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篇:润墨网以专业的文秘视角,为您筛选了八篇药品配送范文,如需获取更多写作素材,在线客服老师一对一协助。欢迎您的阅读与分享!
甲方(委托方):
乙方(承运方):
为了严格执行国家药监部门相关规定,严格规范冷链药品管理,确保冷链药品物流安全。经过对乙方运输资质的认定,其已通过新版gsp认证,具备冷链药品的运输配送能力,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配送冷链药品事宜,双方达成以下一致意见,签署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乙方收货、验收入库
1、甲方将本公司erp客户端开放给乙方,允许乙方只对本公司冷库货位进行进销存的有关操作。甲方负责对乙方操作人员进行软件培训。
2、甲方向供应商采购冷链药品时,在本公司erp中做采购订单,同时要求供应商将所采购的冷链储存的药品,配送至乙方冷库。乙方按照新版gsp冷链药品进销存有关规定进行收货、验收入库,并在甲方提供的erp客户端上进行收货、验收、入库的操作。随货同行和温湿度记录(可导出电子文档),二者缺其一,则拒收。
3、乙方在核对采购订单、随货同行、温湿度记录(可导出电子文档)或者收货、验收过程中,发现任何疑问,应和甲方采购负责人员进行联系,确定无疑问时方可继续进行操作。
2、乙方按照新版gsp要求保存好随货同行、同批质检报告和运输过程中冷藏车或冷藏箱温湿度记录(可导出电子文档),备查。
3、乙方按照新版gsp冷链药品的储存要求对甲方所委托的药品进行储存,温湿度自动监测系统如出现温度超标的情况进行短信报警时,需要以短信的方式通知甲方负责人员。甲方负责人员在收到短信报警时,应立即和乙方仓库负责人员联系,乙方应确保甲方所储存的药品的质量安全。
二、甲方请货、乙方配送
1、甲方门店在erp系统中向总部仓库做请货单,总部仓库负责人员在收到请货单后,及时和乙方仓库负责人员进行联系,通知其对门店请货单内容进行配送开票和拣货。
2、乙方仓库负责人员接到甲方仓库负责人员的通知后,在两个工作日内将甲方门店的请货单内容进行配送开票、拣货、复核出库,并配送至甲方请货门店。按照新版gsp的相关管理规定,做好冷链药品的运输配送记录,并保证冷藏车和冷藏箱运输过程中对温湿度的要求,并有随车温湿度记录(可导出电子文档)。
3、乙方确保在配送途中冷链药品的质量安全,符合新版gsp的冷链运输配送的管理规定,应使用经过验证的冷藏设施的运输车辆,在整个运输途中温度应保持2-10摄氏度。
4、甲方门店收到乙方配送的货物后,在半小时至一小时之内,收货验收完毕,放入冰箱或冷柜,在乙方配送单据上签字确认并留存,同时要求乙方配送人员提供本次运输冷藏车或者冷藏箱的温湿度记录(可导出电子文档),二者缺其一,则拒收。
5、甲方门店在本公司erp中进行收货、验收、入库。
6、门店请货一旦由乙方配送出库,将不允许配送退回,储存与质量安全由门店负责。
三、采购退出
1、甲方采购人员和供应商协调好,尽量要求供应商去乙方冷库取回,若需要乙方配合退回供应商时,乙方应负责按照新版gsp冷链药品的运输和储存有关规定,将药品运输退回至供应商仓库冷库,并提供相应的退回单据和温湿度记录(可导出电子文档)。
2、甲方采购人员在erp中做采购退出开票,并通知乙方仓库人员,由乙方仓库负责人员按单据拣货复核。乙方拣货实货复核完毕后,乙方仓库负责人员通知甲方采购人员复核确认后,方可出库退回供应商。
四、盘点
1、乙方对甲方委托配送的药品数量和质量负责,定期对库存进行盘点。
2、甲方每月最后一个周六去乙方仓库进行盘点,乙方仓库负责人员协同,并对盘点差异负责核对,保证进销存一致。
五、电子监管码管理
1、乙方负责在进销存过程中,对附有电子监管码的品种见码就扫,包括入库扫码、配送出库扫码,将导出的电子文档传送给仓库负责人员。
2、甲方仓库负责人员及时查询与核对采购订单、入库记录、配送出库记录,和乙方仓库负责人员及时沟通核对相关扫码数据,及时在电子监管平台进行核注与核销。各项扫码数据要求在一周内处理完毕。
六、费用
1、储存费用:
2、配送费用:
七、责任
1、乙方负责甲方委托配送药品的安全、数量与质量保证,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排查,解除。
2、乙方配送时,应确保送到门店的药品外观包装完整,无破损、受潮等问题。如门店收货时提出药品外包装受损等问题,视为乙方运输途中产生的问题,由乙方最终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损害赔偿以所托运货品的货值为限,具体计算以甲方含税开票价格为准。
3、乙方逾期送达货物的,应及时与甲方沟通,说明情况,双方积极寻求解决方案,避免扩大损失。送达货物的日期以收货人签收日为准,每超过一天扣除1/5的运输费用,以次类推。
八、时限与违约
1、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有效,到期后双方可以以书面方式续签本合同,本协议相关附件应并加盖双方骑缝章。
2、本合同一式两份,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交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九、附件:数据处理程序及流程图
甲方:
乙方:
经办人:
经办人:
电话
电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现阶段医药连锁企业配送方案的制定,往往存在着很大的盲目性,通常是药店需要什么药品,配送中心就调拨什么,但由于各个连锁药店所处的地域不同,即地域内人们的年龄结构、收入层次、消费习惯、生活习惯、心里因素等不同,药品的销售结构、销售量也不同。作为各个连锁药店的经理,因受条件的限制,往往没有整体的全局观念,他们时常注重自己的店门的商品摆设、陈列,往往希望自己的门店药品的库存越多越好,即使销售量增长的缓慢甚至下滑的情况下也如此。这样一来,在连锁门店聚集了大量的库存,占用了企业有限的资源。而与此同时,部分药店的某些药品销售波动性很大,常常供不应求,向配送中心要货或发生请货单也有断货的现象的发生。而配送中心虽然上了信息管理系统,也由于沟通的不遍畅,或没有对各个药店的相关数据进行分析,处于了被动的局面。
