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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族风俗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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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族风俗习惯范文第1篇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清真食品,是指符合回族、维吾尔族、哈萨克族等沿袭穆斯林习俗的少数民族(以下简称回族等少数民族)生活习惯,并以清真或穆斯林、伊斯兰等名义生产、储运、销售的食品。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省境内一切生产、储运、销售清真食品的单位和个人。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内部清真食堂原则上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的民族工作部门负责本办法的实施。

各级人民政府的工商、卫生、劳动及食品生产管理部门根据各自的职责,负责清真食品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  生产经营清真食品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经销单位的回族等少数民族从业人员不少于职工总数的百分之十五,生产单位的回族等少数民族从业人员不少于职工总数的百分之十;

(二)操作场地、工具、车辆、库房必须符合回族等少数民族的风俗要求;

(三)单位领导成员中须有回族等少数民族公民。

生产经营清真食品的个体工商户其本人必须是回族等少数民族公民,并符合前款(二)项之规定。

第六条  生产经营清真食品的单位或个人,应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后的三十日内到当地政府民族工作部门申领清真食品生产经营证。

非清真食品经营单位改营清真食品或设立清真食品专柜者,按前款规定办理手续。

第七条  申请清真食品生产经营证须提交下列证件:

(一)营业执照副本;

(二)从业人员名单及第五条(一)、(三)项规定的回族等少数民族的居民身份证或影印件。

第八条  当地政府民族工作部门在接到申请证件后,应在十五日内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生产经营清真食品的决定。批准的应核发清真食品生产经营证和清真字样标牌,不批准的应书面说明其理由。

第九条  生产经营清真食品的单位或个人,必须将清真食品生产经营证和清真字样标牌悬挂在生产经营场所醒目位置。

清真食品生产经营证和清真字样标牌由省政府民族工作部门统一规定。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出让、转借清真食品生产经营证和清真字样标牌。停业或变更经营范围时,须在一个月内将清真食品生产经营证和清真字样标牌交回原批准机关。

第十条  清真食品的生产、加工、储存、运输等各个环节的职工中需有回族等少数民族公民,并有符合回族等少数民族风俗的管理制度。

第十一条  供应回族等少数民族食用肉类的禽畜应由掌教屠宰,机械化屠宰时应符合回族等少数民族风俗要求。采购的清真肉类应有掌教证明。

对掌教的考核、管理和委派工作,由省伊斯兰教协会负责或由省伊斯兰教协会委托的市、县伊斯兰教协会负责;没有伊斯兰教协会的市、县,由省伊斯兰教协会直接考核、管理和委派。伊斯兰教协会对考核合格的发给掌教合格证书。掌教合格证书由省伊斯兰教协会统一印制。

第十二条  清真食品的专用包装、标记,须经当地政府民族工作部门审查批准后,到指定单位印刷。承印单位不得擅自出售清真标记。

第十三条  城乡集贸市场的清真食品摊位和副食品市场的清真专柜,应与回族等少数民族禁食的食品分开,并单设摊位。

第十四条  外贸出口的清真食品须经当地伊斯兰教协会审查出证;当地没有伊斯兰教协会的,由省伊斯兰教协会审查出证。

第十五条  各级政府民族工作部门可委托各级伊斯兰教协会或聘请回族等少数民族公民作为义务检查员,持省政府民族工作部门核发的清真食品生产经营检查证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六条  对违反本办法的,民族工作部门应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责令停业整顿或吊销清真食品生产经营证的处罚,同时收回清真标牌,井建议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工商行政管理法规予以松应的处罚。

第十七条  清真食品监督检查人员必须履行职责。在清真食品监督、检查过程中弄虚作假,殉私舞弊,严重侵犯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的,由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八条  本办法由山西省人民政府民族宗教事务局负责解释。

回族风俗习惯范文第2篇

关键词:清真食品;少数民族;禁忌物;清真食品标识

一、清真食品的定义

目前关于清真食品的定义还未形成统一意见,依据目前立法主要有宗教说、风俗说和折衷说。

宗教说认为清真食品是符合伊斯兰教要求加工、生产、经营的食品。例如《孟村回族自治县清真食品管理条例》第二条规定:本条例所称清真食品,是指按照自治县信仰伊斯兰教民族的风俗屠宰、加工、制作的肉制品和其它食品。

风俗说认为清真食品是符合回族、东乡族、维吾尔族、哈萨克族等有清真食品饮食习惯的少数民族的食品。例如《包头市清真食品管理条例》第二条规定:本条例所称清真食品,是指按照食用清真食品的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生产、加工、储运、销售的食品。

折衷说认为清真食品是按照回族、东乡族、维吾尔族、哈萨克族等信仰伊斯兰教的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加工、生产、经营的食品的总称。例如《额尔古纳市清真食品管理规定》第一条规定:本规定所称清真食品,是指按信仰伊斯兰教的回族的风俗习惯生产的肉食、肉制品、乳制品、冷食、糕点、糖果等食品。

我们认为风俗说不能很好的定义清真食品的内涵,相反宗教说可能具有更强的理论涵摄性。主要原因有:首先在我国很多汉族等其他民族的群众也信仰伊斯兰教,且食用清真食品,把清真食品界定为符合少数民族饮食习惯的食品不能完全概括食用清真食品的其他人群。其次,信仰伊斯兰教的穆斯林群众对清真食品的要求要比有清真食品饮食习惯而不信仰伊斯兰教的少数民族群众更加严格。再次食用清真食品的习惯来源于伊斯兰教并非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基于上述原因,本文认为应当将清真食品界定为:清真食品是指原料、生产、加工、经营、贮藏、装潢等严格符合伊斯兰教教义要求的食品。

二、清真食品的禁忌物

禁忌物是清真食品最大的特点。《古兰经》和“圣训”倡导人们吃洁净的、美味的佳肴同时禁止人们食用一些食物。根据《古兰经》和“圣训”清真食品的禁忌物主要有:

1 死物、血液、猪肉、以及勒死的、捶死的、跌死的、抵死的、野兽吃剩的动物,但宰后才死的可以食用;

2 任何酒或含有酒精的食品及饮料。关于酒精的含量笔者比较赞同大多数人的主张就是清真食品内绝对不能含有酒精;

3 凶禽猛兽、家养的驴(野生的除外);

4 非反刍、非偶蹄的哺乳动物;

5 麻醉品(包括);

6 未经屠宰而自然死亡的;

