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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设置“自制半成品”、“分期收款发出商品”、“发出商品”这几个会计科目,如果实践中小企业确实发生了这样的业务,可以参照《企业会计制度》来执行;
2.不设置“包装物”科目,将包装物纳入“材料”科目核算;
3.对于存货的盘盈盘亏不通过“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科目进行核算,而是直接按照批准核销;
4.对于低值易耗品不采用“五五摊销”的核算方法;
5.在计提跌价准备时不采用“如果某些存货具有类似用途并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且实际上难以将其与该产品系列的其他项目区别开来进行估价的存货可以合并计量成本与可变现净值”的规定;
6.删除了“无使用价值和转让价值的存货一次计入当期损益”的规定;
7.《小企业会计制度》对于“存货发出时是否结转准备”规定了债务重组和非货币易必须结转,其他的情况可以不用结转。
同时还强调:
1.采用计划成本法进行材料日常核算的小企业,可以增设“物资采购”和“材料成本差异”科目;
2.低值易耗品较少的小企业,可以将其并入“材料”科目;
3.小企业接受其他单位委托代销商品,可以增设“受托代销商品”和“代销商品款”科目;
4.小企业根据自身的规模和管理等要求,可以将“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科目合并为“生产费用”科目,并设置相关的明细科目;
5.对外提供劳务较多的小企业,可以增设“劳务成本”科目核算所提供劳务的成本。
存货的核算
一、核算中应设置的账户:“在途物资”、“材料”和“库存商品”等。
二、存货相关业务的核算
(一)在途物资
根据《企业会计制度》规定,采用实际成本或进价(或售价)进行日常核算的企业应设置本科目,否则应设置“物资采购”科目。《小企业会计制度》不要求运用计划成本法,下文的表述均仅限于实际成本法。
1.本科目核算小企业已支付货款但尚未运抵验收入库的材料或商品的实际成本。需要说明的是,(《企业会计制度》当中的表述与《小企业会计制度》不是完全一样的,但所表述的含义是一致的。
2.小企业购入材料及商品,如果已取得发票等凭证或已支付货款但材料或商品等尚未运抵,应按购入材料的实际成本,借记本科目,按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已支付或应支付的金额,贷记“银行存款”或“应付账款”等科目。待购入的材料、商品等运抵企业并验收入库时,借记“材料”、“库存商品”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3.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小企业已支付货款但尚未运抵验收入库的材料或商品的实际成本。
例l:甲企业购入一批原材料,货款已经支付,取得电子版专用发票一张,发票上面注明价款为10000元,增值税税金1700元。原材料尚未到达甲企业,专用发票已通过认证。
借:在途物资
1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700
贷:银行存款
11700
(二)材料
1.本科目核算小企业库存的各种材料,包括原料及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外购半成品(外购件)、修理用备件(备品备件)、燃料、包装物等的实际成本。小企业对外进行来料加工装配业务而收到的原材料、零件等,应单独设置备查账簿和有关的明细账,核算其收发结存数额,不包括在本科目核算范围内。需要说明的是:(1)包装物在《企业会计制度》中是单独核算的,而在《小企业会计制度》中则是纳入“材料”科目核算;(2)对于包装材料在《小企业会计制度》中虽然没提到,但是也应该在“材料”科目核算。
2.购入材料的实际成本由下列各项组成:
(1)买价;
(2)运杂费(包括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包装费、仓储费等,不包括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小企业按规定根据运输费的一定比例计算的可抵扣的增值税额);
(3)运输途中的合理损耗;
(4)入库前的挑选整理费用(包括挑选整理中发生的工、费支出和必要的损耗,并减去回收的下脚废料价值);
(5)购入物资负担的税金(如关税等)和其他费用。
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小企业,购入材料需支付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应单独核算,不包括在购入材料成本中。小规模纳税人和购入材料没有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一般纳税人小企业,购入材料支付的不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计入所购材料的成本。
以上第(1)项应当直接计入各种材料的实际成本。第(2)、(3)、(4)和(5)项,凡能划分清楚的,应直接计入各种材料的实际成本;不能分清的,应按材料的重量或买价等比例,合理分摊计入各种材料的实际成本。该规定与《企业会计制度》是一致的。
需要注意的是,从事商品流通的小企业购入商品抵达仓库前发生的包装费、运杂费、保险费、装卸费、运输途中的合理损耗和入库前的挑选整理费等采购费用直接计入当期营业费用,不在本科目核算。
3.取得并已验收入库材料的账务处理:
(1)小企业购入并已验收入库的材料,按实际成本,借记本科目,按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科目。原已记入“在途物资”科目的材料,在验收入库时,借记本科目,贷记“在途物资”科目。
例2:接例1,当材料到达入库时:
借:材料
10000
贷:在途物资
10000 (2)自制并已验收入库的材料,按生产过程中发生的实际成本,借记本科目,贷记“生产成本”科目。小企业发给外单位加工的材料,按实际成本,借记“委托加工物资”科目,贷记本科目。委托外单位加工完成并已验收入库的材料,按委托加工过程中发生的实际成本,借记本科目,贷记“委托加工物资”科目。
(3)投资者投入的材料,按投资各方确认的价值,借记本科目,按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两者之和贷记“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等科目。
例3:20×1年12月20日,甲、乙、丙、丁、戊五方共同投资设立了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公司”)。甲以其生产的产品作为投资(兴业公司作为原材料管理和核算),五方确认该批原材料的价值为5000000元。兴业公司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不含税价款为5000000元,增值税额为850000元。同时,假定兴业公司的股本总额为30000000元,甲在兴业公司享有的份额为10%。
兴业公司为一般纳税人,采用实际成本法核算存货。
分析:在本例中,由于兴业公司为一般纳税人,且投资各方确认的原材料的价值为5000000元,因此,兴业公司接受的这批原材料的入账价值为5000000元,将增值税850000元单独作为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进行核算。
会计分录为:
借:材料
500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850000
贷:股本――甲
3000000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2850000
(4)小企业接受捐赠的材料,如捐赠方提供了有关凭据的,按凭据上标明的金额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实际成本(如果是小规模纳税人,包括捐赠方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标明的增值税额);捐赠方没有提供有关凭据的,按其市价或同类、类似材料的市场价格估计的金额,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实际成本,借记本科目。对于一般纳税人,需要按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贷记“待转资产价值”、“银行存款”等科目。
例4:甲公司(一般纳税人)2005年接受捐赠原材料一批,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300000元,增值税为51000元。同时支付相关的运杂费用1000元。要求分别按下列情况做出相关的会计处理,假设除接受非货币性资产捐赠外无其他纳税调整事项,企业所得税率为33%。
(1)编制接受捐赠时的会计分录;
(2)假设2005年甲公司税前利润10000元;
(3)假设2005年甲公司亏损251000元;
(4)假设2005年甲公司亏损360000元;
(5)假设2005年该企业经税务机关批准待转资产价值可在5年内平均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当中,2005年实现利润100000元,2006年亏损60000元,2007年亏损80000元,2008、2009年实现利润均为90000元。
分析:
(1)借:材料
301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51000
贷:待转资产价值――接受捐赠非货币性资产价值
351000
银行存款
1000
(2)2005年盈利,会计处理如下:
接受捐赠部分应交所得税=351000X 33%=115830(元)
应计入资本公积的金额=351000-115830=235170(元)
借:待转资产价值――接受捐赠非货币性资产价值
351000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115830
资本公积――接受捐赠非现金资产准备235170
会计利润部分应交的所得税=10000X 33%=3300(元)
借:所得税
3300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3300
(3)2005年亏损,先弥补亏损再计算所得税,接受捐赠部分应交的所得税=(351000-251000)×33%=33000(元),应计入资本公积的金额=351000-33000=318000(元)
