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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工程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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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工程论文范文第1篇

关键词:企业参与型;扶贫移民;岢岚县;

中图分类号:D632.4 文献标识码:A DOI:10.11974/nyyjs.20150932066

1 引言

扶贫移民是在政府和其他机构或个人的组织协调下,使贫困人口摆脱现实的恶劣生存状态获得较好的发展条件与发展环境而进行的一种人口迁移活动,是基于扶贫、脱贫的目的而进行的移民[1]。,近年来在帮助贫困地区人们摆脱贫困,改善生活,实现致富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根据移民组织形式可概括为3种类型,即自发性移民、政府组织移民和企业参与移民搬迁3种类型[2]。本文以宋家沟村企业参与型移民模式为案例,从移民过程中迁移地域与空间距离的长短、移民主体在迁移中的地位、移民集散程度、谋生方式和从事行业的产业安置和移民后期开发6个方面对案例进行分析,探讨移民后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并分析其中的不足之处,最后提出相应的对策与建议。

2 数据来源和研究方法

2.1 数据来源

本文中用到的数据是基于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贫困地区大规模生态移民可持续发展研究―中国式自愿性生态扶贫移民模式研究”问卷调查数据汇总得来。对岢岚县宋家沟乡宋家沟村进行了抽样调查,共做了18份调查问卷,均为有效问卷。

2.2 研究方法

本文采用的研究方法有问卷调查法、统计法。

3 案例分析

以岢岚县宋家沟乡的宋家沟村为例,从移民过程中迁移地域与空间距离的长短、移民主体在迁移中的地位、移民集散程度、谋生方式和从事行业的产业安置和移民后期开发6个方面对移民现状展开分析。

3.1 宋家沟村移民概况

宋家沟村为岢岚县宋家沟乡的一个行政村,只包含宋家沟村一个自然村。从2009年开始筹划移民工作,主要接收本乡镇甘沟村(甘沟村处在海拔2000多米的山区,农业生产极为困难,每667m2地1a只能产粮食200kg,农民只能勉强维持温饱)的移民户,到目前为止,移民工作告一段落,共接收移民户25户,从甘沟移来12户,其余均为本村村民的村内迁移。移民工作分2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也就是2010年移入8户,第2阶段即2011年迁入17户。迁入地住宅由政府同意施工建成,只需移民户出7万元,每户移民在迁入地就都拥有4间砖瓦房,附带1座温室大棚、1个羊圈、1个庭院。具体移民情况见表1。

3.2 迁移地域与空间距离

从地域上考虑包含以下类型,村内搬迁、乡镇内搬迁、县内搬迁、跨县搬迁、跨地区搬迁和跨省搬迁;从空间距离上可分为就地迁移和易地迁移,长距离与短距离移民这4种类型。但是在实际过程中还是得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搬迁模式。张小民(2008)在研究陕西省移民时,根据移民距离分出近距离迁移(100km)[3],从迁移地域与空间距离的长短而言,宋家沟村主要是针对本乡镇甘沟村的移民,甘沟村距离宋家沟村25~35km,可知宋家沟村的移民为中等距离的迁移。

近些年虽然国家加大了种地补助,但种地的收益依然是各种收入来源渠道中最少的。而对于从25km外的甘沟迁移过来的村民,他们的耕地均在原村,无形之间增加了种地成本,收入来源一定程度上就减少了。除此之外,2010年入住的这批农户院子中的大棚由于质量不好,冬季温室内温度无法保证植物生长,所以并不能真正发挥温室大棚的效益,不能从实质上增加农民收入。

3.3 移民工作的主导力量

从我国扶贫移民的主导力量来看,我国移民主要有政府主导型、居民自主型和企业参与型[2]。目前,政府操控型移民是占主导地位的模式,居民自主性移民还是并不多见的形式,企业参与型移民也处于探索试验阶段[4]。目前移民的主要推动者和实施者是政府,移民自身尚未成为移民选择的决定主体,主张变革现行政府操控型移民模式为居民自主性移民模式[5]。

从移民工作的主导力量而言,宋家沟村属于企业参与型,即扶贫办、发改委和白曹家沟的私人企业,三方注资修房、扩路、建大棚,为解决搬迁难题,县里专门出台了扶贫政策,每户的搬迁费用政府负担一半、农户负担一半。每户只需缴纳7万元即可入住。政府为解决农户资金紧张的问题,出面为农户在信用社无息贷款3万元/户,减免一年利息。这种模式属于张志辽(2005)论文中提到的目前我国生态移民处于探索试验阶段的企业参与型移民。该模式能从最大程度上整合社会资源,财政投入、部门协同、社会赞助、信贷扶持,各方力量共同帮助贫困群众走出大山。

3.4 移民集散

学术界根据移民规模把移民分为集中搬迁与分散搬迁模式、集中安置与分散安置等形式。

在移民集散方面,宋家沟村属于分散搬迁与集中安置的形式。宋家沟村地势平坦,交通便利,水资源丰富,耕地肥沃,农业生产条件优越,从2009年开始,县里统一协调周边的甘沟村、东场沟等迁移至此。搬迁根据问卷调查结果显示,宋家沟村的搬迁自主选择权为100%,也就是说不存在强制搬迁现象,完全由村民自己的意愿决定。虽然政府提议帮大家无息贷款一部分,但大部分村民还是由于没有足够的资金只能放弃搬迁。加入搬迁的均是有一定积蓄的富户,导致最终搬出来的农户比较少。

在移民安置方面,县政府通过扩建中心村镇建设了宋家沟乡宋家沟移民新村,移民集中有序的安置在新村内,还配备了小广场。

总体来说扶贫移民改善了移民户的生活环境,提高了移民户的生活水平。

3.5 谋生方式和从事行业的产业安置

对于移民户来说生态移民之后收入来源与维持生计是一个很现实的问题,一定意义上这一问题的解决关系到移民的成败。如果移民后居民的收入来源方式增多,劳动力基本都能就业,那么居民的生活水平就会提高,对于移民的满意度就会提升,如果满意度提升了,那么这个移民至少在移民安置后期生活方面有了成效,某种程度上也保护了原来居住地的生态环境,达到了生态移民的目的。扶贫移民与生态移民是分不开的,通过移民实现生态改善与扶贫的“一石二鸟”策略,大部分生态移民工程都是与扶贫工程是结合在一起实施的,扶贫的对象也是生态移民的对象[6],而扶贫移民工程中改善迁移户生活水平的同时,也使得迁出地生态环境得到改善,两者是相辅相成的。

搬迁前后移民户的总体收入有了显著的增加(见表1),但是移民户的谋生方式和从事行业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见表2),为了使得移民搬迁后能稳得住,考虑到移民户回迁出地种地太远,在搬迁之前就为每户移民都配备了温室大棚,希望大棚能成为移民户增收的一种方式,切实站在农民角度想问题。政策虽好,但在实际落实中却遇到了问题,不能让迁移户真正受益。2010年入住的这8户移民院内的大棚由于质量不过关,无法在冬季保证植物生长需要的温度,所以无法发挥大棚的真正作用。而2011年的入住的这部分移民大棚质量很实用,能够达到为人们增收的目的。

结合表2和图1可以看出,移民前后从甘沟村来的移民户收入来源构成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搬迁前养殖业为主要的收入来源,占总收入比例的31.68%,远远高于其他2个村;移民后甘沟村收入来源中打工占的比例最大,养殖业占的比例最小,打工成了主要的收入来源。造成这种结果的原因有2点,搬迁前当地有很大的生存空间,能够自由放牧,以种地为主的土地经营一定意义上为牲畜提供了丰富的食物来源,如秸秆、玉米和草等。而搬迁后这些有利于发展畜牧业的条件都没有了,养殖业就发展不起来了;搬迁前甘沟离县城20km路,农闲时间不多,去县城打工也不方便,而搬迁后到县城的距离大大缩短,比较方便外出打工,而且农闲时间特别多,也有时间出去打工。

