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在线合同

在线合同

开篇:润墨网以专业的文秘视角,为您筛选了八篇在线合同范文,如需获取更多写作素材,在线客服老师一对一协助。欢迎您的阅读与分享!

在线合同范文第1篇

关键词:Petri网;工作流;电子合同;电子商务

中图分类号:TP311.5

随着互联网的发展,网络已经成为我们日常生活的一部分,在不经意间已经改变了很多人的工作、生活。为此,国家经过广泛的征求意见和修改,在2005年4月1日已颁布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其中第十四条明确指出“可靠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电子商务蓬勃发展,电子签章已然成为是我国印章史上的一场革命。电子签章系统将数字认证技术应用于印章管理中,强化对电子签章的制作和应用各个环节的管理,确保电子签章持有者身份真实、可靠、安全。现有的电子合同平台如[1]中所提到的,并未使用Petri网对工作流建模来保证电子合同平台系统代码本身的安全性以及可靠性,本文提出使用Petri网对工作流建模,从而保证系统流程的安全、可靠。

1 关键技术

1.1 工作流技术

1.1.1 工作流的基本概念

根据工作流管理联盟(WfMC)的定义,工作流的定义是:一类能够完全或部分自动执行的业务过程,在此过程中,文档(Paper)、信息(Information)或其它任务按照事先预定的规则进行流转。业务、工作、办事等人员和应用系统之间相互的协调工作,从而来实现业务流程中所要达到的最终目的。换句话说,工作流就是一些能够自动运行的业务活动,它们是相互关联的、相互衔接的。

1.1.2 基于网的工作流建模方法

这类方法适用于流程的可视化建模。网中的结点用来表示流程中的活动,网中的边用来表示控制流。使用这类方法的主要问题在于对模型的描述是否有形式化的语义。大多数工作流产品的可视化建模方法都缺乏形式化语义。具有形式化语义的基于网的方法可以转换成其它建模方法,如基于规则的、时序逻辑的和脚本语言的方法等。在基于网的工作流建模方法中,使用最多的是Petri网和状态图(state charts), Petri网被广泛用于建立工作流模型,Ellis和Nutt在Petit网的基础上提出了工作流CN模型,它实际上是高级Petri网的一个扩展,在其描述中用库所表示活动,用变迁表示活动间状态的转移。Vander Aalst则在Petri网的基础上定义了WF-Net即工作流网。在工作流网中,变迁被用来表示活动而库所则表示活动的可实施条件。Vander Aalst七还把工作流管理联盟在规范中提出的几种基本的工作流原语映射成相应的Petri模型,由此建立了工作流网的基本组件与触发机制。

因此Petri网作为一种从过程的角度出发描述和分析复杂系统的模型工具,被广泛地应用工作流的系统建模中,用Petri网工作流建模方法研究,始终是一个非常活跃的领域。

1.2 Petri网综述

Petri网理论[2][3]首先是在1961年在Carl Adam Petri的博士论文中提出,他在他的博士论文《用自动机通信》中首先提出将用一种网状结构来模拟了通信系统。

1.2.1 Petri网的引入原因

在分析工作流系统时,我们需要应用数学的分析方法[4]。而Petri网理论正好为我们解决了这些问题。在Petri网理论体系中主要有基于状态方程和代数的分析技术和基于可达树(图)的分析技术的两种建模方法。

1.2.2 Petri网的数学描述

Petri网是一种数学和图形的描述与分析工具,适合于描述并发、异步、分布、并行、不确定性和随机性的信息处理系统,进行系统模型的构造、分析及评价。下面简单介绍本文将使用的与Petri 网有关的基本概念、定义、术语和性质[5]:

定义1(Petri网)

(1)基本Petri网是一个三元组N=(P,T,F),其中,P和T分别为有限非空的库所和变迁集合,P∩T= ;F P×T∪T×P是一个有向弧的集合。

(2)令Σ= (P,T,F)是一个网,对所有x∈P∪T: x ={y∈P∪T|〈y,x〉∈F}是x的前集;x = {y∈P∪T|〈x,y〉∈F}是x的后集。结点集x的前集(或后集)定义为:

网中任一库所结点在任何时刻都可能含有0个或多个托肯,称为库所的标记。托肯在网中的分布反映了网的状态,称为网的标识,记为M。标识M实际上反映了网中库所结点向一个整数集合的映射。在M下库所p的标记记为M(p),表示p中含托肯的数量。事实上,M是一个多重集。给定了初始标识M0的网Σ称为Petri网,记为PN =(Σ,M0)。

1.2.3 Petri网的性质

(1)可达性。可达性是任何系统动态特性的基本性质。按照Petri网的转移方法,有效转移的启动将改变标记的分配情况(产生新的状态)。如果存在一个从M0状态到Mn状态的运行序列,那么我们就认为状态M0是可以到达状态Mn的,启动运行顺序表示为:=M0t1M1t2M2…tnMn或简化表示为=t1t2…tn。可用M0 [>Mn表示三者之间的关系,即从M0标识表示经过启动序列到达标识Mn。在网(N,M0)中所有从标识M0可达的标识集合,可表示为S(N,M0)或简化为S(M0),从M0触发的所有可能启动运行顺序的集合可表示为F(N,M0)或简化为F(M0)。这样,Petri网的可达性问题就转化为对于网(N,M0)和给定状态Mn,寻找是否存在Mn∈S(M0)。

(2)有界性。对Petri网(N,M0)若存在一个整数,我们把M0的到任一个可达状态的数设为k,若k申购始终不超过K,即对于每个状态标识M∈S(M0)和每个状态,M(i)≤K均成立,则称Petri网(N,M0)为是以K为界或简称Petri网(N,M0)有界。若Petri网(N,M0)为1有界,即每个系统的状态只有一种时,则称此Petri网是安全的或则说是稳定的。这种网的每一个位置要么只存在一个标记状态,要么没有一个标记状态。

(3)活性。一个Petri网(N,M0)被称为活的,当且仅当从M0可达的任一标识状态出发,都可以通过按照某一种变迁执行的顺序序列而最终启动其它任何一个变迁。这就说明,无论网的开始状态如何,一个活的Petri网都可以保证无死锁发生。

(4)可逆性。一个Petri网(N,M0)被称为可逆的,仅当对S(M0)中的每个状态标识Mi,M0都是可以从Mi达到的。也就是说,一个可逆网是这样一个网,它可以使得状态返回到初始标识或初始状态。在很多应用中,比如在合同流转系统中,当我们要求哪一步合同需要重新审核时,我们只要求合同流转系统回到某个特定状态就可以了,而不必要返回到初始状态。那么我们称这个特定状态当前所返回的状态就为主要状态M′。即对于S(M0)的每个状态标识Mi,主要状态M′都是可达的。

1.3 基于Petri网的工作流建模技术

应用Petri网对工作流进行建模,利用线性结构来研究工作流的流转方式和运行效率。主要方法是先将语义上的工作流进行转换成简单的活动图G=(V,E),再通过活动图进行转换成相应的Petri网模型。采用算法如图1所示[6],对活动图进行转化,首先对该活动图G=(V,E)进行深度优先遍,将每个节点,分成顺序,与分支,与合并,或分支,或合并五类,然后按照不同的策略进行转化。对于结v∈V,分别定义 v和v 为v的前置结点集和后置结点集,图1算法将合同在线签订流程活动图G转化为对应的Petri网,算法的时间复杂度为O(V)。

Input:活动图G=(V,E),其中V为节点的集合,E为有向弧的集合,其中|V|=n。

Output:Petri网N=(P,T,F)

Initialize:P= ,T= ,F=

begin

广度优先方式遍历G,并且从1开始编号。

将图G复制到G’,把图G’中的结点vi转化为ti,那么就形成了工作流网的变迁集合T。

for(i=0 to n) //循环添加

{

if(ti∈T∧(.ti= )) //添加开始库所

{

P=P∪{pk};

F=F∪{pk,ti};

for each (tj∈ti.)

