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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键词:应用型人才;人寿与健康保险;教学内容
中图分类号:G642.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7)05-0094-02
一、引言
在现代经济社会生活中,保险作为一种分散风险的工具,日益得到人们的重视。自20世纪80年代保险业复业以来,我国保险业呈现快速发展的趋势,尤其是2014年国务院颁布的“新国十条”,使保险业进入了历史最好发展时期。在保险业飞跃发展的同时,保险专业人才培养也得到了高度重视,目前我国有近百所高校开设了保险专业,主要为保险行业培养学术型和技术、技能型两类人才。
为加快现代职业教育发展,2014年教育部明确提出要引导一批本科高校向应用技术类高校转型,唐山师范学院作为地方性本科院校,为了实现人才培养与市场需求的无缝对接,唐山师范学院主动适应地方社会经济发展的需求,将建立有特色的地方性高水平应用型大学作为办学目标。保险专业是唐山师范学院经济管理系于2008年开设的本科专业,在学校向应用技术型院校转型的背景下,保险专业人才培养模式也应从培养理论型人才向培养技术、技能型人才转变,以满足河北省保险行业对应用型、复合型保险人才的需要。
二、人寿与健康保险课程教学内容存在的问题
1.课堂教学内容更新较慢。随着我国保险行业不断成熟完善以及国内金融环境的不断改变,人寿与健康保险的相关法律条款、险种特点、资金运用方式、经营理念、监督管理方法等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但是一些人寿与健康保险教材更新缓慢,不能将最新的资料、理论知识和国家相关政策融入于课本之中,使得教学内容时效性较差。比如一些人寿与健康保险教材中的有相关保险产品介绍的内容,随着保险业务的不断创新发展,保险新新险种不断推出,但相关内容陈旧,导致学生不能及时了解现行市场上的新险种;再如一些人寿与健康保险教材在人寿与健康保险合同、人寿与健康保险主要险种、人寿与健康保险核保与理赔等几章的内容中会列举相关案例,但是由于案例比较陈旧,使得案例分析效果较差,不能有效提高学生运用理论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2.教学内容与其他课程重合较多。唐山师范学院保险专业的专业课程体系主要包括专业基础课程体系和专业核心课程体系,其中专业基础课程体系中的保险学、专业核心课程体系中的保险法、保险企业经营原理在部分教学内容上与人寿与健康保险出现重合。如保险学中的保险基本原则、保险合同、人身保险概述、保险组织、保险企业经营管理中的保险营销管理、承保管理、理赔管理、投资管理、偿付能力管理等章节与人寿与健康保险课程内容重复讲解,任课教师之间缺乏统筹协调安排,课程内容交叉重合,不仅浪费授课学时,导致学生出勤率较低,也使教学效果大打折扣。
3.实践教学内容不够充实。实践教学是培养保险专业应用型人才的重要手段,目前唐山师范学院人寿与健康保险课程已开展了一系列实践教学活动,主要包括开授人寿与健康保险实训课程、寿险公司短期专业见习以及到寿险公司进行为期六个月的集中实习等。虽然实践教学形式多种多样,但是教学内容不够充实,如人寿与健康保险实训课程有十六学时,主要在实验室完成,学生通过利用逸景人身保险实习实训软件来了解人寿与健康保险的投保、承保、理赔等流程,但是由于学校计算机硬件设备不够完善,导致逸景人身保险实习实训软件不能及时更新,相应教学案例细节错误繁多、相似案例较多、实验流程设计简单、投保、承保和理赔等环节所填单据与寿险公司现行要求差距较大,多数学生仅仅为了迅速完成实验而进行实验,最后仍然对实验流程及相关细节一知半解,实验效果大打折扣;寿险公司短期专业见习方面,我院安排保险专业大二学生利用周末时间到生命人寿保险公司进行专业见习,但是见习内容主要是通过素质拓展训练培养团队合作精神,而对保险具体业务流程很少涉及,蜻蜓点水式的专业见习难以提高保险专业学生动手能力和创新能力;在专业集中实习方面,我院主要安排保险专业学生到寿险公司的电话营销岗位进行实践,通过半年的实践学生可以掌握一定的寿险营销技巧,但是对于寿险业务的其他流程如承保、理赔等环节目前尚未涉及。实践教学主要侧重于保险营销技能的培养,而保险的其他业务流程鲜有涉及。
三、人寿与健康保险教学内容优化研究与设计
1.及时更新课堂教学内容。首先,教材选用方面,应重点突出时效性特点。在优先选用国家级、省部级重点规划教材的同时,应遵循择新原则,选用近三年出版或再版的教材。其次,教师教学方面,及时将人寿与健康保险的新知识融入课堂教学。教材总是具有一定滞后性,因此要求任课教师在课下做到充分备课,密切关注我国人寿与健康保险相关知识的变化情况。如在讲授人寿与健康保险险种时,收集现行各家寿险公司推出的保险产品,让学生了解目前市场上的人寿与健康保险产品特点;在保险案例分析中,教师应搜集近几年发生的比较典型的人寿与健康保险诉讼案例,如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组织编写的《保险诉讼典型案例年度报告》,截至2016年已出版了七辑,案例较新且有详细的法院判决书及评析。通过与学生共同分享这些案例,可以使学生能够了解到目前人寿与健康保险的典型案例纠纷及审判情况,有助于学生更深刻的掌握所学人寿与健康保险的理论知识,提高实践技能。最后,教学方式上,积极邀请保险公司专业人员开设专题讲座,分享他们在实践中的经验及教训,如在讲授保险核保与理赔环节时,可以邀请专业的核保和理赔人员,和学生分享核保与理赔过程中遇到的典型案例及注意事项,通过把寿险公司优秀员工引入课堂的方式,丰富人寿与健康保险教学内容,保证了寿险业应用型人才的培养。
【论文摘要】 本文论述了我国金融机构的基本情况以及在金融机构中开展绩效评价的重要性,就商业银行和新华人寿的绩效评价体系进行比较,指出两者间的异同和优劣,就其不足之处提出了自己的意见。
引 言
作为金融机构,无论商业银行还是非银行金融机构都需要一套有效的管理机制。管理是为了实现金融机构的目标,然而金融机构总目标对于金融机构内各个层次、各个职能部门的具体人员而言,并不都是清晰可见的。金融机构内部需要一套把每个员工的行为都引向金融机构总目标的系统,而绩效评价系统恰恰可以通过衡量的内容在事前引导员工的行为;通过衡量的结果(同时配以奖惩激励制度)在事后促使员工改进自己的行为,从而在“下一轮”工作中表现得更加符合金融机构的目标。因此,绩效评价系统是实现金融机构目标管理控制过程中必不可少的重要环节。
金融机构作为以货币为经营对象的特殊企业,是面向广大社会大众的“准公共部门”,其经营的好坏可能影响到整个国家或社会经济的发展,这使得对金融机构绩效评价的评价内容跟其他企业有所不同。就拿银行来说,如果有一套好的银行经营绩效评价体系,及时发现商业银行的经营风险和财务风险并采取适当的对策,那么,1997年始发于泰国的亚洲金融危机就不会如此的旷日持久,也不会带来如此大的影响。作为非银行金融机构的股份制保险公司也是我国金融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比如养老保险、人寿保险等,这些保险业务的好坏也涉及到国计民生和国家经济的发展。本文选择较为典型的商业银行、中信实业银行新华人寿保险公司上海分公司现行的业绩评价体系进行比较分析,揭示其优劣,并着重分析我国金融机构业绩评价体系应该改革的方向,希望能够对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符合我国金融体制改革战略目标的金融机构业绩评价体系有所帮助和启迪。
一、我国商业银行现行的业绩评价体系
商业银行是重要的金融机构,这已经是经济理论界的一种共识。如新古典综合派代表萨缪尔森认为:“银行以及其他金融机构很像别的企业,它们被组织起来是为了它们的所有者赚钱。一个商业银行就是一个相对简单的企业,它为顾客提供某种劳务而以这种或那种形式从顾客那里接受报酬费。”新凯恩斯学派代表人物斯蒂格利茨对金融中介机构的界定是:“这是一些介于有额外资金的储蓄和需要资金的借款者之间的企业,最重要的金融中介机构集团是银行……”可见,从经济学角度分析,商业银行本质上是企业。从法律角度看,商业银行是依据《公司法》设立的企业法人。既然商业银行是法人企业,那么企业的财务效益目标就是绩效评价的核心。
我国商业银行建立的评价体系各有特色,主要包括两类:一类是以专项业务为考核对象的评价体系;另一类是以经营机构为考核对象的评价体系。下面笔者就这两种评价体系分别介绍典型的评价方法。
(一)以专项业务为考核对象的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
中国工商银行是国有商业银行的典型代表,它的评价系统以专项业务为考核对象。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为进一步推动全行各专项经营计划的完成,确保全行经营利润计划的实现,根据全行效益创造的推动因素设立专项业务业绩评价项目,具体体现在:维护存量市场、拓展增量市场、控制资产风险、激发组织活力、做大中间业务。具体的评价设计包括奖励项目设定及奖励费用预算安排两大类。奖励项目分为专项奖励(专项奖励、信贷资产质量、资金增值运作等)、市场拓展(贷款日均维护与拓展、存款日均维护与拓展等)、中间业务(工资业务、财险业务等)三类,并对每类项目详细确定目标金额和奖励费率。
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认为专项业务业绩考评是分行绩效评价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支行行长经营绩效评价的补充,可以进一步促进各专业部室有效管理本专业业务的发展。因而,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把绩效评价的重点放在各项专业业务上,为每个具体业务制定详细的评价标准,并以各行部(部门)为评价对象,由各行部(部门)负责将业绩评价奖励落实到直接有关人员。
