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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份突兀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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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5月中旬,一则国家工商总局推出针对跨国公司的反垄断调查报告的消息,在各大网站和媒体上迅速地流传开来,一时间成为了众目关注的焦点。这份报告中点名提到了微软、柯达、利乐等十多家知名外企。面对着媒体记者纷纷不断的询问,这些在国际市场上叱咤风云的跨国公司陷入了一场公众和公关的危机。

“神秘”报告

这份名为《在华跨国公司限制竞争行为表现及对策》的报告是由国家工商总局公平交易局牵头完成的,而针对跨国公司垄断竞争的调研工作早在2003年初就已经开始,由北京、上海、广东三省的工商部门与公平交易局共同开展。2003年3月和4月,公平交易局邀请中国连锁经营协会、中国电子企业协会、中国通信工业协会、中国洗涤用品协会、中国橡胶工业协会、中国软件行业协会以及联想、乐凯、微软等国内外的行业领头者召开了两次座谈会,以了解跨国公司在中国市场所占的市场份额、外资并购情况以及在经营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限制竞争行为。

2003年10月底,国家工商总局在广东召开了“跨国公司限制竞争研讨会”,对调研情况进行了初步小结,并邀请法律专家和经济学家对如何监管跨国公司垄断竞争行为发表了看法。2004年,调查报告以工商部门工作研究的形式发表在国家工商总局内刊《工商行政管理》上。

一石激起千层浪,这份调查报告将人们对于跨国公司损害民族产业的忧虑重新提上了议程,而在媒体眼中它成为了高举反跨国公司垄断大旗的先驱者,中国的《反垄断法》何时才能出台,开始为人们所关注。这则报告的牵头者―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公平交易局,也逐渐浮出水面。

公平交易局是国家工商总局的16个直属单位之一,其名称虽然并不为外界所熟知,但是它所肩负的一项重要工作则可谓尽人皆知:打击非法传销。在1998年整顿混乱的直销市场时,这个“神秘”的机构大大地发挥了作用。此次调查报告正是由该局旗下的反垄断处来最终负责的。

不过,调研并非始于公平交易局,而是北京大学经济法研究所的盛杰民教授去年所做的一份研究报告《警惕跨国公司在华限制性竞争行为》。起因则是国内的一名商家指控瑞典软包装巨头利乐公司,认为其在经营中存在不正当竞争以及不符合《价格法》的行为,如捆绑销售自己的机器和制作材料、设置行业壁垒等。利乐在中国的无菌软包装市场占据了95%的份额,而乳品包装更是其优势领域。盛杰民在研究中指出了利乐存在着一些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而早在1991年利乐就因为在欧洲的液体包装纸盒市场实施了滥用垄断地位和捆绑销售、限制竞争等不正当行为,被欧盟及欧洲法院判处巨额罚款。这使得工商部门开始关注利乐,从而开启了长达一年的调研。

原本只发表在国家机关内刊上的一份不起眼的调查报告,一个月间竟成为了媒体曝光率最高的词语。质疑来得如此突然,跨国公司们显然还无以应暇。微软避开了直接的询问,仅以三点声明做了回答,“微软全力支持中国根据惯例为保障公平贸易所做的努力;微软在中国的运营完全符合法律法规;另外微软将一如既往地支持中国信息产业的发展。”利乐公司则表示目前正在与政府相关部门沟通,尚不方便表态,但是在他们给记者发来的一份市场份额说明中强调了“乳品包装市场呈现多样化趋势”,公司占优势的纸质包装其实只占到整个液态乳品包装市场的33%。

与前两者避而不谈的态度相比,柯达则显得准备充分,在其发出的一份措辞严厉的媒体声明中,对人们质疑颇多的“九八协议”、收购乐凯股权等做了详细的说明,称“九八协议”是中央政府正式批准、所有程序和具体执行都符合中国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绝没有限制其他外商进入中国,也没有形成任何限制竞争的局面;柯达仅拥有乐凯集团上市公司―乐凯胶片20%的股权;柯达品牌在中国市场50%的份额是消费者自愿选择的结果,消费者也完全能够从市场上购买到任何品牌的胶卷。

事出有因

这份看似突然的报告并不是工商部门的心血来潮之作,从报告的调研时间就可以看出其由来已久,而几年来,围绕中国民族工业与跨国公司之间的纷纷扰扰也为这样一份报告的出台做了注脚。

反倾销问题是束缚中国企业扩大国际贸易的最大难题。从欧盟首次对中国昆明的一家小型化工企业进行倾销调查以来,中国的民族工业遭遇了大大小小的反倾销考验,每一次都耗资巨大,耗费无数人力。世贸组织秘书处的统计数据显示,2003年全球世贸组织成员发起的194起反倾销调查中,就有54起是针对中国的。公平交易局的资料也显示,2004年第一季度中国企业遭受国外反倾销诉讼的数量,比去年同期增长了80%,涉案总额达到了3.3亿美元,涉及行业也越来越多。

在应诉反倾销的同时,中国企业也开始学习如何利用国际规则进行反倾销,自1997年中国第一起反倾销案―新闻纸案立案以来,截止到2004年3月20日,已经立案27起,涉及到21个国家和地区,产品涉及了轻工、冶金、化工、纺织等行业的20多种产品。2003年7月历时一年的欧盟对温州打火机反倾销案落下帷幕,中国打火机企业应诉成功,欧洲打火机制造商联合会最终撤回了诉讼,成为中国首例反倾销成功的案例。

此时,中国反倾销立法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如何以符合国际规则的反倾销法律法规来规避其他国家滥用反倾销法、最大限度地保护自己成为一个难题,尽管中国政府已经于2001年入世前夕就颁布了《反倾销条例》,并于2002年1月开始实施,在国际贸易中的不平等地位仍然困扰着还不成熟的中国民族工业。

2004年5月,美国商务部宣布对中国彩电业反倾销的终裁认定“中国企业对美国彩电业造成了实质性损害或存在实质侵害的威胁”,这个结果令人大跌眼镜,甚至有法律界人士称中国彩电业以最大的努力换来了最不想要的结果。

在这样的时候,这样一份针对跨国公司的反垄断调查的出台,来得突然却也似乎正是时候。

根据加入WTO的承诺,中国将在今年进一步开放农业、零售、电信、保险等十余个产业领域,2004年将是我国加入WTO以来开放力度最大的一年。随着外资企业加快进入中国市场,国外针对中国产品设置的贸易障碍也越来越多,中国将面临入世以来的真正考验。这一切也已经从外资巨头纷纷抢滩中国市场的举措中凸现出来:年初美国友邦、大都会、美亚等外资保险巨头都进行了高调宣传;在距离零售业正式向外资开放还有半年多的时候,日资背景的7-11便利店在北京开设了第一家分店;而过去性质一直界定模糊的图书分销领域也将在年底彻底放开,贝塔斯曼等传媒集团早在2003年底就已经抓紧在中国跑马圈地了。

在内资企业们获益于WTO的同时,也不得不直面“与狼共舞”的局面。然而,无论是从市场还是从法律规则上,中国的民族企业都还没有做好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