)进行生活能源消耗量和生活污水、生活垃圾排放量的调查。

4.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普查范围是城镇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厂(场)和危险废物处置厂等。

(三)普查内容

1.工业源。(1)企业的基本登记信息及其他相关情况,包括企业排污口情况、排水去向等;(2)原材料消耗情况,包括水的使用和消耗量,能源(煤、油、电、气等)结构和消耗量,燃料含硫量,主要有毒有害原辅材料消耗量等;(3)生产产品情况,包括该企业主要产品的种类、产量等;(4)产生污染的设施情况,包括排放大气污染物的锅炉、窑炉等设施,产生废水、固体废物的设施,以及这些设施的种类、数量和规模;(5)各类污染物产生、治理、排放、综合利用情况,各类污染治理设施建设、运行及投入情况等;(6)污染物排放监测情况,包括监测点位、时间、频次,污染物种类和排放浓度、排放量等。

2.农业源。(1)样本的基本情况,包括经济规模及用水排水情况等;(2)产、排污情况,包括肥料、农药施用情况,农膜使用和秸秆处理情况,饲料饵料投放情况,畜禽养殖粪便及其他主要污染物产生、残留和排放情况等;(3)养殖业污染治理情况,各种污染治理设施的治理效率、污染物去除情况、投入和运行情况等。

3.生活源。(1)排污单位基本情况,包括第三产业单位注册的基本登记信息,各类污染物的产生、排放情况,污染治理情况等;(2)以城市(地区)为单位的机动车排气污染情况等;(3)城市(镇)生活能源结构及其消费量、污染物排放情况,生活供水量、排水量及污染物浓度等。

4.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单位基本情况,污染治理设施情况和运行状况,污染物的处理处置量等情况,渗滤液、污泥、焚烧残渣的产生、处置及利用情况等。

(四)普查污染物种类按照全面普查、突出重点的原则,本次污染源普查的污染物种类为对环境影响较大、对污染防治具有普遍意义的污染物。具体是:

1.废水:化学需氧量(COD)、氨氮、石油类、挥发酚、汞、镉、铅、砷、六价铬、氰化物;造纸、农副食品加工、食品制造、饮料制造业废水中增加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城镇污水处理厂增加总磷、总氮、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

2.废气:烟尘、工业粉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电解铝、水泥、陶瓷、磨砂玻璃行业废气中增加氟化物;机动车排气污染普查增加一氧化碳和碳氢化合物。

3.工业固体废物:包括危险废物(按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分类调查)、冶炼废渣、粉煤灰、炉渣、煤矸石、尾矿、放射性废渣等类别。

4.脱硫设施产生的石膏、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污泥和危险废物焚烧的残渣。

5.伴生放射性矿物开发利用和民用核技术利用企业产生的放射性污染物,放射源。

6.农业源中还包括:总磷、总氮、总铜、总锌及毒性高、用量大且难降解的农药和鱼药。

三、普查技术路线和步骤

(一)普查技术路线

按照现场监测与物料衡算及排污系数计算相结合,技术手段与统计手段相结合,国家和省指导、地方调查和企业自报相结合的原则确定普查的技术路线。

1.对工业源中占全省污染物排放量65%的污染源、集中污染治理设施,同时采用现场监测和物料衡算与排污系数等方法,并按照规定程序核定污染源排放量。

对其他工业源,采用分类抽样监测的方式,核对物料衡算与排污系数测算的污染物排放量。对污染物排放量小、排放形式简单的,也可以用排污系数法直接计算排污量。

2.对农业源,采取面上调查和分类抽样实地监测相结合的方式,结合全省农业普查结果和有关农业统计资料,测算全省的农业面源污染情况。

3.对生活源,第三产业中的调查单位采取面上对基本情况进行调查,结合分类抽样监测与排污系数测算的方法核定污染物排放量。

居民生活污染调查根据统计人口、生活用水量、能源结构和消耗量,通过排污系数测算污染物的排放量。

(二)普查步骤

本次污染源普查分3个阶段进行。

1.准备阶段(*年10月—*年12月):成立机构,落实经费,开展宣传,进行组织动员;制订普查方案和各类技术规范,编印普查表,开展普查培训。

2.全面普查阶段(*年1月—*年12月):对排污企业和单位进行清查,组织填报普查表,完成审核录入工作,建立污染源档案,省级进行审核验收等。*年6月20日前,各省辖市级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将本地污染源普查数据汇总,报第一次全省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省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年7月底前,省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后向国家上报。

3.总结阶段(2009年1月—2009年7月):建立全省污染源数据库,上报和普查数据,开发利用普查成果,总结验收普查工作。

四、普查组织及实施

(一)基本原则

全省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分级负责,共同参与。

(二)组织机构

省普查领导小组负责普查的组织和实施工作。省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环保局,负责普查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主要职责是:

1.组织拟订全省污染源普查方案,经省普查领导小组审定后组织实施;

2.制订和组织实施全省污染源普查各阶段工作方案;

3.组织开展全省污染源普查工作的宣传报道和培训;

4.对各地污染源普查工作进行业务指导、督促检查和验收;

5.向省普查领导小组提交普查报告,根据省普查领导小组决定普查数据。县级以上政府要设立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按照省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统一规定和要求,负责组织实施本地的污染源普查工作。

普查中,可在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居民委员会、有关教育单位临时聘用部分普查员。

(三)部门分工

普查工作在省普查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加强部门分工协作。省环保局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全省污染源普查工作,负责拟定全省污染源普查方案和不同阶段的工作方案,制订有关技术规范,组织普查工作培训,负责组织对污染源的监测,对普查数据进行汇总、分析和结果,组织普查工作的验收。省普查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参与编制和审议污染源普查方案及各阶段工作方案,并按照部门职责分工,负责指导和督促检查地方污染源普查工作,推动本系统参与污染源普查工作,协调落实相关事项。宣传部门负责组织污染源普查的新闻宣传工作,配合办好新闻会及有关宣传活动;发展改革部门配合做好工业源的普查及污染源普查成果的分析、应用;公安部门配合做好机动车排气污染的普查及相关普查成果的分析、应用;财政部门负责普查经费预算审核、安排和拨付,并监督经费使用情况;建设部门参与生活源普查,会同环保部门负责城镇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厂(场)普查;农业和畜牧部门牵头、环保部门配合负责农业源和养殖业污染源的普查;工商部门负责提供污染源企业的基本登记信息;商务部门配合做好商务系统的污染源普查工作;环保部门负责工业源、生活源和危险废物处置厂的普查;统计部门负责审定污染源普查表,参与普查总体方案设计,协同环保部门做好数据统计和分析工作;中小企业服务部门负责提供非公有制企业、民营企业的基本信息;省军区后勤部负责按全省的统一要求组织军队、武警部队所属单位污染源和环保设施的普查。

(四)培训

省负责省辖市和县级普查工作机构工作人员和普查员骨干以及各省辖市普查培训教师的培训;省辖市、县(市、区)分级负责其余普查人员的培训;力争做到所有普查工作人员都经过培训。

培训内容主要是:污染源普查方案的内容,普查范围和主要污染物,普查技术路线,普查方法,各类普查表格和指标的解释、填报方法,普查数据录入软件的使用,数据库的管理和普查工作中应注意的问题等。

(五)质量保证

省污染源普查机构根据国家普查数据质量控制要求,制定专门的普查数据质量控制文件,指导全省普查的质量控制工作。

全省各级污染源普查机构应当根据国家和省的统一规定,建立污染源普查数据质量控制责任制,设立专门的质量控制岗位,并对污染源普查实施中的每个环节实行质量控制和检查验收。

