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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急救护技能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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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急救护技能培训范文第1篇

红十字会与红新月会国际联合会将每年9月的第二个周六定为“世界急救日”,以宣传和推动各国红十字会、红新月会救护工作的开展。这天,许多国家的红十字会、红新月会都积极响应号召,动员志愿者组织各种与救护相关的活动,开展救护技能培训,普及救护常识。同时近年来,我国各种灾害不断发生,从山西矿难到玉树地震再到南方水灾……这些事件再一次敲响警钟:作为大学生必须学会自救互救技能!为此,我校社工之家协会决定联合红十字会开展急救培训竞赛系列活动,普及卫生救护知识,提高学生互救、自救的能力,让学生都能学到基本卫生救护知识以便应对日后可能出现的各种灾害。

二、活动主题:

急救为人人,红十字‘救’在身边。

三、活动目的:

1.通过培训使学生了解基本的急救护理的知识,逐渐掌握基本的急救护理的方法,以便学生在灾害面前能够自救互救。

2.通过正规的医学急救培训,有效提高会员急救的安全水平。

3.进一步推动红十字运动的普及,使“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在青年学生中得以弘扬。

四、活动时间:

五、活动地点:云南农业大学校内

六、主办单位:

盘龙区红十字会

七、协办单位:

云南农业大学社工之家

八、活动对象:云南农业大学全体学生

九、活动时间及内容安排

急救技能培训课程

(一)前期准备

1.宣传:时间:09月08日至09月09日

制作介绍活动的条幅和海报。(宣传部)

2.辅助设施的准备:

(1)活动的策划及会场的布置。(活动部)

(2)联系红十字会,培训资料的准备。(外联部)

(3)资料的收集整理。(办公室)

(4)设定系列活动的相关制度,红十字会人员授课并组织开展培训班等。(培训部)

3.活动负责人:

4.活动流程:

1.工作人员准时到达活动场地

2.登记人员到位情况

3.检查物资是否齐备

宣传部把横幅带到现场

1.在会场设接待人员,整理宣传活动资料。

2.工作人员检查会员证件,协助维持会场秩序。

1.要求会员出示会员证

2.工作人员须戴工作证件,举止得当,讲究礼貌

1、接待讲课老师,向老师介绍活动流程。

2、志愿者向学生发放宣传资料。

1.急救理论课部分

2.老师进行实际模拟

活动结束时

1.工作人员组织会员有序离场。

2.工作人员将物资归位,进行会场打扫

3.负责人总结活动得失,布置下阶段任务

宣传部整理活动照片及DV资料,挑选优秀作品;写出通讯报道。

(四)后期工作

1.活动资料的整理及通讯稿的编写。(宣传部)

2.活动中借用的设施的归还。(办公室)

3.对本次活动的总结。(办公室)

十、急救技能培训课程预算

十一、部门大体活动分工:

活动部:负责每项活动的策划安排和现场的布置

办公室:资料的收集和整理

宣传部:为每一个活动做好宣传工作,扩大活动的影响力

外联部:联系场地和授课老师等相关的联系工作

培训部:设定赛制,协助老师组织开展培训班,做好初赛评分等

十二、注意事项:

1.策划时间较短,如有纰漏请及时提出。

2.为了确保活动顺利进行,红十字会工作人员必须体现团体精神,不可迟到,早退,缺席,严格按照事先安排做事。

3.活动的相关负责人要提前一小时到场,核对场地,及设备使用情况。

4.安排中有不清楚的,请与相关负责人联系。

5.时间上的安排可能跟不上实际情况,各部门除了上述的安排之外,以后额外增加其他任务都要认真完成。

6.各部门的每位干事都须在活动开始前熟悉活动流程,服从各部负责人的安排。

十三、活动安全应急预案

(一)在突发性事件发生时,需要快速撤离现场的情况,所有工作人员应快速组织现场人员逃生,并及时报警。

1.如火灾:依火势情况临时制定逃生路线,工作人员组织现场人员逃生,做好保障工作。

2.如有其它意外事故发生则根据事态严重性采取相应措施,要求尽全力确保师生的生命健康安全。

3.负责人:

(二)针对天气(如下雨)变化而采取的紧急措施,保障本次活动的顺利进行,降低不利因素造成的影响。

1.人员安排:

负责人:

2.组织实施流程:

紧急救护技能培训范文第2篇

院前急救

人员配置:急诊科配有司机5人,医生6人,护士7人,均熟练操作各种急救技能,熟悉各种急危重症的急救护理流程。

设备配置:配有救护车5辆,车上配有除颤仪、简易呼吸器、车载吸引器、气管插管、心电图机、血糖仪、血氧饱和、夹板、急救箱(内有各种急救药品及输液用具)、氧气筒等。

院前急救护理流程:与卫生局120调度中心建立信息网络通讯,接出诊调度指令后,打印调度单,按指令所示的地点一车一医一护赶赴现场,白天1分钟内、夜间2分钟内出车。到达现场后,经医护的初步判断伤情后由司机通过车载通讯系统将大致的病情、病员数量通知院内当班护士及120调度中心,以便做好急救和增派车辆准备。医生和护士首先将患者脱离现场,进行检伤分类,做出醒目的标识。根据世界卫生组织推荐的急救检伤分类标准:①生命垂危,需要立即治疗,而且有望救活的伤员(红色标志,提示优先1级);②生命没有立即的危险,需要紧急但不是立即处理的伤员(黄色标志,提示优先2级);③需要简单处理的伤员(绿色标志,提示优先3级)[1]。以便于途中和院内的救治、护理与观察。护士测量血压、吸氧,据病情留置针建立1~2条静脉通道及相应的对症处理,如保持气道通畅、抗休克等,协助医生行心肺复苏、伤口包扎等,为院内急救护理提供有利保障。

院内急救

院内急救护理流程:①启动绿色通道制度:当班护士接到司机通知后,立即启动绿色通道应急预案,电话通知医院总值班、科主任、护士长、担架陪护队及听班护士,由总值班协调,麻醉师、陪护队及听班护士提前赶到科室,同值班的护士、医生待命,备好一切抢救器械、药品等。对参加救护的医、护、陪护人员进行分组,实行定患者、定医护、定陪护人员的分工责任制。这样,统一指挥,调动全院力量争分夺秒进行抢救,确保患者得到及时救治护理。②紧急救护:患者到达医院急诊科,马上进入急救绿色通道。总值班、科主任、护士长负责指挥救护工作,1个急救小组负责1名患者。由护士进行编码及腕带双重身份识别,医护分别评估患者的全身情况,如神志、瞳孔、血压、气道等,迅速实施抢救生命的各项措施,如气管插管、心肺复苏、抗休克治疗等。分别为患者填写各种化验单、检查单、抢救记录,从各项治疗、护理、患者的安全到检查全程陪同。③心理护理:突发的意外伤,不论病情轻重都会给患者造成心理伤害,当患者或面露痛苦表情时,护士一定要给患者心理支持,通过微笑的表情、真挚的交谈、轻柔而熟练的操作,取得患者的信任。④患者的转送工作:在进行急救的同时,与相应科室及时联系,做好接纳患者的准备。病情相对稳定的患者,由陪护队员及时转送至ICU、手术室或各科病房。这样相对缓解了人员紧张状况,也有利于危重患者的重点抢救。

