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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的审美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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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的审美价值范文第1篇

关键词:文艺美学;学科;审美

一门学科之能否存在和发展,归根到底决定于它是否符合社会发展的需要。而就学科自身来说,一是要有自己的研究对象,二是要有自己的研究方法,三是要有自己的研究问题。

文艺美学,当然有着自己的研究对象。文学艺术,作为一种独特的社会现象,包括美文学和鲁讯所说的广义的美术,乃是人类审美和创美活动一种集中而特殊的形态,自有其审美特性和创美规律。文艺美学的对象,就是研究文学艺术的审美特性和创美规律。文学艺术当然和其他审美活动有着共同性,但又有自己的特殊性,各个艺术部类(电影、戏剧、文学、音乐、舞蹈等等)则又有各自的个别性。文艺美学的研究重心,乃是放在文学艺术的审美特性和创美规律这一层面,兼及其他两个层面。

文学美学也有自己的研究方法。这就是从美学的观点来研究文学艺术,必须把审美体验、艺术感悟和理性分析、理论概括结合起来。从艺术现象的感性具体——知性抽象——理性具体的提升过程中,时常要唤起艺术现象的“表象”,最后作出整体把握。

文艺美学更有自己所要研究的问题。文学艺术的创造、接受的整个流动过程中,都充满了美学问题。这里,既有艺术活动和其他审美活动共有的问题,又有文学艺术自身特有的问题。尽管,按照当代美学中有些说法,似乎艺术都只有个性,至多只有“家族类似”或“近邻关联”。我说,那也总存在那“类似”、“关联”是什么的问题。而文学艺术发展到当代,更有许多新的问题出现,需要文艺美学回答。

那末,文艺美学是一门什么样的学科?

这不是传统的艺术哲学,也并非过去说的文艺理论,而是和美学、文艺学相交义的新兴学科。为了和艺术哲学、文艺理论相区别,我在北京大学研究生院招收研究生时,就新辟了文艺美学这个专业方向,和文艺理论分开。我在八十年代初撰文,说的就是《文艺美学是什么》(最早是在《大学生》杂志,后在《美学向导》刊载。)

我所以要称之为文艺美学的深层原因,乃缘起于对文学艺术的理解。

历来,对文艺和审美的相互关系至少存在三种不同的理解。

一种理解,文艺和审美毫不相干,各行其道。审美不是艺术,美和美感乃是哲学思辩的对象,因而从哲学中孵化出了美学。而文艺也不是审美,只是一种技艺。审美活动是一种精神活动,而文艺制作则是一种技艺,各不相干。所以美学和文艺学也就并行不悖,各行其道。

另一种理解,文艺和审美,两相重合、基本等同,文艺即审美,审美即文艺。凡是人类按照“美的规律”所从事的一切活动,都是审美活动,也就是艺术活动。人自身的梳妆打扮,对物的加工制作,一直到园艺栽培、环境美化,都是艺术的创造,贯穿着审美活动。因此,美学就是艺术哲学。

还有一种理解,文艺包含审美这一个维度,但文艺之美仅只限于形式。文艺的内容则要比审美广阔得多,经济、政治、道德、宗教、整个人类文化都可进入文学艺术。文艺的审美价值,只是一个侧面,艺术价值包含了政治价值、道德价值、宗教价值、经济价值。因此,文艺学所要研究的,远比美学所要研究的范围广阔得多。

我并不认为,文艺和审美毫不相干,也不认为文艺和审美完全等同。依我看来,文艺和审美乃是一种交叉关系。审美活动不一定就艺术活动。我们面向大自然可以进行自然审美,这种审美,在德国古典美学家黑格尔看来是低级审美,可是在我国古典艺术家看来,却是高级审美,乃是文人雅士才有的雅兴。但却不能因为这是高级审美而把它称之为艺术。只有当艺术家把对自然的审美体验组织起来予以符号化,创造出一种可以看得到、听得见的美来,才可以称之为艺术。对文化审美亦是如此。因此,真正的艺术创造乃是包含了审美内容的一种创美活动,是在审美基础上进行的创美,而这种创造出来的美,既为别人的审美提供了“文本”,也为后人的创美铸造了“模型”。

既然文艺和审美有联系又有区别,那末,文艺美学和美学在我心目中也是既有联系,又有区别。

在我看来,文艺美学既非哲学美学,又非艺术哲学。文学家、艺术家在艺术创造之前,就有着人生实践,从事各种活动,在人生中体验到不少赏心乐事,获得审美的乐趣。如果到此为止,那还不能算是文学家、艺术家,而只是一般的审美接受者。这种审美也会留下痕迹,那就是影响审美接受者的心灵,审美的不断建构,形成人的审美品格,甚至可以达到高尚的审美鉴赏家的水平。但是,要成为文学家、艺术家,还必须把自己从人生中得来的审美体验予以提炼、组织,提升为审美意象,予以符号化,创造出一个美的“文本”或“模型”。这是艺术创造不同于其他审美活动的特殊之处:不是一般的审美,而是按美的规律的独特创造。而这个已被创造出来的“文本”、“模型”,一旦定型,也就成了独立于文学家、艺术家的客体,它有自己独立的结构、性质和功能,和其他人工产品(无论是物质产品还是精神产品)既有联系,又有区别,文艺美学不能不对此作全面的探索。这个“文本”“模型”如何被别的主体(读者、听众、观众)所解读、接受,对别的主体发生什么样的作用,主体如何在接受过程中获得审美和创美能力,当成为文艺美学的题中应有之义。但是,获得了审美品格的主体,如何投入社会实践,按美的规律去改造世界,那就超出了文艺美学的使命,而要进入哲学美学的领域之中。

艺术审美,只是人类审美活动中一种形态,尽管是集中凝炼的形态。人类的审美活动领域要广阔得多。人在各种各样的实践活动中获得了自由,获得审美体验,实践活动就可能转为审美活动。在人和物,人和人,人和自身的相互作用中,都可能引起审美活动的出现。浩荡的大自然,渺无人烟的天然环境,原始森林、空气、阳光和水流,都可以成为人的审美对象,产生审美体验,对真、善、美产生审美,对假、丑、恶产生审美反感,从而在心灵深处达到人和环境的平衡。哲学美学当然也要研究艺术审美,但更应研究文化审美,也回避不了自然审美。自然审美、文化审美和艺术审美,有什么联系,又有什么区别?审美活动有什么共通的普遍规律?人类的审美活动如何从实践活动(生产、交往、生活等等)中发生?审美活动的结果怎样形成审美关系,审美关系又如何制约审美活动?这些美学的基本问题,哲学美学恐怕不能不回答。至于更深一层的问题,审美活动如何按照美的规律进行,人类要不要、能不能以及如何才能按照美的规律来把握这个世界,是不是哲学美学题中应有之义?西方美学已提出了问题,但还未得到科学的解决。依我看来,在当代,人和世界如何按照美的规律达到动态平衡,这正是当代美学最关键、最重要的问题,更是美学的主题,也是人生的根本目的。

文艺美学只能探索作为艺术创造主体的文学家、艺术家如何把自然审美、文化审美提升为艺术创美:这艺术创美的产物,作为一个新创的客体,被作为审美主体的读者、听众、观众所审美,在审美主体心灵中如何留下痕迹。文艺美学无法回答人类更为宏观的美学问题,例如人的高尚的审美品格如何培养,人类怎样才能按照美的规律去改造世界、安排生活等等。

甚至,文艺美学也难以解决文学艺术的审美和创美以外的其他问题。文学艺术,作为一种社会现象,在社会中发生、发展、受到社会中其他因素的影响,也影响着社会。政治、经济、道德、哲学、文化等等都在影响着创作主体、接受主体,因而对创作、文本、接受都发生作用。文学艺术的创造,文本的传播、接受,是整个社会的生活——交换——消费中的一个部分、一个方面。它甚至也是一种商品,具有交换价值,会产生剩余价值。可以把文学艺术都放在整个社会整体中来考察,从社会学的观点研究文学艺术,这就有了文艺社会学或艺术社会学。还可以从政治学、道德学的观点去研究文学艺术的政治维度、道德维度,也可以发展为文艺政治学,文学道德学。这都不是文艺美学所能涵盖得了的。

但是,在文学艺术中,政治、经济、道德、哲学、文化的各种因素,都被作了审美的改造,被组织和吸纳进审美结构之中,转化为审美价值。艺术之美,乃是文学艺术的核心价值,甚至象托尔斯泰这样以宗教、道德价值为最高价值的伟大文学家,都一生在孜孜以求美的实现:“我是一个艺术家,我的一生都在寻找美,如果你能向我展示美,那我就跪下来乞求您赐给我这最大的幸福”。[1]政治的、经济的、道德的、哲学的、文化的各种力量都在按照各自的规律对文学艺术发生着作用,但对文学艺术来说,都只是“他律”,自律和他律形成“合律”,按照艺术规律来创造,才创造出具有独特的审美价值(美的、喜的、悲的、茺诞的等等)的文学艺术产品。作为一种精神实践的特殊形式,艺术创造当然受到物质实践和其他精神实践(道德实践、文化实践等)的影响,但这些“他律”要通过艺术实践的“自律”起作用,受“他律”和“自律”相互作用的“合律”所支配,即我们常说的按艺术规律的创造。在文艺社会学中,探索了其他社会因素的“他律”如何对文学艺术发挥作用。那末,“他律”如何通过“自律”而形成“合律”,文艺美学是否亦应研究,值得加以反思。

二十年来的文艺美学,重视了对文学艺术的审美特性在研究,对艺术创造的自律作过许多探索。心理美学、形式美学、音乐美学、舞蹈美学、雕塑美学、绘画美学、书法美学等等比文艺美学更为具体的艺术部门美学的出现,说明探索美的规律正在向各门艺术的深层发展。

但是,开放改革二十年社会剧变,商品经济急速发展,社会意识发生振荡,价值观念、审美标准随之发生变化,影响着文学艺术的生产、传播和消费,文学艺术走向多元发展,就这向文艺美学提出一系列新问题。新潮艺术冲击着传统审美,一些新潮美学甚至提出:文学艺术已经毋须再具审美特性,或者把审美降为娱乐,只要激发感官刺激就行;创作自由被眨低为胡编乱造,任意宣泄;艺术没有规律,也毋需规律。文学艺术中的审美判断被消解,甚至价值观念颠倒,对真、善、美冷淡无情,却对假、丑、恶津津乐道。文艺美学必须面对当下现实,在理论上作新的探索:文学艺术究竟是否还需审美价值?文学艺术的审美价值和交换价值、实用价值和审美价值应是什么关系?艺术创作究竟还有没有艺术规律、需不需要遵循艺术规律?社会的发展,使得艺术的性质、结构、功能和规律究竟发生了什么样的变化?看来,文艺美学确应更多地在文学艺术自律和他律的相互作用的张力关系中来探索艺术的特性和规律,回答当下现实的艺术实践中提出来的时代课题。因此,新时代应发展文艺美学,文艺美学要创新。

