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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学生法治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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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学生法治意识范文第1篇

关键词 依法治国 大学生 法治教育 重点内容

一、大学生法治教育现存问题及原因

(一)高校教育目标定位问题

在大学生法治教育中,高校教育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但是由于一些高校在教育中只强调专业知识学习的重要性,对法律意识的培养缺乏重视,一些学校对于高校教育理解上具有片面性,单纯认为提高就业率是学校高质教学的衡量标准,这都影响了法治教育在高校中的开展。大学生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法治观的教育对学生的一生都有重要意义,远比书本知识影响更为深远。此外在大学生法治教育工作中,高校普遍会设置《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学科进行法律相关知识学习,但是由于此学科不是学生专业课,很多学生不重视课堂内容,经常有逃课现象出现。教师在课堂上教学内容也只是依靠教材,授课方式呆板单一,灌输式教学导致教学效果不佳。高校的法治教育定位应该由法律知识传授转变为法律素养培养,提高大学生法律意识,让学生树立法治观念。只有这样才能提高学生的综合法律素质,让学生知法、懂法、守法、敬法。

(二)家庭法治教育缺失

家庭教育不但对子女有文化知识的传授义务,还对其道德品质、行为指导有规范和引导的责任。父母的言传身教、为人处世、接人待物都会给学生留下深刻的印象。造成家庭法治教育缺失的原因主要有三点:

首先,家长法律意识淡薄。中国的法治还处于一个不断上升和完善的阶段,很多家长自身法律意识淡薄,对孩子法律意识的建立也不重视,无法有目的地开展家庭法治教育活动。家庭教育是一个潜移默化的过程,家庭氛围中缺乏法治文化氛围,孩子在家庭中就感受不到法律教育的熏陶,就会导致孩子家庭法治教育的缺失。

其次,家庭教育片面强调文化知识。应试教育模式下学生和家长一味地追求高分数,片面强调学习文化知识的重要性,很多家长没有对孩子展开家庭法治教育的意识,甚至很多家长认为这是学校的责任。

最后,思想观念局限性。很多家长虽然已经意识到法律的重要性,但是本身对其不了解,无从帮助学生从精神层面和观念意识上培养法治思维,导致学生不懂法现象出现。

(三)国家法治宣传力度不够

国家在大学生法治观念养成中处于核心地位。国家应当通过加强法治建设,为学生创建良好的社会氛围,让学生能够真切感受到国家法治的进步,享受到国家法治进步带来的益处,增加学生的认同感、自豪感、亲切感,使学生树立法治意识和法治信念。

由于我国的法治建设起步较晚,整体水平还有很多需要完善和加强的地方,这样影响了大学生法治教育的培养。在立法模式上,我国根据社会需求改变了以往传统的方式,推行政府快速立法模式,这一模式解决了多个区域无法可依的现象,对于我国健全法律体系有重要意义。但是由于民众在这种立法过程中参与度有限,很多法律实施缺乏一定的群众基础。同时,由于我国立法人才稀缺,立法技术有限,很多法律出现“短命”现象;一些法律文献界限模糊,出现法律之间相互矛盾的现象,给大学生学习法律知识带来困惑。

(四)社会的影响作用

社会氛围对大学生法治意识的树立有深远影响,具有基础性作用。在社会群体意识和行为的指引下,会对大学生的法律思维和法律意识的树立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这种法律氛围的影响会让大学生自觉规范言行,变被动遵守法律为主动遵守。

二、依法治国背景下大学生法治教育重点内容解析

(一)积极发挥国家对大学生法治观念建立的核心作用

依法治国,是建设社会主义国家的要求,是国家的基本方针策略。依法治国不但可以保证人民真正地当家做主,还是社会发展的客观需求,是推动社会文明建设和国家长治久安的保障。依法治国需要社会各界人士共同努力,大学生是社会主义的接班人,是民族的希望和祖国的未来,更是不容忽视的力量。大学生法治观念问题直接关系到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工作的开展,所以高校必须要重视法治教育。

首先,学校要充分发挥法律基础课程的重要作用。一直以来,大学生的法治教育均开设《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依靠大课模式进行教学。但是由于定位于思想政治教育,没有突出法治教育且授课模式呆板,难以达到预想效果。课堂教育是学生吸收知识的重要载体,这就需要教师改变以往的教学模式,在课堂上可以采用先进的计算机演示技术,运用多媒体等形式,结合案例分析,对法律知识进行讲解,增强生动性,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探索新的教学方法,实现法律常识的传授,进而达到使学生树立法治观的目的。

其次,在教学内容上,不能仅仅拘泥于课本,要根据社会发展情况做到与时俱进,适时地调整课堂内容。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在进行课堂内容调整时,要注意教学内容要适应国家法律和法治社会的要求。

最后,高校要重视法律氛围的营造。大学生属于比较特殊的社会群体,在社会活动中在校园的时间最长,受学校氛围影响较大,这就要求学校在日常管理中要落实依法治校原则,通过思维意识构建、行为规范、情感陶冶、认知导向等方面进行校内法治氛围的营造,以实现环境对学生的积极影响作用。

(二)发挥家庭法治教育对大学生法治意识建立的作用

首先,家长要树立法治人格意识。随着教育的普及和改革的深化,学生在家庭生活中,综合素质都得到了提高,但是往往会忽视法治意识树立的重要性。即使家长有法治意识,但是由于自身法律素养的限制,对相关法律知识不了解导致法治教育开展有心无力。针对这样的现象,家长首先要增加自身的法律知识储备,增加法律素养积累,通过观看法治节目、报纸、网页等更新法律知识,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子女法治教育的顺利开展。

其次,要重视家长榜样的力量。大学生认知、意识、观念、思维都受到家庭影响较深,行为教育在成效上远比说教教育更明显。所以,家长要在日常生活中树立法律意识,只有家长身体力行地守法、信法、依法办事才能给大学生树立正面的积极的影响。

(三)加强国家法治建设,为大学生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首先,坚持人民的主体地位。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工作要突出人民的主体地位,体现社会多数人的利益,从国家法律立法开始,要做到立法皆是良法,为大学生树立法治理念奠定坚实基础。为了保证立法的质量和人民的主体地位,要充分发挥包括大学生在内的公民的知情权、监督权、参与权。

其次,严格执法。只有保证法律在执行中的公平性才能便于法治氛围的建立,增加大学生的法律崇拜感。在法律执行中要保证权力运行在阳光下,加强司法工作的公开透明,给大学生产生积极的法律影响。

最后,遏制司法腐败。在执法过程中要注意遏制法律的腐败现象产生,一旦有司法腐败现象产生,在网络传播的作用下,其消极影响会久久挥散不去,进而影响大学生对法律的认同感和敬畏感。

提高学生法治意识范文第2篇

【关键词】法治素养 高中政治 教学探讨

【中图分类号】G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450-9889(2017)04B-0037-02

法治素养培育是全面提升中学生综合素质的重要组成部分,培养中学生良好的法律意识、法律观念是法律常识教育的重要内容,我国当前正在全力推进依法治国,在此背景下,更加有必要加强公民尤其是高中生的法治教育,所以将法治教育贯穿于整个高中政治教学中,是为了更好地建设思想政治课学科,也符合依法治国的时代要求。

一、培育高中生法治素养的必要性

(一)法治素养对依法治国具有重要意义

高中学生马上要步入成年,走入社会,为社会主义建设贡献力量,其法治素养高不高,法律观念强不强,是不是具备运用法律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这些都影响到我国依法治国的实现,关系到社会和谐和社会文明程度。因此,通过高中政治教学培育高中生的法治素养,加强高中生的法律意识,引导学生尊法守法,形成科学完善的法治思维,对于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具有重大战略意义。

