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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员工处罚的处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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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员工处罚的处理意见范文第1篇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员工遵纪守法的主动性、自觉性,规范员工行为,提高员工素质,维护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管理秩序,保障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章奖励

第三条奖励范围。

对有以下表现者之一的员工均给予奖励:

1.在完成公司工作、任务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和经济效益的;

2.在技术、产品、专利方面取得重大成果或显著成绩的;

3.对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积极、有实效的;

4.保护公司财物,使公司利益免受重大损失的;

5.在公司、社会见义勇为,与各种违法违纪、不良现象斗争有显著成绩;

6.对突发事件、事故妥善处理者;

7.一贯忠于职守、认真负责、廉洁奉公、事迹突出的;

8.全年出满勤的;

9.为公司带来良好社会声誉的;

10.其他应给予奖励事项的。

第四条奖励种类。

公司可以设立如下奖励项目。

1.精神奖励

(1)记大功;

(2)记小功;

(3)嘉奖(奖状、奖品);

(4)授予荣誉称号。

2.物质奖励

(1)一次性奖金;

(2)加薪;

(3)晋级;

(4)其他(旅游、培训机会、住房)。

第五条奖励规则。

1.记大功对象。

(1)对公司或国家有重大贡献者;

(2)对公司业务有重大发明、革新,成效卓越者;

(3)对危害公司和国家事件事先举报或阻止,避免重大损失者;

(4)对天灾、人祸、犯罪等现象,不顾安危,见义勇为者;

(5)开拓公司业务,经营业绩(利润、营业额)骄人者;

(6)获得社会重大荣誉者。

2.记小功对象。

(1)对公司或国家有较大贡献者;

(2)对公司业务有较大发明、革新,成效优秀者;

(3)对危害公司和国家的事件,及时制止,避免较大损失者;

(4)见义勇为,获得好评、称赞者;

(5)开拓公司业务,经营业绩优良者;

(6)拾金不昧且价值较高者;

(7)本职岗位工作表现优异者。

3.嘉奖对象。

(1)品行优良、技术超群、工作认真、克尽职守成为公司楷模者;

(2)领导有方、业务推展有相当成效者;

(3)参与、协助事故、事件救援工作者;

(4)遵规守纪,服从领导,公司之敬业楷模;

(5)主动积极为公司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减少成本开支,节约资源能源的员工;

(6)拾金(物)不昧者。

第六条奖励标准。

第七条其他奖励规定。

1.凡获社会各类奖励或荣誉称号,其待遇按颁奖机关规定执行;

2.依照奖励标准,员工1年内奖励分累计满10分,可晋升一级工资;

3.公司对有突出贡献者,可授予称号;

4.公司可设董事长奖、总经理奖,设定奖励额度,每年颁发给工作优异者,起到类似诺贝尔奖的效应;

5.公司可通过奖励汽车、住房、出国培训、出国旅游等实物形式嘉奖勉励先进员工。

第八条奖励程序。

1.员工有符合奖励条件的,由其所在部门及时提出申请,报人事部;

2.人事部审核决定,签署意见后报公司常务会议讨论决定;

3.讨论决议经总经理签字后生效;

4.凡获得奖励的员工均由公司发给奖状或证书,并张榜公布;

5.奖励事宜记入员工档案;

6.员工奖金在颁布时发放,奖励提成在其业绩完成后1个月内兑现。

第三章处罚

第九条处罚种类。公司可设立如下处罚项目:

1.精神处罚。

(1)口头警告;

(2)书面警告;

(3)记小过;

(4)记大过。

2.物质处罚。

(1)一次性罚金;

(2)降级、撤职(减薪);

(3)留用察看;

(4)辞退。

第十条过失分类。

(一)甲类过失。

1.记大过后仍再犯;

2.因触犯法律被劳教、管制、罚金、判刑;

3.盗窃财物,挪用公款;

4.触犯公司规章制度、严重侵犯公司权益;

5.连续旷工达5天或1个月内累计达10天;

6.煽动他人不服从规定或怠工;

7.多次欺诈、谩骂、威胁主管;

8.利用职权谋私、受贿,以公司名义招摇撞骗;

9.有重大泄密行为。

(二)乙类过失。

1.故意造成重大过失,造成重大损失;

2.损失/遗失公司重要物品、设备;

3.违抗命令或威胁侮辱主管;

4.主管包庇职员舞弊,弄虚作假;

5.泄露公司机密;

6.品行不正,有损公司名誉;

7.没有及时阻止危害公司事件,任其发生;

8.全年旷工达4天以上;

9.因疏忽或督导不力导致重大灾害;

10.在公司内打架,从事不良活动。

(三)丙类过失。

1.因玩忽职守或督导不力而发生损失;

2.未经许可擅自使用权限外之物品、设备,教唆他人;

3.工作不力,屡劝不听者;

4.服务态度恶劣,与客户争吵,影响公司声誉;

5.在公司内喧哗、扰乱秩序、吵架、不服纠正者;

6.连续3次不参加公司重要活动;

7.连续旷工2天;

8.对各级领导态度傲慢,言语粗暴;

9.造谣生事。

(四)丁类过失。

1.工作时间处理私人事务;

2.因业务疏忽发生差错;

3.教育培训无故缺席;

4.工作时间未经许可擅自离岗;

5.浪费公司财物;

6.遇非常事故,故意回避逃离者;

7.服装仪容经常不整者;

8.多次发生迟到早退现象,不按规定请假、销假;

9.委托或受托他人出勤打卡或签到。

第十一条处罚标准。

视情况进行一次性罚款(一般不超过其工资的20%),或决定减薪降职,乃至辞退。

1.员工旷工。

(1)旷工1天,扣除当月效益工资30%;

(2)旷工2天,扣除当月效益工资60%;

(3)旷工3~4天,扣除当月效益工资100%;

(4)旷工超过5天,辞退。

注:(1)迟到、早退3次折算旷工计半天;

(2)迟到、早退6次折算旷工1天,或累计时间超4小时折算旷工1天。

2.病假。病假超过标准,1天扣除10%效益工资。

3.事假。

(1)事假超过标准1天,扣10%效益工资;

(2)事假超过标准2天,扣30%效益工资;

(3)事假超过标准3天,扣50%效益工资;

(4)事假1年累计超过标准30天,可辞退。

第十二条其他处罚规定。

1.以功抵过。员工违纪受罚后,若获得奖励,本人可提出申请,以奖励抵处罚;相抵后,该奖励不现享受待遇,也不再进行累计。

2.员工因触犯国家法律而受司法部门处理,作无薪停职处理。

3.依照处罚标准,员工1年内处罚分累计满10分,可辞退该员工。

4.对非正式员工、试用期员工的处罚,比照正式员工酌情扣除基本工资。

5.对连续3个月工作没进展或连续6个月没有盈利的部门、下属企业正职干部予以降职或免职。

6.违反公司经济合同管理办法,擅订合同造成经济损失的,应由责任人与参与者赔偿。

7.公司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责任在我方者,追究驾驶员经济责任,视情况赔偿损失。

第十三条处罚程序

1.员工违纪后,由所在部门依据具体违纪事项和本条例提出处理意见

2.各类处罚的过程。

(1)口头警告,由当事人的主管签字后生效,可报人事部备案;

(2)书面警告及以上处罚,经人事部审核,由公司常务会议讨论决定,总经理签字生效;

(3)对革职辞退须听取工会意见。

3.申诉。员工可在处罚决定之日起7天内以书面形式向公司提出申诉。申诉期维持原处理结论。

4.处罚事宜记入员工档案,并予公告。

5.员工在受处罚之日起的一定时间内表现良好,可撤销处罚。

第四章附则

对员工处罚的处理意见范文第2篇

根据《内部审计准则》及有关规法律制度的规定,__*供电所对其提供的与审计相关的会计资料及其他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现出具如下审计报告:

一、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

该所共有员工__人,其中正式员工__人,农电员__人,负责全乡__个行政村__个台区的供用电业务。抄表到户的有*个村__个台区,共计__*户,由所里直管移动机站台区为__个;趸售承包给村农电员管理的有1个村1个台区;淹没区有4个村17个台区, 具体是__村、__村、__村、__村,其中: __村有用户__户,__村有用户16*户,岩坳村有用户2__户,岩山岔村有用户__户,共计__户。

二、管理及分配模式

该所财务核算方式是采取收支两条线管理,所有收入交所里入帐后再进行分配,非淹没区的22个台区抄表收费工作实行责任考核制度,采取工资与电费回收和线损率挂钩,按月兑现; 承包给村农电员自管的1个村1个台区按趸售价0.4__/ kwh收费, 淹没区__个台区的抄表收费工作没有制定考核制度,责任没有明确到人,按月由全所统一行动抄表收费, 但在实际收费过程中由于淹没区用户刁难,往往只能象征性收点。该所对没有改造的台区制定综合线损为__% , 对已经改造的台区制定综合线损为__% , 所长及农电员的基础工资分为三个标准,所长的岗位工资定____元/月,班长定岗位工资为____元/月, 一般的为____元/月。

三、经营及财务收支状况

㈠、经营情况

该所20__年1至9月份供电量为____kwh,公司1至9月核减淹没区电量为____kwh,核减后供电量为____kwh,到户售电量为____kwh,核减前综合线损为__%,核减后综合线损为__% 。

㈡、财务收支状况

1、收入:该所20__年1至9月份实现主营业务收入为____元,售电均价为0.__元/kwh,其他业务收入为____元,收入合计为____元。

2、支出:1至9月份购电成本为____元,工资支出____元,维修费支出____元,租车费支出____元,差旅费____元,办公费____元,招待费____元, 三金支出____元,福利费支出____元,其他支出____元,其他业务支出为____元,支出合计为____*元。

3、利润:该所20__年1至9月亏损____元。

4、工资分配:该所的工资分为岗位工资和工程劳务提成两大块:

①1至9月份从电费中支出的工资总额为____元,其中:所长1人,工资总额为____元,月平均工资收入为____元,职工5人,工资总额为____元,月平均工资收入为____元。

②1至9月份从其他业务费用中支出的劳务提成补助为____元,6人 , 人平月收入为____元。

5、开支比例:到20__年9月底该所亏损____元,工资及其他费用均系占用了公司电费开支。

6、预计负债:经查该所未结帐的外欠债务为____元,其中招待费____元,移动公司基站雪灾维修材料费____元,下乡租车费、运费____元,因为该所1至9月经营为亏损,目前看没有能力支付欠款,所以预计负债有潜在的风险。

四、审计评价

1、通过审计,我们认为__*供电所基本能够遵守财经纪律和公司财务管理制度,财务报帐程序规范、手续完备、工资分配虽基本合理,但全部占用公司电费开支,能够遵守发票管理制度,没有出现违规使用发票和白条收费的现象。该所对淹没区用电管理方面存在制度不健全,存在拖欠公司电费,违反财务记帐规则,财务公开手续不完备等现象。

2、__*在担任所长这一年来,在财务管理上基本能够遵守国家财经法规和公司财经纪律,全所收支透明,分配基本公正,但做为淹没区供电所所长__*个人的工资有所偏高;在审计中没有发现其个人作为所长有乱开支的现象,从提供的财务资料和审计组走访全所职工及部分辖区内村民获得的信息也基本能证实其个人没有明显的经济违规现象。

五、审计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意见

1、淹没区用电极不规范,造成电费损失巨大.