对医药连锁总部来讲,这时的局面很尴尬,一方面是某些门店缺货现象的发生;一方面是某些门店库存药品的片面积压,成为资金占用和费用飙升的温床;而对配送中心则是配送协调功能的失效。企业为了解决这种尴尬的局面,采用的策略是——拆东墙补西墙。即将甲门店所需药品从乙门店的库存调。问题看是暂时解决了,可潜在的问题依旧,并埋下了更深层次的隐患——配送中心所掌握的各个门店的库存又出现了误差、各个连锁门店的药品批号开始紊乱……。
有什么方法可以避免或解决上述问题呢?特别是在药品销售波动的情况下,如何能顺利保持各个门店的销售需求量呢?要解决这个问题,还是让我们首先从医药连锁门店作为我们的切入点进行分析。
影响药品销售量的波动性因素
连锁药店药品需求的波动性是造成销售量波动的主原因。引起药品需求波动的因素固然很多。大总结起来以下几种因素占所有因素的80%。
(1)药品需求季节性波动。许多疾病的发生具有季节性。所以,像感冒药等许多药品的需求存在着季节性,使人们对它们的购买也产生了季节性。
(2)药品更新替代性波动。技术的发展与创新,不断产生新的药品替代归的药品,许多药品是有生命周期的,它使药品的销售产生了更新替代性被动。
(3)突发性、偶然性波动。自然界的突发、偶然的事件(例如气候异常、自然灾害、SARS等,也会造成药品销售量的被动。
影响药品销售量波动因素的分析方法
虽然影响药品销售量波动的因素很多、很复杂,但并不是都没有规律性可寻。只要能够发现影响药品销售量波动因素的规律性,就可以找到解决科学配送的方法。
药品需求的季节性波动似乎很复杂,有的药品春秋销售的多,有的药品夏天销量大,但是,它们是周期性的,在相同的季节中有着相似的变化,可以便用季节周期分析的方法。
我们在研究探讨中发现仅仅使用趋势分析配合季节比例的方法,就可以精确地预测各月的药品销售量,进而预测出每一个连锁药店的销售量,其结果与实际统计数字相比,每个月的误差仅仅为±0.5%。所以药品销售的季节性波动是容易把握的。对于大量周期性波动药品的编制配送计划的计算,使用手工计算的工作量是太大了些,如果采用计算机程序来计算,工作量就不大了。
再如,一些药品投入市场以后,存在由初登市场销售量的缓慢增长到迅速成长、再逐渐衰减乃至衰亡的过程,这被称为商品的生命周期。显然,在不同时段其销售量是不同的,它可以使用戈珀兹曲线来预测。一些药品或医疗器械进入市场以后,其销售量从较少、到日益扩大,社会拥有量逐步增加,直到几乎需要的用户都有了这种药品或医疗器械时,药品社会拥有数量进入了饱和期。其市场饱和度可以用逻辑曲线(成长曲线)进行分析。这些药品或医疗器械销售量变动的规律,也是容易进行分析的,只要进行充分的市场调研,认真的分析,是能够把握的。由于计算复杂,手工分析它们的工作当然是困难的,但是使用计算机程序来分析,可以变得很容易。
根据以上分析,研究和确定连锁药店的药品配送计划方法就有头绪了。
药品销售量预测分析的条件
进行药品销售量的各种预测分析必须有足够的历史数据,没有适当的数据只能凭猜测,这是进行预测分析基本的、必要的条件。一些药店常常对企业经营资料不重视,不能合理的保存和利用,将宝贵信息资源的白白流失。
进行药品市场销售量的各种预测分析,还有其他条件,例如连锁经营药店经营决策人员的重视、工作人员的知识素质、适当的工作条件等等。例如上述的种种计算与分析如果依赖手工去处理,是绝对难以实现的。
制定合理的药品配送计划
从上面的分析可以认识到,合理的药品配送才能保证连锁经营的效益,达到连锁经营的目的。合理的药品配送产生于对市场消费科学的预测分析基础上,因此连锁药店必须重视销售资料的积累,重视药品的市场预测分析,以产生合理的药品配送计划。因此,我们有如下设想和建议:
(1)搜集积累历史销售资料,建立并存储药品的历史销售信息数据库,开发预测分析的计算机程序模型库。
(2)按照配送周期,使用药品销售量发展趋势与季节比例预测分析模型,定期分析预测市场药品销售量,形成药品的初步配送计划。根据经验,计算机对每种药品销售量的趋势与季节性的预测分析可以在几十秒内完成,千余种药品(营业面积约80平米的药店一般的药品经营品种数)的预测分析可以在几个小时内实现,即药品的初步配送计划完全可以在一个工作日之内实现。
(3)对于由于药品(或医疗器械)生命周期、市场拥有量的饱和程度等因素引起的销售量的变化,往往是一种较长时期的变动,可以按季、年的阶段进行预测分析,以调整药品的初步配送计划。在一定的时期内(如一年),药品或医疗器械的生命周期、市场拥有量的饱和程度所影响药品的销售量,往往仅是少量的药品,可以根据其调整配送计划。
(4)根据其它市场调研资料,个别地和综合地修正配送计划,形成正式配送计划。
(5)汇总一个时期(例如一个月、一个季度,或更长的时间)的配送计划,根据它编制药品的采购计划。
乙方:
为构建诚信、公正的药品购销新秩序,维护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成果,提高基本药物配送率,满足临床用药需求,根据《合同法》经双方协商签订如下合同:
一、 甲方责任
(一)甲方保证通过河南省医院招标采购网从乙方采购双方协商约定的药品采购目录内的全部药品,非经乙方同意,不得从其他公司采购。
(二)甲方根据用药情况,每月采购计划一般不超过两次,同一品种一般不得超过三个品规。甲方应充分考虑临床应急需要,备足应急药品。
(三)甲方提供建立药品周转库的场所及工作人员,乙方分担基础设施及必备的办公用品费用,每公司五千元(5000元),甲方保证在资金到位后按照药品监管部门要求建立药品周转库。
(四)甲方在合同约定的数量,规格,金额和时限范围内,对乙方配送的合格中标产品,不得以非正当理由拒收或退货。
(五)甲方自收到药品发票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30个工作日结算药款。
(六)甲方对乙方配送药品数量、规格、金额、及时性有考评的权利。
二、 乙方责任
(一)乙方保证按照在《河南省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挂网目录》下双方协商约定的药品采购目录及本合同涉及的内容,向甲方提供合格的中标药品。
(二)乙方需向甲方药品周转库提供相应的库存药品,以满足药品周转为原则,使甲方能够及时领取到所需药品,库存药品所有权归乙方,在合同履行期内,不得提出库存药品的付款要求。合同终止时库存药品撤回。