制定污染源普查各项技术规定,吸收相关行业或领域的专家参加,对污染源普查方案和重要技术规定进行评审和论证,确保污染源普查各项技术方案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省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污染源普查数据的质量核查工作,在各主要环节按一定比例抽样,抽查结果作为评估全省及各地污染源普查数据质量的依据。数据质量达不到规定要求的,必须重新调查。

(六)宣传动员

各级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深入开展污染源普查的宣传工作,为污染源普查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根据普查不同阶段宣传的重点,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精心策划,落实经费,采取生动活泼的形式,确保宣传效果。要突出主流新闻媒体的作用,组织开展一些有影响力的宣传活动,把宣传动员工作贯彻污染源普查工作的始终。

广泛动员和组织社会各界力量积极参与并认真做好污染源普查工作。重点调查产业活动单位应当设立污染源普查机构,负责本产业活动单位污染源普查表的填报工作。其他各类法人单位应当指定有关人员负责本单位污染源普查表的填报。各有关单位应当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人员担任普查员。

五、普查经费

普查所需经费由省财政和各地财政共同负担。各级政府均应将污染源普查所需经费列入相应年度的财政预算,按时拨付,确保到位。

省财政安排经费主要用于:全省污染源普查方案和技术文件的制订,普查表格编制与印刷、软件及信息系统开发建设,宣传与培训,全省数据的汇总、加工与建档,设备购置,检查、验收和表彰,对贫困县给予适当补助等。

各地经费由各级财政部门安排,用于:当地普查方案制定,组织动员、培训,入户调查与现场监测,设备购置,数据录入、校核、加工,普查工作总结、表彰等。

各级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普查工作方案编制普查总体经费预算和分年度经费使用计划,经同级财政部门审核后,作为污染源普查专项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分别列入各有关部门的部门预算中,分年度按时拨付。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强对预算编制的指导和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督。

六、普查资料的填报和管理

农业普查方案范文第3篇

(一)全面掌握各类污染源的数量、行业和地区分布,主要污染物及其排放量、排放去向、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状况、污染治理水平和治理费用等情况。

(二)掌握全市污染源的总体样本,建立各类重点污染源档案和污染源信息数据库,促进污染源信息共享机制的建立,为污染源的管理奠定基础。

(三)提高环保行政主管部门的管理能力,健全环境统计、监测、监督和执法体系。

(四)通过普查工作的宣传与实施,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广泛参与污染源普查,提高全民环境保护意识。

二、普查时点、对象与范围

(一)普查时点。此次普查索取数据的时期资料为20*年度,时点资料为20*年12月31日。

(二)普查对象与范围。污染源普查对象为*市境内所有排放污染物的工业源、农业源、生活源和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

1、工业源。主要普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第二产业中除建筑业(含4个行业)外39个行业中的所有产业活动单位。工业源普查对象划分为两部分,重点污染源和一般污染源,重点污染源进行详细调查,一般污染源进行简要调查。

重点污染源范围是:1、有危险废物、放射性物质排放的所有产业活动单位;2、1个重污染行业(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中的所有产业活动单位;3、2个重点行业(木材加工业、水的生产和供应业)中规模以上企业。

一般污染源是指工业源中除重点污染源以外的工业企业。

2、农业源。主要普查第一产业中的农业、畜牧业和渔业。

农业源普查范围主要是结合优势农产品区划,针对谷物种植业、油料和豆类作物种植业、麻类种植业、蔬菜及花卉种植业、果类及中药材种植业的主要产区开展肥料、农药和农膜污染调查。

畜牧业和渔业普查范围是人工饲养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和养殖专业户、淡水养殖场。

3、生活源。主要普查第三产业中有污染排放的单位和城市居民生活污染。

第三产业普查范围主要是具有一定规模的住宿业、餐饮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洗染、理发及美容保健、洗浴、摄影扩印、汽车与摩托车维修和保养业等经营单位)、医院、具有独立燃烧设施的机关事业单位、机动车和大型电磁辐射使用单位。

城市居民生活污染源普查以城市市区、建制镇为单位(不包括村庄和集镇)进行生活能源消耗量和生活污水、生活垃圾排放量的调查。

4、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包括垃圾处理厂(场)和医疗废物处置厂。

(三)普查内容

1、工业源。

(1)企业的基本登记信息及其它相关情况,包括企业排污口情况、排水去向等;

(2)原材料消耗情况,包括水的使用和消耗量,能源(煤、油、电、气等)结构和消耗量,燃料含硫量,主要有毒有害原辅材料消耗量等;

(3)生产产品情况,包括该企业主要产品的种类、产量等;

(4)产生污染的设施情况,包括排放大气污染物的锅炉、窑炉等设施,产生废水、固体废物的设施,以及这些设施的种类、数量和规模;

(5)各类污染物产生、治理、排放、综合利用情况,各类污染治理设施建设、运行及投入情况等;

(6)污染物排放监测情况,包括监测点位、时间、频次,污染物种类和排放浓度、排放量等。

2、农业源。

(1)样本的基本情况,包括经济规模及用水排水情况等;

(2)产、排污情况,包括肥料、农药施用情况,农膜使用和秸秆处理情况,饮料饵料投放情况,畜禽养殖粪便及其他主要污染物产生、残留和排放情况等;

(3)养殖业污染治理情况,各种污染治理设施的治理效率、污染物去除情况、投入和运行情况等。

3、生活源。

(1)排污单位基本情况,包括第三产业单位注册的基本登记信息,各类污染物的产生、排放情况,污染治理情况等。

(2)机动车排气污染情况等。

(3)生活能源结构及其消费量、污染物排放情况,生活供水量、排水量及污染物浓度等。

4、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

单位基本情况,污染治理设施情况和运行状况,污染物的处理及利用情况等。

(四)普查污染物种类

按照全面普查、突出重点的原则,本次污染源普查的污染物种类具体是:

1、废水:所有被调查单位排放的化学需氧量(COD)、氨氮、石油类。

2、废气:所有被调查单位排放的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

3、工业固体废物:包括所有危险废物(按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分类调查)、粉煤灰、炉渣等类别。

4、农业源中还包括:总磷、总氮、总铜、总锌及毒性高、用量大且难降解的农药和鱼药。

三、普查技术路线和步骤

(一)普查技术路线

按照现场监测与物料衡算及排污系数计算相结合,技术手段与统计手段相结合,调查和企业自报相结合的原则确定普查的技术路线。

1、对工业源中占全市污染物排放量85%的污染源、集中污染治理设施,采用现场监测、物料衡算和排污系数等方法,按照规定程序核定污染源排放量。

对其他工业源,采用分类抽样监测的方式,核对物料衡算与排污系数测算的污染物排放量。对污染物排放量小、排放形式简单的,也可以用排污系数法直接计算排污量。

2、对农业源,采取面上调查和分类抽样实地监测相结合的方式,结合全市农业普查结果和有关农业统计资料,测算全市的农业源污染情况。

3、对生活源,第三产业中的调查单位采取面上对基本情况进行调查,结合分类抽样监测与排污系数测算的方法核定污染物排放量。

居民生活污染调查根据统计人口、生活用水量、能源结构和消耗量,通过排污系数测算污染物的排放量。

(二)普查步骤

本次污染源普查分三个阶段进行。

1、准备阶段(20*年1月—20*年12月)。成立污染源普查领导和工作机构,落实普查经费,制定工作方案,抽调普查人员,明确职责和分工,并组织进行业务培训,为全面开展普查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2、全面普查阶段(20*年1月—20*年5月)。对排污企业和单位进行检查和调查,完成审核录入工作,建立污染源档案,进行审核验收等。20*年5月底前,市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将全市污染源普查数据进行汇总、上报。

