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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如何增强法律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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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如何增强法律意识范文第1篇

关键词:应用技术型大学;就业质量据人社部统计数据表明,2016年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将达到765万人。应用技术型高校毕业生人数也随之再创新高。虽然此类高校就业率呈上升趋势,但专业不对口、社会保障不完善、稳定性差等问题仍然突出,就业质量难以保证。据此,教育部2012年首次提出大力推进就业优质服务,进一步提高毕业生就业质量。本文将分析应用技术型大学毕业生在就业质量方面存在的问题,探寻提高其就业质量的途径。

一、应用技术型大学生在就业质量方面出现问题

应用技术型大学是指以应用技术类人才培养为办学定位的地方本科和专科院校,是中国高等教育学校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内职业技术学院、三本院校和大部分二本院校都属此类。

就业质量主要是从劳动者的就业稳定性、健康和福利、技能的发展以及工作和生活的平衡等四个角度来衡量。这个概念的提出旨在加强社会保障力度,维护劳动者权益以保证广大劳动者在自由、公正、安全和有尊严的条件下工作。就业质量在国内越来越受重视,已成为高校就业指导工作中就业率之外的另一个重要监测内容。

根据2014年的中国劳动力市场报告,我国的劳动者就业质量方面存在就业歧视、工薪制度不完善、社会保障覆盖范围不全面、加班现象普遍、城乡工作时间差异大、过度劳动问题突出等问题。我国劳动者就业质量普遍不高。在这样的大环境中,应用技术型大学生就业质量得不到保证,主要面临以下问题:

1.市场需求灵活多变,专业不对口。我国应用技术型高校肩负培养应用技术类人才的任务,需紧跟市场需求来确定培养方向、设置培养方案。中国的市场化程度已经超过50%。时下我国正处于经济转型期,产业结构的优化调整导致市场实际需求在快速、不断地发生变化。社会分工呈现出多样化、精细化和灵活多变等特点。而学校培养人才的周期普遍长于三年,严重滞后于市场需求的变化,部分专业毕业生将不可避免地面对供过于求的问题,就业时不得不放弃所学专业。

2.就业环境不佳,稳定性下降。自高校扩招以来,应用技术型大学毕业生就业稳定性呈现出持续下降的趋势。一方面教育部将高校毕业生就业率作为确定学校招生规模的重要依据。高校 “先就业再择业”的就业导向在提高了应届毕业生就业率的同时,也导致部分毕业生在选择工作时过于盲目和草率,降低了就业的稳定性。另一方面,劳动力市场中“僧多粥少”的局面致使许多应用技术类毕业生处于竞争的劣势。他们中的大部分都流入更倾向于签订短期、灵活的劳动合同的中小型。

3.法律知识欠缺,自我保护能力弱。国内学者做过许多关于大学生就业方面的调研,发现部分大学生法律意识淡薄,应用技术型大学毕业生尤其如此。一方面由于我国对劳动力市场的监管尚不完善,导致社会上用人单位不遵守《劳动法》等法律法规,违反劳动政策的事情时有发生。另一方面,应用技术型高校普遍偏开设的与就业相关法律法规的课程较少,教育投入严重不足。这必然导致毕业生在就业过程中权益容易受到侵害。

二、提高应用技术型大学毕业生就业质量的对策

1.丰富高校毕业生就业指标体系。迫于追求高就业率的压力,过去的就业指导工作普遍教导学生如何找到工作,强调传授面试技巧等技能,而忽视了教给学生如何找到与自己匹配度高的、适合自己的工作。工作幸福感低、就业稳定性低等问题在毕业生就业后日益突出。据此,高校应该探索一个更丰富、更全面的指标体系来替代就业率这单一的指标。例如,通过分析由社会中介机构统计的高校毕业生就业满意度等数据指标,科学衡量高校就业指导工作,调整就业指导方案。

2.建立健全就业相关法律和政策,增强法律法规教育。针对毕业生法律意识淡薄的问题,可以通过设立法律教育和咨询部门,为大学生提供就业的法律咨询服务。学校应组织学生学习《劳动法》等法律法规,开展系列指导讲座,以增强大学生法律意识和保护自我的能力。此外,完善的法律制度和就业政策是大学生就业的有力保障。国家应尽快完善劳动法关于大学毕业生就业相关法律,依法保障大学生就业中的各种权利。

3.加强学生综合素质的培养,树立终身学习的观念。学校应引导学生树立终身学习的观念。目前我国高等教育已从精英教育进入大众教育阶段。大学所学专业知识并不能完全决定其在社会的竞争力。综合素质,尤其是学习能力的培养能让学生更好地适应灵活多变的市场环境,提高就业稳定性。

4.激发学生创造力,提高毕业生就业质量。据《2015中国劳动力市场发展报告》显示,2015年我国新增企业数量近一万家。创业已经成为拉动就业的重要力量。大中城市的产业升级为农村创业提供了潜在的发展机遇,创业活动开始向农村辐射。应用技术型高校应把握机会,加强对学生创新创业能力的培养,以创业促就业结构的优化;鼓励毕业生开阔视野,到广阔的农村去发掘机会。

结语

应用技术型大学生数量还在不断增加,就业市场的竞争将愈来愈烈,就业形势是严峻的。高校就业指导工作应着眼长远,一方面为应用技术型大学生创造更佳的就业环境,增加其发展潜力,另一方面为社会提供高素质的、稳定的劳动者,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

参考文献:

[1]郭捍华.高职高专大学生就业现状及对策研究[D].长春:东北师范大学,2006(06)

[2]赖德胜.2014中国劳动力市场报告[M].北京: 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4(11)

[3]林海涛.中国市场化改革和市场化研究[J].当代论坛,2013(22)

[4]何雅.青年大学生就业成才状况的研究[J].调查报告,2003(04):30.

大学生如何增强法律意识范文第2篇

摘 要 在当今严峻的就业形势下,高等院校要为学生化解就业压力,必须大力开展人文素质教育,增强法律意识提高就业能力,目的在于全面培养学生,扩宽学生就业渠道,适应社会和经济快速发展。高校开展就业指导工作应以就业为导向,改革教学目标,不断加强职业规划教育和创业教育,开创高校就业指导工作的新局面。

关键词 素质教育 法律意识 择业与创业

一、人文素质教育与大学生择业概述

人文素质教育,正如唐世贵主编的《大学语文》序言中指出的:“大学语文课,是普通高校中面向文(汉语言文学专业除外)、理、工、农、医、财经、政法、外语、艺术、教育等专业学生开设的一门综合性人文素质教育课程。课程设置的目的是培养实用型创新人才。在21世纪知识经济到来的时代,为普通高校的大学生提供一个学习了解经典文类中所包含的中国古代语言文化常识的平台,由中华民族的优秀文化遗产,来提高大学生的综合人文素质;通过增强其人文精神的培养,提高大学生欣赏美、审美、创美的人格力量。教学生如何做人,来实现人生价值。”全面推进人文素质教育,把人文素质教育融合于教学的全过程,伴随学生在校学习和生活的全过程,应加强校园文化建设,营造良好人文气氛、加强社会实践环节、扩宽人文教育路子、进行教育内容和方法的改革及学生和法律意识的增强。

人文素质教育的提升,与大学生的择业具有密切的关系。因而,新的形势要求高校转变就业指导工作职能,加强对学生的职业指导,让学生提高就业竞争力。在择业过程中,具备良好的综合素质素质、职业道德素质,往往更受用人单位的欢迎,并在实际工作中能更快地适应岗位;相反,综合素质差的大学生,在激烈的就业竞争过程中处于劣势,不具备人才市场上的竞争力。也就是说,人文素质教育只有增强了大学生求学的能力、求职的能力、保职的能力和适应市场变化的能力,才能为大学生提高社会适应性提供可能。

二、人文素质教育与大学生就业的关系分析

1.大学生就业现状与成因分析

受全球金融危机的影响,我国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形势越发显得突出与紧迫,出路何在?大学生就业难是诸多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在政府方面,存在着人事、户籍等管理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不完善的地方;在企业方面,存在着买方市场苛求人才、性别歧视、学校歧视等现象;在市场方面,存在就业信息流通不畅、数字化信息平台不到位的现象;在高校方面,存在着专业设置不合理导致的结构性失业问题;在家庭方面,存在着大机关、铁饭碗等传统观念的束缚;在学生自身方面,存在着自我定位不清、就业观念淡薄等现象。然而,不论是国家宏观政策与体制的限制,还是就业市场的用人导向,核心因素还是在于大学生的综合素质,在于自身品格和人文素养的全面提升。因此,增强学生法律意识,以免学生在招聘中上当受骗,所以,必须大力推进人文素质教育已是社会发展的需要,时代的呼声①。

