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对水产养殖的建议

对水产养殖的建议

开篇:润墨网以专业的文秘视角,为您筛选了八篇对水产养殖的建议范文,如需获取更多写作素材,在线客服老师一对一协助。欢迎您的阅读与分享!

对水产养殖的建议范文第1篇

>> 丰都县水产养殖业的现状与发展对策 对中国水产养殖业生态问题的研究 中国水产养殖业生态问题初探 中国与越南岛屿水产养殖业比较分析 水环境管理现状与对策建议 农村养殖业抗生素使用现状与应对措施 畜禽养殖业对农村水环境的污染及对策 上海市水产养殖业的演变及现状分析 繁昌县水产养殖业污染现状及治理对策 长兴县特种水产养殖业现状及发展对策 农发行支持水产养殖业的现状及对策 论兰坪县水产养殖业现状及发展对策 中国水产养殖业的生产效率及其影响因素研究 刍议水产养殖业的可追溯管理及渔业的可持续发展 我国水产养殖业的机遇与挑战 浅议水产养殖业中病害的防治 “药物依赖”成水产养殖业顽症 太湖县水产养殖业发展情况调查 养殖业引发的环境问题 简论水产养殖对水域环境管理的影响因素 常见问题解答 当前所在位置:,2013年4月15日。

由上可知,我国水产养殖业的面积规模和产量规模都很大,对水环境的影响巨大,而客观的水产养殖业水环境形势十分严峻。因而,无论基于水产养殖业本身的可持续发展需要,还是基于我国水产养殖业规模和地位及其对水环境的重要影响,都要求加强和改善其水环境管理。

二、我国水产养殖业水环境管理现状

从管理主体来看,我国水产养殖业水环境管理体系主要由各级政府行政管理和相应的法律法规制度、水产养殖户自身管理以及水产品消费者与养殖场周边居民的监督管理组成。从1986年《渔业法》实施以来,我国水产养殖业及其管理取得了突破性发展,但依然存在诸多不足。

(一)行政管理层面

我国水环境行政管理实施的是统一监督管理和部门分工监督管理相结合的体制。环保部对全国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其辖区的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国家海洋行政主管部门、渔政渔港监督部门等分部门则根据各自职责和分工对管辖范围内环境要素进行监督管理。具体到水产养殖业水环境的行政管理,由各级环保部门、水利部门、渔业农业部门和流域管理机构共同管理,呈现出“多龙治水”的局面。

在调研中,我们注意到现行水产养殖业水环境行政管理存在如下问题:第一,环保部门的职权和职责是履行环境保护,进行行政执法监督管理,但实际情况是,各级地方环保局的管理关系全部在地方,受制于地方领导,所以当经济与环境发生矛盾和冲突时,环境保护往往还是为经济发展让路。对于短期内没有引起明显环境问题和民众纠纷的渔业水环境问题,环保部门采取的是“民不报,官不究”的态度。第二,我国对水产养殖业实行的是多头管理,水产养殖证件、水产苗种是由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管理,水产养殖水环境由环保和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管理,渔药、水产饲料由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管理,水产品质量则由质量技术监督、工商、经贸、环保、卫生、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共同管理,这就造成了各部门之间责权交叉多,分工不明确,往往出现“谁都该管”而“谁都不管”的现象,导致监督和执法力度效果不佳。第三,许多渔业资源具有跨行政区的性质,因而水产养殖业水环境管理就涉及跨行政区的管理问题。按照《渔业法》第七条第三款的规定,跨行政区域的江河、湖泊等水域的渔业,由有关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协商制定管理办法,或者由上一级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所属的渔政监督管理机构监督管理。在实际运行中,不同行政区从自身需要出发来决定开发利用和管理跨行政区的水环境,缺乏良好的协调机制。因此,跨行政区的水产养殖业水环境管理中各行政区的管理重叠和冲突的现象以及局部有利而整体有害决策等问题也是比较普遍的。

(二)法律法规层面

从198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颁布实施以来,我国渔业法律体系结构从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地方性法规规章、政策、法律解释、涉外法等多个层面逐步建立起来。但是我国现行的渔业法律体系中,与水产养殖业水环境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主要为中央级别的,如《渔业法》、《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和《海洋环境保护法》、《渔业水质标准》(GB 11607-89)、《水产资源繁殖保护条例》、《渔业船舶登记章程》、《水产苗种管理办法》、《兽药管理条例》、《水产原、良种审定办法》、《水产苗种管理办法》、《水产养殖质量安全管理规定》、《远洋渔业管理规定》等。这些法律中多是关于渔业的一般性规定,单行法规尚不完善,因而造成了相关法律的实际操作性差。

其次,养殖业、捕捞业以及渔业资源的增殖和保护是相关法律的根本目的和重点,与水产养殖水环境有关的法规几乎空白。《无公害食品、海水养殖用水水质》标准和《无公害食品、淡水养殖用水水质》标准等关于水质标准的要求和出发点都是主要基于渔业产业本身的发展,而不是水产养殖业水环境对水生态系统的影响。即使有的法规如《水产养殖质量安全管理》对水产养殖用水水质作出了相关规定,并要求养殖场或池塘进排水系统分开,其主旨仍然是服务于渔业的经济发展。再者,在现行水产养殖业水体污染物排放标准体系中,国家综合污水排放标准和行业污水排放标准――《淡水池塘养殖水排放要求》(SC/T9101-2007)、《海水池塘水排放要求》(SC/T9103-2007)相对完整,但地方标准明显滞后,亟须健全和完善,仅有少数地方政府如浙江出台了地方标准《水产养殖废水排放要求》(DB33/ 453-2006)。

(三)养殖场主自我管理层面

为了保证水产品质量和保护水环境,中央和地方政府都针对水产养殖户的水产过程出台了相关管理规范。早在2002年,福建省就制定了水产养殖场用药记录管理制度,规定药物使用须由技术人员具体操作或在其指导下进行,并做好用药记录,用药后应妥善处理排放药液废水。北京、上海等地先后颁发实施了标准化水产养殖场管理规范,对标准化水产养殖场的水源水、池塘水、养殖排放水、生活污水等作了明确规定。养殖标准化和工厂化养殖为养殖户提高了管理效率,不仅改善了养殖设施设备,提高了生产能力和水产效率,而且改善了养殖水体生态环境,增加了水质调控能力,促进了水产养殖与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

但是在散户的水产养殖过程中,养殖场主对生产行为的水环境后果是不重视的,关于水环境的管理是混乱的。笔者在浙江、山东、湖南等地以实地访谈、调查问卷形式了解到,不执行《养殖用药记录》,使用禁用渔药、消毒物,超量使用渔药,不经无害处理直接排放养殖水等现象还是非常普遍的。大多数散户没有水环境保护的意识,对于水产养殖业的水环境管理更是没有概念。

(四)水产消费者与养殖水体周边居民监督层面

随着食品安全社会关注度的提高,水产消费者对于水产品质量和养殖水环境也越来越关心。从2012年开始,全国水产技术推广总站开通了水产养殖质量安全服务信息系统,实时记录和,水产养殖场、养殖环境、养殖投入品、生产过程管理、水产品质量抽检等环节中关系水产品质量安全的动态信息,以便消费者监督水产养殖的生产与环境管理。在广东、浙江等省份的基层养殖地区,各村选派一名村干部担任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员,经过培训后负责监督和指导本辖区水产养殖场的水产养殖质量安全生产管理,每月向镇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汇总报告各水产养殖场的基本信息和质量安全管理情况。

当然,水产消费者和质量安全监督员都主要是从水产品质量的角度理解和对待水产养殖水环境的。真正从生态环境角度关心水产养殖水环境的群体是另一利益相关者――养殖场周边的居民。养殖场周边居民的生产生活受到养殖水环境的直接影响。但是在调研中我们发现大多周边居民对于水产养殖废水排放造成的环境后果感到无可奈何。一方面是由于周边居民碍于与养殖户的本地熟人情面,对不明显的环境后果选择隐忍姑息;另一方面,促使周边居民对水产养殖废水排放问题行使监督和维权权利时,一般都到了废水、有毒物质排放长期积累、环境后果比较严重的阶段。

三、国际水产养殖业水环境管理经验对我国的启示

上述问题和不足,反映了与我国水产养殖业地位不匹配的水环境管理现状。纵观全球,我们发现挪威、日本、美国、澳大利亚等国家在水产养殖业水环境管理方面走在世界先列,他们的成功经验为我们提供了有益的启示。

(一)设立专门管理机构,理顺管理体制

作为世界上最早(于1946年)成立渔业部的国家,挪威各区域内渔政及水产企业质量与环境管理的所有事务都由渔业管理机构派驻的检查官员负责,而不按养殖、捕捞、资源环保分工来设置机构。邵桂兰、刘景景、邵兴东:《透过挪威经验看我国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与政府规制》,《中国渔业经济》,2006年第5期。这样的机构设置和管理体制能避免政府部门间相互协调所产生的内耗。类似地,日本设有一个我国所没有的专门机构――由具有一定知识和经验的专业人上组成的、经过严格的步骤选举产生的渔业调整委员会。徐海龙、王海龙、乔秀亭:《中日渔业法律法规及管理对比分析》,《现代渔业信息》,2011年第9期。这个机构负责管理日本渔业相关的包含水环境管理的所有事务。反观我国,省级及以下行政区域中,水产养殖业隶属于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管辖,饲料添加剂和添加剂预混合饲料又归农业部门管辖,水环境由环境部门联合相关部门共管。对此,笔者建议改革水产养殖业管理体制,整合行政资源,在环保部门中成立一个专门负责管理水产养殖业水环境的主体机构。这个主体管理机构由环保部垂直管理到省市区环保厅局,进而垂直管理到地市级环保局;地市环保局再派出县区级环保局。水产养殖业水环境管理人员三至五年进行轮换,以防止地方保护主义、加大环保执法监管力度,防止各种保护主义对企业污染的包庇袒护,防止各类腐败的孳生和蔓延。

