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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安全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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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安全预案范文第1篇

今年6月是全国第8个、江苏省第16个“安全生产月”。根据建设部及省建管局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市实际,经研究,决定开展以“关爱生命、安全发展”为主题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紧紧围绕“安全生产年”总体部署和各项要求,以建筑施工人员为主要对象,以宣传贯彻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安全知识为内容,普及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提高广大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强化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进建筑安全文化建设,有效防控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推进我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

二、活动时间及安排

2009年6月1日至30日。第一周为“安全生产宣传周”,重点宣传以人为本的安全发展理念;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知识和安全生产先进典型等。第二周为“安全生产科技周”。第三周为“安全生产咨询周”,进行安全生产咨询活动,6月18日为建筑施工安全咨询日。第四周为“应急预案演练周”,由各施工企业和施工现场进行应急预案演练。

三、活动内容

1、组织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各地要开展送安全知识到基层、安全施工宣传进工地活动,开展建筑施工企业和施工项目“三类人员”安全生产知识教育培训活动;各施工单位和工程项目部要充分利用现有的场地或空间,采用标语、海报、横幅、广播、影像、实景模拟、实物展示、图片展览、工地安全生产宣传专栏等多种形式,向建筑从业人员传播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营造良好的宣传教育平台和舆论氛围。6月18日各施工单位和工程项目部要统一开展安全教育日活动,组织一线建筑工人,结合“三级教育”,开展施工安全应知应会知识讲座,将防护救护、逃生自助、基本操作技能等作为重点内容,采取案例教学、影像等喜闻乐见的方式,使农民工安全教育真正取得实效。

2、组织开展建筑安全生产“三项行动”。6月份是建筑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排查整治阶段,各单位要按照省市建设主管部门关于开展建筑安全生产“三项行动”通知的精神,加强自查和整改,促进安全生产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管理,实现安全生产;各地要按照治理时段、内容要求,对所辖范围内建筑施工企业和在建工程项目进行全面排查,对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领域存在的非法违法行为进行打击治理。

3、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各地、各单位要以“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按照《*市二九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治理方案》的要求,开展以防范脚手架、建筑起重机械、深基坑、高支模事故和规范安全防护用品使用为重点的施工现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针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防止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4、组织开展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和文明工地创建活动。

各地、各单位要对照《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jgj/t77-20*)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及《*市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标准》,组织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和文明工地创建活动。

5、组织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应急演练。各单位要结合企业和工程项目实际情况,进行事故应急救援演练,完善相关应急救援预案,增强企业处置安全生产事故应急能力。

四、活动安排

1、动员部署“安全生产月”活动工作;

2、组织一次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检查;

3、组织一次安全生产知识讲座;

4、组织职工阅读一本安全生产书籍;

5、观看一场安全生产题材的影视宣传片;

6、收听一次安全生产题材的广播;

7、树立一个安全生产先进典型;

8、组织一次安全生产科普知识展览;

9、组织一次安全生产知识竞赛;

10、提一条安全生产合理化建议;

11、组织参加6月18日建筑施工安全咨询日活动;

12、编印《*市建设工程安全简讯》专刊。

五、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切实做好“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工作

各地、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重要性,以倡导安全文化、加大源头治理、改善农民工作业与生活环境为目标,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制定可行的活动方案和计划;结合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三项行动等重点工作,精心部署“安全生产月”活动,确保各项活动顺利开展。

2、务求实效,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生产宣传活动

各地、各单位要紧紧围绕“关爱生命、安全发展”的活动主题,创新形式和内容,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新闻媒体,利用宣传拦、文化橱窗、广播站等阵地,组织开展安全生产论坛、知识竞赛、演讲、读书活动和文艺演出等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广泛宣传安全生产知识、加强安全生产理论研究,及时报道活动进展,推广先进经验,曝光典型案例,搞好舆论监督,努力营造全社会遵章守法、关爱生命的氛围。

3、采取措施,全面加强对建筑施工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各地、各单位要继续加强对建筑施工农民工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特别是对项目工长、施工队长、班组长等农民工骨干人员的培训,发挥他们的“传帮带”作用,帮助广大农民工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要加强对三类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和安全管理能力;要按照《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规定》要求,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和考核,促使其熟练掌握关键岗位的安全技能。要充分发挥施工企业的主体作用,督促引导施工企业结合生产实际,通过开展教育培训活动,进一步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减少伤亡事故的发生。

4、强化监管,严厉打击建筑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

建筑施工安全预案范文第2篇

关键词 建筑工程;安全管理;现状与问题;安全隐患

中图分类号TM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674-6708(2012)73-0051-02

1 我国建筑工程施工的安全管理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在我国,建筑行业一直处于人员伤亡事故多发状态,事故发生率和人员伤亡人数长期位居我国生产性行业第二位。

1.1我国建筑施工的特点

我国建筑产品的固定性和生产的流动性及受外部环境影响因素多促使建筑施工生产具有一次性、复杂性、连续性、分工性、露天高处作业多、劳动力密集等热点,从而要求建筑施工安全控制面广、具有动态性、协调性与严谨性。

1.2我国建筑行业施工中伤亡事故多发

从我国伤亡事故统计资料分析看,近年来,虽然总体施工伤亡事故和人数呈现下降趋势,但年均死亡数仍然有千人左右。

1.3我国施工项目事故类别多

建筑施工伤亡事故的主要类型基本划分为高处坠落事故、施工坍塌事故、物体打击事故、触电事故和机具伤害事故五大类别。

1.4我国建筑施工事故发生的普遍性和规律性

建筑行业中存在的施工安全问题,不仅在我国形式严峻,而且在发达国家依然很突出。从事故发生类型与特点来看,具有明显的规律性和一致性。

2 我国建筑工程施工中安全隐患的因素

在我国建筑施工安全问题频繁发生,其根本在于安全生产管理体制问题严重,部分原因在于施工项目自身特点。

2.1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缺乏严密性,落实不到位

工程建设主体的安全责任难以有效落实,而个人安全生产责任的落实不好操作。生产管理人员的责任心不强,责任不够明确,责任不能到人,只是纸上谈兵,缺乏实践到位。

2.2安全投入不足,管理者安全意识淡薄,未制定出完善高效的应急预案

一些施工单位在资金的投入方面厚此薄彼,对安全进行投入不多,甚至挪用挤占安全生产费用以减少生产成本,使设备得不到及时维护更新和保养,安全人员得不到教育和培训,造成安全隐患居高不下,时有发生。此外,缺少必要的训练和救援设备,发生事故时,不能及时有效的进行应对。