该所对淹没区*个村__个台区的抄表收费工作是按月进行,经查抄表卡上的记录,抄表率为96%,这期间该所也确实做了大量的工作,经常采取突击查电的方式对用户的用电情况进行检查,1至9月份共查处偷漏电事件__起,追补电费____元。该所20__年1至9月应交公司电费为____元,已交电费____元,下欠电费____元,非淹没区1至9月供电量为____kwh ,应交电费为____元,已交电费为____元,淹没区2__线路1至9月供电量为____kwh ,公司冲减____ kwh后,供电量为____*kwh , 应交电费为____*元,实际收到电费为____元,其中上交公司____元,截用____元,主要是用于该所整顿淹没区开支补助等工作经费 。

处理意见:__淹没区是修建__电站形成的,本应由__*电站承担的社会责任却转嫁给了我公司,长期以来,淹没区问题始终没有得到根本解决,政府也曾经多次组织力量进行过整顿,最近一次是20__至20__年整改,公司花费了很大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但由于工作组思想不统一,抱着敷衍的态度,没有从根本解决问题,致使该淹没区的整改效果没有达到其他淹没去的程度,工作组一撤回,又恢复到原来的状态。现状分析该淹没区用电管理工作任重道远,仅凭该所的力量是难以搞好的,这需要继续得到

县委、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还要逐步解决一些历史遗留问题,内部方面应建立公司与供电所联动机制,帮助供电所处理淹没区一些突发事件,对淹没区管理的考核制度需要健全,责任要明确到人,理想的方式是20__年能重组整顿工作班子,配合、督促__乡、__乡两个供电所对淹没区重新治理,可能才会收到一定的效果。

2、财务人员不按规定及时处理帐务

到检查日止,该所20__年10月份所发生的经济业务出纳员还没有进行帐务处理,事后该所的委派会计也催促多次,出纳员__*均以工作忙为由迟迟没有办理结帐手续, 导致财务报表至今不能报送,其行为违反了《供电所财务收支管理办法》第八项“审计及处罚:第4点:对不按规定时间报送会计报表,属供电所责任的每迟报一次,对该所所长处以__*元罚款,属会计人员责任的每迟报一次,扣除委派会计一个月奖金;报送的会计报表数据不真实,有瞒报、少报,弄虚作假的,属供电所故意行为的,发现一次对该所所长处以__*元罚款,属会计差错一次扣除委派会计1个月月奖;不报送会计报表的,属供电所不提供会计资料的一次,对该所所长处以__*元罚款,属会计人员不作为的一次扣除会计人员三个月月奖,之规定。”

处理意见:鉴于该责任是出纳员__*造成,经多次催促后未能及时办理结帐手续,建议对__*处以罚款__*元。

3、违反记帐规则造成现金短款

审计组在对出纳现金进行盘底时发现现金帐面余额与实际库存现金不相符,出现短款__*元,经调查,该所出纳违反记帐规则,没有按当期现金实际发生额入账,而是采取未收先入的方式进行记帐。具体事实是出纳员__*分管__*村电费回收任务,月底为了完成电费回收任务,将没有收到的电费先行入帐而造成现金短款,使账实不相符。

处理意见:责令该所调整账务,督促出纳__*及时收回电费,并按所里规定的责任制进行处罚。

4、拖欠公司电费____元

到9月底止,__*供电所拖欠公司电费为____元。

处理意见:到检查日止该所的现金帐帐面余额为____元,但外欠债务有____元,建议扣掉支付外欠债务后,所剩部分用于补交公司电费,鉴于__淹没区确有其特殊的一面,余欠部分电费建议公司年底在核减电量时予以考虑。

5、财务公开手续不完备

经查,该所虽然做到按月将财务收支情况向职工公开,但没有按季度写出结论性材料向公司财务部备案。此行为违反了《供电所财务收支管理办法》第七项“财务公开:第4点:供电所在财务公开后,应按季度以书面形式写出结论性材料,经所委会成员集体签字后,报公司财务部备之规定。

处理意见: 责令该所自审计检查日起予以纠正,按照《供电所财务收支管理办法》中的规定写出结论性材料向公司财务部备案。

六、审计建议

1、由公司争取有关部门重新组织整顿组,督促并配合该所及时拿出淹没区整改方案,对__乡、__乡两淹没区重新进行认真整治。

对员工处罚的处理意见范文第3篇

关键词:木材检验管理质量

前言:木材检验是木材生产与木材加工、木材经营与进出口贸易等企业实现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管理的重要环节。也是维护木材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我国十分重视木材检验管理工作,早在1998年我国政府就实施的天保工程、封山育林,并采取措施保障充分利用有限的森林资源,最大限度提高木材生产效益。

1.认识做好木材检验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木材检验工作的重要性是因为其具有特有的性质而决定的。

1.1 木材是笨重的物体,其检验大部分在山场 、室外进行,目前检测工具不够精确,检验工作容易出现差错,又不易复查和监督。清晨或夜间操作更容易出现差错。所以要从管理上控制这种能都避免的差错。

1.2 木材的价格是由树种、材种、等级、尺寸等因素决定的,其中,等级、尺寸等受检验水平的影响很大,极易产生人为误差,影响经济效益;因而贮木场的工作重点是减少这些不必要的误差,提高经济效益。

1.3 木材检验包含销售价、金费的收取,政策性较强,牵涉到很多部门,检验工作的好坏,直接影响企业的利益和声誉;而从管理的角度来讲,企业的利益与声誉是企业能够长期存在并处于有利的竞争地位的基石。

1.4 每名木材检验员的年工作量都很大,所以即便是不大的错误,累计起来都会对林业局的经济造成很大的损失。

2.木材检验员做好木材检验工作的要点

检验员工作的好与坏,事关森工生产、森林限额采伐制度落实和林业行业的社会形象。加强检验员管理,是资源林政管理的需要,也是加快建设现代化林业产业步伐的必然要求。木材检验员的工作是非常重要的。我国十分重视木材检验管理工作,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家林业局于2005年制定并了《木材检验师国家职业标准》。各省区均制定有相关的木材检验管理条例或管理办法。对木材检验方法、检验队伍的管理等都有明确的规定。对要上岗的木材检验人员、林政执法人员,均应经过地市以上林业主管部门组织木材检验技术培训,取得合格成绩,由省(自治区)林业厅(局)核发木材检验员证书后方能从事木材检验或木材执法检查工作。

2.1 木材检验员不仅要掌握大量木材方面的综合知识,同时也要有实践经验。即能够了才木材的材质、树种、用途、尺寸、等级评定等知识。同时又必需了解国家有关的木材标准。木材检验员应持证上岗,检验木材时不得交他人代检或代记。凡检量发运辖区内的木材(含各类渠道进仓木材),长自2M,小头直径自6CM以上的原木,自然宽板材、厚度4cm以上锯材应逐根(片、块)检量标明口径或厚度,并打上着色号印,小规格锯材装车后必须在周缘和对角线上打上木材断面号印。检尺码单随货同行联应加盖木材断面号印。

2.2 木材检验人员检验木材时,必须到实地按规定认真检验,二人一组,同时上岗,一人检量,一人记码,严格把关,如实填写,做到检记相符,货单相符,并在木材明显位置加盖检验号印标志。木材检验完毕,检验员、审核员要在码单下方签上姓名和检验证号,加盖检验单位印章,检尺码单内所有数字不得涂改,空白栏内要标注未填标记。

2.3 对木材标准化管理工作实行领导责任追究制度,具有木材检验资格的单位,要加强对木材检验人员的教育和管理,由于领导工作不力,监管不到位,致使本单位及其木材检验人员经常造成工作失误的,追究单位领导相应的领导责任。

2.4 木材检验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自觉接受上级林业局、本单位、用户和有关部门的监督。

3.木材检验监督管理措施

3.1 局木材检验监督小组由林政、推广中心、林政稽查、法制股等部门人员组成,组长由分管木材检验的领导担任,监督小组定期或不定期(每年不少于10次)上路或在堆头、楞场、货场进行抽查。

3.2 局木材检验监督小组在督查和复检中,发现误差或违规检量的,应记录在案,作出处理意见,并通知所属单位。

3.3 在复检和督查中,发现违规情节较为严重的,应通知责任人到场。责任人未能到场,由单位领导或检验监督小组两人以上予以鉴证,不影响对违规事实的确认。

3.4 木材检验员在接到检查通知后,应主动配合检查和检量,并在复检单上签字确认,不得刁难或回避检查,如出现违规或误差较严重时,责任人必须写出书面检查。检查单位可以视其态度情况依据有关规定从轻处罚,对失误严重、态度蛮横的应从重处罚。

3.5 林政管理执法部门在执行公务中,发现检验违规违纪时,应及时向局木材检验监督小组通报,检验监督小组必须在15日内作出处理决定。

3.6 属一般违规或误差,需赔偿或罚款处罚的由所在单位做出处理决定,记录在案,并报局检验监督小组和办公室备案;情节严重须停岗或吊证处罚的,由监督小组提出处理意见,报局长办公会议研究批准。对被查处的木材检验员的违规行为的处罚、罚款及赔偿损失款一律由部门负责上交林业局财务室。

3.7 责任人对处罚有异议,可以向局检验监督小组提出复议请求,检验监督小组必须在十五天内予以答复,复议期间不影响处理决定的执行。

结束语:

总之,要将我国有限的林木资源价值发挥到最大化,就必须加强木材生产和流通的各环节的管理,更要做好木材检验工作。因此,要提高木材检验队伍的整体素质,确保木材检验准确率,更好地为林业生产经营服务。

参考文献:

[1] 张灏,高月华等编著,新编木材材积手册[M].金盾出版社.2008,03.

