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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托管服务

儿童托管服务范文第1篇

一、基本情况

白河县每年劳务输出约6万余人,导致约7000余人成为留守儿童。据统计,白河县父母双方外出的小学留守儿童人数占小学生人数的23%,初中留守儿童占中学生人数的32%,高中留守少年占高中生的39%。其中进入民办幼儿园、托管中心、家庭式托管所的留守少年儿童达到近2000人,占留守儿童总数的33%。这些留守少年儿童普遍存在不同程度的亲情缺失和家教缺位,在学习、生活、安全、健康等方面也存在不少问题。可以说,留守少年儿童成为外出务工人员心中最大之忧。白河县部分私人利用私宅自办留守儿童托管处所,解决这些留守儿童的住宿、餐饮以及课余教育辅导问题。于是,留守儿童托管机构也就应运而生,并成为外出务工无暇照顾子女家庭的主要选择。据统计,目前白河县留守儿童托管机构约30个,其中托管人数20人以上的18家,如冷水镇“爱之家”托管中心,有1000余平方的专门场地,有单独的学生宿舍、餐厅、学习区和室内活动区。10-20人的12家,如构扒镇、凉水村等民办幼儿园。还有很多10人以下的亲属邻居集中托管点。全县托管机构条件较好的占总数的25%,条件较差的占75%。托管工作主要为上学时间以外的食、宿两个方面,采取包吃住、包接送,包课外辅导等方式。托管费用一般每人每月750-800元左右。托管中心采用家长委托制管理,入托时与家长签定委托合同书与安全责任书,部分托管中心入托时办理了保险业务。乡镇民办幼儿园也涵盖有周托、月托甚至年托的留守儿童托管业务。城关镇及部分其它镇还有不同规模的家庭式托管所,以经营者家庭住房为经营场所,托管人数不等。

二、存在问题

1、综合管理弱,监管漏洞多

由于没有明确的主管部门,白河县各类托管机构均未取得经营资质许可。一旦出现意外,后果十分严重。部分镇的托管机构和民办幼儿园日常食品安全和托管处所安全由当地政府临时监管,情况相对好一些。但家庭式托管所因无任何部门监管,成为监管盲区,食品卫生及安全隐患就较大。由于没有明确的责任监管主体,这些经营户多数都未办理公共卫生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许可证等有效合法经营证件,教育、民政、物价、公安、食药监、工商等部门也没有法律依据及相关政策的许可进行监管,经营户得不到正确的指导和管理,导致留守儿童的人身、食品卫生、生活等安全无法得到保证。

2、生活条件差,安全隐患大目前白河县留守儿童托管中心都是由经营户利用私人住房或者出租房进行经营,有绝大多数托管所条件简陋,住房拥挤,无消防安全通道,多名儿童合住十来平米的房间,有的甚至一张床位两人同住,空间狭小,房内空气流通不畅,也未办理卫生、餐饮、健康等证件,存在食品安全、疾病传染等隐患。同时,由于无室内外活动场地或受活动场地面积限制,入托儿童无法开展体育锻炼、游戏等活动,少年儿童活泼爱动的天性受到抑制,不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成长。

3、教育内容少,服务层次低

白河县留守儿童托管机构经营人员大多文化程度不高,有的只是短期接受过师范类教育和当过民办教师,既要照顾入托儿童的生活起居,又要进行家庭作业辅导,精力和能力有限,除了管好吃住之外,没有能力对入托儿童进行德育美育方面的教育和培养,进行更深的思想沟通和情感交流。大部分家长将孩子委托给托管机构照料,半年甚至一年才与孩子见面,有的孩子在家庭式托管所生活十年以上。由于成长过程中没有父母的陪伴,临时监护人无法完全代替父母,留守儿童在生活、教育等方面的保护都严重缺乏,身心成长、思想道德教育、法制教育、心理咨询等都得不到及时有效的引导,使留守儿童在心理上和行为上都与正常孩子有所偏差。据托管中心负责人了解,大多数留守儿童学习成绩落后,对父母有抵触情绪。

三、几点建议

学业失教、生活失助、心理失衡、亲情失落、安全失保,成为留守儿童面临的共同问题,需要引起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特别是管理无序、安全隐患问题,要加强整治,规范管理。

1、提高认识,高度重视管理工作

近年来,留守儿童托管中心在协助家长管理学生生活、学习教育方面发挥了一定的作用,面对白河县7000留守儿童的现状,有着广泛的社会需求。托管机构希望得到政府和相关部门的帮助指导,取得合法经营手续,但因没有相关政策依据,一直未得到解决。在没有法律明确禁止的前提下,各托管机构能在当地党委政府的关心支持下自发逐步发展,并确实为外出务工人员解决了后顾之忧,就说明它有存在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同时,留守儿童托管工作是学校教育的延伸和补充。对留守儿童的关心和帮助既是社会需求,也是社会责任。政府应加强对留守儿童的关注,尽快就如何规范管理制定出一套合理可行的监管方案,各部门齐抓共管,对留守儿童托管中心的建立和运行进行全程的监督和规范,并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给予适当的扶持和支持,使白河县留守儿童托管中心工作逐步完善、不断提高。

2、明确职责,落实部门齐抓共管

留守儿童托管工作要按照政府统一领导、相关部门分工负责、镇属地管理原则进行日常监管。所在镇要按照县政府统一设定的准入标准,根据所在镇的实际需要对申报人进行初审,并落实专人对托管机构进行不定期检查和监督。由于托管服务对象都是在校就读学生,教育主管部门也有着不可推卸的监管责任。教体局要掌握白河县留守儿童校外托管状况,对托管中心开办地点、规模、人数、教育等情况及时进行调查和监督,对已建成正在运营的托管中心,按照标准要求提高或改进,对拟建、新建和改建的托管中心,按照政府统一设定的准入标准进行验收,同时还应对在校生活老师和留守儿童托管机构从业人员进行培训,指导其做好管护工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指导督促托管机构办理公共卫生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许可证,建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等级公示等相关管理制度,对餐饮服务进行业务指导、验收和监管,确保留守儿童食品安全。公安、消防部门要定期对托管中心治安、交通、周边环境和消防安全进行检查,督促其配齐配足消防器材设施,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加强托管中心员工和学生的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和培训。从客观上讲,留守儿童托管是一项带有公益性质的事业,有着相当大程度的社会需求,也解决了部分从业人员的就业问题。从主观上讲,托管中心也带有营利性。建议工商部门比照民办幼儿园完成各项前置审批的基础上给予工商行政许可。县共青团、妇联等组织应主动介入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宣传党和政府关爱留守儿童民生工程,利用节假日开展丰富多彩的关爱活动,宣传关爱留守儿童的感人事迹,积极争取社会力量支持,在发展情况较好的托管机构建立联系点,为社会爱心人士搭建关爱帮扶平台,激发全社会重视和关爱留守儿童的热情。

3、家校联动,加强德育美育教育

儿童托管服务范文第2篇

一、对象与指标

1、对象

本方案中的流动儿童指户籍不在居住地的外省和本省外县(市、区)7岁及7岁以下儿童。

2、指标

(1)连续居住≥3个月的流动儿童建卡(证)率100%。

(2)连续居住≥3个月的流动儿童完成免疫规划“七苗”单苗接种率≥90%。

(3)连续居住≥1年的流动儿童完成免疫规划“七苗”单苗接种率≥95%,“七苗”全程接种率≥90%。

(4)连续居住≥3个月的流动儿童家长或监护人免疫预防知识和免疫服务信息知晓率≥95%;儿童家长或监护人应知晓儿童出生后有必要接种疫苗及能够提供免疫接种的服务场所,并能列举出国家纳入免疫规划实施免费接种的2种以上疫苗。