(二)完善法律体系,加大执法力度

在现有《环境保护法》、《渔业法》和《水污染防治法》基础上完善我国水产养殖业法律体系,尤其是地方法律法规、地方标准和实施细则的制定和出台。在我国现行渔业法律体系中,关于水产养殖业水环境的专门法律法规还是空白,亟需加紧立法和制定相应实施办法。在这方面,美国在针对水产养殖及其环境管理的立法过程中广泛吸取各部门和各种知识背景的人员尤其是生态学家的参与,这一做法是值得我们注意的。

在水产养殖业过程中,对渔药的监管制度是需要特别重视的。美国水产养殖用药严格遵守联邦政府和州的法令法规、条例和指南等管理规定。水产养殖排放的杀虫剂和其他潜在污染物必须由国家污染物排放清除系统许可才能使用。而在挪威则根本没有渔药店,养殖户在市场上购买不到药品。当鱼病发生时,养殖户必须经由专业兽医开处方才能获得渔药。这些渔药管理规定使得渔药管理更简单有效,减少渔药对水环境的影响。这一经验体现的预警原则应当在水产养殖业水环境立法得以体现。因为只有这样才能避免上述民众监督只能发生在环境后果发生且严重化、明显化之后。

(三)发挥养殖户主体作用,调动渔业协同管理机能

水产养殖户既是水环境管理的客体,又是水环境管理的主体。作为水环境管理客体,养殖户要遵循法律法规,受政府和相关制度的制约。作为水环境管理的主体,养殖户应当主动承担起管理养殖场、维护水环境的责任和义务。发挥养殖户主体作用的有效途径是在水产养殖中应用HACCP体系(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这一体系就是要在亲体、幼苗、养成、销售整个过程中对包括养殖场的周围环境、养殖水质、苗种、饲料、水产药物等环节进行全方位的监控,针对各个重要的环节进行危害分析,并加以控制,确保养殖产品的健康安全性。目前,英国、澳大利亚、挪威、爱尔兰、加拿大、美国等国家,HACCP体系得到了广泛应用。在水产养殖的过程中,养殖户按照HACCP的要求进行养殖和生产活动,不仅提高了水产品的质量安全性,获得较大的经济收益,而且可以促使养殖者在养殖过程中注意水环境的管理,保护水生态环境。

在水产养殖业的水环境管理方面,养殖户组织所发挥的管理和监督职能也十分重要。澳大利亚、韩国、印度尼西亚等国都有系统完善的渔业协会,每个养殖企业和养殖户都是协会的会员。这些协会以非政府组织的性质与政府建立了密切的伙伴关系,协助政府提高行业的管理效率和效益,在质量控制、发展水产养殖、行业自律、水环境管理等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因为这种协会是一种“自我控制式”的管理系统,能促进养殖户和政府之间的沟通,激励养殖户自发地参与到可持续发展的养殖活动中去。Kwang Nam Lee, J.M.Gates, Jungsam Lee. Recent Developments in Korean Fisheries Management. Ocean & Coastal Management, 2006(49).因此,笔者建议,借鉴各国已有经验,鼓励水产养殖户采用HACCP体系进行自我质量和水环境管理,并发挥养殖户行业协会的自我管理、协调政府共同管理水环境。

(四)提高水产养殖户和相关民众的环保意识

只有从事水产养殖业人员和相关民众(消费者和养殖场周边居民)的环保意识得到了提高,才能真正实现政府对养殖户的监督和养殖户之间的监督,从根源上解决水产养殖业过程中的水环境问题,促进我国水产养殖业可持续发展。这需要政府广泛宣传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免费对水产养殖者进行水环境保护知识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养殖户的环保意识。

现阶段,政府相对重视面向养殖户举办相关的水产和环保知识培训班,推广水产健康养殖技术和生态系统修复技术。但笔者建议,政府应该同时重视向养殖户和相关民众提供生态科学知识与环境伦理意识的教育。这样的措施不是局限于就水产养殖业水环境问题来谈水环境问题,而立足于建设公民社会的高度来思考水环境问题。赋予与水产养殖业水环境的利益相关者相应的话语权,设立和完善公众参与政策制定的渠道,建立参与机制。同时,加强水环境的科学知识与道德意识的教育和培养,提高公众的参与能力。这样,完善的水环境法律体系建立之后,公民才能有效监督,降低公共监管成本且提高法律法规的执行力和政策的落实度,避免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孔祥智、郑风田、崔海兴:《太湖流域水环境污染治理对策研究》,华中科技大学出版社,2010年,第68页。

对水产养殖的建议范文第2篇

关键词:绿色核算;水产养殖;模型;亚热带海湾;罗源湾

亚热带海湾是一种宝贵的稀缺性天然海洋资源,但传统的国民经济核算体系仅对生产成本和生产产出进行核算,忽略了对资源环境价值的核算,对其开发利用十分不利。我国海洋资源资产化管理尚处于起步阶段,人们的无偿索取观念、贪利行为和掠夺性开发导致了对亚热带海湾的不合理开发和利用,海洋资源浪费、海洋环境污染和海洋生态环境破坏等现象十分严重。为达到海洋资源可持续开发利用和开发利用净效益最大化,本文在边际机会成本和国民经济评价理论基础上,构建海洋资源开发利用的绿色核算模型。

罗源湾属典型口小腹大的亚热带海湾,拥有丰富的鱼类资源,水产养殖是其最为普遍和重要的开发利用方式,是福建省重要的水产养殖基地。近几年来罗源湾水产养殖业发展迅猛,但养殖业的过度发展,也给罗源湾海域带来了严重的生态环境问题,致使其外部不经济明显。同时由于海洋资源具有多样性和多宜性的特点,海湾兼有养殖、捕捞、港口、围垦、滨海旅游、盐业等多种开发功能,故而机会成本显著。因此本研究选择罗源湾作为实证研究对象具有一定的代表性。

一、绿色核算借鉴的两种核心思维

传统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核算方法单纯从经济角度出发,不考虑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以及资源和环境成本,存在着偏颇和不足。针对于此,笔者选择边际机会成本理论和国民经济评价理论作为此次绿色核算的主要理论基础。

(一)边际机会成本理论

理论上合理的资源价格应该是能真实地反映其社会总成本、资源稀缺性、资源价值的价格。边际机会成本即是根据资源与环境经济学观点,从经济学角度对资源开采使用后果或从社会学角度对经济活动后果的一种抽象与度量,它反映了由社会负担的自然资源耗竭代价。从理论上资源使用者所付的资源价格也应等于边际机会成本,低于边际机会成本的价格会刺激过度开发利用资源,而高于边际机会成本的价格则会抑制人们对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当前该理论已被广泛应用于资源的绿色定价体系。

(二)国民经济评价理论

国民经济评价最初是作为国外评价公共事业部门投资的一种方法而发展起来的。该方法试图以社会效益来代替一般的财务收益,以社会成本来代替财务成本。其主要特点是将拟建项目对社会的全部影响进行分析,包括那些间接的、无形的和难以计量的影响。在各方案全部费用和效益加以比较的基础上,从中选择出净效益最大的方案。

二、水产养殖绿色核算模型的构建

(一)模型建立的技术路线

亚热带海湾水产养殖绿色核算模型建立的技术路线是建立在边际机会成本理论和国民经济评价理论的基本框架之上的。其主要思想是将水产养殖的边际机会成本(MOC)视为总成本(C),同时分解成边际生产成本(MPC)、边际使用者成本(MUC)和边际外部成本(MEC)三个部分,并分别对其进行货币化计算,再将三者相加所得即为C;与之相对应的是,把水产养殖国民经济总效益分成直接效益(DI)和间接效益(IDI),对其所涉及的各方面都尽可能进行定量或定性的计算和描述,二者相加得出国民经济评价的总效益(I)。最后将所得总效益值(I)扣除总成本(C),所得年纯收益(NI)即为亚热带海湾水产养殖绿色核算的结果(如图1)。

(二)绿色核算模型公式

根据上述技术路线,我们可知亚热带海湾水产养殖开发的绿色核算模型公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

NI=I-C①

I=DI+IDI②

C=MPC+MEC+MUC③

MPC=∑(PC1,PC2,……,PCn)④

MEC=海域生态损害值*海域使用面积⑤

MUC=Max(NI’1, NI’2……NI’n)⑥

DI=∑(各水产品影子价格*各水产品年产量)⑦

IDI=f(X1,X2,……Xn,t)⑧

式中:NI――水产养殖年纯收益;

I――水产养殖总效益;

C――水产养殖总成本;

DI――水产养殖直接效益;

IDI――水产养殖间接效益;

MPC――水产养殖边际生产成本;

MEC――水产养殖边际外部成本;

MUC――水产养殖边际使用者成本;

PCi――水产养殖各项生产成本;

NI’i――亚热带海湾用于其他功能可能产生的最大纯收益;

Xi――水产养殖间接效益函数变量;

t――时间。

从前面分析可知,若NI≥0,表明社会所得大于所失,在该区域布局水产养殖项目或方案在总体效益上是可取的;若NI<0,说明该区域不宜布置水产养殖项目,改变开发利用方式或者暂时不进行开发利用保存原有的生态环境更为妥当。

