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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C913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5)32-0033-02
农村污水是指农村居住区范围内产生的以居民生活污水为主的综合排放污水。农村生活污水种类繁多,成分复杂,来源面广,治理难度大。因此,必须按照科学设定和合理配置的原则,从各级政府所行使行政权力和所履行行政职能的实际出发,明确治理责任。
一、政府治理责任的理论依据
(一)环境法治理论
环境法治是指将与环境有关的一切行为纳入法律规范的统治,是法治在环境领域的具体体现。环境法治的本质在于约束政府行为,政府理应成为环境法治的客体,接受法律规范的制约,而绝非仅为控制社会或民众的工具。农村污水治理技术发展缓慢,治理资金短缺,治理体制不畅,人居环境恶化,其根本责任在于政府。在农村污水治理过程中,将政府权威置于法律权威之下,加强政府的环境责任,强调治“官”,而非治“民”,符合环境法治的基本精神。
(二)政府职责本位理论
关于农村污水治理政府职责与职权关系的论述,现有的解释通常虚化政府治理职责而突出政府治理职权,这是本末倒置的。村民的健康需要和发展需要是农村污水政府治理职责产生的根源,村民放弃自然状态下所享有的部分权利而将其交给政府正是为了更好地保护自身环境权益。就政府而言,治理职责是本位,是“体”,政府治理职责就是政府治理责任。治理职权是治理职责的衍生,由其所决定和界定,依托于治理职责,是“用”,是履行治理职责的手段和保证,政府治理职权就是政府治理权力[1]。政府职责本位理论要求重视农村污水政府治理责任,通过享有一定的权力履行职责、解决困扰村民的环境问题才是根本目的。
(三)公共需求理论
由于环境污染和破坏的严重性、灾难性与不可逆性,环境需求逐渐成为公共需求,对环境公共需求的满足逐渐成为政府的重要责任。农村生活污水污染造成的危害与日俱增,农村污水治理已成为农村居民的共同追求。目前,农村污水治理已从最初的日常生活废水处理和家庭作坊废水处理等实现生活卫生良好的初级目标,上升为追求舒适、适宜、高品质人居环境及生态文明建设的高级需要。这就意味着传统管制手段已经不能满足农村污水治理的需求,政府必须提供更多的公共服务以改善农村环境。
(四)责任政府的确立
责任政府作为民主政治的基本理念和民主控制的制度安排,要求各级政府采取法律、法规赋予的执法手段,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并承担由此而带来的责任和后果,实现权力与责任的统一。环境行政作为政府行政的重要内容,要求在农村污水治理中做到依法行政和权责统一。因此,加强政府责任,积极回应农村居民对自身环境权益的合理诉求,积极履行农村环境保护与生活污水治理的义务和职责,积极承担来自道义、政治和法律上的各项责任,无疑就成为客观的要求。
(五)服务型政府的建设
相对于管制型政府,服务型政府是伴随民主政府而产生,遵循公民本位和社会本位理念,以为公民和社会服务为宗旨,并承担服务责任的政府。对于环境公共产品与服务来讲,服务型政府的工作重心就是不断增加环境公共产品与服务供给以满足公民和社会的环境需求。在将合理的农村污水治理需要确认为农村居民所享有环境公共服务权利的同时,作为服务型政府应当承担起保障农村污水治理的法定职责。在这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农村污水治理供求关系中,加强政府责任就成为一种必然。
(六)环境行政的发展
环境行政经历了由秩序行政或干预行政到给付行政或服务行政的转变[2]。如果农村自然生态和资源受到危害,农村生活污水明显影响到人居环境质量时,政府通常以单方的命令性、抑制性、规范性为措施,对行政相对人进行干预或采取行政强制方式,以防止危险或排除侵害,从而实现其管理目标。服务行政使行政的目的发生了重大变化,照顾公民所需、维护社会利益成了服务行政的重点。服务行政采取非强制性的行政手段,提供农村居民所必需的环境公共产品与服务,满足农村居民日益迫切的生活污水治理需求,给予农村居民“生存照顾”,改善农村居民生存条件,促成农村居民对环境利益的追求。环境服务行政在农村污水治理领域的运用和发展,是不可逆转的时代趋势,同时也使加强政府责任成为客观必然。
二、各级政府资金统筹责任
农村污水治理的实际需要及其治理过程中所面临的资金难题,要求各级政府承担农村污水治理资金统筹责任。转移支付和税收既是各级政府最重要的财力来源,同时又是各级政府统筹农村污水治理资金来源的主要渠道。除此之外,各级政府统筹农村污水治理资金的来源还包含以下四种。
(一)农村居民依法缴纳的污水处理费和自主建设投入
综合考虑本地区农村污水防治形势和经济社会承受能力等因素、并严格按照“污染付费、公平负担、补偿成本、合理盈利”的原则制定和调整的农村居民污水处理费,应当成为各级政府统筹农村污水治理资金的主要来源。
另外,农村居民因污水处理而自行建设的投入,以及农村居民为纳入农村生活污水统筹治理体系,自行将本人住宅生活污水收集并用管道输送至指定位置的投入,因农村污水治理设施的准公共物品属性,也应成为各级政府统筹农村污水治理资金的来源之一。
(二)纳入一级行政区域(县市)一体化统筹的城市污水处理费、工业企业排污费
依据最新的《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制定和调整污水处理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要求,2016年底前,设市城市污水处理收费标准原则上每吨应调整至居民不低于0.95元,非居民不低于1.4元;县城、重点建制镇原则上每吨应调整至居民不低于0.85元,非居民不低于1.2元。已经达到最低收费标准但尚未补偿成本并合理盈利的,应当结合污染防治形势等进一步提高污水处理收费标准。未征收污水处理费的市、县和重点建制镇,最迟应于2015年底前开征,并在3年内建成污水处理厂投入运行。
其他农村污水治理资金投入责任主体,比如累积污染贡献者(生产性企业)和共同受益者(全社会,包括城市居民),这些主体所依法缴纳工业企业排污费、城市污水处理费,应当作为各级政府统筹农村污水治理资金的重要来源,纳入一级行政区域(县市)政府财政预算,统筹用于农村污水治理设施的建设与运行。
(三)上级政府统筹的环境或水资源专项收费(或税),转移支付一级行政区政府
环境或水资源专项收费(或税)是一种有效的环境经济手段,在欧美等发达国家,经实践表明具有保护环境的有效性。根据污染者付费原则,纠正市场失灵和调节经济人行为,引入税收政策控制污染物的排放。目前,借鉴国际经验,在中国开征独立的环境税,将具有很强的可行性。
上级政府统筹的环境或水资源专项收费(或税),可以通过建立和完善财政支农资金稳定增长机制的方式,将增量重点向农村倾斜[3]。因此,环境或水资源专项收费(或税),应当成为农村污水治理资金来源的重要途径,供各级政府统筹用于农村污水治理设施的建设与运行。
(四)各级政府从一般财政收入中补助农村污水治理的费用
1.国家扶持资金。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经济社会发展新阶段和统筹城乡发展战略的实施,使农村污水治理成为各级政府所共同承担的责任。在现有财政体制下,中央财政向地方财政、省财政向县财政的转移支付力度正在逐年加大,各级政府应积极争取更多的国家扶持资金,统筹用于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运营的资金投入。
2.地方政府扶持资金。目前,我国很多地方都建立了村庄整治专项扶持资金,用于支持村庄整治工作和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地方政府应将村庄整治专项扶持资金纳入农村污水治理资金来源之列,科学安排,统筹利用。
三、各级政府组织实施责任
(一)中央政府组织实施责任
我国的农村污水防治,采取环境保护部门主管、其他相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协调配合的多头管理模式。然而,各部门之间沟通渠道不畅、合作机制欠缺,所开展的工作存在不同程度的交叉与重复[4]。为此,必须根据农村污水治理的特点,采取行业管理的方式,从中央政府层面明确农村污水治理的行业主管部门,由行业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理清相关部门的管理职能,强化相关部门的监督和配合作用。
中央政府组织实施责任包括:制定农村污水处理原则、法律法规与出水标准,制定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国家规划,编写农村污水处理技术指南,制定农村污水处理费核算标准及收缴方法,通过制定相关措施将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内容纳入干部考核体系。
(二)省、市级政府组织实施责任
建立农村污水治理专项领导机构[5]。省、市级政府农村污水治理专项机构仍采取行业管理的方式,在明确行业主管部门的基础上,由该行业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省、市级农村污水治理专项机构的权力主要通过以下两种方式来获取:一是在以行业主管部门为主导、其他相关职能部门为补充的农村污水治理体制下,对原有治理职能部门自有权力的重新整合;二是省、市级通过授权的方式所授予的、以农村污水治理为目的的其他权力。
省级政府组织实施责任包括:制定农村污水处理地方条例和地方标准,制定地方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规划,编制适合当地情况的农村污水处理技术指南,细化农村污水处理费制定标准及收缴方法,落实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考核机制并开展考核工作。
市级政府组织实施责任包括:贯彻落实上级政府制定的法律法规、政策、标准,制定属地村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规划,选取适合属地村镇污水处理的技术,核定当地村镇污水处理费以及负责收缴工作,建设区域管网准入监管、经济监管、服务质量监管和水质监管。
四、结语
在农村污水治理过程中,相关理论为各级政府成为农村污水治理责任主体提供了前提和依据。因此,必须按照责任设定的基本要求,明确各级政府的资金统筹责任和组织实施责任,从而确保农村污水治理工作的快速、高效、有序推进。
参考文献:
[1]张雷.政府环境责任问题研究[M].北京:知识产权出版社,2012.
