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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经济出现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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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经济出现的原因范文第1篇

一、农业生产各方面比较

1.农业耕种工具。唐宋时期灌钢技术已经非常成熟,在此基础上熟铁钢刃的农具得到广泛使用,这一时期堪称我国传统农业工具发展的巅峰,耕种农具系列化,出现了许多革命性的发明,如曲辕犁等,多种利用水力、风力、畜力的灌溉和加工谷物、获取小麦的工具得到普及。元朝人王桢的《王桢农书》记载了唐宋大量的大型高效农具,如大型水车、麦钐等。明清时期,冶铁工艺继续进步,出现了生铁淋口技术,但这种技术还不是很成熟,只能应用于小型农具,大型农具如犁铧仍然要使用铸铁工艺。农具种类完全继承唐宋,并没有出现新型农具,甚至在唐宋时出现的一部分大型农具在这时反而消失了。由于种种原因,还出现了一些地方由畜力耕种退回到完全人力耕种的水平,这对资源利用和农业生产都是一种倒退。

2.农业科技水平。从土地耕作方式、土地施肥、种子培育等方面来比较,明清都继承并超越了唐宋。明清时期土地耕作继承了唐宋甚至更早形成的以耕、耙、耢、压、锄为特点的旱地耕种技术体系和以耕、耙、耖、耘、荡为特点的水田耕种技术体系,并在实际操作中进一步发展完善,提高了耕作的精细化水平。农书是对农业技术水平的总结和反映,唐宋就有了专门的农书对当时的先进农业科技进行总结和记录,如宋朝陈甫的《农书》,但此类专著数量很少。到明清时期,关于农学方面的著作纷纷出现,数量多,质量高,还出现了如《农政全书》等具有划时代意义的集大成之作,这在相当程度上反映了农业科技在各个地区各个领域的推广和普及,也反映了明清时期农业发展的水平。

3.水土资源的开发利用。唐宋在继承前人的基础上,创造性地确立了稻麦复种制和一年多熟种植,到了明清时期,稻麦是种制体系进一步普及和发展,并根据南北不同气候特点,形成了北方二年三熟制和南方一年双熟制,土地利用率进一步提高。同时,这一时期在一小部分地区还出现了堤塘方式的土地耕种模式,典型的就是桑渔田循环耕种土地,已经有了生态农业雏形。在水利灌溉发展方面,唐宋大力发展农田水利,甚至还形成了具有历史意义的太湖流域塘埔圩田体系。明清时期,北方大型的水利工程逐渐萎缩,南方的小型水利工程和北方的井灌水利得到了较快发展,数量也十分庞大。

4.农业生产结构和区域的拓展。粮食种类在唐宋形成了以稻米和小麦为主,以粟黍为辅的种植格局,明清时期,稻米和小麦的主导地位进一步提升,同时,还引进和推广了玉米、番薯、土豆等高产农业物种。经济作物种植方面,唐宋时期以种植苎麻、蚕桑、茶叶、药材等为主,到了明清时期,棉花取代了麻丝,成为最主要的经济作物,同时,烟叶、油料、糖料作物等生产空前繁荣。在农业和牧业结构比例上,唐宋时期,国营牧业及家庭式的饲养家畜家禽都十分发达。明清时期,特别是在清代,农区政权和牧区政权实现了真正的整合,国家牧场衰落迅速,大量传统的牧区被开垦为农田,内地的草地和荒山也被开垦为农田,农牧结构严重畸形。唐宋时期,长江流域经过长期的开发,由于气候条件优异,成为全国农业经济的重心。到了明清时期,由于长期的和平,人口迅速增长,农民开始自发地拓展农业区域,长江流域和江南地区继续高速发展,同时出现了湖南湖北、江汉地区、四川等新兴农业区,黄河流域的农业经济也到了一定程度的恢复,边疆地区被进一步开垦,农业种植区域空前扩张。

二、资源利用率和劳动生产率分析

综合上文分析,相比较唐宋,明清农业生产工具并没有出现革命性的突破,大型高效的农具大量消失或未被使用,农业技术也没有新的提高,北方的大型水利灌溉工程大量荒废,农业种植区域空前扩张,造成牧业相对落后,引起畜力不足,致使很多地区由先进的畜耕退化到人耕,农业资源利用率并不高。到清中晚期,人口激增导致人均耕种面积减少和人均粮食占有量减少,这就造成劳动生产率的降低。当然,单纯以人均粮食占有量作为衡量劳动生产率的高低是片面,因为农民除了粮食生产外,还有副业生产和经济作物生产。著名学者李伯重就认为,清代江南地区典型的男耕女织生产模式,生产效率应该是农夫和农妇生产效率的总和,从而认为清代劳动生产效率高于前代的结论,也就是说,清代虽然人均粮食占有量减少,但副业生产和经济生产可以弥补粮食占有量的不足。实际上,男耕女织的农业生产方式和历史上夫妇并作的农业生产方式并没有本质的不同,只是程度高低之分而已,唐宋时的经济作物生产和副业生产也很发达,占有的比例也很大,所以,从明清全国范围来看,其劳动生产效率并不比唐宋高。但另一方面,明清时期农业人口的空前增长和土地种植广度的空前扩张,其粮食生产的总量大大超越了唐宋,加之男耕女织生产模式程度的提高,副业生产和经济作物生产的总量都很大,社会剩余商品大大增加,人口需要的多样性也逐渐提高,这在客观上为农产品流通的发达和商品经济的高度发展提供了前提。同时,明清农业生产有明显精细化耕种的趋势。从中国农业历史上来研究,精耕细作有两种不同的发展模式,即主动的和被动的。主动式的精耕细作往往是伴随农具的更新和耕作方式的变革,表现结果是耕种效率的提升和农业产量的提高,这是一种农业资源利用率和劳动生产率大幅提高的模式。还有一种模式是被动性的,农民进行精耕细作不是因为主动地使用新农具或者采用新的耕种模式,而是因为人均土地占有量和粮食占有量的减少,不得已投入更多的人力,这种模式农业资源利用率和劳动生产率不但没有提升,还有所下降。很明显,明清时期特别是清中晚期的精耕细作是被动的,也是不能提高劳动生产率的。

三、农产品的流通和商品经济的发展

商品经济出现的原因范文第2篇

关键词:明清;湘鄂赣;人口流动;商品经济

中图分类号:K24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026X(2014)01-0000-01

地处中国南方腹地的湖南、湖北、江西因地域、地理、政治等诸因素自古以来就有密切的经济联系,至明清时期已然构成一个非常重要且对全国有着重大影响的经济区。近年来,对于此区域的研究成果颇丰,方志远教授的《明清湘鄂赣地区的人口流动与城乡商品经济》无疑是重大成果之一。全书分为七章及导论,该书以明清时期湘、鄂、赣地区人口流动与城乡商品经济的密切关系为主线,研究这一地域的商品经济的发展对整个中国经济格局的重要影响以及明清时期湘、鄂、赣三省经济联系的密切性。第一章为导论,介绍了该课题的学术基础,对湘鄂赣地区的政区变化、生态状况、水陆交通以及一些关键的学术概念进行了讨论;第二章论述明清时期湘鄂赣地区的人口流动,论述人口流动的原因及其特征,从而指出该时期此区域内人口流动与商品经济的关系;第三章阐述由于人口流动引起的变化,由此指出社会风气的变化也促进了该地区的商品经济的发展;第四章阐述人口流动对于商品化生产的影响,作者从农业、手工业以及矿冶业等各方面的论述;第五六七章主要是对湘、鄂、赣地区商人、商品、商人组织进行了讨论。作者层层递进,逐步深入,为我们展示了一幅明清时期湘鄂赣地区经济社会画卷。

关于本书的读后感,可以分为三个方面来进行阐述。

一、学术方面的认识:

历史上人口流动的出现往往是伴随着政治性因素出现的,然而明清时期湘鄂赣地区的人口流动与以往的各个时期北方人口南移有着很大的不同,作者认为北方人口南迁多事由于战乱人的生命安全受到威胁的情况下南移,迁移的方式是整个大家族群迁。明清时期的人口在迁出地不存在受到生命威胁的问题,他们的迁移是为了寻找比迁出地更为优越的生产和生活条件,他们是经济移民而非政治移民。明清时期以江西为起点展开的,以“江西填湖广”、“湖广填四川”为基本流向的,大规模人口流动对于明清时期湘鄂赣地区的社会和经济产生了一系列影响。首先,人口流动对国家户口制度的破坏和对国家权力体制的严重挑战。明清两代制定的户籍制度及其相关法律,都是为了固定人口的居住地及其所从事的职业,并希望以此达到社会的安定与政权的稳定,而人口流动迫使政府对民众进行让步,使政府对于流民的政策由军事镇压、强行驱逐转化为就地安置、设县管辖。这也成为明清两代解决流民问题的模式,此种改变在一定程度上打破了传统户籍的限制,从而有利于社会经济的发展;其次,江西人口向湖广的大规模流动,对于湖广以及江西地区自身的社会风气和生活产生了一系列影响,最显著的是弃农经商以及由此产生的奢靡之风的盛行。社会风气由勤俭淳朴到奢侈浇漓、由安分守己到诉讼成风等现象。日常生活中的“好讼”以及“异端”思想家提出的“人欲即天理”、“吃饭穿衣即使人伦物理”都是商品经济发展与社会风气两者关系的例证;再次也是最为重要的是关于该地区的商品经济的发展,明清湘鄂赣地区的商人基本上是小本经营,基本构成是农民转化而来的弃农经商或弃学经商者,其资金来源主要依靠借贷。湘鄂赣地区商人经营的行业大抵以本地特产为依托,经营方式主要是个体经营、家庭分工协作、结帮或同本经营。由于传统经营观念的局限,直接影响到商业利润的投向,主要在于生活性支出与社会性支出。自明代中期以后,商品的流动范围的扩大,商品数量与种类的增多使得商帮这一群体出现,而作为商帮在异地的联络及其计议之所的会馆、会所也随之出现,湘鄂赣商人在外地建立了大量会馆、公所,结成商人组织与团体。通过多年的发展,这些会馆、公所的功能由同乡商人之间的互助的初始功能而发展为对抗地方黑恶势力、抵制牙行盘剥、与官府进行交涉的继起功能。在此基础上,协调同行间的利害关系、排斥外行匠人及商人间的竞争也成为会馆的重要功能。

该书以明清时期的湘鄂赣地区的人口流动及城乡商品经济为研究重点,由一般上升为普通,深入分析整个中国古代的自然经济与商品经济,从而全面地认识历史上的商品经济,在本书的余论部分,作者指出一个误区,即中国古代自然经济与商品经济的关系不同于前西方资本主义时期,它们之间并不是对立面的关系,中国古代两者之间是并行不悖、和平共处、相互补充的。春秋战国时期经济的发展和各地区间的商品流通,已成为秦汉大一统的经济基础,而几千年来政治上的大一统,也使得国内市场早已形成。商品生产和商品流通已是社会经济生活中的基本内容。商品经济和自然经济早已是水融,并共同构成政治上大一统的基石。只是因为在中国古代,农村人口占绝大多数,农民为国民的主要成分,个体农业经济在社会经济生活中占主导地位。但这丝毫不意味着否定商品经济的存在及其在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而反过来商品经济的发展也会促使自然经济的稳固。

二、历史借鉴的认识:

本书作者以其博大的学术基础,向我们展示了明清湘鄂赣地区社会经济的画卷,梳理了近半个时期湘、鄂、赣三省的历史渊源,并进行了深入的探究,指出社会只有在流动之中才会有活力,商品经济只有符合自身的经济规律才能发展;政府应站在时代的高度,正确引导而不是破坏,社会才能进步。“以史为鉴”,这对于当今中国经济社会发展中出现的问题的解决具有很好的借鉴意义。

三、存在的不足:

《明清湘鄂赣地区的人口流动与城乡商品经济》以人口流动和商品经济的发展为主线,以将近500年间的地域历史,将宏观与微观结合,紧紧贴近历史推移变化的主流,真实而具体地揭示湘鄂赣社会的前进运动。其学术方面和现实意义方面都具有重大影响。然而,本书也存在少许不足,本书研究的是湘、鄂、赣三省的人口流动与商品经济,然而作者对江西部分的研究比重显然高于湖南和湖北,侧重江西对湖南和湖北的影响;对于人口的流动与商品经济关系方面,着墨于人口的流动对商品经济的作用的阐述,而经济的发展对于人口流动方面的研究则较为少见。

参考文献:

[1] 吴必发:《明清时期的商品经济与地缘纽带》,《五缘文化力研究―福建省五缘文化研究会学术研讨会论文集》,2002年

[2] 吴量恺:《明清时期城市经济的繁荣与商业贸易的发展》,《华中师范大学学报》,1986年02期

[3] 任放:《二十世纪明清市镇经济研究》,《历史研究》2001年5期

[4] 郑卫荣:《斤十年来明清江南区域经济研究综述》,《湖州师范学院学报》,2003年4期

商品经济出现的原因范文第3篇

关键词:本质内涵;积极功能;重要意义

文章编号:978—7—80712—971—4(2012)01—001—02

《资本论》的问世,给人类社会经济的发展提供了强而有力的理论指导。作为中国现时代——构建和谐社会主义的关键时期,《资本论》更是为我们提供了一个强而有力的理论武器。因此,时下讨论《资本论》对我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存在着积极的功能和重要的意义。

一、《资本论》的本质内涵在我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积极功能

《资本论》自问世以来,给予评价最多的是一部经济学名著,然而经过一段认真研读之后体会到它同时亦是一部哲学名著。我们知道《资本论》所研究的主要内容是:社会关系、劳动价值、工资、资本运营和剩余价值等等,这些内容的阐述都是基于在哲学理性批判的思维基础上加以进行的。在研读《资本论》之后,给予了我们最深刻的两点启示:1.研究经济学不能仅停留在实证的经济领域,也应适当的对哲学加以关注。因为哲学注入能为人们认识经济与社会问题提供真切的批判力和理解力。2.而在哲学问题研究的过程中亦不能完全沉醉于理性的批判,同时也应当对现实社会中的经济关系加以关注,并在此过程中批判性地汲取当前社会经济学领域研究的成果。如果只一味停留在哲学的思维上,就会脱离于现实,只会将《资本论》的本质内涵演化成解决社会一系列问题的僵硬公式。总而言之,研究经济学时应当把哲学的批判理性加以应用;而搞哲学研究的亦不能脱离现实世界而完全沉醉于理想的天国之中。

基于以上两点启示,《资本论》本质内涵就是教会我们用哲学理性批判的思维来分析当前经济的发展形势。我国在进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中仍然需要它的理论发挥积极功能。就当今我国所处的整个国际环境而言,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经济实力远远高于我国的经济实力。从马克思的论著来看,知道社会主义的生产关系有着资本主义的生产关系无法比拟的优越性存在,然而现实社会中的表现却并非如此。因此我们应当清醒的意识到我国的社会主义还处于并且还将会长期处于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并且应当意识到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真正的优势在于经济的发展速度远远快于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经济发展速度(改革开放取得的巨大成就是很好的说明),这也是资本主义国家一直以来都想孤立、异化我们的原因所在。因此在当前我国进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关键时期更要辩证地看待当前我们面临的国际形势,我们必须要坚持社会主义的本性,只有这样才能在社会发展的过程中不被西方资本主义国家所异化。因此,在为和谐社会主义建设汲取资本主义文明成果的过程中,致力于发展经济过程中注入哲学理性批判的精神有着重要的时代意义。

二、《资本论》所揭示的经济规律在我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依然存有重要意义

首先,在《资本论》中所揭示的关于商品生产的经济规律,适合在不同经济形态下存在。有所不同的表现仅仅在于资本主义的商品经济是建立在私有制的基础之上的,所反映的商品经济关系是资本主义商品经济关系;而社会主义的商品经济是建立在社会主义公有制基础之上的,同样,所反映商品经济关系是社会主义条件下的商品经济关系。因为不管是在资本主义条件下还是在社会主义条件下的生产、分配、交换和消费关系,都要通过商品经济关系来实现。因此,商品经济并不是为特定社会制度而存在的。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明确指出:商品作为进入流通领域的产品,不论是在什么样生产方式的基础上生产出来的(不论是在资本主义生产的基础上,还是在社会主义生产的基础上生产出来的),都不会改变自己作为商品的本性。因此,关于商品生产所揭示的经济规律在社会主义经济中需要深化熟悉和发展。

经过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我们深刻地意识到,不管社会生产关系如何先进,商品经济发展阶段始终是不可跨越的。在当今我国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正处于攻坚阶段下,研读《资本论》内蕴的商品经济规律(以劳动价值论为例)依然有着重要的价值意义。劳动价值论作为商品经济规律之一,同时适用于资本主义与社会主义两种社会形态亦是无可置疑的。我们知道《资本论》中所论述的对价值的定义是凝结在商品中无差别的劳动。显然“劳动价值论”是把价值定义为一种人类劳动。当前我国实行分配体制是“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方式,“劳动价值论”亦可说明此种分配体制的正当性。例如马克思在“劳动价值论”基础上分析商品经济关系时,谈到了劳动生产力和生产效率两个方面,并阐述了影响劳动生产力和生产效率高低的诸多因素,这些因素包括社会因素、劳动因素、资本运营因素和劳动力因素等等。这些因素在现时代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有着重要的指导价值。总之,《资本论》里内涵的许多规律理论对我国当前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依然有着重要的价值意义。

三、结论

本文只是从《资本论》中所蕴含的一些简单的方面来论述《资本论》对我国现时代的重要作用。就整个《资本论》著作来说,在我国现时代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发现和解决许多问题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从《资本论》中我们可以得出遇见当今我国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出现的一系列问题,同时

也能防范一些问题的出现,做到防范于未然。

参考文献:

[1][ZK(#]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三卷)[M].北京:人民大学出版社出版,1995.

