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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住房公积金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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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住房公积金方法范文第1篇

【关键词】住房公积金;内部会计控制;资金安全

近年来,伴随着日益庞大的住房公积金资金规模,住房公积金在资金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也比较突出,管理的风险也日渐增大。由于住房公积金内部控制还很薄弱, 导致骗取、骗贷、挤占挪用甚至贪污公积金的行为等违法乱纪现象时有发生,这将会严重损害广大缴存职工的切身利益,严重阻碍住房公积金事业的稳步健康发展。因此,加强住房公积金内部会计控制,完善内部管理,有效控制资金风险成为了目前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

1 建立住房公积金内部会计控制的作用

住房公积金内部会计控制是指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保护单位资产、资金安全完整,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可靠,确保住房公积金政策、规章制度贯彻执行,防范资金风险,提高资金运作效率,实现工作任务目标而制定和实施的一系列控制方法、措施和程序。它是整个住房公积金内控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住房公积金规避资金风险、保障会计业务活动健康有序运行的指南和行为规范。

住房公积金内部会计控制的作用:一为保证会计信息资料的真实、完整。保证会计信息的记录、采集、汇总均能真实反映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等运作活动的实际情况;二为保证资金、资产的安全完整,令资产、资金的处理、接触均依严格的授权审批程序进行,有效监督和制约公积金预决算的执行及资产、资金管理运作等各个环节;三是保证资金安全高效运行,规避住房公积金在贷款、提取、存款、等运作中的潜在风险, 把各种风控制于最低范围内。

2 加强住房公积金内部会计控制的途径

会计控制是内部控制最重要的控制手段之一。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实践来看,当前会计控制已不单单局限于会计内容和技术的控制,而在于扩展化的多面控制,即整个相关的财务部门、各组织层级及工作个体的控制,及控制制度的构建、实施与监督,保证资金安全这一主线将始终贯穿于住房公积金内部控制过程的始终。

2.1 构建完整的内部会计控制体系

完整的会计内部控制体系指的是: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根据财政部的《内部会计控制规范一基本规范(试行)》、《住房公积金会计核算办法》及《住房公积金财务管理办法》,按照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原则,建立健全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制度体系,针对本部门实际,制定符合需要、具有可操作性的会计规范和管理制度。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内容应与业务工作内容紧密结合,以会计控制为主要手段,同时兼顾其他与之有关的控制,从达到切实管用、务求实效。

2.2 建立健全内控机制,加强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建设与执行

2.2.1 制定授权批准控制。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根据工作性质和岗位职责,明确会计人员的权限,按照不同业务采取不同的授权方法,对公积金运作过程中的归集、支取、资金调度、贷款发放等日常会计业务按照既定的职责和程序,以文件形式进行常规性授权,并规定在各自的权限内行事,凡超越权限的,须经授权后,方可办理。各执行人必须正确执行授权批准,不得超越权限范围办理业务。同时,加强对计算机财务管理系统操作权限的控制,实行相应的授权程序。

2.2.2 严格货币资金内部控制,防止公积金被挪用、贪污。首先,管理中心应当严格遵守银行结算纪律,加强对库存现金的管理,按照规定开立银行账户,办理存款、取款和结算业务。第二,加强印鉴及票据管理,严禁一人保管支付款项所需的全部印鉴,严格履行签字盖章手续。第三,指定专人定期核对银行账户,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如有不符,应查明原因,及时处理。第四,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货币资金支付业务,确保货币收支规范有序。

2.2.3 建立严格的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发放内控制度,防止骗提、骗贷现象的发生。把好审查、审核、审批关,落实首接责任制,防范资金风险,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管理中心应当对汇缴、账户信息变更、提取及转移、个人资信评估、个贷担保、贷款审批等建立初审、复审、终审三级复核制度,避免违规贷款违、规支取现象发生。

2.2.4 实行“不相容职务”分离控制。在公积金运作过程中,根据不相容职务分离原则和业务特点,实施会计岗位内部牵制,严禁一人兼任并非相容的岗位或者独自完成会计的全过程业务操作,如:资金收支的审批与具体业务办理相分离;资金支付与审查相分离;信息数据处理与业务办理及会计处理相分离;使用和保管重要业务印章的人员不得同时保管相关的业务单证。

2.2.5 实行会计人员素质控制。定期对从业人员展开包括专业技能、业务能力、应变能力、责任心、道德伦理等方面的综合培养。从多层次、多方位的模式,形成系统、专业的培训及考评机制,从而达到工作人员素质及业务能力的全面提升。实行定期轮岗制度,使会计人员在各个不同的业务岗位上都得到实践的机会,促进相互交流,提升会计人员的业务水平。同时,可以发现日常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有利于及时进行认真分析,提出改进措施加以完善和解决。

6、强化会计内部监督作用,确保各项内控制度有效实施。首先,

建立独立的内部会计审计机构,让内部审计机构有效发挥其再控制的作用。内部审计包括传统的对会计核算过程的审核,更包括稽查与评价单位内部的会计控制制度是否健全、完善,同时对相关部门与工作人员的会计控制制度执行情况进行一个客观公正的评价,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使控制活动寓于管理活动之中。

随着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进一步规范,成熟与完善的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必将为住房公积金管理的发展创造一个更加良好的环境,为确保住房公积金的安全、保值增值,提高管理的双重效益发挥重要的积极作用。

参考文献:

[1]谢颖宁.内控防范住房公积金风险抓好十项制度落实[J] 广西经济 2009 (09)

办理住房公积金方法范文第2篇

关键词:住房公积金;管理;监管

中图分类号:F83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3)24-0145-02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住房公积金管理制度的实施,对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完善住房供应体系,改善中低收人家庭居住条件,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作用。

一、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的重要意义

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事关经济体制改革、国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工作的许多方面。首先,住房公积金制度作为住房分配货币化的重要内容和住房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能够形成稳定的住房资金来源,转换住房分配机制,提高职工解决住房的能力。其次,住房公积金的工资性决定了住房公积金管理本质上是对职工个人资金的管理,因而它是一项政策性、社会性、群众性很强的工作。特别是在当前构建和谐企业的新形势下,贯彻落实住房公积金管理制度,是让广大职工共享企业发展成果的现实要求。所以,我们要充分认识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重要性,结合实际完善制度并落实到工作中去,切实维护职工利益,真正把这件利国利民的好事办好。

二、当前中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保障功能范围小。由于政府职能转变,事业单位改革,财政供养人员逐步减少;国有经济战略性调整,国企改制,国有单位职工也将减少;很多非公有制单位的职工,如个体工商业者、社会自由职业者、进城务工人员尚未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非公有制经济单位基本上游离于制度之外等因素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住房公积金的归集。因此,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范围有缩小的趋势。

2.地区发展不平衡,行业缴存差距大。城市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导致区域间业务发展的不平衡性进一步加大;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存在较大差异,职工公积金余额最高的有十几万元,最低的只几千元,折射出职工在工资收入上存在不公平现象。过大的缴存差距有损制度的和谐。

