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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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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遗产范文第1篇

【关键词】低碳;砖建筑遗产;适应性再利用;原真性

建筑遗产的改造与再利用已经有将近30多年的发展,目前日益成为引起人们关注的学科,它的意义已在不再是原初的追求功利化的目的,而逐步转向关注人类自身的历史和文化的见证的留存与保护。与此同时,砖建筑遗产作为一种体现了中国近代建筑史上新旧建筑交融的独特的建筑形式,值得对其的保护与再利用做深入的研究和探索。本文即在循环经济与可持续发展为主旨,在中国建筑遗产的三个保护层级(限制性保护、再利用保护、发展性保护)基础上探讨影响再利用的因素以及相关低碳策略。

1 影响砖建筑遗产保护和再利用的因素

1.1 砖建筑遗产周边环境的留存

任何建筑的建造和发展都不是绝对孤立的进行着得,建筑遗产由是如此,一定是与相关文化相互影响和双向建构的过程。砖建筑遗产在其建成之前、之中和之后都有着影响与被影响的印记,这也正是历史阶段的见证。但这些印记不仅仅局限于表现在砖建筑遗产的主体上,往往是由与之相关的周边环境要素整体构成氛围提供历史文化信息的。因此对于砖建筑一场周边环境的留存就是影响砖建筑遗产保护和再利用的重要因素,相反,若只是单纯的主体砖建筑,忽略其形成过程和周边环境信息,将有可能武断的切断历史关联线索造成历史与文化线索的损失。

要保护砖建筑遗产的原真性应从建筑所依托的场所环境出发,也就是说建筑遗产周边的人文环境、自然环境以及存在性环境都应得到评估,来决定是否留存。砖建筑遗产不仅仅是历史上或城市物理空间上的一个点,它还可以传达经济、文化、时代空间等多方面的信息传递。由于近代中国社会受西方多方影响,砖建筑在发展过程中也应西方建造技术和价值理念不同,建筑空间在自身发展过程中也出现不同的变化,或扩大或缩小,这类相关的空间里有也应得到考量和保留。总之,对砖建筑遗产的保护和再利用应同时结合场所环境的留存而展开。

1.2 原有材料和实体的留存

砖建筑遗产的本身的砖结构和材料作为历史和文化信息承载的物质实体,其留存的方式将最大程度影响建筑遗产效果的因素。砖建筑遗产中砖最重要的特征就是手工化,是一种密集型劳动的建筑方式。这种建筑方式对比现代工业化或产业化的建筑方式来说,都是真实而细腻的,不带虚饰成分的技术和工艺的充分展现。从这个角度看,砖建筑遗产崇尚谦逊、质朴的营造观,更以事实的方式给现代传达时代地域性和文化性的特征。

砖建筑遗产由于其自身材料构成的特殊性,不仅仅在其自身建造和设计过程中包含时代信息,同时记录其整个生命周期中经历的历史信息。在人们的使用过程中砖建筑本身将留下许多印记,这些印记不应被填补或掩盖,而应同建筑主体材料一同被保留和尊重,只有当这一个个印记逐一保留和记录才有可能组成整个完整的历史。同时,对原有材料和主题的重视和保留,不仅能延续历史建筑岁月文化的信息, 而且能提升新建筑的价值,使其更适应现代社会发展,延长砖建筑遗产的生命周期。

1.3 新技术和材料的运用

从1931年的雅典起,ICOMOS的各期会议章程建议中都重点提及了采用新的材料和技术用于建筑遗产的保护和再利用工作中。砖作为古老建筑材料的在脱离了传统的承重作用之后,结合新材料和技术产生了新的营造方式,于是在表现上也就有更多元的可能性,。随着时代的发展,将新技术和材料用于建筑遗产保护的技术日趋成熟,也为多数建筑遗产再利用项目所采用。

在砖建筑遗产中的保护和再利用采用新材料、新技术可概括为四个方面的优点:一是因为砖这种传统材料自身的生命周期有限,运用现代的结构技术和材料可以低成本的加固和维护原有建筑结构,以最小化介入方式作用于原有砖建筑结构,减小对原有建筑风貌的干扰。二是运用现代新技术便于施工和实施,同时也更为大多数项目的受众所接受,。三是采用新技术、新材料可以让现代作用于建筑遗产的部分与建筑原有部分明显地相区分,且易于识别的。这种尊重原有建筑独特工艺和特殊构造、保存其原有生产技术特色风貌的做法,是突出的体现了体现历史原真性的原则方式。四是从现代历史角度来看,砖建筑历史遗产不仅是过历史的重要点见证,它也同样是当下时代记录簿,现代作用于它的保护技术和手段也将作为一种信息的复写被记录进历史,因此采用现代的新材料、新技术是体现现展和记录当下历史进程的一种必然的方式。

2 低碳视角下适应性再利用的策略

2.1 价值评估与清理

对于一些具有极高的价值和保护的意义需要采用限制性保护措施的砖建筑遗产,大多部分适于采用这种方式最大程度保存原真性。因为这种保护策略的有点是能耗较小,不对原有建筑做多的改变,目的往往不在于经济效益,更多是社会影响和教育价值。因而在此过程中建筑主体部分因为清点和整理工作为主,对局部损坏严重部分或严重受威胁部分可用现代建筑技术做维护。但是这个建构工作并非这其中的主要部分,经济策略和管理策略应该是重点解决的问题,因为作为对社会其纪念或教育作用的这类保护的建筑遗产往往在后期运行是依赖与社会而进行的。这类历史保护单位需要有详细的关于历史价值建筑的评估来运做保存经费,才能全面到位避免饱受岁月摧残的历史建筑继续衰颓败坏。

2.2 功能转换

随着时代的变迁,砖建筑遗产的原有使用功能早已失去了在当代社会的意义,那么将全新的功能引入其中将是必然的需求,但是这种变化不应是革命性的,而应当是使用功能的渐变,即是通过发掘原有功能、空间尺度、结构类型以及承载力设计等的拓展潜力,找出与现代功能最大匹配度的部分进行优化设计和功能的转换。用这种方式在实现向现代使用功能的转变的过程中又是对原有建筑主体和历史文化的一个注释。除了少数需要限制性保护的砖建筑遗产外,对其的保护和再利用都不应当是以博物馆方式成列式冷冻起来,建筑的服务主体是人,若只是简单的陈列和展示,不仅是对环境资源的浪费,人们也无法在没有任何体验的空间中清晰地获得对历史和文化的信息,也是对文化资源的浪费。因此,在一定程度上说,在不改变原有建筑的风貌和主体的前提下,实现旧功能向新功能的渐变转化是一种现代社会精神文化建设的需求也是节约社会资源实现低碳发展的必然策略之一。

2.3 新旧并置

当进行发展性保护的砖建筑遗产项目时,当砖建筑遗产的就有建筑空间不能仅仅同过于新功能的匹配和转换来满足新的功能需求时,则可以考虑将原有建筑空间进行部分调整的可能性。以及结合周围环境创造新空间与原有建筑遗产向结合来适应社会发展的需求,延长建筑遗产的生命周期,从一定意义上来说也是现代文化信息再原有建筑遗产上的复写,记录的则是当下的历史和文化信息。

3 结语

中国的砖建筑遗产资源丰富,包含了大量的反应中国发展文化和进程信息,但是在当下保护和再利用工作仍然进行的十分有限。我们需要从观念的转变、认识的提升以及对国外前沿工作的总结学习来有效推进低碳生态地保护和再利用中国的砖建筑遗产,这也是保证人类文明可持续发展和造福后代的重大责任。

参考文献:

[1]方可.当代北京旧城更新调查研究探索.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0

[2]李雄飞.城市规划与古建筑保护.天津科学技术出版社,1985

建筑遗产范文第2篇

祠堂是宗族活动的场所,承载着家族的兴盛富强,寄托着族人的美好情怀,饱含着祖先的伦理教育,浓缩着百年来历史文化的精华。然而随着时代的变迁,城市化发展全面进行,众多古祠堂日益遭受破坏,而现存的古祠堂就更应该受到我们的保护。湖南省郴州市汝城县境内如今还保存着大量的古代祠堂,类型丰富,造型多变,极其富有地域特色,具有很高的科研价值。在2013年5月,包括朱氏祠堂、朱氏总祠、叶氏家庙、卢氏家庙、周氏家庙、周氏宗祠、李氏宗祠、八角楼、太保第共9处统一以“汝城古祠堂群”被评为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其中朱氏总祠结合了中西文化,中国传统的祠堂、八角楼与西方的鼓楼、钟楼、拱门巧妙结合在一起,以独特非凡的建筑形态,吸引着大众的目光。

