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建筑工程安全处罚条例

建筑工程安全处罚条例

开篇:润墨网以专业的文秘视角,为您筛选了八篇建筑工程安全处罚条例范文,如需获取更多写作素材,在线客服老师一对一协助。欢迎您的阅读与分享!

建筑工程安全处罚条例范文第1篇

1 质量监督与技术管理现状问题。

当前,我国的建筑工程在质量管理上已经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在具体建设活动中还存在一些因素,制约了工程质量的快速提升,详细分析如下。

1.1 监管力度不足

目前,政府部门对建筑工程质量的监管较为松散,致使有些建筑企业在运营中漠视建筑行业的法律程序,在不具备建筑资格的情况下随意承揽相关业务;有些建设机构没有经过施工单位的资质进行严格审核,就不负责任地将工程承包给这些施工单位;有的工程图纸没经细致审核就投入施工中盲目使用;有的企业盲目追求施工进度,片面苛求降低成本,对重要的施工工艺潦草施工,为项目质量造成很大不利影响。以上种种问题,都与建筑行业缺乏强有力的监督有密切关系。

1.2 建筑行业秩序混乱

建筑行业出现乱象的根本原因,是缺乏完善的建筑法规制度。其混乱秩序主要表现在以下几点:建筑项目没有依据建筑条例进行规范设计与施工;施工单位以包代管,将项目随意转包,建筑部门在招标时有意压低造价,甚至故意将整个项目拆分成多个小项目承包给数个施工企业,以减少繁杂的管理,造成项目质量普遍不高;很多施工单位不具备施工资质或者资质过低,但通过挂靠的等不正当手段承揽工程。

1.3 监督形式过于单一

当前的建筑工程质量监督与技术管理,过度依赖质量监督机构,甚至把监督机构看成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的责任方,这就颠覆了常态中工程的建设者对项目直接负责的做法。其实,建筑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的监督权是政府赋予的,质量监管工作是政府职能的延伸,政府部门应该也是项目质量的监督者。这就造成了从微观管理转为宏观管理、从直接监管转为间接监管的政府管理职能与当前的质量监管方式之间的矛盾。过度单一的建筑质量监督方式,不易实现监督部门对建筑项目各个参建方行为的全面监督与控制。

2 加强质量监督与技术管理的有效策略

加强对建筑工程质量监督与技术管理,是新时期对工程质量管理提出的新要求。笔者凭借多年的经验,就建筑工程质量管理与技术监督方面,提出几点自己的看法。

2.1 完善技术监督体系

完善建筑项目的技术标准,是提高项目质量及技术水平的前提条件,也是工程施工中技术应用的指挥棒。因此,应对建筑工程中各个主体进行强制性的技术标准培训,加深其对技术标准的了解程度,提高其按标准施工的能力。对建设中违背强制性原则的做法,发现一个,严惩一个,尤其是对相关责任人,应严格依照相关处罚条例对其严厉处罚。应将完善各主体工程的保障体系作为施工技术管理的重点,积极建立质量技术监管制度,促使施工机构依据自身特点,建立科学、合理的内控制度、操作规范、施工工艺标准等,确保工程质量的程序化、法制化、规范化、科学化。建筑企业应全面梳理“精品工程”目标,借助有效的监督机制,不断提升建筑工程质量监督与技术管理能力,应严格遵守项目质量监督与技术管理章程。针对监督工作中的薄弱之处,应积极完善相应的监管制度;善于采用新技术提高质量水平。

2.2 严格规范建筑行业秩序

建筑行业的各级管理部门,应积极对参与建筑过程的各个单位进行严格的资质审查,规范建筑行业的入行准则。但凡不具备建筑资质或者资质不达标的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管理部门应拒绝对其立项,规划机构也不可为其发放经营许可证,安全管理机构也不应尾气发放施工许可证。建筑行业应全面实施质量管理制度,请国家质检部门对建筑材料厂家、监理、施工、设计企业进行全面的、系统的检查与检验,考核达标后,为其发放建筑标志及质量证书,以证明这些企业的产品及服务到了规定标准,可以在建筑行业从事建筑各类活动。对于尚未认证或者认证不达标的建设材料常见、建立、施工、设计,不可以任何形式参与建筑业务。针对当前建筑行业秩序混乱的现状,应严格查处超区域、超级别承接监理、设计、施工等业务的行为;违规承包、转包、挂靠承包等行为;建设、监理同体行为;严格审核建立、施工、设计单位的资质,对于出现严重事故的单位应果断吊销或降低其等级与资质。

2.3 积极发挥用户的监督作用

建筑工程安全处罚条例范文第2篇

    第二条  下列未经公房产权所有人同意的搭建,属违反《公房条例》的搭建(以下简称违章搭建),由房屋管理部门处理:

    (一)在阳台上搭设的封闭性或局部封闭性的建筑物、构筑物;

    (二)在天井中搭设的封闭性或局部封闭性的建筑物、构筑物。

    第三条  下列未经规划管理部门许可的建筑物、构筑物,属《规划条例》所称的违章建筑,由规划管理部门处理:

    (一)房屋加层、屋面升高的建筑物;

    (二)庭园住宅和公寓的庭院内的建筑物、构筑物;

    (三)街坊、里弄、新村等地区建造的依附于房屋外墙的建筑物、构筑物;

    (四)逾期未拆除的未占用道路的施工临时建筑物、构筑物。

    第四条  占用道路(包括人行道),未经公安部门、规划管理部门批准或虽经批准但逾期未拆除的建筑物、构筑物等违章建筑,由公安部门处理或由公安部门会同规划管理部门处理。

    第五条  未经公房产权所有人同意及规划管理部门许可,在晒台上搭建的局部封闭性的建筑物、构筑物,属违章搭建,由房屋管理部门处理;在晒台上建造的封闭性的建筑物、构筑物,属违章建筑,由房屋管理部门查实后移送规划管理部门处理。

    第六条  未经公房产权所有人同意,未取得《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房屋加层,属严重妨碍城市规划的违章建筑。

    第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违章建筑,属妨碍公共安全和交通的违章建筑:

    (一)在道路(包括人行道)上和街坊、里弄、新村通道内建造的;

    (二)利用建筑物之间的间隙或突出建筑物之外悬空建造的;

    (三)建筑物、构筑物超过原建筑承重结构负荷的;

    (四)在市政、公用设施(包括地下管线)上建造的;

    (五)其它已经妨碍或可能妨碍公共安全和交通的。

    第八条  本规定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规定之外的违章搭建、违章建筑,按《公房条例》和《规划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九条  报经区(县)人民政府批准,区(县)房屋管理部门、规划管理部门可以委托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行使处理违章搭建、违章建筑的部分职权,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在委托权限内以主管部门名义行使职权。

    第十条  在整治违章搭建、违章建筑中,区(县)两个以上主管部门发生职责权限争议时,由区(县)人民政府指定有关部门协调;协调不成的,由区(县)人民政府作出决定。

    第十一条  属严重妨碍城市规划的违章建筑,应限期拆除或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没收。

    第十二条  对于违章搭建、违章建筑,依法必须限期改正、拆除或没收的,不得仅用罚款代替。

    第十三条  公私同幢的房屋中的违章搭建,参照《公房条例》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第十四条  对正在施工的违章建筑,有关主管部门一经发现,应责令其立即停工;不听劝阻,继续施工的,可予以强制拆除。

    第十五条  对妨碍公共安全和交通的违章建筑,由区(县)人民政府组织规划管理部门、公安部门等按下列程序予以拆除:

    (一)规划管理部门依职权调查取证,查清违章建筑的事实;

    (二)规划管理部门向当事人发出限期自行拆除违章建筑的决定书。其中对成片违章建筑,先由区(县)人民政府发出统一整治的通告。当事人对决定书不服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三)当事人逾期不自行拆除违章建筑的,由区(县)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强制拆除。

    第十六条  证明违章搭建、违章建筑的证据:

    (一)举报或要求整治违章搭建、违章建筑的信件或陈述笔录;

    (二)对违章搭建、违章建筑的查勘笔录、照片或录像等;

    (三)询问相邻人及其他人的调查笔录;

    (四)违章搭建、违章建筑的行为人的陈述笔录;

    (五)违章搭建、违章建筑的其他证据。

    第十七条  当事人及其他人妨碍、阻挠执法人员查处违章搭建、违章建筑,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的,由公安机关按《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十九条第七项处理;使用暴力、威胁方法妨碍查处违章搭建、违章建筑,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八条  对强制拆除违章搭建、违章建筑所支出的人工费、垃圾清运费等,主管部门应作出由违章搭建、违章建筑的行为人承担费用的行政决定书。当事人不服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逾期不申请复议或起诉,又不履行决定的,作出决定的主管部门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十九条  建筑施工单位承揽违章搭建、违章建筑的,其主管部门应对建筑施工单位负责人和主要责任人员予以行政处分。

建筑工程安全处罚条例范文第3篇

关键词:奖罚措施 检验制度 安全检查 材料核定

现阶段,在国家宏观调控的经济形势下,建筑投标市场竞争激烈,各家建筑企业纷纷提出优惠让利的条件,以确保企业能在激烈的市场经济中占得一席之地。在这样的竞争条件下,企业要想取得理想的经济效益,唯有在项目管理上狠下功夫,很好地控制各个施工环节及节点,才能达到成本控制的目的,取得双赢的局面。

一、施工进度方面的成本控制

一个建筑项目在施工准备阶段时,就必须提前编制项目施工进度计划,以指导工程项目的施工。

(一)根据工程量编制施工进度

项目部根据工程施工图纸和施工预算,按照施工顺序计算项目工程量(如桩数量、挖土方量、钢筋量、混凝土量、支模面积、粉刷面积等),根据具体工程量本企业定额计算实际用工量,然后,按照每一施工工序的工作面情况,实际用工量确定工序施工作业天数,从而编制出全面、合理、完整的施工进度计划(包括劳动力曲线表)。并以此作为与劳务班组签订合同的重要依据之一。

(二)实行工期奖罚制度

1、项目部与劳务班组签订合同时,往往只在合同中注明按照项目部施工进度计划施工,没有给予劳务班组操作人员具体的进度安排表,也不会提出工期提前或延期如何进行奖罚的措施。其实这种常规的思维方式是有欠缺的,对于工期要求,应在劳务班组合同中另订立提前或延期采取的奖罚措施。一般按照每天进行奖罚。

2、实行工期奖励制度,项目部看似增加工程成本,其实不然现以项目结构施工阶段每天发生的费用为例如加以说明:①工程按照每层1000 m2计算(支三层模),钢管租借数量约45000 m,租费45000×001元/天=450元;②扣件租借数量约6万只,租费60000×001元/天=600元;③塔吊租费800元/天;④管理人员工资10×300元/天=3000元;⑤工程延期罚款处罚(按照万分之三计算)及工程资金积压等。由此可知,工期每提前1天仅①-④项就可节约费用4850元。如果项目部与劳务班组班组订立合同时采取工期奖励制度,即工期每提前1 d额外给予各班组05 元/m2~10元/m2的奖励(钢筋劳务班组奖励05元/m2、木工劳务班组奖励10元/m2)。通过比较可知,支出的该项奖励费用仅占每天进度节约费用的1/3~1/4,经济效果相当显著。在节约费用的同时,施工进度目标亦提前完成,达成事半功倍的效果。

3、以上所述,该奖励制度在咸阳一些工程中实施,均得到显著经济效果。如果合同仅有工期延期罚款,而无工期提前奖励,则实施最后工期罚款将成为一纸空文。因而项目部采用有效的经济奖罚措施,对项目部和劳务班组来说是一个共同制约,双赢的局面。二、工程质量方面的成本控制

工程项目的质量企业生存的根本。提高质量,其工程能得到社会各界的认可和肯定,〖JP2〗给企业带来良好的信誉,为今后承接工程项目奠定坚实的基础。没有良好的质量,何来企业健康、快速发展。一般认为工程质量提高只会增加工程成本。其实不然,工程项目质量提高无论在主体阶级或装饰阶段都能很好的节约工程项目的成本。〖JP〗

(一)提高工程质量的措施

1、与班组订立合同时,要把质量控制要点和质量的检查标准写入合同(包括偏差范围)。同时工程质量款单列,达到要求的支付,达不到的扣除,以简单实用的经济杠杆来促进劳务班组对质量的重视。

2、在施工前召集项目部内管理人员、班组长进行工程技术、合同内容交底,统一工序施工及验收要求。使项目部、劳务班组及操作人员在施工程序和施工质量上达成共识。

3、在施工时一定要严格按照自检、班组互检(下一工序施工班组检查前一工序班组,检查不合格,不得进入下道工序,否则所有责任由下道工序施工班组负责)、质量员检查制度。质量检查时按照合同内的质量控制要点和质量验收标准进行验收。

(二)提高工程质量的经济效益分析

1、混凝土结构模板(包括墙、柱、梁及顶板等)支设应达到合同要求的平整度和垂直度,确保平面平整、立面垂直。这样即节约混凝土浇筑方量,又可以取消墙、柱、梁及顶板的砂浆粉刷而直接进行建筑腻子批嵌施工,从中节省了粉刷砂奖的材料费和人工费。据估算,其中梁、板粉刷费用约9元/m2,墙板粉刷费用约8元/m2。

2、合理处理框架交叉的节点,在梁交接处适当减小主梁箍筋,确保次梁、板不露筋。如果按照正常配筋,势必造成次梁箍筋、板上层筋、板上层筋高出设计板面标高。为保证不露筋及板面平整度,只能增加板的浇筑厚度(平均增加3 cm,增加费用16元/m2)同时造成楼层次高减少。

3、按照目前成熟的施工工艺,我们向技术创新要效益,以新工新技术来降低成本,如对作为毛胚房的住宅楼,直接采用钢筋混凝土楼面一次成型,达到细石混凝土找平层的做法要求。然后用九夹板满铺在楼面上,再在九夹板上搭设模板支架及支模,施工上层结构,从而取消4 cm厚细石混凝土找平层(费用约20元/m2)。而铺设于楼面的九夹板使用完后不会损坏,还可以作为木模使用,基本不增加工程项目成本。如此施工既节约工程项目成本,又为楼层增加了高度空间。

三、工程安全方面的成本控制

工程项目的安全管理也是非常重要的,我们始终坚持不发生安全事故就是节约成本的一贯思想。

(一)常规劳务承包形式存在的弊端

无安全措施的劳务分包,将产生很多安全隐患。如劳务分包班组为施工方便擅自拆除安全防护设施,〖HJ1.8mm〗为赶施工乱拉乱接电缆;施工时没有按照安全规范要求进行作业等,必须严予管理,不使其滋生蔓延。

(二)杜绝不安全行为采取的措施

1、与各劳务分包班组单独订立安全协议,就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订立详细的处罚条例。处罚不要求严厉,但要求有效,以便建立长效的安全机制。

