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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族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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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族建筑范文第1篇

一、回族建筑的发展沿革

在我国的55个少数民族中,回族是一个形成较晚而形成过程特殊的少数民族。它是唐宋以来经由海上和陆上丝绸之路来到中国的波斯和阿拉伯等各族穆斯林和元代时由中亚地区大批东迁的穆斯林在中国发展而形成的、在回族形成的过程中,逐渐同其他民族交融、特别是在早期与当地的汉族通婚后,就汇人了不少汉族血缘成份。这说明,第一,它是由多种民族成分融合而成的;第二,由于他们是穆斯林,汇人的其他非穆斯林民族的成员也必须信教,所以回族的主要文化便是伊斯兰文化;第三,由于分散居住在汉族地区,因而受汉族语言、文化和习俗等影响便深。经过历史的演变,回族先民的原有文化便逐渐消失或淡化。而伊斯兰文化与汉文化的融合,便形成了回族的新的民族文化,包括它的建筑文化。

清真寺是穆斯林进行礼拜活动的场所,作为礼拜的大殿、沐浴室和召唤穆斯林前来礼拜的班克楼便是清真寺的主要建筑。清真寺建筑还包括回族进行宗教教育和重大的宗教活动的讲经堂、师生宿舍和大厅。因为进行礼拜活动时必须面向麦加,所以大殿都是座西向东,而其他的建筑便分布在大殿前的两侧或者周围。这就是回族清真寺建筑群体布局的基本格局。

在全世界,由于各地文化、地域以及建筑风格的差异形成了清真寺建筑的千姿百态,它们反映出不同的社会文化和地方色彩。就我国的清真寺建筑来说,其发展便出现了三个不同的阶段。早期、大约从盛唐到元代,清真寺建筑大多用砖石砌筑,其平面布局、外观造型和细部处理基本上都是阿拉伯——伊斯兰模式;从明初至以前,清真寺建筑便又趋向于中国的传统建筑形态,即转向木结构的殿堂寺字型制,在大殿建筑中大量采用后窑殿并以无梁殿为其特点,唤礼塔亦趋于楼阁化或者消失,其他如色彩、雕饰、建筑小品等也都表现出浓重的中国传统建筑的特色。到了近代,由于西方建筑技术的传人,一些新建的清真寺为钢混结构,并出现了混合功能的楼层式型制。

在民用建筑方面,宋元时期南方的回族先民巨富很多,他们的豪华住宅和所创办的学校、医院也与早期的清真寺一样,大多是阿拉伯式或者中阿合壁的。到了明清以后,由于汉文化的巨大影响,回族的民用建筑基本上采用中国传统形式,现在还保存了不少这样的回族旧宅此外,回族还实行公墓制,墓地的木、石碑坊和陵墓建筑也颇有特点。特别是一些重要人物的坟墓,常常用灰砖箍筑,成长方形,由底部逐渐向上收拢,并且使正面类似碑形状。较为重视陵墓修建的是苏非派先贤的“拱北”,有的是从古代北亚穹隆发展而形成的半园形墓顶,有的则建成为中国传统式的建筑群。至于当代的一些回族建筑,则已经完全现代化了,民族特色已不太明显。

二、陕西的清真寺建筑

根据史料和碑文记载,陕西在元代就已经有清真寺了,但比较简陋。明初虽然敕建了西安的化党巷清真寺,但也不是现在的规模和布局。经过明清两代的发展,到了清代中叶,仅仅在关中就有大小清真寺800多座。至于它们的构建形式,从西安、汉中、洋县、安康、镇安等地现存的一些清真寺来看,其型制已与中国传统建筑相仿而汉化了。

从平面布局上看,这些清真寺都是由许多四合院组成,多为串连式,也有因地制宜的中心式。前者的大殿都建筑在最后一层庭院中,大殿前和中轴线两侧是讲经堂、沐浴室和阿匐的宿舍等。一般不再有唤礼塔,而是由院中的楼阁作为其象征或演变为藏经楼。这些清真寺的大门位置接街道走向来决定,有的在正中,有的是侧门,有的反而在大殿的后侧由通道通到前院。中心式的布局则是在较大的院内修建大殿,其他建筑分别建在大院的周围,因而建筑布局和大门的开口便各式各样。

清真寺的大殿是全寺的中心建筑,按照寺院的规模有三、五、七、九间不同的开间,且明柱较少。较大的大殿一般由两座殿堂建成“勾连搭”,最后部分缩小为单间(后窑殿)。在窑殿的西墙正中开有教长领拜的窑龛,俗称“窑窝” 陕西境内中等规模清真寺大殿的前殿大多是梁枋外露,后窑殿则镶有天花板,较大规模的清真寺由于建筑档次较高,大殿上全是天花并有藻井,所有的大殿都铺有木地板,供礼拜时跪拜之用。陕西不同于西北一些清真寺大殿的是殿前极少卷棚,殿顶一般是歇山顶,平脊上不加装饰或采用琉璃筒瓦。由于大殿的进深较长,一般便利用前殿的全开间满装格子门和窑殿两边的全部连窗采光。就现在典型实例来看,西安市最早的两座清真寺便表现了两种不同的形式。大学习巷清真寺基本上是四合院型式。其三开间的正中大门是过庭正开,前面是牌楼形的栅门,完全是中国传统的寺宇大门型式。为了进门后不直接露出大殿,所以紧接大门的门庭便有一座藏经楼,两边开月洞门。大院中的两庭、碑亭、建有石坊的月台以及大殿,组合得十分和谐,清幽中见其庄严。而化觉巷的大寺则是由系列院落组成的文庙式。该寺敕建于明初,在一条长约245米的东西轴线上布置了五进院落。第一进南北开门,东墙为照壁,院内原仅有高大的木牌坊一座,现建有南北接待厅。经由“五间楼”的二门进人第二进,布置有石牌坊和碑亭,经敕修殿(早期的礼拜殿)两旁的垂花门。便进人第三进生活院落。正中是唤礼塔的象征——省心楼,两边是讲经堂、客厅、浴室和宿舍。砖雕联三门将三、四进隔开,第四进便是全守的主院落,两旁是宗教活动的大厅,院中是木结构牌楼型“凤凰亭”、碑亭、海棠鱼池,经由围绕凤凰亭的石雕栏杆直通月台。月台由五座石门的石栏围绕,台下两旁是砖雕照壁。宽大的月台上便是巍峨的七开间大殿,体现了穆斯林尚“十”的宗教习俗。通过大殿台基下两侧的月洞门,便是大殿后的小院,院内堆小丘,现建有望月亭。这座清真寺总体布局合理协调,建筑类型丰富,建筑装饰精湛,一庭院处理得体,它是我国回族清真寺中较为宏伟精致的一座。