[2]列宁全集(第四十一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6.

[3]马克思.资本论[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

[4]洪灏,雷菁.《资本论》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有关问题[J].当代经济研究,2005,(7).

商品经济出现的原因范文第4篇

    论文摘要:对于近代中国科技的落后,不少人将之归咎为古代中国缺乏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文章指出中国古代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并不像有的人说的那样完全没有,也不是有的学者说的即使存在这种保护,其在世界上的地位也可以忽略不计。而是像中国古代科技成就一样,被大家所忽略甚至于歪曲。与中国古代高度发达的科技文明相适应,中国古代不仅存在各种非制度化的知识产权保护,而且在古代世界具有相当程度的领先性。

    作为现今世界仅存的文明古国,我国古代的文化、科技等在世界上的地位是毋庸置疑的。其辉煌灿烂不仅令全世界叹为观止,受益无穷,也使中华民族成为世界上最具有历史自豪感的民族之一。现在的人搞不明白的为什么曾经站在世界科技之巅长达几千年的中国在近代却没发展出现代科技体系从而导致近代的落后。其中一个获得很多人赞成的解释就是中国自古以来就没有知识产权保护或者就算有也远比不上西方社会。当然,这里的知识产权保护只是套用现在的知识产权概念,这里所谓的古代知识产权保护也不是近现代意义上的制度性的知识产权保护,而是指古代社会对各种创造和创新的保护措施。但实际上,笔者以为这样的解释是站不住脚的。诚然,中国在近代的落后是由很多很复杂的因素组成的,但以中国古代没知识产权保护或者是只有落后的知识产权保护作为原因之一来解释中国近代科技的落后是经不起推敲的,这同李约瑟博士通过《中国科技史》向西方介绍中国古代科技的辉煌成就以前西方人严重低估或歪曲中国古代科技实际上是一回事。

    实际上,关于我国古代知识产权保护的论争迄今为止,并没有多少涉及到其在世界上是否领先,而是集中在其有无上,比较有代表性的说法主要是:

    1.中国古代根本就没有过知识产权保护。其代表人物是美国哈佛大学的安守廉教授,他认为,中国自古以来就未曾有过知识产权的保护,即使具有某种形式上类似的东西,也“仅仅是帝国控制观念传播的努力”,而这和知识产权保护在实质上是不能等量齐观的。由于中国传统儒家文化对封建社会根深蒂固的影响,在中国古代的文化土壤上根本就不可能产生任何形式的知识产权保护。①我国国内相当一部分人也认为,由于中国古代商品经济不发达以及“皇帝本位”的官僚政治文化和“民刑不分”的公法式法律文化,一方面使民间通过知识产权致富获利的可能远远低于致仕获利的可能,从而使民间缺乏发明创造的动力;另一方面,统治阶级对保护属于私权领域的知识产权权利也毫无兴趣,再加上社会上普遍的“轻利重义”的风气和国家家族至上的传统,中国古代根本就没有产生知识产权保护的可能。

    2.中国古代的知识产权保护虽然由于以上所说的因素可能很零星甚至很不成熟,但是确实是存在的。其中确信这种保护是存在的代表人物是郑成思教授,在其2003年出版的《知识产权论》一书中,就有关知识产权的起源,作者明确指出在中国古代即存在各种形式的知识产权,并针锋相对地对安守廉教授的观点提出反驳,认为国家对观念的控制并不一定就不能产生知识产权保护,而且一定意义上的知识产权保护并不一定就意味着是国家范围内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另外,中国古代的商品经济虽然一直没得到充分的发展,但并不意味着就没有商品经济,而只要商品经济存在,客观上就存在着保护知识产权的要求。②而且,知识产权获利的可能远低于致仕获利的可能,恰恰说明知识产权获利的可能性是存在的,而由于客观条件的千差万别,将这种可能转化成现实的动力在一定情况下是可能存在的,而且统治阶级对知识产权保护本身的毫无兴趣并不能排除在特定情况下统治阶级以保护知识产权为手段来达到别的政治目的的可能。最后,也是最重要的是,学者们通过对中国古代史料的深入研究,发现了不少知识产权保护的案例,尤其是在版权保护方面,据宋代新安人罗壁所着《识遗》记载,在北宋神宗即位(公元1068年)之前,为保护《九经》监本,朝廷曾下令禁止一般人随便刻印这本书,即“禁擅镌”。这实质上就是对版权进行保护的一种专有权。当然,这种版权保护和现代意义上的版权相比是相当片面的,只是保护其复制权,而且根本不涉及到现代版权的作者权利方面。但是毫无疑问,这种对复制的专有权的保护是属于某种程度的知识产权保护的。

    针对以上两种说法,笔者以为中国古代没有知识产权保护的观点是不值一驳的,具体理由在以上的关于中国古代有知识产权保护的观点里已经讲得比较充分,这里不再赘述。现在的问题是关于第二种观点。笔者认为其关于中国古代具有知识产权保护的观点无疑是正确的,不仅从理论上可以论证这种可能性的存在,而且史实也有力地证明了其真实性。当然有人会争辩说这些证据所体现的保护并不符合相关知识产权保护的严格定义,因为它们都是不完全的和零碎的,但是这种不完全和零碎并不说明它们就不是知识产权保护,只是这种保护不完全和零碎而已。而且,问题的关键是,这种不完全和零碎是和近现代的知识产权制度相比较,而这种不同时代的纵向对比对说明中国古代知识产权保护在古代世界的地位是没有意义的。这样,即使是坚持中国古代存在知识产权保护的学者们也没有对中国古代的知识产权保护在世界上的地位进行认真的评价,并进而做出恰当的结论。

    笔者以为,一定形式和程度的知识产权保护实际上是科技领先世界的必要条件之一,任何一种文明,要想使其创造力得到相当程度的发展从而领先于其他文明,必然面对如何激励这种创造力的问题,进而产生独特的保护其人民的知识产权的方式。当然,这种保护不必然是以类似于现在的知识产权保护的完整的制度形式。一种高度发达的文明体系和科技体系,缺乏与其相对应的知识产权保护是不可想象的。另外,中国古代的商品经济所谓的未充分发展,那是相对于其自身和近现代而言,在古代世界里,中国的商品经济达到的水平显然远远高于绝大多数其他国家。因此,笔者的观点非常明确,同中国古代的科技以及商品经济的地位相适应,中国古代的知识产权保护在古代世界不仅存在,而且在相当程度和相当长的时间内在古代世界处于领先地位。 一、中国古代的知识产权保护领先世界的原因

    1.发达的农业。很多人都将中国古代的重农政策作为知识产权保护难以产生的证据,实际上却忽略了一个至关重要的问题,在古代生产力不发达的时代,发达的农业实际上是创新产生的基础。一方面,农业的出现是商品经济产生的前提,发达的农业极大地促进了商品经济的发展,这也是为什么中国历朝历代奉行“重农抑商”的政策,但中国古代的商品经济依旧相当活跃的根本原因,而发达的商品经济不可避免地要求与之相对应的知识产权保护的产生。另一方面,农业本身的发展也对科技的进步提出了自己的要求,在相当程度上促进了科技的发展从而进一步推动了知识产权保护的产生。

    2.举世瞩目的手工业和受抑制但繁荣的商业。由于上述发达的农业作为基础,手工业达到了古代生产力所能达到的顶峰。而手工业是直接和古代科技联系在一起的,自远古到明清,从传说中的“指南车”、“木牛流马”,享誉世界的“四大发明”到“唐三彩”、郑和的船队、瓷器、丝绸等,其所反映的科技程度、工艺水平乃至规模,都在整个古代世界遥遥领先。而手工业脱离农业独立发展,给商品经济提供了大量的商品,而且随着封建统一国家全国性的交通体系的建立和货币的统一,为交易提供了极大的方便,进一步促进了商业的发展,同时也为知识产权保护可能给个人创新者带来的经济利益提供了相当的保障,又进一步促进了科技的繁荣和知识产权保护措施的发展。3.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的形成。中国自古以来的大一统思想和大一统的政治经济格局也一直是知识产权保护虚无论者攻击的主要靶子之一。这里对此略过不谈,只讲大一统国家对商品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进而对知识产权保护的促进作用。首先,大一统的政治格局使统治者为了满足统治辽阔疆域的需要而建立了全国性的交通系统,设立了官道、运河等使全国连成一体。虽然其最初的本意是为了实现政治和军事目的,但这些纵横交错的交通网对于商品经济的发展乃至科技的传播,其作用是怎么形容都不过分的。其次,使用全国性的统一货币,为交易提供了极大的方便,想想欧洲到现在才刚刚统一货币就知道在2000年前我们的祖先是多么的睿智。再次,以强大的国力为依托,至今为人津津乐道的“丝绸之路”和海上“丝绸之路”得以建立,国际贸易出现了前所未有的繁荣景象。同西方的罗马帝国的商品经济繁荣的原因相类似,强大的中国的存在毫无疑问对中国古代的商品经济的发达起了无法估量的乃至决定性的作用。而商品经济繁荣的影响之一,就是促进了知识产权保护的发展。

    二、中国古代知识产权保护的方式

    首先,中国古代确实没有产生现代意义的制度性知识产权保护,否则,现在最先进的国家也就轮不到西方了。但是,中国古代确实在世界上遥遥领先了几千年,而对这种领先功不可没的重要因素之一,就是先人采用的各种现代人毁誉参半的各种知识产权保护方式,而且毫无疑问,这些方式在近代的知识产权保护产生以前,在世界上是居于领先地位的。以下按现在对知识产权的划分,分发明创造、版权和商标逐一说明。

商品经济出现的原因范文第5篇

一城市、市镇经济研究

城市和市镇经济研究是本区域清代经济史研究的重要组成部分,20世纪80年代和90年代初的研究主要集中于汉口、景德镇和沙市等大城市,90年代以后,研究的视角由上而下,注意到中小城镇、墟市以及对市镇体系的考察。近年来,还出现了对一个省乃至长江中游全区域市镇经济的综合研究。这种研究趋势的发展的特点也从一个侧面证明了长江中游区域城镇体系的层级特点,即属于全国性或全区域性的中心城市规模大,数量也与本区域在全国的地位相匹配;初级市场——大量的介于县与村之间小市镇(集市)数最多、分布广;而处于大城市和小集市之间的中间层级的城镇数量少,起不到在前两级之间的承接作用。

汉口。关于长江中游地区城市和市镇经济的研究以汉口最多。吴量恺在研究清前期国内市场时已注意到汉口在全国商品转运、销售中的重要地位②,并以汉口为例说明城市经济和商业贸易之间的关系③。其后,吴量恺又在对清代湖北沿江口岸城市的研究中指出,清代汉口等湖北沿江口岸城市已成为全国性的转运中心、各地商货的集散中心和各地商人活动中心,其城市经济的发展与商业贸易的发展是互为条件的。转运贸易的兴盛促使湖北自然经济发生分解,刺激了商业性农业的发展,也对全国经济局势产生影响④。

陶建平的研究认为,至迟到康熙年间,汉口已成为一个商业网络极为辽阔的大商镇,其形成原因可以从物资依托、地理优势、社会氛围和武汉原有的贸易基础方面考虑。汉口商业网络的形成对商品生产的发展、商人组织的涌现乃至当地的民生民俗以及汉口的文化教育、公益事业的发展都起了影响和促进作用⑤。宋平安从市场、商业组织、贸易及其机制、交通诸方面对明清汉口商业经济体系进行了探讨,认为作为转口贸易型城市,清代的汉口已处于其商业经济的“黄金时代”,汉口商业经济的发展,加速了我国封建社会后期自然经济解体的速度,但解体是相对的,由于农业经济的制约,转运型贸易城市无法真正自立。汉口商品经济的繁盛反映了我国封建社会后期商品经济发展的一般状况与命运⑥。石莹认为清代前期汉口镇兴起并发展为全国四大名镇之一,正是“两通”(交通、流通)发展的结果。并对清前期汉口商品市场的形成、规模及主要功能等方面作了探讨,认为汉口市场具有明显的消费性特征,其主要功能是中转贸易,作为一个典型的商业城市,依靠转运贸易形成的商业繁荣,其商品流通的性质不是资本主义的,而是封建经济的重要补充⑦。关文发从汉口商业发展的历史因素、背景条件和地理优势对汉口商业崛起的原因进行了探讨,认为汉口之兴与汉阳奠定的基础有直接的关系,鹦鹉洲的湮没间接地促使汉口成为大市,明代成化年间的汉水改道则是汉口兴盛诸因素中最重要、最直接的因素,为汉口的地理优势转化为商业优势提供了前提,实现了汉口历史上的第一次起飞。关文发探讨了商业的主体结构以及商业行帮等问题,指出汉口主体行业的发展与其地得“水”之利和得“中”之势有关,但是由于生产技术条件的限制,汉口工业与商业发展不平衡。汉口商帮对于汉口市场环境的形成、对于汉口成为全国性的中心大市起了不可估量的作用⑧。梅莉、张国雄通过对历史上武汉市场转移的考察,也认为由于成化年间的汉水改道,商业市场更明显地向汉口集中,使汉口后来居上,成为著名商业中心。汉口在短短几百年间的崛起,其原因在于两湖平原大开发带来社会经济的进步和商品生产的发展,为城镇商业繁荣提供了物资依托,唐、宋商业的繁荣为明清商业网络的形成提供了基础,同时还在于汉口所处的地理交通优势适应了社会生产对商品市场的需求。清代的汉口已是全国性商品市场,其主要功能是中转贸易,也是各地商人广泛集中活动的中心⑨。

此外,范植清考察了前汉口商业资本发展的状况与原因⑩。王永年对晚清汉口城市的发展以及对外贸易和商业发展作了研究⑾。彭雨新和江溶就美国学者罗威廉对汉口商业行会的研究作了介绍⑿。任放对汉口城市近代化的研究⒀以及陈钧对汉口商业文化的研究⒁,皮明庥对武汉城市史的研究等⒂,把清代汉口经济研究更推向纵深。

景德镇和沙市。在景德镇城市经济研究方面,80年代初,梁淼泰就撰文指出,景德镇的兴起,不是因为它在政治上或军事上有何重要地位,也不是因地处要冲而繁荣,景德镇之所以成为城市,全凭瓷业的发展,是一座单一的手工业城市。但它又与明清时期江南的手工业城镇不同,就手工业与农业的分离而言,明清时的景德镇已基本上完成了这一历程而走在江南其他市镇的前面,成为一座次等城市⒃。90年代初,梁氏将其景德镇研究总结为一部专著⒄。萧放考察了自宋迄清八百多年景德镇作为工商业城市逐渐形成和发展,以及与农村分离的过程。指出清代是景德镇走向繁荣的阶段,这一时期瓷业发展的特点是以小型民营手工工场为主,出现了烧造联合的较大的手工工场。景德镇同农村分离的过程在前尚未完成,但已预示着有向近代城市转化的趋势⒅。曹国庆的研究指出,明清时期,徽商尤其是徽州瓷商在景德镇活动非常活跃,这与瓷业生产的发展带动了商业贸易的繁荣,景德镇瓷器原材料对徽州祁门瓷石的依赖,以及徽商的经商才能等多种因素有关⒆。曹国庆与萧放还根据实地调查材料,结合有关文献讨论了景德镇的瓷业生产、商业贸易、行会、城市社会生活,以及与周边地区的关系等问题⒇。此外,近年关于景德镇的综合研究,还有方李莉的《飘逝的古镇——瓷都旧事》[21]。

在长江中游城市和市镇经济研究中,关于沙市的研究仅次于汉口和景德镇。徐希凯讨论了清末民初时棉花贸易在沙市的地位及其与沙市城市经济之间的关系[22]。吴量恺在研究湖北沿江口岸城市时同时指出,沙市与汉口一样具有转运贸易性质[23]。陈关龙利用地方志及竹枝词等史料对明清时期沙市的商品市场进行了探讨,认为沙市经历了明清之际的萧条及清初百年生聚之后,咸丰同治时商品市场繁荣,并分析了其繁荣和贸易发达的原因、清末开埠后传统市场的被冲击,以及明清时期沙市商品市场盛衰的原因[24]。梅莉、张国雄的研究综合了前人的大部分论点,在考察商品市场和商帮的基础上指出,沙市的商品结构与汉口相似,带有明显的消费特征,贸易的功能主要是转口贸易,这与其地理位置有关,随着两湖平原开发的深入和汉口的兴起,沙市的地位削弱[25]。