(5)在本辖区出生的流动儿童乙肝疫苗首针及时接种率100%(禁忌症除外)。

二、措施和方法

(一)加强部门合作,加大预防接种工作力度。

加大对流动儿童免疫规划工作的支持力度,增加经费投入,加强人员培训,保证常规免疫运转和冷链设备建设,做好全社会动员和宣传工作。

卫生、公安、教育、城建、妇联、计生、村(居)等部门之间要加强协作,实施流动儿童资料信息共享,共同抓好流动人口的管理,提高适龄儿童发现率,及时协调解决流动儿童免疫服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保证各项措施的落实。

在流动人口办理申报暂住证时,询问并登记7岁以下的儿童。并在暂住证上粘贴由卫生部门提供的“免疫接种温馨小贴士”,鄞江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每月一次对登记的名单进行核实和建卡。

(二)开展主动搜索、现场建卡,及时掌握目标人群。

将流动儿童预防接种作为免疫规划的重要工作,继续实行流动儿童现场建卡制度,积极探索其他流动儿童管理模式。充分利用区、镇、村三级工作组织网络,发挥村(居)公共卫生联络员、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医生作用,开展主动搜索,提高我镇流动儿童预防接种率。

1、流动儿童排摸。由村(居)公共卫生联络员、流管人员负责掌握和提供辖区目标儿童底数、变动信息,以及各种原因未能接种疫苗的信息。村(居)公共卫生联络员、流管人员每月定期或不定期对辖区内出租房进行走访,了解出租房内外来人口的有关情况,对发现新流入本辖区的7岁及以下儿童,详细资料登记到《流动儿童摸底调查登记表(村级)》(见表1),一式二份,每月二次将“登记表”及时上报鄞江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防疫科。防疫科每个月一次进行入户了解辖区内外来适龄儿童接种情况《流动儿童摸底调查及接种情况登记表(乡镇级)》(见表2),并与村公共卫生联络员、流管人员掌握的信息比较,以掌握村公共卫生联络员、流管人员的排摸质量。

2、现场建卡。建立村级固定建卡点(村卫生室或流动人口频繁出入的地方),采用固定、流动建卡两种形式对流动儿童进行管理。由村(居)公共卫生联络员、流管人员对新流入本辖区的7岁及以下流动儿童接种证进行核查,对有接种证的儿童按照鄞江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接种门诊开放情况通知其携带原有接种证到防疫科进行登记、建卡、接种;无接种证儿童现场填写并发放儿童预防接种卡(现场建卡专用),实施预约、通知接种。认真做好流动儿童的计免宣传工作,发放有关宣传资料,介绍疫苗接种的免费政策、接种疫苗的必要性等等。

3、免疫接种工作实施。规范接种门诊的工作流程,保证流动儿童免费接种,给予流动儿童和本地儿童相同的免疫服务。在接种门诊开放日对流动儿童通过电脑实施建卡、登记、接种、预约等工作,将排摸到的有预防接种证及已开展“现场建卡”的儿童登入信息化系统,并打印预防接种证及预约相应疫苗接种时间。

(1)已在信息化系统登记而未按期接种的儿童。在每次冷链运转结束后,利用信息化系统按村(居)打印应种未种儿童信息,并及时将电子版发放给各村公共卫生联络员,由村(居)公共卫生联络员、流管人员上门通知儿童监护人、督促接种并落实儿童未种原因(如生病、已搬迁、回老家等),随后将信息返回至鄞江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防疫科,以便进行妥善管理。

(2)对村级每月上报的未来接种门诊登记换证的儿童。每月将《流动儿童摸底调查登记表(村级)》内流动儿童与实际已建卡名单进行核对,如发现仍未上门登记接种的儿童,将名单反馈至该儿童居住地的村级建卡点《村级流动儿童摸底调查反馈表》,由村(居)公共卫生联络员、流管人员再次上门通知儿童监护人、督促登记建卡并进行预防接种,同事查明儿童监护人未来建卡的原因。

(三)加强社会动员和健康教育。

1、卫生部门与劳动、城建等部门合作,在主要劳动力集中场所(企业、大型建筑工地等)设立宣传服务区,提供包括免疫预防接种等各种卫生知识的宣传资料。

2、镇政府积极鼓励开展“同乡教育者”模式的探索,支持“同乡教育者”队伍的建设。在流动儿童家长(监护人)中选择态度积极并有影响力的人作为同乡教育者,鼓励他们以适合该人群的方式,通过一对一或多个同乡之间的交流,宣传预防接种知识、开展教育活动和发放宣传品。

3、镇政府委托鄞江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定期举办一系列的预防接种知识宣传讲座和“面对面”交流、发放小型宣传资料(如折页、张贴画、小画册、录像带、光盘等)等方式开展预防接种的健教宣传。

4、鄞江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要在社区及医院产科、妇保、儿保门诊张贴通俗易懂的宣传资料。与产科及妇科门诊相互配合,及时对孕产妇面对面开展儿童计划免疫知识的宣传教育。

5、鄞江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积极开展系列“妈妈班”培训计划,提高儿童家长免疫规划知识知晓率和免疫接种人员宣传交流水平。

(四)加强对人员的培训。

对公共卫生联络员、流管人员开展两次集中培训,提高针对流动儿童的免疫服务水平和工作能力。主要内容包括:预防接种工作的法律法规等有关政策和要求、儿童疫苗接种程序、流动儿童管理工作的重要性、管理要求以及流动儿童现场调查中的沟通技巧等,以提高相关人群对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营造理解与支持的环境与氛围。同时镇政府每月召集一次村级联络员例会,加强对联络员培训,指导其开展工作;发现并培训适宜的同乡教育者。

(五)依法实行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

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教辅室要做好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管理工作。幼托机构、学校在办理儿童特别是流动儿童入托、入学时要开展查验接种证工作。对无证或未按规定接种的儿童及时通知儿童家长(监护人)进行补证(种)。村(居)公共卫生联络员应每半年掌握辖区内开设的幼托机构、学校情况,尤其是掌握民办的幼托机构情况,并将掌握的信息及时报至鄞江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协助学校、幼儿园督促外来儿童进行补证(种)工作。

(六)保障经费,落实流动儿童免疫规划管理奖励政策。

镇政府保障流动儿童免疫规划管理的奖励经费,切实将经费落实到实处,推动流动儿童免疫规划管理工作全面开展。奖励按照村级公共卫生联络员或流管办人员在流动儿童免疫规划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发放(经费发放由鄞江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具体的奖励情况如下:

1、对于按月上报的《流动儿童摸底调查登记表》中7周岁以下儿童,只要符合上报要求,即为新流入本辖区且未在鄞江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接种门诊登记接种的名单,按每人10元进行奖励。

2、上报到位的对象中如为从未接种过疫苗的免疫空白儿童,再另外奖励50元。

3、每年对各村(居)流动儿童计划免疫管理工作进行考评,对考评优秀的单位或个人予以适当奖励。

4、对于开展大型强化免疫、查漏补种活动的调查摸底对象,每登记符合接种对象并发放通知单一人次,给予2元奖励。

三、职责分工

(一)镇政府:

1、根据本方案,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流动儿童免疫接种实施方案,并形成文件下发到各村和有关单位。

2、开展村公共卫生联络员和流管办人员培训,组织、召集鄞江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村公共卫生联络员和流管办人员开展现场建卡工作。