2.人文素质教育现状分析

为了实施素质教育,必须以社会需求为导向,改革专业建设与课程设置,创新人才培养方案,是避免结构性失业的重要举措。“结构性失业”是由于大学生所学专业不能适应市场需求导致的,目前已成为一种普遍现象。一方面是因为新专业开设和招生数量盲目追求经济效益最大化,导致毕业时的“输出”障碍;另一方面是因为原有专业的课程体系单一,人才培养目标模式陈旧,不能满足用人单位对专业知识结构的要求。因此,必须把招生、专业、课程设置三者有机统一起来,才能从教育教学本身提高大学生的专业竞争力。首先,要把课堂教学改革纳入文化创新的组成部分,为学生创造发挥个性、自主学习的空间;其次,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必须以一定区域内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为根本动因,以提高学生应用能力、创新能力、社会适应能力为终极目标。最后,加大第二课堂建设,积极创造实践教学平台,实现理论与实践的专业接轨。

3.人文素质教育在教学计划执行过程中的法律意识的增强

为保证人文素质教育的贯彻执行,必须构建人文素质教育目标体系、人文素质教育工作体系、人文素质教育的法律意识的保障体系、职业教育考核评价体系等为组成内容的综合素质教育体系。人文素质教育目标体系:在人文素质教育工作中,坚持“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工作思路,必须,设计制定“练过硬专业技能、具有多种爱好、取得双证书”的人才工程培养计划。

三、人文素质教育与大学生择业的要求

现代教育理论中,高等教育的首要任务是培养适应未来社会全面发展的高素质人才。因此,综合素质教育一直以来就是我国高等教育事业改革和发展的基本方向。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发表的《21世纪的高等教育:展望与行动世界宣言》明确指出:为便于毕业生就业,培养学生的创业技能应当成为高等教育主要关心的问题;毕业生将不仅仅是求职者,而应首先成为工作岗位的创造者,高等学校要成为“创业者的熔炉”。创业教育也是一种素质教育,以创新性和创造性为基础,强调培养学生自主创业的能力和素质。传统的就业指导工作是以填补目前现有的就业岗位为目的,而创业教育以创造性就业和创造新的工作岗位为目的。就业指导工作与创业教育的结合将成为拓展大学生素质教育的新领域,也将成为解决大学生就业问题的一条新途径。在就业指导中开展创业教育,不仅可以培养和提高学生的生存能力和竞争能力,更能提高学生自谋职业的能力,为解决大学生就业难的问题提供了新的出路。

1.社会发展对大学生综合素质的要求

职业发展要求大学生提高专业素质。专业素质包括基础文化素质和专业技术素质。基础文化素质体现在大学生的创新和创造能力、学习和探索能力、适应环境的能力;专业技术素质体现在大学生的知识结构合理,动手能力强,能够适应社会对复合型人才的要求。随着科技的进步和经济的发展,传统产业改造和大量新兴产业迅猛发展,新型职业和交叉职业层出不穷。社会职业的发展变化使专业对口的可能性越来越小,职业变动的可能性越来越大,行业特征不像过去那么鲜明,岗位所需的知识和技能更新周期变短,复合程度提高。职业的发展需要大学生提高自己的具有法律意识的专业素质。

社会发展要求大学生提高职业道德素质。随着现代社会分工的不断细化和专业化,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社会对从业人员职业道德素质的要求越来越高。社会上的每一位从业人员只有具备了良好的职业道德素质,才能胜任其所从事的工作。大学时代是学生向职业工作者转变的重要时期。大学生即将步入社会,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的生力军。社会的快速发展要求当代大学生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素质,认清自己肩负的社会责任,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念和择业取向,正确认识社会现实需求,热爱本职工作,履行职业义务的法律意识。

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大学生具有良好的社会综合素质。现今,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已初步建立。由于买方市场的形成,消费者对于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愈来愈大。企业为了生存和发展,必须遵守国家法律,遵守市场规范,强化为顾客服务的理念,重视产品的人文内涵。这使得用人单位在聘用员工时掌握的标准从单纯注重专业变为注重社会综合素质。社会综合素质包括交际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团队协作能力、协调沟通能力等等。大学生在校期间参加的社会实践活动、社团活动、学生管理工作等,对于培养其社会综合素质有着重要的作用。

2.拓宽就业信息渠道,提高就业服务和增强法律意识性

在以市场经济为主体的法治社会,就业信息服务体系是指大学生获取就业信息、顺利实现就业的关键平台。目前,多数高校都是通过组织定期招聘会来实现用人单位与学生的对接,尽管也建立了就业信息网络平台,实现了就业信息数字化手段,但在就业信息的更新、网络服务平台维护方面存在不足。信息科学技术的发展,已经使网络信息服务成为实现就业不可或缺的手段之一。“在现代社会中,就业不仅取决于大学生的知识、能力、综合素质、社会经济、社会需求等因素,而且也取决于个体所获取就业信息的量与质,以及个体收集、处理、使用就业信息的能力。”因此,高校必须完善就业信息服务体系,创新信息手段,拓展信息渠道,整合信息资源,形成信息、教育、管理、指导“四位一体”的信息服务平台,实现就业信息与大学生的快速对接,提高求职就业效率。

人文素质教育和就业指导工作的目的和任务是统一的。素质教育是为了能够更好地培养具有创新意识和法律意识的人才,更好地服务于社会,更好地帮助受教育者自我发展。高校在大学阶段所进行的素质教育,是通过科学的教育方法,实现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以适应社会发展需要和大学生自我发展需要。因而,高校的就业指导工作应成为大学全面开展素质教育的重要环节,以提升学生综合素质为己任,向社会提供高素质的人才,更好地满足社会需要,帮助学生更好地实现职业选择。

注释:

①攀枝花学院重点教改项目:教学内容的研究与实践.项目编号:JJ0818.

参考文献:

[1]唐世贵.大学语文.北京:科学出版社.2009.9.

[2]姚书志.积极探索划转院校"三位一体"的大学生就业新机制.中国高等教育.2009:3-4.

大学生如何增强法律意识范文第3篇

大学生法律素养实践教学的现状及问题

法律素养实践教学可分为课内实践、校内实践和校外实践三个层次,其形式通常表现为课内案例讨论、辩论;课外的模拟法庭、研究性学习及社会调查、法院旁听等活动。虽然各高校对课程实践教学比较重视,但由于受诸多因素影响,目前法律素养实践教学还存在一些问题,距离学生实际需求还有差距。

(一)课内实践偏离课程教学理念

法律素养教学要求之一就是培养大学生自觉学习法律知识,内化为运用法律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外化为合法的社会行为,升华为法律素质。作为即将立足社会的大学生,首先是守法,才能讲向善,提高道德修养,因为“道德的最底线是合法”。[2]课内实践往往体现为案例讨论、辩论。在案例选取方面,一些教师组织课内实践陷于法律学科,忽视了教学目标培养的是综合素质的社会公民;一些教师仅就说明一个法律问题案例随手拈来,在有限的课时里往往导致最后教学内容没有讲完,学生收效甚微。

(二)课外实践流于形式,知识结构无序化

开展法律实践教学,需要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注重知识环节衔接的序列性。法律素养内容涵盖了法理、宪法、民法、刑法等部门法和三大诉讼法、仲裁法等程序内容,如果对内容选取没有重点和标准,就会影响实践环节教学的进行与效果。法律素养课外实践常体现为模拟法庭、研究性学习及法院旁听等活动。模拟法庭等一些课外实践活动必须是在学生具备一定的理论基础和程序知识后方可有效开展,显然一门课不能对所有法学知识进行系统、完整的讲授,这需要教师在精讲、实用上下功夫,这是课外实践成功实施的关键。有限的课时与全面的知识点之间的矛盾造成教师在授课内容选取方面自主性较强,缺乏标准与规范。一些教师在有限的课时内只是简单地将法学基本理论与民法、刑法等部门法罗列一起,内容抽象,枯燥无味,难以调动学生学习的兴趣。