三、罗源湾水产养殖绿色核算实证研究

(一)罗源湾概况

罗源湾位于福建省东北部,是一个典型口小腹大的半封闭海湾,四面环山,仅一个狭长的可门水道与外海相通,湾内的水体交换主要靠潮流来完成。水域面积20620hm2,现已开发利用10628hm2,占总面积的49.80%。其中浅海面积8870hm2,已开发利用3816hm2,占浅海面积的43.02%;滩涂面积11750hm2,已开发利用6452hm2,占滩涂面积的54.91%。主要养殖的品种有:海带、紫菜、大黄鱼、真鲷、鱼、美国红鱼、牡蛎、贻贝、花蛤、缢蛏、泥蚶、鲍鱼、对虾、锯缘青蟹、梭子蟹、大弹涂鱼等几十个品种。据福州市海洋与渔业局统计2004年罗源湾各种水产品产量达230187吨,产值逾15亿元。湾内海水养殖产量占全市海水养殖产量的25%,是福州市海水养殖业的重要基地。

(二)水产养殖绿色核算基础数据选择

根据福建省浅海、滩涂水产养殖容量课题组依据罗源湾营养盐、初级生产力等有关资料对湾内水产养殖容量进行科学计算后得出的结果:湾内贝类产量应控制在85000吨,理论上年可产藻类560000吨。然而,据福州市海洋与渔业局统计资料显示,2004年罗源湾的贝类养殖产量已超过170000吨,藻类总产量却只有35700吨,显而易见罗源湾目前的养殖现状已严重偏离可持续发展方向。若依此进行核算,核算出的结果将不再具有预见性和代表性。与之相对,罗源湾2001年海水养殖规划为罗源湾目前最新的养殖规划,它是以罗源湾总体功能区划、水产养殖品种生产技术标准、浅海滩涂养殖容量调查项目的科研成果为依据制定的,其目标是通过对罗源湾海水养殖区域的规划调整,初步解决湾内海水养殖布局不合理,养殖品种搭配不协调以及网箱养鱼与贝类养殖生产中普遍存在单位体积养殖密度过大的不良状况,使罗源湾各类海水养殖生物容量趋于合理。显然,选择罗源湾2001年海水养殖规划方案作为罗源湾水产养殖合理性评价的核算基础要比罗源湾水产养殖现状更具科学性和代表性,因此笔者选择该规划方案中水产养殖的空间布局、养殖面积、类别和数量等基本数据为该研究的基础。

(三)罗源湾水产养殖规划方案概要

罗源湾2001年海水养殖规划方案共分10个区(如图2),各区具体养殖规划如表1。

(四)水产养殖绿色核算成本效益分析

1、水产养殖总成本分析。依据边际机会成本理论,一种资源产品的合理价格应包含资源开发的生产成本、资源开发产生的外部成本和资源使用者成本。(1)边际生产成本。水产养殖年边际生产成本指水产养殖每年必须投入的各项生产成本,具体可分为原材料成本和劳动力成本。经问卷调查及统计资料所得,当地年原材料成本网箱养殖约为3450元/箱、贝类养殖16000元/hm2、藻类养殖18975元/hm2、池塘综合养殖26150元/hm2。将上述各养殖成本乘以规划区各养殖类别面积,相加得到罗源湾水产养殖年原材料成本为65755.12万元。据问卷调查,闲时一个成年劳动力平均可照看网箱25个、贝类养殖0.3hm2、藻类养殖0.4hm2、池塘综合养殖1.7hm2,则共需劳动力17339人。以当地劳动力人均年收入7409元计,闲时年劳动力成本为12846.5万元。另在分苗收成时节一般需雇工,以年雇工费用平均6500元/hm2计算,忙时需另投入年劳动力成本4466.99万元。罗源湾水产养殖年边际生产成本为年原材料成本加上年劳动力成本,总计83068.61万元。(2)边际外部成本。边际外部成本是指资源开发利用对生态环境造成的损失,或者说是对生态环境质量的损害。水产养殖边际外部成本表现为水产养殖所造成的用海海域生态损害,可用海域生态损害补偿值乘以海域使用面积来计算,而海域生态损害补偿值可用海域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价值乘以损害系数来计算。不同的海域由于其区域性特点,其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价值是不同的。根据彭本荣、Costanza等海洋与海岸带生态系统服务价值的研究结果,2004年厦门市海域生态系统服务价值为6.49元/m2.a。参照厦门市海域生态系统服务价值,福建省海洋环境与渔业资源监测中心应用特尔斐法估算全省海域生态系统服务平均价值折算系数,进而计算出全省海域生态系统服务平均价值为2.11元/m2.a(如表2)。不同的用海类型会对海域生态系统服务功能造成不同的损害,如填海用海,改变海域属性,资源全部掩埋,海域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完全丧失;相对应的,旅游/浴场用海则对海域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损害就小得多。各类用海损害的海域生态系统服务价值估算值见表3。经计算得出罗源湾水产养殖年外部成本为2580.88万元。(3)边际使用者成本。边际使用者成本主要指海洋资源用于水产养殖功能时所放弃的用于其他功能可能产生的最大纯收益。罗源湾水产养殖规划区域若不用于养殖,绝大部分可发展捕捞业,故可将捕捞业产值作为边际使用者成本。计算方法为首先运用Tait模式估算出研究区的渔业资源年自然生产量(为可捕捞量),然后根据当前市场近海捕捞水产品价格计算其产值。Tait研究结果表明:沿岸海域初级生产力转化为第三级生物(渔业资源)的效率为0.015。罗源湾初级生产力多年平均值为134.25mg/(m2.d),则年渔业资源产碳量为125.555吨。据厦门大学测试中心研究结果,1吨有机碳换算渔获物鲜重为8.1037吨,估算出罗源湾水产年产量如下1017.46吨。据市场调查,以捕捞水产品平均价格40元/千克计算,水产品价值估算为4069.84万元。因此罗源湾水产养殖年边际使用者成本为4069.84万元。

2、罗源湾水产养殖的总效益分析。按照国民经济评价理论的思想,水产养殖项目产生的年总效益包括直接效益和间接效益两部分。直接效益就是水产养殖获得的各类水产品总产值,间接效益是指由水产养殖项目产生的外部效益和无形效果。(1)直接效益。据问卷和市场调查分析,罗源湾网箱养殖年均毛收益9200元/箱、贝类养殖31500元/hm2、藻类养殖63000元/hm2、池塘综合养殖135000元/hm2。根据以上数值分别乘以各类别的养殖面积,共计195399.5万元,此为罗源湾水产养殖的直接效益。Ⅰ区至Ⅹ区年直接效益依次分别如下:16310.25万元,27086万元,34758.35万元,1283.4万元,10297.55万元,36679.05万元,14404.5万元,13329.9万元,778.05万元,43236.45万元。(2)间接效益水产养殖的间接效益,其变量大致有以下几项:IDI=f(Xw,Xs,Xe,Xht),t表示时间。就业保障方面(Xw):罗源湾有几万劳动力直接从事水产养殖行业,在保障劳动力就业的同时,也使许多以水产养殖为生的家庭能够幼有所依、老有所养,很大程度上维护了当地社会的安全与稳定。社会经济方面(Xs,Xe):除水产品养殖、出售对社会经济作出的直接贡献之外,另还有依靠水产品为原材料进行二次加工或多次加工的产业即水产养殖产业链所产生的直接经济效益以及这些效益对当地社会经济各方面所起到的促进推动作用。居民健康方面(Xh):水产品蛋白属于优质蛋白,罗源湾出产大量优质廉价的水产品,这有利于提高当地居民的身体素质,对当地居民健康水平有着不可低估的影响。限于所得的材料,以及时间、精力和水平,无法将罗源湾水产养殖项目所带来的间接效益货币化,实为遗憾。

(五)罗源湾水产养殖绿色核算成果

1、罗源湾水产养殖总成本核算。根据边际机会成本的计算公式,即C=MOC=MPC+MEC+MUC,计算得出罗源湾水产养殖Ⅰ区至Ⅹ区年总成本依次为:6102.04万元、10914.84万元、15570.27万元、661.97万元、4224.28万元、15780.09万元、5505.96万元、10723.38万元、623.75万元、19612.75万元,累加得出罗源湾水产养殖年总成本为89719.33万元。

2、罗源湾水产养殖年纯收益核算。年纯收益就是将亚热带海湾水产养殖的总收益减去其总成本所得的值。当所得值为正时,说明水产养殖在该海域所产生的总效益大于其生产、资源损耗以及对环境所造成的损害三者相加形成的总成本,在此布置水产养殖项目是合理可行的,对其应该进行提倡或保留;当值为负时,结论相反。由于无法将罗源湾水产养殖的间接效益货币化,因而此处的核算只能将直接效益作为总效益来扣除总成本,各区年纯收益分别如下:10208.21万元、16171.16万元、19188.08万元、621.43万元、6073.27万元、20898.96万元、8898.54万元、2606.52万元、154.3万元、23623.7万元,累加得到罗源湾水产养殖年纯收益为105680.17万元。

3、罗源湾水产养殖效益费用比。利用国民经济评价理论中的效益费用比来进行分析,将各区总效益除以各区总成本,所得为其效益费用比a=I/C。经计算,区至区的效益费用比分别如下:2.67、2.48、2.23、1.94、2.44、2.32、2.62、1.24、1.25、2.2;整体费效比为2.18。

