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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兀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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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兀的意思范文第1篇

第二段的第一处注释(教材62页注释①)“〔方欲发使送武等〕汉正要打发派送苏武等人以及以前扣留的匈奴使者等的时候。发、使、送,都是动词。”这个注释有两点值得商榷:一是“发、使、送”三个字的词性,二是“发使送武”的主体。先看发、使、送三个字,从译文看相对应的解释是“打发派送”,其实“打发”和“派送”的意思在此没多少区别,可见编者是默认这三个字的意思是相同的,所以未单独解释更未做什么区分。但连用三个意思相同的动词在此到底有无必要、又有何效果呢?在文言文中我们见过连用两个或以上的叹词以加重语气的情况,比如《蜀道难》开篇的“噫吁”,但连用三个意思相同的动词的情况却未曾见到过,在这里三个动词也没有什么加重程度的效果。由此看来,三个字都是动词的解释是很难成立的。此句中“发”、“送”必是动词无疑,但“使”作“派遣”的动词义项来理解却说不通,而“使”作名词性的“使者”义在这里倒可以解释通,这样的话“发使”和“送武”就都是动宾式短语了,“发使”即派遣使者、“送武”即护送苏武。如果我们能再找一些“发使”的例子的话,就可以证明我们的理解是正确的了。通过检索笔者发现这样的例子还有不少,如:“苏秦为从约长……诸侯各发使送之甚众”(《史记・苏秦列传》),“而大宛诸国发使随汉使来”(《汉书・张骞传》),“初,太武每遣使西域……至姑臧,牧犍恒发使导路”(《北史・列传第八十五》),由此可见,“发使”的“使”是名词性的“使者”义、“发使”是“派遣使者”的意思当无错误。

再说“发使送武”的主体到底是注释所说的“汉”还是匈奴。第一段已说“既至匈奴,置币遗单于”,可见苏武等已到匈奴完成了使命(当然就应该准备归汉了),所以“发使送武”的主体理解为匈奴顺理成章;再者,如果“发使送武”的主体是汉,即汉派出使者护送苏武,可苏武本人就是汉朝的使者而且是使团首领,怎么还派出使者护送苏武呢,这明显违背常识,所以“发使送武”的主体是匈奴无疑(结合前面类似的几个例子推测,派遣本国使者护送他国使者路过或回去可能是当时的一种外交礼仪)。

此外,本段第二句和第三句的标点断句也有值得商榷之处。按照课文的断句,本段第三句开头“会武等至匈奴”一句便显得突兀诡异:“会”在这里肯定是“适逢、恰逢”的意思,但既是“恰逢”则应有两件或以上同时发生的事情,而且这同时发生的事情的叙述位置也应紧靠此句的前后,但本句中能理解为与之同时发生的唯“私候张胜”一事,而两者间却突兀地插了“虞常在汉时,素与副张胜相知”(说明二人是旧交,内容没问题但位置就比较诡异了)一句,两句相距遥远,如果真是这样,那班固何不把“会武等至匈奴”直接放在“私候胜曰”一句之前呢?可见这样的断句和理解是有问题的(虽然古籍在传抄过程中有句序错乱的情况,但此处仅一孤例又无其他确凿证据不宜贸然判断,而且从后面的分析看不需调整句序仅重新断句即可解决这个问题)。既然向后接“私候胜曰”不妥,那么承前找可不可以呢?承前是“阴相与谋劫单于母阏氏归汉”一句,此事与本段的首句照应,正好是基本同时发生,所以“会武等至匈奴”一句应划到前一句中。