3、掌握辖区内幼托机构、中小学校数量及入托入学儿童人数。

4、对辖区内流动儿童管理、现场建卡工作、幼托机构和学校查验接种证工作进行督导。

5、积极鼓励开展“同乡教育者”模式的探索,支持“同乡教育者”队伍的建设。

(二)鄞江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

1、每月收集村级上报的流动儿童信息资料,及时掌握儿童外出、返回时间,安排接种工作。及时对流动儿童、计划外生育和各种原因未能接种疫苗的儿童给予补种。

2、指导幼托机构和学校开展接种证查验并培训;收集、汇总学校查验接种证资料;及时对无证或未完成基础免疫的儿童给予补证(种)。

3、每月在辖区范围内开展入户摸底调查工作,掌握流动儿童变动情况;每月向区疾控中心上报流动儿童摸底调查及常规免疫接种报表,并于每年6月、12月按要求填写《省流动儿童调查统计报表》上报区疾控中心。

4、负责对村公共卫生联络员和镇流管办人员的技术指导;每月对村联络员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一次督导和评估,并形成督导小结。

5、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和《市儿童预防接种信息化管理工作规范(实行)》要求,做好疫苗和冷链管理,实施预防接种和金苗系统信息化操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卫生服务站之间需建立镇本级与村级的两级信息化网底建设,实现服务站与接种门诊之间儿童信息的动态交换。

(三)村公共卫生联络员:

1、负责掌握和提供辖区流动儿童底数、变动信息,及各种原因未能接种疫苗的信息。

2、每月将流动儿童变动情况报告鄞江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

儿童托管服务范文第3篇

焉耆县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学校、托幼机构计划免疫相应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保障儿童身体健康。根据卫生部、教育部《关于做好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的通知》和《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实施方案》要求,规范我县学校、托幼机构儿童接种证查验工作,于2006年起,把托幼机构、小学校执行凭《儿童预防接种证》入托入园入学制度纳入卫生监督管理,每年对新生入学的凭证建卡执行情况执法检查,通过“一管二帮,管帮结合”方法,不断增加监督力度,结果新生凭证入学执行率从2006年90%呈稳步上升态势,至2007年-2011年抽查各校执行率已达100%,新生凭证建卡率2006年为90.85%,如今上升至99.03%,卡片填写完整率为95%,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凭证入学工作趋向规范并良性运转。从2006年以来控制和杜绝了学校和托幼机构计划免疫相应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由此可见,只要管理措施到位,明确工作职责,理顺各项关系,简化繁琐手续,凭证入托入园入学工作是能够落到实处,收到满意效果的。

儿童免疫规划是一项组织性连接性的社会工作,每年都有大量新生儿和儿童迁入,每年基础免疫工作都要从零开始,计划免疫知识的宣传普及,几乎也是从零开始,所以宣传工作极为重要,力争做到家谕户晓,使每个儿童接受免疫服务,建立起有效的免疫屏障,实现控制和消除可预防的疾病。

1我们的主要管理措施是

1.1加强和巩固城乡三级网,对传染病实行预防为主的方针,防治结合分类管理,承担预防接种工作的城镇医疗卫生机构,设立了预防接种门诊。接种单位接收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技术指导,并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和卫生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承担责任区内的预防接种工作。乡镇,应区防保组织根据其职责、任务,辖区的服务人口,每村都由村医设立了预防接种门诊,每月按时完成免疫规划预防接种工作。

1.2强化适宜技术培训,提高乡、村两级人员水平,我们主要采取县疾控流一培训,每月定期召开一次例会和以会代培等方式,培训疫苗的免疫程序、接种方法、冷链管理、预防接种对象的管理、不良反应的处理等内容。每月检查上月接种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对本月需接种情况进行流计,分发疫苗,保证接种疫苗的质量。

1.3不断提高管理覆盖率,大力括展服务项目。全县每个出生儿童都建立儿童接种证,由家长保留22年,儿童一直接种到6岁,各村卫生室都有儿童预防接种登记卡和登记本,按出生年月编排成册,形成长久性儿童档案底册,每位儿童都持有接种证定期进行疫苗接种,县疾控工作人员定期下基层,检查指导工作,为基层提供技术服务,解答群众的有关咨询。

1.4不断优化素质,坚持不懈地抓好免疫规划工作,积极推行有偿服务制度,调动广大预防接种人员工作积极性,从而促进健康保障制度建设。

2体会与效果

2.1争取领导重视,部门支持是做好儿童入托入园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的重要条件。部门配合,共同参与是开展查验预防接种证的前提。为确保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的顺利进行,我县成立了领导小组,负责查验证工作的落实。

儿童托管服务范文第4篇

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8号)和《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1号)以及中共中央组织部、全国妇联等《关于贯彻落实中央指示精神积极开展关爱农村留守流动儿童工作的通知》(妇字〔〕34号),按照县委、县政府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部署,大力促进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农村留守儿童的管理教育,开展关爱服务,为农村留守儿童的健康成长提供生活保障和教育保障。

二、工作目标

(一)保障农村留守儿童接收义务教育。将农村留守儿童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纳入我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重要内容,建立和完善保障农村留守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制度和机制。保证全县农村留守儿童中的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达99%,辍学率在1%以下;初中生辍学率在3%以下,17周岁初中完成率达95%。

(二)促进农村留守儿童身心健康发展。重视农村留守儿童思想道德教育、法制教育、行为规范教育。开展特殊的关爱教育和情感抚慰,弥补家庭教育缺失,促进其身体、心理、品格健康成长和发展。

(三)维护农村留守儿童的合法权益。加强农村留守儿童权益保护工作,落实留守儿童的监护责任主体,为留守儿童提供生活保障,确保农村留守儿童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三、主要措施

(一)加强统筹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将农村留守儿童管理服务工作纳入全县统筹城乡发展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总体任务中,通过财力、物力、人力的合理配置,不断完善农村社会公共服务机制和设施建设,切实为农村留守儿童提供服务。积极整合资源,逐步建立政府“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分层落实”的农村留守儿童管理服务工作机制。形成部门各司其职、协调配合,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

(二)充分发挥乡镇政府在农村留守儿童管理服务工作中的基础作用。乡镇政府要根据县政府总体部署,建立健全农村留守儿童管理服务工作制度,认真抓好各项基础工作。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有关规定,严格依法履行教育、督促的责任。从年开始,逐步在乡镇建立农村留守儿童家庭服务中心,建立劳务输出人员家庭档案,加强对劳务输出人员和农村留守儿童的管理服务。各乡镇政府每年春季(3月1日前)、秋季(9月1日前)要组织开展本辖区内农村留守儿童的普查统计工作,并按照相关要求将统计数据报县妇儿工委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督促村委会、学校与农村留守儿童家长共同签订《留守儿童管理教育责任书》,保证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入学率、完成率,控制辍学率。

(三)强化部门工作责任,各司其职,齐抓共管。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将农村留守儿童管理教育工作纳入素质教育和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总体规划,在安排、指导、检查、考评学校工作时,将农村留守儿童管理教育工作作为重要内容,统一部署。要不断完善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政策和工作机制,消除农村“流动儿童”义务教育体制障碍,切实保障农民子女的教育平等权益。民政部门要及时将符合农村低保条件的家庭及留守儿童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卫生部门要定期了解农村留守儿童的健康状况,为其提供专业的健康教育和健康咨询,提供必要的卫生保健和疾病防治条件,积极动员农村留守儿童家庭为留守儿童加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公安机关要积极为农村留守儿童的法制教育和自我保护教育提供服务,做好违法农村留守儿童的教育感化和挽救工作,加大对农村中小学校园周边环境的综合治理力度。司法部门要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的法制宣传教育,开展法制教育师资培训,落实法制副校长、辅导员,发挥第一课堂的主渠道作用。文化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校园周边“三室”(游戏室、台球室、录像放映室)、“两厅”(歌舞厅、卡拉OK厅)的整治和监管,把加强网吧管理和建立网吧管理长效机制纳入为未成年人办实事目标,进一步规范校园周边音像市场经营秩序。劳务输出部门和劳务培训机构要在劳务培训中增加法制教育的内容,帮助农村外出务工人员知晓自己对留守儿童抚养教育的法定责任和义务。