3.住房公积金管理决策制度不健全,决策主体不明确,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策流于形式。目前国家规定,对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实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作、银行专户储存、财政进行日常监督的基本原则。但在实际工作中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策流于形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基本代替履行了其全部的职责。全国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隶属关系复杂,大多数地方的资金管理中心隶属于房地产管理局,也有一些地方的资金管理中心隶属于财政局或其他部门,并且各地对分中心的设立也不统一。因此,造成了自上而下的管理机制不顺畅,难以做到统一管理和监督,政策、措施的执行也会遇到一些障碍,各地各行其是,致使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工作出现了很多问题。

4.配套法规缺乏,监管理不力,挤占、挪用住房公积金等违法违规现象时有发生,住房公积金存在风险隐患。《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以来虽然起到了一定的约束作用,但因相关配套法规的滞后,其执行情况并不很好。目前,全国未收回的项目贷款和挤占、挪用住房公积金仍有数百亿元,这些存在风险隐患的资金,很多是由于决策体制不完善、管理机构设置不规范造成的,如不及时消除这些风险隐患,不仅会危及住房公积金制度存在的基础,甚至成为引发社会不安定的因素。

5.公积金贷款手续复杂,风险多,办理公积金贷款的手续复杂、步骤多、拖延的时间长。另外,公积金贷款存在一定的风险。随州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喻凤平在《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及防范对策》一文中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总结为物产权风险、信用风险、欺诈风险、贷款条件风险、流动风险、运作风险、小可抗力风险、法律风险等八种,分析得比较全面、准确,因此本文中不再作详细的分析。

三、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对策

1.加快住房公积金的法律建设。针对中国住房公积金的现状,中国企业要规范住房公积金的管理,要严格按照法律法律来进行检查,并且有违纪的现象就要进行处理。只靠几次的拨款不能满足人们的需求,要想彻底解决问题,就要加快相关法律法规的建设,用法律的措施来保障制度的顺利实施,所有部门都要按照规章制度来处理各种事情,确保住房公积金在使用的过程当中有法可依。加强和改进住房公积金管理,是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要求,要坚决查处和纠正住房公积金管理和使用过程中出现的违法违纪行为。对已被违规挤占、挪用的住房资金,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大追缴力度限期收回,确保公积金安全。对因违规使用住房公积金而造成资金损失的,要依法追究直接责任人及有关领导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2.要解决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效率低的问题。首先,必须加强资金管理中心的主体地位,采取资金管理中心自营模式,可以实现责、权、利的统一。这样既能有效地消除委托方式中的利益冲突,又做到了职责分明在运行机制上资金中心处于主导地位,减少不必要的工作环节。其次,将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从财政部门独立出来,将其转型成住房银行,按照政策性银行的模式纳入金融机构的主流监管体系,不再受财政部门和建设部门的行政领导,而是成为独立的资金运作机构,具体投资模式无需另行设计,按照基金的模式即可。这样一来,将彻底改革和完善中国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委托运作机制。最后,要避免住房公积金在信贷操作中出现的法律风险,最有效的办法就是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过程中办理公证。加强法制建设,实行信贷公证,通过国家公证机关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供法律服务,是防范,降低和化解信贷风险行之有效的手段之一。有力维护了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权益,值得住房公积金中心在信贷管理中广泛应用。

3.要解决手续繁多、限制条件多的问题。更新观念,简化贷款手续,不断地取缔各种限制条件。一是要转变观念,切实改进贷款服务。克服只求管住、不求用好和怕麻烦的消极思想,认真解决贷款条件过高、手续复杂、审批时问长等问题,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简化贷款审批手续。建立个人住房贷款个环节的联合办公制度,实行一条龙服务,提高贷款工作效率,方便职工贷款。要努力降低个人贷款的担保、评估、公证、保险、抵押登记等各种费用,减轻职工负担,真正发挥住房公积金作为政策性个人住房贷款的优势。

4.要解决住房公积金的使用和沉淀资金大的问题。提高公积金的使用率,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的作用。不断地完善各项贷款使用等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公积金的使用范围,并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状况和实际需要提高公积金贷款使用额度,支持当地的经济发展,满足职工的住房需求。具体的方法如下:加强宣传,强化归集工作,扩大公积金制度的覆盖面,扩大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人群。制度创新,扩大使用方向,开辟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新业务。一是增加公积金贴息业务,即在办理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时,可申请公积金贴息;二是开展租房公积金贷款业务。除用于房屋购买、自建和维修外,还应加大对低收人家庭的支持力度,开辟申请租房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

5.开发统一规范的计算机管理系统软件,实现跨行转移、一览式查询。要大力开发能够实现跨行转移、一览式查询等功能的简捷适用公积金系统软件,不断减少各个管理环节的工作量,实现中心、单位与银行同时进行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的监督。住房公积金的管理涉及的资金量大,面向每一个缴存人,所以尤其要注重文档管理,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建档立册,以便可随时查找到相关的资料。

6.加强管理和监督。要加强规范化管理,住房公积金具有保障性和互的特点,各个地区要严格按照法律条文执行,要进行规范化管理,还要能够充分利用银行等各种资源来降低管理成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加强监督的力度,明确管理中心职工的责任以及权利,资金的流向一定要通过委员会的签字,还要能够及时给财政部门汇报财务情况。要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的作用,让全社会来监督住房公积金的具体使用情况。住房公积金是征服强制实行的长期住房储备金,是关系到职工利益的,所以职工一定要有知情权。如果不能妥善管理住房公积金,就会损害职工的利益,影响地方的财政,造成很大的风险。

7.加强宣传。凡用人单位招聘职工,单位和职工个人都须承担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义务。对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不缴或少缴住房公积金的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要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并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要严格执法和监督,采取多种措施,努力提高住房公积金的归集率,督促有关单位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实现大众化。要扩大公积金使用方向,除用于房屋购买、自建和维修外,还应加大对低收入家庭的支持力度,包括按月按年支取支付房屋租金等。降低公积金贷款利率,或实行差别利率,对于购买自住、小户型、低总价的低收入家庭,应提供更加优惠的贷款利率,要进一步创新、丰富贷款品种,使其充分发挥政策性、保障性金融的作用。要简化贷款手续,提高服务水平,提高住房公积金运营效率和服务水平,加强宣传,用足用好住房公积金。加大公积金抵押贷款力度,重点支持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着重解决广大中低收入居民的住房困难。

办理住房公积金方法范文第3篇

一、我国住房公积金当中会计核算工作的特点

我国的住房公积金,其进行会计的核算时,应该要制定符合实际的会计核算原则,但由于住房公积金的自身特点,因此,具有以下性质特点。

首先,明确主体。我国的住房公积金通过国务院颁布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特定单位的职工需按月对个人长期住房的储金进行缴存;管理中心属于城市的人民政府独立、但是不以营利作为准求目标的单位。此外,其还作为住房公积金的管理主体,应该对职工所上交的资金进行账目管理与资金管理。进而形成和缴存人的债权、债务的法律关系,从法律角度而言,管理的中心需要承担对各不同缴存员工的住房公积金的负债法律责任。