4、罗源湾水产养殖绿色核算成果分析。(1)从前面外部成本的计算过程可看出,罗源湾围垦养殖的成本明显要高于海水开放性养殖,因此在同等条件下,开放性海水养殖的总体效益要明显高于围垦养殖。(2)从养殖品种的平均效益来看,网箱养殖>池塘综合养殖>藻类养殖>贝类养殖。值得注意的本次核算是建立在罗源湾海域合理生态容量基础上的,因而外部成本十分低廉。但事实上位于围垦区内封闭式池塘综合养殖污染是非常严重的,饵料的大量投放使其底质严重恶化,底栖生物破坏殆尽,环境价值损失巨大;同时由于水体的严重污染而又交换周期长,致使其防治病害的成本非常高,本文所计算出池塘综合养殖的平均效益只适合于养殖初期,对于长期从事池塘综合养殖的垦区而言则有相当虚高的部分,因此从长远来看,笔者还是认为不宜在罗源湾内提倡围垦养殖。(3)规划各区的产值在扣除其生产成本、环境成本和使用者成本之后,各区纯收益也均为正值,效益费用比超过1,说明规划各区总效益大于总成本,该规划方案设计比较合理,有利于罗源湾水产养殖的可持续发展。(4)从核算的最终结果来看,纯收益>0,即在上述规划方案被合理实施的情况下,罗源湾水产养殖整体效益为正值,说明罗源湾总体上适宜进行水产养殖项目的布局,社会整体所得大于所失,同时整体费效比较高,产出效益较好。但应该注意的是此次核算的总成本较低,原因有二:没有将资金成本计入边际生产成本;由于此次核算是建立在罗源湾合理海域生态容量基础上的,其外部成本十分低廉,所以总体效益会较高。(5)从以上收益的绝对数额看,Ⅹ区最大,Ⅸ区最小。究其原因,Ⅹ区为此次规划最大的浅海养殖区,规划养殖绝对面积大、养殖数量多,且网箱养殖收益明显高于其他养殖类别;Ⅸ区规划养殖绝对面积小,养殖数量少,无网箱养殖。(6)从各区的效益费用比看,Ⅰ区最高,Ⅷ区最低。其中Ⅷ区为传统的贝类、藻类养殖区,也是罗源湾最大的滩涂养殖区(垦区除外),其近年来贝类养殖数量过多,致使外部成本加大,经济效益不佳,故其效益费用比值较低。

四、罗源湾水产养殖的对策与建议

基于罗源湾水产养殖绿色核算成果,同时针对现状提出以下建议:

第一,开放性海水养殖的总体效益要明显高于围垦养殖,罗源湾内不宜提倡围垦养殖,不过可考虑在湾外风浪较大的海域进行适当围垦。

第二,针对现状,应遵循规划对罗源湾内海水养殖实行总量的控制,不盲目追求养殖面积,在海域合理生态容量上提倡效益多元化,如藻类养殖,可在原有海带养殖基础上套种江蓠,每年仅多出江蓠苗种的成本,效益可翻一倍;另池塘综合养殖视情况可套养少部分弹涂鱼、青蟹或桡足类,若套养弹涂鱼、青蟹,每年每公顷可多产出9000元,若套养桡足类,每年每公顷可多产出约4500-7500元。

第三,网箱养殖的效益最高,罗源湾浅海地区在保证海域合理生态容量的基础上提倡网箱养殖,但应注意防止水体富营养化;藻类养殖的平均效益要高于普通贝类养殖,建议在适宜海区退出部分贝类养殖,改为效益更高的藻类养殖,但藻类养殖特别是海带养殖前期投入较大,政府应重点扶持。

第四,作为资源所有者的政府应建立健全相应的法律法规,健全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科学合理征收海域使用金、完善审批制度。可将水产养殖的使用者成本和外部成本内化在湾内资源的利用过程中,即由政府根据资源总量、生产和市场情况向水产养殖者征收一定的资源使用税(费)和环境税(费)等,以此抑制资源使用的外部性,同时各类水产品价格应包括边际生产成本、资源使用税(费)和环境补偿费(税),才能确保资源的最优生产水平及效益。

参考文献:

1、王晶等.边际机会成本与自然资源定价浅析[J].环境科学与管理,2005(3).

2、陈志敏.关于投资项目中的国民经济评价[J].基建优化,1999(2).

3、罗源湾2001年海水养殖规划方案[Z].福州市罗源湾海水养殖协调领导小组,2001.

4、彭本荣等.填海造地生态损害评估[J].自然资源学报,2005(5).

5、Costanza R.The value of the world’s ecosystem services and natural capita[J].Nature,1997(387).

6、福建省海域使用分类定级及海域使用金征收标准制定研究报告[R].福建省海洋环境与渔业资源监测中心,2005.

7、沈国英,施秉章.海洋生态学[M].厦门大学出版社,1990.

8、洪丽玉.几种头足类含碳率检测报告[R].1996.

9、福建海区虾类资源探捕调查及捕捞技术研究报告集[R].福建水产研究所等,1986.

*本文为基金项目:福建省科技厅重点项目(2005I008)――海洋资源价值绿色评估及其应用。

对水产养殖的建议范文第3篇

1水产养殖面临的主要难题

1.1渔业水域污染

现在世界各地的经济都在飞速发展,随着科技的进步,工业生产所造成的环境污染也越来越严重,尤其是水质污染,比如河流、海水、湖泊等水系,尤其渔业水域的污染所产生的危害后果更加严重。由于受到工业污水排放以及化肥、农药等化学产品不同程度的污染,渔业水域水体的质量逐渐下降,如果不加以治理,不但会影响渔业养殖的成活率,而且有毒物质会残留在水产鱼类体内,对人类健康造成威胁。

1.2生产环节不注意投入品使用

在进行水产养殖时,养殖户为了保障水产品的收益需要在养殖的水环境内投入饲料、药产品或者水质改良剂等,但是如果不注意投入品的正确使用方法就会使水产品受到严重的污染。如使用违禁物严重超标的饲料进行饲养;违规用药,使用不合格药物预防鱼类疾病;不遵守用药方法及用药时间,休药期仍然用药等。

1.3可追溯信息集成困难

由于水体污染、滥用饲料、养殖环境不规范等一系列因素都会产生水产品的质量安全问题,很多国家都建立起了食品安全可追溯系统,但是由于渔业的水域面积比较大,污染源头、养殖环境、投放饲料、使用渔药等情况复杂,给水产品信息集成带来较大的困难;另外,世界各地的管理标准与管理水平不一,使水体信息提供的来源不能及时、准确,不能全面系统地记录可追溯信息。现在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已经是一个信息化的管理过程,已经是一个全球化发展的趋势,需要建立健全的水产养殖信息追溯系统,优化可追溯信息集成[1]。

2水产养殖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分析

2.1质量安全管理体系与国际接轨

在20世纪90年代,全球各地的环境污染都在大幅度加重,其中渔业全球化所产生的污染也引起了联合国的高度重视,为了使全球渔业能有全面遵守并适用的标准,制定了国际行为准则,各成员国都先后给予一定的支持,并且积极参与国际上有关水产养殖质量安全管理的沟通,为各国在水产养殖质量安全管理体系的构建提供了可靠的依据。在此基础上,各国政府制定了相应的渔业发展规划,并且对一些具体的养殖行为进行了系统的规范,从水产品的养殖到生产加工、运输等不同环节都有相应的制度来进行规范管理;另外,在环境保护、生物保护、食品安全等方面做出了控制性与规范性的要求,重视水产养殖质量安全影响社会和环境稳定的相互作用关系,制定出与国际接轨的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对水产养殖质量安全执行标准、监督管理、执法管理、相关培训都进行了详细的说明。任何养殖渔户都要提交认证申请的资料,之后由相关监管部门进行评估,符合要求后才可以签发证书,如果没有达到认证标准,需要整改合格后才通过认证,并且通过认证后还要持续维持与改进,否则在经营期间发现不合格会取消认证资格,需要再经过专业培训后才可以重新提交认证申请。

2.2不断完善质量安全管理

水产养殖质量安全管理体系的建立从一定程度上规范了渔业行业的经营行为,并且取得了相应的成效,但是社会经济是在不断发展变化的,逐渐会衍生出新的矛盾或问题,这就需要对水产养殖质量安全管理体系不断地更新与完善。在体系建立的初期,由于监管部门的工作同时涉及到企业申请的检查与认证,导致渔户们认为权力过于集中,因此出现了一批民间机构的认证,这些民间机构认证的公平性在国际上得到了认可与普及,而且吸引更多的从事渔业的商户参与进来。官方认证与民间认证在实践中不断地重新修订认证指南,保证其具有实用性、有效性与规范性,逐渐构建成完善的水产养殖质量安全管理体系[2]。

2.3政府与民众全力推行质量安全管理体系

政府认证与民间机构认证在质量安全管理体系上有着一定的互补关系与作用,促进了水产养殖质量安全管理的有效执行。政府与民间的合作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提升水产养殖技术。政府采取投资扶持养殖技术,提供研究实验室与研究基地等,进行专项的研究,针对不同的水产品以节省资源为基础,不污染环境为前提,保障养殖的水产品达到认证的标准,提高养殖技术水平,增加水产养殖效率,获取更大收益,这样使认证能够顺利地推行。其次民间组织对调整水产养殖结构所产生的系列问题都能够积极配合解决。由于养殖技术水平提高,使水产品的市场产生更激烈的竞争,一些小型的水产养殖户受到严重的影响,甚至倒闭失业。为了缓解这方面的矛盾,政府与民间组织成立合作性质的机构,继续雇佣失业的渔户从事养殖,解决了失业问题,同时也缓解了调整水产养殖结构而产生的失业问题。民间合作机构是传授先进科学养殖技术的重要组织,能从渔户的切身利益出发有效地实施水产养殖质量安全管理,对养殖品种的更新、技术方面的改进与管理方面的提高都提供了更多的学习空间,积极带动了水产养殖质量安全管理体系的有效推行[3]。

3部分国家水产养殖质量安全管理的经验启示

3.1行政管理体系完善

国外对水产养殖业的行政管理主要分为水产品认证部门、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食品安全部门。水产品认证部门主要负责水产品相关的认证和认证产品的管理,另外对水产养殖的饲料、渔药等进行监督管理,同时还要负责收集消费者所反馈的质量问题信息,与消费者之间协调沟通。水产品认证部门在水产养殖、加工处理、运输交通、资源保护上都进行比较全面的系统管理,从消费者的角度出发,对水产品的质量及价格进行调控,以保障水产养殖质量安全。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主要负责的工作内容是水产品的加工与运输环节,它与认证部门之间通常需要合作。比如对渔药的残留量进行检测时就需要合作进行。而食品安全部门则是对水产品的风险进行相应的评估,并且监督与指导有关部门的风险管理,对水产品的质量安全能够进行科学检测和分析,根据检测出的结果指导有关部门采取一定的解决措施。