其他城市、城镇经济研究。关于宜昌,吴量恺的研究说明,它与汉口、沙市一样,属于湖北沿江口岸的转运贸易城市,但地位与功能稍次[26]。段超考察了宜昌城市在清展的各个阶段,认为宜昌是一个转口性极强的贸易城市,并进一步阐述了转口贸易城市的发展和国内经济状况、社会环境、运输状况及地理环境的关系[27]。

萧放讨论了明清时期江西四大工商市镇(景德镇、河口镇、吴城镇、樟树镇)发展的共同特点以及各自在工商业和贸易中的侧重[28],并且就樟树镇药业的发展作了详细的个案研究[29]。 20世纪90年代以后,国内对于初级市场形态以及偏远地区的市镇和墟镇的考察逐渐增多。徐晓望在对江西农村商品经济的研究中讨论了江西农村墟市的分布和市场一般情形[30]。王根泉考察了江西抚州府墟镇的数量、规模、层次以及分布特点[31]。曾学优探讨了赣江中游的农村小市场、县级市场和地区市场,实际上也是关于市镇、城市的研究。他的研究分析了赣江中游地区市场分布的特点,指出清代赣中地区已初步形成农村市场网络[32]。谢庐明利用历史文献和田野调查资料,对明清时期赣南农村墟市的数量、类型及特点进行描述和分析,探讨了近代社会变迁对赣南农村墟市的影响,并分析了当地农村墟市在近代市场化过程中迟缓的深层次原因[33]。

李华在关于清代湖南商业的研究中对长沙、湘潭、衡阳、清泉县城、衡山县城等的商业发展形态进行了分析,填补了这些地区城市经济研究的空白[34]。王朝辉以永顺县王村镇清末至民国年间桐油贸易与港口勃兴为切人点,讨论了近代湘西市镇化的发展[35]。张家炎的研究认为,明清时期江汉平原的农业开发吸引了外地和本地商人的活动,有利于加速该地区农产品商品化的过程,同时也促进了该地区农村市镇的繁荣,然而其商业只限于初级农副产品输出和境内外物资简单转运贸易,市镇功能过于单一,不利于农村经济突破种植业为主的结构,使得江汉平原始终只以农业见长[36]。

此外,许檀关于明清农村集市的研究中对长江中游也有所涉及,指出湖广、江西的农村集市与华北大体相同,是在明代中叶起步,清代中叶时形成一个涵盖广阔、运作自如的农村集市网[37]。

关于本区内较大范围市镇经济的整体性研究,较早的是刘石吉对明清江西墟市和市镇的研究[38]。90年代以后,尤其是近年来许檀的研究以及一批硕士、博士论文的研究,将长江中游区域市镇经济史研究基本覆盖。许檀对江西商业城镇的研究认为,由于赣江航道在江西商业中的地位和作用以及明清独口通商,大庾岭商道在全国南北贸易中的地位也愈加重要,他并考察了大庾岭商道沿线的七个商业城镇的兴盛及其与大庾岭商道的关系[39]。巫仁恕和傅乐园分别探讨了明清湖南、湖北的市镇发展与变迁[40]。任放则考察了明清整个长江中游地区的市镇经济,包括其依托的自然和人文环境、市镇网络、墟场和集期、专业市镇、市镇与仓储、市镇管理机制、市镇功能以及以汉口为代表的市镇经济的近代转型,内容非常全面,部分研究的开拓和深入为前人所未及[41]。方志远在其专著《明清湘鄂赣地区的人口流动与城乡商品经济》[42]中对本地区城乡市场进行了层级划分(作者文中称为“有形市场”,实为学者所研究的城市或市镇),并考察了其分布和特点、专业市场(市镇)以及决定其规模的诸因素。

二市场、商品流通和商人的研究

20世纪80年代以来的全国性清代经济史研究中,涉及到长江中游地区市场(广义的市场)和商品流通的考察,首先有吴承明《论清代前期我国国内市场》和《论我国半殖民地半封建国内市场》[43]对清代长江中游地区在国内市场中的地位、粮食和棉布流通的地位进行的总体性考察,其结论对随后的研究具有深远的指导意义。吴量恺对清代前期国内市场进行了考察[44],认为清朝前期区域性市场已发展为全国性市场,商人远距离活动活跃,并指出了全国商品粮运销中湘鄂地区的作用。方行对市镇经济功能类型的分析,也注意到了湖南“保障供给”型市镇和江西“商品集散市场”功能性质的市镇,但论述的重点是江南地区“多功能全面发展”的市镇[45]。傅衣凌认为明清时代国内市场已经初步形成,较早地论及湖南、湖北、江西的初级市场,如洪江、刘家隔、樟树镇,专业市镇如汉口、江西景德镇和东乡县,以及江西铅山的商品市场、江西、洞庭商人等。勾画了明清长江中游在全国市场中的地位和商品流通的概貌[46]。另外,陈学文的《中国封建晚期的商品经济》也部分涉及到长江中游的商品流通[47]。

随着清代经济史其它领域研究的展开,对长江中游的研究也更加拓宽深入。如徽州学研究中关于长江中下游商品流通的研究,使长江中游的地位显得重要起来。张海鹏的《徽商研究》是对80年代中期以前徽商研究的总结,其中“徽商在长江流域的经营活动”涉及到了长江中游和下游的商业流通情况;“徽商在茶、木、粮、典和棉布业中的经营活动”探讨了除盐业以外,徽商所从事的大宗商品的长途贩运贸易活动,包括徽商与茶叶贸易、徽商与木材贸易、徽商与粮食贸易、徽州典商述略、徽商与江南棉织业几个部分[48]。此外,王廷元和李琳琦分别对徽商与吴楚贸易、木材贸易进行了专题研究[49]。

除了徽商研究中的长江中下游长距离商品贸易外,对本地区商品流通的专门研究,目前仅限于粮食、食盐和棉花的流通。其中关于粮食流通,较早的是80年代初陈支平对清代江西粮食运销的研究。他详细考察了江西产生省内粮食运销的原因和特点、省外粮食运销的方向和路线,估算了外运粮食数量,并指出其对东南沿海和本地区社会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及其有限性。这一研究可称为研究区域粮食运销的优秀范例,亦为本研究领域长期无人超越的里程碑[50]。此后,大量的粮食贸易研究围绕着“湖广熟,天下足”的讨论展开。吴琦在对清代湖广漕运的研究中,论述了湖广漕运(主要是粮食)与商品流通的关系及其对城镇发展的促进作用,尤其是对本地区商业城市繁荣的推动作用[51]。钟永宁用计量方法讨论了18世纪湖南粮食输出的可行性问题[52]。张国雄对两湖粮食外运的研究认为,“湖广熟,天下足”这一经济现象产生于明代中后期,盛于清代,外运粮食有漕粮、官府采买和民间商贩三种结构,其集中的方式、解决的问题以及产生的作用各不相同。在同时期的余粮输出省中,两湖居首位,地位高于四川、江西等省[53]。这一观点在张国雄与梅莉合著的《两湖平原开发探源》中也有表述。张建民在其关于“湖广熟,天下足”的讨论中也考察了长江沿岸的米粮流通[54]。方志远的近著对以上观点作了总结研究。此外,张岩考察了汉口粮食的省外省内运销情况及其性质和影响[55]。最近,钟兴永在对湘米贸易的研究中,对清代湘米产量和输出渠道、省内湘米市场网络、湘米交易方式、贸易价格以及湘米贸易发展的原因等作了更为细致的考察,填补了该领域研究的空白[56]。至此,对长江中游粮食贸易的研究基本全面。

方志远对明清湘鄂赣地区食盐流通的研究非常详细,包括淮盐的行盐区与行盐额、政府对淮盐和私盐贩运的不同态度,以及淮盐在湘鄂地区行销的状况[57]。关于棉布流通情况,刘秀生论述了清中期湘鄂赣地区棉布生产的自给性,讨论了其区域内市场和外销市场圈,从而考察湘鄂赣市场圈在清代全国布匹市场格局形成中的决定性影响,以及形成这种格局的原因。这一研究别开生面,很有价值,对于商品流通研究具有指导性意义,无论就其研究方法还是研究结论而言,均可称为这一研究领域的上乘之作[58]。对于其他经济作物作为商品的流通,目前虽未见到专门的研究,但一些学者的研究已对本区域的蓝靛、甘蔗、苎麻和茶叶的流通有所涉及[59]。

关于商人的研究和城市、市镇经济研究以及商品流通的研究密不可分,时常交织在一起。如前引王廷元、李琳琦对徽商的研究和曹国庆对景德镇徽州瓷商的研究。张海鹏的《徽商研究》更涉及徽商在长江中游的活动、经营行业、经营方式、商业资本流向情况。李华对湖北的地方商人、湖南的本地和外籍商人都有专门的研究。他认为清代湖北农村由于经济作物的大面积种植,农产品的商品化,吸引和刺激了各地商人的到来,其中,外地商人多于本地商人,外省商人势力大于本省商人,商品交易的频繁还促进了大小市场和专业市场的形成,但占绝对多数的仍是小市场,进而指出湖北农村经济在全国的地位。在清代湖南的城乡则活跃着除本籍商人之外的十几个外省商帮,为其他省份所少见,这一现象意味着湖南商品经济的活跃和社会经济增长水平的高度发展,有清一代湖南的社会经济已发展到仅次于长江三角洲和珠江三角洲的地位。在湖南活动的各商帮中,本地商人似乎最为强大,他们不仅在本省经商,且在邻省城乡活动,湖南商人在当时全国众多商帮中处于中等以上的地位[60]。前引方志远近著对湘鄂赣地区的商人亦作了总结性研究,内容涉及商人的社会构成与资金来源、经营行业与方式、经营观念与利润投向以及商人组织与市场管理。

三农村经济的研究

关于农村经济的研究,80年代较少,90年代学者对这一领域的关注开始加强。这方面的专著,首推傅衣凌的《明清社会经济史论文集》[61],他在书中关于城乡商品经济、江西工商人口流动的研究,具有开拓意义。陈学文、郑昌淦以及刘秀生等学者在全国性商品经济研究中对长江中游经济均有涉及[62],可视为清代本地区在全国经济地位的一种反映。对于本地区的研究专著有吴量恺的《清代湖北农业经济研究》[63],龚胜生的《清代两湖农业地理》[64],以及近期方志远的《明清湘鄂赣地区的人口流动与城乡商品经济》。

关于农村经济的论文,也大量集中于粮食研究。谭天星就两湖粮食产量、粮食商品化、农业生产技术水平以及两湖农业经济发表了多篇论文[65],是较早关注这一领域的学者之一。江汉平原农业研究方面,张家炎的贡献尤多,除前文介绍的关于农业开发对当地商人活动和市镇发展影响的研究之外,主要集中于清代江汉平原地区的水稻生产、作物结构特征以及该地区农业发展的地区特征、湖北杂粮作物等方面,指出了江汉平原粮棉兼重、各种类型均有发展的特点。他并撰文比较两湖平原和长江三角洲农业的发展,围绕“苏湖熟,天下足”和“湖广熟,天下足”谚语的转化,讨论了两地农业重点的次第转变、劳动力转移的不同途径及其对当地农业经济转变的正负作用、城镇工商业对农业的不同反馈作用,已从描述、分析的研究积累上升到理论总结的高度[66]。张国雄是又一位对“湖广熟,天下足”有专门探讨的学者,在前引张氏与梅莉的合著中可以看出,同时他还专门发表了讨论该谚语的经济地理特征和产生条件的论文[67]。龚胜生除了前文介绍的对两湖农业地理的研究外,还专门考察了清代两湖玉米和甘薯的分布。并在对两湖米价的考察中指出,清代两湖米价经历了一个由高而低又由低而高的趋势过程,这个趋势过程与其耕地负荷量的变化有着密切的关系,实质上反映了人地关系的演变,清代两湖米价的长期上涨还对其民生状况产生了深远影响。另外,龚胜生对本地区耕地结构的研究填补了该领域的空白,在对明清载籍耕地类型进行的探讨中,龚氏阐述了该地区耕地结构的特点及形成原因,指出自然条件的制约是该地耕地梯度差异形成的主要原因,水田比重是影响该地区明清商品大米输出诸因素中的主导因素[68]。此外,李华研究了湖南的稻谷生产[69],梅莉探讨了湖北的农业区域特征[70]。

关于本区域经济作物的研究,龚胜生考察了两湖茶叶的种植与分布和棉花的集中产区[71]。梅莉对湖北茶叶的集中产区进行了专门的研究,并提出明清湖北茶叶发展的两个阶段,分析了各阶段的发展情形和原因[72]。李华对湖北、湖南经济作物均有研究,并指出了湖北经济作物种植与商人活动、商品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73]。关于江西经济作物的研究也有不少,曹树基的研究较早地涉及到赣南和赣北经济作物的种植。[74]其后于少海在对赣南商品经济的考察中再次讨论了赣南的经济作物。[75]前引王根泉等的文章还考察了江西抚州府地区经济作物的种植。[76]昌庆钟、李卫东等则对清代江西省经济作物的发展及其局限作了全面的探讨[77]。至此,对于湘鄂赣三省这一领域的研究已基本覆盖。最后,值得一提的仍是方志远的《明清湘鄂赣地区的人口流动与城乡商品经济》,该书内容博大,除前引各方面专题均有总结性研究外,于湘鄂赣经济作物和加工的研究可谓用力匪浅,在茶叶、棉花的研究之外,又开辟了对苎麻、蓝靛、烟草以及其他作物种植与加工的研究。

90年代还出现一些对于农村商品经济的研究,如方行、李华对湖南的研究[78],前引王根泉等对江西抚州商品经济发展水平的研究[79],徐晓望对江西农村商品经济总体性的研究[80]。此外,梁淼泰对江西浮梁县农村商品的考察最为细致,他认为明清时期景德镇的商品经济繁荣,浮梁农村则自然经济稳定,一个地区之内,先进的手工业和低下的耕作水平长期并存,很不相称,城市虽能带动农村输出大量农村商品,却不能引发农村经济性质的变化[81]。

四 手工业和矿业研究

这方面的研究主要有李华对湖南采矿业的考察[82]和梅莉对湖北纺织业的研究[83]。江西手工业的研究则主要集中于景德镇瓷器的研究,此处不再赘述。

本区域手工业和矿业整体性的研究以方志远的《明清湘鄂赣地区的人口流动与城乡商品经济》中相关专题的考察最为全面,其内容包括制瓷业、造纸业以及各种经济作物加工业(棉布加工业等)。文中比较了主要手工业与经济作物加工业的异同,指出其共同性是使用简单的工具、具有一定的科学含量,但基本上属于手工生产,其动力均为原始动力。差异性则表现在生产方式、商品化程度以及社会效应等方面。该书还考察了本地区的矿冶业及其生产方式。

五 经济开发与环境变迁研究

清代也是长江中游部分地区的经济大开发时期,这方面的研究较早的有80年代曹树基对流民与江西山区开发的考察[84],但这时的研究只注重开发对经济的促进作用,还未对其引发的环境问题进行考察。随着研究的深入和展开,经济开发在产生经济效益的同时,其生态效应的问题也日益受到学界的关注。张建民较早地在这方面作了探讨,认为清代湘鄂西部山区人口的急剧增长推动了开潮,而落后的开发手段和水利条件,加上在不宜粮的山区进行以糊口为目的的开发,造成单一的生产、超薄型平面垦殖、以消耗甚至破坏自然资源为实现经济增长手段的经济特征。这种开发虽实现了量的增长,但最终造成森林等资源的破坏和浪费、与此相关的多种经营的枯竭以及在当时即已出现的水土流失现象或倾向。另外他还就江汉平原、洞庭湖区垸田与水灾进行了考察,注意到了清后期该地区生态恶化的问题[85]。

此后,宋平安对江汉平原水灾害与经济开发的互动关系进行了分析[86]。龚胜生探讨了清代两湖人口压力下的环境恶化问题,认为两湖在乾隆时期出现了人口压力,根本原因是清中期的社会安定、人口增长,使得人均耕地下降。人口压力的缓和主要靠剩余人口扩散——土地开垦来实现,从而引起生态环境的恶化。对此清人虽已有认识,但囿于时代的局限和现实的困难,未能采取有效的防治措施[87]。张国雄对两湖农业的研究也注意到经济开发与环境变迁的关系[88],在《两湖平原开发探源》中又分析了两湖平原水旱灾害的变化及其与垸田经济的关系,以此考察大开发过程中经济效益与生态效应的相互影响,从而使两湖经济研究又上升到新的高度。