3、总结阶段(20*年4月—2009年底)。建立全市污染源数据库,普查数据,开发利用普查成果,总结普查工作。

四、普查组织及实施

(一)基本原则

全市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环保局具体实施,各方共同参与。

(二)组织机构

市普查领导小组负责普查的组织和实施工作。市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负责普查的日常工作,指导和检查普查工作,主要职责是:

1、组织拟定市污染源普查方案,经市普查领导小组审定后组织实施;

2、制定和组织实施全市污染源普查各阶段工作方案;

3、组织开展全市污染源普查工作的宣传报导和培训;

4、对污染源普查工作进行业务指导、督促检查和验收;

5、向市普查领导小组提交普查报告,根据市普查领导小组决定普查数据。

(三)部门分工

普查工作在市普查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加强部门分工协作。市环保局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全市污染源普查工作,负责拟定全市污染源普查方案,制定有关技术规范,组织普查工作的培训,负责污染源的监测,对普查数据进行汇总、分析和结果,组织普查工作的验收。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参与编制和审议污染源普查方案,并按照部门职责分工,负责指导和督促本行业内污染源普查,推动本系统参与污染源普查工作,协调落实相关事项。

宣传部门负责组织污染源普查的新闻宣传工作,主动配合办好有关宣传活动;发改部门配合做好工业源的普查及污染源普查成果的分析、应用;公安部门配合做好机动车排气污染的普查及相关普查成果的分析、应用;财政部门负责普查经费预算审核、安排和拨付,并监督经费使用情况;城管部门参与生活源普查,会同环保部门负责垃圾处理厂(场)普查;农业部门负责农业源的普查;工商部门负责提供污染源企业的基本登记信息;环保部门负责工业源、生活源和危险废物处置厂的普查;统计部门参与普查方案设计,协同环保部门做好数据统计和分析工作;两镇(*镇、*镇)配合相关部门完成普查工作。

(四)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的选聘

选聘合格的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是做好普查工作的关键,市污染源普查机构要认真、细致地做好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的选聘工作。

1、普查员的数量配备原则。每10个重点工业污染源至少配备2名普查员;每40个一般工业污染源或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至少配备2名普查员;每60个农业污染源至少配备2名普查员;每80个生活污染源至少配备2名普查员。同时,普查机构可根据普查工作难度、污染源密度、交通条件等因素酌情增加普查员数量。对普查员的配备要有5%左右的预备数。

2、普查指导员的数量配备原则。每10名普查员配备1名普查指导员。

(五)培训

市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所有普查工作人员的培训。其中,普查指导员必须参加省里组织的培训,普查员必须参加牡市组织的培训,力争做到所有普查工作人员都要经过培训。培训内容主要是:污染源普查方案的内容,普查范围和主要污染物、普查技术路线,普查方法,各类普查表格和指标的解释、填报方法,普查数据录入软件的使用,数据库的管理和普查工作中应注意的问题等。

(六)质量保证

污染源普查机构应当根据国家、省里统一规定,建立污染源普查数据质量控制责任制,设立专门的质量控制岗位,并对污染源普查实施中的每个环节实行质量控制和检查验收。

市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污染源普查数据的质量核查工作,在各主要环节,按一定比例抽样,抽查结果作为评估全市污染源普查数据质量的依据。数据质量达不到规定要求的,需重新调查。

(七)宣传动员

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按照省、牡市的相关要求,深入开展污染源普查的宣传工作,为污染源普查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根据普查不同阶段宣传的重点,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精心策划,采取生动活泼的形式,确保宣传效果。要突出主流新闻媒体的作用,组织开展一些有影响力的宣传活动,把宣传动员工作贯彻污染源普查工作的始终。

五、普查经费

普查所需经费由市财政负担。主要用于全市普查方案制订,组织动员、培训,抽调人员补助及聘用人员工资,入户调查与现场监测,设备购置,数据汇总、录入、校核、建档、检查验收、总结、表彰等。

六、普查资料的填报和管理

农业普查方案范文第4篇

(一)市、镇区农普办人员全部到位,各级普查机构组建完毕。为了加强市农普办的力量,根据《全市农业普查条例》和有关文件,市农业普办从有关单位抽调了×××名同志到市农普办参加农普工作。各区镇农普办人员也都到位。截止10月初我市各级普查机构组建完毕。

(二)督查镇区农普办做好农普经费预算,确保今年所需经费到位。针对9月份市农普办督查时发现个别镇还没有做好农业普经费预算的情况,市农普办下发《关于认真做好农普经费预算的通知》,10月初市农普办再次下到各镇督查,全市各镇区全部做好农普经费预算,总额为×××万元,2006年到位×××万元。市级农普经费到位×××万元,为顺利开展我市农普工作提供了必要条件。

(三)周密计划,精心组织,顺利完成了普查人员的培训工作。我市各区镇严格按照《方案》的要求完成了普查区和普查小区的划分以及地址编码工作并做好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的选聘工作。全市“两员”人数×××人,其中普查指导员×××人,普查员×××人,镇区农普办骨干×××人。做好×××名“两员”的培训,事关农普的成败。因此,市农普办周密计划,精心组织,顺利完成了培训工作。培训工作走在全市的前列。

(四)做好农业普查物资的发放工作

市农普办有计划地完成了对各镇区物质的发放工作。包括《农业普查条例》、《农业普查手册》、宣传画等必备物品的发放。

(五)签订了农业普查责任状。10月底,市政府与市政府签订了农业普查责任状,市政府与各镇政府签订了农业普查责任状,责任状从保证普查经费、深入宣传动员、依法进行普查、确保普查质量、严明奖惩制度等六个方面明确了市、区镇两级政府的责任,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六)有声有色地开展农普宣传活动

为了有效地开展我市第二次农普宣传工作,让广大农民朋友及农业生产经营者了解农普、参与农普,市农普办制定了〈某市第二次农业普查宣传方案〉,通过张贴标语3500张、宣传车全市巡回宣传260小时,设立倒计时牌×××个、广播电视宣传×××次等活动来宣传农业普查,特别是和电影公司合作,下乡放电影22场收到很好的宣传效果。真正让广大被调查者打消了顾虑,积极地配合农业普查。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个别区镇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的工作经费没有完全落实到位。主要有河东、×××、育才镇。市农普办要与市财政协调解决好河东、×××普查经费问题,育才镇要加大经营落实工作力度。

(二)个别区镇因换届及“双冬”工作齐头并进,对农普工作重视不够。农普办领导不到位,业务骨干兼职多,对村干部的动员力度不够,凤凰镇个别普查员未参加培训工作无法落实,天涯镇多数村委会清查摸底表还未发给各普查小区,田独镇今天上午才开会布置清查摸底工作。

(三)个别地区普查员忙于冬种,用于农普的时间难于保证。广大农民朋友、村干部和农业生产企业对如实申报数据还存在顾虑,配合程度不够,需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

三、下一步的工作要求

距离现场调查仅有17天的时间,我们要以国务院、市政府这次电视电话会议的要求争分夺秒作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区镇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要具体抓。要加强普查办的力量,要根据换届期间人员调整的情况,及时充实各区镇农业普查办公室的人员,要配备得力干部负责此项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全市农业普查条例》和《第二次全市农业普查方案》,从制度上保障农业普查工作的顺利开展。一要让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掌握普查的内容、调查技巧等基本知识,个别区镇个别小区普查员没参加培训的各区镇要立即采取措施进行补课;二要让负责农业统计的人员参与农业普查,并使他们成为业务骨干;三要把普查工作作为明年元月的中心工作之一来抓。

