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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贫困大学生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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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贫困大学生的意义范文第1篇

一、社会关注方式不当加大了贫困生的精神压力

贫困大学生是我国高校中普遍存在的特殊群体,社会各界十分关注,想方设法帮助贫困生摆脱困境、顺利完成学业是他们的共同愿望。关注与资助贫困大学生,人们的本意无疑出自仁爱和关怀之心,但是,由于方方面面的因素,贫困大学生也强烈感受到刻意聚焦、过度关注给他们造成的沉重心理压力,甚至是自尊的伤害,以致产生了一些负面影响。

1.大张旗鼓的资助活动挫伤了贫困生的情感资助贫困生,究竟是“秘密”资助还是大张旗鼓的资助?无论是“秘密”资助还是大张旗鼓的资助,都会对贫困学生产生一定的心理压力。由于每个贫困生的家庭背景、成长经历和内心感受不同,自然受资助的想法也不一样。但是社会上一些没有经历过贫困的人,很难真正体会到贫困生内心的感受,自然就难以做到换位思考、感同身受。因此,人们往往从强势的角度,以自己认为美好的方式表达关注,然而这种方式可能恰恰是贫困生不喜欢甚至不能接受的。例如,某些高校在助学帮困的过程中,请企业、请媒体,热衷于大张旗鼓地开展资助活动,让贫困生表决心谈感恩,多么多么地关心帮助贫困生。此类活动确实也起到一定的教育意义和宣传效果,但很少有人从弱势群体的角度出发去思考问题,岂不知那些公开的资助宣传活动带给贫困生的是更大的精神压力和情感的伤害。因此,出现一些令人遗憾和心痛的后果,即贫困大学生虽然物质上得到了经济资助,困境得到一定程度的缓解,但情感上却遭受了挫伤。

2.以点带面的心理问题加重了贫困生的心理压力贫困生占高校学生中的10%-20%,出现自卑敏感、焦虑抑郁、封闭多疑等心理问题是极个别的现象。但是,人们仅凭对自己所接触过的个别贫困生的心理表象来评论和判断整个群体,把个别化的问题引申为群体性的问题,从而以点带面、以偏概全,引发媒体过度炒作,社会过度关注与讨论。贫困生的生活本来就很艰难,遇到的困难也更多,他们渴望得到更多的理解和支持。经济上的贫困使贫困生承受着巨大的压力,如何应对贫困,如何释放压力是他们必须面对和亟需解决的问题。但社会、学校的不适当的讨论,媒体过度炒作,无形在学生群体中产生了不良影响,甚至有些人针对个别贫困生不尽如人意的行为,对贫困生群体做出消极的道德判断。这样有的贫困生心理会产生愤世,也有的往往会“对号入座”。久而久之,部分贫困生采取了不恰当的应对方式,使自己在人际关系上趋于封闭,很少与人交流,不常参加集体活动,消极地看待生活中的一切。同时他们又有强烈的自尊,对涉及自己的事情容易引起强烈的情感波动。当自身能力与外界需求相冲突时,贫困学生容易出现心理失衡,出现否定自我的倾向。身心皆陷于孤立,心里有话不愿讲,严重影响了心理健康。

二、贫困生群体的生活状况与内心世界

生活在贫困线上的这些大学生,一般生活都十分简朴,他们在衣、食、住等方面较之其他同学差距很大,处处显得窘迫,生活上的压力极大地影响了他们在校的正常学习;而经济上的拮据也影响了他们通过多种途径提高其综合素质;摆脱经济上的困难使他们不得不将一部分的精力放在打工挣钱上,他们心理的压力可想而知,内心世界复杂而多样。

1.经济窘迫、生活节俭是贫困生的共同生活状况贫困生的界定虽然没有统一的标准,但一般认为,其家庭在经济上无力支付或不能完全支付大学生的学费、住宿费及生活费,不能保证完成学业,即属于贫困生。可见,经济窘迫和拮据是贫困大学生的共同特征。虽然近年来国家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完善助学贷款制度以及通过各种途径对贫困生进行经济资助,但相对于庞大的救助需求数量,这些只能算杯水车薪,远远不能满足所有贫困生的实际需求。那些得不到资助或资助不足以摆脱现有困境的贫困生,通常的做法是在生活费中寻求节俭。贫困生每月日常生活支出200元左右,甚至更低,这对正处于身体发育期的青年大学生来讲,远不能满足其营养标准,从而造成贫困生营养不良,并进一步引起机体免疫力的缺陷以及疾患的发生,身体素质明显下降。身体健康状况在一定程度上会造成贫困生无心学习、对生活没信心。

2.打工挣钱,缓解经济压力是贫困生的共同想法贫困大学生承受着比一般大学生更大的经济压力。以广东省普通高等院校教育费用为例,每生每年的学费及其他费用平均要8000-10000元,才能维持正常的学习生活。对贫困生来说,无疑是一种有形的巨大的经济压力,他们常常是靠举债借款、贷款来缴纳学费,其他费用靠自己挣钱以维系生活。因此,他们在校期间总是千方百计寻求机会去打工挣钱,但同时又总是拼命学习,以期在挣得工钱之外,再得到学校奖学金来为自己解困。然而打工挣钱是要以耽误学业为代价的,这使他们经常处在一种想打工又怕耽误学习,想学习又需要打工挣钱的矛盾冲突之中。特别是在因打工经常逃课,使学习成绩下降,拿不到奖学金的贫困生,心理的矛盾冲突更为激烈。由于经济窘迫,打工占用时间,贫困生不敢或不愿参与学校、班级的集体活动。久而久之,自然而然与同学隔离开了,很多话题无法与同学聊,许多话憋在心里,渴望向同学倾诉,但又不付出行动,渐渐地什么也不想说,什么也不想做,就感觉孤独了。大多数人会逐渐把自己封闭起来,或者仅仅把自己的交友范围局限在几个同样贫困的人当中,社会交往能力普遍较低。

3.贫困生群体的内心世界复杂而多样贫困生群体的内心世界到底是怎样的呢?我从事多年的学生工作,接触相当一部分的贫困生群体,也送走了一批贫困毕业生,深有体会与感触。我认为,作为多元社会的一分子,贫困生群体的生活和心态也像万花筒,复杂而多样。对于大多数贫困生而言,除了因经济贫困可能遭遇暂时的困难外,他们和普通的大学生一样,也经历着大学生活的阳光和雨露,感悟着成长的青涩和喜悦。并不是人们所想像的贫困生都有自卑敏感、焦虑抑郁、封闭多疑等心理问题。例如,我校的贫困生群体当中,有的通过专心读书年年获得奖学金;有的积极投身实践摸爬滚打,缓解经济压力;也有的采摘爱情花朵,这些不都是普通大学生常态生活的缩影吗?他们的生活轨迹,折射出一种自尊而自然的心态:坦然面对物质上的贫困,并不因此感到心灵和精神上的贫困,更无个人尊严和价值的缺失;乐观向上的学习、努力奋斗的意志和平静淡定的态度是他们的价值追求和心灵归宿。因此,他们在生活中表现得豁达、自然而淡定。生活中大多数贫困生都具有这样的心态,他们过着常态的大学生活。当然,也有贫困生的内心是压抑的,认为物质贫困让自己变成了“乞丐”,会遭到人们的歧视,贫困就像一座不可逾越的大山,压得人喘不过气来,也有的认为虽然物质的贫困并不代表精神的贫乏,但却影响到做人的价值和尊严。因此,个别贫困生会带着一些忍辱负重的心情默默做事,努力补偿因贫困造成的价值和尊严的缺失。

三、贫困大学生的经济援助与健康教育的人本思考

针对贫困生目前的生活状况与内心感受。那么,社会对多样心态的贫困生如何给予适度关注?贫困生又该如何自我调适自己的心态,才能顺利完成学业,健康成长呢?我认为应从社会、学校和贫困生自身三方面来共同努力,让贫困生切切实实摆脱经济贫困和心理贫困。