20世纪80年代以来国内关于清代长江中游经济史的研究已经取得可喜的成就,尤其是近年来关于本地区市镇和商品经济综合研究的出现,说明在这一领域的研究正在朝着赶超同期江南经济研究的方向迈进。但与同期江南经济研究、珠江三角洲经济研究相比,清代长江中游经济史的研究仍然处在弱势。无论是经济现象的描述和分析,还是理论高度的总结,无论是数量或是质量,无论是方法论还是研究思想,本区域的研究都有待学者继续探索。

综上所述,清代长江中游经济史的研究还存在着以下不足,笔者在此提出,以供商榷。

一是各领域研究不平衡。对城市和市镇的研究比重较大,也出现了一些总结性研究成果。但现有的研究主要集中于大城镇,尤其是沿江港口和景德镇的研究,对于广大的中小城镇,虽有涉及,但从整体来看,还远远不够。对商品流通和农村商品经济的研究在整个区域经济研究中的比例适中,但其中的研究又是只关注到粮食、棉花、茶叶几个大类,最多的还是集中于对平原稻米的研究上。对于各类商品的生产圈、辐射圈、流通路线及其在清代的变化之类的研究基本还是空白。另外,对于手工业、矿业的研究还很薄弱。

二是同类研究中的重复内容很多。不知是学术态度的问题还是学术信息不畅,笔者在阅读前人研究成果的过程中,往往发现雷同的研究思路甚至结论。因此,本领域的研究也亟待学者加强学术交流,拓宽视野,共同推进。

三是研究手段和思想的陈旧。在已有的研究成果中,的确有一大批论文堪称优秀之作,但也有不少研究创新不足,从而无法在理论上升华。

今后的研究,窃以为可以从以上薄弱环节出发,克服以往研究中的弊病和障碍,使本领域的研究达到新的高度和深度。

_____________________

① [日]重田德:《清初湖南米市之考察》,《东洋文化研究所纪要》1956年10期。[日]森田明:《关于清代湖广地方的定期集市1,《商经论坛》1964年第3卷第1期。

②[44] 吴量恺:《清朝前期国内市场的发展》,《科会科学辑刊》1986年第2期。

③ 吴量恺:《明清时期城市经济的繁荣和商业贸易的发展》,《华中师范大学学报》1986年2期。

④[23][26] 吴量恺:《清代湖北沿江口岸城市的转运贸易》,《华中师范大学学报》1989年1期。

⑤ 陶建平:《明清时期汉口商业网络的形成及其影响》,同上。

⑥ 宋平安:《明清时期汉口城市经济体系的形成与发展》,同上。

⑦ 石莹:《清代前期汉口的商品市场》,《武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89年2期。

⑧ 关文发:《试论清代前期汉口商业的发展》,载叶显恩主编《清代区域社会经济研究》,中华书局,1992年。

⑨[25] 梅莉、张国雄:《两湖平原开发探源》,江西教育出版社,1995年。

⑩ 范植清:《前汉口镇商业资本的发展》,《中南民族学院学报》1982年2期。

⑾ 王永年:《论晚清汉口城市的发展和演变》,《江汉论坛》1988年4期;《晚清汉口对外贸易的发展与商业的演变》,收入章开沅、朱英主编《对外经济关系与中国近代化》,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1990年。

⑿ 彭雨新、江溶:《十九世纪汉口商业行会的发展及其意义》,《中国经济史研究》1994年4期。

⒀ 任放、杜七红:《传统市镇近代化刍论——以汉口镇为个案的研究》,《人文论丛》2000年号。

⒁ 陈钧、任放:《世纪末的兴衰——张之洞与晚清湖北经济》,中国文史出版社,1991年;陈钧:《武汉近代商业文化的结构分析》,载《近代武汉城市文化散论》,香港天马图书有限责任公司,1994年。

⒂ 杨蒲林、皮明庥:《武汉城市发展轨迹》,天津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90年;皮明庥:《近代武汉城市史》,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3年;皮明庥、吴勇:《汉口五百年》,湖北教育出版社,1999年;皮明庥:《一位总督·一座城市·一场革命——张之洞与武汉》,武汉出版社,2001年。

⒃ 梁淼泰:《明清时期景德镇城市经济的特点》,《江西社会科学》1984年7期。

⒄ 梁淼泰:《明清景德镇城市经济研究》,江西人民出版社,1991年。

⒅ 萧放:《宋至清前期景德镇的形成和发展概述》,《江西社会科学》1987年3期。

⒆ 曹国庆:《明清时期景德镇的徽州瓷商》,《江淮论坛》1987年2期。

⒇ 曹国庆、萧放:《景德镇考察记》,《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1988年1期。

[21] 方李莉:《飘逝的古镇——瓷都旧事》,群言出版社,2001年。

[22] 徐希凯:《清末民初的沙市棉花贸易与城市经济》,《江汉论坛》1988年4期。

[24] 陈关龙:《明清时期沙市商品市场探索》,《华中师范大学学报》1989年1期。

[27] 段超:《试论清代宜昌城市的发展》,《华中师范大学学报》1989年1期。

[28] 萧放:《试论明清时期江西四大工商市镇发展的特点》,同上。

[29] 萧放:《明清时代樟树药业发展初探》,《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1990年1期。

[30][80] 徐晓望:《清代江西农村商品经济的发展》,《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1990年4期。

[31] 王根泉:《明清时期一个典型农业地区的墟镇——江西抚州府墟镇试探》,《江西师范大学学报》1990年2期。

[32] 曾学优:《清代赣江中游地区农村市场初探》,《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1996年1期。

[33] 谢庐明:《赣南的农村墟市与近代社会变迁》,《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2001年1期。

[34] 李华:《清代湖南城乡商业的发达及其原因》,《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1991年3期。

[35] 王朝辉:《试论近代湘西市镇化的发展》,《吉首大学学报》1996年2期。

[36] 张家炎:《明清江汉平原的农业开发对商人活动和市镇发展的影响》,《中国农史》1995年4期。

[37] 许檀:《明清时期农村集市的发展及其意义》,《中国经济史研究》1996年2期;《明清时期农村集市的发展》,《中国经济史研究》1997年2期。

[38] 刘石吉:《明清时代江西墟市与市镇的发展》,《第二次中国近代经济史会议》,台北中研院经济所,1989年;或见《山根幸夫教授退休纪念明代史论丛》下卷,东京汲古书院,1990年。

[39] 许檀:《明清时期江西的商业城镇》,《中国经济史研究》1998年3期。

[40] 巫仁恕:《明清湖南市镇的经济发展与社会变迁》,台湾大学1991年硕士论文;傅乐园:《明清时期湖北的市镇发展与变迁》,武汉大学2001年硕士论文。

[41] 任放:《明清长江中游市镇经济研究》,武汉大学2001年博士论文。

[42] 方志远:《明清湘鄂赣地区的人口流动与城乡商品经济》,人民出版社,2001年。

[43] 收入吴承明:《中国资本主义与国内市场》,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5年。

[45] 方行:《清代前期农村市场的发展》,《历史研究》1987年6期。

[46] 傅衣凌:《明清社会经济变迁论》,人民出版社,1989年。

[47] 陈学文:《中国封建晚期的商品经济》,湖南人民出版社,1989年。

[48] 张海鹏:《徽商研究》,安徽人民出版社,1995年。

[49] 王廷元:《略论徽州商人与吴楚贸易》,《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1987年4期;李琳琦:《徽商与明清时期的木材贸易》,《清史研究》1996年2期。

[50] 陈支平:《清代江西的粮食运销》,《江西社会科学》1983年3期。

[51] 吴琦:《清代湖广漕运与商品流通》,《华中师范大学学报》1989年1期。

[52] 钟永宁:《试论十八世纪湘米输出的可行性问题》,《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1990年3期。

[53] 张国雄:《明清时期两湖外运粮食之过程、结构、地位考察》,《中国农史》1993年3期。

[54] 张建民:《“湖广熟,天下足”述论》,《中国农史》1987年4期。

[55] 张岩:《清代汉口的粮食贸易》,《江汉论坛》1993年4期。

[56] 钟兴永:《清代湘米贸易论略》,《中国农史》2001年1期。

[57] 方志远:《明清湘鄂赣地区食盐的输入与运销》,《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2001年4期;或见《明清湘鄂赣地区的人口流动与城乡商品经济》。

[58] 刘秀生:《清代中期湘鄂赣棉布产销与全国棉布市场格局》,载叶显恩主编:《清代区域社会经济史研究》,中华书局。1992年。

[59] 王根泉、魏佐国:《明清两代江西抚州地区商品经济发展的水平》,《江西社会科学》1992年6期;陶德臣:《晋商与西北茶叶贸易》,《安徽史学》1997年3期。

[60] 李华:《清代湖北农村经济作物的种植和地方商人的活跃》,《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1987年2期;《清代湖南的外籍商人》,《清史研究》1991年1期;《清代湖南商人的经商活动》,《中国经济史研究》,l992年1期。

[61] 傅衣凌:《明清社会经济史论文集》,人民出版社,1983年。

[62] 陈学文:《中国封建晚期的商品经济》;郑昌淦:《明清农村商品经济》,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1年;刘秀生:《清代商品经济与商业资本》,中国商业出版社,1993年。

[63] 吴量恺:《清代湖北农业经济研究》,华中理工大学出版社,1995年。

[64] 龚胜生:《清代两湖农业地理》,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1996年。

[65] 谭天星:《清前期两湖地区粮食产量问题探讨》,《中国农史》1987年3期;《简论清前期两湖地区的粮食商品化》,《中国农史》1988年4期;《清前期两湖地区农业生产技术水平初探》,《农史研究》第9辑;《清前期两湖地区农业经济发展的原因及其影响》,《中国农史》1990年1期。

[66] 张家炎:《清代江汉平原水稻生产评析》,《中国农史》1991年2期;《清代中期江汉平原作物结构研究》,《古今农业》1991年3期;《明清江汉平原农业经济发展的地区特征》,《中国农史》1992年2期;《清代湖北的杂粮作物》,《古今农业》1996年1期;《明清长江三角洲地区与两湖平原农村经济结构演变探异》,《中国农史》1996年3期。

[67] 张国雄:《“湖广熟,天下足”的经济地理特征》,《湖北大学学报》1993年2期;《“湖广熟,天下足”的内外条件分析》,《中国农史》1994年3期。

[68] 龚胜生:《清代两湖地区的玉米和甘薯》,《中国农史》1993年3期;《从米价长期变化看清代两湖农业经济的发展》,《中国经济史研究》1996年2期;《明清之际湘鄂赣地区的耕地结构及其梯度分布研究》,《中国农史》1994年2期。

[69] 李华:《清代湖南农村的稻谷生产及其商品化》,《中国历史博物馆馆刊》1989年10期。

[70] 梅莉:《明清湖北农业区域特征分析》,《中国历史地理论丛》1993年4期。

[71] 龚胜生:《清代两湖地区茶叶的种植与分布》,《古今农业》1993年3期;《清晚期两湖纤维作物的种植与发展》,《古今农业》1995年2期。

[72] 梅莉:《明清湖北茶叶及其生产分布》,《湖北大学学报》1994年2期。

[73] 李华:《清代湖北农村经济作物的种植和地方商人的活跃》;又《清代湖南农村经济作物的发展》,《清史研究通讯》1989年3期。

[74] 曹树基:《明清时期的流民和赣南山区的开发》,《中国农史》1985年4期;《明清时期的流民和赣北山区的开发》,《中国农史》1986年2期。

[75] 于少海:《试论明清赣南商品经济的发展》,《江西师范大学学报》1997年2期。

[76][79] 王根泉、魏佐国:《明清两代江西抚州地区商品经济发展的水平》。

[77] 昌庆钟:《清代江西经济作物发展的原因》,《南昌大学学报》1993年3期。李卫东:《清代江西经济作物的发展及其局限》,《中国农史》2001年4期。

[78] 方行:《清代前期湖南四川的小农经济》,《中国史研究》51991年2期。李华:《清代湖南城乡商业的发达及其原因》,《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1991年3期。

[81] 梁淼泰:《明清时期浮梁的农村商品》,《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1989年1期;《明清时期浮梁的田亩数和亩产量》,《江西大学学报》1988年1期。

[82] 李华:《清代湖南的采矿业》,《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1990年3期。

[83] 梅莉:《清代湖北纺织业的地理分布》,《湖北大学学报》1993年2期。

[84] 曹树基:《明清时期的流民和赣北山区的开发》,《中国农史》1986年2期。

[85] 张建民:《清代湘鄂西山区的经济开发及其影响》,《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1987年4期;《清代江汉一洞庭湖区堤垸农田的发展及其综合考察》,《中国农史》51987年2期。

[86] 宋平安:《清代江汉平原水灾害与经济开发探析》,《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1990年2期。

商品经济出现的原因范文第6篇

关键词:商品经济 市场经济 计划经济 宏观调控

我国自改革开放以来,经过十几年的讨论和探索,终于确定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模式。这无疑是对社会主义经济理论的重大突破,也是对经济学的重要贡献。然而,伴随着这一改革模式的提出,也出现了另一种思想倾向,即全盘、彻底地否定“计划经济”,一时间对“计划经济”的口诛笔伐铺天盖地,使国人误认为我国改革开放以前经济落后的原罪就是“计划经济”造成的,大有“计划经济”是社会主义发达不起来的“万恶之源”之势。结果是使“计划经济”声名狼藉,至今一提起“计划经济”还有“引狼入室”之意,似乎只有完全的“自由市场经济”才是解决我国经济发展的灵丹妙药,才是的最终出路。有人甚至公开讲:“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是上个世纪最深的一场“国际马拉松大赛”,其结果是经过70多年的激烈较量,以“计划经济”的失败而告终。对此,笔者以为:这种认识如果不是无知的话,就是与当初我们全盘、彻底地否定社会主义存在商品经济和市场经济一样,犯了同等程度的错误。为了澄清这些思想上的迷误,有必要从历史的角度来考察“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的问题,以使我们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化过程中,避免犯过去同样的教条主义错误,同时也使我们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实践中避免盲目性和片面性。这就是撰写本文的宗旨。

一、市场经济的历史演进及其本质属性

,在我国理论界对“市场经济”存在着多种解释,但可归纳为两大类:一类是把市场经济看成是社会资源配置的一种形式,这是主流认识;另一类是把其看成为商品经济高度发展了的一种经济运行形式。实际上这两种解释有内通之处。国外对“市场经济”的解释大体也有两种:一种是把市场经济看成是市场对商品生产实行调节的一种方式,也是个资源配置问题,另一种是把市场经济看成是一种经济制度而等同于资本主义经济,成为资本主义的同义语,这是主流观点。

究竟应该如何认识“市场经济”及其本质属性呢?马克思在《资本论》中表达了一种深刻的,很值得我们深思,这就是:“对人类生活形式的思索,从而对它的科学,总是采取同实际发展相反的道路。这种思索是从事后开始的,就是说,是从发展过程的完成的结果开始的。”[1] 因此,只有通过对历史的考察和分析,才能使我们对所研究的对象认识得更加清楚。

自从人类诞生以后,就产生了人与界的物质变换关系问题。这一关系的实质内容就是:人类为了自身的生存和发展,不断地向自然界“宣战”,通过劳动利用和改造自然资源以满足自己不断增长的多方面需要。这就是人类社会的经济活动。这种经济活动要采取什么形式进行,不少思想家和经济学家都进行过考察和研究,而马克思的论述为大多数学者所接受。他在《〈政治经济学批判〉(1857—1858年草稿)》中阐述到:“人的依赖关系(起初完全是自发的),是最初的社会形态,在这种形态下,人的生产能力只是在狭窄的范围内和孤立的地点上发展着。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是第二大形态,在这种形态下,才形成普遍的社会物质变换,全面的关系,多方面的需求以及全面的能力的体系。建立在个人全面发展和他们共同的社会生产能力成为他们的社会财富这一基础上的自由个性,是第三个阶段。第二阶段为第三个阶段创造条件。因此,家长制的,古代的(以及封建的)状态随着商业、奢侈、货币、交换价值的发展而没落下去,现代社会则随着这些东西一道发展起来。”[2] 这段论述科学地揭示了人类社会经济活动形式的发展轨迹:自然经济—商品经济—产品经济三个历史阶段。它们并不是可以任意选择的,而是取决于人类对自然界的认识程度和改造能力,即生产力的发展水平。当生产力的发展十分低下时,人类只能依靠“人的依赖关系”来战胜自然,满足自身的需要,这就是人与自然之间的“自然经济”时期;当生产力的发展出现了社会分工,同时伴随劳动成果有了剩余而产生私有制以后,人与自然的物质变换关系就要建立在“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形式上,即人们通过“商品交换”的形式来实现满足自身的需要,随之人类社会经济活动的形式也就进入了“商品经济”发展时期;当社会生产力的高度发展,使社会财富的一切源泉都充分涌流之后,劳动将成为人类生活的第一需要,私有制也随之消亡,个人得到全面发展,那时人类社会经济活动形式就不需要通过“交换”的形式来实现,也就不需要“价值”插手其间,而是以“各尽所能,按需分配”的形式来满足自身的需要,从而进入“产品经济”的发展阶段。