(二)法治素养是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

学生综合素质不能缺少法治素养,素质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就是培养学生的法治素养。建设有社会主义特色的国家,实现依法治国,和当代中学生法律意识、法治观念的强弱密切相关。所以,切实提高和增强高中生的法律观念和法律意识是非常重要的。作为高校法治教育的重要阵地、开展法治教育的重要平台,高中思想政治课所要担负的重任不言而喻。培养出知法守法、懂得运用法律的学生,是作为一名高中政治教师义不容辞的责任。

(三)课程标准明确要求开展中学生法治教育

在高中思想政治教学中,新课标明确指出思想品德和思想政治课程是对中学生进行系统的公民道德教育和理论教育的初级课程。高一阶段主要任务是引导学生了解中国的经济制度,如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基本国策、改革开放等基础理论,然后就是引导学生形成良好的道德观念、法律观念。高二阶段的主要任务是引导学生学习我国的基本政治制度,了解我国的外交原则和依法治国的理念,然后结合政治生活的道德标准引导学生形成良好的道德观念、法律意识。高三阶段主要任务是引导学生正确认识人类社会,正确认识世界,引导学生形成科学的人生观,培养学生的辩证唯物主义思想。

二、基于法治素养培育的高中政治教学策略

笔者根据自己多年的教学经验,在高中政治教学中总结出如下几点教学策略。

(一)联系生活提炼法治教育内容

教师应该在新课程标准的框架内,深入挖掘和提炼教材中的法治教育内容,将教材中分散的法治教育内容集中化、系统化。如教师在讲解“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利”这节课时,可以将劳动者的权利这块内容拆分成若干个环环相扣、逻辑相关的问题向学生提问:我国劳动者权利包括哪些?为什么劳动者权利应该受到保护?如何更好地保护劳动者权利?然后教师在讲解这三个问题的时候,自然地引入劳动法中的相关法律知识,通过对劳动法的讲解和讨论,使学生更深入地认识劳动者权益保护方面的知识,树立劳动者权利应受法律保护的观念。除此之外,我们在教学过程中应将知识横向联系、纵向延伸,引导学生联系身边的生活例子,使学生能够举一反三。高中政治教材中有关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法律知识很少,大部分是有关成年人权利义务、法律保护的法律知识。针对这个情况,教师更应该根据教学内容,多联系实际生活中的未成年人法律案例,选择与学生生活联系紧密的法律法规,在课堂上引入一些与学生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使学生感受到法律在生活中的作用,从而将法治理念融入学生生活。

(二)创设情境,引导学生运用法律思考

教师要根据学生的认知特点在教学中创设符合教学内容的情境,善于加工处理涉及的法律素材,将抽象的法律素材具体化,从而引导学生在层层深入、由表及里的理性思考中正确地认识法律,鼓励学生积极探讨、勤于思辨,引导他们提出自己关于法律问题的看法,提高学生在实际生活中运用法律解决问题的能力,提高学生对不法观念的抵抗力,使学生形成“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观念,将法治教育与育人有机融合。比如教师在教授“依法纳税是每个公民的基本义务”这节课时,教师可以给学生创设一个生活中常见的情境:“我和朋友们在商场购物,我的朋友选中了一件裙子,付款时,服装店老板提出‘如果你们不需要开发票,那我可以给你八折,如果要开发票就不能打折’,假如你是我这位朋友,你会怎么办,发票开不开?”提出问题,让学生讨论,根据实际生活经验,大部分学生会明白购买商品或服务时应该索要发票,而少数学生会认为可以不开发票,还能享受优惠。这时教师可以将与依法纳税相关的法律知识引入进来,让学生明白索要发票合理合法,一方面可以保障自身权益,一方面是在帮助国家增加税收,使他们认识到依法纳税是公民的基本义务,作为守法公民在依法纳税的同时还要自觉监督其他公民的纳税行为。通过生活案例教学,进一步加强学生的法律监督意识。

此外,创设情境时问题的设计应该符合法律严谨、科学的特点。法律内容比较抽象,概括性强,比较难理解。这就需要教师要深入分析教材,根据教材中的重点难点,明确教学目标,创设符合学生学习特点、认识水平的情境问题,比如,教师在讲解“公司的经营”这节内容时,先问学生:“你们的理想是什么?”通过学生回答,教师了解到部分学生的理想是自己创业,非常喜欢看各种创业故事,但是对于企业的创建、经营、管理以及股权等概念并不了解。因此,教师可以针对这个情况,挑选一个大学生自主创业,最初成功,最后由于法律意识淡薄,在经营过程中违反法律,最终导致创业失败,自己也锒铛入狱的故事,并根据此故事提出问题:“这个大学生为什么创业会失败?如果你是他,你会怎么做?”学生热情高涨,经过一番激烈讨论得出结论:在自主创业的过程中,经营者一定要合法经营、合法管理、依法行使权利。通过这个例子引导学生思考,在交流讨论中领悟“法”的意义,加深了对法治意义的理解。

(三)课外延伸课堂内容,课内课外有机结合

教师可在课外开发与高中思想政治课相关的课程,通过拓展、整合、构建,将学生所学的相关法律知识有机串联起来,拓展学生法治思维的广度和能力。可以在课外进行法治主题教育,如刑法、劳动法、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消费者权益法等法律知识讲座,将课堂内容与生活中的法律案例进行有机结合;还可通过举办法律知识竞赛、模拟法庭、法治故事表演、法治社会实践等多种形式,课外拓展法治教育与课堂教学相互配合,进一步提高法治教育效果。

提高学生法治意识范文第3篇

摘 要:近期发生的几起轰动社会的高校学生投毒案等刑事案件说明了现在大学生法律意识淡薄的严重性及高校学生法治教育的不足。笔者通过探析高校学生法治教育的现状及改进措施,希望可以改进高校学生法治教育的不足,有效提升高校学生的法律素养。

关键词:高校法治教育;现状;改进措施

Abstract:Several criminal cases happened recently,such as poisoning criminal case,have caused an uproar in the whole society,which illustrate that the seriousness of university students poverty of legal consciousness as well as the shortage of university students legal education.In this passage,the author will analyze and probe into the current condition of the university students legal education,provide some improvements and hope to elevate the drawbacks of the university students legal education as well as to hoist the relevant legal accomplishments.

Key words:legal education of university;current condition;improvement strategy

现如今,尽管大学生的法律教育已经逐步得到社会的重视,大学生的法律意识仍然很淡薄,许多大学生都觉得法律离他们很远,觉得在大学校园里不会存在什么法律问题,事实上,除了盗窃、打架斗殴等常见的法律问题外,在高校还存在许多其他法律问题。特别是最近发生的几起轰动社会的高校学生投毒案等刑事案件更说明了现在大学生法律意识淡薄的严重性,高校学生法治教育的不足,同时也给高校的法治教育敲响了警钟。那么高校学生法治教育的现状如何,而又该采取什么措施进行改进呢?本文将就此问题逐一探析。

一.高校学生法治教育的现状

首先,我们必须认识到整个社会普遍存在对法律认识不足的状况,并且对于学生的法制教育,社会及家庭同样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在这里,之所以要将高校法治教育单独提出来,是因为大学生是一个特殊的群体,对于大学生的法治教育尤为重要。目前,高校已逐步重视法治教育,但是仍然存在不足,那么高校学生的法治教育存在哪些不足呢?