1.社会资助应当遵循以人为本原则,不宜公开大肆渲染社会无论是“秘密”资助还是大张旗鼓的资助,都会对贫困学生产生一定的心理压力。资助贫困生,没有必要瞒着任何人,出于对学生本身意愿的尊重,为他们保密是可以理解的,但也不是值得公开大肆渲染的事情。现在有些社会媒体、学校为了宣传贫困生工作的成果,往往大张旗鼓搞资助活动,让全校师生都知道谁是贫困生,并倡议人人都伸出仁爱之手,帮助贫困生完成学业等等。对贫困大学生的救助,应当遵循以人为本原则,尊重学生本身意愿。不要处处把他们的贫困生活状态公之于众,甚至拿来炒作,其实有时候是伤害了贫困学生的自尊心。因此,社会学校要营造一个相对宽松的环境,应该以一种比较平常、自然的方式资助更好。尊重学生个人的想法,既让他们认识到接受帮助是一种很正常的、应该的行为,又没有抵触心理。不但可以减轻学生本来就有的心理负担,而且能够增强社会责任感。同时加大助学贷款和奖学金的力度,提供勤工助学的岗位,让贫困学生通过劳动来获得经济来源,让他们会觉得活得有信心,有努力的方向。

资助贫困大学生的意义范文第2篇

关键词: 高校教育;贫困资助;制度;权利;义务

中图分类号:G6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0829(2012)05—0028—04

随着高校教育改革的深入推进,受资助大学生的数量不断上升,扶贫助困已成为当前高校学生工作中的重要环节。但在高校贫困生的资助实践中,部分大学生为了获得国家助学金而伪造相关证明,贫困生之间比“穷”,获助大学生对社会、对捐助人(团体)表现冷漠,都不同程度地折射出高校教育中权利义务感培养的严重缺失。因此,加强高校大学生正确的权利义务观的培养对于推进资助政策的实施及实现国家贫困生资助政策的初衷显得尤为重要。

一、我国高校贫困资助政策实施中存在的问题

我国高校贫困生资助体系以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减免学费、特殊困难补助和助学金为主要内容。从保障大学生受教育权而言,贫困生享有国家助学的权利,国家对贫困生有提供资助的义务,这在我国的法律法规中是很明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37条规定,“国家、社会对符合入学条件、家庭经济困难的儿童、少年、青年,提供各种形式的资助”。《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第9条规定,“国家采取措施,帮助少数民族学生和经济困难的学生接受高等教育”;第54条规定,“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补助或者减免学费”;第55条规定,“国家设立高等学校学生勤工助学基金和贷学金,并鼓励高等学校、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社会组织和个人设立各种形式的助学金,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帮助”。这些法律规定,为建立和完善中国模式高校贫困生群体的资助体系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依据和保障。

然而,高校贫困生资助体系在实际运行中存在一些明显问题。首先,从法律上看,各类资助政策中规定了贫困生享受助学的权利,却没有明确规定受资助大学生应履行的义务,即使在国家助学贷款政策中,规定了大学生毕业后返还贷款的义务,但无息或低息的还贷,违背了权利与义务对等这一基本的法律公平原则。这就造成在追求公平的旗帜下展开有违公平的贫困生资助实践行为。其次,在道德领域,国家有义务扶贫济困,但受助者往往缺乏应有的道德责任感和道德行为。例如,大学生是否如实填写贫困证明,是否应知恩图报,是否更应自立自强,都是高校贫困生资助体系所应关注的现实问题。目前受助大学生普遍存在的状况是:在一直以来贫困生免费午餐式的资助模式下,大学生们形成了相应的心理定势和心理预期,大学生拿困难补助下馆子、买高档消费品,已不是鲜见之事。这样势必导致一些大学生对解困资源的索取欲日趋膨胀、义务感淡漠。

二、国家资助政策中的权利与义务辨析

康德认为,权利总是要涉及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权利,直接地包含着人们普遍的相互制约的可能性。[1]作为受教育主体在教育教学过程中所享有的权利,包括获得学金权,学金权是指大学生享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得奖学金、贷学金、助学金、生活补贴金的权利。它是宪法规定的公民享有获得物质帮助权在大学生身上的具体体现。这项权利能帮助家庭贫困的学生完成学业,而不致使他们因家庭贫困而辍学,失去受教育的机会。获得学金权是学生的一项权利,凡符合规定条件的大学生都有权申请,学校和教师不得拒绝。

1.基于法理视角的权利义务观及现实困境

在法理层面思考权利与义务的对等性(对应性),是指享受权利必承担义务,即如果X对Y有一种权利,那么,Y对X就有一种义务。贫困大学生依法享有受教育权,享有获得国家资助顺利完成学业的权利,在接受国家和社会资助的同时,必须按照法律和制度规定履行相应义务,如通过助学贷款获取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就必须按照合同约定归还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各类奖助学金,就必须诚实提供个人及家庭基本信息,不得编造;参加勤工助学,就必须按照协议要求完成学校委派的劳动等。

然而,现实中人们对高校贫困生在享受了助学金权利之后,应当承担何种义务,以及隐含在权利义务关系中的法律公平问题的探讨却极为有限。从高校贫困生的资助实践来看,无论是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减免学费,还是特殊困难补助和助学金,在享受权利的同时都没有承担相应义务。虽然助学贷款中学生有付出低息的情况,勤工助学中学生也要付出一定的劳动,但这仍不符合法律意义上的权利与义务对等原则。这也正是由于相关法律体系关于义务的弱化或缺陷致使部分大学生漠视法律义务的原因。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33条规定:“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第55条也规定:“国家设立高等学校学生勤工助学基金和贷学金,并鼓励高等学校、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社会组织和个人设立各种形式的助学金,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帮助。获得贷学金及助学金的学生,应当履行相应的义务。”那么据此,贫困生在享受国家提供的各种形式的助学权利的同时,理所当然地就应履行相应的义务,这是法律原则。即使是社会保障体系,它所奉行的也是权利与义务对等的原则,即劳动者只有履行了劳动义务,才有享受社会保障的权利。[2]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权利与义务对等的原则,也应该是我国高校贫困生资助体系必须坚持的原则。针对现实中出现贫困生资助领域里权利义务不对等的现象,需要教育者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律义务教育,引导大学生正确解读相关的国家贫困生资助政策及法律条文的真正意图。

2.基于伦理视角的权利义务观及现实困境

道德义务的履行不以获得某种个人的利益、报偿或权利为条件或动机,从这点上可以看出权利义务的非对应性。这也正是部分获资助贫困大学生不重视道德义务的潜在动机,他们认为社会资助他们完成学业(先不考虑法律义务),是社会在履行道德义务,而社会没有权利要求在施惠的同时,还要以谋求对方利益为条件。当然,从伦理角度来看,这一点也正显示了道德义务的纯洁性,即道德义务的非权利动机性,其极致的表达是康德的“为义务而义务”,但是,我们必须对这一问题的认识有一个基本前提,那就是道德义务的非权利动机性并不意味着道德权利的不存在,它不能作为否认道德权利的理由,当我们只关注行为者履行道德义务的行为动机时,这只是在关注行为本身,而不是从行为所体现出的道德关系来看行为,不以获得道德权利为动机并不表明由义务行为所构成的道德上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不存在,正如有尊重人的义务就有被人尊重的权利。一个人在某种境遇中履行某种义务就意味着他在相似境遇中处于义务对象的地位时亦能享有某种权利,他在履行其义务时是否意识到这种权利,或者甚至是否把享受这种权利作为自己履行义务的动机,这并不能影响到权利和义务关系的存在。密尔曾经指出,施惠的人在需要救助时希望得到受惠人的报答,这是人的“最自然”和“最合理”的期望之一,如果受惠人不予报答,那等于是对施惠者的侵害,是一种很不道德的行为,也会使施惠的行为变得少见。[3] 国家资助贫困大学生完成学业,在毕业之后,祖国正需要这种专业人才时,却去了国外谋求自身更好的发展;捐助人捐助贫困大学生的目的就是为了使其完成学业,而受助人却将捐助款肆意消费、挥霍,难道这不是对捐助人情感的侵害吗?因此,强调道德义务和道德权利的关联对于维护一种公正合理和可持续的和谐道德关系是必要的。另外,权利义务的统一性在道德领域是最为常见的,诸如,诚实为人既可以说是一个人的道德义务,也可以说是他的道德权利,行善亦是如此。再例如,非贫困大学生以欺诈手段骗取助学金既构成对社会的不诚信,也构成对贫困生获助权利的侵害。