(三)乙方应具有满足提供甲方双方协商约定的药品采购目录内全部药品的能力,保证及时足量供应,因市场供应或药品生产企业原因,无法配送的品种,要提前一月通知甲方,停止网上采购,双方协商解决。同一品种不同产地或规格调换的双方签订《___公司与______卫生院基本药物配送调换备忘》(附件1)已协商约定的药品终止配送的双方签订《__公司与________卫生院基本药物配送终止备忘》(附件2)新增加药品配送的双方签订《__公司与__________基本药物配送新增备忘》(附件3)
(四)乙方供货的时间和数量以甲方的采购计划或合同为准,急救药品或紧急情况用药的配送时间不应超过4小时,一般药品的配送时间不应超过48小时。
(五)乙方全权负责中标药品的质量问题,有义务向甲方提供所需的药品资质文件。由于药品质量出现的问题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六)乙方需向甲方交纳合同履行保证金贰万元(20000元)甲方在乙方合同履行期满30个工作日内依合同约定退还给乙方(不记利息)
三、 其他
(一)甲乙双方共同建立基本药品配送协调小组(成员名单见附件5),共同监督甲乙双方责任履行情况,协调处理双方药品配送及付款中存在的问题。
(二)药品周转库由甲乙双方共同管理,甲方应保证药库的安全、设施及设备符合药品监管部门要求,乙方应保证药品库存量满足甲方临床需求,定期查看库存药品效期,及时更新,杜绝过期失效药品出现。对于滞销药品超过两个月的品种由配送公司调配收回。
(三)乙方根据当月药品配送金额的比例分担每月四千元(4000元)的运行管理费用,甲方负责医院及村卫生室的药品采购工作。
(四)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提前告知甲方且未签定备忘协议,药品配送不到位(含配送数量、质量、时效),每品种、每次罚款一百元(100元),另罚当次配送不及时药品金额的10%.罚款从乙方所交保证金中扣除,保证金扣完后将自动解除合同关系(见附件6)配送情况最差的公司,甲方有权随时单方面解除合同关系。
(五)如遇上级政策调整或其他不可抗因素致合同无法履行的,按有关政策执行。
(六)本合同有效期为一年,自2012年 月 日至2013年 月 日至。
四、 违约处理
(一)甲乙双方的违约行为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决定。
(三)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后附6个附件。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关键词:基本药物制度;物流配送;价值工程
1 价值工程与功能分析
1947年Miles《价值分析》一文的发表表示着价值工程的正式诞生,将价值的概念公式化,变成可量化测量的形式,创立了旨在提高产品价值的管理技术。在随后的六十多年里,价值工程在世界各国得到迅速推广和普遍应用,其理论体系和实践应用均取得了很大的进展。
根据Miles提出的价值计算公式:
V=FC (V为价值;F为功能;C为寿命周期成本)
从该公式我们不难看出,要进行价值分析,必须先进行功能分析和成本分析。功能分析即通过对功能的研究分析,将价值工程对象的功能进行抽象而简明的定性描述,将其分类与系统化整理。通过功能分析,可以明确功能本质及功能之间的逻辑关系,帮助价值工程工作者发现不必要的功能,确定变革的着眼点。
功能分析是价值工程的核心与基石,包括功能分类、功能定义和功能整理三项主要工作。
通过功能的属性对功能进行分类,可以帮助认清功能的复杂性与本质。按功能的重要程度,功能可分为基本功能和辅助功能。基本功能是产品或服务存在的根本条件,是实现产品或服务的用途与目的不可缺少的,用户必需的功能。辅助功能是为实现基本功能服务的功能,虽没有基本功能重要,但也是不可缺少的。
功能定义是对价值工程工作对象的功能,以简明、准确、科学的语言加以说明与描述,价值工程通过功能定义准确认识产品和服务的本质、确定功能构成,为功能评价奠定基础,为构思创新方案创造条件。
功能整理与功能定义之间有着密切的关系,这两个工作步骤是价值工程明显特点的表现。功能整理是应用系统思想方法,分析产品各项功能之间的关系和功能的逻辑体系,编绘功能系统图。以便掌握必要功能,发现和消除多余功能,可帮助构建基本药物配送商遴选指标体系。
2 基本药物配送相关概念
2.1 基本药物
2009年《关于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意见》中,将基本药物定义为适应基本医疗卫生需求,剂型适宜,价格合理,能够保障供应,公众可公平获得的药品。
2.2 基本药物政策的目标
在2009年8月的《关于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意见》中,明确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以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满足公众基本医疗用药需求、实现覆盖城乡具名的基本卫生保健制度、促进人人享有基本卫生保健为总体目标。
2.3 基本药物配送功能分析
根据基本药物的特点和相关政策目标,不难得出基本药物配送的基本功能。
一是保证配送过程中基本药物的质量,最终保证群众的用药安全。药品与人的生命有直接关系,确保药品质量尤为重要。药品作为商品只有合格品与不合格品的区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规定:“药品必须符合国家药品标准”。同时,药品的高质量性还反应在国家推行多项质量管理制度,以规范药品的研制、生产、流通、使用的行为,实行严格的质量监督管理,确保药品质量。例如,为了保证药品流通过程中的质量,于2000年其开始实行了《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该规范制定了药品经营质量管理的基本准则,对药品流通过程中的采购、购进验收、储存养护等环节制定了一整套管理标准和规程,可以有效防止质量事故发生,保证药品质量。GSP的实施淘汰了一大批不符合要求的小企业,同时涌现出一批规模逐渐壮大、竞争力不断增强的民营配送企业。如果配送企业能够达到GSP的标准,并且严格按照标准执行,那么在配送包括基本药物在内的药品过程中对药品的质量控制就不应该出现问题。