可见,人类活动形式的是一个客观的“过程”,每一阶段上的形式都是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客观经济形态。正如马克思当年批判蒲鲁东时指出的:“社会——不管其形式如何——是什么呢?是人们交互活动的产物。人们能否自由选择某一社会形式呢?决不能。在人们的生产力发展的一定状况下,就会有一定的交换(commerce)和消费形式。”因此,“人们借以进行生产、消费和交换的经济形式是暂时的和历史性的形式。”[3]

对“产品经济”形态的认识虽然并不是本文论述的主题,但有必要在这里顺便提一下:它不是“可望而不可及”的发展阶段,或者说“是不可实现的理想模式”,而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必然。这可从三个方面证明:第一,在历史上它是在对资本主义经济制度批判的基础上,作为商品经济的否定形式而提出来的,并且由空想社会主义者们以试验的方式实行过。虽然最终失败了,但失败的原因并非“产品经济”形式本身的错误,而是当时的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还没有达到可以否定“商品经济”的程度;第二,当代世界某些发达国家社会经济发展的实践足以证明,它们所实行的大量“福利”经济政策,在某种程度上已经体现出“产品经济”形态的痕迹;第三,如果从分配的角度运用抽象法,来考察一个家庭内部的经济活动(不考虑它与外部的经济联系方式),也可以得到说明:当其收入水平较低时,父母要以计量的形式对家庭成员进行消费品分配。而当收入水平较高以后,因为消费品的种类和数量可以得到不断补充,所以父母就不再以计量的方式进行分配,而以“各自按需索取”的形式来满足家庭成员的需求。这一点已为我国改革开放后居民家庭生活水平的提高所证实。以小喻大,整个社会经济的发展又何尝不是如此呢?“商品经济”形态的发展终将被“产品经济”形态所代替,这在人类社会经济形态发展史上只是个时间。

社会客观经济形态发展的每一个历史阶段,都有一个由产生到成熟、由初级到高级的发展过程,因而会体现出不同发展时期的阶段性。“商品经济”形式的发展也不例外,以中世纪的结束和资本主义社会的确立为标界,大体可分为前后两个阶段。前一阶段是“简单商品经济”时期,后一阶段为“复杂商品经济”,即“市场经济”发展时期。“简单商品经济”也称为“小商品经济”,是商品经济的产生和培育时期,它的交换是以直接获得所需要的使用价值为目的,是作为“自然经济”的一种补充形式而存在。因此,它只存在于当时占主导地位的“自然经济”的夹缝之中,处于从属地位,“就象伊壁鸠鲁的神只存在于世界的空隙中,或者犹太人只存在于波兰社会的缝隙中一样”[4] 。“复杂商品经济”是商品经济的成熟和发展时期,这时的商品生产和交换不再以获取使用价值为直接目的,而是以盈利为直接目的,并且成为社会居主导地位的经济形式。“市场”已成为社会经济活动的枢纽和中心环节,是商品经济发展到这一阶段的突出特征。因此到19世纪末,开始有学者把这种“复杂商品经济”称之为“市场经济”。可见,市场经济是商品经济发达起来以后的一种成熟表现形式。图示如下:

从上面的中可以得出以下认识:第一,“商品经济”是人类社会经济活动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它的基础在生产力方面乃是社会分工引起的劳动社会化,在生产关系方面则是生产资料归不同的经济主体所有(起初是私有制)。因此它是社会生产方式发展到一定历史时期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所出现的社会经济活动的一种组织形式。从这个意义上说商品经济是一种“自发”产生的社会经济制度。第二,“市场经济”在本质上就是商品经济,是商品经济形式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它以“市场”为核心、以市场机制为纽带来构建整个社会经济活动的系统,通过市场把社会各个经济主体紧密地联系起来,形成一个结构。因此,一方面“市场经济”是商品经济这种社会经济活动组织形式在一定历史时期的具体表现,也是一种客观的社会经济制度;另一方面“市场经济”也是社会经济系统的一种运行机制,它依靠市场要素以及各要素之间的相互关系所形成的市场机制,来推动社会经济活动的运转,从而形成由市场为导向的资源配置方式。

由此可以得出结论:“市场”是以商品生产和交换为结构的经济活动系统。它既是一种经济制度设置,也是一种经济运行机制。作为经济制度,它是人类社会经济活动形式在商品经济阶段成熟起来以后的表现形式;作为经济运行机制,它表明“市场”成为商品经济运行的枢纽,是通过市场要素自发的有机运转进行资源配置的方式,表现为一只“看不见的手”的调节作用。不过,两者之间有着内在的联系,一定的经济制度必然会产生与之相适应的经济运行机制。因此,两者的共性就在于都是不依赖于人的主观意志而存在的客观经济形式。对于客观经济形式,人们不能任意选择或否定,只能根据“现有的生产力所决定和所允许的范围之内”去认识它,揭示它的内在,并运用这些规律更好地为人类服务。

二、“计划经济”的产生及其本质属性

一种思想的出现,总是与客观事物的产生和相伴随,因为“观念的东西不外是移入人的头脑并在人的头脑中改造过的物质的东西而已。”[5] “计划经济”同样如此,它绝不是凭空想象或天上掉下来的,而是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发展的过程中,针对这种生产方式的不合理性,以及古典资本主义(早期)市场经济“自发”运行所带来的和困难而产生的对社会经济活动进行“自觉”组织的思想。最初它萌发于16世纪产生的空想社会主义者那里。例如:托马斯·莫尔在《乌托邦》一书中,在对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进行深刻批判的基础上,论述了未来理想社会的生产状况是由社会领导机构根据“估定”的社会需要量进行生产,并且根据不同地区对某种产品需要量的不同,“以盈济虚”地进行调节来满足各地的消费需求[6] 。这说明莫尔的思想中已包含了有计划地组织社会经济活动的思想萌芽。这一思想在康帕内拉的《太阳城》和摩莱里的《法典》中得到了进一步的发挥。到18世纪,法国的巴贝夫对未来社会实行计划经济的思想则表述的更加清楚,指出:“我们未来的制度将使一切都按计划来进行”,因而社会中“不再有盲目经营的危险,不再有任意生产或生产过剩的危险”,并且论述了社会对劳动投入的有计划调节[7] 。19世纪的三大空想社会主义者,根据资本主义生产的社会化和无政府状态之间的矛盾深化,不但继承和发展了这种“计划经济”的思想,而且把它付之于他们所设计的实业制度中,第一次把“计划经济”作为一种经济制度来设置,并且对计划的制定、审查和实施过程进行了具体阐述。当然,这时的计划经济思想还不是建立在的基础上,带有很强的主观理想主义色彩。但是,它对后人认识社会经济活动并“自觉”进行组织的问题无疑产生了重要。

马克思恩格斯运用他们所创立的辩证唯物主义理论,从和揭示资本主义经济发展的基本矛盾及其规律出发,批判地继承空想社会主义关于有计划发展社会经济的思想,建立了科学的计划经济理论,并且把它与未来社会联系起来,指出这是未来社会经济形式的重要特征。马克思曾指出:“要想得到和各种不同的需要量相适应的产量,就要付出各种不同的和一定量的社会总劳动量。这种按一定比例分配社会劳动的必要性,决不可能被社会生产的一定形式所取消,而可能改变的只是它的表现方式,这是不言而喻的。自然规律是根本不能取消的。在不同的条件下能够发生变化的,只是这些规律借以实现的形式。”[8] 恩格斯也曾表达过:随着社会化大生产的发展,生产资料终将由社会占有,而那时“社会生产内部的无政府状态,将为有计划的自觉的组织所代替”,并且比喻说:“社会力量完全像自然力一样,在我们还没有认识和考虑到它们的时候,起着盲目的、强制的和破坏的作用。但是,一旦我们认识了它们,理解了它们的活动、方向和作用,那么,要使它们越来越服从我们的意志并利用它们来达到我们的目的,就完全取决于我们了。这一点特别适用于今天的强大的生产力。……。当人们按照今天的生产力终于被认识了的本性来对待这种生产力的时候,社会的生产无政府状态就让位于按照社会总体和每个成员的需要对生产进行的社会的有计划的调节。”[9] 从他们论述中可以看出三点:第一,社会经济活动是有规律的,它与自然规律一样,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第二,虽然社会经济规律是客观存在,但人们可以认识它,自觉地利用它来人类服务;第三,当人们自觉地利用认识了的经济规律来从事社会经济活动时,就是计划经济形式。虽然他们在这里并没有使用“计划经济”概念,但已包含这一思想,“计划调节”就是“计划经济”的具体表现形式。据此可知,马克思恩格斯的“计划经济”是主观与客观相结合的一种经济形式。

在此基础上,列宁对“计划”作了更加深入的思考和,在主义经济史上第一次明确提出:“经常的、自觉保持的比例性也许确实是计划性”[10] 。这被认为是对“计划经济”经典性的表述,很值得我们深思,它表明“计划经济”的内涵在本质上就是要经常的、自觉的保持社会各个生产部门发展的比例性。在如何才能做好计划经济工作上,列宁更是强调对计划“应该根据实际经验和更详细的研究来修正它”,否则“我们就会盲目行动”[11] 。他坚决反对用主观计划来代替实际工作,并且明确地告诫说:“完整的、无所不包的、真正的计划=‘官僚主义的空想’。不要追求这种空想”,如果把国家经济计划官僚主义化了,“这是莫大的危险”[12] 。这对我们重新认识和正确理解“计划经济”,为计划经济正名,具有深刻的指导意义。

我们从经典作家对计划经济的论述中可以看出,他们所主张的“计划经济”是建立在符合客观实际,并且根据实际的变化不断修正和完善的、意义上的计划经济,为的是达到合理、充分地调节社会经济资源和发展社会经济的目的。这表明,计划经济应该建立在客观经济的基础上,并且反映经济规律的要求。因此“计划经济”是指:根据国民经济发展客观规律的要求,社会(国家)从具体情况出发,预先拟定经济的发展方案,并在实施过程中不断地进行修正,从而对社会经济活动实行“自觉”的组织管理和调节,它是自觉运用经济规律的主观表达形式。这就不难看出,“计划经济”实际上就是依靠“社会的理智”通过事先的计划对经济活动进行宏观调控的形式,从这个意义上说“计划经济”=宏观调控,宏观调控就是“计划经济”的表现形式,这应该是计划经济的本来含意。它与“市场经济”一样,既是一种经济制度,又表现为一种经济运行机制。作为经济制度,它和自发的“市场经济’制度相对立,是自觉地按经济规律组织和管理社会经济活动的表现形式;作为一种经济运行机制,它表现为一只“看得见的手”对社会经济活动进行自觉的调节和控制,以实现资源的合理、有效的开发和利用。

提要:当我国确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模式以后,出现了一种全盘否定“计划经济”的思潮。究竟应该如何认识“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以及它们之间的关系,这是一个经济理论界长期争论不休的理论问题。本文从的角度论证了二者是“主客观”之间的关系,他们既存在着谁是第一性的问题,也存在着同一性的问题。科学意义上的计划经济应是主观见之于客观的结果,这是计划经济思想的本意。所谓“宏观调控”实质上就是计划经济的表现形式。

关键词:商品经济 市场经济 计划经济 宏观调控

我国自改革开放以来,经过十几年的讨论和探索,终于确定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模式。这无疑是对社会主义经济理论的重大突破,也是对经济学的重要贡献。然而,伴随着这一改革模式的提出,也出现了另一种思想倾向,即全盘、彻底地否定“计划经济”,一时间对“计划经济”的口诛笔伐铺天盖地,使国人误认为我国改革开放以前经济发展落后的原罪就是“计划经济”造成的,大有“计划经济”是社会主义发达不起来的“万恶之源”之势。结果是使“计划经济”声名狼藉,至今一提起“计划经济”还有“引狼入室”之意,似乎只有完全的“自由市场经济”才是解决我国经济发展的灵丹妙药,才是的最终出路。有人甚至公开讲:“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是上个世纪最深的一场“国际马拉松大赛”,其结果是经过70多年的激烈较量,以“计划经济”的失败而告终。对此,笔者以为:这种认识如果不是无知的话,就是与当初我们全盘、彻底地否定社会主义存在商品经济和市场经济一样,犯了同等程度的错误。为了澄清这些思想上的迷误,有必要从历史的角度来考察“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的问题,以使我们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化过程中,避免犯过去同样的教条主义错误,同时也使我们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实践中避免盲目性和片面性。这就是撰写本文的宗旨。

一、市场的演进及其本质属性

,在我国界对“市场经济”存在着多种解释,但可归纳为两大类:一类是把市场经济看成是资源配置的一种形式,这是主流认识;另一类是把其看成为商品经济高度了的一种经济运行形式。实际上这两种解释有内通之处。国外对“市场经济”的解释大体也有两种:一种是把市场经济看成是市场对商品生产实行调节的一种方式,也是个资源配置,另一种是把市场经济看成是一种经济制度而等同于资本主义经济,成为资本主义的同义语,这是主流观点。

究竟应该如何认识“市场经济”及其本质属性呢?马克思在《资本论》中表达了一种深刻的,很值得我们深思,这就是:“对人类生活形式的思索,从而对它的,总是采取同实际发展相反的道路。这种思索是从事后开始的,就是说,是从发展过程的完成的结果开始的。”[1] 因此,只有通过对历史的考察和分析,才能使我们对所研究的对象认识得更加清楚。

自从人类诞生以后,就产生了人与界的物质变换关系问题。这一关系的实质就是:人类为了自身的生存和发展,不断地向自然界“宣战”,通过劳动利用和改造自然资源以满足自己不断增长的多方面需要。这就是人类社会的经济活动。这种经济活动要采取什么形式进行,不少思想家和经济学家都进行过考察和研究,而马克思的论述为大多数学者所接受。他在《〈经济学批判〉(1857—1858年草稿)》中阐述到:“人的依赖关系(起初完全是自发的),是最初的社会形态,在这种形态下,人的生产能力只是在狭窄的范围内和孤立的地点上发展着。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是第二大形态,在这种形态下,才形成普遍的社会物质变换,全面的关系,多方面的需求以及全面的能力的体系。建立在个人全面发展和他们共同的社会生产能力成为他们的社会财富这一基础上的自由个性,是第三个阶段。第二阶段为第三个阶段创造条件。因此,家长制的,古代的(以及封建的)状态随着商业、奢侈、货币、交换价值的发展而没落下去,社会则随着这些东西一道发展起来。”[2] 这段论述科学地揭示了人类社会经济活动形式的发展轨迹:自然经济—商品经济—产品经济三个历史阶段。它们并不是可以任意选择的,而是取决于人类对自然界的认识程度和改造能力,即生产力的发展水平。当生产力的发展十分低下时,人类只能依靠“人的依赖关系”来战胜自然,满足自身的需要,这就是人与自然之间的“自然经济”时期;当生产力的发展出现了社会分工,同时伴随劳动成果有了剩余而产生私有制以后,人与自然的物质变换关系就要建立在“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形式上,即人们通过“商品交换”的形式来实现满足自身的需要,随之人类社会经济活动的形式也就进入了“商品经济”发展时期;当社会生产力的高度发展,使社会财富的一切源泉都充分涌流之后,劳动将成为人类生活的第一需要,私有制也随之消亡,个人得到全面发展,那时人类社会经济活动形式就不需要通过“交换”的形式来实现,也就不需要“价值”插手其间,而是以“各尽所能,按需分配”的形式来满足自身的需要,从而进入“产品经济”的发展阶段。

可见,人类社会经济活动形式的发展是一个客观的“自然历史过程”,每一阶段上的形式都是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客观经济形态。正如马克思当年批判蒲鲁东时指出的:“社会——不管其形式如何——是什么呢?是人们交互活动的产物。人们能否自由选择某一社会形式呢?决不能。在人们的生产力发展的一定状况下,就会有一定的交换(commerce)和消费形式。”因此,“人们借以进行生产、消费和交换的经济形式是暂时的和历史性的形式。”[3]

对“产品经济”形态的认识虽然并不是本文论述的主题,但有必要在这里顺便提一下:它不是“可望而不可及”的发展阶段,或者说“是不可实现的理想模式”,而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必然。这可从三个方面证明:第一,在历史上它是在对资本主义经济制度批判的基础上,作为商品经济的否定形式而提出来的,并且由空想社会主义者们以试验的方式实行过。虽然最终失败了,但失败的原因并非“产品经济”形式本身的错误,而是当时的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还没有达到可以否定“商品经济”的程度;第二,当代世界某些发达国家社会经济发展的实践足以证明,它们所实行的大量“福利”经济政策,在某种程度上已经体现出“产品经济”形态的痕迹;第三,如果从分配的角度运用抽象法,来考察一个家庭内部的经济活动(不考虑它与外部的经济联系方式),也可以得到说明:当其收入水平较低时,父母要以计量的形式对家庭成员进行消费品分配。而当收入水平较高以后,因为消费品的种类和数量可以得到不断补充,所以父母就不再以计量的方式进行分配,而以“各自按需索取”的形式来满足家庭成员的需求。这一点已为我国改革开放后居民家庭生活水平的提高所证实。以小喻大,整个社会经济的发展又何尝不是如此呢?“商品经济”形态的发展终将被“产品经济”形态所代替,这在人类社会经济形态发展史上只是个时间问题。