2、项目部、劳务分包班组应有专职的安全员,每天对现场的施工安全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应定人、定时、定措施进行整改。连续二次检查出现同样安全问题,应停工进行整改。对有危及人员安全的因素,应立即停止施工进行整改,待安全危机问题解除后再恢复施工。在处理工程事故中应查明原因,避免该种安全隐患重复出现。

3、项目部成立施工安全检查组,每周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对施工现场的安全进行全面检查,对存在的安全问题用书面形式发生整改单。收到整收单的劳务分包班组应及时提出整改的措施、确定整改人员及整改的时间。安全检查组根据班组的整改时间逐项进行复查。没有整改到位,对分包班组按照处罚条例进行处罚,同时项目部自行派人进行整改,发生的费用在其劳务分包款中扣除。

4、项目部可以自筹一个泥工班组,班组所有人员均由项目部直接指挥。班组在结构施工及装饰空闲时,可根据现场施工安全情况,派人进行现场安全防护及维护、现场卫生清理等。由于劳务分包与自筹班组之间存在15%左右的差价,以此节约下来的差价贴补现场安全防护及维护、现场卫生清理费用。既有效控制安全实施的成本,又确保工程在长效的安全管理机制下进行施工。

四、工程材料方面的成本控制

在一个工程项目施工管理中,材料款约占工程项目成本的70%—80%。因而如果能有效控制采购数量、合理使用工程材料无疑将对节约工程成本、缓解资金压力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项目部要有效控制工程材料的进货时间和进货数量,应该采取以下措施:

1、项目部应根据工程图约、施工定额进行工程材料核定,再根据核定的材料数量进行采购。以防材料过量购买而导致资金积压。

2、材料保管应采取二级管理制度。材料进场先由门卫进行验收,验收内容包括材料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进场时间并进行登记。然后再由仓库保管员及材料员按照材料保管制度、材料验收制度材料进行详细的验收,以防缺斤少量事情发生;确保材料质量符合要求,杜绝不合产品入库。项目部定期对门卫及仓库的材料帐本进行核对,发现数量不实及时进行清查,杜绝弄虚作假、中饱私囊事情发生。

3、所有材料使用均由项目部开领料单,仓库进行发料,以防一次领料过多而东丢西扔。每月底仓库对材料进出进行结算并上报项目部。项目部根据施工进度、图纸要求及库存对所需材料及时采购,确保工程顺利施工。

建筑工程安全处罚条例范文第4篇

关键词: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探讨

中图分类号:F325.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安全管理是一项事关企业全局的大事。每个企业都制定了不少的规章制度和处罚条例,并且在安全工作中起到很大作用。但安全管理不能只刚不柔,或只柔不刚,必须双管齐下,即一方面要靠各项规章制度和法律法规进行严厉考核和奖罚,进行所谓的刚性管理;另一方面还要坚持以人为本,通过情感关怀进行各种思想和心理教育及训练,进行所谓的柔性疏导。多年的安全管理和教育,使大家的安全意识大大提高,从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方向发展。近几年安全事故的减少足以说明这个问题,但发展的水平不平衡,在某些单位和某些群体发展不平衡,主要反映在是管理和教育,员工的素质和责任感,素质高的接受事物快,认识明确,观念转念的快,安全意识和责任感就强。

1 安全生产管理存在的问题

1.1对此,我认为要做好四点:

1.1.1 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建设,落实责任,从根本上改善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被动局面。

1.1.2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中,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尤为重要,要做“诸葛亮式”安全员,配备足额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1.1.3 经常开展三级安全教育,下大力气办好民工学校,通过教育,提高工程建设参与者的安全意识和整体素质。

1.1.4 建立健全项目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1.2 国家《建筑法》、《建筑安全生产管理条理》等法律、法规的相继颁发实施,从法律的层面上规范和约束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行为。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和经济建设持续和谐发展,建筑业也有了长足发展,各地建设速度日新月异,高层、超高层建筑不断增加,施工质量、安全各方责任主体的责任意识进一步提高,质量安全态势整体平稳,但是,在建筑工程施工方面还存在一定的问题,不得不引起我们的重视。特别是安全生产形势依然十分严峻,重大安全事故时有发生,如2009年12月1日下午西安市某工地发生塔吊断臂事故,造成一死八伤;同月4日下午广东东莞某工地又一次发生塔吊整体坠落事故,造成三死五伤的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等。

1.3 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暴露出安全生产方面诸多不容忽视的问题:“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观念意识淡薄;安全生产法津、法规贯彻执行力度不够,人责到位未真正落实,措施未到位;在市场竞争激烈的情况下,安全管理制度执行不严,管理粗放,一线操作人员安全知识、安全意识和防护技能较差。结合我们质量、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活动,结果大体相同。

2 下面就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方面所涉及到的几个问题,粗浅地谈一下个人的看法

2.1按《建筑法》的有关规定,项目经理受法定代表人的委托,对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负责。当前部分项目经理,在建工程点多、面广、战线长,不能完全亲临现场主持工作,就出现了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执行经理)主持施工现场工作的实际局面。这些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执行经理)具有丰富的工程施工实战经验和管理技能,但大部分都不具有相应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即三类人员安全生产B证),未进行专业、系统的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学习和考核。在工作中,往往只强调工程施工进度、质量,对安全生产工作思想认识不到位、观念淡薄、贯彻执行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力度不够、管理粗放、安全责任不落实、对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作支持力度不足,认为“安全工作”那是安全员的事情。针对上述存在问题,应加以改善,争取做到项目经理人到场,亲临主政,尽职尽责,协调好各方面的工作,全力抓好施工项目安全生产工作;若不能完全实现时,在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执行经理)选聘时,应对其在安全生产、施工管理、质量、进度及成本控制等方面,进行全面量化考核,择优录用,从根本上改善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被动局面。

2.2 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

2.2.1大致上可分为四大类:

(1)安全组织管理,包含机构、制度、资料。(2)施工现场和设施管理。(3)行为控制。(4)安全技术管理;其中控制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或环境系统的不安全状态是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工作的重点,也是预防或避免由于自身行为失误或受到危险状态的威胁和伤害,而进行的具体管理与控制。

2.2.2 做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是企业“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基础。在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工作中,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尤为重要。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1)要接受专业培训考核,获取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即三类人员安全生产C证)。

(2)要爱岗敬业,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技术素质。

(3)工作过程中要做“诸葛亮式”(事前型)安全员,对施工过程中可能会出现的安全隐患,危险源及危险因素,了如指掌,重点防控,杜绝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4)项目部应按建设部2008-91号通知要求,配备足额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按建筑面积)10000m2以下不少于1人,10000m2~50000m2不少于2人,50000m2以上不少于3人,且按专业配备。

2.3 经常性地开展三级安全教育,下大力气办好民工学校。通过这个阵地教育,提高工程建设参与者的安全意识和整体素质,形成行为控制和自我保护能力,做到不伤害自己和不被伤害,特别是高处坠落、坍塌、物体打击、起重伤害、机具伤害、洞口临边作业等,同时也不违章作业,不伤害别人,消除人为的不安全因素,从根本上减少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风险。

2.4 建立健全项目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依据《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对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环节进行监控,制定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能够在发生事故前积极预防,在发生事故时迅速响应并积极采取有效的应急处置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伤亡和事故损失。应急预案应包括:以项目经理为领导的项目应急组织体系、组织机构;明确各方责任;危险性分析及应急点的确定;项目施工现场应急处置方案,处置措施;成立应急救援队伍;配备应急物资装备和信号规定;进行应急训练和演习;紧急安全疏散及紧急避险;抢险抢修;医疗救护;社会救援等。