借:待转资产价值――接受捐赠非货币性资产价值
351000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33000
资本公积――接受捐赠非现金资产准备318000
(4)2005年亏损360000元,接受捐赠的资产351000元不足以弥补亏损,本年不用缴纳所得税,接受捐赠的351000元全部计入资本公积中。
借:待转资产价值――接受捐赠非货币性资产价值
351000
贷:资本公积――接受捐赠非现金资产准备
351000
(5)待转资产价值每年应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的数额=351000÷5=70200(元)。
①2005年盈利100000元,接受捐赠部分应纳所得税=70200 X 33%=23166(元)
借:待转资产价值――接受捐赠非货币性资产价值
70200
贷:资本公积――接受捐赠非现金资产准备47034
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23166
会计利润部分应交纳的所得税
=100000 X 33%=33000(元)
借:所得税
33000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33000
②2006年亏损60000元,小于应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的接受捐赠部分金额70200元,应先弥补亏损,然后再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接受捐赠部分应缴纳的所得税
=(70200-60000)X 33%=3366(元)
应计入资本公积的数额=70200-3366=66834(元)
借:待转资产价值――接受捐赠非货币性资产价值
70200
贷:资本公积――接受捐赠非现金资产准备66834
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3366
③2007年亏损80000元,大于应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的接受捐赠部分金额70200元,不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接受捐赠部分全部计入资本公积处理。
借:待转资产价值――接受捐赠非货币性资产价值
70200
贷:资本公积――接受捐赠非现金资产准备70200
④2008年盈利90000元,弥补2007年的未弥补亏损后剩余金额=90000-(80000-70200)=80200(元),接受捐赠部分应纳所得税=70200 X 33%=23 166(元)。
借:待转资产价值――接受捐赠非货币性资产价值
70200
贷:资本公积――接受捐赠非现金资产准备47034
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23166
会计利润部分应交纳的所得税
=80200 X 33%=26466(元)。
借:所得税
26466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26466
⑤2009年盈利并且以前年度没有未弥补的亏损,接受捐赠部分应纳所得税=70200×33%=23166(元)。
借:待转资产价值――接受捐赠非货币性资产价值
70200
贷:资本公积――接受捐赠非现金资产准备47034
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23 166
会计利润部分应交纳的所得税=90000×33%=29700(元)
借:所得税
29700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29700
各种方式取得存货的入账价值核算见表1。
4.发出材料的账务处理:
(1)小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领用材料,按实际成本,借记“生产成本”、“制造费用”、“营业费用”、“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小企业发出委托外
单位加工的材料,按实际成本,借记“委托加工物资”科目,贷记本科目。
(2)随同商品出售但不单独计价的包装物,按实际成本,借记“营业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随同商品出售并单独计价的包装物,按实际成本,借记“其他业务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
(3)出租、出借包装物,在第一次领用新包装物时,应结转成本,借记“其他业务支出”科目(出租包装物),或借记“营业费用”科目(出借包装物),贷记本科目。出租、出借包装物,应加强实物管理,并在备查簿上进行登记。收到出租包装物的租金,借记“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其他业务收入”等科目。收到出租、出借包装物的押金,借记“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其他应付款”科目,退回押金作相反会计分录。
这里与《企业会计制度》有一个小的区别,就是《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出租、出借包装物金额较大的,可通过“待摊费用”或“长期待摊费用”科目分次摊销,而《小企业会计制度》全部采用一次转销法。
5.小企业发出材料的实际成本,可以采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移动平均法、个别计价法、后进先出法等方法计算确定。对不同的材料可以采用不同的计价方法。材料计价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如需变更,应在会计报表附注中说明。
(1)个别计价法
个别计价法,亦称个别认定法、具体辨认法、分批实际法,其特征是注重所发出存货具体项目的实物流转与成本流转之间的联系,逐一辨认各批发出存货和期末存货所属的购进批别或生产批别,分别按其购入或生产时所确定的单位成本计算各批发出存货和期末存货的成本。
目前这种计价方法主要用于专门购入或制造的存货,如珠宝、名画等贵重物品的核算。
(2)先进先出法
先进先出法是以先购入的存货应先发出(销售或耗用)这样一种存货实物流转假设为前提,对发出存货进行计价的一种方法。采用这种方法,先购入的存货成本在后购入存货成本之前转出,据此确定发出存货和期末存货的成本。
(3)加权平均法
加权平均法,亦称全月一次加权平均法,是指以当月全部进货成本与月初存货成本之和除以当月全部进货数量与月初存货数量之和计算得出存货加权平均单位成本,以此为基础计算当月发出存货的成本和期末存货成本的一种方法。相关的公式如下:
①存货单位成本=(月初库存存货的实际成本+∑本月各批进货的实际单位成本×本月各批进货的数量)÷(月初库存存货数量+本月各批进货数量之和)
②本月发出存货的成本=本月发出存货的数量×存货单位成本
③本月月末库存存货成本=月末库存存货的数量×存货单位成本
(4)移动平均法
移动平均法,亦称移动加权平均法,指以每次进货的成本与原有库存存货的成本之和除以每次进货数量与原有库存存货的数量之和,据以计算加权平均单位成本,作为对下次进货前计算各次发出存货成本的依据。计算存货平均单位成本的公式如下:
①存货单位成本=(原有库存存货的实际成本+本次进货的实际成本)/(原有库存存货的数量+本次进货的数量)
②本次发出存货的成本=本次发出存货的数量×本次发出存货前存货的单位成本
③本月月末库存存货成本=月末库存存货的数量×本月月末存货单位成本
(5)后进先出法
后进先出法是假定后购进的存货先发出,在这种方法下,月末存货成本按较早的单位成本确定,而发出存货的成本则按最近一次的单位成本计算,如果发出存货的数量超过最近一次收进存货的数量,超过部分要依次按上一次进货的单位成本计算。
6.小企业出售材料,按已收或应收的价款,借记“银行存款”、“应收账款”等科目,按实现的销售收入,贷记“其他业务收入”等科目,按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月度终了,按出售材料的实际成本,借记“其他业务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
7.小企业的各种材料,应当定期清查盘点。盘盈的各种材料,按该材料的市价或同类、类似材料的市场价格,冲减当期管理费用;盘亏或毁损的材料,其相关的成本及不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在减去过失人或者保险公司等赔款和残料价值之后,属于自然灾害造成的,计入当期营业外支出,属于其他情况的,计入当期管理费用。
8.“材料”科目应按材料及包装物的保管地点(仓库)、材料的类别、品种和规格设置明细账。材料明细账根据收料凭证和发料凭证逐笔登记。企业至少应有一套同时包括数量和金额的材料明细账,由财务会计部门登记,也可以由材料仓库的管理人员登记数量,定期由财务会计部门稽核并登记金额。
一、《小企业会计制度》的实施情况
中小企业具有经营规模较小、管理组织不规范、经济活动相对简单、管理主体和产权主体统一、管理效率较低等特点。中小企业的这些管理特点导致其会计基础薄弱、会计人员素质参差不齐、会计信息使用者较少、会计信息质量不高、会计核算不规范等会计问题。中小企业的这些环境特点对提高《小企业会计制度》的执行效果来说是不利的。
卢新国(2009)通过调查研究后认为我国《小企业会计制度》执行面较低,执行效果不理想。在891个有效样本中,执行《小企业会计制度》的仅有451户,占总体的50.62%。在已执行《小企业会计制度》的企业中,还存在行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制度》和《小企业会计制度》交叉执行、部分执行的情况。有的企业认为行业会计制度能结合行业特点,处理经济业务更合理,仍继续执行行业会计制度;有的企业将多种制度进行“拼盘”,科目设置部分按行业会计制度,部分按《企业会计制度》,会计处理则遵循《小企业会计制度》的简化原则;有的企业为避免纳税调整,直接依据税法规定进行会计核算,税法没有规定时再根据《小企业会计制度》核算。
二、《小企业会计制度》的局限性