(三)教师实践教学水平有待提高

目前,很多高校从事法律教学的教师大多都有高学历,是教学的主力军,但由于从大学校门到大学校门,自身缺少职业技能训练,实践经历和社会阅历不深,因此,大多存在不能有效指导学生实践活动的现象。

增强大学生法律素养实践教学实效性的思路

(一)课内实践注重“培养法律素养的公民”的教学理念

首先,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法律部分内容授课应以法律素养教育作为实践教学的立足点。大学生如果没有良好的法律素质养成,即使法律知识很丰富,在实践中也可能出现知法犯法或规避法律的事件。课内实践的案例选取标准应围绕课程目标“培养法律素养的公民”为基点,既要注重所选案例的法律性,也要注重案例对做人做事的影响,切忌庸俗。哈佛大学法学院院长朗代尔曾说过:“有效地掌握法律原理的最快最好的途径之一是学习那些饱含这些原理的案例。”[3]经典案例引导学生讨论,重点让学生体会现代公民的守法意识和规则观念,以及对社会热点问题的法律分析及道德思考。如“泸州遗赠案”、“南京彭宇案”中的道德与法律问题,通过社会现象引导学生思考现象的本质在于道德和法律的冲突,讨论见死不救是否应该纳入法律体系规范人们的行为,正是在这样的追问和选择中,学生才会深入思考法律和道德博弈中的一些深层次的理论问题。

(二)课外实践注重知识结构的逻辑序列性

正如马克思认为“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4]法律素养课外实践主要是培育学生践行法律规范的能力,以及对所学法律观念的理解深化和知识的综合运用,进而形成对法律的信仰。这些实践形式必须是在建立法律意识观念、对部门法律原则、程序基本了解的前提下,才能有效开展。法制教育的层次目标决定了法制教育的内容也具有层次性,即基本法律知识、思想观念和行为修养层面。通过对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一个简单梳理,使学生逐步从理性认识过渡到法律信仰。“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没有信仰的法律将退化成为僵死的教条”。[5]通过法律实践,把枯燥的法律理论的学习变成生动的法律知识学习,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培养其分析、推理、思考相关法律问题,进而促进其法律思维方式的形成。通过这种法律实践的感知和体验,使学生感知法律功能、树立法律信仰,提高法律素养。

(三)提高教师实践教学素质

大学生如何增强法律意识范文第4篇

【摘 要】 本文介绍了高职院校学生信息素养现状的调查问卷设计情况,对调查结果进行了汇总与分析,提出了具有针对性的提升高职院校学生信息素养的对策。要建立良好的信息环境,提供正确的信息获取渠道;加大图书信息资源的宣传,充分发挥学校的教育功能;发挥教育教学的传统优势,提高学生的信息利用能力;规范学生上网行为,增强信息法律意识。

【关键词】 高职院校;学生;信息素养;现状;调查分析

信息素养从广义上说是指反映出认识、获取、评价以及利用信息的能力,是当今信息化时代社会成员必须具备的基本能力之一,已经成为高校培养人才的核心目标之一。高等职业教育正是立足于服务社会,培养社会一线需要的技术应用性人才,它承担着既要注重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同时又要培养学生具备终身学习能力的使命。因此如何构建适应高职学生特点的信息素养教育,使学生在学习如何获取信息、分析信息、处理信息和利用信息的过程中,提高实际操作能力,这一宗旨与高职教育核心目标相吻合,旨在培养实践型的人才。也使得近年来高职院校学生信息素养的相关问题更加得到理论界的重视。

一、高职院校学生信息素养现状的调查问卷设计

为了解高职院校学生信息素养的基本情况,本人采用了一份自编的关于高等职业学生信息素养的调查问卷,对本院学生随机进行了一次调查。拟从高职院校学生的信息意识、信息知识的获取、信息利用能力、信息道德法律知识等方面全面深入地了解高职学生信息素养状况。本次调查共发放问卷300份,回收230份,有效问卷227份,有效回收效率为92.7%。其中,文科专业学生占23.3%,理科学生占16.6%,工科学生占60.1%。

二、高职院校学生信息素养现状的调查结果分析

1、网络成为学生索取信息的主要渠道

调查显示,随着各种移动终端的普及,高职院校学生面对众多的信息获取渠道(包括电视广播、报纸书刊、网络等),网络无意成为首选。在调查中有63.7%的学生选择网络作为获取信息的主要渠道,仅有12.4%的学生选择报纸书刊作为获取信息的主要方式,求助朋友的占6.7%。同时每天在线时间在1―6小时的学生高达77.8%。长时间的在线也为网络获取信息提供了保证。

从这些数据结果我们发现,高职学生由于对网络熟悉,使用程度高,上网频率高,持续时间长。可见,网络已经成为大学生主要的信息获取和交换渠道。

2、学生对于本校信息资源的使用率低下

在调查中,对于作为信息资源的集中地的图书馆很多学生表示不熟悉。仅有11.4%的被调查者经常去图书馆,4.7%的学生表示很熟悉图书馆的馆藏及图书分类,有10.8%的被调查者表示从来不去图书馆。虽然网络是主要信息获取渠道,但仅有4.1%的学生很了解图书馆订购的电子资源,很频繁的使用这些资源;有1.5%的被调查者表示对这些资源不感兴趣。由此可见,高职院校的学生对于本校的信息资源熟悉程度和利用率远远不足,但大多数学生有这方面的需求和夙愿。

3、学生信息意识、信息能力不强

在被调查的学生中有56%对于信息素养仅仅听说而已,11%的同学不知道信息素养。而对于信息的评价,有73.6%的被调查者根据信息的更新频率来评价信息的时效性,有63.2%的同学根据“总结获得信息得出结论”来评价信息的准确性,只有55.4%的被调查者会“与权威书籍比对”判断其准确性。从而可以看出,高职院校学生的信息敏感性不强,很难准确、敏锐地捕捉到所需信息。

4、学生信息道德、法律知识淡薄

调查显示,对于信息的整理方面有29%的被调查者会详细的分类保存,有58.5%选择简单的分类保存。在撰写论文时,有46.6%的被调查者一定会或者会特别注明出处,但同时有36.8%的同学表示完全不了解信息及网络不良信息的相关法律法规。

从上面的调查发现,高职院校学生的信息素养基础相对薄弱,随着互联网+时代的到来,学生面对每日每时不断更新的大量信息表现出“手足无措”,无从分辨和有效的利用这些信息。那么,我们作为高职院校的信息工作者,应该怎样帮助学生提高信息素养,提升自身的竞争力呢?

三、提升高职院校学生信息素养的培养对策

1、建立良好的信息环境,提供正确的信息获取渠道

信息素养环境包括硬件环境和软件环境。当前社会各类移动终端的出现和使用给我们的生活提供了极大的便利,学校要构建信息提供的良好硬件氛围,为学生提供获取信息的更为广阔的场所和各类利用途径,提供高效的网络服务平台建设,确保其安全、通畅、多样。要加大校园网基础的投入及升级改造、公共场所wifi的覆盖程度,为学生随时随地上网提供基础。软件环境包括优秀的信息素养师资和丰富的网上信息检索资源,包括各类专业期刊数据库、电子图书和各类特色学习数据库。丰富多彩的学习资源和学习方式能够提升学生的学习兴趣,也能保证信息资源的质量和正确性。

2、加大图书信息资源的宣传,充分发挥学校教育功能

图书馆拥有丰富的馆藏信息资源,优雅的学习环境应该成为高职院校的主要信息获取点,也是学生信息素养提升的主要教育场所。但在调查中发现,学生对于学校图书馆及其馆藏信息了解程度很低,甚至有些同学没有利用过图书馆的信息资源。这其中不乏图书馆宣传不足的原因,针对这样的情况,高职院校要充分发挥图书馆信息资源优势,加大宣传力度,让学生了解图书馆藏信息资源。同时对学生加大培训力度,让学生了解图书馆,了解馆藏信息资源,懂得如何利用这些资源。

3、发挥教育教学的传统优势,提高学生的信息利用能力

在调查中发现,当代高职院校在校学生已经具备基本的信息技能,可以轻松获取信息,但“娱乐”在学生涉猎的信息中占据很大比重,大多数学生的上网时间都用来交友、聊天、玩游戏。即使是阅读新闻也多半是“猎奇”的心理占主导,真正用网络来学习的学生很少。网络上的信息五花八门,信息量巨大,学生很难区别信息的真实性、实用性和可靠性,面对这些问题,高职院校要根据自身学科等方面的特点,制定有效的教学计划,增强对信息素养课程的重视,发挥信息素养专业课程的作用,教会学生如何使用辨别信息、如何使用信息资源,让学生从学会用图书馆的信息资源到愿意使用,再到习惯使用,从而杜绝不正确、不科学、甚至是不良信息进入校园。