3.6 移民后期开发

移民后期的开发关系着移民区今后的发展方向。在众多的实践中经过总结共有下列开发模式,城镇化开发模式、产业开发模式、产业与城镇化开发模式相结合、区域特色开发模式等四大类型。宋家沟村考虑到移民区后期的发展,为移民户修建的一排排蔬菜大棚,这些大棚位于209国道旁,犹如一道亮丽的风景线,在大棚中间点缀着整齐划一的砖瓦房,非常的醒目。蔬菜大棚的修建想给移民户增收;也可以通过新型农业促进当地农业观光旅游业的发展,走产业与城镇化想结合的开发模式。

但在后期开发的蔬菜大棚质量问题上,政府没有严格把关,导致没有达到预期给移民户增收的目的,反而造成了资源的浪费。

4 移民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建议

4.1 存在的问题

根据上述分析,宋家沟村的移民存在以下几个问题:

4.1.1 政府的政策非常实在

不仅想改变移民户的居住环境,也想让迁移户能稳得住,修建温室大棚,让移民户无后顾之忧,但在实际落实中却大打折扣,第一批大温室大棚的由于质量关没把好,造成了冬季温室大棚内的温度无法保证植物生长需要,最终都成了摆设。

4.1.2 虽然也考虑到移民户的养殖需求

每个移民户都配备了一个圈舍,但没合理地预测到实际运作中的效果,最终大量圈舍空闲,造成了资源的浪费。

4.1.3 当初把甘沟划入迁移村考虑到2个原因

改善当地的生态环境;改善当地居民的生活水平,但在实践过程中只是一部分中上等家庭的农户迁移出来,还有一部分贫困户依然按固有的生活习惯在原村生活,这并未达到迁移的最初目标。

4.2 对策与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提出以下对策:

4.2.1 在以后的实践中应加强对统一修建工程的质量验收

建立政府、企业组织者相互监督督促机制,必须保证工程的质量,杜绝这种豆腐渣工程的出现,最大限度的为移民户的利益着想。

4.2.2 在实际构想中,要立足实际,多观察,多思考

加强对迁出地村民的调查研究与评估,找出最适合迁出地移民的对策,正确估量移民户的数量及生产能力,最大限度的使得预测接近事实,减少和避免不必要的浪费。

4.2.3 在移民之初深入调查了解迁出地村民的搬迁意愿与搬迁成本的承受能力

依据调查评价结果制定搬迁计划,使尽可能多的村民可以搬得起,给迁出地留有足够的生态恢复空间,在以后的移民实践中紧紧围绕移民的目的展开,加强探索,争取能找到一条“一石二鸟”的路子,既能最大限度地改善当地生态,又能使得迁出地村民搬得起,在迁入地稳得住,提高移民户生活水平。

5 结论

宋家沟村的移民工程虽存在不少问题,但也有很多值得推广的地方。该项工程集合了政府和社会企业的力量整合社会资源来推动移民的发展是很好地模式,在以后的实践中应尽可能推广,鼓励社会企业家投入到移民的支撑工作中来,在以后的移民工作中很大程度的整合政府、移民和社会3大资源,发挥政府、移民和社会3大机制作用。

参考文献

[1]施国庆,郑瑞强.扶贫移民:一种扶贫工作新思路[J].甘肃行政学院学报,2014,04(8),68-75.

[2]张爱国.黄土高原地区生态移民研究文献综述[M],2014.

[3]张小民.西部地区生态移民研究[D].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08.

[4]张志辽.生态移民的缔约分析[J].重庆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05,28(8):149-153.

[5]方兵.由生存移民到生态移民的思考[N].中国环境报,2003-01-17.

移民工程论文范文第2篇

项目后评价是水电站基本建设程序中的一个重要阶段,是对项目决策、实施、运行等各阶段工作通过全面系统的调查和客观的对比分析、总结并进行的综合评价。其目的是通过工程项目的后评价,总结经验,汲取教训,不断提高项目决策、工程实施和运营管理水平,为合理利用资金,提高投资效益,改进管理,制定相关政策等提供科学依据。

笔者根据在水电站规划、建设、运营中的工作经验,结合实际开展工作,就水电站项目后评价中的利率、移民征地安置补偿、电价等因素进行梳理,对工程投资与生产运营环节的关键要点进行分析,为相关电站投资决策提供帮助,促进投资者科学分析,规避风险。

1 利率因素

水电站投资较大,工期较长,工程概算中利息支出约占总投资的10%左右,控制好贷款利率水平是控制总投资的关键。工程建设期的贷款利息依据资金流、资本金平均投入,按照年利率的复利进行测算。建设期内人民银行五年以上的中长期贷款年利率一般都有相应的调息政策,为科学合理地预测利息支出,水电站项目的投资者对于利率的预测要考虑到以下的因素:

1.1 分年度的项目投资计划表是确保利息合理支出的基础,同时在项目建设的过程中,通过运用有效的合同约束条款对工程款、物资设备款进行有步骤地支付,可以确保年度资金计划的准确性。

1.2 项目贷款合同的签订建议采用随人民银行公布的中长期贷款利率。因为水电站的建设工期一般较长,3-5年以上,而业主单位对于国际经济态势、国内货币政策的把握不准,签订这种浮动的利率约定合同,可以对水电站投资的资金总成本进行控制。

1.3 在水电站的实际建设中,业主单位应根据项目特性灵活运用政策性银行的技援搭桥贷款,中国农业银行的扶贫贷款资金以及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的银行兑汇票、协定存款帐户等金融工具,从而节约利息支出。

2 移民征地安置补偿因素

移民工作在水电站的建设中一直是一个特殊而敏感的话题,特别是水库淹没的投资概算政策性强,参照设计规范审查通过的补偿范围、基数、标准等往往与安置实施实际执行存在偏差。这主要是因为淹没区域的地方政府根据经济发展水平逐年公布的补偿标准文件与设计规范存在较大差异,对于土地的分类、林地和未利用地的补偿方式都不相同。所以,借鉴同时期水电站的实际补偿范围、倍数对移民投资概算进行修正才能满足实际移民工作需求,确保工程进度未因移民工作受阻。

3 电价因素

上网电价是制约水电站效益的关键因素。在目前的电价申报与核准体制下,各地省市物价局、电网公司、发电企业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与上网电价承受能力存在博弈。物价局在核定上网电价时,通常会根据某个电站的总投资、库容、装机规模、发电量和一系列的社会平均成本来反推其上网电价。在水电站投资决策中,对于新电站推算的上网电价一定要参照近期实际的上网平均电价,来测算投资回收期。

目前设计单位编写的水电站可行性研究报告,测算的上网电价通常为不含税电价,而物价局批准的为含税上网电价。这往往在项目评估决策时容易被忽视,特别需要引起水电站投资者的重视,需对评估电价进行同口径还原,提供真实的决策依据。

一般电站在投运初期都很少能获得设计平均电价,所以运营初期多为亏损,这与可研报告中的25年经营效益的平均推算又存在偏差。水电站多作为电网的主力调峰电站承担了重大的调峰、调频任务,因此无功、空转较多。但是因电网调峰、调频的补偿方案一直未正式出台执行,所以无法在上网电费上得到补偿。

作为经营者,必须要有足够的现金流来就应对这种差异。随着电价的稳步增长,经济效益会越来越好,来平衡投运前期的亏损,综合多年的经济效益。

4 水资源费和库区维护费

在水电站的经济评价中,总成本费用主要考虑了折旧费、修理费、工程保险费、职工工资及福利费、劳保统筹和住房公积金、材料费、库区维护费和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利息支出及其它费用。库区维护费多按厂供电量0.001元/千瓦时计算,移民后期扶持基金从工程竣工后开始按400元/人.年提取,共提取10年,水资源费是暂未考虑的。

而笔者参与的几个水电站从投产以来,水资源费的开征从0.001元/千瓦时 目前逐步提高到0.008元/千瓦时,而且还有上涨趋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各省市的水资源管理条例、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规定??,?凡利用取水工程或者设施直接从江河(溪流)、湖泊或者地下水取用水资源的单位和个人,应按照有关规定缴纳水资源费。

财综〔2007〕26号《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库区基金从自有发电收入的大中型水库发电收入中筹集,根据水库实际上网销售电量,按不高于8厘/千瓦时的标准征收。库区基金属于政府性基金,实行分省统筹,纳入财政预算,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其中,省级辖区内大中型水库的库区基金,由省级财政部门负责征收;各省市库区维护费标准多按厂供电量0.008元/千瓦时征收。投资概算中按厂供电量0.001元/千瓦时计算明显偏低。