(四)发挥群团组织在农村留守儿童管理服务中的积极作用。组织动员农村各种协会、社团组织共同参与农村留守儿童服务工作,提高农村群众互帮互助的自助意识,增强农村社群的自我服务功能。各级妇联组织要大力开展农村留守儿童社会关爱服务,积极利用和整合社会资源,兴办农村留守儿童服务机构,开展农村留守儿童托管服务,帮助留守家庭和留守儿童解决生活、学习中的实际困难。各级共青团组织要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关爱农村留守儿童主题活动,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要抓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志愿者的招募和培训,深入农村留守儿童家庭开展志愿服务,帮助留守儿童健康成长。社区(村委会)要全面掌握外出务工人员家庭婚育、子女监护和经济收入等情况,开展对农村留守儿童及其监护人的随访工作,依法督促家长(监护人)履行教育和监护子女的法律义务。

(五)大力培育并完善以民间组织为依托的农村社会服务机构。各乡镇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要积极探索与市场相结合的延伸服务手段和服务领域的有效办法,通过政策引导,鼓励民间资金和社会力量兴办托幼、文化补习、暑期托管、文化娱乐等适应农村特点的服务机构,不断满足农村留守儿童的需要。同时要加强各类社会服务机构的引导和监管,制定推行质量管理标准,推动民办服务机构向专业化、规范化、标准化方向发展,切实为农民群众提供高质量、高水平的公共服务。

(六)发挥中小学校在农村留守儿童管理服务中的教育主导作用。农村中小学校要建立留守儿童情况登记、监护人联系、管理教育责任、情况报告、结对帮扶、沟通交流、寄宿优先等制度,保证农村留守儿童学校管理教育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组织实施和考核评估

(一)我县农村留守儿童管理服务工作由县妇儿工委负责统筹协调,各部门各司其职。县妇儿工委办公室(设在县妇联)牵头承担全县农村留守儿童普查统计工作的整体部署、数据汇总等任务。

儿童托管服务范文第5篇

关键词:SWOT分析;五力模型;市场环境;营销理念

中图分类号:G61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0118(2012)05-0167-02

一、关于幼童托管教育网的设想

幼童托管教育网,将是一家提供0—12岁的幼童托管、教育信息的服务网站。它的服务宗旨是:“让天下父母无忧,让孩子前程无忧”。本网站通过与幼童教育机构合作为网站的会员提供免费的信息服务和组织团购,从而提高网站的点击率,收益将主要来源于广告收入和与教育机构合作后按约定获得的报酬。

(一)网站的功能和作用

1、对会员的服务

免费注册即可成为网站会员,会员可参加网站提供的一切活动,并获得一定数量的无忧币;会员参加网站活动(如登陆、发表教育经验、网上报名服务机构等),将获得一定数量的无忧币;随着无忧币数量的累积,会员获得相应的头衔晋升,每晋级为更高级别时,网站给予不同级别的特别奖励一次;不同级别的会员,按网站规定享受不同等级的权限。

本网站将给广大的父母会员提供托管机构、幼儿园、学前班、小学托管、小学各种培训班的信息,以利于父母们选择适合自己孩子发展成长的托管教育机构。同时我们还会提供各方面的育儿知识,如孩子食物的营养搭配等。通过开设教育论坛,让父母自由地交流育儿经验。网站还会为家长提供组团,这样可以降低他们的报名费用。

2、与托管教育机构的合作

本网站将与托管教育机构签订协议,协议中规定网上签约的细则和团购的优惠价格,并约定签约的中介费用。由本网站签约机构的招生信息和组织团购。

3、与其他企业的合作

这些企业主要指在网站上做广告的企业。本网站预留了一定的广告位,并按广告的性质、版面的大小和位置,收取合理的费用。本网站承诺致力于提高自己的点击率,从而为广告企业创造更大的商业价值。

(二)幼童托管教育网的盈利来源

1、广告费用:幼童教育托管网站是把为家长提供教育托管信息服务作为产品的网站,所有的资料和信息全部免费向注册会员开放,增加网站的点击率,从而吸引更多的企业到我们网站上做广告。本网站广告分为硬性广告、软性广告和置入广告,按广告的性质、在网上的位置、和所在面积的不同来收取。

2、业务管理费用:为托管机构、幼儿园、学前班、小学托管、小学各种培训机构提供招生服务所收取的中介费用。孩子的父母无论是通过网站报名还是亲自去报名,只要报上本网站认可的会员编号,均可以享受一定的打折优惠,本网站则向相关机构收取协商好的业务费用。

3、企业会员费用:和各种幼童教育托管机构达成协议,吸收它们为网站的企业会员,形成长期的战略合作关系。本网站将把企业会员的招生信息适时更新在网站上,并提供适当的宣传,然后按协议收取相应的会员费。

二、幼童托管理教育网的市场环境分析

(一)SWOT分析

与其他的相关网站相比,幼童托管教育网的设想有优势也存在不足。下面,运用SWOT模型来展示本网站所面临的市场坏境。

1、S(strengths)优势

(1)对家长们来说:可以最快捷地了解最新的幼童服务信息,加上交流论坛的设置,可以成为家长消费者选择幼童托管教育机构的首选信息平台;另外,通过家长联盟的团购优势可以在价格上取得实惠,这更将吸引家长消费者的关注和参与。

(2)对幼托机构来说:本网站可为其提供相对稳定的客源,节省推广宣传的费用;客户的意见和建议还可通过本网站进行反馈,从而免去了市场调研的成本,是幼童托管服务机构完善和改进服务的好帮手。

(3)目前针对0-12岁幼童提供综合性的托管教育信息服务网站,重庆市还只有我们一家。

2、W(weaknesses)劣势

(1)由于项目新颖,家长们在短期内不易理解。

(2)信任度问题,如何提高家长们对本网站的信任和支持是个难事。

(3)资金有限,在项目推广方面有一定影响。

3、O(opportunities)机遇

(1)互联网的使用人数逐年增加,电子商务的浪潮势不可挡,给创业带来了广阔的发展空间。

(2)电子商务创业项目所需投资不多,且受到国家政策的大力支持。

(3)目前在重庆市还没有能够提供专业、全面、系统的幼童托管教育服务网站,这块空白市场给我们带来了发展机遇。

4、T(threats)威胁

(1)互联网有风险,网站与互联网共存亡。

(2)网站运营成本低,技术含量不高,因此进入门槛低。一旦本网站取得成功,运营模式很容易被潜在竞争者复制。

(3)幼托市场行情较混乱,对网站运营形成一定影响。

(二)SWOT战略布署

通过对本项目的SWOT分析,可以做出以下战略部署:

1、SO战略:做好营销策划,引进风险投资;迅速搭建基础平台和开发应用服务,快速占领空白市场,同时提供差异化服务;加大推广力度,迅速提高其行业化专业网的影响力。

2、WO战略:利用自有资金进行初期的网站建设;利用很多创业联盟,吸引投资和支持,扩大网站的影响力;与多个幼童托管教育机构合作推广服务,将网络作为客户端平台;借助政府对大学创业的支持,进行贷款,解决一部分启动资金的问题。

3、ST战略:与中搜或其他投资方合作,打造具备差异化服务的行业幼童托管教育网站;加大活动合作和推广力度,尽快吸引用户,增强用户的黏度;加强网站的建设,提高网站的服务质量。

