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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级量化考核办法

班级量化考核办法范文第1篇

为适应新课程背景下学校教学工作管理的需要,完善学校内部分配制度,根据《雨花区中小学教师工作量量化标准参考方案》(草案),结合我校具体实际,按照体现多劳多得,兼顾公平的分配原则、便于操作的实施原则制定如下方案。

一、绩效工资来源、发放对象、工资标准确定办法

1、学校绩效工资来源

按照工资改革方案规定,个人工资总额分三部分组成:“生活津贴”部分由区财政按月发放到教职工工资卡(占工资总额的70%);按月考核发放的“工作津贴”;按月扣发,按学期考核发放的“奖励津贴”。学校方案中的“绩效工资”是指由财政统一下拨到学校并规定经由学校考核后发放的工资部分,即“工作津贴”和“奖励津贴”。

学校绩效工资发放项目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为教职工月绩效工资,包括:课时工资;岗位(职务)工资;特殊工资;加班工资(不含寒暑假加班工资)等。第二部分为教职工学期(或年度)奖励工资等。

2、学校绩效工资发放对象

学校绩效工资发放对象:学校在编、在岗的教职工。由学校聘用人员(没有编制的人员)的工资不在财政拨发的绩效工资里支付。离退休人员的绩效工资发放按上级文件规定的办法执行。在编不在岗的教职工绩效工资发放由校长办公会议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3、绩效工资标准确定办法:学校实行量化管理,设置标准课时。对全校的工作岗位,折算成标准课时。绩效工资标准课时待遇由学校以学年度为单位确定,在按月发放月绩效工资之后,余额部分合并到年终奖励部分发放。

二、教职工月绩效工资发放计算办法

(一)、课时工资

课时工资是指以工作量为依据,以标准课时方式呈现,并照标准计算发放给授课教师的工资。

课时工资分五大块计算:课堂教学工作量;备课(含跨头、跨科备课)工作量;作业及辅导工作量;教学研究工作量;班主任工作量;其他课时工作量。计算方法如下:

1、课堂教学工作量

凡进入学校课程表,且分节按规定时量进行教学的课程(不分国家、地方、校本课程,不分年级、学科),教师按课表进课堂授课一节,计算0.7标准课时课堂教学工作量。

2、备课工作量

(1)各学科备课工作量,不区分国家、地方、校本课程,也不区分年级、学科,按教师根据教学需要而准备的标准教案数目和任教班级数相乘计算。备课工作量计算方法为:每备一个标准教案,非毕业学科和当年毕业学科分别按0.5和0.7标准课时计算教师备课工作量。毕业年级的非中、高考学科不按毕业学科计算备课工作量。

(2)跨年级备课,每备课1节,按在学科课时基础上增加0.1标准课时计算跨头备课工作量(备课数少的年级为跨头备课)。

(3)跨学科备课,每备课1节,按在学科课时基础上增加0.2课时计算跨年级备课工作量(备课数少的年级为跨年级备课)。

3、作业批改工作量

作业批改工作量计算办法:学科授课时数乘以学科作业批改标准工作量。各学科作业批改标准设定如下:语文、数学、英语三科计0.3标准课时工作量;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地理、历史等课程0.2标准课时工作量;校本课程、综合实践、通用技术、美术等其他学科计0.05标准课时工作量。没作业的学科不计算作业批改工作量。

当年中、高考学科作业批改工作量在本学科肄业年级作业批改量的基础上增加0.1课时。毕业年级的非中、高考学科不按毕业学科计算作业批改工作量。

作业批改工作量计算班额标准:初、高中标准班额分别设定为45人、50人。班级人数超过或者不足标准班额在三人(不含三人)以上的,作业批改工作量按如下公式计算之后在教师当月工作量中增加或者扣减:

超(不足)学生数

作业批改超额(不足)工作量=—————————×学科作业批改工作量标准

标准班额数

4、教学科研工作量

凡进课堂教学的教师,其参加教学科研的工作量,不分学科,每周每人计0.5课时(按实际开展教研活动情况计算,但每人每月教学研究工作量不超过2课时)。教研活动包括:市、区、校等组织的教研会议、听课评课、集体备课、培训学习、公开课、竞赛活动等。教师每缺席一次教研活动,在教师月工作量中扣除一个标准课时工作量。

5、其他课时工作量

(1)语文、外语学科教师早自习下班辅导工作量:每次5元,迟到不发,无故缺席倒扣15元。

(2)早操、课间操工作量:早操由学校指定人员负责,标准为每人每天10元;课间操由体育组按学校要求安排五名体育教师到位组织,每人每周2课时。由于学校或天气原因导致不出操,不影响教师工作量。但教师每缺一次,扣除该教师当月一标准课时工作量。

(3)课外活动工作量:课外活动包括学科竞赛培训、特长生专业训练等。课外活动要求有计划、有教案、有学生名册、有学生签字的训练活动记录,文化学科培训时间每次不少于45分钟,特长生专业训练每次不少于90分钟。符合上述条件的课外活动,按1课时计算教师工作量。

(4)临时代课和自习课工作量:临时代课在一周以内,按15元/节的标准发放,一周以上按正常课时计算。学校进课表安排的和临时组织的自习课5元/节。

(二)、岗位(职务)工资

岗位(职务)工资是指以工作量为依据,以标准课时方式呈现,并照标准计算发放给授课教职工的工资。

1、行政干部(校级和中层)、职员、教辅后勤工作人员岗位职数和工作量:

岗位周课时岗位职数及其他

校级正职18

校级副职16.5

中层正职15.5

中层副职14.5

图书室10

阅览室10

校医20另卫生工作计6课时

报帐员、出纳14

处室专干12人事劳资、教育、教务、招生、就业、保卫、后勤及学校确定的相关人员

处室职员11司机、办公室内勤、财产保管

水电工12

实验员12

档案管理12

体育器材管理14含学校所有体育器材保管、田径场卫生

寄宿生管理按学校寄宿生管理员待遇办法执行

网站网络维护14

广播电话及会议室管理12

心理咨询8

机房管理(含监控)14

校园电视台8

校报校刊学生社团12

职员、教辅后勤工作人员岗位职数和工作量:按照国家政策核定行政职员岗位及其职数设定,其工作量为标准工作量,原则上增人不增加工作量。凡学校因工作需要而增设的岗位,其工作量由校务会议讨论决定。

2、年级组长、班主任职务工资

年级组长、班主任工作量采用单列方式计算工作量。年级组长、班主任工作量设基本工作量和奖励工作量,班主任工作量不与其所任教学课程工作量累加来计算超工作量。

班主任基本工作量按每周10课时计算。学校设定标准班额配置:初中标准班额为45人,高中标准班额为50人。超过标准班额配置的班级,班主任工作量以5人为标准,每超过5人则每周增加该班班主任工作量0.2课时,累计相加计算。不足标准班额配置的,参照超额标准及其计算办法相应地扣减班主任工作量。

班主任奖励工作量设置的目的是奖励连续担任班主任且在工作中没有出现严重问题的优秀班主任。班主任奖励工作量规定如下:连续担任班主作3年以上者,从第4年开始每周增加0.5课时,以后按每满2年每周增加0.5课时计算。学校从班主任月工作量津贴中抽取200元进行绩效考核,考核办法按学校班级量化考核方案及相关规定执行。

年级组长工作量以每年级6个班为标准计算。符合标准的年级,年级组长每周计算6标准课时工作量(不足6个班的年级,按6个班的标准计算年级组长工作量)。6个班以上的年级,每增加1个班加年级组长工作量0.5课时。连续担任年级组长3年以上者,从第4年开始每周增加0.5课时,以后每满2年每周增加年级组长0.5课时。学校每个从年级组长月工作量津贴中抽取100元进行绩效考核,考核办法比照班主任考核方案及相关规定执行。

如发生重大学生管理事故,则由行政会视情况扣发或减发年级组长、班主任职务工资。

4、教研组长、备课组长职务工资

教研组长(含副组长,副组长为除语数外三科外,其他学科在初中部设置副组长)的职务工资规定如下:教师人数达10人以上教研组,组长职务工资为2标准课时/周; 5人以上者(含5人),1.5标准课时/周;5人以下者及备课组长,0.5标准课时/周。教研组长职务工资考核后发放,考核基本项目为:组长按时出席教务处、教科室召开的会议,每月听课达4节,每月进行一次组内成员教学常规检查等;组内成员按时参加各级教研活动、开展校本教研,每月听课不少于3次,教案、作业批改没有明显过失,否则扣除组长职务工资一半,情况比较严重者,扣除全部职务工资。

(三)、特殊工资

(1)离职行政干部津贴:任职期达5年以上的中层行政干部,因学校需要或者年龄等原因而退职者,在退休前,学校给予离职行政干部补助津贴,标准为每周2课时。

(2)老龄津贴:男满55周岁,女满50周岁以上,坚持进课堂上课者,每周照顾1标准课时工作量;教师男满58周岁,女满53周岁以上,坚持进课堂上课者,每周照顾2标准课时工作量。

(3)特殊岗位津贴

岗位人员津贴名称月津贴标准(元)

化学教师营养补助10

化学实验员营养补助15

体育教师服装费15

保卫专干夜间值班按照到位情况每次补助10元

中高考招生专干、人事专干交通补助60

二、教职工学期或年度奖励工资

教职工学期或年度奖励工资按月扣发,在期末或学年末考核发放。

三、绩效工资考核发放办法

(一)、考核部门及其考核对象

教务处考核对象:教研组长、副组长、备课组长;任课教师;教务专干;图书室阅览室和实验室职员;早自习、课外活动等。

教科室考核对象:教研组长;含副组长;备课组长(以教科室为主,教务处协助考核)。

教育处考核对象:年级组长;班主任;德育专干;寄宿生管理员;医务室工作人员等职员;两课两操。

总务处考核对象:后勤人员。

办公室考核对象:其他行政职员;全校教职工考核核实、汇总。

(二)、教职工月绩效工资考核发放办法

1、教职工月绩效工资发放标准:

学校以周为单位设置三种工作量:基本工作量和超课时工作量。基本工作量为每周7课时(不含7课时),教职工周工作量不满基本工作量,不发放出勤津贴。12课时以下(含12课时),课时津贴按标准发放;12课时以上,发放超课时津贴,但教职工超课时工作量原则上不超过基本工作量12课时。

2、下列违反教师职业道德的,扣发当月绩效工资。

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以罚代教、以教谋私、训斥学生家长、酗酒赌博;严重失职,造成事故并负直接责任的;乱收费者。

3、违反教学常规的,扣减当月绩效工资

(1)在规定时间里缺交计划、总结等材料的,每人每次扣20元,迟交扣10元。

(2)无教案上课或检查时教案数与课堂教学授课时数不一致,除扣发相应的课时工作量外,每缺一次(个)扣20元。

(3)上课迟到(含组织眼保健操),扣20元。提前下课者,视同迟到处理。旷教一节扣50元。

(4)缺作业或少批改一次作业,除扣相应津贴外,再扣绩效工资20元。

(5)私自调课,扣除双方各10元,听课缺一节扣5元。

(三)教职工学期或年度奖励工资

教职工学期或年度奖励工资按照教职工的职级、标准计算,主要依据教职工的出勤、工作量、工作业绩等考核发放。

四、补充规定

1、本方案提交教代会讨论,自通过之日起执行。

2、原方案与本方案相冲突的,以本方案为准,本方案未涉及的,照原方案执行。

3、本方案的解释权归学校校长室,修订权归教代会。

班级量化考核办法范文第2篇

白腊坪煤矿位于四川省达州市,隶属于四川煤炭产业集团达竹煤电(集团)公司(以下简称“达竹公司”),是西南地区的重点国有煤矿。白腊坪煤矿1974年投产,设计生产能力为15万t/a,2009年调整后核定生产能力为33万t/a。

白腊坪煤矿的主产煤种是1/3焦煤,具有低硫、低磷、低灰、高发热量、粘结性能好等特点,是少有的冶金混煤。但是,由于白腊坪煤矿采煤工作面煤层薄,夹矸较多,且有着底板松软、顶板破碎等不利因素,严重制约了煤炭开采工作的进行。同时,白腊坪煤矿井下点多、面广、战线长,职工素质参差不齐,安全管理难度大,极易发生安全事故,使煤炭开采面临着巨大的安全压力。

为此,白腊坪煤矿在加大安全投入,大力发展机械化采煤的同时,还从2010年1月起,推行了煤矿安全精细化管理方法,扭转了安全生产被动局面,向本质安全型矿井迈出了重要一步。

创新安全理念 引领安全意识

白腊坪煤矿采煤工作面采高为0.5~0.8m,属国内典型的极薄煤层矿井,加之地质构造复杂,人员素质低,管理粗放,给安全管理带来了巨大压力。2009年,白腊坪煤矿在煤炭开采中,死亡2人,重伤1人,发生轻伤事故30余人次。白腊坪煤矿对各类安全事故进行认真总结分析发现,环境的不安全状态和人的不安全行为是导致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根源还在于管理不到位。白腊坪煤矿党政决定创新安全管理模式,在全矿推行全员安全精细化管理。

2010年1月,白腊坪煤矿通过反复研究论证,引进了海尔集团“日事日毕,日清日结,日事日高”的OEC精细化管理模式。OEC精细化管理的含义,就是全方位地对每个人、每一天所做的每件事进行控制和清理,做到每天的工作当天完成,而且要保证工作质量有一定的提高。白腊坪煤矿与软件开发公司协作开发了“白腊坪煤矿安全精细化管理系统”软件,对全员隐患管理、“三违”管理、生产管理、责任追究、事故管理、指标管理等多项日常工作进行每天、每月考核,真正做到“人人事事有标准、人人事事有考核”“工作日事日毕、日清日高”。

2009年10月,白腊坪煤矿邀请兖煤集团战略研究院院长、清华大学客座教授牛克洪到矿,对班组长及副队级以上管理人员进行了精细化管理知识专题培训。随后,矿长邬康明又率领由部门负责人和区队队长、书记组成的精细化管理工作小组,前往山东兖煤集团杨村矿、北宿矿实地考察了精细化管理工作,深入细致地了解了兖煤集团推行精细化管理的全过程。

精细化管理是干部职工行为规范上的一次巨大变革。要将精细化管理在全体干部职工中深入全面地推行下去,就必须首先解决大家的认识问题。白腊坪煤矿在2010年的职工代表大会上讨论通过了不同层次的激励办法。同时,矿内还多次召开中心组学习会、管理人员大会、班组长大会和职工大会等专门研究部署安全精细化管理推行工作,深入灌输精细化管理意识,让广大干部职工认识到推行安全精细化管理工作的作用和意义。矿长邬康明担任精细化管理培训教师,多次为干部职工讲解精细化管理知识。矿里还购买了大量光碟、书籍等培训资料,对职工进行精细化管理知识培训,并通过广播、电视、宣传资料和宣传专栏等广泛宣传精细化管理。

健全制度 强化考核执行

为全面推行精细化管理,白腊坪煤矿还先后出台了《关于推行全员安全精细化管理工作的通知》《安全精细化管理考核办法》《关于开展安全精细化管理队级竞赛活动的通知》《管理人员考核评价办法》《班组长管理办法》和《星级员工评选管理办法》等10余个文件办法,制定了“6S”管理标准、安全行为规范、材料定置管理标准、班前会工作标准和各工种岗位标准等200多个行为标准,形成了系统的行为标准体系。白腊坪煤矿出台的文件、制定的行为标准和开发的软件实现了“四化”,即复杂的工作简单化、简单的工作流程化、流程化的工作定量化、定量的工作信息化。

白腊坪煤矿制定了一整套干部职工安全精细化管理考核体系,推行了A、B、C、D四卡考核机制,严格按考核程序和标准对全体干部职工进行精细化考核,实现了考核方式的闭合。

在职工考核方面,入井职工必须人人持A卡(正、副卡),正卡为行为标准卡,供学习、掌握行为标准用;副卡为不规范行为记录卡,其不规范行为或缺陷由职工本人、值班队干或现场巡岗的领导干部填写,同时职工本人要签字认可,下班后将副卡交给班组长。班组长入井需同时持A卡正卡和B卡,班组长通过班员A卡副卡上记录的不规范行为和当班的工作表现对全体班员进行考核打分,将班员考核的工分和积分记录在B卡上。班组长的不规范行为由值班队干和巡岗领导干部进行考核,并将其不规范行为记录在B卡上。下班出井后,班组长将B卡交给地面值班队干。地面值班队干将当天全队井下班组职工的不规范行为考核情况记录在C卡上,并将C卡上记录的工分和积分上传到精细化管理自动化软件系统上。副队干以上管理人员必在井口信息站领取D卡后方可下井,管理人员下井发现隐患、违章或职工不规范行为的,除在职工所持的A卡副卡上记录外,还要记录在D卡上,由责任人现场签字认可,出井时管理人员将D卡交给井口信息站,由信息站将职工不规范行为上传到精细化管理自动化软件系统上。

在管理人员考核上,白腊坪煤矿推行了横向考核、纵向考核和逆向考核模式,将日考核、月考核和年度考核有机结合起来。日考核主要对岗位职责进行考核,月考核和年度考核主要对工作效果和各项指标进行考核,通过不同模式、不同周期的考核,使考核工作更加灵活多样,更加严密周全。

横向考核,指部门负责人对分管的工作考核相关部门和区队负责人。纵向考核,指分管领导对分管部门负责人及其他部门负责人的工作进行日考核、月考核和年度考核,部门责任人和区队队长对部门和区队管理人员进行考核。逆向考核,指基层区队对机关服务情况进行考核。

奖惩共施 提高激励

为了打造一流管理团队,争创一流工作业绩,白腊坪煤矿建立了激励体系,用以增强全体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鼓励干部职工提高管理水平和技术水平。该体系包括员工激励机制、班组长激励机制和管理人员激励机制。

员工激励机制以《星级员工评选管理办法》为准绳,每月根据职工的积分情况,评出积分排前的10%的职工为“月度之星”,给予100元的经济奖励;职工在1年内累计两次获得“月度之星”称号,即可被矿评为“一星级员工”;累计四次获得“月度之星”称号的,即可被矿评为“二星级员工”。依此类推,职工在1年内累计十二次获得“月度之星”称号,即可被矿评为“顶级员工”。“一星级员工”次年每月可获得50元星级津贴,之后每多一个星级,即可多增加50元津贴,“顶级员工”次年每月可获得300元星级津贴。

有奖就有罚。白腊坪煤矿将积分排后的3%的职工评定为“不放心员工”,如果职工在1年内累计6个月被评为“不放心员工”,将参加为期1个月的下岗培训,培训期间矿里只给予其生活补贴。经过考试、考核合格后,该名员工才能重新上岗。连续两年停岗的职工,企业将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班组长激励机制是按照《班组长管理办法》规定,每月根据班组长积分情况,取排前的20%评选为月度优秀班组长,其中采掘队优秀班组长给予200元奖励,机、通、运队优秀班组长给予100元奖励。月度积分最低的班组长,将减半计发当月班组长津贴。每年度按20%、75%和5%的比例,以积分排名顺序为依据评选优秀班组长、合格班组长和不合格班组长。年度优秀班组长次年的班组长津贴将增倍计发,不合格的班组长次年予以解聘。若连续3年被评为优秀班组长,将有资格参与矿里组织的以班组长姓名冠名的荣誉评比。评比获胜者,所在班组将以班组长的姓名命名。

