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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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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合同范文第1篇

甲方委托乙方就甲方“”项目向国家省市区科技系统申请20XX年科技计划项目资金之提供技术服务。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

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技术服务的内容如下:

1、技术服务的目标:立项批准资金支持;

2、技术服务的内容:

请表,项目合同书及与项目主管部门的技术沟通;

第二条

乙方应按下列要求完成技术服务工作:

1、技术服务期:

2、技术服务进度:

3技术服务质量期限要求:

第三条

为保证乙方有效进行技术服务工作,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下列工作条件和

协作事项:

1、提供技术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企业组织代码证(复印件1张);

(2)企业国(地)税登记证(复印件1张);

(3)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上年度审计报告原件一份(原件必须加盖会计事务所齐缝章);

(4)最近一个月的企业会计报表;

(5)完税证明(纳税结算清单);

(6)项目情况的证明文件(如技术报告、查新报告、鉴定证书、检测报告、用户使用报告等复印件);

(7)能说明项目知识产权归属及授权使用的证明文件(如:专利证书,产权使用授权书,产权使用认可书、技术合同等的复印件);

(8)与项目和企业有关的其它参考材料(如奖励证明、用户定单等的复印件);

(9)主要设备清单(包括型号、数量、单价等);

(10)与银行签订的银行放款凭证、企业付息凭证有效复印件(验原件);

(11)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基本情况;

(12)本项目负责人的基本情况;

(13)项目负责人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中级以上或研究生以上学历证书);

(14)申报企业情况(见附件要求);

(15)各种获奖证书。

2、提供工作条件:

人员协助乙方组织材料;

3、甲方提供上述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的时间及方式:及时提供。

第四条

甲方向乙方支付技术服务报酬及支付方式为:

技术服务费由甲方

具体支付方式和时间如下:

务费的款项。

第五条

双方确定因履行本合同应遵守的保密义务如下:

甲方:

1、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况和本项目双方的合作情况。

2、保密期限:

3、泄密责任:

乙方:

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情况和本项目双方的合作情况。

第六条

本合同的变更必须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定。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以向另一方提出变更合同权利与义务的请求,另一方应当在七日内予以答复:

第七条

双方确定以下列标准和方式对乙方技术服务的工作成果进行验收:

1向项目主管部门报送申报材料并获得立项。

2、技术服务工作成果的验收标准:

3、技术服务工作成果的验收方法:

4、验收的时间和地点:

第八条

成果分享

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利用乙方提交的技术服务工作成果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归甲方所有。

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利用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和工作条件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归甲方所有。

第九条

双方确定,按以下约定承担各自的违约责任:总额的1‰支付违约金。

科技合同范文第2篇

2014科技贷款担保合同范本

贷款方:_________(甲方)

借款方:_________(乙方)

担保方:_________(丙方)

一、借款种类:科技三项经费

二、借款币别:人民币

三、借款额:(大写)_________元整,_________(小写)

四、借款用途:用于_________年度科技计划中项目。

五、还款方式:乙方于借款到期日将本金归还甲方。

六、借款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七、还款保证:

1.丙方受乙方委托为乙方的借款提供独立的连带的责任担保。

2.担保范围为借款本金。

3.担保期限至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止两年。

八、权利和义务:

1.甲方在合同签字生效后,由_________将合同规定之款项拨给乙方,乙方应按本合同规定的用途,严格履行《_________》所规定承担的项目任务,实行专款专用,单独列账,不得挪作他用,并接受甲方监督,每半年一次向甲方如实提交项目执行情况报告、经费决算。

2.本合同所规定项目完成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交书面报告,向甲方申请鉴定或验收。该项目鉴定后,乙方必须在一个月内向甲方提供完整的鉴定资料和经费决算。

3.乙方承诺,属技术保密项目必须由技术保密审查部门审查后,才能确定可否发表或用于国际合作和交流。

九、违约责任:

1.乙方有以下行为之一者,甲方可单方终止合同,提前收回所拨款项(即《_________》所述经费下达总额),并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该违约金为已发放金额的10%.

(1)乙方未进一步对本合同规定的项目开展研制、开发和生产工作;

(2)乙方出现经营困难或内部问题,致使本合同所规定项目的研制、开发和生产工作无法进行;

(3)本合同所规定项目的技术人员离开乙方,致使该项目的研制、开发和生产工作无法进行;

(4)乙方未将本合同项下之款项使用在本合同所规定项目的研制、开发和生产上;

(5)乙方未按合同之规定时间向甲方提交本合同所规定项目执行情况和经费决算;

(6)乙方不配合甲方进行本合同所规定项目运作情况的监督、检查;

(7)乙方有其他不利于本合同所规定项目研制、开发和生产工作或有可能妨碍所发放款项回收的情况。

2.乙方保证按期还款,否则须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1.5倍向甲方支付逾期还款违约金。

十、纠纷解决:合同履行期间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各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法院,管辖法院为_________人民法院。

十一、其他特别约定条款:_________.

十二、本合同的附件:_________.