4、规范学生上网行为,增强信息法律意识

学生在每天的网络生活互动中,要树立正确的法制观念,增强信息安全意识,提高对信息的判断和评价能力,准确合理地使用信息资源。我们在调查中了解到,学生的信息道德法律意识不强,具体表现在,一是对信息法律知识不了解,所以自己无从判断是否违反了网络信息道德及法律,很多学生在写作过程中使用信息资源时,不能严格遵守写作规范;二是网络安全意识低,在日常的网络环境下,不知道应该如何确保自身的信息安全。这与社会网络环境的安全性有直接关系,政府部门还应采取一定的技术手段和行政手段,提高监督管理力度,建设良好的网络整体氛围。高职院校也要加强网络文化建设,及时堵截和清除垃圾信息,创造一个健康、文明、安全的上网环境,宣传绿色校园网络秩序,引导和鼓励在校高职学生合理、合法地使用网络;学校可以由专门的教师负责指导创建网络交流平台,设置网络咨询中心,针对大学生感兴趣的话题在线交流,通过这些方式培养学生良好的信息道德和法律意识。

【参考文献】

[1] 莫铄.高职高专学生信息素养调查研究――以桂林旅游高等专科学校为例[D].桂林:广西师范大学,2007.

[2] 刘航,刘秀丽,王江.信息化时代大学生的信息素养现状及培养对策[J].情报科学,2013(11)42-50.

[3] 缪向辉.高职学生信息素养现状的定量分析及对策研究――以大连地区高职院校信息素养调查为例[J].中国成人教育,2013(07)90-93.

[4] 侯露露,张帆,郝哲.医学生信息素养现状调查研究[J].中国医学教育技术,2012(8)396-400.

大学生如何增强法律意识范文第5篇

关键词:民法精神;高校;学生管理;法治化

中图分类号:G635.5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9-9166(2009)017(c)-0116-02

近几年,我国高等教育发生了一系列重大而深刻的变化:高等教育从精英化教育迅速走向大众化;连续扩招促进了高校内部管理改革的全面深化;学生直面市场的选择对素质教育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等。在新的形势下,高等教育如何发展,学生如何教育,管理如何改革,成为高校必须认真研究的重要问题。在依法治国、依法治校的背景下,本文站在民法精神这一独特的视角,来研究我国高校学生管理工作的相关问题。笔者认为高校学生管理工作的实践呼唤着民法精神,要求学生工作走法治化道路。

一、民法精神释义及其内涵

所谓民法精神,是指在民法中所体现和追求的价值取向,是人们头脑中基于对这种价值取向的认知和认可而形成的理念,是民事立法、司法、执法、守法及法律监督的指导思想。[1]民法精神是以个体为核心,让其以意思自治为原则,独立地创设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关系。

本文认为,民法精神的内涵主要应界定在以下三个方面:

1、平等。《民法通则》第2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民法通则》第3条规定:“当事人在民事活动中地位平等”。可见,平等集中地反映了民法所调整的社会关系的本质特征,是民法的特质,是民法最基本最重要的精神,也是民事法律关系区别于行政法律关系、刑事法律关系的重要标志。没有平等,就没有自愿与公平,也就没有诚信与公序良俗。对平等的理解应掌握以下几个方面:(1)平等这一民法精神关注的是权利主体之间质与量的均衡,其出发点和归宿在于公民权利的普遍平等以及社会对公民权利的普遍尊重。(2)平等具体表现为:主体资格平等、主体地位平等、主体平等地享有权利、承担义务、民事主体受平等的法律保护。(3)追求平等就是要追求交易中的等价有偿、人格平等等价值,进而树立平等的主体意识和平等权利本位观念,充分实现民事主体的人格平等和法律行为的机会平等。

2、公平。《民法通则》第4条规定:“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所谓“公平”,是指以利益均衡作为价值判断标准调整民事主体之间的物质利益关系,确定其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要求。公平是来自道德的观念,是道德的法律化,被奉为法的灵魂。公平作为民法的价值观念,要求人们在民事活动中树立、贯彻公平观念。公平应以民众通常的交易习惯和认知观念为准则,它可以补救民法规则的不足,在法律缺乏具体规定的情况下,法官可直接根据公平观念作出裁判,明确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调整当事人之间利益。[2]可见,只有树立公平精神,才能用公平标准来调整人们的行为,规制不公平行为,维护社会和谐公正。

3、诚实信用。《民法通则》在第4条将诚实信用原则作为一切民事活动应遵循的基本原则加以规定。诚实信用始于道德要求,也是道德观念的法律化。诚实信用“主要对当事人提出具备善意、诚实的内心状态的要求”。[3]作为民法精神内涵和要求的诚信,要求各民事主体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行使权利,承担义务时,讲究信用,恪守诺言,诚实不欺,在不损害他人利益和社会利益的前提下追求自己的利益。诚实信用是判断一个人品行是否端正、高尚的标准之一,也是人们加强道德修养,提高道德素质所应到达的一种境界。

二、高校学生工作对民法精神的借鉴和吸纳

1、高校学生工作对平等这一民法精神的借鉴。随着近几年高教的改革与发展,高校职能更多的趋于服务,而非管理。学生在付出相当的教育成本后,希望能够得到更为优越的成长环境,渴望能够享有更多的权利。高校学生管理工作的切入点就是在管理者、教师和学生之间树立起平等的新理念。高校学生管理者应当排除各种歧视,确保他们在晋级、奖惩等方面一律平等。在关系到学生的切身利益问题时,学校、教师应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做到有理有据,避免侵害学生的合法权益,树立平等观念。学校、学生管理者当然有权利对学生的言行进行干预,但一定要把这种关系摆在平等的地位上,尊重学生个性,依法处理。

2、高校学生工作对公平这一民法精神的汲取。高校学生管理环境是创新人才成长的土壤,强调公平的法治环境能为大学生们积极性、创造性的发挥提供保障。为鼓励创新提供最有效的保障就是在高校中建立公平竞争的环境,这样才能保障学生创新性、积极性不被挫伤。学生通过自身努力得不到回报,或者发现那些没有努力而采用其他不正当方法的人也取得了和自己一样的效果,这都是对学生的伤害,是极不公平的。所以,高校应当本着公平原则,做好学生干部的选拔、评优评奖、组织发展、研究生推免等工作。

3、高校学生工作对诚信这一民法精神的吸纳。高校学生工作对诚信这一民法精神的吸纳,是显而易见的。高校在学生的《法律基础课》上讲解诚信原则,教育学生知法、守法,树立守信意识,做一个诚信人。[4]学校也开展诚信教育的专题报告,强调大学生应恪守信誉。可是目前高校大学生中任意变更、撕毁合同,特别是就业协议,不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的行为可谓不少。

4、高校学生管理工作的着眼点是强化学生主体意识,维护学生合法权益。一是对学生个人来说,要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主动性,培养学生的参与意识、主体意识,赋予学生以广泛的自由,当然不管是思想自由、信仰自由、言论自由,还是择业自由、竞争自由等都是有限度的,而不是随心所欲的。二是对学校这一法人来说,在管理学生的过程中,只能做法律明文许可的事。一个是“法律非禁即可”,一个是“法律允许才可”,小小的变化反映了法律的公平、公正。无论是学生还是学校,无论是管理者还是被管理者,通过法律这一客观公正的行为准则,建立起一种在平等基础上的管理理念,树立学生的主体意识。

三、新时期高校学生管理工作的实践进一步呼唤着民法精神

1、角色定位错误,应重新定位管理观念。我国有尊师重教的优良传统,“一日为师,终身为父”,但在部分教育者、管理者的思想意识中会产生教师尊严神圣不可冒犯,教师对学生可以无所不管,学生权利往往会被漠视。所以,学生工作管理者应重新树立教育管理观念,树立师生平等观念。