[2]洪大用.社会变迁与环境问题[M].北京:首都师范大学出版社,2001.
[3]司言武.农村水污染治理的公共政策研究[J].经济论坛,2008(15):118-119,121.
论文摘要:目前,我国每年的废(污)水排放总量很大,其中大部分未经处理就直接排入江河湖泊,部分湖泊受到了不同程度的污染,有近60%的城市没有污水处理厂,农村地区的生活污水基本上未经过处理就直接排放,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已经影响到现代新农村的建设。因此,农村环境污染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文章针对农村生活污水的实际情况,介绍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的一些技术与措施,期望能为我国农村污水治理分析的研究提供有益的借鉴作用。
据有关资料显示,我国每年的废(污)水排放总量已经达到了620亿吨,其中大部分未经处理就直接排入江河湖泊,有近四分之一的湖泊受到了不同程度的污染,有近60%的城市没有污水处理厂,农村地区的生活污水基本上未经过处理就直接排放,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已经影响到现代新农村的建设。我国是农业大国、人口大国,水资源严重短缺,水资源占有量仅2200 立方米,为世界人均占有量的1/4,并被列为13个贫水国家之一。到2030年我国人均水资源占有量将从现在的2200立方米降到1700至1800立方米,需水量接近水资源可开发利用量,缺水问题将更加突出。目前,我县在开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污水治理任重而道远。
一、农村水环境污染现状和特点
(一)农村水环境污染现状
农村水环境是指分布在广大农村的河流、湖沼、沟渠、池塘、水库等地表水体、土壤水和地下水体的总称。我国总计有乡镇45412个,村民委员会739980个,乡村户数23692.7万户,乡村人口达91960万人。农村人口分散,人口数量多,没有任何生活污水的收集和处理设施,这使农村生活污染源成为影响水环境的重要因素。据测算,全国农村每年产生生活污水80多亿吨,严重污染了农村地区居住环境,农村大部分地区河、湖等水体普遍受到污染,饮用水水质安全受到严重威胁,直接危害农民的身体健康,严重影响农村地区的环境卫生,极易导致一些流行性疾病的发生与传播。据估算,农村环境问题每年造成的经济损失已超过千亿元,我国农村环境与生态状况令人担忧。
改革开放的三十多年来,我国农业生产能力获得了较大幅度的提高。畜禽散养户的不断增多,大量畜禽粪便没有处理就直接排放,粪便污染逐年加重。有资料显示,养殖一头猪所产生的废水是一个人的7倍,而养殖一头牛则是22倍。这些有机物未经处理,渗入地下或进入地表水,使水环境中硝态氮、硬度和细菌总数超标,严重威胁着居民饮用水的安全。
(二)农村污水特点
农村生活污水的特点:厨房炊事用水、沐浴、洗涤用水和冲洗厕所用水,这些用水分散,农村没有任何收集的设施,随着雨水的冲刷,随着地表流入河流、湖沼、沟渠、池塘、水库等地表水体、土壤水和地下水体,其中有机物含量大是其主要的特点。
1.水质特点。(1)农村村镇人口较少,分布广泛且分散,大部分没有污水排放管网;(2)农村生活污水浓度低,变化大;(3)大部分农村生活污水的性质相差不大,水中基本上不含有重金属和有毒有害物质(但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部分生活污水中可能含有重金属和有毒有害物质),含一定量的氮、磷,水质波动大,可生化性强;(4)不同时段的水质不同;(5)厕所排放的污水水质较差,但可进入化粪池用作肥料。
2.水量特征。(1)一般农村的生活污水量都比较小,除小城镇外,农村人口居住分散,水量相对较少,相应地产生的生活污水量也较小;(2)变化系数大,居民生活规律相近,导致农村生活污水排放量早晚比白天大,夜间排水量小,甚至可能断流,水量变化明显,即无水排放呈不连续状态,具有变化幅度大的特点;(3)在上午、中午、下午都有一个高峰时段。
3.排放体制特征。农村生活污水一般呈粗放型排放。很多农村尚无完善的污水排放系统,污水沿道路边沟或路面排放至就近的水体。少部分地区具有完善的污水排放系统。
农村生活污水中有机物含量高,N、P含量增多。人们无意识的排放和雨水的冲刷,使大量的有机质和N、P等物质流入湖泊等水体,如果不加以处理利用,常常会引起富营养化,给人们的身体健康带来不利影响。
二、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技术的选择
(一)污水处理技术路线
农村污水处理技术的选择要量力而行,充分考虑到农村地区财力状况薄弱、农民实际承受能力较低这一普遍情况,处理工艺的选择不能盲目攀比,不能一味地选择时髦先进、处理效果好、自动化控制水平很高的处理工艺,而着重应该考虑选用既成熟可靠,又适合农村特点和实际的污水处理适用技术。建议污水处理技术的选择优先达到两个目标:一是达标排放或回用;二是注重经济适用,运行成本低,管理维护简单。
目前国内外应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处理技术比较多,名称也多种多样,但从工艺原理上通常可归为两类:第一类是自然处理系统。利用土壤过滤、植物吸收和微生物分解的原理,又称为生态处理系统,常用的有:人工湿地处理系统、地下土壤渗滤净化系统等;第二类是生物处理系统,又可分为好氧生物处理和厌氧生物处理。好氧生物处理是通过动力给污水充氧,培养微生物菌种,利用微生物菌种分解、消耗吸收污水中的有机物、氮和磷,常用的有:普通活性污泥法、AO法、生物转盘和SBR法等。厌氧生物处理是利用厌氧微生物的代谢过程,在无需提供氧气的情况下把有机污染物转化为无机物和少量的细胞物质,常用的有:厌氧接触法、厌氧滤池、UASB升流式厌氧污泥床等。
(二)人工湿地处理系统
有条件的村庄,应充分利用现有的农田灌排渠道与附近的荒地、废塘、洼地和沼泽地等,建设人工湿地处理系统。
污水湿地处理系统分自然和人工湿地处理系统,自然湿地就是自然的沼泽地,人工湿地污水处理技术是一种基于自然生态原理,使污水处理达到工程化、实用化的新技术。将污水有控制地投配到土壤经常处于饱和状态、生长有象芦苇、香蒲等沼泽生植物的土地上,利用植物根系的吸收和微生物的作用,并经过多层过滤,来达到降解污染、净化水质的目的,它是一种充分利用地下人工介质中栖息的植物、微生物、植物根系, 以及介质所具有的物理、化学特性,将污水净化的天然与人工处理相结合的复合工艺。
湿地处理系统工艺设备简单、运转维护管理方便、能耗低、工程基建低、运行费用低、对进水负荷的适应性强,能耐受冲击负荷,净化出水水质良好、稳定。缺点占地面积大,易受气候影响,表面径流的臭味比较大。
(三)地下土壤渗滤净化系统
分散的几户或十几户人家适合采用地下土壤渗滤净化系统。
地下土壤渗滤净化系统是一种基于自然生态原理,予以工程化、实用化而创造出的一种新型小规模污水净化工艺技术,是将污水有控制地投配到经一定构造、距地面约50 cm深和具有良好扩散性能的土层中。投配污水缓慢通过布水管周围的碎石和砂层,在土壤毛管作用下向附近土层中扩散。表层土壤中有大量微生物,作物根区处于好氧状态,污水中的污染物质被过滤、吸附、降解。所以地下渗滤的处理过程非常类似于污水慢速渗滤处理过程。由于负荷低,停留时间长,水质净化效果非常好,而且稳定。地下土壤渗滤净化系统建设容易、维护管理简单,基建投资少,运行费用低。整个处理装置放在地下,不损害景观,不产生臭气。
(四)好氧生物处理系统
好氧生物处理系统是新农村污水处理中最常用的一种处理技术。好氧生物处理工艺众多,各有优缺点,选择时要根据实际情况仔细论证和比选,注重经济适用。
生物处理法就是通过风机等设备给污水输氧,培养生物菌种和微生物,通过菌种和微生物把污水中的大部分有机物分解为无污染的二氧化碳、水等物质,少部分合成为细胞物质,促使微生物增长,并以剩余污泥的形式排出,使污水得以净化排放。如SBR法,集曝气、沉淀、排水功能于一体,不断地转换,省去了传统的污泥回流设备,大大降低了建设费用;A20法具有脱氮、除磷功能,还有如生物转盘处理工艺、膜生物反应器处理工艺等。生物处理法和自然处理系统比较, 占地面积小,抗气候等外界影响的能力强,建设的地点选择范围大,处理稳定,处理效率高。但基建投资、运行成本要高于自然处理系统。