紧急救治后的各项后续工作:①各项医疗费用的处置:每个患者均一律免挂号、付费等手续,所有治疗、检查、用药均有总值班签字,实行先治疗、检查、手术、住院,后付费的急诊绿色通道制度。②规范抢救护理记录:为规范护理人员的操作行为,减少护患纠纷,据科室情况,制订了急诊抢救护理记录单,它包括日期、患者的入院时间、姓名、性别、年龄、接诊地址、实施抢救时间、送各项检查的时间、生命体征、主要抢救措施、病情变化、用药情况、参加抢救人员及患者的去向等,以及“三无”患者随身携带的贵重物品、现金,由当班护士2人清点后双签名等。

讨 论

急救护理工作流程的实施,有效地激活了护理人员的团队精神,避免和减少了各种纠纷和事故的发生;缩短了管理宽度,对年轻护士的培养发挥了良好的带教作用,使急诊护理质量得到持续性提高。

制定急救绿色通道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医护体系,总值班协调,责任到人,分工明确,科学的管理,有序的组织抢救,以最大限度降低造成的伤害,是提高抢救成功率的重要环节。

简化就诊流程,减免手续,实行首诊首接负责制,保障快速、高效的绿色通道畅通无阻,是批量病患抢救成功与否的关键。

重视急救技能培训:为加强急救队伍建设,我院采用各种形式进行急救演练:如急救技能培训,与社会相关部门协同进行不同性质的重大突发事件的模拟演练等。每次抢救或演练后总结经验教训,不断改进抢救程序与方法。通过培训演练,将过硬的急救技术和娴熟的急救理论相结合,建立了一支相对稳定并具有较好的素质、高度责任心及敏锐观察力的急救护理队伍。

准确、及时、客观、内容齐全的急诊护理抢救记录,有利于规范护士行为,提高急救护理质量,减少护患纠纷。

整理工作:抢救工作结束后,整理清洗用物,归还原处;补充急救药品;补办一切手续,完善各种记录;完成医疗费用、药费等的结算等。

由于医院完善的管理体系,合理的急救护理流程及急诊绿色通道制度,组织的及时严密,分工合理,加之医护人员牢记“责任重于泰山,时间就是生命”的科室精神及熟练的理论、技术,在批量急诊病患的救护过程中每次都能及时准确、有效、顺利完成抢救工作,没有出现漏治疗、漏观察及医嘱执行不及时的情况,顺利地完成多次批量急诊病患的救护工作,提高了患者的救治率。

紧急救护技能培训范文第3篇

【关键词】公民急救行为;急救培训;急救资格;责任豁免权

Current Status of Legal Issues on non-professional first-aid of Chinese Citizens

OU Ce-hua. Department of Anesthesiology, Affiliated Hospital of Luzhou Medical College, Luzhou 646100, China

【Abstract】 Legislation lag on Emergency Medical Services and lag behind in first-aid science education result in lack of first-aid knowledge of Chinese citizens. Emergency Medical services system is mainly relying on the professional first-aid team. In this paper, first-aid training and first-aid qualifications and relevant law responsibility immunity at home and abroad were reviewed, focus on discussing the responsibility immunity on non-professional first-aid.

【Key Words】 Acts of civil emergency; First-aid training; First-aid qualifications; Responsibility immunity

我国院前急救成功率低下,原因主要有两方面:一是急救服务体系主要依靠单纯专业急救队伍,二是我国公民急救知识缺乏\急救意愿普遍较低。本文所指公民是指在法律上对急救病人不负有急救义务和责任的事发现场“第一目击者”,

即事发现场没有接受专业急救培训的普通公民。随着人们的法律意识的增强,对急救行为所产生的相关法律问题的担心是影响“第一目击者”是否进行施救行为的重要因素。院前急救是指急危患者从发病到进入医院这段时间内所提供的医疗救治,是急诊医疗的重要组成部分[1]。

1.国外公民院前急救资格认证

目前欧美许多国家和地区都建立了完善的院前急救体系,并有明确的法律法规规范公民院前急救培训,包括院前急救培训承担机构、培训时间和内容、急救员资格认证等。

1.1 美国公民院前急救资格认证

目前在美国,紧急医疗技术人员(emergency medical technician,EMT)是指合格完成了各州紧急医疗训练项目,主要担负院前急救,特别是基础生命支持(basic life support,BLS)的人员,是院前急救医疗服务体系 (emergency medical service system,EMS)的基石。中国的“ 医疗救护员”与EMT属同一概念[2]。而美国国家医疗救护员注册处是评估和认证EMT,发放EMT资格证书,制定EMT考试标准,每2年1次重新认证及因故取消EMT资格的国家机构。

1959年美国开始实施急救医疗,1966年美国心脏协会开始提倡在公众中普及心肺复苏初级救生术,1973年美国国会通过了《急救医疗服务系统法》,1976年完成了立法程序,形成了全国急救医疗网。美国的EMT考试标准是根据美国国家医疗救护员注册处的标准制定,其考试被美国46个州确立使用认证水平的惟一依据。第一目击者被称为被认证的第一急救目击者;被认证的第一急救目击者需经过40~60 h的急救培训,并能够应对院前救护医疗的紧急情况[3]。

由此可见,在美国,由国家医疗救护员注册处认证的第一目击者具备院前急救资格,其急救行为受急救医疗法的规范。迄今为止,美国已有5 000万人接受过此项培训(平均每4人中有1人接受培训) [4]。

1.2 英国公民院前急救资格认证

英国对急救培训的授权机构也有明确的规定。英国政府规定凡从事抢救工作的人员都必须受过12周的专业培训[3]。 急救学员需要学习12周课程,内容包括解剖学、生理学及紧急护理和突发事件处理技能,核心内容及考核由“健康保健发展协会”(institute of health and care development,IHCD)负责。资格考试后,急救学员将在合格的急救员或急救医助的指导下经过大约一年的实习期之后,经过IHCD的专业评审,取得急救员资格,该资格每三年需重新认证[5]。因此,通过英国健康保健发展协会培训并取得急救员资格的第一目击者具备院前急救资格。

1.3 其他国家和地区公民院前急救资格

世界上许多国家和地区都重视公民的院前急救培训。德联邦政府法律规定每个成年人必须当义务兵或参加7年的急救义务工作,两者必选其一;意大利的外勤警察必须经过初级急救技能培训并学会使用自动体外除颤仪;瑞士法律规定每个公民都要接受急救知识培训[6]。香港、新加坡的警察培训体系中,已将是否取得救护员或初级救护员资格作为新警察录用的一个必备条件[7]。

