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化学品管理

化学品管理

开篇:润墨网以专业的文秘视角,为您筛选了八篇化学品管理范文,如需获取更多写作素材,在线客服老师一对一协助。欢迎您的阅读与分享!

化学品管理范文第1篇

为全面加强对易制毒化学品管理,经过近8年的反复修改和论证,《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05年8月26日由国务院第445号令公布,并已于2005年11月1日起正式施行。

这是我国第一部全面规范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购买、运输和进口、出口行为的重要行政法规。

上世纪80年代以来,随着世界问题的泛滥和化学合成生产的扩张,跨国走私、贩运各种易制毒化学品和麻黄素活动剧增,中国易制毒化学品流入非法渠道用于制毒问题也日益严重。

为加强易制毒化学品管制,1988年,联合国制定了《禁止非法贩运品和精神药物公约》(以下简称《八八公约》),经修正的附表中列管了22种易制毒化学品,这些易制毒化学品在中国均有生产。自1989年加合国《八八公约》以来,中国有关部门先后制定了多部部门规章,对易制毒化学品的生产、经营、运输、进出口管理措施做了明确规定。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易制毒化学品的管理,1997年,中国政府开始制定全国性的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条例经过近8年的反复修改和论证,终于于2005年8月公布并于11月1日起正式施行。

《条例》主要内容

根据易制毒化学品的管理环节,《条例》分为8章45条,同时在附表中列管了3类23种易制毒化学品。

实行分部门管理制度。根据主管部门的职责范围,《条例》规定,药品监管部门负责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和购买环节的管理;安全监管部门负责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环节的管理;公安机关负责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运输及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购买和运输环节的管理;商务部门和海关总署负责易制毒化学品进出口环节的管理;其他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依法加强易制毒化学品管理。

实行分类管理和许可制度。列管的23种易制毒化学品被分为三类,第一类是可以用于制毒的主要原料,第二类、第三类是可以用于制毒的化学配剂。第一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生产、经营、购买、运输和进口、出口均实行行政许可制度;第二类易制毒化学品的运输和进口、出口实行行政许可制度,生产、经营和购买实行备案制度;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的进口、出口实行行政许可制度,生产、经营、购买和运输实行备案制度。《条例》规定,进口、出口易制毒化学品,应向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省级商务主管部门申请进口、出口许可证。海关凭许可证办理通关手续。国家对易制毒化学品的进口、出口实行国际核查制度。

规定分级管理制度。为了方便企业和其他组织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条例》对易制毒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和购买实行分级管理。如,对第一类中的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生产、经营,由省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批;对第二类和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经营,分别向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和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购买第一类中的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向省级公安机关申请许可;购买第二类、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向县级公安机关备案。

强调禁止走私或者非法生产、经营、购买、转让、运输易制毒化学品。禁止使用现金或者实物进行易制毒化学品交易,但个人合法购买第一类中的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药品制剂和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的除外。生产、经营、购买、运输和进口、出口易制毒化学品的单位,应当建立单位内部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制度。

对易制毒化学品的运输实行运输许可证或备案证明制度。对跨区的市级行政区域(直辖市为跨市界)或者在国务院公安部门确定的禁毒形势严峻的重点地区跨县级行政区域运输第一类、第二类易制毒化学品的,分别向设区的市级和县级公安机关申请运输许可证,运输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的,向县级公安机关备案。因治疗疾病需要,患者、患者近亲属或者患者委托的人凭医疗机构出具的医疗诊断书和本人的身份证明,可以随身携带第一类中的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药品制剂,但是不得超过医用单张处方的最大剂量。医用单张处方最大剂量,由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公布。

设定“谁许可、谁监督”的原则。各主管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加强对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购买、运输和进口、出口的监督检查。

列出了易制毒化学品分类和品种。将列管的23种易制毒化学品分成三类,第一类12种,第二类5种,第三类6种。《条例》将《八八公约》中单列的麻黄素、伪麻黄素、去甲麻黄素三种,以及我国增列的消旋麻黄素、甲基麻黄素、麻黄浸膏、麻黄浸膏粉等合并成麻黄素类物质,并增列了公约中未管制的黄樟油和三氯甲烷两种。在被列管的易制毒化学品中,有用于制造海洛因的主要易制毒化学品醋酸酐;制造苯丙胺类兴奋剂的主要易制毒化学品麻黄素、伪麻黄素、去甲麻黄素、1-苯基-2-丙酮、苯乙酸等;制造的主要易制毒化学品3,4-亚甲基二氧苯基-2-丙酮、黄樟脑、异黄樟脑、黄樟油、胡椒醛;制造可卡因的主要易制毒化学品高锰酸钾;制造致幻剂LSD的主要易制毒化学品麦角酸、麦角胺、麦角新碱;制造安眠酮的主要易制毒化学品N-乙酰邻氨基苯酸、邻氨基苯甲酸;也有制毒所需的甲苯、丙酮、甲基乙基酮、乙醚等溶剂。

几项特殊的管理规定

向重点国家或地区出口易制毒化学品的管理规定。为了贯彻国务院关于严格控制向制造、贩运情况严重的国家或者地区出口易制毒化学品的要求,《条例》规定,对向制造、贩运情形严重的国家或者地区出口易制毒化学品以及本《条例》列管品种以外的其他化学品的,可以在国际核查措施以外实施其他管制措施,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公安部门、海关总署等有关部门规定、公布。