7 非诵“真正之名”而屠宰的。

从伊斯兰教义出发在清真食品的加工、生产、贮藏、运输、经营过程中要严格防范清真食品的禁忌物。

三 清真食品的操作规范

基于清真食品生产、消费的特殊性,在清真食品生产、贮藏、运输等各个环节都应该遵守严格的操作规范。对此清真食品立法管理大都对清真食品的操作规范加以规定,以此来保证清真食品的“至清至真”。

1 原料、辅料

清真食品的原料选材必须是洁净且保证不含有清真食品的禁忌物。清真食品的辅料也必须是清真的,且应当是经过认证或者是标有经过伊斯兰协会监制的标识。禁止以含有清真食品的禁忌物的原料作为清真食品的原料。对于近几年来一直争论的“料酒”的问题,本文认为“料酒”不能作为清真食品的辅料。

2 加工

在清真食品的加工过程中首先要诵“以真主之名”开始加工食品,且在加工过程中要严格防范“禁忌物”或者“不洁净”之物(如苍蝇)等掺入清真食品。另外加工清真食品的操作用具要保证专用。

3 运输

清真食品的运输要严格地与非清真食品相隔离,最好是能保证专门的运输工具。

杜绝诸如“蒙牛雪糕”等类似事件的发生。

4 贮藏、经营

有条件的地方应该设立清真食品专柜、专区来经营清真食品。没有条件的也应该设立屏障,将清真食品与非清真食品严格隔开,而不能像有些省份规定隔开三米或者五米的距离。清真食品的贮藏也要严格的与非清真食品隔离,尽量保证贮藏地点专用,且贮藏地洁净。

5 包装

清真食品的包装也应符合清真食品的要求,包装上禁止出现与清真食品的禁忌物有关的图案或文字等。应该在包装的显著位置上标明清真食品的认证或者监制的标识。

6 禽、兽类的屠宰

对于清真食品中禽、兽的屠宰,《古兰经》和“圣训”都有严格的要求:屠宰人员必须是理智健全、懂得伊斯兰教屠宰程序的穆斯林;被屠宰的动物必须是伊斯兰教法认为是合法的动物;动物必须是活的或者宰前被认定为活的;屠宰每一只动物之前必须口念“奉普慈特慈的乎之名”;屠宰工具必须锋利,动作迅速,减少动物疼痛;屠宰时须切断牲畜的气管、食管、主动脉。

四、目前清真食品的立法与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1 立法的位阶不高

目前我国清真食品的管理法规仅停留在地方性法规或者国务院的规定。本文认为鉴于我国清真食品与少数民族之间的重要关系,使得清真食品的管理,不仅仅是保障食用者的合法的权益,同时还涉及到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关系着我国民族团结、社会的稳定等一系列问题。因此应当将清真食品的管理法规上升到法律层面上。

2 标准不统一

目前清真食品的标准不统一,主要是对清真食品的不同理解所造成的。例如《郑州市清真食品管理办法》规定:“清真食品专柜与非清真食品柜台应间隔3米左右。”广州市的相关规定则规定:“市场内经营清真食品的摊位,应当与清真习俗禁忌的食品摊位分隔开五米以上距离,分别经营。”还有,对清真食品生产企业中食用清真食品的从业人员比例的要求也不统一。有的省份要求25%,有的省份要求45%。标准的不统一造成了很多信教群众对有些省份清真食品的质疑,影响了民族感情。对清真食品认定标准的不一致,已经在某种程度上影响和制约了清真食品在不同地区间正常的市场流通。

除此之外我国清真食品的标识也没有统一。各个省份都有自己的标识,甚至有些地方县与县的标识也不统一。所有这一切都给食用清真食品者的生活带来了极大的不便,同时也给清真食品的管理增加了难度。

3 没有形成日常管理机制

清真食品的标识由各地民族委员会或者伊斯兰教协会发放,由于缺乏日常管理机制,有些清真食品的生产、加工企业几经易主却还挂有清真食品的标识;有些企业在经营过程中从业人员达不到清真食品管理办法要求的比例,却依然挂有清真食品的标识。

4 清真食品标识管理不严

清真食品标识管理不严,有些非清真食品的生产、加工企业也写有“回族、穆斯林”等字样。据统计,北京市近3000家

“挂牌”清真食品的销售点,是“自封”的。经过民族、工商部门审核批准,挂牌单位只有1200家。还有前些年出现的“清汤牛肉面”竟然把标识弄得跟清真食品的一样印有“新月”的标识。近年来屡次发生类似“阳信事件”,正反映出我们清真食品标识管理的混乱。

五、对加强清真食品立法与管理的建议

1 尽快出台全国统一的清真食品管理条例

清真食品管理条例虽然已经纳入立法议程,国家民委为此也进行了一些调研、座谈会等,并基本已经形成草案,但却迟迟没有被纳入正式的立法程序。基于上述分析应该尽快将清真食品管理条例纳入正式的立法议程,以此来统一清真食品的标准,杜绝清真食品的“不清真”问题,保证清真食品的“至清至真”。

2 制定统一的标准

(1)清真食品管理条例应当将各地的标准统一起来,清真食品与非清真食品应当隔几米、清真食品的生产企业中食用清真食品的从业人员的比例应该是多少,都应该做出统一的规定。

(2)国家民委或者伊斯兰教协会应当将清真食品的标识统一化,不能再保持目前各地“特色”的标识制度。本文建议清真食品管理部门将全国的清真食品标识统一,比如印有“新月”“穆斯林”的标识或者采用世界上基本统一的标识“yy”。这样,也有利于我国清真食品的国际流通和出易。

(3)本文建议清真食品的管理部门应当将全国统一的清真食品标识申请集体商标,以更好的保证清真食品“清”和“真”的问题。

(4)本文建议各地的伊斯兰教协会或者清真寺建立自己的“清真屠宰厂”,由专门的阿訇或者符合伊斯兰教教法或者律例规定的人员屠宰,然后由这些人员给予证明才能进入清真食品加工、生产企业,杜绝不符伊斯兰教法规定人员屠宰的或者清真食品禁忌物进入清真食品。

3 建立清真食品标识的日常管理机制

清真食品标识的管理应该建立日常管理机制。清真食品的管理部门应该为清真食品标识设置年检制度,并定期检查清真食品的生产、加工企业是否符合清真食品管理办法的规定;同时可以建立日常的抽查机制随时随地的抽查任何标有“清真”字样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