管理人员激励机制是遵照《管理人员考核评价办法》规定,从年度业绩考核、基本素质考核和民主测评3个方面进行管理人员年度考核。其中,年度业绩考核分是管理人员参与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绩效积分,是日常下井、带班、跟班、巡查、查隐患、反“三违”和提合理化建议等得分的累积;基本素质考核分由分管领导进行考核评分,考核评分采取矿内同级别比较考核和与兄弟单位同岗位同级别比较考核两部分进行,考核评价等级分为好、中上、中、中下和差5个档次,分别给出对应分数;民主测评分为机关管理人员民主测评和队级管理人员民主测评,机关管理人员民主测评分由矿职工代表大会人员考核测评决定,队级管理人员民主测评分由矿职工代表大会人员和队职工大会人员考核测评决定,所占比例分别为30%和70%。白腊坪煤矿还根据管理人员的工作性质,将全体管理人员分为5大类,即安监处管理人员、生产技术部门管理人员、非生产技术部门管理人员、无下井任务管理人员和队级管理人员。不同类别管理人员的年度业绩考核、基本素质考核和民主测评所占分值比例不同。比如,生产技术部门管理人员的年度考核得分,其中50%的分值是年度业绩考核得分,30%的分值是基本素质考核得分,20%的分值是民主测评得分;非生产技术部门管理人员的年度考核得分,其中20%的分值是年度业绩考核得分,40%的分值是基本素质考核得分,40%的分值是民主测评得分。管理人员的年度评价分三条线进行:一是队级管理人员;二是机关生产口管理人员;三是机关非生产口管理人员,分别评定为优秀、称职和不称职3个等级。白腊坪煤矿每年对各条线考核前5名给予1000元、800元、600元、500元和400元的奖励,对各条线的最后一名实行末位淘汰或降级处理,对各条线的倒数二、三名进行诫勉谈话,对连续三年排名倒数二、三名的管理人员给予降级或调离管理岗位处理。

班级量化考核办法范文第3篇

关键词:学生品德;量化考核;探析

我校是一所创建于1958年的国家级重点职业学校,目前在校生6000余名,生源广而杂,专业多、班级多、学生多,学生素质相对较低,特别是思想品德素质较低。为加强和改进学校德育工作,更好地贯彻《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校德育工作的若干意见》及党的十提出的“立德树人”的教育根本任务,加强学生的政治思想及道德品质教育,增强学生的纪律意识,提高学习主动性和自觉性,培养良好的道德行为习惯,营造良好的校风,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2012年5月至6月,我校德育课题组采取问卷调查形式,对学生的思想品德做了深入的调查。通过分析,探索研究出中职生品德量化考核制度,对学生品德进行较为客观、准确的评价。中职学校学生品德量化考核制度是班主任与学生一起制定班规,并将班规与分数挂钩,学生违反班规扣相应分数,遵守班规奖励相应分数。班干部负责记录学生分数,并在学期末将每名学生得分进行统计,以此分数评定学生的操行等级制度。

一、学生品德分数考核责任人及其职责

班主任是班级学生品德量化考核工作的直接责任人,负责班级学生的日常考核工作。学生科负责全校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通过定期或不定期检查或抽查等形式对各班级品德量化考核工作作具体指导。学生会是学生科与班主任、学生之间的桥梁,协助班主任、学生科抓好学生品德量化考核工作。

根据《十堰市医药卫生学校学生品德量化考核实施细则》(附件),各班在班主任的指导下,当天值日生记录每位学生日常德育表现情况,班长负责一周总结。

利用周日主题班会时间,班长结合日常考核记录,对每位学生一周品德情况进行评定,并计算相应的品德分数,记入《班级学生品德量化考核积分表》,由班主任将结果报学生科备案。

学期末,各班要结合本班该学期学生品德量化考核结果对每位学生进行学期操行等级评定,同时将结果报给学生科,学生科依据相关规定兑现考核结果并与学生成绩一道寄给学生家长。

二、学生品德分数计算办法

学生品德分数采取累计加减分的办法予以考核,基础分为100分。对违反法律法规及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的学生,按照《十堰市医药卫生学校学生品德量化考核实施细则》规定,在基础分中扣分;对德、智、体、美、劳等表现突出的学生,按规定在基础分中加分。第一周的品德分数为第二周的基础分,依次类推,累计相加,直到学期结束,学期最后一周每位学生的品德积分即为该生该学期品德分数,作为学生操行评定的依据。

三、学生操行评定考核等次及应用

1.学生品德分数与学生操行评定的换算

学生品德分数是对学生进行操行评定的主要依据。品德分数在80分(含)以上的学生,操行评定等级为优秀;75分(含)~79分,操行评定等级为良好;60分(含)~74分,操行评定等级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2.操行评定结果作为学生评优与奖惩的主要依据

学期评优时,“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等荣誉的评选资格是学生操行评定等级必须在“良好”以上;各类“标兵”类荣誉的评选资格是操行评定等级为“优秀”。评为“优秀毕业生”的学生操行评定必须是每学期均为“优秀”。

3.操行评定结果作为学校发展党员、团员的主要依据之一

4.学生发生违纪违规行为除扣减品德分数外,同时根据《十堰市医药卫生学校学生违纪处分处罚暂行规定》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通过制订较为合理的量化考核标准,为班主任考核学生操行提供依据,克服班主任凭印象给学生写评语的弊端,做到科学公正,学生也会心服口服,便于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

四、学生品德考核制度成效

班级量化考核办法范文第4篇

关键词:薪酬管理;教师工作量;高校

所谓教师工作量,就是高校教师在教学、科研以及其他职责范围内所承担的相关工作,以一定的尺度来衡量相应的工作量。高校通过对工作量的审核,来完成对教师的年度考核,从而为教师提供相应的薪酬。为了提高教师们的教学积极性,激发他们进行科研及课题开发研究活动的主观能动性,完善薪酬管理制度便成为重中之重。

各高校的教师工作核算和薪酬管理制度都不尽相同,根据各自的特性,制定最适合本校的工作量计算办法,在提高教师自身素质的同时,也能为学校注入不少新鲜血液,增添活力。本文通过对某民办高职院校的工作量计算办法进行调查研究,从而为进一步设定教师工作量核算办法提供相应的参考。

一、教师工作量计算办法的参数研究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第三十一条规定:“高校应以培养人才为目的,开展教学、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保证教育教学质量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高校的“三大职能”是开展教学工作、科学研究工作和社会服务工作的基础,这使得高校教师工作具有多样性。

首先,教师作为“传道、授业、解惑”的职业,教书育人仍然是他们的本职工作,教学工作是其首要工作。其次,科研也是高校教师所必备的工作内容,通过发表与所教学科相关的论文、课题,来达到不断创新、与时俱进的目的。再次,社会服务工作也很关键。教师需不定期地带领学生深入社会及企业进行观摩实习,从而使学生实现与企业之间的无缝连接。最后,归纳总结,高校教师的工作量计算参数主要包括教师的教学工作、教师的科研工作、教师的社会服务工作以及教师的职称(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

二、高校教师工作量核算办法

1.公共基础课、专业课的工作量计算方法

公共基础课和专业课都是以班级为单位的一种授课方式,针对这种课程,工作量的计算办法大同小异,主要参照各位教师的实际上课课时数,以“课时”为主要计算单位,当然中间会存在一些停调课的情况。若涉及停课未补的情况,需扣除相应的课时数,以实际上课数量为准。在核算过程中,系数的设定也是一个关键性的问题,公共基础课主要包括德育课、体育课、大学英语、高等数学等,是所有学生在大一阶段必须修满的课程,因此,为了节省时间及开支,合班上课、大班化教学是这类课程的主要方式。然而,专业课是各系部独立开设的课程,主要以小班化教学为主,因此学生人数肯定比公共基础课少,所以,系数根据人数的变化也会存在相应的区别。根据对某高校的研究,公共课的上课人数需一个班达到100人以上,方可有系数。计算方法是:(人 数+100)/200。而专业课的人数只要超过60人,便可乘以系数,计算方法是:(人数+40)/100。

然而,由于课程之间存在差异性,公共课教师和专业课教师的课前准备和课后工作量也不同,相对而言,大学英语和高等数学的课后作业的批改量比较繁重,班级人数多,作业量大,因此学校会给这两门课的老师的作业批改提供补贴,使得教师们能够善始善终,做好课后的辅导与答疑工作。

当然,也不得不考虑法定劳动时间这一问题,笔者通过对某高职院校的了解,他们的班级分为普通班和校企合作班。所谓校企合作班,就是针对希望积累实战经验的学生特别开设的班级,这类班级的学生,在学习期间,会不定期地去企业操作实习,因而必然会耽误学校里的理论课程学习。在他们企业实习结束后,各专业课的老师会针对这些学生以合班形式补课,为了与普通班学生的课程进度保持一致,老师会更多地利用课后甚至是晚自习的时间为他们补习,而这部分时间就不属于法定劳动时间,而学校为了保障每个班级课程学习的稳步推进,也会相应地给这部分老师多一点工作量补贴。

