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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消防安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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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范文第1篇

高层建筑与一般建筑不同,无论是从建筑高度,还是从周边环境来说,消防工作都存在很大的难度,所以说要想做好日常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必须要了解高层建筑消防的特点,才能为之后的措施做好足够的准备。接下来,我们从三个方面讨论一下高层建筑消防管理的特点:

(1)结构复杂,形式多样

高层建筑的内部空间结构是极为复杂的,其立面体型和平面布置也日趋复杂,不仅拥有多变的平面形状,同时还有着矩形、圆形、塔形、阶梯形、凹形等各种各样的立面体型。中心部位通常主要设置电梯、安全扶梯等垂直交通枢纽,而其的空间部分及走道则通常被灵活分隔布置成为房间,许多高层建筑中部还设有很大的中庭,一旦发生火灾时,高层建筑的设计形式对于消防官兵铺设水带的方式选择就会产生较大的影响。比如阶梯形的高层建筑,当消防人员从上向下垂直铺设水带的时候就会遇到阻碍。

(2)体积庞大,人员密集

城市高层建筑在内部结构方面具备容积大的特点,这个特点在应用功能上具有好处,它能够提供更多的办公、娱乐空间,但是从消防安全角度考虑却存在一定的缺点。我们以美国双子大厦为例,它的办公面积达到了84万m2,最高峰的时候能够容纳接近5万人,结果因“9.11”事件造成了严重的伤亡。所以说,大空间、大面积的建筑风格,给火灾发生时人们疏散带来了较大的阻碍[1],所以在进行消防管理时,更要考虑这方面的因素。

(3)通道繁多,曲折难辨

在我国当前高层建筑消防管理工作中,面对的重要难题就是楼道以及疏散通道过于复杂,这在实际的消防疏散过程中是很不利于逃生的。因为如果楼梯或者电梯数量过多,就会造成无法直接到达安全疏散地的现象,除非是熟悉内部构造的人员。如果是出入高层建筑的人员,会花费较长时间来熟悉建筑的内部通道构造。另外,在火灾发生的时候,人们内心比较急躁与恐慌,错乱复杂的通道容易使人在慌忙中迷失方向,对逃生不利。

2.我国高层建筑消防管理存在的问题

正如上述所分析的,高层消防管理工作任务复杂、艰难,但正是因为这样,才更需要提高我们对于高层建筑消防管理工作的重视程度。但是据笔者调查,当前在我国高层建筑工程当中,关于消防安全管理的工作还有很多不到位,需要我们注意。下面就从四个方面进行讨论:

(1)消防设计不合理,施工建设不规范

高层建筑设计施工的各个环节要求均极为严格,然而在一些因素的影响下,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设计施工过程的许多环节都暴露出一些十分严重的问题。如:有的帷幕式大楼各个楼层地板与帷幕墙之间并未做到密封,而是往往存在一些空隙,在填充材料上也未能做到全部采用不燃材料[2];有的由于一些建筑内设施(管道井、电缆井、空调系统)未能有效封堵防火阀和孔洞而导致一些问题的产生;有的擅自对建筑使用性质加以改变,任意进行装修,对装修结构和防火分区造成不同程度的破坏;有的防火分隔存在不到位情况,一旦发生火灾,浓烟和热气流无法得到有效阻断;有的在装修材料选用上未做到全部使用不可燃性材料。以上问题,使有效的灭火救援无法及时有效地开展。

(2)消防管理责任缺乏明确性

现如今,相当数量的高层建筑完工之后由多家单位共同购买或租赁,从而产生了形形的产权关系,出现了产权多元化和产权、使用权不相一致等情况。而使用单位又各自为战,无人对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牵头负责,导致责任分工不明,产权单位和使用单位在消防安全职责方面互相扯皮、推诿,使消防安全制度往往停留在纸面上。消防安全组织领导机构分散无力,消防控制室往往如同“稻草人”无法真正发挥作用,维护保养自动消防设施不力,这些都使得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形势堪忧。一些高层建筑为寻求对这一问题的解决采用了物业公司管理模式,然而建筑单位、业主和物业管理单位对彼此所应担负的消防安全管理职责并未在合同中加以明确,这也使得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根本不能收到应有的效果。

(3)高层建筑消防设施管理存在漏洞

根据消防部门在全国范围内对高层建筑内的消防设施建设和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摸底排查,从摸底统计的情况来看,绝大部分高层建筑消防设施功能运转良好,但是还有一些数量的高层建筑消防设施无法正常运转。一些建筑的固定消防设施陈旧,却从未进行过相应的检查维护,长期“带病工作”;有的建筑消防设施早已无法正常使用,可由于其生产厂家和施工单位出现倒闭或其他情况已经无法找到原有的厂家或单位,从而导致这些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有的单位根本未指定专人负责消防安全工作,消防设施管理缺失;有的高层建筑消防设施管理人员培训不到位,业务素质不强,对自动消防设施的运行原理和操作方法一知半解,无法做到熟练操作。

(4)群众不具备较强的消防安全意识

例如,2009年2月9日,央视新大楼发生火灾,其主要原因就在于相关责任人没有经过相应的审批和安全评估就指示人员擅自进行烟花燃放,有些人还对民警的劝阻置之不理,最终酿成火灾事故。通过一次重大火灾事故,我们也可以看出许多人的法律法规意识淡薄、消防安全意识不强、消防安全的素质不高等问题[3]。很多高层公共建筑属于综合性建筑,融商业、餐饮、娱乐等各种功能于一体,使用功能极为复杂,多家单位共用一栋建筑,建筑内人员稳定性差,相当一部分人员不具备较高的消防安全素质。相当数量的单位对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缺乏足够的重视,即使开展也往往流于形式,从而导致员工消防安全常识极为匮乏,对如何进行火灾扑救、自我施救等一知半解,可操作性不强。

3.我国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问题的对策

针对我国高层建筑工程消防安全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解决:

(1)严格进行审核验收审批

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在设计高层建筑以及建造施工时,首先要立足其使用功能,对防火安全进行全面评估,进行科学合理的防火设计。设计单位对工程消防的各个环节负责,审验过程中对与防火规范工程设计不符的地方,要坚决禁止其施工或投入使用。高层建筑消防设计需做好如下五个方面的工作:其一,保证建筑消防总体布局和平面布置的安全性和畅通性;其二,对防火防烟分区进行科学合理划分;其三,确保所设计疏散逃生线路的直接性和便捷性;其四,建筑物内部装修不使用可燃材料;其五,确保自动报警和喷水灭火系统的质量。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照经消防设计审核合格的设计图纸,对建筑物消防建设的各个环节加以施工,确保防火结构、技术安全措施、消防安全措施等真正达到所要求的质量要求,不得擅自降低或改动。如确有困难不能达到设计要求,不得不对设计加以变更的,施工单位需会同设计单位、建筑单位、公安消防监督机关进行协商,确定一致认可的变更措施并对其予以备案确认。