2.3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仍不够完善,尚未有效全面展开

安全生产方法缺乏多样化与有效性,局限于安全制度书面规定,不能真正落实现场安全管理措施。受各种因素影响,在实际管理中,个别监督执法人员的思想业务素质不高,不能正确履行职责,有的甚至,在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中,对事故隐患查处不力, 存在走过场的情况,埋下了隐患是种子。

2.4建筑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不够健全,未形成体系

目前我国建筑安全生产法规的数量虽然不少,但是随着建筑施工生产的发展,日益暴露出不少缺陷和问题。具体适用到施工阶段的法规太少,法律法规的可操作性不强,相对应的法律法规也不够健全,且存在重复和交叉现象,容易造成相互扯皮与无人管理。

2.5建筑本身特点、施工人员安全观念薄弱以及相关环境因素

造成建筑事故的原因,除了与建筑业的高空、露天、劳动力密集型、复杂性有关,受气候、温度、地形条件影响,还与施工机械质量不合格、劳动者文化素质低、施工人员安全意识淡薄、安全教育滞后、施工操作不当等因素有关。

3 加强企业施工安全管理的措施与对策

3.1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明确安全管理责任,将其落实到实处

建立安全责任制是施工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实施的重要保证,需将重点放在安全责任的落实上,增强管理人员的责任心,针对安全监管的薄弱环节,提出相应的防范措施并加以落实。注重并进行全面检查,实施奖惩制度,进行认真总结,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从而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3.2加大安全投入,提高管理人员的安全意识,建立施工安全应急预案

转变管理者错误理念,对其进行安全教育,增强其安全意识,使其明确安全责任与经济利益密切相关,从而制定安全生产目标,加大安全投入,采用不同的安全管理模式,建立施工安全应急预案。

3.3完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体系

加强政府与社会监督力度,完善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管理制度与运行机制,加大对安全事故责任的追究力度,管理者应针对本工程施工特点进行分析,并根据具体情况建立安全管理体系,确定可行性方案,从而确保安全生产顺利进行。

3.4规范相应制度,完善相关法规

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制定内容齐全、针对性强,体现实效性和可操作性的企业安全生产制度,并积极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强化责任追究,严格治理,提高事故防范的能力。

3.5提高施工人员素质,加强施工过程安全管理,提升施工安全管理水平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建筑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增强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并鼓励技术工人参加技术等级培训。注重安全教育的实效,严格持证上岗制度,并根据工程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安全施工方案,认真贯彻落实安全保证,提高施工质量,进而提高施工总体安全水平。

4 结论

施工中的安全维系到工人的生命安全,关乎建筑企业的经济利益,并关系到改革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稳定大局。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是我国目前施工中首要而又紧迫的任务,只有坚持安全生产与工程效益并重,才能确保建筑工程施工建设的顺利进行,从而有利于人民的生命与国家财产安全,进而为社会稳定和国家经济发展做出贡献。

参考文献

[1]蒋忠伟.建筑施工与安全管理[M].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8.

[2]张宇.建筑市场安全施工调查分析[M].建筑科技出版社,2007.

[3]任宏.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5.

建筑施工安全预案范文第3篇

关键词:建筑施工 安全管理 影响因素

中图分类号:TU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0745(2013)06-0142-01

建筑业在我国国民经济中的地位是不可代替的,其安全管理问题非常重要。现代房屋建筑向着楼层更高、外形更复杂、结构形式更多样、功能更齐全、综合性更强的方向发展,房屋建筑施工安全工作也显得越来越重要。

一、加强房屋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意义

《建筑法》是规范我国建筑市场的第一个法律性文件,对建筑业企业的安全管理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它要求总承包企业承担起安全管理的责任,把所有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纳入到统一管理中,分包单位应服从总包单位的安全管理。建筑行业是高风险、事故多发行业,习惯性违章屡禁不止,重复性事故时有发生,加强房屋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需要。形势在发展,技术在进步,体制在变化,因此,只有更新安全管理理念,树立企业安全文化,建立现代化安全管理体制,以适应新形势、新技术、新体制、新生产者的发展要求,才是做好安全工作的关键,才能满足共建和谐社会的需要。

二、影响建筑施工安全的因素

(一)安全管理资金投入不足

建筑施工过程中,往往由于负责人对施工安全问题的认识不足,或资金力量不够等原因,导致在安全管理方面的资金投入有限,使得建筑工程在安全管理设施以及技术力量上都达不到相应的标准,无力做好安全预防和控制工作,引发严重的安全事故。

(二)施工人员没有掌握安全施工的技术

建筑施工过程中,施工人员不仅应该掌握施工过程中的专业技术,同时,还应该掌握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采用正确的安全施工方法才能保证施工人员和施工现场的安全。然而,在实际施工过程中,由于施工人员只重视技术的完成程度,重视施工质量的程度,却忽略了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技术的采用,从而导致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建筑工程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有限

目前,随着建筑施工企业的发展,建筑工程的逐渐扩大,高技术含量和高综合素质的工作人员已经非常有限,从事一线施工生产的人员通常都是仅有施工经验,没有专业技术和文化素质的人员。这些人员在管理上不配合,对自身的要求也不高,对安全意识也没有明确的认识。随意操作,完成了施工任务,却无法保证施工操作的安全性,给建筑工程带来了极大的安全隐患。

三、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措施

(一)严格市场准入,保障安全生产投入

对于安全事故的分类及处理,国家有明文规定,但安全事故仍然高居不下,究其原因就是市场准入的门槛太低了。通过对安全事故的统计,发现现在项目施工时在安全防护设施的投入上不能实现同步。建筑业市场竞争比较激烈,压低造价是主要的手段。固定的生产成本是必需的,只能从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管理费、利润中压榨,这就影响了生产中安全措施费的投入,使得安全防护不到位,不仅不能防止事故的发生,而且如果事故发生了也不能起到教育和警示的作用。《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如何在实施中不变样、不流于形式。首先建设主管部门要保证安全防护费用的投入,并从源头抓建设单位。在项目报建时,按照规模、类型、投资额等计算出安全防护费并上缴到政府主管部门,等到项目施工承包企业确定后,再返到施工承包企业,并监督施工企业的投入。

(二)加强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素质

施工企业要定期对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进行安全培训。企业必须定期培训各级领导干部、技术人员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认真学习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要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岗前培训,提高其安全生产意识。企业对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教育,使其熟知和遵守本工种和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定期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准上岗操作。