{

P=P∪{pj},F=F∪{(ti,pj),(pj,tj)}

}

}

if(ti∈T∧(ti.= )) //添加结束库所

{

for each (tj∈.ti)

{

if (Pj tj)

{

P=P∪{pj},F=F∪{(ti,pj)}

}

F=F∪{(pj,ti)}

}

if (tj T){T=T∪{tj}}

F=F∪{(ti,pk)}

}

if (ti∈T∧|.ti|=1∧|ti.|=1) //处理顺序结构

{

if (tj∈.ti∧pk )

{

P=P∪{pk},F=F∪{(tj,pk) }

}

F=F∪{( pk ,ti) }

if(!(vj∈vi. ∧pk=∈.tj))

{

P=P∪{pk},F=F∪{( pk ,tj) }

}

F=F∪{(tj,pk) }

}

if (.vi|=1∧(|vi.|>1∧(vi==1)) //处理与分支结点,“1”代表与分支//

{

if (vj∈.vi∧pk∈tj.) { F=F∪{( pk ,ti) }

for each (vj∈vi){ P=P∪{pj},F=F∪{( ti ,pj) }}

}

if (.vi|=1∧(|vi.|>1∧(vi==2)) //处理或分支结点,“2”代表或分支//

{

if (vj∈.vi∧pk∈tj.) { F=F∪{( pk ,ti) }

}

if (.vi|=1∧(|vi.|=1∧(vi==3)) //处理与合并结点,“3”代表与合并//

{

for each (vj∈vi){ if(pj∈tj.){ F=F∪{(pk,ti)}}

P=P∪{pk},F=F∪{(ti,pk)}

}

if (.vi|=1∧(|vi.|=1∧(vi==4)) //处理或合并结点,“4”代表或合并//

{

if (vj∈.vi∧pk∈tj.) { F=F∪{(pk ,ti)}

P=P∪{pk},F=F∪{(ti,pk)}

}

}

}

end

图1 活动图到Petri网的转化算法

2 电子合同系统应用流程

平台采用J2EE架构进行开发,实现登录平台用户的合同洽谈、合同签订、合同查询等功能,应用流程如图2。

图2 电子合同系统流程图

基于电子签章技术的电子合同平台实现了网上可信电子合同的洽谈、签订等功能,为有协议签订需求的用户提供安全合作的办公平台,确保用户合法权益,对用户登录系统后的操作进行处处留证的监控,为有可能发生的合同纠纷等意外事故提供权威的责任认定功能。

3 基于Petri网电子合同系统建模

从整体上讲,电子合同系统可以分为电子合同在线签订和在线合同洽谈两个部分。这两个流程是整个电子合同系统的核心。对其进行研究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下面对电子合同在线签订流程进行Petri网建模以及模型分析。

3.1 电子合同在线签订流程的Petri网模型

电子合同在线签订的第一步骤,一般是由秘书或办公室主任进行拟稿。这一步是这一流程最主要的部分。

电子合同在线签订流程主要包括:合同拟稿,合同核对,合同相关领导会签、不合格合同回退,合同催办,合格合同归档。

(1)合同拟稿:即审批文档的起草过程。在其中要确定合同名称,拟稿的部门,拟稿人员,主送部门或人员,合同的种类,合同的密级,合同打印限制,以及合同的内容,合同所带的附件等。

(2)合同核对:将拟写好的合同进行核对以后送给领导审核。核对内容包括文字的准确性,合同的合理性,以及其他一些合同的必要属性。

(3)合同领导会签:合同会签是指在同一个步骤上允许一个合同可以由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的公司领导同时进行签章,并进行在线签章验证。

(4)不合格合同回退:在合同核对和会签的过程中,若合同有错误,就要立即进行合同的回退,以重新拟稿。

(5)合同催办:在合同在某一步骤停留时间超过某一时间时应该生成催办信息,通过邮件系统进行提醒。

(6)合格合同归档:合同审批通过以后及时进行合同归档,以便于可以进行合同的在线洽谈和在线签订。相应的合同在线签订流程如图3所示:

图3 电子合同在线签订流程的活动图

将以上活动图通过图1的算法进行建模,得到图4的Petri网顺序模型:

图4 电子合同在线签订流程的Petri网顺序模型

图4的各个变迁以及状态含义如下:

P0:合同未拟稿状态。

T0:主办人员或者单位合同拟稿。

P1:合同拟稿完成,等待审批。

T1:主送单位进行合同核稿。

P2:合同核稿无误,准备进入下一步。

T2:各个单位进行合同会签并进行验证。

P3:合同会签完成状态。

T3:进行合格合同归档。

T4:合同催办,提醒优先处理该合同,以提高流转效率。

P4:合格合同归档;

T5:不合格合同回退到第一步重新开始拟稿。

3.2电子合同在线签订流程的并发Petri网模型

并发模型主要是指合同在线签订过程中,一个合同同时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单位代表在同一步骤上进行会签,如此一来,在同一步骤上的会签人员可以同时打开该公文,相对于只能等待前一个单位代表操作完成才能开始审阅、签订的过程来说,大大增加了工作的效率。会签的同时不受到任何约束。对于开发人员来说,在流程的控制上也可以更方便,更简单。一个最常见的并发模型如图5所示,其中虚线框里的是会签时的一种典型的并发模型。

图5 电子合同在线签订流程的Petri网并发模型

图5的各变迁以及状态含意如下。

P0:合同未拟稿状态。

T0:主办人员或者单位合同拟稿。

P1:合同拟稿完成,等待审批。

T1:主送单位进行合同核稿。

P2:合同核稿无误,准备进入下一步。

T2:各个单位进行合同会签并进行验证。

P3:合同会签完成状态。

T3:进行合格合同归档。

T4:合同催办,提醒优先处理该合同,以提高流转效率。

P4:合格合同归档;

T5:不合格合同回退到第一步重新开始拟稿。

虚线框里的含义:

T21:合同进入会签流程。

P21:合同处于会签状态。

T22:会签人员1签订。

T23:会签人员2签订。

P31:会签完成,进入合同自动检验状态。

T24:检验合同是否合格。

3.3电子合同在线签订流程的Petri网模型分析

Petri网的分析方法主要有可达树分析、可达图分析和矩阵方程来分析,这里我们主要采用可达树和可达图来分析在线签订流程模型。根据可达树生成算法,我们可以得到图6 电子合同在线签订流程的Petri网顺序模型相应的可达树模型。

图6 电子合同在线签订流程的可达树模型

我们可以从图6可以得到电子合同在线签订流程Petri网的特性:

(1)该电子合同在线签订流程Petri网是有界的,因为可达树中没有出现 。(2)该电子合同在线签订流程Petri网是安全的,因为只有“0”,“1”出现在可达树标识中。(3)因图6中所有该发生的变迁都出现在该可达树中,说明了该电子合同在线签订流程Petri网是“活的”,也就是说没有多余变迁。

4 结束语

随着电子合同法律地位的确定、数字签名法律效力的认可,在电子商务活动中已经出现了大量的电子合同。本平台设计集成了PKI/CA技术、电子签章技术和数字水印技术等,采用J2EE架构建立起一套具有适用性、安全性的电子合同平台,有效的弥补书面合同的缺陷,减少人力、物力和财力方面的支出,提高工作效率、降低成本,其经济和社会效益显著。在编写代码之前,对系统流程进行Petri网并发模型建模,保证了系统可以支持两个或者以上的合同涉及方进行同时的合同会签。但同时,因为普通Petri网的一些缺陷,比如会产生空间爆炸等,运用普通Petri网对系统流程建模并不是最好的建模方法,运用高级Petri网进行建模将会成为下一步研究方向与目标。

参考文献:

[1]罗清彩.基于电子签章技术的电子合同平台设计与实现[D].华东师范大学硕士论文,2009(11).