近代以来,在陕西出现了一些新的清真寺。其中除了仿古的木结构以外,都是新式的钢筋混凝土结构,如镇安县城清真寺。它们保留了四合院的基本布局,但在大殿或附属建筑的屋顶上大都装饰有绿色的葱头顶,有的也不再建筑后窑殿和壁龛。这些新寺院体现了中阿合壁的特点。

总之,从古到今,清真寺在其建筑功能上都充分注意到静思默祷的安静肃穆的气氛。因为静溢的气氛能使礼拜的穆斯林身心宁静,摆脱城市的喧扰,在这里找到外部世界中无法找到的本应属于他们的尊严和社会平等。

三、清真寺的建筑装饰

清真寺的建筑装饰在内容、布置和色彩上都表现出浓厚的伊斯兰教与阿拉伯的特点,而在用材的技法上融汇了以汉族为主的中国建筑传统。集二种文化的和谐发展于一体。

首先,在清真寺内严禁使用动物形象,同时又要表现出宗教的庄严与壮丽的气氛。较高档次清真寺内部的雕刻和绘画,以花卉、叶藤或卷云等烘托出一段经文,或者以阿拉伯几何图案以及中国传统的牡丹、松竹、果品、荷花出水、怪石秀峋、文房四宝等作为画面,来妆点各处的墙壁、门窗等。对于大殿内的天花、藻井以及窑殿的壁龛两旁,尤其注重彩绘装饰。如化党巷清真寺大殿内的600多幅明制天花,便是以方框彩画裹着团花衬托出中间园形的阿文。在壁龛两旁的整个墙壁上,也用木板镶以瑰丽茁壮的花叶形成伊斯兰教风格的“满花”,并衬托出库法体的经文,在其上往往运用门罩、垂柱等装饰构件,使窑殿的正面表现得更加壮丽和凝重,成为陕西清真寺建筑装饰中的精品。

其次,是装饰的色彩。伊斯兰教在色彩上是尚白和尚绿的。为了庄重,一些较小清真寺的柱枋门窗或大殿中的天花板便保持着木料原色而不加彩饰,对往枋尤其不用红色。即使使用油漆,也大多用淡棕色。枋问更少花花绿绿 的“庙”气、一些清真寺的大殿、”照壁和亭阁的屋瓦采用天蓝琉璃,而不用过于鲜亮的绿色以便与立面装修上的兰色和淡棕底色相呼应,从而形成全寺的一种淡雅清幽的色彩格调。

再次,是装饰的布局。在一些较大的清真寺内,为了不使全寺过于庙堂化,在建筑装饰中比较注重小品建筑的点缀,如碑亭、鱼池、假山、楼阁、石栏等。尤其是各种木石牌坊,虽然显得繁复,但却采用中国传统建筑形式,以显示尊贵。由于清真寺大多由许多四合院组成,因此便设置了不同山门、垂花门、过厅门、联墙门和月洞门等加以分隔和联系,使寺院显得曲折深远又丰富宏伟,各处的山墙、门梢(或门框)也以不同的花卉为内容对缝砖雕,组成各种画面,构图多变,刀法凌厉,花枝饱满,栩栩如生。有些活动大厅的格扇在节日是可以卸掉敞开的。这些格扇和大殿的门窗下部,大多是以花卉、果品、文房四宝为画面的精致木雕,玲挑剔透,形象生动。所有的砖雕和木雕虽然全是中国的传统风格,但与清真寺内的宗教、民族特征却结合得十分和谐。陕西清真寺内的门窗极少见到阿拉伯式的尖拱顶和几何棂窗形式。由于清代统治者的民族宗教压迫等原因;在个别清真寺的殿脊、甬道、碑座等部位,也装饰有龙、龟、兽等形象,从而留下了一些回族伊斯兰教建筑发展史中的不幸的痕迹。

四、民用建筑的概貌

回族建筑范文第2篇

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自治区建设厅、财政厅、物价局、人事劳动厅制定的《宁夏回族自治区建筑工程劳动保险基金统一管理试行办法》,现批转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宁夏回族自治区建筑工程劳动保险基金统一管理试行办法

一、总则

(一)为切实解决建筑施工企业劳动保险基金来源,加强对劳动保险基金的管理,促进社会保障体制的完善,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试行办法。

(二)凡在自治区行政区域内承担施工任务的建筑施工企业不分资质等级、隶属关系和经济类别,进行建设的工程项目也不分资金来源、隶属关系,均按照本办法实行劳动保险基金统一管理。

(三)本办法所称建筑工程劳动保险基金,是指建筑工程预算定额中所列劳动保险基金。

(四)根据各类所有制建筑施工企业并存的现状和建筑工程计价实行预算制的特点,统一劳动保险基金计取标准,不再按企业资质等级和经济类别制定费率标准。

(五)建筑施工企业应参加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的社会保险,并按规定及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六)劳动保险基金实行分级收取,分级管理,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向建设单位从工程投资中收取。

二、收取管理

(一)建筑工程劳动保险基金计取标准实行动态管理。全区建筑工程劳动保险基金实行统一管理后,计取标准本着“以支定收”的原则,统一核定,暂按建筑工程总造价的3%计算。如有调整,须报请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

(二)劳动保险基金应在工程预算,招标标底,投标报价中单独列项计算,不作为竞争性费用。

(三)建设单位在办理工程报建时必须先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缴纳劳动保险基金。劳动保险基金按建筑工程总造价中所含劳动保险基金总额的100%一次性预交。工程竣工结算后,按审定的结算金额进行结算,多退少补。