(2)做好高层建筑日常消防安全检查工作

日常消防安全检查工作,是我国城市高层建筑工程消防安全管理的重要任务,一般来说,要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督促高层建筑消防各级部门做好日常工作,这其中就包括消防设施是否正常、消防通道是否畅通[4]。但是当前我国城市高层建筑当中,也有一部分不存在消防管理部门,也就是属于无物业建筑群。对于这些建筑,一方面城市消防单位要去积极调度协商,在高层建筑内部形成自觉建立的消防管理小组,做好日常的消防检查工作;另一方面,要主动展开消防调查,形成消防检查日记,将每次的检查写入防火档案,以此将消防工作落到实处。除了高层建筑本身的消防部门与城市消防部门,公安机构也要进行相关辅助监督工作,对应该进行消防监督的单位进行不定时督查,一旦发现存在问题的建筑单位,立即要求整改,对于屡教不改的,应该采取严厉措施进行处理。

(3)确保各级消防安全责任得到切实履行

分析高层建筑火灾发生的原因不难得出,由于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因素导致的火灾占到八成以上。起火原因大多是由于未熄灭的烟头导致可燃物起火,或由于电气设备老化、短路以及超负荷用电引起线路起火,或由于照明灯具、电热装置等未与可燃物保持足够距离从而导致起火等。此外,还有部分高层建筑火灾是由于某些特殊工种人员在未取得相关证书的情况下就进行入岗工作,从而产生种种错误操作行为,导致火灾的发生。正是因为此,所有的经营者、管理者和居住者均需树立牢固的消防安全责任意识,将火灾预防工作置于整个安全管理工作极为突出的位置来加以进行,确保防火工作真正沿着制度化、经常化、社会化方向发展。与此同时,加大建筑消防设施社会化维护保养机制的推行力度,严把市场准入关,重点做好全国建筑消防设施施工的各项工作,促进整个行业整体水平上台阶。从施工、维护等各个环节来加强对建筑消防设施的监管,对无维修保养资质、未按消防技术管理规定进行维修保养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确保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沿着健康有序的轨道发展[5]。

(4)注重消防设备的维护管理和保养

高层建筑消防设备投入使用之后,一般都要有定期的配套制度,它包括结构安全制度、设备更新制度等,更为重要的是消防设施制度,要对其进行定期的检查和维修。由于只有当火灾发生时,消防设施才会发挥作用,安全时期很少用到,因此平时出现问题也不易察觉,然而如果有问题未加察觉和解决,那么等到真正需要的时候不能发挥作用,就会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现在高层建筑普遍采用的排烟设备、火灾自动报警和灭火系统、消火栓和消防水泵等消防设施,在平时就应重点对其进行检查维修,确保责任到人,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记录并加以排除,确保消防设施始终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5)加强消防安全的培训

首先高层建筑的各使用单位要积极组织人员参加各种消防安全培训,并可通过考试的方式让相关人员取得相应的岗位资格证书实行持证上岗。其次要全面提高建筑内部工作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强化消防安全素质。由于高层建筑内工作人员稳定性差,素质高低不等,这也就使得对其进行消防安全教育显得尤为必要。可通过多种形式(办宣传栏、集中课堂培训、组织消防演练等)来对其进行消防安全教育,提高其消防安全意识,使其掌握一定的自救逃生本领。

(6)做好灭火救援准备工作

一是制定并完善高层建筑火灾扑救的应急预案和消防演练。消防部门在各自辖区内要建立并不断完善高层建筑台账和各类灾害事故处置类型预案。重点做好消防实战演练。组织基层消防官兵对所辖高层建筑的责任范围加以熟悉,确保做到建筑内部结构、疏散通道、消防水泵房、消防水池、水泵接合器、消防控制室、消防车道、喷淋报警等“六熟悉”。要详细了解固定、半固定消防设备运行情况,对高层建筑消防设施的相关情况能够真正做到烂熟于心。二是提升高层建筑内灭火器材装备水平。消防部队除了配备常规消防器材,还应配备专门的辅助器材,用以辅助消防工作的开展,提高工作效率。三是进一步做好高层建筑消防实战演练。按照实战的要求,强化基层执勤岗位练兵力度,创造条件使官兵更好地了解多种自动消防设施的工作原理,真正做到熟练使用,打造一支能打硬仗能打胜仗的消防铁军。

4.结束语

本文以当前我国高层建筑的消防安全管理当中所存在的问题和解决的相关对策为研究重点,首先对当前我国高层建筑工程中消防安全管理特点做出了分析,然后对高层建筑工程中的消防安全管理中存在的一些难题进行了剖析,在此基础上提出了解决高层建筑工程消防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的对策,旨在为消防工作提供资料,保障人民群众的安全。

作者:马作栋 单位:甘肃省甘南州公安消防支队

参考文献:

[1]彭溪.城市高层建筑火灾消防及安全逃生途径研究[J].价值工程,2012(02).

[2]殷霓,高云.高层建筑火灾致因分析与防火对策[J].安防科技,2011(06).

[3]魏捍东,张智.从央视大火探讨超高层建筑灭火对策[J].消防科学与技术,2010(07).

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范文第2篇

关键词:高层公共建筑 消防 安全管理

俗话说“水火无情”,在经济和科技飞速发展的今天,随着各种类型建筑的发展,建筑在规模和层次上都达到一个新的高度,高楼层和超高楼层的现代化建筑具有人员密集、装饰豪华的特点。众所周知,火灾造成的损失是巨大的,然而火灾又是最容易酿成的灾祸,因此,高层公共建筑的消防安全管理就显得尤为重要,成为现代化建筑中必不可少的部分。

1.高层公共建筑消防特征及工程概况

高层公共建筑的高度很高,而且层数多,一旦高层建筑发生火灾,那么其危险性也特别大。由于火灾的隐患特别多,在高层建筑中火灾的火势必然很猛,蔓延也特别快,人员疏散也有一定的难度,因此在高层建筑上一定要备有充足的消防设施、设备,迅速扑灭火势。高层建筑消防系统是个很重要的大工程,不仅要安装消防措施必要的硬件设备,还要根据具体情况有选择的增加一些特殊设施,如铺设消防给水网管、修建水池等。

2.高层公共建筑消防安全管理系统

2.1高层建筑消防给水系统

高层公共建筑上的消防给水系统按照不同的功用可以划分出许多不同的种类。如果按照其功用可分为:室外消火栓、室内消火栓给水、自动喷水灭火这三种系统。

2.1.1室外消防

(1)给水管网

在室外消防给水系统中,为了保障消防给水的安全,就必须确保高层住宅的给水管网的合理、科学铺设。一般在高层住宅中铺设在室外的消防管网最少不要少于两条,而且最好是从两条不同的给水管道引入,这样当其中的一条发生故障,不能正常使用时,也不会影响另一条的正常使用。进水管的直径的设置需要综合考虑生活中的消防用水总量和管道的流水总量。

管网在布置上应遵循以下几点:第一,应布置成环状。第二,进水管最好不要少于两条,并且从不同的给水管道引入。第三,环状的管网被阀门分为若干不同的独立段,而且每段的消火栓最好是五个或五个以下,不要太多。

(2)消防水池

除了铺设给水管网外,还应考虑消防水池的设置。一般是将室内的消防水池和室外的消防水池一起考虑的。如果市政的给水管道或者是天然水源没法满足消防所需的用水量,而且进水管道只有一条,给水管道呈现枝状,这样的情况下就要考虑建设消防水池了。修建了消防水池才能够保证消防水的正常的供应。