再看第二句的完整内容,“缑王者,昆邪王姊子也,与昆邪王俱降汉;后随浞野侯没胡中,及卫律所将降者,阴相与谋劫单于母阏氏归汉”。句子的主语是“缑王”,“及”之前的三个短句都是在介绍“缑王”的身世经历(过去的事情),“及”之后则是在介绍现在的情况。此处的“及”如果理解为连词“和”或“以及”(从注释⑤看,编者理解为“以及”)的话,那么“缑王”在作为前面三个短句的主语的情况下,还要再与相距遥远的“卫律所将降者”一起作为“阴相与谋劫单于母阏氏归汉”的主语,这样理解则整个句子就给人以主语交叉混淆和逻辑混乱不通之感。结合整个句子的内容,如果我们把“及”理解为动词义的“等到”时,这个问题便迎刃而解了:“等到”后面当有某某事件,此处后面恰有“阴相与谋劫单于母阏氏归汉”一事,若我们把“及卫律所将降者”一句后面的逗号去掉,后面的部分即“及卫律所将降者阴相与谋劫单于母阏氏归汉(此句在阅读时在“者”后当然可以有简短停顿,但加个逗号截然隔开却会影响对句义的理解故并不妥当),会武等至匈奴”,这样则整个句子便是由“及”之前的三个短句组成的介绍过去经历的部分和“及”之后带出的介绍现在情况的部分这两大块组成,在意思和结构上都非常清晰;而且,既把“及”(等到)与后面的事件连为一体又与最后一句“会”(恰好)构成句式(“等到……恰好……”)上的照应,句义也更加紧凑连贯(“等到卫律所带领的那些投降的人暗中与他一起商议劫持单于的母亲阏氏归附汉朝的时候,恰好苏武等人来到了匈奴”)。由此也可以看出前面把“会武等至匈奴”划为第二句的结尾是合理的,整个句子不论句义、句式还是逻辑上都变得清晰明了了。类似结构的句子也能找到例子:“到郡草具所陈如左,未及书上,会臣婴丁天罚……”(《晋书・列传第十六》),“(李训)初与茅汇等欲中伤李程,及武昭事发,训坐长流岭表,会赦得还”(旧唐书・列传第一百一十九),“未及至郡,会魏攻宿预,诏邃拒焉”(《梁书・列传第二十二》)等。综合本段论述,第二段应重新标点断句如下(教材中第二段的断句情况见文末的原文附录):

方欲发使送武等,会缑王与长水虞常等谋反匈奴中。缑王者,昆邪王姊子也,与昆邪王俱降汉,后随浞野侯没胡中;及卫律所将降者阴相与谋劫单于母阏氏归汉,会武等至匈奴。虞常在汉时,素与副张胜相知,私候胜曰:“闻汉天子甚怨卫律,常能为汉伏弩射杀之,吾母与弟在汉,幸蒙其赏赐。”(本句中“射杀之”后的逗号改为分号或句号亦可,因其对句义的理解无影响故不改动)张胜许之,以货物与常。

第二段即由“方欲……”“缑王……”“虞常……”“张胜……”四个句子构成,整个段落的组成部分也一目了然了。

最后把全文的观点总结一下:

1.“方欲发使送武等”一句中,“使”是名词,使者义,教材解释为动词错误;且“发使送武”的主体是“匈奴”而非教材解释的“汉”。

2.结合前后文义及句式等综合判断,“及卫律所将降者”中的“及”理解为“等到(……发生时)”更恰当些,与重新断句后划到本句末尾的“会(恰好)……”在句式、句义上都十分切合融洽。同时调整第二、三句的标点断句(见前文)。

以上内容若有不当之处,还望各位方家批评指正。

教材中第二段原文附录:

突兀的意思范文第2篇

其实要是一开始他们也能知道这个地方也是可以做人的话,那这个故事就解决就简单了。终于开始在战场上的时候,他们本来就不应该这样出现在那里,因为这样一个开场是很突兀的。

很好,一开始他是把那个场景设置在一个架空的北京里面要是如果写成是现代历史上真正发生过的事情。草莓就会很尴尬。今晚就是那些东西在历史上也没有明确的借呗,所以他们可以通过想象,随便去写。但是要是在架空里面就不一样了。

因为就连架空历史,这整个大背景都是人通过想象力来构造出来的,它本身就是一个虚构的东西。

所以你们在小的时候可以尽可能的发挥想象力。把这个背景安排在架空历史当中这个时候无论你晴姐安置按结构安排是怎么样的,都说得过去。只要你看那些网页上也有很多那样的小说那些的很夸张。但是最后有意思。