[2] 朱忠明主编,制材与木材检验技术[M].中国林业出版社.2007,04.

[3] 张翠霞.谈如何加强木材的检验管理[J].知识经济.2011,12.

对员工处罚的处理意见范文第4篇

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深入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健全并规范全区中小学教师的教育教学行为,建设良好的校风、教风和学风,全面提升教学质量,预防并及时、

有效、妥善地处理各类教学事故,维护正常教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教育行

政处罚暂行实施办法》、《小学管理规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意见。

第二条教学事故是指教职员工在教学管理及教学活动中,因本人主观过错或过失所引起的,影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和教学质量,或违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学校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教学语言或

行为。

第三条教学事故依据教学工作与管理工作,分为教学工作事故和教学管理事故两种。

第四条教学事故根据事故的性质和所造成的危害程度不同,分三个级别:一般教学事故,较大教学事故,重大教学事故。

第二章教学事故

第五条教学工作事故

(一)一般教学工作事故

1.教师擅离课堂;上课迟到或提前下课;拖堂超过3分钟以上。

2.教师不备课上课;上课无教案;不按要求准备教学素材或设施;教学内容出现明显的知识性错误。

3.不按学校课程安排上课;或未经学校职能部门批准,随意调换课程、增减课时、请人代课或代他人上课;随意改变上课地点。

4.布置或批改作业马虎随意,批改后的作业未及时向学生反馈,影响教学正常进行。

5.实验课等不按实验规则组织教学。

6.教学进度与教学计划无故相差4课时以上。

7.教师在上课时,所携通讯工具发出声音影响教学正常进行。

8.教师布置大量机械重复的作业,或布置超过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作业量。

9.监考迟到1分钟以上;擅自请人代监考;监考时以各种方式要求学生提前交卷。

10.试卷分装有误,差错率达总份数的10%。

11.在监考过程中做与监考无关的事情(如抽烟、闲聊、看书报、批改作业或试卷等);不严格履行监考职责,擅离职守。

12.批阅试卷不认真,出现差错在5分以上或判定等级失误;经核查,一个班级(或一个考场)需要更改成绩(等级)的试卷份数超过该班级(或该考场)试卷总数的10%。

13.不在规定时间和地点阅卷、评分、评等、报送成绩;不按规定要求和程序对学生进行综合素质评定。

(二)较大教学工作事故

14.教师上课迟到或提前下课超过10分钟。

15.教师随意占用非本人所教学科课时授课。

16.组织课堂教学不力致使课堂教学秩序混乱。

17.教师不备课上课、上课无教案等现象一学期达三课时。

18.上课时间随意让学生离开课堂另做别事。

19.无故不按时参加、或不按时完成、或不接受学校及上级部门布置的教学研究工作。

20.擅自取消已安排的教学活动。

21.教师无特别的事故,在上课期间拨打、接听电话或发信息等。

22.监考迟到10分钟以上。

23.监考中对学生答题进行暗示、提示。

24.因命题、制卷中的人为原因,造成考试时试卷短缺,或考试时间延误。

25.考试试题有严重错误未能事先发现,影响考试正常进行,造成考试延误、中断或失效。

26.由于监考人员失误,造成考试结束后收回试卷数与参加考试人数不相符;不按要求装订试卷;遗失学生试卷、考试成绩,致使学生成绩无法确定。

27.未按评分标准评定成绩,在考试阅卷中有行为,如阅卷时给本班学生或其他有关系的学生加分、加等级,或故意压低别班学生考试分数。

28.按考试成绩给全体学生排名次,并在公众场所张榜公布排名结果。

29.采用降低学生考试成绩(分数或等级)的方式来惩罚学生;随意给学生记零分、打不及格的分数或评定不合格等级。

30.由于教学原因或命题原因,一次水平测试(或一门学科)不及格或不合格学生数超过参考学生总数的40%(高三可适度调整比例)。

31.不按规定要求和程序对学生进行学业成绩、综合素质评定,导致评定结果严重失误,失误率超过参评学生总数的5%。

(三)重大教学工作事故

32.在教学过程中散布违背国家宪法、法律法规,或带有封建迷信、及其它思想内容不健康的,违背教书育人基本宗旨的言论。

33.教师上课迟到或提前下课超过20分钟,严重影响教学秩序和教学进程;或未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擅自停课、旷课。

34.教师酒后上课或在教学过程中出现严重违纪行为。

35.教学过程中遇到突发事件,不能及时妥善处理,造成事态恶性发展。

36.教职员工对学生有打、骂、停课、赶出教室或训斥、讽刺、挖苦、侮辱等行为;贬低、嫌弃、排斥、歧视学生;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以各种方式打击报复学生。

37.未经教育主管部门批准或授权,擅自舍弃国家课程计划规定的学科课程必修内容1/4以上。

38.违反有关规定,擅自向学生推荐购买自编(或参加编写)的教材或教辅材料;擅自向学生发放讲义、辅导材料并收取费用,或向学生兜售辅导材料等。

39.歧视后进生;随意拒绝后进生上课,将其赶出教室或学校;不给后进生批改作业,或胁迫其不能正常参加考试等。

40.组织或变相组织、直接或间接参与违规办班、补课或组织学生有偿集体培优辅差等。

41.因未履行工作职责,造成所任教班级纪律混乱,致使所任教班级一学期内出现打架斗殴、聚众闹事等恶性事件,小学达一次以上,中学达二次以上。

42.学生旷课逃学,科任教师未能及时发现学生不在课堂,或发现后未及时向班主任或学校通报;班主任发现后未能及时向学校有关部门和家长报告。因处置措施不力造成严重后果。

43.使用有毒、有害物质制作教具;在教学活动中,因教学指导和管理不当造成重大财产损失或使学生及其他人员受到伤害。

44.监考教师缺席。

45.随意变更考试时间、地点、学科或内容。

46.以各种方式泄露或变相泄露试题和考试内容;试卷在印刷、传送、保管过程中泄密。

47.对学生考试违纪行为不制止、不上报;放纵考生舞弊;对突发事件处置不当,导致考场秩序混乱。

48.违反规定,私自更改学生考试成绩或等级。

49.未经考生同意,擅自更改考生的报考志愿。

50.因人为原因,延误考试的通知和报名工作,导致学生无法正常参加考试或考试成绩无效。

第六条教学管理事故

(一)一般教学管理事故

1.教学环节安排失误(如排课失误等),造成教学人员不到位,影响教学活动实施。

2.超过规定时间达2周以上或不按规定提交教学进度表;教学组织计划安排出现差错或混乱。

3.教师已事先请假并经批准调课,管理人员未能及时作出安排并通知学生和老师,影响教学秩序。

4.因安排课程或考试不当造成教室使用冲突,或造成无教师到岗上课现象。

5.因人为原因,造成学生成绩登记严重失实,或学籍档案混乱、变更手续不全、记录不明或失实。

6.教学设施设备运行不良或损坏,无特殊原因超过3天仍未修理,影响教学活动正常进行或影响教学效果。

7.铃声、广播声不响,乱响,有误差,影响教学活动正常进行。

8.随意调整班级教室,或上课时间随意叫出教师谈话,影响教学活动正常进行。

9.教室或其他教学活动场所卫生状况差,影响教学活动正常进行或影响教学效果。

10.因安排不当造成考试科目、时间、地点、监考人员等冲突,导致考试不能正常进行。

11.不按规定布置考场;不按规定安排监考人员。

(二)较大教学管理事故

12.人为原因导致较大范围师生缺课、停课,漏考、停考。

13.有关放假或全校性教学调整等工作,因未能及时通知或妥善安排,造成教学秩序混乱。

14.升旗、早操、集会、外出等集体活动,因管理措施不力,造成学生纪律非常松散或发生安全事故。

15.违反有关规定,擅自代学生购买学习资料和学习用具并向学生收费。

16.粉笔、黑板擦等教学设备不能及时供应;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教学实验设施、器材、用品等不能及时供应或准备不充分。