(二)个别镇经费不够,要在明年加以补充。特别育才镇要从今年开始做好经费落实。

(三)继续加大宣传力度,掀起宣传,并将工作重点推进农村和农户。要通过农民朋友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如电视、广播,宣传栏、横幅、标语等,通过最后半个月的密集宣传,让广大被调查者真正理解农业普查的目的、意义、内容,让农民朋友真正感受到普查的最终受益者是自己。

(四)继续做好清查摸底工作,按时完成清查摸底工作任务。个别镇还没有布置此项工作的要万分火急的组织落实,否则将通报批评。

(五)各级农普办要做好对各地普查准备工作的检查、指导、督促,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市农普办将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随时解决各地在普查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各区镇普查办也要建立检查督促制度,多下到普查小区检查指导。区镇农普办的督查工作,是确保普查数据质量的基础工作,各区镇必须加强督查工作力度,以确保源头数据的准确性。

(六)组织好现场调查工作,确保普查数据质量。1月1日将进入入户登记阶段。现场调查工作是农业普查数据采集的源头,必须严密组织,确保数据质量。现场调查要按《普查方案》的操作规程进行,登记工作要环环紧扣,保证高质量的完成现场调查工作。

农业普查方案范文第5篇

一、组织工作健全,领导高度重视,体现一个“早”字

__农业污染源普查工作在旗委、政府及盟直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和指导下,积极行动起来,立足早字,早动手,早行动,工作超前运作,分管领导靠前指挥,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取得了工作的主动权,为普查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为了把全国首次污染源普查工作扎实有效的进行好,旗农业局局长赵怀宝要求全局把这项工作当作当前的中心工作来抓,由旗农业局牵头,成立“科右__第一次农业污染源领导小组”,各乡镇、苏木也成立了相应的普查领导小组,普查小组组长由旗农业局主管农业局长和各乡镇主管农业镇长担任,其成员由业务骨干和有工作能力的人员组成。制定了工作实施方案,分解了任务,明确了职责。早在20__年的11月,召开了2次专门会议,学习国家、自治区有关文件精神,今年2月23日,再次召开了有60余人参加的以会代训培训工作会议,进一步明确和学习了普查工作的内容及目的要求。由于起步工作做得扎实有效、有条不紊,为此次的普查全面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积极组织培训,扩大宣传覆盖面,突出一个“细”字

这项工作是一门新课题,培训是做好工作的基础和关键环节。今年1月中旬,我们组织各乡镇苏木主管农业镇长和普查指导员、普查员46人参加了盟农业污染源普查办公室举办的普查技术培训班,之后,进行了会后总动员,聘请盟普查指导员来我旗授课,积极组织各乡镇普查指导员、普查员进行办班培训,有60人次参加了培训。

在宣传中,我们创新工作方法,舍得经费投入,在财政十分紧张的情况下,投入1万多元用于宣传工作。

20__年12月份,印制了100余份普查工作指南手册,每名普查员人手一份。手册内容丰富具体,包括组织机构、工作人员职责、普查方案、报表填报要求、普查表指标解释与填报要求、普查总户数、抽查户、行政代码一览表等等,手册囊括了这些方面的内容,普查员拿在手里,具有很强的规范性和可操作性,该做哪些工作、怎么做,都一目了然,得以应手。从1月23日开始,印发了各种宣传资料,印制宣传单6000余份,利用乡镇大集的契机,在大集上发放宣传单3000余份,同时在大集上,播放普查的有关内容,使普查信息覆盖90%以上被调查的农户,做到了家喻户晓,尽人皆知。参与普查的11个乡镇都制作了一个巨大的宣传横幅,街面及路牌上也悬挂了宣传标语。通过报纸、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体在全旗进行全方位、立体式的宣传。发放了各类普查表格600份。

从2月26日始,全体普查员全部佩戴胸卡上岗工作,体现了工作的规范性和重要性。

通过大张旗鼓的宣传,加强了广大农牧民对此次普查目的、意义和重要性的认识,形成了浓厚的宣传和工作氛围,使老百姓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取得了显著的宣传教育效果。

三、认真进行调查摸底,全力搞好清查工作,把握一个“准”字

全旗二十个乡镇、苏木普查员,在明确了普查工作的任务和责任后,积极深入农户进行普查前的调查和摸底工作,最后按实施方案的具体要求,摸清全旗现有耕地256万亩,种植作物主要以玉米、大豆和马铃薯为主,全旗总人口35,659万人口,纯农业总户数73985户,按照0.8%的抽样标准,我旗应抽查农户592户,安排普查指导员、普查员43人参加一线的普查和指导工作。此次调查范围广、涉及全旗农牧区的各个角落,各乡镇抽取各村及农户的样本均衡,所抽地块具有很强的代表性。

四、认真组织前期示范工作,提高表格填写成功率,强化一个“实”字

为了把此次普查工作做好、做细、不出偏差,2月28日,旗农业污染源办公室组织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在__科尔沁镇平安村召开了实地模拟普查培训现场会,旗领导小组副组长白玉泉带队,各乡镇办事处普查员30多人参加现场会,大家按照普查程序,选择两个家庭进行入户实地勘察和普查。在两户家庭的典型地块,大家按照要求进行调查和了解情况,掌握了第一手资料,按农户抽样调查表的要求,逐项进行认真填写,同时按照表格要求的填写标准进行反复研究归纳和总结,一切程序都是按照普查的具体要求进行模拟示范。通过此次活动,使普查指导员、普查员对填表要求有了更进一步的了解和把握,提高了填写各类表格的成功率。大家通过亲身模拟示范演练,对普查工作的全过程有了清晰的思路,熟悉了操作技能,增强了做好工作的信心,同时,通过此次现

场会,也让参与的被普查户了解到了普查工作的内容,知道了如何配合工作,对此工作的顺利进行产生了良好的作用。五、积极申请所需资金,仪器设备到位及时,注重一个“快”字

农业普查方案范文第6篇

一、充分认识普查工作的重要性和艰巨性。

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加强环境监督管理,提高科学决策水平,实现“十一五”污染物总量控制目标,国务院决定于年利用三年时间开展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这也是国务院确定开展的一项重大的国情调查。近年来,随着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结构调整步伐加快,企业数量快速增加而且变动频繁,资源能源消耗量大幅上升,新的工业污染源不断增多,现有的环境统计调查已难以满足形势的需要。开展全面的污染源普查,对提高环境监督执法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加强污染源综合管理、减少污染物排放意义重大,是做好新时期环保工作、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重要保障。

按照国务院、省政府和市政府有关要求,此次普查的对象包括全县区域内所有排放污染物的工业源、农业源、生活源和集中式污染处理设施,以编办、工商、民政等部门审批的名录为基础,普查工作分清查和普查两个阶段,清查阶段要按照清查细则要求逐一查清全县区域的所有污染源,清查结束后从清查名录中整理出普查名录,并于近期正式启动普查。

此次全国性的污染源普查工作涉及面广,质量要求高,时间要求紧,关系到环保工作的长远发展,同时又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和现实意义。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到普查的重要性、艰巨性和复杂性,做好充分的思想准备。“千里之堤,溃于蚁穴”,一项工作进度滞后、一批企业数据失真、一个环节疏忽错漏,都会影响污染源普查结果的整体质量。要坚决克服麻痹大意、敷衍应付的思想,高度重视,从严要求,在每一个工作细节上都精益求精,确保普查工作高效高质完成。