对没有预交劳动保险基金的工程项目,各地、市、县建设管理部门不予办理工程报建及开工手续,建筑施工企业也不得施工。建设单位不按规定缴纳劳动保险基金或工程竣工后不进行清算,拖欠劳动保险基金的,房屋产权管理部门不予办理产权、产籍登记。

(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下列分工,收取劳动保险基金:

自治区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收取由自治区级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办理工程项目报建招标投标项目的劳动保险基金。

地、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收取由地、市、县报建招标投标项目的劳动保险基金,并负责将代收的劳动保险基金及时上缴。

(五)本区建筑施工企业到外省承包任务的,应将按工程所在地规定收取的劳动保险基金数额如实上报主管本企业劳动保险基金的管理机构。

(六)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收取的劳动保险基金必须直接上缴同级财政预算外资金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银行不设立劳动保险基金帐户。具体收取管理办法由自治区建设厅、财政厅另行制定。

(七)收取劳动保险基金时,使用自治区财政厅印制的统一票据。

(八)任何部门和个人无权批准减免劳动保险基金。

三、拨付管理

(一)享受劳动保险基金拨付的建筑施工企业应具备下列条件:

1、持有建筑施工企业资质证书和营业执照;

2、企业管理制度和财务制度健全;

3、就业人员相对稳定,参加养老保险社会统筹;

4、外省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持有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签发的《进宁施工许可证》。

(二)建筑施工企业于每年元月底以前编制劳动保险基金年度预算,经企业主管部门审核并报负责本企业劳动保险基金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作为该企业所需劳动保险基金的凭据。

(三)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拨付劳动保险基金。具体办法由自治区建设厅和财政厅另行制定。

(四)劳动保险基金的拨付标准:

1、拨付劳动保险基金,以企业上交的社会统筹费为拨付依据。有分包行为的,应扣除分包工程所含劳动保险基金。

2、参加社会保险的国有和城镇建筑施工企业按企业实际支出拨付。

3、对未参加社会保险的建筑施工企业控制在企业自行完成建安工作量中应取劳动保险基金的20%以内拨付。

4、中央及外省入宁的建筑施工企业已参加社会保险的,按企业实际支出劳保费拨付,未参加社会保险的,控制在企业自行完成建安工作量中应取劳动保险基金的20%以内拨付。

(五)对不按规定向社会保险机构缴纳社会统筹费的企业,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接到社会保险费征收部门的委托扣款通知后,有权代扣代缴。

(六)实行劳动保险基金统一收取、调剂拨付后,建筑施工企业职工离退休、退职的条件及审批按国家和自治区的现行规定办理。

(七)建筑施工企业必须建立健全劳动保险基金管理制度,加强劳动保险基金使用的管理,按季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报送离退休职工的增减情况及有关报表,并接受建设、财政、劳动等部门的监督管理。

(八)建筑施工企业与建设单位签订承包合同或与总包单位签订合同后,应将合同文本复印件报送主管该企业拨付劳动保险基金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并按季报送实际完成建安工作量统计报表,作为拨付劳动保险基金的凭据。

(九)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审定的劳动保险基金拨付计划报送同级财政部门,经审核同意后从财政预算外资金专户办理拨款。

四、监督管理

(一)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建立健全劳动保险基金管理制度、财务制度、统计报表等制度,并接受财政、劳动等部门的指导、监督、检查。

(二)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政策,秉公办事。

(三)劳动保险基金是为了解决建筑施工企业离退休职工养老保险资金来源,从建筑工程预算定额中提取的专项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它用,财政部门也不得用于平衡预算,结余部分结转下年度滚动使用。

(四)各级建筑施工企业对拨付的劳动保险基金要及时足额上缴社会保险部门,对不按规定上缴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停止拨付劳动保险基金。

(五)未按规定交纳劳动保险基金的建设项目,建设管理部门为其办理报建开工等手续和产权证书的,要追究该部门领导及经办人的责任,并责令追回应缴劳动保险基金。

五、附则

(一)实行建筑工程劳动保险基金统一收取、调剂拨付办法后,企业享受该费用的各类人员的日常管理工作仍由企业负责。

(二)建筑施工企业如发生分立、合并、重组情况时,应在完成分立、合并、重组工作后一个月内将企业的变化情况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重新办理劳动保险基金管理的有关手续。

(三)建筑施工企业终止、转产、不再从事建筑施工生产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办理完该企业劳动保险基金清算后,不再继续向该企业调剂拨付劳动保险基金。

回族建筑范文第3篇

关键词:伊斯兰;建筑;装饰;民族文化

回族是我国少数民族中人口数量众多、分布最广的少数民族。西北地区是回族穆斯林的主要聚居区之一。由于甘肃处于特殊的区域位置,在此地的回族穆斯林传统民居既带有与汉族、藏族等其他民族居住文化融合的特征,同时由于回族是一个全民信仰伊斯兰教的民族,其传统民居又具有其民族、宗教文化特色。西北伊斯兰建筑装饰在形式、内容、布置和色彩上都表现出浓厚的伊斯兰教与阿拉伯的特点,在建筑和装饰材料应用上融汇了以中原汉族为主的“晋陕”建筑传统,集两种文化之大成于一体。

1 概述

富有伊斯兰和地方民族特色的清真寺、拱北等建筑类型、建筑风格的演变,展示伊斯兰建筑庄重、雄伟、雅致的艺术风格,领略伊斯兰建筑艺术博览园的风采。

清真寺,也称礼拜寺,系阿拉伯语“麦斯吉德”(即叩拜之处)意译。是伊斯兰教穆斯林礼拜的地方,阿拉伯语词根为“拜倒”的意思,因为穆斯林礼拜时需要面向圣城麦加拜倒叩拜。“一切清真寺,都是真主的,故你们应当祈祷真主,不要祈祷任何物”《古兰经》。

清真寺是伊斯兰建筑的主要形制之一。是穆斯林举行礼拜等宗教功课、举办宗教教育和宣教等活动的中心场所。其建筑由礼拜大殿、宣礼塔(邦克楼)、诵经堂和水房等构成。清真寺的主体建筑是礼拜大殿,座西朝东。大殿正面西墙中心有窑龛,窑龛左侧有阶梯形带扶手的讲坛,大殿内多铺地板和礼拜毯。清真寺在穆斯林心目中具有崇高、神圣的地位,成为伊斯兰文化的象征。