2 国内公民院前急救资格认证

目前国内在公民急救知识普及、院前急救培训及资格认证方面尚缺乏急救医疗法律、法规的支持,且我国在公民的院前急救培训上没有统一的院前急救教材,没有统一的考试、考核方法,没有统一的救助资格标准。

2.1 国内院前急救培训现状

我国院前急救培训开展较晚,最初开展急救培训的是红十字会。国内主要是红十字会与急救中心承担公民急救培训的职责。2001年,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与教育部、公安部等15个部委办联合《中国红十字会关于广泛深入开展救护工作的意见》,提出建立救护培训基地扩大培训范围,提高普及率的目标[4]。深圳已在2003年正式实施了社区第一目击者急救知识培训工程[6],但目前深圳公众急救知识的普及率不足2%,广州、天津等地尚不足l%;珠海作为中南五省急救员培训基地自2006年以来,共有2000多人参加了专业、系统训练,其中约1000多人拿到了初级急救员资格证书。

2.2 国内院前急救资格认证

我国现行法律尚未有明确的急救资格认证的法律规范,仅部分法规涉及公众服务资格的相关规定,如《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十二条规定:提供公众服务并且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职业、行业,需要确定具备特殊信誉、特殊条件或者特殊技能等资格、资质的事项;《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第四十九条指出自然灾害、事故灾难或者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履行统一领导职责的人民政府可以采取下列应急处置措施:组织公民参加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要求具有特定专长的人员提供服务。

另外,彭迎春[8]等6位学者在北京市特殊人群的急救知识及能力要求的定性研究中提出国家应制定明确的急救培训机构的准入标准,对提供急救培训的机构进行资质认证,具备资质的培训机构对接受培训且考核合格的特殊人群颁发急救员证书,获得证书者即具备急救资格。

2005年10月国家劳动保障部正式向社会第四批医疗救护员、紧急救助员等11个新职业。医疗救护员指运用救护知识和技能,对各种急症、意外事故、创伤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施行现场初步紧急救护的人员。 紧急救助员即红十字急救员,是当发生危害公民人身和财产安全的突发事件时,承担先期处置、组织和帮助遇险或受灾人员开展自救和互救活动的人员。紧急救助员的工作任务重点,主要是在发生紧急情况后,作为第一目击人可以及时在第一时间施救,及时处理事故现场,协助指挥尽快疏散人员,为挽救受伤人员的生命赢得宝贵的时间[9]。因此,医疗救护员、紧急救助员是国家规定具备院前急救资格的人员,是专业急救队伍的重要补充。

3 院前急救行为的法律规范

国内外急救相关法律对院前急救行为有许多不同的规定,但是在“第一目击者”的救助行为给被救助者造成损害方面却有相同之处,如美国的好撒玛利亚人法和国内许多省市颁布的见义勇为者奖励和保护条例,其立法目的都是为了保护和鼓励“第一目击者”,通过豁免“第一目击者”的急救行为可能产生的法律责任,以鼓励公民的见义勇为行为。

3.1 国外院前急救行为的法律规范

欧美等国对院前急救行为是否为公民的义务不同的地区有不同的规定,如[10]加拿大魁北克省和美国罗德岛、威斯康星、明尼苏达、佛蒙特、夏威夷和华盛顿6个州的好撒玛利亚人法规定对受害者进行救助是公民的义务;除上述地区外,加拿大和美国的其他州均规定公民没有义务对紧急伤病者提供援助,只要施救者在紧急情况下作出适当的施救行为,就不必对其所造成的伤残、死亡或毁损负法律责任。在英美法中,并不存在一般的救助义务,纯粹的不作为不会产生民事责任,这是基本原则[11]。

世界上许多国家都从法律上确立了公众急救行为损害后果的责任豁免权,其中尤以美国的好撒玛利亚人法(good Samaritan law),或译为“善良撒玛利亚人法”(善良撒玛利亚人,意为好心人、见义勇为者)最为经典[12]。它是欧美等国关于在紧急状态下施救者(good Samaritan)因其无偿的救助行为给被救助者造成损害时免除责任的法律制度[10]。

而德国民法典第680条规定,为免除本人的急迫危险而管理事务的,事务管理人仅在有故意或重大过失时,始负责任。日本民法典第698条也规定了紧急情况下的无因管理:管理人为避免对本人身体、名誉或财产的急迫危害,而管理其事务时,除非有恶意或重大过失,对于因此之损害,不负赔偿责任[12]。

3.2 国内院前急救行为的法律规范

我国对参与院前急救的目击者的权利和义务缺乏明确法律法规的限定,使一些人因惧怕纠纷而逃避施救,成为目击者参与院前施救率低的原因之一[10]。在中国的法律上,只有《海商法》规定了十分狭隘的救助义务,并不存在一般的救助义务,它只限于道德要求[11]。法律对公众急救行为相关保护措施的缺失无疑是一个重要因素[12]。

3.2.1 目前“第一目击者”的急救行为即前文所指见义勇为行为可能产生的法律问题国内各地尚未有统一的规定。目前国内各地对见义勇为的定义尚不统一,见义勇为即中国的好撒马利亚人行为是指公民在履行特定义务以外“为保护国家、社会公共利益或他人人身财产安全”不顾个人安危同违法犯罪行为做斗争或者抢险救灾的行为;国内各省市制定的《见义勇为表彰条例》即是好撒马利亚人法在中国的存在形式。从1991年到2004年的期间,中国有35个省市制定了自己的大致名为《见义勇为表彰条例》之类的地方立法,青岛首开先例,于1991年颁布了《青岛市表彰见义勇为公民的规定》[13]。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第六十一条规定:公民参加应急救援工作或者协助维护社会秩序期间,其在本单位的工资待遇和福利不变;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给予表彰或者奖励。由此可见,国家和各地立法的目的都是为了奖励和保护公民见义勇为的急救行为,解除见义勇为者的后顾之忧。

3.2.2 目前许多学者对公民院前急救行为的法律性质有不同的见解,其法律性质属于紧急情况下的无因管理的观点,而见义勇为是无因管理的一种特殊表现形式。无因管理,是指没有法定的或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自愿管理他人事务或为他人提供服务的行为;无因管理的构成要件有三:即为他人管理事务或者服务;有为他人谋利益的意思;没有法定或约定的义务[12],但管理人有恶意或重大过失的除外” [14]。

3.2.3 目前国内院前急救行为的权利与义务

根据我国法律,“陌生人”之间是没有救助义务的,除非他人之危难是因其而起,因而,对于急救病人,公民没有采取急救行为的法律义务[15]。对此问题国内学者有不同的见解,但大多赞同以下观点[8],特殊人群必须在取得急救员证书后才可以实施现场急救,如果因急救效果不好或方法不当出现不良后果时,不应追究其法律责任;同时,特殊人群的现场救护应该属于自愿行为。