二、切实加强污染源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

国务院高度重视此次污染源普查工作,下发了《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通知》(国发[]36号),出台了《全国污染源普查条例》等文件,省政府也出台了相关文件,市政府办公室专门印发了《关于做好第一次全市污染源普查工作的通知》,制定了我市的普查方案,按照市政府通知和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县工作的实际,制定了《县第一次污染源普查方案》。为了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我县成立了由我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的全县污染源普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普查工作的统一组织和实施。普查和清查阶段的所有工作均要求普查员逐户进行。在年5月底前,要向国家普查办和市普查办上报第一次数据录入结果;年6月底前完成第二次数据上报。会后,县直各相关部门要抽调1-2名业务精熟的同志专门配合普查工作,组成县污染源普查工作办公室,协调组织全县污染源普查工作。各相关部门一定要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加大工作力度,尽快成立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队伍,并加强培训,为下一阶段的普查工作打下良好基础。

三、凝聚合力,力求取得污染源普查工作取得实效。

农业普查方案范文第7篇

一、普查意义和工作目标

污染源普查是重大的国情调查,是全面了解我区污染物排放情况最直接、最有效的途径,是环境保护工作的基础。搞好污染源普查,有利于正确判断环境形势,科学制定中心城区的环境保护政策和规划;有利于有效实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切实改善环境质量;有利于提高环境监管和执法水平,保障区域环境安全;有利于加强宏观调控,促进经济结构调整,推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

本次全区污染源普查工作目标是:全面掌握各类污染源的数量、行业和区域分布,主要污染物及其排放量、排放去向、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状况、污染治理水平和治理费用等情况,为污染治理和产业结构调整提供依据;建立各类重点污染源档案和各级污染源信息数据库,促进污染源信息共享机制的建立,为污染源的管理奠定基础;通过普查工作的宣传与实施,动员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污染源普查,提高民众环境保护意识。

二、普查时间、对象、范围和内容

(一)普查时间。

按国务院统一普查时点:*年12月31日。

时期资料:*年度。

(二)普查对象与范围。

污染源普查对象为*境内所有排放污染物的工业源、农业源和生活源。

1、工业源。主要普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第二产业中除建筑业(含4个行业)外39个行业中的所有产业活动单位。工业源普查对象划分为重点污染源和一般污染源,分别进行详细调查和简要调查。

重点污染源范围是(1)有重金属、危险废物、放射性物质排放的所有产业活动单位;(2)11个重污染行业,包括造纸及纸制品业、农副食品加工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纺织业、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食品制造业、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皮革毛皮羽毛(绒)及其制品业、石油加工/炼焦及核燃料加工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中的所有产业活动单位;(3)13个重点行业,包括饮料制造业、医药制造业、化学纤维制造业、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木材加工及木竹藤棕草制品业、通用设备制造业、黑色金属矿采选业、非金属矿采选业、纺织服装/鞋/帽制造业、水的生产和供应业、金属制品业、专用设备制造业、计算机及其它电子设备制造业中规模以上企业。

一般污染源是指工业源中除重点污染源以外的工业企业。

2、农业源。主要普查第一产业中的农业。

农业污染源普查主要针对粮食作物(包括谷物、薯类和豆类)、经济作物(花卉类)和蔬菜作物(包括叶菜类、瓜果类、茄果类、根菜类、豆类、花菜类)的主产区开展肥料、农药和农膜污染调查。

3、生活源。主要普查第三产业中有污染物排放的单位和城镇居民生活污染。

第三产业普查范围主要是具有一定规模的住宿业、餐饮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包括洗染、理发及美容保健、洗浴、摄影扩印、汽车、摩托车维修与保养业)、医院、具有独立燃烧设施的机关事业单位。

城镇居民生活污染普查以区(或以街道)为单位进行生活用水量、能源消耗量和生活污水、生活垃圾排放量的调查。

(三)普查内容。

1、工业源。

(1)企业的基本登记信息及其它相关情况,包括企业排污口情况、排水去向等;

(2)原材料消耗情况,包括水的使用和消耗量,能源(煤、油、电、气等)结构和消耗量,燃料含硫量,主要有毒有害原辅材料消耗量等;

(3)生产产品情况,包括该企业主要产品的种类、产量等;

(4)产生污染的设施情况,包括排放大气污染物的锅炉、窑炉等设施,产生废水、固体废物的设施,以及这些设施的种类、数量和规模;

(5)各类污染物产生、治理、排放、综合利用情况,各类污染治理设施建设、运行及投入情况等;

(6)污染物排放监测情况,包括监测点位、时间、频次,污染物种类和排放浓度、排放量等。

2、农业源。

(1)样本的基本情况,包括经济规模及用水排水情况等;

(2)产、排污情况,包括肥料、农药施用情况,农膜使用和秸秆处理情况,饲料饵料投放情况,畜禽养殖粪便及其他主要污染物产生、残留和排放情况等;

3、生活源。

(1)排污单位基本情况,包括第三产业单位注册的基本登记信息,各类污染物的产生、排放情况,污染治理情况等;

(2)城市(镇)生活能源结构及其消费量、污染物排放情况,生活供水量、排水量及污染物浓度等。

(四)普查污染物种类。

按照全面普查、突出重点的原则,本次污染源普查的污染物种类为对环境影响较大、对污染防治具有普遍意义的污染物。具体是:

1、废水:化学需氧量(COD)、氨氮、石油类、挥发酚、汞、镉、铅、砷、六价铬、氰化物;造纸、农副食品加工、食品制造、饮料制造业废水中增加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城镇污水处理厂增加总磷、总氮、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

2、废气:烟尘、工业粉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

3、工业固体废物:包括危险废物(按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分类调查)、炉渣等类别。

4、企业的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

5、民用核技术利用企业(含使用放射源的医疗机构)产生的放射性污染物,放射源。

6、农业源中还包括:总磷、总氮、总铜、总锌及毒性高、用量大且难降解的农药和鱼药。

三、普查技术路线和步骤

(一)普查技术路线。

按照现场监测与物料衡算及排污系数计算相结合,技术手段与统计手段相结合,普查办调查和企业自报相结合的原则确定普查的技术路线。

1、对工业源中占全区污染物排放量85%的污染源,采用现场监测和物料衡算与排污系数等方法,并按照规定程序核定污染源排放量。

对其他工业源,采用分类抽样监测的方式,核对物料衡算与排污系数测算的污染物排放量。对污染物排放量小、排放形式简单的,也可以用排污系数法直接计算排污量。

2、对农业源,采取面上调查和分类抽样实地监测相结合的方式,结合全区农业普查结果和有关农业统计资料,测算全区的农业面源污染情况。

3、对生活源,第三产业中的调查单位采取面上对基本情况进行调查,结合分类抽样监测与排污系数测算的方法核定污染物排放量。

居民生活污染调查根据统计人口、生活用水量、能源结构和消耗量,通过排污系数测算污染物的排放量。

(二)普查步骤。

本次污染源普查共分三个阶段进行:

1、组织准备阶段(*.2—*.12):成立机构,落实经费,开展宣传,进行组织动员;制定普查方案和各类技术规范,确定清查企业名单;开展普查培训和应用软件和数据库的使用培训;对列入市级重点源的企业和单位进行现场监测。

2、全面普查阶段(*.1—*.12):对排污企业和单位进行清查,组织填报普查表,完成审核录入工作,建立污染源档案,报请市审核验收。*年6月中旬,区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将全区污染源普查数据汇总,并报市普查办审核、校验。