2.5刚柔并济抓管理,发挥管理层高效

安全是一种文化,得学习教育。当人们的思想和意识达不到某个境界的时候,还得采取行之有效方法,保证生产安全的顺利进行。分析我们安全现状,安全管理必须采取:由上至下的一种纵向深入和由外到内的一种递增强化。一级向一级加压传递。最终的落脚点是生产前沿阵地——班组。班组是企业的细胞,也是安全管理的最终目标,班组成员大多数处于生产第一线,接触危险、危害的概率最高,抓好班组的安全管理是第一道防线,就可能从源头上预防甚至切断事故的发生,至关重要。为此安全工作必须从基层最小单元—班组抓起,抓出成效。进一步深化五型班组创建活动,夯实基础工作,规范管理。在班组必须做到“五个字”:安全意识要“强”。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明确教育在班组工作中的重要性,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执行制度要“硬”。制度是执行规程的保证,抓执行制度要一丝不苟,不讲私情。对违章违纪的员工要严格管理,严厉处罚;考核制度要“严”。安全学习要有计划,有检查,有考核,要真抓实干,持之以恒。对规定制度,操作规程,规范动作,坚决执行,在操作上只有规定动作,没有自选动作。对每项工作必须按规定、及时、准确、标准完成;工作方法要“新”。应采取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各种舆论一起上,上下齐动员,形式多样,花样翻新,不能老一套;工作要“ 细”。安全工作涉及到企业生产过程的方方面面,那个环节出了问题都不行,所以要把安全生产贯彻与生产的全过程,并且要做细致工作。

参考文献:

建筑工程安全处罚条例范文第5篇

【关键词】 建筑施工;成本控制;管理措施

通过各方面的实践表明,当下建筑企业规避工程成本风险的关键就是要对建筑施工项目的成本进行相应的控制,只有不断地加强对施工企业项目的管理才能做到更好的控制工程成本。但是在建筑施工企业实施过程中成本的控制要四个方面的原则,第一就是要遵循节约的原则,这是工程成本控制的基础性原则,第二就是遵循经济性的原则,以最少的成本获得最大的收益,第三就是遵循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这样才能发挥成本控制的最大效益,最后就是要遵循全面控制的原则,对于施工的整个过程和人员进行控制。只有这样才能提高建筑施工企业在施工过程中的成本管理控制。

一、当下建筑施工企业成本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成本控制已经成为工程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但是我国建筑施工企业在施工过程中成本控制管理还存在一些问题。首先就是对成本的分析比较缺失,对于工程项目进行合理的成本分析研究可以给企业带来更好的经济效益。其次,建筑施工企业的考核机制不完善,企业考核机制的不完善使得对成本管理难以控制,从而导致不计成本做项目现象的出现。最后,工程项目成本的控制水平低,没有采取合理的管理方法来进行成本分析,找出影响成本的根源,从而不能采取相应的对策措施来加强施工企业在实施过程中成本的控制管理。面对这些问题必须要采取相应的措施和对策来加强施工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成本控制管理。

二、加强对施工项目施工过程中的费用控制

(一)直接费用

1要加强对人工费用的控制

对于建筑施工企业而言要实施相应的工程质量报酬挂钩制度,这样在一定程度上使得工程的质量和效率和人工费用紧密的联系在一起,通过对施工质量和效率的考核来不断地提高施工人员的主观能动性,从而更好的保证工程项目的施工质量和效率。对影响项目成本的相关问题进行改进和解决,并且要做好将成本控制落到实际的施工过程中去,使得施工人员和相关部门能够做好对成本的控制将成本控制目标分解到各职能部门和施工队,特别是对于各种班组施工队伍人员的人工费要做到不拖欠,快速及时的到位,这样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在结算时出现估补工现象,切实的进行人工成本的直接控制。

2、要提高对施工材料费用的控制

对于建筑施工企业在材料费用的控制上首先要注意量的控制,对于一个合格的成本控制管理人员而言,要时刻做到根据企业自身的管理水平和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有充分的了解,对定额的数量进行参考,做好多材料消耗额度的确定,从而能够更好的进行成本控制。同时对于材料的消耗额度进行一定的奖惩,对于节约材料的要进行相应的奖励,使得施工人员能够提高节约材料的积极性,其次,材料费的控制要做好对价格的控制。最后,要做到对施工材料的合理管理,特别是对于材料的二次周转使用要合理处理,要根据施工现场的情况做到材料的合理配备,能够配套使用,考虑好施工质量成本的要求,争取做到材料使用成本的最优化,提高对施工材料成本的控制。

3、要控制好机械费用

要根据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来对机械设备进行相应的选用,同时要做好对机械设备的维修,保养和管理等,做到机械使用效益的最大化,从而尽可能的减少施工质量的成本控制,充分发挥机械设备的效能,保证施工的质量。对于机械的租用方面要充分的考虑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对于施工的任务量要有一个准确的把握,这样才能保证租赁机械使用的最大化,避免在施工过程中的限制,从而使得能够更好的提高机械费用成本的控制。

(二) 做好对间接的费用的成本控制

建筑施工企业经营管理的好坏在很大程度上能够决定其间接费用的成本控制,因为间接费用的成本和施工企业同期完成的直接成本有着直接的关系。假如施工企业同期完成的直接成本比较大,那间接成本的费用就相对来说比较低,反之间接费用成本会较大。所以,降低间接成本的有效手段就是要尽量缩短施工项目的周期,不断地对企业的管理水平进行提高。

(三) 加强对施工企业其它成本费用的控制

由于施工企业其它成本费用所涉及到的内容比较多,所以管理的难度会比较的大,所以要注意好以下几方面:①要根据施工项目的实际要求对资金进行合理的调度,控制好资金和使用成本。②建筑施工企业在施工的过程中还要加强安全监督和控制,追求施工过程零事故的目标,尽量的减少施工安全事故的费用,同时可以采取上保险的方式。③在工程完工的时候要及时的做到对施工现场进行清理,做好各方面的结算,尽量减少工程完工后的费用支出。

三、建筑施工企业要加强工程项目质量方面的成本控制

对于建筑施工企业而言,工程项目的质量是其生存的基础,在工程项目施工的过程中要时刻坚持“质量第一”的原则,只有做到了保证工程的质量才能得到社会各界的认可和肯定,从而能给企业带来无形的经济效益,只有保证良好的工程质量才能推动企业的快速健康发展。

要提高建筑工程项目质量需要采取以下措施:①首先就是要在工程项目施工前要对施工工程进行逐步的分析,同时要借助相应的工具,不断地寻找施工过程中有可能出现的一些质量问题,并且要根据问题提出相应的措施和对策,争取做到质量预控,从而降低返工和返修率所带来的损失,更好的减少施工工序的质量成本。②在施工的过程中要时刻保证安全,建筑施工企业中安全可以更好的服务质量,同时施工项目的质量需要安全来做保证,两者紧密相连。在这个的质量控制中,安全贯穿于施工项目的整个过程中,一定要重视安全问题,从而才能更好的避免安全问题所带来的质量成本损失。③对于施工工序要做到合理的安排,对于建筑工程施工的成品和半成品要加强保护,尽量的减少后续施工所造成的一些质量损失,这是对质量成本控制非常有效的手段。