拱北是中国伊斯兰教先贤陵墓建筑称谓。阿拉伯语音译,原意为拱形建筑物或圆拱形墓亭。专指苏菲派在其筛海、圣裔、先贤坟墓上建造的圆拱形建筑物,供人瞻仰拜谒。在中国主要指苏菲学派的著名传教士和各门宦的始祖、道祖、先贤等陵墓的建筑。

2 临夏清真寺建筑风格

临夏清真寺建筑风格大致可分为三类:中国传统式、阿拉伯式和中阿合璧式。

(1)中国传统式清真寺,自唐代伊斯兰教传入中国,也随之传入了伊斯兰清真寺建筑,中国的建筑匠师们经过若干世纪吸收融化,及至明代已经创造出比较成熟的中国风格,中式传统清真寺建筑有着强烈东方色彩,强调中轴对称,规整布置,多采用四合院式。建筑特点突出主体,表现在礼拜大殿、邦克楼和大门等主体建筑上。礼拜大殿一般为大木起背式,由前卷棚、殿身、后窑殿三部分组成,用“勾连搭”形式连在一起,形成一座完整统一而又立体的大型建筑。有的清真寺门内正面有木制或石制牌坊,有的大门上套建数层亭台式邦克楼,以木结构或水泥仿古结构为主,多为六至七层;底座为四方形,上层多为六边形,顶部为蘑菇头飞檐翘角式。寺门多采用中国寺庙式大门,一般为木制或水泥结构,三间五檩,屋顶为硬山式筒瓦,或歇山式琉璃瓦,带八字墙及斗拱。清真寺装饰具有中国民族特点,主要表现在梁柱的彩绘雕刻及圣龛的处理上。

(2)阿拉伯风格清真寺为穹顶式建筑,大殿屋顶正中是一座浑厚饱满的绿色或白色穹顶,四角多有尖塔或小穹顶,穹顶和尖塔顶上均有宝瓶和新月标志。邦克楼多与大门套建,也为尖塔式或穹顶式。殿堂装饰追求淡雅素洁,雕塑、彩画较少,注重建筑整体色彩;多用新型建筑材料,具有强烈的时代感。

(3)中阿合璧式清真寺建筑将中国古典式和阿拉伯穹顶式两种风格融于一体,古朴高雅,别具特色。这类风格的建筑主要体现在清真寺礼拜大殿或邦克楼的建筑上。大殿主体一般为阿拉伯式,在外部正面及两侧面又套建古典式的卷棚,与整体建筑浑然一体。邦克楼底层为阿拉伯式,顶层为中国古典亭式。

3 临夏拱北建筑风格

拱北建筑大多数为殿堂式风格。拱北墓庐由墓亭、拱子组成。墓亭多为砖木结构,有三层八卦、二层六卦、一层四卦。一层多有砖雕,内容主要以梅花、、荷花、牡丹、松树、竹子、石榴、桃、葡萄等花草树木为主,还有花瓶、香炉、经文等。二层、三层大多为木制结构,飞檐翘角,用木雕和彩绘,图案有桃、荷、牡丹、菊、经文、宝剑、香炉、汤瓶等。墓亭顶部有宝瓶。墓亭里面是拱子,拱子由砖砌或石制的长方形底座和圆柱式石拱组成。临夏主要的拱北有大拱北、华寺拱北、国拱北等。

4 临夏穆斯林民居建筑风格

临夏民居以临夏市八坊回族聚居区为代表,大分散小集中的居住方式和以商业流通、手工业者、餐饮业为主要谋生手段,回族穆斯林不同于其他民族的生活特征,决定了临夏回族穆斯林传统民居社区的选址及布局特征;以清真寺为中心,大都一家一院,房屋多坐北向南,一门两窗。传统的北方四合院,民居中最讲究的是堂屋,称为“上房”,一般有三间,坐北朝南,以土坯或砖砌墙,木材做屋架,屋顶多覆以小青瓦或大红瓦。屋顶为单流水式或两流水式,屋檐有飞椽。设有火炕,屋中多挂中文、阿文中堂字画。穆斯林庭院内干净、整洁、朴素,喜种花养鸟。

5 伊斯兰建筑装饰

5.1 砖雕

砖,灰色中性的颜色和软硬适中的材质,这种色彩格调和砖雕本身所表现出的精神气质相吻合,所以从物质基础和审美需求看,在西北黄土高原石材稀缺或开采加工难度大,运输成本高等因素下,砖雕成为建筑外装饰最好或唯一的选择。为了不使清真寺过于庙堂化,以区别于佛道建筑,在建筑装饰中比较注重小品建筑的点缀尤其是各种木石牌坊和砖雕的大量使用,有时虽然显得繁复,但却采用中国传统建筑形式,以显示尊贵。所有的砖雕和木雕虽然全是中国的传统风格,但与清真寺内的宗教、民族特征却结合得十分和谐完美。

清真寺、拱北的砖雕多见于照壁、墙壁、大门等处,在特制的青砖上用镩刀、平刀、斜刀等工具,刻出各种花卉、鸟虫、翠竹、劲松、葡萄以及阿拉伯书法、图纹等,形象生动,立体感强,民族气息和乡土气息浓厚。在发展过程中,临夏砖雕吸收了木雕、石雕、玉雕等雕刻艺术的手法,同时注意将传统中国画、汉字书法、印章、诗文、阿语书法的艺术表达形式与砖雕手法融会贯通起来,形成多元性的艺术特征,既保留着特有材料所呈现的质朴和简约,又呈现出多样化的艺术特征。东公馆和清真北寺的砖雕堪称精品。

5.2 木雕

木雕在伊斯兰建筑中较为常见。木材原料选用质地细密坚韧且不易变形的树种,如松木、樟木、柏木、红木等。木雕技法多样,有圆雕、浮雕、镂雕、阴雕、双面雕等,雕刻时可诸技法并用。木雕多表现在建筑物插梁、飞椽、垫板、梁椽、斗拱、隔扇、门窗、裙板、隔心等处。