文学的审美价值范文第2篇

一、从文学批评标准到批评价值观的话语转换

在人类的文学活动中,文学批评与文学创作、文学接受是相伴而生的,也是相互作用而发展的。每当有文学作品创作出来,人们在阅读理解和接受的过程中,就往往会对文学作品或文学现象加以品评议论,因而就形成“文学批评”,如果在此基础上再对文学做进一步深入的规律性的研究,那么就成为专门的“文学研究”。也许可以说,通常所谓“文学研究”,不过是“文学批评”的延伸和深化而已。因此应当说,在整个文学活动系统中,文学批评具有不可忽视的重要地位和意义。按加拿大批评家诺斯罗普·弗赖的说法,所谓文学活动,就是“文学”和对文学的研究即批评两个部分,通常所谓“学习文学”是不可能的事;人们不过是在用某种方式来了解它,而所能直接学习的,其实是文学批评。同样,我们在教文学时所感到的困难也是来自这样的事实:文学是不能教的,所能直接教的只是文学批评。①而在文学批评或文学研究中,最重要的应当说是文学评价,即对文学现象和作家作品做出一定的价值评判。而要进行文学评价,就必然会自觉不自觉地依据一定的价值尺度,或者说根源于一定的文学价值观念。

在过去较长的一个历史时期内,这种文学批评所依据的价值尺度,通常被称之为“批评标准”。新时期以来,在改革开放的时代背景下,当代文学批评一方面打破过去的僵化模式,突破既有的批评观念,甚至也不再使用“批评标准”这样的概念,唯恐这个概念所关联着的批评观念以及作为“标准”的这种“刚性”力量继续发挥作用,妨碍文学批评的变革解放;另一方面,当代文学批评不断走向开放多元的变革发展,尤其是在20世纪80年代中期“文学批评方法论”热潮之后,从文学批评方法到批评观念、批评话语等,都不断花样翻新,文学批评的功能也更多转向了描述、阐释及私语式言说。由此带来的问题则是文学评价即价值评判功能日益弱化,与此相关的便是文学批评的价值立场严重缺失以及价值尺度或价值观念的迷乱,这也许是当今文学批评中存在的最突出、也最值得关注的问题。

当然,价值观的缺失与迷乱,也许并不仅仅是文学批评领域存在的问题,在当今整个文化领域可能

收稿日期:2013—02—22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文学批评中的价值观问题》(05bzw012)研究成果。

作者简介:赖大仁,男,文学博士,江西师范大学文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湖北师范学院文学院“楚天学者计划”主讲教授(南昌330022)。

都程度不同地存在。正是面对这一现实状况,针对所存在的问题,云杉在题为《对繁荣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思考》的文章中,特别强调了价值观在文化建设中的核心和灵魂作用:

文化的灵魂是什么,就是凝结在文化之中、决定着文化质的规定和方向的最深层的要素,就是核心价值观。有什么样的价值观,就有什么样的文化立场、文化取向、文化选择。讲软实力、文化力,从根本上取决于核心价值观的生命力、凝聚力。历史和现实反复表明,如果没有这个最核心的东西,一种文化就立不起来、强不起来,一个民族就没有赖以维系的精神纽带,一个国家就没有统一的意志和共同的行动。②

从文学批评本身的特性与功能而言,价值观具有价值评判的特性,因而在整个文学活动中能起到价值引领的作用。正因为如此,文学批评站在什么样的价值立场,秉持什么样的价值观念,就成为特别值得关注的问题。如果说过去所使用的“批评标准”概念,由于历史的原因如今已不大使用,但文学批评的价值评判问题依然存在。我们未必要固守在“批评标准”的范围内讨论问题,也许可以适当进行话语转换,比如转换为文学批评的价值观念问题来进行探讨。

所谓文学批评的价值观,是指在文学批评活动中,在对文学的意义阐释与评价中所体现出来的种种价值观念,如审美价值观、社会历史价值观、人文(或人学)价值观以及各种文化价值观,等等。通常文学批评以文学创作及其成果为基础,反过来也会在相当的意义上对文学创作起引导和促进的作用。实际上,文学创作本身就是一种价值创造活动,其中包含着作者在文学创作过程中的价值选择与价值创造,比如对所反映的社会历史、所描写的人生人性等的认识评价态度。也就是说,作品中必然包含着作者的社会历史价值观、道德观、人生观、人性观、审美观,等等。作为文学批评,在它的各种功能中,应当说最核心的是意义阐释与评价,其中也必然要涉及到对作品所反映的社会历史生活、所描写的人生命运、所表现的人性善恶等加以认识评价,因而也就不能不表现出评论者自身的价值观。如果说作家有什么样的价值观,就会决定他选择写什么题材,而且决定他会怎么写,那么批评家具有什么样的价值观,也会决定他对文学作品或文学现象做出什么样的评价;而这种评价反过来又会对文学创作起到引导和促进的作用,因此,文学批评中的价值观问题,值得特别关注和重视。

然而,如上所述,在我国过去特定的社会历史条件下,并没有对文学批评中的价值观问题引起应有的关注。过去的文学批评理论,关注的重心仅在于“批评标准”,而且又是限定在“政治标准”和“艺术标准”,即便是后来把“政治标准”转换成为比较宽泛的“思想性标准”,也仍然有很大的局限性,并不能真正涵括文学中丰富的价值内涵。改革开放之后,文学批评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但在较长时期里,人们关注的似乎主要是批评方法与批评模式的变革方面,对于文学批评的价值观念方面的问题,则并未进行较为全面系统的重新探讨。比如在文学批评的理论观念方面,受后现代主义文化思潮和解构主义观念的影响,在打破过去比较僵化的批评模式及其批评标准的观念之后,应有的与时俱进的文学批评的价值观念系统似乎并未建立起来;在文学批评实践方面,意义阐释与评价功能也往往被弱化乃至消解。由此便带来当代文学批评的疲软与某种程度的价值失范现象。现在看来,文学批评中的价值观及其对文学的意义阐释与评价,仍然会在相当大的程度上影响当代文学的精神价值取向,并由此而对社会生活中人们的人生观、价值观产生影响。正因为如此,就有必要从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全面系统地梳理和研究当代文学批评的价值观问题,从而为建构当今的文学评价体系和价值观念提供理论参照。

二、文学批评价值观的形成及其当代嬗变

文学批评的价值观问题,根源于文学批评的基本功能。尽管文学批评实际上有多方面的功能,如描述功能、阐释功能,等等,但文学批评最基本、也是最重要的功能,应当是文学评价或评判功能,即对文学对象做出应有的价值判断与意义分析,这应当说不言而喻。当然,在文学批评实践中,它究竟实现什么样的功能,起到什么样的作用,却又往往取决于文学批评主体的角色定位、批评立场与价值取向。然而不管怎样,只要文学批评不丧失自己的本质特性,就总归要在一定程度上表现出文学评价的特性与功能。而一旦要进行文学评价,无疑就要涉及到据以进行评价的价值尺度或价值标准问题。从表面上看,文学批评的价值尺度或价值标准好像具有某种客观性和普遍性,似乎可以进行某种理论化的规定和表述,然而实际上,在这种表象的背后,隐含着颇为复杂的内在关系,值得深入思考和探讨。

马克思在谈到对真理的探讨问题时说过:“同一个对象在不同的个人身上会获得不同的反映,并使自己的各个不同方面变成同样多的不同的精神性质;如果我们撇开一切主观的东西即上述情况不谈,难道对象的性质不应当对探讨发生一些哪怕是最微小的影响吗?不仅探讨的结果应当是合乎真理的,而且得出结果的途径也应当是合乎真理的。对真理的探讨本身应当是真实的,真实的探讨就是扩展了的真理,这种真理的各个分散环节在结果中是相互结合的。难道探讨的方式不应当随着对象而改变吗?”③本文由收集整理在马克思看来,对真理的探讨关涉两个方面的因素:一方面是探讨者的主观因素,即不同个人身上不同的精神性质;另一个方面则是客观对象的性质,要使探讨的结果与事物本身的性质相一致,那么探讨的途径就必然要受到事物本身性质的制约,如果不遵循客观事物本身性质的要求,就无法达到探讨真理的目的。文学批评的价值评判也是同样的道理。就文学批评的价值尺度或价值标准而言,也实际上关联着这样两个方面的因素:一方面,是对作为批评对象的文学(主要是文学作品)本身价值内涵的认识。进行文学批评的前提,或者说之所以需要进行文学评价,是因为文学当中包含着价值内涵,它实际上会对人们的价值观产生影响作用。文学当中所包含的价值究竟具有怎样的特性以及文学价值又是怎样生成与实现的,都有必要认识清楚。因为只有认清了文学本身的价值特性,才能使文学批评的价值标准及其价值评判契合文学本身的规律和要求。另一方面,则是文学批评主体的价值观念,尽管文学批评的对象即文学作品的因素是确定的,但文学批评主体的价值观不同,也会导致不同的评价结果。文学批评所涉及的主要价值观念,包括审美价值观、社会历史价值观、人性价值观、道德价值观、文化价值观以及关于真善美的价值观念等,由此构成了文学批评的价值观念系统。

新时期以来文学批评的变革发展,是与这个时代社会生活的变革发展以及当代文学的变革发展密切相关的;同样,当代文学批评的价值观问题,也不是孤立的,而是与这个时代社会的价值观念嬗变以及文学创新发展所带来的价值观变化相关联的。

首先是当代社会变革发展中反映出来的价值观问题。当代社会是越来越走向开放性与多元化的变革发展,从经济发展到社会生活形态,从人们的生活方式到思想观念,包括人们的人生观与价值观等,也都越来越多样化,使整个社会显得丰富多彩充满生机活力。在一个开放多元的社会,人们的价值观念多样化是正常的,但同时我们也应当看到,一个真正文明和谐的社会,还是应当有社会价值观的共同基础,有这个社会所应当倡导的主导性价值观,有关于是非、善恶、美丑的基本价值评判尺度,甚至有必要倡导核心价值体系的建设。然而从现实状况来看,新时期以来社会价值观的嬗变过程中存在着诸多价值观念紊乱的现象,而这种社会价值观念紊乱,则又与文学和文学批评中的价值观形成互动影响,因此值得引起我们的关注。

其次是在当代文学实践的变革发展中反映出来的价值观问题。文学是社会生活的反映,一方面,丰富多彩的社会生活,包括如上所说的多样化的社会价值观念,也会以各种形态在文学中反映出来;另一方面,作家在生活实践中也必然受到社会价值观念的影响,会形成作为创作主体的价值观念,从而决定作家对所反映的社会生活抱什么样的态度,给予什么样的审美判断与评价,形成什么样的审美价值取向。从当代文学变革发展的总体情况来看,应当说也是呈现出开放性、多样化的发展趋向,显示出前所未有的生机与活力。从文学所反映出来的价值观念或价值取向来看,既有充分表现时代精神和民族精神的值得肯定的积极方面,也存在着精神价值缺失或审美价值迷乱等种种情况,也同样值得加以关注。

