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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知识经济 无形资产 影响
知识经济是以智能为核心的人力资源的占有及配置,是以科技为主的知识的生产、分配、创新和使用的一种经济。其特点是:知识和经济的一体化,即知识的经济化、产业化和经济的知识化;知识是最基本的生产要素;无形资产为第一要素,投资方向由有形资产转向无形资产;形成以高科技产业为标志的产业化经济。知识经济是相对于农业经济﹑工业经济的一种富有生命力的新经济形态。其本质体现了知识和技术的无形资产是经济发展的核心。
1 知识经济对无形资产概念的影响及改进建议
1.1 影响
无形资产:是指特定主体所拥有和控制的、不具有独立实务形态、对生产经营和服务长期发生作用并能带来经济效益的一切经济资源;系无实物形态的,以知识形态存在的长期资产;是指能为企业带来高于有形资产一般收益率的利润而没有实物形态的固定资产;是指无实物形态的、独占的、可转让的、非货币性长期资产;是指不具有实务形态,但能为企业带来效益的法律或契约所赋予的特殊权利及超收益能力的资本化价值和相关经济资源的集合等等。上述定义对无形资产的描述都不够准确完整,很难从本质判断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的区别。因为:
1.1.1 “无实物形态”并不是无形资产所特有的
事实上,许多有形资产也是无实务形态的,例如应收帐款、预付帐款、应收票据、长期股权投资、债券投资、递延资产等都不具有被人类感观所识别的实物形态,但他们都不是无形资产。因此“无形实物形态”并不能作为区别其他资产的条件。
1.1.2 以“知识形态存在”不足以涵盖全部无形资产
因为无形资产不都是以知识形态存在的,如土地使用权、特许经营权、只是政府授予企业的一种特殊权力,无需付出智力劳动。
1.1.3 “无形资产是没有实物形态的固定资产”的提法不科学
因为固定资产除具有长期持有特征外,还具有在使用过程中保持其实物形态不变,其价值相对稳定,且随着固定资产的使用逐渐转移到产品中去,报废时要发生清理费并可回收残余价值。无形资产显然不具备固定资产的所有特征。
1.1.4 能否为企业带来超额的收益
这是判断其是否是无形资产的关键,但资产只有被有效使用才能给企业带来收益,否则即使长期持有也不会给持有者带来经济效益,更不用说产生超额收益。
1.1.5 能否以货币计量
这是现行会计假设之一,但是在无形资产为主的知识经济时代,有很多的无形资产不仅难以辩认,而且无法度量,且其价值极不稳定,如果还以“能以货币度量”来定义无形资产,将会有许多符合无形资产条件的主要经济资源被排斥在无形资产之外。
1.2 改进建议
虽然无形资产目前世界上尚无统一定义,但是随着时代的进步、科技的发展,无形资产的概念也将沿着无形的固定资产———无形的长期资产———非货币性固定资产———非货币性资产———非货币性经济资源等这样的一个轨迹向前发展,不断拓展。无形资产概念包含“权”、“密”、“名”、“誉”四部分,具有无形性、长期性、非货币性、独占性、超额收益性、不确定性和可转让性。所以笔者认为知识经济时代无形资产应概括为:无形资产是为特定主体所独家拥有或控制、无实物形态、使用价值确定的、且在有效使用下能为企业带来不稳定的超额获利能力的非货币性经济资源。它说明了无形资产具有以下特征:
1.2.1 垄断性
即任何无形资产都属于特定的主体,为特定主体所拥有或控制,这个特定主体可以是个人、企业、地区、国家或区域经济集团等。
1.2.2 无形性
即从外观上看,无形资产没有独立的实物形态,在生产经营中发挥的作用也是无形的,人类无法通过感观识别它,只能从观念上感觉它。
1.2.3 使用价值确定性
即任何无形资产都有特定的使用方向和使用价值,只要对其有效使用就能为企业带来收益。
1.2.4 价值不稳定性
即无形资产的经济价值极易发生变化,因而为无形资产带来的超额获利能力也是极其不稳定的。
1.2.5 非货币性
即无形资产只包括除了货币资金、应收帐款、预付帐款、应收票据、长期股权投资、债券投资、递延资产等以外的无实物形态的资产。
2 知识经济下无形资产的成本特征
2.1 特征
无形资产计量在理论上应该包括其开发研究、取得和持有期间的全部物况劳动和活劳动的费用支出,但在实际计量操作过程中形成了与有形资产不同的几个特征:无形资产成本的弱配比性;无形资产成本的缺项性;无形资产成本的象征性。
2.2 改进建议
更新无形资产的计量基础。我国现行会计制度规定,无形资产计量按依法取得时发生的注册费、律师费等费用作为无形资产的实际成本。这即不能反映无形资产的实际成本,又不能反映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与无形资产在开发过程中所耗资金相比,实在是微不足道,因此无形资产计量基础有待改进。
3 知识经济对无形资产确认条件的影响及改进建议
3.1 影响
我国会计准则规定无形资产应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企业才能加以确认:一是该资产产生的经济效益很可能流入企业;二是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的计量。企业自创商誉不能确认并计量其无形资产价值。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的“无形资产原则公告”(草案)认为,只有满足与该资产项目相联系的未来经济利益可能流入企业且已被证实有充足的资源,并能够可靠地计量该资产项目的成本。我国会计准则的规定与之相近。笔者认为据此确定只有外购或接受投资取得商誉等无形资产才可以被确认为无形资产,而自创专利商誉等无形资产的开发研究成本不予确认不妥当, 在知识经济下自创商誉等无形资产的开发研究成本也应确认。因为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新的无形资产层出不穷,如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绿色食品标志使用权等等,具体可分为以下几类:市场型资产;智力成果型资产;应用型资产;方法型资产;基础型资产;商誉;其他无形资产。这些无形资产价值十分巨大,现有会计准则和制度对它们的确认却缺乏规定,因而不能纳入会计核算范围。
3.2 改进建议
完善会计准则真实反映无形资产实质,拓展无形资产的确认范围。我国无形资产主要包括专利权、商标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著作权、商誉等。《国际会计准则》规定的无形资产包括计算机软件、专利版权、电影、客户名单、抵押服务权、捕捞许可证、进口配额、特许权、客户和供应商关系、客户的信赖、市场份额、和销售权等,其范围明显比我国大。我国传统会计中无形资产只有7至8项,而经济学中涉及的无形资产却有近30项。美国评估公司所涉及的无形资产有20多项。无形资产确认范围过于狭小,使大量的无形资产被排斥在会计核算之外。根据对会计信息质量的要求,如不确认新涌现出来的无形资产必然在一定程度上偏离权责发生制要求,像商誉等作为反映企业具有较高盈利能力的信息,如不及时提供则不能满足经营者正确报告受托责任的要求,也不能满足与企业有利害关系的各方决策的需要。只有更广泛更客观更准确地确认并计量无形资产,才能满足企业的发展需要,才有利于企业投资者、债权人、企业及政府管理部门等的科学决策。所以我国会计制度应该扩大无形资产的确认范围。
4 知识经济对无形资产信息披露的要求、影响及改进建议
在知识经济下无形资产信息应通过资产负债表、损益表以及各种有关的附表及附注等形式披露。
4.1 无形资产信息在资产负债表中披露
现行的资产负债表,在资产方设置“无形资产”项目,以价值形式反映企业无形资产的总存量。但这只是反映其净值,从中看不出企业对无形资产的投资和在成本费用中所占的份额,不能满足企业管理及外界有关部门、人士对无形资产信息的要求,所以可以通过增设“无形资产摊销”科目并改革现行资产负债表有关无形资产的编制方法来实现。比如以上三种价值分别在报表中列示且其关系如下:无形资产净值=无形资产原始价值-无形资产累计摊销。
4.2 无形资产信息在损益表中披露
目前通过损益表来反映无形资产新创造的效益只是间接的,不能从我国目前流行的多步式损益表中直接取得无形资产损益情况。比如对无形资产转让损益只能通过将其转让收入、支出分别汇集到其他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支出科目,通过损益表的其他业务利润项目来反映;对于某些无形资产如专有技术等,因知识经济的高新尖技术急剧变化革新而提前报废冲销其净值时,同时增加营业外支出,通过损益表中营业外支出项目反映;对应分摊的无形资产摊销额,通过损益表中的管理费用项目反映等等。这种间接反映无形资产损益情况的做法,显然不适应知识经济时代对无形资产经营管理的要求。所以应改革现有损益表,使之能直接反映无形资产损益的情况,或通过设计无形资产收益计算表来进行直接披露。
4.3 无形资产信息在有关附表中披露
为了详尽反映无形资产增减变化情况,可以设计编制“无形资产增减明细表”,主要项目应为按类别反映无形资产及其增减变化动态,即年初余额、本年增加额、本年减少额、年末余额等,也可以编制“无形资产收益计算表”、“开发研究成本明细表”等等,作为正式报表的附表,与报表同时报送。