2.校内、校外实训课的工作量计算方法

校内、校外实训课是高等院校的必修课程,通常会在大二或者大三的时候进行,这种集中实训主要是以整周上课的形式进行,一个班级的人数控制在20~30人,因此,这类课程便不能以课时数为计算单位。笔者通过对某民办高校的调查研究,得出计算工作量的计算公式为0.65×人数×周数,一般周数都为1~2周。

3.毕业论文、毕业设计的工作量计算方法

大学三年级的下学期,每个学生都会完成一项毕业论文或者毕业设计,由其专业课老师带领,因此,专业课老师也会获得相应的工作量补贴。针对某高职院校的开设方式,由于毕业论文安排7周进行,而毕业设计安排1周时间进行,所以计算公式为0.55×人数×周数,根据周数和人数的不同,区别核算。

4.管理机房、实验室的超工作量计算方法

现如今,多媒体技术越来越发达,数字化教学已经在高校得到普遍应用,为了更好地推行这一教学模式,机房、实验室管理也成为一项重要任务,包括使用、维护、维修等方面,都需要专业人员去完成,这一项任务就主要交给专职上课老师来完成。某民办高校的机房和实验室管理办法规定,将机房和实验室分成A、B、C三个等级,A级教室的周使用率达到50%及以上时,补贴每位管理教师每周2课时的超工作量;B级教室的周使用率达到20%及以上时,补贴每位管理教师每周1课时的超工作量;C级教室的周使用率在20%以下时,则不予补贴。这一规定就充分体现了多劳多得的原则,根据教室的使用率区别核算,更加有说服力,也可充分调动老师管理机房的积极性。

5.科研的超工作量计算

高职院校教师的工作中除了教学工作,科研工作也占了很大的比例,只有不断发展科研,开发新的课题项目,才能更好地提高教师的基本素质和能力。为了大力鼓励教师开展科研项目,每年学校都会给各系部的老师们定指标、下任务,当然,教师们都会积极配合院级领导的安排,每年的科研项目都会超出预算标准。针对超出的部分,学校仍然给予超额奖励时,会激发教师们开展科研工作的主观能动性,也会为学校的发展增添更多活力。

教师的工作量是教师劳动价值的体现,因此,正确地核算教师的工作量,合理地对教师的薪酬进行管理,是每个高职院校的首要任务。根据岗位的特殊性,针对不同岗位,制定相对应的管理办法,对教师的工作量进行精确的评价及计算,并给予相对应的薪酬,不仅体现了按劳分配的工作原则,也体现了公平公正的办事原则,充分调动了各位老师在教学工作、科研工作及社会服务工作中的积极性,使其劳动价值实现利益最大化。

参考文献:

[1]爱中.关于高校教师工作量考核的若干思考[J].教育与职业,2011(24).

班级量化考核办法范文第5篇

为加强班组员工绩效激励,打通绩效管理的“最后一公里”,2009年,余杭公司在原综合责任制考核的基础上提出了以绩效考核推动公司可持续发展的战略目标,通过到兄弟单位学习调研并结合自身绩效管理实际情况制定了相关考核办法和细则,班组绩效管理体系初步形成。2013年底,根据省、市公司全面全员绩效管理的新要求,余杭公司按照“明确定位、强化执行、奋力争先、省内标杆”的企业工作思路,创新班组绩效管理方式方法,开始构建以“4M”为核心的一线班组绩效管理体系,充分利用绩效管理系统,推进班组绩效管理的深层次应用。“4M”即理念体系(Mind-set)、管理体系(Management)、评价指标体系(Measurement)和激励制度(Motivationg)体系。

“4M”绩效管理体系的构建

坚持五项原则,构建班组绩效理念体系

绩效管理理念是班组绩效体系的灵。余杭公司经过探索、总结,确定了五项原则:一是坚持公平公开,工作计分标准对员工公开,严格按照计分标准统计工作数量;二是坚持客观公正,根据相关工作记录确定工作数量和质量;三是坚持科学合理,充分考虑工作难易程度的差别以及不同员工工作水平;四是坚持自主管理,班组内工作绩效记录统计由班组负责;五是坚持沟通反馈,由单纯的单向考核向双向绩效管理转变,建立绩效计划、绩效沟通、绩效考评、绩效反馈的全过程管理。

绕三个建设,构建班组绩效管理体系

绩效管理体系的构建是班组绩效管理工作的基础和保障。余杭公司着力在制度建设、组织机构建设和监督体系建设方面构建班组绩效管理体系。

(1)制度建设方面,以《国网浙江杭州市余杭区供电公司绩效管理办法》《国网浙江杭州市余杭区供电公司月度绩效考核细则》《国网浙江杭州市余杭区供电公司2014年度目标绩效考核细则》为总领,以《班组绩效管理办法》为核心,形成班组绩效管理制度体系。

(2)组织机构建设方面,余杭公司各单位成立本单位的二级绩效管理工作小组,负责班组绩效的日常管理。各班组结合班组长负责制和班委会民主管理的要求,成立本班组的三级绩效管理工作小组,设立兼职绩效管理员一名,班长全面负责本班组绩效管理工作。

(3)监督体系建设方面,余杭公司人力资源部为绩效管理的职能管理部门,负责绩效考核的日常管理和组织实施,指导班组三级绩效考核办法的制订、执行和日常考评工作,负责员工绩效考核结果的应用;党群工作部为绩效考核的监督部门,负责监督绩效考核办法公开、公正、公平实施。余杭公司工会为绩效考核投诉受理部门,负责协调和处理对考评结果的分歧和投诉。

设置两类指标,构建班组绩效管理评价指标体系

绩效评价指标的设立是班组绩效管理工作的核心。余杭公司设置组织绩效评价指标(应用于班组年度绩效定级)和个人绩效评价指标(应用于班组员工绩效考核)两类指标,构建班组绩效管理评价指标体系。

(1)班组年度绩效定级主要是将绩效管理与班组建设相结合,将标杆管理理念向班组建设范畴延伸,开展班组年度定级工作。余杭公司班组定级分标杆班组、A级班组、B级班组、C级班组、未定级班组,共5个等级。班组定级工作遵循“班组建设常态化管理、关键指标动态化考核”的核心思想,在班组基础建设、安全建设、技能建设等8部分内容实行常态化管理,设置通用标准8大类共187项指标,及专业标准10大类共154项指标。在班组安全生产、遵纪守法、稳定等几方面建立关键指标,设置4大类共26项指标。班组关键指标实施动态考核,关键指标一旦打破将被立即取消定级称号,降为未定级班组。

(2)班组员工绩效考核根据省市公司要求统一实施“精益积分制”考核。班组精益积分库由各班组根据实际情况,召集各工种代表集体讨论协商,根据实际的工作量及工作难度分门别类,形成了一个班组内部统一的,均认可的积分库。指标主要包括工作业绩指标(包含岗位职责指标(PRI)、岗位胜任特征指标(PCI))和工作态度指标(WAI)两个方面,以工作业绩指标为主。在具体工分标准的制定过程中,各单位结合各自的情况制定,运维检修部(检修建设工区)主要以工作票和操作票为依据,实行工分计算。变电专业主要按照值内工作、各值分配工作、日常工作、变电所投产、单项得分、班组加分等6部分计算工分,班组长得分为班组值长及以下岗位人员得分的平均值。输电专业以计划管理、安全管理、基础管理、运行管理、检修管理、大修(指立塔、架线施工)、有主业扩、基建工程管理、科技与教育培训、物资材料管理、精神文明、车辆管理、工效管理等为主要考核内容。营销部(客户服务中心)根据工作实际,将台区经理与班组其他人员区分,建立不同考核方式。台区经理以给定固定的分为主,以台区各项指标、优质服务及工作质量等完成情况扣分方式。其他人员以基本分+日常工作积分+工作质量扣分的方式开展。

落实两项激励,构建班组绩效管理激励制度

绩效激励是班组绩效管理工作的落脚点。余杭公司绩效激励包括班组组织绩效激励和班组员工个人绩效激励两部分。

(1)班组绩效激励方面,余杭公司加强班组定级结果的运用,将班组成员的奖金系数与班组定级结果挂钩。以B级班组为基准,B级班组成员月度奖金系数维持现有系数不变,其它各级班组成员月度奖金系数进行相应的调整。例如被评为标杆班组,班组长就享受中层副职的奖金系数,普通员工享受副班长的奖金系数,以充分激发班组成员工作积极性。

以调控运行班2013年班组定级为例对表1进行说明。调控运行班2013年定级为标杆班组,2014年全年班长的奖金系数由原来B级班组的1.25调整为1.4,职工的奖金系数由原来B级班组的1.0调整为1.15,班组2014年全年奖金将增加14.9万。

表1 班组定级奖金系数调整表

班组定级结果 标杆 A级 B级 C级 未定级

供电服务站站长 1.45 1.35 1.3 1.25 1.15

班长 1.4 1.3 1.25 1.2 1.1

供电服务站副站长 1.35 1.25 1.2 1.15 1.05

副班长、供电服务站主管、供电所班组主管 1.3 1.2 1.15 1.1 1.0

职工 1.15 1.05 1.0 0.95 0.85

(2)个人绩效激励方面,各班组根据余杭公司二级单位下达的月度绩效考核奖惩额度,结合员工积分情况、责任大小、质量高低、任务轻重等实际情况,拉开分配差距,突出对重要岗位、承担重要责任的激励,充分调动职工积极性。

员工个人考核分数与月度奖金发放相挂钩。仍以调控运行班班组全员绩效管理系统7月份录入信息统计,班组累计登记绩效项目423条。7月份个人绩效最高分113.73分,最低分72.16分,平均分94.12分,奖金最高者与奖金最低者相差近千元。通过系统数据分析可以清晰、直接地反映班组员工的工作量,体现多劳多得的理念,同时通过记分库的合理设置,班组成员积分差距也在合理范围。