鉴于水资源费和库区维护费密切与上网电量挂钩,对于新电站的效益分析都应考虑到这些政策性因素调整的差异,目前每千瓦时0.15元的固定成本压力是经营者必须自行消化的。

5 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

在经济评价中,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都未列入成本。根据项目后评价分析,这两者因素影响较大,应在投资决策中单列分析。

水电站由于占地面积广,加上国家对土地稀缺资源的调控,且城镇土地使用税等级税额标准呈增长趋势,所以土地使用税是经营中一个不容忽视的税金。

根据[89]国税地字第013号文件《国家税务局对关于电力行业征免土地使用税问题的规定》及[89]国税地字第044号文件《国家税务局对的复函》,国税地字[1989]第140号文件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关于土地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补充规定》的文件精神,对水库库区用地,免征土地使用税;对企业范围内的荒山、林地、湖泊等占地,尚未利用的,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税务局审批,可暂免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但坝区征收土地使用税是不能减免的,坝区的涉税面积也较大,税额标准高,这部分税金在经济评价中都未涉及,但在电站运营期是需按年缴纳的。

从2006年1月起,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具备房屋功能的地下建筑征收房产税的通知,凡在房产税征收范围内的具备房屋功能的地下建筑,包括与地上房屋相连的地下建筑以及完全建在地面以下建筑、地下人防设施等,均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征收房产税。水电站的地下厂房都纳入了房产税的征收范围。虽然业内一直对水电站的地下厂房征收房产税有异议,无论是从地下厂房工程结构特点(结构形态、施工组织、投资造价、功能形态),水电站临时工程费用的分摊还是从国家的能源政策、清洁能源的长远发展、水电产业的政策导向来看都不适宜,但是财税[2005]181号的要求从2006年1月起已经执行。对于造价较高的地下厂房和综合办公楼等都应计算缴纳房产税。

6 流域水情分析

来水量、发电用水量与发电量之间的相关性密切,相关密切程度高,充分体现了水电“以水定电”的特性。从电站运行结果来看,来水量是制约电站发电及经济效益最根本的因素.所以投资前的水情与水情资料的收集、分析相当重要.

水电站水情自动测报系统的水文气象情报站网站所进行的水文气象要素观测项目包括:雨量、水位、流量等。从流域洪水特点及传播时间可以看出:要充分利用电站洪水预报系统提供短期预报的水情信息,提前1-2天预知每一次洪水过程。即便在电站洪水预报系统失灵,也可充分发挥水文站的作用,人工点绘洪水过程线,也可提前5-7小时预知洪峰到达坝前时间和可能的入库洪量。

因此,在洪水起涨阶段,结合坝前实际运行水位,推算本次洪水可能出现的最高坝前水位,若推算造成弃水,可提前与调度沟通协调,加大机组出力运行,提前腾出库容,调蓄洪水,避免造成过多的弃水或不弃水。在洪水退水阶段,把握好蓄水时机,及时拦蓄尾洪,力争将水库蓄至较高水位, 提高水能利用率、增发电量。

7 结束语

重视项目经济后评价工作,规范管理流程

各项目建设单位必须高度重视项目经济后评价工作,并不是电站正常发电交付使用,竣工决算归档后项目建设就终结,而要在统一的指导下进行系统性地项目经济后评价工作。将此项工作纳入项目建设管理的常规性步骤。为有效地节省评估成本和时间,对于水电站这种建设周期相对较长的工程,可以在阶段性地进程中引入后评估工作,纳入项目管理的日常工作任务。为电站的经济可行性提高更可靠的保证。

注重项目后评估结果的反馈应用

项目经济后评价发挥作用的关键在于所总结的经验教训在新立项项目投资的决策、项目设计、建设管理等过程中被采纳和应用的效果。遇到类似的、同规模、同区域、同特性的在建项目是否可以将后评估结论中差异较大的项目进行修正,有效避免同类差异。同时项目经济后评估的反馈和应用还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因此必须建立一个使项目后评估信息得以反馈和应用的机制与平台。企业应在相应的工作流程中明确规定后评估结果的应用制度。为新项目的决策和提高投资决策管理水平提供参考,确保项目的立项成功。

移民工程论文范文第3篇

关键词: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研究

中图分类号:F127 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11)16-0116-04

为帮助水库移民脱贫致富、促进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的经济社会发展,国家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和措施,并于1981年、1986年、1996年分别设立了库区维护基金、库区建设基金和库区后期扶持基金。这些政策和措施,对加强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帮助移民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发挥了重要作用。本文主要探讨了中国政府针对大中型水库移民以扶贫和可持续发展为目标而采取的后期扶持政策及其完善。

一、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演进的历史轨迹

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是中国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时期采取的一项特殊政策。它起源于20世纪80年代的库区维护基金,大体经历了以下几个阶段。

1.库区维护基金阶段。1981年,财政部和原电力部联合下发了《关于从水电站发电成本中提取库区维护基金的通知》([81]电财字第56号),决定从1981年1月1日起,试行从发电成本中提取每千瓦时一厘钱的库区维护基金,用于水库维护和解决库区遗留问题。库区维护基金的建立,是国家专项后期扶持政策开始实施的标志。

2.库区建设基金阶段。1986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水利电力部关于抓紧处理水库移民问题的报告的通知》([1986]56号),提出了开发性移民方针和解决资金的渠道。财政部决定从1986年1月1日起,增提每千瓦时4厘钱的库区建设基金。因受多种因素的影响,该政策并未落实到位。

2002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水利部等部门《关于加快解决中央直属水库移民遗留问题的若干意见》([2002]3号)。[2002]3号进一步明确了移民遗留问题处理工作的原则、范围、目标和措施。决定从2002―2007年,用六年时间,解决水库移民的温饱问题,并明确解决中央直属水库移民遗留问题的归口管理工作由水利部负责。同时,提高了库区建设基金的标准,中央按移民人均六年累计1 250元核定,地方按1∶1配套。[2002]3号文件的出台,使中央直属水库移民遗留问题处理工作进入了一个新阶段。

3.库区后期扶持基金阶段。1996年3月,国家计委、财政部、电力工业部、水利部联合下发了《关于设立水电站和水库库区后期基金的通知》(计建设[1996]526号),决定从1996年1月1日起,对1986―1995年投产和1996年以前国家批准开工建设的大中型水电站、水库库区,设立后期扶持基金,按每个移民每年250元~400元控制,提取标准不超过每千瓦时5厘钱,提取年限为十年。可以说,这是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发展中的又一个突破。但是,该通知对1996年后批准建设投产水电站水库后期扶持基金未作出明确规定。

4.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阶段。为了帮助水库移民脱贫致富,促进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经济社会发展,2006年5月17日,国务院《关于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意见》(国发[2006]17号),对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作出重大调整。决定自2006年7月1日起,每年筹集130多亿元的资金,补贴给每个移民,期限长达二十年,以帮助2 200多万大中型水库农村移民改善生产条件,提高生活水平。

二、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的政策规制

国发[2006]17号的颁布,为做好大中型水库移民工作提供了政策依据、物质基础和组织保障,使中国的移民后扶工作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阶段。

1.明确了扶持对象。根据规定,后期扶持对象为大中型水库的农村移民。2006年6月30日前搬迁的水库移民为现状人口,2006年7月1日以后搬迁的水库移民为原迁人口。为便于管理和操作,保证后期扶持资金实施总量包干管理,中央对各省移民扶持人数一次核定,不再调整。至于扶持期内移民人口自然变化的处理办法,则由各省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2.统一了扶持期限。综合考虑水库移民生产生活现状、扶持目标要求和扶持力度等因素,统一确定扶持期限为二十年,即2006年6月30日前搬迁的纳入扶持范围的移民,从2006年7月1日起再扶持二十年;2006年7月1日以后搬迁的纳入扶持范围的移民,从其完成搬迁之日起扶持二十年。