别问我觉得像是在就是一些小说,她不管她真实性,和那些和这心有多强,它只要是想象力比较丰富。就会很受欢迎了。

突兀的意思范文第3篇

痘痘是一种青春期女生或者男生都会长出来的东西,也叫粉刺,青春期脸上油过多的,可能青春期时,满脸都是痘痘,真的是很吓人呢……

而男生还好,平时都不怎么注意自己的外表,就算长满痘痘,可能眉头都不邹一下,还是无所谓。而女生就不一样了,“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女生则更加喜欢美貌,更加注意自己的外表,平时有一点瑕疵都忍受不了。更何况是长红肿难看的痘痘呢?这是所有女生都忍受不了,也不能忍受的一件事情啊……

我也一样,有一天,我懒洋洋地起床了。刷牙时,抬头瞟了一眼镜子,却突然发现脸上却长了一颗红红的大大的痘痘!!怎么可以??我怎么能长痘痘,白皙的脸颊中,长一颗难看的痘痘,显得更加突兀,走在大街上,别人都要多看几眼的。看到我脸上的痘痘, 我眉头立刻邹了起来,快速刷完牙,不好意思的吃早饭。母亲看了一眼我脸上的痘痘没说什么。我却以为她肯定是讨厌我脸上的痘痘,都觉得我不好看了。我心情恹恹地吃完早饭,快速回到自己的房间,关上房门,把自己关在房间中。试图用冰水消肿,看着镜子前自己原本白皙的脸,现在却变得那样丑。更加伤心了,现在一碰痘痘就很疼,痘痘也并没有向自己想的方向发展,慢慢消掉。却反有愈演愈烈的趋势,都不敢出门了。

中午很快就到了,而我的痘痘还高傲的挺拔在那里。母亲这时前来敲门,:“宝贝出来吃饭了,早上一直都在房间里面干什么呢?”我羞愧的缩了缩脸,慢吞吞的开了开门。不好意思地向妈妈坦白:“妈妈,我长痘痘了!还那么丑,呜呜,你是不是也觉得很难看啊,真的很丑!”妈妈却笑了笑,不以为然地说:“我还以为你出什么事了呢?就长痘痘啊?妈妈以前也长过,那是青春期的标志很正常的,不要在意。而且只有一颗,而且再说要是你的心灵美,自己不在乎,那别人也不会瞧不起你。再说了,同学看的是你的成绩和你的心灵。别人也更注重你的心灵,不会光看你的外表啊……”母亲顿了顿,继续宽慰我说:“再说了,就只有一颗痘痘啊,你要相信你自己的美,你要自信知道嘛?自信才是真正的美……”听了妈妈的话,我才恍然大悟,痘痘其实也没有那么丑,我也不需要太在意外表啊……

青春期的女生如果长痘痘了,也不需要太伤感,不需要太担心,你的自信,你的心灵,才是真正最美的!

突兀的意思范文第4篇

超强卡司 七星捧月的高调浪漫

《桃花小妹》的卡司阵营异常强大,2006年《微笑Pasta》后再没有涉足偶像剧的王心凌高调回归扮演女一号,汪东城和辰亦儒“起内江”抢夺她的芳心,王心凌的大哥朱孝天则极力阻止妹妹爱上汪东城,此外,星光帮的黄靖伦、时尚F4丁春诚、蓝钧天、高以翔都加入到众星捧月的阵营中来,集三千宠爱于一身的王心凌这下子赚大了!被问到谁最符合心目中的男友条件,王心凌相当贪心地说:“大哥朱孝天功夫高强,三位时尚哥哥帅气、风度翩翩,靖伦忠厚老实,大东很善良,亦儒会理财,如果可以集合七位帅哥的优点,就完美了!”被问到现实生活里有没有犯桃花,她一如既往地打哈哈:“现实生活中还好耶!”

入行近十年的朱孝天和其他演员们比起来,算是前辈,所有人都称呼他为“孝天哥”,朱孝天听了后说:“不要叫我哥,我会很难受!”而其他的帅哥们则在开镜仪式现场玩起了“把妹大赛”。大东先是和高以翔PK“削苹果皮大法”,然后又和黄靖伦当场轧冷笑话。黄靖伦一开口便用新加坡口音把王心凌逗得笑开怀,大东当然毫不示弱,几个冷笑话下来逗得王心凌边掉鸡皮疙瘩边大笑,第一男主角果然不是盖的!