其次,建立分帐。其他的住房资金与管理中心中对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工作,需要进行分账核算。即管理中心中,其的所开展的自身业务本文由收集整理与核算工作,应该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执行;而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以及管理中心的各项管理费用,需要建立独立账户,以便进行单独的核算。

最后,要实行三级核算。管理中心要设立住房公积金的明细账、并按照三级科目的明细规定进行核算,分别是:住房公积金的总账核算与其的单位账户的核算、以及个人账户的核算,并且还需要确保账户金额的相符。

二、住房公积金的会计核算的模式种类

住房公积金,其是与住房的制度改革实际所进行的一种政策,也是利用强制性储蓄方法所建立起来的、带有义务性、与个人的住房消费资金、与职工的工资有关的一个组成部分。其实施的目的是利用长期的、强制性的储蓄政策,对住房的建设资金所进行的筹集与融通,并且不断提高、进一步改善员工的家庭困难,以及解决其的住房压力。当前,其会计核算的管理模式可分为3大类:直接的管理模式、委托的管理模式、混合型的管理模式。

首先,直接的管理模式。管理部门的中心负责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与管理以及核算、提取的具体过程工作。通过设立相关的机房进行有效管理,按照具体的情况进行网点的布设,管理中心的负责人员应该承担起前台合后台的操作工作,进行住房公积金的管理业务的直接办理,其的资金存储至商业银行的专门账户上。

其次,委托的管理模式。管理的中心和受托银行,一起签订有关住房公积金的委托协议,并且通过承办银行等方式进行服务网点的建设,并且合理进行住房公积金的代办点的设立。借助计算机的网络优势,把管理中心和银行的网点进行连接,网点可以当做管理的前台操作,能够通过计算机进行数据的处理以及存储大等功能,将住房公积金的账目,进行落实到各职工账户上。

最后,混合管理模式。这种不是上述两种模式的“1+1”,而是综合考量现有人员少、业务量大、控制程度等现实问题,采取委托税务部门、受托银行等共同管理的良性竞争格局,形成“集中管理、全程控制”的管理模式,实现管理中心、受托银行、第三方甚至多方之间相互协调、有效配合的“多赢”局面,从而达到全面提升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有效控制风险,兼顾效益的目的。

三、改革住房公积金会计核算模式的探索

住房公积金的会计核算,其的改革主要立足于住房公积金的管理模式改革方面上。由于我国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中规定:住房公积金的应用范围只能是用在职工的购、建房、以及提取退休、个人的住房贷款以及购买国债。因此,对住房公积金所使用的模式进行改革,范围变动不大,一旦进行创新与改革,也应该是在规定的使用范围与方向所进行的。为此,就地方而言,有关住房公积金的会计核算方面的改革,更加应该从其的会计核算中的管理模式进行改革。

管理中心需要面对很多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病对其的资金进行有效管理。我国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中规定:对于住房公积金的管理中心,需要委托、受委银行进行住房公积金的贷款、以及结算等业务、设立账户、缴存资金与归还手续等的办理。这也是正确、有效处理好管理中心与银行这两者之间就住房公积金的管理问题,所进行的明确分工、协调合作的有效途径。

为了进一步适应我国住房公积金的管理与经营的较好分离,需要以改革原归集、贷款核算的方式,进行创新管理中心、完善委托银行等部门的协作关系,强化以会计核算为主线的业务管理和操作的混合管理模式已势在必行。(如图所示)

办理住房公积金方法范文第4篇

关键词:住房公积金 财务管理 思考

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全面实施,在推进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支持城镇住房建设,促进住房消费,拉动国民经济增长,构建和谐社会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本文通过概述住房公积金的财务管理的目标、现状和使用中存在的一些风险,提出了住房公积金的财务管理的几点方法和措施,以此来加强住房公积金财务管理,提高住房公积金的使用效益,实现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增值。

一、住房公积金财务管理的目标

虽然《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住房公积金财务管理办法》、《住房公积金会计核算办法》等有关住房公积金管理法规中没有明确住房公积金财务管理的目标,然而近年来,随着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建立,住房公积金管理已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问题。要使住房公积金制度长期、稳步、健康发展,就必须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财务管理,并制定长期发展的财务管理战略目标。从住房公积金的性质、用途、以及住房公积金管理的目标来看,我们可以把住房公积金财务管理的目标理解为实现住房公积金的安全、保值、增值。

二、住房公积金财务管理现状

1、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普遍较低。

贷款购商品房的人都应该会知道,低利率是住房公积金贷款最大的优点,在当前许多地方让老百姓咋舌的房价面前,理应不愁贷不出去,也不愁没人来贷。但就全国而言,公积金的运用率也只有58%左右,大部分省市普遍面临运用率不足的压力。也就是说,全国将近一半住房公积金在银行里面“睡觉”,随着各地房价的进一步提升,居民购买力下降更加剧了住房公积金的闲置。

2、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的管理思想不到位。

目前,住房公积金管理者普遍存在着重归集、轻使用的管理思想,没有把住房公积金的安全、保值、增值作为住房公积金管理的首要目标,有关的管理制度如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岗位目标责任制等尚未健立健全。

3、住房公积金管理不完善,使用条件限制太多。

目前,大部分有改善住房需求的城镇职工因为没有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而无法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而有些已经建立公积金账户的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却因住房条件相对较好而缺乏贷款购房的内在需求。另外,手续繁琐、审批时间长,也是影响职工使用公积金贷款积极性的重要原因。一些地方房产管理部门在办理房产抵押、评估等业务时设置障碍较多,公积金管理中心个人住房贷款基本采取缴存人联保方式放贷,贷款余额及规模受到较大限制。

4、缺少统一的账务管理软件,软件使用五花八门。

公积金管理中心尚未建立与银行统一的住房公积金管理软件,有自己开发的、有买软件公司研发的,模式、标准不统一,计算方法、方式不统一,与银行衔接困难,在实际操作中很不方便,缺少严肃性。有的公积金管理中心违反规定放弃职工个人明细账的核算,导致无法对委托银行办理业务住房公积金进行有效、实时地监督。

三、房公积金使用中的风险

从住房公积金进行国债投资存在风险来看,当前住房公积金投资于国债存在的风险主要有以下几种:第一,委托理财式。由于理财机构是追求利益最大化的,其必将公积金资金投资于高收益的项目,高收益势必伴随着高风险,从而使得住房公积金的安全受到威胁。第二,全权委托式。有些管理中心将公积金资金全权委托给金融机构,有其代行投资国债,虽然省事,却丧失了对国债处置的应变能力,并且住房公积金容易被受托机构挪作他用,形成风险。第三,非实名制式。管理中心在购买国债时不使用实名,而是以个人名义或不规范名称进行登记运作。一旦发生纠纷,法律上只认可票据的签名或账户上的登记名称。从这点上看,这种购买方式实际上是转移了资金的处置权和所有权。第四,炒股式。有些管理中心出于盈利目的,投机性强,像炒股式的买卖国债。