3.2.4 见死不救的法律规范

见死不救的民事责任以救助义务的存在为前提,见死不救的民事责任实质上是一种不作为侵权责任。因此,见死不救承担侵权责任须以救助义务的存在为前提。在目前的中国,法律上没有一般救助义务的要求[11]。由此可知,即使公民实际有见死不救的行为也不构成犯罪,但有救助义务的情况除外,如医生对急救患者的救护。

3.2.5 目前国内院前急救行为的责任豁免法律规范

国内公民对院前急救行为所产生的相关法律问题的担心是影响其是否进行施救行为的重要因素之一,因公民的非专业急救行为产生的损害或不良后果国内相关法规给予了一定程度的支持。好撤玛利亚人法对我国院前急救的启示:公众对因其按社会急救的常规进行的人道主义救助而产生的损害后果,原则上享有责任豁免权,即除非是故意或重大过失,对此损害不承担法律责任[10]。好撒玛利亚人法在我国的存在形式多样[16]:(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九十三条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进行管理或者服务的,有权要求受益人偿付由此而支付的必要费用。(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一条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3)《民法通则》第一百零九条规定:“因防止、制止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的财产、人身遭受侵害而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害人承担赔偿责任,受益人也可以给予适当的补偿”。(4)我国台湾地区民法典第175条规定:“管理人为免除本人生命、身体或财产上之急迫危险而为事务之管理者,对于因其管理所生之损害,除有恶意或重大过失者外,不负赔偿之责[12]。”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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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郑进.美国医疗救护员.中国全科医学,2007,10(2)

3 蒲晓煜,马静,席淑华.国内外公众院前急救培训现状及我国院前急救培训展望.护理杂志,2009,26(8).

4 彭迎春,关丽征,刘兰秋,等.公众急救知识培训的探讨. 中国全科医学,2008,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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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殷欣,李文涛,安力彬,等.国内外公众急救知识普及现状比较.医学与社会,2009,22(8)

7 张军根,王红妹. 我国公众急救技能普及的现状与趋势. 中华急诊医学杂志,2007,16(10)

8 彭迎春,梁万年,王亚东,等.北京市特殊人群的急救知识及能力要求的定性研究[J].中国全科医学,2007,10(6):479-481.

9 邢娟娟,姜秀慧,杨力.紧急救助员在应急救援工作中的重要作用.中国安全生产科学技术,2007,3(6)

10 殷 欣,李文涛,安力彬,等.好撤玛利亚人法对我国院前急救的启示.医学与哲学(人文社会医学版),2010,31(2)

11 张愉庆.见死不救的法律分析. 研究生法学,2007,22(6)

12 王亚东,关丽征,彭迎春,等.我国院前急救医疗体系中存在的问题及立法的必要性.中华医院管理杂志,2007,23:799-802.

13 徐国栋.见义勇为立法比较研究[J].河北法学,2006,24(7)

14 王利明.中国民法典学者建议稿及立法理由(债法总则编・合同编)[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5.31.

15 刘兰秋,彭迎春,关丽征,等.试论公众急救行为的法律保护. 中华医院管理杂志,2008,24(2)

16 李慧.撒玛利亚好人法在中国的存在形式[J].天府新论,2007,(12):238-239.

紧急救护技能培训范文第4篇

【关键词】

院外急救;救护知识;培训普及

基金项目:湖北省教育厅2009年高等学校省级教学研究课题(项目编号:2009337)

作者单位:434020荆州,湖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生活节奏的加快,生产、交通、生活中发生的意外伤害事件也在迅速增长。疾病、创伤、中毒、溺水、电击、窒息等都是导致心跳呼吸骤停的常见原因。在医学上4~6 min是抢救生命的“黄金时间”[1],怎样有效地开展现场救护,挽救生命,减轻伤残不仅是医护人员的职责,是在第一现场的每个人的重要使命。农民是院外急救的弱势群体,增强农民院外急救知识与技能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重要课题。2010年10月我校急救护理教师调查了荆州市市郊农民对院外急救常识的知晓情况,并对当地农民进行了急救知识与技能的培训[2],现将结果报告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调查对象为荆州市市郊农民100名,性别不限。

1.2 调查方法

我们自行设计农民救护常识知晓的调查表,进行问卷调查,带领学生到学校周边农村随机走访调查共100名农民。由急救护理教师带领学生发放调查表,要求农民对10个项目进行演示或回答,学生单独填写问卷,每个项目正确计1分,综合评分总分为10分,当时收回。发出问卷100份,回收有效问卷100份,有效回收率100%。

1.3 培训内容与方法

通过调查走访,根据当地农民文化知识水平及对急救知识的知晓程度,我们反复讨论,确定救护手册的编写内容,《家庭救护常识》的内容包括:①120的呼救。②脉搏的测量。③胸外心脏按压。④止血。⑤异物卡喉的救护。⑥淹溺的救护。⑦醉酒的救护。⑧煤气中毒的救护。⑨发烧的救护。⑩鼻出血的救护。

按照我们确定的编写内容编写了通俗易懂的《家庭救护常识》。首先将《家庭救护常识》制作多媒体课件,以便培训使用。根据农民的认知规律,其培训的方法如下:我们向农民对常见疾病的初步判断、常见救护技术的操作及预防护理等方面做全面系统地讲解,通过理论联系实际和急救个案,生动形象的向农民讲述人工呼吸、徒手心肺复苏术、创伤急救技术等急救知识,同时通过对多功能复苏模拟人进行现场家庭急救操作演练,并与农民以边操作边讲解边指导的互动方式,鼓励居民进行现场实操,以发现居民技能掌握不准之处,及时给予纠正。具体的做法是:第一,根据不同训练内容,设置相应情景,提出问题,要求初步了解相关急救流程;第二,老师借助图文并茂多媒体的课件[3],先讲授操作流程及注意事项,再分步示教,同时要求农民跟着老师一步步训练;第三,老师根据农民的操作和感受,作出点评,并进一步规范其操作方法;农民自行继续练习,以获得更多的体验,进一步熟练操作技能,从而掌握相应的急救方法。

在周休或节假日,我们带领经过培训的学生到农村发放我们编写的通俗易懂的《家庭救护常识》,以帮助农民更好地掌握现场急救知识和基本操作技能。到农村办墙报,宣传救护知识,以便农民掌握救护常识的重要性和对救护常识的知晓。

1.4 统计学方法 对培训前后农民掌握现场急救知识和基本操作技能情况进行前后知晓率比较分析。

2 调查结果

2.1 一般情况

100名农民中,年龄30~72岁,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26名,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74名。

