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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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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运营范文第1篇

1.1“农超对接”参与者博弈分析

超市与生产者在合作过程中,任何一方都存在违约的可能性。除去一些不可抗力而导致的不遵守约定现象的发生,例如自然条件突然改变等,合作双方的违约大多属于主观上的不遵守合约。供应生鲜农产品的一方为了自身的利益,不遵守或在某些方面不按事先约定的情况完成合作关系,主要体现在供货时间、供货数量和供货质量方面。在供货时间方面,不遵守合约表现为供应方不能在合约限定的时间内出售质量达标的农产品,使得超市货源短缺;在供货数量方面,主要表现为供应方不能按合同规定提供给超市所需数量的农产品,影响超市的销售利润;在供货质量方面,不遵守合约表现为供应生鲜农产品的一方未能按合约中规定的管理方法生产农产品,使得最终生产的农产品不能满足合约的规定。同时超市也可能会因为自身经营或者其他影响超市经营利润的原因而出现违约情况,主要体现在拖延采购时间、提高采购质量标准以及拖欠采购货款等,影响农产品生产者的利益。本文从博弈角度对“农超对接”参与者之间的合作关系进行分析,指出了双方在合作过程中可能出现的违约情况。超市与农户在订立合同时,由于农产品价格的不确定性双方之间的合作是不完全信息的;当农产品交易时价格已经确定,此时双方博弈是完全信息的,构成了完全信息静态博弈。也就意味着“农超对接”双方在合作过程中对彼此的特点、策略选择和收益函数都完全掌握,但当事人在选择各自的行动时不清楚另一方采取的行动。假设超市与农户交易农产品的价格为B,农户生产成本为C,超市收益为R,双方违约损失为D。则双方将会根据不同的行动策略获得不一样的收益函数。

1.2超市与生产者之间的均衡分析

超市与生产者之间的均衡分析不仅关系到特定产品本身,而且双方交易产品的质量会与超市的形象紧密地联系起来。超市在履行合同的情况下更希望R-B>O的发生,因为这会给超市带来稳定的利润;但如果超市不履行合同在超市将会发生-∞的损失,这是因为违约将会影响到超市的整体形象品牌和经营情况。在正常情况下,双方将会发生R-B>O。但B与C之间的关系是不稳定的,一是当B>C时,即双方合同定价高于生产成本时,此时生产者将会根据D与-ω的关系选择是否履约,当D>-∞时,生产者将会选择履约,根据博弈分析无论生产者履约与否超市都会选择履约;二是B<C时,即双方合同约定价格低于生产成本时超市将会根据生产者采取的行动选择是否履约,当B-C>-D时,生产者会履行约定,根据博弈均衡分析双方都会选择履行约定,当B-C<-D时,超市根据生产者选择的策略空间将会是违约,此时的博弈结果为农户不违约而超市违约。从对超市与生产者之间的均衡分析可知,影响双方均衡结果因素主要为B与C之间的关系以及违约金D的大小。从上面分析结果可知,超市与生产者之间保持均衡状态的前提是B-C>O或者违约金D足够大到双方都不敢违约。

2完善超市生鲜农产品供应链管理合作机制的措施

2.1完善激励机制

供应链合作伙伴之间的合作关系激励包括正激励与负激励。正激励是对合作关系中的一些促进合作关系的行为给予奖励的行为;负激励是指对合作关系中妨碍双方合作关系的一种行为,如违约、提高农产品质量标准以及不按时间交易等行为。基于此可以增加供应链合作伙伴之间的合作力度,进一步深化合作关系、降低运行成本、提高合作运行效率。生鲜农产品超市通过建立、健全厂商绩效评估和激励机制,不仅可以提高交易农产品的质量,也能促进供应链管理的发展,从而推动超市和生产者共同发展。为了保证超市与农产品生产者之间关系的进一步深化,可以通过以下措施对双方的合作关系进行完善。第一,加大违约赔偿力度,即增加D。也即意味着如果超市与生产者中的其中一方违约都将会遭受巨大的违约赔偿,许诺合作和背信承诺都会推动合作关系的建立。第二,增加对生产者的支持力度。在“农超对接”供应链中,超市不只是一个合作伙伴,而应该起到对生产者的支持作用。由于信息传递不畅以及生产技术落后等原因,生产者在生产过程中不能及时利用先进技术进行生产,影响到农产品的生产质量和效率。而超市处于“农超对接”的主导地位,可以在生产技术、管理方法以及特色产品方面对生产者进行指导,以此来稳固双方的合作关系。

2.2完善利润分配机制

在博弈情况下双方通过不断的讨价还价过程确定供应链整体最终利益的分配。生产者的收入主要来源于农产品的出售,因此生产者希望以较高的价格出售农产品从而获得更多的收入;而超市则希望以较低的价格引进优质的农产品,吸引消费者,以最小的成本获得最大的收益。生产者与超市之间通过不断讨价还价确定利益分配的过程就是一个博弈关系。“农超对接”供应链整体的稳定需要博弈双方对农产品销售价格达成共识,确定双方满意的利益分配,使生产者与超市都可得到应有的收益。

2.3培育共同价值目标

共同的价值目标是关联企业长期合作的重要保障,农户和超市要持有共同的价值观,即“以客户为导向,以质量为核心”,品质至上是一个永恒的主题。就“农超对接”供应链模式来说,品质不仅包括交易的农产品的质量,还包括农产品的数量以及农产品流通过程中的运输、储存、销售等物流环节的效率问题。这就要求在“农超对接”供应链模式中各参与者都要遵守相关标准,保证各自的工作质量和效率,以此来促进供应链整体水平的提高。

2.4加强信息共享机制

农产品运营范文第2篇

“海吉星”的理念

“海吉星”是新一代农产品批发市场的高端品牌。

“海吉星”英文为Higreen,英文意思是“你好,绿色”。

“绿色交易”是海吉星品牌的核心理念。

诚信、安全、责任、高效、环保是海吉星品牌的核心价值。

“海吉星”市场的硬件建设、软件管理、员工行为、客户培育工作理念和行为,都必须是诚信、安全、责任、高效、环保的。

目前,农产品公司旗下投资建设的海吉星品牌市场有深圳海吉星国际农产品物流园(海吉星旗舰店)、广西海吉星国际农产品物流中心、天津海吉星农产品物流中心等十余家。

“海吉星”运营模式

“海吉星”是新一代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发展趋势。

“海吉星”运营模式是以“绿色交易”为核心的“高标准建设、高效率运营、高水平管理、高规格服务”的批发市场建设、运营和管理的“海吉星”规范标准为支撑的。同时,“海吉星”运营模式汇集了农产品公司在工程建设、食品安全、信息科技、电子商务、物流管理、金融服务、综合环保等领域的多种创新性成果。

(1)高标准的前瞻性设计建设

海吉星市场的设计建设充分满足“绿色交易”的需要。通过科学完善的规划设计和硬件建设,以及高效的交通物流组织,确保农产品快速集散流转,有效保障商品鲜度;注重低碳节能、绿色环保;交易大棚装设空调,保持农产品新鲜品质;实施环保节能项目,市场建有污水处理回用站和固体有机垃圾回收站,并采用节水设备、雨水收集、节约水资源虹吸屋面的设计,利用太阳能、集中空调系统等达到低碳节能环保的目的。

(2)强大的电子信息化系统

以中央电子结算为核心内容的一体化信息管理系统,覆盖了市场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为商户提供物流平台、融资平台、交易平台、信息平台、在线商检、在线报关、会员中心等信息化增值服务。同时,公司对新建或现有农产品批发市场在软件管理体系升级上,着重打造现代化电子结算交易系统、在线档位管理系统、商品备案系统、安全监控系统以及全国统一的海吉星客服中心等。