1.高校法治教育的内容空洞单一。如今,即使是设有法律专业的高校,对于非法律专业的学生开设的法律方面的课程也较少,而且基本流于形式,教育形式仅局限于口口相传的说教方式,而这种形式调动不了学生的积极性。同时,法律课程设置不合理,法治教育的内容也很单一。我国高校在进行法治教育的时候,在内容方面存在的问题如下:“法律内容空洞,与实际结合不紧密;法律内容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这一课程中所占比例偏小;课程设置上对公民基本权利不够重视。”①

2.高校法治教育所需师资力量欠缺。除了法律课程较少外,专业法学科班的授课教师也很缺少。专业的法学教师基本对法学专业学生进行辅导,而对非法学专业的大学生的法治教育基本上都靠辅导员及兼职教师,而大多数的辅导员都是非法律专业毕业,再加之平日工作量大,对于大学生的法治教育常常心有余而力不足,往往只能进行一些极为基础的法律常识指导,对于思维活跃的、应该得到更多法律知识的大学生来讲是远远不够的。

3.学生自身对法律的不重视。迫于就业困难等现状,非法律专业的大学生普遍不够重视法律课程,而把大部分的经历用在专业学习上。他们对法律方面的公共课采取死记硬背,临阵磨枪等方式来应付考试,更有些学生觉得只要自己不做违法的事情就可以,法律离自己很远,法律意识淡漠。这些原因都造成了大学生法律知识的欠缺、法律意识的淡薄、法律信仰的不足。

二.高校法治教育不足的改进措施

通过阅读一些相关资料,对于高校法治教育的现状,笔者希望以下几点经验、方法可以改进高校法治教育的不足。

1.合理设置课程内容,多引入贴近学生生活、能够引起学生兴趣的案例,可以把不易懂的法律条例转换为一个个具体生动的案例展示,这不仅有易于学生的理解,也会加深学生对条例的释读。如与就业有关的合同法,与生活相关的婚姻法等。

2.合理安排教育课程时间,将法治教育提前到高中、初中、小学甚至学前教育,为高校法治教育提供良好的前提背景。对于大学生的法治教育,不要只是进行几个学期的学习并以考试结束,而是要贯穿于大学期间整个学习生活中,可以实行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因为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的形成并不是一朝一夕的事,而是需要长期学习积累的。

3.学习法律的教育形式应该多样化,不应该只局限于开设法律基础课的方式,可以把法治教育渗透分散在其他课程当中,采取渗透式教育。重视实用性,建立法律学习的第二课堂,边学习边实践,把抽象的法律知识转化为形象具体的行为方式。还可以运用现代化网络手段对学生进行法治教育。总之,要“以法律基础知识的传授为基础,以法律意识的培养为核心。”②

4.注重师资力量的引入,提高教师素质及素养。高校的师生关系是指高校教师与学生在教育教学过程中,为完成教学目标和任务,围绕知识信息传递、思想交流、感情沟通等方面展开的交往活动,通过互相影响、互相作用、倾力合作而形成的一种特殊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③因此高校师生关系是贯穿于教育整个过程中的最基本、最重要的教学方式。要提高学生的法律素养,最直接也是最主要的手段就是注重培养教师的法律素养。首先专业法学教师的法律素养要过硬,同时有做律师的经历的教师不仅能从理论上教育学生,还能让学生从实践中学到更多东西。另外,作为大学生思想的引导者,对于大学生的法治教育,辅导员也占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因此辅导员老师更要在平时的日常工作中以身作则,依法办事,平等对待学生,引导学生提高自身的法律素养。学习法律知识,提升法律素养,增强法治观念对辅导员开展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辅导员要树立终身学习的意识,努力增强自身的法治观念。(作者单位:沈阳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

课题:辽宁省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项:《思想政治教育人文关怀工作模式建构研究――以校园文化建设为视角》(课题编号:JGZXS1230)。

注解:

① 《高校法治教育的不足及改进策略研究》,28-29页

② 《高校法治教育的不足及改进策略研究》,45-46页

③ 《学习法律知识增强法制观念对高校辅导员工作的意义》

参考文献:

[1] 李义军.当代大学生法律素养状况分析[J].长春理工大学学报,2006.

[2] 普玉松.高校法治教育的不足及改进策略研究[D].硕士学位论文,2009.

[3] 石书伟.高校法制教育存在的问题与对策[J].黑龙江社会科学,2004/01.

[4] 张红.大学生法治教育的重要性及培养方法[J].中国市场,2008.

提高学生法治意识范文第4篇

高职大学生法律素养现状成因分析

影响高职大学生法律素养形成的主要原因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1.中国传统法制观念的侵蚀

几千年的封建专制统治和根深蒂固的儒家思想让人们过分地崇尚君权而忽视法律,“人治”的思想占主导地位,法律只占辅助地位,过分强调权力至尊。这种“人治”思想严重破坏了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它不仅影响着高职大学生法制意识的培育和健全,甚至让部分高职大学生沉醉在“权大于法”、“权力至上”的文化氛围中。他们在权力和法律面前,对权力充满信心,对法律缺乏信仰,不会自觉地寻求法律的保护,甚至有些时候,将逃避法律作为自己的首要选择。这都严重影响大学生法律素质的养成,并成为我们“法治湖南”建设的重要障碍。

2.社会环境的不利影响

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开始实行依法治国的方略,目前已初步建立起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我国法制建设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但也存在着诸多困难与挑战,表现为:一是立法的操作性和适用性较差,立法撞车等;二是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纠以及以言代法、以权压法等;三是区域差距、城乡差距过大,社会分配不公,特别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的贫富悬殊等;这些因素使法律的权威受到了挑战,影响了高职大学生对法律的信任,从而影响了高职大学生法律素养的培育实效。

3.高职院校法制教育的缺失

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是培养大学生法律素养的主要途径,而学校是法制教育的主要阵地,因此,学校的法制教育应该是系统全面的,但在现实教学中,许多学校的法制教育存在着很大的局限性。首先,高校对大学生法律素质的培养认识不到位,比较重视大学生专业素质、德育素质等,而忽视了法律素质的培养;其次,许多从事高职法律教学的教师是“半路出家”,甚至是从未接受过法律专业教育的思政课教师和政工干部,他们依靠传统枯燥无味的“课堂说教”,教学方法陈旧;再次,法制教育内容设置期待调整,我国高职院校对非法律专业的学生都只开设《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一门课程来进行法制教育,由于授课课时少,教学内容庞杂繁多,只能是简单地进行一系列的知识罗列和堆积,学生往往疲于应付,死记硬背,应付过关考试。这些都不利于高职大学生法律素养的行成。

4.学生自我观念的欠缺

随着就业竞争日趋激烈,部分高职学生在思想上比较急功近利,忙于电脑、外语、驾照等操作性、实用性课程的学习而忽视法律知识的学习,从而造成法律素养难以提高。特别是,现在的高职大学生之中独生子女偏多,部分学生意志脆弱、经不起挫折、容易为不良情绪所左右。这一心理上的特征,使得有些高职大学生遇事盲从,易于冲动,容易走上犯罪道路;再有,大部分高职学生在校期间常常处于学习及就业等多种压力下,精神处于高度紧张状态,导致他们产生焦虑、抑郁,形成不健康的人格心理。这些都有可能导致高职大学生以异常或非法行为加以发泄,挑战法律规范,从而走向犯罪深渊,使本来就脆弱的法律素养轰然倒塌。

高职大学生法律素养形成机制对策

如何构建高职大学生的法律素养我们认为可以采取以下对策:

1.以思想政治理论课为基础,构建法律课堂教学机制

目前,我国高职院校大学生法制教育的主渠道是思想政治理论课中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它在普及法律知识、培养和提高大学生的社会主义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方面,发挥了其他课程所无法替代的作用。但为了提高法律教育的实效性,必须大力对这门课程进行教学改革。(1)改革教学内容,优化教学内容教学内容要做到“三贴近”,即能够贴近时代、贴近国情与社情、贴近学生,不断提高学生的法律素养。为了达到这个目的,在教学内容上,采取专题讲座的方式进行教学,把《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内容中的法律基础部分整合为多个专题,如:学习法律基础知识的重要意义;公共生活中的法律规范———治安管理处罚法;劳动法;婚姻法;民法;劳动合同法;行政法;刑法;民(刑)事诉讼法等,使学生比较全面的了解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并从各个不同的方面掌握一些法律的具体规定,当出现问题或自己的合法权益遭受侵害时能及时、有效的自我保护。让大学生在自觉不自觉中感知和接受法律,使课程教学真正实现对大学生进行法律素养培育的目的。(2)改革教学方法,使教学方法灵活多样法制教育是认同和接受法律规范的教育,是培养自觉、自愿的守法精神和塑造体现现代法治理念的教育,仅依靠课堂说教事实上很难奏效,合适的教学方法,有助于高职大学生将法律知识内化为法律素养、有助于法律教学的实效性。所以,教师要根据不同的教学内容,采取不同的教学方法,在教学过程中改变学生的消极被动地位,注意激发学生主动学习的积极性,将封闭式的教学模式转变为互动式教学模式。比如:采用案例教学法,在课堂教学中以法律案例为中心,通过对法律案例的分析,从而在无形中提高了高职大学生分析和解决法律问题的能力;又如:运用启发式教学法,让高职大学生成为课堂的主体,让学生思考,引导学生发现有关的法律规范和事实材料的关系,引导学生自己开动脑筋思考,这样学生掌握的法律知识就会更加深刻;再如:应用讨论式教学法,在课堂教学中若干问题的引导下,在教师的主导下以高职大学生的讨论为主,充分调动学生参与到教学中来,从而使课堂的案例分析更加深入,师生关系更加融洽。(3)改革教学手段,采用多媒体、网络等新技术进行教学在高职法律教学中,要大胆采用视频、PPT多媒体等现代化教学手段,这不仅可以调动高职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培养他们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而且可以弥补传统教学方式主要依托粉笔与书本的单调、枯燥、死板的缺陷,可在单位时间内扩大教学信息量,提高教学效率。如利用多媒体播放央视的“法制经纬”和“今日说法”等视频资料等,将课堂的形式由单一的讲授教学变为多维形式,有利于突出重点、突破难点,加深对教材的理解,增强了高职法律课程的吸引力。互联网的开放性使网络成为一种新的教学手段。在当今世界,网络技术打破了地域界限,为全人类的交流搭建了新的平台。教师可以通过微博、校园BBS、QQ群等新型网络技术对高职学生进行法律教育,使大学生正确把握网络社会的特点,形成自律、自控的法律行为习惯,提高自身的判断力,增强抵御网络不良信息的免疫力。高校应引导高职大学生科学地利用网络,倡导他们在法律的范围内营造良好的网络法制社会环境。

2.重视第二课堂活动,建立法律教育生活化机制

高职大学生法律教育应注重课堂教学与实践教学的结合。实践教学作为第二课堂教学,是法律教育的重要环节,对于增强高职大学生法律教育的现实感、吸引力和教育功能具有重要意义。加强高职大学生法律素养重在实践、重在日常生活之中,要使法律教育真正地融入到高职大学生生活之中。法律实践教学活动的内容和形式可以多样化:(1)开展各种法律知识竞赛、法律问题辩论赛等知识性、思辨性、能力性、趣味性较强的活动,也可以在学校的广播电台播放法制教育节目等作品,使学生在潜移默化中接受教育;(2)组织成立各种类型的法律社团或法律兴趣小组,举办各种法律讲座,并鼓励学生积极参与,以加深他们对法律的认识,提高他们学法、爱法的自觉性;(3)利用学校和院系的宣传栏开展专题板报活动,内容可以是法律知识宣传,也可以是法制案例讨论,形式尽量生动活泼;(4)从一些学习和生活方面的具体行为规范入手,培育大学生在校期间就养成遵纪守法的好习惯,如一些高校开展的“大学生校园文明行活动”等,都是行之有效的培养大学生法律素养的好方法。此外,根据大学生对法律的不同需要,可以在校园内设立法律救助中心,为高职大学生提供法律服务,如法律援助、法律咨询、学法辅导等,解答学生生活中的法律疑惑,指导他们解决生活中遇到的各种法律问题,这不仅可以促进高职学生法律理论的学习,而且可以帮助高职学生培养守法和用法的意识和能力。

3.整合资源,拓展基地,建立规范的保障和激励机制

高职大学生法律实践基地是高职院校整合各方面资源建立起来的大学生法律社会实践活动的重要场所。稳定的实践基地能够使法律实践活动科学化、规范化,有利于学生法律理论、法律能力的积累和提高,这是有针对性地深入持久开展高职大学生法律社会实践活动的一个保障。根据需要,高职院校可以和当地司法、法院、行政等机关和有关媒体建立联系,必要时可以签订合作协议,以此建立较为稳定的法律实践活动基地。这样可以定期组织学生旁听庭审、参观考察或开展其他活动,确保高职学生法律实践活动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另外,要使高职学生法律实践活动有效进行,还必须建立相关的保障和激励机制。学校要建章立制,把高职法制教育实践活动作为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列入教学计划。保证开展法律实践活动所需要的必要的经费和课时。可制定相应的教学大纲,明确规定学生法律实践活动的目标、内容及操作程序;制定检查评估制度,督导学生法律实践活动的开展;同时确立大学生参与实践活动的激励机制,解决大学生行动的动力问题。通过这些具体明确的规定,确保学生法律实践活动的开展制度化、规范化。只有这样,才能增强学生法律实践活动的积极性和自觉性,从而达到高职大学生法律素养的形成。

4.完善高职学生法律素养的评价机制

目前,许多高职院校评价法律教学效果好坏的唯一方法是试卷考试,考试的内容主要集中于一些法律的基本概念,学生追求的仅仅是自己的学分,考试完了也忘得差不多了,学生的法律素养并没有多少提高。看学生的法律素养是否提高,不能只看学生懂得多少,更要看学生在实践的法律行为。因此要提高学生的法律素养,必须改变过去死记硬背的考试方法,可以实行考试和行为考察相结合的方法,强调高职学生的“知行统一”。对高职大学生应建立法律素养的综合评价体系,对他们法律素养的评价由课内延伸至课外,把大学生的日常行为也纳入评价体系中。学生法律素养评价体系可以把行为表现、法律活动能力等按照一定的权重计入学生的评价成绩,让学生感觉到不是为了考试而学法,而是为了学到更多的法律知识,增强自己的法律意识,提升自己的法律能力。

提高学生法治意识范文第5篇

论文关键词:高职;学生;法律意识;现状;对策

法律意识是人们关于法律现象的思想、观点、知识和心理的总称。大学生的法律意识,是大学生群体对法律、法规、法律关系的反映形式,表现为对法律的情感、认知、评价和信仰等的内心体验和外在行为,包括法律心理、法律知识、法律态度和法律信仰四个基本要素。大学生只有具备了一定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才能很好地守法、用法、护法,从而担负起国家法治建设和现代化建设的历史重任。

为了较为客观准确地了解高职学生的法律意识,分析高职学生对法律问题的观点和态度,为高职院校对加强学生的法律教育提供有力的参考,“思政课视角下高职大学生法律意识培养研究”课题组特别设计了反映高职学生法律意识的调查问卷,本次调查对象涉及湖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湖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湖南安全职业技术学院等几所高职院校的在校学生400人,其中文科类学生100人,理工科类学生300人,一年级学生200人,二年级学生200人。问卷的内容包括学生对现行法律了解的程度、对法律信仰的程度、对守法的态度、诉讼意识、法治观念及法律意识培养途径等,共计24个小问题。