二是保证基本药物的可获得性。基本药物的可获得性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是配送的及时性,主要是配送企业要在医疗机构发出订单之后及时确认,并且在规定的时限内将药品送达,保证医疗机构不断药。另一方面是配送的广泛性,即要求配送范围能够覆盖到每个参与集中招标采购的医疗机构。我国医药批发零售企业数目众多,行业集中度过低,且以区域性为主,缺乏在全国范围内组织药品的采购、储存、统筹和配送的能力。此外,每个配送企业在产品和配送区域上都有自己的优势,每个企业对品种和地区的选择也有所不同,必须充分利用市场竞争才能确保公众能够方便、及时地获得适应的治疗药物,从而提高和保障药品的可获得性。
三是保障基本药物配送费用的合理性。基本药物政策的重要原则之一是确保药品价格的合理性,目前国内均要求生产企业投标时将配送费用计算在内。控制配送费用必须考虑两个方面的因素,一是配送企业的利益需求,一是百姓最终购买价格。
这三点功能需求相辅相成,缺一不可。保证药物质量和可获得性是基本药物配送应具备的基本功能,同时也是评判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效果的重要指标,而配送费用是否合理将在很大程度上影响这两点功能的实现,属于辅助功能。
2.3.1 影响配送过程中基本药物质量的因素
(1)供应商资质。
供应商资质是指供应商供应药物的准入条件,根据相关规定,合格的基本药物供应商应为通过集中招标采购平台确定的生产企业,并且配送企业仅能从中标生产企业处购进药品。
(2)配送企业的配送能力。
配送企业的配送能力用以反映配送企业为医疗机构配送药品的能力,主要指药品运输过程中的破损率。
(3)配送企业仓储条件。
仓储条件是药品质量的直接影响因素,对药品质量产生直接影响,包括药物储存环境、药品分类摆放情况、设备配置情况。
(4)药品养护能力。
药品储存过程中的养护对药品质量有保障作用,主要包括药物平均周转期限、不合格品处理和药品损耗率等指标。
【摘要】我国自2006年以来全国各地区陆续推行基层医疗服务机构药品“零差率”销售,这一举措旨在压缩药品流通环节,取消药品加成,抑制虚高药价,让利于民。本文试列举目前零差率实施过程中存在的几点问题并由此提出一些看法。
【关键词】零差率社区补偿机制配送
1零差率的概念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使用的药品均要实行政府集中采购、统一配送和零差率销售。常用药品按照政府集中采购确定的药品采购价格销售给老百姓,配送单位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均不得有任何中间环节的加成。在药品采购价格整体降低的基础上,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还取消了15%的药品批零差价,最大限度的让利于民。采用政府打包采购的方式,压缩药品流通领域的中间环节,取消药品的批零差价,将药品价格降低,让利于百姓。这种做法叫做零差率。
2零差率的概况
北京是全国范围内第一个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创新性开展药品“零差率”的地区。在北京,从2006年12月25日起,全市2600多家社区医院的常用药正式开始实行“零差率”销售,312个品种、926个规格的药品由政府统一采购,统一按购入价出售,取消15%的加价率;2008年12月15日,北京市的零差率药品扩大到328品种(1024个品规);北京市基层零差率药品将比照国家公布的307种基本药物,从2008年的328种扩大到519种,预示着“零差率”药品的组成将会愈来愈丰富。
继北京之后,全国各地区陆续试行“零差率”。在上海,2008年10月1日,上海郊区农民在村卫生室就诊可享受基本药品按实际进价收费的优惠;从2008年12月28日开始,上海社区卫生机构将全部推行基本药品零差率,所涉及的药品为《上海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零差率”收费西(中)药目录》中的166种。天津市2009年4月1日推出了《天津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基本用药目录》,涵盖537种基本药品,与此同时同时在6个中心区和塘沽、汉沽、大港(城市部分)的所有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中推行基本药物零差率制度。安徽省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1月1日进入试点实施阶段,32个试点县(市、区)共有政府举办的77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106个服务站,390所建制乡镇卫生院和4799个一体化管理的行政村卫生室。
特别是在09版《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出台之后,“零差率”的推行将成为改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使其回归公益性的突破口。
3零差率的成效
北京药品实行“零差率”后,社区医院的药品平均降价幅度达到了36.1%。[1]2007年底北京市卫生局的统计显示,居民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看病,平均每次门急诊药费从原来的近百元降到现在的66.47元,省了近30%,一年下来,社区医院共向患者让利4.46亿元。现在,已经有四分之一的市民看病首选社区医院。2008年底,据初步统计,零差率药品政策实施以来,累计为群众让利7.68亿元。社区卫生机构门急诊总量占全市医疗机构门急诊总量由2006年的不足8%提高到2008年的28%多(2008年上半年同期数据对比),社区机构的单处方费用明显降低,社区机构的门诊人均医药费用为109.99元,是全市门诊人均医药费用的50%,是三级医院的1/3(2008年上半年同期数据对比)。社区卫生机构2008年上半年的公共卫生工作量已超过2006年的全年工作量。2009年北京仅丰台区全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农村卫生所共采购零差率药品2.73亿元,销售零差率药品2.5亿元,涉及药品品种890个,降价幅度达36.11%,患者看病少花药费约9028万元。