其一,《小企业会计制度》适用范围上的局限性。《小企业会计制度》适用于不公开发行股票或债券对外筹集资金,经营规模较小的企业。其中“不对外筹集资金”,是指不公开发行股票或债券,不包括向金融机构借款;根据我国2003年版《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经营规模较小”是指符合下列标准之一:工业企业:员工人数300人以下,或销售额低于3000万元,或资产总额低于4000万元;建筑业:员工人数600人以下,或销售额低于3000万元,或资产总额低于4000万元;批发和零售业:零售业职工数100人以下,或销售额低于1000万元,批发业职工人数100人以下,或销售额低于3000万元;交通运输和邮政业:交通运输业职工人数500人以下,或销售额低于3000万元,邮政业职工人数400人以下,或销售额低于3000万元;住宿和餐饮业:职工人数400人以下,或销售额低于3000万元;其他服务业:职工人数100~200人以下,或销售额低于1000万元。从《小企业会计制度》的适用范围来看,符合小企业标准只是执行《小企业会计制度》的必要条件,而非必须执行,企业可以选择执行,有能力的企业可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很多中小企业为避免以后成长为大企业而必须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制度转换成本,拒绝执行《小企业会计制度》,而是依旧遵循原来的行业会计制度,或直接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另一方面,当初制定《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的经济环境现已发生重大变化,中小企业的认定标准需要调整。
其二,《中小企业会计制度》思想和原则上的局限性。《小企业会计制度》是在2000年版《企业会计制度》的基础上,通过简化和删除形成的。随着《企业会计准则》的执行,《企业会计制度》逐渐被弃置。《小企业会计制度》在思想和原则上与现行《企业会计准则》及未来会计改革趋势有较大差异。(1)在表述思路方法,《企业会计准则》以原则为基础,以确认、计量和披露为主线;而《小企业会计制度》以规则为基础,以会计科目使用和报表项目填列为线索。(2)在会计确认方面,《企业会计准则》对会计要素进行了定义,给出会计要素的确认标准;而《小企业会计制度》没有定义会计要素,没有给出确认标准。(3)在会计计量方面,《企业会计准则》放弃了历史成本原则,引入了公允价值;而《小企业会计制度》基本上仍以账面价值和成本计量为主。(4)在收益决定方面,《企业会计准则》引入资产/负债观,用“综合收益=期末净资产-期初净资产+对投资人利润分配-接受的追加投资”来计算收益;而《小企业会计制度》则以收入/费用为基础,用“收入-费用=利润”来计算收益。(5)在财务报告方面,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在2009年放弃了损益表,引入了综合收益表。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也在2009年将利润表改造为综合收益表,尽管名称仍称为利润表,但实质上却是综合收益表的内容;而《小企业会计制度》则仍按传统的利润表编制。
其三,《小企业会计制度》内容上的局限性。具体表现在:(1)中小企业可能存在的部分业务的会计处理没有纳入《中小企业会计制度》。《小企业会计制度》没有涉及企业合并、租赁、投资性房地产、生物资产、持有待售非流动资产、商誉、股份支付、或有事项、建造合同、政府补助、研发支出、养老金、辞退福利、外币折算、合并财务报表,而这些业务很多中小企业可能会涉及到。(2)《小企业会计制度》规定的部分会计处理方法值得商榷。如,《小企业会计制度》不要求计提长期资产减值准备,若有确凿证据表明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减值的,应作为会计估计变更,重新确定折旧率或摊销额,增加本期和以后各期的费用。但对长期股权投资、长期债权投资的减值问题则未明确处理方法。又如,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一般以实际成本计量,而不用公允价值计量,这与企业持有金融工具的目的和金融工具的特征是不相符的。(3)《企业会计准则》淡化了月份,强调年度,放弃了待摊费用和预提费用两个难懂的项目。凡当年度受益的费用,不论支付发生在哪个月,都直接费用化,不需要跨月摊配,只有跨年度的费用,才需要跨期分配。而《小企业会计制度》仍然保留待摊费用和预提费用,要求按月份摊配费用。
三、制定我国中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必要性
相关数据显示,截至2010年底,中国中小企业数量已超过1亿户,占企业总数的90%以上,中小企业贡献了中国60%的GDP、50%的税收和75%以上的城镇就业。另据国家统计局分布的数据,我国2010年度货物进出口总额29728亿美元,比2009年增长34.7%。其中,出口15779亿美元,增长31.3%;进口13948亿美元,增长38.7%。在进出口贸易中,中小企业贡献着近70%的市场份额。在经济全球化快速发展的今天,中国企业正越来越快地融入经济全球化进程。在2010年度亚太经济合作组织(Asia-Pacific Economic Cooperation,简称APEC)中小企业峰会上,专家们呼吁说,“走出去”是我国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而中小企业走出去比大型企业更具灵活性和竞争精神,应积极鼓励和推动中小企业走出去。我国中小企业在国际化经营过程中,面临诸多挑战,比较突出的是应对反倾销诉讼问题。金融危机背景下,全球贸易保护主义盛行,使中国近来遭受反倾销诉讼迅速增加。反倾销能否成功应诉的关键是会计问题,应诉企业如果能够提供按与国际惯例趋同的会计准则准备的会计数据,成功应诉的几率则可以大幅度提高。
中小企业国际化经营需要良好的制度支持,需要按照国际惯例行事,其中,会计标准和报告语言的国际趋同至关重要。因此,基于国际趋同背景,制定我国的中小企业会计准则,规范中小企业的会计核算,对促进中小企业的国际化经营具有重大的现实价值和深远的历史意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理事会(IASB)于2009年7月了《中小企业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SMEs)。该准则是一套独立的准则,遵循与整套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相同的概念框架,其会计原则是根据整套IFRS简化而成。这项准则不仅能够促进中小企业会计信息在全球范围内的可比性,全面提升中小企业在国际舞台上的自信心,而且为那些将来可能会公开发行股票或债券筹集资金而必须采纳全套IFRS的成长中的中小企业提供了一个很好的平台,同时也为各国会计准则制定机构制定中小企业会计准则提供了全球趋同的基础。
四、制定我国中小企业会计准则的构想
其一,基于国际趋同,制定我国的中小企业会计准则。我国中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制定思路可由全套企业会计准则精简形成,也可采取对IFRS-SMEs本土化的制定思路。IFRS-SMEs的适用范围、规范目标、制定思路、基本内容等对我国制定中小企业会计准则具有重要的借鉴价值。将IFRS-SMEs本土化的制定思路应是一种更优选择。在本土化过程中,应考虑税收法规要求,以便更好地服务于中小企业纳税申报需要,同时兼顾中小企业内部管理的需要。如,中小企业会计准则可取消会计方法的可选择性;依据税法口径确认和计量收入、费用等;费用按性质分类法归集,等。
其二,界定中小企业标准,明确我国中小企业会计准则的适用范围。IASB在其相关条文中没有明确指出如何界定中小企业,而是由各个不同国家根据本国实际情况自行界定。从IASB定义IFRS-SMEs的适用范围可以看出,“中小企业”并不是资产或者收入低于某一标准的主体,而是指无需向公众承担信息披露责任的会计主体,即没有公开发行权益性或债务性证券来融资的企业。根据IASB界定的IFRS-SMEs的适用范围,我国可将中小企业会计准则的适用范围定义为同时符合下列特征的企业:没有公开披露会计信息责任的非上市公司;经营规模较小的中小企业,具体标准可另行制定。企业会计准则和中小企业会计准则是两套独立的准则体系,企业不能“混合搭配”两套准则体系的要求,不能在两套准则之间选择有利于自己的地方执行。另外,按照IFRS-SMEs规定,中小企业会计准则一般不适用于独资企业、合伙企业。
其三,明确中小企业会计信息使用者,定位中小企业会计准则目标。中小企业具有经营规模较小、管理组织不规范、经济活动简单、经营方式灵活、融资能力较差、利用资本市场有限、管理效率较低等特点。这些特点会影响到中小企业财务报告的目标和中小企业会计准则目标。中小企业的会计信息使用者较少,企业对外提供财务报告多为纳税申报或银行融资需要,这与大型企业和上市公司的“决策有用论”和“受托责任观”的财务报告目标有所不同。因此,根据重要性和成本效益原则,中小企业会计准则必须简明实用、易于操作,符合中小企业会计主体的特点,在不违背会计基本原则的条件下,尽量与税法规定相协调。
其四,梳理中小企业业务和国际化经营趋势,明确中小企业会计准则的结构和内容。IFRS-SMEs主要通过五种方式简化中小企业的会计要求:删减通常与中小企业不相关的主题;取消整套IFRS允许的某些会计处理方法;简化确认和计量要求;删减与中小企业不相关的披露事项;压缩和简化准则中的语言和解释。我国在将IFRS-SMEs本土化的过程中,应全面系统地梳理和分析我国中小企业的经济活动、业务类别、经营特点、管理要求和国际化趋势等,设置制定我国中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原则,明确我国中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内容与结构。对于IFRS-SMEs没有,我国中小企业不会涉及,未来发展也不需要的主题,我国中小企业会计准则也不应涉及,如每股收益、中期财务报告、分部报告等;为减少会计职业判断,中小企业会计准则应将会计方法的可选择性降到最低程度,如取消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后续模式,不允许资本化研发支出及借款费用等;根据中小企业会计信息使用者的特点和要求,可适当简化确认和计量原则,如持有待售资产不必单列,取消每年度复核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残值、使用寿命和折旧或摊销方法的要求等;由于中小企业会计准则涉及的会计职业判断和可选择性较少,因此,附注披露可以简化。