自2009年8月财政部颁布《高等学校会计制度(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新制度)以来,高校会计制度改革这一主题引起了学界的高度关注。当前高校实行的是1998年颁布执行的高校会计制度(以下简称旧制度),旧制度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这一制度造成很多弊端,比如会计信息失真,具体而言资产、负债反映不真实、收入和成本不真实等,制约了高校的发展,高校会计制度改革势在必行。相关学者意识到了这点,并展开了大量的研究和论证。研究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高校新旧会计制度的对比研究,主要从会计核算基础、会计科目、会计报告等方面展开对比;二是现行高校会计制度实施的困难与对策研究,主要是高校财务管理人员从实际工作出发,具体阐述现有制度弊端,进而提出会计制度改革的相关建议;三是将会计信息质量、财务风险防范、预算管理等视角与高校会计制度改革相衔接,旨在阐明新制度下,如何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如何防范财务风险、如何加强预算管理,这些研究都有较强的理论和实践指导意义。高校会计制度改革,其中一点就是要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对无形资产进行摊销。但在旧制度下,固定资产均未提折旧,而无形资产,尚有大部分未入账核算。据来自广东高校的调研数据显示,83.33%的高校对于本校的专利、技术未入账核算,80%的高校对于本校的土地使用权未进行核算。在这种背景下,如何对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进行新旧制度核算转换?我们认为对资产的重新估值就变得关键。现有文献中尚无针对高校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新旧制度转化估值的相关研究,这就成为我们的研究任务。本文主要解决高校新旧会计制度转化过程中的三项资产估值问题,以期能对实践工作有所启发。
二、资产估值基本方法概述
资产的种类多种多样,其估值方法也有所不同。本研究主要关注高校固定资产(房屋及建筑物、设备及设施)、无形资产(专利、技术)以及土地使用权的评估(以下简称高校三项资产)。在会计核算中,土地使用权严格意义上应归属于无形资产类别,但高校拥有的土地使用权是由政府无偿拨入,其无偿性是区别与其他无形资产(专利、技术)的显著特点,在评估方法的选取上有差异,因此本文区别对待。
传统的资产估值方法主要有三种:市场法、成本法、收益法。市场法也称市场价格比较法,是指通过比较被评估资产与最近出售类似资产的异同,并将类似资产的市场价格进行调整,从而确定被评估资产价值的一种资产评估方法。市场法是一种最简单、有效的方法,市场法运用的必须具备一定的前提条件:即需要有个充分发育、活跃的资产市场;此外,参照物与其被评估资产可比较的指标、技术参数等资料是可搜集到的。现实中,与被评估资产完全相同的资产是很少见的,这就要求对类似资产参照物进行调整。有关调整的指标、技术参数等能否获取,是决定市场运用成功与否的关键。市场法的运用,能够客观反映资产目前的市场情况,评估结果易于被各方面理解和接受。但前提是需要有公开活跃的市场作为基础,有时因缺少可对比数据而难以应用;此外,该法不适用于专用机器设备、大部分的无形资产,以及受到地区、环境等严格限制的一些资产的评估。成本法是指在评估资产时按被评估资产的现时重置成本扣减其各项损耗价值来确定被评估资产价值的方法。成本法的关键是测算被评估资产的重置成本以及各项损耗价值,具体有实体性贬值、功能性贬值、经济性贬值。成本法是当前比较重要的资产估值方法之一,主要在于比较充分地考虑了资产的损耗,评估结构更趋近于公平合理;其次,有利于单项资产和特定用途资产的评估;再次,在不易计算资产未来收益或难以取得市场参照物的条件下可广泛地应用。但是,采用成本法的缺点是工作量较大,而且它是以历史资料为依据确定目前价值,必须充分分析这种假设的可行性。另外,经济性贬值也不易全面准确计算。收益法是指通过估算被评估资产未来预期收益并折算成现值,借以确定被评估资产价值的一种资产评估方法。收益法的关键是测算资产未来预期收益和贴现率,运用此法评估的资产价值,易为买卖双方所接受。但是预期收益额、贴现率预测难度较大,易受较强的主管判断和未来不可预见因素的影响;另外收益法的适用范围很小,一般用于企业整体资产和可预测未来收益的单项资产评估。
三、高校三项资产特殊性
高校存在的目的与企业存在的目的不同,企业以发展和盈利为目的,而高校的存在是为了教书育人、发展教育、振兴科技,提供的是社会公共物品,而不是以盈利为目的,这就决定了服务于高校的资产与服务于企业的资产具有很大的不同。高校三项资产的特殊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高校资产未来收益难以计量 企业的资产,只要能产生独立的现金流,就可以很好的估计该资产的价值,而高校是非盈利性质的,高校资产发挥的作用是难以用财务上的现金流或其它财务收益指标来衡量,比如服务于教学、科研的各项资产,不能简单地用向学生收取的各项费用来测量资产的收益,这有悖于高校存在的初衷;高校进行的科学研究,其中基础性研究获得的科研成果,难以市场化,很难有收益,但不能因此然为基础研究成过就没有意义,因此,用财务收益来衡量高校资产是有失偏颇的。
(二)高校资产历史成本计量偏误 企业资产的历史成本,以获得该资产所付出的对价为依据,比如企业的固定资产,其历史成本包括买家、相关税费、运杂费、安装费等,而高校当前的固定资产的历史成本确定过于简单,只将资产的买价作为入账依据,相关税费不做考虑。这种差异从源头上已经决定高校固定资产的价值有偏误。此外,高校对账上的固定资产均不提折旧,这些规定造成了严重的账实不符。
(三)高校零成本账外资产较多 高校零成本账外资产较多,尤其是对于公办高校,比如土地。高校所占用土地都是政府无偿划拨的,且在当前的会计账簿中未做反映,形成账外资产。此外,对于一些研究型大学,其专利、技术、发明等研究成果非常多,但由于管理制度上的欠缺,高校财务很难确认研究成果的价值,因此这些成果要么没入账,要么其入账依据仅仅是专利、技术、发明等的申请费用,而其实际研发成本却未考虑,因此形成大量的零成本账外资产。
四、高校三项资产估值方法选用及修正
如前所述,资产估值的方法主要有市场法、成本法和收益法等多种方法,而在具体选用估值方法时,还需综合考虑多种因素,如资产估值方法的选择必须与资产评估价值类型、资产评估对象相适应,资产评估方法的选择还要受可搜集数据和信息资料的制约,还要考虑不同的评估途径等。
鉴于高校的非盈利性以及高校三项资产的特殊性,本文认为难以从现有的估值方法中直接选取某种方法来进行高校三项资产的估值,必须对现有估值方法加以修正,方能利用。
首先如前所述,高校资产难以找到合适的资产收益指标来测定,因此本文不建议使用收益法,而建议针对不同类型的资产分别使用市场价格法和重置成本法。
(一)固定资产估值 高校固定资产大体可分为两类:房屋建筑类和设备设施类。总体思路上,高校的固定资产如果在市场上能找到同样功能、同样新旧程度的资产,直接用市场价格作为高校该项资产的价值最为方便和简单;如果不能满足上述条件,高校固定资产的估值将采用成本法,即在市场上找到与现有资产功能类似、结构相同的资产,然后考虑实体性贬值、功能性贬值、经济性贬值,计算出高校固定资产价值。
(1)房屋建筑类资产。本文认为房屋建筑类资产采用成本法进行估值。理由是高校的房屋建筑物与市面上的商用、公用房屋建筑物的功能、作用不同,不能参照商用、工用性质的房屋建筑物来估计,因此市场法不可取。
房屋建筑物评估的成本法是基于房屋建筑物的再造费用来考虑,通过估算出房屋建筑物在全新状态下的重置成本,再扣减由于各种损耗因素造成的贬值,最后得出房屋建筑物的评估值。其计算公式为:房屋建筑物价格=房屋建筑物重置成本-实体性贬值-功能性贬值-经济性贬值
一是房屋建筑物重置成本测算 对于房屋建筑物重置成本的测算方法有多种,如预决算调整法,重编预算法和价格指数调整法等。而预决算调整法进行评估,必须要具备完整的房屋建筑工程竣工决算资料或预算资料;格指数调整法是指根据房屋建筑物的账面成本,运用建筑业产值价格指数或其它相关价格指数推算出房屋建筑物重置成本的一种方法。由于方法本身的缘故,在推算待估房屋建筑物重置成本的准确性方面略显不足,一般只限用于单位价值小、结构简单的房屋建筑物重置成本的估算。综上,本文认为宜采用重编预算法测算高校房屋建筑物的重置成本。
重编预算法是指按工程预算的编制方法,对待估房屋建筑成本项目重新估算其重置成本,此方法主要适用于构造简单的建筑物,具体如下:房屋建筑物重置成本=∑[(实际工程量*现行单价)*(1+现行费率)±材料差异]+按先行标准计算的各项间接成本
二是实体性贬值测算 房屋建筑物实体性贬值,课题组认为采用适用年限法测算即可。使用年限法是指利用房屋建筑物的实际已适用年限占房屋建筑物适用年限的比率作为房屋建筑物的有形损耗率,据以测算实体性贬值的方法。
有形损耗率=(房屋建筑实际已使用年限/房屋建筑实际已使用年限+房屋建筑物尚可使用年限)×100%
实体性贬值=房屋建筑物重置成本* 有形损耗率
三是功能性贬值测算 房屋建筑物功能性贬值是指由于建筑物用途、适用强度、设计、结构、装修、设备配备等不合理造成的建筑物功能不足或浪费形成的价值损失。具体对于高校而言,房屋建筑物功能性贬值主要就是房屋建筑物不能满足教学用途而发生的额外费用,或者由于房屋建筑物富余而形成的浪费。