历史沿革

朱氏总祠位于汝城县城关镇新井村上黄门,建造于1946年,在1948年完成第一期工程。1949年以后,由于战乱而长期停工的朱氏总祠由人民政府接管。此时,除了八角楼未盖顶之外,祠堂的主体部分已大致完成。人民政府接管后,将朱氏总祠建完之外还进行了内部改造,使其功能变为了一个群众聚会的大厅,在这个时期,“朱氏总祠”门额被石灰抹平,改为了“人民大礼堂”。结束以后,朱氏总祠于1973年变为饼干加工厂。90年代中期,又被私人租赁变为了轧米厂。至轧米厂倒闭之后,朱氏总祠被闲置无人问津,四周都是荒草丛生,日渐衰败。2002年春节,又因为孩童燃放烟火不慎将八角楼引燃,导致屋顶被焚毁。

幸运的是,近年来,汝城县政府逐渐意识到文化遗产的价值所在,将朱氏总祠交由文物部门管理保护。2008年7月14日,朱氏总祠被评为郴州市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后又于2013年5月3日被列为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图1 朱氏总祠现状 图2 朱氏总祠主楼

保存现状

朱氏总祠整体由三栋建筑构成,以主楼为中心,两边分别为南楼和北楼相互对称。东西宽约58米,南北长约50米,占地面积5895平方米,建筑面积2988平方米。位于正中的建筑为朱氏总祠的正厅,门楼高大威武,中央一层外廊有三处拱门,二层为八角阁楼。原屋顶为重檐攒尖顶,小青瓦屋面,檐角飞翘。现屋顶因焚毁不存于世。左右两侧为二层楼阁,左钟楼右鼓楼,均为攒尖屋顶,上做宝葫芦。原祠堂内本分为前、中、后三个厅,现三厅内部构架已被拆除,天井被填平,整体形成一个大厅。且大厅一榀木桁架断裂垮塌,使得大厅屋顶坍塌,屋顶缺失面积达200平方米。

主楼面宽约15米,进深约50米,建筑面积约为750平方米,是家族聚集商讨议事的场所。而南北楼均为二层,皆面宽16米,进深13米,三开间,一进,三面有外廊,是办公管理以及居住的辅助用房。屋顶为四坡屋面,豪式屋架。

朱氏总祠为砖木结构,墙体为青砖墙、三合土墙两种。三合土墙仅用于南北楼的山墙,其余为青砖墙,墙基为麻石,其中部分墙体采用黄泥砂浆粉刷。室内地面材料为三合土,碎裂严重。外廊为青砖,麻石包边。楼板为木楼板,残损得厉害,大多数失去结构功能。

遗产价值

朱氏总祠不仅在平面布局、建筑构造、建筑装饰上都独具特色,而且还是近代汝城政治、经济、文化方面发展变化的缩影,代表着汝城近代的历史,具有极高的建筑遗产价值。

1.历史价值

古祠堂是古代汝城人民不可或缺的纪念性公共建筑,因纪念先人寄托情感而建造并使用延续至今。而建筑遗产的存在可以证实相关文献的记载,是当地历史发展的实物例证。朱氏总祠从建筑的角度展现了中国近代历史的风貌,是那段岁月的遗留产物。自始建之后,朱氏总祠先后经历了民国时期、时期、时期、改革开放时期,原祠堂功能历经转变,由民国时期重要的活动场所转变为后来的加工厂,再至如今的荒废闲置,从侧面也反映了汝城近几十年来历史的变化。而汝城民国时期兴建的建筑,如今大部分已被拆毁消失,仅存朱氏总祠还能给后人带来当时的历史记忆。建筑所使用的材料如青石、青砖、三合土等在现代建筑中几乎不再被使用,其本身就具有厚重的时间气息。朱氏总祠正门木质门扇上还雕刻有五角星,这正是在解放时期那个特殊年代所留下的印迹。人们行走在朱氏总祠中,或看到或碰触到粗糙斑驳的墙面、精致细腻的雕花、陌生新奇的构件,便如同站在过去的时间面前,能够细细体会当年的故事。历史的记忆便正是古建筑遗产所不可代替的魅力所在。

2.艺术价值

朱氏总祠为特有的中西结合的祠堂建筑,外观古朴典雅,气势恢宏,其建筑造型、平面布局、材质装饰都富有自身特点,具有较高的审美价值。在建筑造型上,中式的传统祠堂建筑融合了拱券、横向线脚、纵向立柱等西方建筑元素,形成了中西文化交融的朱氏总祠。平面布局为T形,功能结构主次分明,主楼与南北楼之间都通过廊道相连。朱氏总祠正立面共有25条拱门,3个圆形窗洞。正门门楼由青石砌成,形成三处拱门,其中正中的拱门高约6米,宽约5米,十分醒目与旁边的拱门形成鲜明的对比,强化了入口意象。

并且,朱氏总祠还是当地的标志建筑和景观节点,具有较高的景观价值。其建筑木雕、石雕工艺精湛,手法娴熟,精美细腻。八角楼木雀替上雕刻着龙形纹样,拱门上石柱柱顶雕做成尖顶塔状,石栏杆处也做了细密的线脚。这些都充分展现了湘南近代民间雕刻的特色和水平。

3.科学价值

朱氏总祠是汝城朱氏族人共同捐款、统一修建的公共建筑,既保持了传统的建筑结构,又采纳了当时较为流行的西式建筑风格,主楼正厅的高度在10米左右,跨度为15米左右,其中门楼八角楼高度超过14米,两侧钟鼓楼高度约为13米。朱氏总祠除了建筑体量大之外,建筑细部还尤为讲究。建筑立面上不仅几乎全是拱券门窗或圆窗,廊道内部也是层层拱券,形成强烈而统一的秩序感。屋顶檐下作木装饰,封檐板也雕刻为精致的连续花型。可想而知,建筑施工的难度和复杂程度在当时的技术条件下已经比较大。朱氏总祠是郴州汝城最具代表性的民国建筑,凝结着设计师和建造者们的心血,展现了近代湘南地区的科学技术水平,是研究近代历史建筑最直观的实物资料。

4.社会价值

朱氏总祠不仅能为相关自然学科、人文学科研究提供课题与实证材料,而且还是重要的文化旅游资源,能够为汝城当地带来潜在的客源和发展机遇。通过对朱氏总祠进行保护及展示利用与旅游开发,可以带动当地经济的发展。通过朱氏总祠特有的文化环境的熏陶,也能够使公众对历史建筑、建筑遗产等产生兴趣,增进人们的家族情感以及对家乡当地文化习俗的热爱。同时,朱氏总祠的保护及再利用将对带动当地文化遗产保护事业起到重要的作用。

结语

遗产价值的全面解读使我们对朱氏总祠有更完整更真实的认识。这使我们能够以客观和全面的衡量标准,对历史建筑的保护工作进行反思。我们只有真正理解了建筑遗产的价值所在,才能在保护工作中明确重点,不将保护变成第二次的破坏。而这正有助于古建筑保护工作者对建筑遗产现状作出评价,从而指导后续的修缮保护设计方案。

建筑遗产范文第3篇

【关键词】城市设计;公共空间;建筑遗产;保护更新

美国社会学家曼纽・卡斯特 ( Manuel Castells)在关于城市空间曾说到“城市是社会的表现 (City is the Expression of the Society)”,“空间是结晶化的时间(Space is the Crystallized Time)”这些观点表明了人类正从更高的视角或者说是更理性的层面认识城市这一人类所创造的空间形式。城市设计作为综合处理物质空间环境、城市形态特征、历史文脉及市民审美等多方面作用因素的规划方法,逐渐被引入到各国的建筑遗产保护更新工作中。其中城市公共空间作为城市生活及城市文脉传承的载体,对于城市空间构成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在建筑遗产保护更新的过程中纳入城市公共空间的营造,用城市公共空间带动建筑遗产的生命活性对于建筑遗产保护更新具有重要的理论及现实意义。文章也将从当今建筑遗产保护更新与城市设计思想互动共生的影响,及基于城市公共空间营造的建筑遗产保护更新的意义和内容进行探讨。 1.建筑遗产保护更新与城市设计

建筑是凝固的音乐,城市是石头的史书。当今城市设计理念的核心就是超脱了原本的以塑造城市空间环境、城市形态为重点的不健全的城市设计思想,转而发展为对于场所制造与历史保护的内在关联的关注。而建筑遗产组合形成了城市的历史环境,是城市长期发展中形成的文化积淀的载体,承载着历史记忆的空间场所和文化精神。当今的城市设计理念中,历史保护的职责就在于延续建筑遗产的生命,并不断倡导城市设计的社会性,文脉的延续性,在对于建筑遗产的保护中实现城市文化的延续及人文关怀。

在现代主义建筑思潮影响下以及二战后大量的重建任务,导致了西方大规模的城市改造潮流,并形成了“重建”的颠覆性的城市更新改造思想。然而这一思想完全割裂了与旧有城市文化的联系,完全忽视了城市历史性的空间肌理和尺度特征,过分强调功能技术至上的原则,很快便暴露出种种弊端,于20世纪60年代末开始便受到了越来越多的质疑。逐渐的,国际上对于城市设计的讨论日益深入,对其核心价值的理解也日渐明确,即为人类生活创造有意义的场所。城市设计也不再仅是通过一定的技术手段将空间物化、阐释一定的审美观念的过程,而更是关注城市生活中的实际问题将其有效的解决,并对城市未来的发展问题的预测和控制。