(五)厌氧生物处理系统
我国从上个世纪80年代开始开展生活污水厌氧生物法的开发和研制工作,许多形式各异的无动力或微动力的低能耗型一体化污水处理装置得到应用。如无动力地埋式生活污水处理装置采用无动力厌氧生物膜技术,工艺流程简单,不耗能,全部埋于地下,也无需专人管理。与好氧生物处理相比,无动力地埋式生活污水处理装置技术设备的基建投资略高于好氧处理,无日常运行费用的支出。
厌氧生物法目前技术上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生物处理效率较低,尤其表现为氮磷去除率很低,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其应用。
实践证明,以上方法都能很好的解决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问题,但在运用中要考虑到建设与运行成本等费用,要根据实际情况加以选择。
参考文献
[1]何刚,等.新农村污水治理工作的探讨[J].北京水务,2007,(6).
[2]宁桂兴,高良敏.浅议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模式[J].矿业科学技术,2007,(2).
关键词:现状;污水处理;技术开发
1现状及问题
1.1分期建设,分期运行
住宅小区中水处理站应该尽可能做到分期建设,分期运行。由于大部分主体工程是分期施工,并且随着实际情况不断做出相应的调整。所以相应的污水处理系统也应该与每期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运行。避免盲目的一次性投资,造成现定的污水处理系统与后期主体工程不适应,造成投资浪费。
1.2入住率对运行成本的影响
所有的楼盘开发都很难保证建设完成后在短期内入住率达到设计居住人口,相应的污水处理系统在短时期内的处理水量也就不可能处理到设计水量。所以在选择工艺时,应选择可以根据实际处理水量进行处理的工艺,以降低运行成本。
1.3投标报价的评审
污水处理工程的投资一般主要由污水管线、化粪池、土方工程、土建工程、设备及安装工程几部分组成。在供货厂家报价过程中往往会把土方工程漏报造成我们对整体工程投资估算的不准确。所以我们要让供货厂家明确出土方工程、土建工程的范围。不能出现在投标中只报出土建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又提出土方工程等问题。
1.4运行成本
污水处理设备的运行成本与中水水费之间的关系决定着处理系统今后是否能够正常的运行下去。在过去几年内有很多工艺就是由于运行费用很高建设完成后运行一段时间入不付出,最终导致系统停用。
1.5配套工程的投资
污水管线与处理设备两部分才能构成完整的处理系统。在这个过程中,投标单位往往只考虑处理设备及设备安装的费用,不考虑污水管线的投资,但对于投资方来说每一部分的投资都将影响到小区开发的总投资。所以在选择工艺的过程中一定不能仅仅以设备投资的高低来评价工程投资高低。
1.6处理系统对住宅小区环境的影响
二次污染是我们在确定污水处理工艺时要考虑的一个重要因素。在污水处理系统中机械设备的噪音、污水散发出的臭气、地上污水处理站房对环境美化的影响、污泥处理过程中可能产生的二次污染隐患。这些都可能造成以后物业和业主之间的纠纷。
1.7对小区空间的合理利用
所选择的工艺应该是那些可以避免占用可利用空间的工艺。如地下室就属于可利用空间,在没有管线、电缆的绿地下一般可利用价值较小,污水处理系统要是能够建设在绿地以下是很好的选择,并且处理出的中水可以就近作为绿化用水节省中水管线。
2污水处理方法
2.1物理处理方法
(1)格栅法:可分为人工清理的格栅(适用于中小型城市生活污水厂或所需截留的污染物较少时)和机械格栅(适用于大型城市生活污水厂或所需截留的污染物较多时)。
(2)筛网法:筛网的去除效果,可相当于初次沉淀池的作用。
(2)过滤:是以具有孔隙的粒状滤料层,如石英砂等,截留水中的杂质从而使水获得澄清的工艺过程。
(4)离心分离法:它的作用是基于存在于水中的悬浮物和水的密度不同而产生的。主要设备有:离心机、水力旋流器及旋流池等。
(5)沉淀池法:用于废水进入生物处理设备前的初次沉淀、生理处理后的二次沉淀及污泥处理阶段的污泥浓缩池。
(6)浮上法:适用于颗粒直径很小,很难用沉淀法加以去除时,主要有电解浮上法、分散空气浮上法和溶解空气浮上法。
2.2生物处理方法
污水生物学处理具体来说是通过微生物所产生的酶,氧化分解有机物,从而使水得到净化。其中起主要作用的是细菌,污水中可溶性的有机物直接被菌体吸收;固体和胶体等不溶性有机物先附着在菌体外,由菌细胞分泌的胞外酶分解成可溶性物质,再被菌体吸收,通过微生物体内的氧化、还原、分解、合成等生化作用,把一部分有机物转化成微生物自身组成物质,另一部分有机物被氧化分解为CO2、H2O等简单的无机物,从而使污染物质得到降解。主要方法有:氧化塘法、活性污泥法、生物滤池法、厌氧处理法
2.3水的化学处理方法
中和法;化学混凝法;化学沉淀法;氧化还原法;吸附法。
2.4城市污水处理的新模式
(1)生物膜技术:通过选育和培养高效的微生物菌种,制成制剂,高密度直接投放到待处理污水,形成生物膜,对污水进行降解和净化。专家介绍,与传统的活性淤泥法相比,生物膜技术应用于城市污水处理具有五大技术优势:一是投资省。目前国内的城市污水处理厂基础建设投资大,需要大量的机械设备、管网和其他工程设施,投资成本每吨污水处理在1000元左右;而应用生物膜技术投资设备少,占地小,处理每吨污水不到500元,相比节约成本50%以上。二是运行费用低。据测算,目前国内城市污水处理厂的直接运行成本,一般在每天处理每吨污水0.5~0.8元之间;而应用生物膜技术处理污水每天每吨只需0.2元左右。三是淤泥少,没有“二次污染”。采用传统的活性淤泥法处理城市污水,常由于大量淤泥的堆放造成对环境的“二次污染”;而相同条件下制成生物膜的微生物菌一旦把污水净化后,便会由于缺乏“营养”而自动消亡,不会造成“二次污染”。四是效率高。生物膜表面积大,微生物菌密度高,每克制剂的微生物菌含量达50~200亿个,大大高于淤泥中的自然微生物活性成份,同时还可以多次投放,方便快捷,处理效果明显优于传统的活性淤泥法。采用生物膜技术,不仅能够有效治理湖泊的富营养化,而且有助于修复和强化湖泊生态功能,提高水体自净能力。五是适合城市生活小区等小规模、有机负荷不高的污水处理。应用生物膜技术投资省,运行费用低,并可节省管网建设成本,处理城市生活小区等城市污水具有活性淤泥法不可比拟的优势。
(2)粉末活性炭吸附技术:粉末活性炭在污水处理中的使用已有70年左右的历史。自从美国首次使用粉末活性炭去除氯酚产生的嗅味以后,活性炭成为给水处理中去除色、嗅、味和有机物的有效方法之一。国外对粉末活性炭吸附性能作的大量研究表明:粉末活性炭对三氯苯酚、二氯苯酚、农药中所含有机物,三卤甲烷及前体物以及消毒副产物三氯醋酸、二氯醋酸和二卤乙腈等等均有很好的吸附效果,对色、嗅、味的去除效果已得到公认。可用于提高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
(3)曝气生物滤池法:该工艺是一种淹没式上向流生物滤池,其滤料为比重小于1的球形颗粒并漂浮在水中。通过硝化和反硝化作用净化水质,其处理能力大大高于活性污泥法,并能达到很高的排放水质标准。
目前,在城市污水处理中,活性污泥法是被最广泛使用的方法之一,但其所产生的腥臭污泥问题仍然令人头痛。可尝试用污泥进行垃圾场填埋、作有机肥料等(海口市的经验很值得借鉴)。
3、结语
住宅小区生活污水处理站,为防止污染,保护水环境,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尽管城市污水处理的发展趋势,是集中处理取代分散处理,但小型生活污水处理站,在我国的一些中小型城市,还将存在相当长的时期,所以,其技术开发和设备研制应予以高度重视。
参考文献
[1]罗王景,郭静,张大群.厌氧序批式活性污泥法(ASBR)特性分析[J].给水排水,1997,4.