2、制度和规章不合理、不健全。一个突出体现就是下位法与上位法之间的矛盾和冲突。如作为规章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与作为法律的《婚姻法》之间关系,是下位法与上位法的关系,下位法的规定不能突破上位法的规定。虽然《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已经取消了“在校大学生不能结婚的条款”,但大部分高校还是实际上对此进行了限制,这仍然造成了对学生婚姻自由权的侵害,对学生是不公平的。为保障教育法规和学校规章成为善法而非恶法,教育行政部门和高校制定制度和规章时一方面必须法制相统一原则,另一方面也必须贯彻平等、公平原则,确保大学生应有的法律权利和利益。

3、诚信缺失。高校部分大学生道德失重,信用意识淡薄,信用观念落后,如高校毕业生单方违反就业协议,不依照国家助学贷款的规定按时还款等等。信用缺失在一定程度上是法律规范乏力的结果。多年来,现实告诉人们守信者蒙受损失,不守信者反而苟且获利,再加上执法不严,违法难究,法律失去了权威,不能震慑失信者。我们也应该看到,高校学生信用缺失也是受到社会信用恶化的大环境影响所致。

4、传统高校忽视了学生的主体性地位。虽然高校中,教师与学生的关系并非市场活动中交换关系,而是教与学的关系,教师基于对现实社会中的是非、善恶凭着判断经验、知识、水平和能力而起着主导作用,但这一关系并不排斥平等精神,相反,教育活动的双向性要求将教师与学生摆在平等的地位上,确认学生的主体资格。然而,传统高校在教师与学生的关系上,长期以来缺乏民主意识和平等氛围,存在着某些行政化的倾向,注重教师的作用,忽视了学生的主体意识、主观能动性,注重教的过程,忽视了学的过程,忽视学生的主体地位。

四、法学视角下高校学生管理工作的对策思考

1、高校学生管理工作要有完备的法律和规章制度。有无良好的法律和规章制度,关系到学校管理工作能否有法可依,关系到能否很好地维护学生的权益,这就要求各高校制定的有关学校学生工作管理的规章制度必须和我国现有的有关国家法律法规相一致(如1999年施行的《高等教育法》和1990年施行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与我国教育政策相统一,而不能背离或冲突,同时各校应当结合实际,突出特色,使其切实可行。传统高校各个学生管理部门往往既没有以学生的实际需要或问题为基础开展活动,也没有从学校整体目标出发设计活动,而是各自为政,按自己的想法制定管理制度,并加以施行。当今高校学生管理工作的实践要求高校应具有统一的学生管理办法。

2、高校师生应当提高法律意识,增强道德观念。如果高校教师、学生管理人员有较强的法律意识,就能正确认识法律制度的作用,提高和增强依法办事的自觉性,尊重和保护学生法定权利,避免对学生的侵权。高校要通过举办法制讲座,特别是教育法制讲座,敦促鼓励管理者自学等方式,培养管理者的法律意识,吸收民法精神,尤其是平等、公平、诚信、主体意识、权利义务观念等,从而自觉地用法律规章来规范自己的言行,在管理工作中公正地对待每一个学生,尊重学生的权利,为学生的全面发展创造最佳条件。当然,高校教师、管理者更应该严格遵守职业道德、社会公德。

3、建立正当的管理程序、申诉制度,培养权利义务观念。高校学生管理工作要求高校建立正当的管理程序,因为没有正当程序,不仅难以在管理工作过程中实现公平,而且事后‘救济权’也得不到保障,从而也就谈不上对人的公平、公正。建立正当的管理程序,具体操作如下:(1)有关教育管理机构及学术评定机构在做出不利于他人决定时(如学生纪律处分处理,不承认学历,不授予学位等),应听取相对人的意见,使其能够行使为自己辩护的权利。(2)各种学术评定、学位授予、学纪处分等权力的行使,应当按照公开的规则和标准进行,避免随心所欲的“临事议制”和暗箱操作。同时为实现高校学生管理工作的规范化、法治化,保证大学生的民利,应建立简洁、顺畅、有效的申诉制度,为维护大学生的权利提供制度保障。

面对新的发展机遇和挑战,高校学生管理工作必须弘扬民法精神,走法治化管理之路,这也是进入21世纪教育发展的必然。

作者单位:黑龙江大学

参考文献

[1]牟瑞瑾.法律观念・民法精神与精神文明建设[J].法制与社会发展.1998,(1):35-36

[2]王绍文.民法精神与高校德育[J].华南热带农业大学学报.1998,(2):32

大学生如何增强法律意识范文第6篇

信息素质这一概念,最早由美国信息产业协会波尔(PaulZurkowski)于1974年提出,并被概括为“利用大量的信息工具及主要信息源使问题得到解答的技术和技能”,后来又被解释为“人们在解决问题时利用信息的技术和技能”。1983年,美国信息学家霍顿(Horton)认为教育部门应开展信息素质教育,以提高人们对联机数据库、通讯服务、电子邮件、数据分析以及图书馆网络的使用能力。可以说,信息素质是人们获取、评价和使用信息资源的能力。1996年,美国教育部认为:“这种知识已成为一个人的基本技能,正如读、写、算等技能一样。”在日本,信息素质教育已被纳入教学体制,并注重在小学和中学就加强信息道德教育。在我国,素质教育是教育界的一个热门话题,其聚焦点在于如何从传统的应试教育过渡到素质教育。为迎接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必须提高劳动者的素质,而劳动者素质提高的根本途径在于教育。就信息素质教育而言,其内涵包括信息意识教育、信息道德教育和信息能力教育。

(1)信息意识教育。信息意识是指人们对信息需求的自我意识,即人们能从信息角度出发,去感受、理解和评价自然界、社会中的各种现象、行为与理论,并具有捕捉、判断有用信息的能力。当代大学生已很重视培养自己诸多的社会意识,如竞争意识、时间意识、经济意识、法律意识等等,但信息意识还未受到应有的重视。信息意识的提高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完成的,它需进行长期的教育。通过教育,使大学生具有敏锐的观察力,能从大量繁杂的信息中发现有价值的信息。这种对有用信息的快速发掘能力,是提高信息意识的认知基础。

(2)信息道德教育。信息道德是指整个信息活动中的道德,它是调节信息加工者、信息传递者及信息使用者之间相互关系的行为规范的总和。通过信息道德教育,促使社会公众遵循一定的信息伦理与道德准则,来规范自身的信息行为活动,包括处理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以及人的自身理想、情感、意志等方面的教育问题。在高校,信息道德教育是要教会大学生养成良好的信息道德品质,成为具有广博知识与专深技能的人。

(3)信息能力教育。这是信息素质教育的主要方面,它包括信息获取能力、信息加工处理能力和信息技术的利用能力等。对于同样的信息源,个体信息能力的不同,所获得的信息数量、质量及利用的效果会有较大的差异。信息能力强的用户,获取信息和利用信息的效率会大大高于信息能力弱的用户。社会的发展和科技的进步,要求对大学生进行信息能力教育,使他们具有较强的信息能力,能在大量无序的信息中辨别出什么类型的信息是自己所需要的,并能依据掌握的信息技术和信息工具,迅速有效地获取、使用这些信息。

2高校图书馆开展信息素质教育的必要性

高校图书馆是对大学生进行信息素质教育的重要基地,它拥有丰富的藏书和日益完善的信息技术设备,在整个高教体系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优势和作用。

(1)开展信息素质教育是信息技术广泛应用的需要。众所周知,随着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和广泛应用,现代科学的交叉性、渗透性及模糊性等特点越来越显化。为了适应这一发展趋势,国家教育部门提出要培养“厚基础、宽口径”的大学生。但按传统的教学课程安排,一个大学生在校期间,只能学完与本专业有关的基础知识。于是,有相当多的文科大学生被培养成“经院式学者”,掌握不了利用信息的现代技术;同时,有相当一部分理工科大学生的人文素质较差,在某种程度上被培养成只掌握一定技能的“工匠”。近年来,一些缺乏良好信息道德素质的计算机专业毕业的大学生和研究生,在参与信息服务与信息商品开发等活动中,出现了信息泄密、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问题。而要解决这些问题,就要对他们加强信息素质教育。我们认为,图书馆是高校学生的第二课堂,具有提高大学生思想、文化水准的物质基础。图书馆最大的特点就是拥有大量丰富的文献资源,且都经过图书馆工作人员精心加工整理。由于图书馆保存了人类最完整、最广泛的知识财富,并能提供丰富的网上资源,因而它能承担对大学生进行信息素质教育的重任。除了图书馆以外,其他任何机构都难以把历史的、地域的、各学科范畴的文献资料(包括电子出版物及网上信息)汇集起来,提供给读者利用。