卡莫纳(Matthew Carmona)所著的《城市设计的维度:公共场所――城市空间》指出,城市设计是为人类生活创造场所,这一场所不仅指明确的空间,还应考虑特定时期内场所中的活动和发生的事件[[1]]。要把城市空间环境中的问题作为一个大的建筑学的问题来统筹考虑,要以对于城市生活的关注来代替对于单纯的空间美学的思考。当代城市设计的出发点可以理解为提高城市生活环境的品质,关注城市历史文脉及场所精神的塑造,城市历史建筑遗产的保护和城市整体设计建设的关系是当代城市设计的基本线索。在当代城市设计中强调的“第二人原则”,即为在已存在的城市中建造城市,必须尊重前人已经创造的城市环境、存在的历史建筑文化遗产,保护好城市历史文化的前提上创造性的延续城市历史和城市特色。

关注城市历史保护研究的城市设计思想,强调城市的有机更新提升生活环境品质,注重城市空间的整合实现以人为本,提倡城市可持续发展复兴历史面向未来的城市设计导向蕴含了建筑遗产保护与城市设计的融合思想,已经成为当今城市设计思想的主流。 2.城市公共空间的营造对于建筑遗产保护更新的意义

在城市设计学科已过百年的发展进程中,学术界逐渐形成了“基于城市空间的视觉质量和审美体验的视觉审美研究;考察人对空间感知规律的认知意象研究;从行为心理角度关注空间与人的行为方式的相互关系的研究等不同的研究理论及方法”,这些很大程度上形成了对城市公共空间研究的架构。之后在1960年代以美国为首,由简・雅各布斯所著的《美国大城市的死与生》(Jacobs, 1964)中指出,应该重新关注“城市空间”中的“公共空间”,其概念在产生伊始就同多样化的城市生活以及由此产生的社会意义联系了起来,并由社会学和政治学中的研究提出应首要关注“城市中为什么需要公共空间”,公共空间这一概念的出现其实是代表了从现代主义功能至上的原则转向重视城市空间在物质形态之上的人文和社会形态,就其对于城市和社会的意义公共空间实为不同的社会生活发生并共存的平台,“它的存在能促进城市中不同社会阶层或团体的人们进行交流、融合,它的多元化和包容性的特征是形成社会相互理解和共融、促进社会安定和谐的重要因素,是城市活力的重要来源。”[[2]]公共空间作为城市建成空间是人类审美体验的重要观察对象,是城市中的物质空间形态和景观特色的载体;也是人类感受城市意象,形成对于城市历史地域文脉、空间活动场所感知的对象。

纵观国内外建筑遗产保护与更新的理论策略及政策发展史不难发现,建筑遗产保护更新的最终目的是使其实现其附带的各方面价值,保护更新以致用,只有采用合理的保护手段赋予了建筑遗产以新的生命并能够被已经发生了发展变化的当今社会生活模式所方便使用的保护更新才是成功的保护策略。面临当今城市对于多样性公共空间的需求,若采用适当的建筑遗产保护更新办法达到为城市提供多样化的城市公共空间的目的,将能够很好的吸引城市发展的关注,促进建筑遗产保护的实施。

从空间结构上讲,城市公共空间是城市的核心和主脉;从空间意义上看,城市公共空间在城市空间组成体系中起着与人体 “关节”相类似的承上启下,沟通整体经脉的作用,并影响着城市发展的形态和走势。城市公共空间是城市发展的主要物质载体之一,也是人与资源、环境关系的外在表现。城市公共空间具备的多种空间特质决定了其所包含的对于活跃的人类行为的容纳能力,及对于建筑遗产的激活能力。 3.总结

经过上文的论述可知城市设计已经从塑造城市空间环境、城市形态为重点的不健全的城市设计思想,转而发展为对于场所制造与历史保护的内在关联的关注。这种内在逻辑是本文与公共空间结合的建筑遗产保护更新研究的重点。而空间环境、城市形态的塑造仍是城市物质实体的关键,城市设计视角还指在整体城市的空间功能布局,公共空间脉络及密度等已经构建的空间形态环境下而进行的适当的规划布局及建筑保护修复设计。

建筑的生命是由他的物质生命和机能生命共同决定的。建筑的物质生命是指其结构、空间维护体系、设备等能得到充分的维护、修缮及更新的前提下维持建筑的物质功能正常运作,是建筑生命维系和发展的前提和基础。机能生命是指建筑适应社会活动的需求而被赋予的功能,是衡量建筑生命力的条件。在本文的研究中建筑遗产的保护更新便是指建筑的物质生命和机能生命都能得到良好的维持而非单纯的建筑“尸体”的存留。城市公共空间是人们意识形态和社会生活的载体,与公共空间结合则主要是指在维持建筑物质生命的前提下,关注人们意识形态和社会生活的改变,使其作用于建筑遗产,进行有效的改造、增建,空间形态的重塑及与城市空间的互动,使得建筑遗产具有活跃的机能生命力,只有两种生命的共同延续才能得到真正的建筑遗产保护更新的目的。 参考文献

[1][英]卡莫纳等 著.城市设计的维度:公共场所一城市空间[M].冯江等 译.南京:江苏科学技术出版社,2005

[2][加]简・雅各布斯 著.金衡山 译.美国大城市的死与生[M].译林出版社,2006

建筑遗产范文第4篇

一、引言

工业建筑遗产是指从建筑视角出发,因为失去原初生产功能而被闲置、废弃,具有历史、艺术、社会、技术等价值的工业建筑物及构筑物群落。工业建筑遗产的再利用是指对原有工业建筑的再次开发利用,它是在原有建筑非全部拆除的前提下,部分或全部利用原有建筑物质与历史文化内容,赋予其新的生命的一种开发方式。

城区老工业区是指依托“一五”、“二五”和“三线”建设时期国家重点工业项目形成的、工业企业较为集中的城市特定区域。随着城市用地和产业结构的相应调整,城市经济的高快速发展,在很长一段时间里城区老工业区中城市工业建筑的改造再利用成为我国老工业基地更新改造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近期,国务院正式批复了《全国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规划(2013-2022)》,力争到2022年基本完成城区老工业区搬迁改造任务,把城区老工业区建设成为经济繁荣、功能完善、生态宜居的现代化城区。这涉及了我国95个地级老工业城市、25个计划单列市、省会城市的市辖区,其中沈阳大东区为25个计划省会城市的市辖区之一。

二、工业建筑遗产再利用与文化创意产业融合发展的机理

(一)“退二进三”的产业转型提供了融合发展的时代契机。文化创意产业是指以创作、创造、创新为根本手段,以知识产权实现或消费为交易特征,以创意成果和文化内容为核心价值,为社会公众提供文化体验的具有内在联系的行业集群。如今,在“退二进三、退二优三”产业转型中,传统制造业正逐渐被新兴的文化创意产业所取代。

(二)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为工业建筑遗产再利用带来全新思路。目前,文化创意产业对于大部分城市来说仍属于新兴产业。在发展的起步阶段常常受资金成本的制约。同时,工业建筑遗产再利用和文化创意产业的结合也仍处于起步探索阶段。改造旧厂房、旧仓库不仅可以在低成本前提下将原本废弃的区域重新塑造为充满活力的文化创意新区,还可以保护和利用这些工业建筑遗产。

(三)文化创意意识与工业建筑遗产保护延续相契合。城市从诞生之日起就烙上了地域文化印记。后工业化时代,人们更偏爱城市中心地区具有历史文脉的建筑环境。同时,具有历史文化价值的工业建筑遗产,更需要为新生的文化创意产业培育良好的创意文化氛围。

(四)工业建筑遗产为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提供载体和资源。发展任何产业都要以资源开发和利用为基础。城市工业建筑遗产为创意和灵感提供了载体和资源,有大跨度、大空间等结构上特点的老厂房等工业建筑遗产,内部空间改造可塑性强,这样的艺术氛围易于灵感迸发。老工业厂房独特的历史文化底蕴和文化内涵也能得到充分的诠释和演绎。

三、沈阳大东工业区工业建筑遗产赋存及再利用现状

(一)大东工业区工业建筑遗产的历史形成及赋存。沈阳大东工业区位于沈阳市中心城区的东部,面积为51.18平方公里,是近代东北地区民族工业的发祥地。清末民初,先后建有奉天机器局、饮和汽水公司、“义隆泉”酒厂、肇新窑业公司等大中型企业。1920至1931年,基本上形成了大东、沈海两个工业区。区内有大量可置换与需要盘活的工业用地,其中的水、煤气、电等工业基础设施均高于日常生活居住配置。大东区的工业遗存以东北大马路和大东路分布最多,有企业现存的厂房、工业设施和工业历史建筑,也有已经废弃的厂房及工业建筑,还有建于20世纪50年代的和睦路工人村建筑群。工人村一直作为黎明厂职工住宅,是沈阳建国初期以及中国社会主义工业化时期工人住区的典型代表,也是极具中国本土特色的现代工业遗产和20世纪城市建筑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大东工业区工业建筑遗产再利用现存的主要问题。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1、尚未纳入城市整体规划。目前,大东工业区工业建筑遗存再利用还处于初起步阶段,工业建筑遗产的开发和再利用并未纳入到地区全局性的发展规划中,对工业建筑遗产开发和管理主体缺乏清晰确认。