(三)建立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加强应急救援管理

随着建筑业的发展,施工生产过程中存在较大的风险和危险源,一旦发生重大事故,往往造成惨重的生命、财产损失和环境破坏。由于自然或人为、技术等原因,当事故或灾害不可避免的时候,建立重大事故应急救援体系、组织及时有效的应急救援行动,已成为抵御风险或控制灾害蔓延、降低危害后果的关键手段。为此,建筑施工企业要结合各自实际情况建立事故应急救援组织,自上而下形成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加强应急救援队伍的建设和培训,落实应急救援物资和装备,定期进行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

(四)严禁施工企业挂靠施工,增强安全防护措施

从招投标开始,严格审查承建资格,不准超范围施工;政府实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检查,凡是挂靠、私自分包的工程一经查出,坚决严肃查处;开展群众举报制度,实行社会监督。项目工程技术人员应根据施工现场的自然条件、材料机具、劳动力的供应情况等,紧密结合工程实际,制定出最经济、最安全的施工技术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必须经工程师审批,监理公司批准。对于比较特殊的施工部位,如:模板施工、吊装施工、深基坑开挖、脚手架施工及现场临时用电等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经工程师审核批准,施工中应严格执行,并加大检查和验收力度,确保技术上可行、安全上有保障。

四、结束语

安全管理是一个系统的工程,仅仅靠施工企业是不够的。应通过对工人的安全教育提高主动防护意识,并保证安全防护投入和措施的到位才能从根本上降低安全事故的发生。

参考文献:

[1]陈学明. 浅析建筑施工安全管理问题的应对措施[J]. 现代经济信息. 2009(08)

[2]郭海全,梁玉华. 浅谈建筑施工安全管理[J]. 科技咨询导报. 2007(11)

[3]何强. 施工企业安全管理措施浅议[J]. 科技资讯. 2007(12)

建筑施工安全预案范文第4篇

第一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所有建筑施工企业。

第二条建筑施工企业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须具备以下条件:

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完备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并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

3、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与企业规模、专业相适应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每个项目不得少于1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4、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考核合格;

5、特种作业人员经有关业务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6、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并有个人培训教育档案;

7、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依法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为从业人员交纳保险费;

8、施工现场的办公、生活区及作业场所和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规程的要求;

9、有职业危害防治措施,并为作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

10、有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及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环节的预防、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

11、有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三条凡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不得从事任何建筑施工活动,安全生产许可证暂扣期间不得承接工程。

第四条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审批程序:

1、建筑施工企业在安全生产许可证系统内进行填报,并下载已上报的申报表一式三份;

2、根据《江苏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暂行实施细则》(苏建管质[2004]39号)中的要求,提供书面申报资料一式三份;

3、申报材料报企业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原件核验,并留存申报资料一份;

4、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每月正式行文,集中向*市考核站办公室报送申报材料,进入材料评审程序;

5、*市考核站办公室每月召开一次全体考核站成员会议,汇报材料评审情况,留存申报资料一份;

6、通过评审企业将申报材料报省建设厅行政审批中心施工类窗口;未通过评审的,出具书面评审意见告知申请人。

7、省行政审批中心经过受理、审核、公示程序,20个工作日公布审批结果;

8、*市考核站根据公布结果,集中到省建设厅行政审批中心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一正二副)后,通知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一领取。

第五条企业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延期、名称变更、增加附本等,同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申请程序。

第六条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动态管理:

1、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三年。三年内未发生安全生产死亡事故的,合格证书有效期届满时,经原发证机关同意,不再考核,有效期延期3年,由企业于期满前3个月内向原申领机关申请办理延期手续。

2、发生死亡事故的,由工程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收缴有关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上交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暂扣。

3、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现已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或达不到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件的,应当责令限期改正;情况严重的,建议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

4、安全生产许可证遗失的,应在省级以上公共媒体上声明作废,并在一个月内到原发证机关办理补证手续。

第七条违反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的行政处罚按《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和建设部第128号令《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执行。

第二章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安全生产的任职考核制度

第八条本制度适用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筑工程施工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下称“三类人员”)的任职考核。

第九条“三类人员”的安全生产任职考核包括安全生产管理能力和安全生产知识两方面。能力考核标准:执行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暂行规定》(建质〔2004〕59号)中的“安全生产管理能力考核要点”;安全生产知识考核,由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组织。

第十条“三类人员”必须要经过安全生产考核,考核合格取得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书后,方可担任相应职务。

第十一条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后,应当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十二条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具体考核程序:

1、凡报名参加安全生产考核的三类人员,企业需在《江苏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系统》“三类”人员考试申报页面填写报考信息,并填写《江苏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能力考核表》,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安全生产管理能力考核。

2、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市建管处对所属建筑施工企业人员的安全生产管理能力进行考核,签署考核意见后,统一将参加考试人员的能力考核表和考核意见汇总表(附电子文档)报送*市考核站。

3、*市考核站根据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考核意见,在《江苏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系统》中审批上报,由省建管局统一进行知识考核安排。

4、各企业及时在《江苏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系统》中查看考试通知,并在考试现场领取准考证。

5、考试人员在《江苏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系统》中查询成绩合格后,可带1寸照片1张,持企业介绍信、成绩合格证明到省建设厅、省建管局行政审批办公室办理领证,也可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到省领证。(地址:南京市中山北路223号建达大厦7楼建筑施工类窗口电话:025-83346921联系人:陈新)

第十三条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管理。

1、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有效期为三年。三年内未发生安全生产死亡事故的,合格证书有效期届满时,经原发证机关同意,不再考核,有效期延期3年,由持证人于期满前3个月内向原申领机关申请办理延期手续。

2、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后,应每年参加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完成规定学时的培训,并记入培训档案。

3、发生死亡事故的,由工程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收缴有关责任人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上交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暂扣。

4、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现已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人员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未履行安全生产职责,不按规定接受企业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或施工现场管理混乱、存在严重事故隐患的,应当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建议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暂扣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遗失安全生产合格证书的,应在省级以上公共媒体上声明作废,并在一个月内到原发证机关办理补证手续。

6、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变更姓名和变更法人单位等,应当在姓名或法人单位变更后一个月内到原发证机关办理变更手续。

第十四条建筑施工企业的“三类人员”未经考核或考核不合格即从事相关工作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62条予以处罚。

第三章建筑工程安全施工措施备案制度

第十五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等活动。

第十六条建设单位依法确定施工单位后,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前应当提供建设工程有关安全施工措施资料,向工程所在地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机构申请备案。

第十七条建筑工程安全施工措施备案的主要内容:

(一)工程中标通知书复印件。

(二)施工合同和监理合同复印件。

(三)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复印件。

(四)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五)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知识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

(六)建筑工程意外伤害保险单复印件。

(七)甲、乙双方安全管理机构及人员名单。

(八)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供水、排水、供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