关键词:污水治理; 厌氧水解; 人工湿地;环境保护
随着城市劳动力、用地等成本因素的影响,大量产业逐渐向乡镇和农村转移,给经济不发达的小城镇地区带来了严峻的环境压力。同时,乡镇诸多来源于畜禽养殖业、水产养殖业、农产品加工等产业的高浓度有机废水在组成成分与排放方式上与城市污水相异,单纯照搬城市污水处理工艺与设计参数很容易导致处理效果不佳及运行费用较高等问题。因此,基于乡镇污水的特点及处理现状,探讨具有针对性的治理工艺技术在当下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1 乡镇污水的特点及治理现状
1. 1 水量、水质波动大
乡镇工业化水平较低,当地居民、作坊、餐饮业的生活污水及微型工业企业的生产废水构成了污水主要组成部分,其具有总水量小,易生化处理,水中基本不含重金属和有毒有害物质,氮、磷、COD 含量较高等特点。在区域差异上,经济欠发达的乡镇主要产生生活污水及少许养殖废水,可生化性良好;而在发展较快的乡镇则因建设有一定量的工厂,生活污水由于参杂工业废水而可生化性较低。在日变化上,大多数建制镇的污水量为1000~2000m/ d,由于居民生活作息时间较为趋同与乡镇企业生产作业的不连续性,使日污水水量变化系数远在城市值之上,其通常可取1. 5~2. 5。
1. 2 污水收集困难
基于长期以来乡镇地区的社会经济发展相对滞后及地形复杂、居住分散、道路狭窄、用地布局不合理的客观现状,污水收集系统普遍存在规划落后,设施老化、缺损,管理不到位等问题,增加了污水收集难度。乡镇排水系统大多采用雨污合流排水体制,通常做法为在街道边修筑加盖板的排水渠系统或通过散排的方式排放污水及雨水。此外,由于管网年久失修及质量较差,出现不同程度的破损现象,造成污水外流或地下水混入,降低污水可生化性,加大了后续处理负荷和难度。
1. 3 采用工艺不合理、资金短缺
乡镇污水处理所采用的工艺五花八门,水平参差不齐,缺乏全局统筹规划,一些污水处理工艺的配套与乡镇实际排污量不相符,甚至随意套用城市污水处理厂的建设与运行模式,造成资源浪费与设施维护管理困难。同时,乡镇地区经济实力有限,缺少设施运营管理资金保障体系,很多项目建成后成为“晒太阳”工程。
2 乡镇污水处理技术
2. 1厌氧水解―高负荷生物滤池
厌氧水解―高负荷生物滤池是一种将微生物体系附着于滤料或填料上形成生物膜从而使其对污染物质进行吸附、降解处理的环保技术。该技术采用的塑料模块填料具有高孔隙率、高附着面积、高布水性能和抗堵塞性,处理后出水的各项指标均满足国家排放标准。厌氧水解―高负荷生物滤池由粗细格栅、废水沉砂池、厌氧水解滤池、高负荷生物滤池、二次沉淀池等构成,工艺上具有以下特点: (1)在处理效果上,一方面经过水解池处理后污水理化性质发生了很大的变化,酸化后出水COD/ BOD的比值可达到 0. 48 ~0. 55,平均提高 10%~20%,可生化性得以提高,无需再设初沉池; 一方面,该系统的 COD 去除率可达75%~85% ,SS去除率可达 85%~95% ,均可满足城镇污水二级处理的出水要求。(2)在污泥产率上,由于高负荷生物滤池中的生物膜对污染物除了具有好氧生物同化作用外,还具有一定的厌氧异化分解作用,使污泥的产率大大低于普通活性污泥法,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污泥处理处置成本。(3)由于水解池对有机物具有较高的去除率,使后续构筑物水力停留时间缩短,有效减小了构筑物的体积,降低了运行能耗,节约了建造成本。
2. 2蚯蚓生态滤池
蚯蚓生态滤池是近年来国外新开发的一种利用蚯蚓个体大、易繁殖、能富集污染物、能作为环境污染状况指示生物等优点将其投放入生物过滤器中以进行污染物处理及废物循环利用的绿色污水处理技术。蚯蚓生物滤池具有物理过滤、吸附、好氧分解、污泥处理等功能。该技术常用的为塔式蚯蚓生态滤池,其可与水解酸化池和人工湿地连用,由多个塔层组成,每层以土壤为滤料层,土壤层下是不同粒级、不同种类的填料。在功能上一方面利用蚯蚓吞食污染物提高滤料孔隙率,增加反应比表面积,改善反应器填料的通透性,进一步促进污水中有机质的降解,降低污泥产率,解决滤池中可能出现的污泥堵塞问题; 另一方面,蚯蚓与微生物具有协同作用,蚯蚓在滤池内的活动与分泌物能有效地提高微生物的活性,促进有机污染物的分解与转化。滤床中增殖的的蚯蚓可作为农村家禽养殖的饲料,其排泄物具有较丰富的有机物和氮、磷、钾等营养元素,矿化度高,稳定性好,可作为高效农业化肥及土壤改良剂使用。该技术运行费用低,设施结构简单,实现了污水与污泥的同步处理,是一种资源循环利用型的绿色处理技术,特别适合在农村、乡镇地区推广应用。
近年来,蚯蚓生物滤池在法国和智利有较快发展,中国和日本也有该技术的研究工作。例如: 在中国重庆有人研究利用蚯蚓和土壤处理系统处理人工配制的有机废水,取得一定成效; 汤丽华等构建了两段式蚯蚓强化快速渗滤系统,通过改变水力负荷等运行条件,分析探讨了其对系统堵塞作用及出水水质的影响。然而该技术仍处于初级阶段,对其工艺的作用机理尚缺乏系统的研究,如滤池中微生物多样性情况,蚯蚓在滤池中的繁殖、生长特征,净化效果的影响因素等。这些问题的研究有益于进一步完善蚯蚓生态滤池工艺。
2. 3 人工湿地
人工湿地主要由铺设于构筑物底部的填料与具有良好污水处理效果、成活率高、生长周期长的水生植物组成,将污水以推流式平漫或水平渗滤的方式引入其中,使其通过填料―水生植物―微生物三者的物理、化学、生物协同作用实现对污水的净化处理。人工湿地处理系统的净化机理是多方面的,包括:物理过滤、物理吸附与沉积、植物吸附吸收、微生物代谢、有机物的生物降解等,其中填料一般由土壤、细沙、砾石、灰渣等构成,为植物和微生物提供生长介质,通过沉淀、过滤、吸附去除污染物; 植物包括挺水植物、沉水植物、浮水植物,主要起到固定床体表面、防止淤泥淤塞,对污染物具有吸收、代谢、积累作用; 优势微生物主要有产碱杆菌属、黄杆菌属等,可由自身的生长与变异吸收和分解有机物质、有毒物质、氨氮等。
2. 4 地下渗滤系统
地下渗滤系统是将污水通过埋在地下的散水管间歇性投配到具有一定构造和良好扩散性能的土层中,污水在土壤的毛细管浸润和渗滤作用下向周围渗透扩散,通过土壤的物理截留吸附、微生物氧化降解等作用使污染物得到去除。由于地下渗滤系统为地埋式,避免了蚊虫滋生、臭气扩散等卫生问题,不影响地表环境和景观,是城市小区、乡镇农村小规模污水现场处理和回用的理想技术。
地下渗滤系统通常可以和调节池、厌氧滤池连用,可分为渗滤坑式地下渗滤系统、渗滤管式或渗滤腔式地下渗滤系统、土壤毛管地下渗滤系统、地下渗井地下渗滤系统等。在近 30年来,该技术的应用在世界范围内普遍受到重视。如李英华的研究表明,干湿交替运行的土壤地下渗滤系统可以提高系统的复氧能力,使微生物更有利于降解有机污染物,降低系统堵塞的可能。郑向勇等认为渗滤腔式地下渗滤系统的渗滤腔体可由硬质塑料、玻璃钢、砖、石头等构成。然而在当下该工艺仍存在容易堵塞、占地面积大、除磷能力有限等不足之处。
2. 5以接触氧化工艺为代表的地埋式一体化设备污水处理技术
地埋式污水处理设备是将目前较为成熟的生化处理技术组合在一起并埋在地下以进行污水综合处理的设备,其具有占地面积小、投资省、噪音低等诸多优点,在乡镇地区有较好的应用前景。
目前,该技术可分为接触厌氧法、SBR 法、A/O 法、A/ O法等,其中 ZW 一体化地埋式污水处理装置就是典型的代表。其为一种完全混合式的生化反应器,主要结构是中心曝气区和污泥沉淀消化区。污水在曝气的作用下达到完全混合的状态,处理后的污水通过下部导流缝进入沉淀区。整个过程连续进水、间歇曝气,处理效果好,污泥产量少,对环境污染小,适用于受资金限制不宜建污水处理厂的中小乡镇。主要构筑物有细格栅、潜污泵、调节池、ZW 一体化设备等。国内对于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技术的研究起步较晚,但仍取得了一些进展。如 20 世纪80年代末期CL型地埋式不耗电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在化粪池的基础上增添了兼性生物滤池和氧化沟工艺,处理效果大大提高。