(3)健全的食品安全可追溯体系

制定商品准入、商品追溯、检验检测、食品安全巡查各类制度以及食品安全管理应急预案等,通过层层签订食品安全管理责任书,积极推进多品种中央电子结算模式,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管控体系。

(4)高效的“一站式”客户服务

海吉星市场通过对客户资源的优化整合,创新市场运营体系和建立上下游客户互动合作机制,提供优质高效的“一站式”客户服务及增值服务满足客户的多样化交易需求,以此优化农产品流通渠道,减少客户经营成本,从而提升农产品流通效率,降低流通成本,更好地平抑物价。

(5)创新金融服务模式

农产品运营范文第3篇

关键词 农产品电子商务平台;建设;应用;实例分析;安徽省

中图分类号 F724.6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5739(2016)18-0296-03

随着信息技术的逐步更新换代,传统商务模式开始逐渐向现代电子商务模式转变。农产品进入电子商务营销时代是个必然趋势,也是农产品流通革命性的变革。20世纪,当电话成为主流通讯工具,初级电子商务随之形成;进入互联网时代后,网上交易日渐增多;21世纪以后,GPS技术等引入网络商务应用之中,更使得网上交易更为便捷。我国是农产品生产大国,多年来形成了其传统的农贸体系。传统贸易方式下,农产品生产与流通需要经过生产者(农户)―初级批发市场―销售地批发市场―农贸市场或者超市―消费者等多个环节,其中包含多个中间商,流通效率较低且成本居高不下[1-2]。而随着电子商务的发展,将农产品的生产与流通逐步向低成本、高效率方向转变,并逐步影响人们的生活方式和观念。在总结国内外农产品电子商务发展情况的基础上,结合安徽区域农产品电子商务平台建设的需求,进行实证分析,以期推进安徽农产品贸易的发展与变革。

1 农产品电子商务发展概况

1.1 国外农产品电子商务的发展状况

1.1.1 美国。美国是最早开展农产品电子商务的国家,这与其高度发达的信息化程度和互联网技术分不开。顺应农产品生产与消费链,其农产品电子商务向两端延伸:生产端为农户、农场,其通过网络提供农产品或者实现互联网订单生产;消费端则更为多元化,包括大型农产品交易网站和农产品企业的电商体系等。由农产品交易衍生的农产品期货交易也逐步发展,使得市场行情的变化更易获取[3]。

1.1.2 英国。英国也是农产品电子商务化程度较高的国家之一。从Farming Online开始进行农产品服务网站建设,随后产生越来越多的电商网站;而接近90%的农场接入农产品网站提供其生产的农产品,并且政府为农户提供专用网关(登录账号),70%以上的农业企业通过其参与经营管理;许多农业网站打造了自有品牌,深受消费者欢迎。

1.1.3 日本。近年来,日本的农产品电子商务迅速发展,政府出台并落实了相关标准,促进农产品电商建设。逐步形成了农产品销售的网上超市、网络贸易市场、农产品拍卖交易平台以及农产品电子交易所等。此外,不同功能的网站有针对性地提供相关服务,例如国外农产品信息网站,有利于农产品的国际贸易开展;农业技术情报网络系统可以在病虫害统防统治方面提供服务;用户培训体系可以为人才培养和技术培训提供支持。

1.2 我国农产品电子商务的基本模式

随着全国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规划的逐步落实,在政府的扶持下,我国已经基本确立了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农产品市场流通体系,其中涵盖了电子商务、现代物流、连锁配送、期货市场等多个环节[4]。尤其是最近几年,我国农产品电子商务快速发展,体系更趋于完善。北京、深圳、成都、长沙等多个城市都有同城农产品电商平台。据统计,目前农产品电子商务平台已达3 000家,已然进入百家争鸣的时代。目前,我国农产品电子商务可以归纳为以下几种基本模式。

1.2.1 B2B(商家对商家)模式。利用电子商务技术提供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企业与之间的交易服务,包括在线交易、信息中介、期货市场等,主要服务对象是农产品供求企业,包括农产品流通过程中的生产商和销售商[5]。

1.2.2 B2C(商家对顾客)模式。农产品供应企业或农产品生产者建立农产品网络平台,包括网店、信息宣传网站、在线订购系统等多种形式,提供销售与服务,虽然减少了中间环节,但是由于受限于农户文化水平和农村基础设施,在农产品电子商务交易中比例不高[6]。

1.2.3 C2C(顾客对顾客)模式。此电子商务模式主要用于农户、农业合作社和个体消费者之间交易。在特色农产品以及本地生鲜食品供销等方面都有较多的应用,为消费者直接从农户处购买农产品提供便利,适应我国分散的“小生产”农产品生产现状。

1.2.4 G2C(政府对顾客)模式。政府通过涉农网站为农业生产、加工、销售企业提供信息,促进信息流通,实现政府公共领域服务和指导的职能。

1.2.5 第三方电子商务模式。由第三方电商平台提供专业的商品展示、营销、在线交易、信息数据等平台,分别面向供求双方开展服务,促进了公平竞争,也节约了农产品供应企业的成本,同时保护了消费者的利益。

1.2.6 农产品电子拍卖模式。拍卖中介受农产品供货商委托,为农产品公开竞价提供平台,包括电子拍卖和投标2个方面,针对性和地域性强,有利于降低交易成本和风险。

2 安徽省农产品电子商务平台建设需求

2.1 农产品贸易顺应信息技术变革的要求

安徽是一个农业大省,农产品资源丰富、品种繁多、分布广泛。安徽的传统、新型农业都需要借助现代电子信息的手段和渠道加快发展,安徽的优质农产品更需要快捷的电子商务平台展示和交易。农产品相关市场的建立、发展和繁荣必须与农业的稳步、快速、发展相适应。目前,安徽省农产品电子商务的发展逐渐步入高速发展轨道。安徽已经有不少成功的特色农副产品电子商城,如淘宝安徽馆、芜湖馆、宁国馆、宣城馆等。2016年5月,安徽百大集团与京东合作的“中国特产・安徽馆”上线。基于实践探索,建立一个全面、高效且符合安徽区域特色的电子商务平台势在必行。

2.2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实际需求

安徽是农业大省,农产品资源丰富。在科技大发展、农业大转型的今天,如何能让安徽名优农产品“华丽转身”,避免“养在深闺人未识”的尴尬,是关乎安徽省农业产业化、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课题。同时,安徽农业产业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息化需求强烈,也把目光瞄向了大有可为的网络经济。电子商务是网络经济最直接的一种参与方式,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亟须解决网上销售、运营经验缺乏的困局。

2.3 农产品信息服务业发展的必然趋势

在长期的实践中,各类农业网站、农业信息中介机构一直从事农业信息服务,包括农业科技服务、农村信息化等。为推进气象服务体制改革,探索推进信息资源平台的市场化试点,为农产品信息服务业提供源源不断的“反哺”经费,通过协同发展公益服务和市场化运作,以增强发展活力和实现可持续发展为目的,在做好传统农业信息服务的基础上,积极探索信息服务新手段。农产品电子商务平台是实现直通式服务与社会化服务相结合的最佳方式,将气象为农服务范围从原先的生产环节拓展到销售环节。

3 安徽省农产品电子商务平台构建实例分析

3.1 “聚农e购”农产品电子商城

面对新型生产经营主体的专业化、个性化需求,安徽省农村综合经济信息中心(简称安徽农网)在致力于做好公益性“三农”信息服务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市场化运作的新路子,建设运营了“聚农e购”农产品电子商城(图1)。“聚农e购”电商平台定位为非盈利平台,帮助传统企业迅速上网,主要经营安徽省名特优农产品,主要包括山货特产、特色食品、茶叶、粮油产品、禽畜水产、苗木花卉等六大类安徽名特优农产品,以后还将逐步拓展农资、农机以及其他涉农类产品。