(2)开展信息素质教育是信息资源急剧增多的需要。为了让读者有效利用信息资源,必须要有精通信息处理技术的图书馆员来进行指导。在当今信息时代,许多用户都力图不通过媒介而直接获得信息,但由于多数人没有掌握检索技能,往往不能有效地检索到所需信息。为了提高检索能力,用户必须了解检索过程、如何选择关键词、评价检索结果及各种检索系统的异同等。目前,许多图书馆都在探索培训用户的问题,积极培训用户有效使用检索系统。这些是社会上的信息机构所不能解决的,它们一般只是教会用户使用服务器软件的基本理论,而教会用户如何有效检索则需要信息检索专家,在中国仍以图书馆专家为主。

(3)开展信息素质教育是培养新型人才的需要。当今的信息社会需要什么样的人才,决定了我们的教育应采取什么样的对策。如果说,古代的人才是以通才为主,近代的人才是以专才取胜的话,那么现代的人才则应是在专长的基础上的通才。在21世纪,教育课程改革的特点和趋势之一,就是科学教育和人文教育相结合,这恰恰是图书馆长久以来追求的目标。另外,21世纪高校素质教育的方法是教会大学生如何去学习,即培养大学生的信息获取能力或对信息的利用能力,这也正是图书馆所长久提倡的方法。

3我馆对大学生进行信息素质教育的新措施

近年来,我们南京邮电学院图书馆为配合高等教育体制改革,充分发挥图书馆的教育职能,除开展文献检索教学、新生入馆教育、推荐新书、举办剪报与图片展览、开展书评与书译活动、举办讲座等一系列传统的教育活动外,还在大学生信息素质教育方面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取得了良好的实践效果。

(1)联合开展教育工作。图书馆与教务处、校团委、学工部等单位联合起来,改变以往图书馆与教育职能部门脱钩的现象,开展大型系列活动,提高大学生自觉利用信息和知识的意识,使学生由被动参与变为主动参与,真正将信息作为一种无形财富和资源,从而将我校的“三育人”(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工作落到实处。我们在实践中认识到,信息意识不是与生俱来的,它是人们在社会活动中对信息的价值和功能感知的一种思维活动。从一定意义上讲,只有激发起读者的信息需求意识,图书馆的信息素质教育工作才能顺利进行。图书馆员的主动性在于认识读者,有预见性地科学分析大学生的信息需求。为此,我们加强了与读者的联系,与一个班级实施共建,长期开展“图书馆100分”、“我与信息”等主题的沙龙活动,并与读者定期进行交流反馈,及时总结经验,最大限度地发挥学生的积极性,使学生真正成为图书馆的主人和信息的主宰者,让图书馆走进大学生的心中。

大学生如何增强法律意识范文第7篇

【关键词】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 立体教学模式

【中图分类号】G【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450-9889(2013)10C-0067-03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以下简称为“基础”)课是、教育部规定的全体大学生必修的思想政治理论课,它的主要目的是培养大学生良好的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素养,在高校人才培养目标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但在一些大学生眼里,思政课是“说教、枯燥”的代名词,不太受欢迎。为此,笔者以增强课程的吸引力、感染力、实效性为出发点,探索、研究能改变学生对思政课看法并从中受到教育的思政课教学模式,构建教学体系新颖、教学素材丰富、学生高度参与、多方合力协作完成的较成熟的立体教学模式。

一、以学生四重身份构建教学体系,实现角色和成才目标立体化,增强课程亲和力

“基础”课是一门融政治性、思想性、理论性、实践性于一体的课程,是培养大学生良好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修养的权威教材。但学生一拿到课本首先的反应是“又是政治课”。为了让学生喜欢上这门课,首先应在教学体系设计上下工夫,让学生感受到这门课程与自己的成长成才息息相关。为此,应在充分读透教材、领会教材内容精神实质的基础上以授课对象是在校大学生、父母的儿女、社会的公民、未来的建设者的四重身份来构建四大教学模块十五个教学专题,把教材体系转化成贴近学生实际的教学体系,具体如下:

模块一:优秀大学生(5个专题),专题1:适应与提高:做珍惜时光大学生;专题2:理想与信念:做理想远大大学生;3:身心与人际:做人格健全大学生;专题4:立德与立信:做诚实守信大学生;专题5:爱情与人生:做理性恋爱大学生。

模块二:孝顺好儿女(3个专题),专题6:正确把握人生航向:做让父母放心的好儿女;专题7:创造有价值的人生:做让父母骄傲的好儿女;专题8:恪守家庭美德:做让父母省心的好儿女。

模块三:模范好公民(4个专题),专题9:国格与人格:做真诚理国之公民;专题10:守公德知荣辱:做引领社会风尚之公民;专题11:法律意识与思维:做正确处事之公民;专题12:名利与法网:做知法守法会用法之公民。

模块四:合格建设者(3个专题),专题13:择业与规划:做锐意进取的建设者;专题14:敬业与奉献:做恪守职业道德的建设者;专题15:权利与规则:做正确维权的建设者。

以学生四重身份构建教学体系有两方面好处:第一,增强课程的亲和力。因为这四个角色是学生人生相应阶段应担当的角色,四个角色扮演的好坏影响到学生一生的幸福感、成就感。因此以人生角色来设计教学体系,不仅使“躺着”的教材内容“立体”起来,而且使学生觉得这门课程不再是纯粹的理论说教,而是传授给他们的“心灵鸡汤”,从而对这门课程产生好感,增强课程的亲和力。第二,使成才目标立体化。通过这门课程的学习,我们应成为一个什么样的人?可以说从教材的章节设计里这个目标不够鲜明、立体。而在上述的模块专题设计里,成才目标非常鲜明、立体,如模块一,直接点明做大学生就要做“优秀大学生”,而优秀大学生必须是“珍惜时光的大学生、理想远大的大学生、人格健全的大学生、诚实守信的大学生、理性恋爱的大学生”。

二、以“图、文、音、视、动画”等教学资源充实教材,实现教学内容立体化,增强课程吸引力

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每门课程都是一个完整的严密的思想理论体系,它的教材更侧重于理论性原理性阐述,而这一点使学生觉得它“枯燥、抽象、说教”。对此,应以“教材提供讲课蓝本,教师负责上色上料”为原则,对教材进行再加工再创造,即给里面的理论和原理增添大量的素材支撑,使其显得有血有肉、有声有色,丰满形象。可补充文字案例、图片案例、音频案例、视频案例、哲思小语等教学资源。在教学资源的选择上,应体现以下特点:

一是校本性。在教学中,能最快引起学生兴趣的事例往往是他们身边的事例,而身边的人和事对学生最有示范、教育、引导作用。因此教师应特别注意校本素材的收集、制作及其在教学中的运用。如为了让学生珍惜大学时光,做优秀大学生,可把本校优秀毕业生的先进事迹和毕业感言制作成视频,这样的素材对学生具有极大的榜样作用,使学生油然而生“我也要像他们一样”的想法。如为了让学生认识到自身的不足,加强公德修养,可把本校大学生在公德方面的丑陋现象如乱丢垃圾、踩草坪、在课桌上乱写乱画、离开教室后不关电灯电扇等情况拍摄下来制作成视频播放给学生看,对学生产生一定的警示作用。

二是现实性。思政课从小学、初中、高中到大学一直在开设,为了避免所选取的事例让学生感觉“老生常谈”,教师所选择的案例应尽量紧扣现实,以本年度发生的案例和热议的话题为佳。以笔者的教学实践为例。笔者讲授的“基础”课在2012级学生中开课时(即2012年秋季学期),笔者在讲社会公德问题时,引用的是“中国式过马路”这一当时热议的话题和“国庆三亚变垃圾场”这样的新闻案例;讲到什么是理国时,笔者引用了“打砸同胞日系车是爱国还是害国”这样的能引起大家深思的案例;讲到诚信问题时,笔者引用了“扬州中学生撞车留纸条、诚信暖人心”“钞票满天飞,众人帮捡钱”这样的当下发生的能充分传递正能量的案例。由于所选取的事例就是现实生活中的活生生的案例,学生愿意听、乐意听,并且深受教育。