3.提高了扶持标准。国家规定,对纳入扶持范围的移民每人每年扶持600元。为了防止新的不平衡,扶持标准由国家统一制定,各地不得自行确定其他标准。

4.完善了扶持方式。后扶方案分为现金直补到人、项目扶持到村或两者相结合三种方式。能够发放给移民个人的应尽量发放给移民个人,用于移民生产生活补助;也可以实行项目扶持,用于解决移民村群众生产生活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还可以采取两者相结合的方式。具体方式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移民意愿并听取移民村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确定。

5.保障了资金来源。后扶资金由全国统筹,分省(区、市)核算。后期扶持资金主要由三部分构成:一是对省级电网企业在本省(区、市)区域内扣除农业生产用电后的全部销售电量加价征收;二是财政预算安排的大中型水库后期扶持资金;三是经营性大中型水库应承担的移民后期扶持资金。

三、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中存在的问题

自2006年实行新的移民政策以来,经过各级政府和移民部门的有效工作,水库移民的生存环境有了显著改善。但由于水库移民情况复杂,在后期扶持政策实施过程中遇到了一些困难和问题:

1.后扶认识存偏差。国家对大中型水库移民实行后期扶持,目的是帮助移民尽快脱贫致富。但在后扶政策的理解上,移民、移民主管部门、地方政府都存在一些不正确认识和不合理预期。许多移民认为,移民为国家建设作出了贡献,国家欠移民的账,移民的所有问题理应由国家负责解决。有的嫌扶持标准太低,有的(以老年移民为主)要求将二十年的扶持金一次发放,有的认为非移民分了他们的“羹”(主要是移民村项目)等等,动辄上访,聚众生事,“特殊公民”的意识相当普遍。一些移民主管部门将移民扶持当做自己的“领地”,迟发扶持金、延付工程款、指定监理机构、强收设计费等现象时有发生。以项目选择为例,移民主管部门热衷于上大项目,搞了不少“形象工程”,如广场、牌坊、集中聚居区等。有的地方政府认为,国家既然安排了扶持移民发展的专项资金,移民区的建设(如改水、修路、沼气、危房改造等)就只能使用移民资金,国家的其他强农惠农资金大多与移民区失之交臂。正是由于认识上的偏差,导致后扶政策的社会经济效应逊色不少。

2.扶持人口遇难题。在2006年的移民人口核定中,由于受多种因素的制约,一些地方出现了遗漏现象。虽经近几年的内部消化,仍然有一部分漏登人员难以解决。同时,移民人口自然减员的核减工作没有引起基层组织的足够重视,视而不见、隐瞒不报、互相包庇的现象都一定程度的存在。一方面是漏登人口不能享受后扶待遇,另一方面是减员人口还在“吃空饷”,由此引发的移民上访事件时有发生。

3.直补方式生异化。在扶持方式的选择上,大多数省市采取直补到人,即将600元钱直接发给移民个人。这种方式简单易行,但实际效果并不理想。一是没有发挥资金的造血功能,使移民产生了一种政策依赖症,滋生了“等、靠、要”的思想,不利于移民生产生活的可持续发展和提高;二是割裂了移民与当地居民的联系。为安置水库移民,当地居民也付出了努力,牺牲了利益,却没有得到政策的惠及。此举在实践中产生了新的矛盾,使移民更加边缘化;三是有些移民以此为资本参与“买马”,使惠民政策彻底异化。

4.资金运行有隐忧。移民资金是专项资金,国家虽然制定了管理办法,但实际运行并不规范。一是专款未能专用。有些地方在下达项目预算时,直接预留或提取部分资金,变相截留移民资金。以湖北省为例,某县明文规定提取项目资金的25%(即每人125元),由当地政府统一使用;有的以统筹名义,按不同比例提取移民村资金,集中进行跨村项目的建设;还有的按建设项目的5%统一提取设计费,直接划拨给移民机构指定的设计部门等等。二是县级报账操作各异,资金安全无保障。有的执行省―县―乡(镇)―村四级拨款制,资金运行环节多,安全隐患大;有的县级移民机构既负责项目的规划申报、组织实施,又负责项目资金的拨付,缺乏制约;有的实行乡镇财政所和县移民局两级报账制,资金安全缺乏监管。三是票据使用不规范,票实不符,白条泛滥,套取资金问题严重。某乡山口村新开路基工程,总投资42.925万,报销票据中油票竟然高达36.925万元。

5.管理机制不给力。为协调解决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中出现的问题,从中央到地方,都建立了由相关部门组成的联席会议制度,但各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并不理想。一是信息传递不畅通,资金拨付周期长。根据有关规定,移民部门管项目,财政部门管资金。但从实践中看,由于多方面因素的影响,项目资金的拨付往往比规定时间滞后半年甚至更长,严重影响项目施工的进度。二是协作机制不健全,项目验收不及时。移民项目完成后,竣工验收需要移民、财政、审计、监理、政府办公室等多家机构参加,由于缺乏协调,各相关机构很难同时集合,往往造成人为的验收拖延现象。一方面导致后扶资金大量挂账,利用效率不高,另一方面又长期占用施工方的垫付资金,移民、项目村、施工方均有意见。三是管理机构不健全。由于历史渊源,各地移民后扶部门分属不同部门。既有独立设置的移民局,也有隶属发改局、民政局、扶贫办、水利局的移民机构。从各地工作实际看,移民部门普遍存在内设机构不全,工作人员匮乏,办公条件较差,工作经费紧张等现实困难,很难适应移民后扶工作的需要。

四、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建议

对大中型水库移民进行后期扶持,已成为全社会的共识。为把国家的移民、惠民政策落到实处,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1.厘清后期扶持理念,大力实施移民智力工程。要从根本上改变移民贫穷和库区落后的状况,必须确立正确的后期扶持理念,处理好国家扶持与移民努力的关系。广大移民要以国家扶持为契机,充分发挥自身的主观能动性,变“输血”为“造血”,走开发性移民的道路,实现后扶工作和后扶资金的良性循环。

各级移民部门要针对移民盼富无门、致富无技的状况,大力实施“科技兴移”战略,加强对移民的智力扶持力度,增强移民群众的社会适应力和市场竞争力。要根据本地资源、产业布局和后扶重点,有计划、有步骤地培训一批种植、养殖、旅游等方面的技术能手,发展有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特色、市场潜力和规模效益的朝阳产业,为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发展、移民增收储备实用人才。同时,还要时刻关注市场动态,及时掌握就业信息。在深入调查的基础上,确定培训目标和方向,有的放矢地对移民进行劳动技能培训,以提高移民的就业率。

2.确立以项目扶持为主的后扶方式。从客观上讲,资金直补在短期内确实能够缓解移民的生活困难,也可减轻移民管理部门的工作压力。古人云,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要想彻底改变移民的落后和贫困,必须集中资金用于库区和安置区的基础设施项目、产业开发项目、智力扶持项目,恢复库区和安置区的“造血”功能,打好区域经济发展的基础。只有这样,才能促进库区和安置区的全面可持续发展,使移民群众尽快走上脱贫致富之路。在后扶方式上,湖北省确定了“增长人口项目扶持”原则。虽然有阻力、有疑虑,实施中也存在一些问题,但湖北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监测评估中心的监测数据表明,正是由于实行了项目扶持,湖北移民库区和安置区的基础设施有了很大改善,显示出良好的发展势头和活力。因此,确立以项目扶持为主的后扶方式,集中后扶资金办移民大事,应当是下一个五年规划的选择。

3.健全移民资金的安全运行机制。移民资金是国家扶持移民的专项资金,其使用对象只能是移民,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挪用、截留。一是要严格执行资金预算制。对未纳入年度预算的项目,不得使用移民资金组织实施;对超工程概算、超中标价的项目进行专项检查和追踪问效。二是实行资金专户制。后扶资金应当设立专户,建立专账,指定专人管理,封闭运行。三是实行县级报账制。由项目单位根据计划和进度提出用款申请并附报账凭据,按规定的程序报经批准,由县级移民管理单位统一支付并集中核算。四是加强内部责任制。各级移民机构要加强内部制度和内控机制建设,加强资金流转各环节的财务监督,保证资金安全完整,努力降低资金风险。