其五,制定中小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IFRS-SMEs以原则为基础(Principal-based)制定,注重反映经济交易的实质,多数情况下只对交易和事项给出了原则性规定,实施过程中很多地方涉及会计职业判断,对会计人员知识结构和业务水平要求较高,考虑到我国现阶段中小企业会计人员职业素质普遍不高的现实情况,为提高实务中会计准则应用的一致性,在中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同时,需要提供中小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中小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应对一些核心概念、重点难点和关键性问题给出解释,详细描述其具体操作方法,在涉及交易或事项的会计处理时,应列示会计科目及主要账务处理,必要时给出相应的例释。
参考文献:
[1]卢新国:《小企业会计制度执行分析及对策》,《会计研究》2009第12期。
[2]孙光国:《中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制定:目标与模式选择》,《会计研究》2009年第2期。
[3]刘永泽、孙光国:《中小企业会计准则的适用范围界定问题研究》,《会计研究》2007年第11期。
[关键词]小企业 小企业会计制度 建议
会计工作是经济管理的基础,是国民经济健康运行的重要保证,真实、准确的会计信息能促进经济发展。《小企业会计制度》的实施规范了小企业的会计行为,对其贯彻落实是顺应经济结构变化、投资主体多元化的要求。
一、《小企业会计制度》实施的必要性
企业要发展,离不开一个健康的市场环境,要维护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实现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必须以法律法规来规范和约束企业会计行为。《小企业会计制度》的出台,既符合我国国情,又充分满足小企业自身发展的需要。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应从小企业规模、人力、物力等条件和经营管理的需要出发,本着经济性、实用性的原则,制定一套适用于小企业切实可行的会计准则。保证小企业生产经营顺利进行。
二、《小企业会计制度》实施中存在的问题
(一)政府态度不一,小企业反映平淡。《小企业会计制度》在实施过程中,政府相关部门对小企业没有刚性的转换要求,小企业根据各自的情况执行相应的财务制度,看哪种方便用,就用,不合适的,就不用。
(二)小企业规模小,会计人员专业素质良莠不齐。不少小企业会计机构设置不规范甚至不设置会计机构。会计人员相当部分是兼职人员,业务水平、文化层次都无法与大企业的会计人员相比,且缺乏完善的内部控制机制。
(三)小企业有着较为强烈的逃税意愿。小企业在企业经营过程中,为了企业自身利益,往往有通过逃避纳税的方式增加财富的想法,经营状况不好时,逃避债务的愿望就强烈。当外部监管力度不够时,这种现象会普遍存在。如果没有税务介入,或者企业没有税务方面的需要,企业可能不会规范建账,增加了税款征收难度。
(四)小企业产品成本核算与管理极不规范。《小企业会计制度》的施行,使其会计行为得到一定的规范,但还有很多小企业的成本核算,特别是成本结转环节仍极不规范。仍沿用综合成本结转法进行核算,忽略对原始资料的收集,成本核算随意性很大,人为控制成本、调节应纳税额,偷逃税款,成本核算缺乏真实性和可靠性。
三、对《小企业会计制度》实施和《小企业会计准则》制定的建议
(一)加强制度建设,特别是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内部控制制度是现代企业制度的核心之一,完善内部控制体系会计控制是基础,应当从会计控制入手,同时兼顾与会计相关的控制。应由财政部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共同组成专门小组,制定一个有权威性的、理论严谨、内容广泛,兼有可操作性的内部会计控制规范。防止会计核算工作上的差错和有关人员的舞弊。
(二)严格规范设立记账机构。记账机构拥有专业团队,能较好地理解和贯彻执行政策、制度,确保企业账务核算、纳税申报的准确性、规范性和及时性。
(三)在制定《小企业会计准则》应注重准则与税法的方面协调。目前小企业会计信息目标与税法信息目标需求不一致,在流转税(主要体现在视同销售)及企业所得税(主要体现在应税收入及部份成本费用确认标准)都与现行的会计核算存在一定程度的分离,应适度协调。在资产减值核算方面,小企业会计准则是否可以不考虑各种资产减值损失的计提,按实质性损失发生时点来确认,这样可以同税法保持一致。
(四)在制定《小企业会计准则》应以《企业会计准则》为基础进行简化。简化上应尽量考虑我国目前会计人员的专业素质,减少会计人员的专业判断。《企业会计准则》中不适合小企业的内容应予删除,并简化部分业务会计处理方法。利于减少推广教育的成本、有利于减少成长后的改制成本。
(五)在制定的《小企业会计准则》时建议小企业应编制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但现金流量表只要采用直接编制就可以。现金流量表应该是企业管理者非常重视的一张报表,现在很多小企业已经越来越重视现金流量管理对企业好处,而且和银行打交道又离不开现金流量表。方便了解资产、负债、损益情况,方便评价年度经营业绩和融资。
(六)在制定的《小企业会计准则》应考虑制定统一的产品成本核算和管理制度,适当方式披露小企业产品成本核算会计信息。总的来说成本核算,应是目前小企业会计工作中,最不易规范的,也是可以说是最乱的地方,制定全国统一的产品成本核算制度很有必要,但难度相当大。小企业数量众多、千差万别,但尽量宜粗不宜细,尽量采用定性的的方法。采用在会计报表附注中披露产品成本核算的主要方法及产品成本与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等期间费用之间界限,生产费用在完工产品和在产品之间的分配方法,满足会计报表使用者的对成本的要求。
目前,在我国市场经济中小企业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据统计,我国小企业占企业法人的95%以上,其最终产品和服务价值占GDP近50%。随着世界经济全球化趋势的发展,小企业将在激烈的国际竞争中成长。期待政府、小企业共同努力贯彻实施《小企业会计制度》,并制定出台适合小企业发展的《小企业会计准则》,促进小企业健康成长。
参考文献:
[1] 曹红梅.浅议《小企业会计制度》执行过程中的问题及对策.北方民族大学学报,2009,(6)
(一)对自身企业发展的需求缺乏客观认知,照搬照用他人制度
无规矩不成方圆,事物的发展需要遵循一定的规律,社会的发展依旧如此,它要按照规章制度才能长远的走下去,企业更是这样,制定一个合理完善的企业会计制度有利于推动小企业健康平稳的向前发展,是小企业发展的强大动力。但是与事实相反的是,我国有相当一部分小企业并没有正视自身的发展情况,没有综合考虑自己在市场上的运营状况,直接套用其他大型企业的发展模式,照搬其会计制度,用于自身企业发展,上级领导要求下级会计人员按照别人的制度进行从事,照搬照用,会计制度形同虚设,这样的后果往往是得不偿失,漏洞百出,不利于企业的长久发展运行,相应的制度无法发挥作用。
(二)会计机构的设置不够完善,相关会计人员术业不专攻
到目前为止,我国大部分小企业内部的会计机构设置不够完善,内部设备简陋,从某一程度上导致职业人员职责不明,不清楚自身职责,企业在整体上没有一套完整有效的会计制度,使内部工作人员没有制度可以依照,工作散漫,工作效率低,使企业发展进程受到阻碍,产生不利影响。与此同时,企业内部的会计人员术业不专攻,在专业上达不到相应标准,缺乏专业化人才,企业招聘时,处于应急或其他原因,会计人员会参杂水分,不够专业,分工不明确,使企业蒙受损失。
(三)会计科目的设计不合理,缺乏科学性
小企业的发展往往不注重细节,细节决定成败,会计制度的合理与否是企业财政正常运行的关键。小企业却很少注重会计科目的设计,会计科目不合理,缺乏科学性,会计报表制作粗糙,类别不清,使会计工作缺乏合理运行的依照,无法为上层领导者提供正确完善的数据信息,对企业的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二、小企业会计制度完善对其健康发展的重要性
2009年9月19日,国家《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指出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是中小企业的健康发展,中小企业正常健康运转,才能保证国家经济的健康平稳发展,才能让国家经济立足世界。小企业的发展关系着社会民生和社会稳定,它的运营是经济正常运转的保障。然而迄今为止,小企业的发展遇到了阻碍,企业要想发展就需要融资,现在小企业因为名声不高,地位不够,担保较为困难,缺乏资金周转,国家、政府虽然有相关政策扶持,但具体落实到实处却有些困难,无法顾及全面,这些问题导致小企业运行不畅,发展困难,经济效益有所亏损。当然,问题的解决不能片刻完成,它需要各个层次的引导,需要一步一步去完善,小企业尤其如此,它要清楚的认识到自身的发展历程,如何规划以后的道路,实现企业由小到大、由弱到强的转变。在一系列的问题当中,小企业首先要依据自身情况,建立健全会计制度,中小企业以生产和服务来满足社会需要,是从事生产、流通、服务等相关领域的经济活动,它实行的是自主管理、自主经营,企业自身进行独立运转,独立核算,是依法成立的盈利性的一种经济组织,任何企业,无论规模大小,它的最终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盈利,小企业的运行前提是进行自主经营,自主核算到达最终目的,由此看来,小企业会计制度的完善设计,是其发展的必要条件,必须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合理、会计报表的如实呈现、数据信息的完整,都能够帮助管理者全面了解自身公司的运营信息和企业发展的进展,其最终呈现给领导者的结果是客观真实的,有数据为证,是量化的结果。会计工作自身有其独特的特征,会计行业货币是它的计量,所有进行的经济活动只需要会计人员将其作为报表呈现出来,就能让人清晰的看到一个企业的经济运营情况,无论企业规模的大小、企业经营的模式还是企业的服务方式,会计报告反映了这个企业在某一时期的财务情况和资金的流入与转出,企业会计制度的完善不仅利于企业自身的良好管理与发展,而且有利于企业与企业之间的信息交流,促进企业之间的合作与共同发展,综上看来,会计制度的合理设计对小企业的健康发展有重要作用,是企业发展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因素。
三、完善小企业会计制度的对策
(一)规范会计核算制度
小企业的健康发展需要规范的会计核算制度,我们有义务帮助小企业设计合理的制度。在企业运营的实际工作中,小企业由于自身规模较小,在制定制度时不适应自身发展需求,照搬其他企业制度,受到自身视野的局限,盲目性很大,对企业制度的认识也不够深刻,认为其执行只要不触犯法律就可以,这种认识对企业的发展有不利的影响,因此,各级政府及大型企业应提供帮助,帮助小企业设计合理的会计制度,培养高素质会计人才,为小企业选择合适自身发展的制度,提高其思想认识,使小型企业的发展更加顺利。