四、对施工工程安全方面的成本控制要不断加强

在建筑施工项目中,安全施工是重中之重,假如发生了安全方面的事故,不但会带来生命和财产上的损失,同时还在一定程度上损害了企业的形象和影响了工程施工的进度,并且还有可能造成成本上的失控,所以要不断地加强施工过程中安全方面的成本控制,采取有效的措施来保证施工的安全。

保证施工安全所采取的措施如下:①施工企业要和各个劳务分包班订立一些相应的安全协议,并且对一些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制定相应的处罚条例,争取建立一套完善的安全生长机制。②施工工程的项目部要有专职的安全员,能够做到对施工现场的安全检查,对于所发现的问题能够采取一定的措施来进行及时的整改,对可能危机人员安全的因素进行有效的解决,做到能够消除工程施工中的安全隐患。③建筑施工工程的项目组要成立专门的安全检查组,对施工工程要进行实时的进行一次大检查,同时对于出现的一些安全隐患问题要以书面的形式进行进行总结,并且以整改单的形式明确到问题的根源,采取相应的措施和对策来进行整改。

结语

本文通过对建筑施工企业在实施过程中成本控制管理措施的探索研究,使得对建筑工程项目的工程成本控制问题有所了解,并且认识到当下工程项目的控制是一个复杂的过程,施工的企业要想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必须要做到强化成本的管理,不断地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然而这就需要各方面的相互配合,使得工程项目的成本控制能够切实加强,不断地促进施工企业的成本管理更上一层楼。

参考文献

建筑工程安全处罚条例范文第6篇

第一条安全生产是关系到党和国家及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大事,直接影响到社会稳定的大局,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做好安全工作的关键。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责任制。

第二条海林市建设局的主要领导是本单位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级行政领导和职能部门要切实贯彻落实“谁主管、谁负责”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在各自的工作职责范围内,对实现安全生产负责。

第三条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局内各部门的工作人员必须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认真履行各自的安全职责,实现全员安全生产。

第四条本责任制适用于建设局各部门。

第二章行政领导安全工作责任制

第五条局长安全工作职责

1、局长是全局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对全市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监管责任,要做到“为官一任,保一方平安”。

2、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市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负责建立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3、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配备足够的编制和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并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

4、审定全市建设安全工作计划(规划),确定全市建设安全工作目标,签发全市建设安全工作规章制度。批准重大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切实保证对安全生产的资金投入,消除重大隐患和职业危害,不断改善职业卫生劳动安全条件。

5、主持召开局安全监察委员会会议,经常听取安全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问题,决定安全工作的重大事项。

6、负责对全市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批和施工企业安全资格审查。

7、考核、检查指导各施工单位主要领导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执行情况,督促其做好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

8、参加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落实查处事故“四不放过”的原则,审定重、特大事故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追究。

第六条副局长安全工作职责

1、协助局长抓好全市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工作,对全市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具体领导责任,要集中精力抓好日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2、协助局长定期主持召开施工企业安全工作会议,及时传达贯彻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精神,分析和掌握全市建设安全生产工作动态情况,及时组织研究解决安全监察和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经常深入到各单位施工现场进行检查指导安全工作。

3、协助局长审核各项安全工作计划、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等,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贯彻落实执行情况。

4、协助局长组织开展各类安全专项活动(安全检查、安全竞赛、安全培训、机械设备检查等),审定重大隐患整改方案,督促落实整改措施。

5、参加重特大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按照查处事故“四不放过”的原则,查清事故原因,严肃查处事故有关责任人。督促落实防范措施,控制和减少重复性事故的发生。

6、监督检查各施工单位和施工现场安全职责的履行情况和工作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指导各施工企业安全管理部门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工作。

第三章行政职能部门安全责任制

第七条综合办公室安全工作职责

1、协助领导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文件、会议精神,及时转发上级和有关部门的安全工作文件、资料。负责组织安排有关安全文件资料的打印和传送。对安全生产工作各类会议要认真记录保管。

2、在工作调研中要把安全生产列为经常性的主要调研课题之一,研究推进安全工作。

3、在起草有关文件、领导讲话稿时,要将安全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督促协调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执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4、随时掌握有关安全生产工作方面的来信来访问题,做好政策宣传、引导。

5、负责局内机关的安全保卫工作,制定机关安全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督促检查机关干部值班值宿制度的执行情况。

第八条安全监察科(员)安全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各项规章制度,并对全市各建设施工企业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2、对全市建设工程进行安全监察。接受省建设厅委派,对在我省境内施工的企、事业单位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检查。

3、参与本地区建设工程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4、直接听取本区域内施工单位领导汇报安全工作,参加安全生产会议及索取查阅有关安全资料。

5、对不符合国家安全生产规定的本区新、改、扩建工程有权令其停止施工,并建议上级有关部门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6、在检查时,发现有危及职工人身安全和国家财产的重大安全隐患和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的行为,有权令其立即停止违章作业,消除重大隐患,并依据《行政处罚条例》进行处罚。

海林市建设系统工作人员“六不准”

1、不准利用职权刁难、勒卡企业、单位和个人。

2、不准违反政策,为他人谋取个人私利。

3、不准接受服务对象赠送的物品、现金、券卡等。

4、不准接受服务对象的宴请及高消费娱乐活动。

5、不准在工作中推诿扯皮、上缴矛盾,对待服务对象态度生硬。

6、不准用公款吃喝玩乐或在工作时间饮酒娱乐。

工作人员违反上述规定,除对本人予以纪律处分外,还要按责任追究单位主要领导责任。

推行“六项制度”优化服务环境

(一)认真实行首问责任制。

第一个接待基层或群众来电来访的工作人员为第一责任者。要对来电来访者所提出的问题和要求,负责答复或介绍到有关部门,要按照岗位责任制认真接待和登记,凡是在本岗位能够一次办结的事项,必须一次办结;需要解答的要耐心解答,不准推托和误导;涉及到有关部门的,要热情地帮助联系与有关部门主管人员进行对接。否则,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二)大力推行服务承诺制。

根据本单位的工作职责和要求,通过新闻媒体或公开公示栏,把服务质量、服务标准、办结时限等向社会承诺,接受监督,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三)严格执行限时办结制。各单位根据本部门的工作内容,对各个办事环节和程序进行细化量化明确规定办结时限。工作中认真执行限时办结制,确保企业和群众所申报的事项如期办结。

(四)认真实行失职追究制。对工作中出现由于责任心不强,而导致企业和群众申报的事项压误、漏办,甚至材料丢失等行为的工作人员,要按照有关规定,根据情节的轻重和造成后果的程度,对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或党纪政纪处分,并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五)大力推行否定报备制。

凡是企业和群众申报的审批事项,不符合批准条件的要耐心地、实事求是地向其说明情况,并将不批准的理由以书面形式呈送管领导签字后备案,以便日后查询,作为追究责任的依据。

(六)积极推行无偿代办制。

对涉及两个以上环节和部门办理的事项,第一个受理的部门要确定专人,负责联系,协调有关部门进行办理,无偿企业和群众的申请事项,最大限度地减少办理时间。

要求所有职工认真学习执行“六项制度”,年末前基本建立起办事高效,服务周到、行为规范、运转协调的优质服务长效制。

海林市建设行业安全管理制度

企业安全资格审查制度

一、根据《黑龙江省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标准》DB23/029-91规定,市建设系统安全监察站将对我市建筑、安装、市政等施工企业和建筑构件生产企业进行年度安全资格审查。