为了限制人的私欲,在权利和义务之间,最需要提醒的是他的义务,而不是他的权利,因为对于权利,不论是什么权利,人总是会自觉地注意到的。

三、平衡权利与义务:高校资助政策效应改进的路径与对策

高校学生资助工作的难点是在学生权利意识不断觉醒、甚至过度膨胀的现实情境下,资助过程的复杂性与既定法律框架缺乏可操作性放大了资助申请和评审的随意性、主观性,在现实中演化为学生为获得资助而过度竞争,道德滑坡,导致资助功能异化、教育目标失准。因此,在当前的法律框架下,平衡学生资助中的权利与义务、改善高校资助政策效应须通过道德育化的强化和深化。

1.充分发挥道德教育功能,增强学生道德责任感和义务感。

道德义务包括三个方面:一定社会关系中个人应该对社会或他人所承担的道德责任,一定社会或阶级、集团对人们行为的道德要求,个人在实践道德原则和规范时所产生的一种强烈的责任心。道德责任、道德要求及责任心构成道德义务的重要组成部分。

社会道德建设中的失范现象以及人与人之间道德行为上的互不关心,使人在人际之间和社会公共生活领域里变形为一个道德场外人,丧失了对他人积极的道德情感。表面看来,与积极的道德情感相对的是消极的道德情感,这种道德情感所呈现出的是个体对他人的一种淡视的态度。[4]正如在贫困生的认定过程中,部分大学生为了自己的利益,而不顾其他真正需要资助的同学,伪造相关证明,与还挣扎在温饱线上的同学相争,这也正显示出了人性冷漠的一面。暂且不考虑这样的行为是否侵犯他人获助的权利,但至少违背人应具有的同情、怜悯的道德义务。它所蕴含的非道德性其实包含着对他人和社会的拒斥,是以一种消极的方式来对待他人和社会的存在。而国家资助贫困大学生之深层次意义或目的,就是使大学生的人格得以完善。这种非道德性的表现同时也是一种人性的自我放弃和对人格完善的逃避,因而,也是对自我道德完善之义务的消极否定。

道德义务与法律义务最主要的不同在于履行方式不一样。贫困大学生道德义务不能简单地通过法律和制度实行粗暴式的协议化,主要靠社会舆论的监督和约束,靠公众自觉的道德信念,约束道德义务需要采取他律与自律相结合的手段。法律义务依靠显在的强制执行力发生作用,违反或者拒绝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必然会受到法律追究和制裁。

2.细化道德责任,加强资助过程中道德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要正确区分贫困资助过程中的道德义务有两个难点:一是高校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涉及政治、法律、道德、经济等多方面的内容,有制度性义务,如诚信提供家庭信息、合理使用资助款项等,有道德义务,如感恩、诚信等,因此有必要对贫困生的义务进一步厘清,防止义务内涵的混淆和模糊,从而带来工作的失误。当前,我们资助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的共性就是混淆了道德、法律与制度三者之间的界限,希望通过法律、制度所赋予的外在强制力去约束道德上的义务,结果造成矛盾的进一步激化,如捐助人将受助大学生告上法庭的案例已屡见不鲜,结果适得其反;希望用社会舆论和道德理念约束法律、制度规定的义务,同样也解决不了存在的问题,反而弄巧成拙。二是作为资助客体的大学生,具有公民、学生、家庭成员、贫困生等多重身份。义务是一定社会关系中的存在,必须紧紧抓住资助与受助这一特定关系中的道德义务,防止出现贫困大学生道德义务宽泛化,从而在工作中失去针对性。如要求贫困大学生必须努力学习,获得奖学金等荣誉,否则取消资助资格或收回资助款项等。学习是学生的天职,是学生在校期间的责任和义务,尽管学习成绩是资助评审中的重要参考,但不应理所当然成为获得资助的砝码。针对这种情况,作为教育者,我们应加强基本道德义务的教育,我们可以借鉴当代义务论的著名代表罗斯所列的六种“显见—————义务”:(1)诚实、守诺与偿还;(2)感恩的回报;(3)公正;(4)行善助人;(5)发展自己;(6)不伤害他人。[5]米尔恩也强调,人类社会存在着普遍的最低限度的道德原则,如行善、尊重生命、公正等,它“适用于所有的人类关系”。[6]结合道德义务三个组成部分和资助工作的实际情况,笔者认为,教育者应在助学政策的实施及操作过程中有针对性地加强感恩、责任义务、诚信、自强教育。

贫困大学生履行道德义务,体现了权利与义务对等的原则,是实现社会价值和个人价值的统一的重要保证。党和政府用法律手段保证贫困大学生公平公正地享受作为公民应有的、顺利完成学业的基本权利,使其个人诉求得以有效实现;贫困大学生的个人价值在保证实现的情况下,也必须通过相应的回报体现社会价值,达到社会价值与个人价值统一。

参考文献:

[1]康德.法的形而上学原理[M].沈叔平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5:86.

[2]卢祖元,刘海平.高校贫困生资助行为中的法律问题探析[J]. 河南教育(高校版),2006,20(08):18.

[3]余涌.道德权利和道德义务的相关性问题[J]. 哲学研究,2000,342(10):26.

[4]卢军.论道德不作为[J]. 前沿,2010,297(18):41.

资助贫困大学生的意义范文第3篇

关键词: 高校贫困生 资助育人 勤工助学 贫困心理

一、对目前高校资助贫困生工作的基本认知

随着教育体制改革的推进,高校贫困生逐渐增多,资助贫困生工作已成为高校亟待解决的重要课题。据了解,各高校拨出专款,以设立奖学金、困难补助等方式进行资助工作。但要想从根本上解决贫困生问题,高校一定要贯彻“育人”思想,助学绝不是简单的“扶贫”,绝不能培养动辄伸手求助的懒人。帮助贫困生解决困难最根本的途径是在党和政府的大力支持下,通过家庭和本人的努力克服困难,鼓励他们努力学习,接受竞争,争取奖学金;支持他们自强自立,通过勤工助学达到自助[1]。

二、资助模式存在的问题

“奖、助、贷、免、补、勤”六位一体的“阳光工程”等政策的实施[2],在解决贫困生问题上发挥了重要作用,充分体现了高校维护高等教育公平的坚定决心。然而大家将解决贫困生上学难的问题,主要归结为经济问题。其实不然,致力于由单向、非循环的资助模式向自力更生的“自助”模式的转变,已成为目前高校贫困生资助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一)单向、非循环资助模式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高校贫困生比例越来越高,单向、非循环的资助模式使得在贫困生资助过程中需要稳定地投入增量资金,长期以来使国家、学校背上沉重的负担。根据分析,得知这种资助模式主要存在以下弊端。

1?郾资助目标单一化。这种资助模式,以提供经济帮助为主,忽视了对高校贫困生的心理辅导。贫困生常常因为家庭原因而产生较重的自卑情绪,做事缺乏自信,遇到困难很容易退缩。他们比普通大学生更希望获得理解、宽容、关爱和支持,在心理精神层面更敏感。因此,我们更应该关注贫困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即时给予他们关爱,端正他们对待困难的态度[3]。

2?郾资金自我更新薄弱。我国大部分高校资助贫困生,仅片面强调经济解困,把重点放在资助资金的投入上。而国外基本都采用了奖学金、助学金、学生贷款和勤工助学等方式,直接发放现金和减免学费的方式正逐步被取代。因此,高校应在实现助人、育人目标的同时,兼顾自身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以便整个系统良性运作下去。