(二)健全内部监督制度
制度的合理设计与实施只是事物发展的先行部分,这之后的监管更加重要,制度的实施需要对其进行后续的监管,以保证制度的顺利实施,保障其执行力,企业会计制度的合理设计利于企业发展,而完善的监督管理对其发展更是如虎添翼,实行企业内部会计监督管理制度,对保证会计信息的准确性与真实性有重要作用。监督制度的设计与健全有利于企业资金正常运转,避免出现公款被扣,中饱私囊的行为,重大决策的执行,项目的投入与建设不仅需要会计人员核算财务,它更需要监督制度来进行保障,对重大项目中的资金运作进行监督,坚决制止做假账、挥霍浪费和违反财经纪律等行为。监督制度的实施就是为了企业内部能够健康运转,避免内部出现妨碍企业发展的行为问题,企业也可以建立一个专门的审计处,不定时的检查企业账目与资金运行,保障企业内部财政收支的真实与合法,有效实施企业内部监督管理,严肃查处违法乱纪行为,促进企业经济高效发展。
(三)鼓励现代科技融入小企业
新世纪的到来,让我们无法忽视现代科技的影响,无论生活、学习还是工作,世界已进入信息发展的时代,经济的全球化推动了信息的全球化与世界经济的一体化,使市场经济的发展变化万千,不再是一成不变,网络的应用在此发展过程中起关键作用,中小企业尤其是小型企业的发展尤其需要网络科技的帮助,低成本的网络信息为小企业提供所需的各类信息,减少了小型企业因为资金少,眼界低而掌握的信息量少的缺失,企业要合理利用互联网,进行有效监督,企业会计人员可以有效应用网络收集的信息,进行整合与归理,最后得出自身发展所需要的信息,节省人力物力资源,减少不必要的经济浪费。以保障企业经济的快速平稳发展。
(四)会计岗位的设置要合理
中小企业在设置会计岗位时应该遵循自身发展规律,追求务实的原则,要确保岗位的设置确实是工作上有需要,在这个前提下,企业管理者要合理配备会计人员,各司其职,避免出现人员无事可做,出现人事上的浪费,为企业合理配备人员,降低会计核算成本,促进企业良性发展。
(五)加强对会计人员的深入教育
企业的发展和社会的发展一样,需要新鲜血液的注入,现在部分企业任用的仍是老员工,会计人员老龄化严重,知识陈旧,跟不上新时展的潮流,容易被淘汰,而且配置的相关设备跟不上经济发展的需求,无法为企业进行财务核算提供保障,由此窥视,我国经济改革的进行,法律法规的不断出台与完善,会计行业的完善,这些改变都需要企业迎进新鲜血液,为企业培养新型人才,适应经济发展潮流,节省企业人力资源,使其高效运行。这对于企业会计人员有较高的要求,企业会计人员必须加强自身业务知识水准,进行相关行业的培训,不断提升自身业务素质,基本功扎实,这样才能确保企业财务运算正常运行,企业经济正常运转。我国为了小企业的发展制定了《小企业会计制度》,但是在执行过程中受到阻碍,一部分原因就是小型企业管理者的思想认识障碍,思维受限,无法在视野上达到一定高度,不利于企业发展的长远规划,对此,政府或大型企业应该针对小型企业业主进行培训,系统学习相关制度,不要走马观花,而要求真务实,深入了解。管理者与会计人员齐头并进,这对改善企业管理水平,提高小企业经济效益有重要的推进作用。
四、结语
1.《小企业会计准则》的总体特点
1.1 简化核算要求:在会计计量方面,要求小企业采用历史成本计量;在财务报告方面,不要求提供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1.2 满足税收征管信息需求与有助于银行提供信贷相结合:以税务部门和银行作为小企业外部财务报告信息的主要使用者,基于这两者的信息需求确定会计核算的基本原则;减少了职业判断的内容,消除了小企业会计与税法的大部分差异。
1.3 和企业会计准则合理分工与有序衔接相结合:对于小企业非经常性发生的、甚至基本不可能发生的交易或事项,一旦发生,可以参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执行;规定了转为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应满足的条件和基本衔接原则。
2.实施《小企业会计准则》的重要意义
小企业是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促进小企业发展,是保持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重要基础,是关系民生和社会稳定的重大战略任务。实施《小企业会计准则》是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等有关法规政策的重要举措,有利于加强小企业内部管理,促进小企业又好又快发展;有利于加强小企业税收征管,促进小企业税负公平;有利于加强小企业贷款管理,防范小企业贷款风险。
3.小企业内部会计制度现状
3.1 内部会计制度体系不健全
小企业大多数没有科学完善的现代企业制度,企业负责人习惯把整个企业当作自己的私人财产,甚至喜欢事必躬亲。认为资金是自己的,愿意咋花就咋花,规范的会计制度没有必要,只有好好把握钱财不被外人占用,所以在会计人员的任用上也是任人唯亲,这些都直接影响到企业内部会计制度作用的发挥。控制程序不规范,在内部管理体制的设计和内部会计控制的方法运用上不能达到一定的专业水准,小企业一般以家庭制模式经营,其内部的现金管理制度、稽核制度、成本核算制度、财务收支审批制度等基本会计本文由收集整理制度残缺不全,甚至没有,老板一人说了算,不重视会计制度和内部会计控制会计制度的建设,更谈不上把企业的治理结构、内部控制、风险管理和内部会计制度设计结合在一起了,致使大多数小企业未能实现内部会计控制的目标。
3.2 内部会计制度意识淡薄
小企业经营的目的是获取最大的利润,企业主不愿对自己进行控制,决策和经营管理的主观随意性较大。内部会计控制的成败取决于人的控制意识和行为,管理者对自我控制的排斥使得内部会计控制无法有完善的控制环境。财务管理的控制权在经营者的手上,这样也不利于权责分开的实施。税负重、费用多,有相当一部分小企业故意不完善会计制度的设计。企业经营者为了个人利益对企业管理着力不够,使内部会计制度发挥不了应有的作用,会计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也得不到应有发挥,有的中小型国有企业虽然有财会规章制度,但只是纸上谈兵,流于形式,没有做到切实的贯彻执行。会计制度也只是很多中小企业挂在墙上的摆设,企业基本按老板的意思做事,会计科目设置要么随意,要么照抄大企业的会计科目,很少注重会计科目的统一性与合理性,报表也是种类不全,制作简单,手工记账在中下企业屡见不鲜,确实要有的会计科目只是为了检查,企业的实际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只是在老板的心里,基本不会再财务报表中披露真实公允的会计信息。更何况真正需要中小企业所披露真实公允会计信息的利益相关者人数并不多。
3.3 内部会计基础工作薄弱
小企业由于受经营规模、财力、人力、经验等因素的限制,组织体系通常采用垂直管理模式,内部会计控制机构、岗位设置、职责划分容易产生交叉重叠现象。会计核算不健全,会计核算的主题界限不清,企业产权与个人财产界限不清,企业的经营权与所有权的分离不明显,会计基础工作薄弱,内部会计监督职能没有发挥出来,尚未建立起规范的内部会计控制制度,会计机构简单,使内部控制制度缺失。
4.因势利导,做好转换的衔接
针对小企业的经营和内部财务状况,新准则的出台有三个着眼点:加强小企业内部管理;促进小企业税负公平;防范小企业贷款风险。新准则的出台有利于减少政府对小企业的微观干预,改善小企业和市场的关系。 执行新会计准则不单单是换几个科目的名称,更重要的是更新的核算方式方法,这是一个大趋势。
4.1 把握机遇,全面提升小企业内部管理水平
小企业要认真贯彻执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税务总局、工商总局、银监会于2011年10月26日联合下发了《小企业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有关问题衔接规定》,
以贯彻实施《小企业会计准则》为契机,全面提升内部管理水平。加强对《小企业会计准则》学习和理解,全面提高财务人员的综合素质,掌握会计科目的新旧换算,并按照《小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及时发现和解决在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过程中遇到新情况、新问题。加强财务管理,全面提升小企业内部管理水平,依法纳税,不断提高企业的对外融资资质和能力,促进企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4.2 因势利导,确保新旧制度的顺利衔接和平稳过渡。
小企业应当认真做好内部会计核算办法修订、资产和负债清查、科目转换与账务调整、会计信息系统改造等工作,确保新旧制度的顺利衔接和平稳过渡。
4.2.1 及时修订内部会计核算办法。小企业应当根据新准则的规定,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确定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修订小企业内部会计核算办法,细化会计核算内容,确保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行为制度化、规范化。
4.2.2 认真做好资产负债清查工作。小企业应当在执行新准则前全面清查各项资产和负债,如实反映其状况及潜在风险。对于清查出的损益,应先记入“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经批准后,调整相关所有者权益。
关键词: 小企业;小企业会计制度;对策与方案
abstract: "small business accounting system" the implementation promoted our country small business's healthy development. in the article through implements the question which to "small business accounting system" in the process exists to carry on the concrete study, and unified the system implementation process small and medium-sized enterprise actual situation, proposed target-oriented solves the question countermeasure and the basic measure, was "small business accounting system" further smooth implementation put forward the proposal and the plan.