2、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滞后。大东区文化创意产业相对滞后。据调查显示,有80%的调查对象对“文化创意”概念并不清楚。大东区文化创意产业数量相对较少、发展比较缓慢,对文化创意缺乏清晰认识,创意意识相对滞后。如何通过文化创意与区域特色对接,并对现有历史、文化、建筑资源进行发掘等问题,仍停留在较低的认识层次上。

3、宣传营销力度薄弱。目前,政府在宣传营销力度和路径方面还存在问题:各级政府对工业建筑遗产保护再利用以及政策法规的宣传较少;与古代历史博物馆相比,在博物场馆的宣传方面,近现代的工业博物馆宣传力度逊色许多。居民对近现代的工业博物馆的兴趣不多、了解程度不够,甚至不清楚大东区还有工业文化遗存,博物馆每日的参观人数也非常少;最后,在网络媒体以及新媒体宣传方面,大东区目前刚刚开通大东旅游微信公众号,但对于工业旅游、工业遗产保护和再利用的推送信息还是一项空白,官微与用户之间缺乏交互和信息渗透。

四、文化创意产业视角下大东工业区工业建筑遗产的再利用模式

(一)主题博物馆模式。主题博物馆模式是利用工业建筑遗产旧址,以保护利用为前提,以现代博物馆理念为指导,修建专门的主题博物馆,利用工业建筑遗产的文化和历史价值,开发有休闲、观光、科普和教育功能的工业遗产旅游产品,从而实现传承历史文脉、保护工业遗产、提升地域文化氛围等目标。这种模式既因保留原有的地域背景而激发了人们的参与感和认同感,并可作为艺术创作基地开展艺术作品展览活动等,又能有效地体现工业建筑遗产的真实性和历史感,因而是工业建筑遗产再利用的重要模式。

国际上工业建筑遗产中主题博物馆模式较有代表性的有亨利钢铁厂博物馆、英国艾斯布里奇峡博物馆、“关税同盟”煤矿区博物馆等。在借鉴国内外工业遗产博物馆成功经验的基础上,立足大东区工业建筑遗产特点,设计展示形式多样、展示内容丰富的博物馆,并与其他自然和人文旅游资源、景点有效整合,形成内容丰富、吸引力强的工业旅游线路。2015年3月20日,中国博物馆行业首个全国性法规文件《博物馆条例》正式实施,规定“博物馆在不违背其非营利属性、不脱离其宗旨使命的前提下,可以开展经营性活动。鼓励博物馆挖掘藏品内涵,与文化创意、旅游等产业相结合,开发衍生产品。”

(二)创意产业园区模式。工业建筑遗产的创意产业园模式是利用周边高新科技资源,由政府政策加以引导,通过产业重组的形式和业态调整对原老工业遗址和建筑进行更新改造,植入如时尚产业、艺术展览、动漫娱乐产业、影视产业等新的服务产业形态,营造出浓厚的城市创意文化氛围,形成创意服务产业、多元文化生态集聚区及现代文化创意产业基地,从而完成空间功能转换的一种开发模式。依托创意园区和文化创意产业驱动工业遗产旅游的发展,通过文化艺术增加工业建筑遗产的文化附加值,不仅保留了原有工业遗产的建筑、设施和空间结构,发挥工业建筑遗产的先锋意识力量。

大东区的近现代工业建筑遗产中也不乏大型的工矿企业厂区和厂房,例如一九贰I奉天纺纱厂和矿山机械厂旧址,目前厂房闲置,厂房的特色建筑,相对低廉的租金,宽敞灵活的建筑空间,便捷的交通区位条件,特别适合发展新的文化创意产业。

(三)创意旅游地产模式。旅游地产指借助旅游度假为目的的开发营销模式,依托周边丰富的旅游资源,以求部分或全部实现度假休闲旅游功能而开发建设及经营运作的房地产项目。目前大东区和睦路工人村建筑群尚未进行开发,部分地区正在拆迁。在工人村建筑群基础上以艺术化、主题化设计为卖点,朝“创意酒店”、“创意公寓”等模式转轨,吸引年轻消费者入住,有助于工人村遗产的整体保护与传承。

五、结语

建筑遗产范文第5篇

国际建筑遗产保护界专家尤嘎•尤基莱托(JukkaJokilehto)说:“现代遗产保护中的主要问题是价值问题,价值的概念本身就经历了一系列的变化。”[5]虽然每个时代对建筑文化遗产价值要素、价值类型的强调各有侧重,但总的说来建筑文化遗产呈现出多重性、多元化的价值要素,尤其是当代国际遗产界对遗产价值认识已有了多方面扩展,则是不争的事实。具体而言,建筑文化遗产的价值要素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历史价值要素

遗产的本义是指已经过世的前人留给后人的东西,或者更宽泛地说是人类历史上遗留下来的物质财富与精神财富。从这一基本意义上看,以时间性要素为前提的历史价值是遗产固有的“存在价值”,时间属性对于建筑遗产价值的高低是至关重要的,是构成建筑文化遗产衍生价值的重要变量。“只有历经几个世纪沧桑之变,熏黑的横梁上留下了历史的印记之后,这个古迹才会令人肃然起敬。”[6]法国作家夏多布里昂(Francois-RenédeChateaubriand)说的这句话不无道理。建筑遗产的历史价值相比于其他非物质文化遗产而言,其独特性在于它可以通过实体形态直观地呈现和展示曾经流逝的岁月印记,以延续我们对历史的记忆,并有助于我们理解过去与当代生活之间的联系。没有物质性表征的记忆往往是抽象的,建筑遗产作为存储和见证历史的具象符号,藉由时间向度的历史叙述,突显了建筑所具有的不可替代的集体记忆功能。对此,约翰•罗斯金(JohnRuskin)曾感叹,没有建筑,我们就会失去记忆,“和活的民族所写的及纯洁的大理石所承载的相比,历史是多么冷酷,一切图像又是多么毫无生气!——有了几个相互叠加的石头,我们可以扔掉多少页令人怀疑的记录!”[7]《威尼斯》开篇也说:“世世代代人民的历史古迹,饱含着过去岁月的信息留存至今,成为人们古老的历史活的见证。”[8]在建筑遗产保护理论中,与历史价值紧密相关的一个价值要素,是所谓“年代价值”或“岁月价值”(agevalue)。明确提出“年代价值”概念的是19世纪末20世纪初奥地利著名艺术史家李格尔(AloisRiegl)。他在《对文物的现代崇拜:其特点与起源》(TheModernCultofMonuments:ItsCharacterandItsOrigin)一文中,详细阐述了文物的多重价值要素。他首先将文物的价值要素划分为两大类型:即纪念性价值与现今的价值(present-dayvalues)。其中,纪念性价值包括历史价值、年代价值和有意的纪念价值。李格尔认为,研究纪念性价值,必须从年代价值着手,而“一件文物的年代外观立即就透露出了它的年代价值”,“年代价值要求对大众具有吸引力,它不完整,残缺不全,它的形状与色彩已分化,这些确立了年代价值和现代新的人造物的特性之间的对立。[9]关于文物的历史价值(historicalvalue),李格尔认为,它“产生于某一领域中文物所代表的人类活动发展中的一个特殊阶段”,“一件文物原先的状态越是真实可信地保存下来,它的历史价值就越大:解体与衰败损害着它的历史价值。”[10]由此可见,年代价值主要来自建筑遗产上的岁月痕迹,是时间流逝所衍生的一种价值,本质上是审美性的情感价值,“年代的痕迹,作为必然支配着所有人工制品之自由规律的证明,深深打动着我们”,[11]不需要联系建筑遗产本身的历史重要性、真实性来衡量。但是,对历史价值的判断,则要求其能够真实可信地代表过去某个特定的历史事件、历史瞬间或历史阶段,尤其是强调其所体现的历史真实性。