[2]Sylvie Troncale,Jean-PaulComet,GillesBernot.Modeling and verification with timed hybrid Petri nets.Pattern Recognition,2009(42):562-566.

[3]H.Ehrig,K.Hoffmann, J.Padberg. Transformations of Petri nets[J].Electronic Notes in Theoretical Computer Science,2006:151-172.

[4]C.Mohan.Tutorial.State of the Art in Workflow Management Systems Research and Applications[DASFAA'97].Australia.1997:544-553.

[5]袁崇义.Petri网原理与应用[M].北京:电子工业出版社,2005.

[6]姜浩.基于Petri网的工作流模型分析与性能评价方法的研究[D].东南大学博士论文,2005.

[7]W.M.P.van der Aalst.Verification of Workflow Nets[C]. Springer-Verlag, Berlin,LNCS 1238.1997:407-426.

[8]W.M.P.van der Aalst. Workflow verification: Finding control-fowl errors using Petri net based techniques[C].Springer-Verlag, Berlin, LNCS 1806,2000:161-183.

[9]E.Badouel,J.Oliver. Reconfigurable nets a class of high level Petri Net Suppotring dynamic Changes within Workflow Systems[EB]. Publication Internet Number 1163,IRISA,France,1998.

[10]D.Moldt, R.volk. Object Oriented Petri nets in business process modeling[C]. Springer,Berlin,LNCS 1806,2000:254-273.

作者简介:谢汉天(1990.07-),男,浙江省金华市,在读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信息安全。

在线合同范文第2篇

关键词:电子商务;供应链;钢铁;销售

中图分类号:F426.3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2064(2017)03-0034-01

1 项目背景

近几年,国内钢材市场销售每况愈下,产能过剩、价格越来越透明等因素都进一步压缩着钢铁生产企业的利润空间。因此,企业急需转型,在销售模式上,不能再一味地依靠传统销售渠道、销售模式,而需要借助网络电商,实现在线销售,缩短销售周期,提升客户服务质量,同时,也能大大降低人力成本,真正实现降本增效的目的。

2 项目目标

供应链系统设计的目标是把钢厂传统的封闭式服务延伸为互联网开放式服务,为钢厂及其下游客户提供互联网可公开信息查询及互联网互动服务功能,从而深化钢厂的销售服务内容、拓宽销售服务领域,使钢厂客户能在互联网上自助查询公开的业务信息,为客户提供了便利,降低了成本,同时也为钢厂更好地管理和服务客户提供了有效的途径。

3 项目意义

供应链系统设计的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1)通过供应链系统为下游客户提供优质的服务。

(2)通过供应链系统提高钢厂内部运营管理水平。

(3)通过供应链系统降低钢厂运营成本。

4 供应链系统功能设计

基于钢厂管理及服务客户需求,供应链系统设计如下几项功能:客户信息管理、资源分配管理、在线合同管理、业务信息查询、质保书管理、客户服务管理等模块。

系统将客户资源分配、计划管理,合同管理、质保书管理、发货信息、资金查询信息等实现网络化、实时化、电子化;通过CA认证系统实现远程在线签合同、远程打印质保书。既深化了生产企业的销售服务,也实现了买卖双方的降本增效。

4.1 客户信息管理

系统设计自动匹配钢厂内部ERP管理系统中的客户信息,并可根据销售管理需要对客户进行自定义分类,如可将客户分为协议户、直供户、战略客户等,针对不同客户实行不同的销售政策。可对每个客户设置签约钢材品种信息、所属区域、每月默认订购量、联系方式、所属行业、信用等级、所属客户经理等信息,方便对客户进行进一步细化管理以及统计分析。

4.2 资源分配管理

系统设计年度、月度的资源计划管理功能。钢厂可根据每月生产、销售状况,按客户签约品种分配给每个客户相应的资源量,并发送短信通知客户,客户则可权衡自身情况,对分配的资源量进行在线响应、报价等。系统支持钢厂自主配置内部审核规则,对客户响应后的资源计划进行多级审核流转,最终审核通过,形成意向合同。

同时,系统也支持客户主动提报需求划给钢厂,经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形成意向合同。

4.3 在线合同管理

对于双方形成的意向合同,钢厂以定向挂牌的形式挂出,客户摘牌后形成正式合同,并加盖CA电子签章。以电子合同代替传统的纸质合同,既缩短了合同签订周期,也节省了买卖双方的合同签订成本。

系统通过与钢厂ERP管理系统对接,抽取订单、发货、结算等信息,实现对合同的实时跟踪,并以图表形式展现,使合同执行情况更加清晰、准确。免去了客户线下打电话给钢厂销售人员询问发货量等琐碎工作,客户自己即可随时随地在线查看合同的排产量、发货量、结算量等信息,大大提升了客户满意度,同时也减轻了钢厂销售人员的一部分工作。

4.4 业务信息查询

系统为钢厂及客户提供了一系列的业务信息查询、统计功能。如客户较为关心的资金明细查询、客户信用额度查询、合同进度跟踪等,以及钢厂管理层较为关心的责任人合同进度、区域流向等。

4.5 质保书管理

系统通过与钢厂ERP管理系统对接,为客户提供质保书在线查询及授权远程打印功能,极大地方便了客户,节省了纸质质保书打印的时间、经济成本。

4.6 客户服务管理

为提升客户服务,系统专门设计了客户服务管理功能。包括:客户问卷调查、客户反馈及分析等。钢厂可根据客户调研方向,自主制作客户调查问卷,如可将客户比较关心的产品质量、服务质量等方面问题做成调查问卷,与客户在线沟通,及时查看客户反馈,了解客户心理诉求,一方面提升了客户的服务质量,另一方面对客户需求的分析也有助于销售部门制定下一步销售策略。

5 外部接口设计

初步设计接口包括:销售订单信息接口、发货单信息接口、系统发票信息接口、生产订单信息接口、库存信息接口、客户余额信息接口、客户收款信息接口、质保书信息接口、客户主数据接口、物料主数据接口等。