key word: small business; small business accounting system; countermeasure and plan
一、问题的提出
财政部于2004年4月27日颁布并于2005年1月1日开始在小企业范围内执行的《小企业会计制度》,是在遵循一般会计核算原则的条件下,借鉴国际惯例,结合我国小企业的实际情况,以《企业会计制度》为基础制定的。这次小企业会计制度的制定实施充分体现了小企业自身的特点及其会计信息使用者的需要。它健全和完善了企业会计核算体系,提高小企业会计信息质量,加快了会计准则的国际协调。《小企业会计制度》在适用范围、主要内容、会计科目、会计报表等方面都与《企业会计制度》有差异,它更具有清晰性、灵活性、指导性和针对性。它是我国会计核算制度走向成熟的标志,对进一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企业财务报告条例》、规范小企业会计行为、促进小企业健康发展,都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但是,我们通过最近对制度实施情况的调查情况来看,由于种种原因,使得制度实施过程出现了相当多的问题,不同程度地阻碍了制度的顺利实施,导致制度执行无法到位。正是基于这种认识,本文试就《小企业会计制度》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加以分析,并提出若干对策。
二、《小企业会计制度》实施中存在的问题
1、制度执行的不完全确定性,导致制度执行过程中容易发生偏差
调查结果显示,大多数小企业继续执行原来的《企业会计制度》,这从《小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来看,无可非议。虽然国家统一制定的会计制度具有强制性的特点。但符合《小企业会计制度》规定的小企业既可以按照《小企业会计制度》进行核算,也可以选择执行《企业会计制度》。据此而论,会计制度的强制性特点如果从整体上考虑,只要企业严格按照规定执行了某一会计制度即可。另外从鼓励企业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和完善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出发,也应该允许并鼓励有条件的小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因此,符合小企业标准只是执行《小企业会计制度》的必要条件而已,即凡执行《小企业会计制度》的企业规模必须符合小企业的标准,但并非符合小企业标准的企业就必须执行,如有条件也可执行《企业会计制度》。
但问题是有的小企业本来会计基础工作就比较薄弱,人员的素质也比较低下,原来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就没有执行好,换句话说原来执行过程中就存在很多困难。加上这类小企业发展的态势显示近年内企业发展规模不会有大变化。在这种情况下,这类小企业如果转换执行《小企业会计制度》也许更适合其企业自身的特点。其价值就在于整顿和规范小企业会计工作秩序,规范小企业的会计行为,促进小企业的健康发展。但这类小企业认为,只要不违反会计制度规定就可以了。既然允许何必再执行新的会计制度呢,如果执行《小企业会计制度》不仅要派员参加培训,而且制度转换也需要付出一定的代价,何必自己给自己找麻烦,这种认识带有一定代表性。本来《小企业会计制度》的制定,就是考虑了这类企业的实际,但部分小企业并没有充分认识到执行《小企业会计制度》的价值所在。所以《小企业会计制度》执行中的不完全确定性,就会给部分对制度认识不足的企业开了绿灯,导致《小企业会计制度》实施的现实价值发生偏离。
2、培训工作缺位,导致小企业对制度理解和实施力度不够
《小企业会计制度》颁布之后,为使广大小企业会计人员充分了解《小企业会计制度》的内容,准确把握相关政策、规定和方法,确保该制度在企业中的贯彻实施,各地财政部门举办了《小企业会计制度》的培训班,培训的对象主要是小企业的会计或出纳人员。通过培训,使会计人员在短时间内有的放矢地学习,提纲挈领地了解《小企业会计制度》。应该充分肯定这种通过有计划有组织分期分批培训小企业会计人员的做法对确保《小企业会计制度》在小企业中的贯彻执行无疑起到非常重要的推动作用。另外,这种培训方法也是常规的做法,因为通常我国颁发新的会计制度都是需要组织企业的财会人员进行培训的。但我们也不得不承认这种做法如果针对财会工作比较规范的大中型企业或上市公司而言,也许能达到比较好的培训效果。如果针对小企业也许有许多不尽人意的地方,原因在于《小企业会计制度》的实施或执行,其中非常重要的一个影响因素是小企业领导者的态度。而领导者的态度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他对《小企业会计制度》内容与实施价值的认识。事实上很多小企业的领导者对会计工作的职能一知半解。在调查中,我们发现绝大多数小企业的领导者对财会工作的认识只是停留在比较肤浅的认识上,他们比较关注的是盈利和税收的指标,往往忽视会计制度本身的价值。所以举办《小企业会计制度》培训班,其培训对象不只是针对财会人员,也应该扩大到小企业领导者范围,只有让小企业的领导者真正了解《小企业会计制度》对其加强经营管理价值所在时,才有利于《小企业会计制度》贯彻实施。
3、小企业内在不利因素影响了《小企业会计制度》的实施
(1)小企业会计机构设置过于简单,会计人员配备不全、工作不固定,分工不明确等原因,不同程度地影响了《小企业会计制度》的执行。由于小企业名目繁多,行业比较齐全,所有制形式多样化,经营规模较小,缺乏相应的决策机构,或者决策机构发挥不了应有的决策作用,业主基本上支配了企业的所有的经营活动,缺乏正常的业务报告制度,导致企业的生产经营水平的好坏完全取决于业主个人的能力与水平。在调查中,我们发现不少小企业会计机构设置不规范,甚至个别企业不设置会计机构。即使是设置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分工也不明确,甚至是兼职,缺乏完善的内部牵制机制。所有这些都给《小企业会计制度》的实施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
(2)小企业会计基础工作差,也不利于《小企业会计制度》在短期间内实施
众所周知,会计基础工作是做好会计核算的前提,它主要包括会计凭证格式的选择或设计、填制、取得、审核、传递与保管程序,以及会计帐簿的设置、格式、登记、核对、结帐等等。在实际工作中,许多小企业都是贪图便利,甚至看业主眼色行事,不少小企业从来就没有认真思考过如何规范地做好这些会计基础工作,而是得过且过,会计实操有一定随意性,没有严格执行会计制度。比如,原始凭证缺乏必要的审核程序,凭证、账簿、表格在市面上随意购买,相关政府部门硬性规定除外,很多做法都不符合会计制度的规定和要求。甚至个别小企业还没有明确的成本核算方法与制度。不难设想在这样的会计基础工作上,要求小企业认真执行和快速推行《小企业会计制度》也是非常困难的。
(3)小企业会计人员素质较低,也难于确保《小企业会计制度》准确无误地实施
小企业会计人员的素质与大企业的会计人员相比,业务水平、文化层次不高,业务不精,素质普遍较低。在调查中我们发现小企业的会计人员普遍存在两种不利于《小企业会计制度》实施的现象。一是学历层次比较低,无学历或改行从事会计工作的人数占绝大多数。二是年龄出现极端现象,呈现“一老一少”的局面。会计人员中的老者虽然有一定会计工作经验的积累,开展一般性的业务没有什么问题,但接受新知识能力比较差,对新制度消化慢,甚至出现消化不良的现象。会计人员中的新者,多为刚离开学校走向会计岗位的年轻人,虽然他们比较系统地学习会计专业知识,但在实操能力比较弱,特别是在从事会计工作过程中缺乏会计理论基础扎实、能力强、业务熟的老会计的指导,导致在实践中会计技能提高比较慢。上述两种现象的存在都不同程度地制约了小企业内部管理工作的开展,也制约了《小企业会计制度》在小企业的实施。在调查中,个别小企业会计人员表示,他们也认真地组织实施《小企业会计制度》,但心有余而力不足。显然在这样一支小企业会计队伍中要求做到快速、高效、准确、无误地贯彻《小企业会计制度》确有困难。即使《小企业会计制度》在小企业中能组织实施,但实施结果也必然大打折扣。
(4)小企业会计信息使用者素质较低,也不利于《小企业会计制度》快速实施
从会计的重要性原则来看,某项会计信息在会计报告中是被详尽、充分的披露还是被简要、粗略的列示主要是看信息使用者的需要,是否有利人们做出满意的决策。某些对大企业或上市公司会计信息使用者而言非常重要的信息,可能在小企业里显得毫不意义。由于小企业的所有权与经营权的重合使得小企业所有者与经营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问题基本不存在,由于融资方式的独特性,从而使小企业会计信息的使用者与大企业会计信息使用者相比存在很大的差别,小企业的股东、税收部门、银行是会计信息的主要使用者。而这些使用者对会计信息的要求程度不高。尤其是小企业的经营者,本身经营素质就比较低,大多对企业实行粗放经营,除了关心盈利指标外,并不要求企业会计提供更多的信息,由此,造成小企业会计信息不全面、不准确。这也给《小企业会计制度》的贯彻执行增加了难度。
三、解决小企业会计制度实施中现存问题的对策与方案
1、要为《小企业会计制度》的培训工作确定新的培训思路
目前,各地普遍是组织小企业会计人员系统学习《小企业会计制度》,我们不否定这种培训对促进《小企业会计制度》执行的作用,但效果仍不尽人意。究其原因,正如前所述,《小企业会计制度》在一些企业执行中受阻,更重要的是小企业业主的意识。虽然有个别小企业业主不愿意执行《小企业会计制度》,但他们的认识更多的是停留在对《小企业会计制度》比较肤浅的认识上,即对执行《小企业会计制度》对小企业有什么好处一知半解。为什么要执行《小企业会计制度》更是迷惑不解。因此来自小企业主的障碍主要还是认识上的问题,所以我们必须在提高小企业业主执行《小企业会计制度》自觉性上下功夫,一个比较有效的做法就是加强对小企业业主的培训。即组织小企业业主系统学习《小企业会计制度》。但我们必须清楚地认识到,对小企业会计人员的培训和对小企业业主的培训,要有所侧重。对小企业会计人员的培训重在业务上培训,对小企业业主的培训重要说明《小企业会计制度》执行的价值,即执行《小企业会计制度》对改善企业管理水平以及提高小企业经济效益有什么好处。如果采取双管齐下的培训方法,我们相信对《小企业会计制度》实施无疑会起到更好促进作用。
2.各级财政部门应组织相应的高素质人才咨询队伍,深入小企业会计部门第一线,帮助小企业正确选择适宜的会计制度
如前所述,在实际工作中,有些小企业受到自身素质的限制,在选择企业会计制度时,往往带有很大的盲目性,连自己该执行《小企业会计制度》还是《企业会计制度》,自身都说不清楚,错误地认识只要不犯法,按规定执行会计制度就可以了,这是天大的误会,当然也并不排除人为的装糊涂。为此,各级财政部门(市县镇)应组织相应的高素质人才咨询队伍,深入小企业会计部门第一线,给小企业财会部门把把脉,帮助小企业正确选择适宜的会计制度,特别对不适宜选择《企业会计制度》的小企业,应帮助其提高思想认识,劝其执行《小企业会计制度》,必要时,强制性要求其执行《小企业会计制度》。
3.消除小企业内在的不利因素,为《小企业会计制度》的实施创造有利的条件