2艺术价值要素

几乎在所有的建筑遗产保护的国际、法规和相关文件中,除了遗产的历史价值,被反复强调的一个价值要素便是艺术价值。1890年意大利罗马成立了文物古迹艺术委员会,该协会将文物古迹定义为:“任何建筑物,无论是公共财产或私有财产,无论始建于任何时代;或者任何遗址,只要它具有明显的重要艺术特征,或存储了重要的历史信息,就属于古迹范畴。”[12]1931年《关于历史性纪念物修复的雅典》第三条强调提升文物古迹的美学意义,《威尼斯》第三条则指出:“保护与修复古迹的目的旨在把它们既作为历史见证,又作为艺术品予以保护。”[13]艺术价值如同历史价值一样,是遗产的核心价值,对于判定建筑遗产价值的高低至关重要。无论从艺术起源的角度,还是艺术功能的角度,建筑确凿无疑的是一种艺术的类型,而且它在“艺术大家庭”中还扮演着不同凡响的角色。按照黑格尔的观点:“所以我们在这里在各门艺术的体系之中首先挑选建筑来讨论,这就不仅因为建筑按照它的概念(本质)就理应首先讨论,而且也因为就存在或出现的次第来说,建筑也是一门最早的艺术。”[14]作为一种艺术的建筑,具有艺术价值,似乎是很自然的事情。实际上,建筑遗产保护中所指的艺术价值,主要是指遗产本身的品质特性是否呈现一种明显的、重要的艺术特征,即能够充分利用一定时期的艺术规律,较为典型反映一定时期的建筑艺术风格,并且在艺术效果上具有一定的审美感染力。奥地利学者B•弗拉德列教授认为,建筑遗产的艺术价值包括三个方面:即艺术历史的价值(最初形态的概念、最初形态的复原等)、艺术质量价值和艺术作品本身的价值(包括古迹自身建筑形态的直接作用与古迹相关的艺术作品的间接作用。)[15]从宽泛的意义上说,与艺术价值要素相关联的一个概念,是所谓的美学价值或审美价值(aestheticvalue)。作为一种造型艺术的建筑,往往会通过点、线、色、形等形式元素以及对称与均衡、比例与尺度、节奏与韵律等结构法则,使人产生美感,并使建筑达到或崇高、或壮美、或庄严、或宁静、或优雅的审美质量,这便是建筑所体现出的美学价值。尤其要强调的是,理解建筑遗产的美学价值不能将建筑遗产从其现实环境中孤立出来,还应考虑其周围的环境与氛围,只有两者和谐时,才能共同呈现出更大的美学价值。艾伦•卡尔松(AllenCarison)说:“对每座建筑、每种城市风景或景观,我们都必须根据存在于建筑物内部以及该建筑物与其更大环境之间的功能适应关系欣赏,不能做到这一点,便会失去许多审美趣味与价值。”[16]实际上,建筑遗产的艺术价值在当代已经不再是单纯的艺术特征和审美问题。从广义上看,建筑艺术的功能和社会作用也在一定程度上属于建筑艺术价值的范畴。

3科学价值要素

科学价值如同历史价值、艺术价值一样,是有关建筑遗产保护的、准则和相关文件中普遍强调的重要价值要素。1931的《关于历史性纪念物修复的雅典》不仅重视提升文物的美学意义,也强调了保护历史性纪念物的历史和科学价值。我国的建筑遗产保护工作中也一向重视遗产的科学价值。2000年通过的《中国文物古迹保护准则》第三条明确指出:“文物古迹的价值包括历史价值、艺术价值和科学价值。”所谓科学价值,主要指建筑遗产中所蕴含的科学技术信息。不同时代的建筑遗产一定程度上代表并体现着当时那个时代的技术理念、建造方式、结构技术、建筑材料和施工工艺,进而反映当时的生产力水平,成为人们了解与认识建筑科学与技术史的物质见证,对科学研究具有重要的意义。例如,被誉为我国国宝建筑的晋祠圣母殿,不仅具有很高的历史价值与艺术价值,更为重要的是,它的建筑构造方法是宋代建筑的典型范例,保存了宋代建筑技术中“柱升起”、“柱侧脚”和“减柱法”等建筑技法,对于研究我国宋代建筑技术提供了宝贵的实物依据。其实,从更广的视角看,建筑遗产所蕴含的科学技术信息,不过是建筑遗产所携带的历史信息的一部分,对遗产科学价值的理解必须联系其历史价值,因而科学价值实质上是历史价值的一种具体表现。

4文化教育价值要素

文化价值本身是一个极为综合的概念,我们以上所阐述的三种价值,即历史价值、艺术价值和科学价值都是文化价值的不同体现。1987年颁布的《<世界文化遗产公约>的实施守则》中,提出了文化遗产价值的四要点,即原真性、情感价值、文化价值与使用价值。其中“文化价值”包括文献的、历史的、考古的、古老和珍稀的、古人类学和文化人类学的、审美的、建筑艺术的、城市景观的、地景的和生态学的、科学的等九个方面。[17]笔者这里所指的“文化教育价值”,区别于一般意义上的文化价值概念,主要指的是建筑遗产所提供给人们在文化方面的自豪感、社会教化价值、文化象征与文化叙事等方面的价值要素,本质上是一种精神价值。建筑遗产从某种程度上说是一种“无言的教化者”,尤其是在营造独特的教育环境方面具有重要作用。相对于其他建筑类型,文化景观类建筑遗产所储存的文化信息量更为丰富,政治的、历史的、思想的、伦理的、美学的无所不包。而在形形的文化景观类建筑中,纪念性建筑遗产具有形式与内容的双重纪念性,并以其深刻的教育内涵和突出的教育功能而自成一体,尤其是为爱国主义教育提供了直观的物质环境。因此,《关于建筑遗产的欧洲》中说“建筑遗产在教育方面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并非言过其实。同时,建筑遗产还如同一本“立体的书”,是以空间为对象的特定文化活动,叙事在建筑艺术中发挥着独特的作用。通过象征手段和空间元素的媒介,建筑叙事把诸多文化形象与精神观念表现在人们面前,从而让建筑遗产能发挥“载道”和“言志”的文化教育价值。

5经济价值要素

以上所述的建筑遗产价值,即历史价值、艺术价值、科学价值和文化教育价值,若按照戴维•思罗斯比(DavidThrosby)等西方学者的观点,可统称为遗产的绝对价值或内在价值(

intrinsicvalue),即它们独立于任何买卖交换关系,是建筑遗产本身所具有的自然的或可以重现的价值要素。[18]将遗产的文化价值要素看成一种内在价值,显示了文化价值自身固有的重要性,或者更简单说它自身就是价值,不需要与其他价值的联系或促进其他价值的生成而显示其重要性。现代建筑遗产保护运动的发展,有一个非常重要的价值拓展,便是对建筑遗产的价值认识从内在价值走向内在价值与外在价值(或者绝对价值与相对价值)相结合的综合价值观,即将建筑遗产不仅仅视为一种珍贵的文物,同时还视为一种文化资源和文化资本(culturalcapital),从而将建筑遗产的文化价值与经济价值(economicvalue)紧密联系在一起。关于建筑遗产的经济价值要素,荷兰学者瑞基格洛克(E.C.M.Ruijgrok)将文化遗产的经济价值分为三个方面,即居住舒适价值(housingcomfortvalue)、娱乐休闲价值(recreationvalue)和遗赠价值(bequestvalue)。[19]而埃及文化遗产保护专家、亚历山大图书馆馆长伊斯迈尔•萨瓦格丁(IsmailSerageldin)则进行更为细致的界定。他将遗产总的经济价值划分为使用价值与非使用价值,而在使用价值与非使用价值之间还存在一个选择价值(OptionValue)[20]。萨瓦格丁对文化遗产经济价值要素的理解颇为宽泛,不仅包括由遗产之使用而直接产生或间接产生的收益,如居住、商业、旅游、休闲、娱乐等直接收益和社区形象、环境质量、美学质量等间接效益,以及未来的直接或间接收益,还涵盖了存在价值、遗赠价值等非使用价值。其实,严格说来,萨瓦格丁所说的使用价值中的间接价值和非使用价值实际上属于遗产的文化价值,而建筑遗产的经济价值主要应指其直接的使用价值。建筑遗产的经济价值本质上是一种衍生性价值,换句话说,它本身并不是自身所固有的非依赖性价值,只有当遗产存在文化价值时,才能衍生其经济价值,例如旅游经济价值。

6结语

建筑遗产范文第6篇

关键词:转型时期;河南省建筑文化遗产;地域文化风貌;分类发展

中图分类号:F592.7;G127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3)11-0089-03

河南省的城市建设随着中原经济区的确立进入飞速发展期,其大规模的建设是原著居民适应城市生活方式的过程,也是原有建筑文化遗产发展的过程。由于城市化进程中,人口的集中和转移涉及到空间、社会、人口和经济等多方面的内容,造成河南省建筑遗产的复杂性、杂糅性、长期性、系统性、差异性等特点。

河南省地域性建筑文化遗产存在问题一言以蔽之——理性的膨胀与人文尺度的失落。文化使城市建设更具内涵,城市的不同形态表达着不同的文化信息,具有文化特色的城市建设也使其更具地域特色。河南省地域特色的建筑文化,积淀着种种的文化特征,如殷商文化的大气、质朴、敦厚、重宗族敬礼仪的气质,中原文化厚重、包容、多元、重乡土生态的魅力等,找到具有代表中原文化的建筑及景观,并对其进行保护和传承成为城市建设的重点。