3.1.1 现有基础。一是组织体系优势。安徽农网建立了省、市、县、乡、村五级服务体系,与相关涉农部门、高校、科学院所等单位建立了良好的合作伙伴关系,具备一定的社会影响力和公信力。二是信息资源拥有量大。安徽农网的农业信息化相关资源涵盖了农业生产、农产品经营、农村社会管理各方面。三是服务手段覆盖面广。服务方式包括短彩信、终端产品、专家服务、语音服务、电话、手机客户端等手段。四是平台技术优势方面。经过多年建设,形成了以农村综合服务平台、示范省平台和农业物联网平台为代表的应用服务平台,拥有相对固定的用户群体。

3.1.2 平台构建措施。“聚农e购”是在省气象局、省农委、省经信委、省商务厅、省科技厅、省网宣办、省委组织部电教中心等部门支持下建设上线的,由安徽省农村综合信息中心及安徽智农网络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进行市场化运营,建设了专业电商团队。利用农网的技术优势,对农产品电子商务平台进行了一系列本地化、个性化设计。确定了“服务安徽农企,面向全国客户”的服务理念,主要经营安徽省名特优农产品,帮助企业进行零成本直通式销售和推广。

3.1.3 建设效果。“聚农e购”在2016年4月28日上线运营以来,已入驻企业100余家,入驻商家经营的产品涵盖6个大类、35个小类的2 500多件商品,基本涵盖大部分安徽特色农产品,其中入驻企业均为安徽省知名农业企业,产品优质优惠。目前“聚农e购”日均浏览量为5 000多次,截至6月30日,实现订单量360余件,顾客来自全国各地。此外,前期“聚农e购”的推广手段主要是利用安徽农网的自有渠道展开,利用部门内现有的手段实现了平台宣传推广的全覆盖。在电子显示屏、乡村信息员平台、电视天气预报、官方网站、微博、微信、客户端、代建代管网站等进行宣传推广;与安徽第一网络社区――合肥论坛开展战略合作,进行了线上线下推广活动;利用中国兴农网、吾谷网、兄弟省份农网等业务合作单位开展了“聚农e购”电商平台宣传推广工作。

3.2 农产品电子商务平台“邮乐农品”

“邮乐农品”是中国邮政集团公司与安徽省政府联合打造的全国最大的农产品电子商务基地,是在农产品生厂商(B)、农村合作社(B)、农产品加工企业(B)、农产品贸易企业(B)以及消费者(C)之间交易、互动,实现“线上交易、产品追溯、物流跟踪、资讯”,逐步发展成为安徽省最为重要的优质农产品展示交易、宣传推广电子商务平台。

3.2.1 组织体系。一是投资运营主体。“邮乐农品”的投资运营主体是中邮(安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由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控股)。二是服务主体。“邮乐农品”的服务主体是农产品生厂商(农民)、农村合作社、农产品加工企业、农产品贸易企业、消费者。三是运营模式。①B2B供应链运营。为农民、农村合作社和企业提供购销产品、采购原材料、购买农资的电子商务平台。②B2C销售链运营。“邮乐农品”借鉴中国邮政成功运营网上商城――邮乐网的经验,运营农产品电子商务平台,推动农产品企业由传统营销企业转型为电子商务与传统营销相结合的现代化企业。

3.2.2 制度体系。一是建设并逐步完善平台。“邮乐农品”基本功能模块:企业会员注册管理;网上商铺;多功能网上视频展厅;交易、支付结算和物流支持。二是逐步开展在线B2B交易。平台开展精准宣传,选择部分企业先开展在线交易,然后大力发展招商,逐步向其他企业推广。三是适时进入B2C领域。将会员企业生产的产品在平台上向最终消费者销售。先期主要提供网站交易,再逐步向手机终端、呼叫中心等渠道覆盖。为农村市场提供价廉物美、品质有保障的农资、农机、日化等消费品。四是初步实现商品流通信息跟踪和产品信息追溯。“邮乐农品”平台提供统一的接口规范,与合作的物流企业实现联网,提供实时流通信息跟踪和产品信息的查询。六是线下销售渠道基本建成。建立健全完整的线下实体店,推进平台商品进入商超销售,加强商品代销合作。

3.2.3 建设成果。一是信息互动方面。“邮乐农品”提供了一个中介平台,撮合农贸交易;提供了一个预订平台,提供网上招标、网上提前订货交易,使生产商做到订单生产;加工商和经销商能参与、了解生产环节,通过提供资金支持降低进货成本。通过双向推荐,为企业会员之间开通了智能化的沟通渠道。二是线上商品销售方面。“邮乐农品”提供网站、呼叫中心、手机终端等渠道,使农产品最终消费者(个人会员)通过这些渠道能够方便地查询和购买平台上展示的商品,享受全功能支付、物流、售后等全流程服务。三是线下销售方面。利用遍布城乡的邮政网点资源,建设集展示、销售、售后服务等功能于一身的实体店,利用邮政网点、商超,提供平台商品代购服务。四是商品流通信息跟踪方面。平台可以与邮政、四通一达等物流服务企业的相关系统直连,利用网络、电话、手机短信等多种方式,提供生产商、经销商的全过程物流信息查询服务,包括出厂时间、物流企业每个中转节点的时间、销售时间等。五是产品信息追溯方面。实现从生产源头到消费终端的防伪追溯,提供简便可行的单个产品的生产企业信息、生产环境信息、生产流程信息等查询服务。六是开辟农技信息园地。结合政府主导的“农技服务最后一公里”项目,在平台搭建各地农技专家人才库、在线答疑、在线预约等功能,通过网站、手机客户端、客服热线等方式,实现农技服务的实时互动。

4 结语

电商平台层出不穷,但主打地方特色农产品的电商平台较少,有政府支持、具备社会公信力的名特优农产品电商平台更是凤毛麟角。本土化的电子商务平台,应继续大力加强平台建设,形成比较完整的平台体系标准,并加强电商团队的人员配置,进一步完善主体功能,提高用户体验的效果。加大宣传力度,通过电视媒体、网络媒体、平面媒体等多种形式持续进行大力宣传,并辅以线下活动,以增加公信度、知名度和美誉度,从而增加流量,给入驻商家带来可观的销售额。进一步开展招商工作,通过加强与地方政府及相关行业、协会的联系和联动,将市县特色农产品经营企业打包入驻,开设市县名优农产品专区。努力通过核心业务的打造,跻身中国农产品及农村消费品领域主流网络贸易行列。此外,大力推进移动互联服务,全力开拓,大胆创新,着重发展手机客户端、微信的O2O(线上到线下)模式,与时俱进,逐步形成立体式、全覆盖的安徽名优特农产品电商平台。最后,积极开展对外合作,吸引整合资金、技术、管理等更多资源,为发展成为中国权威的贸易、资讯平台,健全国际营销体系,实现资本、技术、市场的国际化打下坚实的基础。

5 参考文献

[1] 赵光洲,王玉芳,蓝宇洁.我国农产品电子商务发展现状及模式研究[J].现代化农业,2012(12):37-39.

[2] 关海玲,陈建成,钱一武.电子商务环境下农产品交易模式及发展研究[J].中国流通经济,2010(1):45-47.

[3] 葛俊,严奉宪,杨承霖.国外农产品电子商务发展模式对中国的启示[J].世界农业,2013(5):48-51.

[4] 焦晏如.农产品电子商务发展模式及对策选择[J].农村经济与科技,2014(3):82-84.