(1)加强小企业会计基础规范工作的建设,为进一步规范执行《小企业会计制度》打下良好的基础
如前所述,小企业会计基础工作差,不利于《小企业会计制度》在短期间内实施。因此,要加快《小企业会计制度》在小企业的实施,非常重要的一个方面就是要规范小企业会计基础工作。因为会计基础工作不规范,即使组织实施《小企业会计制度》,实施也不容易到位或发生执行上的偏差。为此,小企业应以《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为依据,针对小企业会计工作存在的问题,要设计合理的会计记录程序,要完善严密的凭证制度,要建立严格的日常核对制度,只有这样才能确保《小企业会计制度》在小企业规范组织与实施。
(2)重视小企业会计人员的培养,加快提高会计人员的素质,为《小企业会计制度》实施提供合格的人才保证
小企业要适应时展的步伐,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解决小企业会计人员业务水平低,业务工作不适应的问题。为此小企业要自觉组织学习,小企业会计人员更应自觉学习,不断充电。只有这样才能不断提高自己的理论水平和政策水平,使小企业会计人员有过硬的业务本领,具有扎实的会计知识、娴熟的会计技能。只有这样,才能使小企业的会计人员能够从较高层次理解《小企业会计制度》,做到充分了解该制度的内容、理解、掌握制度中规定的会计核算方法和相关规定,用以指导、规范会计实务工作,提高会计业务能力,并提高执行《小企业会计制度》的自觉性,为《小企业会计制度》的顺利实施奠定基础。
(3)构建完善的控制环境,设置合理的会计机构,严格划分不相容职务,设置适宜工作岗位,为实施《小企业会计制度》提供运行机制
控制环境直接影响到企业内部会计控制的建立。其主要包括企业的经营管理观念、方式及风格,组织结构,管理控制方法,内部审计及外部影响等等。构建良好的控制环境有利于小企业严格按照《小企业会计制度》的要求,健全符合小企业会计发展需要的会计组织结构和运行机制,并为小企业改善会计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因此,小企业应建立完善的小企业会计机构,并按照不相容职务相分离的原则合理划分授权批准、业务经办、会计记录、财产保管、稽核检查等不相容职务,明确职责权限,形成相互制衡机制,根据小企业的特点,会计核算宜采用集中核算的方式,即由会计机构统一办理;钱账分管、出纳不得兼任往来账户的核算工作;业务较少的企业一般可设会计主管兼总账会计、明细账会计兼稽核、出纳三个岗位。只有会计机构设置合理了,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小企业会计制度》的实施问题,才能提供《小企业会计制度》实施的良好运行机制。
(4)转变小企业业主的观念,为小企业执行《小企业会计制度》清除不必在的障碍
如前所述,小企业业主对《小企业会计制度》的认识不到位,对会计工作重视不够。目前很多小企业的业主的法律和管理意识不强,重销售轻管理、重税收轻会计现象非常严重。很多业主对会计方面的知识、政策、法规存在着很大的认识误区。这已严重地阻碍了《小企业会计制度》的实施。因此各政府部门一定要通过不同形式、不同层次的宣传,使小企业业主从根本上转变观念,引起他们对会计工作的高度重视,让他们认识到不但要学会“赚钱”,更要学会怎么去“省钱”,统筹地“用钱”,使会计管理工作为更好地创造效益服务。只有这样才能促进《小企业会计制度》的顺利实施,促进会计工作的规范化。
综上所述,《小企业会计制度》虽然颁布并实施一年多了,但由于制度执行的不完全确定性、培训工作缺位、小企业内在不利因素的存在等原因,致使《小企业会计制度》贯彻执行难度较大。但一套新制度的执行,总会存在一些问题。只要我们本着科学、合理、审慎的态度,从不同层面采取有效措施,标本兼治,一定能起到显著的效果。 参考文献
〔1〕田金玉,赵颜峰. 构建和谐会计环境 推进《小企业会计制度》实施〔j〕.中国农业会计.2005(6)
〔2〕徐金仙.《小企业会计制度》实施过程若干问题的探讨—执行环境、实施效果、建议〔j〕.会计之友(下).2006(2)
一、会计科目设置上的差异
(一)删掉了一些会计科目
由于新准则对资产采用成本计量,不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因此新准则将旧制度中“短期投资跌价准备”、“坏账准备”、“存货跌价准备”等会计科目删掉了;同时还将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要求的会计科目也删掉了,如“待摊费用”、“预提费用”、“待转资产价值”、“委托代销商品”等科目。
(二)新增了一些会计科目
为了与国际会计准则接轨、与企业会计准则相近,新准则增加了一些会计科目,如预付账款、材料采购、材料成本差异、周转材料、消耗性生物资产、生产性生物资产、生产性生物资产累计折旧、累计摊销、待处理财产损益、应付利息、预收账款、递延收益、研发支出、工程施工、机械作业等科目。
(三)更换了一些会计科目的名称
为了便于与企业会计准则的转换,节约转换成本。新准则将旧制度中的会计科目名称改了,如“现金”科目改为“库存现金”科目、“原材料”科目改为“材料”科目、“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科目改为“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应付利润”科目改为“应付股利”科目,“营业费用”科目改为“销售费用”科目等。
(四)合并和拆分了一些会计科目
为了与企业会计准则的会计科目统一,更清析的提供小企业的会计信息,新准则将旧制度中的“应付工资”科目与“应付福利费”科目合并为“应付职工薪酬” 科目,“应交税金”科目与“其他应交款”科目合并为“应交税费” 科目,“主营业务收入”科目与“其他业务收入”科目合并为“营业收入”科目,“主营业务成本”科目与“其他业务支出”科目合并为“营业成本”科目;同时将旧制度中的“应收股息” 拆分为“应收股利”和“应收利息”两个科目。
二、会计确认、计量上的差异
(一)资产确认、计量上的差异
1、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的要求不同
资产是指小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由小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预期会给小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资产的本质是预期能为小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流入。如果资产不能够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或者带来的经济利益低于其账面价值,即表明资产发生了减值,企业应当确认资产减值损失,计提减值准备。小企业的资产是否计提减值准备,新准则与旧制度不同,具体差异如下:
旧制度只允许对小企业的部分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即对短期投资、应收账款和存货三项资产计提减值准备;而新准则第六条规定,小企业的资产应当按照成本计量,不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这就意味当资产发生减值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新旧制度对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的要求不同,对不同时期小企业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产生影响也不同。
2、存货发出计价方法选择的范围不同
旧制度规定,小企业确定发出存货的成本可以采用的方法有个别计价法、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移动加权平均法和后进先出法等。而新准则将后进先出法取消了,其目的是防止小企业运用此方法人为的调节利润,同时也是与《企业会计准则》和国际准则保持一致。
3、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法不同
旧制度规定,小企业对被投资企业无控制、无共同控制且无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采用成本法核算;对被投资企业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采用权益法核算。而新准则规定,小企业对被投资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无论是上述哪种情况,都统一采用成本法核算,从而简化了小企业的会计核算。
4、固定资产计提折旧考虑的因素不同
小企业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应考虑的因素有三个,一是应计折旧成本;二是预计使用寿命;三是预计净残值。如何确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是小企业计提折旧的核心问题。新准则强调在合理确定预计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时,应考虑税法的规定,此规定与旧制度不同。新规定缩小了会计与税法的差距,同时也减少了会计计税时的纳税调整,更有利于税务机关征税。
(二)利息确认、计量上的差异
小企业对外筹集资金,主要是向银行借款。因借款而发生的利息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兑差额如何确认和计量,二者有所不同,具体区别如下:
旧制度规定,为购建固定资产而发生的专门借款,从满足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的条件时起至购建的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发生的借款费用,应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在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发生的,应于发生时计入当期财务费用,利息计算采用实际利率。
而新准则规定,利息计算要求以实际发生额入账,利息计算统一采用票面利率或合同利率。这一新规定降低了利息计算的复杂性,也减少了企业会计核算的工作量。
(三)资本公积确认、计量上的差异
旧制度规定,小企业资本公积主要包括资本溢价、外币资本折算差额、接受捐赠非现金资产准备、其他资本公积等四项内容。而新准则规定,小企业的资本公积仅包括资本溢价部分。两者核算内容上不一致,其主要是接受捐赠的资产的收益处理不同。关于接受捐赠的资产的收益旧制度是作为资本公积处理的,而新准则是作为营业外收入处理。两者处理的方法不同,对小企业不同时期的利润影响也就不同。
(四)收入确认、计量的差异