功能性贬值=功能不足发生的额外费用(或功能过剩形成的固定成本损失)/资产收益率
四是经济性贬值测算。房屋建筑物的经济性贬值是指由于外界条件的变化而影响了建筑物效用的发挥,导致其价值贬损。从现象上看,建筑物出现经济性贬值,一般都伴随着利用率下降、如商业用房的空房了增加,出租面积减少,工业用房大量闲置等。对于高校而言,房屋建筑物经济性贬值主要就是招生规模极度缩减导致校舍大面积空置而产生的固定费用损失。而对于当前的中国高校而言,尚不存在该问题。因此经济性贬值可以忽略。
综上,对于高校房屋建筑物估值,宜采用成本法。通过重编预算法估算房屋建筑的重置成本,然后扣减相应的实体性贬值和功能性贬值即可。
(2)设备设施类。设备设施主要是指用于教学、科研的各种仪表、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这类资产多是外购而来,因此在市场上可以找到同样结构、功能的,直接用市场价格调整成新率后的价值作为高校该项资产的价值最为方便和简单。成新率的估计多靠专用人员综合考虑多种因素后,经验判断得来。
设备实施类价值=相同或类似设备市场价格*成新率。
成新率=■* 100%。
(二)无形资产估值 高校的无形资产总体上可分为两类:知识产权型无形资产和权力型无形资产。对高校而言,知识产权型无形资产包括专利、技术、实用新型发明的使用权等,而权力型无形资产则是指土地使用权。本文将土地使用权区别对待,具体估值另作讨论。对于高校已有知识产权型无形资产,按其是否实现技术转化,区别用不同的方法进行估值。
(1)已实现技术转化的知识产权型无形资产估值。已实现技术转化的知识产权型无形资产,是指那些已经签订技术转让合约或已达成技术使用协议的专利、技术、实用新型发明等。这一类型的资产能够给高校带来明确的未来收益,可采用比例收费评估法进行估值,比如对于专利权的转让收入,其价格主要与协议约定的收费方式相关,具体公式为:专利权价格=销售收入*专利权收入分成率。其中专利权价格=最低收费额+销售收入*专利权收入分成率
(2)未实现技术转化的知识产权型无形资产估值 未实现技术转化的知识产权型无形资产,主要是指搁置在案的各项无形资产,包括高校的基础型研究成果和大部分尚未转化的应用型研究成果。由于缺乏市场法和收益法应用的必要条件,对于这类无形资产的评估,本文建议采用成本法。
采用成本法评估无形资产,基本公式为:
无形资产评估价值=无形资产重置成本*成新率
从公式看出,用成本法评估无形资产,关键是确定其重置成本和成新率。就无形资产成本而言,它是指现时市场条件下重新创造或购置一项全新的无形资产所耗费的全部货币总额。高校是科学研究的基地,其无形资产多为自主研发,因此本研究主要探讨的是自创无形资产重置成本的确定。
自创无形资产的重置成本,按该无形资产实际发生的材料、工时消耗里,按先行价格和费用标准进行估算。即:无形资产重置成本=∑(物质资产实际消耗量*现行价格)+∑(实耗公式*现行费用标准)
其中,重置成本不是按现行消耗量而是按实际消耗量来计算,原因在于:一是无形资产是创造性的成果,一般不能原样复制,从而不能模拟在现有生产条件下再生产的消耗量。二是无形资产生产过程是创造性智力劳动过程,技术进步的作用尤为明显,如果按模拟现有条件下的复制消耗量来估价重置成本,必然影响到无形资产的价值形态的补偿,从而影响到知识资产的创制。
而对于无形资产的成新率,其影响因素是无形资产的贬值,包括功能性贬值和经济性贬值,因无形资产无实物形态,也就不存在实体性贬值。通常成新率的确定,采用专家鉴定法和剩余经济寿命预测法进行。专家鉴定法,是指邀请有关技术领域的专家,对被评估无形资产的先进性、适用性做出判断,从而确定其成新率的方法;剩余经济寿命预测法,是由评估人员通过对无形资产剩余经济寿命的预测和判断,从而确定其成新率的方法。公式为:
成新率=■* 100%
综上,对于高校无形资产的评估,应区分不同类型而采用不同的评估方法,使其估值尽可能科学、合理。
(三)土地使用权估值 土地使用权是权力型无形资产的一种,其评估方法可采用市场比较法、成本法和收益法中的任何一种。但针对高校而言,其拥有的土地使用权是政府无偿拨入,土地用途不同于其它商业用地、工业用地,且其收益难以用财务指标来衡量,因此不具备采用成本法和收益法的条件。本文建议采用市场比较法进行估值。
土地的市场比较法是指在同一市场条件下,以临近时期条件类似的土地交易实例作为参照,同待评估土地进行比较,参照这些已成交的土地使用权价格,通过多项因素的修正,最终求得土地使用权价格的方法。
土地使用权价格=比较案例价格*交易情况修正系数*交易日期修正系数*区域因素修正系数*个别因素修正系数
比较案例价格较容易取得,因为目前国家的土地交易市场是活跃的,而上述修正系数却难以确定,再加上市场比较法主要运用在商业用地和工业用地的评估,高校用地是一种特殊用地,直接用土地使用权二级交易市场的数据来做评估不太理想。笔者认为,对于高校用地的评估,可以在市场比较法的基础上稍作修正。具体如下:
土地使用权价格=基准地价*综合修正系数
即用政府规定的土地一级市场上的基准地价替代比较案例价格,且不区分多种修正系数,综合成一个修正系数即可。因为在我国,由于政府对土地使用权市场的相对垄断,土地一级市场上的基准地价具有相当的标杆作用,因此采用基准地价进行评估是具有科学性和合理性的。至于综合修正系数的确定,首先要从入地用途、待评估土地的区域和个别因素中选择影响土地使用权价格的各主要因素,然后确定具体的修正系数。在计算影响地价的各因素的修正系数时,要利用样点地价与基准地价的关系,确定修正系数的大小。
高校新会计制度实施势在必行,对于高校三项资产的重新估值,本研究认为应区分不同类型资产,采用不同的估值方法,具体如图1所示。
参考文献:
[1]刘玉平:《国有资产管理与评估》,经济科学出版社2004年版。
[2]乔春华:《高等学校会计制度设计若干问题的探讨》,《教育财会研究》2009年第12期。
[3]查道林、万丽亚:《财务风险防范视角的高校会计制度改革探讨》,《财会通讯》2011年第4期。
【关键词】高校资产体育无形资产管理现状对策建议
1前言
不具有实物形态是体育无形资产最突出的特点之一,也是造成此种资产流失与浪费的重要原因。新形势下,体育无形资产属于高校最宝贵的资产类型之一,对此,高校应在加强保护的基础上进行合理利用,以彰显体育无形资产的价值。目前,高校在这个方面还处于摸索阶段,管理方式的持续改进很有必要。
2新形势下的高校体育无形资产管理
2.1问题
现阶段,我国各高校在对体育无形资产实施管理的过程中主要面临着以下几项问题:首先,对体育无形资产缺乏全面了解和正确认识,具体表现为不清楚无形资产包括的内容及对此进行保护的意义,根本原因在于此种资产不具有实物形态,人们难以形成完整概念。其次,尚未形成完善的管理机制。虽然目前不少高校已经开始着手保护、利用体育无形资产,但相关的规章制度并不完善,管理要求不清、制度不全等现象极为普遍,后果是资产浪费、流失严重。再次,管理人才相对不足。目前高校中负责对此种资产进行管理的多为行政人员,他们的专业能力与素质均无法达到无形资产管理岗位的要求,对管理的有效进行存在明显制约,而真正符合岗位要求的管理者则往往寥寥无几,且责任心普遍不强。最后,中介参与少。这一点与高校缺乏体育无形资产营运意识有关,也是造成资产浪费的直接原因,表现为资产多归持有者掌控、中介极少参与。
2.2优化建议
2.2.1加强宣传,改观相关人员的认识
作为一种较为特殊的资产,体育无形资产本身具有的特性给管理带来了很大的困难,管理对象不清、范围不明等问题十分普遍。鉴于此种资产的特点不可改变,高校在对其进行管理的过程中,只能通过全面了解、科学认识来明确管理对象和范围,进而为管理工作的有效进行打下基础。为此,高校负责这方面工作的人员应创新观念,并主动学习无形资产管理知识,理性看待体育无形资产的利用价值。目前,我国的体育产业正处于迅速发展时期。在这样的大环境下,高校应顺应体育产业化趋势,树立开发利用体育无形资产的意识。要想达到以上目的,高校领导就必须在改变思想认识的基础上,将体育无形资产管理工作与学校其他工作结合在一起,从理论上明确此种资产的内容及管理要求,在实践中推行有效的管理措施。同时,高校还需重视体育工作者的作用,通过大力宣传等方式,来改观他们的认识,进而促使他们参与到资产开发及利用当中来。以上做法可以使高校上至领导下至教师都积极投入,可起到激发相关人员积极性的作用,对高校的长期发展十分有利。
2.2.2设立专管机构,细化管理制度
考虑到体育无形资产管理十分复杂,建议高校设立专管机构来负责这方面的工作。结合此项工作的开展要求来讲,高校在管理机构建设中,应遵照组织严密、人员配置合理、权力集中的要求执行,为相关工作的有序进行奠定组织基础。其中,在人员配置方面,建议高校以“对无形资产管理的了解程度”、专业基础为依据选拔人才,尽可能做到能岗匹配。在建立机构的同时,高校还需根据自身实况、法律规定、体育无形资产的特点,参照西方国家的经验,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此项工作的实质是细化资产管理规章,落实高校资产管理要求。为了确保后续管理工作有据可依,高校在制定实施细则的时候应做到:首先,于自身合法权益的维护有利。其次,可防止资产流失。再次,产权主体明确、界限清晰。这样的管理制度不仅能够作为高校保护体育无形资产的可靠依据,还有助于相关工作的规范进行,对管理要求的落实及工作人员积极性的激发具有重要意义。
2.2.3强化资产保护意识,重视中介的作用