3 结束语
乡镇污水处理是当下乡镇地区污染整治的重点,也是实现乡镇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关键。介于乡镇污水具有水量水质不稳定、收集相对困难等特点与污水处理工艺需要尽可能低的建设运营成本的现实要求,应充分结合乡镇实际财政水平、产业布局、污水特征等因素因地制宜地选取合适的污水处理工艺。
参考文献
[1] 王志强,李黎,罗海霞,等.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技术研究[J]. 安徽农业科学,2012,40( 5) : 2957-2959.
[2] 邢美燕. 蚯蚓生物滤池处理城市合流污水工艺性能研究[D]. 上海:同济大学,2008.
文章编号:1005-913X(2017)06-0054-02
伴随着新农村建设的不断推进,农村经济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尽管经济发展了,但是农村经济中传统粗放型的发展模式并没有得到根本转变,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生活污水的排放、工业污水对农村水源的污染等水污染问题,不仅直接影响着农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也制约农村经济的发展,根据住建部2014年城乡建设统计公报,全国自然村270万个,行政村54.6万个,村庄总人口7.63亿人,仅有9.98%的行政村对生活污水进行了处理。[1]《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整治农村人居环境,加强农村垃圾和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需统筹谋划加强治理,因此,以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为视角,不仅对改善农村环境、保障农村居民身体健康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也对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具有积极的意义。
一、农村生活污水
(一)农村生活污水概念
农村生活污水主要包括厨房污水、卫生间洗涤用水、禽畜养殖污水、农田污水及其他污水。[2]一方面,因为生活污水组成成分较复杂,含有大量的有机物、无机物、微生物、病原体等物质,其中又富含氮和磷,另一方面,因为洗浴、抽水马桶、洗衣机等纷纷进入农村家庭,使得农村生活污水排放速度大大快于河流的自净能力,因此,农村生活污水大量排入河流导致其水体富营养化,极大地破坏了河流生态系统。
(二)农村生活污水的特点
1.生活污水水量小而分散。农村地区居民生活相对单一,居民用水量低于城市居民,所以其生活污水的水量也相对较小,农村地区在空间分布上,相对较为分散,其生活污水的排放也较为分散,这种小而分散的特点,使得它对环境的破坏在点滴中形成,引起关注较为滞后,也给生活污水在治理方面带来极大的不便及高昂的成本消耗。[3]
2.生活污水排放的差异性及粗放性。由于不同地区不同民族生活习惯、民风民俗的差异性,使得排放的生活污水水质存在差异性;由于农村生产生活的作息规律,导致农村生活污水的排放时间在一天中存在差异性,在一年的不同季节中也存在差异性。由于中国农村生活污水排放系统尚未普及,农村生活污水大多沿道路边沟或路面排放附近的水域,生活污水排放的粗放性普遍存在。
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现状
(一)治理工作得不到应有的重视
第一,因为农村生活污水自身的特点,使得部分领导对治理重视程度不足,只重视居住地区外部环境建设,不重视污水处理的地下环境建设,[4]特别是当治理难度很大时,治理理念更加不坚定。第二,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在中国处于探索和起步阶段,对治理能否产生良好的效果信心不足,甚至抱怀疑态度。第三,在传统的生活习惯以及固有观念的影响下,对生活污水的原有处理方式习以为常,认为生活污水就应该这么处理,没有必要进行生活污水处理。
(二)污水治理投入资金缺乏
思想上得不到应有的重视,生活污水治理资金投入不足是治理过程中的重要问题。一方面,按照公共经济学的相关理论,水资源的保护与治理属于纯粹的公共物品与服务的提供,属于政府应该承担范畴。因此,当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运行、维护等过程需要大量资金的时候,部分地方政府在面对高昂的治理成本时,会出现一定程度的缺位,或者存在财政资金主要投向治理设施建设,长期连续的运行、维护资金青黄不接的情况。另一方面,生活污水的治理具有投入大、见效慢、投资回报又慢又小、甚至没有经济回报的特点,因此,企业、个人等民间资本不愿介入,也陷入了资金来源渠道单一、筹资能力弱、投入资金缺乏的窘境。
(三)生活污水治理管理体制缺乏长效性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具有较强的公共性,因此,中国农村生活污水设施的建设运行维护推行由政府主导、村民配合和第三方行业机构提供服务的模式。[5]在建设方面,一般由乡镇对所辖村庄的生活污水处理建设进行统筹安排,向县级主管部门提出建设计划,获批后由村民委员会委托第三方行业机构进行设计、施工。在运行维护方面,管理混乱,一部分设施处于无管理状态,一部分有人管理,但管理人员无技术不专业,管与不管一个样,出现问题得不到及时解决,甚至是有些污水处理设施常年无用,还会出现二次污染问题。
(四)生活污水治理技术的实用性有待检验
中国农村地区幅员辽阔,地势各有不同,因此,面对生活污水的治理技术上不能一概而论,在技术方面美国、澳大利亚、日本、德国都有先进的技术可以为我们所借鉴,但是当寻找与地方相互匹配的治理工艺的时候,却是一个有待探索和检验的过程,因此,生活污水治理技术工艺的学习引进,需要不断地摸索与试验。
三、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对策
面对存在的问题,如何从各个方面加强和完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做到有的放矢,是新农村建设中的一环。
(一)全民动员,强化治理意识
第一,政府层面:强调政府在污水治理过程中的主导地位和重要作用。调动各级行政主管、“乡镇”村干部的治污决心与信心,明确各级政府职能职责,完善环境治污考核机制,做到有政策可依,有标准可循。第二,社会力量层面:结合治污的特性,社会力量应该是参与治理的主体之一。借助民间社会团体这个平台,进行大力宣传,提高公众对污水治理环保意识的同时,引导群众养成合理减少污水排放,形成良好的公共卫生习惯,除此之外,一部分社会团体和社会组织可以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在经济资金层面提供一定的帮助,这些都需要政府做好组织与帮助。第三,村民层面:对自己生活环境加以改善。村民应该具有高度的主人翁意识,这种高度意识的培养需要政府的鼓励与帮扶,鼓励村民积极投入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维护,让村民意识到生活污水的治理直接关系到家乡的生存与发展。政府、社会力量、村民等多元主体的共同参与,是治污的坚实基础。
