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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意外伤害处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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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意外伤害处理办法范文第1篇

关键词:体育法学;体育伤害事故;法律责任;大学生;体育教学

中图分类号:G80-0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7116(2010)06-0035-03

Legal liabilities in and responding strategies for college student physical education injury incidents

LI Pei-wen,LI Hong-ying,NIU Peng-fei

(School of Art and Physical Education,Sichuan Agricultural University,Yaan 625014,China)

Abstract: Firstly the authors analyzed some accidental injury incidents in college physical education activities and their liability attribution, and then the authors put forward the following strategies for institutes of higher learning to respond to college student physical education injury incidents: effectively manage and control risks in physical education activities; reduce the occurrence of accidental injury incidents during students exercising and establish a rational student physical education injury incident prevention mechanism, so as to enable physical education teaching to be carried out normally and to boost the construction of harmonious schools.

Key words: sports law;physical education injury incident;legal liability;college student;physical education teaching

体育活动中的伤害事故对大学生是一个潜在威胁,尤其是对体育专业的学生。伤害事故的发生使伤者正常的学习与生活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严重的甚至危及生命[1-2]。正确认识和分析高校体育伤害事故的法律责任并予以妥善处理,对稳定教学秩序、提高教学质量、遏制学生体质下降、破解高校体育教学当前的困境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1大学生体育伤害事故的法律责任

1.1高校承担的体育伤害事故责任

高等院校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学生进校,学校便与学生订立了一种契约,要求学校对学生负有安全保障义务,同时学生也应遵守学校有关安全保障的规章制度。因此学生在校接受体育教育及参加体育活动时,一方面学校的体育设施要完备,有足够的安全保障条件和措施,同时教师也必须在教学过程中对学生进行相关的安全教育,以尽可能避免伤害事故的发生。当事故发生时,须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将损害降到最低程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06条规定:“公民法人违反合同或者不履行其义务的,应承担民事责任。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承担民事责任。”所以,当大学生的体育伤害事故完全由学校、教师组织的活动所造成时,学校就应承担侵权责任。比如在上游泳课时,由于学校游泳池安全警示不明显,安全保护措施不到位,游泳池水的深度不标准(过浅),教师也未进行相关的安全教育,禁止学生跳水,学生出于尝试、好奇等原因跳水而致伤,甚至致残,学校就要承担这一体育伤害事故的主要法律责任。因为体育教师在教学过程中的行为就是学校的行为,对外教师没有赔偿责任,当然学校在对外赔偿后,可向负有责任的教师追赔。

1.2学生承担的体育伤害事故责任

在大学就读的主要是18周岁以上的成年学生,他们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并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发生了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学生过错而引发的大学生体育伤害事故时,当事学生需依据过错责任原则为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例如,某高校在进行排球的传垫球和发球分组教学练习时,一学生一时兴起,以欺骗的方式向老师请假,私自到另外的场地去玩单杠,由于注意力不集中、方法不正确,在无保护的情况下,从单杠上摔了下来,造成右臂桡骨骨折。此种情况的前提是高校并无过错,并尽到了相应的责任。

1.3由第三方未尽义务或有过错承担的体育伤害事故责任

一旦发生大学生体育伤害事故应该由谁承担责任,首先要看具体的事故是由谁的过错引起的,谁的主观上有过错,就应该由谁承担责任,即过错责任原则。第三方是指在高校体育活动过程中,由学校和学生以外的主体的过错而引发的伤害事故。在此类事故中,第三方的过错是导致该伤害事故的直接原因,依据一般的侵权责任的赔偿方法加以解决,要求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造成事故的第三方可以是一个主体,也可以是多个主体。处理时根据各个主体的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关系来判断各自所要承担的责任。例如,某高校在进行系级篮球比赛时,场外观众接同伴抛来的“可乐”瓶时失手,“可乐”瓶正好击中正在上篮的运动员面部,致使该运动员动作失去节奏,身体重心不稳而倒地造成左踝关节第5跖骨骨折。这个案例中,抛、接“可乐”瓶的两名观众各自按主次承担这一事故责任。

1.4多方共同承担的体育伤害事故责任

由学校、教师、学生和肇事方共同承担的体育伤害事故责任,也称多方负责任的体育伤害事故,它是由学校、教师、学生等多方过错所引发的。各方当事人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大小,根据当事人的行为过错程度与伤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来确定。若当事人的过错行为是伤害后果发生的直接原因,则该当事人负主要责任,若当事人的过错行为是损害后果发生的间接原因,则该当事人对事故的发生承担次要责任。例如,在一场高校足球邀请赛中,到了最后2分钟,一方的9号球员运球过人,球被阻截飞向场外,当9号球员去捡球时,被场外一观众蓄意绊倒致伤,9号球员便对该观众施以拳脚,使其受伤。在本案例中,绊人肇事者是引发9号球员致伤、停赛的直接原因。9号球员以错对错致肇事者外伤,领队教师未能及时制止教育有次要责任,邀请赛校方也应承担教育、管理、保护职责不力的过错。

1.5学校、教师、学生没有过错,因意外事件或不可抗拒力造成的体育伤害事故

由于我国对无过错责任有明文的规定条款,即在法律有明确规定的时候才承担法律责任,而现有法律对大学生体育教学伤害事故是否要承担无过错责任没有确切规定。例如,某高校几名学生在课外活动时自发练习快速跑,当高速跑出50 m左右时,一股旋风将黄沙迎面吹进一同学眼中,致使该生步伐节奏混乱,身体重心失控而摔倒,造成身体多处严重擦伤。在此种情况下,由于学校、教师没有过错,不会依据无过错责任承担责任。故本案中,学校、教师、学生均无过错,因不可抗拒的意外造成的损伤,一般情况下由学生自己承担。但在特定场合,法院也会根据公平原则,让学校和学生分担因事故带来的损失[3]。