危险化学品或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特殊管理规定。易制毒化学品中的有些品种,同时也是危险化学品或者国家监管的药品,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已经作出过规定的,《条例》对此作了必要的衔接:对属于危险化学品和药品的易制毒化学品的管理,除应当遵守本《条例》的规定外,还应当遵守法律、其他行政法规对危险化学品和药品的有关规定。

为了加强对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管理,《条例》规定,对第一类中的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药品单方制剂,由品定点经营企业经销,且不得零售;对麻黄素等属于重点监控物品范围的易制毒化学品,由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核定的企业从事进口、出口业务。进口第一类中的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除提交进口许可证外,还应当提交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进口药品通关单。

便民利民的相关规定。为了减少行政许可,方便社会生产生活,《条例》规定,持有品和第一类购买印鉴卡的医疗机构购买第一类中的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无须申请购买许可证;个人自用购买少量高锰酸钾无须备案。因治疗疾病需要,患者、患者近亲属或者患者委托的人凭医疗机构出具的医疗诊断书和本人的身份证明,可以随身携带第一类中的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药品制剂,但是不得超过医用单张处方的最大剂量。医用单张处方最大剂量,由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公布。

生产资格和仓储场所的特殊规定。《条例》强调,申请生产第一类易制毒化学品,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技术、管理人员要具有安全生产和易制毒化学品的有关知识,无犯罪记录。《条例》要求,申请生产第一类中的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应当在仓储场所等重点区域设置电视监控设施以及与公安机关联网的报警装置。

易制毒化学品海关管制规定

申请进口或者出口易制毒化学品,应当经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审批,取得进口或者出口许可证后,方可从事进口、出动。申请易制毒化学品出口许可的,还应当提交进口方政府主管部门出具的合法使用易制毒化学品的证明或者进口方合法使用的保证文件。

任何企业或单位以任何方式进口、出口或者过境、转运、通运易制毒化学品,均应当如实向海关申报,并提交进口或者出口许可证。海关凭许可证办理通关手续。进口第一类中的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还应当提交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进口药品通关单。

易制毒化学品在境外与保税区、出口加工区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保税场所之间进出的,应当向海关提交进口或出口许可证。海关凭许可证办理通关手续。

易制毒化学品在境内与保税区、出口加工区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保税场所之间进出的,或者在上述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保税场所之间进出的,无须申请易制毒化学品进口或者出口许可证。

麻黄素等属于重点监控物品范围的易制毒化学品,由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核定的企业进口、出口。

国家对列入《向特定国家(地区)出口易制毒化学品管理目录》的易制毒化学品向列入《特定国家(地区)目录》所列国家(地区)的出口实行许可证管理。向特定国家(地区)出口易制毒化学品时,应向海关交验有关出口许可证,海关凭出口许可证办理有关出口验放手续。出口许可证实行“一批一证”制和“一证一关”制。未经许可,不得向特定国家(地区)出口易制毒化学品。由保税区、出口加工区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保税场所向特定国家(地区)出口易制毒化学品,实行出口许可证管理。

国家对列入《核查化学品名称及商品编码》目录的易制毒化学品的进出口实行国际核查制度。国际核查所用时间不计算在许可期限之内。对向制造、贩运情形严重的国家或者地区出口易制毒化学品以及本《条例》规定品种以外的化学品的,可以在国际核查措施以外实施其他管制措施。在加工贸易合同备案审批时,各关应凭有效进口许可证办理加工贸易登记手册。加工贸易项下进口易制毒化学品须凭有效进口许可证方可存入保税仓库;对以转口方式暂时进口的易制毒化学品不得存入保税仓库。

进出境人员随身携带第一类中的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药品制剂和高锰酸钾,应当以自用且数量合理为限,并接受海关监管。进出境人员不得随身携带上述第一类中的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药品制剂和高锰酸钾以外的易制毒化学品。

《条例》对非法进出口易制毒化学品的有关处罚规定

《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走私易制毒化学品,由海关没收走私的易制毒化学品;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依照海关法律、行政法规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化学品管理范文第2篇

关键词:医学院校;实验室;化学品管理

中图分类号:G647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6)12-0020-02

高校实验室是进行实验教学和科学科研的重要基地,是培养创新人才的基本平台,建设并管理好实验室将直接影响高校的教学质量和科研水平。医学院校的实验室不可避免地要使用很多化学品,这些化学品种类繁多,性能复杂,有的甚至是剧毒、易制毒、高腐蚀的危险品。近几年,化学品安全问题也时有发生,天津爆炸案、上海复旦大学投毒案和南京理工大学爆炸案等,无一不证实了化学品的高度危险性和实验室化学品安全管理的重要性[1]。各大院校必须高度重视起实验室化学品的安全管理工作并落实实施。医学院校实验室所使用的化学品在数量、品种、管理等各方面虽有别于化工院校,但化学品的安全问题无院校之分,必须得到同等重视。如何按照国家标准的规定,结合院校自身特点,将存储与使用要求有机结合,安全操作,防止污染[2],切实管理好实验室化学品,是每一位医学院校工作者值得慎重研究的问题。