3?郾个人解困能力相对不足。这种资助模式,着重将资助经费直接发放到学生手里,给予他们直接的物质支持,却弱化了为贫困生搭建提高个人能力与综合素质的平台的作用。显然这并不是最有效的资助。自力更生的“自助”新模式才是实现贫困生资助工作良性循环的根本所在。

(二)自力更生的“自助”模式中勤工助学岗位的多元化。

勤工助学是一条通过学生自己的辛勤劳动而获得资助的途径,具有公平性、自等特点,一方面可以减轻贫困生的经济困难。另一方面还可以对学生将来的就业起到一定的指导作用,这一模式受到很多高校学生的认可。但是,目前各高校对勤工助学的重视程度仍存在些许缺陷,未形成有效规范的市场指导和管理。

1?郾勤工助学体系具体的问题体现

(1)运行体制不健全。现行的勤工助学体制在岗位设置和监督管理等方面存在许多疏漏,尤其是精神教育的缺位,直接导致部分同学不能正确理解勤工工作的意义。另外,部分勤工干部营私舞弊,给同学们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其健康心理的形成。

(2)工作观念陈旧。国内高校大多忽略了勤工助学包含的育人内涵,极大地弱化了勤工助学应有的育人功能。这主要源于我们在实践中对于勤工助学工作认识的不到位。在就业形势日趋严峻的今天,勤工助学急需发挥促进就业的作用。

(3)岗位结构单一。如今国内高校制度化的勤工助学,绝大多数仍然局限于高校内部,且多为简单的体力劳动,这决定了勤工岗位在数量上是有限的,同时也关闭了困难学生积极适应社会的大门。另外,助学岗位缺乏与学生知识结构的合理配置,无法满足学生多元化的需求。

2?郾关于高校勤工助学多元化的建议

(1)转变勤工助学观念,促进就业等多元目标的达成。当下首要之举在于精析传统勤工助学观念中的利弊,与时俱进,使之与当代高校实际情况相配套。传统的勤工助学体系忽略了困难学生的实际需求,而现在我们要既有“鱼”的现实需求,又有“渔”的长远期望。转变陈旧观念迫在眉睫,改革落后的重资助轻锻炼的体制势在必行。

(2)合理设置多层级的岗位结构,满足多元化需求。如今,各高校的勤工工作仍以劳务型岗位为多数,可以增加一些有较高的要求,如管理型、技术型、智力型岗位。应从锻炼学生的就业素质,促进其对社会的了解上下功夫,这也是当代大学生严重缺乏的。

(3)积极争取校内外资源的有机结合。勤工助学以参加校内的助教、助研、实验室、校办产业的生产活动和后勤服务等各项公益劳动为主要内容。但因校内经费有限,岗位较少,所以贫困生应走出校门,以家教劳务作为突破口,迅速对外打开局面[4]。

三、家庭环境引发的心理问题

(一)通过几年的工作实践,我们发现贫困生这一群体中,有心理障碍的学生比例相对较高,他们不能正确调节心理压力而产生心理上的误区。主要表现在以下几点。

1?郾心理上的自尊和自卑的抵触。贫困生自尊心普遍比较强,他们渴望通过自己的努力得到别人的尊重,然而他们却容易产生自我否定的自卑心理,担心同学因自己的贫困而看不起自己。

2?郾情绪孤独、抑郁,人际交往消极退缩。一些贫困生不能正视自己的贫困,意志消沉,进而否定自我价值,对学习、生活不感兴趣,回避现实,渐渐形成了孤独和抑郁的消极心理状态。久而久之,他们与同学产生了距离,脱离了集体,把自己封闭在自我的小圈子里。

3?郾学业焦虑。由于贫困生大多来自教育不发达地区,学习根基差,又因解决生活问题占用部分学习时间,致使贫困生的学业焦虑十分突出。尤其许多贫困生理论成绩尚好,但实践能力较弱,这些都加重了他们的焦虑。

(二)贫困生的心理问题如果处理不好,不仅会影响其正常学习,而且会导致其自暴自弃。这是一群人的未来问题,不容忽视。因此,正确分析引导贫困生心理是做好贫困生工作的一个重要前提。

1?郾正确引导。针对贫困生的心理现状,我们要因人制宜地加以分析,通过谈心、家访等,帮助他们提高克服困难的勇气,有条件的还可以分析造成家庭困难的原因和帮助他们解决困难的办法,使他们尽快摆脱困境。

2?郾亲近关怀。由于部分贫困生心理上存在自卑感,不肯主动与外界联系,自我封闭,这需要我们更主动地与他们接近,学习生活上多鼓励多关心,各项活动多邀请,使他们感受到学校乃至社会的温暖,从而激发他们的自尊心和上进心。

3?郾激励互动。这是最重要的一部分。我们要针对市场经济激烈竞争的新形势,采取以各类竞争为主线的互动,营造积极向上、共同提高的互动机制,增强他们适应社会的能力,为尽早脱贫打下基础。

四、“资助”与“育人”相结合

事实上,过去的贫困生资助工作只是单一地体现在“助贫”的层面上。但学校的一切工作都应以“育人”为中心,大学生资助工作无可厚非是一个重要的育人环节。我们应该转变观念,将单一的“助贫”转为“助贫”和“育人”并举。为实现这一目标,高校应做到:把感恩教育与社会公益活动相结合,教会学生懂得报恩;将帮助贫困生“心理脱贫”与“经济脱贫”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这样才能使贫困生真正“脱贫致富”;把创新教育与科研奖励相结合。这样不仅解决了贫困生的生活问题,而且提高了学生的创新和工作能力,实现双赢。

资助是育人工作的重要途径,育人是资助工作的根本目的。给予贫困生经济资助,避免其因经济困难而辍学,这只是资助工作的最低目标,然而我们工作的最终目标是使他们能健康、全面地成长和发展,成为符合社会主义建设需要的人才,即达到育人的根本目的。

因此,高校将帮困与育人工作紧密结合,建立起完善的资助育人长效机制是做好贫困生工作的当务之急,具有相当重要的现实意义。关爱服务学生成长、成才,让“全面发展,全体成才”的育人目标融入学校的教育理念和校园文化,让社会的关爱伴随广大学生的成长成才成功,是每位高校教育工作者的愿望。

参考文献:

[1]姜继红.大学生勤工助学的社会学思考[J].广西青年干部学院学报,2003,(1):25-27.

[2]马娟.对高校贫困生资助体系的探讨[J].现代教育,2010(下).

资助贫困大学生的意义范文第4篇

关键词:高校;贫困生;心理健康;和谐校园

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教育是民族振兴的基石,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而做好贫困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是促进教育公平、推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方面。贫困学生的心理健康问题已经不再是一个个家庭的问题,也不仅仅是教育的问题,而是一个普遍存在的社会问题,需要全社会共同关注。

一、做好高校贫困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重要意义

1 做好高校贫困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是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德育工作的需要

加强大学生尤其是贫困大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是新形势下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举措,是促进大学生全面发展的重要途径和手段,是高等学校德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做好高校的德育工作就要认真研究新形势下大学生尤其是贫困大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任务、特点和规律,积极指导他们在观念、知识、能力、心理素质等方面尽快适应新的要求。

2 做好高校贫困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是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贫困学生资助体系的需要

为帮助在校贫困大学生减轻经济压力,从2007年起国家每年用于助学的中央和地方财政投入、学校安排的助学经费达到500亿元,受助学生近2000万。我国高等教育已经形成了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等多种形式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在很大程度上缓解了贫困大学生上学的经济压力。但同时我们也看到,由此引发的关于贫困学生隐私、依赖社会和受资助产生的心理压力等问题层出不穷,这就要求我们在帮助贫困生解决经济困难的同时,更要对贫困生进行心理健康教育,不光要让他们在经济上脱贫,更要让他们在心理上“脱贫”。