从住房公积金进行贷款来看,主要存在的是信用风险和法律风险。法律风险,由于我国贷款法律法规和行为规则还不完善,因而给住房公积金贷款造成风险。我国尽管已出台了《合同法》、《担保法》、《贷款通则》、《个人住房担保贷款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为住房贷款提供了法律依据,但对抵押物的设置、抵押权的履行、抵押物价值的评估、作价及处置的规定操作性不强,实践中还存在一些操作。信用风险是指借款人违反借款合同约定,不按期偿还住房抵押贷款本息的风险。信用风险产生的原因包括:第一,个人诚信制度缺失。由于我国尚未建立个人信用制度和个人财产申报制度,贷款机构无法了解借款人真实的资信情况,存在信息不对称。第二,借款人经济状况发生变化,支付能力不足。如就业变动、失业、伤病和财产毁损等原因,导致借款人家庭收入不稳定,经济状况出现恶化,不能按时还贷。

四、加强住房公积金财务管理方法与措施

首先,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监督控制体系。一是建立内部会计控制,严格货币资金控制。管理中心应加强银行账户的管理,严格按规定开立账户,指定专人定期核对银行账户,定期和不定期地进行监督检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加强单位预留印鉴管理,特别是公积金缴存单位变更要及时更换预留印鉴,严禁一人保管与支付款项所需的全部印章,按规定需要有关负责人签字的业务,必须严格履行签字或盖章手续。管理中心应合理对分支机构授权,没有分中心的,应人、财、物统一管理,实行报账制的部门,各项货币资金支付,应报中心审批,并建立责任追究制度。二是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管理中心内部审计制度是对住房公积金业务核算和管理的合法性、规范性及资金运作安全性的监督检查行为。内部审计的目的是及时发现住房公积金管理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矫枉补正,并提出整改建议。具体审计内容应包括:审查业务授权批准是否合理,岗位审批是否分离,风险控制是否到位,财产保全是否完整;审查住房公积金会计核算是否真实、准确、完整,贷款本息是否足额收回入账,逾期贷款是否如实反映;增值收益是否真实,分配是否符合规定;审查受托银行办理的各项住房公积金业务是否符合《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签约的委托合同。

其次,加强风险管理。降低公积金中心风险,更主要的是加强日常的个贷业务管理,提高办事人员的自律意识和责任意识。加强个贷台账及档案资料的登录和收集,实行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管理。同时实行风险责任制,对已办的贷款要加强贷后的管理和催收,密切关注个贷人的信田变化情况。及时采取防范措施,化解风险。并按照“谁放贷,谁清收”的原则落实到人,加大清收力度。

再次,建立以住房公积金财务管理为核心的内部信息管理系统。大力推广运用计算机网络技术和统一的财务管理软件。通过借助计算机管理软件加工,分析提炼人工难以做到的、繁琐的会计数据和其它业务资料,并通过管理软件实现住房公积金财务会计基础性管理工作。知识经济时代,一切经济活动都必须以快、准、全的信息为向导,信息管理不仅是现代企业管理的基础和最根本的管理,也是提升管理水平的重要手段。因此,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加强信息化建设,通过推广采用信息技术,在规范业务流程,提升系统质量、保证安全运行的基础上,逐步实现统一管理和核算。通过信息数据共享,将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管理的各项工作纳入信息化管理轨道,并使各项业务管理、各个财务活动环节置于财务管理之下,为实现住房公积金财务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和高效化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

参考文献:

[1]赵小娟.当今形势下住房公积金的财务管理.中国乡镇企业会计,2008,(7).

[2]许哲.透析住房公积金财务管理.辽宁经济,2008,(5).

办理住房公积金方法范文第5篇

关键词:信息化建设 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管理

中图分类号:F293.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6)09-222-02

一、调查背景

目前,住房公积金业务发展迅速,2014年全国缴存公积金职工1.18亿人,缴存余额3.7万亿元,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从业人员3.66万人(以上数据来源于住建部官方网站),人均管理资金1亿元,其中不包括贷款、提取等业务。2015年河南省公积金贷款发放407亿元,全省房地产住宅销售额3300亿元,住房公积金占比24.55%(数据来源于河南省统计局的《2015年全省房地产开发和销售情况》年度分析报告)。在全国去库存、重使用的大背景下,公积金中心业务量暴增,各中心工作任务繁重,人员少和业务量大的矛盾十分突出,住房公积金信息化建设就显得尤为重要。信息化水平在一定程度上代表着公积金中心的核心管理能力和整体水平,在“信息化就是生产力,信息化就是办事效率,信息化就是管理水平,信息化就是科学发展”的思想指导下,信息化已经成为住房公积金管理业务的核心手段之一,调查、研究与探索信息化建设在分流公积金业务重要性这一问题则势在必行。

二、调查目的

通过对河南省驻马店、济源、焦作和滑县地区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实际调查、座谈访问以及对公积金信息化建设理论的学习和政策的研究,了解公积金行业信息化建设目前的发展现状,如何通过信息化来解决公积金业务量大而人员少的问题,如何采取多种举措来加快公积金信息化建设,保障广大的缴存职工享受更优质的服务,提高公积金中心的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

三、调查方法

1.实地考察分析法。对驻马店、济源、焦作和滑县四个地区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实地考察走访,采集数据与信息,并进行分析对比。

2.业务数据分析法。对驻马店、济源、焦作和滑县四个地区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操作系统进行对比,并提取数据进行分析。

3.理论学习分析法。通过公积金信息化相关论文、公积金学术研究书目以及相关公积金专题报纸、新闻等途径进行理论学习。

四、调查分析

2016年4月―5月,先后走访考察驻马店公积金中心、济源公积金中心、焦作公积金中心和滑县公积金中心等,采取座谈、实地查看的方式了解有关情况。驻马店公积金中心位于解放路中段,中心人员64人,城区设置窗口6个,科室6个,每天人流量120人次,每天办理业务约100笔;济源公积金中心位于黄河大道与文博路交叉口北,中心人员38人,城区设置窗口10个,科室5个,每天人流量80人次,每天办理业务约70笔;焦作公积金中心位于焦东路与人民路交叉口,中心人员95人,城区设置窗口11个,科室12个,每天人流量170人次,每天办理业务约150笔;滑县公积金中心位于人民路南段,中心人员16人,设置窗口5个,科室5个,每天人流量50人次,每天办理业务约30笔。通过实际调查,了解到各中心都是直属于地政府的事业单位,共同面临着人手少而管理资金多的情况,人均管理资金约5000万元,而增加编制,招聘人员需要层层报批,环节多,时间长,实现起来比较困难。

根据调查分析各中心出现人员短缺的现象,主要来自两方面原因:一方面是前台业务的压力,2015年3月20日以来,在办理业务高峰期时,办事职工挤满公积金服务大厅,有的职工在中心外边支起帐篷,准备打持久战,大厅内人员嘈杂,秩序混乱。在这种情况下,有的中心开始采取限单办理,而引发矛盾,向上级部门投诉等问题层出不穷。另一方面是缺乏管理人员,公积金中心管理大量资金,资金管理的有效制约手段是管办分离,即你是运动员就不能当裁判员,从事管理工作的人员不能办理业务,这是实现资金科学管理的必要架构,但现实往往相反,一人身兼数职,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等,要解决这个矛盾,只有在现有框架下不断强化信息化建设,通过互联网分流住房公积金柜面业务,同时进一步完善管理系统,采用系统留痕技术、内控制度、AB岗互相牵制等措施。由此可见,强化公积金行业信息化建设迫在眉睫。