收入是指小企业在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
对于小企业销售商品收入的确认,旧制度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作为确认收入实现的重要条件;而新准则在确认收入时,是以发出货物和收取款项作为标准,同时对几种常见的销售方式明确规定了收入确认的时点。如小企业在销售商品时,采用托收承付方式时,应在办妥托收手续时确认收入;采用支付手续费方式委托代销商品时,以收到代销清单确认收入等。这一变化减少了小企业会计人员关于风险报酬转移的职业判断,同时也缩小了会计与税法的差异。
(五)费用确认、计量上的差异
小企业的费用包括:营业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新准则与旧制度在费用确认、计量的口径上存在差异,如营业税金及附加项目,旧制度只核算小企业开展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应负担的消费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教育费附加;而新准则将旧制度在管理费用科目核算的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车船税、印花税和矿产资源补偿费、排污费等费用列入到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进行核算,此做法更加全面、系统地揭示了小企业应纳的税费及附加情况,更利于信息使用。
三、财务报告上的差异
(一)财务报告的内容不同
旧制度规定,小企业财务报表有: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应交增值税明细表。对于现金流量表的编制制度中没做硬性规定,只是规定小企业可以按需要来编。
而新准则规定,小企业主要的财务报表有: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和附注。但考虑到小企业会计信息使用者的需求,对现金流量表进行了适当简化,同时在附注中增加了纳税调整的说明。
(二)利润表提供的信息不同
旧制度规定,小企业利润表分为四层,即主营业务利润、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和净利润,各层计算项目没有细目。而新准则规定,小企业利润表分为三层,即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和净利润,主要费用和支出要求列示细目。如营业税金及附加项目,要详细列示消费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车船税、印花税和教育费附加、矿产资源补偿费、排污费等项目;营业外支出项目要求细列坏账损失,无法收回的长期债券投资损失,无法收回的长期股权投资损失,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失,税收滞纳金项目。项目列示细化便于分析和决策。
综上所述,新准则和旧制度在会计核算确认、计量和报告上存在较大差异,通过分析探其核算之差异,握其核算之精华,对提高小企业会计信息质量,顺利实施小企业会计准则都有着现实的意义。
参考文献:
①小企业会计制度研究组.《小企业会计制度》讲解[M].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4
②财政部会计司编写组. 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08)[M]. 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8
小企业作为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繁荣市场、充分就业、发展高新技术、推动专业化分工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显著作用。但由于小企业的自身特点和实际情况,主要以大中型企业为对象的会计准则和制度显然不适合在小企业施行。为了简化和规范小企业的会计核算,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完整,切实满足会计信息使用者的需要,促进中小企业的健康发展,我国财政部了《小企业会计制度》(草案),2005年1月1日起在小企业范围内执行。此前,较多的小企业直接使用并不适用的行业会计制度,有的企业虽然在此基础上进行了制订、修改、补充等,但未经董事会等讨论通过。小企业财会人员的业务水平普遍偏低,企业财务制度执行随意性大,会计核算不规范,会计报表不能真实反映企业的实际情况,而且事先分析预测控制手段少,财务管理方式不适应企业整体管理要求和企业发展的需要,应积极采取改进措施。
一、企业应根据自身规模和管理要求完善以下财务制度
(一)货币资金管理
明确库存现金最高限额,支票印鉴由会计、出纳分别保管,每季度由财务负责人组织对出纳的银行存款、银行对账单、库存现金进行核对,每月编制收支平衡计划,必要的资金分级归口管理和分级审批制度。
(二)实物资产管理
应明确实物资产采购各环节的责任人,以及确定采购方式、供应商选择方法、采购价格、货物验收、入仓手续、付款方法等制度要求,明确实物资产保管使用责任人责任制,明确实物资产盘点检查制度。
(三)销售收入管理
应建立销售合同和销售价格确定审批制度,销售开票与结算制度,仓库发货制度,销售退回、折扣、折让制度,以及货款回笼责任制。
(四)工程项目和对外投资管理
应明确项目投资的前期调查和可行性分析、决策程序,付款审批以及投资过程中的监督和完成后的管理,财务反映方法等制度。
(五)成本费用管理
企业应事先确定年度成本费用开支计划和成本消耗定额,并进行季、月细化。确定成本费用分级归口管理和相应的考核责任制,每月进行成本费用考核和评价,每季进行成本费用对比分析和成本费用预测工作。
(六)会计核算政策
应分析确定坏账准备提取方法,存货计价方法,固定资产折旧方法、折旧年限以及残值比率,无形资产摊销年限及方法,外币折算方法,所得税核算方法等会计政策。
(七)财会学习和岗位交流制度
企业应确定具体的财会人员学习培训制度和工作岗位交流制度,促进财会人员提高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二、企业执行《小企业会计制度》应注重区别原财会核算方法
《小企业会计制度》规定的许多会计核算、账务处理和以前的“两则两制”有较大区别,企业应特别注意以下方面:
(一)收入确认
根据《小企业会计制度》,企业销售商品应同时满足四个条件才能确认收入,即“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控制;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企业;相关的收入和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企业应注意改变原来按收讫价款或取得索取价款凭据(取得收款权力)时确认营业收入的做法。
(二)固定资产折旧
《小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性质和消耗方式,合理地确定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和净残值,并按固定资产所含经济利益预期实现方式选择固定资产折旧方法。企业应注意改变原按国家规定确定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年限、净残值和折旧方法。
(三)资产期末价值确定
根据《小企业会计制度》,各项资产期末价值的确定要求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法,即成本(账面价值)低于可变现净值时,按成本(账面价值)计价;当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账面价值)时,按可变现净值计价。小企业制度要求对短期投资、存货及应收款项计提减值准备。因此,企业应至少于每年年末将资产成本(账面价值)和市场价值(可变现净值)进行对比分析,确定是否应计提资产减值(跌价)准备,确保资产价值的真实性。
(四)会计核算内容和方法有较大变化
执行《小企业会计制度》后,会计核算内容和方法有较大变化的内容有:坏账准备的计提,融资、投资的作价及核算方法,债务重组,非货币交易,关联方交易,资本化利息,或有事项,资产负债日后事项等经济业务。处理这些经济业务时应注意改变原来按“两则两制”进行的会计核算和财务处理方法。
三、在加强财会管理过程中应注意做好的几项工作
(一)小企业应定期检查、总结、考核财务制度的执行情况,适时修改、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并经公司董事会等高级管理层讨论通过,确保财务制度的有效实施。
(二)财务部门应积极参与企业管理,注重企业经济活动的事先预测和控制,在进行经济分析和通报财会信息前与相关部门进行必要的数据核对,使会计核算结果真实反映企业经济活动的状况。
(三)财务负责人应履行经济监督的职能,参与企业经济责任制考核,审核企业的重大投资、利益分配等工作。
(四)小企业应健全会计核算的基础工作,定期进行实物资产盘点和债权债务函证,对账务处理经常进行自责和核对。
(五)注重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建立一支符合企业发展需要的财(下转第84页)(上接第82页)会队伍。
四、对会计信息的要求
从使用者的角度来看,最重要、最基本的是会计信息的“决策有用性”,它取决于相关性和可靠性。
(一)相关性
相关性通常是指与决策相关的特性。根据财务会计准则说明(SFAC)第2号的规定,会计信息只有具备“导致差别”的能力,才能确定它与某一决策相关。“导致差别”是指这样一种状态:在原来提供信息的基础上,既可增加也可减少信息,以减少经济事件的不确定性。一般来说,只有当会计信息同时具备了及时性、预测价值和反馈价值时,才能说会计信息具有了相关性。这就要求财务报告应尽可能地满足使用者的信息需要,而信息需要由使用者决策目标、决策手段和条件所决定。
(二)可靠性
这是制约会计信息提供的另一基本条件。如果所提供的会计信息不真实,那么它对使用者来说,不仅没有用,甚至可能起负作用。可靠性,从使用者角度来讲,指使用者对信息的可信赖程度做出的估计;从信息提供的角度来看,是指会计信息应能如实表述所要反映的对象,尤其要做到不偏不倚地描述经济活动的过程和结果,为使用者提供通用目的的信息。另外,可靠性还包含可验证性,这是由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决定的,尽管在会计信息的加工过程中,不排除主观判断,但是应保证不同的提供者采用相同的计量方法都能得出同样的结果,这样可以减少对信息的人为干扰、操纵,从而保证信息的可靠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