供应链服务业务信息查询的数据来源由ERP系统通过接口自动分发到前置机。前置机要求与ERP所在局域网在链路上保持连通,同时与公网上的供应链系统保持连通。

ERP系统所在局域网采用专线与外网IDC机房前置机连接,ERP系统将数据传送到前置机。

在线合同范文第3篇

电子商务虽然正在以难以置信的速度渗透到人们的日常生活,但是至今也没有一个统一的定义。笔者认为电子商务是以电子及电子技术为手段,以商务为核心,交易各方不通过当面交换或直接面谈方式,而是把原来传统的销售、购物渠道移到互联网上来,打破国家与地区有形无形的壁垒,使生产企业达到全球化、网络化、无形化、个性化。通俗意义上讲,电子商务是指利用简单、快捷、低成本的电子通信方式,买卖双方不谋面地进行的各种商业和贸易活动。电子商务以数据(包括文本、声音和图像)的电子处理和传输为基础,包含了许多不同的活动(如商品服务的电子贸易、数字内容的在线传输、电子转账、商品拍卖、协作、在线资源利用、消费品营销和售后服务等)。它涉及产品(消费品和工业品)和服务(信息服务、财务与法律服务)、传统活动与新活动(虚拟商场)。具体而言电子商务涵盖广泛的业务范围,包括:信息传递与交换;售前、售后服务,如提品和服务的细节、产品使用技术指南及回答顾客意见等;网上交易;网上支付或电子支付,如电子转账、信用卡、电子支票、数字现金;运输:如商品的配送管理、运输跟踪以及采用网上方式传输产品;组建虚拟企业,组建一个物理上不存在的企业,集中一批独立的中小公司的权限,提供比任何单独公司多得多的产品和服务,并实现企业间资源共享等。

二、电子商务合同的概念和基本原则

一般认为,电子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通过电子数据交换或电子邮件拟定的合同,即达成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协议或者契约。其实现过程就是用户将有关数据从自己的计算机信息系统传送到有关交易方的计算机方信息系统的过程。关于电子合同的形式问题,《合同法》第10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同时,《合同法》第11条规定,书面形式指合同书、信笺、数据电子(包括电极、电传、传真、电子数据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的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电子合同实际上是《合同法》规定的书面合同的一种。

传统的合同形式包括口头形式和书面形式两种。电子商务合同与传统的书面形式和口头形式在法律上有着许多明显的区别,有着许多新的特点。

其一,邀约承诺通过互联网进行,合同双方当事人都通过网络在虚拟的市场上运转,其身份依靠密码的辨认或者认证机构的认证,表示合同生效的传统签字盖章方式被数字签字所代替。

其二,电子合同和传统合同的定立、变更、解除方式有很大的不同。传统的形式有书面和口头两种,法律有着严格的规定。电子合同的订立没有严格的形式要求,不同情况有不同的表现形式。标的额小,关系简单的交易表现为直接通过网络订购、付款,如利用网络直接购买软件。

其三,传统合同和电子商务合同在合同成立的地点上有着明显的不同。传统合同的生效地点一般为合同成立的地点,电子合同根据不同的情况有着不同的规定,一般做法是以收件人的主营业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没有主营业地的,其经常居住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三、电子商务合同的成立和效力

一般而言,要约和承诺是订立一项合同的两个必要环节,也是一项合同得以成立的基本程序。任何一项合同其实都是当事人通过要约和承诺所作出的真实一致的意思表示。电子商务合同的成立也必须遵循这一基本程序,只是要约和承诺都是通过互联网技术实现瞬间传递、瞬间完成的,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主要是以电子方式自动作出。这就使得在认定电子商务合同是否成立时首先应明确电子商务合同订立过程中要约可否被撤回或撤销。要约的撤回与撤销都是使要约丧失法律效力的行为,撤回发生在要约人发出要约之后,要约生效之前;而撤销发生在要约生效之后,被要约人做出承诺之前。电子商务合同的特别的订立方式,使我们需要在此问题上根据其特征,确定适用于电子商务发展的要约规则。

在电子商务的特殊环境下,由于通信方式和传输速度的快捷,接受订单的计算机是自动处理信息并通知有关方面进行作业的,要约的发出和接受也都是由计算机自动进行,撤回和撤销显然无法实现;点击式电子商务合同中,合同的成立是由消费者或客户的点击“确认”而实现的,合同成立的即时性使商家发出要约后,撤销和撤回就更无可能。作为《合同法》,对要约的撤回和撤销作出规定,其目的在于维护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益,体现合同订立时平等、合意的原则。然而,对于电子商务合同的考虑则不能单纯地像传统合同那样片面。电子商务作为一种新的商业交易形式,特点就在于快速、便捷,人们认可电子商务,使用电子商务合同也就是看重了这一特点。在这样的前提下,若非要将电子商务合同也套入传统合同法规定的条框中,承认要约的撤回和撤销,不但在现实中无法实现,而且也不适应电子商务合同的特点。因而本文认为对于电子商务合同中的要约,原则上应当认为是不可撤销或撤回的。

在原则认为电子商务合同中的电子要约是不可撤销或撤回的同时,应允许特殊情况的存在,例如要约人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一份可撤销的要约,受要约人收到要约后,并没有马上答复作出承诺,此时要约人可以撤销要约,只要要约人撤销其意思表示的通知在对方答复之前达到对方。但若受要约人使用了自动回应系统,对符合条件的要约自动进行回复,则要约人可能无法撤销要约。对于合同而言,承诺一经生效合同即宣告成立,因而电子商务合同成立的时间和地点问题也就是电子商务合同中承诺生效的时间和地点问题。

关于承诺生效的问题,通常有两种情况,即到达主义和投寄主义。“到达主义”,即受要约人发出的承诺到达要约人所支配的范围内时承诺生效。据此,合同成立于承诺到达之时,合同成立地为承诺到达要约人的所在地。根据“到达主义”,要约人收到承诺通知时承诺才生效,合同才成立,如果由于邮局、电报局及其他原因导致承诺通知丢失或延误,一律由发出承诺的人承担后果。根据“投寄主义”,一旦承诺人将承诺信件丢进信筒或者把承诺的电报交给电报局,则承诺生效、合同成立,不论要约人是否收到。因此,承诺发出之地和时间即为合同成立之地之时间。承诺的通知如果因为邮局、电报局或者其他原因迟延、丢失,后果由要约人承担。然而随着电话、电传、传真等现代化通讯手段的出现,“投寄主义”在适用上出现了许多困难,许多现代化的通讯手段都可以随时随地地发出或接受信息,这样如果还采用“投寄主义”,则会造成合同成立地点的不确定性。在电子商务交易中,由于电子商务合同形式的多样性使情况变得复杂化了。在EDI合同中,当事人双方的信息传递速度极其迅速,并且由于双方都各自拥有自己的信息处理系统,因而采用“到达主义”原则来判断承诺的生效与否更具合理性。而在点击式电子商务合同中,消费者一旦在网页上点击“确认”,无论商家是否收到了消费者确认的信息,则合同都已经成立,显然应该适用“投寄主义”原则。

在电子邮件式电子商务合同中情况则又不同了。许多电子邮件的用户并没有自己的收件服务器,而一般是通过其他网络服务商提供的设置在他们服务器上的邮箱来收发邮件的。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使用“到达主义”原则来判断承诺生效与否,则对“到达”这一概念无法认定,因为若仅仅把信息发送到了电子信箱中就认为是已经“到达”了显然没有道理,因为信息并没有到达当事人控制的范围内;而如果认为只有当事人阅读到了这些信息才算到达,则又会使到达的时间不确定,使信息的发出者对发出的信息处于无法期待的状态,这样一来合同的成立与否也就难以确定了。