在本次调查过程中,同时也对各个中心的业务操作时间进行了调查。在办理一般提取(包括退休提取、终止劳动关系提取等)业务中,驻马店中心业务时长约10分钟,济源中心时长约8分钟,焦作中心时长约6分钟,滑县中心时长约10分钟;在办理冲还贷业务中驻马店中心需10分钟,济源中心需5分钟,焦作中心需10分钟,滑县中心需10分钟;在办理一般贷款业务时,驻马店中心约20分钟,济源中心约20分钟,焦作中心约20分钟,滑县中心约15分钟。通过本次受理业务时长的调查,我们注意到各个中心受理的流程都是一样的,一般提取和冲还贷业务需要经过初审和复审两道程序,贷款业务需要经过初审、复审和最终审批三道程序,但是各个中心受理的业务时间是不同的,焦作中心、济源中心受理业务时间相对较短,滑县、驻马店次之。具体分析各个中心在办理相同的业务,采用相同的业务流程,但是受理业务的时间却不尽相同的原因时,我们发现业务受理时间和中心的信息化建设程度有着紧密联系,中心信息化建设程度越高,管理系统操作界面优化,系统运行顺畅,业务受理时间越短,工作效率越高,比如滑县中心开通了网上办事大厅,贷款信息可以提前录入,受理时直接导入管理系统,贷款业务办理时间大大加快,减少了职工等待时间。反之则长,工作效率越低。

同时根据各中心前台工作人员的反映,在实际办理业务过程中,职工咨询业务时间占整个业务受理时间的五分之一,以冲还贷业务为例,受理时间一般需要10分钟,初审需5分钟,复审需要3分钟,其余的2分钟也就是职工咨询时间。这说明广大职工对公积金的相关政策还不太了解,我们对公积金的宣传还不到位,对政策的解读还不够深刻。在当前业务量大、办理业务人流量不断增多、前台工作人员少的现状中,减少业务受理时间,提高工作效率,科学高效管理是当务之急,需要我们多渠道、多元化地对公积金政策进行宣传。

在调查过程中,驻马店、焦作、济源和滑县中心的信息化建设都有不同程度的发展。比如焦作中心已经实现自助打印身份证缴存证明、结清证明和还款明细等,开通网上办事大厅等;滑县实现自助终端查询,开通网上办事大厅、微信公众号;济源中心实现了自助终端查询;驻马店中心实现了自助终端查询。这些信息化手段的应用,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前台的压力,前台工作人员在办理缴存、提取、冲还贷和贷款等业务时,不再受到其他用户的打扰而缩短了业务的办理时间。同时应该看到,公积金信息化建设在各个地方发展还不平衡,有的中心仍然停留在简单的电子化阶段,不能利用科技手段持续提升管理水平,不能对数据进行深入挖掘、分析,信息化缺少战略规划,还没有执行行业标准,信息化层次低等问题已经成为制约住房公积金业务进一步发展的瓶颈。

五、调查结果

信息化建设是一个涉及多学科、高技术的系统性工程,是一个长期的、逐步的发展过程。通过对以上四个地区的实际考察和相关政策理论的学习,从业务量与从业人员数量的对比、业务操作时间的对比、信息化公共服务平台发展程度的对比等方面的调查分析,我们发现公积金信息化建设主要有三个方向:一是健全完善的信息化公共服务平台,通过建立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手机APP等方式,多元化多渠道宣传公积金,增加公积金相关信息政策的透明化、公开化,方便广大缴存职工了解公积金相关信息,@是中心开向互联网的一扇窗户;二是建立完善的信息管理系统,它是内部信息的组织管理者,信息化的推广意味着管理模式的创新,需要各部门间的紧密配合与相互协调,更需要公积金管理机构打破已有的常规思维,以更高的要求和更新的标准,积极建立并持续完善和规范相应的业务操作流程和风险防控链条;三是发展自主终端,像焦作中心一样使用身份证自助查询个人信息,自助打印缴存证明、还款明细、结清证明等。门户网站是中心的政策宣传阵地,网上办事大厅是分解中心柜面压力的有效渠道,信息管理系统则是信息化建设的核心,三者是相辅相成的。而从长远的规划来看我们应如何做好公积金的信息化建设,则需要做好以下几点:

一是做好信息化人才储备工作。信息化首先要“化”人,信息化建设首先是复合型人才队伍的建设,必须做好信息化人才的培养和储备。信息化不是简单的技术应用,而是以信息技术为核心的管理创新工程,需要既懂管理科学又懂信息技术的复合型人才来领导、组织并承担有关规划、设计、实施、运用等复杂工作。

二是做好规范公积金行业标准工作。由于缺乏标准化的指导原则,造成全国各地住房公积金数据定义不相符,平台选择、软件基础不一致。因此,各个住房公积金中心应采用统一的行业标准,制定住房公积金行业信息化的指导标准并加以实施,实现全国联网,促进信息的传递与共享。

三是做好公积金行业总体规划工作。住房公积金信息化建设是一个系统性的工程,应把关键技术的研究和应用、管理体制和业务流程的变革、人才队伍的建设等方面进行统筹安排,制定出长远规划,在总规划的基础上,按步骤逐步开展信息化建设,重视系统框架与平台建设,保证信息系统建设的连贯性和一致性。

加强公积金信息化建设是规范住房公积金管理运作、促进住房公积金事业健康发展的需要,是为中心提高工作效率、为广大职工提供优质服务的需要,也是中心适应信息化时展的需要。树立科学的信息化发展观,努力完善住房公积金信息化建设,构建高效、稳定、便民的信息系统,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参考文献:

[1] 贾小丽.浅议住房公积金管理信息化建设.西部财会,2013(8)

[2] 罗铮.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项目质量管理研究.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上旬刊),2009(9)

办理住房公积金方法范文第6篇

第二条  住房公积金制度是个人和集体共同积累资金解决职工住房的制度。实行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按月存储占月工资一定比例的住房公积金;职工所在单位同时给职工存储占职工月工资同等比例的住房公积金,两者均记入个人名下,归职工所有。

第三条  存储住房公积金,比照银行同期活期储蓄利率计付利息。

第四条  住房公积金由市人民政府担保。

第五条  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资金管理中心)代表市政府负责住房公积的归集、管理、监督使用和偿还,对各单位存储和使用住房公积金进行指导、督促和定期核查。

第六条  凡在本市工作,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房口的党政机关、群众团体及全民所有制、集体所有制企事业单位的固定职工、合同制职工、军办企业、股份制企业。私营企业职工以及外商投资企业的中方职工及其所在单位,均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

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发薪之日起实行。

离休干部、退休职工、临时工、外商投资企业外籍职工不存储住房公积金。

第七条  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存储额等于职工月工资乘以住房公积金存储率。住房公积金的存储率暂定为5%.存储额低于5元的按5元存储;5元以上,以“元”为最小计算单位,见“角”四舍五入。职工所在单位亦按相同数额同时给职工存储住房公积金。