(二)以经营机构为考核对象的中信实业银行上海市分行
与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不同,中信实业银行上海市分行为健全经营机构激励和约束机制,提高各机构经营管理和创利水平,鼓励先进,鞭策后进,充分调动各经营机构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科学化,规范化的管理水平,促进和完善责、权、利相统一的经营管理体制,真正做到奖优罚劣,首先把绩效考核的对象确定为开业一年以上的所有经营机构,制定了等级机构评定指标体系,机构等级的评定指标体系包括效益、规模、质量、资产(客户)结构、业务和安全等六个方面;然后对各方面具体指标确定权重、基本分、金额及其评价的计算模式;最后得出机构评定结果并与机构行长年薪挂钩。
二、股份制保险公司的绩效评价
作为非银行金融机构的股份制保险公司也是我国金融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就是其中之一。其绩效评价管理方法是在平衡记分卡制度的指导思想下制定的、一种比较新的制度。
美国会计专家罗伯特·卡普兰教授和戴维·诺顿创制了“平衡记分卡”(Balanced Score card),该卡由财务、顾客、内部经营过程、学习和成长四个方面组成。之所以取名为“平衡记分卡”,是因为要平衡兼顾战略与战术、长期和短期目标、财务和非财务衡量方法、滞后和先行指标以及外部和内部的业绩等诸多方面。传统的绩效评估关注外部财务数据,已经快速地失去作用,不能为信息时代企业提供有效的规划工具。平衡记分卡首先在美国的众多企业得到实施,现在已经推广到全球很多国家的企业中。实施过平衡记分卡项目的中国企业的高级经理们谈及战略与绩效管理时,都非常称赞平衡记分卡对其实践所做出的巨大贡献。
新华人寿上海分公司的绩效评价管理方法是在平衡记分卡制度的指导思想下制定的,平衡记分卡的财务、顾客、内部经营过程、学习和成长四方面贯穿于十个部门的绩效评价标准中。新华人寿上海分公司对营销服务部、办公室组织、人力资源部、计划财务部、核保核赔部、客户服务组织部、营销业务部、培训组织部、团体业务部、银行业务部等十个部门分别制定相应的绩效评价标准和具体的考核标准,取得了较好的成果。
三、比较与分析
(一)传统绩效评价系统存在的不足
1.传统的业绩衡量系统建立在传统会计数据的基础上,以财务衡量为主
这些数据对有形资产的刻画淋漓尽致,但在对无形资产和智力资产的确认、计量、记录、报告方面却显得捉襟见肘。而恰恰是无形资产和智力资产(包括员工技能、员工干劲和灵活性、顾客忠诚度、专利权和商标权、专有技术、商誉等等)对当今企业在竞争激烈的环境中获得经营成功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2.传统业绩衡量系统注重企业内部,这在卖方市场情况下的确奏效,但是在买方市场条件下,厂商之间存在着激烈的竞争,他们无法再狂傲自大,否则便会失去顾客
因此,在业绩衡量系统中,除了把视野投向内部经营过程外,还必须投向外部利益相关者,关注如何吸引顾客、如何令股东满意、如何获得政府的支持和赢得公众的好口碑。
3.传统的业绩衡量系统偏重于对过去活动结果的财务衡量,并针对这些结果作出某些战术性反馈,控制短期经营活动,以维持短期的财务成果
这导致公司急功近利,在短期业绩方面投资过多,在长期的价值创造方面,特别是在有助于企业成长的无形的知识、智力资产方面投资过少,甚至削减这方面的投资,以至于抑制了企业创造未来价值的能力。而今天的企业面临的是快速多变的经营环境,因此需要主动把握未来,努力提高未来绩效。换言之,企业必须主动制定长远战略,作出“前馈性”反应。因此,企业业绩衡量系统也应衡量未来业绩的驱动因素。
(二)商业银行与新华人寿的比较
相比于新华人寿上海分公司,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和中信实业银行上海市分行的绩效考核体系内容显得有些单薄,他们之间的差别主要在于:
1.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和中信实业银行上海市分行的绩效考核体系中指标计分方法不够科学。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在定量计分中过于注重对专项业务的考核,而对系统性的、整体上的定量几乎没有考虑到;与之相反,中信实业银行上海市分行虽然从整个体系上进行考核,但没有注重到具体的业务。然而,我们知道,业务和整体的考核是不可分割的。
2.定量指标和定性指标未能有效结合。两家银行的绩效考核体系中的定量指标和定性指标是一种离散型的结合,未实现有机地融合,而只是不同层面的一种补充与被补充的松散结合关系。而定性指标处于对定量指标的补充位置,这就不能像新华人寿的平衡记分卡一样实现定量指标与定性指标的有机结合。
(三)我国商业银行绩效评价系统存在的不足
近几年来,从银行长远发展考虑,我国商业银行对系统内部的经营绩效评价问题进行了积极有效的探索与实践,但随着经营环境变化和内部管理的深化,现行的评价体系也逐步暴露出一些不足。
1.评价定位模糊
目前商业银行内部经营绩效评价存在定位不明确问题,集中表现为:对所属分支机构的业绩评价与所属分支机构负责人工作成绩的评价不分;内部评价与内部考核不分,导致评价侧重点与目的被扭曲,评价过程的主观成份增大,影响内部绩效评价的客观公正。
2.评价指标的设置游离于经营目标
(1)在指标的设置与权重的分布上未能真正实现“三性”的协调统一,往往顾此失彼;(2)过度重视短期财务结果,易助长一些分支机构管理者的急功近利思想和投机行为,最终影响经营效益的持续增长;(3)缺乏对分支机构成长性与贡献度等经营性指标的衡量,降低了资源配置的效率;(4)评价指标的设置过于僵化和趋同;(5)缺乏对当今竞争环境下非财务因素的反映和关注,更是目前评价体系的缺失。
3.评价的时效性有待改进
评价还基本停留在会计年度上,虽然部分行在办法中也强调了年度内不同期间的评价,但执行情况并不理想,仍属于重结果的“秋后算账”,对评价客体在经营过程中的导向性不强,难以适应信息时代的管理要求。
4.评价结果的失真现象普遍存在
内部评价所需的基础数据基本上来自于财务会计报表与统计报表,由于技术与管理体制上的原因,数据失真现象并不鲜见,加之其他如人为操作的因素,评价结果的失真情况比较普遍。
(四)新华人寿存在的不足
在平衡记分卡的指导下,企业的绩效考核体系会更为有效,也将发挥出更大的作用,以使企业达到理想的目标。相比于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和中信实业银行上海市分行,新华人寿的绩效考核系统较为完善,但仍存在着一些不足:
1.在定量指标方面缺乏发展性指标
金融机构经营业绩的评价指标应该动静结合,多采用动态指标。财务绩效评价本身的不足之处就是对过去业绩的评价,采用发展性指标可以适当弥补这个缺陷。因为任何事物的发展都有一个趋势,有一定的规律。
2.对现金流量指标不够重视
新华人寿绩效考核系统的定量指标所关注的焦点集中在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的有关项目中,对现金流量表中有关现金流量的指标关注比较少。而投资者、债权人、雇员、顾客和经理对企业创造未来的现金流动能力具有共同的利益,金融机构用以实现其财务责任的是现金,而非收益。因此,评价现金流量的金额、时间和不确定性是经营绩效评价的基本目标之一。
结 语
从整体上来说,新华人寿的绩效考核系统是一个比较成功的运用平衡记分卡的案例。成功的平衡记分卡制度是把企业的战略和一整套财务和非财务性评估手段联系在一起的一种手段,它将企业的使命和战略变成具体的目标和衡量内容,对每个员工而言,企业的战略不再是虚无缥渺的东西。通过对平衡记分卡的分解,每个员工都可以看到自己的努力将对企业战略目标的实现发生什么样的作用;每个员工都可以主动思考并建议企业作某些改进。传统企业管理中由上级制定目标计划、下级严格遵照执行而不问目标计划适宜性的“单循环反馈过程”被互动的“双循环反馈过程”所取代。随着平衡记分卡的推广,它的用途也日益得到发掘,这些用途包括:阐明战略并就战略达成共识;在整个组织中传播战略;把部门和个人的目标与这一战略相联系;把战略目标与长期的具体目标和年度预算相衔接;对战略计划进行确认和联系;对战略进行定期和有序的总结;利用反馈的信息改进战略。
因此,可以说,平衡记分卡是一个传播企业使命和战略的系统,一个告知雇员什么是促使企业成功的业绩驱动因素的系统,一个学习的系统,而不是竭力让个人和组织的各个单位与事先制订的计划保持一致的传统控制系统。从这个意义上讲,平衡记分卡已不再仅仅是一个业绩衡量系统,而是一个战略管理系统。
【主要参考文献】
近年来,我国旅游业蓬勃发展,而作为旅游业软环境之一的旅游保险却严重滞后于旅游业的发展,影响了旅游业的法制化、规范化,对旅游业的发展起到了消极作用。具体表现如下:
1、旅游保险的收入过低。2000年,我国旅游收入超过4000亿元,而旅游保险的收入,以市场份额最高的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为例,也仅为5888万元。由此推算,中国旅游保险的保费收入不足1亿元,仅占旅游收入的0.025%。2001年,全国国内出游的人数7.84亿人次,旅游收入5566亿元,按每人购买10元的旅游保险计算,一年就该有70多亿元巨额保费收入,而实际的保费收入却只有这一数字的20%左右。2002年,国内旅游收入为3878亿元,国内旅游人数达8.78亿人次。如果以现行旅游保险较低价格10元推算,国内旅游保险费总收入可达87.8亿元.可以清楚地看出,虽然旅游业收入近年来每年都以迅猛的势头增长,但是旅游保险的收入却增长缓慢,与旅游业的发展不相协调,旅游保险的发展还有很大潜力。