一、医学院校实验室化学品管理的现状分析

通过查阅相关资料和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发现当前医学院校在实验室化学品安全管理上普遍存在如下问题。

1.化学品多而杂,管理凌乱。医学院校的实验课对于学生来说是非常重要的一块内容,它很好地将理论知识付诸于实践,几乎每一位学生都要上实验课。在医学院校,由于专业的不同,每个专业均会开设各自的实验课程。然而大部分实验室或多或少都会涉及到一些化学品,药学、检验等专业相对涉及较多。全校所涉及的化学品总类别非常多,危险系数参差不齐。从仓库领用之后,这些化学品便散布于学校各个实验室中,单纯由各个实验室管理者自行管理,很多化学品直接简单存放于实验室中,没有规范保存,更无统一监管,存在较大隐患。

2.化学品管理投入不足,条件有限。医学院校的实验室所使用的化学品大部分比较安全,但也存在着部分危险度较高的化学品,如浓盐酸、高锰酸钾、丙酮、甲醛等。医学院校在化学品安全管理上的投入远远低于化工院校,很多实验室缺乏应急洗眼器、紧急喷淋等应急装置;各系部也很少设有特定的试剂存放室,即便有存储间,存储间的设施也通常过于简陋;没有专业的人员管理相对危险的化学品,剧没有严格执行“五双”要求等。无论在资金投入、人员配备、设施建设等各方面总体都处于不足状态,条件十分有限,给管理带来了一定的难度,也存在较大安全隐患。

3.化学品管理者专业度不高,安全意识普遍薄弱。医学院校的学生和老师主要是医学背景下的,甚至有一部分直接是文科生,对于理科的化学知识了解甚少,从潜意识里就会不自觉地无视这些化学品的危害,当发生某些突发状况时也不清楚如何处理才是最正确最妥当的。从领导到教师到学生,对于化学品安全性的重视远低于化工院校。大部分实验室的管理者虽是本课程的专业人员却不是化学品管理的专业人员,后期也没有接受相关的培训。特别是那些化学品使用较多的实验室,迫切需要管理者对其使用的化学品在存储、使用、处理等各方面有更为深入的了解。

4.废弃化学品处理不规范,监管不到位。使用化学品势必会产生废液,有实验过程中产生的废液,有过期的原装试剂和不再使用的剩余试剂等。特别是近几年扩大招生规模后,实验室利用率不断提高,废液排放量迅速增加,废液污染问题日益突出。无论是哪种废液,都必须定期及时妥善处理。如果不经过无害化处理直接排放都将对环境造成一定的污染。对于自身无法处理的废液,也应该要请具有相关资质的机构代为处理。然而,在很多医学院校对于化学品废液的处理上,往往还存在较多漏洞。有的不能将废液及时处理,积攒时间过久,积攒容量过多;有的没有进行合理分类回收,直接将所有废液混放在一起;甚至也有个别将废液直接排放到下水管等不规范现象。院校没有设置相应的部门对废液进行监督和管理,致使废液处置问题日益严重。

二、医学院校实验室化学品管理的措施

1.建立规章制度,明确责任。科学规范的安全管理制度是实验室正常、高效运行的有力保障。制定严格的管理制度,采用科学的管理办法,加强管理,是保证实验室化学品安全的有效措施。各医学院校应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制定出适合本校的规章和制度。主要包括实验室准入考核制度、管理人员责任制度,化学品出入库制度,化学品保管与使用制度,化学品信息管理制度,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废液回收处理制度等[3]。根据规章制度,建立起以院―系―个人的三级管理模式,明确责任,落实到人[4]。

2.设立小型化学品仓库,进行统一管理。为解决领取后的化学品无统一管理的现象,可以考虑每个系部独自设立一个小型的化学品仓库,用于存放本系部本学期各实验室从学校仓库领取的试剂。为保证安全,小型仓库也应具备金属门窗、通风设备、防爆设备、照明设施、消防设施、耐腐蚀化学品柜等,根据需要还可以添置保险柜。所有试剂都要做好相关登记信息,如化学品名、规格、数量等,试剂存放要按照分类存放原则进行储存。仓库应设置专人统一管理,并定期做好信息统计与更新工作。领用人员应严格做好领用登记制度,用不完的试剂要及时返回仓库。通过建立这样一种下属的小型仓库,切实加强对于领用试剂的监督和管理,有效降低安全隐患,保证化学品的安全。

3.优化实验,建立院系级化学品信息管理调剂平台。结合医学院校的大背景,选择与医学相关的实验,注重专业特色,优化实验项目。尽量选用无毒、无害的试剂,推行绿色实验;尽量使用小剂量试剂,推行微型实验[5]。从源头上减少高危险性化学品的种类和化学品的存储量,从根本上降低化学品安全管理的难度。汇总各小型仓库的化学品存储信息,建立起一个院系级别的化学品信息管理调剂平台。各实验室根据自身需求,可随时查找并申请试剂调剂。试剂调剂应遵行先进先出原则,保证化学品的有效性。通过这样一个院系级的管理调剂平台,将各实验室的化学品流动起来,切实实现了化学品资源的有效共享,既提升了剩余试剂的使用价值,又节省了试剂存储空间,形成一种常用常新的良性循环,创造了优良的实验环境[6]。同时在一定程度上,对整个院校的化学品信息有一个统一的掌控和监管。如果有条件,还可以建立校级之间的信息管理调剂平台,更大程度地促进化学品信息的安全管理。