今后,随着经济的发展和职工收入的变化,住房公积金存储率相应进行调整。

有条件的单位,经职工代表会议决定,报资金管理中心备案,住房公积金存储率可高于5%.第八条  职工月工资基数按以下方法计算:执行行政、事业工资标准的,以结构工资计算,即基础工资、职务工资、工龄工资三项之和(含职务补贴、教龄津贴、护龄津贴);执行企业工资标准的,以标准工资(档案工资)加5元副食补贴计算;实行岗位技能工资制的企业,以岗位技能工资计算;外商投资企业和私营企业以现行工资标准计算。

存储住房公积金的工资基数,以一九九二年底的工资基数为准。住房公积金从一九九四年一月一日起开始存储。

第九条  住房公积金的来源

(一)个人存储部分,从个人工资中支付。

(二)企业给职工存储部分,从单位住房基金中列支。在当前尚未建立住房基金的情况下,根据本单位所需资金的数额,按下列筹资渠道列支:

(1)应付集体福利费或按工资同经济效益挂钩办法提取的工资基金结余;

(2)按规定提取的住房折旧费及建房投资;

(3)全民企业经财政部门,集体企业和私营企业经税务部门核定列入成本、费用;

(4)外商投资企业,按统一规定的财务核算办法执行。

(三)机关、事业单位给职工存储部分,从单位住房基金中列支。在当前尚未建立单位住房基金的情况下,属于财政全额拨款的单位列入预算;属于差额拨款单位,经财政部门核定列入预算,自收自支单位比照企业列支。

第十条  严重亏损企业和确实无力给职工存储住房公积金的其它单位,提交职代会讨论通过,填报《缓存住房公积金审核表》,经财政、税务部门认证及资金管理中心审核批准,可暂缓存储,待经济状况好转时实行、恢复或补存。

第十一条  资金管理中心委托建设银行沈阳市分行房地产信贷部(以下简称建行房贷部)代办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与存贷业务。

第十二条  住房公积金由职工所在单位通过代办银行统一解交资金管理中心。本细则实施后的第一个月,职工所在单位在首次解交时,应将个人存储部分和单位给职工存储部分一并记入《住房公积金汇缴清册》个人栏目,送代办银行登录入帐,开设职工个人的住房公积金户头。以后如有变化,每月缴款时,须向代办银行报送《住房公积金变更清册》。代办银行每年向各单位公布一次按职工姓名开列的《住房公积金核对清单》。职工可向所在单位查询自己的住房公积金存储情况。

第十三条  职工所在单位必须在发工资五日内解交住房公积金。单位不按时解交,由资金管理中心委托建行房贷部督促解交。单位迟交时,须按日交纳3‰的滞纳金(自发放工资五日后算起)。

第十四条  职工离退休时,其结余的住房公积金本息由职工提取。

第十五条  职工在职期间去世,其结余的住房公积金本息,由其法定继承人提取。

第十六条  职工工作发生变动,住房公积金按下列规定办理:

(一)职工在市内调动工作,其住房公积金本息随之转移。调入单位填写《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经调出单位盖章后,到代办银行办理住房公积金转移手续。

(二)职工经批准出国定居和调离本市的,由单位出具证明,其结余的住房公积金本息,由职工提取。

(三)职工离职、停薪留职或因其它原因中断工资关系时,从停发工资之日起,停止存储住房公积金,其结余的住房公积金仍在代办银行存储。在原单位恢复工作的,继续存储;重新工作的,按职工调动工作的规定办理。未能恢复工作或未能重新工作的,达到退休年龄时,其结余的住房公积金由本人提取。

第十七条  住房公积金在提取和继承各环节,均免缴个人收入调节税。

第十八条  职工个人名下的住房公积金,专项用于职工买房、建房、运迁安置住房个人负担的增加面积款和自有住房的翻修;不能用于住房的内部装修、一般养护以及交纳房租,购买债券。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必须具备的条件是:有建房或购房证明,其余部分的资金已经落实;有需要支付回迁安置增加面积款的证明或翻修自有住房的申请。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由职工所在单位提出意见,报资金管理中心审批,由建行房贷部办理支款手续。

第十九条  职工个人购买住房、自建住房和自有住房翻修,可使用家庭成员积累的住房公积金;必须经家庭成员本人及所在单位同意,资金管理中心审批,由建行房贷部办理支款手续。

第二十条  职工个人购买住房、自建住房和翻修自有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后资金不足时,可根据资金管理中心对职工个人购建房贷款的规定,向建行房贷部申请专项低息贷款。

第二十一条  职工使用本人、家庭成员的住房公积金购买和自建住房出售后,须将原来使用的住房公积金如数存入原户,仍作为各自的住房公积金。

第二十二条  职工和单位按时足额存储住房公积金后,各单位因购买和建造住房需要,可根据资金管理中心对单位购建房贷款的规定,在本单位名下住房公积金额度内,向建行房贷部申请专项低息贷款。

第二十三条  职工和单位按时足额存储住房公积金后,因购买和建造住房需要,各单位可根据建行房贷部的贷款规定,向建行房贷部申请与住房公积金存数额相联系的经营性购建房贷款。

第二十四条  对于由职工较少的单位按区域、行业或其它方式组建起来的住房合作实,在申请专项低息贷款和经营性购建房贷款时,视同一个单位,享有同等权利;在征得参加单位同意后,由住房合作社统一申请、使用和归还贷款。

办理住房公积金方法范文第7篇

【关键词】住房公积金 内部控制 风险管理

住房公积金是属于职工个人的长期住房储金,住房公积金管理的好坏直接关系到职工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全社会的稳定。就目前而言,各级政府不断加大对住房公积金的监管力度,实施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负责决策、公积金管理中心专职运作、银行专有账户用以存储、财政配套监督的管理政策,但是,违反住房公积金相关法规和政策的情况依旧时有发生,公积金被挤占、挪用和骗提骗贷的现象,不仅侵害了缴存职工的合法权益,影响公积金住房保障作用的发挥,也损害了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社会大众心目中的形象。笔者认为外部的监管固然重要,但内部控制也尤为关键,加强内控制度建设极有必要。

一、住房公积金管理内部控制失效的成因

原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张俊,在2006年3月到2009年6月的短短三年间,利用职务之便,采用收入不入账、虚报冒领、重复支出等手段,贪污公款124.58万元。最近,发生在我们身边的淮南市凤台县住房公积金管理部一名工作人员在两年之内利用职务之便,冒用别人身份证,帮别人代办;利用假材料转移封存户公积金等方式侵占公积金71.69万元。这两例案件充分说明了,由于内部控制缺失,两名管理中心工作人员长期作案,最终形成了大案。如果管理中心内部有很好的内部控制机制,就不会发生或不可能长期发生这样的违法事件。管理中心内部控制失效的成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内控观念存在偏差