2、旅游意外保险险种少,产品单一。目前我国的旅游意外险险种主要有四大类:旅游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旅游意外伤害保险、住宿游客人身保险、旅游救助保险。其各自的内容见表1。这实际上是以普通的意外伤害保险来代替旅游保险,旅游保险的自身定位不清。这些险种无法涵盖旅游中遇到的各种风险,比如旅行中行李遗失、证件遗失、因行李及证件遗失而引起的额外的旅行及食宿费用、对他人的伤害及造成他人财产损失的赔偿责任等。
3、开办旅游意外保险业务的公司较少,且旅游保险业务得不到重视。我国的旅游保险有旅行社责任保险和旅游意外保险两种,分别属于财产险和寿险,由于我国法律规定财产险和寿险必须由不同的公司经营,所以它们分属于不同的保险公司。目前,国内只有三家比较大型的保险公司经营旅游意外保险业务,它们分别是太平洋保险公司、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寿保险公司。
二、我国旅游保险发展的制约因素
1、游客保险意识淡薄,投保积极性低,主要是因为游客的保险意识薄弱,侥幸心理强。这导致热旅游、冷保险的重要原因。游客通常认为,外出旅游就几天的时间,根本不会出事,犯不上自己掏腰包买保险,或者认为买保险不吉利。
2、保险公司对旅游保险业务不重视。由于旅游保险本身具有保险期限短、赔付率高而利润低的特点,造成保险公司对开办旅游保险业务的积极性不高,在旅游保险的宣传、险种的设计开发、销售方式的开拓创新方面都显得不太重视。此外,就是保险公司对旅游风险的控制技术水平较低。这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大多数的旅游意外险只针对旅行社团体进行销售,而对于自助游的散客暂不承保。这是因为团体险可以使保险公司通过简单的承保程序为大量具有相同风险因素的人提供保险保障,而自助游旅游者由于身体素质、文化背景、旅行经历、旅游目的地各不相同,所以在现有的技术水平下为保险公司选择承保对象带来了一定的困难。(2)由于风险控制水平比较低,难以对旅游中存在的各种风险进行有效的控制,所以很多保险公司旅游意外险产品都将被保险人从事潜水、跳伞、滑翔、登山、攀岩、探险、狩猎、蹦极运动、武术比赛、摔跤比赛、搏击、特技表演、赛马、赛车作为责任免除条款,而这些风险系数较大的项目正是随着野外生存游、生态游日益流行的今天,旅游者们最希望得到保障的方面。
3、旅游保险的险种存在问题。在旅行社责任险方面,它的费率是确定的,缴费实行一刀切。没有根据实际情况,如:旅游期限长短、风险大小、旅行社的经营情况而有所变化。由于旅游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大部分旅行社大打价格战,有些短线游的纯利润平均只有人均5元钱左右,甚至更低。因此,规模较小的旅行社有时一年赚不到钱,甚至会是亏损。而旅行社责任险又是强制性保险,至少2万元的保费对于它们是一个不小的包袱。这就使旅行社陷入了不得不买,可又没钱买的尴尬境地。一些规模较大、收入较高的旅行社就比较愿意购买旅行社责任险,用以转嫁自身的风险。另外,旅行社责任险的条款本身也还存在一些有待完善的地方,如游客自由活动造成的损失,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责任,因为这不属于旅行社的责任。但在实际操作中,究竟是旅行社的责任还是游客的责任,并不是那么容易确定。而责任归属不明确,保险公司就可能拒赔。另外在在旅游意外险方面,险种不够完善,覆盖面较窄。
4、旅行社经营不规范。一是因为旅行社的经营还存在着不规范经营的因素。旅行社为了招揽更多的游客,常常会夸大旅行社责任险的保障范围,当游客发生的事故属于旅行社主观扩大的保险责任范围之外时,保险公司就会拒赔,这就容易引发法律纠纷,从而损害保险公司和游客的利益。二是旅行社应该在理赔中承担及时提供相关证据的责任和义务,但是在这一点上,一些旅行社认识不足,旅行社出了事故后理赔不积极,直接导致了理赔难。
三、发展旅游保险的对策建议
1、加大旅游保险宣传力度
旅游者对旅游保险的态度冷淡导致旅游保险市场需求方面的匮乏。针对这种状况,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旅游企业及媒体要对游客或潜在的游客进行旅游保险的宣传,既需要保险经营者和政府做大量的基础性工作,又需要通过大量的风险事故来教育民众,加快旅游者消费心理的成熟,强化其保险意识,使其既愿意投保,懂得购买适合出行的保险,又熟悉一旦事故发生后理赔的程序。2、加强保险公司服务功能。这主要指的是销售服务和售后服务。第一、在销售服务上,主要表现为旅游保险产品销售渠道过窄。大力发展旅游保险,保险公司必须改善与拓宽其销售的渠道。可以让旅游保险产品上银行柜台。现在大多数保险公司都与国内银行签订长期的合作伙伴关系,多为销售保险公司的分红险与投连险。保险公司完全可以利用这种合作伙伴关系,让银行销售相关的旅游保险产品。银行网点众多,银行销售旅游保险产品,既可以有效地节约保险公司的成本,又方便了游客投保,游客可以在银行办理支付款项时,既可办理旅游保险,同时还可以增加银行的收入,实乃“三赢”之举。随着互联网的发展,要积极地发展网上投保业务,推进旅游保险产品的销售。对于保险公司来说,网上投保可以有效地节省营销和广告成本,减少中介环节和由于利益驱动给保险公司和游客带来的风险。24小时全天候在线作业,可以使游客不受时间地点限制投保。目前,国内各保险公司做出了积极的探索,特别是在网上投保方面,如购买了泰康人寿的“旅游救援保障计划”的游客,出游前只需要登录“泰康在线”填写有关出游信息,公司就会根据客户提供的E-mail地址将电子保单及时发送到其信箱中。平安保险公司在2002年9月推出了旅游自助卡,它将保险产品的外在形态设计制作成为配有账号和密码的保险卡,游客在出游前,登录平安“PA18”网站,填写相关的信息。自助保险卡的最大特点是购买与消费相分离,即“平时购买,用时投保”。第二、在售后服务上,保险公司的核损、定损及理赔一定要及时。如果保险公司的这些售后服务跟不上,将会对游客造成损失。游客的出游时间较短,流动性较大。游客可能在一个地方投保而在另一个地方出险;甚至可能是在国内投保,而在国外出险。这些都为保险公司的核损、定损及理赔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各个保险公司之间要加强合作,包括国内保险公司之间的合作,国内保险公司与国外保险公司的合作,利用各自的网点优势,快速核损、定损,及时理赔。
3.加快旅游保险产品研发。现有的旅游保险险种远不能满足旅游者日益变化和增长的需求,只有产品对消费者具有吸引力,才能从本质上改变供应者的尴尬境地,所以保险公司应在产品开发上下大力气。主要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改善:(1)加大新险种的开发力度,将旅游保险服务延伸到吃、住、行、游、购各个环节,深化现有产品之间的互补性,形成系统的旅游保险链,为游客提供全面保障。(2)扩大旅游意外险的承保范围。保险公司要提高风险管理技术水平,对旅游险市场和旅游险条款进行细分,针对不同的群体,设计出不同的保单,尽可能为所有的游客提供合适的保单,并可以将自助游游客纳入保障范围,针对团体、散客以及公务旅游者的不同旅游特点设计不同的保险条款,确定不同的费率,加强风险防范。(3)针对特定的旅游项目设计单项保障。像过去不提供保险保障的探险旅游、野外生态旅游、漂流、登山、峡谷旅游等,随着人们旅游方式的转变,现在此类项目已日渐流行,旅游者们对此类项目的保险也是翘首期盼,保险公司可设计此类项目的相关保险,将过去不可承保的风险转化为可保风险,在满足消费者需要的同时,也为保险公司带来利润。
4.发挥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职能作用。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在推进我国旅游保险发展中发挥着独特而重要的作用。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旅行社办理旅行社责任险的监督与检查,要将旅行社是否开办旅行社责任险作为对其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如在向旅行社办理经营许可证的时候、在进行旅行社业务年检的时候,要对于没有投保旅行社责任险的旅行社进行必要的惩罚,以有效地提高旅行社办理旅游保险的自觉性和积极性。要采取措施,依法督促旅行社向游客推荐旅游意外险的责任和义务,使旅行社在普及旅游保险中发挥重要的作用。要尽快制定出一些关于旅游质量评判方面的法律法规,做到“有法可依”,这样才能在归属责任时更加明确,节约时间,节省人力物力。
论文关键词:旅游保险;问题;对策
论文摘要:旅游保险是保险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本文首先介绍了我国旅游保险的现状,并分析了我国旅游保险发展的制约因素,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发展我国旅游保险的对策和建议。
参考文献:
[1]崔连伟.对于发展我国旅游保险业的思考.旅游学刊.
[2]李红雨.对发展我国旅游保险业的思考.经济师.
行政管理毕业论文
保险是一项风险转移的商业活动。由于风险无所不在无处不有,理性的人们应该厌恶风险[1],需要丰富多彩的保险产品规避风险。这正是保险公司存在的理由。
但人的理性是有限的。人们的经济行为往往是非理性的——这是心理学对经济学的重要贡献。面对风险决策,人们是会选择躲避呢,还是勇往直前?保险公司如何面对客户非理性——甘冒风险拒绝保险的行为呢?