(二)优化资金投入,实现投入主体多元化
由于乡村本身?力有限,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成本较高,上级财政支持必不可少,一方面,政府可以设立相应专项资金。明确政府的投资主体地位,对经济条件较弱的乡镇和农村,统一建设污水处理工程,落实好中央“以奖促治”政策,逐年增加各级政府用于农村环境保护的财政预算和投资。另一方面,完全由政府进行资金的提供,对于政府而言,财政压力很大,这就需要在监管到位的前提下,创新融资平台,丰富融资渠道,加大农村环保投入力度,减轻乡村负担,将“PPP模式”引入到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中来,并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到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中来,实现排污减排有偿化发展,对参与到农村生态环境建设的企业实行税收等政策的优惠,形成以政府为主,以市场为辅的治理资金投入模式。
(三)健全机构与机制,实现管理长效化
农村的生活污水治理,从设施的建设、运行、维护到管理是一项复杂且长期的工作。需要环保部门出台关于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各级管理机构,明确相关责任人的职责,明确政府的监督管理职能,在借鉴国外先进经验的基础上,逐步引入相关专业的企业,加强村民自治,真正实现政府、企业、村民多方共同监管的长效管理机制,达到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长期稳定的运行,发挥其最大的治污作用。
(四)因地制宜,引入先进技术
1.1社会给予的资金及人文行动力的支持也在某种程度上限制了我国环境污水治理程度的进一步加深。污水的治理工作不仅仅包含一方面的内容,而是一系列土地供给、管道建设、设备运行等项目步骤的结合体。因而,针对其资金投入而言,必然是一笔及其可观的数字。其中由于环境污水本身存在的极度污染性使得其污染厂所在位置的建立理应远离居民区与市中心,因而其土地收购与供给的资金需求量可见一斑。同时,其污染处理设备的购买,高新技术的引进,都借助了其他发达国家的现有先进成果。就整个环境污水治理现状而言,我国仍依赖于外国(如德、日等)的部分帮扶。
1.2环境污水处理的设施缺乏统一的、规范的经营管理标准,导致其设备的投入与产出呈现严重的不协调性。由于污水厂本身排放种类的差异及所治理地区地理位置之间存在的不同,这就决定着工厂的选址、设备的投资及工艺的选取都要以实际运营状况而定。然而,现阶段我国的污水处理产业仍未能达到统一的运营,结果导致资金或设备等投入的大量浪费,更有甚者忽视了对污水中有害物质的提取,而将其直接排入河水中,从而造成了水资源的二次污染,大大制约了生态环保效应的顺利实现。
2关于环境污水治理生态环保效应实现的几点可行性意见
2.1创建完善的法律法规监督体系
一方面,采用法律条文的形式鼓励企业将环境污水进行科学处理。对于没有按照要求进行污水处理的企业要进行严厉的惩处,坚决杜绝未经处理的水资源对环境的污染。同时在企业污水治理中的某些具体实施方式及排放路径也要以明确的法规进行科学有效的界定,以防一些企业利用传统实施细则表达的不完整性大做文章,而阻碍了污水治理生态化效应的全面实现。另一方面,以往的环境污水治理评价体系的制定过于片面化、单一性,不利于我国污水治理过程中突发事件及不同治理路径的实施。因而,我们可以借鉴发达国家的污水治理评价体系,并在其原有的基础上,进行适当的吸收与改进,真正创建一套适合我国水污染国情的评价准则,从而最大限度的保障环境污水治理可行性原则的实现,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不断前进。
2.2全面推进污水治理社会生产化与市场化的实现一直以来,我国的环境污水治理行业都是孤立存在的,相关管理部门与企业单位并没有将其与生产经营联系起来,而是单纯的为了减少污染而减少污染。然而,污水治理工作的推行是为了生态平衡的实现,为了人类赖以生存的自然环境,其与企业运营过程中的为人民服务宗旨是一致的。因此,环境污水的治理应与企业的合理化运营结合起来,将污水减排的观念深入到生产的每一个细节,确保污水治理实施可靠性的提升。此外,环境污水治理的孤立性还表现在其在市场中的特殊地位。近几年来,我国污水处理的快速发展使其逐渐发展为一个垄断产业,缺乏了有效的市场竞争,其运行机制往往不能形成一定的产业结构,脱离了原本的市场循环机制,因而整个污水处理并不能形成完善的链式回收效应,更不用说生态平衡的建立了。因此,我们要将污水治理工作与市场的主体需求结合起来,在竞争机制的激励下,完善其运营机制,使其循环可持续发展的同时真正促进污水治理生态环保效应的实现。
3结语
在大城县,这两个渗坑并不是“秘密”。
按照大城县政府的说法,从2014年起,县里就组织相关单位分别对两处渗坑污染水体进行治理,但治理工作一直未能完成,主要原因是水质出现反弹,没有达到预期治理效果。
渗坑周边曾聚集多家化工企业
2015年夏天,大城县南赵扶镇南赵扶村村民徐军、孙振、孙桦等人拿着3瓶水样,前往大城县环保局举报村里的白马河污染和污水渗坑问题。
3瓶水样分别取自白马河、化肥厂渗坑和砖厂渗坑。
这两个渗坑正是近期被“两江环保”曝光的“超级工业污水渗坑”,一个17万平方米、一个3万平方米。
据当地多名村民介绍,这些大坑开挖于20世纪七八十年代,北面近17万平方米的大坑(即砖厂坑)是村民集资修建砖厂时取土而形成,南侧靠近村子的大坑(即化肥厂坑)是因村民取土垫宅基地形成。
年过七旬的村民孙进说,20世纪70年代初,村北的砖厂刚刚建成,周边的土地下挖两三米,就会有地下水涌出。没有污染前,两个大坑水质较好,冬天,露出冰面的芦苇就有一人多高。周边的玉米地也都用坑中的水来浇灌。
20世纪70年代,村北侧又建成了化肥厂、磷肥厂。“一刮西北风,大烟囱排出的红白烟雾就会飘进村里,那味道噎嗓子。”孙进说。没过几年,两个厂子在村民的反对下接连关停。后来,化肥厂附近又建起了生产树脂的化工厂。
2010年前后,更多工业企业聚集在了村北侧。孙进说,当时电镀厂就有五六个。
孙振的家就在化肥厂污水渗坑二三百米开外的地方,“没有人处理污水,都是直接排在地表和坑里。”他说,两三年前,电镀厂逐渐搬走。
让南赵扶村村民真正开始关注“污水渗坑”,则是源于那一罐罐外来的废酸。
4月19日,大城县政府情况说明,称被曝光的两个渗坑污染系由该县旺村镇村民李某某叔侄将废酸倾倒进坑塘所致。
李某某叔侄于2011~2012年从外地拉来废酸倾倒于坑中。经调查,二人共计倾倒废酸6.1吨。
村民郭强家就在砖厂渗坑附近。他清楚记得有一天早晨,他照例来到坑边看庄稼和树苗,闻到一股刺鼻的酸味。为确定气味来自坑里,他从坑里舀水浇在土上,霎时泛起了白沫。
“以前这坑边都是我种的树,后来全死了。”他指着坑边光秃秃的黄土说。如今他的田地只种了些耐旱作物,不灌溉,靠天吃饭。
孙进说,渗坑被污染后,明显感觉到井水更咸更涩了,煮开后会漂起白沫,煮一锅稀饭,能捞出半碗白沫来。