4 应当将清真食品管理机构专业化

目前我国清真食品管理机构没有专业化,呈现出多头管理。各地民委、伊斯兰教协会、甚至有些清真寺等都从不同角度参与了清真食品的管理,但是由于多部门的管理没有形成完全统一的标准使得管理秩序混乱、相互扯皮的现象时常发生。本文认为可以在各地民委下设一个清真食品管理办公室,来统一管理清真食品,办公室也可以吸收各地伊斯兰教协会的人员参与管理。

5 建立清真食品的认证体系

清真食品认证就是要证明被认证的食品、药品、化妆品等是否符合伊斯兰教义的要求。清真食品认证是维护穆斯林合法权益的一个重要的措施,印度尼西亚、阿联酋、美国、澳大利亚、加拿大等国家都已建立了比较完善的符合伊斯兰的清真食品认证制度,它对于确保清真食品的真实性、合法性,促进清真食品的国际贸易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虽然国家认监委(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以宁夏民委所属“宁夏清真食品国际认证中心”试行开展清真食品认证工作。但是尚未建立全国统一的(官方、半官方)认证机构采用统一的标识来保障清真食品的“至清至真”,促进我国的清真食品走向国外。

本文建议我国可以建立一个全国统一的(官方、半官方)清真食品认证机构,

认证机构可以引入全球统一的HACCP(HazardAnalysis and Critical Control Point)即危害分析关键控制点,建立清真食品的关键点控制系统,即在清真食品的原料、加工、运输、贮藏、包装、禽兽类的屠宰等过程中设立控制点,由清真食品的食用者亲自监督并建立档案。认证机构可以建立网站或者杂志,定期向社会披露清真食品的认证和监督情况。

6 加大对清真食品的宣传力度

由于社会上很多普通民众人根本不了解“清真”二字的真实含义,以为所谓的“清真食品”就是不含有猪肉的食品,所以近年来连续发生不法商贩以非清真食品冒充清真食品引起清真食品食用者的强烈的不满。这些事件是对食用清真食品者合法权益的损害,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清真食品宣传的滞后。因此新闻媒体应该加大宣传力度宣传清真食品的真实内涵。

回族风俗习惯范文第3篇

由此可见方法的重要性,再次不得不庆幸因为我们选择了良好的方法从而对我们的研究有了显而易见的帮助,使得我们平时的工作能够有的放矢,也更加具有效率。首先为了探究学术前沿我们我们用了分析、对比的方法,将目前各种已有的学术性成果进行了查阅和研究,找出了我们研究的方向和我们科研的价值取向。其次我们主要依靠问卷调查分析的方法,走访武汉各高校随机发放问卷,对不同院校不同年级不同性别的少数民族进行了问卷的发放。在具调查问卷的分析中,我们用了Spss、Excel的分析方法,同时运用横向纵向深度对比的方法使得各种数据能够较为合理和完善地呈现。对于各种理论和现状我们坚持用批判的而非盲目的眼光看待,带着一种关怀而非鄙夷的态度去审视,最终全面地比较研究。最后我们从各个小点出发,以个案为基础,以小见大地试图能够窥见目前少数民族大学生权益保障现状和不足并提出自己的建议。

分析

(一)受教育权

在平等受教育权方面,少数民族学生都对学习有较强的自信心,但是实际学习状况与学生的理想状况差距较大,由于地域差异,许多少数民族大学生都以各自的民族语言为母语,所接受的教育也几乎由本民族语言所传授,所以对汉语掌握得并不熟练。而在大学里都是通过汉语或英语来接受知识,故少数民族大学生对学习还是具有一定的畏难情绪。在公正考核权方面,,笔者发现,在看似平等的考核制度面前,少数民族学生却没有得到实质的公正考核。在课程设置上,学校应适当考虑少数民族学生的状况。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尽量开设具有民族特色的培训班,适当降低少数民族班的课程难度,促进少数民族学生的综合素质的提高。在考核制度上将少数民族学生和汉族学生适当区分,区别对待,适当降低少数民族学生薄弱科目的评价标准。

(二)自由和风俗习惯受保护权

纵观以上结果,笔者发现在自由和风俗习惯受保护方面各高校已实施相关措施,但仍有很多方面存在欠缺,总结如下:学校伙食尚需改进,少数民族学生对食堂满意程度不高;各高校开设的少数民族特色活动较少,少数民族大学生感觉不到本民族特有节日的气氛。我国是个多民族的大家庭,在这种情况下,要想各族人民相处和谐、共同发展就必须让各族人们的自由和风俗习惯得到尊重。总体来说,各少数民族同学都认为其他民族对自己风俗习惯尊重程度较好,说明在各高校中各民族间相处和谐,能够做到互帮互助、共同进步。

(三)族籍权

绝大多数少数民族同学具有强烈的民族自豪感和自我意识,且在调查过程中笔者发现少数民族大学生的民族自豪感和自信心的明显大于同样为少数民族的社会人员。少数民族社会人员在工作中往往不愿透露自己的民族,害怕受到歧视,会给自己的工作生活带来影响。这在一定程度地说明了高校的措施和氛围在保护少数民族自尊、自信上起了一定的作用。但笔者在调查过程中发现有很多同学在自己的合法权益遭到侵害时不清楚怎么去维权。笔者认为高校相关部门可针对此种情况开展一些讲座来普及和宣传维权知识,让少数民族大学生提高该方面的意识。

建议

(一)受教育权方面

1.在高校建立相关针对少数民族学生的课程对接体系,帮助他们尽快适应学习节奏。高校可以在新生入学时进行英语水平测试,根据基础的好坏来进行分班。2.础较好的优秀同学与语言有困难的少数民族同学结成对子,互相帮忙了解,共同达成进步。3.高校应加大对少数民族学生学费补贴等经费的支持力度。在助学金、奖学金、国家贷款等方面适当给少数民族大学生一些优惠政策。4.在评价体系上,高校应适当考虑对确有困难的少数民族学生适当倾斜。在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等其他评优评先中依少数民族自身的特殊情况予以适当考虑。

(二)自由和风俗习惯受保护权方面

1.进一步贯彻、落实、宣传党和国家的民族宗教、文化政策,使各民族同学都能够意识到尊重其他民族的重要性。2.在饮食,住宿等方面适当考虑少数民族同学的特殊情况。对于那些对饮食有特殊要求的少数民族,学校应加强食堂的相关建设,提高饭菜种类、服务人员素质、环境卫生。3.建立、完善挂职干部、辅导员、学生家长、学生干部“四位一体”的关爱少数民族学生机制。4.适当开展一些具有少数民族特色的活动。

(三)族籍权方面

回族风俗习惯范文第4篇

2、能力目标:能运用民族的四个特征来识别民族;

3、觉悟目标:通过学习,使学生加强民族观念。

[教学重点]民族的基本特征

[教学难点]民族与种族的区别;共同心理素质是区别民族的最显著的特点

[教学方法]讲授与讨论法

[教学准备]CAI课件

[授课类型]单一课

[教学时数]一课时

[教学过程]

(播放《爱我中华》歌曲,导入新课)CAI展示

师:“五十六个民族,五十六支花,五十六个兄弟姐妹是一家”这里的“民族”、

“花”、“兄弟姐妹”特指什么?