当前,我国专利法及著作权法中均有涉及无形资产的内容,为高校开展体育无形资产管理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据。对此,高校应在明确无形资产使用权界限的基础上善加利用,以维护自身的正当权益。这就要求高校紧密结合法律要求,树立资产保护意识。但是,对于体育无形资产,仅仅进行保护是不够的,很容易造成浪费问题,所以,在依法保o的同时,高校还要考虑合理利用。也就是说,对于违法侵占无形资产的行为,高校应借助法律武器进行维权,对于自身掌控使用权的无形资产,高校则应在不违反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善加利用。为此,高校应以依法管理来取代行政管理,将法律作为体育无形资产管理的依据。在资产利用方面,高校应考虑中介介入的可行性。结合我国高校体育无形资产的内容来讲,中介参与的意义体现在资产开发方面,是解决资产浪费的重要方式。所以,高校有必要主动寻求与中介机构的合作,通过提供有偿服务等方式,来实现无形资产的合理利用,在不影响教学的基础上,充分发挥此种资产的经济价值。此外,高校还应对利益分配机制进行调整,通过优化发明人与学校的利益分配比例等方式,来激发相关人员的创造性,以丰富和增加无形资产。比如,高校可借鉴美国名校佐治亚大学(University of Georgia)的分配方式:在成果转化净收益不超过1万美元时,所得全归发明者本人;在净收益处于1万美元至4万美元范围内时,发明者本人与学院、学校的分配比例为5:3:2;在净收益超过4万美元时,三方比例则调整为3:2:5。
3结语
总而言之,体育无形资产属于高校资产中较为特殊的一种,同时也是极为宝贵的一项。对此,高校不仅要加强保护,还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善加利用,使其为自身发展服务。本文就如何改进此项管理提出了几项建议,希望可为高校提高管理效率提供参考。
【参考文献】
[1]张艳超.我国体育无形资产法律保护的研究综述[J].民营科技,2014,(01):285-285.
关键词:农业技术型无形资产;评估风险;风险类型
中图分类号:F27 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14年2月28日
一、农业技术型无形资产评估风险概念
所谓农业技术型无形资产评估风险,是指与资产评估有关的评估机构和评估师,因主客观原因对评估标的价值作了不当或错误判断,导致评估结果失真,使利益相关者受到经济损失,评估机构和评估师将承担诉讼或仲裁,或因败诉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可能性。
二、农业技术型无形资产评估风险类型
资产评估风险源于对未来评估事项的不确定性,合理划分风险类型是评估风险量化的基础,只有充分揭示农业技术型无形资产评估所面临的各种风险因素,才能对评估风险做出客观的评价。农业技术型无形资产的风险类型可定性分为固有风险、执业风险和自然风险;固有风险包括评估管理风险、评估方法风险和评估结果使用风险;执业风险包括道德风险、评估程序不足或受到限制产生的风险、专业胜任能力不足产生的风险;自然风险包括地域性风险、自然灾害风险。
(一)农业技术型无形资产固有风险。农业技术型无形资产固有风险是指评估机构和评估师在对农业技术型无形资产评估中,对风险影响因素不能够直接进行控制,但这些因素的发生可能导致评估结果发生错误或重大偏差,使评估报告的使用者受到损失而承担相应责任的可能性。
1、评估管理风险。农业技术型无形资产评估是市场经济条件下评估机构和评估师以第三方身份对其价值进行估算,能否独立、客观、公正的反映其真实价值,关系到当事各方的切身利益,因此需要国家授权的职能部门予以组织、指导、协调、监督和审查,从而管理环节成为产生评估风险的影响因素之一。近年来,国家职能部门对评估行业进行脱钩改制和清理整顿,可是行业和地方垄断依然存在,一些评估机构明脱暗不脱或挂靠行政权力垄断业务,这些不正当行为严重干扰了评估市场正常秩序,损害了评估业务相关方的合法权益,加大了农业技术型无形资产评估管理环节的风险。
2、评估方法风险。农业技术型无形资产评估主要用于对外投资和转让,评估对象并非实物资产,而是其未来获得超额收益的能力,因为农业技术型无形资产的研发投入具有弱对应性、虚拟性和不完整性的特点,使用成本法评估资产重置成本不够客观,因为农业技术型无形资产的垄断性和保密性,很难从市场上获得类似参照物,加之无形资产产权交易信息匮乏,交易市场弱势有效,限制了市场法在无形资产评估中的应用,使收益法主导了农业技术型无形资产评估。但是,农业技术型无形资产受到自然环境、技术环境、市场环境和行业竞争等多种因素影响,评估参数预测的不确定性难以测算,预测数据难免出现主观因素造成的偏差,使得收益额、折现率和收益期的预测值偏离真实情况而导致风险存在。
3、评估结果使用风险。农业技术型无形资产是将资产未来获得的超额收益按照一定数学模型折现到评估基准日,评估结果是其在评估基准日的时点价值,评估结果时效性强,策略性使用风险大。农业技术型无形资产受到自身特殊因素影响,资产未来获得超额收益受到交易市场供求关系影响,预测主观性较大,评估结果是多种假设条件下估算出资产在评估基准日的时点价值,基于农业技术型无形资产评估时效性特点,评估报告书都约定了评估结果有效期为一年。但是,如果评估报告的使用者为了自己的利益,未按照约定范围使用或者超过有效期范围策略性使用,将发生评估结果使用风险。
(二)农业技术型无形资产执业风险。农业技术型无形资产执业风险主要指评估机构和评估师在执业中因违反职业道德或业务素质未达到专业要求导致评估结果失真,使利益相关者受到损失,评估机构和评估师承担诉讼或仲裁,或因败诉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可能性。
1、职业道德风险。注册资产评估师在执业过程中应当遵循职业道德准则,做到诚实正直,勤勉尽责,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由于人员道德水平差距,评估机构和评估师在评估农业技术型无形资产时,无原则的迁就委托方的不合理要求,忽视资产以市场价值为判断尺度,明显高估或低估资产实际价值,采取压价、垄断等不正当竞争的手段承揽业务;明知自身行为不符合评估准则要求,仍然出具不公允的评估报告的行为而产生职业道德风险。
2、评估程序不足或受到限制的风险。评估机构和评估师在评估农业技术型无形资产时应当遵循资产评估基本准则,根据业务具体情况履行适当的评估程序,对资产价值做出客观、合理的价值判断,不允许在未履行评估程序或者评估程序受到限制的情况下不采取相应替代程序而出具评估报告。但是,在实际操作中,一些评估机构和评估师在不履行相应的评估程序或者在进行现场勘查或者收集评估资料受到限制的情况下不采取相应的替代程序而出具评估报告,这种情况将会产生在利益相关方受到损失发生诉讼或者仲裁时,因评估机构和评估师没有履行相应评估程序,成为承担法律责任的依据。
3、专业胜任能力不足的风险。农业技术型无形资产评估受到自身特殊性影响,评估的复杂性和风险性很高,评估师必须拥有关于农业专利、农业专有技术方面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专业胜任能力成为评估师出具合理专业判断和公允评估结果的基本保证。例如,农业专有技术评估,信息资料和技术经济参数收集比较困难,加上农业技术型无形资产受到地域环境、自然灾害等环境因素影响,评估结果的不确定性增加,这些因素对农业技术型无形资产评估的专业素质和综合素质带来考验,专业胜任能力不足可能发生执业风险。
(三)农业技术型无形资产自然风险。农业技术型无形资产自然风险是指来自自然界的突发事件(气象灾害、自然灾害等)或者固有限制(地域环境、季节交替等)带来经济损失的可能性。
1、自然灾害风险。农业技术型无形资产的价值通常以其承载体农产品的价值来体现,由于农业生产受到诸多自然灾害的影响,这给农业技术型无形资产的评估价值带来难以预测的风险。一场冰雹可能导致农作物颗粒无收,一场水灾可能造成大片农田被淹没,因此对农业技术型无形资产评估需要考虑其抵抗自然界突发事件的自适应能力,如果一项农业技术型无形资产在相同条件下,其抵御自然灾害或者自我恢复能力强,自然灾害风险就较低,反之自然灾害风险就高。
2、地域性风险。农业生产受气候、水分、土壤等自然环境影响较大,使得农业技术型无形资产依托的农产品地域性特征显著,只能在局部范围内推广,例如:新疆吐鲁番哈密瓜闻名华夏,其口感芳香甘甜、耐人寻味,是受到吐鲁番盆地干旱少雨、昼夜温差较大、气候环境独特的影响,农业生产的地域性特征使得农业技术型无形资产实现价值的空间减小,地域性限制越明显,评估风险越高。
三、农业技术型无形资产评估风险应对措施
(一)加快评估法律法规体系建设,健全评估管理体制。我国资产评估法律法规体系不够完善,评估管理条块分割、多头管理现象突出,应尽快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资产评估师法》和《资产评估管理法》,明确农业技术型无形资产评估原则,规范评估业务操作规程,加强政府的制度性管理和约束,健全评估管理体制,减少政府行政干预,强化行业自律管理,使资产评估有法可依,从根本上解决评估市场混乱问题。