当代文学批评正是在这样的时代背景和现实条件下变革发展的,它经历了破除过去比较僵化的批评观念与模式,引入西方现代文学批评观念与方法,然后寻求在当代社会文化语境中转型发展的曲折历程。在这个过程中,当代文学批评的价值观念也不断发生嬗变。这种价值观嬗变,一方面受到如上所说的社会价值观嬗变的影响,同时也与当代文学创作实践中的价值观变化形成互动影响;另一方面,当代文学批评自身也力求实现观念与方法的大变革。于是我们看到,在当代文学批评的变革转型中,既有对应有的批评价值立场的坚守,也有求新求变或茫然困惑中出现的种种问题,如文学批评的价值评判弱化及其功能性缺失问题,过于倡导相对主义批评价值观所带来的价值多元主义、价值虚无主义问题,过于强调文学批评个人化所带来的批评主体性弱化及批评伦理缺失问题,还有文学批评价值观念中的非历史化、非道德化、非理性化问题,等等。如上所说,当代文学和文学批评中的价值观问题,并不仅仅是文学自身的问题,它与现实生活中人们的价值观和价值行为之间,与社会生活的变革发展之间,已经构成了一种相互影响和彼此互动的关系,因此就有必要将以上几个方面的价值观问题相互关联起来加以研究探讨。

三、当代文学批评价值观的主要问题评析

首先,对于当代文学批评价值观命题中一些主要问题的探讨,一方面关联着对其理论内涵的理解,关乎我们应当坚守的价值理念;另一方面也关涉对于当代文学及文学批评中的价值观念的评析,关乎对于当代文学实践的价值导向,因而有必要把文学批评的价值观问题与当代文学艺术实践联系起来讨论。其次,就某种价值观念当中所包含的一些具体问题而言,也需要放到当代文学批评视野中来加以观照。比如社会历史观当中所涉及到的文学反映历史生活,包括一般历史题材、革命历史题材创作的观念问题;文学反映现实生活,包括文学描写社会矛盾、文艺大众化与表现人民性的观念问题;审美观当中所涉及到的文学审美理想与审美娱乐价值观的问题;文化观当中所涉及到的大众文化批评、生态文化批评以及经典文化价值观的问题等。这些问题都各自具有一定的理论与实践意义,因此需要纳入到当代文学批评的视野当中来进行价值观念的具体探讨。最后,在对当代文学批评价值观的某些具体问题的探讨中,也需要把理论批评与实际批评结合起来,将对文学批评价值观的认识思考,应用到对某些文学或文化现象的评论分析中去。如在人性观的探讨中,对一些文艺作品中所表现的人性观加以评析;在文化观的探讨中,对一些大众娱乐文化现象的价值观进行评析等。这样也许可以使文学批评价值观问题的研究探讨,既从文学批评实践中来,也回到文学批评实践中去,从而实现理论批评与实际批评的交织互动。

从当今文学批评理论和批评实践的现实情况来看,当代文学批评价值观中尤为值得关注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

其一,当代文学批评的审美观问题。我们既有必要继续重视文学“审美形式”方面的价值,更需要从人学思想出发,着眼于人与文学的审美关系,来理解文学的审美特性与意义价值:一是审美具有令人愉悦的特性与价值;二是审美具有令人解放的特性与价值;三是审美具有使人超越的特性与价值。当代文学及文学批评理应具有这样一种“人学”视野及其审美价值观。然而从实际情况来看,恰恰是自觉不自觉地陷入了文学审美观念上的误区:一是“文学审美本性论”,将“审美”视为文学的本原特性或唯一本质,除此之外不承认文学还有别的什么特性与功能,这并无益于文学观念的拨乱反正;二是“审美论”,将审美学意义上的感性解放,悄然替换成了生物学意义上的感官欲望的放纵,人的精神美感下降为动物式的官能,导致审美精神滑落,使文学审美活动中的感性与理性重新失去平衡,带来审美乃至人性的异化;三是“审美日常生活化”的观念,积极方面是使文艺从圣坛回归民间,从精英回归大众,从艺术回归生活,而另一方面也可能使文艺审美在大众化、世俗性的潮流中不断降低艺术审美水准,消解真正的艺术审美精神;四是“审美娱乐化”观念,将审美等同于娱乐,过于强化文学的审美娱乐功能而排斥其他方面的功能,导致当前文学的“过度娱乐化”、非理性化、低俗化和媚俗化,导致文艺审美精神的失落。这是当代文学及文学批评的审美观中最值得关注的问题。

其二,当代文学批评的社会历史观问题。按照文学批评的“历史观点”,要求洞察人物事件所关联着的那些历史条件和现实关系,把握人物事件所处的历史潮流,从历史的必然要求与现实可能性之间的关系中,对人物事件做出正确而深刻的分析评价。就其中所包含的价值内涵而言,要求富有“历史理性”精神,即对文学作品所反映的社会历史生活及人物事件做出正确的理解与评价,起到推动社会变革进步和人性解放的历史作用,从而体现历史进步的价值观。然而某些文学批评有意无意地弱化“历史观点”,宣扬“新历史主义”或后现代性的社会历史观,如历史即偶然无规律,历史即想象虚构无真实,历史即争斗无是非,历史即人性的表演或展示无善恶,历史即游戏无意义以及英雄史观、帝王史观,等等。这些所谓“新历史主义”观念,实际上放弃和消解了“历史理性”和历史进步的价值观,其结果只会带来文学创作和文学批评中社会历史观的混乱,这个问题的确值得引起足够的重视。

其三,当代文学批评中的人性观问题。在当代文学批评的价值观念体系中,建立人性价值观的维度是必要的,但仍需要坚守“历史人道主义”的人学观:一是人性本质观方面的历史主义,始终从人的社会实践及历史进程来理解人性,而不是抽象地想象和假设某种确定不变的人性;二是人性价值观方面的人道主义,对人性的扭曲和异化现象坚守历史的批判立场,始终以“合乎人性的生活”、人的解放和自由全面发展作为价值理念。无论是文学创作中对人性的描写与表现,还是文学批评对文学作品的阐释与评价,都应当坚守这个原则。但在当代文学及文学批评中,也有人有意无意地张扬人性即“性”,人性即“欲”,人性即“情”,人性即“乐”等价值观念,形成了一种很有害的价值导向。当今究竟应当如何理解人性,建构什么样的人性价值观,既关乎当代文学的健康审美价值导向,更关乎当代人性的健全发展,因而值得引起足够的关注。

其四,当代文学批评的文化观问题。在当今文化转向和西方“文化批评”观念的影响下,当代文学批评愈益成为一种文化批评,因而就有文化价值观的问题,即站在什么样的文化立场和秉持什么样的文化价值观来进行文学批评的问题。从当代文学批评的现实来看,显然存在着经典文化价值观与大众文化价值观的冲突。面对当今文艺大众化的现实,我们更需要在吸取各种理论资源的基础上,寻求对大众文化的积极肯定与批判反思两个方面的视界融合,找到一种比较辩证的价值立场:一是充分看到和肯定大众文化中所蕴含的民主性价值诉求,防止站在精英文化立场贬抑大众文化;二是不能丧失文化(文学)批评的理性批判立场,应充分看到大众文化中的消极方面,如庸俗化、低俗化、媚俗化等,对此给予必要的批判抵制;三是应当确立这样的价值理念,即任何文化都应当有利于增强人的主体性和自主性,有必要警惕大众文化重新造成对人的主体性、自主性的淹没和消解。当代文化(文学)批评应当坚持应有的价值理念,形成良好的价值导向。

四、当代文学批评价值观的建构问题

如前所说,当代文学批评的价值观问题并不是孤立的,而是与当代社会的价值观念嬗变密切相关的。这种价值观念的嬗变既根源于当代社会生活的变革发展,同时也受到当今时代愈益突出的后现代文化语境的深刻影响。西方现代主义与后现代主义文化思潮,随着我国新时期改革开放而同时传输进来,对我国当代文化的变革发展,包括当代文学与文学批评的变革发展,都发生了不容忽视的影响。尤其是20世纪90年代以来,在全球化和我国市场经济改革的背景下,后现代文化思潮的影响显得更为突出。后现代主义的一些基本理论观念,如解构主义的哲学立场,多元主义与相对主义的文化观念,多极化与多向性的思维方式,世俗化与时尚化的价值取向等等,都在相当程度上对我国当代文化产生了不可低估的影响,它不仅影响到当代大众文化形态,甚至渗透到人们的日常生活实践之中。反过来,社会现实中具有某些后现代特性的生活态度与价值观念,也会自觉不自觉地影响理论家的学术思想,影响文学家和批评家的价值观念与艺术倾向以及各种当代文化形态的价值取向,彼此交织互动,形成当今时代后现代主义的整体氛围,成为当代中国多元融合的文化语境中不可忽视的重要组成部分。当代文学与文学批评观念的变革,尤其是价值观念方面反映出来的种种问题,无不受到各种后现代文化观念的影响,无不与这种后现代文化语境的作用相关。我们将当代文学及批评的价值观问题放到这种当代文化语境中来观照,就可以看出这种后现代性价值观念或价值取向的某些特点。比如从当代文学批评的整体情况来看,一元中心主义的文学观念(包括价值观念)可以说已被解构,人们对文学本质特性及价值功能的认识,愈来愈趋向开放性和多元化,从社会意识形态观到审美观、文化观,等等,都已形成从多视角、多维度进行研究与评论的新格局。这一方面使当代文学批评充满活力,但另一方面也带来了某些多元混杂迷乱的新问题。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说,当代文学批评的进一步变革拓展,并不仅仅是一个解构与寻求多元发展的问题,更有一个从批评形态到价值观念的重新建构问题,其中仍有不少问题值得进一步深入探讨。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国情,决定了我国的文化发展不可能走后现代主义的道路,而是需要走向自觉的文化建设。在此背景下,当代文学和文学批评,也不可能总是在后现代性的轨道上滑行,而是有必要逐渐克服前一时期转型发展所带来的“转型期综合症”,如浮躁、盲从、唯“风”是转、唯“新”是从、多元混杂等现象,从而自我超越走向积极建构,这是当代文学和文学批评进一步发展的必然要求。鉴于历史的经验教训,当代文学批评要在已经形成的多元探索局面的基础上重新建构,比较可行的可能还是走“主导多元、综合创新”的道路。这就意味着,当今文学批评形态的建构,一方面理应包含“多元建构”的含义,即任何一种文学批评的探索,都应当从浑沌走向明晰,从混杂走向有序,从零散走向系统整合,逐渐形成一个由文学批评观念、方法、范式、话语构成的完整系统,这样才谈得上成为“多元”中的一元。而另一方面,当今所谓建构的主要任务,恐怕还在于“主导形态”的建构,即建构当今时代最需要提倡、也最需要发展的文学批评形态。而在当代文学批评形态的重构中,最重要和最关键的,仍然是文学批评的价值立场与价值观念的建构问题。这实际上又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文学批评自身的价值功能问题,即文学批评究竟何为?我们认为,当代文学批评最根本的特性与功能仍然是价值评判。在充分开放多元的当下社会,通过文学批评进行审美价值评判与价值选择,使之形成良好的审美精神价值导向,显得尤其重要。二是文学批评当中的价值取向与价值评判问题,即文学批评如何才能有效和有为?文学批评要对文学现象及文学作品进行评价分析,必然有一个站在什么样的价值立场、以什么样的价值观念来进行评析的问题,如果缺失了应有的价值取向与价值评判,就很难说这种文学批评是有效和有为的。因此,当代文学批评形态的重构,最终还是要落到文学价值观念的建构上来。