农产品运营范文第4篇

分析了四种可供选择的发展模式,即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主导模式、政府主导的经济开发区运营模式、工业地产商主导模式、第三方物流企业主导模式等四种模式。最后把湖北省农产品物流园区建设作为案例分析,具体介绍其政策和区位发展优势。

关键词:

农产品;物流园区;发展模式

中图分类号:

F2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98(2014)24-0064-03

1 导论

1.1 研究背景:现代物流业迅猛发展

物流园区是一种物流节点,其集约功能十分强大,它是各种物流设施和不同类型的物流企业在空间上集中布局的场所,一般由:运输中心、仓储中心、配送中心、信息中心等构成。

1978年,我国首次从日本引进“物流”这一概念,之后,我国物流业的发展经历了较长时间的探索。随着时间的推移,尤其是加入WTO以后,我国的物流业得到更加迅猛地发展。

1.2 研究意义

当前,世界经济快速发展,消费需求量呈增长态势,为了顺应世界各国经济快速发展的趋势,我们应加快发展现代农产品物流业。本论文聚焦的主题是农产品物流业,其中关于农产品物流园区相关研究成果和发展模式的探讨,具有一定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首先,我国农业向产业化和市场化迈进的步伐可以得到逐步加快。农业产业化和市场化程度较低是导致我国农业生产力整体水平不高的一个重要因素。为了实现农业经济的整体快速发展,必须加速我国农业的产业化和市场化进程,发展农产品物流园区成为了必由之路。

其次,农产品物流业管理水平和市场竞争力可以得到迅速提高。在结合自身状况的同时,学习和借鉴先进的物流发展模式,可以减少库存和流通成本,进而增强我国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最后,农产品供应链可以得到明显优化。为了促进农产品供应链的良性循环发展,必须优化物流组织、物流管理、物流运作和物流配送。社会大物流的组成要素之一就是农产品物流园区物流,优化农产品供应链,可以从一定程度上促进社会大物流的发展。

2 农产品物流园区理论基础及功能分析

2.1 农产品物流园区概念

农产品物流园区是集农产品集散、交易、流通、加工、信息平台、展览等于一体的综合性园区,是由分布相对集中的农产品物流设施、农产品物流及加工企业等构成的农产品物流组织区域,该区域能实现农产品物流的规模化、功能化和集约化发展。农产品物流园区位于农产品产业链上的流通环节,其上游延伸至生产领域,下游扩展至零售和消费领域。

2.2 农产品物流园区功能分析

2.2.1 农产品运输集散主体功能

农产品物流园区的运输集散功能是农产品物流园区的主体功能。这主要表现在农产品集散功能和联合运输功能。

其一,农产品集散功能。由于市场经营规模的逐步扩大和个性化营销服务的广泛开展,农产品流通呈现出了多频率、小批量的趋势,这为农产品运输提出了更高要求,既要提供大批量商品的干线运输,又要满足分散的零售终端配送的需求。

其二,农产品联合运输功能。由于处在优越的地理位置,具备便利的交通条件,农产品物流园区可以有效连接不同运输方式,从而形成多层次、布局合理、运输功能齐全的农产品物流运输体系。

2.2.2 农产品交易展示功能

入驻园区的企业可以在交易展示区展出产品,还可以通过洽谈、拍卖等方式进行现场交易,同时,也可进行财务结算。

2.2.3 农产品物流综合服务功能

农产品物流综合服务功能涵盖了仓储、流通、加工、配送、结算等功能,能够提供农产品从“田间”到“餐桌”的全程跟踪服务。

2.2.4 农产品物流信息网络平台服务功能

农产品物流信息网络平台,是连接国内外农产品产业信息的通道。收集、处理、分析、公布与农产品交易及其产品有关的国内外信息,并且建立相应的信息反馈机制是该平台的主要功能。

2.2.5 国际经济文化交流与休闲旅游功能

农产品物流园区可以利用多种方式开展与其他国家的农业经济交流,从而推动农业产业发展。此外,农产品物流园区新建的农业文化主题区域,还可以为都市居民提供休闲娱乐等活动。

3 农产品物流园区发展模式――兼论湖北省农产品物流园区政策、区位发展优势

3.1 农产品物流园区发展模式分析

优化我国物流运行平台的解决方案涵盖了建设和发展农产品物流园区这一举措,在我国,农产品物流园区正处在建设和发展的起步阶段,因此,探讨农产品物流园区的发展模式非常具有研究价值。

农产品物流园区的发展模式主要有四种: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主导模式、政府主导的经济开发区运营模式、工业地产商主导模式、第三方物流企业主导模式等四种模式。

3.1.1 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主导模式

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在这种模式中起主导作用,农产品生产商、批发商和零售商是这种模式的主要参与者。这种发展模式主要有两个层次:一是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升级改造原有的农产品物流基础设施,该市场在宏观政策的引导下,吸引大型现代物流中心、大型配送中心、仓储中心、运输企业等入驻,构成农产品物流园区;二是在原有优越的物流条件下,吸引农产品加工企业、大型零售企业入驻园区,开展农产品物流园区一体化综合服务,例如:农产品生产与流通加工、仓储配送、物流信息处理等。

3.1.2 政府主导的经济开发区运营模式

政府主导的经济开发区运营模式是将农产品物流园区与经济开发区等同起来,在政府特定的开发政策引导下,由政府专门设立的物流园区开发机构进行投资,并自行组建管理公司,园区建成后由政府开发机构独立运营,并获得所有项目的收益,同时也承担全部风险。另一种方式,则是由政府设立的物流园区开发机构进行农产品物流园区集中规划用地及基础设施建设,然后进行项目经营权的公开招标,由中标企业组建管理公司对物流园区进行运营,并承担项目风险,政府派驻的物流园区开发机构则通过租赁的方式获得收益。

3.1.3 工业地产商主导模式

将农产品物流园区与工业地产项目等同起来是这种模式的典型特征,政府统一规划农产品物流园区,工业地产商投资和建设农产品物流园区的基础设施及基础性装备,然后对园区相关设施,进行转让、租赁或者合作经营。这种工业地产商主导模式投资量很大,但统一规划建设可以使园区的功能布局更为合理,不仅能够提高农产品物流效率,降低物流成本,同时还可以降低政府派驻农产品物流园区开发机构的投资风险。美国、德国、澳大利亚等发达国家的部分物流园区均采取这种工业地产商主导模式。

3.1.4 第三方物流企业主导模式

在这种模式中,政府通常从总体上对农产品物流园区作出规划,由第三方物流企业负责具体项目的开发和实施。一般有两种运营方式:一是政府对园区用地进行规划后,把用地划批给物流企业进行开发建设;二是政府在原有物流企业聚集的地区引导更多的物流企业进驻园区参与投资和开发建设。目前,在农产品物流园区建设资金严重匮乏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这两种运营方式,实现多元化投资,确保农产品物流园区开发建设的顺利进行。

在第三方物流企业主导模式中,由于缺少政府的有效引导,物流企业往往从其自身利益出发来进行园区的开发建设,长此以往,将不利于企业间物流资源的共享,同时,仓储、工业、办公、居住等各种用地布局难以趋向合理,园区的规模效益难以实现。

3.2 湖北省农产品物流园区发展政策分析

3.2.1 《湖北省现代物流业发展“十二五”规划》

《湖北省现代物流业发展“十二五”规划》提出了“一主两副”规划布局,即在“十二五”时期,全省将着力构建由物流圈(带)――物流节点城市――物流园区――专业化物流中心构成的现代物流网络体系。物流圈(带)包括武汉(城市圈)物流圈、鄂西物流圈、长江物流带。其中尤以武汉物流圈为中心。

3.2.2 湖北省农产品物流园区发展区位优势

(1)地理位置优势。

湖北省地处长江中游,贯通南北,承接东西,东临我国具有较强开放和技术优势,经济发展速度和水平较高的地区,西接具有资源优势,近年来经济发展速度较快的西部大开发地区。在这样一个中枢地带,以省会武汉为圆心,向北延伸至北京、天津,往南扩大到广州、深圳,东临上海、杭州,西抵成都、西安,距离都在约1100公里范围内。