天津市实行统一集中采购后,该市药价已经同比下降了10.28%,社区再减少15%的加成,药价就降低了近25%,据统计,天津市共有75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449个卫生服务站和154个乡镇卫生院。推行零差率6个月以来,已向老百姓让利接近1.2亿元。
安徽省全部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后,受益人口将超过2000万人。
4零差率存在的不足
4.1药品零差率之后,受益最大的是医保机构和公费医疗机构
由于医保人群和公费医疗人群的支付比重合计达到医药费的四分之三,在其他机制未有动摇的背景下,医保机构和公费医疗机构受益最多已成事实,医保和公疗患者只享受了15%~20%的让利。
4.2补偿机制有待完善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卫生服务收入所占比例较大型医疗机构低,业务收入主要靠药品收入,以天津为例,在天津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人员费用支出的64%都是靠药品加成获得的。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相当于拿掉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收入中的主要部分,如果补偿部分不能平衡其收入,将会造成部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无法正常运行。现行的补偿机制是按照药品费用的比例(各地区不同)进行零差率补偿,这种补偿方式会使得定点机构在一定程度上大开处方,增加药品费用总额,以取得更多补偿。
4.3独家配送机制,缺少竞争,不利于配送服务质量的整体提升
规定定的区域内只有一家配送企业拥有配送的权力,其他中标配送机构无权配送,此机制鼓励垄断。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作为配送服务的购买者,有接受的义务而无选择的权力。目前这一现状不符合市场竞争法则。
4.4零差率政策引发药店撤药风波
基本药物零差率政策在山东引发“撤药风波”,有60余家连锁药店的济南药店连锁巨头——漱玉平民大药房采购部对旗下门店下发部分基本药物紧急撤柜通知,近两成的基本药物下架。这是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后国内首起药店针对“零差率”政策的撤药事件。
5对于完善零差率的一些看法
(1)提高基层卫生服务的报销比例。例如,基本医疗保险对于社区卫生服务药品的开销实行全额报销。使得老百姓成为零差率的最终也是最大的受益群体。
(2)逐步完善补偿机制
可探索按测定的人均费用和就诊人头进行药品差价补偿的方式,改变目前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只停留在“卖药”的现状。
(3)配送引入竞争机制
根据零差价药品配送的经验,零差率药物配送引入竞争机制。相关业内人士提出:每区县或医疗机构对中标配送商的选择应不少于两家,每半年可以重新选择一次;医疗机构为选定的两家配送企业正常开户,使配送企业在充分的竞争中,提高配送服务质量,降低配送成本。全市选择3~5家具有现代物流能力的规模企业,负责全部医疗机构的基本药物配送,发挥规模效益,加速流通产业的优化调整。
1.配送零散,药品不集中,造成医药行业物流费用过高
由于医药行业具有品种繁多、分类复杂、储运条件要求高等特点,特别是医药物流配送网络环节过多,造成供应商、生产商、批发商、零售商之间缺乏有效的组合,相互之间经常出现资源浪费,造成运输、仓储费用增大,物流成本居高不下。大部分医药物流配送中心软硬件设施落后,无法实现管理科学化、作业机械化、分拣自动化。医药配送物流成本高,配送效率低的现象极为普通。
2.物流息化水平低
我国目前相当多数的医药物流企业没有开发自己的物流信息管理系统,企业运作仍处于人工管理的模式,网络技术应用不广泛,电子资料交换(EDI)、企业资源管理(ERP)、分销需求计划(DRP)、有效客户反应(ECR)、电子自动订货(EOS)、卫星定位技术(GPS)等物流信息管理技术尚未普及,整个医药物流配送网络之间缺乏信息的相互链接和共享。繁杂的交易环节和交易渠道是交易信息不对称、不透明的罪魁祸首,这必然导致在药品流通过程中效率和效益的无辜损耗,这种损耗直接表现在药品价格所包含的高昂的流通成本。而高成本的批发必然导致高成本销售,最终使药品价格攀升难下。导致高额的批发成本除了上述原因,我国独特的“逆向调节”机制是另外一个帮凶。药品作为特殊商品的性质以及医院几乎垄断买方的市场地位,以及在我国医疗机构特有的“以药养医”的大背景下,药品价格独特的“逆向调节”机制应运而生,医院及医生的获利多少与药品价格高低是正相关的,所以,这也导致药价居高不下。
3.医药物流服务意识不强
北美第一大的医药批发商麦克森公司依据其自身优势及实力(覆盖全美的分销网络和配送中心、畅通的运输渠道以及相应的物流技术)为全美的目标客户全天候配送药品,效率以小时为单位计算,以保证全系统货物不间断供应。而我国的药品物流供应效率则以天为单位进行衡量,并且节假日不隶属工作时段。这种巨大差距所导致的后果不利于政府对医药资源的调控,而且对于应对大规模公共卫生突发事件,也将是措手不及,间接对社会稳定形成较大的隐患。
4.药品流通环节和交易层次多、交易途径繁杂
在物流管理中,与药品物流成熟国家相比,我国药品流通在各环节及层次上都存在差距。药品从出厂到最终消费者手里,在国外成熟市场一般为2~3个,在我国往往有6~7个环节。而批发环节一般有地区总经销、市级批发商和县级批发商等等,此外,厂家往往要设立办事处,与各级批发商及医院或零售药店打交道。批发商和厂家办事处又都可直接对医院或零售药店进行销售,导致药品流通混乱,难以控制。这是我国医药流通业低效率、高成本、服务差的主要原因。在分销方面,环节多、层次多,信息流通不畅,直接导致物流成本高,间接造成整个行业的毛利持续下降。