3 做好高校贫困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是培养高素质创新人才的需要

大学生是国家的宝贵人才资源,是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力量。贫困大学生往往自我期望很高,急于摆脱贫困,抱着通过求学改变命运的想法,他们在艰苦的生活、学习条件下顽强拼搏,但一部分贫困大学生由于各种压力产生了心理问题,如果不能及时解决和疏导,就会影响到其综合能力和整体素质的提高。他们终究要走上社会,健康的心理状态是干好工作的前提条件,如何培养贫困大学生健康的心理,是我们急需解决的问题。

4 做好高校贫困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是促进学校稳定、和谐和可持续发展的需要

当前,我国要建立和谐社会,对于高校来讲就是要建立和谐校园。如何促进贫困学生群体与整个学校、整个社会融和,就成为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近年来受社会城乡差距、贫富差距、阶层分化等问题影响贫困学生的思想和实际问题明显增多,这就要求我们要动员全社会的力量,采取各种措施,在帮助贫困大学生解决学习、生活、就业等方面困难的同时,也要对其进行心理健康教育,不仅在物质上进行资助,更要在精神上进行资助,为他们的全面和谐发展创造条件。

二、当前高校贫困大学生存在的主要心理问题及产生原因

1 因学习压力较大而产生的焦虑、紧张心理

贫困大学生在求学过程中有着更大的期望和更大的心理压力。他们期望通过努力学习获取高额奖学金以改变自身经济困境,又要在课余时间千方百计寻求勤工助学机会,这就使他们经常处在一种想勤工助学又怕耽误学习、想学习又需要勤工助学的矛盾心理冲突中而面临巨大的心理压力。

2 因自卑、敏感而产生的不稳定心理

自卑与自尊的矛盾性是贫困大学生的主要心理特点。贫困学生因家庭贫困而自卑,有些人甚至把贫困当成一种耻辱,由经济贫困而导致心理贫困。但他们又有强烈的自尊要求,内心极为敏感,因此,对涉及自己的事情容易引起强烈的情感波动。另外,面对就业压力,可能对自己的未来也产生忧虑,没有信心,抑郁消沉,甚至产生退学、轻生的念头或行为。

3 因人际交往困难而产生的抑郁、孤僻心理

贫困大学生和其他学生一样都有强烈的交往需要,但由于整日为学习、生活奔波,又缺乏一定的经济基础,使得他们在人际关系上趋于封闭,并产生种种心理障碍。有的贫困大学生不愿意让别人知道自己的处境,而且有的不可抑制地抗拒着老师和同学们善意的同情。有的不愿积极主动地与人交往,生活封闭,还有些贫困大学生由于贫困而对社会持极端的看法,影响了心理健康。

4 因虚荣而产生的嫉妒心理

贫困大学生大多来自农村,那里生活环境和教育条件相对落后。社会贫富差距在校园中的反映以及社会“一切向钱看”的亚文化的冲击,都给贫困大学生带来很大的心理压力。大学生中不时泛起的各种各样的消费热潮更给囊中羞涩的贫困大学生带来了沉重的心理负担。少数贫困大学生由于贪图虚荣,打肿脸充胖子,用获得资助的钱或者父母辛苦借来的钱大肆摆阔,而对家庭经济困难视而不见。还有些贫困大学生自尊心极强,且心胸狭窄,爱与他人攀比,从而因不满、不服气或者羡慕而对他人产生嫉妒心理。

5 因关怀、照顾得不到而产生的不满心理

有些贫困大学生认为,作为贫困生就应该得到学校的关心和大家的照顾,“等、靠、要”思想较严重,而一旦他认为应该得到的关心和照顾不够或是得不到时,心理就会不痛快,烦恼、哀叹甚至不满、愤怒的情绪和心理也随之而生。

综上可见,贫困大学生心理问题的出现不是偶然的。当强烈的自卑感、极度敏感的自尊心、拘谨压抑的性格、尴尬的人际关系、因期望值过高而产生的学习压力等因素共同作用的时候,就会引发心理问题。

三、对高校贫困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应采取的措施

高校贫困大学生的不健康心理状态,不仅直接影响他们的学习效率和精神面貌,而且极易造成人格的不健全和偏执心理。高校贫困生心理健康教育作为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应结合贫困大学生的生活、学习、心理等实际情况,把思想政治教育、心理教育与经济资助有机结合起来。

1 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帮助贫困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高校要从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高度,重视对贫困大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尤其是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教育。应充分发挥基层党、团组织和学生社团、辅导员、班主任、任课老师、学生干部的作用,结合当前贫困大学生的思想实际,认真分析其价值取向、思维方式和心理性格特征,以及由此带来的种种不同行为表现。具体讲可通过开展专题讲座、个别谈话、座谈讨论、典型案例教育、演讲辩论赛、主题活动等措施,帮助、引导贫困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2 积极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切实加强对贫困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领导

针对高校贫困大学生产生的各种心理问题,高校可以采取专、兼、聘等形式,建设一支专兼结合、专业互补、相对稳定、素质较高的高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队伍,并且要不断提高他们从事德育工作特别是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理论水平,以使其积极开展心理健康教育课,开展各种专题讲座,宣传普及心理健康知识。此外,高校应努力构建心理知识普及、心理健康咨询、心理疾病治疗、心理学科研究四位一体的心理健康教育模式。

3 进一步完善贫困大学生助学体制

目前我国已基本建立起以奖学金、学生贷款、勤工助学、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为主体的资助贫困家庭学生的政策体系。但在资助贫困学生的实际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政策没有得到全面落实。我们今后还要进一步探索、改革、完善、丰富这一体系,按照“加大财政投入、资金合理负担、政策导向明确、多元混合资助、各方责任清晰”的原则,进一步完善贫困学生资助体系。

资助贫困大学生的意义范文第5篇

关键词:贫困补助;贫困认定

中图分类号:G42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2851(2011)09-0-01

目前,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贫困补助、勤工俭学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政策体系,让每位家庭经济困难的大学生都能走进梦寐以求的大学校园。困难补助的发放解决了许多贫困大学生的实际困难,让越来越多的贫困地区的大学生实现了大学梦,但是贫困补助发放过程中还有许多问题及不完善的地方,切实抓紧抓好助学补助的发放工作,让确实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得到补助,不但能够让贫困生完成大学学业,也能够促进我国高等教育事业的发展。那么,如何让贫困补助切实的落到真正贫困学生的手中,如何认定贫困生就成了贫困补助发放过程中最重要的一环。

笔者根据自己多年的学生工作经验,总结了贫困生认定过程中的一些问题与思考。

一、哪些学生应该被资助

根据教育部、财政部2007年6月26日下发的《关于认真做好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中指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学生。在几年的贫困生认定过程中,通过认定后对学生的了解,包括非贫困生学生都认为:有抽烟、酗酒、赌博等不良习气的学生;有与学生身份不相符合的高档消费现象的学生;学习成绩特别差的学生不该被认定为贫困生。虽然国家扶贫政策不要求贫困认定和学习成绩挂钩,但是如果被认定为贫困生的学生,花着国家的钱,还不努力学习,会更让条件类似,没有获得补助的同学不平;不能好好学习,这笔钱也失去了助学的意义。

二、班主任要有坚定的政治立场和博大的爱心

目前,贫困生的认定程序主要是是由学生自己先提出申请,申请的要求是“家庭人均收入低,且有县级以上民政部门盖章证明”。那么这个证明的盖章把关是否严格,据开过证明学生反映,当地开这种证明比较容易的,贷款申请材料中“水分”也很多,这样使得假贫困生冒领各种助学款的现象确实存在,并且无法杜绝。这就要求班主任,深入细致了解本班学生情况,做到筛选贫困家庭一定要实事求是,要认真调查出相对贫困的家庭,不能做人情和讲关系。否则,我们就违背了国家贫困补助政策的初衷。所以端正主管领导和认定教师的思想是十分必要的,不能把国家的惠民政策当儿戏践踏了。