一.人的非理性拒绝保险
让我们来做这样两个实验。一是有两个选择,A是肯定赢1000(1000,1),B是50%可能性赢2000元,50%可能性什么也得不到(2000,0.5)。你会选择哪一个呢?超过80%的人都选择A,这说明人是风险规避的。二是这样两个选择,A是你肯定损失1000元(-1000,1),B是50%可能性你损失2000元,50%可能性你什么都不损失(-2000,0.5)。结果,超过70%的人选择B,这说明他们是风险偏好的。
可是,仔细分析一下上面两个问题,你会发现他们是完全一样的。假定你现在先赢了2000元,那么肯定赢1000元,也就是从赢来的2000元钱中肯定损失1000元;50%赢2000元也就是有50%的可能性不损失钱;50%什么也拿不到就相当于50%的可能性损失2000元。
由此不难得出结论:人在面临获得时,往往小心翼翼,不愿冒风险;而在面对损失时,人人都成了冒险家了。这就是卡尼曼“前景理论”的两大“定律”。
人在面临获得的时候,喜欢躲避风险,而在面临损失时,却又倾向于冒险了。这是卡尼曼[2](Kahneman)与特沃斯基(Tversky)的“前景理论”[3]的重要观点。理性使我们规避风险,非理性又让我们有风险偏好。
在人寿保险行为中人们有同样的非理。纯粹保障型产品没有储蓄型产品受欢迎。保险是一种损失性风险,这是由保险基本原理——损失补偿——决定的。用“前景理论”的实验描述人寿保险就是两种选择保险A有50%[4]可能死亡损失生命和1000元(保费)获得2000元(保险金),50%生存但损失1000元(保费),不保险B有50%可能死亡损失生命,50%生存而没有损失。如果把保险金当成对生命损失的补偿,那么A是(-1000,1),B是(-2000,0.5)。大部分人选择不保险B,这说明他们是风险偏好的。所以人们的非理性拒绝保险——风险规避——而寻求风险。
二.非理性人寿保险产品
显然,保险公司不会有上述的损失概率达到50%的产品。保险人经营的风险发生的概率一般不高。这是保险产品的经济可行性要求。理性上讲,保险的目的是风险转移与损失分担。只有纯保障性产品才是被保险人最理性的保险选择。由于人们面对损失的非理性,纯保障性保险产品往往不被市场接受。人寿保险市场主要是具有储蓄[5]功能的产品。长期死亡险和短期意外险占总保费比例不到十分之一,加上健康险也不到五分之一。
2002年全国人身保险保费2275亿,其中人身意外伤害险保费79亿,健康险保费122亿,寿险保费2074亿[6]。占人身险保费91%以上的寿险保费中属于纯保障责任的保费不到10%。大量的还本性的两全险和养老金险,客户可以反还保费同时又得到了保险保障。其实是用客户保费的利息充当了保险保障的保费。这种利息收入对客户不敏感。这就是芝加哥大学萨勒(Thaler)教授所提出的“心理账户”的概念。
钱就是钱。同样是100元,是工资挣来的,还是彩票赢来的,或者路上拣来的,对于消费者来说,应该是一样的。可是事实却不然。一般来说,你会把辛辛苦苦挣来的钱存起来舍不得花,而如果是一笔意外之财,可能很快就花掉了。
这证明了人是有限理性的另一个方面:钱并不具备完全的替代性,虽说同样是100元,但在消费者的脑袋里,分别为不同来路的钱建立了两个不同的账户,挣来的钱和意外之财是不一样的。
比如说今天晚上你打算去听一场音乐会。票价是200元,在你马上要出发的时候,你发现你把最近买的价值200元的电话卡弄丢了。你是否还会去听这场音乐会?实验表明,大部分的回答者仍旧会去听。可是如果情况变一下,假设你昨天花了200元钱买了一张今天晚上的音乐会票子。在你马上要出发的时候,突然发现你把票子弄丢了。如果你想要听音乐会,就必须再花200元钱买张票,你是否还会去听?结果却是,大部分人回答说不去了。
可仔细想一想,上面这两个回答其实是自相矛盾的。不管丢掉的是电话卡还是音乐会票,总之是丢失了价值200元的东西,从损失的金钱上看,并没有区别,没有道理丢了电话卡后仍旧去听音乐会,而丢失了票子之后就不去听了。原因就在于,在人们的脑海中,把电话卡和音乐会票归到了不同的账户中,所以丢失了电话卡不会影响音乐会所在账户的预算和支出,大部分人仍旧选择去听音乐会。但是丢了的音乐会票和后来需要再买的票子都被归入同一个账户,所以看上去就好像要花400元听一场音乐会了。人们当然觉得这样不划算了。
同样的,保险客户对所交保费与保费的利息建立了不同的帐户,保费是自己付出的而利息是获得的“意外”之财。显然,保险客户更看重保费。
这种保险市场的选择正好映证了“前景理论”的结论。面对客户的非理性选择,保险人要有针对性的非理性产品。
三.非理性寿险营销
面对人们的非理性决策,在寿险营销中必须抓住客户心理,理性地进行非理性营销。
1让计划书看起来很美
卡尼曼在做诺贝尔演讲时,特地谈到了一位华人学者的研究成果,他就是芝加哥大学商学院终身教授、中欧国际工商学院行为科学中心主任奚恺元教授[7]。
来看一个奚教授于1998年发表的冰淇淋实验。现在有两杯哈根达斯冰淇淋,一杯冰淇淋A有7盎司,装在5盎司的杯子里面,看上去快要溢出来了;另一杯冰淇淋B是8盎司,但是装在了10盎司的杯子里,所以看上去还没装满。你愿意为哪一份冰淇淋付更多的钱呢?
如果人们喜欢冰淇淋,那么8盎司的冰淇淋比7盎司多,如果人们喜欢杯子,那么10盎司的杯子也要比5盎司的大。可是实验结果表明,在分别判断的情况下(评点:也就是不能把这两杯冰淇淋放在一起比较,人们日常生活中的种种决策所依据的参考信息往往是不充分的),人们反而愿意为分量少的冰淇淋付更多的钱。实验表明:平均来讲,人们愿意花2.26美元买7盎司的冰淇淋,却只愿意用1.66美元买8盎司的冰淇淋。
这契合了卡尼曼等心理学家所描述的:人的理性是有限的。人们在做决策时,并不是去计算一个物品的真正价值,而是用某种比较容易评价的线索来判断。比如在冰淇淋实验中,人们其实是根据冰淇淋到底满不满来决定给不同的冰淇淋支付多少钱的。
在为客户设计保险计划时,可以附加风险很低的保障责任。客户花相对主险保费很少钱获得很高保障(保额)。这让客户看起来很美的计划书必容易让客户满意。
2突出客户获得“前景理论”的另一重要“定律”是:人们对损失和获得的敏感程度是不同的,损失的痛苦要远远大于获得的快乐。在寿险营销中通过适当的话术突出客户获得的快乐,弱化损失的痛苦。
先让我们来看一个萨勒曾提出的问题:假设你得了一种病,有万分之一的可能性(低于美国年均车祸的死亡率)会突然死亡,现在有一种药吃了以后可以把死亡的可能性降到零,那么你愿意花多少钱来买这种药呢?那么现在请你再想一下,假定你身体很健康,如果说现在医药公司想找一些人测试他们新研制的一种药品,这种药服用后会使你有万分之一的可能性突然死亡,那么你要求医药公司花多少钱来补偿你呢?在实验中,很多人会说愿意出几百块钱来买药,但是即使医药公司花几万块钱,他们也不愿参加试药实验。这其实就是损失规避心理在作怪。得病后治好病是一种相对不敏感的获得,而本身健康的情况下增加死亡的概率对人们来说却是难以接受的损失,显然,人们对损失要求的补偿,要远远高于他们愿意为治病所支付的钱。
健康险中有一种住院津贴的责任,相对补偿性的医疗报销责任,住院津贴是很受欢迎的产品[8]。被保人觉得报销性责任没有给他带来额外“收获”,而津贴却有“收获”。
再来看一个卡尼曼与特沃斯基的著名实验:假定美国正在为预防一种罕见疾病的爆发做准备,预计这种疾病会使600人死亡。现在有两种方案,采用A方案,可以救200人;采用B方案,有三分之一的可能救600人,三分之二的可能一个也救不了。显然,救人是一种获得,所以人们不愿冒风险,更愿意选择A方案。
现在来看另外一种描述,有两种方案,A方案会使400人死亡,而B方案有1/3的可能性无人死亡,有2/3的可能性600人全部死亡。死亡是一种失去,因此人们更倾向于冒风险,选择方案B。
而事实上,两种情况的结果是完全一样的。救活200人等于死亡400人;1/3可能救活600人等于1/3可能一个也没有死亡。可见,不同的表述方式改变的仅仅参照点——是拿死亡,还是救活作参照点,结果就完全不一样了。
在表述方式上将得与失参照点平移以“获得”为中心。例如损失20元保费,获得200020元保额(保额加反还保费[9]),表述成(净)获得200000元。
3改变客户的参照系
不过,损失和获得并不是绝对的。人们在面临获得的时候规避风险,而在面临损失的时候偏爱风险,而损失和获得又是相对于参照点而言的,改变人们在评价事物时所使用的参照点,可以改变人们对风险的态度。
比如有一家公司面临两个投资决策,投资方案A肯定盈利200万,投资方案B有50%的可能性盈利300万,50%的可能盈利100万。这时候,如果公司的盈利目标定得比较低,比方说是100万,那么方案A看起来好像多赚了100万,而B则是要么刚好达到目标,要么多盈利200万。A和B看起来都是获得,这时候员工大多不愿冒风险,倾向于选择方案A;而反之,如果公司的目标定得比较高,比如说300万,那么方案A就像是少赚了100万,而B要么刚好达到目标,要么少赚200万,这时候两个方案都是损失,所以员工反而会抱着冒冒风险说不定可以达到目标的心理,选择有风险的投资方案B。可见,老板完全可以通过改变盈利目标来改变员工对待风险的态度。
在制订保险计划时,有两种方法可以改变参照系。一种是将保费损失隐含必要消费中或相对必要消费不明显。例如,航空意外险保费相对机票价格不是损失。同样,可以有列车旅客意外险、汽车旅客意外险等,只要保费不超过车票价格的5%,人们是不敏感的。另一种是提高客户对现有生活的优越感,进而产生保持这种生活持久下去的愿望,从而厌恶风险增加保险需求。
4帮助客户完美
再来看一个奚教授做的餐具的实验。比方说现在有一家家具店正在清仓大甩卖,你看到一套餐具,有8个菜碟、8个汤碗和8个点心碟,共24件,每件都是完好无损的,那么你愿意支付多少钱买这套餐具呢?如果你看到另外一套餐具有40件,其中24件和刚刚提到的完全相同,而且完好无损,另外这套餐具中还有8个杯子和8个茶托,其中2个杯子和7个茶托都已经破损了。你又愿意为这套餐具付多少钱呢?结果表明,在只知道其中一套餐具的情况下,人们愿意为第一套餐具支付33美元,却只愿意为第二套餐具支付24美元。
这里显示了人们追求完美的心理。“完整性”本身是一种美。一套餐具件数再多,破了几个就不美了。如果客户已经买保险了或是老客户,我们可以指出他保险计划存在“缺陷”,需要新的保险保障来完善。象补充医疗是对社保医疗的完善,补充养老是对社保养老的完善。人的生、老、病、死都需要保险保障。“完整性”是我们拓展保险市场的金钥匙。