2.1.2室内消火栓

(1)设置室内消火栓所需的设施

在高层住宅的室内设置消火栓给水系统,一般需要很多的设备,比如:消火栓、水枪、管带、消防管道、消防卷盘、消防水箱、消防水池、水泵结合器、增压水泵及远距离启动消防水泵等等组成。

(2)室内消火栓的给水系统

一般的建筑所使用的最大的工作压力为0.6MPa,但是高层住宅的工作压是大于这个数的,因此在高层建筑区需要使用单独的消火栓系统。消火栓系统按照不同的分类方式可分为不同的类别,按照服务范围可分为:独立分散的、区域集中的这两种消火栓给水系统。而按照供水时的压力又可分为:高压和临时高压这两种消火栓给水系统。

2.1.3稳压、增压措施

第一,采用稳压泵增压。根据所需要的水压的实际大小来选择所需要的型号。第二,管道增压泵。在消防用水时水压不足的情形下,它能够确保水枪的水量、水压,极大的提高了灭火的有效性和安全性。第三,使用气压罐增压。能有效地解决消防水箱不能有效使用的情形下的稳压和增压措施。第四,变频调速恒压设备,这种设备能够有效的节约水资源,延长水箱寿命的特点。

2.2闭式自动灭火系统

闭式自动灭火系统是一种采用闭式的洒水喷头从而达到自动喷水灭火的系统。这种系统在实际的灭火中效果非常好,而且这种系统造价十分低廉,因此“低成本,高产出”的系统受到了普遍的欢迎,应用的非常广泛。

2.2.1闭式自动灭火系统的类别

通常使用的闭式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有这四种:湿式系统、干式系统、干湿式系统和预作用系统。第一,湿式系统构造简单,仅有必要的湿式报警阀和报警装置,同时这种系统投资低廉,而且管理费用也微乎其微,在灭火上效率很高,受到了广泛的青睐。第二,干式系统不同与湿式系统,它使用的是干式的报警阀组,一般情况下官网里是没有水的,有的只是压气体。这种压气体与给水的压力保持着一种平衡,一旦这种压力失衡,报警阀立刻启动。第三,预作用系统与干式系统类似,平时管网不充水,当发生火灾时,系统自动的控制、操作阀门排气、充水,此干式变成湿式系统。

2.2.2采用闭式自动灭火系统的给水方式

采用闭式自动灭火系统的给水方式:第一种是备有重力水箱和水泵的给水方式,这种方式通常用于高度低于100米的高层建筑。第二种是没有水箱的给水方式,这种方式的设备相对教集中,便于维护修理。但是火灾初期的消防水却不太稳定,一定程度上得不到保障,并且气压水罐所占用的容积也很大。第三种就是采用分区串联的一种给水方式,这种通常用于100米以上的超高层建筑。第四种是并联分区给水,这种给水方式同样也是用于100米以上的超高层建筑。

3.结语

火灾作为一种人为的灾害,其危害性可能是毁灭性的,不仅毁掉人们辛苦劳作的劳动成果,在物质财富上造成巨大的损失,更具威胁性的是它甚至危害人的生命。随着现在高楼层建筑物的出现,消防工作的难度增大,对于生命的威胁更加突出,因此构建高层公共建筑消防安全管理系统具有重大的意义。

参考文献:

[1]包陆玖.高层建筑给水排水设计方案分析[D].合肥:合肥工业大学,2006

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范文第3篇

随着城镇化建设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步伐的进一步加快,建筑工程项目不断增多,建筑工地众多而繁忙,伴随而来的火灾问题也日益严重。火灾因子和人为因子是火灾频发的主要原因,认真分析建筑施工过程中存在的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不足,提出“三方联治”办法来保障建筑施工过程的安全,杜绝施工事故。

2建筑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现状

2.1施工现场火灾负荷大,建筑材料管理混乱

在施工现场随处可见可燃、易燃的建筑材料,一方面是废料、弃料的乱丢乱放,致使施工现场火灾负荷变大和火灾不稳定因素变多,一旦被引燃,极易蔓延成火灾;另一方面是承建方很少设置独立的易燃材料储存库房,更有甚者材料库房和生活区、办公区、加工区毗邻,没有建立防火间距,一旦发生火灾,极易形成火烧连营之势。

2.2施工人员违规用电、用火作业现象严重

施工现场作业离不开电,但是由于建筑工地用电的临时性和管理人员的疏忽,施工用电线路安装很不规范,电线私拉乱接现象严重,特别是在生活区,电线接头随意可见,极易引发电气火灾;在用火方面麻痹大意,生活区随意用火、乱扔烟头,在加工区进行材料加工,如切割材料等未做金属火星防火措施;无证上岗、无证作业现象严重,特别是电焊、气焊等特殊岗位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按规作业。

2.3施工人员消防安全意识淡薄

在建筑施工中,一方面临时招募的施工人员较多,出入流动性大,文化水平低,消防安全意识淡薄,而且绝大多数人在消防安全问题上存在侥幸心理,认为无所谓,就算是烧起来自己也能灭掉;另一方面施工管理人员比较重视工期进度,在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上有所懈怠。

2.4消防设施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缺失

由于承建方存在利益考虑,部分施工现场未按要求配备消防设施,即使配备了一定的消防设施,也未按要求组织施工人员进行消防培训,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方面也存在不足。

3“三方联治”消防安全管理办法

3.1甲方———管理监督职责

甲方作为建筑施工过程中的主导方,应严格要求乙方按照安全生产要求和消防安全规范施工,对施工过程中的消防安全措施给予足够的重视,明确自身的管理监督责任。甲方负责制定《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从施工操作规范化、施工材料准入制度、特殊岗位上岗制度、施工区域用电用火规定、施工区域消防设施配备等方面做出规定,并告知乙方;同时甲方应建立消防安全管理检查制度,根据制度规定对乙方施工项目及施工人员进行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做到“发现一起,处理一起”,不放过任何安全隐患。

3.2乙方———自检管理职责

乙方作为建筑施工过程中的承建方,在正式施工前组织施工人员对施工区域环境进行全面认识和学习甲方提供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对施工人员进行针对性的消防安全教育,使工人掌握预防火灾、扑救火灾和逃生自救的相关知识和技能,提高整体消防意识,做到规范施工、安全施工。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应安排专职人员进行自检,针对施工过程中违规作业、用电用火混乱等现象进行查处记录,并定期组织施工人员对施工过程中的违规事例进行反思学习,从源头上清除安全隐患,保证施工安全。

3.3监理方———检查监督职责

监理方作为建筑施工过程中的第三方,在承担建筑施工的质量监理责任外,还应负责对在建工地日常消防安全方面的监管责任,以“独立”身份行使监管责权。

3.4三方联治

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范文第4篇

关键词:高层建筑;施工;消防安全

中图分类号:TU97文献标识码:A

在我国实体经济及建筑业高速发展的今天,随着高层建筑越来越多,高楼消防安全危机开始凸显。虽然火灾在建筑安全事故中所占比例较小,但是,火灾造成的伤害之大,死亡人数之多,经济损失之严重,影响之恶劣,都足以使人触目惊心。国家、地方虽然都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规范来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但是由于种种原因,一旦引发火灾,必将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及群死群伤事故。例如,2010年11月15日,上海市静安区胶州路728号公寓大楼发生特别重大火灾事故,造成58人死亡,71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达5亿元。因此,对高层建筑施工的消防安全管理进行研究具有其现实意义。