但是要是适用“投寄主义“原则,承诺人发出的承诺信息无需送到要约人就已经生效。对于承诺方来说,该项原则无疑对之有利,但是对要约方而言,他收到的电子邮件的时间无法确定,甚至可能根本无法收到承诺信函。这对于要约方来说是很不合理的。由此可见,对于包括多种形式的电子商务合同而言,统一规定承诺生效以及合同成立时间采用“到达主义”或“投寄主义”都无法将所有电子商务合同中的要约与承诺问题适当的解释。目前实践中这个问题大部分还是通过当事人之间订立协议来解决的。但是通过订立协议来解决承诺生效问题一般只适用于EDI合同和一部分电子邮件式电子商务合同,对于其它的电子商务合同,特别是点击式电子商务合同,由于其基本上都是涉及金额很小的交易,并且存在着交易人不确定的情况,双方不可能预先订立协议来专门解决承诺生效的问题。而要求每一笔交易都在合同中协商好合同成立时间的确定标准也是不可能的。

作为合同特殊形式的电子合同的生效需具备以下几个法定条件:

其一,订约主体是双方或多方当事人。订约主体是指实际订立合同的人,他们既可以是未来的合同当事人,亦可是合同当事人的人。对于不具备相应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订立的电子合同的效力,有人从保护无过错方当事人利益的角度考虑,认为应将使用电信的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视为有行为能力人。但是,这样无疑会鼓励网络上不负责任行为的产生及泛滥,非但保护无过错方当事人的初衷不会实现,反而会损害双方当事人的利益,而且这样也与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制度的主旨不符。因此,一方当事人缺乏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的电子合同也应当确定为无效或效力待定的合同。

其二,电子意思表示真实。即利用资讯处理系统或者电脑为真实意思表示的情形。意思表示由两个因素构成:一是内心意思之主观要件,二是此意识外部表示之客观要件。但随着科技的进步,当事人可能运用机械的或自动化的方式来为要约或承诺作出意思表示。在网络发达的今日,计算机程序或主机在其程序设计的范围内自行“意思表示”,而当事人则完全不介入意思表示的过程,此为“电子人”,电子人应独立代表个人的意思表示或接受意思表示,其所代表的个人应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其三,合同的成立应具备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我国合同的缔结方式必须经过要约、承诺两个阶段,并达成一致的意思表示。电子合同的要约是指表意人通过网络发出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通过网络作出承诺,一般都是针对网络上发出的要约而作出的。承诺人既可以电子邮件的形式,也可以点击的方式作出承诺。如果仅仅只是在网上进行谈判,而在网下通过面对面的签约或以电话电报等方式作出承诺,则仍然属于一般合同订立中的承诺,而不是在订立电子合同中所作出的承诺。

电子合同的签名的法律效力我国《合同法》第三十二条规定:“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电子合同一般并不具有传统概念下的书面正式文本,此时所谓的签字盖章也就有了新的概念和方式,这就是电子签名。电子签名是指以电子形式存在,依附于电子文件并与其逻辑相关,可用以识辨电子文件签署者身份及表示签署者同意电子文件内容者。随着电子签名确认技术问题的解决,需要从法律上给予其认可,确认其效力。目前,国际上已普遍建立电子商务认证中心(CA),对电子文书的真实性进行证明和鉴定。2004年8月28日,我国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电子签名法的通过,标志着我国首部“真正意义上的信息化法律”正式诞生。随着电子签名法的出台和实施,电子签名将获得与传统手写签名和盖章同等的法律效力。

四、电子商务合同的履行和纠纷解决

电子商务合同的履行方式是多样化的。从当前电子商务开展的情况看,基本上有三种履行方式:第一种是在线付款,在线交货。此类合同的标的是信息产品,例如音乐的下载。第二种是在线付款,离线交货。第三种是离线付款,离线交货。后两种合同的标的可以是信息产品也可以是非信息产品。对于信息产品而言,既可以选择在线下载的方式也可以选择离线交货的方式。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电子商务合同的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在合同履行的过程中,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守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即电子商务合同的当事人应遵循全面履行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并有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解决电子商务合同纠纷的机制有协商、仲裁和诉讼等,此外还有较新颖的在线争议解决方式。所谓在线争议解决方式,是指运用计算机和网络技术,以替代性争议解决方式的形式来解决争议。目前,在线争议解决方式主要有4种形式:在线清算、在线仲裁、在线消费者投诉处理、在线调解。行政机关、司法机关或仲裁机关享有对电子商务当事人或者电子商务行为的管辖权,是进行管辖和规范的前提。电子商务当事人只能向有管辖权的机关寻求行政、司法或仲裁救济。行政救济主要根据属地管辖进行,仲裁救济主要根据协议管辖进行,最复杂的是司法管辖,即诉讼管辖。电子商务合同所依据的数据电文的特殊性,特别是互联网电子数据交换的全球性、虚拟性,打破了传统的地域界限甚至国家界限等特点,使得确定管辖法院可能出现困境。在我国,首先就级别管辖而言,多数第一审电子商务案件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重大涉外案件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以及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案件。最高人民法院管辖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和认为应当由自己审理的案件。其次,在符合级别管辖法律规定的前提下,除了合法的协议管辖之外,国内电子商务合同纠纷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在线合同范文第4篇

关键词:ERP管理信息系统;业务信息孤岛;管理控制孤岛;实时在线控制

一、ERP管理系统的概念和作用

ERP是英文“企业资源计划”的缩写(enterprise resourse planing systems),是在供应链管理基础上发展起来经营管理信息系统,包括企业全部供应链、业务流程相关的资源的功能,以供应链管理作为其核心思想。即把企业所拥有的人力、资金、设备、生产技术、信息等各项资源整合起来,通过ERP系统对各项资源进行公开集成和对比分析,综合平衡,科学分工和牵制,有效地管理人、财、物、产、供、销等各项具体业务,达到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去求得更大经济效益的目标。

二、ERP管理思想的重要组成内容

第一,全局观、以客户需求为导向、全过程公开、全流程优化控制、统一联网的思想。通过全流程整体思想、全局观系统化战略、全过程控制,改变以往由于数据信息在各部门沉淀而产生“信息孤岛”,结果导致企业成本高管理水平低。

第二,各端口数据信息实行专职负责、高度集成、实时在线控制、全面共享的思想。各经营环节数据信息设专岗专人负责,定时间、定口径存储在指定的数据库中,并按业务内容和范围、计算方法等要求加工整理形成端口共享数据库。管理中心统一按口令调用生成各类总库,实现资金流、物流、人才流、信息流的高度集成,对全流程实时在线控制。随时协调各部门、环节的事宜,依据生产条件变化、产品市场变化、政策变更及时做出调整,构成一个全面完整、反应快捷、连续严密的内控体系和组织协调系统。

三、煤勘单位现行经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目前煤勘单位所属各部门内微机和专业化软件普及率相当高,但只停留在用电脑代替手工制图、资料解释、报告编制、记账核算、人事管理的层面上。仅是微机应用初级阶段,部门工作效率是提高了,但各单位的数据、经济信息等却条块分割,互不沟通传递,形成了“业务信息孤岛”和“管理控制孤岛”的情形,造成各项真实的经营数据不能在最高决策层和审计部门进行综合分析和资源共享,也谈不上实时在线管理。导致日常管理中所汇总和报出的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连续性、及时性差,给经营管理、事项决策造成困难。