一、河南省建筑文化遗产的发展宗旨

(一)统一整体性和真实性原则

在具体的保护过程和实践中,应对于不同的建筑类型采取相应的措施,不应采取一刀切的方法,保护应是多层次的,应在对保护对象的属性、位置、价值、周边状况等详细调查和分析基础之上采用重点保护、或一般保护、或风貌协调保护、或保留片断等方式。无论是“修旧如初”或“修旧如现”,“对城市风貌的更新要尊重历史的真实性,可以用现代方法和材料,但绝不能超过历史建筑所能承受的量度,主张原作与新修部分材料的可识别性原则”。

针对开封、洛阳、南阳等历史悠久的文化古城,可以主张古城、环境和建筑的统一,提出保护古城肌理和历史文脉,甚至可以提升到整个城市建设的层面上,将本土地域性的建筑文化特色以多种形式拓展成为城市形象,提升城市文化的识别性和特色性。在对待这种城市中的建筑文化遗产时,修复要尊重历史建筑的真实性,可以用现代方法和材料,但绝不能超过历史建筑所能承受的量度,即主张原作与新修部分材料的可识别性原则。

(二)具有针对性的采取保护措施

对城市风貌的保护分为多种途径,包括修复、改善、改造、利用开发等等。针对城镇化建设中对城市风貌的侧重点的不同,需要采用科学合理的措施以保证结果的有效性。具体如下。

修复:恢复旧时形象,再现地域景观。历史文化型建筑因年代久远,有的已是破败不堪,岌岌可危。修复工作应以修旧如旧为原则,尽可能地采用相同或相近的材质去替换已破旧、腐朽的材质,以取得与历史建筑景观整体协调的效果。

改善:弥补传统景观的缺陷,再现原有景观的形象。将现代城镇的公共设施如电线作以改道或以用下电缆处理。把景观小品当作环境艺术品设计安排,使其在形、色、质上与名镇传统景观保持一致。

改造:新旧建筑混杂识为该类城镇的发展带来了商机,也带来了麻烦。但这并不意味着束手无策,对影响城镇发展没有历史价值的旧建筑可根据发展进行拆除或改建,使其在风格上符合古镇风貌。

塑造:历史景观代表着城镇的文化传统,丰富的景观形态都可作为现代景观艺术创作的素材,可令城镇今后的建设即保持历史文化的特色,又充满现代的活力。

(三)注重小城镇缓冲区的建设

小城镇是介于城市与乡村之间的一种状态,是城乡的过渡体,是城市的缓冲带,其中散落着大量的具有浓郁乡土文化的原始村落和古建筑宅院,如巩义的康百万庄园等。小城镇作为这些古聚落的载体,既是城市体系的最基本单元,同城市有着很多关联,同时又是周围乡村地域的中心,比城市保留着更多的“乡村性”。它介于城乡间,具有优美的自然环境、地理特征和独特的乡土文化、民情风俗。其具备的小城镇独特的二元化复合自然因素和外在形态,成为旅游度假和文化教育最好的发展对象。

对于河南省而言,除了注重郑州、洛阳、开封等大中型城镇的建设,还须注重一些乡镇级别,如中牟、新郑等,甚至更小级别区域的建设,新增城市生活的功能,保留各自区域村落的乡土文化和景观,作为城乡文化之间的有效过渡区。正是由于小城镇二元化的特点,将其视为缓冲区进行规划和建设,是减缓城镇化建设中外部冲突对传统地域风貌的有效措施之一。

二、河南省建筑文化遗产的发展路径

在具体的保护过程和实践中,应对于不同的建筑文化遗产类型采取相应的措施,不应采取一刀切的方法。保护应是多层次的,应在对保护对象的属性、位置、价值、周边状况等详细调查和分析基础之上采用重点保护、或一般保护、或风貌协调保护、或保留片断等方式。

在保护规划的制定与实施中,主要有以下措施。

整体性保护——应综合考虑城区街道、胡同、地块、院落、建筑等各个层次的保护问题,综合考虑“实”的建筑形态与“虚”的空间肌理的关系问题,坚持风貌保护的整体性。

动态化保护——应坚持以动态的眼光看待保护与更新,克服静态的形而上学的保护与更新观念,应充分考虑保护建筑和地段的生活延续和功能利用问题。

注重“居民参与”——应通过政府导引、政府投入、住房分配制度改革等措施,加大宣传力度,调动居民参与的积极性,让传统风貌的保护成为每一居民的自觉行动。

因地制宜保护——应充分考虑现状条件,采取合理的保护与控制结构。

进行“小地块”划分——应使地块划分“微型化”,更新改造规模“微型化”,更新控制“微型化”。

贯彻可持续发展——应坚持降低保护区人口密度,改善市政条件、提高绿化率,控制建筑密度,优化街区环境,从而增强老城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三、河南省建筑文化遗产的区域分类和定位

在河南省建筑文化遗产的建设中,涉及到三个区域:(1)传统建筑及街道、景观的保护区域;(2)城镇化建设中的扩建区域;(3)新建区域。同一对象放置在不同的区域类型中,其定位的针对性限定了各异的功能。因此,需要将河南省建筑文化遗产进行明确的区域划分,才能有针对性地确定其所属建筑文化遗产的功能,进行科学合理的特色发展。

按照产业群地位的不同,将河南省内城市分为历史文化型、交通枢纽型、旅游型、工商业型等,其特点和功能各有不同。

历史文化型:如开封、洛阳、安阳市等。此类城市的特点在于它是历史上形成的,是不同时期、不同地区、不同民族政治、经济、文化活动的物质载体,历史积淀丰厚,人文景观遍布。

交通枢纽型:如郑州市,省会、中国历史文化名城,国际文化旅游城市,全国区域性中心城市,全国重要的现代化物流中心,区域性金融中心,先进制造业基地和科技创新基地。物流发达,交通便利,成为南来北往的枢纽,其商业服务和文化娱乐设施齐全。

旅游度假型:如新乡、焦作市等。此类城镇利用丰富的自然景观、人文景观的视觉特征,形象地展示了地方性及民俗性特征。

工商业型:如许昌、平顶山、漯河市等。这类城市成为能源、材料的基地,手工业和商业发展迅猛,承载更多的现代化形式。

由于河南省内城镇有历史文化型、交通枢纽型、旅游度假型等多种类型,特点有所不同。为了更好地对河南省内城镇景观进行地域性设计,首先要制定出一个分区的框架,即按名镇景观中的自然景观、人工景观和人文景观这三大组成部分在空间上的反映,分为点、线、面三部分进行设计。点(节点)——古建筑及标志性构筑物如牌坊、桥等,人们感知和识别城镇的主要参照物;线(轴线)——传统街道、河流等,人们体验城镇的主要通道或是视线主要观赏轴线;面(区域)——古建筑群、民居群落具有共同特征的城镇地段或街区。点、线、面三种因素相互间的有机联系共同构成的古镇的景观的设计体系。

四、河南省建筑文化遗产的发展策略

现在针对建筑文化遗产常使用的方法是修复、改善、改造、塑建、重建、创新等,科学合理的方法是需要根据对象的不同定位和性质而确定的。因此,把单一的建筑遗产放置在依托的生存空间——城市中,能更为准确和客观的考虑其生存发展的方向和策略。

(一)历史文化型

这类城市中存在的建筑文化遗产主要是以传统景观为主要内容的。其发展的策略,首先应从文化角度考察本体形象的变迁以及时展的特征,并着重从历史人文层面中发掘它们的更为深厚或者多元化的文化特征,要求需融合所在城市的特点和文化。这些文化遗产的构成特色对新兴城镇的建设有着潜在和深远的影响。因此,设计的重点放在修复、改善、改造、利用开发等方面。

修复:恢复旧时形象,再现地域景观。历史文化型建筑因年代久远,有的已是破败不堪、岌岌可危。修复工作应以修旧如旧为原则,尽可能地采用相同或相近的材质去替换已破旧、腐朽的材质,以取得与历史建筑景观整体协调的效果。

改善:弥补传统景观的缺陷,再现原有景观的形象。将现代城镇的公共设施如电线作以改道或以用下电缆处理。把景观小品当做环境艺术品设计安排,使其在形、色、质上与名镇传统景观保持一致。

改造:新旧建筑混杂识为该类城市的发展带来了商机,也带来了麻烦。但这并不意味着束手无策,对影响名镇发展没有历史价值的旧建筑可根据发展进行拆除或改建,使其在风格上符合古镇风貌。

塑造:历史景观代表着城市的文化传统,丰富的景观形态都可作为现代景观艺术创作的素材,可令城市今后的建设即保持历史文化的特色,又充满现代的活力。

(二)交通枢纽型

交通枢纽型城市由于沿铁路、航运呈带状分布为名镇居民生活提供了良好的物质条件,而城市发展快、规划相对滞后,使得存在的建筑文化遗产保存现状不佳,改建后的建筑遗产由于追求效率导致一定程度上缺少文化内涵。