1、高层建筑实体存在的消防安全特征

1.1火势蔓延快且控制难

高层建筑有竖向的各种通道,比如楼梯间、电梯井、管道井、电缆井等,这些功能必要的内部通道会在火灾时形成若干个竖向火洞,火灾时烟气一定向上升腾,就在建筑里面形成了烟囱效应,助长了火势蔓延,据测定,在火灾初起阶段,因空气对流,烟气沿楼梯间或其它竖向管井扩散速度为每秒3到4米。如一座100米高的建筑,在无阻挡的情况下,近半分钟左右,烟气就能顺竖向管井扩散到顶层。

1.2救援疏散困难

普通电梯在发生火灾时由于切断电源等原因停止运转,多数高层建筑安全疏散主要是靠楼梯,而楼梯间内一旦窜入烟气,就会严重影响疏散。从高层建筑防火环境考虑,用一般消防设备应对高层火灾,难免有心无力,错过最佳的救援时机。

1.3扑救难度大

高层建筑高达几十米甚至几百米,发生火灾时从室外进行扑救相当困难。国内外的高层火灾经验证明,超过100米的高楼着火,靠外部救援扑灭大火几乎不可能。

2、高层建筑施工存在的消防安全管理问题

2.1建设主管部门监督相对薄弱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加强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但是仍然存在安全监督体系不健全,机构不健全,人员不到位,职责不落实,人员素质不高,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贯彻落实不力,以及执法不严等问题,部分地方建设主管部门仍未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一些建设主管部门与相关部门沟通不力,发生事故后未能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不能及时结案并对有关人员进行处罚教育,整改措施得不到有效落实,造成同类事故在同一地区经常发生。

2.2施工企业制度不规范,消防组织机构不完善,消防安全责任不明确

施工企业在施工过程中,只重视施工进度,施工效益,而轻视消防安全问题,未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未制订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有些施工单位因自己没有消防资质,便挂靠其它有资质的单位,甚至有些施工项目被层层分包,势必造成工程施工质量粗劣,消防安全管理脱节。

2.3施工现场易燃可燃材料多

对于当今高层公共办公建筑来说,业主都希望通过施工使建筑造型美观,环保,不可避免的使用了大量的易燃、可燃材料,如保温材料聚苯板,吊顶板采用木质板吊顶,隔墙采用了大量的木质隔板,家具、书桌、门均采用实木材质,地面使用地毯等。同时,在施工过程中,受到场地的制约,大量易燃可燃物,如木方,跳板,油漆等大量存放,建筑材料跺与垛之间缺乏必要的防火间距,甚至有些材料堆跺堵塞了消防通道,一旦发生火灾,势必会造成火势迅速蔓延,并产生大量的浓烟和有毒气体,极易造成重大人员伤亡。

2.4施工现场场地狭小,作业交叉面多,切割、动火作业多,很容易引发火灾

在高层建筑施工过程中,大量的金属材料需要进行切割,如果施工人员没有采取防护措施,火星飞溅到易燃物品上,很容易造成火灾。2000年12月25日,河南省洛阳市老城区东都商厦发生火灾,共造成309人死亡,就是由于电焊火渣溅落到可燃物上引起的。

2.5生活区、办公区火灾隐患较多

职工宿舍大多是简易可燃临时用房,有些施工项目,在未完成施工任务的楼内地下室设置工人宿舍,造成屋内人员密集,衣物、被子等可燃较多,乱拉电线现象较多,尤其到了冬季,室内使用电暖器、电褥子取暖,用电炉子做饭等,在用火用电方面稍有不慎就会引起火灾,同时造成人员疏散困难,火灾扑救困难等问题。

2.6消防设施管理存在缺陷

在施工过程中,一些企业为了节省开支,没有配备灭火器、消防水箱,消防泵房,临时消火栓等消防设备,有些施工单位虽然配备了临时消火栓等,但是配备不到位,存在水泵压力不足,消火栓质量不高,一旦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火灾,只能等待专业消防机构进行救援。。

2.7施工企业教育培训不到位,施工人员消防知识缺乏

施工单位对作业人员的消防安全知识培训不够,有些施工单位更是走走过场,应付上级部门的检查,使作业人员根本不了解现场及本岗位的消防隐患,有的作业人员更是不会使用灭火器,更别说灭火了,一旦发生火灾,基本的自救逃生知识都不知道,这就导致了大量人员伤亡事故的发生。

3、如何解决高层建筑施工消防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

3.1行政主管部门加大检查处罚力度

《消防法》第二条规定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社会化的消防网络。其中,“部门依法监管”,是做好消防工作的关键。

3.2企业建立消防安全组织机构,落实安全责任制

对于高层建筑施工,必定存在许多专业参建单位,根据《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61号令)的有关规定,这就要求总承包必须建立一个全面有效的管理机制,设立消防组织机构负责消防安全,划分管理范围,层层落实防火安全责任制,确保施工现场每个环节都有人监督、检查、管理,严格执行消防安全防护措施,真正做到制度到位、措施到位、管理到位。

3.3完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施工中不断进行完善

总承包单位应与每一位分包单位都签署消防安全管理协议,对施工现场的易燃可燃材料要合理存放、合理布置,材料加工区必须有安全有效的防护措施、灭火设施。施工现场要严禁吸烟,动火作业必须严格执行动火审批手续,作业人员持证上岗,设专人看火,配置足够的灭火器材。

3.4设置消防水箱,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

高层建筑施工现场,特别是重点消防区域,包括油漆库房、木工加工区、现场临时配电箱等区域都必须设置足够的灭火器材,以保证在发生初期火灾时,得到及时有效的扑救。同时施工现场必须设置临时消防栓,严格规范其使用制度,并不得以任何理由锁闭消防栓系统。

3.5加强消防安全培训

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范文第5篇

关键词: 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

Abstract: As the leaders at all levels attach great importance to, clear responsibilities, in recent years, high-rise building fire safety county without a major accident, fire safety situation is basically stable. With the rapid economic development, urban construction has intensified, rapid increase in the total high-rise buildings, high-rise building fire safety will undoubtedly bring new challenges.Key words: high-rise building; fire safety management

中图分类号: D631.6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1.基本情况

近年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建筑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落实责任制和火灾防控措施。每次综合性会议县领导都反复强调建筑消防安全工作,今年4月份,县政府还专门印发了《2013年城镇消防规划及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实施计划》,不断地推动城镇消防规划、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县安全监管部门和公安消防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在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加强应急救援等方面采取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我区高层建筑不断涌现,并呈快速发展态势。目前,全县已有高层建筑187栋,在建高层62栋,最高建筑已达48层(含地下两层),高达200米,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已成为我区民生工作中的重要课题。