四、煤勘单位审计部门导入ERP管理思想必要性、现成条件

第一,煤勘单位内部业务微机处理已相当普及,在这个基础上按班组、施工处、公司进行职责分工与衔接,在每一环节设定专门信息采集与录入员,做到职责明确分工到人,负责各自数据库录入与管理,煤勘单位利用审计部门的微机作为中心平台同各端口联网,统一安装关系数据库――foxpro6.0以上版本,即可完成数据库建库工作。使各部门、单位都成为子库和有机节点,环环相连成网、由专人采集数据并实时录入,靠口令存取责任到人,全部联网到审计中心平台,中心再按经济业务范围、内容制作财务主表、附表和自设表等形成各类数据库,组成经济管理网络中心平台。

第二,各煤勘单位审计机构和人员具有综合经济知识,具有监督、检查、审核身份,并有相应法规制度作保障。充分利用他们的经济法、财务管理、审计统计等知识,依据所建的平台对所有在线在库数据信息,进行检查、分类整理、汇总对比分析,及时连续地进行信息反馈和查证工作,为决策层和主管领导提供管理依据。

五、煤勘单位审计部门搭建ERP模式管理平台在审计实践工作中的应用

煤勘单位充分利用ERP模式平台在生产经营、财务监督、内部控制、业绩考核、审计等方面可大有作为。日常调用合同管理人员和相关业务单位子库内合同数据,生成对内、对外项目合同执行情况数据库。对所有合同,按业务承揽(承担)单位分类,再按业务内容详细分为地质综合钻探、水文工程、城乡规划、资源普查、储量核查、专业报告编制等类别建立数据库。库表纵向上按合同签订时间次序分栏录入,横向上可依据管理需要分栏,依次设置内容有:合同项目名称、投资方、签订时间、主要工程量、合同书面价格、中途变更情况、质量条款履行的情况,并专设工程款结算情况主栏,下设次级栏为:实际结算应收款、预收款、已收回款(本月、本年)、年末未收回已挂账应收账、年末未收回而未挂账的。再设野外作业进度栏(已完、未完)、地质报告编制及提交栏(已交、未交)。最后设备注栏。从而建立起各数据库表格,定期在线跟踪每一合同项目执行情况,随时连接财务、统计、生产施工一线等专录人员数据库和各业务承担单位财务核算的数据库,及时对每一项合同进行核算、检查数据表内的数据的即时性、真实性、完整性,数据真实可靠就在平台生成综合情况表,自动生成新的管理数据库。

审计可依据合同的纵横栏关键字段为主名,按合同执行情况生成各专项数据库,作各种统计分析,进行横、纵向比较。可按单位、按钻孔、按业务类型、按报告提交情况、按债权入账与签证情况等随时进行计算整理分析,汇总有关数据提交给决策层和直接主管或相关业务部门。发现并分析可疑问题数据,直接追溯到相关业务经办端口,去了解业务先后过程和有关手续,直接查证和复核原始业务经济数据及资料解释、报告编制等真实情况。用“ERP”对合同管理可运用在材料供销、后勤、劳动人事等经营管理经济检查分析方面上。可按业务要求自由设计和生成相关信息数据库,进行实时共享、在线控制管理,从而使煤勘单位经营管理发生质的变化。

在线合同范文第5篇

摘 要 在线交易作为一种新型交易方式,对传统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带来了很多新的挑战。西方国家对在线信息披露制度的规定较之我国有其先进之处,本文将详述之。

关键词 在线消费者 知情权 在线信息披露制度

在线交易作为一种新型交易方式,对传统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带来了很多新的挑战,迫使世界各国不得不重新审视传统交易模式下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作出必要的修改与更新,以回应于在线交易下这些新的挑战。本文笔者就在线信息披露制度进行比较法分析,以求对我国在线交易领域的相关立法提供比较法视野的经验借鉴。

一、国外在线经营者自身信息披露的相关制度

1.经合组织的相关制度

经合组织(OCED)在《关于电子商务中消费者保护指南的建议》(以下简称“指南”)中规定,从事电子商务的企业应以易于接受的方式提供自身充分信息,最低限度应包括以下信息:a.企业的身份,包括企业的法定名称及用于交易的名称,主要的商业地址;b.电子信箱地址及其他电子联系的方法或电话号码以及有效的注册地址等;c.与企业进行迅速、简便和有效的交流方式;d.能适当和有效的解决争议、法律程序的服务,经营场所和法律实施的负责人及执行规章的官员;e.企业是任何有关自律性组织、商业协会、解决争议的组织或其他认证机构中的成员,企业应提供消费者适当的联系方式和核实组织成员简便的方法以及获知认证机构的有关法规和规则。

2.欧盟的相关制度

欧盟在《远程销售指令》中规定,在任何远程合同缔结前的适当时候,消费者必须被提供充分信息,其中包括:在线经营者应提供供应商的身份,在要求预付款的合同下,还需要提供供应商的地址,以确保消费者无论如何都必须能够得到供应商营业地的地址,在该地他可以提讼。另外,还明确规定了经营者应予明示自身信息,应以与所使用的远程通讯方式相适应的清晰易懂的方式予以提出。

3.其他国家的相关制度

日本的《ECOM虚拟商店与消费者交易准则》中规定:电子商店必须提供足够信息,使消费者能充分知悉其交易对象为何者而提高电子商务的可信度。应该提供的信息包括:网络经营者公司名称、商店名称、地址、电话、传真、E-mail及依据商业法规所要求经营资格的内容。

我国台湾地区的《电子商务消费者保护纲领》中规定,企业经营者应至少披露以下信息:登记名称、负责人姓名及公司简介;公司所在地及经营处所所在地;电子邮件、电话、传真等联络方式及联络人;经营型态及核准证照号码;加入的自律机构或计划相关规定与措施及其会员资格确认方式。

二、国外在线商品服务信息和交易信息披露的相关制度

1.经合组织的相关制度

经合组织(OCED) 在《指南》中规定:可使用的和合适的交易信息应包括:a.分别列出企业收取和/或征收的总成本;b.非由企业收取和/或征收的针对消费者的既存其他常收成本提示;c.交付或履行期限;d.付款的期限、条件和方法;e.购买的限制、限度或条件,如父母/监护人许可条款,地域或时间的限制;f.正确使用的说明,包括注意安全和健康警示;g.有关有效售后服务的信息;h.有关撤回、终止、返还、调换、取消和/或退款政策信息的细节和条件;有效的担保和保证。

2.欧盟的相关制度

欧盟的《远程销售指令》中规定,关于商品服务信息和交易信息应充分披露:a.商品或服务的主要特性;b.商品或服务的含税价;c.适当的话,运输费用;d.付款、交货或履行安排;e.有撤销权;f.不按基本比率计算时,使用远程通讯的费用;g.要约或价格的有效期限;h.适当的话,长期履行或经常履行的产品或服务供应合同的最低期限。此外,欧盟指令还要求消费者必须在适当的时候收到适当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书面信息,以克服电子信息的短暂性、易修改性。

3.美国的相关制度

美国的《BtoC 网络交易指导原则》中规定,交易过程的相关信息必须充分披露,包括:交易条件、交易流程,并告知消费者在何种状况下可以取消交易;以适当的语言表达所有相关讯息,即销往台湾省地区的商品或服务必以繁体中文表述,销往日本者,则必须以日文表述;交易信息必须妥适保存,并使消费者可以随时查询;价格信息透明,包括定价、运费、货币类别、附加税款等;物流处理信息透明,包括运送方式、运送时间等;退换货处理信息透明,包括退货、换货、退款等的相关规定,如鉴赏期长短、退换货流程等。若厂商不接受退换货,则必须在交易尚未完成时就明白告知消费者。