17.因人为原因,不能按规定提供教学要求必备的音像、图片、仪器、标本等教学辅助用品。

(三)重大教学管理事故

18.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学校教学工作安排,或故意不完成教学任务。

19.接到报告后,未能及时处理教学事故或学生矛盾,导致事态进一步激化并造成严重后果。

20.学校教学管理混乱,致使某个年级或学段出现大面积后进生现象,或导致大量学生厌学。

21.学校不按课程计划开齐开足课程;随意停止课程;不严格执行规定的作息时间,随意提前学生到校时间或推迟放学时间。

22.随意变更教学计划,组织师生参加商业性的社会活动,或随意借用、出租校舍致使教学秩序受到干扰。

23.在规定的保管时间内,丢失学生原始成绩、原始学籍;故意出具与事实不符的学历、学籍、成绩等各类证书、证明。

24.因人为原因,造成工作未能按计划和有关规定开展。

25.无特殊原因未能按计划完成教学改革、课程改革、课题研究、课程设置、试题设计、教学实验及教师培训等工作。

26.因提供不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教育教学设施和设备造成安全事故。

27.因校内原因造成停水、停电而未能及时修理,导致教学活动中断,严重影响教学秩序和教学进程。

28.校舍、教学设施设备等维修未能错开教学时间,因安排不当或施工管理不当而严重影响正常教学秩序。

29.因人为原因,错误或违规放置设备而造成学校安全事故。

第三章教学事故的认定

第七条教学事故由当事人或发现人、知情人在发现后及时向学校职能部门(教导处、德育处、总务处等)报告,职能部门须作好记录并立即通知当事人所在部门。

第八条事故当事人所在部门负责调查、取证、核实,按一事一表的方式填写《*市*区中小学教学事故记录表》,对事故级别与当事人提出初步认定与处理意见,送交学校职能部门。

第九条事故责任人只能是个人或多人,不得以部门、单位或集体代替。

第十条一般教学事故可由职能部门认定;较大教学事故可由分管领导认定;重大教学事故须由校长认定,特殊情况下须由学校领导集体讨论认定;如事故责任人为校长,则由镇教育组(区直学校由

区教育局人事科)负责认定。

第四章教学事故的处理

第十一条教学事故的处理原则上由校长负责最终决定。一般教学事故由当事人所在部门提出处理意见,职能部门作出初步处理决定并报校长;较大教学事故由职能部门提出处理意见,分管领导作出

初步处理决定并报校长;重大教学事故由分管领导提出处理意见,校长作出初步处理决定,特殊情况下须由学校领导集体讨论作出初步处理决定;如事故责任人为校长,则由镇教育组(区直学校由区教

育局人事科)负责处理。

第十二条一般教学事故应在事故认定当天初步处理完毕并书面通知当事人;较大教学事故应在事故认定后两天内初步处理完毕并书面通知当事人;重大教学事故应在事故认定后三天内初步处理完毕

并书面通知当事人。职能部门负责将初步处理决定通知当事人及所在部门,受理当事人申诉意见,督促执行处理决定。

第十三条各级教学事故的处理意见与决定应有书面记录,各有关部门和人员应如实填写《*市*区中小学教学事故记录表》(一式两份),职能部门存档一份、事故责任人一份。

第十四条各单位在对各级教学事故进行调查、处理的同时,应迅速采取补救措施,尽可能降低事故影响的程度和范围,并完善相关规章制度。

第五章申诉与仲裁

第十五条事故当事人对事故的初步认定、处理不服的,有权申诉。

第十六条各中小学校应设立受理教学事故申诉的职能机构或部门,指定具体工作人员,由校长直接领导;并成立由学校工会主席牵头,有学校各方代表参加的教学事故仲裁委员会。

第十七条当事人应在接到事故初步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日内,向职能部门提出申诉。在规定时间内,当事人未提出申诉,初步处理意见即认定为最终处理意见。

第十八条当事人向职能部门提出申诉,填写《*市*区中小学教学事故申诉表》,职能部门应立即受理,并认真进行调查、核实,然后将核实情况及最后处理意见提交学校教学事故仲裁委员会

仲裁。事故仲裁委员会仲裁决定为教学事故处理的主要依据。学校依据仲裁决定作出行政处理。

第十九条仲裁决定和学校最终行政处理决定应在申诉提出后一周内作出并书面通知当事人。当事人对仲裁决定、学校行政处理不服的,可向镇教育组(区直学校向区教育局)提请改正或撤销。

第六章教学事故的责任追究

第二十条教学事故经学校最终认定并作出行政处理决定后,须追究事故责任人的责任,并对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视事故级别和情节轻重,分别给予以下处分:一般教学事故给予事故责任人内部通

报批评;一学期内累计三次一般教学事故,视为一次较大教学事故。较大教学事故给予事故责任人警告处分;一学期内累计三次较大教学事故,视为一次重大教学事故。重大教学事故给予事故责任人严

重警告处分,取消事故责任人该学期特级教师、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等的评选资格,取消该学年接受教育行政部门表彰奖励资格;情节特别严重、影响极坏的,由行政部门直接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

第二十一条教学事故不是由当事人造成的,或系当事人遇到不可抗拒的原因造成的,经查实后当事人对教学事故不承担责任。

对员工处罚的处理意见范文第5篇

一、山东省及济南、青岛两市建设稽查工作开展情况

近年来,山东省建设厅及济南市、青岛市建设、规划部门重视建设稽查工作。一是认真受理投诉举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济南市建委成立了建筑市场稽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受理建筑市场投诉举报,核查违法违规行为。市规划局设立监督电话和举报信箱,聘请特邀规划监督员,积极参与政务面对面活动,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力争将违法违规建设遏制在萌芽状态。二是坚持专案稽查和执法检查部门联动机制,加大了行政执法力度。济南市将建筑市场稽查情况报建委联席会议,由联席会议研究确定处理意见,各职能部门负责处理。青岛市建委采取“分散执法,集中处罚”的工作方式,着重建立健全了内部联动执法和外部联动执法两项制度。三是创新日常监管手段,建立标本兼治的长效机制。青岛市建筑市场、房地产市场分别建立了市场主体动态量化考核制度、信用监控和预警谈话制度、执法监管GIS信息系统,有效地保证了建筑市场、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

目前,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部门监管与综合执法有时存在脱节,对违法违规单位的处罚缺乏力度。二是建筑和房地产市场中违规行为越来越隐蔽,给稽查工作带来了难度,需要不断探讨解决。

二、部派济南、青岛规划督察组工作开展情况

我部于今年11月3日向济南市、青岛市派驻了城乡规划督察员。山东省建设厅高度重视部派城乡规划督察员工作,积极协调两市落实相关事宜。济南市、青岛市规划局领导认识到位,态度积极,为部派城乡规划督察员创造了良好的工作和生活条件。青岛市规划局在督察员到任第二天即召开由局机关处以上干部和各分局领导参加的见面会,学习了我部关于部派城乡规划督察员的通知精神,指定一名局领导和一名干部负责规划督察员的工作联络,确保规划督察员有效地开展工作。武解放、任惠林、邸玉茂三名规划督察员到任后,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首先组织了集中学习,统一思想,明确了“加强学习、注意沟通、履行职责、遵守纪律、不辱使命”的工作思路,督察组目前正在全面收集熟悉两市规划方面的相关资料,为开展督察工作打好基础。

三、意见和建议

王早生主任在听取地方相关部门和部派城乡规划督察员工作汇报后指出,近年来,山东省及济南、青岛两市建设、规划主管部门在建筑市场执法、城乡规划监管、房地产市场专项整治、执法监督机构建设等方面做了大量很有成效的工作,在部派规划督察员进驻后积极配合督察员开展工作,积累了很多好的经验和做法,值得学习和借鉴。对下一步如何推进建设稽查工作省市各部门也提出了思路,指出了问题,给了我们很大启发。当前我国正处于城镇化快速发展的关键时期,这一时期建设项目多、建设速度快,容易产生各种类型的违法违规现象,对各级建设稽查部门来说,形势紧迫、任务艰巨,这就要求我们要牢固树立并深入践行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转变观念、创新思路,扎实工作,确保城乡建设事业健康发展,促进地方经济又好又快地发展。

(一)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把握好建设稽查、规划督察工作的定位。建设稽查工作和规划督察工作要适应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与时俱进,明确定位和工作重点。建设稽查工作的本质是执法监督,维护法律法规的严肃性,规范建设活动各方主体的行为。不能仅仅局限于执法本身,还要着眼于规范城乡建设秩序、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地发展。

(二)以法律法规为依据,加强稽查工作方法研究,探索建立高效的稽查工作机制。我们开展稽查工作的依据是现行的法律法规,当前国家法律、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很多,各级建设稽查部门要加强自身学习,深入开展专题调研,提升稽查工作水平。最近陈大卫副部长多次指示对案件要进行“研判”,就是要深入调查研究,慎重地提出处理意见。在此基础上进行总结分析,提出意见建议,促进完善有关政策制度。

要加强对稽查工作体制机制的研究,总结各地稽查机构的经验,建立起更加有效的稽查体制。探索建立内外部的联动稽查机制,研究有关建设稽查的重大事项及涉及多个部门协调解决的重大问题,进一步加强协调,着力提升综合执法效能。

(三)进一步完善城乡规划督察员制度。为强化城乡规划实施的监督管理,更好地发挥城乡规划对城乡建设的引导和调控作用,2006年以来,部里先后向34个城市派驻了三批规划督察员,取得了初步成效。部领导十分重视规划督察工作,姜伟新部长最近提出“要以城乡规划督察为抓手,推进城乡规划的实施与管理”。近日,我们将此项工作情况向国务院作了专题报告。下一步将着重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进一步完善细化督察工作规程,增强规程的可操作性。把现有的“到位不越位、监督不包办”等工作原则进一步细化,对督察员参加会议、调阅资料、约谈当事人等工作做出具体规定。二是研究更加科学的工作方法和工作程序。在总结现有工作方法的基础上,不断改进督察员的工作方法和程序,提高督察工作效能。三是建立起沟通和协作机制。规划督察工作具有双向性,要保持与省、市规划主管部门的沟通协作,吸取地方对规划督察工作好的意见和建议,督察员不仅仅起到监督检查的作用,也应总结推广所驻城市在规划工作方面好的经验和做法,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和建设事业健康发展。四是做好督察员的管理工作。按照反腐倡廉工作要求,研究如何加强督察员廉政制度建设,制定督察员工作守则,保证督察员廉洁自律。进一步完善督察员后勤保障制度,让督察员安心工作。五是推动省级城乡规划督察员制度建设,探索省部联动的规划督察机制。继续督促指导未建立规划督察员制度的省、自治区加快建立省派规划督察员制度,探索部派和省派规划督察员工作联动机制,有分工、有重点地开展督察工作,逐步形成覆盖全国的层级监管体系。