4.完善后扶政策的移民参与模式。后期扶持是民生政策,专门用于解决移民的生产生活困难。根据国发[2006]17号的规定,移民“项目的确定必须坚持民主程序,尊重和维护移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为保障移民的“三权”,必须切实推行移民政务公开,把阳光操作贯穿于移民工作的各个方面和环节。通过建立移民后扶的告知、公示、协商、听证、参与等制度,形成了上下畅通、左右联动、规范运作、长期坚持、移民参与的长效运行机制。只有这样,才能防止和避免因政策执行不当或执行不到位而引发的矛盾纠纷。

让移民直接参与项目和资金的管理,把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的全过程都向移民敞开,一是增强了透明度,移民放心;二是杜绝了资金使用中的一些漏洞,避免了少数基层政府挪用、克扣移民资金的现象,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三是弥补了移民部门的人员缺口,减轻了负担,降低了风险。当然,吸收移民参与并不意谓移民主管部门可以放任不管,还是要加强服务、指导、管理、监督,要防止少数移民代表利用移民的信用谋取个人利益。

5.建立多层次的后扶监管体系。水库移民问题复杂,牵涉面广,后期扶持政策关系到方方面面的利益,稍有不慎,不仅会妨碍后期扶持政策的顺利实施,而且可能影响到区域社会稳定。因此,要维护移民的稳定,必须建立多层次的后扶监管体系。一是政府监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移民工作机构要加强经常性的监督检查,保证移民资金安全,确保后期扶持政策顺利实施。二是专门机构监管。各级财政、审计和移民管理机构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后扶资金拨付、使用的监督和管理,不定期对后扶资金的拨付、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审计,以确保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和合理使用。三是移民监管。后扶项目的实施要让移民参与,资金的使用,要接受移民群众的监督。四是外部审计。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对移民后扶项目的效益进行审计。五是社会评估。按照国务院规定,尽快建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情况的监测评估机制,对直补资金的发放、后扶项目的实施、项目资金的使用、后扶政策的效果进行评估、监督、协调和指导。

6.建设一支高素质的移民管理队伍。一是要增加县级移民管理机构的人员编制和经费保障,以适应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的需要。二是要加强业务培训,不断提高移民干部的工作能力和管理水平。三是要完善联席会议的工作机制。明确会议的工作模式(定期与临时相结合)、召集程序、议事规则、表决办法、决议效力;规定各组成单位的责任部门、工作流程、经办人员、完成时间、救济办法;建立移民后扶工作的信息交流平台,及时传递和交换各自信息。只有这样,才能提高工作效率。

参考文献:

[1]宋良光.国家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非预期后果讨论[J].水利经济,2010,(2).

[2]唐传利.中国水库移民政策与实践[C].移民与社会发展国际研讨会论文集,2002.

[3]让水库移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促进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N].人民日报,2006-08-14.

移民工程论文范文第4篇

【关键词】生态移民 现实困境 生态补偿 协同参与 培训

【中图分类号】C922 【文献标识码】A

陕南生态移民现状

陕西位于秦巴山区,全省地质灾害易发区面积占全省国土面积的49%,地质灾害分布点达到9300多个,其中大多集中在陕南地区。面对这种现实,陕西为了实现保护生态环境、地质灾害避险,从2009年开始实施生态移民。

陕西的生态移民根据搬迁距离可分为三种形式:第一,县域搬迁。这是规模最小的一种搬迁,其移民搬迁距离一般在50公里以内。这种移民迁徙或通过“迁人不迁地”或通过在县内地缘位置较近的村组内划定一定面积的土地,将移民搬入这些村组。这类移民不改变行政隶属关系,其医疗、教育等关系不发生变化,与移入地居民的融合程度高。第二,县际搬迁。这种搬迁距离大于50公里,往往由政府通过修建统一的住宅楼,形成移民小区,将移民整体搬入。这种移民的行政隶属关系将完全转入迁入地。新移民并不一定来自同一移民区,但因为有共同的移民搬迁经历,容易形成共同心理意识,能较好地开展生活。第三,嵌插式搬迁。这种移民方式通过将不适宜居住的生态保护区内或自然灾害易生区内的零星居民插入适宜居住的城镇。这种移民方式对于移民的考验更大,完全陌生的生活方式和环境,这些因素都使得移民的生活困难重重,甚至出现回迁现象。

为了对陕南移民搬迁的实际情况有准确的认知,笔者对陕南移民进行实地调研。调查数据收集在陕西完成,调查地域主要为汉中、安康、渭南三市,调查时间自2012年12月至2013年11月。调查组通过实地走访农村居民家庭,面对面问卷调查,最终完成500份问卷。在对问卷回收后,对于问卷有关键漏项、答案有明显逻辑错误的问卷进行筛查、剔除,最终得到有效问卷494份,有效问卷回收率为98.8%,满足研究所需。该实证调查结果主要集中在移民基本信息和移民对搬迁后生活的心理态度。

调查组对移民搬迁后生活心理态度主要从四个方面考察:一是对居住环境的满意度。调查中对迁入地环境表示满意的男性占47.8%,女性占63%;20岁以下满意的占87.3%,20~30岁占89%,30~40岁占76.5%,40岁以上占68.9%;小学文化程度表示满意的比例为78%,初中文化程度满意比例为84.6%,高中专文化程度的满意比例为82%,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满意比例为81.7%;月收入300元及以下满意的占43.7%,月收入301~500元满意的占49.8%,月收入501~700元满意的占67.8%,月收入701~900元满意的占65%,月收入1101元以上满意的占78.2%。

二是对教育资源的满意度。对迁入地教育资源表示满意的男性占87%,女性占89%;20岁以下满意的占93.4%,20~30岁占88.4%,30~40岁占77.6%,40岁以上占85.2%;小学文化程度的满意的比例为79%,初中文化程度满意比例为81%,高中专文化程度的满意比例为94.65%,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满意比例为91.5%;月收入300元及以下表示满意的占95.2%,月收入301~500元表示满意的占91.5%,月收入501~700元表示满意的占92%,月收入701~900元表示满意的占89.8%,月收入1101元以上表示满意的占88%。

三是对人际关系的满意度。对迁入地邻里关系表示满意的男性占34.7%,女性占37.9%;20岁以下表示满意的占85%,20~30岁占46%,30~40岁占42.5%,40岁以上占33%;小学文化程度的表示满意的比例为38.7%,初中文化程度满意比例为41%,高中专文化程度的满意比例为57.6%,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满意比例为78%;月收入300元及以下满意的占45%,月收入301~500元满意的占34.8%,月收入501~700元满意的占43.4%,月收入701~900元满意的占72%,月收入1101元以上满意的占56%。

四是对移民政策的满意度。男性表示满意的占74.1%,女性占86%;20岁以下满意的占44.5%,20~30岁占54%,30~40岁占52%,40岁以上占65.2%;小学文化程度的满意的比例为32%,初中文化程度满意比例为40.4%,高中专文化程度的满意比例为56.7%,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满意比例为78%;月收入300元及以下表示满意的占45.7%,月收入301~500元表示满意的占57.8%,月收入501~700元表示满意的占76.8%,月收入701~900元表示满意的占79.9%,月收入1101元以上表示满意的占82%。

生态移民面临的现实困境

移民脱贫意愿与再生性贫困之间的现实困境。陕南移民主要有两大现实诉求:保护水源地生态环境、实现生态脆弱区居民脱贫。为了脱贫搬入交通便利的迁入地后,很多移民却遭遇再生性贫困,形成原因主要有:第一:政府发放的生态补偿资金同移民的实际需要之间存在很大缺口。以陕南2012年移民搬迁计划来看,该年度完成8万户、6.18万人规模的搬迁。这其中,还包含由政府给付所有建房款的特困户、五保户2871户、6936人。如此大规模的移民搬迁,资金配套困难,外加近两年建筑材料和人工费上涨,致使资金缺口增大,最终使得移民补偿金无法全部满足。

第二,移民生计来源和生计能力的缺失。从贫困区搬迁下来的农民多为世代从事农业生产,在迁出地人均拥有大约2亩的山区土地以及一定数量的林地。这些土地的收入以及林地的经济农作物收入可以维持一家基本生活所需。农闲时,这些居民通过打零工或送子女出外打工获得额外收入,可以保证生活大项开支。一旦迁至移入区,由于分得的土地面积大大减少,更无可能分到经济林地,使得生活来源减少。同时,移民的文化程度大多集中在小学水平,本身因常年居住于交通闭塞山区,缺乏适应现代生活技能。购买住房后,很多移民都会举债,这直接造成移民没有资金投入生产,提高生活水平。