2.2 救护知识水平

2.2.1 农民院外救护常识调查结果,见表1。

2.2.3 农民院外救护知识水平影响因素,见表2。

3 讨论

3.1 培训有利于提高农民的急救意识和急救技能的掌握 表1结果显示,培训后,院外救护常识知晓的人员增多,甚至达到了基本掌握的程度, 因此,通过普及院外急救知识和技能,让更多的农民树立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思想和自救互救意识,掌握现场急救知识和基本操作技能,在意外事故现场能立即进行自救和互救,为抢救患者赢得宝贵的第一时间,在紧急情况下尽可能地挽救生命,使急救技术社会化,提高急救成功率,有其重要的社会意义。

3.2 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农民有利于院外救护常识的普及与宣传 表2结果显示,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农民因文化基础知识好,接受能力强,所以在救护常识的普及过程中,掌握院外救护知识和技能的效果显著;而60岁以上的农民因年龄偏大,文化基础知识差,反应慢,接受能力差,在普及过程中,掌握院外救护知识和技能的效果不显著,因此,提高农民的文化素质,很有必要[4]。

3.3 院外救护常识的普及与宣传是社会的需要 高校教师应具有社会服务能力,提高社会服务能力是每个教师可持续发展的需要,急救护理教师具备普及院外救护常识的普及与宣传的条件和资格,服务急救行业,是社会的需要,责无旁贷。为更好的服务社会,急救护理教师要随时了解国际急救知识急救技能的最新标准和信息[5]。

3.4 提高了学生的实际工作能力 在老师的带领下,学生赴农村进行院外救护知识普及与宣传,增长了见识,提高了人际沟通能力,更进一步掌握了院外救护操作技能,为将来走向临床,适应社会打下了基础。同时,学生急救水平的提高,为今后我国的急救社公化增添了更多的生力军,为全面提高公众急救水平,进一步推进了民众急救知识的普及[6]。

参 考 文 献

[1] 敖薪.急救护理学.高等教育出版社, 2004,1.

[2] 诸葛海鸿,周伟,苗素芹.对患者家属普及院前急救常识的效果观察.护理学报,2009,16(12A):26-28.

[3] 蒲晓煜,席淑华.社区服务人员院前急救知识和技能掌握现状及培训需求调查分析.护理研究,2010,24(4):960-961.

[4] 王力侠,屠明君,杨东松,等.对社区居民院前急救知识知晓现况的研究.中国厂矿医学,2007,20(3):306-307.

紧急救护技能培训范文第5篇

由于人口的迅速增长,经济全球化趋势和生态环境日渐恶化,各种自然灾害与人为灾害频繁发生,已成为一个重要的公共问题。我国是世界上自然灾害最为严重的国家,但我国绝大多数医务人员没有接受过专门的灾害医学教育,缺乏必要的灾害救援专业技能训练[1],应系统地进行灾害医学继续教育和专业救援技能培训,提高我国的灾害救援整体水平。

灾害医学已成为临床医学的重要课题,必需重视灾害医学的学术理念,本文就加强基层急诊急救人员对灾害医学继续教育,提高灾害救援专业技能水平,加速灾害医学队伍的建立和培训做简要综述。

基层医疗机构灾害医学教育与救援技能现状

我国现行的医学教育体制还很不健全,医学院校的课程开设主要是医学理论和技能在临床各专业方向的教育。基层医务人员也未能接受灾害医学的继续教育及专业技能的培训,对灾害医学学科的建设和人才培养仍然是空白。大部分临床医师缺乏灾难医学知识和灾难救援技能训练。其次基层医疗机构基础薄弱,医疗资源配置失衡,涉及灾害医学救援方面的管理机制不畅,缺乏先进的救援装备,救援手段落后,缺少健全的法制体制,救援预案不完善和不配套,没有成立灾害应急救援医疗队。同时,社会性急救知识也未能够得广泛深入的宣传和普及,面对各种突发灾害事件时,能动员起来的社会上诸多方面救援力量,大多数都缺乏必要的救援理念和救援技能使得现场的救援效益不高。而作为现场医疗救治主体医务人员所掌握的灾害医学知识和救援技能非常有限,势必会影响救治效率,这显然已经不能适应多灾环境下对救援工作的需要,难以及时应对一些区域性的灾害伤亡事故的发生。也很难做到灾害现场高水平、高效能,大救援的急救特征。

加强灾害医学继续教育和专业救援技能培训的必要性

灾害医学是一门研究灾害对人类生存的影响及灾后医疗救护的新型学科。灾害事件的发生具有突发性、群体性、复杂性、破坏性、危险性和不可预见性等特点,短时间内可造成大批人员伤亡。灾害救援有它的特殊性:①灾害救援组织机构的临时性;②工作环境的危险性;③救援对象的复杂性;④救援工作的协同性;⑤灾害医学的社会性。其内容涵盖了医疗救治,灾害应急预案的制定,特殊的救援设备和技术,伤员分类输送,流动医院建设,疫情防控,公众心理危害等方面。医护人员工作性质是抢救生命,减少人员死亡和伤残,技术上要求熟练掌握输液、止血、包扎、骨折固定,搬运、抗休克、心肺复苏、气道管理、解毒等急救技术,他们的表现对减少灾害造成的人员死亡,伤残率具有不可代替的作用,因此急救人员要具备良好的心理素质,丰富的救援知识和过硬救援技能,方能胜任救援任务,必须加强急救人员的灾害医学继续教育和专业救援技能培训。

灾害医学继续教育和专业救援技能的培训是防灾救灾降低损害的根本保证,掌握灾害医学知识和救援技能是急救人员的必备条件。“救人”-“治病”的一种专业思路与对策。面对灾害群体时,要采用专业的救援理念和救援技能,快速检伤分类,使现场救援人员在最短时间内救治更多的人。目前在我国灾害医学无论从认识还是到实践都尚属起步阶段,为适应当前及今后应急救援形势的需要,灾害医学继续教育与救援技能培训这一新课题,应尽快实施到实际工作上来,特别是在灾害多发的区域或基层的急诊急救人员显得尤为必要。

灾害医学继续教育及专业救援技能培训的建设与建议

加强灾害救援的法律法规建设;虽然,我国近年来颁布了许多突发事件应急法规和预案,但其系统性,统一性和可操作性并不强。给予灾害医学立法,对我国灾害医学事业的发展和建设有极重要意义,使得在紧急救援工作时有法可依,有规可循,更好地协同社会化救援。对于社会的稳定和谐以及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起着不可估量的作用,完善灾害救援的各种规章制度,建全监管体系,规范紧急救援过程中的各种行为,是灾害医学事业的生存及发展的关键因素。