村里的年轻人,很少再用机井里打出来的水。村民孙桦一家6口人,只有老两口喝着井水,儿子一家4口则用电动三轮从五六公里外的县城,买每桶2元的桶装纯净水喝,只有洗澡洗衣才用井水。
对郭强来说,即便是用买来的桶装纯净水,他也要用净水器过滤一遍。这台机器花了他7000多元。
未能完成的渗坑治理
大城县政府从2014年着手开始治理两个污水渗坑,但一直到被“两江环保”曝光,治理工作也未完成。
大城县政府表示,2014年3月,经过调查比较,选定龙淼公司对砖厂渗坑进行治理,选定碧水源公司对化肥厂渗坑进行治理。
前往大城县环保局举报渗坑问题的孙振和孙桦,此前也受雇参与化肥厂污水渗坑的治理。
在砖厂渗坑治理方面,第一次治理时间为2014年4~7月,合同约定水治理后pH值在6~9之间,色度≤50,无异味。乙方完成治理后,经县环保局监测站验收合格,并出具了报告。但当年8月底水质出现反弹,到2015年11月又进行了第二次治理。2016年9月,水质再次出现反弹,南赵扶镇政府要求治理公司继续进行治理,龙淼公司以各种理由拒不执行。
对于参与治理砖厂渗坑的“龙淼公司”,有多家媒体报道称,可查到河北龙淼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和河北龙淼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石家庄分公司两家企业,但两家公司均否认与大城县人民政府曾有过合作。
大城县政府称,化肥厂渗坑于2014年4~7月进行了治理,合同约定,治理完成后,水的pH值6~9,色度≤50,无异味。由于技术等原因,第一次治理未达到要求。2014年10月至2016年6月,南赵扶镇又分两次与碧水源公司签订《补充合同》,该公司均未达到治理要求。
据央视报道,近日,环保部与当地的联合调查组在河北省大城县渗坑现场采样监测,两处渗坑共14个点位中,pH值小于3的有12处,有部分点位铜、锌、铬、镉、铅等超过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Ⅴ类相关限值。
碧水源公司经理王卫华此前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专家前期预估时,没想到水污染程度那么大,该渗坑属于高浓废水污染,里面的铁、磷、氨氮等都严重超标。
王卫华说,当时治理使用了生物沥浸法,主要用生石灰调pH值,再撒入氮磷钾肥和芦苇根系,然后投入鱼苗,他们用这个方法治理好了西边的小坑。
针对孙振和孙桦“治理工作三天打鱼两天晒网”的说法,王卫华表示,当时雇佣两人只是干一些边角活,更多的时候,是公司自己找人处理。最多时工地上同时有20多个工人在干活。
对此,孙桦说:“没有见过那么多人,也没见过种植芦苇和养鱼。”
4月22日中午,孙振带着笔者来到处理过的小坑,坑里没有水,表层的土壤呈红褐色,局部土壤为黑色,坑里未看到长出的芦苇。
显然,这是一场没有完成的治理。
镇政府治污企业获赔
因治理未达到预期效果,2016年9月,南赵扶镇政府将碧水源公司至大城县法院。
笔者拿到的一份河北省大城县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6)冀1025民初2445号】显示,法院经审理查明,2014年4月14日,南w扶镇政府、碧水源公司就原化肥厂北侧西大坑和东大坑签订了《大城县南赵扶镇污水坑污水处理污泥处置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
合同约定,碧水源公司对东西两大坑进行污水治理并达到标准,工期为3个月,工程总价款55万元。合同签订后,南赵扶镇政府于2014年4月和7月先期共交付给碧水源公司15万元。
因碧水源公司2014年10月下旬仍未按期完工并达标,为加快治理进度,双方于2014年10月又签订一份补充合同,约定在补充合同签订后45日内碧水源公司应治理完毕。补充合同签订后,南赵扶镇政府给付碧水源公司10万元。
南赵扶镇政府称,碧水源公司直至2015年5月仍未完工。2015年9月25日,双方再次签订补充协议书约定:为促进早期完工,南赵扶镇政府增加工程款10万元,即治理工程总款为65万元。碧水源公司须于2016年6月10日前完工并达到治理标准,逾期不完工南赵扶镇政府不给付碧水源公司第三阶段治理款10.5万元,并要求碧水源公司赔偿南赵扶镇政府经济损失22.75万元(即合同总价款65万元的35%)。
南赵扶镇政府于2015年9月和2016年4月又交付碧水源公司共计18万元。加上此前的25万元,南赵扶镇政府已总计交付碧水源公司43万元。
“小坑的土壤污染不严重,西边的大坑情况更加复杂,时常出现反复。”正如王卫华所说,由于公司对污染情况评估不足,加上水质出现反弹,治理工作一直未达标。
2016年6月15日,南赵扶镇政府向碧水源公司下发了关于渗坑治理整改意见的通知,明_表明碧水源公司已经完成了第一、二阶段的治理要求,南赵扶镇政府也按期拨付了治理款项。但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碧水源公司未能完成第三阶段的治理要求。
同年9月,南赵扶镇政府碧水源公司。11月14日,大城县法院做出判决,解除南赵扶镇政府与碧水源公司签订的合同,由碧水源公司赔偿南赵扶镇政府经济损失19.5万元,并承担3795元的案件受理费和保全费。
针对这次诉讼,王卫华表示,治理后期公司发现水污染程度太大,治理成本过高,因此主动走法律途径“退了出来”。
王卫华对笔者说,当时针对大坑制订了治理方案,大城县环保局的专家也同意了,但财政拨款就那么多,追加拨款需要重新招标,亏损之下,只能主动请求政府公司,让公司退出治理。
大城县委宣传部工作人员表示,大城县的GDP在廊坊市排名靠后,对于该县城来说,把这些渗坑完全治理过来很难,钱不富裕。
据笔者查阅相关资料,2016年,大城县地区生产总值达118.2亿元,财政收入达11.78亿元。该数据在廊坊各区县排名中垫底。此外,南赵扶镇2016年财政总收入为1824.2万元。
笔者从大城县政府了解到,2016年年底,县政府已将两个渗坑治理工程列入2017年县政府重点工程,投资预算3848万元,对渗坑污染进行彻底治理,并尽快开展治理招标有关工作。
专家称污水、土壤治理成本较高
在环保专家彭应登看来,污水渗坑治理除了成本高,还面临一些难点。
“当地政府曾委托专业治污公司对渗坑内的污水治理过,但是效果不好,为什么?就是因为对污水的来源与水质状况摸得不彻底,所以没有制订出一个很精准的治理方案。”彭应登说。
但无论采取何种方法,当地都将面临修复时间长、资金投入大的考验。
“估计仅污水处理就需要一年半到两年时间;土壤和地下水的修复周期更长,快则3~5年,慢则5~7年。”彭应登说,以17万平方米的污水渗坑为例,据他估算,要完全恢复生态面貌,资金投入可能超过2亿元。
东南大学能源与环境学院教授吕锡武表示,如果污水已经渗透到地下含水层,要治理的话,得看当地含水层换水需要多少年能换过来,还要先对这片地区的含水层进行评估,视情况而定。
彭应登认为,季节因素也是渗坑污水处理的一个难点。“北方冬季约占4个月时间,坑中污水在低温或结冰的时候无法进行连续修复,导致短时间内即使处理也不能根治。”彭应登说。
除了技术因素外,污水渗坑治理的难度还在于责任主体不清晰。“如果追究到责任主体,就按‘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处理;无法明确责任主体的时候,或者责任主体没有赔付能力,由政府先行为治污买单。”他说,环保部门和司法部门需尽快建立污染损害的评估、赔付机制。
据他介绍,对这种难以追究责任主体的污染,国外有经验可供借鉴,“比如美国的解决方法是让现有的污染企业交一定份额的资金,组成一个污染修复的超级基金,遇到责任主体不清晰时,由超级基金来解决。”