5.3 彩绘

伊斯兰建筑常用彩绘进行装饰。清真寺、拱北、民居的彩绘主要在梁枋、柱头、窗棂、门扇、雀替、斗拱、墙壁、天花、角梁、椽子、栏杆等建筑构件上,以梁枋部位为主。彩绘的主要作用在于美化和保护,颜色以蓝、绿、黄、白为主。传统中式清真寺的彩绘图案精美,色彩雅致,栩栩如生。

回族建筑范文第4篇

【关键词】临夏砖雕艺术;民族文化;民间艺术

说起砖雕,或许我们中原人会有些陌生,但是提起瓦当我们就再熟悉不过了,其实两千多年前出土的瓦当就是早期的砖雕工艺的前身。砖雕是中国文化中涵盖的独特的建筑雕刻艺术,它主要在建筑的砖体上进行雕琢,并且通过不同的内容和部位之间的组合、呼应构成完美的艺术形象。其画面内容经历了有平面雕琢到镂空浮雕的立体画面的发展。不同历史发展时期呈现出不同的风格特点和工艺手法。

临夏古称河州,位于甘肃陇南夏河之畔,是甘肃省回民聚居的地区。这里除回族外,还聚居着汉、藏、东乡、裕固、保安等民族。秦汉以来历为丝绸之路的主要通道,穆斯林风情和伊斯兰文化独具特色。临夏回族砖雕是富有民族特色的民间工艺,在西北地区颇负盛名。当地的馆舍建筑、寺院庙观及民宅的山墙影壁、屋脊栏杆、大门通道等处,常常可以看到精美的砖雕艺术品,令人叹为观止。就在2006年临夏砖雕艺术被国家列为了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

临夏回族砖雕有着悠久的历史,在北宋年间就已经产生这种工艺,直至明展较为成熟,雕镂技艺即精湛又细致,有着极其强烈的表现力和想象力。这也正体现了中国文化有着悠久的历史与鲜明的民族特点。

1、中国砖雕的历史渊源

中国的砖雕艺术发展大致可分为初期、中期和巅峰时期三个时段。初期是由东周瓦当、空心砖和汉代画像砖发展而来的。汉代的画像砖是墓室预制构件的大型空心砖,它是在湿的泥坯上用印模捺印各种画像。北宋时形成砖雕,成为墓室壁画的装饰品。中期砖雕的发展依据与金代山西的侯马董玘坚墓室,在不足4.7平方的面积上,砖雕布满全室,雕刻有模仿木结构的斗拱、藻井、大门、隔扇等,以及屏风、花卉、鸟禽、人物等图案,其中站立在戏台口的生、旦、净、末、丑等演员运用圆雕技法,形象栩栩如生。巅峰时期是在清代,北京紫禁城宫廷内墙面夹柱的通气孔也都使用砖雕,镂雕花鸟图案,牢固而美观,且利于空气流通。清代是砖雕发展和应用最为广泛的时期,除江苏、安徽外,在山西、浙江、福建、广东、北京等地有很大发展,它们大多作为官吏、富豪、地主宅院的厅堂大门、照壁、祠堂、戏台等建筑的装饰。也由此把砖雕艺术归为了七个主要流派,分别为北京砖雕、天津砖雕、山西砖雕、徽州砖雕、苏派砖雕、广东砖雕、临夏砖雕(河州砖雕)。

2、临夏砖雕的工艺技法

2.1临夏砖雕再制作方法上主要分为两类。一类是传统的“刻活”和“捏活”。“刻活”是在烧制完好的青砖上面用刻刀雕刻图案,主要针对较大型的砖雕,例如影壁、五宫墙、甬道、门庭等。在已经拼装组合好的砖面上进行草稿绘制,然后块块对接,拼成画屏。制作过程要经格方、落样、雕刻、安装、打磨。工艺上比“捏活”复杂的多,特别是在表现物的质感上生动逼真,更加细腻精致。“捏活”主要是制作瓦当、屋脊兽和屋脊上的圆雕、浮雕装饰造型。先将已经配置好的泥坯粘土用模具或手工捏制和压出所需要的纹样和造型,然后放入土窑里面人工操作烧制成花砖和瓦当,完成并出窑后可以直接运用与建筑的装饰上。

另一类则是二十世纪后流行起来的“软模具钢筋水泥浇筑翻制法”。

2.2临夏砖雕在技法上采用的是镂空和雕刻相结合的手法,或圆雕或半圆雕,使其跃出画面,立体感强,层次分明。在衬景和次要部位则利用浮雕方式处理。其雕刻技法主要有凹面线刻、阴线刻、凸面线刻、镂空式浮雕、高浮雕、浅浮雕等。临夏砖雕之精华就在于此。精湛的雕工,高明的构思,把传神的意趣和生动的画面,淋漓尽致的再现在几十甚至上百块的青砖之上。极具强烈的想象力和表现力,让生活充满情趣。

3、临夏砖雕的特色及题材

临夏地处祖国的西北甘肃省,主要为回族的聚居区,那就一定离不开回族风情和伊斯兰文化的独特性。这里值得一提的是,砖雕艺术受宋代以来的汉族雕刻和中原文化的影响很深。但在装饰及艺术风格上依然保留了回族的典型伊斯兰特色。题材的选择上常常因对象不同,而在山墙、影壁等主要部位多以独立的花鸟、山水作为主题性装饰。临夏砖雕中广泛采用的,数量最多的当属草木花卉题材,例如荷花、牡丹、石榴、葡萄等。

临夏砖雕至今已经有800多年的历史了,其中涌现出不少民间砖雕艺人,特别是民国年间以回族老艺人绽成元、周声普最为有名,集河州砖雕之大成的东公馆砖雕是绽成元的艺术结晶,临夏红园一字亭南侧壁上的"泰山日出图"则是周声普的得力佳作。而榆巴巴拱北、大拱北、红园广场等一些新建的大型砖雕作品则展示出河州新一代砖雕艺人的精湛技艺。实为西部民间艺术的奇葩。在今后的发展道路上,努力保持临夏砖雕朴素淡雅的艺术特色。在这里提别提到的是,在临夏砖雕的图案选择上,特别的避开了以人物为主题的创作,即使是表现八仙过海这样的神话题材,也不显现真实人物,而使用暗喻的手法。在创作中大多都以花卉为主。由于回族人民的,认为真主才是独一无二的。但在后期,由于临夏属于多民族地区,所以很大程度上受到了汉化的影响,在之后的砖雕作品中也出现了人物和动物。