5调整客户“心理帐户”
人们分别为不同来路的钱建立了两个不同的账户,挣来的钱和意外之财是不一样的。同样,也为不同的消费建立“心理帐户”。有些消费帐户预算总是会比较充裕而稳定,有些帐户波动性大而成为临时和备用帐户。如果说服客户动用临时帐户进行保险计划相对比较容易。在客户收入帐户与消费帐户之间有些关系紧密几乎是同一个帐户,有些比较随意,有一个分配过程。往往固定收入用于固定消费联系非常紧密,只有有盈余时才分配到非固定消费和投资帐户。
我们不要将保险计划固定到消费帐户。针对客户的财务状况,让投资帐户贫乏的客户把保险列入消费帐户,让投资帐户充足的客户把保险列入投资帐户。有些收入帐户的“意外”收入需要时间分配到消费和投资帐户。在这个过程中,引导客户参与保险计划将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
6小数法则
现实生活中,人们在不确定条件下进行判断,往往会以偏概全、以小见大。概率论中贝叶斯定理的大数法则告诉我们,一个理性推断行为不仅会使用大样本的所有信息,也会利用所有的先验信息。但实际上人们往往只是重视了条件概率,而忽视了先验概率。卡尼曼与特韦尔斯基提出了他们称之为“小数法则”的许多例子,即人们通常会根据自己已知的少数例子来作推测。我们都知道,概率论中存在“大数定理”,指的是当分析样本接近于总体时,样本中某事件发生的概率将接近于总体概率。而“小数法则偏差”是指人们将小样本中某事件的概率分布看成是总体分布。人们在根据现有信息对不确定事件进行判断时似乎不关心样本的大小,也就是与“样本无关”。例如,投掷6次硬币如果出现4次正面2次背面,人们会将这个结果“推论”到投掷1000次的情况,因而高估出现正面的概率。这也说明人们往往会过于简单地将对不确定事件条件下的判断建立在少量信息的基础上。中国有句古话,“亡羊补牢”。如果发现邻居被人偷盗,会加强自己家的防盗系统,安装防盗门和防盗网等。其实,从社会总体上看,入屋盗窃发生的概率与邻居家被盗没有直接关系。人们往往从身边发生的小数有时是偶然事件去推理,判断。这正是与大数法则相对的小数法则。如果保险人从大数法则出发判断损失概率是理性的,那么个人从个别事件推理出的损失风险是非理性的。
保险人可以通过各种媒体,用专题节目、专栏[10]形式广泛报道日常生活中发生的意外事故、灾难事件,加深读者对各种危险的印象,触发客户非理性联想,提高公众投保意识。
7悲剧的感染力
假设这个小岛上有1000户居民,90%居民的房屋都被台风摧毁了。如果你是联合国的官员,你以为联合国应该支援多少钱呢?但假如这个岛上有18000户居民,其中有10%居民的房子被摧毁了(你不知道前面一种情况),你又认为联合国应该支援多少钱呢?从客观的角度来讲,后面一种情况下的损失显然更大。可实验的结果显示,人们觉得在前面一种情况下,联合国需要支援1500万美元,但在后面一种情况下,人们觉得联合国只需要支援1000万美元。
90%的破坏性产生的悲剧色彩给人们以震撼。这正是航空意外险在没有推销的情况下购买比例超过80%的原因之一。因为航空事故的死亡率几乎是100%。新闻媒体的广泛报道加深了人们对航空事故印象,提高了对航空危险的厌恶程度。同样的原因,保险人通过各种媒体广泛报道日常生活中发生的意外事故、灾难事件时,要选择更惨烈、悲剧色彩更浓的事件进行更深入的跟踪报道。
四.最大化人们的幸福
人们最终追求的是幸福,而不是金钱。这是经济学新的发展方向。人们在追求金钱时,往往异化了。金钱只是手段,不是目的。传统经济学认为增加人们的财富是提高人们幸福水平的最有效的手段。但奚教授认为,财富仅仅是能够带来幸福的很小的因素之一,人们是否幸福,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很多和绝对财富无关的因素。举个例子,在过去的几十年中,美国的人均GDP翻了几番,但是许多研究发现,人们的幸福程度并没有太大的变化,压力反而增加了。这就产生了一个非常有趣的问题:我们耗费了那么多的精力和资源,增加了整个社会的财富,但是人们的幸福程度却没有什么变化。这究竟是为什么呢?
归根究底,人们最终在追求的是生活的幸福,而不是有更多的金钱。因为,从“效用最大化”出发,对人本身最大的效用不是财富,而是幸福本身。
我们不能一味地用金钱来衡量客户的得失。安全感的满足、爱心与责任心的体现、时尚的追求等是一份保险计划给人们心理上幸福感。所以在引导客户的享受保险的诸多幸福与快乐前提是保险的交费计划要确实可行,不至于成为生活的负担。只有这样客户才能体验纯粹的幸福与满足。
通过完善的客户服务,保险人与客户建立紧密联系,使客户产生归属感。
五.结语
大多数人的行为作为个体不是非理性的,人们不会断然地去冒险、也不会不加考虑地去买保险。我们总是会遵循某种可以使我们有预见地或系统考虑问题的方式来进行决策,只不过这些方式在很大程度上偏离了传统的理性决策模型。绝对的理性有两个必要条件,一是必须占有足够信息,二是具有完备逻辑。这两个条件无论是个人还是组织都是无法真正满足,何况在比较紧急时还有一个时效性问题,即运用逻辑尽可能快。所以人们非理性是绝对的。保险产品的特点和人们需求隐性化决定了人们非理性地拒绝保险。正是认识到了这一点,我们要针对人们的非理性进行产品设计和保险营销。
[1]创立博弈论的数学家约翰∙冯∙诺伊曼教授用个人收入的效用曲线解释了理性经济人也有风险偏好的情况。
[2]卡尼曼因为对非理性经济行为的研究,建立了“前景理论”而获得2002年诺贝尔经济学奖。
[3]概括来说,前景理论有以下三个基本原理:(a)大多数人在面临获得的时候是风险规避的;(b)大多数人在面临损失的时候是风险偏爱的;(c)人们对损失比对获得更敏感。
[4]生命表显示60岁的人在20年间的死亡率超过50%。
[5]这里不指因平准保费必然产生的储蓄。
[6]中国保险监督委员会统计资料。
[7]奚教授用心理学来研究经济学、市场学、决策学等学科的问题,是这个领域的主要学者之一。
[8]保险人往往将医疗津贴产品作为附加险来促主险销售。
关键词:金融机构混业经营 金融危机 金融监管
一、前言
金融混业经营的发展在几个方面都有积极地意义。第一、对金融产品的创新有帮助。通过金融业务的兼业产生的包含多个领域的金融产品很多。第二、是金融公司大型化的原因。为了适应兼业化的发展,金融公司不断变化其结构,不断与其他领域的金融公司合并向大型化前进。第三、从观察金融危机与金融混业经营的关系中找到防止再次发生金融危机的对策。第四、能找到最适合中国金融混业经营方式和结构。
二、金融机构混业经营的优点
从消费者的角度来看,没有比整合更有效率的形式。可以在一个金融公司、单一的营业窗口下可以购买、投资所有金融产品是非常方便的。并且,针对个别客户的财务状况提供适合的复合金融产品,通过一个渠道就可以同时解决商谈、投资、索赔等事物。整合对金融消费者带来了极大地便利。还可以通过金融公司问的激烈竞争购买更为有利金融产品。通过竞争各种金融中介费用减少,中介的效率也会提高。举例来说,在过去韩国的保险公司的营业渠道中保险设计师占了压倒性的比重,且在保险产品的保险费当中总设计师的所占的手续费比重非常高。但是随着银行保险的扩大,在银行出售保险产品的情况下,保险设计师及店的手续费大幅下降的保险产品开始增多,原有的产品的手续费也有下降的趋势。
发达国家的平均寿命不断延长,随着进入高龄社会从长期的角度来购买或设计金融产品的情况增多。特别是已经进入超高龄化社会的国家增加了资产管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逆抵押贷款等长期的金融服务需求。整合可以使一个金融公司的一个窗口提供适合个别客户需要的复合金融产品,因此能积极应对高龄化社会的金融需求的变化。
从金融公司的角度来说,整合的最可见的优点是范围经济效益(Economy of scope)的扩大。如果形成了整合,那么可以利用原有的客户,经营存款、投资产品、贷款、债券产品等所有金融产品,市场营销的对象自动扩大,因此可以节省很多市场费用,极大地扩大销售额。从客户的角度来讲,也是可以同时购买很多金融产品,享受经济的范围经济效益。大部分的金融产品都有互补性,客户也可以最小化了解金融公司的费用和手续费。通过整合,可以使事业部门确保多样化、分散化的利润结构。经营多样的事业,使得风险分散化,不会因为某一部门的销售额急剧减少或损失而导致整体的安全性。复合产品不仅可以使收益多样化,对于开发新的金融产品及开拓新的市场也有明显的效果。整合能积极地扩大金融产品的市场,提高金融公司的营业额和利润。因此,金融产品不是随着市场价格变化业绩发生短期变动的市场交易型产品,而是重视客户关系且发生长期营业额的客户关系型服务产品。从这个角度看,银行、证券、保险产品都是客户关系型产品,适合通过整合扩大规模效益。
金融机构混业经营必然导致金融公司的兼业化和大型化,可以得到规模经济效益(Economy of Scale)。如前所述的事例,不同业务种类的金融公司之间的收购兼并可以同时实现兼业化和大型化。不仅如此,比自己经营提高业绩的战略,能取得更高的增长率,从长期来看能扩大在整个金融市场的占有率构建强大的垄断力,享受其市场主导者利益。现存的美国、欧洲、日本的超大型金融公司,大部分通过同业、不同业务之问收购兼并成长为现有的资产规模和销售规模大公司。
三、金融机构混业经营的缺点
本质上,金融市场由于信息不对称导致市场失灵的可能性非常大。信息的不对称问题包括逆向选择(Adverse selection)和道德风险(Moral hazard),整合可能使发生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的可能性更大。如果一个金融公司通过整合在金融业的各个领域经营多种多样的复合产品,会缺乏专业人才、体制、经验等,因此由于金融公司的错误判断会导致逆向选择会出现巨大的损失。2008年的金融危机,像A16一样的大部分金融公司就是在没有掌握好风险的情况下,犯了收购很多次级贷款相关衍生产品的逆向选择。