(九)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

(十)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措施。

(十一)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和深基坑专项施工方案。

(十二)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现场防火、防汛、防毒、防尘、防爆、防雷安全技术措施。

(十三)施工单位编制的事故应急预案。

第十八条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对申报资料和现场开工条件进行审查,符合要求的,向建设单位出具备案受理通知书;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备案,不得颁发施工许可证。

第四章建筑工程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制度

第十九条凡我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工程,必须在工程项目开工前,接受项目所在地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机构的安全生产条件审查。

第二十条在办理建筑工程安全施工措施备案手续前,建设单位应审查施工企业和施工现场各项安全生产条件是否符合开工要求,并将审查结果报送工程所在地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机构。

第二十一条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在收到建设单位报送的建筑工程安全施工措施备案资料和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结果后,在3个工作日内到施工现场进行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

第二十二条工程项目开工条件的审查内容包括:

1、施工单位是否持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2、工程项目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是否建立,是否按规定组建了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足额配置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健全;

3、参建各方、总包和分包的安全责任是否明确,是否按规定已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书;

4、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深基坑专项施工方案是否与现场条件相符;

5、现场安全技术措施费是否落实到位和专款专用,是否有安全防护、临时设施的搭设计划;

6、施工现场的平面布置是否满足生产要求和周边环境要求;

7、施工现场的“五牌一图”、围档、冲洗台、临时设施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8、是否针对性地制定了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公布上墙。

第五章施工现场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第二十三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筑施工的特种作业人员的监督管理。

第二十四条建筑施工的起重和垂直运输机械的司机、司索工、起重吊装(安装)工、信号指挥工、起重工、电工、焊工、登高架设作业人员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全部持《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

第二十五条用人单位应制订特种作业操作规程,按规定配置劳动保护用品,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严格管理,并结合工程项目特点,建立特殊工种用工名录,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技术交底。

第二十六条特种作业人员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从事相应的工作;施工单位不得安排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作业人员从事特殊工种作业。

第二十七条特种作业人员应当严格执行特种作业操作规程和有关安全规章制度,按章操作,拒绝违章指挥。

第二十八条特种作业人员作业时应随身携带证件,自觉接受用人单位和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管理机构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二十九条特种作业人员作业时,发现事故隐患或者不安全因素,应向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和单位有关负责人报告。

第三十条作业人员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作业,或者用人单位未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的,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对用人单位和相关责任人员予以处罚。

第六章建筑施工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管理办法

第三十一条为加强对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防范,及时做好安全事故发生后的救援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导则》、《江苏省建筑施工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管理规定》的规定,结合我市建筑施工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三十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土木工程、房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和城市房屋拆除等生产和管理活动的,应当编制建筑施工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处置)预案。

第三十三条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站受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制定市区建筑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处置)预案,对市区建筑施工项目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进行监督管理。

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制定本地区建筑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处置)预案,并对本辖区内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进行监督管理。

第三十四条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施工企业编制的建筑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处置)预案应包括如下内容:

(一)应急救援(处置)组织机构情况,包括负责人和成员的姓名、联系电话等。

(二)应急处置(救援)组织机构的职责分工,包括成立现场抢救组、技术处理组、善后工作组、事故调查组等,各组负责人职务、联系电话,各组的具体行动方案。

(三)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事故报告指定机构、人员、联系电话。

(四)救援器材、设备、车辆等的落实。

(五)与事故处置的有关部门做好协调、沟通的工作方案和要求。

第三十五条企业和项目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以企业正式文件下发到企业的各部门、各项目,并报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三十六条建筑施工项目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由工程承包单位编制。实行工程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编制。实行联合承包的,由承包各方共同编制。

第三十七条建筑施工项目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包括如下内容:

(一)建设工程的基本情况。含规模、结构类型、工程开工、竣工日期;

(二)建筑施工项目经理部基本情况。含项目经理、安全负责人、安全员等姓名、证书号码等;

(三)施工现场安全事故救护组织。包括具体责任人的职务、联系电话等;

(四)救援器材、设备的配备;

(五)安全事故救护单位。包括建设工程所在地医疗救护中心、医院的名称、电话,行驶路线等。

第三十八条施工项目的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当作为安全报监的附件材料报工程所在地建筑施工安全管理部门备案。工程在第一阶段进行达标验收前,必须进行现场演练,演练结果作为达标验收的条件之一。

第三十九条建筑施工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当告知现场施工作业人员。施工期间,其内容应当在施工现场显著位置予以公示。

第四十条施工现场发生轻伤事故,启动施工项目的一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施工现场发生重伤事故,同时启动施工项目和施工企业的两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施工现场发生1人死亡事故,同时启动施工项目、施工企业、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三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处置)预案;施工现场发生2人以上重大死亡事故,依次启动市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处置)预案。

第七章危及施工安全的工艺、设备、材料淘汰制度

第四十一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工程施工过程中使用的工艺、设备、材料。

第四十二条与建设工程有关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不得使用国家、省、市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施工安全的工艺、设备、材料。

第四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购买和使用由专业生产单位生产,并经取得专业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检测、检验合格的工艺、设备和材料,并进行定期维护、保养、检测,保证正常运转。

第四十四条凡危及施工安全的工艺、设备、材料,一经淘汰,禁止继续使用和转让给他人使用。相关违法行为将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进行处罚。

第八章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使用登记制度

第四十五条为加强对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以下简称起重机械)的安全监督管理,预防重大设备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省建管局《江苏省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使用登记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四十六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进行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的起重机械的登记管理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所称起重机械是指各类塔式起重机、门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物料提升机、高处作业吊篮和整体提升脚手架。

第四十七条市建设局负责全市起重机械登记管理工作。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起重机械登记管理工作。

第四十八条起重机械登记包括产权登记和使用登记,分别由起重机械产权单位和使用单位申请办理。

第四十九条起重机械产权登记编号,实行一机一号终身编号制度,在全市通用,直至设备报废或不再在本市使用(编号规则见附件一)。登记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更改登记文件和编号。

第五十条起重机械产权登记手续由设备产权单位在购机后到企业注册所在地登记部门办理,起重机械登记部门应当对符合登记条件的设备进行编号,向产权单位核发《*市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产权登记证》(见附件二),永久性置于设备底部。产权单位办理产权登记手续时,应当向登记部门提交以下资料:

(一)《*市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产权登记申请表》(见附件三)一式2份;

(二)设备产权单位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1份或所有权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三)产品制造许可证复印件1份,未实行产品制造许可证的产品应当提供省级有关部门的产品鉴定证书复印件1份;