客观形态的每一个阶段,都有一个由产生到成熟、由初级到高级的发展过程,因而会体现出不同发展时期的阶段性。“商品经济”形式的发展也不例外,以中世纪的结束和资本主义社会的确立为标界,大体可分为前后两个阶段。前一阶段是“简单商品经济”时期,后一阶段为“复杂商品经济”,即“市场经济”发展时期。“简单商品经济”也称为“小商品经济”,是商品经济的产生和培育时期,它的交换是以直接获得所需要的使用价值为目的,是作为“经济”的一种补充形式而存在。因此,它只存在于当时占主导地位的“自然经济”的夹缝之中,处于从属地位,“就象伊壁鸠鲁的神只存在于世界的空隙中,或者犹太人只存在于波兰社会的缝隙中一样”[4] 。“复杂商品经济”是商品经济的成熟和发展时期,这时的商品生产和交换不再以获取使用价值为直接目的,而是以盈利为直接目的,并且成为社会居主导地位的经济形式。“市场”已成为社会经济活动的枢纽和中心环节,是商品经济发展到这一阶段的突出特征。因此到19世纪末,开始有学者把这种“复杂商品经济”称之为“市场经济”。可见,市场经济是商品经济发达起来以后的一种成熟表现形式。图示如下:

从上面的中可以得出以下认识:第一,“商品经济”是人类社会经济活动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它的基础在生产力方面乃是社会分工引起的劳动社会化,在生产关系方面则是生产资料归不同的经济主体所有(起初是私有制)。因此它是社会生产方式发展到一定历史时期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所出现的社会经济活动的一种组织形式。从这个意义上说商品经济是一种“自发”产生的社会经济制度。第二,“市场经济”在本质上就是商品经济,是商品经济形式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它以“市场”为核心、以市场机制为纽带来构建整个社会经济活动的系统,通过市场把社会各个经济主体紧密地联系起来,形成一个结构。因此,一方面“市场经济”是商品经济这种社会经济活动组织形式在一定历史时期的具体表现,也是一种客观的社会经济制度;另一方面“市场经济”也是社会经济系统的一种运行机制,它依靠市场要素以及各要素之间的相互关系所形成的市场机制,来推动社会经济活动的运转,从而形成由市场为导向的资源配置方式。

由此可以得出结论:“市场经济”是以商品生产和交换为网络结构的社会经济活动系统。它既是一种经济制度设置,也是一种经济运行机制。作为经济制度,它是人类社会经济活动形式在商品经济阶段成熟起来以后的表现形式;作为经济运行机制,它表明“市场”成为商品经济运行的枢纽,是通过市场要素自发的有机运转进行资源配置的方式,表现为一只“看不见的手”的调节作用。不过,两者之间有着内在的联系,一定的经济制度必然会产生与之相适应的经济运行机制。因此,两者的共性就在于都是不依赖于人的主观意志而存在的客观经济形式。对于客观经济形式,人们不能任意选择或否定,只能根据“现有的生产力所决定和所允许的范围之内”去认识它,揭示它的内在,并运用这些规律更好地为人类服务。

二、“计划经济”的产生及其本质属性

一种思想的出现,总是与客观事物的产生和发展相伴随,因为“观念的东西不外是移入人的头脑并在人的头脑中改造过的物质的东西而已。”[5] “计划经济”同样如此,它绝不是凭空想象或天上掉下来的,而是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发展的过程中,针对这种生产方式的不合理性,以及古典资本主义(早期)市场经济“自发”运行所带来的和困难而产生的对社会经济活动进行“自觉”组织的思想。最初它萌发于16世纪产生的空想社会主义者那里。例如:托马斯·莫尔在《乌托邦》一书中,在对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进行深刻批判的基础上,论述了未来理想社会的生产状况是由社会领导机构根据“估定”的社会需要量进行生产,并且根据不同地区对某种产品需要量的不同,“以盈济虚”地进行调节来满足各地的消费需求[6] 。这说明莫尔的思想中已包含了有计划地组织社会经济活动的思想萌芽。这一思想在康帕内拉的《太阳城》和摩莱里的《自然法典》中得到了进一步的发挥。到18世纪,法国的巴贝夫对未来社会实行计划经济的思想则表述的更加清楚,指出:“我们未来的制度将使一切都按计划来进行”,因而社会中“不再有盲目经营的危险,不再有任意生产或生产过剩的危险”,并且论述了社会对劳动投入的有计划调节[7] 。19世纪的三大空想社会主义者,根据资本主义生产的社会化和无政府状态之间的矛盾深化,不但继承和发展了这种“计划经济”的思想,而且把它付之于他们所设计的实业制度中,第一次把“计划经济”作为一种经济制度来设置,并且对计划的制定、审查和实施过程进行了具体阐述。当然,这时的计划经济思想还不是建立在的基础上,带有很强的主观理想主义色彩。但是,它对后人认识社会经济活动并“自觉”进行组织的问题无疑产生了重要。

马克思恩格斯运用他们所创立的辩证唯物主义,从和揭示资本主义的基本矛盾及其出发,批判地继承空想主义关于有计划发展社会经济的思想,建立了的计划经济理论,并且把它与未来社会联系起来,指出这是未来社会经济形式的重要特征。马克思曾指出:“要想得到和各种不同的需要量相适应的产量,就要付出各种不同的和一定量的社会总劳动量。这种按一定比例分配社会劳动的必要性,决不可能被社会生产的一定形式所取消,而可能改变的只是它的表现方式,这是不言而喻的。规律是根本不能取消的。在不同的条件下能够发生变化的,只是这些规律借以实现的形式。”[8] 恩格斯也曾表达过:随着社会化大生产的发展,生产资料终将由社会占有,而那时“社会生产内部的无政府状态,将为有计划的自觉的组织所代替”,并且比喻说:“社会力量完全像自然力一样,在我们还没有认识和考虑到它们的时候,起着盲目的、强制的和破坏的作用。但是,一旦我们认识了它们,理解了它们的活动、方向和作用,那么,要使它们越来越服从我们的意志并利用它们来达到我们的目的,就完全取决于我们了。这一点特别适用于今天的强大的生产力。……。当人们按照今天的生产力终于被认识了的本性来对待这种生产力的时候,社会的生产无政府状态就让位于按照社会总体和每个成员的需要对生产进行的社会的有计划的调节。”[9] 从他们论述中可以看出三点:第一,社会经济活动是有规律的,它与自然规律一样,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第二,虽然社会经济规律是客观存在,但人们可以认识它,自觉地利用它来人类服务;第三,当人们自觉地利用认识了的经济规律来从事社会经济活动时,就是计划经济形式。虽然他们在这里并没有使用“计划经济”概念,但已包含这一思想,“计划调节”就是“计划经济”的具体表现形式。据此可知,马克思恩格斯的“计划经济”是主观与客观相结合的一种经济形式。

商品经济出现的原因范文第7篇

关键词:商品经济市场经济计划经济宏观调控

我国自改革开放以来,经过十几年的讨论和探索,终于确定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模式。这无疑是对社会主义经济理论的重大突破,也是对政治经济学的重要贡献。然而,伴随着这一改革模式的提出,也出现了另一种思想倾向,即全盘、彻底地否定“计划经济”,一时间对“计划经济”的口诛笔伐铺天盖地,使国人误认为我国改革开放以前经济发展落后的原罪就是“计划经济”造成的,大有“计划经济”是社会主义发达不起来的“万恶之源”之势。结果是使“计划经济”声名狼藉,至今一提起“计划经济”还有“引狼入室”之意,似乎只有完全的“自由市场经济”才是解决我国经济发展的灵丹妙药,才是中国的最终出路。有人甚至公开讲:“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是上个世纪影响最深的一场“国际马拉松大赛”,其结果是经过70多年的激烈较量,以“计划经济”的失败而告终。对此,笔者以为:这种认识如果不是无知的话,就是与当初我们全盘、彻底地否定社会主义存在商品经济和市场经济一样,犯了同等程度的错误。为了澄清这些思想上的迷误,有必要从历史的角度来考察“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的问题,以使我们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现代化过程中,避免犯过去同样的教条主义错误,同时也使我们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实践中避免盲目性和片面性。这就是撰写本文的宗旨。

一、市场经济的历史演进及其本质属性

目前,在我国理论界对“市场经济”存在着多种解释,但可归纳为两大类:一类是把市场经济看成是社会资源配置的一种形式,这是主流认识;另一类是把其看成为商品经济高度发展了的一种经济运行形式。实际上这两种解释有内通之处。国外对“市场经济”的解释大体也有两种:一种是把市场经济看成是市场对商品生产实行调节的一种方式,也是个资源配置问题,另一种是把市场经济看成是一种经济制度而等同于资本主义经济,成为资本主义的同义语,这是主流观点。

究竟应该如何认识“市场经济”及其本质属性呢?马克思在《资本论》中表达了一种深刻的研究方法,很值得我们深思,这就是:“对人类生活形式的思索,从而对它的科学分析,总是采取同实际发展相反的道路。这种思索是从事后开始的,就是说,是从发展过程的完成的结果开始的。”[1]因此,只有通过对历史的考察和分析,才能使我们对所研究的对象认识得更加清楚。

自从人类诞生以后,就产生了人与自然界的物质变换关系问题。这一关系的实质内容就是:人类为了自身的生存和发展,不断地向自然界“宣战”,通过劳动利用和改造自然资源以满足自己不断增长的多方面需要。这就是人类社会的经济活动。这种经济活动要采取什么形式进行,不少思想家和经济学家都进行过考察和研究,而马克思的论述为大多数学者所接受。他在《〈政治经济学批判〉(1857—1858年草稿)》中阐述到:“人的依赖关系(起初完全是自发的),是最初的社会形态,在这种形态下,人的生产能力只是在狭窄的范围内和孤立的地点上发展着。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是第二大形态,在这种形态下,才形成普遍的社会物质变换,全面的关系,多方面的需求以及全面的能力的体系。建立在个人全面发展和他们共同的社会生产能力成为他们的社会财富这一基础上的自由个性,是第三个阶段。第二阶段为第三个阶段创造条件。因此,家长制的,古代的(以及封建的)状态随着商业、奢侈、货币、交换价值的发展而没落下去,现代社会则随着这些东西一道发展起来。”[2]这段论述科学地揭示了人类社会经济活动形式的发展轨迹:自然经济—商品经济—产品经济三个历史阶段。它们并不是?梢匀我庋竦模侨【鲇谌死喽宰匀唤绲娜鲜冻潭群透脑炷芰Γ瓷Φ姆⒄顾健5鄙Φ姆⒄故值拖率保死嘀荒芤揽俊叭说囊览倒叵怠崩凑绞ぷ匀唬阕陨淼男枰饩褪侨擞胱匀恢涞摹白匀痪谩笔逼冢坏鄙Φ姆⒄钩鱿至松缁岱止ぃ卑樗胬投晒辛耸S喽接兄埔院螅擞胱匀坏奈镏时浠还叵稻鸵⒃凇耙晕锏囊览敌晕〉娜说亩懒⑿浴毙问缴希慈嗣峭ü吧唐方换弧钡男问嚼词迪致阕陨淼男枰嬷死嗌缁峋没疃男问揭簿徒肓恕吧唐肪谩狈⒄故逼冢坏鄙缁嵘Φ母叨确⒄梗股缁岵聘坏囊磺性慈汲浞钟苛髦螅投晌死嗌畹牡谝恍枰接兄埔菜嬷觯鋈说玫饺娣⒄梗鞘比死嗌缁峋没疃问骄筒恍枰ü敖换弧钡男问嚼词迪郑簿筒恍枰凹壑怠辈迨制浼洌且浴案骶∷埽葱璺峙洹钡男问嚼绰阕陨淼男枰佣搿安肪谩钡姆⒄菇锥巍?/P>

可见,人类社会经济活动形式的发展是一个客观的“自然历史过程”,每一阶段上的形式都是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客观经济形态。正如马克思当年批判蒲鲁东时指出的:“社会——不管其形式如何——是什么呢?是人们交互活动的产物。人们能否自由选择某一社会形式呢?决不能。在人们的生产力发展的一定状况下,就会有一定的交换(commerce)和消费形式。”因此,“人们借以进行生产、消费和交换的经济形式是暂时的和历史性的形式。”[3]

对“产品经济”形态的认识虽然并不是本文论述的主题,但有必要在这里顺便提一下:它不是“可望而不可及”的发展阶段,或者说“是不可实现的理想模式”,而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必然。这可从三个方面证明:第一,在历史上它是在对资本主义经济制度批判的基础上,作为商品经济的否定形式而提出来的,并且由空想社会主义者们以试验的方式实行过。虽然最终失败了,但失败的原因并非“产品经济”形式本身的错误,而是当时的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还没有达到可以否定“商品经济”的程度;第二,当代世界某些发达国家社会经济发展的实践足以证明,它们所实行的大量“福利”经济政策,在某种程度上已经体现出“产品经济”形态的痕迹;第三,如果从分配的角度运用抽象法,来考察一个家庭内部的经济活动(不考虑它与外部的经济联系方式),也可以得到说明:当其收入水平较低时,父母要以计量的形式对家庭成员进行消费品分配。而当收入水平较高以后,因为消费品的种类和数量可以得到不断补充,所以父母就不再以计量的方式进行分配,而以“各自按需索取”的形式来满足家庭成员的需求。这一点已为我国改革开放后居民家庭生活水平的提高所证实。以小喻大,整个社会经济的发展又何尝不是如此呢?“商品经济”形态的发展终将被“产品经济”形态所代替,这在人类社会经济形态发展史上只是个时间问题。

社会客观经济形态发展的每一个历史阶段,都有一个由产生到成熟、由初级到高级的发展过程,因而会体现出不同发展时期的阶段性。“商品经济”形式的发展也不例外,以中世纪的结束和资本主义社会的确立为标界,大体可分为前后两个阶段。前一阶段是“简单商品经济”时期,后一阶段为“复杂商品经济”,即“市场经济”发展时期。“简单商品经济”也称为“小商品经济”,是商品经济的产生和培育时期,它的交换是以直接获得所需要的使用价值为目的,是作为“自然经济”的一种补充形式而存在。因此,它只存在于当时占主导地位的“自然经济”的夹缝之中,处于从属地位,“就象伊壁鸠鲁的神只存在于世界的空隙中,或者犹太人只存在于波兰社会的缝隙中一样”[4]。“复杂商品经济”是商品经济的成熟和发展时期,这时的商品生产和交换不再以获取使用价值为直接目的,而是以盈利为直接目的,并且成为社会居主导地位的经济形式。“市场”已成为社会经济活动的枢纽和中心环节,是商品经济发展到这一阶段的突出特征。因此到19世纪末,开始有学者把这种“复杂商品经济”称之为“市场经济”。可见,市场经济是商品经济发达起来以后的一种成熟表现形式。图示如下:

从上面的分析中可以得出以下认识:第一,“商品经济”是人类社会经济活动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它的基础在生产力方面乃是社会分工引起的劳动社会化,在生产关系方面则是生产资料归不同的经济主体所有(起初是私有制)。因此它是社会生产方式发展到一定历史时期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所出现的社会经济活动的一种组织形式。从这个意义上说商品经济是一种“自发”产生的社会经济制度。第二,“市场经济”在本质上就是商品经济,是商品经济形式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它以“市场”为核心、以市场机制为纽带来构建整个社会经济活动的系统,通过市场把社会各个经济主体紧密地联系起来,形成一个网络结构。因此,一方面“市场经济”是商品经济这种社会经济活动组织形式在一定历史时期的具体表现,也是一种客观的社会经济制度;另一方面“市场经济”也是社会经济系统的一种运行机制,它依靠市场要素以及各要素之间的相互关系所形成的市场机制,来推动社会经济活动的运转,从而形成由市场为导向的资源配置方式。

由此可以得出结论:“市场经济”是以商品生产和交换为网络结构的社会经济活动系统。它既是一种经济制度设置,也是一种经济运行机制。作为经济制度,它是人类社会经济活动形式在商品经济阶段成熟起来以后的表现形式;作为经济运行机制,它表明“市场”成为商品经济运行的枢纽,是通过市场要素自发的有机运转进行资源配置的方式,表现为一只“看不见的手”的调节作用。不过,两者之间有着内在的联系,一定的经济制度必然会产生与之相适应的经济运行机制。因此,两者的共性就在于都是不依赖于人的主观意志而存在的客观经济形式。对于客观经济形式,人们不能任意选择或否定,只能根据“现有的生产力所决定和所允许的范围之内”去认识它,揭示它的内在规律,并运用这些规律更好地为人类服务。