开展班组绩效管理取得的成效

提升员工执行力,拓宽人才培养通道

班组绩效管理体系的构建打通了绩效管理“最后一公里”,实现全面全员绩效管理全覆盖,使班组人员转变了思想观念,明确了自身的角色定位,充分发挥了生产职能,强化了执行力,促进了良好班组文化的形成,有效推进余杭公司各项任务和指标按期保质完成。

绩效测评手段的应用,使绩效考核结果与薪酬分配、岗位调整、动态培训相结合,为人才成长搭建了平台,促进了人力资源的整合与开发。以工作结果和业绩说话,给“肯干、想干、会干”的员工提供上升的职业通道,调动了一线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促进了各类技能人才的快速成长,员工整体素质逐步提高。

注重班组争先创优,班组成果亮点纷呈

通过“关键指标动态化管理、班组建设常态化管理”,余杭公司班组在基础管理和重点建设上有的放矢,把班组建设和绩效管理两项工作有机结合、相互促进、落到实处。通过班组绩效定级考核,使班组成员的利益与班组建设工作紧密联系,一荣俱荣一损俱损,提高了班组成员参与班组建设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2013年,原检修(建设)工区输电线路运检班获评省公司五星级班组,同时获评四星级班组10个、三星级班组25个。余杭公司QC小组活动水平不断提高,2009年以来,余杭公司班组QC成果共获得国家级奖项14个,省级奖项11个,市级奖项9个,共有4个班组荣获“全国优秀质量管理小组”荣誉,1个班组评为“全国质量信得过班组”,申请国家实用新型专利15项,发明专利3项。

开展班组绩效管理的思考

要处理好绩效管理“工作导向”与“学习导向”的关系

众所周知,绩效管理是工作的重要推手,在工作中具有目标导向和指挥棒的作用,绩效考核是评判组织绩效与个人绩效的重要手段。但要注意的是,职工能力的不断提高以及绩效的持续改进和发展才是绩效管理的根本目的。职工能力的培养是一个循序渐进、曲折前进的过程,可能在承担部分较高难度工作时出现纰漏,没有完成预定的绩效指标。我们在具体实施过程中要正确认识职工成长中的学习代价,处理好“工作导向”和“学习导向”的关系,注重职工特别是年轻职工的培养锻炼。在操作层面可以设置“基础指标”和“提升指标”。通过基础指标的设置,确保基本工作目标的完成,同时对职工考核差距做到有效控制,这个层面注重监督和处罚;通过提升指标的设置,激励部分员工承担“跳一跳够得着”的具有一定挑战性的工作,这个层面注重引导和奖励。

班级量化考核办法范文第6篇

为进一步完善我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激励机制,实现激励与绩效的挂钩,着力提高工作效率,打造服务型政府,特制订本绩效考核工作规定:

一、参加考核人员范围

**镇机关内设机构、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安监分局、环保分局工作人员,公安分局的政委、副局长、刑警大队长,以及司法、执法、国土、劳动分局的正职领导。(司法、国土、劳动、执法、公安分局的其他工作人员由其单位制定相应的考核规定)。

二、考核办法

考核分两部分:第一部分为集体考核得分,其得分为该部门所有人员的得分,按30%计入个人总分;第二部分为个人评分,按70%计入个人总分。

(一)部门集体考核得分的评分办法(30分)

部门集体考核得分由三部分组成,分别是镇考核领导组成员评分占45%、机关各部门和五村一居评分占25%、市镇人大代表和规模以上企业评分占30%,按照各部门的工作质量、工作效率、工作创新、服务质量和思想政治建设五方面分别进行定性评分,(即分为优秀、良好、一般、较差进行评定,并对应按100、80、60、40的分数计入成绩,评分中优秀档次不能超过15%,如超过15%,不纳入统计;较差档次一般不能超过15%,如超过15%且不作明确说明的,不纳入统计。详见附表一)。

(二)个人考核的评分办法(70分)

采用分级评分的办法:第一级别为机关事业单位中层领导(含助理),环保分局正副职领导,安监分局正副职领导,公安分局的政委、副局长、刑警大队长,以及司法、执法、国土、劳动分局正职领导;第二级别为机关事业单位其他工作人员(含安监分局、环保分局工作人员)。

1、第一级被考核工作人员的评分由两部份组成:⑴由镇考核领导小组成员考评分占70%,分管领导评分按3倍分数计算;⑵本级别内人员互评分占30%。由上述两组成员按被评工作人员的工作作风(20%)、精神状态(20%)、履行职责(40%)、廉洁自律(20%)四方面(详见附表二)进行定性评分。(即分为优秀、良好、一般、较差进行评定,并对应按100、80、60、40的分数计入成绩,评分中优秀档次不能超过15%,如超过15%,不纳入统计;较差档次一般不能超过15%,如超过15%且不作明确说明的,不纳入统计。)并把被考核工作人员的得分除以该级别被考核工作人员的平均分,再乘以70分计入个人总分。

2、第二级别被考核工作人员的评分办法:该级被考核工作人员的得分分别由其所在部门分管的党政班子领导评分占50%和其所在部门的中层领导评分占35%和所在组被考核工作人员互评占15%组成。评分办法参照第一级别被考核人员的评分办法执行。按领导分工规定,分成七大组分别进行评分:

一组:分管班子领导:***,包括党政办(含人大办、统计办)、综治办、武装部、流管办、组办(含监察室、两新党建办)、办(其中巫广庭分管组办、办)。

二组:分管班子领导:***,包括经贸办(含工会、总公司)、外经办(含加工装配公司)、安监分局。

三组:分管班子领导:***,包括有宣传办(含宣传文化中心)、财政所(含审计办、结算中心)、物价所。

四组:分管班子领导:***,包括有农办(含农业服务中心)、水利所、林业站、兽医站。

五组:分管班子领导:***、***,包括有规划建设办(含规划所、建设所)、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含绿化组)、房地产开发公司(含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六组:分管班子领导:***,包括有社会事务办、服务业发展办、环保所。

七组:分管班子领导:***,包括有计生办(含妇联、计生服务所)。

评分办法参照第一级别被考核人员的评分办法执行,并把第二级的被考核人员的得分除以同组被考核人员的平均分,再乘以70分计入个人总分。(评分详见附表二)

3、评分的程序:

(1)首先由镇考核领导小组根据第一级别人员年度内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评分、级别内人员进行互评,并分别统计个人得分;

(2)由镇分管领导班子成员分别组织各组第二级别被考核人员进行评分,并分别统计个人得分。

(三)个人考核总分的计算办法:

个人考核总分=部门考核得分×30%+×70

如该被考核人员兼职多个部门或前后在多个部门工作,则把其兼职或曾任职的部门的集体考核得分的平均分作为其部门集体考核得分计算。

三、奖惩办法

1、奖金计算办法:

把第一级和第二级被考核人员的个人考核总分分别从高到低进行排列,排名前20%的被考核人员(按四舍五入取整)的奖金系数为1.1,排名后20%的被考核人员(按四舍五入取整)的奖金系数为0.9;其余被考核人员的奖金系数为1。(即:个人实得奖金=个人考核奖金×个人考核总分×奖金系数)。

2、末位淘汰的办法:新晨

(1)镇机关事业单位中层干部第一级别(含正副职,助理除外),在年终绩效考核中个人考核总得分第一年位于本级别末位的,其个人本年度考核评定为不称职,并扣实得考核奖金的15%;第二年位于末位3名内的,其个人本年度考核评定为不称职,给予降职处理:即中层正职降为副职、中层副职降为办事员。助理职务的如个人考核总得分位于本级别末位的,扣实得考核奖金的15%(如人事关系非我镇管辖,则以党委名义把考核情况报其上级主管部门,并参照镇管干部进行扣发奖金)。

班级量化考核办法范文第7篇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认真把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绩效考核工作的重大意义。

绩效考核来源于企业对员工的评估制度。它通过系统的方法、原理来评定和测量员工在职务上的工作行为和工作效果,它是企业管理者与员工之间进行管理沟通的一项重要活动。绩效考核的结果可以直接影响到薪酬调整、奖金发放及职务升降等诸多员工的切身利益,其最终目的是改善员工的工作表现,在实现企业经营目标的同时,提高员工的满意程度和未来的成就感,最终达到企业和个人发展的“双赢”。员工一段时间的工作、绩效目标等进行考核,是前段时间的工作总结,同时考核结果为相关人事决策(晋升、解雇、加薪、奖金)、绩效管理体系的完善和提高等提供依据。政府绩效评估的实践最早可追溯到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前,但真正引起世界各国政府重视是在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为了应对经济全球化的猛烈冲击和国内环境的巨大变化,走出政府财政管理危机和信任危机的困境,欧洲、亚洲等国相继掀起以政府绩效评估为核心的政府改革。我国各级党委和政府在借鉴西方政府绩效评估的有益经验基础上,也在积极探索适合我国国情的政府绩效评估考核制度。中央组织部在2006年下发了《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试行办法》,提出了一整套全面考核评价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制度体系。