高职学生法律意识的现状

有基本的法律知识,对一般的法律问题有较为正确的看法本次问卷涉及的法律基本知识题,对于绝大多数学生而言都比较容易。调查结果显示,对于“如何评价你自己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知”的问题,认为“了解和比较了解”的学生占57%;对于“你是否关心你周边看到或听到的法律事件?”的问题,回答“关心”的学生占53.4%,回答“偶尔关心”的学生占43.5%;对于“你听说过法律援助吗?法律援助是免费的吗?”的问题,回答“听说过”的学生占64.8%;对于“在日常生活与学习中,你会自觉遵守法律规定吗?”的问题,回答“会,而且严格遵守”的学生占84.5%;对于“你对人们抓到小偷后围而打之的现象怎么看?”的问题,认为“打人违法”的学生占92.2%。这说明大学生对法律知识的掌握有了较大程度的提高,大多数大学生不但具备法律意识,而且遵纪守法的意识较强。

有较强的正义感,有维护自身权益的意愿调查结果显示,对于“假如你有参加勤工助学或利用课外时间在社会打工的经历,当你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你会怎么办?”的问题,回答“利用法律手段解决”的学生占61.1%;对于“当你因为违反校纪而被学校给予相关处分,但是你觉得学校的处分过重时,你会采取什么途径加以挽救?”的问题,回答“向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申诉,向法院提起诉讼”的学生占85.5%;对于“当你参加相关勤工俭学活动时,你有与用人单位签订合同的意识吗?”的问题,回答“有”的学生占72.5%。这说明大多数大学生不但具备正义感,而且运用法律维权的意识较强,能正确行使权利,对自己应当享有的合法权益极力维护,遇到问题首先想到的就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通过调查也发现一些突出的问题(1)对法律诉求的信心不足。大学生的法律诉求信心是他们在现实生活中做出法律诉求抉择的潜在决定因素,是其法制观念的重要体现。对于“在最近信用卡或手机等积分活动很火时,你好不容易积够了足够的积分,当去领取宣传单上许诺的奖品时,却发现上当受骗了,你会怎么做?”的问题,37.8%的学生选择“持无所谓的态度,私下里抱怨,再也不参与类似活动”;对于“假设不幸遭劫或被盗,你会报案吗?”的问题,回答“不会,报案也没用;会,但对挽回损失不抱太大希望;不会,司法机关不能提供有效保护”的学生占50.3%。这说明学生对执法机关能对自己实施有效保护表示怀疑,学生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自觉性提高了,但并不一定会带来大学生法律诉求信心的增强。(2)在法律意识中有明显的本位意识。大学生在具有较强法律意识的同时,又具有强烈的本位意识,反映在价值取向上,表现为利己主义和务实主义。在现实中,当法律正义与自己的切身利益产生冲突时,他们往往会舍弃法律正义而先行选择保护自我。调查结果显示,对于“当宿管科门卫因最近失窃案件的发生,在你出入时拦住你要强行搜查行李时,你会怎么做?”的问题,回答“认为他们没有权利搜查出入学生的行李,但也不会采取任何举措,仅私下抱怨两句”的学生占21.2%;对于“你急需一辆自行车,一天你恰好在街上见到有人在卖自行车,且价钱很便宜,你也很喜欢,但车子似乎来路不明,可能是偷的,你会买吗?”的问题,回答“会”的学生占24.4%。这些数据透露了大学生思想中比较明显的本位主义意识。(3)在法律认识与行动上存在一定的差距。大学生对法律知识掌握得较好,有法律知识,且了解法律规定,但由于现实生活中存在的一些社会问题和不良风气的影响,使其对法律的认知产生偏差,在行为上往往感情用事,甚至丧失理智,从而忽视法律的客观存在,违法违纪以致酿成恶果。如前所述“会买来路不明的自行车”的问题,说明有近1/4的大学生在法律行为和认知上存在偏差,揭示了大学生因一念之差导致违法违纪的根源。

高职学生法律意识现状的原因分析

传统法律文化观念的影响我国历来有“重道德、轻法律”的历史传统,这与儒家提倡的“礼治”、“德主刑辅”的思想有关,孔子在《论语·为政》篇中指出:“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两千多年来,受传统的“德主刑辅”思想的影响,在我国民众中形成了比较牢固的“重道德、轻法律”的观念意识。高职学生也不例外,问卷调查显示,有65%的学生认为道德比法律更重要,在被问及“你大多数时候以什么标准评价事物”时,有78%的学生评价标准是“公共道德”,只有22%的学生评价标准是“法律”。 转贴于

高职学生的身心发展尚不够成熟大学生思想开放、视野开阔、反应敏感、关注社会,特别是新闻媒体披露的一些重大法律事件,常常成为他们议论的热点问题。但受年龄小、心理不成熟的局限,他们在思考问题、分析问题时,喜欢就事论事,缺乏动态的、辩证的、全面的眼光,导致思想和言论偏激,行为易走极端。在接受调查的高职学生中,有95%属于“90后”。在问卷调查中发现,对于当今中国权与法的关系,选择“权大于法”的学生占43%,他们认为当官的人、有钱的人可以凌驾于法律之上,不受法律的约束。甚至有35%的学生认为“中国是一个缺乏法制传统的国家,还远远不具备法治国家的条件”,“法律在社会经济生活中所起的作用不大,不能真正解决问题”。

学校、教师对学生进行法律教育的方法不当目前,高校对学生的法律教育主要是通过法律课的教学进行的,即在大学一年级第一学期开设《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在该课程的教学中,有的教师为了使学生掌握更多的法律知识,疲于赶进度,只能简单罗列、堆积知识点,忽视了对大学生法律意识、法律观念的培养和教育,忽视了引导大学生对法律的信仰。将学生法律素质的高低等同于法律知识的多寡,结果是教师讲授的法律知识不少,但学生只是记在笔记里、划在书本上,并未形成良好的法律意识,导致部分高职学生对法律“知而不信”,大大削弱了法律教育的效果。

提高高职学生法律意识的建议

实施先进的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1)通过案例教学法引导学生思考和讨论、推理和辨析,将理论、案例与实际运用结合起来,培养学生的法律思维模式。(2)实施角色体验式教学,经由不同情境的模拟和各种角色设定,引导学生分别从不同的角度思考问题,发表看法,从中学习法律知识,体会法律的作用,培养法律情感。(3)利用现代传媒、网络等工具,激发学生学习法律的兴趣,使学生自觉地认识事物、获取知识、探究真理,培养对法律及法律现象的浓厚兴趣。(4)实施法律必修课与选修课相结合的教学方式,兼顾大学生对法律知识的共性和个性需求,形成多元化的法律教育形式。(5)开展法律意识及心理健康知识讲座和大学生法律心理交流座谈会,针对高职学生的心理特点,引导学生的心理向健康方向发展,及时掌握其法律意识的变化和发展趋势。(6)开设高职院校法律咨询服务机构,引导学生在获取最新法律资讯的同时,学会控制自身情绪,增强社会应变力,学会正确处理现实与愿望的矛盾、认识与行为的差异。

提高学生法治意识范文第6篇

当前,我国高校大学生的违法犯罪现象已呈多发趋势,据权威机构的一项调查表明:2000年后,高校大学生的犯罪占整个社会的17%。当前一些大学生的法律意识水平还很低,违法犯罪的大学生多数是因为其法律知识贫乏。高等院校应该高度重视加强大学生的法律文化素养。2011年,中南大学的一名大学生杀害女友案,此事引起了社会的强烈反响,高校用几年的时间却为国家培养了一个犯罪分子,严重威胁着社会的治安环境,所以学校应该反思自身的人才培养理念。加强大学生的法治观念教育,高等院校具有义不容辞的责任。解决社会的治安环境问题,单纯靠头痛医头、脚痛医脚,是不能治本的。因此,要从根本上抓起,高等院校是向社会输送人才的摇篮。对大学生加强法治观念教育,培养一名具有较高法律文化素养的大学生,是高校办学的重要目标。