4、临夏砖雕的应用与发展

临夏砖雕的流传较为广泛,不仅甘肃有、宁夏、青海、新疆等地回族人民修建寺庙或盖房子也都有用临夏砖雕的。宁夏的同心清真大寺是一座把我国传统木结构和伊斯兰木雕刻、砖雕装饰艺术融为一体的独特建筑,尤其门前的精致砖雕“月桂松柏”照壁。由于青海省也位于古丝绸之路的要道之上,因此临夏砖雕由此引入青海,目前在青海省著名的佛教寺庙-塔尔寺的影壁和建筑柱头上有一部分简单的砖雕装饰。

在临夏当地使用砖雕工艺制品比较广泛,最多的当属清真寺和民居。如临夏的广河县、和政县等各大清真寺,都是砖雕运用比较密集的区域。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们审美观念的提高,一些后期新建的民居也开始多用砖雕来装饰房屋。在甘肃省会兰州市的白塔山公园,处处都能见到古建筑上的砖雕,尤其是公园入口门庭的影壁上就有一副较为大型砖雕作品。在台阶和走廊中都可看见砖雕艺术,这些砖雕都为早期的工艺,虽然在内容上比较丰富,但是在雕工上较为粗糙。白塔寺上面的八个面也都是不同的砖雕形式、主要都以花卉和动物为主,其中依稀的辨认出有麒麟、龙、凤、奔马,其他的四面都是花卉。

临夏砖雕清又朴素的比较少,而富丽堂皇的较多,虽然说有些砖雕已经从浮雕式转变成了镂空式,但都已经缺少了过去那样的风姿摇曳、线条简略的趣味。作为一种优秀的民间工艺,临夏砖雕主要是以浪漫主义和现实主义相结合的创作手法,情景交融,寄情于景,表达着回族劳动人民热爱祖国壮丽山河的的思想情感和美好的理想,以及对生活的热爱和追求。同时也显示了中华民族劳动者的精湛技术和高超的智慧。在我国的历史文化宝库中占有一席之地,更是在民间艺术星河中闪烁着璀璨的光辉。

【参考文献】

[1]陈兆复.中国少数民族美术史[M].北京:中央民族出版社,2001.

[2]马忠贤,赵忠.临夏砖雕[M].深圳:深圳市德信美印刷有限公司,2007.

回族建筑范文第5篇

    被告人:熊聪,男,52岁,云南省宣威县榕城镇农民。

    被告人熊聪对建筑工程的设计、施工技术有实践经验,经常为一些建设单位进行工程设计和施工指导。1985年,云南省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城市建设局设计室因人手不够,与熊聪达成口头协议,由熊聪为设计室绘制建筑图纸,报酬按设计费的15-25%给付。除此之外,他与设计室没有其他权利义务关系。1987年,根据云南省有关文件,对在职的技术人员和社会上流动的技术人员评定职称时,寻甸县经委依据城建局设计室的报告,评定熊聪为助理工程师,并发给证书。1988年10月5日,熊聪还自买了聘书,由设计室填写盖章,聘期一年。但是,在评定职称和填写聘书之后,熊聪与城建局设计室之间的关系仍然仅为绘制图纸、取得报酬的劳务关系,并无其他权利义务关系。从1987年1月到1988年7月,熊聪在为城建局设计室设计图纸、取得报酬的同一期间,还为几个施工单位作施工指导,得到他们给的劳务报酬6700元;为三个建筑公司、基建队介绍工程,得到他们给的报酬4000元;他还向有关的建筑公司借过钢材、油漆等建筑材料,价值人民币850元,到发案时没有归还。以上共计11550元,亲属已协助退清。

    「审判

    云南省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熊聪犯受贿罪提起公诉,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经公开审理后认为:熊聪利用设计图纸和监督工程质量之便,接受他人贿赂11550元,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鉴于其能坦白罪行,退清赃款,依法从轻判决:被告人熊聪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判决生效后,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以漏罪受贿3000元又提起公诉,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熊聪隐瞒了1987和1988年内在介绍工程中两次向某施工单位负责人索取人民币3000元的犯罪事实。该院于1991年10月30日,依法撤销原判宣告的缓刑,对漏罪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熊聪有期徒刑一年,与前罪所判的刑罚实行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没收赃款14550元。

    宣判后,熊聪以自己不是受贿罪的主体为理由,向云南省曲靖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曲靖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受理熊聪上诉案后,对原审判决认定的事实进行了全面审查,查明熊聪不属于城建局设计室的聘用人员,不构成受贿罪的主体。他从各施工单位取得的财物,属于劳务报酬和借用行为,不应视为受贿。原审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均为不当。熊聪的上诉有理,应予采纳。该院依照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于1992年4月27日判决如下:撤销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宣告上诉人熊聪无罪。

    「评析

    本案一审判决熊聪有罪,二审判决熊聪无罪,主要分歧在于:在事实上和法律上,熊聪是否属于受贿罪的主体?他接受的钱财是非法收入还是合法收入?

    一审人民法院认为,熊聪是城建局设计室的聘用人员,他代表设计室绘制建筑图纸和监督施工质量,利用职务之便向一些工程施工单位索取和收受财物,所以构成受贿罪。

回族建筑范文第6篇

1、海原县的原因分析

1.1 功利主义对文物保护的消极作用

我国在城市化发展的过程中,我们单纯地追求城市的国际化与现代性,常因所谓的城市规划和改善城乡面貌的需求,大量拆除古代建筑遗址。 除追求城市化外,我国还在不断加强农村建设,在建设新农村过程中,部分地方政府单纯地追求整齐划一的新式建筑,破坏了原有的建筑模样,大量的古建筑正是在这样的情况下消失了。 功利主义驱使大规模经济建设,严重破坏了现存文化遗迹,且经济发展规模越大、速度越快,对文物的破坏程度则越深,影响范围则越大。 功利主义对于文物的保护来说,犹如一根魔杖。 在这根魔杖的指挥下,大家都本着加强基础建设、促进经济建设的名目,大规模地破土动工,大量破坏了地下的古代遗址以及地上文物。 如海原县西安镇范台自然村西山顶,有一座建于明朝的古烽火台,海原文管部门定名为“墩墩梁烽火台”. 墩墩梁烽火台南北和东西均 88 米,有四道壕沟和三道围墙,中间的烽燧高达十余米。 整体修筑布局合理坚固,极为壮观,这种布局的烽火台,在整个西北乃至全国都很罕见,其完整性和宏伟气势令人折服。不久前,笔者在此路过,发现墩墩梁烽火台已经不复存在,整个建筑被夷为平地,和旁边修建的梯田融为一体了。一座几百年的古烽火台竟然彻底的被毁灭了, 唯有那块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的石碑兀立在风中。