三、是否让全班投票选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目前,国家贫困补助的比例比较大,认定贫困生占学生总人数的28%,而每个班级明显特别贫困的也就两三个同学,而其他申请贫困的学生家庭情况都差不多,没有明显的差别。这样,就得看学生平时的表现,而最了解的还是班里的同学,虽然可能有的同学因为人际关系问题,选票的时候会有影响,但是,结合班主任私下了解,这还是相对公平的。当然,有报道说投票会不会有伤贫困生的自尊?贫困的原因有很多:有的是因为地域问题,有的是因为自然灾害问题,有的是因为多子女上学,有的是因为家庭成员疾患问题等等,贫困并不是个人问题,也不能以穷富来衡量一个人的品德、情操;俗话说“穷不扎根,富不长苗”,贫穷不会像扎了根一样永远的伴随你,只要努力就能改变;富贵也不是自己发芽、生长,最终还是要靠个人的奋斗。所以,如果在投票选举前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学生不会有伤害自尊的感觉。

四、做好贫困生认定后的监督工作及建立相应的处罚机制

学校资助贫困生应遵循“弘扬正气、促进学风、扶贫与扶志相结合”的原则,既帮助贫困生完成学业,又激励他们克服困难,发奋学习,报效祖国,为了保证此项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避免虚报家庭情况,骗取国家补助现象的发生,管理人员应该做好认定后的监督工作。首先如果贫困生有违反校规、校纪行为,受全校通报批评以上处分(含通报批评),学习不努力,成绩明显退步或生活铺张浪费,应取消贫困生待遇;其次,要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确保助学金用于最急需的贫困学生,对于弄虚作假,骗取国家资助资金的,要严肃处理,取消资助资格,已发资助金的予以追回。

总之,大学生贫困补助的发放,让许多孩子实现了大学的梦想,贫困补助发放的优点毋庸置疑,贫困补助发放还在实践阶段,通过更全面、更科学的贫困认定过程,可以实现更大的公平,使贫困救助资金能全部用在刀刃上,让贫困救助资金发挥最大的作用。

参考文献:

资助贫困大学生的意义范文第6篇

8月17日至20日,我们亲历了香港中华文教促进会在怀集县老区诗洞镇琴模村举办的助学夏令营。主要营员有香港的资深助学人士布太 (蔡逸美女士)和陈阿姨、刘阿姨,广州义工古知人,以及接受资助的40多名贫困生。贫困生当中有10人是今年考上的大学生,他们得到了文教促进会物质和精神的双重资助。

文教家庭 爱心传承

香港中华文教促进会(以下简称文教会)是由创办人蔡逸美女士(又名布太)于2006年在香港注册、由香港特区政府批准的慈善机构。文教资金来源于布太的朋友以及社会各界爱心人士和团体捐赠,主要用于资助贫困高中生和大学生及改善山区小学的学校设施。其理念是“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

文教会的义工主要来自珠三角各地,均为受过良好教育、充满爱心的优秀人士,其中不乏来自华南理工大学、中山大学等知名高校的大学生、研究生,以及教育工作者和都市白领。在文教会义工的引导下,文教会建立了平等、开放的“文教大家庭”。在这个“大家庭”里,大家相互学习、相互促进、共同成长。

能够得到资助的大学生,都是文教会通过选拔的品学兼优的贫困学生,对他们给予物质上的资助及精神上的关怀,使其得以顺利完成学业;同时引导受资助学生投入慈善行列,通过义教或其他爱心活动等形式,传承文教爱心精神。文教会鼓励资助生大学毕业后反哺文教活动,帮助有需要的贫困学生,以此形成良好循环,持续发扬文教爱心精神,推广“心连心”计划。

相聚相识 畅想未来

8月17日下午,布太、陈阿姨、刘阿姨等人首先来到怀集一中,会见文教会资助的20多位高中学生。在宽敞明亮的教室里,学生们向她们倾诉着自己的学习和生活情况,以及今后的人生理想。现场气氛热烈,无拘无束,畅所欲言,让人感到温馨和谐。因为高中生要上课,所以他们没去琴模村参加夏令营活动。

当天下午6时许,我们随布太等人来到离县城40多公里的偏僻山区琴模村文教会活动中心时,40多个大学生已聚集在那里,有的搞清洁卫生,有的在洗菜,有的在厨房烧水煮饭,有的倾诉衷情,交流友谊,热闹非凡,其乐融融。

布太告诉我们,夏令营活动的方案和实施,全部由在校的受助大学生负责策划及组织,活动期间的饭菜也是他们自己动手做,这样可以培养他们的自立能力,使他们把文教活动中心当成自己的家。

负责策划今年活动的华师大学生刘武威说,他们早在6月份就开始策划夏令营活动了,分家长组、策划组、宣传组、物资组、联络组、项目组和翻译组,落实到人,各负其责。

18日上午,文教会首先在琴模绿色小学举行开营典礼,然后就是连续三天的“破冰之旅”、“融冰之旅”、“文教足迹”、“梦想起航”、“定向越野”、“联欢晚会”和“愿起文教”等活动,并在活动期间为受助的60名受助大学生每人颁发3000元助学金。这些受助的大学生,有的人是读高中时就开始受助了,有的人是大学期间受助的。

在几天的夏令营活动中,大学生们互相作自我介绍,交流高中读书的体会和今后的人生奋斗目标。他们手挽手地一起唱歌,做游戏,玩互动,别开生面的形式诠释了以“传递爱”为核心理念的助学模式。

在华南理工大学读书今年大四毕业并考取了中大研究生的黎文杰是第四次参加夏令营活动了。他深有感触地说:“2008年我考上了华工信息与计算科学专业,当时哥哥也在广东外语外贸大学读书,学费和生活费都是靠申请国家助学贷款。老师说,香港的好心人布太想资助怀集一中考上重点大学的贫困生,我便提出了申请,并有幸被选中。开始以为只要填个表就可以领资助款了,没想到要来参加夏令营。第一次感到很新鲜。在跳印第安舞环节,义工教大家打着拍子,手脚并用地跳起来。我没有舞蹈天分,连拍子也打不好,手脚胡乱地晃了几下,感觉很别扭,但大家还是用热烈的掌声鼓励我,让我感觉不再拘束。就如义工们所说,跳舞的目的是为了放开肢体,从而更好地容纳他人。现在感觉夏令营还是很有意义的,让我们学会了感恩和做人。”

黎文杰家在怀集大岗镇农村,当年他考了596分被华南理工大学录取,虽说这分数在怀集一中还算不错,但对他来说却不如意,比第二次模拟考试整整低了50分。他的目标是清华大学,高考成绩出来后心情十分低落。那年,怀集一中有两个学生考上了清华大学,他感到有点失落。但融入夏令营后,他的郁闷被一扫而尽。

2009年考上中山大学的郑淑璇是个活泼可爱的姑娘,她每年都参加助学夏令营,能说会唱会跳,开朗活跃,惹人喜爱。她的妹妹现在广东金融学院读书,受其影响也参加了两年夏令营活动。今年,她还推荐高两届的师兄古知人做义工参加助学夏令营活动。现在广汽集团的广州籍古知人说,没想到这里的助学夏令营活动那么活跃、那么有意义,明年打算动员家人也来当义工参加活动。

今年以594分考上汕头大学的黎应,是在战胜恶性骨肉肿瘤后靠勤奋拼搏圆了大学梦的。这次他因经人推荐受到文教会资助感到由衷高兴。他说:“第一次参加夏令营活动,开始感到拘谨,渐渐地就放开了,认识了一批师兄师姐,懂得了做人道理,学会了感恩,今后要勤奋学习,用实际行动回报社会,报答帮助自己的人。”

学会感恩 爱心反哺

在经历了一系列丰富多彩的活动后,布太阐述了中华文教促进会的助学理念:“让爱改变一切”。她说,不是只有捐钱才是行善,要善待自己的父母、亲人、邻居和同学等,整个社会就可以形成爱的气氛。她要求学生大学毕业后要献出自己的力量支持家乡的贫困生,反哺文教活动,传承爱心。这一爱心要求得到了大家的认同。