对员工处罚的处理意见范文第6篇

(一)首问负责制的内容

1、第一位接待服务对象的人员为首问责任人;

2、首问责任人对来办事或咨询的人员应文明有礼、热情接待,耐心听取各类问题,认真负责地做好接待、服务和受理工作;

3、属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并能够当场解决的事项,应当场解决,不能当场解决的,应告知期限,在规定期限内给予解决;

4、对不属于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的事项,首问责任人应指引服务对象到有关职能部门办理;

5、对上级或相关部门的来电通知和服务对象的投诉举报,首问责任人应认真做好电话记录,提出拟办建议,无法提出拟办建议的应及时向领导汇报拿出处理意见,自拿出处理意见的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告知当事人。

(二)首问负责制的责任追究

有以下现象发生,应追究首问责任人的责任:

1、接待服务对象时态度生硬,应当告知而没有明确告知有关事项,影响恶劣的;

2、对服务对象推诿或拒不接待的;

3、对不属职责范围的事项,不说明、不移交,贻误办事时机引发严重后果的。

二、建立政务公开制度,积极营造公开透明的服务环境

(一)政务公开的原则

1、依法公开原则。凡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应向社会公开的政务事项都要向社会公开。

2、诚实真实原则。凡向社会公开的政务事项都必须真实准确。

3、注重实效原则。坚持工作方式与实际效果相统一,防止形式主义。

4、服务社会原则。按照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要求,进一步转变观念、转变职能、转变作风,更好地服务社会。

5、公正公平原则。凡公开的政务事项,在范围、对象、时间上必须做到共知、共享,防止因政务信息不对称使少数人从中谋取私利。

6、便于监督原则。在公开的内容和形式上,要使服务对象享有知情权并便于其行使监督权。

(二)政务公开的内容

1、开发区各部门职能范围、办公地点、负责人姓名、联系方式等;

2、开发区负责实施和执行的上级有关规范性文件,以及其它需要服务对象知晓的法律、法规和文件;

3、开发区制定的与群众利益、社会管理密切相关的政策性规定;

4、开发区行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及相关政策;

5、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以及可公开的许可决定;

6、开发区各职能部门的审批程序与服务事项;

7、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

8、工作纪律、廉政规定、违法违纪处理规定;

9、本级和上一级、投诉举报部门的联系方式方法;

10、其它需要群众监督的政务事项。

(三)政务公开的形式和要求

1、有关信息通过经济技术开发区网进行公开,逐步扩大网上审批、查询、交费、办证、咨询、投诉、求助等服务项目的范围;

2、利用报刊、电台、电视等新闻宣传媒体公开政务、服务信息;

3、通过社会公示、听证和专家咨询、论证以及邀请人民群众旁听有关会议等形式,对行政决策的过程和结果予以公开;

4、属于应公开范围的信息,应当自该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5、服务对象需进行信息公开的事项,应向开发区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等形式)提出申请;

6、各部门对于要求公开的信息,应当按照服务对象要求的形式予以提供,无法按照要求的形式提供的,可以安排服务对象查阅相关材料、提供复印件或以其它适当形式提供。

三、建立服务承诺制度,积极营造诚实守信的信用环境

(一)服务承诺的内容

1、明确权责: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办事程序、办理依据、受理部门、办理结果、监管职责等向社会公开,接受监督;

2、简化程序:对行政许可事项本着简化、科学、便民的要求进行处理,实行一次性告知;

3、优质服务:在报送材料完备、手续齐全的情况下,认真审查、审批,限时办结,最大限度地方便服务对象;

4、廉洁从政:在公务活动中,严格遵守勤政廉政规定,牢记并践行工作人员工作职责。

(二)服务承诺的要求

1、各部门建立服务承诺制以提高公共服务水平、效率和公众满意程度为目标,把各项行政管理和服务工作置于社会和公众的监督之下;

2、各项行政审批项目(包括行政许可项目和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按照行政审批事项的有关规定公开资格要求、必备手续、办理程序、办理流程、办理时限和服务标准;

3、各部门在制定明确的服务标准的基础上,将各类行政审批(包括行政许可项目和非行政许可项目)及备案事项,采取公告、互联网公布、印发办事指南等多种形式,公开政策规定、办事依据、办事条件、办事程序、办理结果,提高工作的透明度;

4、各部门要对工作人员的服务行为进行规范,工作人员接待办事和来访,应做到举止文明、热情服务。

(三)服务承诺的标准

1、公开、公平、公正。认真实行政务公开,做到政策、法规公开,办事程序公开,办理结果公开,热情接待每一位服务对象;

2、文明、礼貌、周到。坚持文明用语、文明办公、文明执法,杜绝门难进、事难办、脸难看的现象发生;

3、优质、合理、高效。不断提高服务水平,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服务,以“服务对象满意”作为衡量服务质量的标准,在规定时限内办结相关事宜,做到急事急办,特事特办,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答复。

四、建立项目代办制度,积极营造方便快捷的办事环境

(一)项目代办的内容

1、企业设立。投资方提供完备资料后,可委托开发区经济发展局代办工商注册、税务登记等企业设立方面的行政审批手续;

2、工程报建。投资方提供完备资料后,可委托开发区建设局代办施工许可等工程报建方面的行政审批手续。

3、投资者其它需要开发区有关部门进行代办的事项。

(二)项目代办的原则

1、无偿服务。代办单位无偿为投资者提供各项代办服务、咨询服务、政策指导等各类服务;

2、全程服务。开发区有关部门承接代办项目后,统一协调,指派专人对协助办理的事项提供全程跟踪服务,使每项服务落到实处。

(1)开发区有关部门确定的代办员从项目代办受理开始,对项目各环节的行政审批进行全程跟踪办理。

(2)代办员要及时协调解决在项目代办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解决不了的报上级领导或部门解决。

(三)代办员工作要求

代办员必须政治素质高、责任心强、有一定业务水平和办事能力等条件,要求做到廉洁奉公,忠于职守;熟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挂牌上岗、举止文明、用语礼貌、待人热情,遵守代办的各项制度;对投资方提交的一切资料和涉及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

相关部门要加强对代办员的政治教育和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其政治素质、业务水平、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

五、建立限时办结制度,积极营造严格规范的约束环境

(一)限时办结制的内容

限时办结制是指各类需经开发区有关部门审批、核准、备案的事务,手续完备,材料齐全,且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的,各部门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结承办事项。

(二)限时办结制的要求

1、开发区工作人员应严格履行限时办结制度,对服务对象提交的资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工作人员应当场一次性告知;

2、限时办结制时限从投资方补齐全部资料并提交主管部门后的次日起计算,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有关的工作;

3、对需要调查研究的疑难问题,需出台具体实施办法的事项,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有关工作,并报开发区管委会决定解决意见。对于重大事项,经管委会领导同意,可适当放宽办结时间;

4、凡涉及两个或以上部门办理的事项实行联合办理,联合办理时限不得超过10个工作日;

5、对特别紧急的事项,应当急事急办,随到随办;

6、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限办结或予以答复而需要延期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以书面形式告知服务对象延期的原因、理由和办理的时限。

六、建立过错追究制度,积极营造纪律严明的勤政廉政环境

(一)过错追究制的原则

对工作人员失职、渎职及有过错的行为的,要追究其当事人的过错责任,以严肃纪律,确保工作人员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提高工作效率。

(二)过错追究制的内容

1、不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不认真完成职责范围内的工作,造成影响或损失的;

2、工作作风粗暴、服务态度生硬,对服务对象需办理的事项进行推诿、拖延或者刁难的;

3、对分管范围内的工作人员管理不力,对违纪违规问题长期失察或放任不管的;

4、工作不负责任,作风拖拉、推诿扯皮、办事不力、效率低下,造成严重后果的;

5、擅离职守,耽误工作并产生不良后果的;

6、主办部门不负责任或者协办部门不配合主办部门工作,或超出承诺时限造成延误的;

7、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受理而不予受理或不应当受理而受理,而造成不良影响的;

8、擅自设立行政许可(审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或者对已经明确取消、撤销和废止的审批项目仍进行审批的;

9、部门工作人员被服务对象投诉并经查实吃拿卡要的;

10、违法收取押金、保证金和审批许可费,或者自行设立有偿咨询服务的;

11、故意不一次性告知服务对象所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导致对方因材料不合格多次申报的;

12、对办理事项不按规定进行登记或者应向服务对象出具书面凭证而不出具的;

13、应当给向服务对象及时答复而故意不予答复或拖延答复的;

14、应当报告领导而不及时请示报告造成不良后果的;

15、超越职权或的;

16、法律、法规禁止的行为并造成严重后果的。

七、建立企业宁静日制度,积极营造无干扰的发展环境

(一)企业宁静日的内容

每月1-24日为企业宁静日,除依法执行特殊紧急的检查外,执法部门一般不得在企业宁静日到开发区生产型企业和外资企业进行检查验收、行政征收、行政处罚等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活动。

(二)企业宁静日的纪律

有确凿依据需处罚企业时,必须由执法部门责任人签发行政处罚决定书方可进行处罚。因执法错误而影响企业正常经营和发展的,追究执法部门的责任。执法部门需对企业法人代表采取传唤、询问等行政措施时,必须先经开发区管委会同意方可执行。违反上述规定的,将对相关部门和责任人追究责任。

(三)企业宁静日的要求

1、在企业宁静日时间里,任何部门和个人若没有企业的邀请或重要约定,一律不得从事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活动,违反一次作为部门考核不合格依据,累计三次以上(含三次)者视为考核不合格部门。

2、本制度所指涉企检查不包括企业被举报涉案引起的检查,企业被举报涉案的按法定程序依法检查。

3、每月25—30(31)日为部门进企业检查时间,凡在规定的时间内进企业检查的,必须持开发区开具的检查通知单方可进行检查,否则企业有权拒绝接待。

对员工处罚的处理意见范文第7篇

直接领导:董事会或总经理管理对象:各厨师长联系范围:公司各部门

工作职权:

1、据公司董事会或总经理指示,负责公司厨政系统日常工作调节,部门沟通,做到“上传下达”。

2、师队伍技术培训规划和指导。

3、负责公司厨政系统菜品、原料研究开发、厨政管理研究工作。

4、组织酒店对关键原料品质的鉴定工作。

5、对酒店厨师系统的考察和考核评级作总体把关和控制。

6、与酒店总经理共同处理各种重大突发事件。

7、负责组织对菜品的设计和审计工作,不断了解菜品动态和动向。

工作职责:

1、进行厨政作业管理的巡察、解决各种疑难技术问题。

2、进行厨师脱产培训、在岗培训指导。

3、调节各厨房厨师的人员配置,并将处理意见报公司总经理审定。

4、组织制定酒店原料的采购,供应与存储规划,并对其作业管理流程进行密切监控。

5、对酒店菜品烹饪作业过程进行检查、指导、确保酒店菜品数量与品质的正常供应。

6、根据总公司规划,定期组织菜品研究与开发,并负责完成各个时期菜品研发责任指标。

7、根据公司总经理指示,参与和组织国家级和国际大型餐饮,食品学术研讨交流会议与活动。

8、对酒店重大烹饪作业任务亲自指挥指导。

9、负责对厨政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纠正。

二、厨师长

直接领导:总厨(无总厨由总经理)管理对象:厨房各组组长联系范围:酒店各部门

工作职权:

1、负责各小组组长的考勤考绩工作,根据他们工作表现的好坏,正确行使表扬和批评、奖励或处罚职权。2、全权处理各厨房的日常业务工作并做好事前工作安排。

3、合理调动,安排各小组组长、厨师、厨工的人员配置。

4、现场检查、督导厨房的各种准备工作。

工作职责:

1、根据酒店的特点和要求,制定零餐和宴会菜单。

2、制定厨房的操作规程及岗位职责、确保厨房工作正常进行。

3、巡视检查厨房工作情况,合理安排人力及技术力量,统筹各个工作环节。

4、检查厨房设备运转情况和厨具、用具的使用情况,制定年度订购计划。

5、根据不同季节和重大节日组织特色食品节、推出时令菜式,增加花色品种,以促进销售。

6、每日检查厨房卫生,把好食品卫生关,贯彻执行食品卫生法规和厨房卫生制度。

7、定期实施厨师技术培训,组织厨师学习新技术和先进经验。定期或不定期对厨师技术进行考核,制定值班表,评估厨师,对厨师的晋升调动提出意见经批实施。

8、负责保证并不断提高食品质量和餐饮特色、指挥大型和重要宴会的烹调工作,制定菜单,对菜品质量进行现场把关,重要客人可亲手操作。

9、合理调配人员,科学安排操作程序,保证出菜节奏,为服务工作提供良好的基础。

10、负责控制食品和有关劳动力成本,准确掌握原料库存量,了解市场供应情况和价格。根据原料供应和宾客的不同口味要求,制订菜单和规格、审核厨房的请购单,负责每月厨房盘点工作,经常检查和控制库存食品的质量和数量,防止变质、短缺,合理安排使用食品原料。高档原料的进货和领用必须经厨师长审核或开单才能领发,把好成本核算关。11、负责指导主厨的日常工作,根据客人口味要求,不断改进菜品质量、并协助总经理设计、改进菜单,使之更有吸引力,不断收集、研制新的菜点品种,并保持地方特色风味。12、经常与各部门联系协调、并听取宾客意见,不断改进工作。

三、红案炉子组长

直接领导:厨师长管理范围:炉灶厨师

联系范围:厨房其它各组职权:负责小组考勤,安排本组厨师上岗。

工作职责:

1、协助厨师长制作菜单,懂得成本核算和菜肴的销售价。

2、熟练地烹制厨房能够提供的季节、月、周、日特色菜。

3、检查督导组内所有厨师的仪容、仪表及工作服。协助厨师长培训厨师,指导新厨师按厨房的程序工作。

4、开餐前检查所有烹饪原料是否准备妥当,检查炉头各岗位的准备工作。

5、负责零点、餐、宴会及团体餐的出菜顺序、烹调工作,与烧烤、切配、打荷、汤锅及面点厨师搞好协作。

6、掌握各种原料的名称,产地,出菜使用率、用法和制作方法,分派下属领取当日厨房所需要的原料。

7、向厨师长汇报厨房工作,并提出建议,如厨房人员问题,厨房食品卫生质量问题,当天厨房所不能提供的菜品,食品原料的采购问题,客人对食品投诉及要求、季节、月、周、日、厨房的特色创新菜式。第二天原料申购。

8、工作完毕后,应负责检查厨具、用具是否整齐清洁,保证一切烹饪原料安全贮存、场所卫生干净、各种能源开关如水、电、气、油等是否安全关闭。

四、红案炉子厨师

直接领导:红案组长联系范围:传菜员、管事组

工作职责:

1、负责零餐及宴会菜肴的烹制,满足客人对食品提出的特殊烹饪要求。2、熟练地烹制厨房提供的各类菜肴。

3、按组长的要求,填写领料单经厨师长签字,领取 每日货物。

4、负责制作当天所需氽煮食品及半成品的准备工作,配制各种调料。

5、上班后,准备好所有炉头必用的生产工具,如铁锅、勺、铲、毛巾、竹刷、漏勺等。

6、开餐完毕后,清洗所有炉头生产工具,摆放整齐。原料收藏、环境卫生的清洁、能源的关闭。

7、接受上级的其它任务。

五、红案墩子组长

直接领导:厨师长????管理范围:打荷厨师、墩子厨师

联系范围:前厅、厨房各组工作职权:负责本组考勤、工作安排

工作职责:

1、负责对洗涤初加工后的肉类、禽类、水产品及野味蔬菜原料的加工(切片、丝、丁、块、花形等)。

2、熟悉菜谱上各种菜品原材料、并针对其原料进行加工,安排打荷厨师做好菜肴所需的装饰,菜品餐具的配置,确保开餐的正常供应。

3、努力提高配菜质量及速度,做到忙而不乱。

4、接到传菜组的点菜后,按“先到先制,先难后简,先荤后素”的原则配菜。

5、如遇所供菜品原料用完,应及时通知传菜组,再由服务员告知客人。避免引起客人的误会。

6、对点菜单,菜名不清楚的一定要查清配菜,以免错配。严格遵守“见单配菜,无单不配”的原则,配餐后保管好配菜单、以便核查。

其它工作职责及操作流程详见公司厨政管理。

厨房管理制度

一、厨房考勤制度

1、厨政部工作人员上、下班时,必须打考勤,严禁代人或委托人代打考勤。

2、穿好工作服后,应向组长或厨师长报到或总体点名。

3、根据厨房工作需要,加班的厨师留下,不加班的厨师下班后应离开工作地。

4、上班时应坚守工作岗位,不脱岗,不串岗,不准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如会客,看书报,下棋、打私人电话,不得带亲戚朋友到酒店公共场所玩耍、聊天、不得哼唱歌曲、小调。

5、因病需要请假的员工应提前一日向厨师长办理准假手续,并出示医院开出的有效证明、因不能提供相关手续或手续不符合规定者,按旷工或早退处理。请假应写请假条书面备案。

6、需请事假的,必须提前一日办理事假手续,经厨师长批准后方有效,未经批准的不得无故缺席或擅离岗位。电话请假一律无效。

7、根据工作需要,需廷长工作时间的,经领导同意,可按加班或计时销假处理。

8、婚假,产假、丧假按酒店员工手册的有关规定。

9、本制度适用于厨政部的所有员工。

二、厨房着装制度

1、上班时需穿戴工作服帽,在规定位置佩戴工号牌或工作证。服装要干净,整洁、工作时间不得裸背敞胸、穿便装和怪服。

2、上班时间需穿工作鞋,不得穿拖鞋、水鞋、凉鞋。

3、工作服应保持干净整洁,不得用其它饰物代替纽扣。

4、工作服只能在工作区域或相关地点穿戴,不得进入作业区域之外的地点,禁止着工装进入前厅。

5、必须按规定围腰系带操作,不得拖曳。

6、违反上述规定者,按酒店处罚条例执行。

三、厨房卫生管理制度

1、厨房烹调加工食物用过的废水必须及时排除。

2、地面天花板、墙璧、门窗应坚固美观,所有孔、洞、缝、隙应予填实蜜封,并保持整洁,以免蟑螂、老鼠隐身躲藏或进出。

3、定期清洗抽油烟设备。

4、工作厨台,橱柜下内侧及厨房死角,应特别注意清扫,防止残留食物腐蚀。

5、食物应在工作台上操作加工,并将生熟食物分开处理、刀、菜墩、抹布等必须保持请清洁、卫生。

6、食物应保持新鲜、清洁、卫生、并于清洗后分类用塑料袋包紧、或装在盖容器内分别储放冷藏区或冷冻区、要确定做到勿将食物在生活常温中暴露大久。

7、凡易腐败的食物,应储藏在0度以下冷藏容器内,熟的与生的食物分开储放,防止食物间串味.冷藏室应配备脱臭剂.8、调味品应以适当容器装盛,使用后随即加盖,所有器皿及菜点均不得与地面或污垢接触.9、应备有密盖污物桶,潲水桶,潲水最好当夜倒除,不在厨房隔夜,如需要隔夜清除,则应用桶盖隔离,潲水桶四周应经常保持干净。