对这类建筑文化遗产进行设计,首先,要分析城市的发展历史、产业性质和人口规模,还要了解城市的景观现状基础和空间环境特征、功能定位。通过提炼和抽象,把传统建筑的创作中的“地方语言”单纯化和符号化,变成语言符号系统,并运用到现代建筑及景观环境中。其次,通过流线的安排,将整体环境的自然风貌和人工环境景观结合在一起以形成完整的空间序列,并使之具有起伏变化和节奏韵律感,从而把建筑遗产的个性化充分地表观出来。此外,这类建筑遗产在发展中要注重以绿色、生态设计作为设计的主体工程来实施,完善生态环境意境。

(三)旅游、度假型

这类城镇把旅游、度假相结合。优美的自然景观环境不仅提高了城镇的旅游价值,还创造了有利的投资环境,这就为所存在的建筑遗产的设计功能提出了更高要求。因此,要装饰建筑遗产的物质形态,活化空间环境,提高居民素质,以优质的景观空间环境气氛,展现其地方性、民俗性特征。这类建筑遗产的塑造,除了要体现其他城镇普遍的文化要素外,还要有它特殊的内容,如探险、攀岩、跳伞、自然风光、珍奇动植物等景观。因此,旅游、度假型城镇的建筑遗产设计,关键在于运用创造性思维,以与众不同的手法将城市建设为可居、可游的度假胜地。

(四)工、商业型

工、商业型城市由于有支柱产业支撑,镇区综合配套设施较完善,对景点建设,对旧镇区的保护、改造和利用也能按照规划去实施。这类新兴城市从规划思想上基本上是以现代大城市为模式提出的。其存在的建筑文化遗产也不免有大城市千城一面,缺乏文化的缺点,使城镇居民感到乏味。加之环境治理还跟不上大城市,使改造后的遗产遭到不同程度的损坏。

随着河南省“小城镇,大战略”的提出,“整治环境,美化家园”的形象工程己提到日程上来。对工、商业型城镇的建筑遗产设计可以从形象策划入手,从视觉艺术角度切入城镇规划建设。将本地的建筑文化遗产的形象进行提炼和艺术加工,概括为符号化的,以改造和创新的手法,借助新材料、新技术等手段,针对城市一些重要的公共场所,如进入该城市的高速公路出入口、图书馆、火车站、市政广场和公园等进行综合设计,其建筑小品引用本土建筑语言,并开辟大片绿地广场,设置反映时代精神和地方人文景观的雕塑和小品。此外,还要注意历史景观的挖掘,可以从地形、地貌出发,依山就势地进行总体布局,结合当地的物力、财力、人力和自然地理环境采用地方和天然材料,运用合理的布局形式,从质感到色彩都精心设计、精心安排,突出本土建筑文化遗产形象,并最终汇集成整个城市风貌。

根据不同类型城市的建筑和景观的特色,本土的自然环境、经济基础、生活方式都对当地建筑遗产的形象有着深远影响。然而,无论城市怎样发展,它的面貌总是由人创造和控制的,因此,重视建设过程中的政府管理,提高城市居民的文化素质,树立正确的城市审美观念和道德观念才能改变地域性建筑文化遗产的滞后状态,使城市可持续发展,从而使质朴厚重的河南建筑文化焕发新的生命力。

参考文献:

[1] 河南省文物局.河南历史文化名城[M].郑州:中原农民出版社,1992.

[2] 郑东军.中原文化与河南地域建筑研究[D].天津:天津大学建筑学院,2008.

[3] 陈飞.湖北省城镇化发展方略的思考与选择[D].武汉:华中师范大学城市与环境科学学院,2011.

[4] 吴莉娅.中国城市化前景分析[D].重庆:西南师范大学,2002.

建筑遗产范文第7篇

关键词:点状历史文化资源 ;评价; 分类

Abstract:Historical heritage are precious nonrenewable resources for city, and giving them suitable evaluation and classification is the premise for further protection and reuse. Based on the practice of the evaluation and classification of point historical heritage in Nanjing, this paper discusses how to establish a scientific evaluationsystem for historical heritage from approach, assessment factors and classification system.

Key words:Point Historical Heritage;Evaluation;Classification

中图分类号:G05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4144(2011)-03-51(5)

1前言

南京是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有着2400多年的建城史和500多年的建都史。漫长的历史进程为南京留下了极其丰富的历史遗存。为了有效地保护好这些宝贵的历史文化资源,南京市从2006年-2008年间对全市的历史文化资源进行了全面的“摸家底”,共普查出历史文化资源点2000余处,为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但是,这些普查出的历史文化资源数量大、类型多、年代跨度大、现存质量良莠不齐、文化价值可比性差,不同的价值取向常常会形成截然相反的价值判断。因此,必须建立一套理性科学的评价体系,综合各项因素,对历史文化资源进行统一标尺的价值认定和理性评价。所谓理性评价,即结合南京市实际,建立一套相对合理的指标评价体系来进行综合评定。

2007年开始,南京市开展了《南京历史文化资源评估体系研究》,该评价体系包括点状、线状、面状以及混合遗产四类,本文主要介绍其中点状资源评价体系的建构。入选资源的年代截止到20世纪70年代末以前。本次点状评估对象包括现存的尚未列入法定保护的历史建筑(群)、近现代建筑(群)、构筑物,以及古遗址,古、近代墓葬(群)等。

2相关案例研究

2.1木构与砖混建筑的评估

2000年,查群在《建筑学报》上发表《建筑遗产可利用性评估》一文,针对我国传统的木构建筑和砖构建筑提出了可利用性的评估权重问卷表(表1、表2)。该评估表设置了结构安全性、环境状况、功能状况、道路状况和情感因素五大类指标,并紧扣“木构”和“砖混”的结构特征,在结构安全性一级指标下设置了细致且具有针对性的二级指标因子,如木构建筑评估表,设置了“檩”和“斗拱”等。

2.2民国建筑的评估

2004~2006年期间,南京大学建研所丁沃沃教授主持的“南京城市特色构成及表达策略研究”课题中,在对南京现存民国建筑进行调研的基础上,建立起一套评估指标体系。按照权值大小关系,其设定指标包括:开放程度、建筑形式、建筑规模、外观质量、建筑功能、历史意义6项(表3)。该评估体系针对特定时期的建筑遗产而展开,采取了单级指标、分级打分的设定模式,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2.3加拿大建筑遗产的评估

1970年代起,加拿大环境部为保护建筑遗产确立了统一评估体系、评估程序、评估标准及相对稳定的评估人员:该体系设立了5项指标20项因子,评估人员则包括三大类:政府主管机构工作人员、建筑历史学者及其它技术人员、建筑物的使用者代表或是使用单位上级部门代表。该评估体系的应用对象主要为建筑遗产,设定的两级、五项指标和四级分值,兼顾了历史、环境、实用等多方价值,评估较为全面系统;相对稳定的受过训练的评估人员确保了建筑评估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2.4案例总结

总体而言,这些评估体系都采取了以公众参与、现场调查为基础的定量评估模式,在评估框架的设定上也有异曲同工之处。但是可以看到,评估目的的不同直接影响了各级指标和因子,并影响到最后的得分和排序。例如查群的木构与砖混建筑的评估目的在于评估建筑的可利用性,因此其评估体系中建筑结构安全性和功能状况所占比重较大;丁沃沃的民国建筑评估是从城市特色塑造角度进行,因此建筑形式指标、外观质量指标和开放程度指标所占比重较大;相对而言,加拿大的建筑遗产评估是以全面保护各种类型的建筑遗产为目的,其指标和因子的设定考虑范围更广、更具有普遍的适应性。

3南京市点状历史文化资源分类评价体系的建立

3.1原则与思路

3.1.1全面保护、整体保护

在南京历史文化资源普查建库工作的基础上,对调查出来的历史文化资源进行全面的梳理和评估。弥补现行保护规划体系的不足,对未列入法定保护的历史文化资源进行评估和保护。

3.1.2合理分类、科学分级

运用系统因子评估方法,确定资源的分类标准、分级标准、评估标准,通过计算得出分类型不同级别的保护对象体系。

3.1.3标准多元、措施多元

与规划编制工作和规划管理工作相衔接,提出标准多元的保护名录,在注重城市整体发展的前提下,制定相应的多元保护措施。

3.2因子与权重设定

南京市点状历史文化资源涉及面较广,包括各个时期的建筑、构筑物、古墓葬等多种类型。因此,在因子遴选上,需要针对不同类型的历史文化遗产设定适宜的一级指标体系及权重,并将一级指标分解成具有针对性的二级因子。例如:建筑类历史文化遗产的评估共分为4项指标15项因子(表4),古遗址、古、近代墓葬(群)类历史文化遗产的评估共分为5项指标14项因子(表5)。两者比较,在一级指标中前者的建筑艺术与科学价值比重较大,而后者的历史价值所占比重更大,且特别添加了情感价值指标。在二级指标中,前者设定了与建筑相关的因子,如是否著名建筑师设计、建筑的再利用转换和发掘新功能的修缮成本等。

3.3级别设定

根据评估指标体系得出的每一个点状资源的评价结果,按照其价值高低分为三级:一级,总分≥75分,为重要点状历史文化资源;二级, 总分74~50分,为一般点状历史文化资源;三级,总分49分以下,为其它点状历史文化资源。