二、加强我国医药行业物流管理的策略
1.一级医药物流中心规划设置
一级医药物流中心可以由供应链中医药批发企业、零售连锁企业、生产企业单独出资或共同合资成立。一级医药物流中心为药品在供应链中的流通起着承上启下的作用。一方面,区域内药品都经过一级医药物流中心进行配送,可以产生规模经济。另一方面,由于药品品种多、存储条件各异等特点,且医药零售端分布广泛,配送批量小、批次多、业务量较大,配送频繁,若只设立一级医药物流中心,可能不能按时完成业务量,而且配送范围过大、路线过长,运费也会较高。因此,需要设置二级医药配送中心以解决一级医药物流中心因配送辐射半径过大而不能够及时满意客户需求和配送成本过大的问题。
2.医药信息系统规划建设
一、主要做法: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卫生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领导小组。明确了目标任务、主要措施和职责。并指定专人负责基本药物采购配送工作。各基层卫生院均成立了相应的工作小组,强化了措施,健全了工作机制。
二是落实政策。卫生局多次组织召开了相关医疗机构负责人会议,对基本药物采购配送的相关工作进行研讨。同时,对基本药物的采购实行全程监管并落实领导包片和责任追究制度。制定了加强医疗机构采购使用国家基本药物的相关文件。
三是严格控制药品采购渠道。县卫生局高度重视国家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工作,选择条件比较好的药品配送企业对我县各医疗机构进行药品配送,各乡镇卫生院药房按临床实际用药,全部在网上规定企业购进中标药物,基药配备按实际需求配备。且药款付款及时。
四是强化监管。县卫生局加强了对药品及耗材集中招标采购工作的督导检查和调研。在全县各医疗机构建立卫生信息平台,通过信息平台,能够直观准确的监管基层卫生院药房基药品种和价格。同时,对基本药物的使用环节进行监管,确保各单位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各项指标均达到标准。县卫生局成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试点工作督导组,不定期对试点单位进行督导,查看资料,严格对照要求检查,各督导组针对发现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并要求及时整改到位,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二、主要成效
一是药品采购方式发生了变化。医院的药品和耗材从单位招标采购、小范围分散组织招标过渡到较大规模、集中招标采购阶段,逐步取代了分散的一对一的药品采购行为。
二是确保了医疗临床用药的质量。招标过程中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和质量第一的原则,促使药品生产经营企业注重药品质量,通过药品评审委员会评标,公认品牌中标较大,保证了临床用药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三是中标药品和耗材价格逐渐呈下降趋势。减轻了患者负担,基层卫生院实行药品零差价后,大大降低了药价,让群众真正得到实惠。
四是药品采购中的不正之风得到一定遏制。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为企业提供了公平的竞争环境,由于招标药品和耗材的价格空间越来越小和监督机制健全,医药企业的不正当交易行为得到明显遏制。
三、存在问题
1、部分药品中标价格很高,大大超过医院历史采购价,致使患者费用高或大大增加了医疗成本。
关键词 基本药物 电子监管 配送企业 实证研究
中图分类号:F203; R954 文献标识码:C 文章编号:1006-1533(2013)05-0042-05
药品电子监管是利用现代化的信息、网络、编码技术对药品流通全过程实施电子监控的一种新型监管手段[1]。通过其可以及时掌握药品流通信息,确保药品购销渠道的合法性和可追溯性,为基本药物的质量安全提供保障。药品配送企业实施电子监管可将信息流、物流与政府监管融为一体,加快流通领域改革,对企业来说既是机遇也是挑战。
江苏省是我国药品流通大省,近年来为推进药品电子监管做出了一定的努力。截至目前,江苏省基本药物配送企业已全部纳入电子监管,基本药物在流通环节的电子监管网已基本建立。其中,南京作为省会城市,共有13家基本药物配送企业,率先履行政策决定,在全省起到了一定的模范带头作用。然而,这些配送企业电子监管实施情况具体如何,效果如何,尚存在哪些问题?本文以其为实证调研对象,从政策执行情况和实施效果两个方面进行系统分析评价。
1 调研对象简介
南京市共有基本药物配送企业13家,目前已全部加入中国药品电子监管网。其中,国有企业5家、民营企业7家和股份制企业1家。为了解配送企业电子监管实施情况,笔者分别对13家药品配送企业以问卷形式进行了调研,回收率100%。
南京市基本药物配送企业类型较全,国有和民营企业比例相当。从企业规模来看,2011年销售额在15亿元以上的有4家、10亿 ~15亿元的有2家、5亿~10亿元的有1家、1亿~5亿元和1亿元以下的分别为5家和1家企业。其中,经营基本药物品种数量为1~100种的为2家、100~1 000种的为7家、1 000种以上的为4家。可见,这13家企业的企业规模及经营基本药物品种数目分布全面。故选取南京市基本药物配送企业作为本次实证调研对象具有一定的科学性与代表性。
2 电子监管执行情况
根据要求,基本药物配送企业需要进行软硬件改造、相关人员培训及制定监管制度,最终实现电子监管码及时地核注核销。本文从软硬件改造、监管码核注核销、专职人员配备和企业制度配备4个方面进行调研分析,力求全面反映电子监管政策的执行情况。
2.1 软硬件改造