面对污水渗坑的治理,4月19日,大城县政府表示,已制定了一系列的举措,不管任何困难,不惜任何代价,一定要将污染渗坑治理到位。
这些举措包括成立以县长为组长,分管副县长为副组长,环保、公安和有关乡镇为成员的渗坑治理领导小组,加快推进渗坑治理工作。由环保、国土部门对渗坑水样、土样进一步检测,查清污染物主要构成,为制订治理方案提供依据。
同时,积极联系国内顶尖治理公司对污染水体进行研究,制订切实有效的治理方案。
河北省表示,立即开展专项检查和专项治理,在全省范围内对所有渗坑进行自查自纠,全面彻底排查治理,严厉打击违法倾倒行为;高标准整改治理,根据检测结果,聘请专家立即制订科学的治理方案。同时要查明原因,依法依规问责处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关键词:水资源;污水处理;辽河治理1. 辽宁省水资源短缺开展污水处理及辽河治理的重要意义
中国经过了三十多年的改革开放,经济发展令人瞩目,工农业生产规模、城市化程度、工业化水平、城镇人口及人均收入都迅猛提高,随着辽宁省工农业发展、城镇化、工业化水平、人口的增长和物质文化生活水平、以及经济发展等的迅猛提高,辽宁省对水的需求量急剧增长,呈现的是辽宁省的水资源供需矛盾更加突出。辽宁省水资源短缺、环境污染、以及水污染问题严重,人们的身体健康和生存质量受到直接影响,经济发展受到制约。辽宁省是以煤和矿石为主要原料的生产性工业产矿集中的老工业和重工业省份,矿石破碎、烟煤燃烧以及水泥制造等固体粉尘和大量硫化物排放等带来严重污染,一些工业化学反应的有毒气体和有害物质由于不能完全得到有效控制,成为了环境污染和水污染重要因素,影响了水资源质量。振兴辽宁省老工业基地,水的供给数量安全和质量安全的保障是重要条件,必须加强提高供水保障能力、改善水生态和环境、实现节水效果、加强水资源管理、水污染治理、保障水资源利用的可持续发展。辽宁省有必要通过建立健康、有序、可持续的水资源使用和管理,采取减少和避免水资源浪费和污染的措施,有效实施水资源治理和二次回收水使用等,辽宁省开展污水处理及辽河治理具有重要意义。
2. 辽宁省水资源短缺和水环境恶化的影响
辽宁省是一个严重的水资源短缺省份,辽宁省人均占有水资源量为811立方米,仅相当全国人均占有水量的37%左右,是世界人均水量的1/12。辽宁省各地区的水资源分布和降水量极不均匀,大多数地区属于严重贫水区,年际间、季节性降水量差异较大,全年约有68%降雨量集中于夏季的6―9月汛期。
辽宁省水资源短缺现象还在逐步加重,呈现湿地面积减少、水库蓄水量不足、地下水超采,并且随着越来越多的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的产生,有相当多的不经处理的废水和污水直接排入水体,造成对水资源的严重污染,部分河流污染,水库水质恶化。
辽宁省的工业用水量与污水排放量在整个用水量与排放量中占相当大的比重,在辽河流域的城市中,大部分工业污水都排放到市政污水系统中,通过各污水处理厂进行收集和处理。但是,还有一部分大型工业企业继续将污水排入辽河流域。
辽宁省人均生活耗水量持续增加和工业需求量大幅度增加,现有工业企业多为用水密集型企业,虽然预计的工业产值增长率很高,但由于水资源有限,实际上无法实现高的增长率。由于辽河流域水资源缺乏,无法满足大量的需求,需求量的预测结果受到限制,超实际情况的规模设计使成本加大。
辽河流域城市的市政供水主要依赖于地下水,供水的维持主要来源于河水对蓄水层的渗透。污染对渤海的影响,渤海大面积的养殖业,捕捞业大幅度下滑,主要是海蜇捕捞上,养虾业,产值也减少。一方面从辽河排入渤海的淡水流量减少使得渤海含盐量增加,另一方面污染是一个更为重要的原因。另外与污染相关的是发生频率愈来愈高的赤潮,这主要是由于农业化肥使用效果差,大量水从地表径流进入渤海,排入渤海的营养物符合增加物质。
3. 污水控制和辽河治理的作用
辽宁省污水控制,均以减少污染、控制污染负荷及提高回收率和运营效率为目标。开展工业水污染的控制将会直接转换成减低水资源开发成本,节省水处理费用的效益。水的净化将减少人们疾病,随着释放于大气中的有毒气体的减少,呼吸道疾病、癌症也将日益减少,同时对建筑物的腐蚀情况也将好转。实施污水处理、固体垃圾回收和处理、节水设施实施、改善各企业大气污染控制措施、改善市区供暖条件、改善供水短缺和供水质量较低状况、环境恢复。
辽河流域的河水主要用于灌溉,除了对主要来自于工业的有毒有害污染物有严格的要求之外,灌溉用水的水质标准很低。辽河流域存在的主要问题。辽河流域旱季流量极低;辽河流域不同地区对水的不同用途,对水质有不同要求;不同阶段有不同的需求。市政供水极少来自于河水,地下水的使用量极大,但是只有河水对地下蓄水层进行充分的补给,地下水的开采使用才会是可持续的。水污染问题主要是有不良影响的污染物,虽然很少有显示哪些工业污染对地下水质产生了影响,但人们已经认识到最关键的污染物是有机污染物-COD,氨氮也被认为是一种很重要的污染物,但它不如COD明显。辽河流域治理主要目标是减少有机污染物-COD和氨氮,将直接改善了地下水,提高了地下水层质量,提高灌溉水质量,减少灌溉水对农作物污染,间接提高市政水质量和降低市政水处理成本。
4. 污水处理和辽河治理的措施
有必要采用较严格的COD的市政污水处理厂排放标准,通过建立污水处理厂,改善辽河流域水质,但仅仅依靠污水处理厂,还不是达到五类水质的整体目标的有效办法。为了满足五类水体对COD的要求,对辽河流域所有城市及中介向河流排放的重要工业污染源进行有效处理。保证释放充足的水量,辽宁省位于浑河下游的沈阳,以及位于太子河下游的本溪、辽阳和鞍山释放的水量极其有限,也很难达到五类水体要求。辽河流域治理,控制和减少工业污染,增加流域内的各城市污水处理项目,改善固体垃圾与污泥的收集和处理。采取措施改善渤海水质,采取节水措施(如减少厕所水箱容量)。
污水处理后应达到排放标准。工序处理方法应符合当地的特点,考虑气候、污水成分和可处理性。应符合达到的标准和具有推广型和规模发展。通过污水处理、工艺改造、节水及清洁生产之间最佳组合,实现工业用水效率。污泥处理要满足环境和使用要求,资源可持续性(如,有足够的土地来进行作为肥料和长期稳定市场的销售)。新设备应从效率和节能出发,改进和使用上应考虑单位需水量降低,向附加值更高、更节省资源的方向转变。
改善辽河流域,保护水资源,通过处理所有的辽河流域的市政污水和对工业污水进行就地处理来实现这些目标,辽河流域(辽河、浑河、太子河)的六个城市。锦州市的污水流量具有较高的污染负荷,排入小凌和,并通过潮汐对辽河产生影响。浑河流域污水处理,通过建设沈阳污水处理、沈阳城市改造、海城污水处理、营口市政污水、营口工业污水等实现;辽河流域污水处理,通过建设铁岭污水处理、盘锦污水处理、小凌河流域污水处理、锦州污水处理、工业污染控制实现。改进农业化肥使用效率,减少河水流域赤潮。
5. 结论
辽宁省是国家重要的老工业省份,受到党和国家的高度重视,辽宁省经济可持续性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通过污水处理和辽河流域治理,改善水质、提高水使用效率,增大和保障辽宁省水资源供给,有利于辽宁省的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中国水利统计年鉴》(2013)。
2.《辽宁省统计年鉴》(2013)。
3.“中国辽宁环境项目评估报告”,世界银行文件12708CHA。
4.“我国水资源现状、问题与对策研究”,雷川华、吴运卿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