在分级的基础上,提出相应的规划对策与保护要求,规划对策与现行法律法规相吻合并弥补法规遗漏之处,同时与规划管理相衔接。

3.3.1重要点状历史文化资源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保护。对外公布名录,建立档案,竖立标志,原则上不得灭失。其中重要近现代建筑按照《南京市重要近现代建筑及近现代建筑风貌区保护条例》进行保护。一旦条件成熟也可以升级为市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

3.3.2一般点状历史文化资源

实行规划控制管理。应作为城市历史信息,由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记载入规划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控制,一般不得灭失。在规划管理过程中,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保留、局部保留和迁建等方式进行保护。鼓励对一般文物古迹进行多种方式的积极利用,可以结合现代生活需要进行必要的维修改善和整治改造。

3.3.3其它点状历史文化资源

可不予保护。鼓励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历史信息牌、铺地变化、绿化小品等多种形式,提示历史信息。

3.4工作方法

3.4.1观察法与访谈法相结合

根据不同的因子确定相应的工作方法,例如:建筑风貌、设计水准、连续性等因子以观察法为主,人物事件、建设年代等则以访谈为主。

3.4.2事先预评与事后补评相结合

部分因子可以在调研之前,结合地形底图等相关资料预先完成评估(如可达性与格局影响度),不但容易从宏观方面把握整体情况,还可减少现场评估的工作量;还有部分因子一时难以在现场评估,如建筑物的情感价值,可采取“现场记录,事后补评”的方式。

4结语

《南京历史文化资源评估体系研究》是《南京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2009)》的一项专项研究,由南京市规划局、东南大学建筑学院、南京市城市规划编制研究中心、南京市城市规划设计有限公司、南京大学历史系共同完成。本次评估体系的建构在概念上基于对国家和国际最新关于保护文件的理解,廓清了“文物”和“遗产”的概念,分清了法定遗产和非法定遗产的界限,特别重视对非法定保护类的历史文化遗产的评估与保护,并通过设定切合实际的指标因子体系加强了历史文化资源评估的可操作性。根据本评估体系,南京市目前已经完成了历史文化资源的评估工作,并初步建立起分级、分类的保护名录,确定了重要点状历史文化资源509处(历史建筑314处、古墓葬与古遗址195处),一般点状历史文化资源697处,并纳入正在修编中的南京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为城市规划管理提供了依据。

参考文献:

[1]查群.建筑遗产可利用性评估[J].建筑学报,2000(11).

[2]陈伟.南京民国建筑的分布结构及其生存策略[J].南方建筑,2006(10).

建筑遗产范文第8篇

关键词:地域性建筑;工业遗址;文化定位

一、西安地域性建筑现状:

全球化背景下,西安既要把握发展机遇,又要保护文化个性。近年来的西安也遵循“文化复苏”、“地域化发展”的口号、模式,个性越来越鲜明,但是发展现状并不尽如人意。目前,西安的地域性建筑如:陕西省历史博物馆、大明宫遗址公园、大唐芙蓉园等,秦二世博物馆的覆土式也算作近年来地域建筑的一种,形式过于单一,没有跟随中国整体的地域性建筑的发展模式,很少有地域气候性建筑和遗址改造类建筑。而且还整体存在着“形式本位”意识,形式,几乎成为确定方案的唯一标准。如何才能树立全球化和地域性共处,摈弃形式情节的创新新观念,意识到地域性建筑的多样性,多元化发展,避免城市内部文化趋同现象?

二、工业遗址保护的进程概述:

近年来,工业遗址保护、改造与再利用的兴起:城市失去了大规模扩张的发展动力,而转向旧城更新改造和再生。“转变”、“再生”、“插建”、“适应性再利用”逐渐成为城市建设的关键词和实践主题。国际工业遗产保护委员会于2003年发表了工业遗产的《下塔吉尔》,获得了联合国科教文组织正式批准。成为工业遗址保护与利用的纲领性文件。

(二)工业遗产的价值:

历史价值:对认识普遍的或某类工业活动和过程具有典型、重要的意义。

社会价值:记载了普通大众的生产生活,是社会认同感和归属感的基础。

科技价值:在机械工程、工艺、建筑和规划等方面具有技术和科研价值。

审美价值:在工厂、建筑和构筑物规划设计,工具和机器设计和建造工艺方面具有美学价值,和启发后代人创造性思维的价值。

独特性价值:在场地适应、布局、机械和安装、城镇等工业景观、档案及留给人们记忆和习俗等非物质遗产方面,都具有内在的独特性。

稀缺性价值:某些遗产在工艺、场地类型和景观方面濒临消失,使该工业遗产独具价值,那些早期的具有开创性的工业景观更是如此。

三、“大华1935”的发展历程:

大华纱厂是西安最早的现代纺织企业,始建于1935年。在西安近代工业中,大华纱厂是迄今保留较完整的唯一一处近代工业遗存,是西安工业文明的符号和代表。作为陕西省具有代表性的工业遗产,其旧址已入选了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百大新发现”之一,如今被“改造”为西安第一个工业遗产博物馆。“大华1935”项目项目位于西安市太华南路,占地约140亩,总建筑面积约8.4万平方米,是大明宫遗址区综合商业配套项目。“大华1935”将传承近现代文明和彰显时代精神融为一体,实现这一工业遗存从原有纺织产业功能向新型文化产业功能的成功置换。

(三)现状改造:

“大华1935”业态定位为涵盖文化艺术中心、近代工业博物馆、微剧场、酒店餐饮、娱乐购物等多种功能、多样文化、多元消费的“24小时消闲中心”。

文化艺术中心:位于“大华1935”南门内,是在大华纺织厂上世纪原有锅炉房基础上进行改造,总建筑面积5700平方米。它是用加法连接的一个组合体;用空间想象力将原来散落在几处的煤坑、煤廊、堆煤场、锅炉房、除尘塔、洗煤池等工业建筑体组合成一个超大的艺术空间。这个组合体的外墙采用锈钢板装饰,使人感受到一种锈蚀的工业遗存风范。

大华工业遗产博物馆:大华工业遗产博物馆展示中心,是利用大华纱厂民国时期所建的织布车间的建筑遗存改建的,面积3700平方米。这栋单层大空间的厂房建筑以前被称为“老布场”,是大华纱厂保留最完整的、最有价值的工业遗存之一。展馆改造最大的特点是充分利用原有厂房空间、充分展示原有车间风貌、使游客充分地立体地体验博物馆展示特色,形成一个开放、自由、流动、互动的参观游览空间。

商业片区:大华改造后大部分为商业空间,包括专卖商场、休闲场所、酒店等。设计方案最大程度地将园区原有不同时期的建筑风貌与现代城市功能相结合,保留锯齿形采光屋顶、钢三角结构厂房等特色,融入时尚元素并使用现代新型材料,实现建筑、景观及周边环境的完美融合。

四、改造的意义:

首先工业遗产保护性改造有利于促进传统制造业转型升级,是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综合实力的重要契机;第二,通过工业资源的整体利用,实现社会经济文化环境的协调发展,有利于传承城市历史记忆,丰富人文内涵;促进社会文脉的和谐以保护和利用工业建筑遗产最基本的本征价值衍生出的情感价值为前提促进社会文脉的和谐。第三,充分挖掘工业遗产的再利用价值,建设节约型城市。第四,突出地区特色风貌,形成多样化的城市形象。

五、对地域性建筑多元化发展的影响:

“大华1935”的改造独树一帜,使得西安又多了一个特色型历史建筑。首先,“大华1935”在保留的原建筑基础上,顺应时代的潮流,因地制宜的做了些许改造,使之在历史的遗迹上面,充分利用城市用地,建造符合当下城市需求的建筑。同时,工业遗址的保护性再利用突出了地区特色风貌,形成多样化的城市形象。对近年来西安地域性建筑的单一化,增添了新形式,也开拓了新方向,使大众认识到西安不只是有唐遗址、仿唐建筑等,还有近代工业遗址改造,这也是珍贵的历史文化。不同的时代本身就是一种独有的文化,可以互相影响,但绝不能趋同。在今天的全球化进程中,建筑学方面要有一种文化自觉的意识和文化自尊的态度,对建筑文化的多样性进行必要的保护、发掘、提炼、继承和弘扬。

六、结语:

对于中国这样一个文化大国来讲,历史风貌建筑所中折射出来的历史与文化属性是建筑的本质属性之一,建筑遗产就是文化与历史的最重要的载体,对建筑遗产的保护首先是对建筑自身的修缮和再利用,包括对建筑空间的改造和建筑设备与建筑卫生条件的改造;其次是对环境的改造和再利用,将其赋予新的功能,焕发起新的活力;其三是对新建建筑和原有建筑之间的关系进行定位与协调,而在城市规划和建筑保护设计中如何处理好新建筑与“建筑遗产”之间的关系,是要联系城市做仔细思考的。

参考文献

[1]吴良镛 世纪之交的凝思:建筑学的未来[M].北京 清华大学出版社.2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