第三,生活开销增大、负担加重。移民搬入新的居住地后,迫切想融入新的环境,不可避免的增加各项社会应酬;而城镇生活的消费品种类繁多,物价水平远远高于山区,增加移民新的支出项目;移民搬入新的移民小区,移民会承担相应的物业管理费用及其他相关支出;移民们从山区搬迁到灌区,从“雨养农业”过渡到“灌溉农业”,生产方式发生改变,移民要学会新的技术,生产所需要的种子、化肥、树苗及工具,这些要求人力和财力的双重付出,而资金困难使他们的生产生活雪上加霜。①

搬迁安置地的巨大需求量与土地资源紧张之间的现实困境。按照陕西省人民政府《陕南地区移民搬迁安置工作实施办法(暂行)》的规定,移民迁入所需的土地都要由迁入地规划、划拨。按照陕西省政府的规划,陕南移民搬迁涉及汉中、安康、商洛3市共28个县,搬迁安置移民共计60万户、约240万人,预计需要划拨移民用于生产种植的土地数量是很大的。而陕南地区多属于丘陵、盆地的地址构造,本就属于地质灾害高发地带,平原地区面积小,适宜居住的土地总面积低于全省平均水平的18.9%。在本就人口密度大,耕地、农田保有量低的情况下再调整、划拨土地用于安置生态移民,给各级迁入区带来了巨大压力。陕南移民自2011年7月正式实施以来,2011年~2012年共搬迁14.0193万户,53.5772万人。这些移民所需的土地按照人均最低标准0.8亩计算,也需要迁入地提供大约42.8618万亩土地。更令人担忧的是,这种土地资源紧张的现实困境随着生态移民工程深入,移民数量增大,土地需求量上升,其面临困难会越来越大。

作为迁入地的居民为了维护自己的利益,不愿将土地分给外来者,移民分到的耕地显然无法满足移民的生存目的。②为了生存,移民经常居住在当地,农忙时偷偷回到迁出地继续耕种以前的土地,造成移民“居而不定”的现实状态。

移民与原住民之间显现心理、文化冲突的现实困境。根据马克斯・韦伯的观点,人最显著的特征在于人的社会性。马克思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也明确地指出:“费尔巴哈把宗教的本质归结于人的本质。但是,人的本质并不是个人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③某一固定区域的人们一旦长期性的生产生活,在这种长期社会交往中就会自发或自觉地形成特有的、该区域居民共同遵守的习惯民约、文化取向、心理态度。移民由于大多居住于山区,居住环境宁静,人口密度小,不善于与人交际,崇尚节俭,饮食简单,不注重穿着打扮;由于独居,生活习惯相对随意,缺乏良好的卫生习惯。当移民们迁至安置区或插迁至城镇与当地居民混居时,就会因为这些生活习惯而感觉到格格不入、被排斥,于是在很长一段时间内无法融入移民区的生活;对于社区组织的文化交流活动,移民由于不擅长这些娱乐休闲方式,并不能加入其中。移民中大多为中、老年人,他们内心深处怀有故土难离的情结,面对城镇生活的浮华、喧闹,移民更加怀念静谧山村。心灵的孤独、漂泊使移民遭受巨大心理压力。

移民过程中,在汉族与少数民族杂居地区,移民搬迁中还会涉及到民族文化认同。对于少数民族移民来说,、文化认同的需要更为突出。比如汉中宁强县的搬迁移民很大一部分是羌族,这些移民就渴望能与羌族居民共同居住,保有自己的民族传统和建筑风格。

生态移民的未来发展路径

引入市场为主的生态补偿机制。移民在搬迁后面临的最大困境在于生存压力。移民补偿资金的困乏、收入水平的低下、不稳定性使得他们对未来的生活缺乏必要的信心。要想增加生态移民补偿资金,我们可以借鉴西方发达国家在20世纪50年代的经验,即引入市场经济中的商品规律,将生态效益作为一种特殊的商品来看待,谁拥有这种商品的使用价值―生态环境,谁支付这种商品的价值。在生态移民资金来源上,遵循“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由生态移民的受惠方支付一定的资金来作为移民搬迁的资金构成。

以陕南移民为例,陕南移民的目的在于汉江流域水源地涵养保护,这项搬迁可以保证西安、北京、湖北、河北等地省市的高品质水源供应。在实践中完全可以遵循政府和市场互补的原则,充分引入市场机制的作用,考虑参与主体的偏好以及利益需求,减少中间环节,相应地,把解决权属问题作为补偿的最基本的条件;根据补偿对象的具体特性建立选择性的激励机制,对私人供给的成本―收益加以区分,使个人或组织对集体目标的贡献程度与其收益相匹配;在完善政府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环境税收制度的同时,还应逐步完善生态环境产权机制、交易机制、价格机制,发挥市场机制对生态环境资源供求的引导作用,建立公平、公开、公正的生态利益共享及相关责任分担机制。

建立移民协同参与机制。移民协同参与机制是指移民在政府的指导下,全程参与生态移民的全部过程,并对各个环节进行监督、建议。移民对生态移民的主动参与程度同搬迁效果直接相关。生态移民过程不仅是政府的公共职能行使的过程,也是移民全程参与行使自己权利的过程。移民协同参与机制的缺位,会造成决策缺乏民主和脱离实际,发生移民回迁或者移民因搬迁后的生活不适而引发社会冲突。在对移民回访时,移民就反映由于未有移民参与,新建移民房存在一些不足:“现在的房子看起来是很好,但是太小了,我们住在楼上,农具、化肥、种子放置在地下室,地下室面积不够放置所有东西,放在楼上又取用不方便,特别是农忙时,总要上下多次才能拿完所有东西,太麻烦。而且有些楼层太高,不利于上年龄的移民居住……”。而且移民们也提到,缺少移民监督,移民分房时没有做到公平公开。④

实践表明,在移民搬迁过程中,通过移民与搬迁专家的有效互动,可以制定更合理的移民搬迁方案。在现实中可以通过对移民的实地调研,区分不同对象,采取不同搬迁安置方式。山区、平川分别管理,提高质量。山区由于地形复杂,自然灾害较多,基础设施、房屋建设好后,极易反复遭遇自然灾害,重复建设投资过大。因此,对地质灾害易发区实施移民搬迁,在扶贫移民中优先考虑安置问题;将资金集中用于受地质灾害威胁的群众,政府全额投资搬出,确实达到应搬尽搬。同时山区按照深山区与浅山区分类管理,深山区搬迁,因村民生存存在困难,应保障基本生活,浅山区就近安置。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整体搬迁,或小范围搬迁。

积极开展思想培训、技术培训,实施对口帮扶政策。要想移民能安居,真正达到“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培训是必要的。首先,要做好移民前的思想培训服务工作。为了使移民更好更快地适应搬迁后的生活,就要对他们做好相关的移民发展政策的口头宣传。之所以采用口头宣传,一是避免移民因为不识字而不知道现有的移民搬迁政策,二是可以让移民面对面提出自己对移民搬迁的建议或意见,便于改进移民搬迁实践工作。

其次,思想上的扶贫最终落到实处,要通过技术扶贫来实现。要使得移民尽快融入城镇生活,享受较高生活品质。劳动就业保障部门应积极组织开展实用技术、就业技能、劳务输出、文化教育等培训活动。在培训过程中,可以结合性别差异,分别对移民进行针对性的技能培训。在培训过程中,要确保每户移民家庭中至少有一人能够学习、掌握一到两门实用技术。

最后,除了技术扶贫,还可以通过对口帮扶来实现移民生产、生活方式转变,尽快融入移民生活。其一,建立就地对口帮扶。认真分析移民区的现实状况,鼓励移民区附近的工厂接收没有工作的移民,并与之保持长期的合作,实现移民与工厂的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目标。其二,采用异地对口帮扶。移民区人口资源丰富、人力资源成本相对较低,政府可鼓励其他对口支援地区的企业到移民区招工吸收劳动力,这不仅可以满足这些企业自身的发展所需,而且可帮助移民区的贫困人口脱贫致富。以陕南汉中地区为例,当地政府就积极与汉中的对口支援城市天津联系,通过天津市委的努力,在2012年~2013年度共组织大约2400余人至天津劳务输出,极大缓解了搬迁家庭的生存压力。