二、对资审不合格的企业提出处理意见,并依照有关规定实行否决权。

三、审查时间为每年12月至次年3月底。

安全工作检查制度

一、接受国家、省、市的安全大检查。检查中要虚心听取检查意见,对存在的问题要制定出整改方案,进行整改。

二、每年至少要组织一次全市性安全大检查,检查要依据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标准进行打分,检查结果按名次通报全市,并作为企业安全资格审查的依据。对隐患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现场,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条例》予以处罚。

三、施工企业每月要进行一次大检查,由企业的法人或主管领导带队。

各分公司(处),由分公司经理带领有关人员每周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各队(工地)每天由工地负责人和安全员进行一次检查。对查出的隐患要立即组织整改,要建立登记、整改、检查、销项制度,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整改计划,定人、定措施、定经费、定完成日期。在隐患没有消除前必须采取可靠的紧急隐情,应立即停止作业。

安全工作信息反馈制度

1、安全信息反馈是建设系统实行安全工作分析的基础和前提,是消除重大事故隐患、杜绝事故发生的重大隐患,必须向市建设系统安全监察站及时反馈隐患整改情况。

2、各单位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每月月底前要将本单位安全状况书面(包括职工伤亡月报表)上报市建设系统安全监察站。

3、各单位反馈情况必须真实,严禁弄虚作假。

4、安全站于每月5日前将全市安全月报汇总后报市安全办和牡丹江市建设局安全站。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海林市建设局建设安全监察站负责全市建设系统安全管理工作。

二、对全市建筑、安装、市政等施工企业和建筑构件生产企业的安全工作实行行业管理。

三、依照国家和省、市有关部门的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四、安全监察站应按照《黑龙江省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程序管理办法》实行安全生产管理。

重大事故报告、调查与处理制度

一、事故报告

1、重大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的单位必须以最快的方式将事故的简要情况向上级主管部门和事故发生的市、县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劳动(如有人身伤亡)部门报告,事故发生单位属于国务院的应同时向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2、重大事故发生后应在24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并按上条所例程序逐级上报。重大事故书面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工程项目、企业名称;

(2)、事故发生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初步估计。

(3)、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

(4)、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5)、事故报告单位。

3、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和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严格保护事故现场,采取有效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因抢救人员,疏导交通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同时,应当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做出书面记录、拍照,要妥善保管好所有现场重要的痕迹、物证。

二、重大事故调查处理

1、四级重大事故的调查由事故发生地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企业主管部门,会同当地同级劳动部门、公安部门、工会组成事故调查级,进行调查。

三级重大事故由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劳动部门、公安部门、工会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一、二级重大事故由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劳动部门、公安部门、监察部门、工会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

2、事故调查组的职责

(1)查明事故原因、过程和人员伤亡、经济损失情况;

(2)确定事故责任者;

(3)提出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的建议;

(4)写出事故调查报告。

3、事故处理

事故调查组提出的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建议,由发生事故的企业及其主管部门负责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4、伤亡事故发生后隐瞒不报、谎报、故意迟延不报,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或者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调查以及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及资料的,由有关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有关单位负责人和直接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5、在调查、处理事故中、或者打击报复的,由其所在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事故处理工作应在90天内结案,特殊情况不得超过180天,事故处理结案后,应当公开宣布处理结果。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一、安全监察站应制定建设系统安全教育培训年度计划,应在每年初组织各施工企业的领导、工程技术人员、管理人员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和培训。

二、安全教育培训内容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有关建筑安全管理条款及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cJ59?99)、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安全技术规范和安全管理方面的知识等。

三、各施工企业的项目经理、工长、安全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四、架子工、机械工、电工、电焊工等特种作业人员要进行安全培训,并做到持证上岗。

五、施工现场所有人员必须经过安全培训持证上岗;新工人入场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考试合格方可上岗。

六、在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施工和工人调换工作岗位时,必须对操作人员重新进行新岗位教育,经教育、培训和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海林市安全文明工地评定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执行建设部颁发的《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以下简称《标准》)和《黑龙江省安全文明工地评定办法》,鼓励施工企业积极争创安全文明工地,促进施工现场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推动全市建设安全管理总体水平提高,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我市境内从事建筑施工的施工企业承建的工程均可参加申报评定。

第三条市建设局主管安全文明工地评定工作,对评定结果进行审批并上报牡丹江市建设局。

市建设局成立安全文明工地评定委员会,负责组织评定和公布评定结果。安全文明工地日常检查评定工作,由评定办公室负责。评定办公室设在市建设系统安全监察站(以下简称安全站)。

第四条评定安全文明工地以建设部颁发的《标准》为依据,重点突出生活设施、主体封闭防护、防护用品质量、脚手架材质、临边洞口防护、临时用电、文明建设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优中选优。

第二章等级划分

第五条安全文明工地按《标准》分为二个等级。

1、市级文明工地

(1)安全文明工地(按《标准》检查评分为80分以上)。

(2)安全文明样板工地(按《标准》检查评分为85分以上)版权所有

2、省级安全文明工地

(1)安全文明工地(按《标准》检查评分85分以上)。

(2)安全文明样板工地按《标准》检查评分90分以上),

在全国建筑安全大检查中评分85分以上的工地,命名为省级文明样板工地。

第三章管理权限公布机关

第六条管理权限

1、市级安全文明工地和安全文明样板工地,由牡丹江市建设局组织评定。

2、省级安全文明工地和安全文明样板工地,由市建设局在市级文明工地中择优初评,报省安全文明工地办公室复检、评定。

3、市建设局应按施工进度,按《标准》进行检查,相关资料(录像、照片)存档备查。

第七条公布机关

1、授予市级安全文明工地和安全文明样板工地称号的,由牡丹江市建设局公布。

2、授予省级安全文明工地和安全文明样板工地称号的,由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公布。

第四章申报推荐

第八条安全文明工地创建计划从工程开工时列入计划,实行申报推荐,由项目经理部按要求填写省建设厅统一印制的申报表后由下而上的进行申报。

申报程序:项目经理申报,企业盖章,县(区)建设局审核。

行政主管部门签署意见盖章(安全站),地级市安全站签署意见盖章,省安全站备案。

第九条申报时限:新开工工程在生活设施完工后向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报;县(区)接到申报后应在15日内汇总后上报地市安全站;地市安全站在30日内汇总后上报省安全站备案。

凡逾期申报的,不列入当年推荐评定范围。

凡未进行申报的工程,不得参加安全文明工地评定。

第十条申报范围:单位工程建筑面积在10000平方米以下(或住宅小区建筑面积在30000平方米以下)和桥面面积在30000平方米以下的城市立交桥及200000平方米以下的城市道路不列入省安全文明样板工地申报范围;单位工程建筑面积在8000平方米以下(或住宅小区建筑面积在20000平方米以下)和桥面面积在20000平方米以下的城市立交桥及150000平方米以下的城市道路不列入省级安全文明工地申报范围。

第十一条推荐:省级文明工地和安全文明样板工地,由地市建设局(安全站)向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站)推荐,推荐时间一般在下半年进行,特殊工地成熟一个推荐一个。

第五章检查与评定

第十二条安全文明工地实行全过程管理,采取日常检查,随机抽查和不定期暗查等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评定。

对经推荐的安全文明工地实行下列评定检查;1、市级安全文明工地和安全文明样板工地,由市安全站全数检查评定。

2、省级安全文明工地,由省安全站在市安全站推荐中按30%的比例进行抽查评定。

3、省级安全文明样板工地,由省安全站全数检查评定。

第十三条对经批准推荐的安全文明工地,在施工过程中由市安全站进行月检查、季评定,省安全站不定期抽查;各级检查单位在一个施工期内不得少于4次(及生活设施、主体施工不少于2次、临时用电、机械设备、装饰、竣工验收等阶段)每次检查结束后应将检查原始材料,以书面形式附带工程各部位录像(基础开挖、基础施工、结构施工、主体防护、临边洞口防护、临时用电、机具设备、生活设施、场容场貌),报上一级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四条凡已参加申报或已经推荐的工地在随机抽样或暗查中,查有严重违反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规定的,取消推荐和评定资格。