灾害救援队伍的建设;制定标准化、现代化的应急救援预案,建立一套适宜本地区统一可行的灾害救援运作机制。高效的组织管理和统一可行的灾害救援运作机制,是能否实施有效救治的关键。平时也就需要有预见地制定相应的灾害急救计划。整合、优化区域性的卫生急救资源,加大资源配置,建立区域性灾害救援队伍,组建高效、现代的区域性应急救援医疗网络。高效的灾害医学救援组织管理需要整合资源,建立统一的灾害指挥体系。建议在灾害发生的区域由当地政府牵头,调动公安、武警、消防、急救医护人员及可组织的社会上的人员成立救援队,统一指挥调度;成立搜救队、营救队、医疗队、转运队和后勤保障队等,各队伍要分工明确,任务清晰,协同作战,快速机动,善于攻坚等特点,目标是灾害现场救人。建立平战结合,专兼结合,装备精良,技术精湛、反应迅速、保障有力、精准高效的灾害救援医疗体系,才能适应医疗救援的需要。才能对本地区域内各种重大灾害事件的发生进行紧急救援。

加强急诊急救人员的灾害医学继续教育,急救医护人员对灾害医学知识的掌握程度直接关系到现场医疗救援的水平,建议地方高等医学院校应尽早开设灾害医学基础教育的必修课。尽快培养出实用人才,基层医疗机构必须建立一套完善的在职培训制度,并纳入继续医学教育计划,要重视和加强急诊急救人员的灾害医学继续教育和专业救援技能的培训,组织人员定期或不定期到医学院校进行短期的理论知识学习,参加各级灾害医学专业知识的学术活动,了解学科的前沿进展。也可以定期或不定期地聘请医学院校的教授或上级医疗救援机构的专家到当地医院进行灾害医学的基本理论知识学术讲座,建立对基层医疗机构的对口帮扶机制。同时依托多媒体网络中心在不同的行政区域建立地方灾害救援中心网络,实现信息源共享,开展灾害医学的远程网络教育[2]。组织人员到省级的专业救援中心进行短期的理论学习和技能培训,模拟灾害现场实施对伤病员的救护演练。只有通过演练才能使急救人员更好地掌握预案的流程,使预案逐步完善,规范和科学,最终形成制度化。不去反复演练的预案那只是“纸上谈兵”。灾害救援工作需要全社会,多学科的参与,定期或不定期地与当地消防、交警、森警、矿工、通讯等单位举行灾害救援合练,提高彼此之间的协调能力。依托当地医院急诊科为培训基地主体,承担区域救援队伍的培训工作。建议建立院前、院内紧急救援联动、预警模式:即院前急救小组在现场收集到的伤员信息:①主要伤情;②对伤情的评分;③预计送达医院的时间;④院内必须准备的急救措施等现场信息,立即报告给院内救治组值班医师,确保伤员到达医院后能在第一时间内快速实施针对性的救治。还要向社会公众广泛宣传和普及灾害医学急救知识,提高民众对各种突发灾害事件自救互救认识水平。“人人享有基本医疗急救”[3],只有经常强化灾害救援意识,长期不懈地进行灾害医学知识学习和救援技能的培训与演练,搭建起理论与实践的教学桥梁,才可能达到真正的教育目的,使广大基层急诊急救人员的综合应急救援水平得到不断更新,充实和提高,使救援队伍的工作效能达到灾前防灾,灾时救灾,灾后减灾的实际理想效果。

综合上述,教育是学科发展的重要环节,政府、社会、学校及工作单位对灾害医学教育应给予足够的重视,只有加强灾害医学继续教育与专业救援技能的培训,才能提高基层急诊急救人员的急救意识和救援水平,有效地保护和救治生命,也是适合我国当前及今后灾害救援形势的迫切需要。

参考文献

1赵绵宁,李华强.灾害对医疗救援人员的素质要求[J].中国医药指南,2008,6(12):12-14.

紧急救护技能培训范文第6篇

关键词:列车救护工作;安全用药;药箱管理

车站和列车上人群密集,人员流动量大,乘客在车站和列车上极易发生意外情况和突发事故。为了提高列车乘务人员和车站工作人员的救护能力,避免意外伤害的出现,要及时对乘客进行可靠救护。铁路部门为列车配备了红十字救护人员和列车药箱,同时制定了安全用药管理条例,红十字救护人员必须在掌握安全用药常识的前提下,提高救护技能,加强对列车药箱的管理。

铁路红十字救护员是站、车服务中应对突发疾病的救护者,是乘客安全的重要保障者,必须经过严格培训,具有较强的救护能力。笔者随机对昆明铁路局客运段150名列车红十字救护员进行安全用药规范的问卷调查(n=150)。见表1。

1 调查结果

针对表中的调查结果,现总结出以下几点问题。

1.1急救管理制度不到位 铁路局段的领导对急救管理体系重视不够,很多列车红十字救护员不熟悉相关的乘客急救预案,沿线站点并没有建立完善的联动机构,当乘客突发疾病时,一般采用广播通知医护人员,这往往会延误疾病的救治,严重时导致患者死亡。相关急救制度还没有落实到位,急救措施不够及时[1]。

1.2医护人员急救能力不足,缺乏用药常识。虽然列车红十字急救培训工作已经稳步推进,但由于乘客数量庞大,现有的红十字救护人员数量不足,加上列车员这一岗位人群流动性大,其中劳务工占据较大比率,比起正式职工稳定性相对较差,救护人员流失现象普遍,再加上救护人员的专业水平参差不齐,无法满足实际铁路运输中所有乘客的需求。很多列车上并没有配备合格的救护人员,针对患者的病情不能及时做出正确判断,由于基本医疗知识的缺乏,出现拖延救治甚至错误救治的现象。

1.3红十字药箱管理不规范 《旅客列车急救药箱管理办法》中规定,药品配置必须符合国家卫生局的标准,应包含治疗突发性心脑血管疾病、发热、精神病、外伤等药物,要配置常用的诊疗用具,药箱由专业人员负责管理。但在实际的列车药箱管理,管理方法不到位,药箱管理工作暴露出较多的问题,例如药品使用不符合规范,药品和诊疗设备不全,有些药品过期后没有及时更换,诊疗用具念旧失修,失去了诊疗作用,没有专业人员管理药箱,救护人员对药品种类和诊疗器具的使用方法不熟悉,遇到紧急情况后不能在第一时间开展救治,对药品的使用也没有详细登记。

2 解决途径及方法

2.1规范急救管理制度 进一步落实规章制度,完善急救管理体系,铁路局段的领导将急救管理作为工作的重点,相关部门投入资金为列车配备标准急救药箱,按照要求配备1~2名合格的红十字救护人员。红十字救护人员必须在掌握安全用药常识的前提下,提高救护技能,加强对列车药箱的管理。同时,不断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急救管理制度,使得制度与当下的列车急救现况相适应。