生态移民是一项系统工程,实践中需要我们将移民目标同实际反馈调整,真正实现“让移民富起来、让村庄美起来、让生态好起来”的目的。

(作者为陕西理工学院经济与法学学院讲师、陕西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本文系陕西省社科规划办项目和陕西省教育厅项目的研究成果,项目编号:12D093,12JK0167)

【注释】

①②袁月:“陕南移民搬迁与减贫问题研究”,陕西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2013年,第35页,第36页。

③《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年,第9页。

移民工程论文范文第5篇

一、研究背景

我国是一个传统的农业大国,农村人口数量大,且“三农”问题始终是制约我国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重大因素。十的报告上更是把解决“三农”问题提高到了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当前,越来越多年富力强的农村青壮年劳动力选择了外出打工赚钱,而农村剩余的大多数为留守妇女及老人,农村的经济发展越发停滞不前,导致农村与城市的发展差距越来越大。

近几年,重庆市大力鼓励发展微型企业。微型企业具有创业门槛低、创业方式灵活、政策帮扶力度大等特点,十分适合农村发展,一方面能够转变农村最传统的经济发展方式,另一方面能够很好的调动农村的留守劳动力的干事创业激情。在农村,以微型企业为平台,结合当地实际,寻求一条适合当地经济增长的道路,对解决“三农”问题也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二、微型企业概述

1.微型企业概念

微型企业一般是指雇员人数小于10人、产权和经营权高度统一、产品(服务)种类单一、规模细小的企业组织。我国的微型企业不仅包括绝大部分的私营企业,也包括个体工商户,还包括数量众多的、没有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家庭经济组织、个体摊贩等。微型企业规模小、需要资金量少、进入壁垒很低,对从业人员的素质要求不高,因此十分有利于吸纳剩余劳动力,扩大社会就业。2011年6月18日,工业和信息化部首推微型企业概念,将微型企业从中小企业中分离出来,便于对不同规模的企业分类指导,增加政策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2.微型企业的特点

作为从中小企业中独立分化出的一个企业集合, 微型企业理论上属于中小企业的范畴,不过微型企业在很多方面具有其自身特点。

(1)微型企业的投资主体多元化,进入门槛低。投资人既可以是下岗失业人员、返乡农民工,也可是有闲置劳动力的农民。企业创立者大部分是不能通过正式的渠道就业的人;微型企业创业所需的本金少,对经营所需的设备、技术、场地等要求不高,很少有正式的融资渠道,资金来源主要是自己积累、亲戚朋友和熟人借款。

(2)微型企业组织结构简单。微型企业没有正式的组织结构,所有者和经营者大都是穷人,以家族式的管理为主,缺乏具体的管理工作内容; 微型企业的员工人数少,以家庭成员为主,没有专门的招聘制度,对外招聘的员工文化程度要求也不高;没有正式的薪酬制度,员工的薪酬具有不确定性,企业是家庭的主要经济保障。

(3)生产和销售都比较灵活。微型企业有着相似的经营模式,经营的产品大都与当地居民的生活息息相关,运作方式灵活,具有流动性。采用劳动密集型的技术和手工艺,技术含量不高,难以享受国家优惠政策。企业没有专门的采购、生产、存货和质量管理制度,规模小,没有竞争战略选择,不具有垄断性,经营环境具有高度竞争性,经营风险相当大。微型企业的产品单一,在销售上一般采用直销,且通常以服务本地市场为主,并不一定与产品的产业链和供应链有联系。

(4)微型企业没有专门适用的会计制度。理论上,微型企业也不需要建立正式的会计科目,因为企业规模小、业务单一,简单的账务处理就能满足其财务管理要求,而且微型企业的家庭收支与企业收支难以区分,对外支出也难以获取有效凭证,也缺乏高素质的财务人员。

3.微型企业的经济社会意义

微型企业作为一种特殊的企业形式,有其独特的作用在我国经济发展的现阶段有着特别重要的意义。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保障和改善民生基础。在我国,大量存在的微型企业因其独特的生产经营方式和组织方式,使得创立微型企业的个体主要是自主创业或是为满足生活目的的个体为主。虽然微型企业在生产技术和提供的产品服务方面很难于其它类型的企业相比,微型企业得到的关注也无法与中小企业相比,但微型企业往往为处境最艰难的家庭提供主要经济保障,是这部分人群收入的主要来源。

(2)扩大就业的主要渠道。微型企业接收无法通过正规就业渠道进入劳动力市场的个体,此外,微型企业的审批制度相对比较简单,因此微型企业的成立速度很快,用人规模也相应扩大。微型企业之所以成为扩大就业的主要渠道,原因在于微型企业单位投资的劳动力(就业容量)和单位产值使用劳动力(就业弹性)都明显高于大企业和中小企业。

三、重庆市微型企业发展现状分析

1.重庆市微型企业的服务对象

微型企业创业扶持对象为国家政策聚集帮扶的“九类人群”,具体包括:

(1)大中专毕业生。指毕业未就业的全日制中专、高职、大专、本科、研究生等学历层次的毕业生,以及取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和职业教育毕业证书的职教生(含本市集体户口)。

(2)下岗失业人员。指持有“下岗证”或“职工失业证”的本市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国有企业关闭破产需要安置的人员、城镇集体企业下岗失业人员等三类人员;持有“城镇失业人员失业证”和“最低生活保障证明”的已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且失业的本市城镇其他登记失业人员。

(3)返乡农民工。指在国家规定的劳动年龄内,在户籍所在地之外从事务工经商1年以上,并持有相关外出务工经商证明的本市农村户籍人员。

(4)“农转非”人员。指因农村集体土地被政府依法征收(用)进行了城镇居民身份登记的本市居民。征地时已作就业安置、户籍关系已迁出本市的人员除外。

(5)三峡库区移民。指在本市行政区划内安置的长江三峡工程重庆库区水淹移民和占地移民。

(6)残疾人。指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并具备创业能力的本市居民。

(7)城乡退役士兵。指在本市行政区划内,所有城镇户籍和农村户籍的退役士官和义务兵。符合退役士兵安置条件,已安置工作的除外。

(8)文化创意人员。指从事文化艺术、动漫游戏、教育培训、咨询策划及产品、广告、时装设计等的本市居民。

(9)信息技术人员。指从事互联网服务、软件开发、信息技术服务外包服务的本市居民。

2.重庆市微型企业发展状况

(1)发展现状。2010年重庆市开全国之先河,大力扶持微型企业的发展,先后出台了《重庆市促进微型企业管理办法》、《关于大力发展微型企业的若干意见》等多项政策。具体的实施过程由各级工商局牵头,财政、税务、教育、卫生等多个部门配合采取切实有效的扶持措施,把发展微型企业作为实现国富转民富的重点,大力激发民间活力和全民创业热情,引领全市微型企业发展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就以往的数据看来,截止2012年9月,重庆市工商局官方网站对外公布,全市已累积发展微型企业发展7.35 万户,注册资本金71.2亿元,累计发放财政补助资金21.89亿元,带动了55.37万人就业,推动了地方经济发展,缓解了社会保障压力,增加了税收。截至2012年8月,全市已累计上缴税收1.19亿元。

(2)主要特点。全市微型企业主要呈现以下特点:发展态势良好,企业规模不断扩大,微型企业折射出“民生经济”;当前微型企业发展还主要集中于批发零售、制造业、餐饮三个传统产业领域;优惠政策给力,创业带动就业,但区域优势得不到显现,发展处于起步阶段;帮扶措施有力,推动发展有效;从雇员规模来看,近七成的微型企业雇员人数都在5―10人间,成为微型企业规模的主要类型。重庆市微型企业发展突显出企业数量快速增长、吸纳就业效果明显、部分企业发展向好、行业引导取得一定效果、创业者的创业素质有较大提高等优点。这些也体现了重庆市促进微型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发挥了较好的社会作用,在以创业促就业、扶持弱势群体、优化产业结构等方面初见成效,但在实际操作中仍存在一些问题:部门协调性不强,政策实施程序较为繁琐,后续扶持力度偏弱,融资难度依然较大,优质企业数量偏少。