2高校对大学生体育伤害事故的应对策略

1)规避风险:学校鉴于某项或者某些活动的高危险性,可以不提供或取消该项运动项目。例如:学校因场地的限制,掷标枪和铅球发生意外的机率和伤害的严重程度都很高,可以不将其纳入体育课程。这项措施可能使学生无法学习该项运动的技巧,但权衡利弊,仍应首先考虑学生的运动安全问题。

2)承担风险:对于学生非常喜爱的体育项目,虽然运动剧烈程度较高但受伤严重程度低的,可采取控制风险和在一定范围内承担风险的策略。同时学校对其组织、举办的活动负有管理职责,不管此活动是否在学校场地进行[4]。例如排球、篮球、足球等运动项目,可能发生手指、脚踝扭伤等小意外,学校对这些体育活动除了安排教师实时指导之外,还应负责提供医疗服务,必要时,亦应给予学生合理的物质帮助。

3)转嫁风险:转嫁风险是指学校体育教育组织者为了避免承担风险损失,有意识地将可能产生损失的活动或与损失有关的财务后果转嫁给另一些单位或个人去承担的一种风险处理办法。风险转移方式的种类有很多,其中最重要的风险转移方法是保险[5]。

4)控制风险:学校对于可能发生的风险,采取相关的预防措施,以减少意外的发生,这也是学校风险管理的核心。例如体育教师上岗之前需要经过培训,采用质量合格的运动器材、护具,定期检查运动设施并保存相关记录,张贴明显之警告标志或标语等。

5)调查研究:针对曾经发生的意外事件进行调查研究,以找寻解决问题的有效方法,避免日后发生类似的意外受伤或财物损失。

2.2体育教学中的运动安全管理对策

1)教学前。体育教师在教学前,确切掌握下列两项原则,有助于降低体育课潜在的风险:首先体育教师在教学前,必须先与学校健康中心及导师联系,事先了解学生的身体状况与特质,教师为每位学生建立体质状况档案,熟知并记录每一位学生的个人健康状况。其次依据特殊学生个别体质、当时的天气状况、场地状况等,调整授课计划及教学内容,以安全为最高考虑。尤其是对特异体质的学生不能忽视,学校在正常健全学生健康档案的基础上,一定要建立健全特异体质学生的详细档案,当这些学生所在年级或班级发生变化时,班主任、体育教师要及时予以交接,详细交流介绍基本情况[6]。

2)教学中。分为前、中、后3期,前期:要求学生确实做好热身运动;确实检查器材设备;活动前告知学生运动中可能的危险;确定场地器材设备及环境都很安全,气候适合学生运动;妥善分配场地及器材,依学生能力适度分组。中期:观察学生活动状况,随时留意周围环境;教导新活动时必须考虑每一位学生的能力;依照学生运动技术、运动能力、体力程度等分组活动;监督学生遵守规定和强化学生依规则进行活动的观念,遇违规动作立即制止;全程督导班级活动,即使有紧急状况发生,也不可以放下学生不管,若确实必须离开,离开前必须找同仁代为管理;正确的运动伤害处理程序。后期:充分实施缓和运动;观察学生运动后的身体状况;确实清查学生人数;清点器材及检查设备。

3)教学后。检讨教学内容及学生学习成效;检视学生体能负荷量,对学生身体状况做追踪,以便适时修正下一节课的教学计划及内容。

2.3建立高校体育伤害事故保障机制

1)构建合理的学生体育事故保障机制。大学生体育伤害事故的发生,有可能是由于学校的过错造成的,也有可能是由于学生的过错造成的,另外由于体育运动本身的特点,即使学校和学生都没有过错,体育伤害事故也有可能发生。所以体育事故保障机制对伤害的补偿是一个十分重要的课题[7]。在学生伤害造成之前,如何建立起合理的补偿机制,对保护学生利益,调动学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也是一个很重要的话题[8]。针对大学生体育伤害事故自身特征,笔者认为应设置高校体育伤害责任保险和学生意外伤害保险。

2)完善相关制度。对于大学生体育伤害事故,设立并推广学校体育伤害责任保险和学生意外伤害保险要有一系列相关制度予以配套,比如在立法层面,需要进一步健全学校体育保险法规,以使得体育保险的发展有法可依;在政策的层面,需要政府宏观政策给予优惠,以加快学校体育保险的发展;在机制运作层面,需要引进市场竞争机制,使学校体育保险的实施规范化;在组织层面,需要设立专门的学校体育保险管理机构,加强学校体育保险的管理。

3)加强法律学习。学校、教师要学会用过错责任原则控制体育伤害中不必要的风险。学校、教师应认真深入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学会用过错原则来控制体育伤害中带来的不必要的风险,保护自己权利,教师要规范自己教学行为,把握好体育教学,同时应尽力减少在体育教学中因学生过错造成的伤害事故,它有利于保护大学生的身心健康,同时也有利于体育教学的正常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 张万军. 安徽省体育专业大学生运动伤害调查[J].中国公共卫生,2008(3):298-299.

[2] 袁铁民. 试谈高校体育基础课中的安全问题[J]. 体育科技,2003(1):55-57.

[3] 袁兆春. 孔庆余.我国体育法学研究回顾与展望[J].体育文化导刊,2007(12):7-11.

[4] 陈进华,凌卫,王纪荣. 设立学校体育伤害责任保险的研究[J]. 军事体育进修学院学报,2007,26(10):10-12.

[5] 刘婷婷. 体育立法仍艰难前行[J]. 北京观察,2008(8):14.

[6] 蔡耀得. 学生运动伤害事故的预防措施[J]. 教学与管理,2007(11):57-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