4.增加投入,加强管理,全面提高安全意识。医学院校各级领导应逐步提高化学品的安全管理意识,严格审批危险化学品的申购计划,适当增加学校对化学品管理上的资金投入。对于保证安全的必要设施,必须具备齐全。化学品仓库设计应符合要求,剧毒化学品要严格实行“五双”制度。提前制定各种应急预案,在全校范围内不定期开展各种安全演习,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专业培训。严格贯彻实施实验室准入考核制度,每一位人员必须掌握实验技能和安全知识后方可开展实验[7]。各教师和管理人员应清楚了解自身所涉及化学品的属性,掌握突发状况应对措施要领。每一次实验课,老师都应向学生宣教本次实验涉及的化学试剂及注意事项,全程严格监管化学品的规范使用。学生要严格遵守实验室规章制度,养成良好的实验习惯,谨慎使用各种化学试剂,重视化学试剂的危险性。在全校范围,从每个细节加强管理,从每一个人加强安全意识,确保化学品的安全。

5.重视废液回收处理,加强监管。设置一个专门的岗位,用于监督和管理全校化学品废液的回收和处理情况。统一发放专业的废液回收桶,按要求分类收集,并附上废液清单,定期将各实验室的废液收集起来统一存放,再定期交由相关机构进行专业处理,同时做好废液登记信息;对于部分简单的废液,实验室可自行处理的,经无害化处理符合标准后方可排放;对于可回收再利用的废液,应及时分门别类回收起来,尽快用于可利用的实验课程中,以节约试剂费用支出,最大限度利用废液价值。监管部门还应定期对各系部的化学品进行检查,审核化学品的标签、数量、存储等情况,全面监督管理好全校化学品的安全。

三、结语

实验室化学品的管理工作不但直接影响学校的科研及办学水平,更直接关联师生们的人身财产安全,实验室化学品的安全管理工作理应作为医学院校平安校园建设工作的重点内容之一。通过建立健全相应的管理和监督机制,完善相应的安全保障措施,增强全民安全和环保意识,提高专员管理水平,消除潜在安全隐患,促使化学品能够更好地为医学事业服务。实验室化学品的规范化、科学化、标准化的管理对学校安全、高效地开展各项教育事业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值得每一位医学教育工作者研究与思考。

参考文献:

[1]赵忠林.国外实验室化学品安全管理介绍[J].职业卫生与应急救援,2013,31(3):167-169.

[2]刘阳桥,张业明.对高校化学品存储及使用管理的探讨[J].工业安全与环保,2005,31(9):48-49.

[3]王海文,殷馨.浅谈实验室化学品管理[J].实验科学与技术,2014,12(2):203-205.

[4]方苗利.医学院校化学实验室管理探索与实践[J].教育教学论坛,2014,(10):261-262.

[5]莫清,赵小菁.医学院校化学实验室废液综合处理的探索与实践[J].浙江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4,12(4):66-68.

化学品管理范文第3篇

2015年5月4日 《关于控制危险废物越境转移及其处置的巴塞尔公约》、《关于在国际贸易中对某些危险化学品和农药采用事先知情同意程序的鹿特丹公约》和《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缔约国大会5月4日在日内瓦拉开帷幕,来自全球180个国家的政府、民间社会和非政府组织以及企业和国际组织代表将在为期两周的时间里就全球废物管理技术指南等议题进行讨论。

《巴塞尔公约》、《鹿特丹公约》和《斯德哥尔摩公约》就保护人类的身体健康和生存环境免遭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废物的危害提供了一系列控制措施。联合国环境规划署执行主任施泰纳在三个《公约》缔约国会议5月4日开幕当天举行的记者会上指出,应建立良好的化学品和废物国际治理框架,以减少人们遭受这些物品所带来的危害,应通过建立全球化学品治理框架,防止过去百年来由于大量引进某些化学品而导致严重后果等悲剧的发生。

施泰纳指出,化学品是21世纪经济的一部分,存在于环境周围,是所使用物品的组成部分。这三项《公约》不是禁止化学品,而是提供科学平台,向决策者和民众以及环境提供保护,免遭毒性物资的侵害,减少化学品的负面影响,而对化学品实施使用限制能够向市场提供信息,需要找出替代品。

May 4, 2015 The conference of contracting countries of Basel Convention on the Control of Transboundary Movements of Hazardous Wastes and Their Disposal, Convention on International Prior Informed Consent Procedure for Certain Trade Hazardous Chemicals and Pesticides in International Trade Rotterdam and t Stockholm Convention on Persistent Organic Pollutants kicked off on May 4 in Geneva. Governmental and social organizations, NGOs, enterprises and 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 representatives from 180 countries around the world will discuss about global technical guidelines of waste management and other issues in the period of two weeks.

The Basel Convention, Rotterdam Convention and Stockholm Convention have provided a series of controlling measures in protecting human health and their living environment from the damage of hazardous chemicals and wastes. Achim Steiner, Executive Director of the United Nations Environment Programme pointed out in the press held on May 4 that, the same day of the conference of the contracting countries of the three conventions that, a good framework of international chemicals and wastes treatment should be established to reduce the danger people suffer from these items. A framework of global chemicals treatment should be established to prevent the occurrence of the tragedies over the past 100 years due to the introduction of a large number of certain chemicals.