突兀的意思范文第5篇

【关键词】功能对等 效果 比喻意义 奈达

【中图分类号】G6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3089(2016)10-0023-01

一、介绍

奈达将“功能对等”解释为“译语对译语接受者所产生的效果应同原语对原语的接受者产生的效果基本相同”。“功能对等”表示关系的对等,同一信息,用两套不同的语言,接受者不同,却要产生基本相同的效果,这就是对等的实质。下面就通过两种译文的比较,来理解该理念是如何在文学译著中得以体现的。

二、文本对比

分析对象为《了不起的盖茨比》巫宁坤先生和姚乃强先生翻译的版本。

1.…her voice compelled me forward breathlessly as I listened C then the glow faded, each light deserting her with lingering regret, like children leaving a pleasant street at dusk. 姚:她的声音使我不由自主地屏着气侧耳倾听。接着,余晖还是渐渐退去,每一道光线离她而去时都是依恋不舍、难舍难分,好像孩子们黄昏时要离开充满欢乐的街道一样。

巫:她的声音使我身不由主的凑上前去屏息倾听――然后光彩渐渐消逝,每一道光都依依不舍地离开了她,就像孩子们在黄昏时刻离开一条愉快的街道一样。

这一段描写的是黛西美丽的外表、动人的眼神、诱人的嗓音。原著将“夕阳的余晖离开黛西身上”比作“孩子们依依不舍地离开充满欢乐的街道”,两个译本都将这层比喻义直译出来。但是在选词造句上,巫译用“愉快的”形容街道,似不符合中文的表达习惯,有异化的味道:中文里“愉快的”是一个表示主观感受的词,而这里的街道明显是“让孩子们感到愉快”的意思。相比之下,姚译更为顺畅,而且一个“要”字更是点出了“依恋不舍、难舍难分”的意味。

2.…he could climb to it, if he climbed alone, and once there he could suck on the pap of life, gulp down the incomparable milk of wonder.

姚:……他可以攀登上去,如果他独自攀登的话,一登上去他就可以吮吸生命的浆液,大口吞下那无与伦比的神奇的琼浆玉液。

巫:……他可以攀登上去,如果他独自攀登的话,一登上去他就可以吮吸生命的浆液,大口吞咽那无与伦比的神奇的奶汁。

这段体现的是“比喻变为比喻”的原则,两位译者都灵活地将“pap of life”喻为“生命的浆液”而没有直译。但是两个译本对于“the milk of wonder”的处理有所差别,巫译的“神奇的奶汁”是直译,显得生涩突兀,而姚译的“神奇的琼浆玉液”才是自然生动的对等。

3.I bought a dozen volumes on banking and credit and investment securities, and they stood on my shelf in red and gold like new money from the mint, promising to unfold the shining secrets that only Midas and Morgan and Maecenas knew.

姚:我买了几十本有关银行、信贷、证券等方面的书,他们排列在我的书架上,红色的和金色的封皮闪闪发亮,像是刚从印钞机里出来的新钞票,预示要揭开只为迈达斯、摩根和米赛纳所掌握的致富秘密。

巫:我买了十来本有关银行业、信贷和投资证券的书籍,一本本红皮烫金立在书架上,好像造币厂新铸的钱币一样,许诺揭开只有迈达斯、摩根和米赛纳斯才知道的光辉的秘诀。

这里的“迈达斯、摩根和米赛纳”都是西方神话或现实中的财神、富翁,两个译本都用脚注作了说明。这些书在“我”的眼中意味着发家致富的无限可能,因此“shining secrets”应该寄托这一层喻义。巫译的“光辉的秘诀”可能是对应前文“红皮烫金”-“新铸金币”。但是这种字对字的翻译貌似忠于原文,但于中文的表达习惯不符,倒不如按照“动态对等”的意思优先原则,像姚译那样译为“致富的秘密”,变比喻为非比喻,以求意思明确,文化契合。