列车上制定完善的乘客急救预案,与沿线车站建立联动机制,保证列车可以在第一时间联系地方卫生部门,提高救治效率。

2.2普及安全用药常识 药品大概分为处方药和非处方药两大类,主要是根据药品的给药途径、规格、品种和适应症进行划分的。其中处方药必须在专业医师的指导下调配和服用,非处方药可以自行购买和服用。

服用药品之前必须仔细阅读说明书,重点阅读适应症。结合患者的病症对症下药,熟悉药品带来的不良反应,关注用药的禁忌症。联合用药时要注意药物间相互作用,特别是协同作用和拮抗作用。几乎所有的药品都有不良反应,但是不可'因噎废食',利用药物治疗疾病的过程中需注意不良反应[2]。

在对症下药的过程中,重要的一点是要明确药物的服用方法和服用剂量,按照药品说明书使用,不得随意更改服用剂量,用量过大可出现中毒、昏厥等不良症状,用量过小则无法发挥应有的疗效。

若乘客患者中存在老人,必须注重老人的实际身体状况,由于老年人的生理功能在衰退,对药物的耐受能力下降,同时对药物的适应能力也不强,可能影响身体对药物的吸收和代谢。针对老年患者来讲,平时用药多为口服,但由于老年人体质较差,胃粘膜萎缩,导致胃酸分泌量大大降低,小肠的吸收面积也比青年人小,体内血浆蛋白较低,一旦服用的游离药物增多,药物的毒性就会增加。

如果乘客患者中存在儿童,就需要特殊对待,由于儿童正处于生长发育的阶段,身体的各组织器官尚未发育成熟,组织器官的功能也不完善,与成人相比在服用药物后容易出现不良症状,在儿童用药的过程中,根据患者的实际症状对症下药,计算儿童的用药剂量,慎重用药。不可图方便将成人的药物给儿童服用,也不可为了避免纠纷,索性就不给婴幼儿用药,造成病情延误,耽误治疗。

3 加强列车红十字药箱管理

3.1落实规章制度,健全药箱管理体系。铁路局段领导因更重视列车的救护工作,加强救护人员的技能培训,将标准的急救药箱配备于车厢上,制定详细的救急预案,完善联动机制,与沿线地方取得可靠联系,出现重大疾病时列车可以联系地方卫生部门,列车到达站点后,医生开展紧急救治,将患者在第一时间送往医院,提高抢救的成功率。

3.2药箱及器具管理 ①按照红十字药箱的配备标准和使用原则,红十字药箱由专人负责,做好药箱的交接和使用登记工作,定期检查急救药物的保质期和剩余量,及时更换和补充,铁路部门每年分批次开展红十字救护员的培训工作。 ②针对现有的药箱管理规定加以完善,加强药箱的责任约束,针对没有按照标准配备药箱的列车,对车组人员进行责任追究。 ③铁路红十字救护人员必须遵循职业操守,依法科学开展救护工作,在发生紧急情况后必须第一时间赶往现场,为乘客提供及时的服务,当超出自己能力范围时,必须联系专业医务工作者进行救治[3]。

3.3具体管理工作的落实 当乘客患病时,利用列车广播通知红十字救护人员,立即携带药箱到达现场,及时开展初步救治工作。救护人员认真填写《药械使用登记》。

在车站遇到需要救治的患者时,工作人员应及时联系当地的急救中心,红十字救护员携带药箱到达现场,开展初步救治工作,及时向当地的医务工作者求救。在开展紧急救护的过程中需要将情况如实告知患者,并如实填写《药械使用登记》。

红十字救护人员每月检查药品保质期和剩余量,各管理单位每月补充药械时,必须携带上月的《药械使用登记》及药械补充申领表。列车红十字药箱内的药械每次使用消耗后,必须在返乘时及时向客运段申领补充,确保在出乘时药械齐全。其他单位红十字药箱内的药械每月补充一次,如有特殊情况药械用完可随时申请补充。

旅客列车和客运车站红十字药箱分别放置于列车医疗点候车室,药箱放置的位置必须设置相关的紧急救护标识,在药箱外一律采用红十字标志。

为了避免药物流入非法渠道,救护人员不得随意丢弃药品,药品使用后必须做好相应的登记,交回配置部门,过期的药物应集中销毁。

4 结语

在铁路运输逐渐发展的过程中,乘客的安全问题受到广泛的重视,相关部门已逐步推进了乘客突发疾病的救治工作,为铁路运输线路配备了红十字救护人员。在开展救护工作的过程中,急救药箱的管理必须受到足够的重视,鉴于出现的种种管理问题,广大乘务人员和医护人员必须意识到药品应用问题,保障乘客的人身安全。

参考文献:

[1]马添梅.旅客列车上急救管理问题与对策[J].中国社区医师(医学专业),2013,(04):419-420.

紧急救护技能培训范文第7篇

方法:在急救护理学教学中,着重强调现场急救最佳人员是患者自己或目击者,体现时间就是生命,宣传急救知识普及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并以实例、情景模拟、布置社会实践等方法调动学生学习及普及急救知识的积极性。

结果:激发学生学习的兴趣,提高学生急救意识及知识的普及。

结论:在教学中一方面从理论上引导学生学习和练习,另一方面以临床实践及实例启发学生思考,让学生从内心深处认识到急救意识及知识普及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关键词:学生意识急救

【中图分类号】R-1【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1008-1879(2012)11-0426-01

对于院外急诊患者,紧急急救处理对于挽救患者的生命及愈后极为重要的,此时最佳的施救者是患者自己或周围目击者。据文献报道,在发达国家,急救知识的普及率较高,我国的香港也有约1/10的人口接受了心肺复苏术(CPR)的训练,而国内在这方面还比较薄弱,人群急救意识及知识的普及工作很不理想,甚至有的专业医师也缺乏CPR的基本知识[1]。为此,在急救护理学教学中,突出时间就是生命,着重强调急救意识及知识普及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让学生进入临床前,就着重培养学生急救意识及知识的普及。现将做法介绍如下:

1通过实例,突出时间就是生命

在急救护理学教学中,引用急诊实例、多媒体课件演示、真实录像观摩,使学生真切体会到“时间就是生命”。如院外心脏骤停患者,最佳抢救时间是心脏停跳后的4-6分钟内,此时如能及时给患者实施心肺复苏术,患者的成活率在60%左右。在现实中,院外发生心脏骤停的患者成活率极低。曾经有一位36岁的中年男子在上班途中突发心跳呼吸骤停,周围围观者很多,却没有人知道该怎样救,只能拨打120急救电话,等急救车10分钟赶到现场,患者各种生命体征消失,最终救治无效死亡。急救医生说,如果当时能有人对其实施心肺复苏抢救的话,患者成活机率还是很高的。真实的例子,使学生惋惜不已,同时也使学生意识到,及时的救治、正确有效的急救技能可以挽救患者的生命。而最能把握救治时机的就是离患者最近的人,他可以是患者身边的任何一个人,如果人人能够掌握自救及互救的能力,才能最大限度的挽救患者的生命,以此也使学生主动认识到了急救意识及知识宣传普及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2情景模拟,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和学习动力