(2)经济产业优势。

省会武汉在切实进行着产业结构的升级调整,如今,已经逐步形成比较合理的“三二一”产业布局结构,第三产业、工业以及农业都具有良好的发展势头。

2013年武汉市的国内生产总值已突破9000亿元大关,该市较好地带动了全省经济的发展,近年来,全省综合经济实力和发展潜力处于我国中等偏上水平。

(3)人才优势。

湖北省,尤其是省会武汉,聚集着大量高等学校,其先进的教育体系,培养出了一大批优秀人才,地处武汉的中国光谷,更是聚集了大量高科技人才,这些有利条件强有力地支持和保障了湖北省区域经济的发展。

3.2.3 襄阳农产品物流园区的调查

(1)襄阳农产品物流园区基本情况介绍。

襄阳农产品物流园区建设是湖北省“十二五”规划中物流园区建设的重要一环。襄阳市政府在综合分析襄阳市自然资源优势、区位优势、交通优势和人力资源优势的形势下,拟建设大型农产品加工物流园区,项目选址于襄城区尹集乡高速公路出口以西的城郊结合部。

该园区占地10000亩,首期占地1000亩,由散货中转区、农产品储备区、农产品加工区、农产品交易服务区四大功能区组成。项目一期建设共分三步完成。第一步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散货中转区和农副产品储备区及道路、管网等与园区配套的基础设施建设,;第二步将建设农副产品加工区;第三步将建设农副产品交易服务区、质检中心及服务楼群。

(2)襄阳农产品物流园区经营范围与规划布局。

园区经营范围主要为:农副产品供销、加工,兼营苗木、花卉和林木产品等;农产品期货交易平台;与市场交易有关的信息咨询、资金结算、商业服务;设施出租及相关服务;农产品研发等,并将根据园区运行状况进行拓展。

园区实行分行划市,根据不同品种和产地,各经销商在指定区域内进行交易。各经销商自行组织货源,首先对货品进行检验检疫,然后按照市场指导价进行交易,推行电子结算。

(3)襄阳农产品物流园区发展的政策支持。

为了促进该项目的顺利推进,当地政府切实加强了对农产品物流园区建设项目的组织领导,同时,强化服务意识,加强政策扶持,积极招商引资,促使项目尽快启动建设。为此,推行了一系列的举措,例如:入驻企业将享受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在一定时期内给予税收减免等政策支持,同时,对参与园区建设的开发商给予用地政策优惠,工业用地土地出让价格控制在征地成本价以内。

(4)襄阳农产品物流园区发展模式。

该园区采取第三方物流企业主导模式,引进国内外知名企业完成交通、电力、通讯、供排水、贮藏、厂房、写字楼、金融服务等综合配套设施的投资建设。园区建成后,将吸纳市内和外埠农产品加工和物流企业入驻,聚集市内和全国各地优势农产品资源。

4 结论与展望

关于采用何种农产品物流园区发展模式,我们应该把交通运输环境、区位优势、经济发展水平、消费水平等城市综合竞争力列入考虑范围,并结合农产品物流园区入驻企业实际状况进行选择。

应大力加强对农产品第三方物流企业的培育,这样既可以在专业化服务的条件下节约物流成本,提高物流效率,又可以使买方企业或卖方企业集中自身人力和物力发展壮大。

为了适应全球化和激烈的国内外市场竞争环境,为了实现我国物流业的健康发展,农产品物流园区的发展要实现以下转变:从部门、区域独自发展转向跨部门、跨区域发展;从政府的立场转向企业的立场;从片面强调硬件环境转向发展软件环境;同时,政府的宏观政策应该是系统的、灵活的、可调节的。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我国农产品物流园区的发展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在推动我国农产品物流园区发展的进程中,我们任重而道远。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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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美)菲利普・科特勒.营销管理―分析、计划、执行和控制[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7.

[6]杨顺江.中国蔬菜产业发展研究[M].武汉:华中农业大学图书馆,2004,(5).

[7]张晓玲.中国农业科技园发展的理论与实践问题研究[M].武汉:华中农业大学图书馆,20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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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黎元生.农产品流通组织创新研究[M].北京:中国农业出版社,2003,11.

农产品运营范文第5篇

一、消除农户分散经营组织障碍的途径

提高农户的组织程度是解决农产品物流初始阶段的组织障碍的重要途径。提高农产品生产者在农产品供应链组织程度的途径有两个:一是发展农业合作社;二是成立农业公司,发展公司化农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同类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或者同类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动性经济组织。近些年来在我国农村地区取得了飞速的发展,并成为农户提高组织程度的一种主要途径。本文所提出的“公司农业”不同与以往“公司+农户”模式中的“公司”,在“公司+农户”模式中,公司大多不是农产品的生产单位,而是与农产品生产经营直接相关的加工企业或销售企业。公司与农户作为两个独立的利益主体,在对接的过程中存在难以解决的利益纠纷,加上农户在与公司交往中的弱势地位,农民的利益难以得到保证。这里的农业公司是指以农民为主体的农业经营公司。对于农户来说,市场交易方式不是一种有效的选择。因为农产品的季节性、易腐性等特点以及农产品生产的地理位置、生产投入等都会使农户面临较高的资产专用性。当资产专用性较高时,由于市场交易中的机会主义行为和不确定性使得农户将面临较大的风险。农产品市场接近于完全竞争市场,不确定性因素高,如产品集中上市引起的价格暴跌,难以预料的自然灾害等。不确定性可以造成极高的交易成本,有时甚至没有交易发生。在市场交易条件下,农户必须花费时间和精力调查和满足市场需求条件,但是市场需求是不稳定的,因为供给和需求总在变化。随着不确定性对交易影响的加深,市场这一交易方式将会因为不确定导致高成本的合同重签和可能增加的投机行为。再来考察企业这一组织形式,当农户没有足够生产规模和文化素质来执行销售和物流功能,零售商或加工商也不具备生产方面的专业知识时,企业这一治理结构也不是一种有效结构。当农户将产品交给农业经纪人销售,零售商或加工商雇佣农民进行农产品生产时,大量的委托问题就会产生。事实上,农户在寻求一种治理结构,这种治理结构可以让他们专注于生产,将市场营销的职能外包并获益于营销的规模经济,从而避免与独立营销企业缔结合约时的问题。而农民专业合作社就是这样一种介于市场和企业之间的有效的治理结构。

二、农民专业合作社对农产品物流的促进作用

1.农民专业合作社可提高农户的组织程度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农民的自愿联合、互利合作为基础把农民联合起来,引导农民有组织地生产,改变原来农户自营物流时规模小、分散的局面,把成员生产的农产品集中起来,实现集中贮藏、分级包装等初步处理,从而提高了农产品物流的组织程度,使一家一户的小生产与千变万化的大市场进行有效对接,实现了全体的规模效益。

2.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农户进入农产品供应链的中介如果农户一直是分散经营的状态,农产品供应链将无法形成,因为在某一特定区域,对于某种农产品来说其生产者基本上是同质的。生产同一种农产品的农户是完全竞争的关系,由于单个农户力量单薄,在与供应链其他主体的谈判中明显处于弱势,因而很难获得平等的合作地位,所以也没有机会以个体的力量成为某条农产品供应链必不可少的节点。农民专业合作社却能通过提高农户的组织程度而成为一个能与供应链中其他节点平等对话的主体,提高农户在农产品流通中的谈判地位。同时,农业专业合作社通过专业运作,可提高农产品生产效率,提高农产品质量,打造农产品品牌,形成自身的核心竞争力,从而成为农产品供应链上的节点。