陈阿姨感慨地说,文教的事情已成为自己生活的一部分,与学生见面的时间虽然不多,但每次见面都有那种热情、关怀的感觉。看着这班青年人互相帮助、互相照顾、互相鼓励,这份爱真不简单。文教活动让他们有机会发展所长,看到他们成长进步,自己也感到心满意足。

资助贫困大学生的意义范文第7篇

感恩(gratitude)一词来源于拉丁字根“gratia”,意思是恩惠,所有源自这个拉丁词语的词都与“仁慈、慷慨、礼物、给予、接受”相关(Pruyser,1976)。感恩教育是一种以现实的德育向人的生活世界为切入点,以爱、关心、尊重、理解、责任等为价值取向,以人的感恩意识的形成为目标,培养其感恩情感,发展个体的感恩行为能力,形成对己、对他人、对社会、对自然回报的亲和度和人格特征的教育。因此,感恩教育可以概括为教育者运用一定的教育手段和方法,通过正确对待人与自然、个人与他人、个人与社会整体的密切关系,对受教育者有目的、有步骤地实施识恩、知恩、感恩、报恩以至于施恩的人文教育,也就是要引导人们逐渐产生感恩情感,进而形成感恩意识,使感恩行为成为个人的稳定心态和行为习惯。可以说,感恩教育是一种“以情动情的情感教育”、“以德报德的道德教育”、“以人性唤起人性的人性教育”。社会责任感就是在一个特定的社会里,每个人在心里和感觉上对其他人的伦理关怀和义务。具体点说就是社会并不是无数个独立个体的集合,而是一个相辅相成不可分割的整体。尽管社会不可能脱离个人而存在,但是纯粹独立的个人却是一种不存在的抽象。简单点说就是没有人可以在没有交流的情况下独自一人生活。所以我们一定要有对社会负责,对其他人负责的责任感,而不仅仅是为自己的欲望而生活,这样才能使社会变得更加美好。

2研究方法

本课题采用问卷调查与统计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展开的。本课题组于2010年8月向北华航天工业学院在校的贫困大学生发放问卷300份,以此来了解高校贫困生感恩情况的现状与成因。最终回收问卷290份,经统计整理,最终有效问卷288份,回收率96.67%,有效率96%。同年9月向北华航天工业学院已经毕业的的贫困大学生发放问卷45份,回收问卷40份,经统计整理,最终有效问卷40份,回收率88.89%,有效率88.89%。

3问卷的设计

3.1在校贫困大学生问卷的设计本课题组对在校贫困大学生感恩教育的调查问卷主要由四部分组成:第一部分是从感恩父母角度设计的,包括:知道父母的生日哪一天、在父母生日是否表达过祝福、经常向父母或长辈的辛苦付出表示感谢与否、怎样感谢和报答父母、是否做家务、父母是否教育你要懂感恩、和父母的关系。第二部分是从感恩老师同学的角度设计的,包括:遇见老师是否打招呼、对老师表示过感谢吗、班主任或者任课老师辛苦吗、老师是你感恩教育的榜样吗、师生关系、同学对你的成长作用、身边的同学感恩情怀有所缺失、学校开设感恩教育课程、开展感恩教育活动意义、能否接受感恩教育的方式。第三部分是从感恩社会的角度设计的,包括:参加公益活动、社会对感恩教育的宣传、成长的地方是否经常举行感恩活动、看过《感动中国》、对《感动中国》的看法、是否记得别人的帮助、目前大学生需不需要感恩教育、是否感恩挫折、如何看待大学生受助不感恩、受助不感恩是否取消资格、造成大学生感恩意识淡薄的原因、真正需要的感恩方式。第四部分是被调查者的基本信息,包括:性别、生源地、独生子女、专业和就读的年级。

3.2已经毕业的贫困大学生问卷的设计本课题组对已经毕业的贫困大学生感恩教育的调查问卷主要由四部分组成:第一部分是从已毕业的贫困生感恩父母角度设计的,包括:报答父母的方式、向帮助过的人是否表示感谢、经常教育孩子(下属)感恩。第二部分是从感恩老师学校的角度设计的,包括:对培育的老师是否表示感谢、对培育过的母校是否表示过感谢、是否资助过贫困生。第三部分是从回馈社会的角度设计的,包括:参加捐款等公益活动、别人有困难如何对待、愿意资助一个非常需要帮助的学生、资助过贫困生的方式、有一个互助体系平台是否愿意参加、愿意参加互助平台体系的方式、感恩挫折、如何看待大学生受助不感恩、受助不感恩是否取消资格、造成大学生感恩意识淡薄的原因、真正需要的感恩方式。第四部分是被调查者的基本信息,包括:性别、工作地、已经毕业时间、行政职务、工作的付出和回报、幸福指数、月工资水平。

4在校贫困大学生感恩统计数据处理与分析

4.1在校贫困大学生感恩统计数据处理将在校贫困大学生的“感恩情况”(U)分为三个维度:感恩父母(U1),感恩老师同学(U2),感恩社会(U3)。在每个维度内,将被调查者的回答作模糊化处理,得到各个维度上的模糊评价,其中模糊评价越高(越接近1)者感恩心理越强,反之越低(越接近0)者感恩心理越弱。对各个维度上的模糊数据作加权处理,可得到各个维度上的模糊综合评价值,进而对三个维度再作加权处理,从而得到最终的模糊评价值(见表1)。其中,权数处理的依据是,对感恩模糊数较低的赋予较高的权重,以便着重考察这些因素的影响。表1在校贫困生感恩情况的模糊评价维度隶属度权数感恩父母(U1)0.77710.2522感恩老师同学(U2)0.68490.3785感恩社会(U3)0.67150.3983感恩综合评价(U)0.7023—按照上述思路得到的权数,还被用来作为每位被调查者数据的综合,同理可分别得到各个维度上以及总体的感恩模糊评价。对这些数据以及性别(gender)、生源(urbrur)进行相关分析,可得到表2。

4.2在校贫困大学生感恩情况统计数据分析从表1和表2可以看出,感恩综合评价值为0.7023,与1相差0.2977,感恩心理可以认为一般。贫困生感恩父母、感恩老师同学、感恩社会是最最基本的恩情回馈,但是从统计分析来看做到的人并不多。纠其原因主要是绝大部分贫困生从小作为留守儿童,父母多数常年在外打工,他们(她们)的衣食住行基本上由爷爷、奶奶、姥爷、姥姥等照顾,造成了贫困生从小对父母的感情比较淡漠,加之父母文化水平基本处于文盲状态,疏于对子女感恩的教育,这些都是最重影响高校贫困生对父母感恩淡漠的原因。经调查分析,大多数贫困生在心理上或多或少的存在着问题、容易走极端等,而老师对贫困生教育有时候可能存在着教育方式、方法的不妥,对他们的心理造成了伤害,这些都是直接影响着贫困生对老师的感恩较弱的因素。贫困生对社会的感恩可能存在着理解的偏差,大多数贫困生认为只有经济和物质的回馈才叫感恩社会,并非如此,参加各种福利活动都认为是回馈社会,例如:定期到孤儿院看望孩子,讲故事、辅导学习;节假日到养老院帮助老人做点力所能及的事情;学校教室、厕所没人及时关灯等。

5已经毕业的贫困大学生感恩统计数据处理与分析

资助贫困大学生的意义范文第8篇

关键词贫困大学生 教育援助

贫困大学生作为社会特殊群体,他们的问题不仅仅是单纯的个人问题,更是关系家庭与社会和谐、公正、稳定的问题。贫困生的教育援助因此而成为教育界的一项重大课题。在当前大学生数量剧增,贫困大学生问题日益凸显的情形下,对贫困生做到认定程序科学化、救助项目多元化、管理手段现代化、教育对象层次化的教育援助一体化是非常必要的。对贫困大学生的教育援助并不仅仅等同于经济上的援助,而是一个系统的、整体的社会工程。