文学的审美价值范文第3篇

站在一个拥有悠久历史却又紧跟时代脚步的专业角度来看,汉语言文学具有比较强的审美教育能力,它能够通过专业的知识来反馈社会,同时也能够展现自我价值,塑造学生的人格魅力,促进中华优秀文化的源远流长。但是在当前的汉语言文学教学活动当中,普遍存在着学生对汉语言文学的情感理解较差等问题。很多学生无法明确选择汉语言文学专业学习的价值,只是为了学习甚至考试而学习,却忽视了汉语言文学的真正价值,使得汉语言文学课程很难在教学中渗透审美教育内容,从而导致学生对汉语言文学的价值认知程度不足。

二、汉语言文学教学中审美教育的有效开展

汉语言文学教学中审美教育的有效开展,可以通过注重汉语言文学教学方式的创新,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挖掘汉语言文学教学中的审美因素,培养学生的审美意识等方式来开展教学活动。

(一)注重汉语言文学教学方式的创新,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

汉语言文学教学活动中渗透审美教育,首先要对汉语言文学教学的方式进行创新。正如著名的物理学家爱因斯坦所言:“兴趣是最好的老师”。在汉语言文学教学活动当中,教师可以通过结合学生的实际性格特点及认知能力,进行适当的教学创新,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使汉语言文学教学产生“事半功倍”的教学效果。例如在汉语言文学教学活动当中,可以通过将案例教学法、多媒体教学法、任务驱动教学法等教学方式融入汉语言文学教学活动当中。

(二)挖掘汉语言文学教学中的审美因素,培养学生的审美意识

汉语文字本身便是一种美,是众多文学作家智慧的结晶。在汉语言文学教学活动当中,教师不能仅仅的“照本宣读”,要注意挖掘汉语言文学教学中的具体的内容和字眼,组织学生体会其中的内涵和延伸意义,观察作品中所使用的文学表现形式以及文学作品内在的结构、所渗透的情感态度等等。比如在李白的千古佳作《行路难》当中“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这句话当中,借助云帆、长风以及沧海等词汇描述出了李白美好的愿景,云中忽隐忽现的云帆正在他眼中希望的影子。他相信尽管前路障碍重重,但仍将会有一天要像南朝宋时宗悫所说的那样,乘长风破万里浪,挂上云帆,横渡沧海,到达理想的彼岸。教师要注意挖掘教学内容中的细节,培养学生的审美意识。

(三)将汉语言文学与实际生活相结合,发散学生的思维和想象力

汉语言文学作品是作者对内心思想感情的物化和外化。所以在汉语言文学教学活动当中,教师可以通过借助一定的事物或者情境,使学生能够对汉语言文学产生深刻的理解,并发散学生的思维和想象力,提升学生审美能力和观察能力,真正达到审美教育的目的。例如在汉语言文学教学活动当中,教师可以在课堂教学活动中,引导学生对课文中所写的内容、所塑造的场景进行联想,使学生能够身临其境,站在作者的角度进行遐想。

三、结束语

文学的审美价值范文第4篇

关键词: 现象学 研究方法 审美态度 继承和扬弃

一、现象学的内涵

现象学是现代哲学提出的一种研究哲学的新方法。哲学家胡塞尔认为,意识和对象之间的关系是“构成”的过程,意识并不是消极地接受事物的印象,而是积极能动地将印象、经验综合。

波兰哲学家英伽登将现象学派发扬光大,他认为,现象学并不是一种哲学体系,而是一种研究哲学的方式,研究对象是如何呈现于意识的,我们从中可以得到关于它们的什么知识。现象学强调对对象进行研究,但并非概括对象的不变特征,而是标明实在存在的对象只是某一类的标志,达到对象本质的直观。现象学又是反思的,把我们仅仅是潜在的要素带到清晰地意识中。通过现象学分析和反思而获得的知识是自明和自我证实的。总之,现象学研究方法立足于哲学思辨和经验描述之间,寻找第三条路,分析知识对象存在的性质和方式。

法国哲学家凯尔·杜夫海纳的《审美经验现象学》和英伽登的《文学的艺术作品》和《对文学的艺术作品的认识》,是基于现象学基础上研究文学艺术作品的美学著作。这两部著做系统完善地阐述了现象学哲学和文艺美学的联系。本文通过对现象学的研究,希望探究出现象学研究方法的内容和特征,采纳其中对于研究文艺学、美学有益的知识,扬弃这种方法的缺点,应用于研究之中。

英伽登对文学艺术作品的研究主要涉及以下几项内容:首先,他概述了研究文学艺术作品的方法论前提,指出人们可能会以消费、学者或审美态度对待文学作品,他关心的是审美的态度和可以提供什么认知结果。接着,考查把文学艺术作品构成知识对象的功能或活动,指出艺术作品的主要功能是用接受者可以构成一个可能的审美对象,并揭示出同艺术品相应的审美价值。他认为最重要的文学研究领域就是考查审美价值性质之间的关系,以及它们是怎样在艺术作品中形成的。然后,他从构成上探讨文学的艺术作品和科学著作的区别。他着重强调的是读者对待作品的态度和有关文学的艺术作品的各种认识成果的认识论的价值问题,指出审美经验的主要任务是构建审美对象。

他在考查文学的艺术作品的存在方式和形式结构时,批评了两种关于文学作品存在方式的观点。一种是把艺术作品等同于它的物理基础(例如:纸张、文字等);一种是把文学作品同有关的心理经验等同起来的心理主义观点。他通过分析知识对象存在的性质和方式,概括出此类对象共同的形式结构,表明研究的对象是什么,这些对象是如何构成的,从而使研究方法与研究对象相适应,为知识的各个领域提供一个现象学目标。他志在使文学研究成为一门精密的学科——通过阐释它的对象,对象如何呈现于意识,我们可以从中合理地得到哪些知识。他既为文学研究奠定了基础,又提出了研究任务——处理实际存在的作品。他的哲学著作都坚持了现象学研究原则。

二、对现象学的继承与扬弃

英伽登的以现象学哲学为基础的对文学的艺术作品的认识和研究,实际上是一种从读者角度重新建构文学作品的研究方法。他所侧重的是读者以什么样的态度、方法欣赏文学作品,继而从中学到什么知识,以及各种成果的认识论的价值问题。强调读者不是被动的感知,而是积极的创造。艺术作品创造出来之后只是具有某种潜在图式的实体,必须通过欣赏者的创造活动,充实作品的图示结构,丰富作品的不确定领域。

英伽登为我们研究文学作品提出了一些有价值的东西,从这个意义说,现象学研究方法是一朵凝结智慧的美丽的花。他站在读者的角度,致力于文学作品的研究,提出读者必须以审美的态度,排除日常事务的干扰,才能把文学作品构成审美对象,并揭示出同艺术作品相应的审美价值。

他的另一个突出贡献是对阅读过程的细致分析,他提出如下观点:第一阶段是预备阶段,我们的情感受作品某种性质的影响,它使我们的日常态度发生变化,忘却了实际生活。这种性质的反映叫“原始情感”。读者被作品的特殊性质打动、吸引,唤起了主体的“预备情感”,确立无功利的审美态度。第二个阶段是审美对象的形成,客体的许多特质相互协调形成一个整体,产生一种新的特质。在原始情感的影响下,我们寻找其他同我们的感知的性质相和谐的性质,形成了具有魅力的审美对象。第三个阶段,审美经验对作品价值带有感彩的确认达到了顶点,读者获得了一种愉悦的心理体验。

文学的审美价值范文第5篇

二、童庆炳的“审美意识形态论”存在的主要问题

纵观童先生的各种文论教材和相关论文,关于“审美意识形态论”具有三处代表性的阐发:其一,文学“是一种具有审美特质的社会意识形态”(注:童庆炳:《文学概论》,武汉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60页。)。此处“意识形态”被看做是“人类社会意识的外化形态”:“文学是人类意识活动的产物,即人类意识的外化、形态化,就这一点而言,它如同政治、哲学、科学、宗教、道德一样是一种意识形态”(注:童庆炳:《文学概论自学考试指导书》,武汉大学出版,1995年版11页。)。这里的“审美特质”在客体上表现为:面对客观事物的自然属性和价值系统,文学所撷取和反映的“必须而且只能是客体的审美价值”(注:童庆炳:《文学审美特征论》,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2000年6月版,29~30页。)。

其二,“所谓审美意识形态,就必然是审美与意识形态复杂的组合形式”(注:童庆炳:《文学理论教程》,高等教育出版社,1999年版65页。)。而这里的“意识形态”已与“人类意识的外在化形态”大相径庭:“意识形态是与经济基础相对的一种上层建筑形式,指上层建筑内部区别于政治、法律制度的话语活动,如哲学、伦理学、宗教、文学及其它艺术等。”(注:童庆炳:《文学理论教程》,高等教育出版社,1999年版65页。)此处也对审美作了正面阐释:“审美是人类掌握世界的一种特殊方式,指人与世界(社会和自然)形成一种非功利的、形象的和情感的关系状态。”(注:童庆炳:《文学理论教程》,高等教育出版社,1999年版65页。)

其三,“文学是一种意识形态,文学又是人类的一种审美活动。文学的意识形态性与文学的审美特性有机结合在一起,就产生‘质变’,产生了作为文学的根本性质的‘文学审美意识形态’”(注:童庆炳:《文学概论》,武汉大学出版社,2000年4月版,80、72页。)作为文学属概念的意识形态又不是“话语活动”了,而回到了“人类意识的外化形态”上去了:“我们说文学是一种意识形态,就是说社会生活本来是自然形态的东西,经过作家的艺术改造,变为观念形态的东西。”(注:童庆炳:《文学概论》,武汉大学出版社,2000年4月版,80、72页。)而审美也变成了人对事物的特殊精神活动过程:“审美是心理处于活跃状态的主体,在特定的心境时空中,在有历史文化渗透的条件下,对客体的美的关照、感悟、判断。”(注:童庆炳:《文学概论》,武汉大学出版社,2000年4月版,80、72页。)

由上述可知,童先生的“审美意识形态论”存在的主要问题体现在两个层面中:一是不同版本的论著对“审美意识形态论”具有不同版本的解释,各种解说之间不仅各不相同,甚至相互矛盾;二是不同解说自身也有诸多不尽合理和值得商榷的地方。

先说第一个层面的问题。上面三种解释都把文学的属概念规定为一种“意识形态”,但对意识形态的界定却并不一致。解说一、三认为意识形态是“人类意识的外化、形态化”,在外延上包括全部社会意识内容。解说二认为它是一种“话语活动”,这一说法实际上已经把社会意识中的某些因素排斥在外了。一般认为,所谓“话语活动”不过是说话主体与接受者之间在一定话语情境中通过文本进行的一种信息沟通过程。而话语活动之所以能够进行,一个必不可少的条件是话语双主体(说话主体与接受主体)之间沟通的媒介——“文本”的存在。文本大体有两个存在形式,即所说的话与所写的文字。我们知道,如社会习俗、幻想、集体无意识等社会心理因素并不常常构成“文本”和“话语系统”。因此,从意识活动的角度说,社会心理因素不能构成话语活动的重要内容。这样,一边认为意识形态包括全部社会意识内容,一边又认为它排除了社会意识的某些内容,两个意识形态概念在外延上发生了矛盾。在内涵上两者也相互抵牾。前者认为意识形态是“人类意识活动的产物”,把它视为静态的、凝固化的事物;后者又认为它是“话语活动”,即是包括说话主体、接受者、文本、沟通等多种因素在内的动态过程。其实话语活动本质上就是意识活动,如果意识形态是话语活动,在更大范围上等于说意识形态是一种意识活动,那么,一面说,意识形态是“意识活动的产物”,一面又认为它是“意识活动”本身,孰对孰错?令人匪夷所思。