2.问题分析

2.1公共消防设施及消防队伍力量严重不足

近年来,我区城镇建设规模迅速扩大,而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全县应建消防站10座,目前,只有一个现役消防站和曲塘、李堡两座简易专职消防站。城市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通道等公共消防设施建设不快。现有云梯车的数量和高度跟不上高层建筑发展的步伐,全县仅有一部40米高的云梯车和一部25米的举高车,一旦发生火灾,不能满足高层人员救助。高新区、开发区高层建筑周边消火栓配置数量不足,消防水源不到位。高层消防人员力量偏弱,全县现役消防队员不足30人,专职消防队员不足10人,随着城市不断拓展,高层建筑的增多,现有的消防警力越来越不能适应社会需求。

2.2消防安全责任没有得到全面落实

与《消防法》相配套、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公共消防安全评价机制、部门信息沟通和联合执法机制还不够完善。一些单位、企业内部高层消防安全检查管理制度没有得到有效执行。多产权、多使用权的高层建筑无统一的消防管理机构,业主职责分工不够明确,消防设施维护管理和维修费用不落实,消防器材投入不足,自动消防设施未实行年度专业检测维护。物业公司人员老化、数量不足、专业素质不理想,部分消防控制室监控设备未发挥应有作用,值班人员未经消防专业培训,不具备对自动消防设施的维护、操作技能。相比较而言,旧小区和商住一体建筑内安全责任的落实情况更为令人担忧。

2.3高层建筑用途变更带来消防管理隐患

一是办公用房租售为商业用房。部分楼层在开发设计时为办公用房,没有喷淋、报警、机械排烟等消防设施设置,租售出去后转为商业用途,必然形成先天性火灾隐患。二是商业用房变为居民住宅。少数下部商业、上部办公和宾馆式公寓的高层综合楼,经有关部门批准后,上部改为住宅出售,业主因与开发商的各种矛盾,导致公用区域大量占用,公共消防设施无人、无资金维护管理,消防设施损坏或被盗,形成消防真空。三是消防通道不畅。高层商业部分装修分隔影响了原有疏散通道布局,货架隔断和广告牌设置封堵外窗,影响自然排烟和火灾扑救,不利人员疏散。消防管理环节的缺失,必然导致隐患滋生。

2.4高层建筑施工、使用中的不规范行为增加火灾隐患

一是户外消防障碍多。高层商业楼户外停车区域设置和管理不规范,设置石墩、铁桩,影响消防车通行和靠近扑救;高层住宅区车位设置数量不足,停车占用消防车通道,户外新增停车泊位和绿化景观占用消防车的扑救面和回车场地。二是施工现场可燃材料多。高层建筑施工现场的脚手架、支模架、防护网为可燃材料,内部大量使用可燃装修材料,有的内部还有员工宿舍,施工期间无临时消防给水设施,违章用火用电极易导致火灾发生。三是部分业主安全意识不够强。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大量使用可燃物装修,常有燃放烟花爆竹等不规范、不安全的行为。四是公民自我保护的能力弱。一些居民不懂得灭火器的操作使用方法,缺乏火灾预防、初起火灾的扑救知识及逃生自救能力。视察中大街26号时,消防监控室人员不知道该楼层次,十九层的建筑,报警平面图只显示到五楼,楼上住户楼道外光线黑暗,楼下商铺占道,隐患不少,形势严峻,需立即整改。

3.完善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的建议

3.1增强忧患意识,提高对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的重视程度

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是重大的民生问题,体现了对每个人宝贵生命的珍视。近两年,一些大中城市高层建筑火灾接连发生,一起比一起影响大,一起比一起损失重。上海公寓大火致58人遇难70余人受伤,长春在建高层建筑突发大火直接经济损失600万,重庆29层居民楼大火住户财产损失巨大,火灾后的现场让人惨不忍睹,多少家庭家破人亡,灾民悲痛欲绝。海安县城与周边县市相比,高层建筑最多,号称“市中心”,高层建筑的消防安全形势比周边县市严峻,我们要把别人血的教训变为我们自身加强全县高层建筑安全防范的实际行动。做好城市规划,确保高层建筑协调有序发展,避免一味求高。处理好经济发展与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的关系,把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放在比海洋渔业生产安全、工业生产安全还要重要的位置,不断推动上级的政策、规定、要求的落实,形成社会化全员化齐抓消防工作的新格局。前不久,我省出台了《江苏省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已于6月1日施行,我区也应该根据本县实际出台相应管理办法,提升重视程度,细化工作责任,为建设大美海安构筑良好的社会消防安全环境。

3.2面对实际,加强对高层建筑消防设施的投入

目前,全县云梯车数量少、配置低,人员救助力量较弱,要进一步完善消防经费保障机制,确保财政定期投入,使消防设施与高层建筑发展相配备。要按年初与南通市政府签订的年度消防工作责任目标的要求,尽快建成墩头镇、滨海新区政府专职消防队,并将雅周、南莫、白甸、大公四镇保安消防队升级为三级消防站。增加开发区、高新区、滨海新区等新建高层区域消火栓等消防基础设施建设。逐步推行高层建筑城市火灾自动报警联动控制系统,强制对高层建筑内消防设施实行专业消防定期维护保养制度,确保消防设施在专业维护下完好正常。

3.3立足自身、立足长远,认真抓好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宣传培训工作

消防部门和相关主管部门要认真抓好物业管理队伍的消防安全培训,使其能够掌握消防管理的基本常识,实现持证上岗。公安消防部门要积极会同住建、房产、城管、广电等部门,充分运用各种宣传媒介和手段,广泛深入地宣传消防法律法规,普及防火、灭火和自救逃生知识。社区、街道应组织开展消防灭火演练,熟悉建筑消防设施的操作。高层建筑使用单位、业主要成立志愿消防组织,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和救生设备(如缓降器、安全带、手电筒、呼吸面罩等),开展日常火灾自救互救演练。

高层建筑的增多是时展的必然,预防火灾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做好高层建筑火灾防范工作“责任重于泰山”。我们坚信,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通过严格的规划设计、规范的施工监管、防范措施的落实,消防能力将进一步增强,全县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工作一定会迈上新台阶。

参考文献:

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范文第6篇

关键词:高层;居民建筑;消防安全管理

引言

现代社会,受土地资源紧张和环境保护压力的影响,民用建筑呈现出向高空延伸争取空间的发展趋势。这个情况在居民住宅和办公用楼方面体现的尤为突出。高层建筑已经成为现代化城市的一个重要发展特征。房地产开发是我国重要的支柱性产业。当前各地开工建设的居民住宅中,高层商品楼的占据着很大一个比例。高层建筑具有高度高、层数多、结构复杂以及人员、物资密度大等特点,虽然提高了容积率,减少了用地成本,但对于意外灾害,特别是发生火灾时的抵御能力较弱。逃生通道线路长,提高了居民疏散难度。相对于其他种类住宅,高层住宅建筑的消防安全尤为显得重要。目前,我国高层住宅消防安全采用的是政府主导,公安消防部门指导、监督,小区物业单位负责具体管理的传统运作模式。随着社会的发展,传统的消防安全管理模式已经不适合当前快节奏的生活方式和复杂、繁琐的实际情况,消防安全管理力度和效果有所下降。近年来,各地高层住宅建筑发生重大火灾的消息是由耳闻,给人民的生命财产造成了重大损失,更危害到安定和谐的社会秩序。加强高层住宅建筑消防安全管理,保证人民生活安全,已经成为各地政府和公安消防机关的重要任务和课题。现实生活中,我国高层住宅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着一些问题和缺陷,降低了住宅的防火能力和安全水平。针对这些问题进行深入研究,详细探寻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隐患的形成机理,是有效开展高层住宅消防安全管理的重要前提和基础依据。