10员工工作时,工作衣帽应穿戴整洁,不得留长发、长指甲,工作时避免让手接触或沾染成品食物与盛器,尽量利用夹子、勺子等工具取用。

11在厨房工作时,不得在工作域抽烟、咳嗽、吐、打喷嚏等要避开食物。

12厨房工作人员工作前、方便后应彻底洗手,保持双手的清浩。

13厨房清洁扫除工作应每日数次,至少二次清洁完毕,用具应集中处置,杀虫剂应与洗涤剂分开放置,并指定专人管理。

14不得在厨房内躺卧或住宿,亦不许随便悬挂衣物及放置鞋屐、或乱放杂物等。

15有传染病时,应在家中或医院治疗,停止一切厨房工作。

四食品原料管理与验收制度

1、根据酒店厨政生产程序标准,实行烹饪原料先进先出原则,合理使用原料,避免先后程序不分,先入库房原料搁置不用。

2、高档原料派专人保管,严格按量使用。其它原料同样做到按量使用,物尽其用。

3、未经许可,不得私自制作本酒店供应菜品,杜绝任何原料浪费行为。

4、不得使用霉变,有异味等一切变质的烹饪原料。对原料做到先入先出,随时检查。

5、不得将腐败变质的菜品和食品提供给客人。

6、不许乱拿、乱吃、乱做厨房的一切食品。处理变质原料,需经批准。

7、严格履行原料进入,原料烹制和菜品供应程序,确保酒店菜品操作流程正常运转,做到不见单,厨房不出菜的原则。

8、验收人员必须心企业利益为重,坚持原则,秉公验收,不图私利。

9、验收人员必须严格按验收程序完成原料验收工作。

10验收人员必须了解即将取得的原料与采购定单上规定的质量要求是否一致,拒绝验收与采购单上规定不符的原材料。

11验收人员必须了解如何处理验收下来的物品,并且知道在发现问题时如何处理。如果已验收的原材料出现质量问题,

验收人员应负主要责任。

12验收完毕,验收人员应填写好验收报告,备存或交给相关部门的相关人员。

13以上制度适用于厨政部一切工作人员,违反上述规定者,按酒店处罚制度执行。

五、厨房日常工作检查制度

1、对厨房各项工作实行分级检查制,对各厨房进行不定期,不定点、不定项的抽查;总厨、厨师长、组长、厨房员工。

2、检查内容包括店规、店纪、厨房考勤、着装、岗位职责、设备使用和维护、食品储藏、菜肴质量、出菜制度及速度、

原材料节约及综合利用、安全生产等项 规章制度的执行和正常生产运转情况。

3、各项内容的检查可分别或同时进行。

卫生检查:每日一次,包括食品卫生、日常卫生、计划卫生;

纪律检查:每月一次,包括厨房纪律,考勤考核,店规店纪;

设备安全检查:每月一次,包括设备使用、维护安全工作;

生产检查:每周一次,包括储藏、职责出品制度、质量及速度。

每日例查:每日二次,包括餐前、后工作过程,个人及其它卫生。

4、检查人员对检查工作中发现的不良现象,依据情节,做出适当的处理,并有权督促当事人立即改已或在规定期内改正。

5、属于个人包干范围或岗位职责内的差错,追究个人的责任;属于部门,班组的差错,则追究其负责人员的责任,同时采取相应的经济处罚措施。

6、对于屡犯同类错误,或要求在限期内改进而未做到者,应加重处罚,直到辞退。

7、检查人员应认真负责,一视同仁,公正办事。每次参加检查的人员,对时间、内容和结果应做书面记录备案,检查结果应及时与部门和个人利益挂钩。

六、厨房值班交接班制度

1、根据工作需要,组长有权安排本组各岗人员值班。

2、接班人员必须提前抵达工作岗位,保证准点接班。

3、交班人员必须向接班人员详细交代交接事宜,并填写交接班日志,方可离岗。

4、接班人员必须认真核对交接班日志,确认并落实交班内容。

5、值班人员应自觉完成交代的工作,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6、值班、接班人员应保证值班、接班期间的菜点正常出品。

7、值班、接班人员要妥善处理和保藏剩余食品及原料,做好清洁卫生工作。

8、值班、接班人员下班时要写好交接班日志,不得在上面乱画,及时关闭能源开关,锁好门窗交钥匙。

9、厨师长无定时检查值班交接记录。

七、厨房会议制度

1、厨房根据需要,有必要计划召开各类会议:(1)卫生工作会:每周一次,主要内容有食品卫生、日常卫生、计划卫生;

(2)生产工作会:每周一次,主要内容有储藏、职责、出品质量、菜品创新;

(3)厨房纪律:每周一次,主要内容有考勤、考核情况、厨房纪律;

(4)设备会议:每月一次,主要内容有设备使用、维护。

(5)每日例会:主要内容有总结评价过去一日厨房情况,处理当日突发事件。

(6)安全会议:每半月一次,主要是厨房的安全工作。

(7)协调会议:每周一次,主要是相互交流、沟通。

2、除例会和特殊会议外,各类会议召开至少提前一天通知,并告知开会时间、地点、到会对象及内容。

3、与会人员都应清楚会议性质及讨论的要点,提前准备材料,会议主持者要做好会议进程的全要工作。

4、参加会议的所有人员都应准时出席,如因特殊情况不能准时到会者,应事先向总厨请假。会议必须准时开始,与会人员中途不得随意离开会场。

5、会议非议论期间,与会者不应私下交谈,争论抢白。如需发言,应等待合适时间。

6、所有会议发言应简明扼要,直截了当,节约时间。

7、?与会人员应集中精力开会,不办理与会议无关事宜。

8、会议一时不能解决的事宜,应另作处理,由专人跟办,不应费时讨论,不可纠缠不休。

9、会议未形成决定的方案或未被通过的提议,应自觉保留,会后不乱议论,会上决定之事项,厨房各岗位必须自觉贯彻执行,其结果应主动报上。

八、厨房防火安全制度

厨房引起火灾的主要因素:大量堆积易燃油脂,煤气炉未及时关闭,煤气漏气,电器设备未及时切断,电源或超负荷用电,炼油时无人值守等。

1、发现电气设备接头不牢或发生故障时,应立即报修,修复后才能使用;

2、不能超负荷使用电气设备。

3、各种电器设备在不用时或用完后切断电源。

4、易燃物贮藏应远离热源。

5、每天清洗净残油脂。

7、炼油时应专人看管,烤食物时不能着火。

8、煮锅或炸锅不能超容量或超温度使用。

9、每天清洗干净炉罩炉灶,每周至少清洗一次抽油烟机滤网。

10、下班关闭完能源开关。

11、厨房消防措施齐全、有效。

12、全体人员掌握处理意外事故的最初控制方法和报警方法。

九、厨房设备及用具管理制度

1、厨房所有设备、设施、用具实行文明操作,按规范标准操作与管理。

2、对厨房所有设备、制定的保养维护措施,人人遵守。

3、厨房内一切个人使用器具,由本人妥善保管,使用及维护。

4、厨房内共用器具,使用后放回规定的位置,不得擅自改变,同时加强保养和正常使用。

5、厨房内一切特殊工具,如雕刻、花嘴等工具,由专人保管存放,借用时做记录,归还时要点数和检查质量。

6、厨房内用具以旧换新,并需办理相关手续。

7、厨房一切用具、餐具(包括零部件)不准私自带出。

8、厨房一切用具、餐具应轻拿轻放,避免人为损坏。

9、厨房内用具,使用人有责任对其进行保养、维护、因不遵守操作规程和厨房纪律造成设备工具损坏,丢失的,照价赔偿。

10备定期检查、维修。凡设备损坏后,须经维修人员检查,能修则修,不能修需更换者,应向总经理报告审查批准。

十、厨房奖惩制度

根据餐厅规定,结合厨房具体情况,对厨房各岗位员工符合奖惩条件者进行内部奖惩:

(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给予奖励:

1、参加世界、国家、省等举办的烹饪大赛,成绩优异者。

2、出版个人烹饪专著和在权威烹饪杂志发表作品及论文获奖者。

3、忠于职守,全年出满勤,工作表现突出,受到宾客多次表扬者。

4、为厨房生产和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后产生及大效益者。

5、在厨房生产中及时消除较大事故隐患者。

6、多次受到顾客表扬者。

7、卫生工作一贯表现突出,为大家公认者。

8、节约用料,综合利用成绩突出者。

(二)、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惩处:

1、违反厨房纪律,不听劝阻者。

2、不服从分配,影响厨房生产者。

3、工作粗心,引起顾客对厨房工作或菜肴质量进行投诉者。

4、弄虚作假或搬弄是非,制造矛盾,影响同事间的工作关系者。

5、不按操作规程生产,损坏厨房设备和用具者。

6、不按操作规程生产,引起较大责任事故者。

7、殴打他人者。

9、不按时清理原料,造成变质变味者。

(三)、以上奖惩条例的实施,以事实为依据,根据具体情况,由厨师长提议,总厨审定具体奖惩方法和范围,贡献卓越或错误情节严重者,则报餐厅老总按员工守则及其他规定进行处理。

十一、厨房员工考核管理制度

(一)、考核的原则

1、考核工作是一项常规工作,每季度进行一次,行政总厨应协同 人事部门做好对员工的考核,使之程序化,制度化。

2、对被考核员工的工作表现要有充分的了解,在考核前应认真做好准备,搜集其上次考评以来的工作表现记录,确保考核结果的准确性,使被考员工口服心服。

3、工作认真细致,实是求事,确保考评工作的公平性和客观性。

4、考核中,考核人员与被考核人员应当面交换意见,应选择一个不受外界干扰的安静环境,使考核双方能坦诚交谈,以便提高考核效果。

5、在客观公正的考评基础上,根据每一员工的业绩与表现,将其考核的结果与对员工的合理使用和报酬待遇结合起来,以调动员工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