三、国内外在线信息披露相关制度的比较分析

关于在线信息披露的我国国家级相关立法包括:《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这些法律文件中的信息披露主要是针对传统交易模式下消费者知情权保护的特点而设计的,因而很多规定很笼统,操作性差,并且已经很多规定无法适用于在线交易的情形。如《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53条规定,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应当置于公司住所或者分公司营业场所的醒目位置。在线交易模式下,在线消费者不可能到经营者的住所或营业场所去查阅经营者执照,这些规定显然在在线交易模式下是无法适用的。另外,北京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在网络经济活动中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通告》,上海市政府出台了《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分别对经营者在线信息的披露提出一定要求,但立法层次与适用空间的局限性,使得我国在线交易模式下消费者知情权保护方面的制度立法仍处于空白或低层次的探索阶段。消费者在线知情权的实现是依赖经营者信息的披露程度的,国外相对成熟的立法经验很值得我国借鉴。

参考文献:

在线合同范文第6篇

在核查验收中发现的问题

1.回潮率问题。现场检验中,兵团的棉花回潮率较小,平均回潮基本在9%以下,不存在因为回潮率超标退货的问题,而当地棉花加工企业(大部分没有烘干设备)加工的棉花普遍存在回潮率大的现象(基本上在9.5%左右,甚至有超过10%)。不论是兵团的还是地产的棉花,公检回潮率基本上都比在线回潮率大,就单包检测数据来看,很大一部分差异超过3%。

同一棉包两头测试的回潮率存在较大差异。由于处于比较极端(当时室外温度零下27℃)的环境,我局人员曾到企业使用插式水分电测器对其单排堆放的棉垛进行测试,同一棉包由于一头处于风口处,而另一头背风,导致同一包棉花包头两侧测试的回潮率差异达到2%。

企业在使用在线回潮系统过程中存在问题。我局在检测一批棉花(同一天生产)时发现,前期流水号的棉包在线回潮率都是超过10%的,但是后期流水号的在线回潮率突然都变成6%左右。

针插式(MBS型)水分电测器存在台差。同一包棉花同一时间、同一插入点、同一插入深度,各个电测器测试的数值不一致,有的差异达到1%。低温下水分电测器把手容易损坏,尤其是与连接线连接处。由于温度低连接线外层塑料变硬,导致连接线根部非常容易断裂。

2.含杂率问题。兵团的棉花都是机采棉,杂质较大,由于近年来不断进行技术改造,基本控制在2%左右。有些厂由于管理及机械设备等各种原因,生产的棉花杂质较大,如150团的几个加工厂,基本上在2.5%左右,有的加工厂控制得较好,如149团联合加工厂,基本上控制在1.7%左右,甚至有的批次杂质仅有1.2%,棉花看上去不像是机采棉,倒像是手采棉。当地棉花加工企业生产棉花都是手采棉,杂质大,大部分在2%左右,甚至达到2.5%,从棉花样品形态上看,由于杂质较大,倒像是机采棉。

3.公定重量问题。公定重量普遍比原检验公量小。兵团的棉花每批基本上少0.6~0.8吨,地产棉基本上少0.8~1.3吨,地产棉有的批次甚至少2吨,有的一个合同号(10个批次)总公定重量与原检总公量相比少了17吨。检测过程中甚至发现,在公检回潮率比在线回潮率大2%的情况下,公定重量与原检验结果差异较大的批次,公检的毛重甚至比原毛重还小。

但是也有的棉花加工企业公定重量与原检公量差异很小,公定重量与原检验结果差异在200公斤之内,基本上是溢重,有的批次公量比原检验结果重0.4324吨;也有部分企业的公定重量与原检公量差异较小,平均每批基本上在300公斤以内。

4.马克隆值及品级问题。在核查过程中发现了马克隆值、品级与原检验结果差异较大的情况,马克隆值差异主要是核查检验的结果比原检验结果小,品级差异表现在核查检验的品级比原检验品级差,并且这类问题一旦出现,都集中在某个企业的某个合同号。

我们对问题的分析

企业的公定重量计算是采用各加工厂在线系统生成的毛重和在线回潮率计算的,在线检测系统的数据只能作为企业生产时的参考数据,而不能作为贸易结算依据,按照在线系统生成的毛重和在线回潮率作为结算依据本身就存在着问题,因此产生公检重量与原检验公量差异较大的情况不是一些人讲的主要是针插式电测器或在线监测系统有问题,而是企业自身在管理上存在问题造成。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我局核查某一合同号的棉花时,由于水分超标,退了两批棉花,企业重新换了两批棉花补充,该批合同中其他批次的棉花公定重量与原检验结果相比均少了1吨多,而这两批棉花差异很小,平均只少了400公斤。这说明棉花加工企业是非常清楚自己生产的棉花质量和重量,各加工企业经营理念不一样,其根据经营需要,提供不同批次的棉花以及相应的检验数据以达到其利润最大化。

关于含杂率的问题,我们对地产棉的杂质样进行分析,发现其杂质中带纤维籽屑以及棉籽皮、壳较多,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极可能是当时加工季节连续阴雨天,企业一味追求加工速度,给棉箱压力过大,锯齿线速度过快,将棉纤维连同棉籽皮甚至是棉籽壳一起带下,造成杂质过大。

目前对针插式水分电测器(包括新式的压板式水分电测器xj130)的计量检定存在问题。一是由于采用的是温差自动补偿方式,对其进行计量检定时,只能是对当时环境温度下的电阻进行测试并与标准电阻箱进行比较,如果数据一致,则认为合格,如果不一致还不能调整,只能返回厂家进行检修。也就是说目前的检定行为只能是进行对其检测范围的某一点进行检定,严格意义上讲,这样的检定只能是对当时温度下的仪器是否合格进行判定,如果温度发生变化,仪器是否合格,还需进行检定,而不像以前老式的电测器可以对其进行多点测试、检定,从而判定仪器是否合格。二是按照目前的检定规程,水分电测器的检定范围只能是常温(0~40℃),0℃以下如何判定仪器是否合格则没有相应的检定规程。三是目前各省建标用于水分电测器计量检定的标准电阻箱是基于原来的电阻-回潮率(温度补偿)数学模型建立的,与新式的水分电测器采用的数学模型是否一致是一个问题。

马克隆值和品级差异较大,分析其原因主要是交储企业为达到利益最大化,故意伪造检验数据或偷换样品,企图将不符合收储条件(一般是马克隆值是C1,品级达不到4级)的棉花冒充合格棉花,其次是仪器化检验人员在检验中疏忽,出现检验数据偏差。

探讨解决问题的办法

根据以上情况分析,个人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解决问题:

1.针插式水分电测器总体上来讲是比较科学地反映了棉花的回潮率,进一步完善将会更好。尤其棉纤维吸湿后,在零下20℃~30℃的极端温度下,水分是以何种形式存在,其导电性与在常温下和棉纤维结合后的导电性相比会发生怎样的变化,这些都需要作进一步的基础性研究,并进一步完善在极端环境下棉花回潮率的数学模型,使仪器使用更加方便,更加科学,更有说服力。

2.建立适应新型水分电测器的计量检定规程、计量标准从而进行量值传递。确保仪器在现场测试中正常使用、测试准确。

3.仪器化检验机构要加强与被检验企业的沟通联系,尤其是在加工期间,品级检验人员应重视企业的加工质量,发现问题及时告知企业,帮助企业分析原因,解决问题,从而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和送检积极性。