1 开展高层住宅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现实意义

高层居住建筑消防安全管理是以保证建筑消防安全,保护居民生命财产安全为根本目的,通过一系列科学措施和方法,减少、消除高层住宅消防安全隐患,提高建筑防火救灾能力的重要工作。高层居住建筑消防安全管理的水平和质量,与住宅业主、住户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随着城市发展规模的提高,高层建筑人员、物资越来越集中,一旦发生火灾,造成的损失也就更大。现代社会,人们对于消防安全的认识程度愈加深刻。政府已经出台了相关指导性文件,对居民住宅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作出了明确的规范。开展高层居住建筑消防安全管理,不仅仅是保证住宅消防安全,更是维护和谐稳定的社会秩序和健康平稳的经济发展环境的重要条件,是建设社会主义社会文明的客观要求。随着我国城镇化进程的加快,高层住宅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已经逐步成为现代城市建设安全管理体系中的有机组成,在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保障经济建设顺利进行方面发挥出重要作用。

2 当前我国高层住宅消防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2.1 执行层面中存在的问题

由于认识和观念上的影响,住宅物业安全管理更加重视防盗工作,而对于消防安全有所忽视。这直接导致住宅楼消防安全管理力度松懈、体制机制不健全、资源投入不足、消防设施、设备陈旧、难以满足火灾时消防灭火的实际需要。高层住宅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业务量大、专业知识、技能水平要求高,应由专人专岗负责。实际工作中,高层住宅的消防管理人员往往由其它岗位的人员兼任。这些人同时负责多项工作,投入到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精力有限,同时,由于缺乏必要的专业知识和职业道德教育,兼职消防人员实际发挥的效能十分有限。此外,由于缺乏重视,住宅建筑配有的消防设施、设备长期得不到应有的维护、维修,破损、缺漏、遗失、老化等现象非常普遍。一旦发生火灾,这些设备往往不能发挥应有效用,甚至会因为状态不良而造成二次安全事故,进一步扩大消防事故的损失。当前住宅小区的消防安全管理一般有小区物业负责。相对于高速发展的市场经济,消防安全管理体系进展缓慢。小区物业消防安全管理缺乏必要的法律、法规的规范和约束,高层居住建筑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责任不明确,相关主体之间的法律责任模糊不清,物业公司人为因素对小区消防安全管理影响很大。而物业公司处于经济效益考虑,往往不会再消防安全管理方面投入大量资源。这些都限制了我国高层住宅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质量的提升。

2.2 监管层面存在的问题

我国于2011年制定实施了《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46号),对各级政府、管理部门和社会组织的消防安全管理职责予以了明确规定,进一步细化了工作和分工。但从实际运行情况上看,我国高层居住建筑的消防安全管理在监督和管理方面还存在很多的缺陷和不足。一是消防设计审核验收不到位。依照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建筑在投入使用前,必须经过消防管理部门的消防验收。在实际工作中,很多高层住宅没有经过消防验收就交付给业主使用,建筑本身存在着很多消防缺陷,给后续使用过程中火灾的发生埋下隐患。二是消防监督检查工作不到位。我国公安消防机关负有对辖区内物业企业消防管理监督检查的重要职责,是督促物业企业改正不足、规范行为的重要保障。但由于我国国土面积辽阔,人口众多,而消防机关人力有限,日常工作繁多,再加上高层建筑自身的复杂特性,使得消防机关对高层住宅的消防安全监督工作很难做到位。

3 提高高层居住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质量的建议

一要高度重视高层居住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特别是各级政府、部门、企业的管理人员,要深刻认识到高层住宅消防安全的重要意义,下大力气全面推进高层住宅消防安全管理体系。二是要完善监督机制。公安消防机关要充分发挥行政管理作用,坚持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严格依照消防法履行监管职能。三是要加大消防安全宣传力度,真正使消防安全意识深入人心,建立全社会的消防安全保障体系。

4 结束语

随着城市建设的不断发展,高层住宅建筑在建筑总量中所占比例越来越高,其消防安全状况对于城市建设发展的影响也越来越大。抓好高层住宅建筑消防安全,是保护人民安全,维护国家利益的重要措施,是各级政府、消防机关和相关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组织的重要职责。各单位及所属人员,要充分认识到高层住宅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恪尽职守,认真履职,做好本职工作,彼此间加强协调、合作,为切实保障高层住宅建筑消防安全贡献自己的力量。

参考文献

[1]张真瑜.城市消防监督体制的创新探微[J].科技创新与应用,2015,14:290.

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范文第7篇

摘 要:近年来,随着经济的繁荣和城市建设的快速发展,全国各地相继建成了数量众多的大型城市综合体,功能齐全,形式多样,集多种消费功能于一体,特别是总建筑面积超过10万m2的超大城市综合体,具有总建筑面积大、建筑高度高、人员密集、建筑功能复杂、装修材料和商品的可燃物多等特点,一旦发生火灾后容易导致蔓延迅速、人员疏散困难、扑救难度及财产损失大等后果。通过分析其在防火分区、安全疏散、消防设施等方面具有不同于一般商业建筑的独特性,提出采取更加严格的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和消防安全管理措施进行设计和管理。

关键词:城市综合体 建筑防火 消防管理

中图分类号:TU8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791(2016)07(a)-0043-02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繁荣和城市建设的快速发展,全国各地相继建成了数量众多的大型城市综合体,这类建筑集餐饮、购物、娱乐、酒店、旅游、文化等消费功能于一体,同时容纳“主力店”、主题娱乐休闲设施和室内商业街等多种商业业态。特别是总建筑面积大于10万m2(含本数,不包括住宅和写字楼部分的建筑面积)的超大城市综合体也越来越多地呈现在国内二、三线城市。这些超大城市综合体具有占地面积大、总体建筑面积大、建筑高度高、人员密集、建筑功能复杂、装修材料和商品的可燃物多等特点,一旦发生火灾后容易导致蔓延迅速、人员疏散困难、扑救难度及财产损失大等后果。近年来,全国各地的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城市建设的发展相比,在消防队站、装备建设等方面还远远滞后于城市扩张速度,普遍存在消防站点少、保护范围过大、新型高效的灭火救援装备不多等问题。超大城市综合体一旦发生火灾,利用自身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和内部消防设施进行人员疏散和灭火救援,对最大程度减少火灾危害显得尤为重要。因此,应该结合全国各地的超大城市综合体建设和发展的实际以及消防基础设施情况,采取更加严格的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和消防安全管理措施进行建筑防火设计和消防安全管理。

1 建筑防火设计方面

国家应该尽快出台规范,在内容上应明确大型、超大型城市综合体的标准,如建筑规模,超大型的总建筑面积在10万m2以上(含本数,不包括住宅和写字楼部分的建筑面积),大型城市综合体的建议定义在3万~10万m2,针对其防火分区、安全疏散、消防设施等方面与一般商业建筑的特殊性,采取严格的建筑防火设计。目前,重庆市出台了《大型商业建筑设计防火规范》(DBJ 50-054-2013),河南省出台了《大型商业建筑设计防火规范》(DBJ 41/T085-2008),江苏省出台了《商业建筑设计防火规范》(DGJ 32/J67-2008),这些规范均是在国标《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的基础上,对商业建筑,特别是大型商业建筑的防火设计提出了更高要求,对部分内容做了进一步强调和细化,对大型商业建筑防火设计所采取的措施针对性更强。具体的有以下几条建议。