3.2水产养殖质量安全管理体系

为了规范水产养殖经营活动以保证食品质量安全,日本和欧盟地区的很多国家都先后制定了水产品质量安全法与执行标准体系。在日本食品安全法中明确说明了从生产到运输、从运输到销售,任何一个环节发生的食品安全问题都应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在可追溯信息制度上,明确了每个环节的质量标准与注意事项,以保证水产品在养殖、加工、运输、销售等各个环节中发生的质量安全问题可以追溯到根源。欧盟在水产品食品安全中详细说明了水产品经营活动中所涉及到的各个环节都有相应的主体任务与责任,在可追溯信息上也进行了规范,所有水产品的标签都做了细致的要求,以及经手人的相关信息等都要在标签上进行详细说明,以保证每个环节的问题都能及时落实责任。由此可以看出,国外关于水产养殖质量安全管理体系比较健全,主要的法律有《食品安全法》《水产品质量标识认证法》《食品卫生法与药品法》等,鲜活类食品需要有产地标识、水产品药物残留标准、食品生产设备等都有了明确的法律规定,并且有相关的部门监督与指导。健全的管理体系其主要出发点就是保障水产品的质量安全,对水产养殖实行全面的质量监督与控制,并且引领政府与消费者共同参与监督工作,发现违规与违法行为及时举报或处罚,避免影响身体健康的有害食品流入市场,从法律上为人们的身体健康与食品安全提供了可靠的保障依据[4]。在我国,涉及水产品养殖业管理的有9个部门之多,包括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卫生部、商务部、农业部、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在这些职能管理部门中,农业部是最主要负责管理养殖水产品质量安全的部门。涉及水产品管理的部门多,容易产生职责分工不清,缺乏监管力度,出现问题还容易相互推诿、“踢皮球”。

3.3不断推出水产养殖新品种

随着科技的发展,应用在渔业方面的技术也越来越发达,水产养殖很注重品种方面的培育,这是为了适应国内外市场的需求而采取的一种适应措施。渔业部门在调整渔业结构的同时,还应该根据养殖水域的环境和水产养殖的特点,培育出适应环境生长的品种并且重点养殖。在这方面一些水产品养殖大国具有丰富的经验,例如挪威比较出名的大西洋鲑,根据本国的地理环境与鱼的生长环境,有针对性地开发与研究,对其自身的疾病预防等都有相应的解决措施。在饲料方面合理地科学搭配,形成有本国特点的养殖优势品种;在鱼苗培养上、成鱼养殖上、饲料品种研发与使用上,都有全面的规划,扩大养殖范围与销售范围,取得很大的成效与收益。

3.4推广生态系统养殖模式

国外水产养殖发达的国家已经率先认识到高密度养殖所存在的种种弊端,高密度养殖不但会使养殖水域产生水体污染,还在一定程度上破坏生态平衡,从而影响水产养殖对象的生长与繁殖,非常不利于水产养殖业的可持续发展。所以,国外水产养殖发达的国家已经开始大力推广生态系统的养殖模式,这是水产养殖模式的发展趋势。生态系统养殖模式就是利用在生物链中不同层次的生物所需要的供给,而形成的一种良性循环的养殖模式,在这种养殖模式中所存在的各种生物物质都在被有效、节能地充分反复利用,属于综合技术性较强的养殖模式。它的优点是减少对渔业水域的污染,同时还能养殖不同生物层次的养殖产品,提高了单位水体的养殖产量,使养殖效益最大化。

4总结与建议

现在世界上水产养殖业比较发达的大国和进口国家,均制定了有关水产养殖的法律规章制度与管理措施,并且根据水产品市场的变化而不断更新与完善,其目的是为了有效地保障水产品的质量安全。我国的水产养殖质量安全管理也在不断地建立与健全,但是与国外发达国家相比,还存在很大的差距与不足。只有建立健全水产养殖质量安全管理体系,才能保证水产品从根源上避免质量安全问题的发生。为此笔者提出以下建议:要加大水产品养殖和加工领域技术水平的提升;进一步提高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围绕“安全”二字不断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加大政府资金投入和水产品技术的基础研究,加强水产品应用技术的开发和推广;在健全养殖水产品法律法规体系的基础上,还应该明确各政府职能管理部门的职责分工,加强各部门间的沟通合作,严把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监管关。

参考文献:

[1]刘新山,张红,吴海波.初级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问题研究[J].中国渔业经济,2015,33(5):98-106.

[2]鲍旭腾,徐皓,张建华,等.水产养殖面源污染控制的最佳管理实践[J].南方水产科学,2012,8(3):79-86.

[3]于辉辉,李道亮,李瑾,等.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系统关键控制点分析[J].江苏农业科学,2014,42(1):239-241.

对水产养殖的建议范文第4篇

一、养殖现状

目前,全市水产养殖面积达到106万亩,其中海水养殖面积70万亩(包括滩贝养殖),淡水养殖面积36万亩。水产养殖总产量29万吨,其中海水养殖产量11万吨(包括滩贝产量),淡水养殖产量18万吨。在海水养殖中,中国对虾、日本对虾和南美白对虾为主养品种,其中中国对虾养殖面积8.5万亩,日本对虾养殖面积12.5万亩,南美白对虾养殖面积4.9万亩,对虾总产量19982吨。工厂化养殖面积达到40多万平方米,养殖品种包括:牙鲆、大菱鲆、河豚等。在淡水养殖中,鲤鱼、鲫鱼、鲢鱼、鳙鱼、草鱼为主要养殖品种。全市水产养殖业呈现出方兴未艾的大好局面。从以上这些数字中我们可以看出我市的水产养殖规模不可谓不大,水产品产量不可谓不高,在农村经济中所发挥的作用不可谓不突出。然而,面对这些成绩我们仍需保持清醒的头脑,去发现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去研究制约行业发展的矛盾所在。

二、存在问题

第一、养殖结构不尽合理,经济效益增长缓慢

纵观全市水产养殖结构状况,仍以传统的养殖品种占主导地位。海水以“三虾、三鱼、三蛤”为主,即中国对虾、日本对虾、南美白对虾、河豚鱼、牙鲆、大菱鲆、青蛤、文蛤、杂色蛤等。淡水主要是鲤鱼、鲫鱼、鲢鱼、鳙鱼、草鱼等。中国对虾和日本对虾虽然是很好的传统养殖品种,但由于受病害的影响,单产较低,经济效益不稳定。淡水传统养殖品种单产高,总产量大,但由于集中上市,又没有稳定的出口渠道,只靠内部市场消化,市场价格持续低迷,经济效益差。区域优势品种效应未能得到充分体现。工厂化养殖在我市发展很快,也丰富了海水养殖品种,满足了市场的需求;但水质环境问题、苗种问题、病害问题又成了工厂化养殖发展的三大发展“瓶颈”,制约了工厂化养殖的可持续发展。

第二、缺乏产品质量意识,难以形成出口创汇的拳头产品

目前,我市水产养殖主要以池塘养殖为主,而池塘养殖大部分采取精养方式,尤其是淡水池塘养殖,放苗密度大,产量高,这样的养殖模式曾给养殖户带来过很好的经济效益。然而由于受到池塘老化、水源短缺、污染加剧及苗种品质退化等诸多因素的影响,病害频频发生,在整个养殖周期内需要不断用药,如消毒剂、抗生素、杀虫剂等。有些养殖户为了治疗鱼病,甚至使用一些剧毒农药,如溴氰菊酯、甲胺磷等,而这些药物的长期使用,造成病原体的抗药性增强,进而用药浓度就需不断加大,毒性也越来越大,药物残留严重超标,如此形成恶性循环。这样的水产品流入市场对人类健康将造成危害,存在着严重的食品安全问题,这和我们所倡导的绿色食品、无公害食品相违背,并且在国际市场中药物残留也成了水产品出口受限的主要因素,食品安全问题已经成为水产养殖业发展中的潜在风险。

第三、环境保护意识淡薄,环境污染日趋严重

受利益驱使和不当的宣传导向,有些地区为了追逐短期利益将大片的粮田改造成池塘,进行水产养殖,使当地植被遭到破坏,严重影响了当地的生态环境,产生不良的后果。养殖面积不断扩大,几乎有水的地方就养上了鱼,造成水源严重短缺,养殖环境急剧恶化。养殖环境的污染除了工业污染、农业污染与生活污染等因素外,养殖本身也会造成水环境污染。成吨、成百吨、成万吨大量的饲料投入养殖水体中,而这些饲料只有20%左右被鱼虾转化利用,其余80%将以不同方式流入水环境中,造成养殖水域富营养化,随着池塘换水的进行,这些被污染的养殖用水排入河流或海域,成为一种新的污染源,影响着人类赖于生存的大环境。水产养殖业本身造成的环境污染不容忽视。

第四、优良品种匮乏,种质状况退化

良种的选择和培育是增产、增效的关键。在其它条件不变的情况下,使优良品种可显著增加产量。而目前我市的状况是缺乏高产、优质、抗逆能力强的优良品种,种质退化现象严重;养殖亲体或苗种依赖于捕捞自然资源,造成自然资源衰退或破坏。我市的人工选育和遗传育种的研究研究基本上还仅仅处于起步阶段。我市水产养殖品种除极少数进行过系统选育和改良外,绝大多数水产养殖动物都是未经选育的野生种,累代养殖出现了种质退化、杂合度降低、遗传力减弱、生长速度减缓、性成熟提前、品质降低、抗病力下降等问题。实践证明,品种问题已成为制约我市水产养殖业稳定、健康和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尽快培育出生长快、品质优、抗逆能力强的水产养殖动植物新品种,对于实现我市水产养殖业可持续发展具有决定性的作用。