(二)加强内部风险管理,建立内部质量控制制度。评估机构和评估师执业水平能力的高低是产生评估风险的重要因素,评估机构应完善内部风险管理制度和质量控制制度,在内部风险管理上严格执行三级复核制度,完善评估复核的具体办法,明确复核事项的重点,制定评估业务操作规程和风险控制指南;在评估业务质量控制上,评估机构要建立项目承接、制定计划、现场勘察、评定估算、出具报告以及档案管理各阶段的质量控制,明确规定各阶段工作重点和风险防范需要注意的问题。通过制定相关内部管理制度,提高评估机构和评估师的风险意识,把风险降低到最小限度。
(三)建立资产评估风险保障制度,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建立评估机构风险保障制度,增强评估机构和评估师的责任和风险防范意识,在评估风险管理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在评估过程中,评估机构和评估师通常难以负担由于评估失败造成相关当事人经济损失带来的赔偿责任,购买职业责任保险是资产评估机构一项重要的风险规避措施,尽管保险不能免除可能受到的法律诉讼,但能减少诉讼失败时评估机构发生的财务损失。我国应借鉴国际上的先进经验,评估机构应当购买职业责任保险,提取职业风险基金。当评估机构和评估师发生职业风险时,由保险公司负责理赔,不足部分使用提取的专项风险基金,这样既可增强评估机构的风险意识和责任感,又可切实维护客户的合法权益。
主要参考文献:
[1]韩静.资产评估风险预警机制研究[J].金融市场,2012.
【关键词】新准则;无形资产;核算
一、新旧会计准则核算比较
(一)无形资产定义的变化
旧准则规定无形资产是企业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或为管理目的而持有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长期资产。并将无形资产分为可辨认无形资产和不可辨认无形资产两类。
新准则规定无形资产是企业拥有或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并首次将商誉从无形资产中剔除,放在企业合并中规范,这与国际会计准则规定及我国日益市场化的趋势相吻合。他强调了无形资产的“可辨认性”特征,并给出了无形资产满足“可辨认性”的标准,即能够从企业中分离或者划分出来,并能够单独或者与相关合同资产或负债一起,用于出售、转移、授予许可、租赁或交换;或者源自合同性权力或其他法定权利,无论这些权利是否可以从企业或其他权利和义务中转移或者分离。
(二)研发支出会计处理的变化
旧准则规定,自行开发并依法取得的无形资产,其入账价值应按依法取得前发生的注册费、律师费等费用确定,依法申请取得前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应当确认为当期费用,计入当期损益。按此规定,企业无形资产的入账价值只包括依法申请时发生的律师费注册费等支出,在研发过程中发生的大量研发费用都不能计入无形资产的账面成本,这会导致大量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被低估。从而大大降低了会计信息的质量。
新准则对研发支出的处理做了进一步的改进,将企业内部研发活动分为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规定在企业研究阶段的费用应当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企业内部研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证明具备一定条件时,应当确认为无形资产。
(三)无形资产价值摊销的会计处理变化
旧准则规定,无形资产的成本,应当自取得当月起在确定的期限内分期平均摊销。
新准则对无形资产在摊销范围、摊销方法、摊销期限及会计科目的设置等方面都有了新的变化。下面就这些变化做进一步阐述。
1、无形资产的摊销范围
新准则只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进行摊销,这使无形资产的摊销范围更加明确。但是我们必须全面的考虑问题,在一定条件下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可能变成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所以企业应当于每年年度终了对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项复核。如果有证据表明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是有限的,就应当估计其使用寿命,并进行价值摊销。
2、无形资产的摊销期限
旧准则规定的无形资产摊销期限比较具体,无形资产应在预计使用年限内平均摊销。摊销年限为预计使用年限、合同规定的受益年限和法律规定有效年限三者中的较短者,没有规定有效年限的文件,摊销年限不应超过10年。
新准则规定,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应摊销。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应在其使用寿命内系统合理的摊销。企业摊销无形资产,应当自无形资产可供使用时起,至不再确认为无形资产时止。
随着知识经济的发展,技术更新速度不断加快,无形资产贬值的风险越来越大,因此新准则规定企业至少应当于每年年末对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果有确凿证据表明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与以前估计有所不同,应当调整、改变摊销期限。
3、无形资产的摊销方法
新准则规定,企业选择无形资产的摊销方法,应当反映企业预期消耗该资产所产生的未来经济利益的流入方式,无法可靠确定消耗方式的,应当采用直线法摊销。由此可见,直线法不再是无形资产摊销的唯一方法。摊销方法的改变使无形资产的摊销更加合理和和科学,充分体现了收入费用配比的原则。同时,新准则增设“累计摊销”科目,配合无形资产的摊销方法来核算无形资产的摊销价值。
二、修订后无形资产准则适用性的分析
(一)无形资产定义
首先,新准则关于无形资产的定义强调了其具有可辨认性的特征,这就把商誉排除在无形资产的范围之外,在内容和表达上实现了统一。其次,取消了无形资产必须是“长期资产”的限制,这与国际会计准则的定义一样,从而是资产的分类更符合实际。但是我们也必须认识到可辨认性仅是区分无形资产和商誉的理论依据,而区分的关键在于确定资产的价值是否来源于合同性或法律规定的权利。目前从我国企业法律法规的完善、资本市场的发达程度、公司治理的成熟情况以及会计人员的专业能力和职业判断能力等方面来看,不能保证大多数无形资产的价值源自于合同性或者法律规定的法定权利,特别是自创的无形资产。因此,可辨认性在我国的经济环境中是否具有可操作性,还有待思考。
(二)无形资产摊销
新准则规定企业应当自取得无形资产起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并将无形资产分为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并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应摊销金额在使用寿命内系统合理的摊销。没有规定年限摊销的做法是新准则的一大进步,而且更加符合实际工作中的具体情况。另外,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得摊销,只提减值,这更符合客观性的原则。根据无形资产的特点来确定无形资产的摊销方法,使得无形资产的后续计量适应了无形资产的变动特征。摊销过程中考虑残值同时增加“累计摊销”科目进行核算,这满足了会计日常核算的需要。企业在年度终了应当对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这种方法符合技术更新的需要,可以有效规避资产贬值的风险。所以,可以说新准则在该方面的变化是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的。
三、对无形资产核算的建议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也可以看出新准则中还存在一些地方需要改进。下面就确认和计量方面的改进建议作进一步说明。
1、正确计量自创型无形资产
企业自创的无形资产是企业掌握的最重要的资产之一,它包括企业文化,企业内部先进的信息交流技术、网络工作系统。这些自创无形资产能给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必须正确地对它们进行计量。因此,为了能客观地反映企业实际控制、拥有的资产,应合理选择计量属性。
2、明确企业的研究和开发费用
知识经济时代,企业对于新产品新技术的研究和开发力度加大,相应的费用投入增多未来经济利益的影响也越来越大。企业研发费用和企业的自创型无形资产关系密切,要正确计量自创型无形资产,前提是要做好对企业研发费用的分配,应根据研究与开发的不同特点区别对待,而不能笼统地对待。
参考文献:
[1]于晓镭.新企业会计实务讲解[M].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2007:78~85.