根据急救护理的教学目标,结合临床资料,创设与教学内容相符的、生动具体的救护场景和病例,将急救护理的理论知识和实践技能结合起来演化为直观、立体的救护场景和内容,展示救护全过程,有目地的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从而引导学生对所学知识进行系统分析、感受和应用,提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辩证思维能力[2]。而且通过情景模拟演练使学生通过真实的体验感受到事故现场的真实情景,缩短了课堂与急救现场的距离,更有利于培养学生的急救意识,为将来急救意识及知识的普及打下坚实的基础。

3利用先进的网络急救系统强化学生的急救技能

先进的网络急救教学系统,可以让学生在直观、接近真实的场景下训练心肺复苏术、电除颤、注射泵输液泵的使用。这套急救系统由电脑控制,教师可以模拟各种抢救场景,然后通过正确抢救,模型患者会被成功“救活”,此时能真实观察到模型患者胸廓起伏、听到呼吸音、显示复苏成功后的心率及心电图。而且在练习中对学生操作的准确性要求较高,如心肺复苏术,要求学生吹气与按压完全符合标准,吹气过多或过少,按压深度、位置、频率任何一项不合要求,电脑就会显示抢救失败。当学生通过努力练习将模型患者抢救成功后,欢呼雀跃,很有成就感,学习情绪高昂,使学生扎实掌握了技术要领,为今后急救技术的宣传普及奠定了扎实的基础。

4通过社会实践,让学生所学的急救技能走进社区对居民进行急救指导

据文献报道,在发达国家,16岁以上60岁以下的公民国家规定,必须进入社区进行急救培训,我国的香港也有约1/10的人口接受了CPR的训练,且有很多居民自发加入院前急救志愿者,但国内在这方面还很薄弱,为了尽快提高民众急救意识及知识的普及率,在教学中,利用小长假或寒暑假,给学生布置社会实践,让学生利用自己所学走进社区,通过理论讲解、演示、群众配合等为社区居民宣传急救知识及技术如心肺复苏术、气道异物紧急去除法、淹溺及触电的急救、外伤的基本处理方法、火灾现场逃生技巧等等。这一行动,得到了社区居民的大力支持。有一位居民就骄傲的说他就用学到的急救技能成功救起一名落水的小学生,而且积极劝说周围居民主动学习急救知识,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急救是生活中不可缺少的基本技能,首先依靠接受过急救知识和技能培训的“第一目击者”。教师在教学中突出时间就是生命,让学生在走出校门前就懂得急救意识和知识普及的重要性及必要性,期望未来民众急救意识及知识的普及率有明显改善。

参考文献

紧急救护技能培训范文第8篇

【关键词】急救模型 急救技能 掌握方法

中图分类号:R472.2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5-0515(2010)12-303-02

意外伤害已成为危害人类健康的全球性公共卫生问题。意外伤害发生时,能够给伤者最快救治的往往不是专业急救人员而是现场第一目击者[1],因此,让更多的人掌握急救技能就显得尤为重要。2010年3月,我们急救中心正式成立了“常熟市初步急救培训基地”,在基地功能建设方面,特别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为此,购置了大量急救教学模型,并专门设置了急救技能操作室,制订了急救技能练习的规范化流程,在急救技能普及过程中起到了良好的作用,现报道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基本资料 我们急救中心的“培训基地”拥有大量种类齐全的急救模型,包括:成人与儿童心肺复苏模型,创伤急救模型、婴儿气道梗阻急救模型、AED除颤模型等。模型被安置在急救技能操作室内的相应位置,操作室分为四个练习区,分别为:心肺复苏术、气道异物梗阻急救、创伤救护四项技术与AED除颤术练习区,在相应的位置都配有简便的操作说明与示意图。急救技能操作室面积为120 m2,布局合理、功能完备,可供多人多内容同时进行急救技能练习。

1.2 操作练习流程 急救技能操作与考核均在急救模型上进行,每项操作练习均严格按照专业培训师讲解示范、指导学员学习、学员反复练习与考核检验的流程进行。

1.2.1 首先,中心根据普及性急救技术操作规范在医疗原则允许的范围内制订了简化的操作流程。培训师结合急救模型将流程清晰地讲解,使非专业人员更易接受。然后,培训师在模型上进行操作示范,示范中突出动作要领,并对操作中可能或容易发生的一些错误进行重点解析。

1.2.2 接着,学员开始在急救模型上进行练习,首次练习有培训师在旁进行指导,以便及时纠正可能出现的错误;然后,学员分组到各个练习区在模型上进行循环反复练习,直至操作流畅、熟练(练习时可参照各练习区配有简便的操作说明与示意图或向培训师请教指点);最后进行考核检验。

1.3 考核检验 通过操作考核来检验急救技能的掌握情况,培训师以准备好的操作评分表对每位学员的在模型上实践操作能力进行考核评分,考核将根据学员实际操作过程中操作流程是否规范、动作是否准确到位以及熟练程度等几个方面进行评分,满分为100分,以85分以上为合格,以95分以上为优秀。

2 结果

2010年3~10月间,我们急救中心共举办了30个急救知识培训班,有828名普通人群参加了培训与考核,在急救技能的考核中,828名学员成绩都在85分以上,达到了合格;其中,有143名学员成绩在95分以上,达到了优秀。

3 体会

3.1 我国急救事业已进入快速发展期,但急救理论与急救技术发展不平衡。急救培训虽已受到广泛关注和大力发展,但系统规范的急救技能培训仍是薄弱环节[2]。应予普及的急救技能主要包括:心肺复苏、气道异物处置、止血、包扎、固定、搬运、通气、除颤等方法[3]。急救技能重在实践,而要有效掌握这些技能往往只能或者最好在标准的急救模型上练习才能做到,并且我们感到,在学习时,专业的指导与规范的练习是快速、简单、有效掌握这些技能的重要因素之一。

3.2 普及性急救技能的操作方法并不十分复杂,加上简化与规范的练习流程降低了学习的难度,所以学会这些技能并不是十分困难。但每当意外伤害与危重急症发生时,往往情况紧急、现场环境复杂,如果不能熟练掌握这些技能,在实际使用时,救护者往往会感到自信心不足,动作不规范到位,从而影响了抢救的效果。因此我们感到,必须准确、熟练、规范掌握这些急救技能才能在危害发生时发挥它的重要作用,而要熟练掌握这些技能的必要途径是反复进行标准规范的练习。练习中,在急救模型上进行的练习又是最为规范、便捷与有效的方法之一。

参考文献

[1]袁晓丽等 1999~2008年国内公共急救知识普及培训状况分析 中国急救医学,2010,30(6):567-5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