三、发展趋势

第一、以市场为导向,养殖结构将不断优化

一是充分发挥区域优势,开发当地传统品种,使之形成规模,形成产业。如我市已经形成养殖规模的中国对虾、日本对虾、河豚、河蟹等,要把我们的传统优势品种做大、做强,在产品质量上、品牌宣传上加大力度。按照开发一个品种,形成一个产业,致富一方百姓的思路,搞好区域规划和品种结构调整。沿海地区除了发展一般的浅海滩涂养殖外,还要适度发展工厂化养殖和深海养殖,拓展海水养殖的空间,山区水库要大力发展增殖渔业和观光渔业。倡导多种养殖模式并存,以往的高密度、高产量养殖模式,将向低密度、高品质、高效益的自然生态养殖方向发展。

二是要根据市场多变性和多样性的要求,从以生产为中心转变到以市场为中心上来,紧紧围绕市场转。在引进和开发名特优新品种的过程中,一定要考察新品种对当地环境的影响,筛选出适合当地的优势品种,使之能形成规模、形成产业,并有自己的市场。比如我市引进的日本对虾、南美白对虾、罗非鱼等就非常成功。已初步形成规模化、产业化,并且具有很好的市场。只要各部门从实际出发,认真考察、论证,在新品种的引进和开发上下大功夫,就能够不断为水产养殖业注入新的活力。

三是大力发展休闲渔业,增加新的经济增长点。随着社会的进步,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越来越讲究生活情调,休闲度假、观光旅游已成为当今社会的消费时尚。每个家庭在旅游度假上的消费支出较以往有了较大提高。我市旅游渔业资源丰富,各地应根据当地的具体情况,逐步发展独具特色休闲渔业,从而带动相关产业(如交通、旅馆、餐饮等)的发展。观赏渔业作为休闲渔业的宠儿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在城市家庭买个小鱼缸,养点金鱼、热带鱼,宾馆安置个鱼缸放点水草、珊瑚已越来越时兴,有条件的地区发展观赏鱼养殖及其系列产品将大有可为。稳步发展,逐步壮大,形成规模,形成产业后,将形成新的出口创汇品种。

第二、养殖品种不断优化,优质良种逐步增多

一是提高我市水产养殖育种手段的科技水平

在育种的技术手段上,充分发挥经典的选择育种技术的可靠性与稳定性,大力发展分子标记辅助育种技术,推动细胞工程育种育苗技术的成果转化,同时,注重其他育种技术的开发与应用,形成多种技术并举、各有侧重的发展局面。

二是改变优良品种缺乏的不利局面

在选育的种类上,目前应特别注意抓好对虾、扇贝、大黄鱼、牙鲆等海水主养种类的新品种培育工作。在此基础上,逐步开展其它重要种类的选种育种研究。对国外已经引进的名特优种类,如大菱鲆、欧洲鳎等,要强调对其遗传多样性的跟踪检测。对新开发和待开发种类,如石斑鱼、半滑舌鳎等,首先应完成人工条件下的亲体培育和苗种繁育技术的研究,摆脱养殖生产对野生资源的依赖性,在此基础上开展遗传育种的研究工作。

三是加强优良品种培育基地建设

建议由政府投入和企业配套为主,建设区域性的养殖优良品种培育基地,重点做好主要养殖类的新品种培育工作。充分发挥地方政府与大中型水产养殖企业的积极性,建立广泛地群众参与的优良品种选育体系。建议由权威领导部门牵头,组织有关专家制定一个面向整个产业的水产养殖良种选育计划,按产业发展的急需程度,分期分批分层次实施。合理地调配科研院所和生产企业的资源优势,把育种变为行业内专家和群众共同参与的行为。

第三、传统渔业将向现代渔业,数量渔业将向质量渔业不断转变

首先要大力推广产业化经营,充分发挥资源优势和区域特色,坚持“扶大、扶优、扶强”的原则,重点培育一批规模较大、实力较强、辐射带动能力突出的龙头企业,促进渔业增效,农民增收。龙头企业要不断加快科技进步,提高产品质量,改善经营管理,增强竞争能力。渔业主管部门要对龙头企业、渔业产业化示范区加强指导、协调和管理,促进渔业产业化经营的健康发展。

其次是提高养殖水产品的质量安全意识,增强市场竞争能力。入世以后,水产品市场将更加开放,渔业面临更为广阔的国际市场空间,市场竞争也会更加激烈,对水产品质量的要求将越来越高。以往那种只注重产量,忽视质量的生产理念将被淘汰。从当今水产品国际贸易的特点看,产品质量安全已经成为最主要的贸易壁垒。欧盟、美国、日本、韩国经常以卫生质量标准为由对我们的水产品出口进行限制。如*年欧盟对我国冷冻虾检出氯霉素超标,从而全面封杀了我国养殖冷冻对虾对欧盟的出口,给我国对虾养殖业造成巨大损失。为了应对这种挑战,避免类似事件的发生,我们必须高度重视水产品食用卫生安全管理。首先要全面推行水产养殖标准化,建立一整套符合本地区,又与国际接轨的水产养殖标准体系。二是要加快水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体系建设,为全面提高水产品质量和安全性提供保证。三是依法实施水产养殖全过程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加大执法强制性标准的监督检查力度,引导并提高广大养殖户质量意识,使之能自觉地按照渔业质量标准进行生产。渔业执法部门要积极行动,切实抓好从“鱼苗到餐桌”全过程的质量监督管理,为广大市民提供更多的“无公害”水产品。

第四、养殖标准化体系将不断完善

对水产养殖的建议范文第5篇

水产养殖病害测报的现状

汇总分析病害测报结果发现,2002—2011年间,全年12个月均有不同程度的病害发生,疾病高发期4—11月,其中8—9月份病害最多,占全年病害种数的45%~55%,这与气温有直接的关系;低温季节也有不少病害发生,除了水霉病和鳃霉病等低温期常发病外,一些细菌性和寄生虫病也逐年增多,尤其是淡水鱼类如草鱼“三病”、鳗鲡指环虫、车轮虫和小瓜虫病等。因此,在低温季节仍不能放松对病害的防控工作。各养殖品种中,除了龙须菜和海带在个别年份没有监测到病害发生外,其它养殖品种几乎每年均有不同程度的疾病发生,且病害种数呈明显上升趋势(2009—2011年测报面积有所减少)。其中草鱼的发病种数最多,2011年高达31种,主要是草鱼“三病”和出血病等;其次是鳗鲡,2006年监测到鳗鲡病害最高27种,主要是细菌性和寄生虫性病害,致使鳗鲡养殖遭受巨大经济损失;死亡率较高的有对虾、大黄鱼和罗非鱼等养殖品种。对虾白斑病和红体病,大黄鱼刺激隐核虫病、本尼登虫病、细菌性溃疡和白鳃病,罗非鱼链球菌病等已成为近几年阻碍福建省水产养殖发展的主要因素之一;发病率和死亡率均较低的有海带和龙须菜[2]。所测报的病害主要包括病毒性、细菌性、寄生虫性、真菌性、其它病害(包括营养性、冻伤、氨氮中毒、低溶氧等)和不明病因6大类。

病原以生物源性疾病为主,在生物源性疾病中,又以细菌和寄生虫性疾病为重,细菌和寄生虫性疾病平均每年分别占了43%和24%左右。测报区域内因病害造成的经济损失统计结果显示,各养殖大类中,鱼类和甲壳类疾病死亡率较高,经济损失所占比重也最大,详见表1和表2。其中,鱼类主要表现为大黄鱼、鳗鲡和罗非鱼等养殖品种发病率和死亡率较高,甲壳类主要是对虾损失比较严重,而且几乎每年如此。测报结果显示,鲍鱼和紫菜一般在某个年份会突发一次大面积死亡,如2009年鲍鱼高温期死亡,2008、2009和2011年分别发生紫菜烂苗现象,并造成严重经济损失。许多水生动物病害已由单一病原转变为多病原综合发病,同时一些新的疾病不断出现,不明病因的病害也逐年增多,如大黄鱼“白鳃病”和鲍高温期不明病因死亡等,造成病情控制难度加大。随着病害防控学科的不断发展和防控技术深入研究,大部分病害得到了有效控制,但还有一些病害尚未研制出相对有效的防控技术,这些病害在不同的年份均产生了较为严重的危害[3],如大黄鱼刺激隐核虫病,每年导致海水网箱养殖上亿元的经济损失。近几年,因气候或养殖环境造成的渔业突发事故逐年增多,包括高温、低溶氧和环境污染等因素。其中仅2011年福建省就发生了多起因气候原因或过密养殖造成的非生物源性养殖鱼类突发大面积死亡事件,如闽江水口库区古田段发生网箱养殖鱼类缺氧死亡,死鱼达1.55×104t,直接经济损失1.86亿元;福鼎紫菜发生大面积烂苗死亡,近1333hm2紫菜受损;长乐文蛤因养猪场排放污染,造成1000t养殖文蛤死亡。