三、结语

在对比喻的表达方法的处理上,姚译和巫译各有精彩,也各有瑕疵。总体来看,两个译本都体现了比喻义和非比喻之间的灵活转换,符合“动态对等”原则。通过对比,说明翻译中使用奈达“功能对等”理论的必要性。

参考文献:

[1]菲茨杰拉德,斯考特(1993/2004),《了不起的盖茨比》(The Grest Gatsby),姚乃强译。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

[2]菲茨杰拉德,斯考特 (1993/2004),《了不起的盖茨比》(The Grest Gatsby),巫宁坤译。合肥:安徽文艺出版社。

突兀的意思范文第6篇

议论文写作的基本要求就是“一议一话题,一话题一中心”。可是,在实际的议论文写作中,却有许多学生由于审题不仔细,不是开篇就转移话题,与命题意图和写作要求南辕北辙,就是写至中途便信马由缰,与文章的中心论点越来越远,或者干脆抛开文章的中心论点一气呵成,下笔千言却离题万里。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①文中出现多个话题,论述平分秋色,面面俱到,没有重点突破。②中途转轨。写着写着,中途撇开中心,横生枝节,岔出别的话题,致使文章出现旁逸斜出的突兀之感。③在某一段里硬将几层意思塞进来,以致破坏了段意的单一性、内容的完整性。为此,在写作中我们必须注意以下几点:

一、准确理解话题含义

一般性的话题要准确理解话题中涉及的各个概念的含义。例如“自信”,它的意思是“自己相信自己”。它与“自立”(不依赖别人,靠自己的劳动而生活)、“自强”(自己努力向上)、“信念”(自己认为可以确信的看法)、“信条”(信守的准则)等话题有相似之处,又有着本质的区别。再如“诚信”,就不能理解为“信任”“忠诚”;“和谐”就不能理解为“团结”“合作”;“坚韧”就不能理解为“忍耐”;“位置与价值”,就不能理解为“位置与作用”。比喻性的话题要准确理解话题的比喻义,如写“清流与活源”,不是讲水利建设,而要联系社会生活中具有“源”与“流”关系的事物和道理进行阐述。再如“路”“根”“桥”等话题,都应注意它的比喻义和象征义。

二、严格把握写作范围

严格把握写作范围,有利于对话题的切分,有利于在话题范围内找到适合写作的最佳切入点。如“出人意料和情理之中”,就是微观和宏观、现象与本质、偶然和必然的结合,凡是针对“意料之外”的现象阐述其在“情理之中”的,都视为符合题意。这样,写作范围确定后,文章内容的构建,大体可以把握了:可采用描述判断式,说明某某事情是出人意料的,又是情理之中的;可采用说理概括式,论述某些出人意料的事,为什么又在情理之中的;可采用推论提醒式,利用情理的内在规律,减少不利的意外,创设更多的奇迹。再如“自嘲”,应该是对自己来一番解剖或幽默,而不应该将视点落到别人身上。

三、谨防话题无意转移

考生要按试题指定的话题作文,并要做到一以贯之。但有的考生却在写作过程中,有意无意地将笔墨转移到其他上面去了,再也收不回。例如,有同学写以“根”为话题的文章,由树根到树干,由树干到树枝,由树枝到树叶,然后写到小鸟和树叶一起欢唱,最后飞向蔚蓝的天空。这样写去,离“根”早已十万八千里了。

突兀的意思范文第7篇

自上世纪90年代起关注与研究民国时期自由主义知识分子,著有《从到》《陈寅恪与傅斯年》《南渡北归》等作品。

抗战爆发前臧克家的北平之行,不仅意味着与恩师闻一多在人世间的永诀,同时也意味着两人在事业追求与前行道路上渐行渐远。

清华园相会时,闻一多曾寓意深刻地说过:“一个写诗写得好的人,做研究工作也一定会做得好!”臧氏后来撰文自诩明白其中的意思,但却极富悲剧意味地领会成“写诗会磨练人的心呵”——臧克家说这句话的时候是1980年,其时已75岁,也就是说,不仅他当时没有顿悟老师的真正意旨,且一辈子都稀里糊涂地未能明白暗含于老师心灵深处的真正“意思”。