3.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推动农产品供应链主体间的协同运作ShoshanahCohen和JosephRoussel提出了供应链中不同类型合作关系的匹配矩阵。其中,横轴以合作伙伴数量表示合作关系的相对广度,纵轴表示合作的相对深度。整个合作关系匹配矩阵中定义了4类不同的合作关系:交易型合作、协作型合作、协调型合作和协同型合作。笔者在这一基础上把合作关系匹配矩阵应用到农户专业合作组织上:当农户分散经营时,由于和农产品贩销商、农产品批发商和农产品加工商的关系是不固定的,各交易主体之间几乎没有合作,因此他们之间的合作是交易型合作。农民专业合作社形成后,首先提高了农产品的生产规模,可以与其他交易对象进行大规模的合作;其次,农民专业合作社与其他交易主体会形成较为固定的交易关系(关系狭窄)。根据合作关系匹配矩阵,农民专业合作社推动农产品供应链向协同型合作发展。

4.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农户进入市场的组织创新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出现和发展适应了我国农产品生产和物流领域对组织制度和经营制度的创新需求。李晓锦认为,合作社将农产品流通的部分活动引入组织内部,以组织内部“管理的交易”替代农户与其他市场主体之间的直接市场交易,从而降低交易费用。虽然合作社本身的运营会产生管理费用,但只要单个农户分摊的管理费用少于交易费用,农户就会选择通过农民专业合作社来进入市场。这就将原来“多对多”的“渔网”交易关系优化成了“一对多”的交易关系,从而明确了农产品的物流方向,优化了物流线路,提高了农产品物流的效率。

5.农民专业合作社可解决农产品生产流通过程中的信息不对称问题农民专业合作社可帮助农户搜集农产品市场信息,指导农户按照市场需求进行生产。一方面,合作社可以安排专人通过网络等信息化渠道搜集信息;另一方面,合作社提高了农户组织程度,可降低与其他交易主体进行谈判时的信息不对称程度。

6.农民专业合作社可提高农产品物流的装备技术水平农产品易腐烂、易损伤的生物特性要求物流组织快速及时、保质保鲜地将农产品从产地转移到消费者的餐桌上。同时,农产品“季节性生产、全年性消费”的消费特点又使得需要采取贮藏、保险等措施延长农产品的物流时间。无论是缩短还是延长农产品的物流时间都需要物流专用设备(如冷库、冷藏车、包装设备等)作为保障。对于单一的农户来说,物流专用设备的投资大,他们没有固定的交易对象,交易的频率较低,因此他们不会购置专用设备。对于合作社来说,合作社有专门的运作资金、交易对象较为固定、交易的频率高,因此可购置专用资产,并且专用资产的投资会从合作社的组织化运作中获得规模效应。同时,合作社具有落实政府惠农政策的职能,可以向政府申请相关补贴,建设必要的仓储设施和购买必要的设备。

7.农民专业合作社可提高农产品的质量和流通加工附加值农民专业合作社为了提高农产品在市场上的竞争力会积极推广新技术、新品种,执行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规范,实行标准化生产、规模化管理,大力发展绿色农产品和有机农产品,对农产品的质量进行统一监控,并根据农产品的质量进行“分级分拣”、“分类包装”、“分级销售”,提高农产品的质量。此外,农民专业合作社还可以承担农产品的流通加工职能,通过流通加工提高农产品的附加值。农民专业合作社为了把自己的产品打出市场,还会大力宣传,创立农产品品牌,从而推动农产品的销售。

三、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农产品供应链中的定位

根据新制度经济学家威廉姆森的观点,把治理结构视为市场、科层制和混合体的集合时,不难发现,基于农户之间合作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基于企业之间合作的供应链都可以被视为在新的制度意义上的混合治理结构,因此,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产品供应链具有天然的相容性。当供应链管理成为农业产业发展中主要的产业组织形态时,农民专业合作社就必须走向供应链、参与供应链、主动融入农产品供应链来寻求自身的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在农产品供应链中的定位为:通过提高农户的组织程度实现农产品生产的规模经济效应,投资农产品物流专用设备、提高农产品生产质量、打造农产品特色品牌,使农民专业合作社成为农产品供应链中不可或缺的起始节点,成为农户生产资料的提供者、农产品的销售者、农产品初始物流的组织者。

1.供应链中不可或缺的起始节点农民专业合作社消除了农户和农产品供应链其他节点的不对等性,通过提高组织程度成为了实力较强的农产品供应商,从而使得农户融入农产品供应链成为可能。作为供应链的节点,在与其他节点协同运作过程中,农民专业合作社应该不能只注重数量上的联合还要注重质量上的提升,即提高农产品的附加值;不能单一地立足于与其他同类产品的合作社竞争,而要更多地寻求与下游节点的合作与协调;不是一味地追求在农产品市场上的支配力,而要更多地与供应链合作者公平地分担风险和报酬。

2.农户生产资料的提供者为了提高农产品的质量或满足供应链合作节点对产品质量的要求,合作社可负责农用生产物资(主要包括种子、化肥、农药、农机等)的采购和供应。农户根据自身的需要先向合作社预定,合作社统一购买后按时向农民提供,从而从源头上保证农产品质量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3.农产品的销售者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市场调查的基础上或在与其他供应链节点合作伙伴关系的基础上,与供应链其他节点签订销售合同,然后与农户签订生产合同并先付一定的货款,农户按照合同生产后将产品交给合作社,等产品卖出去后再付清余款。当合作社成为农产品营销主体时,农户就可以从合作社营销中的规模经济、范围经济以及强大的议价能力中受益。

4.农产品初始物流的组织者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农产品物流过程中一般发挥集货、贮藏、包装和流通加工的职能。农产品成熟后,由各农户收获的农产品必须集中起来才有利于进行统一包装、统一运输和统一销售。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以利用资源集中的优势,针对产品的特点采取田间预冷措施、建设冷库等专业的仓储设备,采用现代化的贮藏技术来保持农产品的品质。农民专业合作社可根据产品的特点、运输工具的要求和下游客户的要求对农产品进行适当的包装,从而降低农产品在运输过程中的损耗。同时,通过包装也可以提高农产品的附加值,促进了产品销售。由于农产品具有易腐烂的特点,在进入市场之前经常需要做保鲜处理,如打蜡、干燥脱水等。这些处理工序对技术和设备的要求较高,单个农户无法进行,而合作社投入一定的设备,采用专业设备来完成,效果更好,费用也更低。同时,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农产品集中后可根据一定的标准进行拣选分级,满足细分市场的需求,可以获得更高的销售收入。

四、农民专业合作社运营模式创新

我国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目前还处在生产合作社的阶段,借鉴美国、荷兰、日本等发达国家农业合作社的经验,可对我国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在运营模式上进行一些创新。

1.合作社拍卖农户将收获的农产品带到合作社进行拍卖,出售给批发商和零售商,零售商再把产品卖给最终的消费者。在合作社拍卖中,合作社的主要职能是为农户提供一个有组织的市场,以便农户在那里出售他们的产品。合作社提供的服务主要有:滚动播报拍卖时刻决定的价格,管理卖方的销售行为,物流服务(主要是短期仓储),以及质量分级和检查。合作社拍卖的市场透明度高,信息公开透明,机会均等,买方凭实力和技巧公开竞争。农产品买家集中在拍卖场,拍卖时刻决定价格。通过合作社拍卖,签约费用是不存在的,因为买卖双方不需要合同谈判。通过合作社拍卖,监管成本很低,由于农户和买方之间的交易接近完全市场交易,这种交易中也不存在委托问题。在合作社拍卖中,农户必须是合作社的成员,买家必须登记,因而双方遵守拍卖规则是有保障的。由于信息公示和竞价拍卖,消除了岐视易和贸易欺诈,能较好保证交易的公平和公正。此外,合作社为农户提供集体保险以防备买方违约。合作社拍卖为农户和买方提供农产品的贮藏、分类、分级、质量和包装等标准化管理等物流服务,以及订单处理、网络结算、预约配送、企业广告等增值服务,产品标准化通过质量分级制度和统一包装要求来实现。由于交易中的保鲜冷藏设施是为生鲜农产品而投资的,所以合作社拍卖会付出极大努力改善物流途中的效率。合作社拍卖与其他环节的协调通过透明化和标准化来实现。由于农户和买家不需要花精力研究供应和需求状况,信息费用减少了。拍卖完成后,每个人都知道拍卖时刻立即决定的价格。