生:民族。

师:那民族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今天我们就来系统的学习。大家先看五分钟的

书,同时带着这样一个问题,为什么民族具有四个特征,它的地位怎样?

第一节我国是统一的多民族的国家

民族及其基本特征

一、民族的形成(板书)

1、时间

2、过程

师:民族形成于什么时候?

生:原始社会末期

师:为什么不是其它时候?

(学生讨论,老师归纳)

师:因为私有制和阶级产生于原始社会末期。社会发展史告诉我们:人类社会的发

展经由了一个由氏族到部落再到部落联盟的过程。随着氏族社会的解体,氏族社会

以血缘关系为基础的人们的共同体也随之瓦解,新的以地域为基础的人们共同体,

即民族逐渐形成。

氏族——部落——部落联盟——民族(副板书)

师:所以,民族是一个历史范畴,是历史上形成的稳定的人们共同体。

二、民族

1、概念

2、特征

1)、共同语言

师:民族的第一个特征是要有共同的语言,为什么呢?

(学生回答略)

师:简单来说,因为它是人们(活动和交往的工具板书),是不是说同一种话的

就是同一个民族呢?

生:略

师:不是,有时,几个民族可以共同使用同一种语言。在我国,回族和汉族使用的

就是同一种语言。所以,《爱我中华》中说“五十六种语言汇成一句话”是不科学

的。与此相对应的,一个民族是不是只有一种语言?也不对,我们怀集就有好几种

语言。再来看第二个特征:

2)、共同地域

师:共同地域是指一个民族生存、生活的自然环境(板书)。这是民族与氏族

部落的重要区别,地域关系代替血缘关系,也是民族形成的最关键的一步。既然这

样,那是不是居住在同一个地方的都是同一个民族?

生:略

师:同在中华大地上,但是有五十六个民族,我们怀集也有好几个民族。

3)、共同的经济生活(板书)

师:这是指民族内部的(经济联系板书),每个民族都会在长期的生产、交换活

动中形成自己的经济特点和经济关系。如蒙古的游牧经济,彝族的纺织经济等。正

是这种经济上的联系才把人们牢固地联结为一个共同体。

4)、共同的心理素质

师:大家齐读共同心理素质的概念:

生:是指一个民族的共同爱好、历史传统、风俗习惯、民族尊严等,主要表现在共

同的民族文化和民族习俗方面。

师:比如大家熟悉的歌曲《小背篓》就很好的体现了这个特点。

(放音乐或教师亲自唱〈小背篓〉)

师:这是由宋祖英演唱的一曲脍炙人口的土家族民歌,她就是凭着这一首歌而一炮

走红。在这首歌里面就很好的体现了土家族的风俗习惯。

吃——糍粑

住——吊脚楼(副板书)

用——小背篓

师:同时,我们在投影上看到绚丽多彩的衣服就是土家族的服饰。(穿——衣服)

师:其实,土家族还有很多风俗习惯,其他少数民族也一样。以后讲少数民族时再

给大家介绍。这些风俗习惯一旦形成,就有很大的稳定性,从而成为我国民族文化

的一个不可缺少的部分。也正是因为心理素质的稳定性,才使之成为区别民族的最

显著的特点。

师:民族的这四个特征有什么关系呢?

(学生回答,老师小结)

师:它们互相联系,互相依存。共同地域和共同的经济生活师民族形成的首要的前

提条件,为共同语言和共同心理素质的形成,提供咯额地理空间和物质基础;而共

同语言和共同心理素质的形成又促进了共同地域和共同经济生活的发展。

师:关于民族及其特征我们就介绍到这里,下面我们来区分几个概念:

三、民族与氏族联盟、种族有什么不同?(板书)

(学生讨论,老师归纳)

师:1、关于民族与氏族部落

A、产生的时间不同,民族产生在氏族部落之后。

B、基础不同,氏族部落以血缘为基础,民族以地缘为基础。

2、关于民族与种族

A、民族是一种社会历史现象,种族是自然现象。

B、区分标准不同,种族以头发、肤色、体形等生理特征老区分,而民族则以四个

基本特征来区别。

回族风俗习惯范文第5篇

【关键词】社区工作:民族散杂居:地区发展模式

一、问题提出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城市化的加速,广大农村地区开始了社区化建设。农村社区是相对于传统行政村和现代城市社区而言的,是指聚居在一定地域范围内的农村居民在农业生产方式基础上所组成的社会生活共同体。农村社区是一个比自然村落、社队村组体制更具有弹性的制度平台。它围绕如何形成新型社会生活共同体而构建,注重通过整合资源、完善服务来提升人们的生活质量和凝聚力、认同感。而民族散杂居农村社区则主要是指非少数民族聚居省区的散居农村社区,并且其中有两种及以上民族居民杂居。这在一定程度上为农村社区建设提出了新的挑战,社区工作的引入会是应对挑战的有利措施。

目前国内关于少数民族社区工作的研究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第一,一部分学者主要研究城市内部的少数民族社区,认为社会工作已经构成城市回族社区建设的新要素,社会工作的介入能够使城市回族社区建设获得更大绩效;第二,很多学者着眼于少数民族聚居的自治区内的少数民族社区,分析了西部农村现存的主要社会问题,并阐述了社会工作在这一地区如何发挥其应有的社会功能;第三,一些学者关注中东部散杂居少数民族农村社区,旨在通过对邓州市张北村回汉民族关系现状进行调查研究,总结和分析促使当地形成和谐民族关系的主要因素。

二、店头镇回汉和谐社区现状

(一)店头镇回汉和谐社区建设的基本情况

临沭县店头镇位于临沭县境中南部,距临沭县城10公里,225省道纵贯镇境中部,北靠临沂至临沭铁路,辖域面积85平方公里,耕地面积7.6万亩,共有1个社区、4个居委会、25个行政村,共1.3万户,5.1万人,其中镇驻地回民2000人,主要集中在镇驻地的回族街,是临沭县最大的少数民族聚居地。