由于对“意识形态”概念的解释充满矛盾,已经提前决定了对“审美意识形态”和“文学”不可能再有科学合理的说明了。

同样的问题也存在于对“审美”的解释之中。解说二,把审美视为人类掌握世界的一种方式和人与世界的一种特殊关系;解说三又把它变成了人类对“美物”的“观照、感悟、判断”的精神活动。应该说,单就“审美”一词而言,它确实拥有包括上面两种含义的多重内涵。然而,在“文学是一种审美意识形态”的判断中,“审美”充当的是被判断事物“文学”的“种差”,即文学区别于其他“意识形态”的独特性质。严格说来,这个种差——“审美”必须是确定而统一的,否则,就会使人产生认识上的歧义和模糊。

从第二个层面来说,童庆炳的“审美意识形态论”每种解说自身也存在着许多问题。解说一把文学规定为“人类社会意识的外化形态”,在方法论上混淆了事物的存在“形态”和分属领域。一般而言,事物的形态是人的感官能够直接把握的事物外貌状态。例如,人们能够直接把握H[,2]O的“形态”只能是气态的、液态的、固态的水,亦即我们说H[,2]O只能形态化为汽、水、冰三种形态,而不能说它“形态化”为了黄河、太平洋和喜玛拉雅雪峰。同样人类社会意识的“外化形态”也只能是为人所直接感知和把握的语言、文字、文本、话语及人的自觉不自觉的动作行为等,而不能形态化为哲学、宗教、文学、艺术等,就像河流、雪山不过是H[,2]O的形态——水、冰的存在领域一样,哲学、文学也只是人类社会意识的某种外化形态——哲学性文本和话语、文学性文本和话语的存在领域。

以撷取现实生活中的审美价值作为文学的“特质”,理由并不充分。童先生的说法是:“当我们说文学艺术的独特对象是客观现实的审美价值的时候,不要把现实的审美价值当成是独立的存在。现实的审美价值具有一种溶解和综合的特性,它就像有熔解力的水一样,可以把认识价值、政治价值、宗教价值等溶解于其中。”(注:童庆炳:《文学审美特征论》,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2000年6月版,29~30页。)然而世界上任何具有相同属性的事物一般都是互相渗透、互相融合的,不仅事物的审美价值不是独立的,其实用价值、认识价值、政治价值、道德价值等也是如此;不仅实用价值、政治价值等可以渗透溶解于审美价值之中,反过来审美价值也完全可以渗透溶解于实用价值和其它价值之中,那么既然文学可以撷取溶解其他价值因素的审美价值,也完全可以撷取融合审美价值的实用价值或其它价值。为什么“必须而且只能”撷取审美价值呢?为什么“必须而且只能”要用审美价值去溶解其它价值呢?童先生并没有准确把握到文学与审美价值之间的必然联系的关键之点。

解说二在属概念上把文学视为一种话语活动,把“文学是一种审美意识形态”命题的种差——“审美”解释为人类把握世界的一种特殊方式和人与世界的一种特殊关系。紧接着又说:“它(审美)可以从目的、方式和态度三个方面加以理解。从目的看,审美是无功利的;从方式看,审美是形象的;从态度看,审美是情感的。”(注:童庆炳:《文学理论教程》,高等教育出版社,1999年版65页。)然而,我们知道“方式”是人类在实践活动中所采取的方法和形式,它与“目的”、“态度”等一起构成实践活动的下位概念,我们只能说人类在掌握世界的实践活动中抱有何种目的,采取何种方式,表现何种态度,而不能说“掌握世界的特殊方式”(解说二中审美内涵之一)的目的如何,方式如何,态度如何。“关系”是事物之间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的状态,它至少在双方之间方可发生,审美关系必然发生在审美主体与审美对象之间,审美关系(解说二中审美内涵之二)的特征也必然是审美主体与对象互相作用所形成的特殊状态的特征。如所周知,在审美发生过程中,就主体的心理状况而言,最终并不报有任何目的,主要采取形象方式,并表现出某种情感态度。这只是主体在审美活动中所呈现出的特点,而并不是主体与对象间形成的审美关系的特点。

如此的“意识形态”与如此的“审美”,两者“复杂组合”而成的审美意识形态的内涵应是什么呢?我们找不到明确的答案。

解说三与前两种解释最大的不同是提出了“文学是一种审美活动”的观点,而问题也恰在于此。我们知道,审美活动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广义的审美活动包括审美欣赏与审美创造两种含义,狭义的审美活动单指审美欣赏。显然,上述对审美(活动)的理解指的就是狭义上的。让人不解的是,童庆炳先生一向坚持文学活动论,即认为文学是世界、作家、作品、读者四要素循环往复的动态过程,而审美欣赏不过存在于读者——作品的环节之中,说文学是一种狭义的审美活动,实质上等于说文学仅是一种读者对作品的鉴赏活动了。我们宁愿认为这是童先生的疏忽。问题是我们把这种疏忽的因素考虑进来,如果从广义上理解审美活动,即把“审美创造”也看做是审美活动的重要内容,可否认为文学是一种审美活动呢?我认为,广义的审美活动仍涵盖不了文学活动。首先。“审美创造”不等于“艺术创作”。为了表达对传统艺术的反叛,杜桑为微笑的蒙娜丽莎画上两撇胡子,又把夜壶摆上大雅之堂供人观赏,名之曰《泉》,我们说不清是在创造美还是在破坏美。但由于这些作品确实蕴含着某种艺术意义,我们还把这些艺术家的行为称为艺术创作。其次,审美活动中的审美欣赏也不等于文学活动中的读者接受。我们认为,审美欣赏是审美主体在非功利状态下对事物形式进行的非功利情感的知觉过程。但在文学艺术的接受活动中,往往要经历阅读——鉴赏——评价(不只是审美评价)的过程。其中,只有在鉴赏的某个瞬间读者是完全排除功利性考虑的。另外,文学活动中“世界——作家”的加工过程,“读者——作家”的反馈过程,“读者——世界”的体认过程等环节也很少与审美结缘。由此可见,文学活动不等于审美活动。

三、我的几点看法

如所周知,文学现象的无限丰富性和复杂性,为阐释文学提供了巨大的理论空间。在多元化的阐释背景下,从人类社会意识的角度解说文学,不过是多音合唱中的一种声音。至于是否可以担当“文艺学的第一原理”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既然要从人类社会意识的视角审视文学,就应挖掘出它本来已拥有的深厚的理论内涵,进而明晰地、系统地、合乎逻辑地将其阐发出来。由于篇幅所限,现将几点看法粗列如下,详细论述笔者另有专文。

现代人类文明意识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具体说来,文明意识可以分为实用意识、审美意识和集体无意识三大类。实用意识遵循的是现实实用性原则。它具有明确的实用目的性和功利性,即满足人类的物质性存在的需要。实用意识又可分成两小类,用来专门从事物质资料生产、相关技术发明以及指导思维活动和语言交际的意识类型,可称之为工具意识;专门对组织、团体、国家、社会及其活动进行规范、制约和管理的意识类型,可称之为规范意识。审美意识是在实用意识中分化产生的一种超功利性意识类型。首先,只有当人类形成了完全的抽象能力,具有了把事物的形成与属性相区分的能力,人才有条件和可能以非功利的态度和非功利的情感专注于欣赏事物的形式,于是审美欣赏在人类历史上发生了。其次,如黑格尔所言:“人有一种冲动,要在呈现于他面前的外在事物中实现自己。”(注:黑格尔:《美学》,第一卷,商务印书馆1979年版,第39页。)而当实践水平发展到人们的精力可以不必全部投放于事物内容和属性,而有能力集中于对承载事物内容和属性的形式的创造上时,我们说审美创造在人类历史上出现了。在审美欣赏和审美创造活动的共同推动下,人类的审美感觉、欲望、兴趣、情感以及审美观念、理想等得到了进一步的提高,进而形成了由这些因素统一而成的完整的人类审美意识。与实用意识相比,审美意识的特征表现在三大方面:非功利性、超越性、自由性。

文学可以成为各种社会意识的表现形式。由于各类意识内部结构不同,承担职能不一样,它们分属领域和表现形式也不一样。实用意识内部,观念、认识等理性化因素与欲望、情感等感性化因素相比处于主导地位。按其特点与职能,工具意识分属于了自然科学、语言学、思维科学等领域;规范意识分属于了政治思想、法律思想、道德伦理等领域。欲望、情感等感性因素在意识内部处于主导地位的审美意识,主要分属于了文学、音乐等艺术领域。某一意识归属于某一领域,以某一形式表现,并不具有天然合法性。在人类所有意识类型中,情感、想象、理想等作为不稳定的因素,在特定情况下都可能突现成为主导因素。此时,该种意识的最佳表现形式就是文学艺术。换言之,文学艺术的特殊性之一在于,它主要是审美意识的存在领域和表现形式,也可以成为实用意识诸种类的表现形式,还可以成为实用意识之下的个人潜意识和社会集体无意识的泄导渠道和形式。

意识形态指的是存在于一定的社会经济基础之上,由包括审美意识在内的各种社会意识形式和意识因素构成的、表现在各种意识领域中的社会意识的整体面貌和样态。按马克思的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的原理,一定社会形态中社会经济结构的性质必然决定着该社会形态中存在于各种具体社会意识形式中社会意识的性质。因此,具体的社会意识无论归属于什么领域和分工形式,其社会性质都要受到经济基础的制约和支配,从而产生社会意识在社会性质上的差别和划分,各自形成特定的样态、面貌。另一方面,不管何种意识形式、何种意识因素只要产生并存在于某种社会形态之中,就有可能或多或少地、直接或间接地、显露或隐曲地体现出该种社会形态的社会性质。同时,它们会以体现社会同一性质为磁石,聚合成一个统一的、整体的意识样态。我们把这个体现一定社会形态性质的统一的、意识样态叫做“意识形态”。

文学不是一种审美意识形态。意识形态表示的不是意识的实体自身,而是意识的性质、样态,它不是由各种具体意识自身组成的,而是由各种具体意识的社会性质组成的。它要以具体的意识、观念为存在载体,却不以具体的意识、观念为自身实体的构成要素。具体说来,从社会结构划分看,每一具体的意识即可以从水平层次上归属于社会心理或社会意识形式;也可以从分工形式上归属于政治、法律、道德、宗教、哲学、艺术。从社会性质上划分,每一意识都只能现实地、具体地存在于特定社会中,该社会的特定经济形态决定着该意识同该社会全部其它意识因素一起,构成了具有特定性质的意识形态(注:参见李志宏《文学与意识形态关系讨论综述》,见吴光正《文学基本理论问题论稿》,吉林美术出版社,1996年1月,第31页。)。