2.合作社营销由于目前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主要以经营所在地盛产的一种或少数几种农产品为主,这样就会造成产品成熟时集中销售而生产期无产品可以销售的状况。营销合作社可以采取这样的一种运营方式,合作社以出售自己成员的农产品为主,在当地农产品生产期收购一些跨区域、跨季节的农产品或进行其他农产品贮藏、加工和销售。这种运行机制的优点一是可以避免合作社的冷库、加工包装设备等专用资产的闲置,提高资产的利用率,为资产的投资者———农户带来收益;二是通过这种运作形式保持合作社运营团队的正常运营;三是有利于维持和零售商、加工商等供应链其他节点的交易频率,固定交易关系,成为稳定的农产品供应商,有利于自身品牌和声誉的树立。

五、结论

农产品运营范文第6篇

    1.农产品网络营销的价格策略问题其一,农产品网络营销市场上的市场份额集聚现象与我国农产品生产格局存在矛盾。赢家通吃现象是网络营销市场供给者两极分化的主要表现形式,即市场份额占有率较高的企业越有可能控制整个网络市场的销售渠道,而市场份额较小者将被剔除市场。由于我国农业生产主要以小农经济式作业方式为主,离散化的生产者对农产品市场价格波动的承受能力相对较弱。网络营销市场的赢家通吃现象将导致农业经营者陷入被兼并重组状态,从而抬高市场集中度,最终破坏农产品营销市场的市场运行机制,削弱整个市场的竞争活力。其二,农产品消费属于经验类产品,消费者需经过试吃或试消费等方式才能给出该商品以较为准确的价值判断和消费决策。但基于网络的农产品营销模式难以满足消费者的尝试性消费需求,从而削弱了消费者在初次消费时作出消费决策的能动性。

    2.基于物流系统建设的农产品网络渠道策略问题其一,农产品营销渠道成本较高制约农产品企业开展实体与网络相结合的营销策略。农产品营销渠道成本高企的根源在于农产品内在特点。农产品的生产与消费期间不匹配所导致的时间错配使得大量农产品需通过大量存储的方式来满足消费市场持续性的消费需求。而农产品的易腐性等生物特性直接抬高了农产品的储存成本和运营费用,削弱了农产品在终端销售环节的市场价格竞争力。其二,营销渠道的技术水平较低制约农产品实体与网络协同运营能力。农产品具有易腐烂和季节性等生理特性,这对其营销渠道系统提出了较高要求。由于农产品的产地多具有地多人少特点且距离农产品的需求地较远,这使得多数农产品难以及时运输给需求方。而农产品企业出于成本考量,缺乏采取冷链物流方案来提升农产品配送服务的意愿,最终制约农产品企业的营销方案实施效果。

    3.基于信誉机制缺失的农产品网络促销问题网络营销信用体系不完善是制约农产品企业的网络营业务实施效果的关键要素。通过依托网络系统来建构虚拟的网络营销平台,固然有助于降低农产品物流企业的营销成本。但由于网络销售活动中欺诈行为叠生,网络交易双方缺乏对对方的必要信任感。这使得农产品物流企业的低成本策略难以令网络营销受众克服其不信任感以接受本企业品牌。农产品的网络营销失信现象通常表现为如下类型:一是网络营销主体企业的真实身份不明,网络公开的网站举办者身份难以获得政府权威部门或可信第三方的确认。二是网络营销客体关键信息存在欺诈性,即网络公布的农产品及配套服务信息与其真实品质不符。三是从事网络营销的部分农产品企业行为违法。主要表现为部分农产品企业借助网络销售诸如未获批准的转基因农产品等违禁产品的行为。

    二、实体与网络结合型农产品营销新模式探析

    1.实体与网络结合的创新型农产品营销模式的产品策略其一,农产品企业应通过提升其产品标准化水平来强化网络环境下产品策略的落实。产品标准是一种已达成共识的市场语言,它将简化营销过程和降低营销成本,产品的等级和标准也为交易活动提供道德基础[1]。农产品标准化建设应当包括生产环节标准化和流通环节标准化等工作内容。农产品生产环节标准化工作可以从制定生产作业环境标准和生产作业管理标准等方面展开,通过强化生产设施与设备的标准化建设和生产作业质量检验技术标准化等方面的工作,来从源头提升整条营销渠道的作业标准化水平。其二,农产品企业应当围绕企业产品供应链来优化供应链利益配置方案,以有效激活农产品供应链各环节企业参与实体与网络协同式农产品营销战略的积极性。国内农产品生产者应当联络上下游企业建构产销联盟,将前台网络销售实体企业与后台生产与原材料供应企业的力量整合为一体,从而形成产销联盟各环节企业的优势互补,有效提升农产品产销联盟应对市场竞争的能力。互联网营销真正实现了企业与消费者之间的双向沟通,使企业上下游供应链的生产避免盲目性,从而提高农产品企业运作效率[2]。

    2.实体与网络结合的创新型农产品营销模式的价格策略其一,农产品企业应当采取低价格营销策略来适应网络营销环境。网络产品成本定价具有固定成本较高和可变成本及边际成本较低的特征,这使得网络营销投资具有前期投资较大而后期跟进投资规模相对较小的特点。基于网络的农业企业的实体产品营销策略应在遵循网络产品成本规则基础上制定。为此,农产品企业之间的价格策略比拼应当重视扩张企业在网络营销平台上的产品投放量,提升农产品企业在网络营销平台上的市场占有率,采取扩张式促销策略,通过降低销售价格和免费赠送产品等形式来获取产品营销环节中的规模效益。其二,农产品企业应当采取增值策略来提升产品销售价格并扩张企业的盈利空间。农产品企业在实施网络营销战略的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到网络营销战略实施初期的高成本耗费及网络营销战略实施后期的企业盈利可能性递增的特点,并采取积极措施力争企业提前盈利的可能性。为此,农产品区域应当在产品技术研发方面增加投资,增加农产品新品种并拉长农产品产业链,实现农产品企业的差异化产品竞争优势。农产品企业可以为差异化农产品制定较高的市场价格,从而增加农产品企业的单位产品产生的利润,有效扩张企业的盈利空间。

农产品运营范文第7篇

关键词:广西;农产品;电商品牌化

一、综述

广西是农业大省,甘蔗、蔬菜、水果、肉类、水产品、蚕茧、木材等大宗农产品产量占全国前列,但农业品牌化程度低,综合竞争力弱。目前,广西的农产品很难“走出去”,在一线城市出现广西农产品需要贴海南、广州的地域标签才能卖到更好的价格。这种现象的根本原因是广西农产品没有自己的强势品牌,也没有建立良好的诚信机制。笔者认为,广西作为落后山区省份,由于受到物流和互联网基础设施发展水平低、电商人才体系发展滞后、社会观念相对保守等因素的制约,要在这个基础上推动广西的农产品电商品牌化,应该采取符合广西实际的步骤与方法:通过一个品牌的塑造形成品牌化流程,用以实现更多的农产品电商品牌化。