在实际工作中,大多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往往将关注重点放在年度缴存任务的完成情况之上,将归集与贷款的目标任务放在首位,片面地将内部控制看作是各种规章、制度的简单汇总,没有正确的将内部控制视为一种随公积金缴存、投资、增值、支取、回收以及贷款业务运作流程中环环相接的动态治理机制。这种认识上的偏差反映到业务操作管理中,必然会造成事后补救而非事前防范的被动状态,违背了内部控制机制的关键要求,面临重大的风险隐患。

(二)专职内审机构缺位

内部审计体制不健全、不完善,缺少专职的内部审计机构,缺乏专职的内部审计干部是住房公积金管理内控制度不完善的重要原因。内部审计人员要么身兼多职,要么业务能力欠佳,难以赶上业务快速发展的步伐,难以适应现代化管理下的内部控制机制,管理中心内部审计监督较为薄弱,缺少应有的独立、权威性。

(三)权力制衡失效

缺乏有效的内部制衡机制。业务人员的业务行为,以及管理人员的责任行为,未能实现相互监督、相互制约,而是出于编制紧张、人手不足等原因,当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业务、支取业务多由一至两人进行办理,业务办理未能采取互相制约的风险防控措施,进而使得公积金的管理更加混乱。

(四)内控信息化管理缺乏

目前,住房公积金的行业内部,还没有形成统一的,涵盖业务处理、内部控制、风险监测与防范等各个环节的信息反馈与互动平台,而各级管理层之间也缺乏必要的信息沟通,未能将管理信息及时传递,对组织与实施内部控制产生不利影响。

(五)内控机制不健全

从总体上看,大多数住房公积金的内部控制制度正在逐渐规范化,但是,系统化的、规范化的内控制度与内部控制评价方法依旧较为缺乏,一些内部控制措施缺乏实用性与可操作性;而一些内控制度虽然已经较为健全,但缺乏执行力度,未能落实到位。

二、完善住房公积金管理内控制度的措施

随着住房公积金事业快速发展,全国公积金年收支规模达到万亿级。就拿合肥市住房公积金来说,2012年度归集公积金可达60亿元,职工提取公积金30亿元,贷款近40亿元,仅合肥市住房公积金年收支就达到130亿元,庞大的资金由中心管理,因此进一步完善公积金管理中心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具有重要意义。要建立完整的、全方位内控体系,让内制制度以多种多样的形式,覆盖到整个住房公积金的管理以及各项业务环节,进一步增强内部控制的主动性,完善风险监测与风险管理,从源头上对风险进行控制,笔者认为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完善组织机构与岗位的设置

依据互相协调、相互制衡的基本原则,对业务部门、管理机构以及监督组织进行合理的配置。借鉴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对各个岗位进行科学的、合理的权责分配。根据业务操作的现实要求,明细并明晰各个岗位的责任,因事设岗、因岗定人;推行定期的轮岗与适时的交流制度,以及强制性的休假制度;对于每一项具体的业务,原则上必须安排两个相应的岗位或者是两个相关人员处理,并负责记录、核实与监督;进一步明确各个具体业务环节的执行规则与业务目标,将岗位责任追究与内部自我控制的制度相结合;按照内部控制制度的要求,遵循不相容职位相分离的原则,实行岗位分离、互相制约,从而达到防范并控制风险的目的[1]。

(二)树立内控优先的理念和风险管理的意识

管理中心要注重对全体人员风险管理意识进行培训,确保中心内部所有人员能够及时准确地知晓并了解法律法规动向及政策层面的导向,将风险管理与防范的贯穿于日常、非日常的工作之中,渗透至所有部门、人员及环节之上,营造积极向上的内部控制氛围。

(三)抓好授权管理的内控制度

授权管理是管理中心提高工作效率、提升风险管理能力的有效措施,管理中心应当依据各个部门的管理水平、业务办理情况、风控情况以及实际工作的需要,对管理中心之下的各个分中心、子部门实行授权管理,明确其授权期限、授权范围、越权责任以及其他相关事项,同时对分中心、子部门的授权管理执行情况进行及时有效的检查。

(四)加强业务环节控制

1.归集环节控制。管理中心可以通过采取单位代扣代缴的方式,控制归集环节,以要求资金及时缴存;通过采取对重点单位进行重点防控的方式,防止舞弊发生于单位缴交环节[2]。

2.还贷环节控制。管理中心应该对还贷环节进行控制,及时对代扣代缴的公积金贷款本息进行核对,确保款项及时进入指定的账户。

3.提取环节控制。管理中心应当对资金支取条件进行严格的审核把关,将关注重点放在申请对象、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与合法性之上,对申请额度的合理性进行分析论证,要求申请人提供完整的材料原件,并检查复印件与原件的一致性以及相关经办人员签章的真实性[3]。

4.贷款环节控制。首先,要加强贷前审查的控制,对开发商的开发能力与资信状况、项目的合法性以及相关资料的真实性等进行严格的调查与核实。其次,要加强对资料审核的控制,每笔贷款都要与借款人进行必要的面谈沟通,了解并掌握其信誉状况与收入情况,分析其还款能力,同时做必要的记录,经调查人核实后签字确认。再次,要加强对审批的控制,应该按照贷款的授权额度设置相应的审批权限,防止越权办理,在必要的时候召开审贷委员会进行集体决策。最后,要加强对贷后跟踪的控制,对贷后工作设置专人管理,及时跟踪贷款归还状况,建立并完善贷款预警、责任追究制度,减少逾期、呆账的发生。

5.资金拨付环节控制。大额资金的拨付,应当实行集体审批或者联签的制度,资金的划拨应该严格遵循“申请审核审批复核支付”的流程。明确资金拨付职责,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从制定资金计划、审核审批复核资金拨付,到处理相关账务等各个环节,应当互相制约,安排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员办理,杜绝由同一人员连续处理两个环节的现象。

(五)加强会计控制

从住房公积金业务实践来看,会计控制是住房公积金管理内控制度的重要内容,各会计部门与业务部门之间,权限相互约束,职责相互监督,程序相互牵制,会计账务相互核对。管理中心的内控与会计监督之间联系相当密切,账账核对,账证核对以及账簿与资金、财产之间的核对,都是内部控制的重要内容。会计控制从以下两个方面予以强化:其一,以内控制度为基础,建立公积金会计核算系统,确保相关会计信息的准确性与完整性;其二,以会计核算数据为基础,作为内控检查与监督的依据,从而及时地发现并解决问题[4]。

(六)加强信息化防控能力

管理中心要加大业务运行系统的投入力度,对各项政策规定、审核要件、业务流程、服务时限实行信息化控制,每一项业务处理、每一笔资金运用,都在系统中留有痕迹。设置风险识别指标,建立系统风险防控预警机制,及时识别和警示资金风险。调整优化与受托银行之间的结算流程,逐步推行与受托银行实时联网结算。同时,对相关人员的权限进行控制,降低处理过程中的人为因素对信息数据的影响,注重对数据、硬件设备的维护,定期对其进行检查与优化,提高运行环境可靠性,确保业务数据安全完整。

(七)完善内部审计制度

提高内部审计监督的权威性与独立性,保证其在形式与实质上的独立性;提高内审人员的素质,明确相关人员的专业胜任条件;提高内部审计程序的科学性、统一性与合理性,制定稽核项目与配套的实施措施,开展定期、不定期的内部检查,分析内控制度的执行状况[5]。

进一步加大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内控制度建设,构筑严密的内部控制体系,使住房公积金更为安全可靠,才能充分发挥公积金的住房保障作用,更好地为职工服务,使职工真正体会到住房公积金的好处。

参考文献

[1]刘德元.基于风险管理的住房公积金内部控制[J].大连海事大学学报,2008(6).