一、产权视角:无形资产会计信息披露缺陷成因分析
罗素在“新增长理论”中提出,传统生产函数重视劳动、原材料和能源等生产要素,把知识技术等作为外部因素,但在知识经济时代,知识、技术等已经成为重要的内部推动力。因此,有必要对无形资产进行准确的计量和核算,并客观地反映相关信息。但由于无形资产本身的独特性和会计信息披露系统的不完善性,导致我国企业无形资产的信息披露存在严重的问题。这种问题最突出地体现在无形资产信息披露失真,同时有很多的无形资产信息根本无法全面地在报表中得到有效反映。信息失真主要体现在,无形资产的核算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对无形资产的各种确认和计量带有很大的主观判断成分,如由于无形资产开发风险很大,无法有效判断其成功可能性,即使技术成功,可能在推向市场时失败,这种不确定性就导致对于其成本的界定变得非常复杂。而且由于其呈现出收益报酬递增的特点,也因此对其收益需要进行人为估计。信息反映不完善主要表现在对企业产生效益的很多资产没有能够在报表上全面反映出来。当前所反映的主要是商标权、商誉、专利权等可以直接衡量和界定的资产,但对于企业异常重要的很多资产信息却根本没有表现,如企业的管理实践经验、企业文化、人力资本等,这些对于企业的生存和发展都至关重要,但却无法得到切实具体的反映。针对无形资产会计信息披露存在的主要问题,可从产权的视角对其进行具体分析。
(一)无形资产信息披露的产权界定 很多学者都对产权进行了界定,从德姆塞茨以及巴泽尔等人对于产权的界定内容可以归纳出,产权有两个层面的内涵,一是强调人对于物拥有的经济权利,另一个层面是界定人与人之间关系的财产权利。那么,从信息特性角度来看,会计信息具有稀缺性和价值性特点,对利益相关者是一种重要的资源,准确完整的信息是正确决策的前提。但由于信息不对称性,不同利益主体对于会计信息的要求存在矛盾,因此需要通过博弈来实现均衡。无形资产会计信息产权强调的就是不同利益相关者对于无形资产会计信息的拥有程度,进而影响各利益相关者对于该类资产的收益或者受损程度。
(二)无形资产信息披露问题的产权成因 这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会计信息产权界定模糊,二是会计信息产权保护不完善。
会计信息产权界定模糊主要表现在当前整个会计制度体现的产权所有者都是“物质资本所有者”。从资产负债表来看,其内容主要是针对债权人和股东的,左边的资产表现出他们的对于企业内部相关财产的权利,但从左右的对应中可发现,左边的资产大部分都是物质资本,很多无形资产由于无法界定归属权,常常无法在报表左边有效反映出来。表外披露的内容和形式是根据股东和债权人等物质资本所有者的特点要求而设计的,便于物质资本所有者能够及时充分了解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现状。但无形资产的产权不具有明确性,有关信息难以在表内或表外得到有效的反映。
会计信息产权保护不完善表现在:会计信息产权确定的是谁可以拥有对于会计信息的所有权,谁应该从会计信息中获益等。但我国当前会计准则规范下的会计信息披露偏向非常明显。其决策有用性主要是针对大型控股股东或者政府部门本身,对于大型控股股东来说,其由于具有内部管理的优势,导致那些信息是否披露对其重要性已经不再明显。最后整个信息披露无法使该获益的人获得有效的利益,打击了利益相关者对于企业的信心。另一方面,会计信息产权保护不完善主要体现在监管部门没有有效地保护好中小股东的利益,一些监管政策制定应该保护处于信息劣势一方的中小股东,但要么这些政策没有制定好,要么政策没有得到有效执行。因此,从这两方面来看,我国企业会计信息披露在产权具体界定和保护方面需要作出极大改进。
二、无形资产会计信息披露的改善路径:产权化
从会计信息存在的问题和产权视角的分析中,有必要充分利用产权理论,挖掘出有效的指导思想,对于改进会计信息披露问题提出建议。
(一)无形资产会计信息披露改善的理论基础 对于改善无形资产会计信息披露的质量,可以借鉴三大理论思想,即交易费用理论、契约理论、外部性理论。交易费用理论最早由科斯提出,是对企业和市场边界的理论解释。交易理论认为,企业的存在是对市场的替代,也就是说组织化的企业是根据一系列的契约组成的,这些长期契约减少了信息搜索、协商等交易成本,有助于提高交易的性质。但不同的产权组合有不同的资源配置效果,应当寻找成本最低、效率最高的产权组合,来提高企业和社会的经济效益。契约理论是交易理论的延伸,强调契约最终是为节省交易费用。因此,契约观认为企业是一组契约的合成,由于个体在追求自身利益时会与其他人的利益发生冲突,因此个体之间需要缔结契约,保障互不侵犯,合作共赢。而不完全契约理论则指出,契约不能把所有的关系都包括进去,而且还面临着很多未来的不确定性,因此无法全面反映交易双方的权责关系。最后一种是外部性理论,外部性理论来源于信息不对称性。交易的双方掌握的信息难以完全一致,一方掌握更多的信息处于优势地位,另一方掌握较少的信息处于劣势地位。这样,处于不利地位的一方容易采取机会主义的行为,这就是负的外部性效果。常见的搭便车、工厂排污就是最具代表性的外部性例子。为了避免负的外部性,应当对产权进行清晰地界定。现代产权经济学家提出,产权结构的效率依赖于外部性问题的内部化程度,通过产权划分来促使企业能够依靠自身激励机制解决外部性问题。
(二)产权化的两大步骤 一般而言,无形资产会计信息产权分配经历初始分配和再次分配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无形资产的会计信息产权初次分配。在初次分配中,产权安排依赖于交易成本的高低。当交易成本较低的情况下,产权分配较简单,可以通过利益相关主体之间的直接协商来对企业所有权进行分配,这是一种直接简单的私人契约方式;当交易成本较高时,利益主体的各方利益难以达成一致,需要外部力量。初次分配完成后,会计信息达到初步的平衡,但这种平衡并不稳定。因为,各个利益主体之间存在知识共享矛盾,产权博弈仍然存在,各方利益随时都可能出现不一致,资源配置处在波动之中,因此还需要进行二次分配。第二阶段是无形资产会计信息产权的再次分配。同第一次分配一样,二次分配中产权分配仍还与交易成本紧密相关。如果交易费用不高,无形资产的所有者之间可以并能够通过博弈来进行协商,对成本消耗不大;如果无形资产的规模达到一定程度,各方主体之间的共同知识规模也大大扩大,第一次的产权分配不能维持各方的利益均衡,博弈的成本代价就很大。这就需要进行更高层第二次分配,这时政府和市场的监管机制不可或缺。通过第二次会计信息产权安排,无形资产在各个利益主体之间达到了相对一致的均衡状态。
三、无形资产会计信息披露改善的技术性设计和制度性安排
除了思想层面的方向指引,必须通过明确的制度和技术支撑在企业中实现具有高度可行性的措施,来切实提高信息技术披露的质量,保证利益相关者权益的均衡。笔者主要从两大方面对其进行具体化。
(一)技术性设计:构建基于价值链的无形资产会计信息系统 会计信息系统已经成为企业的重要会计工具,无形资产的管理也离不开对应的会计信息系统。然而,现在的会计信息系统一般还局限在对有形资产的管控,系统功能不完全,不能适应现代会计的发展要求。而投资者越来越关注企业信誉、经营能力和业绩状况等这些无形资产指标,因此,从技术层面来说构建一个无形资产会计信息系统是当务之急。
无形资产会计信息系统要以价值增值为基础,充分全面地考虑企业的无形资产价值,能够将所有有价值的无形资产都纳入到管理系统中,要重视程序的透明化和共享化。一方面,要保证内部组织和外部市场之间交易程序的透明化,能够充分体现外部投资的投资行动;另一方面,要实现决策管理的共享化,也就是说企业的重大决策应当在规定的范围内实现信息外部化,让外部主体实时了解无形资产的运作信息,如上游供应商、下游顾客、合作伙伴等。无形资产会计信息系统是会计信息管理的一大创新,也是实现价值增值的重要途径。
价值链起源与从理念上开发新产品和新服务,这对无形资产来说是价值链条的最基础但最重要的步骤,决定着后续的无形资产分配;确定了基本理念后,价值链进入执行阶段,在实践中实现新产品和服务的技术可行性;最后,是商业化阶段,也就是将企业的创新理念转化为可用产品和服务后推向市场,在成本和收入的差价中获取利润,也就是价值。图1的价值链模式计分板,给出了无形资产信息实现价值创造的三个阶段中的具体内容,是一个系统完整的链条,为内部决策者和外部投资者提供了充分的信息。