二、广西农产品发展概况

为了解决农产品难卖问题,促进农民持续增收,广西各级政府正从网络和物流基础设施建设、知名电子商务平台引进、电商人才培养、金融政策扶持等多个方面推动广西的农产品电商发展。随着经济新常态的持续,为了进一步优化农业产业结构,走一二三产业融合的道路,可以预见政府对农产品电商发展的支持力度将不断加大。截至2015年,在自治区人民政府的协调下,阿里巴巴、淘宝网、京东商场“广西特产馆”刚刚上线运行。自治区商务厅刚启动实施“广西电子商务进万村工程”,建设广西农村电子商务综合服务平台、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点和配送服务中心。据向自治区农业厅了解,广西已有少部分农业重点龙头企业通过自有公司网站开展了B2B模式的电子商务模式,建立自己的品牌。另外,据笔者调研,在淘宝、京东、阿里巴巴三大电商门户网站,广西区内也有零星的农产品生产企业或农业经纪人开展了C2B模式的电商交易,但数量极少。从总体上看,广西农产品电商品牌化正处于初级阶段。

三、广西农产品电商品牌化的制约因素

(一)物质基础薄弱

广西鲜活农产品配送能力薄弱,鲜活农产品预处理加工设施、冷链物流、冷冻仓库建设严重滞后。农产品加工能力严重不足,目前农产品加工仍处于初级阶段,全区农产品中经过初级加工的仅占50%,经过精深加工的仅占20%。互联网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目前仍在加紧推动农村地区户户通网络工程,部分地区由于相对偏远,网络初装和维护成本较高,电信运营商尚未开通网络服务。

(二)软环境建设滞后

软环境建设滞后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生产者观念转变受到现实因素制约、电商消费受到经济发展水平制约、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不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有待加强、政府推动电商发展受到自身能力限制、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发展滞后。

(三)才缺口明显

农产品电商品牌化,离不开生产环节的职业农民、交易环节的职业经纪人和配送环节的专业物流人才,但目前广西在这三个方面的人才队伍缺口都很大。现代职业农民有待培育,职业经纪人市场不完善,专业物流人才基本空白段。

四、农产品品牌化实践

2016年,笔者与广西一些知名企业的负责人合作成立八桂助农天使团,秉承“合作共赢、团结互助、诚信经营、公益助农”的运作理念,旨在快速推动项目前进,在集聚各方面优秀人才的群策群力下通过标准化的品牌打造思路,将广西的地理标志性农产品进行品牌包装,推向市场。本团队得到湖南人社厅创业指导专家,赋格智库、湖南背包客、湖南梦想公社农业孵化器、湖南火柴科技创始人盛科老师的精心指导,正在开展一些列广西农产品品牌的塑造过程,将打造一些列强势的农产品品牌,为广西的农产品上行之路提供标准化可借鉴的品牌化运作样板。目前正在打造“芒小二”品牌芒果,产地为广西百色,台农、桂七等品种。通过“芒小二”的塑造,完善农产品品牌化打造流程,从而打造更过的农产品。

(一)确定品牌推广方式

根据项目组成员资源分布情况,本次项目推广主要采取网络推广的方式进行,并结合部分线下市场推广,通过H5将产品及品牌快速传统,获取分销商,或直接获得客户。

(二)实现营销推广

本项目的营销推广渠道为:社群+电商+众筹+微商。前期,通过社群预热,招募,后期进入各大电商平台销售。

社群:与国内各大社群进行合作,参与社群数达到1000个。

电商:进驻的电商平台包含:萌店、淘宝、天猫等,主要由项目组成员自身资源为主,同时通过招募分销的模式,进行一件操作。

众筹:本次选择的战略合作伙伴是京东众筹平台。

微商:微商渠道为重点渠道。在资源整合的同时,将采用分销的方式,使得销售渠道可以快速扩张。现有的微商运营模式一般会有两种模式:直营模式和模式。

如禾葡兰、兰希黎等采用了直营模式,通过大量加粉,然后通过招聘大量客服人员,给他们专业的培训,让客服人员去直接成交客户,这种模式的好处在于可控性强,坏处在于需要大量的客服人员,成本太高,不利于快速扩大团队,做大市场。

如思埠、韩束等则采用了体系,通过发展体系可以快速打开市场渠道,人员成本极低,而且可以快速回笼大量资金。“酷果园”项目为节约资金和有效整合资源,将采用模式。招将主要通过社群的方式实现,同时将分为四个阶段:招募、级别体系、培训、激励政策进行。

第一阶段:招募

由于八桂助农天使团成员有着庞大的微信运营团队,只需要在朋友圈发送一个招募信息,即可招到很多。目前已经招募300名。

第二阶段:级别体系

级别分为两级:特别与普通。特别的条件一次性拿500件,可以得到原价7折;普通无门槛,可以得到原价9折。我们承担物流配送与统一售后。

第三阶段:培训

目前,我们的培训使用的微群培训方式,将所有分级别组建微群,由培训师进行答疑形式的培训。

第四阶段:激励

根据的销量评选出不同的级别,分别获得不同的奖励,目前“芒小二”品牌设置三种奖励,销售冠军奖、最具创意销售奖、最具优势团队奖。

“芒小二”芒果到目前为止各个电商平台的预售已经达到20万元,虽然未完成最后的销售,但是从目前的实践情况来看,农产品电商必须品牌化,否则广西的农产品将找不到出路,而品牌化的过程必须要遵循目前电商运营的特点,不断整合传统电商、社群、众筹、微商等模式进行营销推广。不同的农产品品牌化过程可以吸纳不同的人进来融资,借用更多的力量推广新的农业品牌。

参考文献:

[1] 韦俊良.广西农产品电商发展现状及政策研究[J].区域金融研究.2015(7).

农产品运营范文第8篇

前不久,位于河南省周口市的黄淮农产品大市场投入运营。该市场占地面积8000亩,建筑面积50万平方米,计划总投资8亿元。全部建成后,可容纳商户4000户,实现年交易额100亿元。这家市场内设有蔬菜、水果、水产、肉禽、干鲜、粮油、副食等8个农产品品牌展示交易区和信息、检验检测、电子结算、安全监控、物流配送、商务服务6个中心,可谓功能齐全、设施完善。不仅使周口市183个乡镇在本市场都有了通向全国的农产品通道,而且直接安排1.5万人就业。

为解决农产品“卖难买贵”问题,黄淮农产品大市场的农产品物流园与50个种植养殖基地签署了合作协议,推行“行业协会+龙头企业+专业市场+专业农户”的“四位一体”生产经营模式,积极开展蔬菜进社区活动。自运营以来,共计对接蔬菜种植基地30个,为市民提供新鲜蔬菜15万斤,蔬菜价格比市场低50%。这种产销对接模式,减少了中间流通环节,降低了流通成本,稳定了农产品价格,实现了基地农户与市场、市民多赢的目标。

近年来,收入低、销售难、市场价格波动大等问题一直困扰着农产品生产者、管理者和消费者。各级政府部门和农业部也是边服务边探索解决这一难题的有效途径。如举办各种展会搭台促销农产品;组织专家预测分析鲜活农产品产销形势,及时预警,指导生产和销售;通过媒体、网络等各种渠道扩大农产品销售范围等等,这些举措也的确收到显著成效。然而,事实有力地证明,解决农产品流通问题,市场化程度高远比组织化程度高有效。农业大省河南,目前共有农业部定点农产品批发市场36个,省级定点农产品批发市场58个,全省农产品批发市场总数达281个,年交易额超千亿元,从业人员13.8万人,全省各级批发市场直接带动辐射蔬菜生产1639亩,水果396亩,畜产品98万吨,水产品55万吨,农户1057万户。农产品批发市场承担起了全省70%以上的农产品流通任务。

更为可喜可贺的是,目前河南已经初步形成了有形市场和无形市场、期货市场和现货市场、产地市场和销地市场、综合市场和专业市场相结合的多层次发展格局。市场体系建设奠定了河南流通大省的地位,河南的经验值得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