测报工作主要成效

福建省水产养殖病害测报工作始于2000年9月,经过10余年的发展,测报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迄今测报范围已覆盖全省9个地市的各主要养殖区和养殖品种,形成了以点定位、以点带面的病害测报和防治技术网络。连续编发月报和年报,同时利用报刊、网络等媒介作为载体,在渔民之友、“海峡渔业网”和省海洋与渔业厅门户网站及时刊登鱼病发生趋势,提出预防措施,加强与各级水产站的沟通,为广大渔农提供实用防病技术,促进渔业生产稳步发展[4]。针对原有生产第一线以养殖技术人员居多、病害防治基础知识和技术普遍比较薄弱的实际情况,多次举办水产养殖动植物病害测报员、病害防治员以及检疫员培训班,对测报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同时,为提高测报质量,2007—2008年,分期举办实验室实验员培训班,对全省8个地市的测报和病害防治人员进行试验操作技能培训,受训人员120名,有效提高了我省测报人员的业务素质。为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能力,做到早发现、早预防,建立了“水产养殖动植物重大病害快报制度”,保证能在第一时间对水产养殖重大疾病作出应急反应和相关处置。通过快报制度的建立,对基层发生的重大病害和突发性事件有了准确的把握,从而可以积极主动地采取预防和控制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了病害造成的影响和损失。通过十余年的病害测报,摸索和总结出了各种病害发生的基本规律和流行趋势,并对短期可能发生的疾病作出预报,提出预警,通过手机信息平台向广大养殖户发送防控技术指导信息;在省海洋与渔业厅门户网站上开设《专家在线》栏目,开展渔业病害专家在线咨询活动,提供有关水产养殖病害诊断与防治技术的指导和服务;同时,根据各地病害发生和测报的实际情况,特别是各地发生的一些重大和传染性疾病,及时派出专家和技术人员,加强病害防治现场指导,服务于广大渔农民。

对水产养殖的建议范文第6篇

1.1积极参加培训,提高自身业务素质积极参加省农业厅组织的基层农技人员知识更新培训,提高自身素质和技术水平。基层水产指导员共参加二期水产知识培训,一期在江西农业大学组织的基层农技人员重点培训班,学习健康养殖新技术和先进的管理方法;一期在江西科技生物学院学习现代养鱼新知识、新技术。培训让农技员提高了自身的技术水平,并将所学的知识和技术传授给科技示范户,构建“专家———技术指导员———科技示范户———辐射各村水产养殖户”的科技成果快速转化通道,提高了养殖户的技术水平和健康养殖能力。

1.2因地制宜,指导水产健康养殖结合当地实际,选择文化水平较高、接受能力较强的11户水产养殖户作为科技示范户。根据各养殖户的实际情况制定出合理的管理措施,定期安排各种有针对性的科技培训来提高养殖户的科技素质。2014年,对科技示范户在新技术推广、防病治病、健康养殖进行了6次培训,并按要求每月入户指导2次以上,就鱼池消毒、鱼种放养、鱼病防治等方面进行现场指导。同时要求科技示范户辐射当地水产养殖户,通过大户带小户,农户帮农户的的办法,使得养殖户个个都能学技术、懂技术、用技术,有效地给全镇水产养殖提供技术指导。

2推进健康养殖采取的措施和建议

2.1引导养殖户购买优质鱼苗优质鱼种是养殖高产的保证。选择优质鱼种一看种苗生产许可证,二看养殖鱼类的遗传优势、健康状况、规格大小以及外观特征等,三看管理技术、设施及规模大小。在购买鱼种前,要了解鱼种的生产情况,要求生产单位对鱼苗进行拉网锻炼,保证鱼苗下塘的成活率。

2.2采用免疫技术浒湾镇大多以养殖草鱼为主,但草鱼在养殖过程中出现的“四病”(赤皮病、烂鳃病、肠炎病、出血病)和细菌性败血症制约着草鱼养殖的发展,其中病毒性草鱼出血病,死亡率可以达到90%以上,一般药物很难控制。采用草鱼免疫注射技术,可有效预防草鱼出血病、细菌性烂鳃病、赤皮病等几种草鱼主要病害。草鱼疫苗具有用量少、效价高、保护力强、免疫产生期快、使用安全方便等特点,近年来在全镇已得到逐步推广。

2.3要求养殖户购买营养全面优质饲料购买正规厂家饲料,是保证鱼类生长的重要条件。饵料的日投喂量一般为全塘鱼种体重的4%~10%,投喂时要根据天气、水温、鱼种的活动情况以及吃食情况适当调整。最佳投饲量应约为鱼饱食量的90%。这样鱼类生长需求与饲料系数处于平衡,建议采用自动投喂机,要求鱼类在10~15min以内吃完所规定的投喂饲料。

2.4改变传统养殖观念改传统养殖为生态健康养殖,采取人为的养殖措施,营造符合养殖对象的生理和生态要求的平衡生态环境。

2.5建立生态养殖工程组织建立池塘养殖工程,如植物浮床、生态坡、生态沟、生态塘等,栽培水生植物,依靠低等藻类从根本上脱氮、脱磷;使用增氧机、涌浪机、耕水机等,保证池中溶氧在5mg/ml以上,建立水质预判管理系统,生产无公害、绿色、有机产品。

2.6使用微生态产品建议使用微生态产品,如芽孢杆菌、EM菌、光合细菌等。使用微生态产品,一方面改善养殖池塘的水环境,在根本上解决了池塘养殖养水难的问题,还使得亩产量增产30%以上并实现了无公害养殖的愿望;另一方面能迅速消除水体中的氨氮、硫化氢、有机酸等有害物质,改善水体质量,平衡酸碱度达到综合防治效果。

2.7指导健康用药原则严格执行《无公害食品渔用药物使用准则》,切记随意加大药物用量,少用或不用抗生素类药,杜绝使用禁用药品。在养殖上以预防为主,改良水质,消灭病原,做到科学用药和科学管理,养殖出健康的、安全的绿色水产品。

2.8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控制技术示范推广养殖户看得懂、会使用的水产品安全生产技术要求和操作规程,普及科学养鱼知识和安全生产技术。定期组织养殖户进行培训,让养殖户了解国家允许使用、禁用或限用的渔业用药,引导养殖户合理选购鱼药、安全使用鱼药。

对水产养殖的建议范文第7篇

1基本情况

1·1渔药市场经营混乱

柳江县渔药经营市场商家众多,渔药品种繁多,良莠不齐。而一些不法商家更是以次充好,鱼目混珠,使得渔药品种及质量都难以保证。而大部分渔药仍以化工产品、农药、兽药等药物为主,适合水产动物特点的渔药较少。一些副作用明显的药物如孔雀石绿、汞盐等在生产中仍有使用。2008年,本县出动133人(次),54台车(次),检查渔药市场55个(次),检查渔药经营单位101个(次)。查获违禁药品经营单位12个。检出违禁药品氯霉素、呋喃唑酮共55包(盒),以及假冒伪劣渔药一批,数量12kg。

1·2渔药使用欠规范

归纳为两方面原因。一方面,养殖生产者文化素质普遍不高,水产养殖技术知识缺乏,而大多数个体渔药经营者缺少相关的渔业用药技术培训,未能给予养殖生产者必要的用药指导,故较为广泛地存在药物使用不规范的现象,使得药物防治效果大受影响;另一方面是养殖生产者渔药使用安全性意识淡薄,在利益的驱动下,养殖生产者盲目滥用药物,加大剂量或投入毒性更大的药物。其结果是病原产生抗药性,增加鱼病防治难度;药物大量施入养殖水体,对水体环境造成污染;更重要的是药物残留于鱼类体内,影响产品质量,危害消费者的健康。

2应对措施

2·1加强渔药执法力度

2·1·1整顿渔药经营市场

主要结合兽药管理执法,对全县渔药经营单位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内容包括:检查经营许可证及经营范围,审定是否有销售渔药资格,销售行为是否规范等。同时规范一批渔药使用标签和说明书。对于查获的违规渔药,水产畜牧兽医站均按规定予以没收、销毁处理;对于违反渔药经营的单位,则依法处罚,同时责令其限期改正。近年来,通过不间断的整顿,目前本县非法经营渔药行为得到了有效遏制。

2·1·2整顿渔药使用单位

对全县上规模的养殖场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内容包括:有无用药记录,有无使用违禁药物现象,有无储存违禁渔药等。经检查,结果均未发现有储存、使用违禁药物。但大多数养殖场用药记录不健全。建议与养殖规模较大的养殖户签定责任状,使之承诺在养殖生产中不使用违禁渔药,并做好生产用药记录。

2·2加强用药指导及培训

一是组织技术人员深入各渔药经营单位、养殖场、养殖户当中,对水产养殖用药进行具体指导。并督促养殖场、养殖户特别是养殖大户按照水产养殖用药的有关规定标准用药,杜绝盲目用药、滥用渔药的现象发生。二是采用印发资料、办培训班、送科技下乡等活动和形式开展水产养殖用药管理宣传工作。宣传内容包括开展水产养殖用药管理工作的意义、禁用渔药清单、伪劣假冒渔药的识别、用药的基本知识等,通过宣传全面提高渔药经营者、养殖生产者的用药知识和用药安全性意识,杜绝使用违禁渔药,使他们自我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同时,通过宣传,提高人民群众防范意识,变被动管理为主动抵制。

2·3推荐、引入替代药物

主要是加强与各经营单位、养殖大户的联系,了解其销售、使用渔药情况。并向其推荐一些低成本、高效、低毒、低污染的替代渔药,从而使之引入一些效果极佳的替代渔药来减少那些副作用大的渔药对水产养殖业的危害。

对水产养殖的建议范文第8篇

广东省水产养殖业的发展现状及风险分析

广东省水产养殖面临较大风险,一旦发生气象灾害事件,养殖户将会遭受巨大的经济损失。风险主要来自于自然灾害风险、社会风险以及技术风险。台风灾害。广东省面临台风登陆的风险,平均每年登陆广东省台风达7个。每年5—11月为台风季节,其中7—9月为盛期。据2008年广东省海洋与渔业局统计,2008年9月强台风“黑格比”使阳江渔业受灾损失17.59亿元,其中水产养殖损失就超过了10亿元;阳江市80%的网箱严重损毁,网箱养殖的鱼90%逃逸或死亡,经济损失达67亿元。牡蛎养殖基地损毁严重,浮筏式吊养蚝全部被打散,蚝串80%散落到海底,直接经济损失61亿元。池塘严重受淹,受灾池塘面积达181527亩,经济损失95亿元①。低温霜冻灾害。广东省受北方寒潮南下影响,每年有1~2次气温急剧大幅度下降,水产养殖暖水性鱼类面临被冻死的危险。2008年1月下旬,罕见的持续低温冰冻灾害使阳江各地水产养殖业受灾严重,海陵岛试验区420户网箱养殖户中90%遭遇了全部冻死的惨况,阳江全市渔业经济总损失达62亿元。