(二)制度性安排:建立完善契约约束与激励机制 根据制度经济学原理,建立有效的契约事后支持制度对于遏制违规行为具有重要意义。主要方式是通过降低违约收益和提高违约成本来实现。在此基础上,有必要构建完善的契约约束和激励机制。一是建立有效的契约约束机制。首先是确定授权范围,其次是确定责任目标,最后是明晰违约责任。确定授权范围主要是要求经营者与人的权力范围界限明晰;确定责任目标主要是指构建经营业绩和人责任之间的关系,通过准确估计公司未来的发展前景所带来的收益额,对经营者的责任目标进行有效约束,保证对无形资产的有效处置;而明晰违约责任则是强调建立契约罚款条款,其内容应能保证使经营者的违约成本高于违约收益,控制无形资产相关信息的失真。二是完善契约激励机制。建立有效的契约机制是以经营者的经营成果为基础,这样才能使得企业所有者与企业经营者的目标趋于一致,从而使得企业所有者与企业经营者之间的激励相容性得到改善。主要措施包括:在签订契约条款时,应该明确利益条款,同时委托人对于人的激励方法要明确表述;在激励措施中,采用非货币化或者远期化的办法对人长期绩效进行补偿,同时,还要将补偿与短期工薪支付分开,具体来说可以采用延期支付股票期权、超额利润、奖金等措施。三是设计弹性化契约条款。弹性化契约条款的设定主要是为了帮助行为主体根据经营成果的变化及时确定报酬与风险。这样,就可以对经营者的行为进行正确引导,从而弱化某些机会主义经营者的行为导致的违背契约现象,进而降低机会主义行为发生的可能性,减少因为机会主义行为引起的会计信息失真等现象。
关键词:知识产权;评估方法;知识经济
中图分类号:D9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3198(2012)01-0239-01
保护知识产权、保护人类的智力成果,是当今全球性的重要课题,也是世界关注的热点。各国的实践表明,知识产权制度对于鼓励创造、繁荣科学文化、提高综合国力、促进国际经济和文化的交流和合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与作用。正如同志1996年底在广东省考察工作时指出的“保护知识产权也是一场激烈的国际经济斗争,美国等西方发达国家在知识产权方面占优势,他们强调保护知识产权,其目的就是要垄断市场和技术”。
在当今知识经济时代,知识产权已经成为国家、企业建立核心竞争力的重要因素之一,国家和企业都积极研究和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其关键内容是实现知识产权产业化。2006年的新公司法取消了无形资产不能超过公司注册资本20%的限制,这也为企业进行知识产权投资创造了良好的条件。企业知识产权评估是企业进行知识产权投资、实现知识产权产业化的重要前提。对企业知识产权的价值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有利于最大限度的实现其经济价值。
1 我国知识产权评估方法的评价
1.1 我国知识产权评估方法应用分析
(1)充分考虑许可证贸易合同的类型和许可或转让的专利技术权益的状况。在对技术型无形资产进行评估时,无论采取何种评估方法,都应当考虑许可证贸易合同的类型和许可或转让的专利技术权益的状况。特别注意到由于目前我国技术交易的材料收集工作还不完善,不能满足市场法评估技术型无形资产的要求,因而在实际评估中较少采用这种方法。但市场法有很广的理论支持,市场往往是技术价值的最佳指示器。而且,随着我国技术交易市场的不断完善,技术交易越来越活跃,市场法运用会越来越广。
(2)对计算机软件进行评估,一般采用成本法和市场法。对计算机软件进行评估,成本法以软件的开发成本为基础进行评估;市场法是通过比较类似资产在自愿交易下的价值来确定软件的价值。当被评估软件具有一定流通年限时,可采用市场法进行评估,该方法简单,直接。若在推出一个新软件时,市场上已经有同类产品,若可参照该软件的价格作为确定新软件价值的基础,关键看两者相比较功能相差如何。软件常有新版本出现,市场法较适用于新版本出现时价值的评估。
(3)商标记价以收益现值为标准。商标价值评估主要是以商标权转让和商标权许可使用为目的的当企业未来外部环境的巨大变化,导致资产不能适应这种变化,从而影响收益的情况。由于商标的价格主要不是按其“物化”的价值,而是按其额外收益来确定,从而商标价值评估,本质上应采用收益现值标准。决定收益现值标准的主要因素是:重置成本、超额利润、本金化率、追加资本等。对于国内外的驰名商标权价值的评估,由于商标开发和使用的历史较长,具有明显的历史传统和市场信誉优势,而其商标的成本又基本收回,所以,此时商标权的价值主要是按新增收益和驰名度大小来确定。
(4)著作权无形资产价值的评估。著作权无形资产价值的评估方法有很多种,但在实际应用到著作权中又有其特殊性,在具体应用时应选择较为恰当的评估方式进行评估。当评估版权的目的是财务记账摊销费用,或版权的成本构成合理、清晰时,可根据该出版社为该图书所付出的全部费用进行评估,可从基本稿酬、印数稿酬及其杂费的发生中考虑使用重置成本法。但是,将重置成本法应用于著作权的评估时存在有一定的难度,因为,版权的成本中活劳动所占比例较大,要比较准确地确定活劳动的成本是非常困难的;著作权作为一种权力,其损耗一般是无形损耗,确定它也非常困难;创造著作权的费用通常并不与其评估价值相对应,在采用该方法时应特别注意这一点。对如通俗小说、通俗音像制品等,其版权交易在市场上较常见,运用市场法是可行的。当以投资、转让为目的的版权评估,应尽量应用收益现值法。
1.2 评估方法特性综合分析
(1)主要评估方法的性质。从评估方法论的角度分析,重置成本法与市场法属于演绎方法。重置成本法是对被评估对象本身现在及其过去的技术经济资料;市场比较法是用与被估对象类似的资产现在的技术经济资料,进行归纳推断出评估对象的价值;收益现值法属于分析方法,即被估对象未来的使用情况经济分析来确定资产的评估价值。
(2)知识资产评估的是资产的使用价值。知识资产是一种复杂的资产,知识产权的评估对象是它的获利能力。评估知识产权,实际评估的是资产的使用价值。被评估对象的有用性,它的获利能力实现点,在未来市场上被认可的程度,都由各种评估对象的个性特征决定,只用通过分析才能予以确定。只有通过分析,才能公正的认定其价值,不能进行简单的归纳推理。因此,知识产权评估中最适用的方法应当是收益现值法,更确切的说是应当经济分析方法。
(3)知识产权评估的目的强调收益现值法的实用性。在我国目前的转型经济环境中,知识产权的所用者是因为发生诸如合资合作、购并、投资参股、股份制改造等资产业务需要而进行评估的,是以知识产权转让、投资或咨询为目的的评估,采用重置成本法明显地不能满足要求,市场法的应用范围又极其有限,因此收益现值法从需要到可能都被放在了首选方法的位置上。
2 资产评估报告的概念、作用及应区分的种类
2.1 资产评估报告的概念
资产评估报告是指评估机构按照评估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在完成评估工作后向委托方和有关方面提交的说明评估过程和结果的书面报告。它是按照一定规范来反映评估目的、程序、标准、依据、方法、结果及适用条件等基本情况的报告书。资产评估报告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狭义资产评估报告即资产评估报告即减免税评估报告书,即是资产评估机构完成对资产作价的意见,提交给委托方的出证性的报告,也是评估机构发行评估机构履行评估合同情况的总结,还是评估机构为资产评估项目承担法律责任的证明文件。
2.2 资产评估报告的作用
一是未被委托评估的资产提供作价意见,该作价意见不代表任何当事人一方的利益,并且是一种专家估价意见,具有较强的公正性和科学性,因而成为被委托评估资产作价的参考依据。
二是反映和体现资产评估工作情况,明确委托方及有关方面责任的依据。这体现了评估机构的工作成果。它是有偿服务。
三是对资产评估报告进行审核,是管理部门完整资产评估管理的重要手段。