药品配送企业为实施电子监管需要购置或更新的软硬件主要包括:大量扫码器、用于处理数据的电脑以及与电子监管功能匹配的软件系统。据调查,南京市13家基本药物配送企业已全部按要求配备了相应软硬件,合格率达100%,这与基本药物配送企业自身具备较好的软硬件设施基础有密切关系。
2.2 监管码核注核销
药品监管码是否能够及时核注核销是药品配送企业实施电子监管的关键。配送企业药品流量巨大,若没有及时进行出入库扫码、核注上传、核销数据,将严重影响电子监管对药品流向的追踪,削弱电子监管的效能。
据调查显示,全部的配送企业已开展基本药物监管码核注核销,其中10家企业表示“完全能够正常开展核注核销工作,做到‘逢码必扫,扫完即传’”;2家企业表示“基本能正常开展”,核注核销率平均达98%;仅有1家企业表示“仅个别品种或个别月份实现了核注核销,尚未能正常开展”。由此可见,药品配送企业电子监管码核注核销总体执行情况良好。
2.3 专职人员配备
药品电子监管是一项全新且任务较为繁重的监管工作,工作人员不仅需要对本企业经营流程十分熟悉,还需具备扎实的计算机操作基础以及设备应急处理能力,企业是否为电子监管配备专职人员是企业能否顺利实施电子监管政策的重要保障。
调研结果显示,所以配送企业都安排了至少1~2名专职人员负责电子监管事宜。然而,与药品配送企业巨大的药品流量相比,电子监管专职人员尚显不足。
2.4 企业制度配备
企业内部工作制度是最切实有效的操作指南,有助于企业工作的规范化、有序化。电子监管实施制度应包括监管品种界定、监管码操作流程、管理制度、维护更新与培训制度、定期汇报程序等。
在13家接受调研的配送企业中,有10家企业按要求建立了专门的电子监管实施制度,另3家亦在其原有经营管理制度中增加了电子监管相关内容。然而,目前企业所制定的电子监管制度内容还很宽泛,操作性不强,难以对电子监管工作进行规范管理。
上述指标分析表明,南京市基本药物配送企业实施电子监管总体情况良好,已基本能够按照政策要求完成软硬件改造及核注核销等工作。但总体来说,亦仅以合规性作为标准,企业实施政策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强,这与该政策带给企业的效益密切相关。
3 电子监管实施效果评价
虽然基本药物配送企业已全部按要求实行电子监管,但实施效果如何才是评价政策是否有效的关键。实施效果即指企业实施电子监管所带来的成本、效益等各方面的影响。电子监管不可避免地造成企业成本增加,但同时也促进了配送企业的信息化改革,提升其经济效益和管理水平[2]。本文以成本-效益比的理念为基础,根据调研结果,从实施成本和实施效益两方面对药品配送企业电子监管实施效果进行综合评价。
3.1 实施成本
实施电子监管政策所需增加的成本,很大程度上影响了企业实施的积极性。成本支出包括短期成本与长期成本。表1归纳的企业实施成本是根据调研结果,由13家企业的平均数计算而来。
3.1.1 短期成本
短期成本主要包括扫码器、电脑、仓库及网络系统等软硬件投入,需一次性支付,若费用较高则会对企业的资金链造成一定的冲击。
根据表1中平均费用的计算,企业为实施电子监管需一次性投入约7万元。对于规模较大的配送企业来说,5万元的一次性投入并不是负担,大部分企业都能及时消化这部分成本,经营状况所受影响不大。此外笔者发现,企业规模越大,短期成本支出越高,相应软硬件配备也越先进。如南京华东医药有限责任公司除表中项目外,还为仓库配备10个无线路由器,共计2万元,先进的设备最终提高的是工作效率与企业效益。故企业可根据自身情况适当增加短期成本投入,考虑设备的兼容性和扩展性,保证电子监管实施顺畅。
3.1.2 长期成本
长期成本需要每年持续支付,主要包括数字证书的年费、人员的工资以及培训费用,其耗资量比短期成本大许多。
根据表1,配送企业平均每年需要支付19万元左右的长期成本,给企业带来较大的经济压力。其中比例最高的是专职人员费用,几乎占全部长期费用的98%。由此可见,目前我国药品电子监管专业人员稀缺,企业药品电子监管的人力成本较高。
成本负担是影响电子监管政策实施最直观的障碍因素。以年利润1 000万元左右的中等规模药品配送企业为例,按表1计算,电子监管实施成本约占年利润的3%,这很可能已经使企业经营基本药物的利润降低了一半甚至更多。
企业为化解经济负担,一方面会寻求政策制定者政府的帮助。但是,目前政府支付部分仅为企业初次入网费300元,除此之外,实施电子监管的企业不能得到任何补助或奖励,且电子监管只作为药品招标的准入门槛而非有利条件;另一方面,企业通常会将增加的成本分摊在产品销售价格上,但此番电子监管针对的是利润微薄且竞争激烈的基本药物,流通环节又是如今压制药价的主要环节,升价空间几乎为零。综上所述,配送企业实施电子监管的高昂成本只能由自身消化,大大地影响了企业的积极性与政策实行效果。
3.2 实施效益
药品配送企业电子监管以信息在线的监管方式,获取企业真实完整的药品购销数据,从而建立起多功能网络监管平台,为企业经营秩序和效益提供保障。其中,稳定高效的库存管理系统和明确有序的市场是保证药品配送企业效益的两大重要条件[3]。结合电子监管的特点,下文从平台功能利用、库存管理改善、窜货现象规范这3个方面的情况对电子监管政策的实施效益进行评价。
3.2.1 平台功能利用
电子监管网络平台是企业进行电子监管的主要工作平台,配送企业对平台功能的利用是实现库存管理和市场监控的基础,能从技术层面反映电子监管政策的作用。
目前,药品电子监管平台主要的功能包括:核注核销、盘点结算、流向追踪等。图1统计了各项功能被调研企业运用的比例。
图1所示各功能从上至下,能够运用该功能的企业数量依次减少。其中“药品盘点结算”出现例外,使用比例极低,究其原因主要是企业盘点结算一直都依靠商品条形码进行,若使用电子监管码,则需要将监管码与条形码合并或两套系统并行,对企业来说难度很大,不易操作。
同时,由于技术等原因,只有极少数企业对数据进行深度开发,用于市场分析,然而这一部分却正是电子监管政策最大的经济效益来源。基于上述功能,药品电子平台开发了差错预警功能。差错预警性能是电子监管系统的一大特点,能够保障药品流通的准确性,并有助于企业发现差错来源,对症下药。配送企业电子监管平台产生预警的差错原因包括:购买异常增长、批准文号过期、药品过期、库存报损报溢和勾兑不符等。
电子监管系统的预警功能非常灵敏,能够及时察觉企业操作中存在的错误。其中药品效期、批准文号过期等重大失误可被检出,效果优于人工检查;对配送企业库存损溢及购销稳定性也能有效地发现及维护;预警原因比例最大的是“未勾兑或勾兑不符”,即上游企业尚未进行核注核销或药品数量、上下游企业等销售信息与原有系统信息不符合,这对企业流通渠道的规范性起到了重要的监测作用。然而,有近1/3的企业表示系统会出现假预警即误报,且长时间无法消除,这不仅影响了企业正常的经营管理秩序,亦大大挫伤了企业对电子监管平台的信心,从而影响企业实施该政策的积极性。