4、WT战略:与中搜等其他具备实力的第三方合作,平台的建设费用由第三方负责,平台的营销推广由第三方负责,我方负责新产品开发和项目营销策划,双方协商投入和产出的分配,在此基础上进行合作。

(三)五力模式分析

迈克尔·波特教授提出的五力竞争模型认为,企业面对的竞争主要来源于供应商、用户、新进入者、替代品生产者以及其他利益相关者。对于幼童托管教育网而言,这些竞争都是确切存在的。知已知彼,百战不殆。为正确认识本网站的竞争态势,下面将运用五力模型来分析本网站所面临的竞争环境。

1、行业内竞争不大:重庆幼儿园网和重庆妈妈网运营模式比较成熟,但本网站的定位与它们有所区分。具有项目新颖、成本低廉、服务优质的特点。

2、供应商讨价还价能力较强:直接影响本网站的盈利水平和服务质量,将用协议形式规范网站服务。

3、用户威协小:与目标顾客合作,将采取免费注册与企业合作方式达到互利共赢的目的。

4、新进入者威胁较大:由于本网站运营成本低,技术含量不高,因此进入威胁较大。需要持续推进“服务创新、科技创新”的核心竞争理念。

5、替代品威胁较大:教育培训机构的潜在竞争不容忽视,本网站将推出拳头产品和特色服务,“以消费者需求为导向”方便年青的家长们。

总之,本网站面临的竞争态势从现阶段来看并不大,但应重视新进入者、替代品的威胁。要充分利用网站的优势,大力地发展专业性的服务网站,全面的为家长服务;不断总结经验,以弥补经验欠缺的劣势;充分把握机会,抓住政府和各界的支持,提高网站的服务质量,增强口碑效应;通过扩大幼童托管教育网的影响,寻找合作伙伴,弥补资金的劣势。

三、营销计划和理念

(一)营销计划

幼童托管教育网计划通过六年的发展,成为一个拥有3000万注册用户的专业的通信产品交流互动平台。平台为一般用户提供个性化网页,从中立者的角度,客观地去解读各个教育机构的营销策略、分析各个教育机构的网络与服务,让消费者根据自己的需要选择相关的机构,为消费者选择服务提供参考。平台在安全运行的基础上引进战略同盟,为用户提供通信、信息获取、交流沟通、在线定制等服务。平台从2012年开始试运行,2013年正式投入使用,预期总投资100万元,2014年开始实现广告、在线定制、支付、等业务收入,2015年现盈亏平衡,2016年开始赢利,现金流转正,回馈投资者,2017年再融资扩大。

(二)营销理念

现代网络的发展使消费者对商品或服务的选择余地越来越大,他们期望厂家能根据自己的需要而专门进行生产设计。因此,幼童托管教育网站将以“天下的父母无忧,孩子的未来无忧”为服务宗旨,以“让父母放心、省心、舒心,让孩子快乐、健康、成才,让托管教育机构顺心、安心、诚心”为服务理念,致力于为家长们提供专业、全面的托管教育信息服务。

四、结束语

在这良好的大环境下,本网站将扮演“第三方行业综合服务商”的角色。假如能在现在抓住机遇,组建起强大的的幼儿及儿童的网站,并成为0-12岁孩子家长选择机构的首选帮手,必将把幼儿教育服务资源整合起来,把自己做成教育服务网的又一黑马。

参考文献:

\[1\]邬庆莲,赵平.市场营销基本理论与实务\[M\].天津:天津教育出版社,2010,(10).

\[2\]白银,曹梅.国内教育网站评价研究概述\[J\].现代教育技术,2011,(1).

\[3\]崔伟.我国发展战略高技术产业的SWOT分析\[J\].科技与法律,2011,(4).

儿童托管服务范文第6篇

为了学习探索留守儿童工作的新模式、新方法,借鉴先进地区农村留守儿童工作的成功经验,促进甘肃省农村留守儿童工作有新进展,5月,由甘肃省妇联副主席徐亚荣、省妇联机关党委书记丁文建带队,省妇联儿童部、省教育厅及部分市州妇联主席一行12人,赴安徽、湖北、湖南三省,重点学习考察了湖北省咸宁市崇阳县白霓镇中心小学农村留守儿童托管中心、安徽省黟县宏村镇龙川村小学留守儿童之家、安徽省歙县霞坑村留守儿童活动中心、歙县民营寄宿制学校—育鸿留守儿童学校等,通过现场考察观摩、看资料、听介绍、座谈交流等,开阔了视野,增长了见识,学到了经验,启迪了思维,加深了思考。

一、考察看点情况

1、政府投资,项目运作型

湖北省咸宁市崇阳县白霓镇中心小学农村留守儿童托管中心项目,是由省发改委支持资金40万元,县财政配套50万元,社会各界捐助20万元,为广大留守儿童提供学习、活动、生活(住宿、就餐)一站式服务的公益性阵地。该中心按照政府主导、部门配合、市场化运作、项目化管理的运作模式,走低偿服务、独立发展的新路子。由妇联对项目运作进行监督,对工作业务和开展活动情况进行指导。利用乡镇(或学校)闲置房屋,由省发改委投资进行基础设施建设(对现有房舍进行维修改造),使其具备宿舍、厨房、餐厅、洗浴室、卫生间、图书室、文体活动室、电话吧、工作人员值班室等基本设施;当地政府配套一定的资金,配备太阳能热水器、洗衣机、500册以上的图书、文体器材等;利用社会捐助资金完善留守儿童床单、被褥等生活用品;争取电信部门支持免费安装亲情电话等。托管中心实行“保姆式”服务,吃、住、行、学习辅导、文体活动、心理关怀、亲情联络等都有专人负责,同时担负对监护人进行培训的一条龙服务。中心的留守儿童实行完全寄宿制,每两周回一次家,平时上学和周末回家均由托管中心负责接送。工作人员实行聘任制,工资由留守儿童每月交纳的管理费用中支出。每所农村留守儿童托管中心可辐射周边5—6个乡镇。目前,湖北省发改委已投入资金660万元,在全省建有农村留守儿童托管中心18所。,已列入省预算项目建设资金390万元,将在13个乡镇扩大实施。

2、民营带动,市场运作型

安徽省歙县民营学校——育鸿留守儿童学校,是由私人投资在县城建办的民营学校。主要接收对象为留守儿童和单亲家庭儿童。学生有寄宿、非寄宿制两种形式。每名学生每月交纳400—500元,寄宿生相应增加。寄宿的留守儿童正课时间在全日制学校上课,放学后接回到育鸿留守儿童学校,晚上有老师进行作业辅导或学习书画、音乐等课程。学校设备主要以私人投入为主,当地县妇联、教育局投入少量文体器材,多为全国儿基会、省妇联配送。歙县被联合国儿基会和国务院妇儿工委办确定为全国留守儿童社会干预试点县。

3、依托基层,村委会管理型

安徽省歙县霞坑村留守儿童活动中心是农村留守儿童工作的又一新尝试。主要由村委会为主导,整合资源,指定专人进行管理。利用村部文化设施、场地、图书室、文体器具等与留守儿童共享。日常由村上指派专人管理,每周对村民开放,节假日组织活动,开展针对留守儿童特点的主题活动,同时还聘请有特长的退休老教师,辅导留守儿童学习绘画、写字等。县妇联投入元和少量的器材,平时进行指导检查。

4、多方协同,家校关爱型

安徽省黟县宏村镇龙川村小学留守儿童之家,主要是由县政府主导,县妇联牵头,教育局、团县委等相关单位和学校、乡村一级的关工委、综治机构多方协同,对留守儿童给予关爱。学校组织开展各类留守儿童关爱活动,重点加强对留守儿童家长的培训、劝导和说服工作,教育留守儿童家长重视对孩子的教育培养,劝说有条件的家庭父母双方一人外出务工,提升家庭教育质量。