三是针对性。大学思政课教学案例的选择很有讲究,因为大学生群体是一个思想相对活跃、知识面相对丰富,思维相对独立的群体,选择的案例层次离他们太远,他们就会觉得教师是在讲大道理、在说教,因此选择的案例必须是“接地气的”、在普通人身上发生的,特别是在大学生群体中发生的。如在讲到大学生应珍惜大学生活,争取学有所成时,可选取“南京理工大学六朵金花同时被保送研究生”的案例故事;讲到大学生要注意心理健康,做人格健全大学生时,可选取“研究生之死”“大学宿舍投毒事件”这样的案例;讲到大学生要有诚信意识时,可选取“贫困大学生拖欠国家助学贷款被”的案例。

大量的教学资源的补充运用,可达到良好的教学效果。第一,使“枯燥”的教材内容“生动”起来;第二,使“抽象”的教材内容“形象”起来,第三,使“说教”的教材内容“善诱”起来。这样可大大增强这门课程的吸引力和感染力,让学生感到上这样的课不再是“受罪”,而是既可获大量时事资讯又可培养正确是非、美丑、善恶、荣辱观的一门人生哲理课。

三、运用“讲、读、论、看、写”等方法,实现教学方法立体化,增强课程实效性

思想决定行动,“基础”课教学目标性质是“观念、态度─行为养成”型目标,即通过正确观念、态度的形成达到良好为人处世行为的形成。为此,“基础”课教学的关键是实现学生观念与态度上的变化,即让正确的观念真正“进入大学生的头脑”“进入大学生的心坎”。如何让教材和教师所传递的观念真正被学生接受和理解?美国教育家苏娜・丹戴克有这样的一句名言:“告诉我,我会忘记;做给我看,我会记住,让我参加,我就会完全理解”。由此可见,学生的参与度与“基础”课教学效果成正相关,只有让学生充分参与到教学中来,引起学生内心的感受、体验,才能使学生对某种思想、观念坚信、坚守并在行动中贯彻。为此,在教学方法上,可以“讲、读、论、看、写”作为本课程的主要教学方法。

一是讲。“语言是思想的外壳”,学生讲的过程,就是思想表露的过程,而为了“讲”,肯定要经过一番思考,这就是自我教育的过程。如在课堂上,可播放一些案例,让学生谈谈体会和看法,或开展类似“我喜欢的、我厌恶的”荣辱故事会活动,让学生在讲故事、讲体会中思想受到触动。

二是读。即品读,品味。古人说,读书百遍,其义自现。教材虽然“枯燥、抽象”,但细细品读,可明白其中深刻的做人道理。所以课堂上,可尽量减少教师讲的分量,让学生去读教材,并且让学生根据教材的某段论述谈谈自己的感受,这样既避免了老师的说教,又活跃了课堂。另外,可经常在课堂上补充一些“哲思小语”“哲理小故事”让学生去品读,去感悟。这样既丰富了教学内容,又让学生的心灵得到洗涤。

三是论。“事不辩不清,理不论不明”。可通过讨论、辩论,让不同的思想和观念实现交锋和碰撞,让论者和听者在评判、甄别中知道何为对错,哪为美丑,从而实现教育目的。如在课堂上可设计这样的主题让学生来讨论、辩论:大学生可以谈恋爱了吗?我的人生路该如何走才能让父母放心?怎样才算是爱国?社会秩序的维系主要靠道德还是法律?德与才哪个更重要?等等,通过对这样的话题的讨论、辩论,使学生分析问题的能力和思想认识水平都有很大的提高。

四是看。视觉是人和动物最重要的感觉。“百闻不如一见”,通过组织学生观看电影、参观访问,能引起学生心灵的震撼,感触会更深刻。如为了让学生敬畏法律,树立起无论是做一名普通公民还是一名职员都要守法的观念,可播放一些大学生犯罪的案件视频,或播放一些国家工作人员因渎职犯罪受审的视频。如为了让学生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意识,可组织学生到本专业相关行业参观,了解员工的工作状态和相关规章制度要求,让学生明白“敬业”是“合格建设者”的基本职业道德要求。

五是写。笔下的东西也是一个人思想的表现,让学生去写一些关于人生的东西,可以使他们学会观察学会思考,学会明辨是非,更会使他们懂得自强自律。因为写的过程就是他们动脑的过程,是思想和情感投入的过程,通过“写”教会学生如何对待自己,对待他人,对待国家。如可布置学生写“大学生涯规划”“我院大学生社会公德践行情况调查报告”“我和我的祖国”征文等。

四、多部门分工合作完成实践教学项目,实现育人途径立体化,增强课程影响的渗透力

“基础”课虽然是一门思想政治理论课,但它的目的是让学生把正确的思想观念内化为自己的人生信条从而指导自己的行动,所以绝不能单单靠思政课教师在课堂上的讲和说,必须通过一系列的活动,让学生充分参与到优秀品质的打造工程上来。为此,本文根据理论专题教学设计了一份由多部门共同参与完成的实践教学体系(大思政教育体系)(见表1)。

这样的实践教学体系的设计具有以下优点:

一是育人途径立体化。本实践教学项目有课内课外完成的,有校内校外完成的,有由思政教学部门完成的,有由学校其他职能部门或各社团完成的。既有大学生的日常思想政治教育类的公益活动、社团活动,又有素质拓展类活动、校园文化活动等,体现了多途径的育人方式。

二是思政教育活动精简化。本实践教学模式秉承大思政教育理念,实践教学项目由社科部、学生处、党委、团委根据思政课的教学内容、对大学生应进行的思想政治教育来设置和统筹规划,克服了过去教学是教学,党团活动是党团活动,两边互不过问、重复交叉、让学生反感的思想政治教育模式。最重要的是它使学校应开展的思想政治教育项目明晰化、常规化,对大学生,特别是大一新生的思想教育基本上做到了有章可循、全面具体。

三是课程影响深远性。单靠思政课堂上教师的讲解很难对学生产生深远的影响。本实践教学体系的设计原理是理论讲授在先,实践教学跟上,目的就是通过一系列的实践教学活动强化课堂上所讲授的理论、思想、观念,使学生对其“真懂、真信、真行”。从教学实践来看,以“基础”课理论教学体系为基础设计的大思政教育体系,使本课程要求学生树立的理念、观念通过一系列活动在学生中产生了较大的影响,大大提高了“基础”课育人的成效。

总之,思想政治理论课上得好、得到学生喜爱确实不容易,但只要教师积极进行教育教学改革,构建贴近学生实际的教学体系,实现教学素材的形象生动化,采取学生高度参与的教学方法,思想政治理论课一样可以成为学生愿听、乐上的课程。

【参考文献】

[1]彭容.高职高专“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学体系构建的思考[J].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1(3)

[2]罗会必.《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实践教学研究[J].经济研究导刊,2012(27)

[3]谈娅,刘红梅.《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同进互补模式构建探索[J].高教论坛,2013(5)

【项目基金】广西思想政治教育理论与实践立项研究课题(2012LSZ054)