(1)严格控制设置“亚安全区”。所谓亚安全区就是当火灾来临时,人员暂时疏散到这里是安全的。其成立的条件是将中庭或步行街周围的店铺处理成一个个独立的防火单元,用防火隔断与周围隔离,店铺内增加火灾报警、自动灭火和机械排烟措施,严格控制步行街公共空间不放置任何固定可燃物,步行街的走道上空设有防排烟措施等,基于这些条件,“亚安全区”才是安全的,但是类似中庭之类的亚安全区在商业实际运营中基本无法做到,中庭区域经常用于商品展示、模特表演等各种展览活动,在“亚安全区”走道上设置可燃材料制作的休息座椅、装饰物及各家商铺的广告、展示区的现象比比皆是。这样的做法完全违背了设置“亚安全区”的初衷。

(2)严格防火分隔措施。严禁使用侧向或水平封闭式及折叠提升式防火卷帘,防火卷帘应当具备在火灾时靠自重下降自动封闭开口的功能。控制“防火玻璃加侧喷”作为中庭、有顶步行街防火分隔型式的面积。为了在大空间内营造较好的视觉效果,工程实例中中庭、步行街两侧的店铺常常不采用防火墙、防火卷帘等分隔措施,而采用“防火玻璃加侧喷”的新型防火分隔形式。对这种防火分隔型式的效果,有待进一步验证,建议再对其使用面积做一定的限制。建筑外墙设置外装饰面或幕墙时,其空腔部位应在每层楼板处采用防火封堵材料封堵。如果室内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建筑外墙上下层开口之间仍应设置高度不小于1.2 m的实体墙。

(3)严格安全疏散。设置在超大城市综合体内的电影院,如设置在4层及4层以上,且设有巨幕影厅时,影院区域应设置不少于两部独立的疏散楼梯,其中一部应靠近巨幕影厅布置,独立疏散楼梯至少有一部应直通屋面。对有顶商业步行街两侧的主力店应设置独立的疏散设施,不允许借用连通步行街的开口。设置在超大城市综合体内的儿童活动场所,应设置独立的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对于超大城市综合体中营业时间不同步的功能区,尽量避免借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应要求有不少于一半的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独立设置。因为综合体内多同时设有商场、影院、KTV等场所,商场正常营业时能够通过借用或共用确保其至少有两个安全出口。但由于营业结束时间不同,设置在商场楼上的影院、KTV等娱乐场所与商场借用、共用的出口无法使用,一旦发生火灾,人员疏散就成了大问题。

2 消防安全管理方面

(1)严格执行消防行政许可流程。建筑消防设计及建筑内部装修工程的行政许可是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道防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规定,超大城市综合体属于人员密集场所,应按规定取得消防设计审核、验收、消防安全检查等行政许可手续。消防机构应严格按照消防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进行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监督检查,严格专家评审范围,严禁超范围运用专家评审规避国家标准规定。要特别加强对超大城市综合体室内装修工程的消防审批,因为超大城市综合体内商铺众多,在业主二次装修过程中,极容易出现新的问题,比如大量使用可燃材料装修,擅自更改消防设施和防火分隔等,如不及时加强管理,将会给消防安全埋下了极大的隐患。装修工程的消防设计除应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要求外,还应符合原有特殊消防设计及相关针对性技术措施要求。在验收阶段,要仔细核查是否按图施工,是否严格落实专家评审意见,确保将审核阶段的意见落到实处。在消防安全检查阶段,要仔细核查单位是否严格按照要求建立消防安全制度和应急预案,要重点考量单位的自我管理水平和员工的自防自救能力。

(2)热情服务,关口前移。超大城市综合体在城市中地位独特,通常都是省市重点项目,饱受各级领导关注,同时因体量大,功能复杂,一般对现行规范有所突破。消防机构应从超大城市综合体立项、选址阶段就积极提前介入,提出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的建议和措施,充分考虑建筑防火、消防设施以及灭火救援等消防安全综合因素。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在规划建设初期合理确定超大城市综合体的布局、体量、功能,配套建设市政消火栓、消防车道等基础设施。在方案规划、初步设计阶段,对提出的“亚安全区”的概念,在商业实际运营中无法做到的,应及时否定该设计方案。特别是如电影院等错时营业的场所、儿童活动场所应要求设置独立的疏散楼梯;餐饮场所防火分区面积不应按普通商业控制,餐饮燃气管道布置是否可行;商业店铺的分隔是否合理;室外步行街是否存在加盖的可能。以上对建设单位来说可能涉及重大修改的应提前提出,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也更好地体现了消防机构的热情服务。

(3)严格单位日常消防管理。超大型城市综合体属于火灾高危单位,应严格执行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除每年按要求对本单位消防安全情况进行一次自我评估外,还应当每年委托具有资质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开展评估。超大城市综合体的产权单位、委托管理单位以及各经营主体、使用单位要分别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超大城市综合体的产权单位或委托管理单位要牵头建立统一的消防安全管理组织,每月定期召开消防工作例会研究部署消防安全工作,消防车通道、涉及公共消防安全的疏散设施和其他建筑消防设施原则上应由该消防组织统一管理。超大城市综合体应严格落实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建立完善户籍化档案,全面如实录入单位基本信息、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及职责等基本情况和日常消防工作情况,定期报告备案消防安全管理人履职、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消防安全自我评估情况。要广泛利用多种形式开展消防宣传,做好消防安全“三提示”。 超大城市综合体应当提高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和要求,设置满足需要的专(兼)职消防队员,按标准配备装备器材,组织开展经常性实战训练,主动联系辖区消防中队开展业务强化训练。对于总建筑面积大于20万m2的超大城市综合体应设置小型消防站,配备专职消防员不少于12人。

(4)加大消防监督执法力度。消防机构要依法履行消防监督管理职责,采取全面检查与局部检查、监督执法与技术服务相结合等方式,加强对超大城市综合体的监督抽查,要加大监督检查频次,每季度至少抽查一次。监督员要对性能化设计和专家评审内容了解掌握,监督检查时作为重点检查内容。要严格控制各功能区使用性质的变更,特别是对新改做娱乐场所、幼儿用房、儿童游乐厅、老年人公寓、多功能厅等有特殊楼层限制的更要严格把关。要针对超大城市综合体中部分场所运营时间不同步的特点,加大错时检查力度,确保各时段的安全出口数量和宽度均满足要求。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要及时下达法律文书督促整改,并依法实施处罚。

(5)通过运用法律手段加强管理。建议将对超大城市综合体的消防管理要求纳入消防法律法规的修改内容,使之上升到法律层面,特别是应将未按要求购置火灾公共责任保险、未按要求进行消防安全评估,未按要求建设微型(小型)消防站等内容纳入“法律责任”章节,制定相应的处罚条款,从而真正实现运用更加严格的消防法规加强对超大城市综合体的消防安全管理。

参考文献

[1] GB50016-201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S].