(四)产品出厂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五)设备购销合同或发票复印件1份。

第五十一条本办法实施前已购置使用的起重机械办理产权登记时,除应提交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资料外,还应提交以下相关资料:

(一)技术改造、大修情况资料;

(二)事故记录和累计运转记录等资料;

(三)超过使用年限的必须提供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性能试验和结构应力测试报告。

第五十二条凡列入使用登记范围的起重机械,使用单位必须到工程所在地登记部门办理使用登记手续,取得《*市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使用登记证》(见附件四)。使用单位办理使用登记手续时,应当向登记部门提交以下资料:

(一)《*市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使用登记申请表》(见附件五)一式2份;

(二)产权登记证号;

(三)起重机械安装承包合同原件及复印件1份;

(四)起重机械安装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五)起重机械安装质量验收合格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

使用登记证应当置于或附着于设备的显著位置。

第五十三条办理产权登记和使用登记手续时,申请单位提交的资料必须齐全、合法,并对其真实性负责。申请单位提交的复印件应加盖单位公章。原件由登记部门核查后退还,其余文件资料由登记部门存档。

第五十四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登记:

(一)属国家和本省明令淘汰的、禁止使用的起重机械;

(二)超过安全技术标准规定使用年限且未通过性能试验和结构能力测试的;

(三)达到《江苏省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安全监督管理规定》所规定报废条件的;

(四)磨损严重、基础部件已损坏,进行维修不能达到使用安全要求的;

(五)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没有改造、维修价值的;

(六)按照有关规定检验不合格的。

第五十五条产权单位应当建立起重机械登记管理档案,并加强日常安全使用管理,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起重机械产权变更时,应当将设备登记档案资料一并移送给新的产权单位。

第五十六条外市的起重机械进入本市使用,须提供起重机械所在地登记部门发放的产权登记证。由工程所在地登记部门办理使用登记手续。

第五十七条起重机械租赁、使用单位未按规定办理起重机械产权登记和使用登记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第五十八条施工现场使用的起重机械在拆除前一周内,使用单位必须到工程所在地登记部门办理使用注销手续,办理注销手续应提供该起重机械使用登记证原件,并填写《*市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使用登记注销表》(见附件六)。

办理注销手续时,使用登记证由原登记部门收回。使用单位对重新使用的起重机械凭注销表和产权登记证到下一个工程所在地登记部门重新登记。

第五十九条本办法所列《*市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产权登记申请表》、《*市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使用登记申请表》、《*市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产权登记证》、《*市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使用登记证》、《*市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使用登记注销表》由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本办法规定的格式统一制作。

建筑施工安全预案范文第5篇

【论文摘要】:无论在发展中国家还是在发达国家,建筑业都是一个重要的国民经济生产部门。但是长期以来,建筑业一直是各国职业安全事故发生率最高的工业部门之一,建筑施工安全事故除了造成大量的人员伤亡以外,还导致了巨大的直接的和间接的经济损失,同时还可能导致生产率、成本、质量、建设周期以及环境等方方面面的不良后果,因此,如何有效地预防和减少这类伤害与损失,就成为我们需要急切解决的问题。

一、建筑业施工的安全现状

1.建筑施工企业对安全生产重视不够

在管理工作中,未能将建筑施工的安全文明管理工作摆到应有位置,未能真正认识到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责任重大,国家有关建筑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省级下发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文件,也未能及时传达贯彻和落实到每一个建筑施工现场,最终导致安全意识薄弱,安全事故频发。

2.企业方对安全经费投入不足,安全设施不到位

安全经费和安全设施的投入,是进行安全生产,抓好安全生产的重要保证。目前,由于建设资金不到位,垫资,不正当竞争或者违法分包,转包等因素,部分施工现场无任何脚手架及安全网等设施,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同时,建筑施工现场对《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国家有关的建筑施工安全规范也未能认真执行。

3.文明施工的意识淡薄

部分施工现场存在场容场貌较差,场地高低不平,无排水系统,材料及废弃物乱堆乱放,且道路不畅通;部分工地现场封闭管理仍不到位或不够重视;部分工地现场防火意识不强或灭火器材配置不合理;个别在建工程兼作住宿;甚至部分工地现场还未设厕所;部分工地施工现场标牌仍未很好的落实设置,且大部分安全标志悬挂位置不合理和无针对性,流于形式。

二、建筑业的主要特点

1.建设工程是一个庞大的工程

在项目建设过程中,为了完成一定的任务,施工人员与各种施工机具和施工材料必须相互联系,相互配合。因此,整个系统的安全性和可靠性不仅取决于施工人员的行为,还取决于各种施工机具、材料的状态。一般说来,施工人员的不安全行为是导致意外伤害事故造成损害的直接原因,而各种施工机具、材料的状态以及施工环境中存在的导致事故的风险因素非常多,如果不能及时发现并且排除,也很容易导致安全事故。

2.工程项目的施工具有特殊性

所谓特殊性,即没有两个完全相同的建设项目,不同的建设项目所面临的事故风险的多少和种类都是不同的,同一个建设项目在不同的建设阶段所面临的风险也不同。因此,不同工程项目在不同施工阶段的事故风险类型和预防重点也各不相同。项目施工过程中层出不穷的各种事故风险是导致建筑事故频发的重要原因。

3.建筑业属于劳动密集型行业

建筑业仍旧属于劳动密集型行业,建筑业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偏低,其从事工作的技术含量也相对偏低,尤其在在中国这样人口密度较高的发展中国家和地区,大量的没有经过全面职业培训和严格安全教育的劳动力涌向建筑业成为施工人员。一旦管理措施不当,这些工人往往成为建筑安全事故的肇事者和受害者,不仅为自己和他人的家庭带来巨大的痛苦和损失,还给建设项目本身和全社会造成许多不利的影响。

三、完善建筑业施工安全管理的对策

1.加强国家对建筑施工企业的监管

我国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制度已进一步健全,同时也完善了以保证工程质量安全为核心的管理制度,但与其配套的监管机制并不完善,国家监督及执法人员应检查和督促施工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完善安全保障体系,对制度不健全,体系不完善,责任不明确的施工企业,要求限期落实整改,做到"有章可循,违章必究",确保安全工作上下贯通,左右连接,确保安全,消除隐患。

2.加强企业内部安全管理

安全问题贯穿于工程施工的始终,安全管理则是施工项目顺利进行的重要保证。尽管诸多成功的工程实践证明安全管理已经成为建筑企业发展的引擎之一,但安全管理的投入、绩效和损失仍然不能像工期和质量等一样被企业看作是经营的驱动力。因为,建筑企业应加强对安全管理的重视,应该逐步树立起安全就是形象、安全就是发展、安全就是需要、安全就是效益的观念,只有这个问题得到解决,安全管理才可能真正成为项目管理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发挥其对施工项目保驾护航的作用。