3.2.2 库存管理改善
库存管理是整个配送企业的核心管理系统,包括产品出入库、货品盘点、库存周转、优化配置库存与购销量等[4]。电子监管加强配送企业信息化程度,提高库存管理效率是其重要功能之一(图2)。
图2显示,所有企业都表明实施电子监管后药品出入库时间增加,甚至有约1/4的企业增加1倍以上。从库存管理整体效果(图3)来看,实施电子监管后仅有1家配送企业表示库存管理效率有所上升,8家表示没有变化,甚至有3家企业库存管理效率反而下降。
由此可见,由于两码并行、拆零扫描困难等原因,电子监管并未切实改善配送企业库存管理水平。此外,由于缺乏电子监管专业技术人员,缺乏对库存管理技术的推进与革新的能力。
3.2.3 窜货现象规范
“窜货”是配送企业最常见的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是指经销商在界定的区域外进行销售,对药价、经销商、生产商、用药者的利益都将产生负面影响。药品电子监管可对药品流向进行实时跟踪,从而有效控制“窜货”等违规行为,维护企业正当权益。
调研结果显示,9家企业表示很少受“窜货”现象困扰,剩余4家企业则认为电子监管并未明显改善“窜货”现象。由于电子监管并不涉及零售环节,而我国药品流通的环节层次较多,配送企业利用电子监管只能追踪到药品下一分销环节,无法对医疗机构及零售药房的药品来源进行跟踪,因此对“窜货”行为的发生难以进行规范。
药品配送企业能够初步利用电子监管平台进行药品核查、核注核销、差错预警,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管理效果,然而平台更多的有用功能尚未充分利用,库存管理、流向追踪等功能也并未对药品配送企业的库存效率、窜货现象产生明显的促进作用,整体上配送企业电子监管政策实施效果不显著。
电子监管并未达到预期效果,可能有以下4个方面原因:
1) 电子监管系统与企业经营管理系统不兼容,导致企业使用积极性不高,至今仍在使用原条码或批号进行管理。
2) 电子监管平台本身存在技术缺陷。调研显示,网络运行速度慢、勾兑延迟导致的假预警、退货程序复杂成为电子监管平台运行的“通病”,极大地影响了平台功能的使用,降低监管效果。
3) 基本药物配送企业中缺乏专业的电子监管相关人员,电子监管人力成本较高,且人员技术能力欠缺,难以对电子监管系统进行充分运用。
4) 零售企业尚未实施电子监管,导致追溯时信息链中断,影响电子监管信息的完整性,亦在很大程度上使电子监管实施效果大打折扣。
4 对策与建议
4.1 完善技术,开发数据价值
药品电子监管系统与企业原有系统的不兼容和电子监管平台的不稳定等技术漏洞是阻碍电子监管发挥效用的“硬伤”。
笔者建议尽快开展流通环节已有物流码和电子监管码的“两码合一”工作,缩短“双轨制”过渡期,确保数据准确核注核销,提高企业库存管理水平。此外,政府还应督促软件商及时提高网络系统的稳定性,加快数据上传速度;改进预警机制,减少假预警的产生;指定专人定期分析评估企业上传数据,及时对不平衡的数据和可疑的企业开展核对和跟踪检查,以提高监管的针对性,保证数据真实完整。
4.2 加强专业人才培养,完善培训机制
电子监管高额的实施成本让很多企业望而生畏,其中,实施成本比例最高的是专职人员费用。因此,建议国家加强电子监管人才建设,培养专业管理人员。同时建立完整的培训机制,全方位加强执法人员培训。在培训内容上,应对法律法规、执法手段、信息技术、设备维护等多方面进行讲解;在培训方式上,既可组织系统运营商、电子技术专家进行现场培训,也可委托高校进行单独培训;在培训周期上,根据具体实施情况确定培训周期为1月或更长,并在每季度末和年末进行总结性培训。
此外,部门领导应起到带头作用,带头抓、带头学、带头用、带动其他人,才能搞好信息化建设、推进药品电子监管[5]。通过加强对现有人员的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技术能力,为电子监管平台作用的充分发挥、电子监管政策实施效果的进一步提高提供技术和人才保障,促进成本-效益的优化。
4.3 加快终端监管,提升消费者认知度
药品零售环节是药品安全监管的最终环节亦是最为关键的环节,药品电子监管必须加快零售环节的覆盖,才能掌控完整的药品流通信息,提高可追溯性。此外,零售环节直接接触消费者,实施电子监管有助于提升消费者对电子监管的认知度,提高电子监管码的查询率,形成强大的社会监督力量,提高监管效果,同时也增强了企业实施的积极性。
由于电子监管成本等问题,笔者建议零售终端电子监管可以从经营药物种类较少的社区医疗机构以及小型连锁药店作为试点开始,逐渐扩大直至全面覆盖。此外,政府还应加强对电子监管政策的宣传力度,提高消费者对电子监管的关注度。
5 结语
药品电子监管能有效促进药品流通环节规范化,提高药品购销的合法性和可追溯性,对保障基本药物质量安全意义重大。本文对南京市的实证分析表明,药品电子监管政策在基本药物配送企业中执行情况良好,但企业实施积极性尚显不足,政策效果并不显著。我国政府应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借助电子监管政策的推进与实施进一步提高药品流通监管效能,防范药品安全风险,保障公众用药安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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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王英, 杨悦. 信息化――药品经营企业的必答题[J]. 中国执业药师, 2010, 7(10): 38-39.
[3] 连华庆. 浅析我国医药流通行业发展策略[J]. 商业经济, 2011, (6): 59-60.
[4] 谷曼, 陈定方. 现代药品仓库库存管理问题研究[J]. 湖北工业大学学报, 2008, 23(3): 31-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