但是金融公司的风险增大,是为了获得更高收益而自己选择的结果,不能推卸自己的责任,受害最大的是监管机关和普通人民。整合会使金融产品的构造复杂化,风险累积得多,很难给出财务评级。并且,在一个金融集团内部很多子公司之间的资产和负债相互连接,更为复杂,风险测定和管理复杂也是必然的。特别是整合必然会使金融公司之问通过合并促成大型化、国际化的企业,风险也会随之扩大,很难控制国际化的金融公司资本的流向。也有一些金融公司明知道一些金融衍生产品的风险很大,故意把风险隐藏,利用这个特点获得高收益的情况。2-3年前韩国的很多企业,为了减少所拥有的外币汇率变动的风险而向银行购买一个叫KIKO(Knock In、Knock Out)的汇率Hedge衍生产品,这是银行故意没有把该产品风险告知。2008年金融危机下,韩币大幅下跌,购买了KIKO的很多企业都受到了极大的损失,也有破产的公司。美国的投资银行在出售次级债券相关衍生产品的时候也没有告知此产品的风险,反而利用房地产价值的下跌而获得更高的利益。结果,当投资银行也面对破产局面,整个金融市场和世界经济都面临巨大的危机的时候,政府注入巨大的财政资金才得以脱离危机,这个就是典型的道德风险。利用巨大的杠杆效应提高收益,享受天文数字的年薪和福利,同时对风险管理及应对金融危机却持安逸、轻视的态度,使得注入国民的税收和政府的负债。
金融公司的道德风险和与客户之间的利益冲突问题也会因为整合而加重。当商业银行和投资银行整合时,投资银行可以轻松地把商业银行拥有的不良贷款向其他金融公司和投资者转移风险,基本可以想成利用类似于次级债券相关的衍生产品的方式。投资银行大量集中Mortgage专业公司和商业银行拥有的次级抵押贷款,通过优先偿还顺序分为几个部分后,同等级的债券组合为一个的衍生产品。原有的整体不良债券通过重新评级使其产生了优良债券,又因为提供高收益得到了很高的人气,销售也很好。虽然不能说次级债券相关衍生产品把特定的不良贷款隐藏原有风险使其流动化,把风险向其他投资者转移,但是随着整合的进程,类似形态的问题会越来越多。没有正规监管和监视的整合必然会使大型金融公司破产或发生金融危机,结果对纳税人和整个世界经济来说也是一个莫大的灾难。金融市场的失灵会引来更为严重的外部效果。次贷危机发生时,美国和欧洲的投资银行和商业银行直接面临破产的局
面,全球股市大幅暴跌和整个债券市场陷入危机。与次级债券没有关系的金融公司也收回了企业的贷款,拒绝延期债券等全面去杠杆化(Deleveraging)出现,正常的一般制造业受到了巨大的影响。一部分金融公司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会导致金融市场整体的失灵及全球经济整体的危机。
整合后的金融公司经营银行、证券、保险等大部分金融业的业务所以特定部门的专业性就会弱化。特别是一直经营银行为主的金融公司收购兼并了保险公司或开始从事保险业务时,不可能与原有专业保险公司竞争当中有优势。整合金融公司的经营团队对新业务缺少经验和洞察力或不能充分雇佣和利用专业人才的情况居多。特别是收购兼并后,通过大规模的整顿和结构调整,这时在特定领域精通的专业人才可能会被解雇或自己跳槽。整合金融公司一部分业务部门的专业性会减弱,出现长期赤字的情况也多有发生。南欧洲银行保险成功的原因之一就是主要出售设计简单的人寿保险产品,对于整合金融公司来说维持专业性是非常困难的课题。不仅如此,也有出现整合金融公司的费用增多的情况发生。开始新业务时,引入新的制度、雇佣新的人才、调整原有的业务和制度等都会产生费用。同时,虽然通过兼业化和整合化市场费用、人力和重复营业点的撤销、专业知识的共享等能减少费用,但是这个费用如果没有超过新增加的费用时,整体费用反而是增加的。实际上,1998年Citi Group收购的Travelers在2005年出售给了MetLife;JP Morgan Chase也出售了人寿保险、养老保险等业务。这是银行和保险没有达到预期的规模效应。韩国也是,银行问的收购兼并节省了相当多的费用,但是银行和保险之问的收购兼并基本没有出现费用减少的情况发生。
通过金融机构混业经营金融公司越来越向大型化发展。金融危机后由于损失增大、收益恶化、资本金侵蚀等原因大型收购兼并更加活跃,金融公司的大型化也促进了垄断化。中小型金融公司由于没有具备全国性的、世界性的网络,很难独自经营全面兼业,在激烈的竞争中会逐步淘汰或被其他大型金融公司收购兼并。大型化和垄断化从某些层面上有积极的一面,但是会破坏公平的市场竞争体制。少数大型金融集团控制全球金融市场进行不正当的交易、操作市场。实际上,像1997年业洲金融危机一样,很多次的金融危机都是因为大型金融公司之间的磋商和投机造成的,2008年美国金融危机出现的原因之一就是超大型金融公司的不良资产导致了金融体系的全体危机进而威胁整个世界经济。
〔论文摘要〕 我国金融业目前面临着金融市场效率低下,银行规模较小,不良资产比例过高,证券监管机制透明度较差,金融市场开放等问题。加入WTO后,这些问题将愈益突出,必须及早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应对挑战,争取双赢,保证中国金融业的健康成长。
随着现代经济的高速发展,金融业在其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然而,日益严重的金融风险威胁着现代金融业的健康发展,甚至发展成为严重危害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金融危机。中国加入WTO,从总体上讲,是进一步扩大开放,深化改革的需要,是加速中国经济全方位参与国际竞争,进入国际经济大循环,走向世界市场的必由之路。但是,从目前看,加入WTO对我国金融业的影响是多方面的和深刻的。因此,寻求化解入世给金融业带来的风险就成为重要课题。
一、我国金融业发展面临的问题
1.金融市场效率低下。金融市场是由货币资金的供需双方以金融工具为对象所形成的市场,有广义金融市场和狭义金融市场之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金融市场的基本功能是为经济发展提供融资服务。一国金融市场体系的发育越健全,促进国民经济增长的潜力就越大;一国金融市场运行的效率越高,整体上的资源配置效率就会越高。我国在从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变中,已初步形成了金融市场的基本框架。然而,从整体上来判断,目前我国的金融市场仍然比较明显地缺乏效率。导致金融市场效率低下的重要原因,是在中国经济的对外开放过程中,金融市场的开放相对较晚和相对不足。主要表现在:(1)金融市场的有效竞争不足,金融业的高度垄断堡垒仍未打破;(2)金融市场的制度创新不足,限制了公众在投资市场上的经济活动;(3)金融市场的工具创新不足。这大大制约了我国金融市场效率的提高。
2.我国银行的规模较小,不良资产比例过高,银行业的竞争力较弱。已经进入或将要进入我国的外资银行,其规模皆较大,有雄厚的资金实力,优良的资产质量,与我国的银行相比具有较强的竞争力。如美国的花旗集团,资产总额高达7000亿美元以上,相当于我国四大商业银行的资产总和。从资产质量上看,美国商业银行的不良资产比率仅为0.67%。我国银行,不良资产总和比例过高,如美林公司1998年估计的中国四家国有商业银行坏帐的平均比率为29%,J.P摩根银行的估计为36%,IMF(1997)的估计为20%,高峰期比率则大于25%,与其他发展中国家相比,这一比率是相当高的。如此高的不良资产比率,增大了银行业自身发展的金融风险,也是不利于经济稳定发展的。
3.证券监管机制的透明度较差,降低了监管效率,增加了证券市场的交易风险。所谓证券监管机制的透明度是指证券监管机制的监管活动和程序具有相当开放度与公开度。我国证券监管机制的透明度存在许多问题:一是证券监管机构本身包括内部组织机构、机构名称及工作程序等方面,由于没有法定性而缺乏必要的透明度,就连业内人士对此也不甚清楚。二是证券监管部门制定规则和决策事项时也缺乏必要的透明度。迄今为止,证券监管部门很少就起草某项规则举行公开听证会,因此,造成实践中许多规则缺乏可操作性。三是在查处证券违规违法事件中,经常性地出现暗箱操作情况。由于透明度差,对案件处理结果,投资者往往不满意。也由于透明度差,助长了证券市场交易中的内线操作、大户操纵、虚假信息及权钱交易等腐败现象的发生。这又增加了证券交易过程中的金融风险,也蕴育着潜在的金融风险,在一定条件下会演化为中国的金融危机,这决不是危言耸听。
4.保险业面临严峻挑战。中国在入世谈判中已承诺:外资在人寿保险公司的持股比例可达50%;非人寿保险公司和再保险公司可获准在合资保险公司中的持股比例为51%,并可在三年内成立合资的分公司。这样优惠的条件,使我国保险业务面临的压力愈益增加:一是外资将抢滩中国保险市场,民族保险业市场份额将会下降。目前,我国国民保险人均仅为100元左右,而世界平均水平已近4000元人民币,经营压力增大。二是外资资本雄厚,多渠道经营理念对中国保险业造成心理压力。世界上最大的25家保险公司资产任何一家都比中国保险资产总和都大。三是外资保险业务悠久,开发保险品种多,覆盖面广,再加之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也对我国形成强烈的竞争压力。由于外资保险注重品种开发和售后服务,整个流程注入了科学化管理,这都是我国保险业望尘不及的。四是外资保险先进机制和优厚待遇的吸引,势必影响我国保险业人才大量流失,而我们的经营模式还有计划经济的色彩,与外资保险在市场经济下的工资、福利、待遇不可相比,难免造成人才流失,减弱民族保险业的综合实力。
5.金融市场开放将对我国经济产生重要影响。1999年,经过世界各国艰苦的谈判和努力,全球金融服务贸易协议终于正式签字和生效,我国政府也公开和明确承诺将承担金融开放的义务,并于近年内连续出台了一系列金融开放政策,如宣布经常项目下的人民币可自由兑换、取消外资银行在中国中心城市设立分支机构的限制等。外资金融机构进入我国,对我国金融业和经济的发展起到了一定的推动作用,但是,由于我国金融市场尚未发育成熟,金融体系还不完善,金融机构缺乏竞争能力,金融监管经验不足,因此,开放金融市场对我国经济也有一定副作用,体现在:(1)对国内金融业形成冲击。外资银行争揽了大量绩优的三资企业、外向型企业,使我国银行遭受了客户流失的风险。(2)导致“外资替代现象”的出现。企业从外资银行获取的部分贷款,实际并非真正意义上的“外资”,而是这些外资银行在中国获取的资本。(3)逃避监管。有的外资银行多存少贷、转移资金,有的外资银行则转移利润,逃避税收等,给经济秩序的稳定带来不良影响。这些现象的出现与发展,对我国金融业的健康成长构成严重威胁。