二、“计划经济”的产生及其本质属性

一种思想的出现,总是与客观事物的产生和发展相伴随,因为“观念的东西不外是移入人的头脑并在人的头脑中改造过的物质的东西而已。”[5]“计划经济”同样如此,它绝不是凭空想象或天上掉下来的,而是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发展的过程中,针对这种生产方式的不合理性,以及古典资本主义(早期)市场经济“自发”运行所带来的问题和困难而产生的对社会经济活动进行“自觉”组织的思想。最初它萌发于16世纪产生的空想社会主义者那里。例如:托马斯·莫尔在《乌托邦》一书中,在对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进行深刻批判的基础上,论述了未来理想社会的生产状况是由社会领导机构根据“估定”的社会需要量进行生产,并且根据不同地区对某种产品需要量的不同,“以盈济虚”地进行调节来满足各地的消费需求[6]。这说明莫尔的思想中已包含了有计划地组织社会经济活动的思想萌芽。这一思想在康帕内拉的《太阳城》和摩莱里的《自然法典》中得到了进一步的发挥。到18世纪,法国的巴贝夫对未来社会实行计划经济的思想则表述的更加清楚,指出:“我们未来的制度将使一切都按计划来进行”,因而社会中“不再有盲目经营的危险,不再有任意生产或生产过剩的危险”,并且论述了社会对劳动投入的有计划调节[7]。19世纪的三大空想社会主义者,根据资本主义生产的社会化和无政府状态之间的矛盾深化,不但继承和发展了这种“计划经济”的思想,而且把它付之于他们所设计的实业制度中,第一次把“计划经济”作为一种经济制度来设置,并且对计划的制定、审查和实施过程进行了具体阐述。当然,这时的计划经济思想还不是建立在科学理论的基础上,带有很强的主观理想主义色彩。但是,它对后人认识社会经济活动并“自觉”进行组织的问题无疑产生了重要影响。

马克思恩格斯运用他们所创立的辩证唯物主义理论,从分析和揭示资本主义经济发展的基本矛盾及其规律出发,批判地继承空想社会主义关于有计划发展社会经济的思想,建立了科学的计划经济理论,并且把它与未来社会联系起来,指出这是未来社会经济形式的重要特征。马克思曾指出:“要想得到和各种不同的需要量相适应的产量,就要付出各种不同的和一定量的社会总劳动量。这种按一定比例分配社会劳动的必要性,决不可能被社会生产的一定形式所取消,而可能改变的只是它的表现方式,这是不言而喻的。自然规律是根本不能取消的。在不同的历史条件下能够发生变化的,只是这些规律借以实现的形式。”[8]恩格斯也曾表达过:随着社会化大生产的发展,生产资料终将由社会占有,而那时“社会生产内部的无政府状态,将为有计划的自觉的组织所代替”,并且比喻说:“社会力量完全像自然力一样,在我们还没有认识和考虑到它们的时候,起着盲目的、强制的和破坏的作用。但是,一旦我们认识了它们,理解了它们的活动、方向和作用,那么,要使它们越来越服从我们的意志并利用它们来达到我们的目的,就完全取决于我们了。这一点特别适用于今天的强大的生产力。……。当人们按照今天的生产力?沼诒蝗鲜读说谋拘岳炊源庵稚Φ氖焙颍缁岬纳拚刺腿梦挥诎凑丈缁嶙芴搴兔扛龀稍钡男枰陨械纳缁岬挠屑苹牡鹘凇!盵9]从他们论述中可以看出三点:第一,社会经济活动是有规律的,它与自然规律一样,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第二,虽然社会经济规律是客观存在,但人们可以认识它,自觉地利用它来人类服务;第三,当人们自觉地利用认识了的经济规律来从事社会经济活动时,就是计划经济形式。虽然他们在这里并没有使用“计划经济”概念,但已包含这一思想,“计划调节”就是“计划经济”的具体表现形式。据此可知,马克思恩格斯的“计划经济”是主观与客观相结合的一种经济形式。

在此基础上,列宁对“计划经济”作了更加深入的思考和研究,在社会主义经济理论发展史上第一次明确提出:“经常的、自觉保持的比例性也许确实是计划性”[10]。这被认为是对“计划经济”经典性的表述,很值得我们深思,它表明“计划经济”的内涵在本质上就是要经常的、自觉的保持社会各个生产部门发展的比例性。在如何才能做好计划经济工作问题上,列宁更是强调对计划“应该根据实际经验和更详细的研究来修正它”,否则“我们就会盲目行动”[11]。他坚决反对用主观计划来代替实际工作,并且明确地告诫说:“完整的、无所不包的、真正的计划=‘的空想’。不要追求这种空想”,如果把国家经济计划化了,“这是莫大的危险”[12]。这对我们重新认识和正确理解“计划经济”,为计划经济正名,具有深刻的指导意义。

我们从经典作家对计划经济的论述中可以看出,他们所主张的“计划经济”是建立在符合客观实际,并且根据实际的变化不断修正和完善的、科学意义上的计划经济,为的是达到合理、充分地调节社会经济资源和发展社会经济的目的。这表明,计划经济应该建立在客观经济规律的基础上,并且反映经济规律的要求。因此“计划经济”是指:根据国民经济发展客观规律的要求,社会(国家)从具体情况出发,预先拟定经济的发展方案,并在实施过程中不断地进行修正,从而对社会经济活动实行“自觉”的组织管理和调节,它是自觉运用经济规律的主观表达形式。这就不难看出,“计划经济”实际上就是依靠“社会的理智”通过事先的计划对经济活动进行宏观调控的形式,从这个意义上说“计划经济”=宏观调控,宏观调控就是“计划经济”的表现形式,这应该是计划经济的本来含意。它与“市场经济”一样,既是一种经济制度,又表现为一种经济运行机制。作为经济制度,它和自发的“市场经济’制度相对立,是自觉地按经济规律组织和管理社会经济活动的表现形式;作为一种经济运行机制,它表现为一只“看得见的手”对社会经济活动进行自觉的调节和控制,以实现资源的合理、有效的开发和利用。

内容提要:当我国确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模式以后,出现了一种全盘否定“计划经济”的思潮。究竟应该如何认识“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以及它们之间的关系,这是一个经济理论界长期争论不休的理论问题。本文从历史的角度论证了二者是“主客观”之间的关系,他们既存在着谁是第一性的问题,也存在着同一性的问题。科学意义上的计划经济应是主观见之于客观的结果,这是计划经济思想的本意。所谓“宏观调控”实质上就是计划经济的表现形式。

关键词:商品经济市场经济计划经济宏观调控

我国自改革开放以来,经过十几年的讨论和探索,终于确定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模式。这无疑是对社会主义经济理论的重大突破,也是对政治经济学的重要贡献。然而,伴随着这一改革模式的提出,也出现了另一种思想倾向,即全盘、彻底地否定“计划经济”,一时间对“计划经济”的口诛笔伐铺天盖地,使国人误认为我国改革开放以前经济发展落后的原罪就是“计划经济”造成的,大有“计划经济”是社会主义发达不起来的“万恶之源”之势。结果是使“计划经济”声名狼藉,至今一提起“计划经济”还有“引狼入室”之意,似乎只有完全的“自由市场经济”才是解决我国经济发展的灵丹妙药,才是中国的最终出路。有人甚至公开讲:“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是上个世纪影响最深的一场“国际马拉松大赛”,其结果是经过70多年的激烈较量,以“计划经济”的失败而告终。对此,笔者以为:这种认识如果不是无知的话,就是与当初我们全盘、彻底地否定社会主义存在商品经济和市场经济一样,犯了同等程度的错误。为了澄清这些思想上的迷误,有必要从历史的角度来考察“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的问题,以使我们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现代化过程中,避免犯过去同样的教条主义错误,同时也使我们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实践中避免盲目性和片面性。这就是撰写本文的宗旨。

一、市场经济的历史演进及其本质属性

目前,在我国理论界对“市场经济”存在着多种解释,但可归纳为两大类:一类是把市场经济看成是社会资源配置的一种形式,这是主流认识;另一类是把其看成为商品经济高度发展了的一种经济运行形式。实际上这两种解释有内通之处。国外对“市场经济”的解释大体也有两种:一种是把市场经济看成是市场对商品生产实行调节的一种方式,也是个资源配置问题,另一种是把市场经济看成是一种经济制度而等同于资本主义经济,成为资本主义的同义语,这是主流观点。

究竟应该如何认识“市场经济”及其本质属性呢?马克思在《资本论》中表达了一种深刻的研究方法,很值得我们深思,这就是:“对人类生活形式的思索,从而对它的科学分析,总是采取同实际发展相反的道路。这种思索是从事后开始的,就是说,是从发展过程的完成的结果开始的。”[1]因此,只有通过对历史的考察和分析,才能使我们对所研究的对象认识得更加清楚。

自从人类诞生以后,就产生了人与自然界的物质变换关系问题。这一关系的实质内容就是:人类为了自身的生存和发展,不断地向自然界“宣战”,通过劳动利用和改造自然资源以满足自己不断增长的多方面需要。这就是人类社会的经济活动。这种经济活动要采取什么形式进行,不少思想家和经济学家都进行过考察和研究,而马克思的论述为大多数学者所接受。他在《〈政治经济学批判〉(1857—1858年草稿)》中阐述到:“人的依赖关系(起初完全是自发的),是最初的社会形态,在这种形态下,人的生产能力只是在狭窄的范围内和孤立的地点上发展着。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是第二大形态,在这种形态下,才形成普遍的社会物质变换,全面的关系,多方面的需求以及全面的能力的体系。建立在个人全面发展和他们共同的社会生产能力成为他们的社会财富这一基础上的自由个性,是第三个阶段。第二阶段为第三个阶段创造条件。因此,家长制的,古代的(以及封建的)状态随着商业、奢侈、货币、交换价值的发展而没落下去,现代社会则随着这些东西一道发展起来。”[2]这段论述科学地揭示了人类社会经济活动形式的发展轨迹:自然经济—商品经济—产品经济三个历史阶段。它们并不是?梢匀我庋竦模侨【鲇谌死喽宰匀唤绲娜鲜冻潭群透脑炷芰Γ瓷Φ姆⒄顾健5鄙Φ姆⒄故值拖率保死嘀荒芤揽俊叭说囊览倒叵怠崩凑绞ぷ匀唬阕陨淼男枰饩褪侨擞胱匀恢涞摹白匀痪谩笔逼冢坏鄙Φ姆⒄钩鱿至松缁岱止ぃ卑樗胬投晒辛耸S喽接兄埔院螅擞胱匀坏奈镏时浠还叵稻鸵⒃凇耙晕锏囊览敌晕〉娜说亩懒⑿浴毙问缴希慈嗣峭ü吧唐方换弧钡男问嚼词迪致阕陨淼男枰嬷死嗌缁峋没疃男问揭簿徒肓恕吧唐肪谩狈⒄故逼冢坏鄙缁嵘Φ母叨确⒄梗股缁岵聘坏囊磺性慈汲浞钟苛髦螅投晌死嗌畹牡谝恍枰接兄埔菜嬷觯鋈说玫饺娣⒄梗鞘比死嗌缁峋没疃问骄筒恍枰ü敖换弧钡男问嚼词迪郑簿筒恍枰凹壑怠辈迨制浼洌且浴案骶∷埽葱璺峙洹钡男问嚼绰阕陨淼男枰佣搿安肪谩钡姆⒄菇锥巍?/P>

可见,人类社会经济活动形式的发展是一个客观的“自然历史过程”,每一阶段上的形式都是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客观经济形态。正如马克思当年批判蒲鲁东时指出的:“社会——不管其形式如何——是什么呢?是人们交互活动的产物。人们能否自由选择某一社会形式呢?决不能。在人们的生产力发展的一定状况下,就会有一定的交换(commerce)和消费形式。”因此,“人们借以进行生产、消费和交换的经济形式是暂时的和历史性的形式。”[3]

对“产品经济”形态的认识虽然并不是本文论述的主题,但有必要在这里顺便提一下:它不是“可望而不可及”的发展阶段,或者说“是不可实现的理想模式”,而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必然。这可从三个方面证明:第一,在历史上它是在对资本主义经济制度批判的基础上,作为商品经济的否定形式而提出来的,并且由空想社会主义者们以试验的方式实行过。虽然最终失败了,但失败的原因并非“产品经济”形式本身的错误,而是当时的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还没有达到可以否定“商品经济”的程度;第二,当代世界某些发达国家社会经济发展的实践足以证明,它们所实行的大量“福利”经济政策,在某种程度上已经体现出“产品经济”形态的痕迹;第三,如果从分配的角度运用抽象法,来考察一个家庭内部的经济活动(不考虑它与外部的经济联系方式),也可以得到说明:当其收入水平较低时,父母要以计量的形式对家庭成员进行消费品分配。而当收入水平较高以后,因为消费品的种类和数量可以得到不断补充,所以父母就不再以计量的方式进行分配,而以“各自按需索取”的形式来满足家庭成员的需求。这一点已为我国改革开放后居民家庭生活水平的提高所证实。以小喻大,整个社会经济的发展又何尝不是如此呢?“商品经济”形态的发展终将被“产品经济”形态所代替,这在人类社会经济形态发展史上只是个时间问题。

社会客观经济形态发展的每一个历史阶段,都有一个由产生到成熟、由初级到高级的发展过程,因而会体现出不同发展时期的阶段性。“商品经济”形式的发展也不例外,以中世纪的结束和资本主义社会的确立为标界,大体可分为前后两个阶段。前一阶段是“简单商品经济”时期,后一阶段为“复杂商品经济”,即“市场经济”发展时期。“简单商品经济”也称为“小商品经济”,是商品经济的产生和培育时期,它的交换是以直接获得所需要的使用价值为目的,是作为“自然经济”的一种补充形式而存在。因此,它只存在于当时占主导地位的“自然经济”的夹缝之中,处于从属地位,“就象伊壁鸠鲁的神只存在于世界的空隙中,或者犹太人只存在于波兰社会的缝隙中一样”[4]。“复杂商品经济”是商品经济的成熟和发展时期,这时的商品生产和交换不再以获取使用价值为直接目的,而是以盈利为直接目的,并且成为社会居主导地位的经济形式。“市场”已成为社会经济活动的枢纽和中心环节,是商品经济发展到这一阶段的突出特征。因此到19世纪末,开始有学者把这种“复杂商品经济”称之为“市场经济”。可见,市场经济是商品经济发达起来以后的一种成熟表现形式。图示如下:

从上面的分析中可以得出以下认识:第一,“商品经济”是人类社会经济活动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它的基础在生产力方面乃是社会分工引起的劳动社会化,在生产关系方面则是生产资料归不同的经济主体所有(起初是私有制)。因此它是社会生产方式发展到一定历史时期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所出现的社会经济活动的一种组织形式。从这个意义上说商品经济是一种“自发”产生的社会经济制度。第二,“市场经济”在本质上就是商品经济,是商品经济形式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它以“市场”为核心、以市场机制为纽带来构建整个社会经济活动的系统,通过市场把社会各个经济主体紧密地联系起来,形成一个网络结构。因此,一方面“市场经济”是商品经济这种社会经济活动组织形式在一定历史时期的具体表现,也是一种客观的社会经济制度;另一方面“市场经济”也是社会经济系统的一种运行机制,它依靠市场要素以及各要素之间的相互关系所形成的市场机制,来推动社会经济活动的运转,从而形成由市场为导向的资源配置方式。

由此可以得出结论:“市场经济”是以商品生产和交换为网络结构的社会经济活动系统。它既是一种经济制度设置,也是一种经济运行机制。作为经济制度,它是人类社会经济活动形式在商品经济阶段成熟起来以后的表现形式;作为经济运行机制,它表明“市场”成为商品经济运行的枢纽,是通过市场要素自发的有机运转进行资源配置的方式,表现为一只“看不见的手”的调节作用。不过,两者之间有着内在的联系,一定的经济制度必然会产生与之相适应的经济运行机制。因此,两者的共性就在于都是不依赖于人的主观意志而存在的客观经济形式。对于客观经济形式,人们不能任意选择或否定,只能根据“现有的生产力所决定和所允许的范围之内”去认识它,揭示它的内在规律,并运用这些规律更好地为人类服务。

二、“计划经济”的产生及其本质属性

一种思想的出现,总是与客观事物的产生和发展相伴随,因为“观念的东西不外是移入人的头脑并在人的头脑中改造过的物质的东西而已。”[5]“计划经济”同样如此,它绝不是凭空想象或天上掉下来的,而是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发展的过程中,针对这种生产方式的不合理性,以及古典资本主义(早期)市场经济“自发”运行所带来的问题和困难而产生的对社会经济活动进行“自觉”组织的思想。最初它萌发于16世纪产生的空想社会主义者那里。例如:托马斯·莫尔在《乌托邦》一书中,在对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进行深刻批判的基础上,论述了未来理想社会的生产状况是由社会领导机构根据“估定”的社会需要量进行生产,并且根据不同地区对某种产品需要量的不同,“以盈济虚”地进行调节来满足各地的消费需求[6]。这说明莫尔的思想中已包含了有计划地组织社会经济活动的思想萌芽。这一思想在康帕内拉的《太阳城》和摩莱里的《自然法典》中得到了进一步的发挥。到18世纪,法国的巴贝夫对未来社会实行计划经济的思想则表述的更加清楚,指出:“我们未来的制度将使一切都按计划来进行”,因而社会中“不再有盲目经营的危险,不再有任意生产或生产过剩的危险”,并且论述了社会对劳动投入的有计划调节[7]。19世纪的三大空想社会主义者,根据资本主义生产的社会化和无政府状态之间的矛盾深化,不但继承和发展了这种“计划经济”的思想,而且把它付之于他们所设计的实业制度中,第一次把“计划经济”作为一种经济制度来设置,并且对计划的制定、审查和实施过程进行了具体阐述。当然,这时的计划经济思想还不是建立在科学理论的基础上,带有很强的主观理想主义色彩。但是,它对后人认识社会经济活动并“自觉”进行组织的问题无疑产生了重要影响。