在政治建设方面,第一,培养民族干部,提倡“双语”学习,推动回族和汉族干部互学语言文字,结成对子互帮互助,这使许多干部掌握了两种语言,减少了沟通障碍,对日常工作和处理问题提供了很大的帮助;第二,在镇政府的指导下回族街社区成立居委会,居委会人员构成中回族和汉族各占一半,在保障了少数民族当家作主的权利的同时增强了决策的科学性;第三,加强民族团结的宣传教育,采取以会代训、印发民族政策宣传手册等方式,开展民族政策学习、民族问题研讨等活动,使广大干部群众了解民族政策,每年3月采取民族团结事迹报告会、民族团结知识竞赛、召开各类座谈会等方式,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月”活动,以民族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活动使群众受到了潜移默化的民族团结皎月,营造了广大干部群众自觉维护民族团结的浓厚氛围,为做好民族团结工作打下了良好的思想基础。

在经济建设方面,首先,发挥传统养殖业优势,店头镇回族有着养殖、贩运和屠宰牛、羊的经商传统,镇政府调整土地200余亩兴建了店头养殖小区,主要以养殖鲁西肉牛为主,肉牛存栏量一直稳定在2000头左右,并且开通“技术服务热线”,为民族群众提供技术指导,对民族群众进行培训,还利用工业集中区内“富达”等饲料加工企业,为群众提供质优价廉的饲料供应,形成了“企业+养殖基地+农户”的产业链条,有效增强了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其次,发展壮大民族企业,镇党委政府利用毗邻225省道优越地理位置和优厚的民族政策两大优势,投资建设了工业集中区,引进BOPP等10多家企业,并且扶持建立了正茂皮革厂等一批回族企业,在实现工业总产值持续增加的情况下,解决了当地回汉群众的就业问题。最后,镇政府整合资源,投资建设店头镇民族和谐社区,社区能够容纳4500户,1.4万人居住,为社区化管理奠定了基础。

在文化习俗方面,镇政府引导群众注意尊重民族风俗习惯和,保持和延续好少数民族群众的饮食、婚庆、节庆、丧葬等特殊的风俗习惯,同时领导干部定期到清真寺看望慰问阿訇;同时建设店头镇民族小学,为回族学生提供良好的教育环境和师资力量。

在社会保障方面,镇政府在民族聚居区规划建设了“民生街”,实施“结对助弱扶困工程”,协调民政部门筹集资金对困难群众进行帮扶;同时社区内的阿訇也参与号召回族群众对社区内的贫困残障居民进行各种形式的帮助,民族企业也解决了一部分残障人士的就业问题。

(二)回汉和谐社区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回族风俗习惯范文第6篇

摘 要:本文通过分析、阐述现在市场上清真标志的滥用导致的清真食品行业发展不规范等问题而展开。提出一些完善我国对清真食品行业进行法律规制的方法,为依法规制清真食品业的发展提供一个参考思路。

关键词:清真标志,清真食品,管理法规

我国历来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中都有尊重和保护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的内容。为了加强对清真食品的规范管理,尊重回族等穆斯林少数民族的清真饮食习惯,我国许多地方制定了清真食品管理的法规、规章,如宁夏、新疆、陕西、天津、辽宁、成都、南京、甘肃省临夏回族自治州、河北省孟村回族自治县等,对清真食品的界定标准、市场准入、原料管理、认证等相关问题进行了规范但标准不统一,由于清真食品的全国性、国际性特点,因此需要统一进行规范标准。

一、清真食品标志的含义及意义

目前我国清真食品没有形成全国统一的标志。清真食品标志的本意是宗教食品,其本质特征和基本功能就是证明特定内在品质的食品,即证明有关物品是伊斯兰教法许可的供人食用或饮用的成品和原料,以及传统的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物品。①在国内许多清真餐馆的招牌、门面或清真食品牌上多标有阿拉伯语:“艾勒艾特阿姆·艾勒伊斯拉姆”,意为“伊斯兰食品”,也就是清真食品。在国际上,无论是穆斯林国家,还是非穆斯林国家,清真食品都统一以“Halal”食品标注,清真食品的外包装上,都有明显“Ha- lal”字样标志。“Halal”是个阿拉伯单词,意思是合法的或允许的,其反义词是Haram,指不合法或禁止的。这里所说的‘法’就是伊斯兰教法,也就是说清真饮食要完全符合伊斯兰的教法。

清真标志的使用具有其现实意义,首先清真标志的最直接作用是用于区分清真食品和非清真食品,有利于广大穆斯林群众在众多食品中选择自己的所需,保护食用清真食品的各民族穆斯林群众以及清真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和个人的合法权益。其次清真标志具有承诺作用,即产品生产者向消费者承诺:该产品是遵循伊斯兰教法、按照清真食品标准生产的。第三,清真标志的使用有利于对清真食品行业进行法律规制,提高我国清真食品行业在国内及国外的市场竞争力。所以正确使用清真标志有利于我国同其他伊斯兰国家的经贸往来。

二、清真食品标志使用中问题和原因

目前,我国的传统清真标志比较混乱,缺乏统一性,同时也缺乏法律的保护。一些不法分子受利益驱动,私自使用穆斯林传统清真食品标志,制造、销售假冒“清真”食品,伤害了穆斯林的情感,影响了民族团结和社会的稳定和谐。大部分清真店经营中还潜在面临着“清真食品不清真”、“回族饭店无回族”的现象,是值得每个回回民族学者、专家、企业家关注的大事。追究其原因有以下几种:

1.中国目前没有一部完善而规范的全国性清真食品法规或条例,来规范清真食品标志使用。从全国来说,许多省、市、自治区没有制定管理清真食品的规定,人们不知依据什么标准参照管理。

2.没有一个检查落实的全国性组织机构。在制定全国性清真食品管理条例以后,与其相适合的就是要建立一个全国性的清真食品管理机构。目前还没有一个全国性的落实检查、监督清真食品的组织机构。

3.市场经济中,利益和诱惑,驱使一部分回族商人违背了商业道德或,只要能赚钱,什么货都敢买、敢卖,什么事都敢干,主要原因是“窝里烂”,自己砸自己的饭碗。

三、本人就我国清真食品标识的使用提出以下建议

1.抓紧制定《清真食品管理条例》十分重要和必要,并在条例中明确制定全国性的统一清真食品标志图案。制定全国统一的清真食品管理法规,使用全国性的统一清真食品标志图案,逐步建立规范的中国清真食品质量和认证体系,已成为广大穆斯林群众、清真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迫切要求。