二、依托社团文化加强大学生法律文化素养是高校人才培养的重要途径

高校应积极营造旨在提高大学生法律素质的社团文化氛围高等院校的管理应做到“依法治校”,“以法育人”,潜移默化地影响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形成和提高。在学校的环境中,学风环境是最重要的组成部分,首先,学校应该通过举办多种社团文化活动,如:有关法律知识的讲座、讲坛、知识竞赛、学术报告等,通过活动来引导学生增强学习法律的兴趣,使学生们扩展法律知识面,提高法律知识水平。其次,学校还应从“依法治校”开始,因为一个学校的“法治”状况直接影响对学生法律意识的教育。高校在校规校纪方面应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可循”,在日常管理中,特别是对学生违规违纪的行为,要照章处理,决不因人而异、因人而改,为学生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给学生营造“有法可依,依法办事”的和谐教育教学环境。

(一)发挥法学研究会等学生专业社团组织的引领功能高校学生社团组织是学生开展第二课堂活动的主要载体,科学利用学生社团活动与学风建设的内在关系来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和质量是非常必要的。高校的团学管理部门可以积极引导学生组建法律专业社团组织,学校的二级学院也可以向学校请批成立法学教育性质的学生专业社团,在社团组织中,有科学完善的章程,有明确的分工,有一定的活动规则,让法律专业社团在学生中起到学习法律、运用法律的重要载体性作用。其中,法学研究会对于提高学生学习法律的兴趣,促进学生在实践中运用法律能力的提升具有重要的实践作用。大学生们通过在法学研究会等学生社团组织中,参加法律知识演讲、辩论、竞赛等活动,可以达到寓教于乐的效果,也进而检验自己的法律基础知识,增强对法律知识的实践运用能力,从而提高自身法律素养。法学研究会也通过定期的普法活动,加强法治宣传和对学生的法治观念教育。

(二)举办模拟法庭,发挥“境遇式”教学模式在育人中的重要作用在实践教学过程中,高等学校应注重发挥模拟法庭这种“境遇式”教学模式的作用,利用这种“境遇式”教学模式可加强学生对法律知识的理解与运用,让学生们在模拟法庭过程中结合所学专业知识,将理论与准实践结合起来,既可以加深对法律理论知识的理解和掌握,又可增强实践运用能力。在《法律基础》课等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改革中,高校应通过开展法律基础知识教育、提高大学生的法律知识水平。在法律基础课教学中应探索以法治观念教育为中心的教学改革。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可发挥“境遇式”教学模式的作用,如引入“案例教学法”,可以组织真实案例当事人进行现身说法等。

案例教学是指由教师选用生动的、具有一定代表意义的司法判案成例,通过学生自己对案例分析及教师的指导、讲解,使学生掌握法学原理、基本制度。这一教学方法,打破了原有的纯理论知识满堂灌的单一的教学方式,使原来以教师为权威的教学变成了师生互相交流,学生充分参与的平等对话。教师在教学中应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以案说法、以案解法、法案结合来组织教学,并组织学生进行案例分析和讨论,充分发挥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从而达到掌握法律知识,使大学生形成正确的法律意识的目的。

(三)通过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等社团文化活动加强大学生的法律文化素养大学生的违法犯罪是因为其法律观念的淡薄、法律知识的贫乏,而法律意识的缺陷则是由于其心理发展不平衡所致。高校的心理健康教育过程使大学生掌握了最基本的心理学知识,使其具有较强的意志力、控制力、稳定的情绪、乐观向上的进取精神,从而抵制各种不良风气的影响,以增强法治的观念。对于一个有人格障碍的大学生,我们可以从两个方面来分析,一方面属精神分裂性质,表现在他由于求学过程中的种种原因,出现的性格内向、孤僻、不爱与人打交道;另一方面则属攻击性质的人格分裂。两者结合在一起,可以看出这个学生平时很压抑,如遇上某些困难和挫折,就有可能大爆发、高释放,而且可能对他人进行报复打击。如今,导致当代大学生违法犯罪的主要原因是由于自身的不良情绪占主导地位,而不良情绪则源自于家庭、社会、学校及自我心理调节能力水平较低下,社会优胜劣汰的竞争原则,家庭过高的期望值与自身能力差异所产生的压力,有的找不到正确的方式排解,久而久之,使他们有可能通过犯罪的方式而发泄出来。大学生的违法犯罪动机是内因和外因相互作用的结果。因此,高校应通过组织大学生参加心理健康教育等社团文化活动,并且广泛发挥心理学专业学生社团组织的服务和引导功能,培养大学生的良好心理素质,从而提高大学生的法律修养、思想道德修养,要让学生通过学习和实践心理学知识、美学知识、伦理道德知识,全面认识自我,掌握心理调适的基本途径和方法,提高自身心理素质;同时,高校应该尽快全面建立起比较完备的心理咨询机构,积极开展心理咨询业务来引导大学生的开发潜能、完善人格,全面提高和发展自己,从而抵制不良习俗的侵蚀,促进自身良好法律意识的形成。

提高学生法治意识范文第7篇

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我国基本治国方略,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大指导意义。通过法制教育提高全民法制观念和法律修养是实现依法治国的重要途径。法制教育是高等教育的不可或缺的重要内容,高职院校在提高学生专业技能的同时,也肩负着提升学生法律素养和法治观念的责任[1]。高职院校加强法制教育,对创建和谐校园,构建和谐社会意义重大。

1.1高职院校加强法制教育是提升全民法治观念的重要环节高职院校作为高等教育重要组成部分,在办学规模大、在校生人数众多,加强法制教育,可以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培养出具有权利意识、法制意识的公民,为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实现依法治国奠定坚实基础。

1.2高职院校加强法制教育可以提高高校学生综合素质高职院校的教育目标不仅仅是培养懂专业、会技术的专门人才,而是要培养综合素质高,实践能力强的学生。学生综合素质参差不齐,迫切需要加强法制教育提升法律素养。

1.3高职院校加强法制教育是预防违法犯罪、建设和谐校园的有效途径近年来,高校学生犯罪案件屡屡发生,其中不乏重大刑事案件。犯罪率逐步上升的趋势使得对包括高职学生在内的大学生加强法制教育的要求迫在眉睫。

2高职院校法制教育现状及薄弱环节

2.1部分高职院校对法制教育重视程度不够,即使重视,也对法制教育目标的认识存在偏差在现行的高校教育体制中,法制教育是作为思想道德教育一部分而存在的,自身并不具备独立的地位,法制教育的内容比较单薄,不成体系,课程设置学时不足。有限的课程安排,忽视了对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导致学生法律意识淡薄,对法律的理解不充分,不能用于指导日常行为,依法办事、依法维权、遵纪守法的观念不深刻,甚至出现学生误入歧途的现象。

2.2部分高职院校负责教授法制教育的教师不能满足学生对法制教育的要求,师资力量不足目前部分高职院校负责法制教育的教师本身并不是法律科班出身,缺乏系统的法学知识和法律专业素质,理论功底不够深厚,对法律的了解尚嫌不足,无法对学生进行有效的法制教育。