同年到2月15日止,湛江市水产养殖受灾面积37.4万亩,损失产量达到7万吨,直接经济损失8.36亿元,涉及百万养殖户,渔业生产、流通、加工、出口各个环节均受到严重影响。广东省海洋与渔业局统计,2008年受雨雪冰冻灾害袭击、持续极端的低温天气的影响,罗非鱼、鲮鱼、淡水白鲳鱼、南美白对虾等鱼产品养殖遭到毁灭性打击,全省受灾面积179万亩,损失水产品产量29万吨,渔业经济损失达28亿元。洪涝灾害。广东省由于特定的地理环境和自然环境,暴雨天气频繁发生,特别是沿海地区,形成暴雨的水气、热力、动力条件大于其他沿海省份,狂风骤雨给水产养殖业带来了巨大风险。2007年受强热带风暴“碧利斯”影响,潮州市饶平县连降暴雨,发生洪涝灾害,使广东最大的网箱养殖基地-饶平遭受重创,渔业生产受灾面积达9.9万亩,咸水鱼、淡水鱼和贝类等水产品损失8万吨,直接经济损失达8.4亿元。有养殖户在海面放养的1200多格价值达5000多万元网箱被洪水迅速冲淡海水咸度,导致损失近6000万元②。赤潮灾害。广东省沿海地处热带、亚热带,是我国赤潮的多发海区之一。随着现代化工农业生产的发展,沿海地区人口都市化,大量的工农业废水和生活污水排人海洋,海水养殖业的扩大、沿海开发程度的提高导致沿海富营养化程度越来越高,同时由于国际海运的发展导致有害藻类的引入,赤潮发生频繁。1994—2006年广东省沿海发生的赤潮事件103起,而2002—2009年广东省沿海发生的赤潮事件有上升趋势。这些赤潮造成对海水网箱养鱼业的损害引发海水网箱养殖鱼类的大量死亡。

海水污染。海水污染是指在海上作业或航行过程中发生的石油泄露事件。广东省境内的南海水域有多条海运航线通过,运输船只和渔船来往穿梭,碰撞事故时有发生,大量泄油给海洋环境、网箱养鱼造成破坏,招致经济损失。如2004年12月7日巴拿马籍集装箱船和德国籍集装箱船在珠江口发生碰撞,其中德国籍船舶的燃油舱破损,约1200吨燃油溢漏,在海上形成了长9海里、宽200米的油带,污染了近海的养殖业。淡水污染。淡水污染主要是指养殖场附近农田含农药成分的水质流入养殖鱼塘造成养殖企业的经济损失。据广东卫视报道,2012年3月初,广东省东莞松木山水库出现大面积福寿鱼死亡,使渔民蒙受了巨大的经济损失。调查发现,附近不少工厂在雨天趁机向湖里偷排废水,导致水体质量下降,鱼类染病而死亡。渔业养殖风险。渔业养殖技术涉及人工繁殖、饲料加工和疾病预防等方面。渔业养殖技术颇为复杂,面对不同的养殖水体、养殖品种以及养殖季节都有不同的养殖技术。由于养殖技术不同,孵化率、生长率、成活率就不一样。如果单位面积内放养密度太大、底层鱼类与上层鱼类搭配不当则导致鱼类营养不良、抵抗力下降。如果饲养管理不当,投喂的饲料不清洁或腐烂变质会导致鱼类正常生理机能消耗,鱼体瘦弱,引发疾病。这些养殖技术和方法彼此关联、相互影响,任何一个环节出了问题,鱼类生长变慢甚至造成鱼类死亡。外来物种养殖风险。随着广东省的经济活动日益频繁,一些外来物种由国外被移居到广东沿海地区并在沿海地区新的栖息地繁殖与生长。有针对性地从国外引进优良品种丰富了生物多样性,也能带来一些经济效益,但是如果盲目引进就会产生不良后果。例如鲍鱼、牡蛎、扇贝、对虾、鱼类、藻类等大量从国外进入广东沿海海域,就会与当地土著生物争夺生存空间、争夺生态位,甚至与当地土著生物、传播疾病,降低本地生物的生存能力,造成本地生物群体下降,个别土著生物面临灭绝的风险。这些风险与当地养殖业决策部门的政策导向有一定的关联。

广东省水产养殖保险供需市场分析

保险是一种无形商品,水产养殖保险通过供给方与需求方达成商品交易。如果政府参与水产养殖保险,这个市场则有保险公司、水产养殖企业和政府三个市场主体。供应与需求各市场主体行为如下:需求方:水产养殖户。广东省水产养殖生产经营中主要以个体经济为主,对水产养殖灾害的抗击能力薄弱,抵御风险能力不强。无论规模养殖场还是个体养殖者都对水产养殖保险充满了渴求,主动要求参加保险,保险需求大,其投保积极性和需求数量受到收入水平和费率的制约。养殖户收入高、支付能力强,对保险需求大;保险费率高、投保成本大,养殖户对保险的需求小,即收入与投保成正比。供给方:商业保险公司。商业保险公司对养殖保险的供给受到保险费率和业务成本的制约。费率高则供给多。但是如果保险成本高,保险供给受到限制。保险公司在广东省特定的区域经营水产养殖保险时,固定成本和单位保单变动成本都是既定的。此时,商业保险公司是否做出承保的决定,完全直接取决于保险费率。水产养殖保险在广东发展缓慢的主要原因是水产养殖保险企业风险过于集中,赔付率高,运营成本高,面临亏损的局面。为了减少亏损,商业保险公司采取提高保险费率的办法,导致保险公司面临逆向选择的风险,即发生灾害损失概率小的养殖户退出保险市场,留在市场上的都是发生灾害损失概率高的养殖户,导致高风险、高赔付、高亏损的恶性循环。保险市场供给方的积极性受到打击,被迫退出水产养殖保险市场,导致保险供给主体越来越少。#p#分页标题#e#

需求方与供给方之间的博弈。水产养殖户是一个与农民相近的对自然资源、社会化生产有鲜明依赖的弱势群体,随着港口建设、滩涂围垦等占用征用、填埋渔业水域、滩涂及近海海洋环境污染加剧,给传统渔业带来严重冲击,导致广大渔民生产空间受到影响,导致不少渔民返贫。近年来广东省水产养殖自然灾害不断,但风险保障主体缺失,养殖风险不能转移,造成养殖户灾后重建变得非常困难。灾难的不断发生使水产养殖户缴纳保险费的能力不断下降,严重抑制了水产养殖保险的需求水平,水产养殖户对保险的有效需求不足,投保比率下降。由于风险过于集中,保险公司赔付率平均达到120%,水产养殖保险业务严重亏损,抑制了水产养殖保险的有效供给,广东省水产养殖保险供给和需求之间存在巨大矛盾,供给曲线和需求曲线没有交点或者是交点反映的交易量太小。政府的作用。根据大数法则,保险公司经营养殖业保险需要足够的保险标的。保险标的越少,保险公司聚积的风险域高,迫使保险公司提高费率。而费率的提高减少养殖户的投保需求,达不到“薄利多销”的目的,水产养殖保险市场停滞不前,供求关系失衡。如果政府参与水产养殖保险市场,就能解决供给和需求之间的矛盾,政府介入市场后,水产养殖保险的供求关系发生了改变。需求方得到政府的保费补贴(比如40%),增加了可支配收入,需求曲线向上平移。供给方得到政府的补贴(比如30%)以及税收减免,减少其经营成本,增强其运营能力,保险供给曲线向下平移。移动后的需求曲线与供给曲线产生新的交点,保险交易量增加。保险交易量增加意味着保险保障范围扩大,保险公司经营风险得到进一步分散,降低了保险公司的经营成本①。保险公司在此基础上对保险费率下调,费率下调刺激了水产养殖户投保需求,促进了水产养殖保险市场的良性循环。

保险人承保水产养殖保险面临的问题

相关法律不健全。2004年8月28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没有提及水产养殖保险,地方政府也没有单独制定渔业水产养殖保险的相关规定。相比之下,2002年12月28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已经写入了农业保险相关的法律法规,其中第三十一条规定:“国家鼓励和扶持对农业的保险事业的发展。农业保险实行自愿原则”②。因此,水产养殖保险的准公益产品性质还没有被各级政府充分认识,政府政策扶持力度偏小。由于水产养殖业本身的特点,商业性和互的水产养殖保险单靠保费收入无法支持其自身的良性循环发展。水产养殖保险费率难以确定。与其他险种相比,水产养殖保险有一定的特殊性,水产养殖的损失额在年际之间差异很大、变化很快。纯费率的计算以长期平均损失率为基础,但有关水产养殖业生产、销售、利润、损失等原始记录和历年统计数据极不完整,10~20年准确可靠的鱼类收获量和损失数量难以搜集和整理。水产养殖险保险标的是活的鱼类,鱼类价格随其逐渐生长而不断变化,因此,难以准确核定损失程度,造成水产养殖保险费率难以精确厘定。水产养殖保险的道德风险难以控制。水产养殖保险的保险利益是一种确定的预期利益,其标的是有生命的鱼类,它们的生长好坏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养殖者的精心管理与照料。水产养殖风险不仅包括自然灾害风险、道德风险、技术风险等,还包括市场风险和道德风险,多种风险因素交织在一起。

广东省发展水产养殖保险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