二、对策与措施:寻求中国金融业健康成长的有效途径
加入WTO后,中国金融业面临的危机与困难愈益明显,如不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中国金融业的健康成长将受到阻滞,这也将从根本上动摇中国经济的增长速度与质量。
1.提高我国金融市场效率。
(1)增加外商的进入,促使国内金融机构提高效率。实践证明外资金融机构进入后所形成的竞争压力,对于改善国内金融机构的效率是明显的。
(2)提高交易的自由程度,改进外汇市场效率。当前我国存在宠大的外汇储备,人民币面临升值的压力,这是外汇市场缺乏效率的一个明显表现。如适当开放股票市场等,可增加对外汇的需求,大大减轻人民币升值压力。这有利于我国的国际收支平衡,也有利于提高整个金融资源的配置效率。
(3)扩大金融市场准入程度,提高金融创新效率。通过学习发达国家金融业所开展的金融创新,降低我国金融制度创新和工具创新的经济成长和时间成本。同时,通过金融业务开放刺激对金融创新的需求,有利于金融创新效率的提高。
(4)改善政府监管效率。推动我国金融业发展的市场化进程,适当放松政府对金融市场的过度干预,政府对金融的监管职能向国际标准靠拢,这对提高我国金融市场效率有重要意义。
2.体制性改革与商业化经营同时并举,增强中国银行业的竞争力。中国银行不良资产很大程度上是由体制性原因产生的,是历史的长期积淀,主要起因于国有银行与企业之间“软约束”的债权债务关系。在处理银行不良资产问题上,银行的商业化经营与中国经济的体制性改革相辅相成,缺一不可。加入WTO后,我国必须实施金融赶超战略,才能迅速提高我国银行业的竞争能力。具体为:(1)政府的积极参与与扶持。国际实践证明,要实现金融赶超目标,必须有政府的扶持。(2)启动金融赶超,很重要的一条是要有不同质的金融产权主体。(3)抓紧培养高素质的金融管理人才,同时创造良好的用人环境,以吸引和留住人才。(4)严格遵循国际银行业经营管理的统一原则,接受以《巴塞尔协议》为准绳的国际银行业监管原则、标准和方法。加强全面风险管理,完善内控制度,改进信息披露制度。
3.增大我国证券监管机制的透明度,完善监管机制,提高监管效率。在立法方面,我国立法机关应对证券监管机构的法律地位、组成人员、名称及其职权等内容明确作出规定,对其运作程序规定更加详细。证券监管机构本身立法及司法解释,也应增大透明度。在执法方面,证券监管机构更应增加透明度,特别是对违规、违法交易现象的处理结果及时向公众公布,这实际上也是增强证管会本身的权威性和社会公众对证管会的信任度。
4.完善我国金融法制,适应金融服务贸易全球化的需要。(1)逐步对外资金融机构实行国民待遇。随着全球金融服务贸易领域竞争的日趋激烈,我国金融业应尽量参与竞争,才能处于有利地位。近年来,我国已逐步对外资金融机构开放人民币业务,开放外资金融机构设立的国内地区性限制,那么,相应地也应取消外资金融机构享有的超国民待遇,使内外资得以在同等条件下竞争。这有利于我们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完善我国对外金融秩序的稳定性。(2)建立对外金融机构的有效监管制度。《巴塞尔协议》的设立目标是通过对外资银行业进行全方位的风险监控,建立银行业监管的有效系统,实现国际银行体系的健全和稳定,因而巴塞尔协议致力于制定统一监管的国际标准,促使各国银行在同一监管水平上公平竞争。由于该协会对银行监管重点(如资本充足率、市场风险的资本要求等)做了规范性的规定和要求,因此实施该协议无疑将有助于促进我国的监管制度与国际惯例接轨,改变重引进、轻监管状况。(3)借鉴其他国家的立法经验,修改《商业银行法》,使之能适应金融开放的需要。 转贴于
个人保险人制度于1992年由美国友邦保险公司引入中国市场,后被国内各公司纷纷效仿,目前几乎所有的寿险公司都采用了这种营销制度。截至2007年底,我国已拥有个人保险人2014900人,实现保费占全国保费总收入的45.40%,为我国保险业、尤其是寿险业的发展作出了巨大的贡献。个人保险人介入保险市场,对于优化资源配置、提高保险市场效率无疑起到了积极作用。但是在我国保险市场中,个人人忽视业务质量,行为短视,甚至出现欺诈、骗保、恶意保险事件,道德风险问题频频发生。在这一背景下,如何针对个人保险人道德风险问题,设计安排合理的激励机制,实现激励相容,也就越来越受到业内的关注。
一、个人保险人道德风险产生的理论溯源
个人人是根据保险人的委托,向保险人收取佣金,并在保险人授权范围内保险业务的个人。个人保险人作为一个经济理人,必然在业务活动中追求自身经济利益的最大化,也就有可能从事违背委托人利益的违规行为,从而产生道德风险。个人保险人的道德风险属于典型的委托——问题,阿罗将其称之为“隐藏行为”问题。问题的产生有两个假设前提:一是信息不对称;二是委托人和人的目标函数不一致。一般认为,问题的存在主要是由这两个因素造成的,我们可以用来解释个人人道德风险产生的原因。
1.保险人与个人人之间信息的不对称性。
保险人与个人人之间信息不对称是产生委托问题的重要理论假设。该假设意味着个人人的努力水平是私人信息,保险人无法不付出成本就准确掌握个人人的私人信息。个人人由于直接参与保险活动、直接接触客户与市场,相对于保险人来说具有众多信息优势。更了解客户与市场,更熟悉工作的进程,更清楚自己的能力与道德水平,更能把握总努力成本及其在不同任务上的分配。另外,任务的真实机会成本、技术要求以及与之相匹配的能力要求也成为了他的私人信息。个人人的信息优势地位,为他们谋取自身利益创造了条件。
2.保险人与个人人目标函数的不一致性。
委托问题的出现还基于作为委托人的保险人与个人人的目标函数的不一致性的理论假设。对于保险人而言,个人人招揽的业务数量越多、质量越好,以佣金为主的成本越低,经济效益越好。对于个人人而言,业务所带来的努力的负效用随着业务量的增多以更快的速度上升。理性的个人人在获得一定佣金收入的前提下,会尽可能降低总努力成本。在一定时期内,增加业务数量与提高业务质量所分别付出的努力成本也存在一定的替代性。在只有业务数量作为业绩考核指标的合同下,个人人为实现自身利益最大化,有动机将大部分甚至全部的精力放在提高业务数量上,而无视业务质量,恶意招揽大量劣质甚至本该拒保的风险。
二、个人保险人道德风险的表现
道德风险是个人保险人严重的机会主义表现,它的存在将破坏保险市场均衡,阻碍整个行业的健康发展。一是使得保险公司业务质量低下,赔付率和退保率增加,经营成本上升,经营稳健性受到影响;二是在个人人欺骗和隐瞒行为的误导下,投保人可能作出错误的投保选择,使自己支付的保险费无法获得最佳效用;三是恶化投保人与保险人之间的关系,影响了保险公司乃至整个保险行业的形象。目前我国个人保险人道德风险主要表现在:
1.隐瞒保险信息。
包括个人人对投保人的隐瞒和对保险人的隐瞒。一方面表现在个人人帮助投保人有意隐瞒保险标的的风险隐患信息,故意告知不实,或者对保险公司隐瞒异常风险以获取更高的保险佣金。如故意漏过被保险人已有病史信息提问,由个人人自行填写“无病史”等类似信息,构成事实上的投保道德风险。另一方面,由于保险条款具有较强的专业性,投保人对保险条款缺乏深入认识,个人人可能在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前,有意隐瞒保险条款中的事项如责任免除等,以招揽客户。
2.误导投保人。
个人人为获得保险佣金,为投保人提供虚假信息或者利用虚假广告误导投保人。如销售分红保险时,错误地把分红保险红利与银行利息比较,夸大分红水平;又如销售万能险时,故意隐瞒保险公司提留管理费用问题;在销售重大疾病保险产品时,则夸大产品功能,无病不包。
3.共谋行为。
共谋行为是指个人人不择手段与投保人合谋,实施有损于保险人利益的行为。主要表现为两种形式:一是个人人与投保人串通骗签保单,如在财产保险中,把己丢失的财产或报废的机器予以投保,在人寿保险中,明知被保险人己患绝症而投高额人身保险等。二是个人人与客户串通骗取保险赔款,如编造或故意制造保险事故,或者在保险事故发生后,伪造变造灾害证明、资料或其他证据,编造虚假的事故原因或夸大损失程度等。
4.非法侵占保费。
个人人在取得保险公司已盖章(或授权)的各种保险单或章后,向社会办理各种保险业务,并直接向客户收取保险费,然后选择风险较集中的保险业务交还保险公司,把风险较分散或微小的保险业务截留,侵吞了部分保险费。某些人甚至将所代办的保险业务在保单生效后,仅把已出险业务的保单交还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侵吞未出险业务的保费。
三、防范个人保险人道德风险的核心——激励机制
根据委托——理论,激励机制是解决委托人和人之问关系的动力问题,一个有效的激励机制能够使人和委托人的利益保持一致,不断自我完善发展,规范经营行为,防范在短期利益驱动下出现的各种机会主义行为,减少道德风险。个人保险人激励机制是一个复杂的系统,需要设计不同的制度与措施,各子系统部分之间也存在复杂的相互关系。孤立地考察某个制度或某一方面,将无法达到防范个人人道德风险,促进保险业发展的最佳效果。所以个人人激励机制既要包括佣金等显性激励机制,又要包括声誉等长期性的、隐性激励机制。而且需要从保险公司、市场、监管不同层面出发,全面地构建个人保险人激励机制。
保险公司内部激励机制。
一是建立协调长短期行为的佣金激励机制。佣金制度是保险激励机制中的核心部分,保险激励机制主要体现为有关佣金数量和发放办法的契约。保险公司一般都将首期保费的较大比例作为佣金支付给个人人,其后各期的佣金比例逐年递减直至停止发放,佣金比例总体上呈“头重脚轻”的变化趋势。现行佣金制度是第一年佣金最高最多可达到期交保费的40%,一般为30%左右,第二年降为20%或15%左右,到了第六年开始,就不再有佣金,而只有约2%左右的“继续率”奖励。个人人在没有“底薪”以维持平稳生活条件的情况下,为了生存,为了每个月有足够的佣金收入,展业过程的误导行为也因此不断。根据委托——理论的相关原理,佣金率相当于不完全信息下的委托人为激励人努力工作而设定的激励系数,个人人行业的高佣金率并不是道德风险的根由,缺乏弹性的首期佣金制度才是个人人短期行为的制度诱因。所以,保险人应适度提高佣金率并根据不同的激励目的,采取递增型佣金率制度;而以首、续期佣金率适当均衡化并根据市场环境与风险态度适度调节为主要特征的全程式佣金制度,将妥善解决长短期行为之间的“两难”问题;通过确保人的续期佣金请求权为新激励机制的实施,创造良好的运行环境,从而激励个人人在不断招揽新业务的同时也提供优质的保全服务。