文学的审美价值范文第6篇

[关键词]先秦文学;教育功能;功利性;审美性;文学教育

[作者简介]侯艳,贺州学院中文系讲师,教育学硕士,广西贺州542800

[中图分类号]I20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2728(2008)05-0174-04

先秦文学指中国从远古到秦始皇统一全国之前的文学,它是中国文学的源头。中国文学的各种体裁在此时期几乎都已孕育。散文可以追溯到甲骨文辞;诗歌可以追溯到《诗经》《楚辞》;小说可以追溯到神话传说、《左传》等历史散文;辞赋可以追溯到《楚辞》。作为中国文学源头的先秦文学,不仅具有强烈的教育功能意识,并在政治、道德、情感和审美等方面体现出浓郁的教育功能。对先秦文学教育功能的研究与分析,可为当代文学教育教学提供有益的借鉴。

一、先秦文学教育功能意识的凸现

先秦文人与先秦文学作品普遍具有强烈的文学教育功能意识。

孔子是先秦第一位对文学教育功能作出重要论述的教育理论与实践家,他说:“小子何莫学夫《诗》?诗,可以兴,可以观,可以群,可以怨。迩之事父,远之事君,多识于鸟兽草木之名。”(《论语・阳货》)孔子把诗的教育作用归为兴、观、群、怨、事父、事君、多识七个方面,涉及文学的政治、审美、认识等方面的教育功能,奠定了儒家文学功利性教育功能价值论的基础。与儒家相对,道家对文学的功利性教育功能采取否定态度,老子认为“五色”、“五音”等声色之美对人无益。庄子认为“五色”、“五声”、“五臭”、“五味”、“五趣”使人“失性”,“此五者,皆生之害也”(《庄子・天地》),从而提出了“自适其适”说与“灭文章,散五采”之说,在批判文学功利性教育功能的同时,开启了后世文学审美教育功能价值论的先河。可见,尽管儒道文人对文学教育所强调的功能价值侧重点不同,但他们都不否认文学具有一定的教育功能。

在先秦文学作品中,《诗经》中的一些诗歌提到“为刺”、“大谏”、“以为其心”等创作动机,已包含了文学教育功能价值论的思想萌芽。《国语・楚语上》记载春秋时楚国贤大夫申叔时谈教育太子的方法和内容:“教之春秋,而为之耸善而抑恶焉,以戒劝其心;教之世,而为之昭明德而废幽昏焉,以休惧其动;教之诗。而为之导广显德,以耀明其志;教之礼,使知上下之则;教之乐,以疏其秽而镇其浮;教之令,使访物官;教之语,使明其德,而知先王之务用明德于民也;教之故志,使知废兴者而戒惧焉;教之训典,使知族类,行比义焉。”这更是将历史、礼乐、政治等教育功能与文学教育功能融为一体,具有强烈的文学教育功能意识。

二、先秦文学教育功能的体现

先秦文学教育功能的内容,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政治教育功能

先秦文学的政治教育功能,指文学要为现实政治服务。首先表现为文学担当着与史书一样的重任,要反映社会现实,要褒善贬恶,要有益于教化。《诗经》是我国第一部诗歌总集,也是我国最早的富于现实主义精神的诗歌,表现出对现实的强烈关注,充满忧患意识和干预政治的热情。宋・李纲《湖海集序》这样评价《诗经》:“诗以风刺为主,故曰:‘上以风化下,下以风刺上,主文而谲谏,言之者无罪,闻之者足以戒’……《小弁》之怨,所以笃亲亲之思,《鸱》之贻,所以明君臣之义;《谷风》之刺,所以隆夫妇朋友之情,使遭变遇闵而泊然无心于其间,则父子、君臣、朋友、夫妇之道或几乎息矣。”鲜明地概括了《诗经》批评不良时政和过失,教育感化百姓的政治教育功能。《春秋》是我国现存的第一部编年体断代简史,其中鲜明地体现了孔子维护周礼,明王道,重人事,褒善贬恶的思想,所以孟子称“孔子成《春秋》而乱臣贼子惧”(《孟子・滕文公下》);司马迁也说:“《春秋》之义行,则天下乱臣贼子惧焉”(《史记・孔子世家》),都强调《春秋》的政治教育功能价值。《庄子》散文是先秦说理散文中最具文学价值的作品,在丰富的寓言和奇崛的想象中,在诡谲的艺术形象和瑰丽的艺术境界中,也反映了他对现实社会的认识,充满了社会政治批判精神,洋溢着浓郁的政治教育色彩。屈原的《离骚》,是《楚辞》的代表性作品。《离骚》就是屈原根据楚国的政治现实和自己的不平遭遇,“发愤以抒情”而创作的一首政治抒情诗,具有强烈的针贬时政的政治教育功能。

先秦文学的政治教育功能其次表现为文学必须经世致用,“学而优则仕”,通过文学教育进入仕途。《尚书・尧典》要求以乐(诗)“教胄子”,孔子曾说:“不学《诗》,无以言”(《论语・季氏》),“人而不为《周南》《召南》,其犹正墙面而立也与!”(《论语・阳货》)“诵诗三百,授之以政,不达;使以四方,不能专对;虽多,亦奚以为?”(《论语・子路》)已体现了先秦文学的这种政治教育功能。

由此可见,先秦文学的教育功能价值主要在于它可以满足某种政治教育需求或理想。由于先秦文学本身所承载的浓厚政治教育功能,使其奠定了中国文学关心社会政治与注重政治教育功能价值的传统。

(二)道德教育功能

《左传・襄公二十四年》记载:“太上有立德,其次有立功,其次有立言,虽久不废,此之谓不朽。”孔子继承了这一观点,他说:“志于道,据于德,依于仁,游于艺。”(《论语・述而》)又说:“有德者必有言,有言者不必有德。”(《论语・宪问》)这里的“言”的含义包括了文学如诗歌在内。在一个人的道德功业和言辞、知识的关系上,先秦文人强调德行在先。这种观念直接影响了先秦文学的创作,从而使先秦文学承载上厚重的道德教育功能。如《国语》是我国最早的一部国别史,其中有不少关于“忠、信、仁、义、智、勇、孝、惠”之类较为系统的品德观念的论述,“崇德”的倾向尤其引人注目。《论语》是一部记载孔子及其弟子言行的散文集,其中提倡的“克已复礼”“仁者爱人”的道德修养、“杀身以成仁”的道德追求、“岁寒,然后知松柏之后凋也”的坚贞道德品质及安贫乐道的道德情怀,初步确立了儒家以“仁、义、礼”为核心的道德规范体系。《论语》之后,儒家的又一部散文集《孟子》,把孔子提倡的仁的道德追求发展为仁义,进而提出尽心、养性、诚心、寡欲等一系列道德修养方法,其中对“富贵不能,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孟子・滕文公下》)的道德人格与“舍生取义”的道德操守的提倡,极大地激励了后代的志士仁人。

而屈原《离骚》中所塑造的具有忠君爱国思想、有“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的奋发自励、苏世独立人格的抒情主人公形象,更是后世无数仁人志士为人处世、终生效仿的光辉榜样。可以说,先秦文学所承载的道德思想,为人们提供了巨大的道德精神食粮,并进而直接转化为历代志士仁人的豪迈气概,构筑起人生道德志趣品格的高尚目标。后世文人如范仲淹的“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文天祥的“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顾炎武的“天下兴亡,匹夫有责”,都显示出这些道德思想的巨大威力,先秦文学的道德教育功能,由此可见一斑。

(三)情感教育功能

《尚书・尧典》说:“诗言志,歌永声,声依永,律和声。”《左传・襄公二十七年》记赵文子对叔向说:“诗以言志。”《庄子・天下》篇说:“诗以道志。”《荀子・儒效》篇说:“诗言是其志也。”它们都指出诗具有抒志的作用,并在志与情间,特别强调诗歌是抒发人的思想情感的。这种观念在春秋战国时期普遍流行,不仅为儒家所接受,也为道家所接受。如庄子就强调文学真情的重要性,所谓:“故强哭者虽悲不哀;强怒者虽言不威;强亲者虽笑不和。真悲无声而哀,真怒未发而威,真亲未笑而和。”(《庄子・渔夫》)荀子也十分注重文学由情而发,以情感人的文学特质。他在《乐论》中说:“乐者,乐也,人情之所必不免也,故人不能无乐。乐则必发于声音,形于动静,而人之道,声音动静,性术之变尽是矣。”“足以感人之善心”、“其感人深”、“其化人也速”(《荀子・正名》)。先秦文学诗、乐不分,论乐的情感特质,实际即是诗歌与文学的情感特质。这一特质,使先秦文学承载了浓郁的情感教育功能。

就诗歌而言,《诗经》中的作品,有丰富复杂的内容和情感取向。如战争徭役诗,或颂记战功,叙写军威,洋溢着战胜侵略者的激越情感;或述征夫厌战,思妇闺怨,充满对战争的厌倦、对和平的向往以及诗人思乡自伤之情。又如情诗,《周南・关雎》《邶风・静女》《郑风・子矜》《秦风・蒹葭》《卫风・氓》《周南・桃夭》等等,广泛反映了那个时代男女爱情生活的幸福欢乐和挫折痛苦,充满坦诚、真挚的情感。再如农事诗,在客观反映农业生产、农夫生活的同时也抒发了农奴们的愉悦、哀怨和不满。《诗经》作品由于承载有这些丰富的情感内容,使其自身具有了浓郁的情感教育功能,千百年后的读者,在读《诗经》作品时,不仅能了解到当时百姓生存与生活的状况,而且能真切感受到他们的欢乐、不幸和痛苦。

就散文而言,《春秋》以一字寓褒贬,在谨严的措辞中表现作者的爱憎,开后世史传文学在史著中灌注强烈感彩的先河。《老子》散文在哲学表述中体现了作者强烈的自我意识和愤世嫉俗的情感,因而奠定了先秦说理散文注重情感的基本特征。之后《孟子》散文,在论述自我的理想、坚定的信念时,总是激昂慷慨,深情无限;《庄子》散文更是多情,或苦闷,或愤怒;或孤独;或悲哀乃至悲凉,清代胡文英就说过:“庄子最是深情。”《庄子》散文因之成为先秦散文中文学性最强与艺术成就最高的作品,并为后世所称道。先秦散文也因其强烈的情感色彩承载上浓郁的情感教育功能。

(四)审美教育功能

尽管先秦诸子百家典籍中的“文学”,实际上只是泛指文化学术的,但在追求至真、至善、至情、至理、至性的文学内容时,从来也未排斥其中“会集众彩以成锦绣,合集众字以成辞义”这种文彩错画之美所体现的形式美。孔子就曾说:“文,犹质也;质,犹文也。”(《论语・颜渊》)“质胜文则野,文胜质则史。文质彬彬,然后君子。”(《论语・雍也=》)又说:“言以足志,文以足信”,“言之无文,行而不远”,“信,辞欲巧”(《礼记・表记》)等等,都主张质文并茂,质文并美。故先秦文学无论是质还是文,普遍都蕴涵着美的无穷魅力。