所谓党政绩效考评是指考评机构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绩效能力的考核与评价活动。党政工作绩效是指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依据执政党确立的奋斗纲领和目标,在履行宪法赋予的国家职能和行使公共权力过程中的业绩和效果。开展绩效考评,对于推行政府绩效管理和行政问责制度,建立科学合理的政府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和评估机制,提高各级政府工作及部门的工作效能,更好的为广大人民群众服务有着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1、开展绩效考核工作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树立正确政绩观的内在要求。科学发展观是对客观世界发展规律、系统结构的认识和总结。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就是以大多数人为本、,以人民群众为本,而不是以个人或少数人为本,它包含着人是社会历史的主体和人民群众是历史创造者的历史唯物主义理论内核;同时,科学发展观所倡导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观,充满着唯物辩证法的光芒。建设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就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加快经济发展。不发展不行,发展慢了也不行。经济增长是发展的基础,但增长不能简单地等同于发展,如果单纯追求扩大数量、追求速度,而不重视质量效益,忽视城乡区域的协调发展,忽视社会各项事业的全面进步和人的全面发展,这样的发展是片面的,难以实现全面的小康。特别是随着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不断深入,发展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日益凸现,诸如经济的快速增长与资源瓶颈的矛盾、城乡二元经济结构、农民失土与增收、就业等问题更为突出。因此,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要求我们把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落实到坚持以人为本,实现全面发展、协调发展、可持续发展上来;落实到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上来;落实到实现速度和结构、质量、效益相统一,经济发展和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加强对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保护生态环境,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上来。这五个统筹和落实也正是树立正确的政绩观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只有以科学的态度和战略的思维树立起科学的发展观,才能真正树立起正确的政绩观,一旦偏离,就难以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在发展观上出现盲区,政绩观就会陷入误区,以致扭曲和变形。在当前,按照科学发展观去指导发展,把我们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落实好,这本身就是最大的政绩。

2、开展绩效考核工作是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积极探索。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立选人用人绩效考评制度,能够提高选人用人标准的公信度。随着时代变化和经济社会发展,选人用人标准也在不断丰富和发展。从起初的“选贤任能”、“德才兼备”到改革开放后的“四化”标准(革命化、知识化、专业化、年轻化),从“德才兼备”、“实绩突出”、“群众公认”,再到“德、能、勤、绩、廉”标准,不断充实着新内涵,延伸着新要求,越来越具体和丰富。从德、能、勤、绩、廉看,这已经比过去全面、具体得多;而德、能、勤、绩、廉的每一项,又包含了多层次、多方面的要求。科学把握和有效运用这些标准,只靠定性的、笼统的评判已远远不够,而必须同时采用定量的、精确的方法来认识与测评,需要有量化指标的建构,使选人用人标准由定性的、总体的、模糊的经验型标准向定量的、具体的、可操作的科学型标准转变。在这一转变中,有许多问题需要研究,有许多开拓性工作要做,而建立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绩效考核制度,应当是突出的和必要的着力点。

3、开展绩效考核工作是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把领导班子建设成为善于领导科学发展坚强集体的必然选择。领导班子是党执政兴国的决策者和组织领导者。提高党的执政能力,核心是提高各级领导班子领导科学发展的能力。我们要结合民政系统各级领导班子的实际,以提高领导科学发展能力为重点,努力把民政系统各级领导班子建设成为坚定贯彻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善于领导科学发展的坚强领导集体。因此,实施绩效考核制度,建立以岗位年度目标和任期目标责任制为基础、以工作实绩为重点的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就是要把我们民政局建成一流的领导班子,带出一流的干部队伍,创造一流的工作业绩,不断提高领导班子的执政能力和领导干部的执政本领,不断提高领导班子的执行力、创造力、凝聚力和公信力,把我局领导班子建设成为坚定贯彻执行党的各项民政政策、致力于为民服务和为民解困、引导民政事业科学发展的坚强集体。

4、开展绩效考核工作是推动政府及其部门管理创新、切实提高行政效能、实现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举措。进入新时期、新阶段我们的干部中也有一些“不适应”的表现:一是思想观念和行政理念的不适应。还没有从根本上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和科学发展的理念。一些干部思想保守,责任心不强,干工作,缺乏激情;谋发展,缺少思路;搞改革,没有魄力,看似忙忙碌碌,实则碌碌无为。二是领导方式、管理方式和工作机制的不适应。不注意研究新时期政府工作的规律和特点,特别是对如何加强新形势下的行政领导和行政管理知之不多,不能自觉按制度办事,按规矩办事。一些部门之间职责不清,人员岗位责任不明,遇事推诿扯皮,甚至找不到责任人。三是自身素质和能力的不适应。不能按照与时俱进的要求,不断提高思想素质、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遇见矛盾绕着走,碰到问题往外推,工作缺乏主动性、创造性,行政不作为,习惯于当太平官、吃现成饭。这些问题和现象,虽然只出现在少数同志身上,但严重影响了民政部门的工作成效,也影响了政府部门的形象。如果我们不能够认真对待,深刻剖析,努力加以解决,就会辜负党和人民对我们的信任与期望。因此,要充分认识和正确对待面临的困难和问题。要站得高一些,看得远一些,想得深一些,工作更扎实一些,真正做到立足长远,着眼全局,冷静分析,审慎应对,切实增强机遇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民政事业发展全局,不断提高科学行政的能力,努力创新思维方式和工作方法,推动经济社会全面协调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二、结合实际,周密安排,把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绩效考核试点工作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这次领导干部的绩效考核试点工作为期一年。结合民政工作的实际,具体实施分以下五个步骤:

第一阶段:准备启动阶段。(3月下旬至4月底)

主要任务及工作程序:

1、召开干部职工会议,传达学习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绩效考核试点工作有关精神,安排部署2009年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绩效考核工作。

2、制定《市民政局2009年度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绩效考核工作方案》。成立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3、领导班子成员依照2009年度工作目标填报个人本年度所承担的工作条目,报单位主要领导审核。(重点工作条目的分解与责任人必须通过召开领导班子会研究确定)

4、将已决定的工作分解情况及《年度工作分解表》报分管市领导审核后,以正式文件下达给各项工作的责任人,并报市委绩效考核办备案。

第二阶段:工作运行阶段。(5月初至6月上旬)

主要任务:按照“一办法两细则”的具体要求,深入细致地开展绩效考核工作,并在工作中积极探索好做法、好经验,及时与市委绩效考核办沟通联系,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

第三阶段:年中测评阶段。(6月中旬至8月上旬)

主要任务及工作程序:

1、6-7月,组织开展半年工作评议(包括自我评议、单位主要领导评议和下半年工作任务调整)。

局领导班子成员对照年度工作目标和《年度工作分解表》中已经完成的计划内工作和新增工作的实际效果提出自评意见。对《年度工作分解表》中未完成的计划内工作条目和新增工作条目及下一步打算分别进行说明,汇总后经领导班子会议确定后,再由单位主要负责人按等次进行评议打分,同时,报市委绩效考核办备案。

2、市绩效考核办在6至7月中,将委托市统计局或社会中介组织对我局领导班子上半年工作绩效的社会公认度情况进行专项调查。

第四阶段:信息上报阶段。(8月中旬至12月底)

主要任务:

1、局绩效考核办将单位领导班子及成员一年来的工作和实绩表现情况等有关信息上报绩效考核试点办掌握。

2、局绩效考核办将单位共性指标考核结果及经认定的年度业务工作指标考核结果上报绩效考核办。

第五阶段:年度工作评议阶段。(11月中旬至元月中旬)

主要任务及工作程序:

1、市委绩效考核试点办委托市统计局或社会中介组织对我局年度工作绩效的社会公认度情况进行民意调查。

2、在11月至12月中,局领导班子成员在对下半年工作条目完成情况进行自我评议的基础上,经单位主要负责人按等次进行评议打分。

3、由局绩效考核领导小组组织干部职工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测评,将其结果和《市领导评议表》报市委绩效考核办,市委绩效考核办将转呈分管市领导进行评议。

4、市委绩效考核办将组成评估组,对我局年度业务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评估。

5、市委绩效考核办将按照《考核办法》相关规定,并考虑奖扣分因素,汇总、加权计算出我局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的绩效考核的最后结果。

三、统筹兼顾,开拓创新,确保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绩效考核工作工作取得实效。

今年,我们将迎来建国60周年的大庆,科学发展观的学习实践活动不仅拉开了帷幕,而且是今年一项压倒一切的重要活动,民政系统目标量化考评工作刚刚起步,民政工作和民政福利机构的基础设施建设任务也十分繁重,我们必须统筹兼顾,开拓创新,确保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绩效考核工作取得实效。在具体的工作中,要处理好以下几个关系:

1、处理好绩效考评与深入开展科学发展观学习实践活动的关系。科学发展观的第一要义是发展,我理解深入开展科学发展观学习实践活动,就是要用科学发展观统一全党的思想,形成全党上下集中精力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推进改革创新和各项事业的发展,立功并且能够使全国人民都能分享到改革发展的成果,这是代表的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的,绩效考核要求各级领导班子集中精力抓发展,创造出符合科学发展的政绩。我们要用科学发展观学习实践活动来指导我们开展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绩效考核工作,同时,用我们的工作绩效和广大人民群众得到的实惠以及民政事业科学发展的水平来检验我们科学发展观学习实践活动效果。

2、处理好绩效考评与局系统目标量化考评的关系。目标量化考评是绩效考评的基础,没有目标量化考评,就没有科学的绩效考评,干好干坏,干多干少,干与不干一个样,既体现不了“绩”,也体现不了“效”。同志们不能认为绩效考核是针对领导班子与领导干部而言的,与大家没有关系,因为领导班子与领导干部的绩效是建立在民政事业的发展上,民政事业能不能又好又快发展,与同志们的共同努力休戚相关。今年将民政事业各项指标量化到了班子成员,量化到了科室(中心),量化到了二级单位,量化到了县市区民政局,这些指标完成与否,既是对今年民政事业发展状况的一个检验,也是对局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执政能力的一个检验。同时,又是对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绩效的一个集中反映。