4.承担收储任务的专业纤检机构对入储的棉花,要严格按照检验规程进行质量核查,对马克隆以及品级的核查工作要尤其重视,决不能掉以轻心,要确保马克隆值有专人在现场检验完成,当天抽取的样品当天要在检验室完成检验工作,以便于及时发现问题。

在线合同范文第7篇

鸿路钢构(002541)公告,公司近日收到宣城宛陵科创关于彩 金湖标准化厂房工程(宛陵科创城一期)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合同暂估价为5.2亿元。该项目的实施将对公司2018年至2020年营业收入和利润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

安徽水利:中标3个PPP项目 合计金额超50亿元

安徽水利(600502)公告,近日,公司收到三个PPP项目中标通知书。其中G329蚌埠长淮卫淮河大桥至怀远县卞河路段一级公路、城市中环线部分路段和解放南路PPP项目的项目投资约33.97亿元;阜阳智能制造产业园-无人机产业园一期工程公共基础设施PPP项目的投资金额约8.03亿元;富平县城区市政道路建设工程PPP项目的估算投资额为8.12亿元。

巴士在线:“法定代表人失联”一事的核查尚无明确结果

巴士在线(002188)公告,此前公司董事会对无法直接联系到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总经理王献蜀本人一事进行核查。但截至目前,核查尚无明确结果,相关工作仍在进行中。公司将继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

中国核建:前11月新签合同额670亿元 同比增逾3成

中国核建(601611)公告,公司2017年1-11月新签合同额669.6亿元,同比增长31.9%。其中,军工工程69.5亿元,同比增长163.8%;核电工程76.3亿元,同比下降37.4%;工业与民用工程523.8亿元,同比增长46.8%。截至11月,公司累计实现营业收入384.32亿元。

在线合同范文第8篇

关键词:慕课教学;工程招投标;合同管理;翻转课堂

一、《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课程分析

《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是建筑类专业中的一门核心课程,它揭示了建筑工程行业市场交易的一般规律,明确了招投标的方法与步骤及应该遵循的原则,阐明招投标与合同管理的内在联系;是学生学习建筑工程专业知识,了解承包市场发展规律的基础课程。主要内容包括索赔管理、投标报价技巧和合同管理能力等。该课程的主要目标在于让学生理解工程承包、工程施工招标、投标及合同管理、工程风险、施工索赔的相关知识;培养学生招标、招标文件编辑、投递投标文件、索赔管理、合同管理的能力等;塑造一个具有遵纪守法、诚实可信职业素质的工程管理人才。

二、《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课程进行慕课和翻转课堂实践的必要性分析

(一)《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课程的现实性分析

第一,在传统的教学过程中,教师在课堂上往往只是进行知识的传授,而知识的内化是学生课后完成的,但是由于工程类学科本身的学科特性,让学生理解起来比较困难,从而在课后因缺乏有效指导而不能进行很好的吸收,或者因为学习的困难性,致使学生不愿自主在课后对知识进行内化,最终导致了学生对知识的掌握程度比较低[2]。第二,因为在传统的课堂中,教学时间是非常有限的,所以课程的教学资源会受到时间和场地的限制,使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的训练少且受到教师指导的机会也不多。最终导致《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的课程的实际效果与其本身的课程目标存在较大的差距性,影响了课程的质量与效果。因此,必须改革课堂教学模式,翻转课堂,才能让《工程招投标和合同管理》课程保持活力,才能培养出适合时展的工程类人才。

(二)《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实行慕课与翻转教学模式凸显的优势

在《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中引入慕课和翻转课堂的教学模式,是变革教学的一种有效的重要途径。它通过让学生在课前进行在线自学、同伴讨论和教师的在线指导,对所学的知识进行初步的认知;接着在课堂上通过教师与学生之间的活动、同伴之间的合作和自主的探究方式,将自学的内容进行吸收内化。进而实现课内与课外的翻转,提升课堂教学的效率,提高课堂的教学质量,促进学生自主探究能力、合作能力的发展。除了课内与课外的翻转之外,线上线下的翻转也是引进慕课和翻转课堂教学模式的重要效果体现。随着信息化技术的发展,线下传统的课堂教学越来越多地搬到了线上进行网络教学,使教育资源的覆盖面更为广泛,师生的互动性更强。它不仅是课堂教学的延伸,而且解决了课堂上因受时间限制尚未解决的问题。例如,《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的投标报价技巧的内容,不是在教室上几节课就可以掌握的,它需要不断进行实践尝试,需要汲取各方面的知识来拓展思考的全面性。而网络平台教学,有效地弥补了课堂教学资源不足的缺陷,突破时间空间的限制,让老师可以做到因材施教,让学生可以根据自身情况有效地选择合适的教学视频或教学直播课进行学习,真正做到了“以生为本”[3]。

三、慕课视角下《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翻转课堂实践途径

在《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课程中,将“慕课”与“翻转课堂”进行深度融合,就是指教师通过将课程当中的某个知识点录制微课或微视频,给予学生进行课前自学,并自行按照教师的要求完成相关测试作业,标注自己质疑的地方。而在课堂上则是通过师生之间的互动,同伴之间的合作探究深入理解知识,辨析易混易错点,内化知识。在课中解决疑问后,教师再根据学生实际给予学生高一层次的网络测试,并对测试结果进行数据分析,进而给予学生更为针对性的反馈和指导。因此,要想提高《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课程的课堂效果,完成课程的目标,培养工程类人才的能力,深化课程改革,就必须做好课前导学、课中教学、课后巩固三个环节的设计。

(一)以课程目标为导向设计课前导学活动

教师应根据课程培养人才的需求,列出课程每个单元的知识目标和能力目标,明确课程的重点内容,把知识与能力的培养融合在线的知识加入视频和测试作业中。在预设计制作微课视频时,首先要明确教学的内容和目标;其次要考虑学生的个性化需求诸如学习方法、接受能力等方面;最后还需要对微课视频的内容进行作业的设计,对学生自主学习微课的内容进行针对性地检测。如果学习者未完成在线作业,系统则会自动抽取这些学习者进入下一轮的验证性学习,提示、督促学习者观看相关内容的视频,完成相关内容的测试,直到学习者的学习效果达到了预期的学期目标之后才可进入课中学习。这样,虽然不同学习者在课前导学阶段的学习时间和学习环境有所不一样,但是通过这一个环节的学习,能确保课程的大部分学习者对课程内容有了初步的认识和了解[4]。

(二)以互动为主要形式开展课中教学活动

课堂是翻转课堂教学模式的主阵地,也是解决学生课前质疑,内化知识的主战场。其主要的特点是互动性强,既包括师生之间的互动也包括生生之间的互动,以讨论、合作、交流、探究的形式为主。教师应在课中教学之前,对学习者的课前导学情况进行分析,了解学习者的质疑点,从而设计出利于激活学习者思维的问题,让学习者通过自我思考、自主探究、合作探究、教师问题解答的方式内化知识,加深理解,提升知识运用能力、探究能力、合作能力等等。

(三)以进阶式的测试方式开展课后巩固活动

教师应根据学习者的学习情况,设计比课前导学更深一层次的测试作业,让学生在这些训练中锻炼思维能力,提高学生的知识认知水平和实践操作能力。而教师根据后台统计的学生学习测试的数据及学生课堂的表现,总结出代表性的问题,从而挖掘提升教学效果的方式和方法,对教学方式方法做出改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