[2]张文军.加强住房公积金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建设的思考[J].淮南师范学院学报,2008(2).

[3]邢美玲.浅析我国住房公积金内部控制制度的构建[J].科技情报开发与经济,2007(19).

[4]高立蓉.浅谈住房公积金内部控制框架结构[J].财经界,2011(11).

办理住房公积金方法范文第8篇

[关键词] 住房公积金 风险 防范对策

国家历来十分重视住房公积金的安全问题。从住房公积金制度建立初期,就把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防范资金风险作为住房公积金制度建设的重中之重。国务院出台了国发〔2002〕12号文件――《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其目的就是为了把住房公积金管理纳入法制化、规范化、科学化的轨道,确保住房公积金安全,使其发挥应有的作用。但是,住房公积金作为一种“强制储蓄、低存低贷封闭运作”的政策性住房储金,在实际运作过程中,其风险总是无处不在。

一、当前住房公积金存在的主要风险

住房公积金风险主要集中在归集风险和贷款风险。

1.住房公积金归集风险

住房公积金归集又称住房公积金缴存风险,是指住房公积金缴存过程中受各种因素的影响带来的资金和利益损失的趋势和可能后果。其主要表现形式为代扣代缴风险和委托收款风险。

(1)代扣代缴风险:

代扣代缴风险具体表现在:一是本月扣下月缴,单位在发放工资时将职工个人部分代扣,跨月将代扣代缴部分一并存入住房公积金专户。这虽与《条件》精神不符,但在实际操作中得到了认可,被视为“正常缴存”。它的危害是一旦单位发生财务危机,就有可能被挪用。二是扣了不缴,单位在代扣职工个人部分后,不进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住房公积专户,由单位自行管理。

(2)委托收款风险

主要原因有:第一代收住房公积金只是相关部门的附属业务,它不可能利用更多的资源,配备足够的人员专门从事这项工作。第二住房公积金的缴存与代收部门工作人员没有直接的利益关系。第三受托银行受自身利益驱动,为了保存款余额,压票、不及时进入住房公积金专户。第四管理中心与代收部门业务联系不紧密,不及时与代收部门对账,无法及时了解、发现缴存中的问题,导致资金被挪用。

2.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

主要是指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后收不回来的可能。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与银行贷款风险既有相同之处也有不同之处。相同之处在于:风险发生后都将造成贷款本金及就应计利息的损失;不同之处在于:贷款所造成损失的终极所有权不同,银行贷款的所有权属于银行即放贷人,而住房公积金的所有权属于全体住房公积金的缴交人。

造成上述贷款风险的原因可概括为:一是管理中心审贷疏忽。二是承办银行把关不严。三是住房公积金监管部门指导不力。四是贷款人对还款能力估计失误。五是借款人有意骗贷。

二、加强内部控制,防范住房公积金风险

1.进行人员素质控制。人员素质控制方法主要有:一是实行竞聘制。按工作需要,聘用政治和业务素质好的人员,及时罢免不称职或者有问题的人员。二是实行考评制。每年进行一次业务考核,根据检查和考核结果,该表彰的要表彰,该通报批评的要通报指批评,该处理的要坚决处理。三是建立关键岗位人员轮岗,杜绝管理中心中层干部、公积金业务员、资金会计等重要岗位人员或串通作案。四是制定归集人员和贷款人员行为规范。

2.建立健全住房公积金内控机制,相互制约,保证安全

住房公积金缴存风险的主要因素之一就是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内部管理不善,没有制定科学的相互制约的内部管理体系。建立住房公积金内控机制,就是要保证缴存、上机、复核三项业务和相关科室之间相互制约。单位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的,工作人员在收取公积金后,在规定时限内录入个人账户,并将缴存凭证传递给复核人员。一月一对账,年底对总账,保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银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单位、单位与个人账户、账证、账实全部相符。住房公积金在内部管理的制度设计、管理理念上必须环环相扣,相互制约,保证资金安全。

3.建立健全严格、科学、高效的各项贷款管理制度

主要有:一是建立贷前面谈制度。由住房公积金贷款经办人与借款申请人面谈,建立面谈记录,贷款经办人和审批人应根据面谈记录等资料,对贷款申请人的购房意图、还款意愿、还款能力及提供的资料的合法真实性进行审核,确定具体贷款额度、期限。二是建立个人住房产权抵押登记制度。以房地产作抵押的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应签订书抵押合同,并于放款前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抵押合同自抵押物登记之日起生效。三是建立贷后的催收责任制,贷后进行跟踪管理,还款催收责任落实到人,对经催收逾期不还的贷款人依据合同进行法律程序,及时处置抵押物,以追偿余下的贷款本息。四是建立和落实住房公积金贷款终身负责制,是降低贷款风险的有力措施。五是对住房公积金贷款实行标准化管理。通过对当前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岗位设置、业务流程和业务考核等的分析和诊断,运用科学的方法设计和制定各环节的贷款标准体系,编制标准体系文件,对各环节业务人员进行系统培训,在深入论证的基础上修订标准体系文件,并最终通过审定,形成标准文件并组织实施标准。

4.实行“不相容职务”分离和授权批准控制。不相容职务是指互相关联的若干项工作集中一人办理,容易产生错误和弊端的职务。职务分离控制的内容包括:一是不相容职务应在组织机构之间分离,如公积金贷款的受理审批与核算记录等部门分别管理;二是不相容职务应在组织机构内部分离,如公积金贷款科内,受理与审批职权的分离;三是制定工作流程和操作规范,明确每个岗位的职责,使每个人的工作能自动地相互检查和发现错误。授权批准控制,就是指业务办理人员与下达银行指标的授权人员相分离,这也是岗位分离控制的一种。

5.加强信息系统的控制活动,实现控制计算机化

进行公积金业务信息系统的升级改造使其功能更加完善,效率更高,终端操作更加简便,各环节的风险控制措施进一步加强,进一步提高公积金业务的安全性和有效性。一个良好的信息和勾通系统可以及时、全面、正确地提供单位的运营信息,并在有关部门和人员之间进行沟通。目前,许多单位内部控制也实现了计算机化,这既节省时间,提高了工作效率,又减少了人为因素对内部控制效果的影响。

总之,在新形势下,必须高度重视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建设问题,强化单位内部涉及不相容岗位的各项经济业务和相关人员的控制,真正做到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相互制约,相互监督,只有这样,才能从源头和制度上治理腐败,防范风险,遏制和打击经济犯罪行为,保证经济活动的有效进行和住房公积金的安全完整,防止、发现、纠

正错误与舞弊。

参考文献:

[1]吴永学,黄迟俊.《浅论如何加强住房公积金内部审计》.《黄石财会》,200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