论文摘要:近几年来,体育教学中发生的伤害事故及由此引起的纠纷越来越多,迫切需要建立高师体育专业学生体育保险制度。但从目前的实际情况看,却存在很多缺点与不足,应从法律法规开发适合高师的体育险种,制定合理条款,保障对象多元等方面完美其体系。
一、前言
近几年来,因体育教学中发生的伤害事故所引起的纠纷越来越多,然而,受伤的学生不能及时得到经济上补偿和充足的医疗费用,这极大的阻碍了我国高等师范体育专业的发展,因此,防止和控制危险的发生,减少危险发生的损失,同时对受伤的学生给予经济上适当、及时的补偿,是当前急待解决的问题之一,而1998年的桑兰事件不但为我国解决竞技体育领域运动员的运动风险提供了解决的办法,同时也为我们解决高等师范院校体育教育过程中学生的体育风险提供了路子;在桑兰事件中美国完善的保险机制为她免费提供了1000万美元的医疗保证,以此为借鉴,我国体育保险的启动正式地被提上了议事日程。
体育教学过程中学生的保险属于体育保险的一部分,体育保险作为保险业的一个重要分支,专指体育领域中所从事的保险活动,它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形势下历史发展的必然,体育保险的出现不仅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规律,也符合体育运动发展的规律。体育保险可以达到防范危险、弥补损失、安定生活的作用。体育保险的内涵广泛,从实际操作的情况来看,其中一项就是学校体育教学过程中学生参加体育运动的保险,它专门为学生参加体育教学活动提供各种伤害的保险方案,并看重对体育教学中的风险进行分析、预防和处理。
一、建立高等师范院校体育教学保险制度的必要性及迫切性
(一)建立高等师范院校体育教学保险的必要性
我国政府和教育部门一直对学生安全问题予以高度重视,学生安全问题成为各级各类学校的重中之重,在学校一旦出现较严重的意外伤害事故,学校教师便纷纷被推上法庭,而判决结果也多数是学校和教师作经济赔偿,从此学校和教师的声誉也大打折扣。而在高校领域,最容易出现伤害事故和诉诸公堂的首推高师体育专业,因为它涉及的学生人数众多,而且教学内容以体育教学为主,包括足球、篮球、散打、拳击、跳高等高风险运动项目,学生意外伤害的频率高、机率大。因此通过立法推广学生意外伤害保险是完善学校保障体制的一个重要环节,在高等师范院校体育专业推广学生意外伤害保险(包括体育课、课外体育活动中出现的伤害),不仅可以缓解家长和学校的矛盾、减少学校经费开支和学生家庭的经济负担,也利于教学活动的顺利进行。
(二)高师体育专业体育保险的迫切性
为了适应我国体育高速发展的需要,高等师龙院校的体育院系,对教学内容和制度进行了大幅度的改革,特别是在教学内容上增加了跄拳道、网球、棒球、垒球等体育项目,再加上过去的民族传统,篮球、足球、跳高等项目,使学生在体育教育的同时,享受到了体育带来的乐趣,但随之而来的是体育意外伤害事故的逐年增多。据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栏目的报道,在引发学校和学生间意外伤害事故r}纷、司法官司的案例中,体育意外伤害事故占到了第三、四位。然而现有的学校制度体系却不能很好地解决学校对此事件承担责任的归属、赔偿范围、免则事由等等问题。当由家庭独自承担或由学校全部赔偿或由双方分担都不能解决根本问题时,求助于“保险”。解决此类问题就是一条比较切实可行的途径和措施。然而,就现有的资料来看,目前我国还没有建立体育意外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的独立体系。因此,通常是按照各地区规定的伤害事故条例或依据“民法”、“教育法”、“体育法”等进行处理,不过,在处理过程中有许多不尽人意的地方,首要的原因就是“民法”、“教育法’、“体育法”对体育过程中的伤害事故只是做出了原则性的规定,可操作性不强。
二、我国高师体育专业学生体育保险的现状
目前,对高等师范院校体育专业的体育保险没有专门的规定,但它属于我国高校的一部分,对我国高校体育保险普适性的规定同样适用于高等师范院校体育院系。
(一)目前高等院校学生保险业的发展优势
1.大学生赛事保险倍受青睐
随着大学生运动水平的不断提高,大学生体育赛事蓬勃发展,体育保险公司纷纷介人。2001年第21届世界大学生运动会在北京举行,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与大运会组委会签署协议,向大运会开出了保额154. 06亿元的保单,创大学生体育保险之最。
2.大学生平安保险发展迅速
在太平洋保险公司承接大学生赛事保险的同时,中国人寿保险也不甘示弱,适时地面向全国大、中、小学生推出了平安保险,为大学生从事体育活动提供了安全保障。此险种一经推出,有如星星之火呈燎原之势。如山东曲阜师范大学坚持学校动员、学生自愿投保的原则,每人每年交30元保费就可得到2 000元的意外伤害保金。2001年全校投保人数为4 425人,意外出险人数为253人,出险率为5.71%,其中体育系出险人数为178人,占意外出险人数的70. 36% 0 2002年,全校投保人数为5 OOC人,出险人数为335人,出险率为6. 70%,其中体育系出险率为77. 01 % o
(二)我国高等师范院校体育专业体育保险的 缺点和不足
1.不合理的体育保险条款
体育保险仍沿用其他商业保险作法,没有针对体育运动的特点与实践来设计相应的保险条款。此外,保险公司为了自身利益在涉及体育保险的人身意外险及平安险种时,要么把高风险的项目排除在外,保险条款给人们的感觉似乎是大风险就排除,小伤则不予理赔。事实上,发生在学校的运动伤害多数是小伤。可见保险条款制定不合理,不能满足学校体育保险的需求,这在某种程度上阻碍了体育保险的发展。
2.保险意识滞后
由于我国保险业起步较迟,保险对于大家来说还是新生事物,对于体育保险大家就更陌生,对其认识也必然滞后,由于学校体育的风险不大,加上保险的宣传力度及其体系的不完善,人们对此抱观望怀疑态度。
3.体育保险种类不能满足市场需求
高等师范院校体育专业体育教学内容丰富多彩,种类繁多。不同运动项目涉及不同程度、种类的风险,既有散打、跄拳道、体操、拳击等高风险的竞技运动项目,也有一般风险的篮球、足球、羽毛球、乒乓球、田径、游泳、武术、气功等体育运动项目。各种运动项目的各自特点导致伤害事故的种类各异,各种损伤程度也错综复杂,但目前只有几种和此有关的险种,这就出现了体育运动风险种类繁多与投保险种单一的矛盾。
4.体育保险经营人才遗乏
体育保险行业是一种知识密集型行业,其发展的一个必备条件是拥有各个层次、各个种类的体育险专门人才。它除需要管理人员、精算人员、投资管理人员、保险营销管理人员、保单推销人员、研究人员、保险中介人员外,还需要精通体育理论与实践的体育专业人才。由于体育运动项目丰富多彩,种类繁多,不同运动项目涉及不同程度、种类的风险,学生损伤的程度和几率也不尽相同。但体育保险从事人员多数不了解体育、不懂体育,在我国体育保险方面出现的经营管理水平差、经营状况不佳、体育险种单一、条款不尽合理、操作困难、定损手段落后、理赔工作质量差等都与现有体育保险从业人员少及现有人员对体育保险业务和技术方面专业知识贫乏有关。
三、高师体育院系学生体育保险对策研究
(一)建立高师学校体育保险法律、法规制度
法规的制订可以在制度上确保体育保险业的健康发展,也可以有效地保护学校体育中学生、体育教师、运动员、教练员等出现体育意外伤害事故时的合法权益。我国的《体育法》在第七章有关法律责任的条文中,只对正在进行的体育活动作了如下的规定:“在体育活动中,寻衅、滋事、扰乱公共秩序的给予批评、教育并予以制止;违反治安管理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其中并未对有关学校体育意外伤害事故处理的方面进行规定和立法。法律的薄弱直接影响到了体育意外伤害事故处理的合法性和公平性。同时,也影响了学校体育事业的开拓性进展。主管学校体育的领导和体育教师们因出现体育意外伤害事故要负责任,而不能自由地放开手脚挖掘自身的潜力,这对学校体育教育来说,就会造成体育教育人力资源实际上的一种浪费,体育教学的创新性也会受到束缚,大打折扣。建立高师学校体育保险法规、制度,可以使高师学校体育朝着科学化、法制化的方向发展,确保学校体育在出现责任纠纷时做到有法可依;确保学校体育健康、快速的发展和改革确保学生和教师能够获得最佳化的法律效益。
(二)开发适合高师学校体育的体育保险险种
我国的体育保险事业刚刚开始,特别是高师体育保险只是从属于高校体育保险的普通规定,但高师体育专业学生众多,体育课程重技术的倾向,使其有其自己的特点,应设立相对应的不同的险种,丰富原来品种单一的险种,以及使每种险种根据伤的轻重和种类,具有层次性,已是时展的必然要求。
(三)学校应加强体育运动的安全教育,教会学生掌握自我保护知识
学校通过体育课对学生保护身体健康和科学锻炼身体提供理论知识和方法的指导。让学生掌握自我保护知识,减少在体育运动中出现的损伤。
(四)加大宣传和开拓力度,扩大保险覆盖面
开发出一个好的险种,还要靠宣传配合,向人们灌输正确的保险意识,形成明确的保险观念,这是保险公司义不容辞的责任。只有人人都信赖保险,乐意购买保险,进一步扩大保险覆盖面,保险公司才能降低经营风险,保险事业才能真正发展起来。
(五)制定合理保险条款,最大限度地保障师生的健康
保险公司不是学校的福利机构,其经营的目的是要获取利润。在条款的制定时既要考虑社会效益,又要顾及到自身的经济效益。这就必须找一个平衡点,因此,条款制定是否合理和有吸引力就非常重要。
(六)保险对象应多元化
体育课教学是教师与学生双方互动的过程,不但学生是整个教学过程的主体,而且教师也是全程参与,教师的意外率及危险性与学生等同,而现在的学生保险只保障学生,对体育教师却拒之门外。这些人也是保险公司的保险对象,保险对象的多元化实际上使保险公司承担风险减少。所以,应该完善学生保险,将体育教师也纳人承保范围,使体育教师也能得应有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