第十五条被查工地必须遵守以下纪律:

1、不得在工作时间内停工待检。

2、不得向检查人员赠送礼品。

3、接受检查时,应提供各种方便,不得借故搪塞。

第十六条在施工全过程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工地,不得列入评定范围。

1、未获得安全达标工地的。

2、发生四级以上建设工程事故的。

3、发生恶性病疫或10人以上食物中毒的。

4、发生重大火灾或特大盗窃案件的。版权所有

6、拖欠工人工资6个月以上的。

7、建筑垃圾污染市容环境或阻塞市政排水设施的。

8、与居民发生重大冲突事件,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

9、市以上各类检查中,予以处罚的。

10、未经批准擅自进行夜间施工严重扰民的。

11、因野蛮施工情节恶劣被新闻媒介曝光的。

12、工程竣工后未按要求恢复原貌的。

13、建筑工程没有密目网封闭的工程。

第十七条对获得省级安全文明样板工地的企业,在工程投标时,可奖励投标单位综合业绩分0.5分,对获得省级安全文明样板工地的项目经理,可授予全省安全施工优秀项目经理称号。

建筑工程安全处罚条例范文第7篇

关键词:房屋建筑;施工技术;施工问题

中图分类号:TU74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引言:房屋质量是整个工程的核心基础,假如施工单位无法确保工程的质量达标,将会损坏自身的信誉,难以在同行竞争中站稳脚跟,提高房屋的施工技术是保障房屋的建筑质量的重要因素。因而我们在施工过程中,应当采取相应的施工技术,对建筑的质量问题进行有效的预防和治理。

一、房屋施工的质量管理

1、建立运行质量保证体系和各项工程质量管理规章制度为了有章可循的进行质量管理,很好的利用IS09000族标准来进行是现代建筑企业的基本要求。项目经理部建立一整套质量控制规章制度,旨在严密对人的控制,通过提高人的工作质量来提高工程实体质量。对施工材料控制,主要是严格施工原材料、预制构件等质量检查,对施工机具控制,就是正确选择、使用、管理和保养好机械设备,方法控制,是指施工方案、施工工艺、施工技术等;环境控制,主要是对工程地质、水文、气象等的了解和掌握。

2、充分发挥质量检验人员质量控制功能质量检验人员,用户,施工人员建立新的合作关系,质量检验人员和施工人员的目标是一致的,它是为用户提供优质,满意的建筑产品。在工程施工进度与质量发生矛盾时,进度必须服从质量,但施工生产忙,抢工期放松质量治理趋势却时有发生,这加深了工程质量与进度之间的矛盾。充分发挥员工的主动性检查工程质量,有必要建立权威的质检人员,这对保证施工人员的安全和工程的质量至关重要。

3、严格监督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质量国家《建筑法》明确指出;“建筑材料,零部件和配件,设备,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质量标准”。因此,为确保工程质量,使建设项目必须过“四贴近”,即采购,检验关,运输和使用。在选择建筑材料应有特别好的采购。

4、促进工程质量交流和总结(1)对工程质量较好的工程项目,公司应组织各项目部进行内部观摩学习,包括质量管理体系运行、环境管理体系运行及工程创优运行情况进行交流。(2)对创优工程验收时,组织其它项目部相关人员到场观摩学习,学习创优先进经验,对照他人找出差距。(3)组织外部创优项目的观摩,收集创优工程的相关资料,及时把好的范本或存在的问题,传递到其他创优工程项目,使资料编写与管理少走弯路,从而达到以质兴业、以优取胜的目的。

二、房建施工技术1、混凝土防裂的的搅拌技术

在房屋建设中经常会有混凝土裂缝的现象出现。其形成的原因有很多,比如混凝土自身的自身结构的混乱、温度和湿度的变化,原材料质量的低劣,生产模板的变形等。新型底板混凝土掺入缓凝性的减水剂和含有UEA的膨胀剂配合收缩混凝土,混凝土在配合比时严格按照国家的相关技术标准进行设计;科学划分混凝土浇筑部位,长刮尺在混凝土在未凝之前,将其刮平,等混凝土沉实晾干后,再用木抹将其表面搓平,使表面干缩的裂缝闭合;采用内降外包方式,在板内设置双层冷却水管,控制混凝土内部的水化热峰值,与此同时,板外覆盖包裹保温材料加以保温;使用科学的混凝土实时监测温度技术,检测混凝土厚板的温度测点,与此同时,对局部区域进行应变观测。在有关混凝土的搅拌及运输方面,必须满足连续浇筑的要求,并且尽最大可能降低其出罐的温度。在质量问题上主要做如下控制:

1、气温温度较高时,对于混凝土搅拌场、砂石等实施遮阳降温方式;

2、搅拌站的位置尽量要设置在混凝土的浇筑地点附近,从而避免运输不便和成本的浪费;

3、假如是泵送混凝土的方式,应当使用混凝土搅拌车运输混凝土。

2、房建防渗技术外墙框架梁柱与砌体结构之间的裂缝和墙体的裂缝,都会引起房屋的墙面渗漏、饰面材料的渗漏和门窗接缝处的渗水,这无疑影响了房屋的使用功能及寿命,给建筑物的外观造成影响,对后期的维修带来麻烦。这都是因施工过程中,外墙的施工工艺不正确和质量监管不严格所致。

在施工前,要检查好砌块得质量,砌块进场时依照严格的要求进行存放,做好防水防雨措施;在砌筑前,严格依照施工要求将砖块充分湿润;在砌筑时,不得将密度强度不同的砖块混合使用;施工中,要注意框架结构的墙面每天的高度要在一米四之内,砌筑到二百米时要静停七天;外墙部分最下面的砖块要刷满专用面剂,起到防渗透的作用。

3、房建节能技术通过房建节能技术,不但可以有效保证房屋的功能,还可以节省很多施工上的成本,减少资源和能源的浪费。太阳能是人类常用的能源之一,现在在建筑领域的施工技术中,也得到了广泛采用。例如:例如在楼顶安装太阳能热水器,满足人们日常生活的所需的热水要求;安装太阳能发电系统,为楼内提供照明系统所消耗的电能;太阳能技术还可以很好的控制建筑物的采光,有助于建筑物的日常节能利用。在建筑施工中,有一种新型的蒸压粉煤灰技术制造的混凝土,可以作为建筑物的护墙,通过先进的生产加工技术,形成的这种新型的材料,既有效地减少了建筑垃圾,又减少了资源的浪费,起到了保护环境,爱护家园的作用。