马克思恩格斯运用他们所创立的辩证唯物主义理论,从分析和揭示资本主义经济发展的基本矛盾及其规律出发,批判地继承空想社会主义关于有计划发展社会经济的思想,建立了科学的计划经济理论,并且把它与未来社会联系起来,指出这是未来社会经济形式的重要特征。马克思曾指出:“要想得到和各种不同的需要量相适应的产量,就要付出各种不同的和一定量的社会总劳动量。这种按一定比例分配社会劳动的必要性,决不可能被社会生产的一定形式所取消,而可能改变的只是它的表现方式,这是不言而喻的。自然规律是根本不能取消的。在不同的历史条件下能够发生变化的,只是这些规律借以实现的形式。”[8]恩格斯也曾表达过:随着社会化大生产的发展,生产资料终将由社会占有,而那时“社会生产内部的无政府状态,将为有计划的自觉的组织所代替”,并且比喻说:“社会力量完全像自然力一样,在我们还没有认识和考虑到它们的时候,起着盲目的、强制的和破坏的作用。但是,一旦我们认识了它们,理解了它们的活动、方向和作用,那么,要使它们越来越服从我们的意志并利用它们来达到我们的目的,就完全取决于我们了。这一点特别适用于今天的强大的生产力。……。当人们按照今天的生产力?沼诒蝗鲜读说谋拘岳炊源庵稚Φ氖焙颍缁岬纳拚刺腿梦挥诎凑丈缁嶙芴搴兔扛龀稍钡男枰陨械纳缁岬挠屑苹牡鹘凇!盵9]从他们论述中可以看出三点:第一,社会经济活动是有规律的,它与自然规律一样,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第二,虽然社会经济规律是客观存在,但人们可以认识它,自觉地利用它来人类服务;第三,当人们自觉地利用认识了的经济规律来从事社会经济活动时,就是计划经济形式。虽然他们在这里并没有使用“计划经济”概念,但已包含这一思想,“计划调节”就是“计划经济”的具体表现形式。据此可知,马克思恩格斯的“计划经济”是主观与客观相结合的一种经济形式。

商品经济出现的原因范文第8篇

2。重点和难点

本章的重点是:商品和商品经济的概念和条件;商品二因素及其关系;劳动二重性及其关系;劳动二重性与商品二因素的关系;商品价值量的决定;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概念;劳动生产率对商品价值量的影响;货币的本质和职能;价值规律的基本要求、表现形式和作用。

难点:价值的本质;价值与交换价值的关系;劳动二重性的关系;劳动生产率与商品价值量的关系;价值形式的发展及货币的起源;价值规律的表现形式。

3.讲授时间:8学时

第一节商品

一、研究资本主义关系为什么从分析商品开始

这是因为:

1.商品是资本主义经济的细胞

2.商品中的矛盾隐藏着资本主义经济的一切矛盾的胚芽

3.建立中商品分析上的劳动价值论是分析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基础

4.商品是资本主义社会最普遍、最抽象的经济范畴

二、商品和商品经济

(一)商品

1.什么是商品

商品是用来交换的劳动产品

2.判断一个物是否商品的两个标准

第一、必须是劳动产品

第二、必须用于交换

3.商品产生和存在的经济条件

第一、社会分工的存在

第二、劳动产品属于经济利益不同的生产者

(二)商品经济

1。什么是商品经济

商品经济是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统称。

2。商品经济的类型

简单商品经济资本主义商品经济社会主义商品经济

3。商品经济发展到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基础性作用时叫市场经济。

三、商品二因素

(一)使用价值

1.使用价值是商品能够满足人们某方面需要的属性。

2.对于使用价值应该从质和量两个方面进行考察。

3.使用价值是社会财富的物质内容,反映人与自然的关系。

4.使用价值是商品的自然属性,不是政治经济学的研究对象。

5.使用价值是商品交换价值的物质承担者。

6.交换价值的概念

交换价值是一种使用价值与另一种使用价值相交换的量的关系或比例。

(二)价值

1.价值是凝结在商品中的无差别的人类一般劳动,又叫价值实体

2.价值是交换价值的基础,交换价值是价值的表现形式。

3.价值是商品的社会属性,其本质是商品生产者相互交换劳动的关系

(三)商品是使用价值与价值的独立统一体

1.使用价值与价值是统一的,二者缺一不可

2.使用价值与价值又是对立的,二者互相排斥

四、生产商品的劳动二重性:具体劳动和抽象劳动

1.具体劳动又叫有用劳动,是在具体形式下进行的劳动,劳动的具体形式是由劳动对象、生产工具、操作方法生产目的等决定的。具体是人类社会生存和发展的永久性条件,创造商品的使用价值,反映人和自然的关系

2.抽象劳动是撇开劳动的特定性质和具体形式的一般人类劳动,是商品经济

特有的范畴。抽象劳动形成商品的价值,反映商品生产者的社会生产关系。

3.具体劳动与抽象劳动不是两种不同的劳动,二者既不分先后,也不分主次,是同一劳动过程的两个方面。

4.劳动二重性学说是理解政治经济学的枢纽。

五、商品的价值量

(一)商品价值量是指商品价值的大小或多少。它的测量尺度是劳动时间。

(二)商品价值量不由个别劳动时间决定,而由生产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

1.什么是个别劳动时间

个别劳动时间是各个商品生产者由于主观和客观条件不同而生产商品所实际耗费的时间。

2.商品价值量为什么不能由个别劳动时间来决定

如果个别劳动时间决定商品的价值量,就会造成谁的主客观条件最差谁的商品的价值量就最大的不合理现象。同时,同一商品没有统一的价值量,不能进行商品交换。

3.什么是社会必要劳动时间

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是现有的社会正常的生产条件下,在社会平均的劳动熟练程度和劳动强度下制造某种使用价值所需要的劳动时间。

4.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对商品生产者的重大意义

(三)在考察商品的价值量时必须区分简单劳动和复杂劳动

1.简单劳动和复杂劳动的概念

简单劳动是不需经过特殊培养、正常人都能从事的劳动;复杂劳动是必须经过特殊培养,具有一定技能和专长的劳动者的劳动。

2.商品价值量最终由简单劳动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商品交换以简单劳动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为尺度。

3.在同一劳动时间内,简单劳动创造价值小,复杂劳动创造价值大。复杂劳动创造的价值是简单劳动创造价值的若干倍或自乘。

(四)劳动生产率对商品价值量的影响

1.什么是劳动生产率

劳动生产率是劳动者生产某种使用价值的效率或能力。它有两种表示方法:一是单位时间中的产品量;一是单位产品中的劳动量。

2.影响劳动生产率的主要因素

劳动者的劳动熟练程度;科技的发展水平及在生产中的应用程度;生产过程中的社会结合形式;生产资料的规模和效能;自然条件的优劣等。

3.劳动生产率与商品价值量的关系

从部门平均劳动生产率和单位商品价值量的关系看,劳动生产率越高,单位时间内的商品量就越多,从而单位商品中的劳动量就越少,价值量就越小。反之,单位商品的价值量就越大。所以,单位商品的价值量与生产商品的劳动生产率成反比,与体现在商品中的社会必要劳动量成正比。

此外,如果部门劳动生产率不变,只有个别企业的劳动生产率发生变化,那么单位商品的价值量则不变。因为商品的价值量是由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的。

同时,不管劳动生产率如何变化,同一劳动在同一时间内创造的商品价值总量则不发生变化。

六、以私有制为基础的商品生产的基本矛盾:私人劳动和社会劳动的矛盾

(一)私人劳动和社会劳动的含义

私人劳动是指生产资料私人占有,生产什么个人决定,产品自己支配;社会劳动是指每个商品生产者的劳动都是社会总劳动的一部分,每个商品生产者互相提品,彼此互为条件,互相依存。

(二)私人劳动和社会劳动矛盾的原因和表现

原因:生产商品的劳动的社会性质,要求劳动产品在数量和品种上完全符合社会的需要;而劳动的私人性质却使生产的商品往往不能与社会需要直接相一致。

表现:生产的商品卖不出去或不能完全卖出去,从而私人劳动不能或不能完全转化为社会劳动。

(三)私人劳动和社会劳动的矛盾为什么是简单商品经济的基本矛盾

这是因为:

第一,私人劳动和社会劳动的矛盾是商品内在各种矛盾的根源

第二,私人劳动和社会劳动的矛盾决定私有制商品经济的产生和发展的全过程

第三,私人劳动和社会劳动的矛盾决定着简单商品生产者的命运

学习私人劳动和社会流动的目的是为了进一步说明商品和价值是商品生产者之间的经济关系。人们交换商品,事实是相互比较和交换劳动;价值不仅反映同一生产部门不同商品生产者之间的经济关系,而且也反映不同生产部门商品生产者之间的经济关系。

第二节货币

一、价值形式的发展及货币的产生

(一)价值形式的概念

价值形式就是商品价值的表现形式,即交换价值。

(二)价值形式发展的四个阶段

1.简单的、偶然的或个别的价值形式。

(1)简单价值形式的含义及表示式

在萌芽状态的商品交换中,一种商品的价值偶然地表现在和它相交换的另一种商品上。用等式表示即:1只绵羊=2把石斧

(2)简单价值形式的两极及其关系

第一,在简单价值形式中,互相交换的两种商品处于不同的地位,起着不同的作用

绵羊是被表现价值的商品,处于相对价值形式的地位;石斧是表现价值的商品,处于等价形式的地位。

第二,处于价值形式两极的相对价值形式和等价形式存在着互相依存和对立对关系

一方面二者互相依存、互为条件,离开一方另一方就不复存在;另一方面二者又彼此对立和相互排斥,同一商品不能同时处于价值形式的两极。

(3)相对价值形式的性质或内容

第一,表明价值形式两极的商品都具有共同的质,都凝结了抽象劳动这种共同的价值内容。(因为相对价值形式上的商品的价值通过与等价形式上的商品相交换得到表现)

第二,表明按一定比例相交换的两种不同的商品中包含的价值量或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上相同的。(因为相对价值形式上的商品的相对价值量通过与等价形式上的商品的使用价值量来表现)

举例:在1只绵羊=2把石斧中:

若斧的价值不变,羊的价值提高1倍,即1只绵羊=4把石斧

若羊的价值不变,斧的价值提高1倍,即1只绵羊=1把石斧

若二者的价值都变,且方向和比例相同,即1只绵羊=2把石斧

若二者的价值都变,但比例相同而方向相反,即1只绵羊=8把石斧

(4)等价形式的特点

第一,使用价值成为价值的表现形式

第二,具体劳动成为抽象劳动的表现形式

第三,私人劳动成为社会劳动的表现形式

(5)简单价值形式实质上是商品内在矛盾的简单外在表现形式

处于相对价值形式上的商品是作为使用价值、具体劳动、私人劳动而存在的

处于等价形式上的商品是作为价值、抽象劳动、社会劳动而存在的

(6)简单价值形式的缺点

对商品价值质和量的表现都是不完全、不充分的,看不出价值在所有商品体上的一致性看不出一种商品的价值在量上能否与所有商品相比较。

2.扩大价值形式

(1)扩大的或总和的价值形式的含义及表示式

扩大的或总和的价值形式就是一种商品的价值不是简单的表现在一种商品上,而是表现在其它一系列商品上。用等式表示即:(见课本)

(2)扩大的或总和的价值形式的优点

第一次把商品价值真正表现为无差别的人类劳动的凝结;第一次真正表明商品价值量由生产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来决定。

(3)扩大的或总和的价值形式的缺点。

每一种商品的价值表现都是不完全的,系列都是不相同的,没有众所公认的一般等价物,从而造成商品交换的困难。

3.一般价值形式

(1)一般价值形式的含义及表示式

一般价值形式就是一切商品的价值都统一地表现在从商品世界中分离出来充当一般等价物的某一种商品上。用等式表示即:(见课本)

(2)一般价值形式与扩大的价值形式的本质区别:

第一,商品价值的表现是简单的

第二,商品价值的表现是统一的

第三,出现了一般等价物

一般等价物是从商品世界分离出来并能与其它一切商品直接交换、表现其它一切商品价值的特殊商品

(3)一般价值形式局限性

一般等价物在时间上不固定,在地区间不统一,不利于商品交换的进一步发展。

4.货币形式

(1)货币形式的含义及表示式

货币形式是指一切商品的价值固定地用一种特殊的商品即贵金属来表现的价值形式。其等式式:(见课本)

(2)货币形式与一般价值形式的区别

一般等价物固定在一种特殊商品上,最后固定在贵金属黄金或白银上。

(3)金银等贵金属固定地充当一般等价物的原因

首先是因为它们也是商品,具有价值;其次是因为它们的自然属性最适合充当货币材料。(三)货币的产生和本质

1.货币的产生

货币是商品内在矛盾发展的必然产物,是价值形式发展的最后结果。

2.货币的本质

货币是固定充当一般等价物的特殊商品,体现着商品生产的经济关系

3.货币产生后,商品内在矛盾表现为商品与货币的外部对立。

如何理解马克思指出的“金银天然不是货币但货币天然是金银”?

二、货币的职能

货币有五种职能,价值尺度和流通手段是基本职能。

(一)价值尺度

1.货币的价值尺度职能就是以货币为尺度来衡量其它一切商品价值的大小。

2.货币之所以能够执行价值尺度的职能是因为货币也是商品,也具有价值。

3.执行价值尺度职能的货币是观念的或想象货币,不是现实的货币

4.货币执行价值尺度职能的结果是把商品价值表现为价格

(1)价格是商品价值的货币表现

(2)价格与商品价值成正比,与货币价值成反比

(3)价格受供求关系的影响

5.货币执行价值尺度的职能要求具有价格标准

(1)什么是价格标准

价格标准是包含一定重量贵金属的货币单位及其等分。

(2)价值尺度与价格标准的区别

货币作为价值尺度是衡量其它一切商品价值大小的,而作为价格标准是衡量货币本身大小的。

(二)流通手段

1.流通手段就是充当商品交换的媒介,以货币为媒介的商品交换叫商品流通。

2.执行流通手段职能的货币必须是现实的货币,不能是观念的或现象的货币。

3.商品流通与货币流通的关系

4.执行流通手段职能的货币的具体形式

金银条块、铸币、纸币

纸币是国家发行并强制流通的价值或货币符号,只能代表金属货币执行流通手段的职能。

5.影响一定时期内社会所需货币量的因素

待售商品量、商品的价格水平、货币流通速度

6.货币流通规律:一定时内社会所需货币量与待售商品价格总额成正比,与货币流通速度成反比。用公式表示即:

流通中所需货币量=商品价格水平×待售商品数量

货币流通速度

7.纸币流通规律:纸币发行量必须以流通中所需要的金属货币量为限度。或者说,只限于由货币流通规律所决定的金属货币需要量。

8.通货膨胀的概念

由于纸币发行过多而引起的货币贬值、物价上涨现象叫做通货膨胀。

9.流通手段职能造成买卖脱节、产生了经济危机的可能性。

(三)贮藏手段

1.贮藏手段的含义。

2.执行储藏手段的货币必须是现实的货币或金银制品

3.贮藏手段的作用:能够自发地调节货币流通量,起货币“储水池”的作用。

(四)支付手段

1.支付手段是用货币清偿债务、交纳赋税或欠款的职能。

2支付手段经使济危机形式上的可能性进一步加深

3.货币的支付手段职能会引起货币流通规律的变化

(五)世界货币

1.世界货币是指货币越出国界,在世界市场上起一般等价物的作用。

2.世界货币的作用是平衡国际贸易差额:购买别国商品;作为社会一般财富的代表支付赔款等。

3.执行世界货币职能的必须是足值的金属货币

第三节价值规律

一、价值规律的基本内容和要求:商品的价值量由生产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商品以价值为基础进行等价交换。

二、价值规律的表现形式

(一)价格作为商品价值的货币表现,不仅以价值为基础,还受供求关系影响

(二)价值规律作用的表现形式是价格围绕价值上下波动

(三)价格偏离价值不是对价值规律的破坏与否定,而是价值规律存在和发生作用的表现形式。

三、价值规律在以所有制为基础的商品经济中的作用

1、自发调节生产资料和劳动力在各部门之间的分配。

2、刺激商品生产者不断改进技术提高劳动生产率,促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