大学生如何增强法律意识范文第8篇

本文作者:刘琳工作单位:江苏师范大学学院

“基础”课“道德两难”案例应用的可行性

(一)“道德两难”案例应用的特点1.教学设计以情感目标设计为重点教学目标是一个多层次的目标体系。“基础”课教学要培养什么样的能力,达到什么样的水平,培养什么样的态度等有关学习者发展的问题,在教学设计时都要用具有可观察、可测定性的术语精确地加以表述。“基础”课教学要实现的总目标是提高大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传统教学注重认知领域对道德和法律知识的讲解传授,对于大学生是否领会、如何应用、怎样分析、综合创造以及评价判断等,缺乏更为有效的方法来具体展现和反馈,而贯穿于以上认知领域分目标实现的恰恰需要情感领域的教学设计,情感目标在“基础”课案例教学中应当是实施的重点。情感学习包括学习者的接受或注意、参与反应、价值评价态度以及价值观组织比较,从而形成个人品质性格等等内容,这是一个价值标准不断内化的过程。2.教学策略要遵循“引导—发现”程序教学程序是指教学内容各组成部分的排列次序,也就是先教什么、后教什么。“基础”课要实现学生在情感价值态度方面的目标,通过案例,让学习者了解典型人物或典型案件的存在,并且在案例中体现符合教学目标的思想和行为,展示典型人物的命运或典型案件的后果,因而案例教学比直接的劝服更具有效果。“引导—发现”程序是以问题解决为中心,注重学生独立活动,着眼于创造性思维能力培养的教学程序[2]。这个程序要求教师按问题创设出认识上解决难题的情境,以案例材料引导学生分析、综合和比较,学生在教师引导下能够提出解决问题的各种可能方案并进行假设和验证正误,作出认识上的结论。3.教学方法需要多种方法结合并且以讨论法为核心遵循“基础”课案例教学的程序进行教学,教师和学生必须采用一定的方法、形式和媒介。过去把教学方法的使用局限在教师运用的层面,仅仅作为如何完成教学任务并传授知识技能的方法,这是有失偏颇的。尤其是现代教育技术和网络媒体技术的发展,使学生对于知识的获取渠道已经不仅仅局限于教师的传授。教师应当是学习主题、目标和情境的设计者,指导学生去如何有效利用各种信息资源,启发学生主动去探索、思考和选择知识。“基础”课教学应围绕形成学生价值观点的核心目标,通过对案例主题的群体讨论,启发学生群体思考,让学生在参与、倾听、表达、协作、论辩等过程中形成对价值观判断的理解和独立思考能力。案例讨论法在“基础”课中的使用,并不排除讲授法、谈话法、演示法和练习法的辅助应用。(二)“道德两难”案例应用的关键1.“道德两难”案例与大学生道德经验紧密相关大学生具备较高层次的道德判断和推理能力,但欠缺的是成熟的道德知行统一性。近年来随着新课程的实施,“基础”课教学的实效性在大学生日常实际生活中得到了有效展现,但是在大学生群体中也出现了某些引起社会高度关注的败德现象和违法行为,比如“拼爹”现象和药家鑫案件,尽管只是个别案例,但是从一个侧面凸显了高校“基础”课教学的实效性当中针对大学生思想实际的“灰色地带”。道德两难案例的应用要凸显针对大学生实际生活中的道德经验设置道德两难情境,提高大学生面对实际道德困境中的知行判断和理性选择能力。道德两难案例情境的设定可以是学生身边真实的道德两难问题,还可以是社会实际发生的热点、焦点问题并且有可能被大学生遭遇的道德两难问题。在道德两难案例中设置的道德冲突规范必须是真正的两难道德选择而不能是非常明显的善恶抉择,这样才能推动大学生在道德两难实际案例中的道德推理选择能力的发展。2.“道德两难”案例的问题设置必须具有开放性“基础”课道德两难案例的问题设置是案例教学成败的前提条件。只有围绕道德两难案例的问题系统完整地体现对道德冲突多方面的考察,并且这些问题容纳思想政治理论课的价值引导性,才可能实现道德两难案例的教学目标。例如在上文提到的海因茨偷药救妻的案例中,教师可以设置的问题:海因茨该偷药吗?为什么应该或者不该?假定要死的是一个陌生人,海因茨应该为陌生人偷药吗?为什么人们应该尽其所能搭救别人的生命?不论用什么方式都行?为什么人们一般都应该尽其所能避免犯法,不论何种情况下都应该如此?诸如此类的问题都具有开放性的讨论空间,只有如此才可能在充分的讨论基础上实现价值观引导。(三)“道德两难”案例在“基础”课教学中的运用应避免的误区1.案例教学与举例教学法混同案例教学要实现的目标是通过案例材料结合教学主题,使学生把握概念和理论,培养学生分析解决问题、提出行动方案以及结合理论与实践的高级能力。但在“基础”课教学实践中,受限于案例编写的能力和教学组织能力,虽然冠名为案例教学,但实际上是举例教学。这种举例教学通常把现实的例子作为课堂讨论的材料加入课堂讲授中,作为对某一原理的现实注脚,或为增加说服力,或为增加趣味性。因此在教学设计中,并不是以围绕案例的问题教学为向导进行教学设计,无法体现出案例使用的“引导—发现”程序以及价值评估判断功能。2.案例教学的案例设计不合理道德两难案例材料的益处是可以通过观察学生对两难情境中具体行为选择的分析讨论,判断评估学生所接受的价值观念意识是何种情况,在评估基础上进行引导教学。但由于对“基础”课案例教学方法理解运用方面的偏差,易产生案例教学设计环节的某些缺失。首先,对案例的编写并非按照案例教学的设计方法来编写,无法实现教学目标。其次,案例教学进程并非以问题讨论为主体,在教学策略上对于教学的顺序和节奏、教与学的方法尤其是学生如何学的方面,无法发挥案例教学的整体功能。最后,案例教学中的测试性案例使用设计方面缺乏,导致对教学效果有效评估的困难。在通常理解的案例教学中,所使用的是真实和典型的案例材料,这种案例带有明确的道德和法律知识的结论性倾向,但是在教学中往往缺乏对测试性案例材料的运用。

“基础”课道德“两难案例”教学的建议和原则

1.教学案例筛选需要真实与虚拟相结合培养学生正确的态度和价值观,形成一定的思想意识,提高道德情操和具有法律意识等是“基础”课的教学目标。从案例教学最早应用的哈佛大学法学院的案例选择来看,倾向于真实的案例应用,这是由法学教育的自身特点决定的,因为法律问题探讨的是规则应用的事实。在“基础”课法律部分的案例教学设计中,必须应用真实的案例达到教学目标。而对于“基础”课中应用案例教学实现情感价值目标,在案例筛选方面需要把握真实案例与虚拟案例的结合。这两种案例在教学中具有不同的价值,真实案例的分析引导可以传达正确的价值观,具有“道德两难”特征的虚拟案例分析可以评估学生的情感状态和价值判断。真实案例的选择需要贯彻的原则是针对性原则、典型性原则、时效性原则和启发性原则。在教学实践中,主流媒体提供的比如“焦点访谈”、“道德观察”、“今日说法”、“3•15”晚会等,都是真实案例的渠道来源。虚拟案例的编写可以参照真实案例的情境,设计两难的困境或问题,可与实际生活产生“认知的相似性”,在分析或选择过程中有助于学习者对知识的实际应用。2.教学过程中教师有效主导原则案例教学过程中教师主导作用的有效发挥是重要起始,这种主导作用体现在教师要根据教学目标选择恰当的案例,并且设计围绕案例开展的教学环节,对案例材料和演示进程围绕教学目标进行有效划分和问题设计。首先,教师要具备深厚的理论素养。“基础”课是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进行德育的主渠道,在道德两难案例的教学应用中,教师要发挥自身的理论素养优势,引导学生用正确的理论和方法来分析道德两难问题,阐述符合课程教学目标的人生价值观,引导学生得出正确的结论。其次,教师要具备对社会现实的敏锐观察力。对于道德两难案例的编选需要教师在现实生活基础上,挖掘具有时代感的新知识、新观念道德两难案例。“基础”课教学目的是对大学生进行社会主义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帮助学生增强社会主义法制观念,提高思想道德素质,解决成长成才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基础”课教学表现出很强的综合性和应用性,强调综合运用各学科知识,切合大学生的思想实际,切实解决大学生所面临的实际问题,真正体现“基础”课教育教学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吸引力、感染力。再次,教师要具备良好的教学组织能力。教师必须依据一定的教学思想和理念,结合自己对教学过程的理解和认识,以各种方式和方法对师生在教学中的活动进行精心设计。教学设计是指运用系统方法分析教学问题和确定教学目标,建立解决教学问题的策略方案、试行解决方案、评价试行结果和对方案进行修改的过程。它以优化教学效果为目的,以学习理论、教学理论和传播学为理论基础[3]。3.思想政治课的价值导向原则道德两难案例教学要处理好案例选择与教材导向的关系。案例教学的方法除非是在法学和商科教学中可以实现课程全部内容的案例教学覆盖,在“基础”课中,适当选择适合于道德两难案例教学的难点内容开展案例教学,形成“基础”课案例教学改革的课型之一。道德两难案例是具有开放讨论空间的案例,在组织讨论的教学环节中,由于学生各自的生活背景以及道德经验各异,提出不同的价值观念十分普遍。因此,需要教师正确把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价值导向原则,在案例讨论总结的环节要引导学生正确深入地理解规则的重要性,理解多元价值并存的合理性和导向性,理解道德行为和道德情感之间的复杂关系,从而提升道德和法律教育的效果。案例教学实践已经使这门思想政治理论课不断得到巩固完善,在实践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2005年课程新方案”已经实施多年,新课程改革后积极探索新课型教学,通过道德两难案例教学,把思想道德教育理论和法律知识融入与现实结合的案例当中,不但真正体现“基础”课教育教学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吸引力、感染力,而且切合大学生的思想实际,切实解决实际问题,有利于提高其实践抉择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