2.建立中国清真食品认证标准和认证体系,加强我国清真食品管理工作与国外清真食品管理和认证的交流与合作。根据我国清真食品管理的现状和要求,建议在起草《条例》的同时,研究制定统一的中国清真食品认证标准,培育和扶持中国清真食品认证机构,建立清真食品认证体系,发放全国统一清真食品标志图案,使我国清真食品管理工作不断走向科学化、规范化、市场化和国际化。

3.清真食品标志作为特定的产品品质证明标志,应由中国清真食品认证机构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由中国清真食品认证机构统一发放经注册的清真食品标志,从而使清真食品标志商标专用权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保护,这样既有利于约束和规范企业的经济行为,又有利于保护广大消费者的利益。关于清真食品标志通过商标法进行保护的具体措施可借鉴绿色食品商标的的法律保护。

4.发挥中介组织的积极作用管理清真食品。

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我们还要积极研究和探讨如何发挥中介组织的作用,依靠社会力量和群众积极性,依法管理清真食品。要发挥中介组织在业内的协调、宣传、规范的作用,通过中介组织加强对清真食品生产企业的引导。支持中介组织定期清真食品市场信息,建立权威性的清真食品企业经营业绩制度。

5.加强宣传,提高认识,打出品牌,走向世界。

分析了解清真食品所处的环境,存在的问题,就应该在各种媒体、各种场合宣传什么是清真食品,清真食品对人们身体有益之处,让人们了解清真食品标志的意义、类别,了解清真食品不仅是穆斯林所饮食的,其他兄弟民族也是主要消费者。要提高清真食品生产企业对清真食品的认识,积极创办真正的清真企业。(作者单位:西北民族大学历史文化学院)

注解

① 参见《宁夏回族自治区清真食品认证通则》,第3.3条。

参考文献

[1] 刘庆国.论清真食品的规范管理[J].法制与经济.2008(12)

[2] 杨保军,高晓勤.西部民族地区产业集群品牌联合研究——以宁夏清真食品产业为例[J].乡镇经济.2009(01)

[3] 喇延真.全国清真食品管理法规制定应注意的几个问题[J].西北第二民族学院学报.2008年(04)

回族风俗习惯范文第7篇

【关键词】 新疆籍高校毕业生 赴苏培养 文化融合

【作者简介】 沈瑾,金陵科技学院学工处副处长,讲师,南京农业大学教育经济与管理博士在读,研究方向:教育管理;刘阳,金陵科技学院新疆班辅导员,硕士,研究方向:思想政治教育。

【中图分类号】 G64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2095-5103(2014)06-0017-03

2010年5月17日,中央召开了新疆工作座谈会,同志在会上发表了重要讲话,他强调指出,新疆工作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具有特殊重要的战略地位。新疆的发展和稳定,关系全国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关系祖国统一、民族团结、国家安全,关系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这次会议确定了19个省市对口支援新疆的重大举措。开展新疆籍高校毕业生岗前培训,正是贯彻落实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和全国对口支援新疆工作会议精神的具体举措,也是促进新疆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的一项基础工程和民生工程。金陵科技学院对此进行了大胆探索与实践。

一、尊重差异,注重细节

新疆籍大学毕业生岗前培训班由维吾尔族、哈萨克族、东乡族、回族与汉族等五个民族组成,其中以穆斯林民族学员为主体。这些学员有三个特点:一是少数民族特殊的历史、文化背景与汉族迥然不同。其独特的穆斯林民族风俗习惯,更是与内地差异巨大;二是学员都已经大学毕业,有的已经踏上社会十几年,其心理成熟度与思想复杂程度有别于在校生;三是学员们大多是第一次离开家乡,由于语言沟通、生活习惯、礼仪环境、相处方式等多方面的改变,使培训工作的复杂性和难度大大提高。

著名民族学家曾说过,一个民族总是要强调一些有别于其他民族的风俗习惯、生活方式的特点,赋予强烈的感情,把它升华为代表本民族的标志。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是党和国家民族政策的重要内容;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是民族团结的基石。只有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才能处理好民族关系,只有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才能构建和谐社会。内地高校对少数民族政策与风俗习惯知之甚少,更需要了解、认同并接受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在工作中力求做到尊重差异、注重细节。所以,金陵科技学院在新疆籍大学生岗前培训工作开展过程中,始终以人文关怀为出发点与归宿点,将“以人为本”的理念贯彻到各个环节中去,注重细节设计,开展的所有教育教学活动都充分尊重新疆少数民族的民俗习惯。

1. 学习先行,举办培训班

学员的93%是新疆少数民族,只有熟悉和了解民族政策与风俗习惯,才能在不违反民族政策,尊重民族差异的基础上,把培训工作做细、做好。因此,在学员到来之前,应该对参与培训工作的干部、管理人员、教师、辅导员及学生进行培训,让其充分了解新疆籍大学生岗前培训工作对国家整体发展的重要性,了解国家关于新疆少数民族的相关政策,熟悉新疆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及常见礼仪,为培训工作奠定思想与言行规范的理论基础。

2. 精心挑选,配备优秀人员

学校在配备管理人员及授课教师时,也非常注重细节设计,优先使用来自新疆或熟悉新疆的工作人员,选择那些既有较高的授课水平,又熟悉新疆少数民族特点的教师。同时聘请曾在新疆长期生活过的校内教授担任这项工作的顾问,这也为新疆籍岗前培训工作的顺利开展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3. 因材施教,精心组织教学

教学管理及教学设计也要尊重差异,注重细节。这些新疆籍学员个体差异很大,汉语水平参差不齐,既有取得HSK水平考试八级的学员,也有没有取得汉语水平考试任何级别的少数民族学员。相当一部分少数民族学员只是稍微学了一点汉语,汉语听说读写的能力非常低。针对这一情况,学校在教学工作开展前,进行了分班测试,根据成绩分成两个班,实施小班化教学。虽然增加了教学成本,但却能够保证培养效果。小班化授课使教师能因材施教,分层化教学和个性化教学顺利实现。在授课过程中,任课教师把对新疆少数民族的热情与爱全部倾注到教学中,在教学设计上充分考虑学员的汉语水平及听课习惯,尽可能降低语速,在讲述一些重点难点问题时,则创设一些有效的教学情境来辅助讲解,一直到学员理解为止。同时,在教学中充分尊重少数民族的习惯,做到不利于团结的话不说,不利于团结的事不做。