化学品管理范文第4篇

桑普瑞特从1994年起开始为欧洲的化工企业提供全球样品管理业务,目前在英国和中国设有服务,每年代表客户处理超过40000种危险化学品和非危险化学品样品。因此,帕西对生产商在危险化学品样品运输方面的一些不合法行为有比较深入的了解。帕西指出:“把危险化学品包装、标记成非危险化学品的行为非常普遍,桑普瑞特公司自身也收到过中国生产商通过这种方式寄送的化学品。我们经常遇到的情况是产品外包装显示信息和内包装标签不一致,有时候包装内还附有不相关的安全数据信息表。”

帕西告诉笔者,按照中国目前的法律,危险品不能通过快递直接投运,运往国外的危险品样品多数由航空公司进行空运。按照惯例,航空公司通常要求托运人出具第三方鉴定机构给出的产品危险品分类等级、包装等级的鉴定报告,依此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以保证运输的安全。生产商必须要为此支付额外的时间、费用和准备相关文件。于是,一些生产商在将危险品样品运往海外时,为了减少费用支出和简化手续,将危险化学品样品包装和标记为非危险化学品。可是,目前大部分的危险化学品样品都通过客机进行国际运输,如果生产商没有正确标记,航空操作人员就无从知道他们操作的是易燃样品或有毒样品。当操作人员在打开从包装以及标签上判断是非危险化学品的包装时,他们就有可能暴露在危险的液体、粉末以及烟雾中,且不可能有足够的防御措施。一旦发生事故,不仅会给乘客和机组人员以及样品发货人带来危险,生产商和分销商很可能被和罚款,进行样品运输的公司同样会遭受名誉损失。他强调:“这种不安全行为会带来巨大的混乱,应该引起足够重视。”

当前,世界上许多主要化学品公司都从中国进口原料、在中国开设业务以及将生产外包给中国生产商,化学品生产中心也逐渐从传统上的欧洲地区向亚洲地区(尤其是中国)转移,将危险化学品样品包装、标记成非危险化学品样品的问题在中国正变得更加严重。在中国,对于化学品样品的出口,所有出口化学品,都需要取得航空管理部门认定的鉴定机构,例如迪捷姆公司或者上海化工研究院等出具的鉴定证明,才能够被航空公司接受。然而,由于中间包装环节缺乏监管,且航空公司在接受货物时采取的是抽检方式,给了不守规定的公司以可乘之机,凭借非危险化学品的证明对所包装产品进行偷梁换柱,以节省费用。

帕西指出:“危险化学品合法运输和不合法运输的价差在中国和欧洲可高达300%,所以许多公司在进行样品管理时费尽心机以节省运输费用。但这300%是必须支付的,否则会触犯法律。”对于大多数生产商或分销商来说,样品管理并不是核心业务,这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上述问题的发生。

化学品管理范文第5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实践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禁毒法》、《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紧密结合当前经济社会发展和禁毒斗争形势,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作用,本着保护合法、打击非法、加强预防的原则,因地制宜、突出重点,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广泛开展对易制毒化学品企业、化工市场及从业人员的宣传教育工作,集中查找堵塞管理漏洞和薄弱环节,切实增强企业主动防范意识和自我管理能力,严密防范易制毒化学品流入非法渠道。

二、组织领导及分工

为保证此项工作顺利进行,分局决定成立××分局易制毒化学品集中宣传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

成 员:×××××××× ××

×××× ××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分局市场合同科,负责日常具体工作,联系人:××,联系电话:_______。

三、目标任务

通过此次集中宣传整治行动,全面掌握辖区易制毒化学品经营、运输、使用企业的底数;使企业从业人员和化工市场管理人员普遍了解易制毒化学品流入制毒渠道的严重危害,全面增强主动防范和自律意识;普遍掌握易制毒化学品管理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进一步提高知法守法意识和水平;普遍掌握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管理、防范流失措施,进一步提高自我管理能力;查找、堵塞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漏洞;依法查处一批违法违规企业;督促企业规范、完善内部管理制度,落实管理措施,推动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四、方法步骤

(一)宣传培训阶段(__月__日至ll月_日)。

_、组织开展集中宣传。分局配合有关部门发动和组织企业、个体工商户利用配发的宣传教育资料,积极开展易制毒化学品专题宣传。

_、组织开展面向易制本文来源:文秘站 毒化学品企业的集中宣传。配合组织相关部门,深入易制毒化学品经营、运输、使用企业和化工市场,采取与企业法定代表人和管理、经销、仓储、物流等重点岗位从业人员及化工市场管理人员见面座谈,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宣传《禁毒法》、《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制毒物品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公通字______号),及公安部六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易制毒化学品管制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政策法规,确保从业人员知法、懂法、守法。同时,要发动、组织企业结合内部安全管理教育,利用企业公共宣传栏和宣传橱窗、悬挂宣传标语、播放滚动字幕,组织开展易制毒化学品专题宣传和法律咨询活动,普及化工经营商户及从业人员易制毒化学品常识、管理法规和防范流失的方法,及涉爆等危险化学品的易制毒化学品安全防范措施。