二、考察点的特点及做法

总体看,湖北、安徽都是在全国留守儿童工作会议上作了经验介绍的省份,四个点都是抓建的示范点。不论是留守儿童托管中心、还是留守儿童学校,都成立了相应的领导机构,建立了各项制度,都制作有一定的能够反映留守儿童工作的版面和标牌。最大的特点是结合实际紧密,机制健全、多部门齐抓共管、设施配套齐全、覆盖面广、操作性强、资源共享氛围浓厚,活动形式多样,内容丰富扎实细致,效果好。总结他们的做法,主要是:

1、坚持政府主导,深化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活动。借政府部门之力,集中力量,从根本上解决留守儿童生活、学习困难。所看到的农村留守儿童示范点,都是借助省、市、县、乡各级党委和政府的力量,充分发挥教育、关工委、妇儿工委等部门及村委会的作用,齐抓共管。妇联充分发挥监管、协调、指导作用,调动政府及社会力量,进行资源配置和共享,实现以政府为主导,跳出妇联抓工作、着眼全局抓落实的社会角色定 位。

2、找准切入点,营造关爱留守儿童社会氛围。在政府职能、家庭教育和外出务工人员需求之间找准切入点,开展各类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活动,收到了良好效果。政府履行职能抓稳定、抓教育、抓人口素质提高;家庭教育是孩子成长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外出务工的家长寻求代管人;妇联正是抓住这一实际需求,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积极搭建平台,营造关爱留守儿童的社会氛围。

3、多方齐努力,建立留守儿童长效关爱机制。各示范点管理规范、细致,有领导机构,有各项制度,有专人管理辅导,活动丰富,成效显著。有岗村结对、集体结对、个人结对,爱心妈妈结对等形式多样,开展活动有组织、有记载,有专人管理。留守儿童长效关爱机制初步形成。

三、甘肃省留守儿童之家工作的思考

学习先进经验,寻找自身不足。目前,甘肃省市县区均成立了农村留守流动儿童工作领导机构,省妇联创办的32所农村留守儿童之家也相应成立了领导小组,建立了工作、学习、生活等各项制度,配备了活动室、电脑、电视、电话、部分文体器材和留守儿童档案、成长记录、监护人登记表、外出家长登记表等软硬件设施,一些留守儿童之家开展了爱心妈妈结对活动。但整体上看,主要存在三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关爱活动形式比较单一,内容不够丰富。从近两年调查了解的情况看,各地均开展了结对关爱活动,但不少市州主要是学校教师和爱心妈妈结对,五老队伍、广泛的社会力量还没有充分发挥作用。结对后联系及开展活动的次数有限,形式不多,不少留守儿童课余时间、假期时间尚处于失控、失教状态。

二是创建方式比较单一,管理运行难度大。甘肃省农村留守儿童之家创建方式基本依托中、小学和幼儿园,政府投资,妇联牵头,统一配备图书、电脑、电视、文体器材等设施,学校和幼儿园提供室内室外活动场所,教师作为日常管理的工作人员和爱心家长一样都是提供义务服务。这种方式优点是整齐规范,覆盖面广,但建立长效管理运行机制难度大,需要结合实际大胆探索,创建新模式,不断完善长效运行机制。

四、建议

1、加强协作,理顺渠道,重视发挥教育部门对学校的主管职能作用。近两年,甘肃省建办和即将建办农村留家儿童之家均在乡镇学校。特别是今年1000所留守儿童之家政府投入大量的硬件设施,依托学校管好、用好这些设施,最大限度地发挥作用,取得实效,仅靠妇联组织的力量是不够的。只有充分发挥教育部门对学校的主管作用,加上妇联等相关部门的参与、配合和支持,才能使留守儿童之家人尽其才,物尽其用,真正取得实效。

儿童托管服务范文第7篇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工业化、城镇化进程推进,一些地方农村劳动力为改善家庭经济状况、寻求更好发展,走出家乡务工、创业,但受工作不稳定和居住、教育、照料等客观条件限制,有的选择将未成年子女留在家乡交由他人监护照料,导致大量农村留守儿童出现。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为我国经济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对改善自身家庭经济状况起到了重要作用,客观上为子女的教育和成长创造了一定的物质基础和条件,但也导致部分儿童与父母长期分离,缺乏亲情关爱和有效监护,出现心理健康问题甚至极端行为,遭受意外伤害甚至不法侵害。这些问题严重影响儿童健康成长,影响社会和谐稳定,各方高度关注,社会反响强烈。进一步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为广大农村留守儿童健康成长创造更好的环境,是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重要意义

留守儿童是指父母双方外出务工或一方外出务工另一方无监护能力、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农村留守儿童问题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阶段性问题,是我国城乡发展不均衡、公共服务不均等、社会保障不完善等问题的深刻反映。近年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积极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对促进广大农村留守儿童健康成长起到了积极作用,但工作中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突出表现在家庭监护缺乏监督指导、关爱服务体系不完善、救助保护机制不健全等方面,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机制化建设亟待加强。

农村留守儿童和其他儿童一样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关心。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关系到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关系到家庭幸福与社会和谐,关系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大局。党中央、国务院对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高度重视。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是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责,也是家庭和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大工作力度,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农村留守儿童得到妥善监护照料和更好关爱保护。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落实党的十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国务院决策部署,以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依法保护,不断健全法律法规和制度机制,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家庭监护主体责任,加大关爱保护力度,逐步减少儿童留守现象,确保农村留守儿童安全、健康、受教育等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家庭尽责。落实家庭监护主体责任,监护人要依法尽责,在家庭发展中首先考虑儿童利益;加强对家庭监护和委托监护的督促指导,确保农村留守儿童得到妥善监护照料、亲情关爱和家庭温暖。

坚持政府主导。把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作为各级政府重要工作内容,落实县、乡镇人民政府属地责任,强化民政等有关部门的监督指导责任,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救助保护机制,切实保障农村留守儿童合法权益。

坚持全民关爱。充分发挥村(居)民委员会、群团组织、社会组织、专业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各方面积极作用,着力解决农村留守儿童在生活、监护、成长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形成全社会关爱农村留守儿童的良好氛围。

坚持标本兼治。既立足当前,完善政策措施,健全工作机制,着力解决农村留守儿童监护缺失等突出问题;又着眼长远,统筹城乡发展,从根本上解决儿童留守问题。

(三)总体目标。家庭、政府、学校尽职尽责,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体系全面建立,强制报告、应急处置、评估帮扶、监护干预等农村留守儿童救助保护机制有效运行,侵害农村留守儿童权益的事件得到有效遏制。到2020年,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和制度体系更加健全,全社会关爱保护儿童的意识普遍增强,儿童成长环境更为改善、安全更有保障,儿童留守现象明显减少。

三、完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

(一)强化家庭监护主体责任。父母要依法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外出务工人员要尽量携带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或父母一方留家照料,暂不具备条件的应当委托有监护能力的亲属或其他成年人代为监护,不得让不满十六周岁的儿童脱离监护单独居住生活。外出务工人员要与留守未成年子女常联系、多见面,及时了解掌握他们的生活、学习和心理状况,给予更多亲情关爱。父母或受委托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的,村(居)民委员会、公安机关和有关部门要及时予以劝诫、制止;情节严重或造成严重后果的,公安等有关机关要依法追究其责任。