而真正明白者,乃是闻一多喜爱的另一“家”,即陈梦家也。这就是为什么陈梦家在继诗人之后短短的十几年中,迅速成为世之公认的著名历史学家、考古学家、古文字学家和青铜器研究专家,并在业内独树一帜,取得了别人难以企及的辉煌成就的原因。

这也是臧克家终生在诗歌的小圈子转来绕去,在越来越政治化的诗坛上,像小炉匠一样敲敲打打,热炒热卖,除了早年为他赢得声名的几篇诗作,再也难得有可人业绩出现的悲剧所在。

人的天赋、灵性与识见是有差别且差别巨深至大,无论这其中的哪一个方面,臧克家都无法与陈梦家匹敌。这也是为何陈梦家可为西南联合大学教授,而臧克家欲求一教职而不得的又一渊。

遥想当年,闻一多不再写作新诗而钻入“故纸堆”从事学术研究后,许多文人骚客对这一颇有识见的选择不以为然,甚至讥讽嘲笑。闻一多来到昆明西南联大后,其早年的诗作一度受到云集重庆的新一代诗人与所谓诗歌理论家的非议,闻氏得知大为激愤与恼怒,他在1943年11月25日给当时正在重庆“中华全国文艺界抗敌协会”任职的臧克家信中,淋漓尽致地表达了自己的人生观与学术观。

在信里,闻一多毫不客气地嘲讽说:“你们作诗的人老是这样窄狭,一口咬定世上除了诗什么也不存在你不知道我在故纸堆中所做的工作是什么,它的目的何在,因为你跟我的时候,我的工作才刚开始。(这可说是你的不幸吧!)”

与臧克家的幼稚相比,陈梦家的识见突兀而出。早在1931年9月,陈梦家主编的《新月诗选》由新月书店出版,该书共选新月派十八位成员八十首诗,闻一多的《死水》等六首当选。陈梦家在“序言”中说:“苦炼是闻一多写诗的精神”

1944年秋,在重庆的臧克家写信给闻一多,希望请托门路,为自己在昆明联大谋一教职。闻在10月12日的回信中道:“本年联大未添一人,因米贴名额,教育部有限制。此间人人吃不饱,你一死要来,何苦来。乐土是有的,但不在其间,你可曾想过?大学教授车载斗量,何足重你?你看远大点,勿再叨叨。”

突兀的意思范文第8篇

2. 对常见问题的指导性建议

2.1不应过多模仿现有英文原版论着上的词语或句式,应注意保持文章逻辑的连贯性。

我们并不否认一些英文造诣很深的中国学生能写出非常地道流畅的英文,但如果要求第一次发表英语论文的新手们写出的文章与受过教育的、以英语为母语的人写出的文章质量一样,确实是不现实的。因此,对于初学写英语论文的学生,写作教师会提供写作范例,使学生了解各种书面表达形式,并鼓励他们参考英文原版出版物。尽管这些范例和原版书刊都有很高的参考价值,但是过分依赖别人的词句结构会导致随意地模仿,有时甚至是剽窃。对于生搬硬套来的东西,学生往往是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当他们被问到为什么他们的文章里要用这种方式来写这一句话时,最典型、最普遍的回答就是:“哦,我看到另一本书上就是这样用的。”这种危险的写作态度常常会使文章看起来有点支离破碎。

2.2尽量把一个句子中最重要的部分放在句子开头,使你要表达的主要内容或需要强调的部分让人一目了然。

为什么有时侯中国人写出来的英文句子主要意思不清楚,重点不突出呢?这大多是直译的结果。中国句式的逻辑结构通常是把关键词或重点放在句子后半部分,而正常流畅的英语句式则恰恰相反,最主要的东西往往是最先出现。如:同样一句话,中式表达会说“Compared to dogs, cats are nicer”;英语则习惯说“Cats are nicer than dogs”。因此,除非是为了便于衔接前句,最好把主要意思放在句子前半部。