3、总结阶段(2009.1—2009.7):建立全区污染源数据库,上报和数据,开发利用普查成果,总结验收普查工作。

四、普查组织及实施

(一)基本原则。

全区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各方共同参与。

(二)组织机构。

根据国家、省和市的要求,成立由常务副区长施惠芳任组长,区政府办公室裘骥副主任、区环保分局徐天啸局长和区统计局郭波局长担任副组长、区有关部门组成的*市*第一次污染源普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普查的组织和实施工作。区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环保分局(区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及办公室组成人员具体见海政办〔*〕66号),负责普查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主要职责是:

1、组织拟订全区污染源普查工作方案,经区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组织实施;

2、制定和组织实施全区污染源普查各阶段工作方案;

3、组织开展全区污染源普查工作的宣传报道和培训;

4、向区普查工作领导小组提交普查报告,并根据普查领导小组的决定,普查结果。

5、负责组织实施全区域的污染源普查过程中的协调和有关数据、表格及材料的上报工作。

区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内设综合协调组、现场调查组、数据处理组、农业组。

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的工作职责,积极做好全区污染源普查工作。

普查中,在街道办事处、社区、有关教育单位临时聘用部分普查员。

(三)部门分工。

普查工作在区普查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加强部门分工协作。

区环保分局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全区污染源普查工作,负责拟定区污染源普查工作方案和不同阶段的工作方案,制订有关技术规范,组织普查工作培训,负责指导污染源的监测和工业源、生活源和危险废物处置单位的普查;对普查数据进行汇总、分析和结果,组织普查工作的验收。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按照部门职责分工,参与并负责指导和督促检查污染源普查工作,协调落实相关事项:

区委宣传部负责污染源普查工作宣传计划的制定,组织污染源普查的新闻报道和宣传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宣传资料的制作和宣传活动开展;

区公安分局根据情况需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相关污染源的普查工作;

区工商分局负责提供污染源企业的基本登记信息;

区建设局会同区环保分局参与生活源普查;

区城管局负责做好户外污染源普查宣传广告的点位设置工作,配合做好生活源普查;

区经发局负责牵头农业源的普查,配合做好工业源的普查及污染源普查成果的分析、应用;

区财政局负责普查经费预算审核、安排和拨付,并监督经费使用情况;

区卫生局配合做好医疗卫生系统污染源的普查;

区统计局负责做好普查所需资料的提供和有关资料的衔接工作,参与普查相关数据的核定和普查结果的分析、资料开发工作;

区安监局参与工业源普查;

街道负责辖区内所有污染源清查、普查工作的实施。

(四)培训。

按分级培训原则,区普查人员参加市、区级培训,要求所有普查工作人员都经过培训。

培训内容主要是:污染源普查方案的内容,普查范围和主要污染物,普查技术路线,普查方法,各类普查表格和指标的解释、填报方法,普查数据录入软件的使用,数据库的管理和普查工作中应注意的问题等。

(五)质量保证。

区污染源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国家的统一规定,建立污染源普查数据质量控制责任制,由现场监察与监测技术和数据处理组负责数据分析,并对污染源普查实施中的每个环节实行质量控制和检查验收。

区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污染源普查数据的质量核查工作,在各主要环节,按一定比例抽样,抽查结果作为评估街道污染源普查数据质量的依据。数据质量达不到规定要求的,必须重新调查。

(六)宣传动员。

区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按照国务院《通知》要求,深入开展污染源普查的宣传工作,为污染源普查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根据普查不同阶段宣传的重点,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精心策划,落实经费,采取生动活泼的形式,确保宣传效果。要突出主流新闻媒体的作用,组织开展一些有影响力的宣传活动,把宣传动员工作贯彻污染源普查工作的始终。

广泛动员和组织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并认真做好污染源普查工作。重点调查产业活动单位应当设立污染源普查机构,负责本产业活动单位污染源普查表的填报工作。其他各类法人单位应当指定相关人员负责本单位污染源普查表的填报。各有关单位应当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人员担任普查员。

五、普查经费

普查所需经费由区财政负担。区政府将污染源普查所需经费列入相应年度的财政预算,按时拨付,确保到位。

经费主要用于:普查方案制订,组织动员,普查表格的印刷,普查指导员及普查员选聘、培训和学习交流,入户调查与现场监测,设备及其他办公用品购置,数据录入、校核、加工、普查宣传和检查验收、总结表彰等。

普查工作总体经费预算和分年度经费使用计划,经区财政局审核后,作为污染源普查专项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分年度按时拨付。

六、普查资料的填报和管理

农业普查方案范文第8篇

一、普查目标

(一)全面掌握各类污染源的数量、行业和地区分布,主要污染物及其排放量、排放去向、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状况、污染治理水平和治理费用等情况,为污染治理和产业结构调整提供依据。

(二)建立各类重点污染源档案和污染源信息数据库,促进各级污染源信息共享机制的建立,为污染源的管理奠定基础。

(三)掌握污染源的总体样本,为建立科学的环境统计制度、改革环境统计调查体系、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创造条件;根据普查结果,建立新的“十二五”环境统计平台。

(四)提高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管理能力,健全各级环境统计、监测、监督和执法体系。

(五)通过普查工作的宣传与实施,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广泛参与污染源普查,提高全民环境保护意识。

二、普查的时点、范围、内容和纳入普查的污染物种类

(一)普查时点。

**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年度。

(二)普查范围。

本市行政区域内排放污染物的工业源、农业源、生活源和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

1.工业源。主要普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第二产业中除建筑业(含4个行业)外39个行业中的工业污染源,普查范围划分为重点普查范围和一般普查范围,分别做详细调查与简要调查。

(1)重点普查范围:有重金属、危险废物、放射性物质排放的产业活动单位;造纸及纸制品业、农副食品加工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纺织业、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食品制造业、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皮革毛皮羽毛/羽绒及其制品业、石油加工/炼焦及核燃料加工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等11个主要污染行业中所有的产业活动单位;饮料制造业、医药制造业、化学纤维制造业、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煤炭开采和洗选业、有色金属矿采选业、木材加工及木竹藤棕草制品业、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通用设备制造业、黑色金属矿采选业、非金属矿采选业、纺织服装/鞋/帽制造业、水的生产和供应业、金属制品业、专用设备制造业、计算机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等16个重点行业中规模以上企业。

(2)一般普查范围:是指工业源中除重点普查范围以外的所有工业污染源。

2.农业源。主要普查第一产业中的种植业、禽畜养殖业和水产养殖业。

(1)种植业污染源普查范围:粮食作物(包括谷类、薯类和豆类)、经济作物(包括水果、花卉、糖料以及麻、茶、烟草、中药材)和蔬菜作物(包括叶菜类、瓜果类、茄果类、根菜类、豆类、花菜类)主要产区。

(2)禽畜养殖业污染源普查范围:舍饲、半舍饲规模养殖场、养殖小区和养殖专业户、动物园。

(3)水产养殖业污染源普查范围:池塘、网箱、围栏、浅海、滩涂、工厂化养殖厂(区)。

3.生活源。主要普查第三产业中有污染物排放的单位和城镇居民生活污染。

第三产业普查范围:(1)具有一定规模的住宿业、餐饮业;(2)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中具有一定规模的洗染、理发及美容保健、洗浴、摄影扩印、汽车与摩托车维修与保养业等经营单位;(3)医院;(4)具有独立燃烧设施的机关、事业单位;(5)民用核技术利用单位和大型电磁辐射设施使用单位。