2.3高职院校法制教育的方式和方法比较简单,形式局限于课堂教学,很难激发学生学法、用法的兴趣目前高职院校的法制教学教学手段相对单一,教学内容较为死板。

3对高职院校法制教育的完善

针对高职院校法制教育存在的薄弱环节,学校、教师、学生、社会各个方面要协调配合,形成合力,采取有效措施,探索提高法制教育水平的有效途径[2]。

3.1高职院校不仅要提高对法制教育重视程度,更重要的是要树立正确的法制教育目标这两者是保证法制教育有效开展,学生素质全面提高的前提和基础。高职院校要提高度对法制教育的重视程度,增强法制教育的地位,认识到法制教育是素质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法律教育不是从属于道德教育,而是相对独立的教育内容。

3.2采取多种途径提升法制教育师资力量,培养综合素质高、教学水平高的骨干教师队伍[3]教师是教学的主体,雄厚的师资力量是法制教育有效开展的重要保障。目前很多高职院校并没有配置法律专职教师从事法制教育,有各种专业背景的教师讲授法制课程的现象比较普遍。这迫切需要引进熟悉教学规律、有法律专业背景、具备系统法律知识和较高法律素养的教师充实师资队伍。高职院校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有实力的可以聘任专职教师,条件暂不具备的可以聘请兼职教师,或者增强对现有师资力量加强的培训,提高师资水平,形成有教师、辅导员、政工干部组成的队伍,保障法制教育有效开展。

提高学生法治意识范文第8篇

【关键词】少数民族地区;中职生;法律意识;现状;培养途径

【 abstract 】 secondary school education has become the important talent cultivation mode, also become the minority areas personnel training and the important link of the export of labor services, secondary vocational students is builders and successors of the socialist cause, but also economic development in national regions and the social progress of important building strength. Ethnic minority areas secondary vocational students legal consciousness of high and low, are directly related to the our country the law of prospects, relationship to ethnic minority areas and social development and overall stability. This paper mainly analyzes the ethnic minority areas secondary vocational school students the legal consciousness of existing problems and causes, and to improve secondary vocational students legal awareness of way is discussed in this paper.

【 key words 】 ethnic minority areas; Secondary vocational students; Legal consciousness; The present situation; Training ways

中图分类号:D9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所谓法律意识,就是人们关于法和法律现象的思想、观念和心理的总和。它表现为人们对法律现象的理解,对现行法律的评价和解释,对自己权利和义务的认识,对法律制度的掌握、运用的程度以及对行为是否合法的评价等等[1]。作为少数民族地区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既是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更是民族地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重要建设力量。其法律意识如何,直接影响着我国依法治国的进程与地方经济发展和社会的全面进步。研究少数民族地区中职生法律意识存在的问题,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少数民族地区中职生法律意识的现状

近年来,随着我国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的快速发展,少数民族地区的教育事业也有了长足的进步,少数民族地区中职学生的入学率大幅提高。但随之而来也产生了缺乏认同感、失去学习动力甚至于道德观念淡薄、法律意识空白等思想品质方面的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整个群体的教育质量。

(一)少数民族地区中职生整体法律知识水平较低

法律知识是法律意识的重要内容,是衡量法律意识水平高低的重要依据。法律知识主要由法的基本理论和现行的法律两大部分组成。而现实中少数民族地区中职生整体法律知识水平存在明显欠缺。相当部分学生对我国现行法律体系、内容非常陌生,甚至对于一些基本的法律名称都不知道。对于违法和犯罪的认识,法与非法、罪与非罪的界定根本搞不明白。

(二)少数民族地区中职生相当部分是非观念模糊,法治观念淡薄

少数民族地区中职学校学生大部分来自偏远山区和农村,由于教育等各方面的制约,文化知识水平普遍偏低,尤其是部分少数民族学生,甚至不能用汉语流畅交流。很多学生在学习和生活中遇到问题,没有明确的是非观念,没有依法依规解决矛盾的清醒认识,不能采取正确的方法解决,往往只凭父母亲友从小的耳濡目染,加上当地民风民俗和自己的主观臆测,激进思维,冲动行事,缺乏自我约束力,头脑一热,就采取一些过激的,甚至愚昧的方式,使得很多完全可以避免和化解的矛盾由小到大,人为升级,甚至引起灾难性后果。相当一部分学生法制、纪律观念淡薄,旷课、逃学、早恋、打架斗殴、敲诈勒索、乱扔垃圾、破坏公物、辱骂教师的现象时常发生,少数学生在日常生活中自私自利,对家庭、集体和社会缺乏责任感,一切以自我为中心,我行我素,明知不可以违反学校的规章制度,但由于自控能力较差,时常有违规行为,且屡教不改。

(三)少数民族地区中职生学法、用法的积极性不强

由于地区政治、经济、文化建设的滞后,很多当地学生缺乏进取心,相当部分中职生均是属于中考的“失败者”,本身学习的劲头就严重不足,学习的方法更是存在诸多问题,部分学生还属于众人眼中品行、行为习惯都有瑕疵的“问题学生”。长时间处于周围人群异样的眼光注视下,很多学生心理产生了自卑、厌世、叛逆、对抗等思想[2]。在初中阶段就没有打下或养成良好的学习基础和学习习惯,造成相当部分学习主动性、积极性很差,不爱学习,不会学习。进入中职阶段后,对全新的专业基础课和专业技能课,学起来更感费力,对于其他学科(包括法律课程)学习,同样失去了热情和进取的欲望。像法律、学校校规校纪一类规范人的行为方式的制度,更谈不上去深入理解它的内涵实质,从而约束自身行为。往往到了违反相关条款,等待接受处理时,还浑浑噩噩,不知罚从何来。

二、少数民族地区中职生法律意识存在问题的成因

(一)教规、家法与法律并存,导致部分学生观念混淆

宗教一直是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历来都与法律相互并存。在少数民族聚集地,宗教的教义、戒律成为维护社会生活的共同道德规范,时刻影响着人们的日常生活。另外,几千年封建家庭本位观念深沉,并在少数民族地区显现出来。以家族本位的整个宗族都有严格的族规、家法,它建立在血缘与情义基础之上,对每个家族成员均具有非强制的至上权威,从内部作用于成员的一言一行。他们将教义、戒规作为自己的最高信仰,把族规、家法看作是人的“忠”、“孝”所至。他们认为教规、家法比强制性的法律更具人性,更适宜于解决民间纠纷。因此,少数民族地区公民普遍不愿拉下面子,对簿公堂,对遇到较大矛盾时往往寄托于村里、族里有威望的族人给予解决。只有在无计可施之时,他们才透露些许借助法律的倾向。少数民族地区中职学生深受这种观念的熏陶,在校学习、生活期间,往往用当地习惯的一些处事原则解决问题,尽管很多习惯与我国现行法律有抵触,学生们也根本意识不到,因此导致许多矛盾不能得到妥善化解,处置过程还伴随违法行为的出现,给校园安全稳定带来隐患。

(二)学校法制教育的缺位,造成学生法律知识的匮乏

少数民族地区的中职学校,面临教育基础设施落后,师资力量薄弱,生源质量低下,而提高学生素质、培养学生成才的任务又十分急迫的尴尬局面。因此许多学校把教会学生一门实用技能作为了教学工作的重中之重,课程安排偏重专业知识课的讲授。对于学生思想意识有重大影响的诸如《法律基础》等课程课时十分有限,不可能对法律知识系统地展开,任课教师也没有把课程当成主课来认识。加之缺少专业化的法律课教师。学校为了课务的安排,随便找一个老师顶替,有些老师本身不是法律专业出身,只好硬着头皮被动应付,从头开始学习法律,再传授给学生。教师无论知识面还是上课处理问题的能力难以谈得上称职。另外,在教材中,法律教育内容不够贴近中职生思想实际。教材中只有少量法律常识,没有将学生联系比较密切的一些内容系统贯穿到教材之中,教材无论内容还是形式都不够规范,学生没有全面学习法律的基本概念知识,导致学生思想上不重视,认为法律教育是一门无关紧要的课,对于自己的行为缺乏基本的辨别是非的能力。还有,多数学校的法制教育实践,仅仅停留在“知法”这一层次上,忽视了对学生进行法律情感的陶冶和法律行为习惯的培养[4],就课而课,根本没有与实际相结合,从而不同程度地影响了该门课程的教学效果,造成了学生法律知识的匮乏和法制观念的淡薄。