四是为建立评估档案、归集评估档案资料的重要信息来源。
2.3 资产评估报告应区分的种类
资产评估报告应分为预期性评估、现实性评估和追溯性评估。
预期性评估报告是指预测资产未来价值的评估报告。现实性评估报告指的是评估基准日和现实资产评估经济行为的目的相距很近,而且也是反映被评估资产现实价值的资产评估报告。追溯性评估报告是指需要确定过去价值的评估,即评估基准日早于报告日。
3 应单独制定知识产权评估准则
知识产权中专利权、商标权、版权、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分别是独立的单项资产,具有单项资产的特性。正如房产、地产、机器设备属于有形资产范畴,但仍然具有各自的资产特性。专利权、商标权、版权、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虽然都属于无形资产的范畴,却拥有各自的资产特性。无形资产只是一个笼统的概念,不能体现单项资产的特性。然而,从国际评估准则及我国的评估实践来看,只是制定了无形资产评估准则,并没有针对单项知识产权资产的特性,制定相应准则进行规范。知识产的权法律是知识信息具有非损耗性的特征,且任何知识信息都不可能在完全隔断历史联系的情况下产生,因而具有“永续性”的特点。然而为了鼓励知识产品的广泛传播与流通,从而促进科技、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法律硬性规定了知识产权的存续期限,知识产权只在这一法定期限内有效,期限届满,权力归于消灭。
4 资产评估报告应区分两种不同性质的报告
目前对资产评估报告的定性,存在不同的理解。一种观点认为,资产评估报告在我国应区分为两类报告,即法定评估报告及咨询性评估报告;另一种观点认为,资产评估报告本身就是一种咨询性意见,不必区分两类报告。区别对待上述两类知识产权的评估报告,对社会及评估师都是有利的,也符合社会客观情况。也只有通过制定准则来规范评估业务,公告于社会,才能取得社会的共识。
5 突出知识产权价值特性
知识产权涉及法律、技术、经济三方面的知识,知识产权的价值不仅受到市场经济的制约,而且法律权利、技术进步也直接影响知识产权价值。因此,在制定评估准则时,应详细分析研究知识产权的法律、技术、经济特性,突出知识产权的价值特性,使准则可以有效地规范知识产权评估工作。
关键词:知识经济;创新能力;财务管理
在经济全球化和国际市场一体化、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的今天,知识经济不但是增强企业市场竞争力的重要工具,而且是企业长效健康发展的有力保障。目前,在我国企业的财务管理仍然停留在传统层面,没有认识到知识的重要,从而产生了一些问题和不足。笔者认为,将知识智力作为推动企业发展的重要资源,对于完善企业的财务管理工作有着积极的推动作用。
一、知识经济时代的特点
知识经济时代是对21世纪的最佳定义。对于企业来说,如何利用新知识新技术大力创新企业内部管理、产品生产,都是摆在每位企业管理者面前亟待解决的问题。笔者总结了知识经济时代的几个特点:
一是知识本位的价值取向。新时代,知识成为企业竞争力最核心的因素,而技术的改革创新、管理水平的提高、人才的引进利用都必须要依靠知识。换句话说,谁拥有了知识,谁就拥有了掌控未来市场的能力。
二是无形的企业资产投入。知识经济时代的企业管理运作模式是将知识作为无形资产,投入到企业中,而产生最有性价比的经济效益。有资料显示,美国商业信息部门统计到本国知识资产平均占到了企业资产的60%以上,而英、日等知识资产占比也超过了50%。
三是知识是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因素。新时期,知识经济是促进人类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经济模式,是降低资源消耗,提高资源利用率和转化率,实现最低投入和最高产出的经济增长方式。
企业财务管理是对企业财务活动及其所涉及的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利润、收入和费用所进行的管理。这一切都是从资金运动开始到资金回收结束,具体包括资金筹集、资金投放、资金耗费、资金收入与分配,其目标表现为企业利润最大化。而知识经济扩大了企业资本的范围,企业资本由物质资本和知识资本两部分构成,在知识资本流转的过程中,企业资金的筹集和投放,应当围绕知识投资并为其服务。
二、知识经济时代如何做好企业的财务管理工作
(一)做好企业财务管理目标的创新
现代企业的财务管理必须充分依托知识积极进行管理创新,而创新的首要对象在于管理目标的创新。具体来说,企业在原有的财务管理主要以成本最节约及利益最大化为主要目标,在这一目标下,企业财务管理势必会将自身利益作为唯一指标,倾向于不良的科技创新,容易造成生态环境的破坏、员工及周围群众利益的损害,引起员工及社会不满,影响企业的内部和谐。但科技创新也存在消除上述不良后果的可能性,如何加强企业的良性科技创新,必须首先全面转变财务管理的目标。笔者认为,财务管理的目标应当摒弃利益最大化,而是在保证企业利益的同时兼顾社会及生态效应,加强企业高绩效团队的建设,从而在企业内部构建良性的知识经济流。同传统经济模式类似,新世纪企业的生产经营运作仍然处于社会大众的生活中。由于企业大量采用了新型的技术和能源供应,因而不可避免地造成环境污染和资源耗损。只有在加强企业产品质量的同时,注重对环境的保护和资源的合理利用,并增加就业,才能体现出企业的社会和生态效应。虽然目前大多数企业已经充分认识到人才和团队建设的重要性,但是由于科技的飞速发展,一个优秀的人才并不能完全掌握各个方面的知识,并具备企业管理经营的所有技能,因此如何挑选优秀人才,组建知识型队伍,形成良性的知识流动秩序,是企业实现社会及生态效应的基础,也是企业财务管理目标的根本。
(二)做好企业财务关系的创新
企业财务关系由内外协调转向侧重于企业内部人本化管理。知识经济时代应当将知识(技术技能)要素作为企业生存发展的关键因素,而企业内部的各部门与人员正是知识要素的实际掌握者与利用者。因此企业多样化多层次的财务关系仍然并存,但应当将企业内部的部门与员工关系作为重点。因此企业在财务管理中应当重点把握部门及人员的激励,通过多种形式的财务福利和奖励,最大限度地调动部门及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
(三)做好企业的投资管理
人力资源、无形资产和风险投资将成为企业投资决策的重点。知识经济时代企业管理应当重视资本型知识型经济,由于知识资本在企业资产中的占比不断提高,企业的资产结构也出现相应的变化。具体来说,企业的资产结构中将会大幅增加各类知识资本,一是知识技术类型的无形资产,如专利权、商标商誉、软硬件开发等,二是人才引进和人力资源的开发。可见,人力资源、风险管理和无形资产是知识经济时代企业财务管理的新趋势。
(四)做好企业的收益分配
财务资本与知识资本共享资本收益。在传统工业经济中,企业的收益分配是依据资本比例进行的,即资本所有者拥有收益分配权力。知识经济时代,知识作为企业管理的关键要素,在收益分配中应当将知识纳入,即知识所有者同时拥有收益分配的权力。在企业经济管理活动中,资本所有者、生产劳动人员、管理人员等都是重要的参与者。笔者认为,资本所有者提供了资本,应当依据资本投入分配收益;生产者应当根据劳动获得薪酬,不涉及收益分配;管理者由于在企业经营过程中投入了自身的管理技能,应当依据知识成本参与收益分配;技术创新者应当额外依据其技术资本对企业的贡献,追加分配收益。
三、结语
在当前国际竞争愈演愈烈的情况下,知识经济是现代企业管理运作的基本特性。知识经济也是新世纪代表企业创新能力的知识,推动企业成长与经济发展的核心因素。对于企业的财务管理工作来说,只有积极做好财务目标和关系的创新,做好财务投资管理和利益分配以及财务指标的创新等才能有效地提高企业的财务管理成效,迎合新时代的发展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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