_、组织开展面向易制毒化学品专管员及重点企业人员的集中培训。分局将于__月__日前配合有关部门组织专门力量对重点经营、使用、运输、使用醋酸酐、麻黄碱及复方制剂、硫酸、盐酸等重点易制毒化学品的企业,对其单位法定代表人、管理人员、销售人员、重点岗位人员及化工市场管理人员进行集中培训。培训中,通过发送教育资料,宣传易制毒化学品常识、流失危害、非法贸易形式、安全防范措施;通过剖析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增强企业从业人员遵纪守法和防范能力,防止从业人员利用职务便利非法购买易制毒化学品。

(二)签订责任书和建立信息员阶段(__月_目至ll月__日)。

签订责任书。分局将配合兴庆区禁毒办与本辖区所有易制毒化学品经营、运输、使用单位企业负责人签订责任书。

建立信息员制度。分局将配合兴庆区公安禁毒部门,按照《国家禁毒委员会办公室易制毒化学品信息员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在易制毒化学品企业以及化工市场、物流公司建立易制毒化学品信息员。要 做好对企业的解释工作,打消企业及从业人员的顾虑。要指导企业选择与公安机关禁毒部门联系较多的岗位负责人员作为信息员。要组织对信息员的培训,及时通报当前易制毒化学品走私贩运形势、主要流失品种、方式以及应对措施等情况。要挑选政治过硬、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公安民警作为信息员专管民警,并向企业及信息员公开专管民警联系方式,方便信息员随时联系报告情况。同时,要按照相关保密规定,对信息员报告信息严格保密,防止信息资料外泄。

(三)自查自纠阶段(__月__日至l_月__日)。

_、组织易制毒化学品企业开展自查自纠。

要组织××区易制毒化学品企业对____年以来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和使用情况进行自查,查清每笔易制毒化学品的流向和用途,发现流失可疑线索的,要及时向所在地县级公安机关报告。对企业自查发现流失并主动报告的,公安机关可不再追究该企业责任;如企业在自查过程中没有发现或没有主动报告而被公安机关倒查发现的,将严格依法追究企业责任。同时要督促企业建立易制毒化学品销售核查长效机制,要求企业在销售易制毒化学品前,向核发证明的行政部门核实购买证明的真伪,向购买企业核实购买经办人身份及委托书真伪;销售企业未经核实,一律不得销售。

_、实行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定点购买制度。为压缩非法经营活动的市场空间,自治区禁毒办通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收集到全区已取得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或备案证明企业的情况,并已编成《自治区易制毒化学品当产、经营企业目录》。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在受理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购买许可或备案证明申请时,凡在区内购买的要在管理目录中选择,否则不予核发购买许可或备案证明:凡在区外购买的,可通过《全国易制毒化学品专管员通讯录》联系销售地公安机关,确认销售单位已经取得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或备案证明的前提下,才可核发相关证明。为确保定点购买制度的有效落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参照《某省回族自治区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目录》,对于已取得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或备案证明,但不在目录中的企业,以及许可备案情况发生变化的,应及时通报同级禁毒办,由禁毒办逐级上报至自治区禁毒办将其列入目录或从目录中删除。对于不按要求通报情况,导致个别合法企业未被列入目录或将未取得许可备案证明的企业列入目录,使合法企业利益受到侵害的,自治区禁毒专办将按照《某省回族自治区禁毒工作领导责任追究办法》的相关规定,从严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确保成效。要从促进经济发展、防范易制毒化学流入非法渠道、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易制毒化学品集中宣传整治行动的重要性,切实把集中宣传整治行动纳入本单位工作的整体部署,加强对集中宣传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和协调推进,确保行动按步骤顺利进行。

(二)分工协作,整体推进。应建立联动协作机制,加强情报信息的交流合作,确保集中宣传整治行动的深入开展,实现集中宣传整治效果的最大化。各相关科室、工商所要积极配合安全监管等部门开展对化工市场的宣传整治,对于违规销售易制毒化学品的单位要依法进行处罚。

(三)突出重点,全面兼顾。此次集中宣传整治行动既要直接面向所有易制毒化学品企业和化工市场,也要面向醋酸酐、麻黄碱以及复方制剂和硫酸、盐酸等经营活动中常用的重点易制毒化学品经营企业和集中经销易制毒化学品的化工市场等场所,还要重点针对企业法定代表人和管理、经销、仓储、物流等重点岗位从业人员及化工市场管理人员开展宣传工作。

(四)落实责任,强化督导。各禁毒成员单位的分管领导是这次宣传整治行动的第一责任人,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为第二责任人。兴庆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督导组,对每个阶段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工作,并综合检查情况,对工作积极、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于工作不扎实、措施不到位、效果不明显的,予以通报批评;对于因工作疏漏,导致易制毒化学品在行动期间流入非法渠道的,将从严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化学品管理范文第6篇

青岛市公安局根据国家及公安部相关法令构建了易制毒化学品“市公安局———区公安局———派出所”三级无缝隙管理体系,对易制毒化学品实行了严格的监督管理,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也由此建立了相应的的规章制度,并取得了良好的管理效果,但在实际管理过程中,我们发现仍然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主要体现在如下两个方面:

1.1使用者对易制毒化学品可能的危害认识不够因为二、三类易制毒化学品是实验教学和科研经常使用的化学试剂,人们对它的认识还停留在普通化学品的层面上,思想潜意识里放松了对这些特殊药品的警惕,导致使用者对易制毒化学品可能造成的危害认识不够,经常会发现各实验室中存有部分盐酸、硫酸、丙酮等易制毒化学品,使用者也会在实验过程中随意拿取、摆放。同时因宣传力度不够,宣传内容太少,人们对易制毒化学品流入非法渠道的危害性认识不够,防范意识差。

1.2对易制毒化学品使用过程的管理制度不够完善山东科技大学对易制毒化学品实行三级管理制度,学校负责对各二级单位易制毒化学化学品采购与使用的资质申请进行审查,审批;二级学院实行院长负责制,设立易制毒化学品专管员、仓库保管员。专管员主要职责:每学期由使用人员对易制毒化学品种类、数量的申报计划进行分类汇总并网上申请购买备案;核对易制毒化学品出、入库台账记录。保管员主要职责:严格遵守易制毒化学品安全制度管理,安全存放化学品。认真填写统一使用易制毒化学品入库台账,核查每次出、入库实际数量与台账相符。经院长审查同意后报送当地公安机关审批备案,然后通过正规渠道联系有资质的供应商;教学及科研实验室由其主管教师具体负责易制毒化学品的使用过程管理。实际管理过程中我们发现,受实验课程分布较广、实验内容各异、学生实验班级多、人数较多等客观因素的影响,给特殊化学品的管理带来了一定的困难,容易将易制毒化学品与普通化学品管理相混淆,尤其是公安部已经明确为二、三类易制毒化学品,如常用的盐酸、硫酸、甲苯、丙酮、高锰酸钾等试剂,对这些既是常用试剂又是易制毒化学品的管理措施较为薄弱,没有专门的橱柜,每次实验后剩余药品没有专门的处理程序,使用过程管理出现明显的漏洞,不但有可能造成易制毒化学品非法流入社会,同时也会造成环境的污染,甚至威胁人身安全。

2我校对易制毒化学品专项管理实践

2.1加大宣传力度,提高认识水平如前所述,我校对易制毒化学品的管理重点应放在教学与科研实验室的管理层面上。教学实验是实验教学的主体,高校化学品的使用者主要是任课教师、科研工作者和学生,他们是接触易制毒化学品机会最多的人员,不仅是监管的主要对象,也应成为管理者的主体。实现“全民管理”,这就要求广大教师及学生对易制毒化学品的分类和危害要有清醒的认识。为此,我们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教育力度,充分利用校园网、广播、报刊及展板等现有设施,广泛宣传《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熟悉公安部对易制毒化学品的三种分类所包含的各种化学试剂;通过图板、漫画上墙等形式曝光国内部分高校出现的利用易制毒化学品违法的案例,以起到警示作用;利用学生集中活动时间,不定期举行禁毒宣传教育;设置第二课堂,聘请公安局禁毒从业警员、高校教师、部分管理工作者作为主讲教师开设“禁毒知识”讲座;举办禁毒有奖知识竞赛等部分活动起到广泛宣传的目的。通过宣传,广大师生已经对高校易制毒化学品的种类及涵盖的具体药品名称有了全面的了解,对这些易制毒化学品一旦流入社会造成的危害有了清醒的认识,全院师生将抵制的危害作为一种自觉的行动,积极献计献策,主动参与到易制毒化学品的管理中来,既是使用者又是管理者,从源头上杜绝易制非法流入社会,在学院内初步形成全民参与管理的良好局面。

2.2健全制度,严格控制流通环节制度管理是现代化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控制易制毒化学品非法流入社会,认识是前提、流通是根本、制度是保障。根据2005年8月26日国务院第445号公布的《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结合山东科技大学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的实际情况,在提高认识的基础上,规范了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制度,从采购、保管、领取和使用各个环节健全了相应的管理制度,严格按章办事,坚决杜绝人情管理。管理流程及相应的管理制度如图1所示。(1)采购易制毒化学品的购买,实行分类专项管理。根据学院教学及科研实验的需求,各系实验室、科研团队首先向学院提出购买计划,系主任或项目负责人审核后交学院由专人负责按易制毒化学品分类标准进行分类汇总,填写《易制毒化学品购买申请表》(包括购买单位、法人、经办人、易制毒化学品的品种、数量、用途等和拟选择的经销单位、法人等信息),学院(学校)分管领导签字、单位盖章后,分类、分级报公安局报批,办理购买备案证明。一类易制毒化学品向青岛市公安机关报批,二、三类易制毒化学品向青岛开发区公安机关报批。取得购买备案证明后,方可购买易制毒化学品。从2009年9月份以来,我校按照易制毒监管单位即当地公安局的要求,易制毒化学品的采购、入库、出库全部实现网络信息化,购、销、警三方同时共享交易信息,这不仅为购销双方单位交易带来极大的方便,更实现了当地公安局对购销、使用的全程监管。只有在公安机关审查通过并核发购买许可证或备案后购买合同方可生效。(2)领取采用谁申报谁领取的原则严格按有关程序领取,领用人填写领用申请单,由所在系(院)主要负责人审批签字,经专管员及仓库保管员双人审核无误,方可领用出库。领用人及相关人员填写《易制毒化学品入库、出库,使用台帐》并签字,内容包括易制毒化学品的种类、规格、数量、领用日期、领用人、保管员、专管员。易制毒化学品要随用随领,少领少存。(3)使用易制毒化学品的使用部门,在领取后必须填写易制毒化学品使用台帐,内容包括:易制毒化学品的种类、规格、领用日期、领用量、领用人、每次使用日期、使用量、使用人、剩余量、结束日期、存放地点、存放方式等信息,建立信息库,以便随时掌握易制毒化学品的领用、存放、使用情况。教学实验或科研项目结束时,将剩余的易制毒化学品交回仓库,重新登记入库。学院对易制毒化学品的管理、使用情况经常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各实验室的易制毒化学品,要有专柜保存、专人负责,杜绝易制毒化学品丢失情况出现,任何人不得将易制毒化学品带出实验室。使用过程中如发现易制毒化学品丢失、被盗、被抢的,需立即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实验回收的易制毒化学品废液交由有资质的单位予以销毁,防止流入社会或造成环境污染。