(三)社会宣传力度不够,导致少数民族地区中职生缺乏应有的法律信仰

法律信仰是社会主体在对法的现象理性认识的基础上产生的一种神圣体验,是对法的一种心悦诚服的认同感和皈依感,是人们对法的理性和激情的升华,是主体关于法的主观心理状态的上升境界[3]。由于受少数民族地区政治传统和法律文化的影响,权力至上、专制特权、义务本位等与现代法治精神相悖的、消极的法律观依然影响着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法律还没有真正成为权力运作的最终依据。作为少数民族地区中职生,受传统意识影响,接触外界相对较少,加之社会宣传对法律意识培养的支持力度不够,不能适应当代法制教育的需求,在学校法律教育存在缺陷的情况下,中职生在社会上也不能及时懂得法律、了解法律,从而降低了法律在他们中的地位,从客观上制约了中职生对法律的认同,动摇了法律信仰。

三、少数民族地区中职生法律意识的培养途径

(一)结合少数民族地区民主法制建设规划,创建校园特色法制教育文化

当前,国家正大力推进少数民族地区民主法制建设进程,制定和颁布了若干中长期发展规划。各少数民族地区中职学校应该紧紧抓住这个时机,把本地的普法工作与校园的实际相结合,实行依法治校,加强管理工作,建设和谐校园。学校应在原有普法成果的基础上,大力进行法制宣传教育,使广大依法治校的主体尤其是教育行政人员、学校领导及师生员工乃至家长积极投身于学法、知法、守法、用法和护法的活动。要转变观念,形成正确的工作指导思想。学校管理者,应充分认清当前形势,由“人治”向“法治”转变,由注重依靠行政手段管理向依靠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的转变,提高师生员工的法律素质,提高学校法治化管理水平,依法治校,依法治教。要增强法治意识,强化对师生权利的保护,以人为本,维护人的尊严,推动人的全面发展,保障师生的合法权益。同时,学校要依法建章立制,保证学校校规的科学性、合法性、合理性,这样学校工作才有章可循,有制可依。另外,在大力发扬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同时,要在校园内积极开展破除陈规陋习运动,提高少数民族学生对法律的信仰,把法治建设与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结合起来进行普法教育。引导广大学生正确认识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和族规、教规,培养自觉依法办事,遵章守纪的良好风气,不断强化学生的法律意识,树立法制观念。

(二)加强学校法律教学改革,增强法制教育的实效性

课堂教学是法律意识培养最有效的途径。在学校,法律基础课是学生获取法律知识的基本学科,可以让学生比较系统地学习和掌握法律的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了解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初步学习宪法和其它法律的基本内容。少数民族地区中职学校一定要重视法律课程在提升学生思想道德水平上的重要作用,大力推进法律基础课程改革。首先,要选强配齐法律课专业教师,通过引进专业人才和强化既有教师业务培训的方式,不断提升学校法律教师队伍的整体水平;其次,要积极进行课改。一方面不断推进教材更新。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生活水平的提高,法律在更新,学校在选用教材时也要注意更新。中职法律教材与其他教材相比,从社会实践的角度看,它比其他教材更需要更新,只有时时更新,才不会让法律教育落后于时代,落后于生活。因此,在教材的选用上要以新版教材为主,避免讲述过时的或废止的法律条文,以免使学生误入歧途。另一方面,要积极引入现代化教育手段,运用多渠道、多层次的教育教学手段,全面、直观地向学生呈现法律的原貌,澄清学生思想上的模糊认识,从而提高学生法律知识水平。再次,教学中要注重与实践紧密相连。少数民族地区中职学校法律教师长期从教过程中,有时往往一个法律案例讲了多遍,而且和本地区少数民族的实际相去较远。这一方面容易淡化学生学习法律的兴趣,另一方面,也不能引起学生的警醒。因此,法律教师在选用案例进行教学的过程中,要时时更新,注重法律教育与生活的联系,精选一些与少数民族地区学生现实生活相关的案例加以正确分析,引导学生深入社会生活,了解法律在社会生活中的运用,并结合本地区、本民族及身边很多的法律实事进行思考,让学生把在课堂中学习到的法律知识充分地运用起来,从而提高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第

四,不断拓展法律教育辅助形式。通过组织学生开展一些主题鲜明的法制演讲、辩论赛、讨论会、专题论坛、知识竞赛、“模拟法庭”等活动,以及旁听一些典型案件的庭审,使学生能在自主参与、身临其境中耳濡目染得到教育和启迪。

(三)与家庭教育联动,完善法律教育体系

家庭教育机制的优劣,对中职生的成长及守法意识的培养有着普遍而不可替代的作用。家庭教育的不利,将严重影响对中职生法律意识的培养。少数民族地区的中职学生所处的家庭,有相当部分都是经济上贫穷,文化上落后的偏远山区和农村家庭,个别少数民族学生居住的村落甚至与外界的交流都极少。作为学生家长,很多学生父母文化程度偏低,其中还有不少是文盲。他们本身对社会的认识,对法律的理解就处于非常低的层次,很难谈得上对学生的正确引导。因此,要有效提高在校中职学生的法律意识,必须把学生家庭、家长法律观念的更新一起纳入法制建设范畴,这样才能从整体上达到教育效果。

首先,要协助家长提高自己的素质和修养。家庭是人的第一课堂,父母是子女人生的启蒙老师,也是其模仿的偶像。特别是在少数民族地区,由于宗教、族群的关系,亲友之间、长幼之间有着非常严格的纽带关系,长辈对晚辈的影响力超过了很多其他地区,家长的思想意识、处事方式直接影响了学生思想的发展。如果家长平时素质低劣,社会态度不端、粗俗甚至行为恶劣,子女必然把他们的行为模仿并逐渐复制出来,形成自己的行为方式。因此,少数民族地区中职学校应该增加与家长交流的机会,规劝家长注重自己的言谈举止,提高自己的文化底蕴和素质修养。其次,帮助家长创造良好的家庭氛围。如果家庭内的氛围庸俗低级,长期的感染熏陶,直接影响着子女对生活的态度、情趣和个性的形成,而且容易养成子女缺少社会责任感、悖德、冒险的心理,在耳濡目染中放纵变坏,甚至成为罪犯。少数民族地区中职学生的家长,由于经济条件和文化素质的缘故,有部分养成了不好的生活习惯和娱乐习惯,直接造成了学生的“原样继承”。因此,良好的家庭氛围对少数民族地区中职生法律意识的培养非常重要,必须把它作为整体法律建设的体系中。最后,要引导家长用适当的教育方法来教育子女。少数民族地区中职生的家长中,有相当部分缺乏对子女的正确教育方式,动辄打骂,要不然就放任,无法和子女达成良性的沟通,使许多学生在违反管理规定时,根本不能认识错误,导致一犯再犯。因此,学校应该积极和家长配合,要求他们做到对子女不溺爱、不迁就、不粗暴,能够平等交流,和谐共处。

总之,少数民族地区中职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任务任重道远。如何有效地因材施教,最终取得实效,需要所有教育工作者的共同努力和不懈探索。

【参考文献】

[1]黄辉.《法律意识形态》.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0

[2]邓文明.《中职生法律意识的培养》.教育教学论坛.2010年20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