就“文”而言,包括语言美、结构美、修辞美、风格美。从语言来看,《尚书》估屈聱牙,《春秋》凝练含蓄,《左传》委婉典美,《国语》平实自然,《战国策》辩丽横肆,不一而足;从结构来看,《诗经》回环往复、舒卷徐缓,《离骚》长短自由、新鲜生动,《庄子》恣肆、跌宕跳跃,《孟子》大气磅礴、严谨细密,《荀子》意脉贯通、条达舒畅,给人以无尽的艺术享受;从修辞来看,《诗经》《离骚》的比兴,《庄子》的夸张,《孟子》的譬喻,《荀子》的层递……收到化平凡为神奇的美学效果;从风格来看,《诗经》朴素自然而温柔敦厚,《离骚》瑰丽哀婉而悲壮蕴藉,《孟子》刚正不阿而气势浩然,《庄子》奇丽诡谲而飘逸逍遥等等。

就“质”而言,包括形象美、人物美、哲理美、意境美、情感美、思想美、文化美等等。美的形象、美的人物,如神话中的英雄,《离骚》中的抒情主人公;美的情感、美的思想,如儒家散文中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人生理想,道家散文中无功、无名、无己的自由品格;美的哲理,如《孟子》中的“五十步笑百步”的譬喻,《庄子》中的庄周梦蝶的人生;美的意境,如《诗经・蒹葭》凄迷恍惚、耐人寻味之境,《离骚》飘逸深邃之境,《庄子》瑰玮诡之境;美的文化,如神话中的图腾文化,《诗经》中的民俗文化,《左传》中的礼节文化……总之,先秦文学中蕴涵着丰富的美的因素,具有很高的审美价值,从而也就承载了强烈的审美教育功能。

三、先秦文学教育功能实现的途径

先秦文学的教育功能主要通过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等途径来实现。

三代学校教育已具有丰富的内容,其中诗、书、礼、乐是重点。据《礼记・王制》记载:“乐正崇四术,立四教,顺先王《诗》、《书》、《礼》、《乐》以造士。春秋教以《礼》、《乐》,冬夏教以《诗》、《书》,王大子、王子、群后之大子、公卿大夫、元土之适子,国之峻选,皆造焉。”之后,学校教育有官学和私学之分。就官学而言,周代有中央王朝和诸侯办的国学以及地方办的乡学,都以传授儒学经典为业,以诗、书、礼、乐、射、数等为教学内容,学生通过受业最后走向仕途。春秋战国时,私学兴盛,孔子、孟子等都曾私人聚徒讲学。孔子收集、整理、删定“六经”――《诗》《书》《礼》《乐》《易》《春秋》作为教材。其中《诗经》成为孔子最好的宣扬和实现修身养性、治国经邦之道的教材。家庭教育,也是文学教育功能实现的一条重要途径。孔子教育儿子孔鲤学“礼”时,曾多次训诫儿子要学《诗》,他说:“不学《诗》,无以言。”(《论语・季氏》)将《诗经》作为家庭教育的重要读本,通过对《诗经》的教授学习,达到其政治、道德等教育目的。可以说,先秦文学的政治、道德等功利性教育功能,主要就是通过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来实现的。

另外,先秦文学的教育功能还可以通过大众的文学传播与接受如观乐、赋诗等方式,在乐舞、外交等活动中自觉不自觉地得以实现。这是先秦文学

教育功能实现的最普遍的一条途径。先秦的各个阶层,常常通过这种社会教育的途径接受文学的教育。如《左传・襄公二十九年》记载“季札观乐”的史实,因为诗、乐不分,因而季札观乐也就包含了观诗。当季札听了《郑》乐,评论说:“美哉,其细己甚,民不堪也,是其先亡乎?”听了《陈》乐,评论说:“国无主,其能久乎?”听了《齐》乐,评论说:“美哉,泱泱乎,大风也哉!表东海者,其大公乎?国未可量也。”在观的过程中,季札一方面获得的是蕴涵在作品中的可以鉴往知来、有助于政治修明和风俗净化的社会政治道德等教育,另一方面,获得的是蕴涵在作品中的情感与审美教育。又如《左传・襄公二十七年》记载郑国子展等七位大夫在郑国国君为晋国大夫赵文子举行的外交宴会上赋诗言志的例子,子展等七位大夫采用赋《诗》的方式委婉曲折地表达了他们对来宾的情感和态度,在接受、领悟《诗》所蕴涵的思想意蕴的同时,还对诗歌原作进行了创造和发挥,这是春秋时期盛行的一种偏于实际应用的文学接受方式,先秦文学的教育功能通过这一方式得以发挥与实现。

四、先秦文学教育功能的特点

首先,先秦文学教育功能观的意识非常强烈,先秦文人、文学创作与文学接受或鉴赏都相当注重文学的教育功能价值,从而奠定了中国文学教育功能观的基础。

其次,先秦文学教育功能的内容丰富而复杂。先秦文学一方面是文史哲不分,另一方面是诗乐舞结合,先秦文学与政治、社会、文化的关系至为密切,先秦的文学教育实际就是社会政治文化的教育,很难独立存在。

再次,先秦文学的教育功能主要通过乐舞、外交等社会活动,在侧重鉴赏(观乐)与实践(赋诗)中得以实现。并在文学教育的过程中重视对文学作品的创造性接受,从而开创了包括培养人文精神和创新能力在内的语文文学教育传统。

最后,从先秦文学教育功能内容的体现来看,先秦文学教育功能的价值取向包括政治道德等功利性价值和情感等审美性价值两个主要方面。功利性价值取向关注文学教育的有用和无用,这种价值取向是社会赋予的。审美性价值取向不是外部强加的,而是文学教育内部所蕴涵的,是自主建立的。文学教育只有达到功利性价值与审美性价值相融合时,才能实现其真正的教育功能与价值。但是,先秦时期的人们对文学的情感、审美的价值把握,是完全建立在对文学的政治道德等功利价值的评判的基础上的,审美性的功能价值往往附庸于功利价值之中,所以先秦文学的教育功能具有明显而强烈的附庸性特色。

文学的审美价值范文第7篇

关键词电影文学性;技术主义电影;审美价值

一、什么是电影文学性

电影文学性是从电影与小说有较大的相似性这一视角出发来探讨电影的特性,如电影要贯穿作者的意图、要塑造人物形象、要再现事物的进程与各种矛盾冲突等。电影文学性是衡量电影艺术质量的重要指标。关于什么是电影文学性,我国著名电影艺术理论家张骏祥是这样解释的:影片的文学内容包括影片的思想内容、典型形象的塑造和文学的表现手段。在影片主题思想方面,他既反对直奔主题,同时也提出要防止忽视一部影片的主题思想,指出影片的思想性或哲理性还是以明确为好。关于典型形象的塑造,他认为要通过复杂的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来塑造典型环境中的典型人物,要写出人物的内心世界和精神状态。这一说法带有时代的烙印,虽然基本明确了电影文学性的内涵,但在电影文学性的具体阐释上却有着明显的局限性。电影文学性应该是通过人物形象的塑造、故事情节的展开,表达对人类过去、现在及未来命运的思考。电影的文学性要具备一定的人文性,要有对人类共同价值的关怀;在情感表达上要真挚,不虚假造作;在叙事上要圆融连贯,能将一个事件(故事)讲述得既曲折有致又不故弄玄虚。刘锋杰在《文学是简单的》一文中对“故事”进行了精彩的论述:“打动人心的人性故事,既是人类的实践产物,又永远都是满足人类审美想象所需要的精神食粮之一。”尽管不同类型的电影其文学性品格有所差异,如受众较多的大众电影更多地考虑电影叙事的机巧性或幽默性,而受众较少的艺术电影偏爱电影的悲悯情怀,但情感表达的真实性、叙事的内在逻辑性、人物性格的基本完整性却是任何类型的电影都必须具备的,它也是任何时代处于不同审美文化思潮中的观众不变的、永恒的审美追求。

电影文学性是电影生命力旺盛的重要表征。中外电影史上的电影家都非常重视电影的文学性。经典时期的好莱坞电影艺术家们把向观众奉献一个精彩动人的故事作为他们主要的艺术追求。早期的中国电影理论家和电影导演虽然认为电影是戏剧的一种,但他们同时强调“文学是人类生活状态的一种记载……影戏是居文学上最高的位置的,最具有文学的价值的”。郑正秋在《明星公司发行月刊的必要》一文中也认为,影戏非有文学的意味、艺术的价值是不会成功的。早期中国电影之所以能够突破帝国主义的文化入侵和国际资本的强力渗透在短时间内迅速崛起,取得观众的认可,能同输入国内市场的好莱坞电影一较高下,固然有着方方面面的原因,但是与郑正秋他们那批早期电影工作者对电影文学性的重视是密不可分的。

现在很少有人提“电影文学性”。电影文学性在当代中国电影理论和创作中的失意有着复杂原因,但显然与当代中国电影理论界对电影特性的片面认识和当代电影的审美文化环境有着密切关系。

二、电影文学性被边缘化的原因

当代中国理论界对电影文学性的放逐肇始于1980年代那场众多电影理论家都参与讨论的关于“电影的本性”和“电影文学性”的争辩。张骏祥认为电影“是用电影手段完成的文学”。提出电影应该具备文学价值。张骏祥的这一电影观念立刻遭到郑雪莱的反驳。郑雪莱认为电影是一种独立的艺术,不是用电影表现手段完成的文学,而且对张骏祥所提出的电影的文学价值说表示质疑。他认为,“任何艺术都有思想性、主题思想等问题。任何艺术都有塑造典型形象的任务,而不仅仅限于文学”。“一切文学艺术都有思想内容和艺术形式、思想性和艺术性的问题,都有塑造形象的任务。如果一定要用价值这个字眼的话,那么。各种艺术所要体现的可说是‘美学价值’。而未必是‘文学价值’。”在这场争鸣中,郑雪莱对电影作为一种独立艺术的尊重无疑是正确的。因为张骏祥的电影观念确实并未揭示电影的本质。一门艺术之所以能生存下来,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它找到了它不同于其他艺术的独特性,电影肯定不是传统意义的文学。但是郑雪莱强调电影的美学价值、取消电影的文学价值,这个观念却是值得商榷的。

首先,电影文学性这个概念的提出是基于电影与文学的有机联系而言的。电影作为一种独立的、综合性很强的艺术,同多种艺术形式有着密切联系,同文学的关系更加紧密:拍摄电影需要文学剧本,很多电影改编自文学名著。就电影和文学作为两种独立的艺术而言,他们在某些方面也非常接近,比如他们都是时间艺术,都在一定的时间流程中展开故事情节、完成人物形象的塑造。我国电影理论界强调电影文学性的理论渊源应该是苏联学者的电影观念,他们认为电影是“具体化了的文学”。弗雷里赫在论述了电影与其他艺术的相似点后,对电影和文学的关系有过这样的论述:电影同文学的相近在于它能通过情节反映现实世界的一切联系和关系。这一电影观念不同于西方电影的形式追求,更倾向于给观众带来富有生活气息的栩栩如生的人物形象和温暖的人文关怀。其次,电影文学性作为一个电影概念被提出来后,得到了很多电影理论家们的认可,电影文学性被认为是衡量一部电影作品质量优劣的重要依据。