3、处理好绩效考核与机关作风建设的关系。在国务院、省政府的第二次廉政工作会上,省政府决定把今年作为能力建设年。这是对去年开展执行力大讨论的一个升华。能力决定执行力,有什么样的能力,就有什么样的执行力,就有什么样的工作局面与工作成效。李鸿忠省长提出了要建设抓好科学发展能力、应急和谋远能力、创造性工作能力、统筹协调能力、团结和谐能力、廉洁从政能力、化常为专的能力,这“八种能力”能力建设给我们每个人提出了新的课题,我们只有提高这“八种能力”,才能实现我们既定目标,才能获得民政事业发展的绩效。

班级量化考核办法范文第8篇

第一条为深入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条例》和《规定》),进一步完善干部考核工作程序,改进干部考核工作,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本实施办法所称的考核工作,是指考核机关依照《条例》和《规定》,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所进行的考察、核实、评价,主要包括平时考核、任职考核和定期考核。

第三条本实施办法适用于考核沈阳市市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处级领导干部参照本实施办法执行。

第二章平时考核

第四条平时考核是指考核机关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日常情况的了解和掌握。

第五条平时考核的主要形式:

(一)谈话。考核机关每年至少要与领导干部进行一次谈话,必要时,可随时进行谈话。

(二)巡查。考核机关要经常派人到领导干部所在单位了解和掌握领导干部的表现情况。

(三)参加会议。考核机关可通过参加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党委(党组)会、年度工作总结部署会和其他有关重要会议,了解和掌握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总体情况。

(四)参与重大活动。考核机关可通过参与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重大活动及对突发事件的处理,考察了解每个班子成员在重大问题和关键时刻的表现情况。

(五)社会访察。考核机关可通过走访、座谈和发放调查表等多种形式,了解和掌握领导干部在社交圈、生活圈中的表现情况。

(六)重点调查。考核机关可协同有关部门对群众反映相对集中的问题,进行重点调查核实。

考核机关也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其他方式了解和掌握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的具体情况。

第六条考核机关应做好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平时考核信息、资料的积累及整理工作,建立健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档案。

第三章任职考核

第七条任职考核是指考核机关对拟提任上一级党政领导职务的人选,按照《条例》规定所进行的全面考察、核实、评价。

第八条任职考核的时机和考核对象的产生方式,由上级党委(党组)或考核机关根据领导职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在征求用人单位党委(党组)意见后研究确定。

第九条任职考核的考核对象除应具备《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和资格外,一般应为拟提职级的后备干部。

第十条任职考核的基本程序:

(一)民主推荐,确定考核对象;

(二)考核准备;

(三)量化考核评价;

(四)个别谈话;

(五)调查核实;

(六)形成考核材料,提出拟任职人选。

第十一条考核对象的产生必须经过民主推荐,集中各方面的意见。民主推荐包括群众推荐、组织推荐、领导干部推荐和个人自荐。

第十二条群众推荐。在本地区、本部门提拔任职的,由考核机关在任职单位组织推荐;跨地区、跨部门提拔任职的,由考核机关在人选现工作单位组织推荐。

(一)推荐地方党委、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纪委、法院、检察院的领导成员人选时,参加民主推荐的人员应包括:同级党委委员、人大常委会委员、政府班子成员、政协常委会委员、纪委委员、法院和检察院领导成员;党委、政府工作部门,人大常委会、政协工作机构及人民团体主要领导成员;下一级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成员;部分不担任上述领导职务的本级以上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部分担任过同级领导职务的退(离)休干部;其他需要参加的人员。其中,推荐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领导成员人选,应有派、工商联的主要领导成员和无党派人士中的代表人物参加。

(二)推荐地方党委、政府工作部门领导成员人选和人大常委会、政协工作机构领导成员人选时,参加人员应包括:本单位领导成员、内设机构领导成员、直属单位和有业务指导关系的下一级单位的主要领导成员以及其他需要参加的人员。参加推荐的人数一般不少于50人,单位人数在100人以下的,应全员参加。

(三)对地方党政主要领导成员人选,党委、政府重要工作部门和重要岗位的领导成员人选,可在上述群众推荐的基础上,通过召开推荐会或发放推荐表的形式,进行扩大范围的民主推荐。其中,地方党政主要领导成员人选,应组织上一级党委委员、人大常委会委员、政府班子成员、政协常委会委员、纪委委员进行推荐;党委、政府重要工作部门和重要岗位的领导成员人选,应组织同级党委委员、人大常委会委员、政府班子成员、政协常委会委员、纪委委员进行推荐。

第十三条组织推荐。用人单位党委(党组)向上级党委(党组)或考核机关推荐拟任职位的人选,须经党委(党组)集体研究决定并以书面形式呈报。考核机关认为符合拟任职位要求的,进行群众推荐。

第十四条领导干部推荐和个人自荐。领导干部以个人名义向党组织推荐拟任职位的人选,必须填写《领导干部推荐表》,并负责地向考核机关提供相关材料。

个人自荐应由本人填写《领导干部自荐表》,并向考核机关提供相关材料。

对领导干部推荐和个人自荐的人选,考核机关在进行资格审核后,认为符合拟任职位要求的,按规定程序在人选所在单位组织群众推荐。

第十五条考核机关对民主推荐的结果应进行综合汇总。对于群众推荐结果,可通过适当方式向群众公开。领导干部推荐和个人自荐的人选在经群众推荐后,应视情况将推荐结果向推荐人和自荐人反馈。

第十六条实行差额考核制。一个拟任职位一般应确定两名以上考核对象。差额考核对象,应在群众推荐中得多数票的人员中遴选,得票率一般应不低于30%。

人选得票率均不足30%时,可从得票率较高的人选中按照一定比例确定范围,进行第二次推荐。

拟跨地区、跨部门提拔任职的人选,在原单位进行的群众推荐中得票率在60%以上的,方可确定为考核对象。

公开选拔领导干部中考核对象的产生,按《条例》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考核准备的主要内容:

(一)制定考核工作方案,组成考核组。

(二)考核预告。考核预告内容包括考核对象、考核时间、考核内容、考核组成员、联系电话以及其他有关事项。考核预告应于考核前一至两天发出,由考核机关或考核机关委托考核对象所在单位的党组织,通过召开会议、张贴公告等形式,在一定范围内公布。

(三)材料准备。考核组应查阅考核对象的人事档案材料,收集、整理有关资料和各方面的反馈信息。

第十八条量化评价。在进行个别谈话前,请谈话对象根据对考核对象的日常了解,填写《量化评价表》。

第十九条个别谈话。谈话对象一般应包括:考核对象所在单位的领导班子成员;考核对象所在单位组织人事、纪检监察部门和机关党组织的主要领导成员;考核对象所分管的下属单位的主要领导成员;考核对象本人;其他熟悉和了解情况的人员。

个别谈话时,考核组可根据谈话对象在《量化评价表》中反映出的态度和意见,进行有针对性的交流。

第二十条调查核实。考核组根据需要,可有选择地采取如下方法调查核实考核对象的有关情况:

(一)查阅资料。查阅考核对象的年度工作总结、述职报告、党委(党组)或领导班子会议记录、民主生活会记录、领导干部学习档案、发表的文章及研究成果、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和收入申报情况等。

(二)征求意见。通过发函、面谈等方式,征求考核对象上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分管领导,业务主管部门,同级纪检监察机关及相关部门的意见。

(三)采集、核实有关数据。从统计部门和有关业务部门采集、核实有关数据,以认定和评价考核对象的工作实绩。

(四)审计。委托审计机关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或请审计机关提供考核对象的有关审计情况。

(五)实地察看。通过现场察看,了解、印证和核实考核对象某一方面的工作情况。

(六)专项调查。对一些群众有反映、情况比较复杂或意见分歧较大的问题,由考核组进行专项调查,也可责成考核对象所在单位党委(党组)进行调查,写出专题报告。

(七)走访。到考核对象曾工作过的单位党组织、居住的社区党组织、配偶所在单位党组织,了解和掌握考核对象工作时间以外的表现情况。

第二十一条考核机关可根据考核情况及对考核对象平时了解和掌握的程度,确定对部分考核对象实行面试。面试时,要求考核对象现场回答问题,阐述任职设想,重点考察、了解考核对象掌握理论、业务知识的情况和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第二十二条考核组应就考核的有关情况,同考核对象所在单位党委(党组)或领导班子的主要领导成员交换意见。

第二十三条形成考核材料。考核组应对考核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形成考核材料,全面、准确、清楚地反映考核对象的情况。考核材料一般包括下列内容:

(一)文字材料。主要包括:考核对象在德、能、勤、绩、廉方面的主要表现和主要特长;主要缺点和不足;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情况。

(二)图表资料。主要包括:《干部任免呈报表》和量化评价结果的相关图表。

(三)声像资料。主要包括:考核对象的照片、录音、录像等。

考核材料应归入本人档案或领导干部考核档案,在一年内有效。

第二十四条考核机关应听取考核组关于考核情况的汇报,逐一讨论研究考核对象的有关情况,确定提交党委(党组)讨论决定的拟任职人选。

第二十五条考核机关确定的党政领导职位的拟任人选,在提交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前,应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在党委(党组)、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等有关领导成员中进行酝酿。