3.实施具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

针对不同的项目、不同的环节等对工人进行安全培训,成功的施工应该具备很强的灵活性和独创性,能够适应不同类型的项目。为了达到这一目的,必须为项目的实施制定一个具体的安全教育和培训计划,在这个计划当中应针对各种施工环节对管理人员进行系统的培训,在培训过程中,还应讨论包括产品质量、施工方法以及现场安全与健康措施在内的一些具体事情,同时针对不同管理层次的人员,培训的要点和方法也应不同。比如,对于基层的普通工作人员接受的培训,应是通俗易懂,实用的,具体的;对于接触较大风险的特种作业人员,应按其工作性质进行特殊的、专业的安全培训和教育;对于较高管理层的人员接受的培训,则应针对政策法规、管理方法和管理观念而进行。

4.提高施工个人的安全意识

在工程施工当中,是要先提高施工管理人员和工程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才会有他们的安全行为;有了他们的安全行为,才能保证工程施工的安全进行。所以,在工程施工的安全管理当中,如何提高安全意识,使施工管理人员和工程施工人员都具有对施工安全的自觉能动性,就变的尤为重要。

5.制定应急救援预案

建筑施工安全预案范文第6篇

关键词:安全管理依法管理主要措施

中图分类号:TU71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建筑施工安全是整个建筑工程活动的重中之重。“人命关天”、“责任重于泰山”等等的口号无不与建筑安全生产息息相关。建筑工程多为露天、高空,施工环境和作业条件较差,不安全、不稳定、不可预见的风险多。这些特点使得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特别的重要。

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核心是什么呢?我认为:就是依法管理,依法治理,依法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下简称《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以下简称《建筑法》)和国务院制定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这三部法律法规内容涵盖了整个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活动。是纲领性的文件。

安全管理涉及到施工的每一步,贯穿于整个施工过程。在工程的招投标阶段,招标文件里一般就明确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标中要有施工安全技术措施,临时用电防护措施,大型、复杂的专项工程施工安全预防方案、应急预案等。这些措施、方案是技术标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工程量清单报价中,安全措施费用是规定的非竞争费用,安全管理的好,则可以对安全费用做到节省,使工程能有大的赢利空间,如果安全管理得不好,则会有资金的“倒挂”现象,拖施工的后腿。会导致施工预算超支。可见安全管理不仅是施工安全领域的管理,而是对整个施工生产活动的管理。现在广义上的安全管理,应是一个施工活动HSE体系的建设!即包括职业健康、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节能低碳等内容。

施工安全管理的主要问题,是同施工安全生产体系建立联系在一起的,问题的出现与解决就是体系的不断完善,所以,我将从施工安全生产的体系建立来展开讨论安全管理中可能出现的问题。

安全管理有如下几个特点:

1.复杂性:参与方从施工管理层到普通工人,从建设单位到监理单位再到施工总包方,分包方,直到劳务分包方;涉及的面广,大量的露天作业,野外作业,不可控因素多,影响大。

2.持续性:由于建筑工程项目周期长,多是跨年的,而且还有的是边设计、边施工,边施工边增加工程量。

3.协调性:建筑施工涉及的工种繁多,包括大量的高空作业、机械作业、电器作业、爆破作业、起重作业等,协调工序、安排好工序搭接、处理好流水节拍,有助于安全施工的管理。

4.多变性:建筑施工的一大特点就是人员机械的流动性大,不平衡,引入新工艺、新产品、新技术多。

5.经济性。每个工程产品的制作,都是以低成本、高效益为追求目标的,安全管理作为工程管理的一部分,也是要以追求低投入,高产出,零伤亡为目标的。

6.层次性:安全生产管理,是有层次的管理,就本企业内部来说,安全管理从上到下,从技术负责到施工现场项目经理部,再到施工班组,再到操作工人。一级对一级负责,一级对一级管理。

安全管理的依据是《安全生产法》和《条例》。“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条例》中规定:国家对建筑施工企业实行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安全管理,就是以施工企业取得安全许可证为前提,围绕着施工生产的过程,坚持“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方针,进行以下工作:

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完备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最基本的安全管理制度,是所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核心。安全生产责任制以“管生产的必须管安全”为原则,将各级负责人员、各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和各岗位生产工人在安全生产方面应做的事情及应负的责任加以明确的一种制度。

2.安全管理资源的投入符合安全生产的要求:安全管理的资源应包括:资金的投放、人员的配备等。,

3.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4.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考核合格;特种作业人员经有关业务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持证上岗。

5.施工人员每年做安全生产培训,且施工人员要参加工伤保险:施工人员培训,对于施工企业人员的培训。上岗前需要进行三级安全教育,更换岗位需要培训,采用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前也要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对于施工人员的保险, 建筑施工企业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6.施工项目部、预制车间、预制场地的设备、工具、材料、安全防护用具等要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规程的要求。配备必要的职业危害防护措施或用具。施工班组应对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劳动纪律、事故案例组织学习。

7.对于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及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要设预防、监控和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

从施工管理的特点和体系建设来看,施工管理的主要问题,无非就是两大方面的问题,一个是“硬件”建设,一个是“软件”的建立,“硬件”方面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点:

安全生产资金不到位、安全生产资金挪作别用;

安全用具购买偷工减料,安全设备、设施使用不对;

安全责任不明确:总包对分包,分包对劳务分包。企业层面与项目部、项目部与班组等。、

施工人员的培训与教育不及时、应时,没有针对性;

技术、管理部门支持不到位,或方案措施实施的不到位。

“软件:方面的问题主要是:制度建立不健全;施工安全技术方案措施不完善,或可指导性、可操作性差。预案的编制与审查管理缺失;一线与管理层的沟通不通畅等。

针对所出现安全管理中的问题,依据相关法规应采取以下措施:

1. 《建筑法》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应当根据建筑工程的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对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应当编制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并采取安全技术措施”。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安全技术措施是对一些关键部位和需要控制的部位提出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方案,凡是用设备在5台以上,设备装机总容量在50KW以上的,都应该编制临电施组。专项施方案的编制需要设立专家组进行论证。

2. 《建筑法》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在施工现场采取维护安全、防范风险、预防火灾等措施;有条件的,应当对施工现场实行封闭管理”。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入口处、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出入通道口、楼梯口、电梯口、孔洞口、桥梁口、隧道口、基坑边缘、爆炸物及有害危险气体和液体存放处的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施工现场危险部位往往是引发生产事故的重要因素。施工作业区内要设置围墙,市区内的围栏:高度不低于2.5m郊区的围栏:不低于1.8m