(二)、考核的内容

1、素质。包括员工是否有上述心,是否忠于本职工作及其可信赖程度;还包括员工组织性、纪律性、职业道德、个人卫生与仪容仪表等环节。

2、能力。根据员工的不同工种、岗位、对其管理能力、业务能力作为分类考核。

3、态度。主要指员工的事业心和工作态度,包括纪律、出勤情况,工作的主动性与积极性等。

4、绩效。主要考核员工对酒楼所做出的贡献与完成工作任务的数量及质量诸方面的情况。

(三)、考核方法

1、个人总结法:由被考人对本人的综合表现以书面总结的形式作自我签定。

2、班组评议法:由所在班组同事有组织有准备、背对背地讨论评议进行考核的办法。

3、业务操作考核:由总厨或厨师长进行实际操作考核,它包括综合业务操作考核和岗位业务操作考核。

十二、厨房员工的调岗与晋升管理制度

1、公司根据工作需要,可对员工进行调岗或将其提升到高一级的职位工作。

2、所有员工均有被提升的机会。升职主要根据该员工本人的工作表现、业务掌握的熟练程度以及职位是否空缺。升职后前三个月属试用期;试用期满后,工作表现符合职能要求,则正式委任该职。

3、员工被提升后,若因工作不能胜任或犯有过失,公司可视情节轻重做出降职或免职决定。

4、因工作需要,由总厨和人事决定员工转调,员工必须服从,但应事先征求厨师长同意。

十三、厨房纪律

1、厨房员工上下班必须打卡签到签退、并应准备充分时间要换制服,以便准时到达工作岗位。

2、严禁员工替代他人打卡,严格考勤。

3、服从上级领导,认真按规定要求完成各项任务。

4、厨房员工在工作时间应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自离岗;不得坐在案板及工作台上。

5、为保证清洁,良好的工作环境,提高工作效率,工作时间不得在非吸烟区吸烟、不得高声喧哗、聊天。

6、工作时间需穿整洁、大方、得体的工作服,围裙、工作帽、男员工不可留长发。

7、工作时应在指定位置佩带工号牌或工作证。

8、厨房内严禁吃、拿食物或物品,不得擅自将厨房食品交与他人,不得借口食物变质而丢掉。严禁人为浪费。食物变质后应登记。

9、厨房为生产重地,没有经厨师长同意,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具体由各区域组长负责执行。

10、厨房员工不得接受供货商的馈赠。

11、自觉养成卫生习惯,保持工作岗位及卫生包干区的卫生整洁。

12、严格执行厨房内各项管理制度的规定。

十四.厨房处罚评分标准

1、迟到、早退每分钟处罚5分、5分钟以上按旷工一天处理。

2、工作衣帽不整洁、工号牌位置不正确、每次5分。

3、不服从领导安排,有抵触性者处罚15-18分。

4、厨房各岗位卫生分担区不整洁,经指出仍不净者,组长处罚5分,责任人处罚10分。

5、下班时,各岗位做好剩余菜品、原料的存贮,如因存贮不善造成菜品变质、变味、按价赔偿并处罚13分。

6、偷吃、偷拿厨房食品原料者,双倍赔偿并处12分。

7、工作态度及端正,因自身情绪造成菜速、菜质不符合要求者处15-18分,造成客人严重投诉者,买单并处20分。

8、厨师责任心不强,造成汤锅水烧干,菜肴炖枯,蒸笼食品蒸过了、菜品蒸烂了、米饭煮糊了、原料贮存不当造成厨房成本增大者,责任人赔偿损失并罚20-25分。

9、工作粗心,引起客人对厨房菜肴质量进行投诉者,处罚5-18分。

10、弄虚做假或搬弄是非,制造予盾,拉帮结派、影响同事间的关系者、罚15分。

11、不按操作规程生产,损坏厨房设备和用具者,按价赔偿并罚5一10分。

12、厨师将过期变质食物加工出售,造成客人食物中毒者,承担民事责任并罚20分。

对员工处罚的处理意见范文第8篇

建立领导体系是提高矿井精细化管理水平的首要前提。要成立现场管理领导小组,负责重大事项的决策和协调。领导小组要下设现场管理考核办公室,负责现场管理检查考核工作的具体组织和日常管理。考核办公室下设督导检查小组,每月负责对全矿各类现场进行检查督导。领导小组下设科级干部日常动态巡查组,由相关单位正、副科长组成,检查人员分小组进行轮流检查。组织领导体系是落实考核精细化管理的保证。

2宣传培训体系

现场管理样板企业创建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对煤矿企业整体管理水平的提升具有重要意义。为使全体员工深入理解创建现场管理样板企业的重大意义,矿井要制定宣传教育方案,明确宣传内容和形式,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会议等各种媒体,利用开设专栏、专题会议等形式,积极宣传,广泛发动,为创建工作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创造良好的实施环境。

3细化精细化标准制度体系

基层矿井要根据现场管理样板企业标准,依据6S管理、定置管理、目视管理等理论的要求,组织专业人员研究制定一系列现场管理的标准和制度,完善细化现场管理标准和制度体系。煤矿现场管理标准和实施细则,是根据省现场管理样板企业标准要求,结合矿井实际制定的,包括环境整洁、形象良好、物流有序、设备完好、安全管理、生产管理、将能降耗、信息准确八个大方面。要通过整理汇总,编发全矿井统一的更为细致的《矿井通用现场管理标准》。该标准要涵盖环境整洁中的办公楼、办公室、值班室、会议室标准,员工形象中的员工教育培训、员工行走、井下员工行走、员工举止、公共场所行为、员工仪容仪表、员工岗位行为、重要会议、活动标准要求,矿井各单位、各级人员都要遵守。要组织各有关部门负责人和编写骨干,分采煤、掘进、机电、运输、通防、生活后勤、地面生产加工、机关科室专业,编写八个专业现场管理标准及实施细则。

4检查考核体系

要结合矿井实际,制定煤矿现场管理检查考核办法,建立完善煤矿“四查二评”现场精细化管理检查考核体系。

4.1检查考核设计

采用“四查二评”方式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即单位自检、日常动态巡查、督导组每月两次督导检查、矿每季一次大检查、每季一次总评、每年一次年度总评六种方式相结合,对全矿现场管理工作进行全面、综合的检查考核。矿开展督导检查、每季大检查和每季总评时,根据各单位职责范围,将全矿各单位划分为七个片区进行考核。依据现场管理标准和实施细则,制定《现场管理检查考核标准》和《现场管理检查考核实施细则》,对各种检查方式的检查准备、检查人员、检查频次、检查总结和问题改进均提出明确要求,作了详细规定。

4.2监督检查的实施

(1)单位自检。各单位要完善单位内部现场管理检查考核办法,明确检查考核标准、检查频次、奖惩办法。单位主要负责人要组织人员按规定的频次进行自检,每月依照单位内部考核标准和考核办法进行奖罚兑现。月底,汇总编制月度自检报告,总结采取的有效措施、取得的效果,并找出存在的问题,制定针对性措施进行整改。

(2)矿日常动态巡查。日常动态巡查组人员,要依据矿井现场管理检查考核标准,每周按排定的路线,对各单位实施检查。考核办公室要及时汇总检查问题,整理编写检查信息,做到每周通报一次。及时传递到电视上进行播放。要及时编制‘四化’管理检查问题通知单,下发到有关单位整改。对落实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问题,视问题严重程度,每条问题给予不同的处罚,对责任单位及其党政主要负责人给予连带扣罚。

(3)矿督导检查。要做到每月两次,每次检查前,考核办公室拟定检查计划,召开预备会,明确检点和检查要求。各督导组检查人员按要求对所负责片区内各单位的各个现场实施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考核办公室编制“‘四化’管理检查问题通知单”,下发到有关单位整改。对落实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问题,视问题严重程度,每条问题给予一定的罚款,并加倍扣分,对责任单位及其党政主要负责人给予10%连带扣罚。

(4)矿季度检查。考核办公室拟定季度检查方案,参加检查人员依照标准,对各单位生产、生活、办公现场实施全面检查。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解决。考核办公室及时汇总检查情况,整理归档检查资料,并将季度检查结果报分管领导。

(5)矿季度总评。季度总评得分满分为100分,各单位实际得分,由考核办公室根据矿日常动态巡查、每月督导检查、每季度大检查情况综合计算得出,所占权重分别为10%、60%、30%。每季度,考核办公室汇总日常动态巡查、月度督导检查、矿季度检查结果,对各单位进行综合打分。根据排列名次,评出优胜和末位单位。矿领导在季度工作会上通报季度总评结果,对优胜单位进行表彰奖励,对末位单位进行通报处罚。

(6)矿年度总评。矿要每年根据全年工作情况进行年度总评,评选出样板单位、样板办公区、样板库房、样板车间和优秀工作者,进行表彰奖励。

4.3现场管理考核

(1)根据每日动态巡查、每月两次督导检查结果,每月底考核办公室进行汇总,编制扣款统计表,经分管领导审批后报人资科。人资科纳入各单位月度工资总额进行扣罚。

(2)对季度总评结果,考核办公室按照片区内单位得分排名,确定前三名和末位单位名单,报矿领导审批后,每季度进行一次奖罚兑现。

(3)对各片区获前三名的单位进行奖励。

(4)对片区内得分最低,且低于80分的单位进行处罚,从单位工资总额中进行扣罚。

(5)受表彰的单位,每季度由考核办公室提出奖励申请,经矿领导批准后,由获奖单位依照奖励标准拟定分配方案,按贡献大小进行奖励。受处罚单位,由考核办公室将统计罚款情况,报分管领导审批后,报人资科进行扣罚。

(6)矿每年根据全年工作情况进行年度总评,评选出样板单位、样板办公区、样板库房、样板车间各10个,优秀工作者20个,进行表彰奖励。

5改进提升体系

矿完善现场管理改进提升机制,矿及各单位每月、每季度、每半年、每年均进行总结分析,对好的经验和做法进行全面总结,对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分析,查找原因,采取针对性措施,进行改进。对在矿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采用现场落实、早会落实、问题整改单落实三种方式相结合,来落实责任单位整改存在的问题,逐步提升现场管理面貌。问题整改单中应有检查时间、检查人、受检单位、存在问题及处理意见、整改时间、信息反馈等项目,并应有受检查部门负责人签字。

6结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