4. 特色管理,共建和谐集体

金陵科技学院学生处与伊宁市领队、辅导员组成了最佳管理团队,并充分调动学生开展自我管理的积极性,以学生党支部为核心实施管理。“感恩、规范、互助”是管理特色。

(1)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活动,使学员常怀感恩之心。在为期一年的培训中,多次召开班会,学习江苏省及伊犁自治州、伊宁市的相关文件,了解江苏与伊犁两地党和政府对新疆籍大学生岗前培训班的投入与期望,让学员从中体会党和政府的温暖。同时,多次召开以感恩为主题的座谈会,鼓励学员以自己的亲身经历来表达对党和政府以及学校的爱。

(2)以量化考核与个别谈心的方法规范学员的言行,提升学员的自制力。学校从新疆籍大学生岗前培训班的实际出发,和学员一起商量制订了《新疆籍岗前培训班学员量化考核标准》。该标准以准社会工作者的“德、能、勤、绩”为一级考核目标,其下再细化分解成二级考核目标。如“绩”的考核包括学员完成学习任务,完成交办事项的得分等;“能”的考核包括学员的汉语水平(汉族学生为维语水平),知识、业务技能的提升得分等;“德”主要考核学员的社会公德和精神面貌;“勤”主要考核学员的考勤情况。考核时间上的划分则按照月与学期进行目标考核,结合具体的奖惩办法把考核落到实处。因为学员的思想比较成熟,所以量化考核目标只是方法之一,更多采取一些人文化、个性化、适合学员特点的谈话交流的方法。对于一些思想情绪波动较大的学员,可采用个别谈心的方法,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谈话谈心方法交替使用,使学员很快融入集体,认同规范。一年来,培训班没出现一例违纪事件。

(3)以民汉结对互助学习形式,帮助少数民族学员提高语言应用能力。为了创造和谐集体,提高学员进入工作的岗位适应能力,针对培训班学员有1/5是汉族学员的实际情况,学校以语言学习为抓手,开展民汉互助、互帮互学的活动,即汉族学员帮助少数民族学员学习汉语,少数民族学员教汉族学员维吾尔语,民汉学员在互相学习语言的过程中,牢固树立了民汉“三个离不开”(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也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的思想。同时,为取得实效,还将这一活动纳入个人量化考核目标中。

二、交融文化,分享成果

中华民族多元一体,“和而不同”,二十一世纪,特别是国家打造文化建设软实力的今天,多元文化碰撞与交融更是题中之义。各民族在文化交融中相互了解、相互吸收、相互丰富,充分体现了中华民族文化多元一体的鲜明特征。

江苏作为国家改革开放的前沿阵地,应在民族交流中获取更多的先进经验,这是本次培训工作的重要任务之一。学校努力以文化融合为抓手来设计活动,促进培训工作的开展。

1. 在教学中体现文化融合

学校在教学计划安排上注重把语言学习与文化传承结合起来。即把汉语学习作为手段,了解中华文化作为内容,增强“四个认同”(对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认同)教育作为终极目标,在强化汉语学习时,展示博大精深的中华文化,让学员在深刻认识中华民族一体多元、和而不同格局的基础上,增强“四个认同”。比如安排关于汉语与文化的系列讲座:汉字与中华文化、儒释道文化与中华文化、汉族民俗与中华文化、酒文化与中华文化、插花艺术与中华文化等。

2. 在活动中突出文化融合

文化融合除了体现在教学过程中,更多地还是要融入到活动中。内地文化与新疆文化有着鲜明的差异性,正是内地与新疆的差异性,才组成了中华民族多元一体的灿烂文化。学校在活动设计中结合江苏文化与新疆文化融合这一主题来进行,让学员了解江苏的历史文化、现代文化及改革开放的成果,在开展相关的系列活动中,牢固树立“四个认同”思想。

(1)参观学习,了解历史文化。司马迁说过:“有国者,不可以不知《春秋》。”懂得历史,才会懂得珍惜现在的幸福;懂得历史,才能理解现在的国情。为此,学校组织了一系列参观学习活动,即把爱国主义与“四个认同”教育用潜移默化的方式内化于少数民族学生心中。让学员在参观游览南京的历史文化古迹过程中,体会中国古代辉煌灿烂的传统文明,从而激发学员的中华民族自豪感;让学员在凭吊革命先烈的过程中,体会到今天的幸福生活来之不易,记住历史,珍惜今天,从而增强学员的历史使命感;让学员在品味佛教文化的活动中,体会中华民族多元一体的文化格局,从而加强学员对“和而不同”思想的深刻理解;让学员在参观现代科技文化的过程中,体会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意义,从而激发学员的爱国热情。

(2)社区学习,分享管理经验。作为改革开放的前沿阵地,江苏走在了全国经济的前列,无论是GDP指数,还是人均收入,特别是先进的管理理念与方式都成为先行者,江苏江阴华西村就是这样一个代表。华西村是江苏改革开放的辉煌成果之一,是全国农村走共同富裕道路的典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面旗帜,被誉为“天下第一村”。它对全国的新农村建设都起着示范意义。学校专门组织学员前往华西村参观学习,在聆听原书记吴仁宝的报告与实地考察过程中,学员们认识到改革开放对新农村建设的伟大意义,同时也认识到新的理念与勇于实践的精神对改变贫困落后面貌的巨大作用。学校还组织学员深入南京的先进社区、福利院、基层财政所等地参观学习,并开展“带着课题,走进社区”的学习实践活动,让学生在分享南京市改革开放成果的同时,学习南京基层单位的先进经验,从而开阔视野、更新观念、丰富经验、增长才干。

(3)开展活动,强化文化融合。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是文化融合的有效途径。学校全方位、多层次为新疆学员搭建文化融合的平台。在活动和互动中,加深对“三个离不开”思想的认识。

首先,积极开展“手拉手,一帮一”学习汉语活动。为迅速提高新疆学员的汉语水平,学校组织开展在校汉族大学生帮助新疆少数民族学员学习汉语的活动。大学生们在活动中,共同成长。在校大学生对新疆少数民族文化有了进一步的了解,并充分认识到民族团结的意义,新疆学员也感受到内地大学生的热情与温暖。

其次,组织文艺演出,展示新疆少数民族的特色文化。新疆自古就有“歌舞之乡”的美称,新疆歌舞以动听优美的音乐,绚丽多姿的舞蹈,深刻反映了西北边陲少数民族的独特风情。学校利用各种节假日,特别是新疆少数民族传统节日组织学员开展文艺演出,让学员展示新疆少数民族的特色文化,让其他民族的大学生了解新疆少数民族文化,增强构建民族和谐大家庭的意识。