3. 施工现场的办公、生活区与作业区分开设置,并保持安全距离。”施工现场使用的特种设备需要安装、检验、验收,验收合格方可使用。对于安全防护设备,要到正规厂家购买,并且在现场做抽检,做破坏试验,不合格的绝不能用到施工安全措施上。建立档案,按国家规定采取报废年限管理。

4.施工现场按规定要求设立消防通道、消防水源、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并且要定期的进行消防演练。

建筑施工安全预案范文第7篇

关键词:建筑工程;安全;建议

Abstract: In this paper, the reasons for the construction safety issues were analyzed, and made ​​a few comments, for your reference.Key words: construction; security; it is recommended

中图分类号:TU7 文献标识码: A文章编号:2095-2104(2012)

建筑施工安全问题是个系统工程,需要我们坚持不懈的努力,不断探索,不断改进,采取有效的对策,把安全措施落到实处,才能杜绝重大事故的发生和减少事故的损失。

1 安全生产把关不严

1.1 施工现场设施不齐全或滞后,安全条件恶劣。

1.2 施工安全用品不合格。

1.3 施工安全设施没按规定进行安全检测.

1.4 施工安全检查或巡查不严格或流于形式。

1.5 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安全隐患整改落实不到位。

1.6 施工安全教育、安全交底流于形式.没逐级交底.针对性不强,不具体,不明确,不履行书面签字记录。

1.7 安全危险源没建立档案,无控制、处理方法。

1.8 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制度不健全,一些施工单位根本没有制定应急救援预案,一旦发生事故得不到及时救助和处理。

2 建筑安全生产资金投入不足

建筑施工过程中,安全生产在资金投入上包括安全设施、安全防护用品、安全培训、安全技术资料、安全意外保险等没有得到落实或投入不足,不能满足安全施工的需要,主要原因有:

2.1安全生产费用根本没有按规定纳入工程概算成本中。

2.2建设单位不按时拨付工程进度款,造成施工单位安全费用无法按时投入,安全条件无法保证。

2.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安全费用的管理办法没有得到执行,无法保证安全条件。

3 工程各方主体安全责任不明确

工程建设涉及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采购供应单位以及设备租赁单位,拆装单位等。安全责任不够明确,或者知道安全责任而没有得到切实履行的根本原则是责任主体领导不够重视。下面我分析下建筑施工安全问题发生的原因,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3.1 安全机构设置不健全,安全人员不足,安全分工不明确,制度不健全,措施不落实,资金不到位。如有的工地无专职安全员,或一个安全员兼管多个工地。

3.2赶工期,无证上岗,无施工方案,无审批,安全交底不履行,安全检查不执行,安全隐患不整改。

3.3 在市场竞争日益加剧的情况下,存在越级或无资质承包,违法分包现象,一些违法分包者往往忽视劳动者的工作条件和安全保护措施,专注于追求低成本,高利润,甚至以牺牲劳动者的生命为代价。没有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放在首位,

4 安全生产监督力度不够

目前,许多地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仅仅停留在突击性的安全检查上,而缺少日常的具体监督管理和强制性措施。

4.1 安全监督管理队伍素质差.法律法规常识不熟悉,原则性不强。

4.2 监督管理任务不明确

4.3 监督管理手段不强硬。

4.4 对违法违规行为不按规定严格执行处罚,造成有法不依的混乱局面。

5 主要方法

5.1 完善安全监督管理机制,依法查处。发现违法违规现象绝不手软,及时采取停工、整顿、罚款等手段,并召集违规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直接责任人及有关人员进行原因分析、说服教育,直至有关单位和人员彻底落实人工、资金、期限整改,同时,按相关程序处罚和落实专人复查。

5.2 建设主管部门有关领导要坚持原则,懂法执法。不管什么原因.没有取得施工许可证或不具备安全条件的.一律不准进入建筑市场,杜绝无证施工等现象。

5.3 严格建筑施工队伍准入请出制度。对施工单位年审不合格或没取得安全施工许可证的,不准其参加施工招投标,从源头上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5.4 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应经常深入生产一线,及时掌握企业和项目的安全管理,安全检查,安全评价,安全设施使用、检测情况等是否符合规定和标准,强制各安全责任主体严格执行,严格履行安全职责。一旦发现违法违规单位,立即停工整顿,挂黄牌警告。

5.5 强制实行建筑意外保险制度和推行风险抵押金制度,有效保障劳动者安全和权益。

5.6 严格建筑材料和施工机械采购、验收工作,杜绝唯利是图使用伪劣产品、偷工减料等现象。

5.7 保证安全资金投人和工程进度款正常拨付,主管部门严格督促,不准挪作他用、或拖欠工程款和工人工资。

5.8 严禁违法发包、越级承包和违法分包等现象。

5.9 严格编制和审批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并保证其有效实施。

5.10 建立事故危险源档案,发现安全隐患,制定有效措施,定期、定人整改,及时消除隐患。

5.11 建立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制度,并做好演练和记录工作。

5.12 健全重大事故报告和信息处理系统,定期向社会公布企业安全生产不良记录,不让违法违规企业进人建筑市场。

总之, 随着国家《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件》等法律、法规的相继颁布实施,在法律的角度上规范和约束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行为,也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但是,目前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依然十分严峻,重大施工生产事故时有发生。我常年工作在施工现场,经常看到一些安全隐患得不到彻底解决,适朔起来,往往有一些更深层次的原因,需要引起大家的注意。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是我们从事生产工作长期不变的话题,虽然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形势依然十分严峻。适朔起来,往往有一些更深层次的原因,需要我们坚持不懈的努力,不断改进,采取有效的对策,把安全措施落到实处,才能杜绝重大事故的发生和减少事故的损失。

参考文献:

建筑施工安全预案范文第8篇

关键词:建筑施工 ;存在问题; 原则; 措施

中图分类号:TU7 文献标识码:A

1 引言

造成建筑行业事故频发的原因十分复杂,主要有:建筑安全管理机制与安全生产的现状不相适应;建筑安全交叉管理突出;建筑企业粗放经营, 管理水平较低;施工工序及安全技术复杂,不稳定因素较多;建筑队伍整体素质较低;建筑安全研究滞后等等。