1 贫困大学生现状的考察

1.1 概念界说

一般认为,贫困大学生是指由于家庭经济困难,无力支付教育费用,或者支付教育费用很困难的学生。在笔者看来,经济上的困难是狭义上的理解。随着社会的发展,我们对这一概念的认识应该更加深入。大学生正处于在青年中期向成年人转变的过程中。这正是人身心发展由不稳定、不成熟向稳定、成熟发展的关键时期。人们这一时期的心理很容易受外界的影响而产生波动和偏差,从而产生许多矛盾。如自卑感和自豪感的矛盾、念旧感和新鲜感的矛盾、依赖感和独立感的矛盾、孤独感和强烈交往需要的矛盾、现实自我与理想自我的矛盾等等。受心理情绪的影响,贫困大学生就更加容易产生思想上的偏差。因此,我们可以这样来界定“贫困大学生”,即在生活上表现为低于当地居民平均生活水平,从而难以支付各种学习费用的高校学子,同时也指因此而影响到其心理和其他方面发展的特殊群体。

1.2 贫困大学生的分类与特征

(1)分类:我们根据贫困生的各种表现将其分为以下几种:一是经济贫困大学生。这是指由家庭经济条件较差的学生构成的群体。目前,他们的比例逐渐增大,少数特困生甚至面临辍学的境地。二是心理贫困大学生。是指受经济上的影响,一些心理品质不完善而产生情绪上不稳定的学生。目前大学生心理问题主要表现在人际障碍、适应性心理障碍、情感交往方面的心理障碍、行为意志障碍、品德方面的人格障碍等。三是学业贫困大学生。即由于经济上困难,自身的心理素质不过硬,导致学习能力和学业成绩较差,从而产生了厌学或者逃学等行为的大学生。

(2)特征:根据我们对贫困大学生的分类,可以总结出这一群体的特征:一是缺乏必要的经济生活资料是贫困大学生所共同的特征,也是其贫困的根源所在。据有关调查显示,有70%以上的贫困大学生来自农村,其中又有57.6%的来自“经济落后地区”。二是大多数有心理上的不稳定因素存在。从各种调查研究的情况显示来看,大多数的贫困大学生在心理上存在这样或者那样的问题。三是来源复杂,即主体的构成并不唯一。从总体上讲,贫困大学生主要来源于“老、少、边、山、穷”等经济欠发达地区,但也有来自东部沿海地区或大城市的。有的是本身家庭贫困,收入没有保障;有的是因父母一方已故或者双方离异;也有的是由于疾病或者自然灾害的捆扰,根本无力支付其他诸如学习、住宿等方面的费用。

2 贫困大学生教育援助体系的构建

教育援助是一项系统而复杂的工程,通常而言,教育援助主要就是对贫困大学生的经济援助,使他们基本上能够摆脱经济上的困扰,可以比较安心的从事自己的学业。但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越来越多的关注贫困大学生的心理援助、择业援助、法律援助等其他方面。贫困大学生作为一个弱势群体,从社会公平的角度出发,理应当受到更广泛和更深入的关怀。

2.1 经济援助

大学生经济援助主要就是一种来自各方面的资助,它是整个教育援助的一个基本前提。大学生经济资助的政策协调着国家、学校以及其他社会组织之间的关系,是连接政府和学校的一种纽带,也是多种社会力量作用的结果。经济援助的主体分为国家(政府)、高校、社会三种。国家是对贫困生经济援助的主要承载体,发挥着资助贫困生的主导作用;高校是政策的执行者;整合社会资源可以更好地解决贫困生救助问题。

2.2 心理援助

我们在对贫困生进行经济上援助的同时也要重视对其心理上的关怀。心理援助是整个教育援助必不可少的一部分,也是亟待加强的一个环节。从某种意义上讲,心理援助的好坏关系着整个教育援助的成败。对贫困生的心理援助是全社会的责任。国家可以从法规角度对贫困生心理教育加以斧正。高校对贫困生的心理援助除了由专职辅导员和班主任来关怀贫困生的心理健康之外,还应当设置心理教育课,设立大学生心理健康委员,开设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网站等。社会力量是心理援助体系中一个十分庞大的、亟待开发的环节。如新闻媒体、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也能间接但有效地对贫困生进行心理援助。

2.3 择业援助

随着我国高等教育体制改革的推进,大学生就业面临着激烈的竞争与挑战。贫困生就业要承受经济压力和巨大的心理压力。这就要求在我们对贫困生进行的教育援助中必须包含择业援助。第一,国家应该为促进贫困生就业铺平道路,通过调整政策性、完善机制,为毕业生就业创造一个公平的竞争环境。第二,高校应当通过健全校内机构和机制,构筑强大的、快捷的、开放的信息平台,完善校内招聘制、吸引各种层次的单位进驻校园等几个方面着手解决贫困大学生就业难的问题。第三,企事业单位、社会媒体和社会团体组织等也是对贫困生择业援助不可忽视的一股力量。

2.4 其他援助

在对贫困生的教育援助中,除了最主要的经济援助、心理援助和择业援助之外,我们认为,它还包括学业援助、医疗援助、法律援助等,这些都是教育援助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学业援助是在贫困生学习期间对其进行学业上的帮助,其主要实施者是贫困生所在高校的老师和同学。医疗援助则是基于学生普遍医疗保险之外的、在医疗上给予贫困生的一些优惠,其主要实施者是贫困生所在的高校及其附属医院(有的是当地医院)。法律援助又两层意思:一是要使对贫困生的援助有相应的法规保障;一是要让贫困生在自己的各种学习和生活中,其合法利益得到有效的法律保护。就目前来讲,法律援助的主要实施者是国家的相关法律保障部门以及高等院校。

3 构建贫困大学生教育援助体系的意义

3.1 教育援助的社会功能

对贫困大学生进行教育援助不仅仅是贫困大学生的需要,也是社会的需要,是一个社会文明健全的体现,是社会正义原则的体现。对贫困大学生进行教育援助有着重大的社会意义。

首先,有利于建立一个人人受益的社会。人人受益就是指社会发展的成果对于绝大数社会成员来说应当具有共享的性质。高校贫困大学生属于社会弱势群体的一部分,他们作为社会群体之一员应当共享社会发展成果。因而,当贫困大学生受到积极援助时,人人受益的社会也就向前推进了一步。

其次,有利于创建一个机会平等的社会。对贫困大学生进行援助,一方面能使他们平等地享有学校、社会提供的资源,从而能和其他大学生站在同一个平台上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发展完善自己;另一方面能使他们进入社会之时,因为拥有相对平等的知识和能力而能和其他大学生处于同一个起跑线上。所以,创建一个机会平等的社会必然要求对贫困大学生进行援助。

再次,有利于创建一个发达的社会。对贫困大学生进行援助就能保证他们顺利地完成学业,更好地掌握科学文化知识,全面提高自身素质和能力。他们将来也就能更好地投身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去,为生产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积极做贡献。

3.2 教育援助的个体功能

对贫困生教育援助除了体现社会文明健全、正义进步等意义之外,还具有个体功能的作用。教育援助是促进人与人之间和睦相处的必要,是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必要。

首先,对贫困生的教育援助,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贫困生的经济压力,调节了贫困生的心理平衡,因此,在某种意义上讲,教育援助可以淡化贫困生与其他学生之间产生的隔阂。这有利于人与人之间的交往。

其次,对贫困生的教育援助有利于其个人的全面发展,也有利于整个社会的和谐与人的全面发展。教育援助有助于确保公民接受高等教育的平等权利,在平等的基础上,可以促进高校贫困生身心素质的健康发展。同时适时的教育援助有利于提高对大学生群体教育的总体效果,这对于全社会的人都是一个标榜和启示作用。

参考文献

[1]黄希庭.当代中国大学生心理特点与教育[m].上海教育出版社,1998.

[2]宋慧.大学贫困生抑郁状况调查与教育对策研究[j].高教探索,200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