三、房建施工安全管理问题及相应措施1、施工安全管理缺少安全管理人员现在各工程承建方,工地多,地方分散,各个项目部都不同程度上存在安全管理人员缺失的现象,在大型房建工程施工中时常出现专业安全人员昼夜连轴工作,但还是不能覆盖整个工作面,从而使整个工程施工中隐藏大量安全隐患。为了改变这一现状,真正将安全问题摆在施工首位,就应该加大安全生产成本的投入,舍弃过去效益进度第一的生产模式,切实将安全人员,安全工程师的培训落到实处。2、安全生产考核制度存在漏洞安全考核制度是项目组建的软件保障,大部分项目部的安全考核制度都是罚重奖轻,处罚条例无限细化,奖励机制却是缺乏鼓励性和可实施性,这样安全管理人员在实际操作中会产生消极抵触情绪,而实际处罚措施在实际中往往不能真正落实到肇事人身上,而罚金埋单者往往都是劳务公司老板和工头,这样基层施工人员会对安全制度缺乏必要的敏感性,这种情况甚至有可能发展成为“花钱买违规”。针对此类情况,奖惩制度就应真正做到有奖有罚,惩罚分明。对于安全工作做的好的个人和组织应适当提高奖励程度,激发工作人员的安全工作积极性。惩罚措施应真正落实到实处,提高对个人震慑性,必要时可将惩罚名单惩罚措施公布明示出来,这样做一来可以显示上层安全控制的决心和态度,二来可以起到一定的宣传作用。

结束语:

房屋建筑在实际施工生产中仍存在很多问题,这些问题有可能对整个施工工作和工程质量造成很大的隐患,所以在实际施工操作中应严格遵循规范进行,积极总结施工经验教训,减少施工问题的出现。

参考文献:

[1]赵凤英.浅谈房建施工中混凝土质量通病与防治措施[J].科技信息,2011,9.

建筑工程安全处罚条例范文第8篇

关键词:房屋建筑施工管理安全管理

中图分类号: TU71 文献标识码: A

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城市房屋建设速度也在不断加快,带来了建筑市场的发展与繁荣,也对施工安全的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当前的房屋建筑施工中,由于各种因素的存在,导致施工中不断地发生各种安全问题,这些都给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以及房屋建筑的发展造成了不利的影响。原有的施工安全管理方法和技术标准,不能完全满足不断发展的施工安全管理需求,因此,必须加强对房屋建筑施工的安全管理,在对当前施工安全管理的研究探讨的基础上,依靠科学的理论指导,不断提高施工安全管理水平,保障房屋建筑施工的健康发展。

一、房屋建筑施工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缺少建筑施工的安全意识

施工企业在工程的管理中,为了在市场上增加竞争力,企业决策层极大地重视对施工质量和施工成本的管理,而忽略了对施工安全的管理。施工企业缺乏安全施工的意识,对安全管理的看法得过且过,无论是基层管理者还是施工人员更是缺少相关的施工安全知识,对施工安全的培训教育严重滞后。特别是部分施工企业招收的施工人员大多数都是农民工,没有进行过系统的安全教育,严重缺乏安全生产的相关知识,在施工中,对于安全操作的技术水平较低,缺乏自我防护的意识和能力。在施工过程中,管理人员也没有认识到安全管理的重要性,对施工的安全措施落实不到位,对施工的安全管理存在着侥幸心理。

2、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不严

在施工项目的现场,危险工序众多,稍有疏忽大意都有可能会带来安全事故的发生。因此,做好施工安全的管理是整个施工管理的关键之处,尤其是现场的施工管理,关系到整个工程的正常运转进程。

但在施工现场的管理中,存在着对安全管理不严,安全措施落实力度不够的现象。很多施工的管理人员没有重视安全施工的思想意识,对安全措施的意识极其淡薄,将安全管理的口号只是挂在嘴边,缺乏做好安全管理的办法和手段,对施工现场存在的习惯性违章和安全隐患问题不重视,造成了安全管理的上下脱节,没有对施工安全管理措施进行落实。管理人员的疏于监管也使得施工人员未能充分认识到安全施工的重要性,对安全规范的要求大多都流于形式上,只是为了应付检查,并未从本质上要求自我安全,例如在施工现场不带安全帽、不系安全带等现象,为施工管理埋下了安全隐患。

3、对施工机械与安全防护材料的管理不规范

施工企业在生产进度和经济利益上极为重视,却忽视了对安全的投入,部分施工机械制造企业,在进行施工机械设备的设计时,没有依照国家的有关标准和规范来制造,不能保证施工机械和安全防护材料产品的安全性能、也降低了施工企业在施工中的使用安全系数。施工企业在生产中偷工减料,同时没有对施工机械和安全防护材料进行严格的检查,使用劣质的生产设备和安全防护材料,同时对施工机械设备的现场防护不规范,也没有按规定配备相关的安全防护设施,这些都给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带来了隐患。

二、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有效措施

1、制定安全管理措施,建立安全管理机构

加强施工项目的安全管理,首先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通过管理制度,对生产各因素状态进行约束和控制。根据施工生产的特点来落实安全责任,实施责任管理,并要定期的例行安全检查。对与施工安全生产有关的规范及文件要统一标准,并强化安全标准来加强安全意识教育,增强各方面安全意识,确保安全管理的制度能够全面、透彻地贯彻落实到每一个施工现场。

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完整的安全组织保证体系,健全工程施工安全的监察制度,设置专门的安全管理机构,并配备专职的安全管理员,对施工安全的隐患严加防范。通过全面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以及安全生产的奖惩制度等,进行层层建制,保证级级落实,以明确施工安全的责任,从而保证施工安全生产的有效实施。通过做好施工安全生产工作,以减少施工中安全问题的发生,实现对建筑施工安全的切实管理。

2、增强施工安全意识培训与监管力度

在进一步提升安全生产的前提下,首先要转变对施工安全和责任感的认识,要在施工企业中对安全管理形成自上而下的高度重视,将安全意识从“他人监管”提升到“自我约束”的阶段,使员工能够形成一种好的习惯与自我要求,主动的遵守施工安全的各项规程与操作要求。

在日常工作中,要加强施工安全的宣传教育与培训工作,提高管理人员对安全施工的认识,以不断提升安全施工的管理水平。对所有的施工人员都要定期进行安全培训教育,对上级通报的其他企业已发生的安全事故,进行彻底解析其发生原因,针对事故发生原因做出相应的防范措施,并针对施工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的实际情况,实行区分层次,突出重点、兼顾普遍的方针,采取多样化的方式做好安全教育的培训工作,让所有施工人员充分认识施工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对于特种作业人员,如电器电焊工、重型器械操作工等,要结合具体工种进行岗前的安全教育,并由有关部门安排进行相关的安全防护、救护等基本知识培训,在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同时在施工现场营造出良好的安全施工氛围,使施工人员在日常工作中,通过潜移默化的意识,增强对施工安全管理的理解与遵从。

3、提高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和操作技能。

在施工管理中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加强科学有效的管理指导,在施工现场堆放的各种物料必须分类放置,确保消防通道的畅通性,并对楼梯口、进出口、预留管道口等部位进行严格的围蔽保护。进入施工现场的所有人员必须配备安全帽,高处作业人员必须配备安全带。在建筑施工场地要进行全封闭保护,在高空施工危险处要拉挂合格的安全网,并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牌。在施工现场操作中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的意识,增强现场施工人员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工作的自觉性和责任感。并制定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的处罚条例,对一些习惯性的违章指挥与操作现象,如不带安全帽进入施工现场、不带安全带施工等行为要坚决打击,在细节上消除安全隐患的苗头,避免安全问题的发生。

在房屋建筑的施工中,必须加强对施工安全的管理,通过建立健全施工安全保障机制,明确施工安全生产职责,强化对房屋施工的安全管理,为房屋建筑的施工提供建设发展的重要基础和保证。只有不断的加强对施工安全的管理,才能在保证施工安全的基础上,保障工程的施工质量,加快工程的施工进度,提高施工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参考文献:

[1]辛爱兰.论建筑工程的安全管理[J].山西建筑.201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