1.2 扭曲的政绩观给文物保护带来的灾难

文物是一个民族的记忆。 对古人留下的东西,我们要学会敬畏,懂得保护。适当的开发,也是为了让更多的人有机会分享。赚钱和发展经济,不是文物遗迹的主要职能,所以不能因此随意纂改甚至摧毁祖先留给我们的文化遗产。功利主义下的“文物保护”早已变为获取经济利益和政绩的工具,背离了公共文化的价值和意义。海原县贾塘乡马营村附近的一座古城临羌寨和蒙古堡庙遗址。临羌寨坐落在马营河两道河谷交汇处的台地上,呈东北西南方向的长方形城墙,南边城墙已为水毁,城墙坍塌,城堡里面已经被耕种。我们只有真正地从观念上转变对文物不切实际的幻想,着眼于长远利益,着眼于文化传承,才可能让古人留下来的遗产得到传承。

1.3 资金来源缺乏保障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 10 条对文物保护的经费来源作如下规定:县级以上的人民政府必须把保护文物事业归入到其社会发展以及国民经济的总体规划,其所产生的经费纳入政府财政预算。 国家用在文物保护事业的财政拨款伴随着财政收入的增加而增加。国家对由捐赠等形式设置的关于文物保护的社会基金持鼓励态度,其专用于保护文物,任何个人以及单位不得挪用或者侵占。 由此可见,我国文物保护的主体是国家,对于文物保护所产生的经费主要是由政府财政作为支出, 辅之以文物古迹的其他收入, 社会捐赠以及赞助等作为补充。 有数据表明,“中央以及地方政府对于文化遗产的保护经费在不断地加大,”十五“时期中央财政总计投入了 22.37 亿元用于保护文化遗产,比”九五“时期增加了 20.5%. 自 2005 年开始,国家文物局和财政部开启了大型遗址的保护项目,每一年都对拥有重要影响的大型遗址投入 2.5 亿元重点进行保护”. 我国尽管每年都在增加对文物保护事业的经费投入,但在各级地方财政预算中还没得到固定的经费投入,在实际的筹集资金过程中也主要是地方各级政府自身进行筹集,所以很难做到经费保障。 由于《文物保护法》对文物的保障资金仅做出了原则性规定,对于资金的来源以及金额所需要占据的比例等都没作具体说明,所以说我国至今还没有形成一套完整的文物资金保障体系。

1.4 公众参与力量缺乏

我国文化遗产保护领域公众参与程度较低,当前,公众参与已经成为政府和公众的共同需求。 我国的大多数民众都缺乏积极参与社会公共事务的意识,同时,由于社会、经济、文化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大多数民众对文化遗产的认知仍停留在较浅的水平,没有充分认识到文化遗产的价值和意义,因而无法形成强烈的保护意识。 自治区政协委员、北方民族大学社会学所副所长武宇林说起流失的回族民俗文物,痛心与惋惜之情溢于言表:“回族民俗文物每天每时每刻都在流失。 抢救和保护回族民俗文物,是回族文化建设的一件大事。 作为中国唯一的回族自治区---宁夏,有责任、有义务加大对回族民俗文物的保护与收集力度! ”

2、强化文物保护的相关措施

首先,提高全社会的文化素养,提高城市管理者对古建筑和古城保护重要性的认识,是保护工作的基础。 一些地方对古建筑和古城保护意识的淡薄归根到底是缺乏对这些遗产文化意义上的深层理解。 因此,提高地方管理人员的文化素养,让他们把呵护遗产作为一种责任,一份事业,有对城市、对子孙、对人类历史文化传承的担当,就显得尤为重要。 现存的海原县城古城墙,位于老城区北坪梁(海原三中院内)。

目前墙体破坏严重,内外侧多处塌方,顶面坍塌,已失去昔日的宏伟。李进兴委员说,如果不对海原古城墙加以保护,这一历史遗迹将会消失,对中外专家研究这座历史名城造成极大的遗憾,对海原县也将是巨大的损失。

其次,实行依法保护,依法治理,形成一套便于操作的古建筑和古城保护制度和程序规范,是保护的首要途径和最高境界。 我们要提高法律的精细化程度,在顶层设计上划出不可逾越的保护“红线”,建立起有效的责任追究机制,使建设者和管理者对法律、对程序有敬畏之心。 譬如,我们可以从保护的对象、方式、手段和操作规程入手,严格决策审批程序,使城市建筑拆迁有“纵向到底、横向到边”清晰的边界;树立专家介入的意识,明确专家“事前”介入的程序;明确城市规划建设必须通过的市民 “红线”, 使广大市民不但对建设项目的规划内容知情,还可以充分地参与和表达意见。

再次, 动用民间等

回族建筑范文第7篇

回民小吃一条街,坐落在昌吉市建设北路北公园东北处,占地面积约23.5亩,建筑面积8500平方米,为两层砖木框架结构,布局为四合院。一进建设路北口,那青砖绿瓦飞檐斗拱,古色古香的伊斯兰建筑就映入了我的眼帘,大门用檐柱作为木牌房三门斗拱,上书:昌吉回民小吃街,院内宝塔高耸,亭台楼阁,雕梁画栋,装饰在院墙四壁上的砖雕,梅荷生香,兰竹玉立,一副副《江山图》,《双品牡丹》,《田园秋色》,如山水长轴,润人眼球。我们登上四合院中心二层六角木楼,凭栏观望,小街四周院落的饮食、购物、风情体验三个区一览无余,东南角三峰驿驼,把日落明驼走,风生驿骑来的古丝路驼铃摇进了游人的耳里。东北角上青铜雕塑把回汉兄弟的情意表现得淋漓尽致。院北尽头修建了一个二层排楼,飞檐回廊开阔大气,表现回族风情。整个一条街,建筑庄重雅致,峻峭雄健,艳丽舒展,具有浓郁的亭楼式建筑风格。