2.3克服“名词肿胀症”,多用具体的动词、形容词等代替抽象的名词。

何谓“名词肿胀症”?它指的是句子里名词过多,且要位都被抽象名词占尽,导致句子显得累赘,表达不直接。例如下面一句:

a. The prolongation of the existence of this temple is due to the solidity of its construction.

b. This temple has endured because it was solidly built.

a句中的四个名词在b句中由两个动词和一个副词所取代,名词当家一变而为动词主宰,句子顿时有了生机。因此,我们主张在论文写作中多用动词,少用名词,多用意义具体的词,少用抽象含混的词。其实,一般的英语修辞书或写作书上也都是这么说的,只是写作者为使文体显得“威严”、“科学”,不知不觉就使用起了抽象名词。

2.4避免出现因使用冗余的修饰语而造成同义堆叠的现象。

若写作者对某些英文词语的深层含义缺乏理解,或过度担心自己写出的英文表达不够清晰,或是把文章由中文直译成英文,都有可能导致同义堆叠现象的产生。例如:The key to the solution is to curtail expenditure. 此句中的the key to与the solution 在意思上有重叠部分,可直接把前者删去,对句子意思没有影响。再如,中文中我们常说“采取一系列措施”,若把这一句直译成英文,即为:We should adopt a series of measures to assure that... 然而在英文句子中,此处的a series of便显多余,因为measures的复数已表明了它的意思。要想发现和改善这种情况,需要写作者对文章词句的仔细研读和反复修改。

2.5避免把多余的表示时间的副词或短语放在句首。

汉语的动词形式没有明确的时态之分。无论是在口语中还是在书面语中,汉语动词都不能提供给听者或读者时间上的信息:到底是指现在,过去,还是将来。因此,汉语中通常要在句首加入介词、副词、或短语来指明时间。在汉译英时,中国写作者往往忘记了英语是有明确的时态之分的,所以他们会无意识地在句首加入一些表明时间的多余的词语。例如:“In the future, the development of our economy will, to a large extent, depend on...”此句中,开头重点强调in the future完全是多余的,因为句子本身所用的时态已经表明是将来。

2.6避免总是在句子开头声明目的、条件、地点或原因。

中国人无论是说话还是写文章,总倾向于事先表明目的(常常以In order to,For the sake of等来引导),条件(常常以If,When等来引导),地点(常常以In, At, From等来引导),或原因(常常以Due to, Because, Since等来引导)。这种语言习惯背后的逻辑似乎是为了一句话前因后果的完整性,或是为了进行过渡,以免引入正文时太直接、太突兀。然而,如果在每个内容前都加上这么一个引子,会给人留下文章作者说话太过含蓄,转弯抹角,不直截了当的印象。

2.7在两句或两段之间使用连接词过渡。

尽管我们提倡把句子主要内容的位置尽量靠前,但使用过多也会使整体文章生硬死板,缺乏连贯性和流畅性。中国学生常常在句首用副词如thus,therefore,consequently,hence,specifically等等来承上启下。此外,其实还应多尝试使用介词或其他过渡性短语。有时也可在第二句句首适当重复上句中的内容。灵活使用这几种方法,可使文章的流畅性达到较好的效果。

2.8避免使用过长的句子,一句集中表达一、两个意思,有时也可用分号隔开。

中国人写的英文句子通常过长,有时让人读起来很别扭,很难抓住主要意思。产生这种现象的原因在于:汉语中往往强调一个句子所表达内容的整体性和清晰性。正如以上第六点中提到的,在句子开头声明目的、原因等,无疑会

使句子加长。而当他们把中文句子译成英文时,他们会害怕因把英文句子的主句和从句分开而造成主要内容的分隔,害怕读者无法体会句子的完整性。由于这种担忧,结果就导致冗长的句子的出现。使用分号是分解长句子的另一种可行方法,遗憾的是中国学生似乎很少使用。

2.9慎用第一人称,使用第三人称会显得更客观。

在专业论作中如果过多地使用第一人称,会使写出来的文章看上去缺乏客观性。相比较而言,使用第三人称就不会让人感到文章带有浓烈的主观色彩或个人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