城镇居民生活污染普查以区(县级市)、街道(镇)为单位,进行生活能源消耗量和生活污水、生活垃圾排放量和机动车污染情况的调查。

4.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普查城镇的污水处理厂、生活垃圾处理厂(场)、危险废物处置厂、工业区集中污水处理厂等。

(三)普查内容。

1.工业源。

(1)企业的基本登记信息及其他相关情况,包括企业排污口、排水去向等;

(2)原材料消耗情况,包括水的使用和消耗量、能源(煤、油、电、气等)结构和消耗量、燃料含硫量、主要有毒有害原辅材料消耗量等;

(3)生产产品情况,包括该企业主要产品的种类、产量等;

(4)产生污染的设施情况,包括排放大气污染物的锅炉、窑炉等设施,产生废水、固体废物的设施,以及这些设施的种类、数量和规模等;

(5)各类污染物产生、治理、排放、综合利用情况,各类污染治理设施建设、运行及投入情况等;

(6)污染物排放监测情况,包括监测点位、时间、频次,污染物种类和排放浓度、排放量等。

2.农业源。

(1)种植业主要普查粮食作物、经济作物和蔬菜作物生产过程中污染物的产生情况。包括:肥料和农药的名称、有效成分及其含量、施用量、施用方法、施用期等;农膜的地膜厚度、覆盖面积、使用量、回收量等;秸秆的产生量、直接还田量、露天焚烧量、随意丢弃量、饲料使用量、回收量等。

(2)禽畜养殖业主要普查猪、奶牛、肉牛、蛋鸡、肉鸡在规模养殖条件下污染物的产生情况。包括:禽畜种类、养殖组织模式、存栏量、出栏量、饲养阶段、禽畜体重、采食量、精粗饲料主要成分含量,粪便和污水产生量、清粪方式、利用方式、利用量、排放量,粪便污水处理设施的处理方式、处理能力、运行时间和运行状态等。

(3)水产养殖业主要普查鱼、虾、蟹等在规模养殖条件下污染物的产生情况。包括:养殖种类、养殖方式、养殖模式、养殖产量、养殖面积,饵料、肥料、鱼药使用情况,养殖进排水等。

3.生活源。

(1)排污单位基本情况,包括第三产业单位注册的基本信息,各类污染物的产生、排放情况,污染治理情况等。

(2)以市为单位的机动车排气污染情况等。

(3)城镇生活能源结构及其消费量、污染物排放情况,生活供水量、排水量及污染物浓度等。

4.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

单位基本情况,污染治理设施情况和运行状况,污染物的处理处置量等情况,渗滤液、污泥、焚烧残渣的产生、处置及利用情况等。

(四)普查污染物种类。

按照全面普查、突出重点的原则,本次污染源普查的污染物种类为对环境影响较大、对污染防治具有普遍意义的污染物。

1.废水:化学需氧量(COD)、氨氮、石油类、挥发酚、汞、镉、铅、砷、六价铬、氰化物;造纸、农副食品加工、食品制造、饮料制造业废水中增加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城镇污水处理厂增加总磷、总氮、BOD5。

2.废气:烟尘、工业粉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水泥、陶瓷、磨砂玻璃行业废气中增加氟化物;机动车排气污染普查增加一氧化碳和碳氢化合物。

3.工业固体废物:包括危险废物(按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分类调查)、冶炼废渣、粉煤灰、炉渣、煤矸石、尾矿、放射性废渣等类别。

4.脱硫设施产生的石膏、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污泥和危险废物焚烧的残渣。

5.伴生放射性矿物开发利用和民用核技术利用企业产生的放射性污染物、放射源。

6.农业源包括:总磷、可溶磷、总氮、硝态氮、铵态氮;种植业增加地膜残留量及毒性高、用量大且难降解的农药1至2种;禽畜养殖业与水产养殖业增加COD、铜、锌等。

三、普查组织及工作任务

(一)基本原则。

在市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部门分工协作,按照属地普查、属地填报、属地统计的原则,市、区(县级市)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

(二)普查机构任务。

市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下称市普查办)由市环保局抽调5人,市统计局、农业局、卫生局各抽调1人集中办公。我市污染源普查工作由市普查办按照国家和省统一部署和国务院《全国污染源普查条例》规定,根据市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授权具体负责污染源普查的组织、实施、验收和上报工作;负责拟订我市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组织污染源普查宣传工作;组织普查培训;建立污染源普查“清查基础资料库”和“污染源普查底册”;对普查对象进行分类,向区(县级市)和各专业调查部门发放有关资料;指导选聘污染源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工作;组织、协调、指导各区(县级市)和各专业部门组织污染源普查资料采集填报和数据库建立;组织开展监测和验收、筹备相关会议、汇总和分析污染源普查数据,建立普查数据库;负责指导和上报普查成果,并按规定普查相关信息;编制污染源普查工作简报。

(三)有关部门分工。

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参与编制和审议普查实施方案,安排专人协调具体工作,按照部门职能组织、指导和检查污染源普查工作,推动本系统积极参与本次污染源普查工作。各部门分工如下:

1.有专业调查任务的部门。

(1)市农业部门负责农业污染源普查。

(2)市市容环卫部门负责垃圾处理厂(场)普查和生活垃圾排放量调查。

(3)市水务部门负责生活污水处理厂普查。

(4)市卫生部门负责医院污染物、医用电磁辐射设备和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的普查。

(5)市环保部门负责工业源、部分生活源和部分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的普查。

(6)监测站负责按全国的统一要求组织军队、武警部队所属单位污染源和环保设施的普查。

2.有工作保障任务的部门。

(1)市宣传、新闻出版和广电部门负责组织协调新闻单位做好污染源普查宣传的相关工作。

(2)市财政部门设立污染源普查专项工作经费,负责普查经费预算审核、安排和及时拨付,监督经费使用。

(3)市统计部门配合提供2004年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相关单位名录、2006年基本单位名录等与普查相关的基础信息,协助培训普查员,协助市普查办做好数据审核、统计与分析工作。

(4)市工商部门负责提供全市工商企业名录。

(5)市经贸部门配合做好相关普查成果的分析和应用,指导产业结构调整,优化产业结构。

(6)市公安部门负责提供机动车登记基本信息,配合做好机动车排气污染的普查及相关普查成果的分析、应用。

(7)市国土房管部门负责提供伴生放射性矿物开发利用单位基本情况。

(四)各区(县级市)政府任务。

负责本辖区内的工业源、生活源和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的普查工作,具体按照国家规定的条件组织选聘普查指导员、普查员、数据录入员;组织普查员、普查指导员接受省、市普查办组织的培训,发放普查员、普查指导员证件;开展清查工作,核定辖区普查对象的名单和性质,确定普查对象;落实普查工作经费;组织辖区的普查宣传;组织普查对象填报普查表格,并组织抽查、审核,及时补正;组织数据录入,建立污染源数据库,汇总调查成果,按规定要求上报;编报工作总结和技术总结;及时发现和解决普查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充分利用街道办事处(镇政府)、社区居委会(村委会)等基层组织机构,发动大专院校学生,广泛动员和组织社会各界力量积极参与污染源普查工作。

(五)普查员任务。

1.积极参加培训,学习污染源普查知识,掌握污染源清查、普查、质量控制等工作内容和技能。

2.认真做好清查工作,掌握普查范围,熟悉普查对象基本情况,并向普查对象进行普查宣传。

3.向列入重点普查范围的工业源企业和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的企业分别发放《工业污染源普查详表》和《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普查表》,指导企业填报,并对填报的内容是否符合要求进行审核。