工作部门的领导成员人选,应征求上级分管领导成员的意见。

非中共党员拟任人选,应征求党委统战部门和派、工商联主要领导成员、无党派人士代表人物的意见。

第二十六条在个别酝酿之后,党委书记办公会应就考核机关提交的党政领导职位的拟任人选,进行充分酝酿。

酝酿工作一般由考核机关负责人或者党委(党组)分管干部工作的负责人承担。酝酿的情况应予以记载。

第二十七条考核机关向党委(党组)会议汇报关于拟任职人选的考核情况和任职意见时,不仅要提供文字材料,还应解读量化评价图表、播放声像资料。

第二十八条对党委(党组)讨论决定的任职人选,下发任职通知前,应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为七至十五天。公示期间,对群众反映任职人选的问题,考核机关应进一步调查核实。公示期满后,考核机关应根据任职人选公示的情况,向党委(党组)提出是否任职的建议。

第四章定期考核

第二十九条定期考核是指考核机关在一定时期内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所进行的全面考察、核实和评价。

第三十条定期考核包括届(任期)中考核、届(任期)末考核,也可采取年度考核的方式进行。

第三十一条定期考核的内容,应按照《规定》确定的考核内容,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

第三十二条定期考核的基本程序:

(一)考核准备;

(二)述职;

(三)民主测评;

(四)民主评议;

(五)个别谈话;

(六)调查核实;

(七)综合分析,形成考核材料;

(八)评定考核结果;

(九)运用考核结果及反馈。

第三十三条考核准备:

(一)制定考核工作方案。

(二)组成考核组。考核组一般由考核机关的工作人员组成。在进行届(任期)中、届(任期)

末考核时,可请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和人大、政府、政协领导班子中的党员领导干部担任考核组组长;可约请或抽调纪检监察等相关部门的人员参加考核组。

(三)组织考核人员培训。

(四)考核组就考核工作方案同拟考核单位党委(党组)主要领导成员沟通,商定考核工作的实施计划。

(五)考核预告。参照本实施办法第十七条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材料准备。考核组收集、整理被考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有关资料。被考核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撰写述职报告。

第三十四条述职。领导班子主要领导成员代表班子述职,同时进行个人述职;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分别进行个人述职。述职也可采取书面形式进行,述职材料应提前印发给参加述职会议的人员。

参加述职会议的人员范围:

(一)考核党委、政府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时,参加述职会议的人员应包括同级党委、

人大、政府、政协、纪委领导成员,法院、检察院的主要领导成员;所属工作部门(含派出机

构)的主要领导成员;下一级党政领导班子的主要领导成员;有关企业、事业单位的主要负责

人;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和派的负责人;其他需要参加的人员。

(二)考核党委、政府工作部门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时,参加述职会议的人员应包括考核对象所在单位的领导成员、中层干部;受该工作部门领导或指导的下级单位负责人;其他需要参加会议的人员。单位人数在100人以下的,应全员参加。

第三十五条民主测评。在述职会议上,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述职结束后,考核组向与会人员发放《民主测评表》,对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进行民主测评。表格的填写和回收,应有利于反映真实民意,可当场填写、回收,也可会后填写,在规定时间、地点由考核组回收。表格回收后由考核组统计、汇总。

民主测评的内容和评价档次的设定,应细化、量化,并合理确定各评价主体的权重,以便于科学统计和定量分析。

第三十六条民主评议。采取召开座谈会和发放评议表的方式进行。选定本级以上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先进人物代表、机关干部代表、基层干部代表等不同人员,分别召开座谈会,并发放民主评议表。在了解参加评议人员对考核对象总体评价的同时,重点了解考核对象思想政治素质和作风建设情况。

第三十七条个别谈话。谈话对象的选定,参照本实施办法第十九条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八条调查核实。考核组可根据需要,参照本实施办法第二十条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九条考核组应就考核的有关情况特别是群众反映相对集中的问题,与被考核领导班子的主要领导成员交换意见。

第四十条形成考核材料。考核组在综合分析的基础上,形成考核材料。

领导班子的考核材料一般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文字材料。主要包括:考核工作的简要情况;领导班子的结构分析等基本情况;领导班子取得的工作成绩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民主测评和民主评议情况;对领导班子的总体评价和评定等次的建议。

在届(任期)末考核中,考核材料还应包括被考核单位党委(党组)和考核组对下一届(任)领导班子人事安排的建议。

(二)图表资料。主要包括:民主测评、民主评议等量化考核结果的相关图表。

领导干部的考核材料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文字材料。主要包括:岗位职责和分管工作;主要优点、工作成绩以及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民主测评和民主评议情况;对考核结果评定等次的建议。

在届(任期)中、届(任期)末考核中,考核材料还应包括考核组对领导干部的下步使用建议。

(二)图表资料。主要包括:民主测评、民主评议等量化考核结果的相关图表。

考核材料应归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档案。

第四十一条评定考核结果。考核机关依据考核情况,对被考核的领导班子按优秀、较好、一般、较差四个等次进行评定;对被考核的领导干部按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进行评定。

第四十二条考核结果的运用。考核结果应作为领导干部提拔任用、调整交流和管理监督的重要依据。被评定为一般或较差领导班子的党政正职,不能作为提拔任用的对象。被评为优秀的领导干部,应优先提拔使用;被评为基本称职的领导干部,下一年度不能提拔任用;被评为不称职的领导干部,应转任非领导职务或予以降、免职。

第四十三条考核结果反馈。考核结果应向被考核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反馈。反馈的内容包括民主测评和民主评议的情况,群众反映的主要问题及评定等次。属于领导班子的情况,反馈给班子全体成员;属于干部个人的情况,反馈给班子主要领导成员和干部本人。考核对象对考核结果若有异议,可以向上一级考核机关的干部监督部门提出申诉。

第四十四条在届(任期)末考核中,考核机关还应就下一届(任)领导班子人事安排组织全额定向推荐,并综合考核情况,提出下一届(任)领导班子人事安排预案,报党委(党组)讨论决定。之后,对拟新进班子人选进行任职考核。

第五章考核机关

第四十五条本办法所称的考核机关,是指党委(党组)的干部主管部门。干部主管部门在党委(党组)的领导下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考核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

第四十六条对双重管理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核工作,以主管方为主,协管方协助,共同组织实施。在评定考核结果时,主管方应征求协管方意见。

第四十七条考核组由考核机关组建并派出,对考核机关负责。需要时,考核机关可约请或抽调其他单位的人员参加考核工作。

第四十八条考核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

(二)具有良好的作风,实事求是,公道正派;

(三)严格遵守干部人事工作纪律;

(四)熟悉或了解组织人事工作,具有胜任考核工作所需要的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

(五)具有一定的综合分析和文字表达能力。

第六章考核责任及追究

第四十九条实行干部考核工作责任制。责任主体和责任内容是:

(一)考核机关对干部考核工作负组织领导责任,并对考核结果负责;

(二)考核组对考核实施负具体责任。考核组组长和考核人员应在考核材料上签名,对考核材料的客观性、真实性负责;

(三)领导干部推荐干部,应在《领导干部推荐表》上签名,并承担推荐责任;

(四)考核对象所在单位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应如实向考核组反映考核对象情况,表明使用意见,并对此负责;

(五)有关部门和人员应向考核组提供真实情况和数据,并对此负责;

(六)考核对象应正确对待组织考核,如实汇报自己的思想、工作情况,对考核人员需要了解的情况,作出如实回答和说明,并对此负责。

第五十条构成下列情形之一者,应追究考核机关和有关领导的责任:

(一)确定的考核工作方案及工作程序违反《条例》及有关规定;

(二)未严格履行考核工作程序,草率提交考核结果,造成考核结果失真、失实;

(三)对考核对象的资格审查不严或明知考核对象有严重问题,仍坚持让考核组考核,导致用人失误;

(四)对考核组成员把关不严,缺乏教育管理,致使考核组成员出现违纪问题。

第五十一条构成下列情形之一者,应追究考核组组长的责任:

(一)考核组未按考核工作方案实施考核,违反考核程序;

(二)对群众反映或揭发举报的问题不认真查实,导致考核结果失真、失实;

(三)不如实向考核机关汇报考核情况或隐瞒重要情况,导致用人失误;

(四)放松对考核人员的管理,导致考核人员违纪。

第五十二条构成下列情形之一者,应追究考核人员的责任:

(一)考核工作中责任心不强,工作马虎、草率、简单,或夹杂个人好恶,讲人情,看关系,导致考核结果失真、失实;

(二)隐瞒或歪曲事实真相,不如实向考核组组长汇报考核情况,导致考核结果失真、失实;

(三)随意向他人或考核对象透露、散布谈话内容及调查情况等,造成不良影响。

第五十三条下级组织向上级组织推荐干部,未经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导致用人失误的,应追究主要负责人责任。

第五十四条领导干部在推荐干部时,明知推荐人选有严重问题,仍予以推荐,导致用人失误的,应追究其责任。

第五十五条在考核工作中,党员、干部不如实提供考核对象的真实情况或编造事实,造成考核结果失真的,应追究其责任。

第五十六条下级组织或相关部门不积极配合考核机关开展工作,或不如实提供考核对象情况,造成考核结果失真的,应追究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第五十七条考核对象向组织隐瞒自己问题,或授意他人向组织提供虚假情况,或采取各种手段为自己拉票,或对举报人进行恐吓威胁、打击报复的,应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第五十八条对考核工作违反考核程序及考核人员违反纪律,造成考核结果失真、失实的,应宣布考核结果无效。

第五十九条上级考核机关的干部监督部门应对下级考核机关的考核工作进行监督。

第七章附则

第六十条考核乡(镇、街道)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由各区、县(市)党委根据本实施办法制定相应实施细则。

第六十一条考核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的领导人员,由市直各党(工)委根据本实施办法,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