2.3强化责任心,实行责任倒查制自2009年以来,学院实行了责任倒查制。对在领取、使用易制毒化学品过程中出现丢失、人身伤害、环境污染等问题的,将严格按照申请流程对各环节相关责任人进行倒查,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并依情节给予相应的处罚。采取这一措施后,极大增强了实验人员与学生的安全责任意识,基本能做到实验用量准确、存放地点安全、剩余药品管理到位,没有出现任何责任事故,全员管理成效显著。

3结语

化学品管理范文第7篇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实施《禁毒法》、《药品管理法》、《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和《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办法》,以专项检查工作等为契机,牢牢抓住当前特殊药品监管中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坚决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依法严惩违法违规行为,切实规范特殊药品的经营秩序,严防药品从药用渠道流失,切实保护公众健康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工作重点

通过日常监管和专项整治行动,全面加对特殊药品的管理,以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为重点品种,以流通环节为重点环节,坚决遏制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持续加强对可待因复方口服溶液、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复方甘草片和复方地芬诺酯片以及其他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的日常监管,特别是要督促各经营、使用单位完善特药购买实名制登记制度,遏制特药复方制剂流失的严峻势头,维护正常药品生产经营秩序。

(一)加强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和麻黄饮片的监管

要切实落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监管责任,强化日常监督检查,继续对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使用单位开展巡查,监督经营单位依法使用、经营,严格审查购买方资质证明材料的审核及留存情况,按照规定渠道销售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严格销售票据和结算资金管理,将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管理的各项要求落实到位。督促辖区内各经营、使用单位建立健全销售记录及台账,严禁特殊药品流入非药用渠道。

(二)强化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监管

开展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经营、使用单位监督检查,重点核查药品流向,确保药品在合法渠道内流通,严防流失。加强对医疗机构制剂室麻黄碱及其制剂配制、储存、使用的监管,防止流弊。严格执行国家局、公安部、卫生部《关于加强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进一步规范经营单位销售行为,销售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的经营单位应当查验、登记购买者身份证;从严控制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单次零售数量,除处方药按处方剂量销售外,一次销售不得超过2个最小包装;严禁零售药店开架销售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要对辖区内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经营、使用单位,在检查相关资质证明材料的审核及留存情况、销售票据管理和结算资金流向情况以及药品进货验收情况之外,还要结合药品电子监管网,重点核查药品销售的真实流向,发现药品销售流向异常时,应当立即监督经营单位暂停销售,并请药品流入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进行协查。对药品零售单位,重点检查企业执行药品分类管理制度,严格遵守单次销售限量规定,查验、登记购买者身份证等情况。

(三)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要加大对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流失案件查处力度,确保处罚到位,有力震慑不法行为。发现市场销售出现异常的,要及时提醒,坚决纠正;对违反规定的要通报批评,严肃处理。对发现多次或大量产品流失的经营、使用单位,将暂停或大幅核减其麻黄碱原料药购用审批;对违反规定销售导致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或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流入非法渠道的药品使用、经营企业,应当按照《药品管理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等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的处罚,对涉嫌触犯刑律的,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化学品管理范文第8篇

一、责任要求:

1、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方针。

2、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消防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等国家相关安全法律、法规。

3、负责本部门的各种溶媒试剂规范管理和使用。

4、实验中使用危险化学品、易制毒及剧毒化学品严格执行公司相关制度和SOP。

5、所有实验操作严格执行相关安全操作规程。

6、在新产品开发和老产品工艺革新中,注意控制各项安全操作点,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7、经常对实验室进行安全消防检查,特别注意易燃易爆、腐蚀性、氧化性药品的管理,以及经常对实验室消防器材进行维护保养。

8、积极配合公司三级安全教育,保证“三会三化”、 “四个能力”和“安全标准化建设”达标。

9、积极配合公司组织的消防培训和应急疏散预案。

10、对于在实验安全、消防安全工作中做出成绩的给予表扬,对违章行为进行批评教育。

11、发现本部门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上报,并积极配合进行整改。

二、考核办法:

按照公司《安全奖惩管理制度》和《消防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执行。

我将认真履行以上承诺,如有违犯而发生安全事故、火灾事故,我愿承担一切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