4.向一般普查范围的工业源、农业源、生活源普查对象分别发放《工业污染源普查简表》、《农业污染源普查表》、《生活污染源普查表》,指导普查对象填报,或经了解普查对象情况后代为填报;代填的数据要符合普查对象的实际情况并经普查对象认可。

5.严格按照规定,坚持实事求是,现场查验有关设施运行状况,查阅相关原始台帐记录,做到不漏、不错、不重,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意见与建议。

6.按照上一级污染源普查机构的部署,在国家、省、市各级普查机构进行普查质量核查时,配合做好相关检查工作,发现差错据实更正。

7.做好各种普查表的装订及交接工作。

(六)普查指导员任务。

1.积极参加专门培训,认真学习普查方案、普查表填报规定及有关技术规定和细则等,掌握清查、普查、检查、质量控制等工作内容和技能,辅助教员做好普查员培训辅导工作。

2.在普查机构统一领导下,负责协调本普查区的工作,及时将上级指示传达给每一位普查员,并了解和掌握普查员的工作进度和质量,保证清查、普查工作和普查资料交接的按时完成,确保普查员各项工作达到规定的标准(按不低于5%的抽查率对普查员审核后的报表进行抽查)。

3.对普查员的工作进行巡回检查,具体指导,发现问题认真查明原因,及时予以纠正;解答普查员提出的疑难问题,不能自行解答的问题要及时请示上级给予解决。

四、普查工作保障

(一)技术保障。

技术路线:现场监测与物料衡算及排污系数计算相结合,技术手段与统计手段相结合,上级指导、地方调查和企业自报相结合。

1.科学编制方案。各有关部门、各区(县级市)政府要根据国家和省、市的污染源普查方案,结合本地实际,明确工作目标和工作重点,提出分年度、分阶段的工作要求,科学制订污染源普查实施细则,并及时送市普查办备案。

2.加强监测。为加强污染源普查监测工作,及时掌握重点污染源监测情况,市普查办成立了污染源普查监测组,建立了普查监测联席会议制度和监测质量控制制度,对国控、省控、市控重点污染源进行抽测,解决监测技术难题。各区(县级市)也要建立相应监测管理制度,加强污染源监测工作,建立监测台账和数据库,定期向市普查办报告污染源监测情况。

3.加强宣传动员。各有关部门、各区(县级市)政府要加强污染源普查宣传工作,抓紧制订宣传方案,充分利用电台、电视台和报刊等宣传媒介,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开展普查宣传;要根据普查的不同阶段,突出宣传重点,把宣传动员工作贯穿于污染源普查工作的始终。通过宣传使普查对象和社会公众明确污染源普查的目的、意义以及自身的权利和义务,积极参与并认真配合做好污染源普查工作。

4.加强培训,建立普查底册。市普查办负责组织市普查技术骨干人员接受省的培训,并对各区(县级市)聘请的普查员、普查指导员进行培训,确保所有普查工作人员都经过培训。各地要根据市普查办下发的企业名录,结合统计、工商、经贸、环保等部门提供的企业信息,确定普查对象,建立普查底册。

5.加强数据审核。市普查办组织开展污染源普查数据的质量核查工作,在各主要环节按一定比例抽样检查,抽查结果作为评估各部门、各区(县级市)污染源普查数据质量的依据。对于数据质量达不到要求的区(县级市),市普查办要责令重新调查。各区(县级市)要建立污染源普查数据质量控制责任制度,设立专门的质量控制岗位,并对污染源普查的每个环节实行质量控制和检查验收。

6.验收。各区(县级市)完成普查工作后,要按要求向市普查办申请验收。市普查办要根据国家和省的污染源普查验收方案和评分标准制订相应的验收方案和评分标准,并对各区(县级市)的污染源普查工作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的必须整改,直到通过验收。

(二)法律保障。

认真贯彻执行《全国污染源普查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按照规定开展普查工作,严肃处理普查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三)经费保障。

我市污染源普查所需经费由市和区(县级市)政府共同承担。各级普查办根据普查工作方案编制总体经费预算和分年度经费使用计划,经同级财政部门审核后,作为污染源普查专项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列入各相关部门的预算中,分年度按时拨付。经费主要用于:普查方案制订与评审,宣传与培训,入户调查,专用设备购置,数据录入与处理,数据库维护、检查、验收等过程的费用。

为保证普查工作的顺利开展,市对各区(县级市)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实行补贴制度。具体原则如下:

1.按照国家的统一规定,区(县级市)普查机构和普查员、普查指导员的培训工作由市级承担。

2.市对区(县级市)普查员、普查指导员的补贴,按污染源数量确定补贴数额,即区分重点普查范围的工业源、一般普查范围的工业源、生活源,由市按适当标准定额补贴。

3.其他涉及的普查经费由市和各区(县级市)各自承担。

4.其他专业调查工作,由各专业调查承担单位做出预算,由市普查办汇总、经市财政局审核。

五、时间安排

按照国家和省的统一部署,我市污染源普查工作分3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阶段(**年12月底前)。

1.成立机构、落实经费。各有关部门和各区(县级市)要在**年9月底前按要求成立普查领导机构,明确普查工作的具体承办部门,落实普查经费。

2.制订普查实施细则。各有关部门和各区(县级市)要根据市普查实施方案的统一部署,结合部门和当地实际,制订本部门、本地区的普查方案实施细则,并在**年12月中旬前送市普查办备案。

3.普查监测。各有关部门和区(县级市)要按要求开展普查监测工作,建立污染源监测原始记录台账及档案,及时上报污染源监测情况,并在**年12月底前完成本地区普查监测数据的整理汇总工作。

4.宣传动员。从**年11月开始,市和区(县级市)要分阶段突出重点,开展普查宣传工作。

5.清查企业、建立底册。各级统计、工商、经贸、公安等相关部门要在**年11月底前向本级普查办提供普查基础资料,由各级普查办在**年12月底前建立本级重点普查及一般普查的污染源底册。

6.选聘普查员、开展普查培训。各有关部门和各区(县级市)要根据重点普查及一般普查的污染源数,按适当比例选聘普查员。可根据实际情况在我市青年志愿者、环保系统退休干部、在校大中专学生、街道办事人员、工业企业环保专职人员中聘请。对普查人员的培训要在**年12月底前完成。

(二)全面普查阶段(**年1月至5月)。

1.组织填报普查表(**年1月至3月)。各有关部门和各区(县级市)可采取集中辅导与入户调查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开展普查报表填报工作。

2.建立市和区(县级市)污染源数据库(**年3月至4月)。各有关部门和各区(县级市)普查办要及时审核、录入、校验污染源数据,建立本地区、本部门的污染源数据库。

3.建立全市污染源数据库(**年3月至5月)。各有关部门和各区(县级市)要在**年5月20日前汇总并向市普查办报送污染源普查数据。市普查办要对各地报送的数据进行抽查审核,在**年5月底前完成全市污染源普查数据的审核与汇总,建立全市污染源数据库,组织、指导普查源数据上报工作。

4.完成市普查工作报告与技术报告(**年6月)。

(三)总结阶段(**年6月至2009年7月)。

1.市普查办对各有关部门和各区(县级市)污染源普查工作进行交流总结并验收(**年6月至8月)。

2.接受国家、省的普查验收(**年8月至12月)。

3.进一步修正全市污染源普查数据(**年6月至12月)

4.完成全市普查工作报告与技术报告(**年8月至12月)。

5.编制普查成果开发课题目录(2009年1月至3月)。

6.开发利用普查成果(2009年1月至7月)。

六、普查数据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