在那场沸沸扬扬的辩论中,张骏祥的电影观念受到了质疑,而且连带他对电影文学性的强调都被冷落了。电影的绘画性,即如何用富有深意的镜头语言去表现人物,成了那时电影理论家们和导演们最需要确立的电影新法则。在电影表达什么和如何表达都被僵硬地束缚在一些机械的条条框框中的时候,在中国电影经历了“”电影的假、大、空后,在电影被极端化为政治宣传的工具后,电影理论家和导演们迫切需要重新为电影“立法”;当无法肯定表达什么是否还是禁忌的时候,如何表达就成了首先需要突破的方面。一些陈旧的电影语汇遭到激烈的批判,一些从西方电影中引进的电影语法迅速被确立为电影语言规则。电影的绘画性,也就是电影的画面造型被推到了电影舞台的中心,成为电影的本性。原来绑在电影这驾马车上的很多不必要的东西被扔下,电影甩掉了附加在自己身上的一切非电影因素。但遗憾的是,厘清逐渐演变成了对电影同文学有机联系的抛弃甚至蔑视。在以后的中国电影的发展过程中,这种趋势愈演愈烈,电影被演绎成为一种唯画面的视觉艺术,淡化甚至放弃了故事、人物等与画面相匹配的内容。电影的形式语言得到了前所未有的肯定与张扬,与此同时,电影文学性被遮蔽。

在电影中,消费奇观已经成了当代电影审美价值的主导趋势,并且这个趋势有愈演愈烈的态势,世界各国的电影都开始追逐这个潮流,电影已不再是以故事为主要审美价值的文化形态,而是演变为以场面和视觉奇观为主的重度能指电影。现代人生活的摩天大楼、乘坐的航天飞机、惊险刺激的游乐场等,已经建构了现代人生活中的奇观,从而使消费奇观成为现代人的一种生活方式。其实,奇观是人类文化史中由来已久的一种现象,远古先民的宗教仪式、中世纪的圣像崇拜、拉伯雷时代的狂欢节、路易王朝的断头台、大革命时期的庆典,这一切都曾是奇观的场景。可以说世界本身就是由各种各样的奇观所构成的,世界本身就已经是奇观化的文本,我们就在奇观之中。对奇观的渴望几乎一直是好奇的人类想要摆脱自身平凡生活的一种重要途径。在所有的艺术种类中,电影与奇观的关系最为密切。电影从诞生的那一刻起,就在某种程度上注定了与奇观之间的血缘联系。一位早期的中国电影观众在他的《观美国影戏记》中这样描述他的观影感受:“观者至此几疑身入其中,无不眉为之飞,色为之舞。忽灯光一明。万象俱灭。其他尚多,不能悉记,洵奇观也!”电影艺术发展至今,对发现一个让观众意想不到的奇观世界的热情始终未减。电影理论家伊芙特·皮洛说过:“电影唯一的宗旨似乎就是令人眼花缭乱,使人心醉神迷,用美仑美奂的布景引人入胜,以洋洋大观的场面征服人心。”毫无疑问。对奇观的追求一直是电影艺术家们的梦想,在20世纪上半叶,由于科技发展的限制,电影中的奇观还只是小打小闹。后来随着数字技术的飞速发展。加上电视媒体的激烈竞争,电影对奇观性的依赖已经被置于其他任何电影艺术特性都无法比拟、无法望其项背的位置。

电影文学性正是在当代中国电影理论界对电影特性的片面理解——不恰当地过分强调电影的画面造型,而忽视或蔑视电影的文学性,以及当代电影审美文化环境的奇观效应的双重夹击下,在电影理论和实践中被有意无意地边缘化了。

三、重提电影文学性的必要性

首先,从我国文化传统来看,有必要重提电影文学性。相对于强调电影的绘画性这一西方的形式主义传统来说,电影文学性更加关注电影的内容,而对艺术内容的重视向来是中国传统的审美价值取向。中国自孔子开始就强调尽美尽善,所谓“质胜文则野,文胜质则史。文质彬彬,然后君子”(《论语·雍也》)。但如果“文”和“质”发生矛盾时,尤其当“文”成为一种没有内容的外在虚饰的时候,在多数情况下都会选择把纯粹的官能享受排除在审美之外,反对沉溺于低级无聊的感官享受。《老子》第十二章说:“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聋,无味令人口爽,驰骋畋猎令人心发狂,难得之货令人行妨。”老子认为审美本来同感官的愉快分不开,但是无止境地沉溺于声色感官享乐就会使人与审美无缘。刘勰的《文心雕龙》就是一部针对文学创作中过分追求辞藻的形式主义趋向而写作的文艺理论著作。在《文心雕龙·情采》篇中,刘勰指出:“故情者,文之经;辞者,理之纬。经正而后纬成,理定而后辞畅。”就是说,内容是文辞的经线,文辞是内容的纬线。必须首先确定经线,然后才能织上纬线。所以写文章也要先确定内容,然后才能产生畅通的文辞,这才是文学创作的根本原则。随后,他进一步指出两种不同的文学创作道路,一种是“昔诗人什篇,为情而造文”,另外一种是“辞人篇章,为文而造情”,并且总结出了为以后中国人一直信仰推崇的艺术传统,那就是“联辞结采,将欲明经;采滥辞诡,则心理欲翳”。意为,写文章运用辞藻,目的是要讲明道理,如果辞藻浮泛诡异,作品的思想内容就会模糊不清,最后必然是“繁采寡情,味之必厌”,只有繁丽的文采而缺乏深刻的思想感情,看起来必然令人生厌。刘勰的这种文、质并重,但又以“述志为本”的内容一形式观对后世中国人的创作和审美产生了深远影响。在电影审美价值取向上,中国人更关注电影通过形式呈现出来的内蕴。尽管随着全球经济的一体化,审美风尚也有全球趋同的态势,不少年轻的中国人在审美观上可能更接近于西方的审美价值观,较能欣赏电影的形式感,但这并不意味着他们对电影内容没有追求。

其次,从当代电影的创作实践来看,忽视电影文学性直接造成了当代技术主义电影思想的暧昧不清、人物的虚假失真和情感的夸张造作。技术主义电影是指新世纪以来主要依靠大投资、大制作、大明星、大导演、大宣传来获取票房利润的商业大片。张艺谋的《英雄》《十面埋伏》《满城尽带黄金甲》、陈凯歌的《无极》,这些影片是中国技术主义电影的代表作。他们无疑在电影的奇观方面做得相当出色,其中的视觉、音响效果代表了目前中国电影技术的最高水准,完全可以同好莱坞大片一较高低。但是与雄伟壮观的奇观相对照的却是渺小可怜的故事和虚假造作的情感,就像是一个打扮前卫的时尚女郎却裹了个小脚。思想暧昧陈旧、人物形象干瘪失真、情节简单粗陋、情感夸张造作,其对文学性的无视甚至蔑视已严重损害了这些电影的艺术质量。

针对观众就《英雄》的故事情节、人物形象和作品思想意蕴提出的质疑,张艺谋这么回答:“按照我们以往拍文艺片的习惯,都喜欢找一个文以载道的大主题,于是就找了这么一个说法,实际上完全没有必要重视这个,你们也不要用一个好像多么大的标题来定位,这只是一部电影。”电影不是必须得表达什么思想,这话也不是完全没有道理,确实有一些中国电影因为忙着思考哲理,而忽略了电影的观赏性。但问题是《英雄》它自个儿憋着劲用着力在解说着“天下和平”,却又没能说周全说动听,就像一只美丽的孔雀它完全可以向观众只展示它最美丽的羽毛,可它偏偏还要炫耀它丑陋的屁股,完了还要责备观众为什么要看它的丑陋的屁股。

文学的审美价值范文第8篇

    语和文学分科教学;60~70年代否定,立下“不要把语文课教成文学课”的戒律;80~90年代又肯定,教

    学大纲规定要培养文学鉴赏能力。当前,要给中学的文学教育定位,促进文学教育,提高语文教育效率。

    一、英、美、德、原苏联等国的文学教育

    英、美、德、原苏联都十分重视母语教育中的文学教育,法、日等国虽然不单列文学教育的课程和

    内容,但是也重视培养学生对文学作品的鉴赏能力和审美情感。

    英国,在1985年颁布的《普通中等教育证书国家标准·英语》中指出:“英语可视为一门学科,也

    可以看作英语和英国文学两门课程。”在英语学科中,有语言教育,包括听说、阅读、写作、拼写、书

    写等,有文学教育,指导学生阅读英国文学、美国文学和翻译的外国文学作品,学生能够从作品主题、

    人物、语言、表现手法等方面鉴赏文学作品,并且交流阅读文学作品的感受和个人反应。

    美国,没有全国统一的教学计划和课程。一般地说,英语课程包括语法、阅读、写作和作文;语言

    艺术课程包括美国文学、英国文学、世界文学和比较文学。指导学生逐步熟悉古今文学代表作,能够欣

    赏语言艺术,评论文学作品,并且养成阅读文学作品的习惯。

    德国,一个州的德语教学大纲规定:“德语的任务是对年轻人进行语言上的和文学上的教育,这是

    它的独特的使命。”还规定,要培养学生的文学兴趣,要学生了解文学体裁和结构,了解德国的经典文

    学作品。

    原苏联,从40年代到90年代初解体实行语言和文学分科教学,从4年级到11年级分三段进行文学教育:

    祖国语言——祖国文学——俄罗斯文学和当代苏联文学。讲授文学理论、文学史知识,培养鉴赏、评论作

    家作品的能力。在中学进行文学教育,在世界上原苏联是最认真、最坚决的国家。

    世界上许多国家,都重视在中学对学生进行文学教育,为什么呢?

    美国学者认为:阅读和研究文学作品使学生开阔眼界,使他们能身临其境地阅历一些地方、人物和

    事件,增加他们对日常生活的情趣和探索意识,从而给学生的生活增加一个特别的天地;从文学作品中

    了解人类自身的动机、冲突和价值。

    德国学者认为:应当了解文学作为自我表现的产物,作为满足美感的手段,作为反映现实生活的镜

    子的奇妙作用;通过学习和分析古典和现代的文学作品,扩充自己的语言能力,“在社会基储美学表现

    形式和哲学理论设计方面开拓我们文化的语言空间”。

    原苏联学者认为:“文艺能给学生以最深刻的美的欣赏,培养学生的艺术兴趣和创作的能力。”

    (凯洛夫语)教学大纲中也指出:“文艺作品是认识生活的源泉,是对学生进行思想和道德教育、形成

    学生世界观和性格的强大手段。”大纲设定文学课的目的是:使学生获得有关俄罗斯古典文学、苏联文

    学和外国文学的知识;培养对语言艺术和文学形象以及社会关系的认识能力;发展学生运用语言和自觉

    阅读的技巧;培养爱国主义的思想和审美能力。

    这些学者都认识到文学教育的价值,即认识、审美、教育的价值。文学教育,可以使学生认识社会

    生活,占有一片新的天地;可以吸收文化价值观念,学习民族精英和民族精神;可以对自然、生活、艺

    术进行审美,培养审美能力和审美情感,陶冶情操,发展个性。这种独特的学科价值,其他学科如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