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范文第8篇

关键词:高层建筑 施工现场 消防安全管理

一、引言

随着近年来我国工程建设的逐步规范,建筑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问题也随之得到了重视。目前社会各界对于建筑施工的期望,就是对施工安全和施工质量的控制,其中安全就是如今最为关注的问题。高层建筑的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是高层建筑施工中重要而且关键的组成部分。当前我国的高层建筑中,施工安全问题尤其是施工现场的防火安全管理已经被社会大众所关注;另外,在倡导安全与文明施工的今天,施工防火安全及其应急预案也是其中的一项重要内容。本文介绍了高层建筑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隐患特征,并从施工组织设计、临时用电施工方案、施工防火安全措施、施工防火应急预案等方面对高层建筑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进行了分析和探讨。

二、高层建筑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隐患特征

1、施工现场易燃可燃材料多,火灾荷载大施工现场临时性建筑、临时设施、堆放的木材、油漆等都是可燃易燃的。

2、施工现场使用明火多。明火作业是引发高层建筑施工现场火灾的“罪魁祸首”,作业产生的火花、灼热熔珠四处飞溅散落,可非常轻易引起可燃物燃烧,酿成火灾事故。通过大量高层建筑施工现场火灾案例,使用电焊等明火作业引起火灾的占90%以上。

3、电气火灾事故多。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备多,用电量大,用电线路多为临时线路,且电气线路较杂乱。由于电线移动频繁,极易导致绝缘层破损,从而引起电线短路,或产生电火花引燃物品形成火灾。另外,电气线路私拉乱接、电气线路不穿管敷设、长时间超负荷运行,也极易引发火灾。

4、施工现场缺少防火分隔,火灾蔓延速度快施工过程中,为方便施工,高层建筑的楼梯间、电梯井、变形缝、各类管道井、楼板预留孔洞和水平方向的门窗洞、隔墙预留孔洞因施工进度和设备安装等原因一般不会封闭,后期需要设置防火门窗和防火卷帘等进行分隔的部位也缺少防火分隔设施,一旦发生火灾,烟囱效应明显,火势蔓延迅速,而风力随建筑高度的增加而增大,加上施工现场封闭性不强,短时间内就可能发展成立体大面积火灾,使火灾难以控制和扑救。

5、火灾扑救难度大,灭火救援施展空间受限高层建筑施工现场四周由于深基坑的开挖、施工设备作业场地布置及建筑材料堆放等影响了消防车道的畅通,使消防车难以靠近火场,阻碍了灭火行动。内部因内走道和楼梯等进入通道上往往设置有脚手架、摆放建筑材料施工设备、存在各种预留孔洞,而且没有消防电梯、应急照明、防排烟设施等,除容易被引燃外还影响人员通行,造成消防通道不畅。

6、临时消防设施无法满足灭火需求。高层建筑施工现场外部消防水池、室外消火栓往往滞后于工程建设,建筑内部消防设施未建成开通,造成消防用水匮乏,外攻、内攻时水压、水量无法满足灭火需要,临时室外、室内消防给水系统设置不完善,导致高层建筑施工现场火灾扑救难度大。有些施工单位不重视消防安全,在现场未配置灭火器或配置数量不足或型号不对,灭火器配置不符合要求。

三、施工组织设计中的消防安全措施

1、施工总平面布局。施工总平面布局应有合理的功能分区,各种建、构筑物及临时设施之间应有适当的防火间距,施工现场一般应有消防车道,尽端式道路应设回车场。消防车道的宽度、净高和路面承载力应能满足大型消防车的要求。

2、消防设施的配备。高层建筑施工需要施工用水池、水泵及输水立管,可以利用上述施工设施兼作消防设施。施工用水池可兼作消防水池;施工水泵可准备两台(一用一备)兼作消防水泵,应保证消防用水流量和一定的扬程;施工输水立管可兼作消防竖管,管径不应小于100mm;高层建筑周围应设一定数量的室外临时消火栓,每个楼层应设室内临时消火栓、水带和水枪。在高层建筑施工现场重点部位应配备一定数量的移动灭火器材。

3、建立消防安全机构、制定消防安全制度。高层建筑的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建立防火领导小组,成立义务消防队,定期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和消防演习。施工现场应制定一些必要的防火措施和防火安全规章制度,并组织相关人员学习,以使各承包单位和各作业工种有章可循,从而落实防火工作。对于各种防火措施和防火安全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应加强督促和检查。

四、临时用电施工方案中的消防安全措施

火焰与带电部分的距离:电压在10kV及以下者不得小于1.5m;不得在带电导线、带电设备等附近将火炉或喷灯点火;施工现场临时供电线路的架设和电气设备的安装,应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要求。遇到有人触电时应指挥立即切断电源,正确进行抢救。遇到电气着火时也应指挥立即切断电源,然后正确选用灭火器具,迅速进行灭火;严禁施工单位在高、低压电力线路下方施工,也不得在其下方搭设作业棚,建造临时的或永久的生活设施以及堆放构件、材料等杂物;每个移动电器的设备、施工间隔的电缆均应分别装设控制开关,开关应装在醒目和便于操作的地方,开关一经断开就能使设备或施工间隔全部失去电源。

五、施工防火安全措施

1、在禁火区(木工棚、仓库)设有明显防火标志,同时设置消防器具。

2、施工平面合理布置,库房周围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易燃物品要隔离单独堆放(如油类)。

3、电气焊作业时,应做好防火措施,施工员应做好安全交底手续工作,严禁在焊割作业场所存放油类及其它易燃物品。

4、不准乱拉搭电线,严禁使用电炉,明火作业与架空电线应保持一定安全距离,明火作业应批准后施工。

5、木工间场严禁烟火,认真及时做好木屑刨花的清理工作。

6、各种电动机要经常注意维修保养,不要空载运转,作业后要随手断电源,以免电机部体长时间摩擦发生高热起火。

六、施工防火应急预案

1、施工现场成立以施工负责人为组长的防火领导小组,并应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2、指挥负责人:通常为施工负责人,负责火灾扑救人员的指挥.设备的调配.全体参加灭火的人员必须绝对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3、通讯联络人:通常为安全员,负责打火警电话(119),向消防部门报警,并负责消防车辆的引导。火警电话拨出只后,即在路口等候,引导车辆顺利进入火场,以防消防车辆迷失方向。

4、现场保卫人:通常为施工员,负责火灾现场的保卫工作,禁止闲杂人员和无关人员进入现场,防止内部物质丢失和被盗.。

5、灭火人员:包括施工现场的全体人员,负责在支援人员和消防队到达之前火灾的扑救。电工负责切短断所有电源,疏散车辆和人员,协助扑救工作。根据火灾性质,使用不同的灭火器。其他人员服从指挥人的调配进行扑救。

参考文献:

[1] 孙忠海.高层建筑防火设计及消防设施施工中存在的安全问题及对策[J].安防科技.2008(06).

[2] 巴煜.刘瑞海. 高层建筑施工防火与消防安全措施的探讨[J].建筑安全.2011(02).

[3] 杨继亮. 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探析[J].中国科技信息. 2011(04).

[4] 李文莉.蔡芸. 高层建筑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系统管理研究[J]. 消防技术与产品信息. 201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