(二)落实县、乡镇人民政府和村(居)民委员会职责。县级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政策措施,认真组织开展关爱保护行动,确保关爱保护工作覆盖本行政区域内所有农村留守儿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村(居)民委员会要加强对监护人的法治宣传、监护监督和指导,督促其履行监护责任,提高监护能力。村(居)民委员会要定期走访、全面排查,及时掌握农村留守儿童的家庭情况、监护情况、就学情况等基本信息,并向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报告;要为农村留守儿童通过电话、视频等方式与父母联系提供便利。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建立翔实完备的农村留守儿童信息台账,一人一档案,实行动态管理、精准施策,为有关部门和社会力量参与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提供支持;通过党员干部上门家访、驻村干部探访、专业社会工作者随访等方式,对重点对象进行核查,确保农村留守儿童得到妥善照料。县级民政部门及救助管理机构要对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开展的监护监督等工作提供政策指导和技术支持。

(三)加大教育部门和学校关爱保护力度。县级人民政府要完善控辍保学部门协调机制,督促监护人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并完成义务教育。教育行政部门要落实免费义务教育和教育资助政策,确保农村留守儿童不因贫困而失学;支持和指导中小学校加强心理健康教育,促进学生心理、人格积极健康发展,及早发现并纠正心理问题和不良行为;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相对集中学校教职工的专题培训,着重提高班主任和宿舍管理人员关爱照料农村留守儿童的能力;会同公安机关指导和协助中小学校完善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做好法治宣传和安全教育,帮助儿童增强防范不法侵害的意识、掌握预防意外伤害的安全常识。中小学校要对农村留守儿童受教育情况实施全程管理,利用电话、家访、家长会等方式加强与家长、受委托监护人的沟通交流,了解农村留守儿童生活情况和思想动态,帮助监护人掌握农村留守儿童学习情况,提升监护人责任意识和教育管理能力;及时了解无故旷课农村留守儿童情况,落实辍学学生登记、劝返复学和书面报告制度,劝返无效的,应书面报告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依法采取措施劝返复学;帮助农村留守儿童通过电话、视频等方式加强与父母的情感联系和亲情交流。寄宿制学校要完善教职工值班制度,落实学生宿舍安全管理责任,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引导寄宿学生积极参与体育、艺术、社会实践等活动,增强学校教育吸引力。

(四)发挥群团组织关爱服务优势。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关工委等群团组织要发挥自身优势,积极为农村留守儿童提供假期日间照料、课后辅导、心理疏导等关爱服务。工会、共青团要广泛动员广大职工、团员青年、少先队员等开展多种形式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和互助活动。妇联要依托妇女之家、儿童之家等活动场所,为农村留守儿童和其他儿童提供关爱服务,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父母、受委托监护人的家庭教育指导,引导他们及时关注农村留守儿童身心健康状况,加强亲情关爱。残联要组织开展农村留守残疾儿童康复等工作。关工委要组织动员广大老干部、老战士、老专家、老教师、老模范等离退休老同志,协同做好农村留守儿童的关爱与服务工作。

(五)推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加快孵化培育社会工作专业服务机构、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志愿服务组织,民政等部门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其深入城乡社区、学校和家庭,开展农村留守儿童监护指导、心理疏导、行为矫治、社会融入和家庭关系调适等专业服务。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支持社会组织、爱心企业依托学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举办农村留守儿童托管服务机构,财税部门要依法落实税费减免优惠政策。

四、建立健全农村留守儿童救助保护机制

(一)建立强制报告机制。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村(居)民委员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现农村留守儿童脱离监护单独居住生活或失踪、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或不履行监护责任、疑似遭受家庭暴力、疑似遭受意外伤害或不法侵害等情况的,应当在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告。负有强制报告责任的单位和人员未履行报告义务的,其上级机关和有关部门要严肃追责。其他公民、社会组织积极向公安机关报告的,应及时给予表扬和奖励。

(二)完善应急处置机制。公安机关要及时受理有关报告,第一时间出警调查,有针对性地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强制报告责任人要协助公安机关做好调查和应急处置工作。属于农村留守儿童单独居住生活的,要责令其父母立即返回或确定受委托监护人,并对父母进行训诫;属于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或不履行监护责任的,要联系农村留守儿童父母立即返回或委托其他亲属监护照料;上述两种情形联系不上农村留守儿童父母的,要就近护送至其他近亲属、村(居)民委员会或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临时监护照料,并协助通知农村留守儿童父母立即返回或重新确定受委托监护人。属于失踪的,要按照儿童失踪快速查找机制及时开展调查。属于遭受家庭暴力的,要依法制止,必要时通知并协助民政部门将其安置到临时庇护场所、救助管理机构或者福利机构实施保护;属于遭受其他不法侵害、意外伤害的,要依法制止侵害行为、实施保护;对于上述两种情形,要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取证,协助其就医、鉴定伤情,为进一步采取干预措施、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打下基础。公安机关要将相关情况及时通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三)健全评估帮扶机制。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接到公安机关通报后,要会同民政部门、公安机关在村(居)民委员会、中小学校、医疗机构以及亲属、社会工作专业服务机构的协助下,对农村留守儿童的安全处境、监护情况、身心健康状况等进行调查评估,有针对性地安排监护指导、医疗救治、心理疏导、行为矫治、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等专业服务。对于监护人家庭经济困难且符合有关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政策的,民政及其他社会救助部门要及时纳入保障范围。

(四)强化监护干预机制。对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农村留守儿童的父母或受委托监护人,公安机关应当给予批评教育,必要时予以治安管理处罚,情节恶劣构成犯罪的,依法立案侦查。对于监护人将农村留守儿童置于无人监管和照看状态导致其面临危险且经教育不改的,或者拒不履行监护职责六个月以上导致农村留守儿童生活无着的,或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农村留守儿童导致其身心健康严重受损的,其近亲属、村(居)民委员会、县级民政部门等有关人员或者单位要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另行指定监护人。

五、从源头上逐步减少儿童留守现象

(一)为农民工家庭提供更多帮扶支持。各地要大力推进农民工市民化,为其监护照料未成年子女创造更好条件。符合落户条件的要有序推进其本人及家属落户。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要纳入保障范围,通过实物配租公共租赁住房或发放租赁补贴等方式,满足其家庭的基本居住需求。不符合上述条件的,要在生活居住、日间照料、义务教育、医疗卫生等方面提供帮助。倡导用工单位、社会组织和专业社会工作者、志愿者队伍等社会力量,为其照料未成年子女提供便利条件和更多帮助。公办义务教育学校要普遍对农民工未成年子女开放,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农民工未成年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完善和落实符合条件的农民工子女在输入地参加中考、高考政策。

(二)引导扶持农民工返乡创业就业。各地要大力发展县域经济,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就业的一系列政策措施。中西部地区要充分发挥比较优势,积极承接东部地区产业转移,加快发展地方优势特色产业,加强基本公共服务,制定和落实财政、金融等优惠扶持政策,落实定向减税和普遍性降费政策,为农民工返乡创业就业提供便利条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有关部门要广泛宣传农民工返乡创业就业政策,加强农村劳动力的就业创业技能培训,对有意愿就业创业的,要有针对性地推荐用工岗位信息或创业项目信息。

六、强化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将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健全政府领导,民政部门牵头,教育、公安、司法行政、卫生计生等部门和妇联、共青团等群团组织参加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领导机制,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民政部要牵头建立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会同有关部门在2016年上半年开展一次全面的农村留守儿童摸底排查,依托现有信息系统完善农村留守儿童信息管理功能,健全信息报送机制。各级妇儿工委和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要将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作为重要工作内容,统筹推进相关工作。各地民政、公安、教育等部门要强化责任意识,督促有关方面落实相关责任。要加快推动完善未成年人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明确权利义务和各方职责,特别要强化家庭监护主体责任,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提供有力法律保障。