下楼漫步购物区,开孔式的木门木窗古香古色,店内琳琅满目的金银铜铝制成的各类饰品及手工艺品美不胜收,店外食客游人如织,品茗尝鲜,俨如走进北京牛街一般。在风情体验区内,管理人员告诉我,如果在节假日你有幸碰上回族花儿演唱,那高亢悠长的情歌定能泛起你少年情愫。

回民小吃色味俱佳。小街荟萃了150多种回民特色小吃:张学福的羊羔肉、榆树构的丸子汤、老妥家的油糕、麦客来的糕点、老张家的胡辣羊蹄、油塔、粉汤、火烧、千层饼、凉粉、凉面、烤肉香飘诱人。众多的美味,让我和我的家人不知品尝那一种好,最后我提议每人选一种,既省钱又能品尝多种花样。粉汤、油香等七八种小吃,让我们全家享受了一顿难忘的美餐。

晚上,华灯初上,我登上宝塔。回民小吃一条街的点睛之作,是建在东北角上这个30多米高的7层木塔,塔呈六角形,飞檐斗拱,雕梁画栋,塔身上的山水花草绚烂多彩,十分壮观。登高眺望,近处一条街如镶嵌在回乡的一颗璀璨夺目的明珠,远处高楼林立万家灯火、马路浮光跃金如彩带舞动。观音故里、飞马之乡的夜景尽收眼底。人在高处心驰神怡,悠然间我思忖,如果四方的游客慕名庭州胜景,在古老的昌吉这块风光秀丽的宝地上,游览了闻名遐迩的天池、千年不朽的大漠胡杨、如诗如画的五彩湾、唐代北庭大寺、亿万年前的恐龙、硅化木等名胜之后,下榻昌吉市,在回民小吃一条街品尝回民佳肴美味之后,登临宝塔,尽览庭州夜色之美,另有一番怡情乐趣在心头。

旅游攻略

从自治区首府乌鲁木齐坐车,半个小时便可到达昌吉市飞马转盘路口,下车乘52路公交车可直达小吃一条街。进入一条街后,可先浏览四合院的庭街建筑及墙壁上精美的荷梅竹菊的砖雕等绚丽多姿的建筑,了解回族饮食文化,在北公园泛舟游历之后,再去品佳肴香茶更有品味。

回族建筑范文第8篇

一下飞机,我们就在友人的陪伴下参观了回乡文化园。这座文化公园是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集资近数亿元建成的,它通过建筑、园林、服饰等,展现了宁夏以回族为主的多民族文化。当晚,步入餐厅,一股浓郁的回族文化风情悄然而来,让人赏心悦目。说起回族的菜肴,也是非常有特色的,令人回味无穷。

去银川一个不能不去的地方就是西夏皇陵。西夏皇陵又称西夏陵、西夏帝陵,有“东方金字塔”之称,座落在银川市西郊贺兰山东麓,距市区大约35公里,是西夏历代帝王陵墓所在地。陵区南北长10公里,东西宽4公里,里边分布着九座帝王陵和140多座王公大臣的殉葬墓,占地近50平方公里。西夏王陵受到佛教建筑的影响,使汉族文化、佛教文化、党项民族文化有机结合,构成了我国陵园建筑中别具一格的形式。

当我们参观完西夏皇陵,为历史的沧桑巨变感叹万分时,眼前的景象又让我们回到了现实当中。位于宁夏北部的平罗县境内的国家5A级生态风景区,让我们充分领略了塞北江南的风情。整个沙湖的碧水与沙漠相邻,湖水清澈,鸟儿飞翔,芦苇茂盛,如果不是亲眼所见,真的难以想象在这沙漠深处居然有一池碧水在此荡漾。难怪当地人有“不到沙湖等于没来宁夏”的戏言。当地已开发的景点和旅游项目有许多都是在南方很少见的,比如苇荡迷津、湖心鸟巢、西部大漠、大漠旱舟、水上滑梯、水上摩托、滑沙索道、湖中荡舟、滑沙、水上降落伞、骑骆驼、跑马等等。

在沙坡头滑沙是塞上江南的又一看点。沙坡头古时称沙陀,元代称沙山,清乾隆年间因在黄河北岸形成了一个宽约2000多米,高约200多米的大沙堤而得名。由于特殊的地理环境和地质结构,人在沙坡顶上顺坡下滑,沙坡内便发出“嗡、嗡”的轰鸣声,犹如金钟长鸣,悠扬宏亮,故称“沙坡鸣钟”,是中国三大响沙地之一。

宁夏另一处让人印象深刻的是乘古老的羊皮筏渡河和在沙漠中骑驼。羊皮筏俗称“排子”,是将山羊割去头蹄,然后将囫囵脱下的羊皮扎口,用时以嘴吹气,使之鼓起,十几个“浑脱”制成的“排子”,一个人就能扛起,非常轻便。游人坐在“排子”上,筏工用桨划筏前进,非常有趣。

导游介绍,骑骆驼时必须小心翼翼。骆驼站起来和卧倒时会将人甩下,在这时要抱紧驼鞍或驼峰。平时不要靠近骆驼的后脚和头部,以防它踢人和用嘴喷人。骆驼虽然温顺,但受惊后却很危险,要防止突然的响声(如突然的喊叫)和刺目的颜色(如突然打开色彩艳丽的自动伞)刺激骆驼。长途骑驼不要绷劲,要顺着骆驼的步伐自然骑坐,随时调整坐姿,并适时下来步行一段。

尽管行程时间紧迫,我们还是参观了被誉为“中国一绝,宁夏之宝”的镇北堡西部影城。这座名城是由著名作家张贤亮一手精心创立的。在这里拍摄了《牧马人》、《红高粱》、《黄河绝恋》等近百部影片,享有“中国电影从这里走向世界”的美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