三、结论

总之,在举办这次新疆籍大学毕业生岗前培训班的过程中,金陵科技学院充分调动新疆籍学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既注重理论探索,又注重实践体验,达到了增进友谊、交流经验、学习知识、提高技能、发展能力、内化情感态度价值观的多维目标,帮助新疆大学生牢固树立了维护祖国统一、加强民族团结、反对民族分裂的思想观念,并号召他们积极投身到家乡的建设和发展工作中去,为新疆的社会经济发展和民族团结做出积极贡献。

参考文献:

回族风俗习惯范文第8篇

近几年来,随着我国高等教育办学规模的不断扩大,民族地方院校的招生数量与招生面也在不断扩大,学生总数在急剧增多。但从民族地方院校招生生源来看,当地学生被当地新建地方本科院校录取的占学生总数的大部分,其中有少部分学生是来自省外或省内其他地区。所以在民族地方院校里,少数民族学生所占比例较高。这样生源结构必然导致不同民族学生之间诸多方面的差异,也体现了民族地方院校德育工作的特殊性。

1.道德文化的差异性决定学生德育工作的特殊性。不同的民族在长期适应自然环境、寻求生存物质、进行人际交往的过程中,各自生成独特的文化,不同的民族文化滋养、形塑出不同民族群体的品质。由于受到各种不同民族文化背景因素的影响,民族地方院校里来自不同地区和具有不同民族身份的学生具有多元文化的特点,他们或多或少地都带有本民族的文化印记,这些不同文化背景下的少数民族学生表现出不同的道德价值观,在行为方式上也存在着很多的差异。比如说,各民族由于经济社会条件不同而产生不同的价值取向,而不同价值取向影响着学生对国家、民族、集体、家庭、个人的看法。所以在对少数民族学生开展道德教育的过程中,我们必须尊重这种文化上的差异,并及时引导学生认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民族心理的差异性决定德育的特殊性。随着近些年各民族地方院校向外省招生的力度不断加大,民族地方院校学生民族组成结构发生一些变化,虽然汉族学生数量在增多,但从学生比例来看少数民族学生的比重还是高得多,所以在进行学生道德教育时要考虑到民族心理的差异性。所谓民族心理是指各民族群体在长期的发展过程中,由于受自然环境、族群内外交往影响所形成的具有较为稳定的共同情感、兴趣,表现出受本民族风俗习惯、民族利益影响的心理现象。例如贵州的苗族、侗族,由于他们生活在山区里,长期处在封闭或半封闭状态之下,所以苗族、侗族表现出两方面的民族心理。一方面由于苗族、侗族先民长期被封建王朝和地方势力欺压,所以表现出生性胆小、遇到陌生人警惕性比较高的心理特点,当然现在生活在偏远山区里的少数苗族、侗族也还存在这样的心理现象;另一方面,由于苗族、侗族在共同的社区生活里边需要相互照应、共同维护族群利益,所以在苗族、侗族的社区生活内部又表现出老少平等、互不盗取、邻里团结互助的特点。从少数民族山区走出来的苗族、侗族学生大多数都保留着几分保守与孤僻的性格,这种民族性格会影响他们与学生的交往和相处。他们一方面渴望得到其他民族同学的认同,但又因习惯和心理等方面的原因,将自己局限在本民族的小圈子内,形成民族性的非正式群体,限制了同学间的相处和沟通。

3.风俗习惯的差异性决定学生德育工作的特殊性。民族地方院校的学生主要来自不同少数民族地区,由于不同民族在居住环境、经济发展状况、价值观、世界观等方面存在着较大的差异,所以各少数民族风俗习惯也表现出各自的特点。风俗习惯差异很容易导致同学间的误解,尊重不同民族的风俗习惯最重要的是让学生了解不同民族的禁忌。比如说在饮食方面回族忌吃猪肉,再比如说在礼仪方面,我们在和同学、朋友打招呼的时候,手搭在对方的肩膀上,这表示对对方的亲切、友好,但藏族朋友间互相打招呼时,忌讳别人的手搭在对方的肩膀上,更不能用手摸对方的头。总之,各个民族的生活习俗差异较大,如果我们不考虑各民族的风俗习惯,就有可能“好心做坏事”。所以,对少数民族开展道德教育,一定要考虑到各少数民族的生活习俗差异。

二、加强民族地方院校道德教育的实践探索

1.道德教育内容选择要符合党和国家培养人才的要求。

(1)加强民族团结教育。“我国是由多个民族组成的社会主义国家,增强民族团结、维护祖国统一、反对分裂,是我国各族人民的共同责任。”对学生开展民族团结教育要体现民族间相互尊重、平等、团结、友爱、合作的精神,克服大民族主义倾向与狭隘民族主义倾向。在进行道德教育过程中,应该使学生知道中国56个民族中的每一个民族都是民族大家庭中的成员;培养学生树立起“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的观念。

(2)爱国主义教育。大学生是国家的宝贵财富,是祖国未来的建设者,他们有没有建设祖国的责任感、使命感关系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兴衰成败。所以要加强民族学生对“国家好、民族好、大家好才是真的好”的辩正关系的认识,加强民族学生对国家统一重要性的认识,认识到我国是一个具有灿烂、悠久历史文化的国家,具有爱国的优良传统。爱国主义主教育要体现在热爱中国历史文化、热爱社会主义、热爱家乡等方面,所以要在各民族大学生中培养热爱社会主义、奋发图强的爱国主义思想。

(3)民族理论和政策教育。用民族理论与党的民族政策教育学生,使学生懂得民族理论和党的民族政策的基本观点,有利于学生毕业后在工作中自觉地执行党的民族政策。

(4)合格公民教育。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做一个守法、明德的公民,培养学生的权利与义务意识,让学生了解不分民族、不分性别,人人都享有法律上规定的各种权利,但也

必须承担相应的义务,提倡坦诚、正直、同情、尊重他人。

2.道德教育要尊重不同民族学生的利益诉求。民族地方院校学生是一个利益诉求多样化、文化背景多元化、人际交往复杂化的青年群体。有时候他们的利益诉求可能会与主流社会的道德观念相悖,他们的行为有可能会与学校纪律要求相矛盾,那些受不同文化影响的学生之间对相同事物的看法会产生很大反差。因此,我们在道德教育过程中还应该学会运用学生的话语符号与他们交流,了解他们的心理特征、知道他们的内心需求,尽可能地站在学生的角度考虑他们在道德发展过程中的各种需要,从而建立起良好的师生关系。在与学生建立起信任关系后,还应在尊重不同民族学生的基础上,慢慢引导学生的行为符合社会主义社会的道德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