(二)加强能力建设。统筹各方资源,充分发挥政府、市场、社会的作用,逐步完善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场所设施,满足临时监护照料农村留守儿童的需要。加强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促进寄宿制学校合理分布,满足农村留守儿童入学需求。利用现有公共服务设施开辟儿童活动场所,提供必要托管服务。各级财政部门要优化和调整支出结构,多渠道筹措资金,支持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各地要积极引导社会资金投入,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提供更加有力的支撑。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队伍建设,配齐配强工作人员,确保事有人干、责有人负。

(三)强化激励问责。各地要建立和完善工作考核和责任追究机制,对认真履责、工作落实到位、成效明显的,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表扬和奖励;对工作不力、措施不实、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责任。对贡献突出的社会组织和个人,要适当给予奖励。

(四)做好宣传引导。加强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宣传工作,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强化政府主导、全民关爱的责任意识和家庭自觉履行监护责任的法律意识。建立健全舆情监测预警和应对机制,理性引导社会舆论,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宣传报道先进典型,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儿童托管服务范文第8篇

LEYF是英国一家开创性的社会企业,它的百年社企之路非常值得我们学习、借鉴,它的成功表明社会企业模式可以在教育和就业领域以及加强社区联系上大有可为。

百年社企历程

纳迪娅・侯赛尼是一位生活在伦敦的单身母亲,她的劳动所得要么被用来支付房租,要么被用来支付育儿费,因此她的两岁女儿杰斯曼无法获得优质的早期教育,而这在伦敦并不是个别现象。伦敦虽然是一个以经济发达著称的国际化大都市,但在这个城市中,也存在着众多贫民区,尤其是对于英语不是母语的外来移民家庭来说,他们与本地人沟通很困难,更加难以通过其他方法获得幼托服务。

许多贫困家庭的家长明知早期教育对儿童身心的健康发展具有极其重要的影响,却也无法给孩子提供优质教育,因为伦敦的生活成本实在太高了。正是这些问题催生了“伦敦少儿基金会”的诞生。

总部设在威斯敏斯特区的LEYF不仅能为伦敦地区六个月至五岁的儿童提供服务,还能为全国各地该年龄段的儿童提供服务。对于这种定价合理的优质幼托服务的需求是巨大的,而伦敦少儿基金会是全面、细致、有效地满足这一需求的行业典范。

始建于1903年的LEYF比第一家有类似目的的官方儿童中心成立要早100多年,比英国国民医疗体系(NHs)早45年。该组织于1910年创立了一家婴儿医学检验中心,于1923年创立了一所育婴护理学院,并于1930年开办了第一家日间托儿所。多年来,又有更多创新产生。1991年,该组织在原有放松训练课程和幼儿俱乐部的基础上,建立了第一家工作间托儿所。在2006年,伦敦少儿基金会开始成为一个社会企业的旅程,使经济上可以自我维持,并且能够提供整个城市的家庭同样高品质的幼儿园体验,不论其背景。

一百年过去了,当初困扰着伦敦的诸多难题直到今天依然存在,但如今,LEYF已是伦敦最大、最成功的慈善社会企业。“一次一个孩子,借此改变世界”的使命激励开拓者追求卓越、不断创新。

玩转特许经营

LEYF大约87%的资金来源于家长支付的托管费和地方政府的拨款,此外还有外界提供的赞助、咨询服务费和捐款。捐款主要用于补贴贫困家庭,使本来上不起幼儿园的贫困家庭的儿童也能走进幼儿园。从依靠拨款转向自主经营,这是伦敦少儿基金会转型成为一家欣欣向荣的社会企业的关键所在。

自2005年以来,LEYF的规模扩大了两倍,在伦敦5个市镇的社区和儿童中心设立了22家托儿所,拥有320多名员工,每年使1700多名儿童的生活得到改观,企业的年营业额也达到了830万英镑。但他们并不止步于现有成绩,立志为更多儿童造福。LEYF目前正在寻求以特许经营的方式在未来5年吸引25个特许经营者加盟,为另外5个伦敦市镇的2500名儿童造福;接下来,再在更广的全国范围内推广铺开。

英国拥有16000多家托儿所,大多数都是独家供应商。在当前的经济形势下,这些托儿所往往乐意接纳LEYF提供的专营权。伦敦少儿基金会认为,与企业有机增长和收购方式相比,特许经营有助于企业为更多儿童提供高品质的托管服务。

LEYF模式的核心是提供公平的儿童托管服务。奥沙利文将伦敦少儿基金会的收费模式称为“罗宾汉”模式,也就是让相对富裕和开明的家长支付全额费用,这在一定程度上“差额补贴”了当地不太富裕的家长,从而让更多市民受益。正如奥沙利文所言:“我们希望家长能够明白,把孩子送进托儿所就如同购买‘公平贸易’香蕉:这不仅有利于孩子的福祉,还有利于社会的长远利益。”

LEYF专注于开发儿童天生的好奇心和自信心。这样,在离开幼儿园后,他们会是好奇的探索家。依靠学术研究、与国际早期基础教育组织的合作关系和自身行动研究,LEYF创建了自己独特的课程。

除了核心业务幼儿教育和托管服务,伦敦少儿基金会还寻求通过各种附加服务和项目对社会产生更广泛的影响,包括旨在帮助青年提升自信心和技能、进而获得就业的指导与实习计划。伦敦少年基金会非常注重与孩子的父母建立并增进互动,鼓励家长积极参与基金组织的郊游和其他多种活动,亲密亲子关系并搭建起托儿所与家庭之间的桥梁。此外,还举办各种以社区儿童为主角的联谊活动,以歌曲、美食和娱乐的手段使社区更加紧密和团结。除此之外,伦敦少儿基金会还参与了罗马尼亚的一个青年指导计划和乌干达的一个托儿所项目,力争使全世界的儿童生活得更好。

拥有杰出的领导者

在琼・奥沙利文的努力下,LEYF这家百年慈善机构如今发展成为一个有市场竞争力的创新型社会企业,甚至影响到了政府的决策,正确引导了关于儿童教育和家庭教育的方向。从它的发展历程、业务模式来看,它在遵循一些普适性的规律,值得我们国内的社会企业借鉴和学习。

自从公司首席行政执行官换成奥沙利文以后,LEYF企业规模扩大了两倍,在她的领导下,LEYF成为英国社会部门中最大的儿童托管服务提供商。奥沙利文的卓越领导还表明,企业转型无关乎组织结构或治理手段,而主要关乎人:关乎人的态度和意向,关乎人的商业技能和专业知识,关乎人追求改变的愿景和雄心。在极具挑战性的经济和政治环境中保持这种心态是很困难的,LEYF却在过去八年为我们树立了榜样。

2014年11月26日,第16届英国年度社会企业大奖颁奖典礼在伦敦举行。琼・奥沙利文获得“杰出女社会企业家”一奖。

伦敦少儿基金会的核心理念还包括公平:这不仅在于它按照家长收入的高低比例进行收费、在于它的产品定位,还在于它对儿童和家长许下的诺言:作为一家机构,伦敦少儿基金会将不断提升自己的积极影响。用他们自己的话来说,“我们一定要保证自己已竭尽所能为彼此搭建一个长期、积极和可持续的未来”。

伦敦少儿基金会模式可供我们学习的另一个关键点在于它注重培训和研究。LEYF拥有一个专门的研究、学习与发展中心,不仅为早教从业者提供广泛的认证课程,还为当地儿童的家长和弱势青年提供创新课程,帮助他们为就业做好准备。已有250多位学生在这方面获得了支持,包括住在托儿所周边地区的许多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