参考文献:

[1]蔡翔,赵君.国外促进微型企业发展的措施及启示.经济纵横〔J〕, 2007(5):74-75,34

[2]陈剑林,李朝晖.我国中小企业研究理论中存在的偏差一兼论将微型企业从小企业中独立出来的意义.南昌大学学报〔J〕,2007(1):100-104

移民工程论文范文第6篇

在历时6天的“两会”上,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饱满的政治热情,围绕“十一五”规划纲要建言献策,为重庆未来5年的发展勾画出了美丽的蓝图。

发展,着力点在追求科学与和谐

中国汽车名城、摩托车之都、时尚之都、快捷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在《政府工作报告》中,一连串词汇扑面而来。

发展要追求科学与和谐,发展应该是可持续的。代表、委员们在振奋之余,也清醒地看到,“十一五”重庆仍在“爬坡上坎、负重前进”,许多矛盾和问题需要靠加快发展来解决。

如何使重庆的发展更平稳、更有活力?市委书记在参加渝中代表团审议时说,重庆是一个老工业基地,服务业发展相对滞后。而服务业对一个地区的经济发展起着极为重要的支撑作用。重庆要建设长江上游经济中心,必须全面加快服务业的发展步伐。他说,渝中区服务业的发展水平和规模决定着全市服务业的发展水平和规模,因此渝中区要树立更高目标,提高辐射力,要发展高端产业提高附加值,同时要招育高级人才以提高竞争力。

库区的发展,如何破解产业空虚化,是事关移民安稳致富和地区均衡发展的大事。市委、市政府把这一问题纳入重庆大城市带大农村,推进城镇化战略通盘考虑,作出了“采取特殊政策,集中力量支持万州建设成为重庆第二大城市”的战略决策。这一思路得到了库区代表、委员一致赞同。马正其代表说:“要做大做强一些项目,发展优势产业,做大产业链。万州产业做大了,也就解决了库区人民安家致富的问题。”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要缩小城乡差距,让农民也享受改革开放的成果,实现城乡一体共繁荣和均衡和谐发展。在代表、委员们看来,夯实物质基础是关键。破解“三农”难题还在于调整产业结构,扩大招商引资,发挥优势做大做强龙头企业,因地制宜地制定发展规划。

取消农业税,国家在给农民减负,但农工重庆市委调查发现,2004年以来,种子、化肥、薄膜等上涨幅度都超过了20%,农业成本的增加不但抵消了政策带来的发展“红利”,还打击了农民种粮积极性。委员们建议用直接补贴的办法来有效消化农民的种粮成本,即根据农资价格上涨幅度,按农民种粮面积多少进行直补。此外,他们还大胆建议借鉴烟草、石油的生产经营体制,建立经济实体,从源头上控制种子的质量、价格,保护农民利益。根据这一调查写出的《关于遏制农业生产资料价格过快上涨的建议》被列为了本次政协会议的一号提案。

创新,障碍和突破口都在体制与机制

一个镜头值得大家关注:在市政协联组讨论会上,政协委员、重庆金山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王金山给市委书记“出”了一道“题”。金山公司研究开发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OMOM胶囊内镜急于规模化生产,公司去年进入全市30个特色工业园之一的两路工业园,但这个园区因为种种原因到现在总体规划都还没通过,企业生产经营因此受到影响。对此,当场批示,责成有关部门迅速解决。

这,既表明了市委支持自主创新的决心,也折射出支持自主创新的体制和机制问题亟待解决。

为什么我国科学研究缺少原始创新,缺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大发明?在代表、委员们看来,一是科技管理行政化,管理手段传统,在“立项―申请―研究―报奖―评奖”这个过程,计划色彩浓厚。科技管理的行政化,决定了人才的评价、选拔、流动等,常常是外行领导和指挥专家;二是对知识产权保护不力,辛辛苦苦做出的发明创造很轻易就被别人仿冒、伪造,结果挫伤了人们科学研究的积极性;三是资本市场不发达,民营企业到股票市场上市融资很麻烦,风险投资又发育不良;四是考核机制压抑创新,量化考核将论文、项目、成果、经费这些刚性指标与切身利益甚至饭碗挂钩,使科研人员处于精神重压之下,创造性思维受到抑制……这些制度和机制上的问题,是自主创新的真正障碍。

把“重庆制造”变为“重庆创造”,当然在于科技创新,但目前的突破口在于思想观念和机制、体制上创新。对此,代表、委员们从不同角度提出了建议。

瞿开厚委员建议重庆借鉴上海等省市的经验,创新科技领导体制,在鼓励企业加大自主创新的同时政府给予适当补贴;清理科技开发的现有政策;采取有效措施加快科技人才的培养,重视解决科研机构改制后科技人员的后顾之忧,并重奖科技创新者,形成激励和导向。

“只要汽车、摩托车一‘感冒’,全市经济就往下掉,其原因在于四大支柱产业没有形成多变的支撑结构和强大的自主创新能力,不能形成‘东方不亮西方亮’的很有竞争力的格局。”薛荣生委员就此为我市的支柱产业“支招”――以建立汽车、摩托车电子工程技术平台来提升我市的汽车、摩托车总体水平,遏制产业下滑趋势。他建议,结合我市实际制定相关政策,争取国家重大项目支持,并成立专项基金,将基金投向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及有关企业,同时鼓励原创,推行品牌战略,鼓励汽摩厂商提高研发能力。

惠民,解决热点问题让百姓尝到改革的甜头

《政府工作报告》承诺“让重庆人民能生活得更加美好”。制定“十一五”规划纲要遵循的一个重要原则就是“惠民”。的确,我们发展就是为了让人民从物质、精神、文化各个方面享受到改革发展的成果。

要让百姓尝到改革的甜头。代表、委员们在为重庆的发展出谋划策的同时,对各种民生热点问题给予了极大的关注,并提出了解决之道。

“经济管今天,科技管明天,教育管后天。”程贻举委员的话反映出代表、委员们的心声。教育事关重庆的未来,不能让重庆输在教育的起跑线上。在“两会”代表、委员们关注的众多民生问题中,教育问题热得发烫。仅政协会开幕后初收到的600多份提案中,就有70多份直指教育问题。

一些代表、委员直指城市教育与农村教育的不公平。他们说,在城市学校大搞电脑教育、多媒体教育,教室安置空调、网络化电视设施的时候,我市的农村学校还在为消除危房、改善课桌、增加最基本的仪器设备而努力。他们建议,从城市的教育费用中“匀”一点出来,让农村的学生和教师受益。

令人欣喜的是,教育问题已引起市委、市政府的特别关注。我们从“两会”上获知,从今年起,我市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收杂费,对贫困家庭学生提供免费课本和寄宿生活费补助。在普九的基础上,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整体提高青少年受教育的年限。对高中教育资源进行整合,部分中学将适当扩大规模。在投入上,高中阶段将以政府投入为主。这些措施的实施,表明重庆的教育将大有可为。

看病难,看病贵,是另一个代表、委员们热议的民生问题。张丽代表说:“公众看病难,难在医药费太高。如何把国家的政策真正落实到公众的头上,这是一个迫在眉睫的事情。以人为本,构建和谐重庆,让公众能够看上病,这是一个体现人本意识的重要问题。”

拥有众多医疗界资深人士的致公党的一份集体提案,为这一难题求解。他们建议政府制定一个通行的定价系统,节省繁琐招标程序所消耗的人力、物力,把暴利药品消灭在萌芽状态;针对药品流通环节过多导致药价虚高,建议让药品出厂后直接进入医院;针对政府对医院补偿和投入不足,医生靠多开药、开高价药提高收入,他们建议实行收支两条线,政府按照医院规模、人数给予行政拨款,医务人员和医院工作人员工资由国家支付。对医务人员实行年薪制,完善福利、补贴,让他们进入高收入行业。同时,立法对医务人员受贿进行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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