2 建筑施工安全投入的资金不足与安全把关不严

2.1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资金投入不足。建筑施工过程中,安全生产在资金投入上包括安全设施、安全防护用品、安全培训、安全技术资料、安全意外保险等没有得到落实或投入不足,不能满足安全条件的需要,主要原因有:(1)一些地区安全生产费用根本没有按规定纳入工程概算成本中。(2)建设单位不按时拨付工程进度款,造成施工单位安全费用无法按时投入,安全条件无法保证。(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没有制定任何安全费用的有关管理办法,导致建设主体单位钻空子,无法保证安全条件。

2.2 安全生产把关不严。(1)施工现场设施不齐全或滞后,安全条件恶劣。(2)施工安全用品不合格。(3)施工安全设施没按规定进行安全检测。(4)施工安全检查或巡查不严格或流于形式。(5)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安全隐患整改落实不到位。(6)施工安全教育、安全交底流于形式、没逐级交底,针对性不强,不具体,不明确,不履行书面签字记录。(7)安全危险源没建立档案,无控制、处理方法。(8)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制度不健全,一些施工单位根本没有制定救援预案或措施。

3 建筑施工存在的问题

3.1 建筑施工引起的环境污染

建筑工程中的环境污染主要有噪音污染、泥浆污染、灰尘固体悬浮物污染、基坑开挖时对周围环境的危害、光污染和固体废弃物产生的污染。其中噪音是建筑施工中居民反应最强烈和常见的问题。据统计,在环境噪声源中,建筑施工噪声占5%,施工时打桩机的噪声瞬间值超过90dB(A),混凝土浇捣时的噪声达到80dB(A),可见施工噪音是一个非常值得关注的问题;而泥浆污染、灰尘固体悬浮物污染、基坑开挖时对周围环境的危害、固体废弃物产生的污染是比较传统的污染;而光污染是近年来才提出的问题,城市建设中的光污染主要来源于建筑物表面釉面砖、磨光大理石、涂料,特别是玻璃幕墙等装饰材料形成的反光。施工中电弧焊或闪光对接焊工作时发出的弧光也是重要的污染。强烈的反光和电弧会刺伤眼睛,引起视觉紊乱,甚至引起交通事故。同时这些也是施工现场引起火灾的重要来源。

3.2 建筑施工中的安全问题

建筑生产活动多为露天高空作业,不安全因素较多,有些工作危险性较大,是事故多发性行业。每年死亡人数仅次于矿山,居全国各行业的第二位。从伤亡事故数量来看,仅次于矿井,给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带来大很损失,制约着建筑业的进一步发展。近几年来,建筑施工中的多发性事故不断发生,据统计,因高处坠落、触电、物体打击、机械伤害、坍塌这五类事故占事故总数的85%以上。根据事故致因理论,事故是由于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两大因素作用的结果。据有关统计分析,90%左右的伤亡事故是由于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造成,80%以上的事故发生在民工、临时工身上。引起安全事故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几点:1.一线操作人员安全意识和技能较,2. 以包代管,导致安全管理薄弱,3.安全制度形同虚设,监管部门力度不够。

3.3 建筑施工中的管理问题

在传统设备管理体系中,设备管理在设备的技术、经济、管理三者关系方面,侧重于技术管理,忽视经济管理和组织管理,工作主要集中在设备的维修方面,很少注意到设备全过程的管理,并把设计制造过程的管理与使用过程的管理严格区分开来,这种管理体系缺乏系统的观点,因此也就存在一定的局限性。还有就是因为现在的施工单位大部分是以包代管,管理制度相当不完善,导致出现安全问题,所以有的管理专家常说,所有的问题都是管理的问题。

3.4 建筑施工方面的质量问题

当前建筑工程施工质量从总体上讲是逐年不断提高,但由于一些施工企业的技术素质低"质量管理差"懂技术管理的人员少,对规范、规程、质量标准贯彻不到位,以至产生一些质量通病,严重影响工程质量。常见的质量问题主要有: (1)质量保证内页资料方面存在的问题。(2) 砌体结构存在的问题。(3) 地面工程存在的问题。(4)暖卫工程存在的问题等等。

4 建筑施工要遵循以下原则

建筑施工要遵循以下几点原则:

第一,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关爱生命”的思想,切实落实“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深入贯彻国家和地方各级政府的安全法律法规。第二,培育团结协作、敢打硬仗的团队精神,积极倡导共同的安全价值观、思维方式和行为规范,积极营造员工心理认同以及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和秩序。第三,建立和完善企业教育和培训体系,不搞形势,不走过场,定期进行安全法律法规学习,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常抓不懈,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操作技能培训和竞赛,使每一位员工真正掌握安全知识、增强安全意识。第四,建立一整套激励和约束机制,包括安全奖励机制、人文关怀机制、员工福利机制、安全考核机制、安全曝光机制、安全行为约束机制、安全责任约束机制等。

5 建筑施工管理措施

5.1 建筑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安全文化是指人们对安全的理解和态度,或是处理与风险相关的模式和规则。对企业来说,它是指一个组织对于安全和健康的价值观、期望、行为模式和守则。

5.2 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模式,安全定置管理。定置管理是对生产现场中的人、物、场所三者之间的关系进行科学的分析研究,使之达到最佳结合状态的一种科学管理方法。它以完整的信息系统为媒介, 以实现人和物的有效结合为目的,通过对现场的整理、整顿,把生产中不需要的物品清理掉,把需要的物品放在规定位置上,使其随手可得,促进生产现场管理科学化,达到高效生产、标准化生产、安全生产。建筑施工安全定置管理包括分析、设计、组织、实施、检查等内容。

5.3 加强监理队伍自身素质建设。在施工安全的监理责任难以明确的情况下,监理工程师能否做好工程项目的施工安全管理工作,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监理队伍自身素质的高低。

5.4 充分利用经济制衡机制和手段加强。施工安全责任主体的安全意识。施工安全问题源头还在于责任主体的不良行为。要使得监理工程师在施工安全中发挥真正的作用,首先必须对作为施工安全责任主体的施工单位加强监督管理,督促施工单位健全安全保证体系并切实搞好自控。

5.5 认真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建筑工程开工前,项目负责人应向参加施工的各类现场管理。人员认真进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使大家明白工程施工特点及各时期安全施工的要求,这是贯彻施工安全措施的关键。

6 结束语

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及安全技术问题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它不仅涉及社会科学领域, 与自然科学更有着不可分割的关系,企业管理、施工组织、工艺工序方法、材料、机械及设备等等,都与建筑施工安全密切相关。因此,在施工生产中,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按照定置管理的要求,采取各种行之有效的安全技术,做到标准化生产、高效生产、安全生产,以提高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水平。

参考文献:

[1] 江见鲸.土木工程施工[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