十三、合同文本: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存两份,乙方存一份,丙方存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必须由三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法人单位公章后生效。

借款方(公章)_________ 贷款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担保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科技合同范文第3篇

(一)甲方请乙方就工程提供技术咨询服务,乙方愿意提供这样的服务。

(二)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技术咨询服务范围如下:(详见附件)

(三)乙方的义务如下:

1.乙方应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份内派遣________名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工程咨询工作的专家来中国进行为期________天的技术咨询服务,派出技术咨询专家的名单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

2.乙方的专家应到现场考察,并正确、全面地解答甲方人员提出的咨询问题,在离开中国前,向甲方提交咨询报告初稿,并在离开中国后一个月内提交正式咨询报告,一式五份,报告的内容应包括附件中所列内容,并用英文书写。

3.乙方的专家在中国进行技术咨询服务的时间为________个日历日(包括________个旅途日和________个周末日),每周工作6天,每天工作8小时。

4.专家在中国工作期间应遵守中国的法律和所在工作地区的有关规定。

5.乙方将正式的技术咨询报告给甲方寄出后,应以电传通知甲方如下内容:报告寄出日期、邮单号。

6.技术咨询报告如在邮寄途中丢失,乙方接到甲方的通知后应立即免费补寄。

(四)甲方的义务

1.考虑到本协议第二、三条所规定的乙方所提供的咨询服务,甲方支付给乙方一笔总费用,其金额为________美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美元整)。

2.为乙方专家提供在中国境内的食宿及工作需要的交通。

3.提供工作必须的技术资料、图纸和技术文件。

4.提供在中国工作所需的翻译人员。

5.协助办理专家出入中国的签证和在中国居留、旅行手续并提供方便。技术咨询合同:涉外科技咨询和设计合同由精品信息网整理!

(五)费用的支付

1.本协议书的费用以美元支付。

2.本协议书所规定的总金额的75%计美元,在乙方所派专家到达北京后,甲方凭收到的下列单据,经审核无误后3天内通过中国银行和×国商业银行向乙方支付:

(1)商业发票正本一份;

(2)商业发票复印本五份。

3.本协议总金额的25%,计________美元在乙方完成技术咨询服务并提交正式的技术咨询报告后,甲方凭收到的下列单据,经审核无误后不迟于________天通过中国银行和________国商业银行向乙方支付:

(1)商业发票正本一式六份;

(2)即期汇票一式两份;

(3)邮寄正式技术咨询报告的邮单或空运单一式两份。

(六)凡在中国以外所发生的一切银行费用由乙方承担。在中国发生的一切银行费用由甲方承担。

(七)双方应对互相提供的一切资料给予保密,未经过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者透露。

(八)税费

1.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对甲方课征有关执行本协议的一切税费,由甲方支付。

2.中国政府根据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科税法》对乙方课征有关执行本协议的一切税费由乙方支付。

3.在中国境外课征有关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一切税费由乙方支付。

(九)仲裁

1.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仍不能达成协议时,则应提交仲裁解决。

2.仲裁在被诉方所在国进行。在中国,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该会仲裁程序规则进行仲裁;在________国,由(被诉方所在国的仲裁机构的名称)根据其仲裁程序规则进行仲裁。

科技合同范文第4篇

一、一切企业、事业单位急需专业技术人员,而人事部门一时又无法调配,经过上级批准,在定编范围内,可从其他单位的在职科技人员或社会闲散科技人员中招聘。

二、一切机关、事业、企业单位的在职科技人员和社会闲散科技人员,符合招聘单位招聘条件的,经本单位同意,都可报名应招,并向招聘单位提供本人的学历、职称、工作经历、科技成绩,接受招聘单位的考试、考核,择优录用。

三、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要有组织、有领导地进行。在本市、县范围内招聘的,须经业务主管部门批准;跨市招聘,须征得市、县人事部门和被招地区人事部门同意;跨省招聘,须征得市以上人事部门和被招地区人事部门同意。

四、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要按照国家的政策规定办事,严格控制流向。应遵循从城市到农村,从大中城市到小城市,从全民所有制单位到集体所有制单位,从科技人员富余的部门和单位到科技力量薄弱而又急需的部门和单位去的原则。凡用非所学、用非所长或任务不足不能充分发挥作用的专业技术人员,其所在工作单位应支持他们到可以发挥专长的单位去工作。

五、被聘用的专业技术人员,原是在职的,其所在单位应向招聘单位提供有关情况,由聘用单位和原单位及被聘用人三方签订合同。合同期满后,如工作需要,征得原单位和本人同意后,可以续聘;不续聘的,在合同期满后一个月内仍回原单位工作。原单位撤并的,由其主管部门安排工作,其连续工龄照算。社会闲散科技人员,必须由聘用单位与被聘用人签订合同,合同期满后,可以续订,也可以辞退。所签订的合同,必须明确各方的责、权、利,并受国家法律保护。

科技合同范文第5篇

合同编号

G*-**

密级

  

集团公司 2018 年度科技发展计划课题合同

 

课 题 名 称:                                  

承 担 单 位:                                         

课题负责人 :                                              

起 止 年 限:    2018年  月 至    年    月

填 写 说 明

 

1.    1、本合同由集团公司科技管理部与课题承担单位签订,甲方为集团公司科技管理部,乙方为课题承担单位。

2.    2、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三份,乙方两份,课题负责人一份;

3.    3、合同采用A4纸打印上报,填写内容采用小4号宋体。

4.    4、合同编号以“集团公司年度科技发展计划”中合同号为准。

5.    5、合同密级由课题承担单位提出建议,集团公司科技管理部审定。

一、国内外现状及简要说明

我国幅员辽阔,有70%的国土面积为山区,地质条件十分复杂,是世界上喀斯特地貌分布面积最广的国家之一。我国境内可溶岩分布面积达3400000km2,约占我国国土面积的1/3。其中,裸露于地表的碳酸盐岩面积为910000km2,接近我国国土面积的1/lO。如此广阔的岩溶面积,严重影响着我国交通基础设施的建设和发展。喀斯特地貌不良地质条件给隧道的施工和运营造成了严重的威胁。

喀斯特地貌岩溶隧道问题的研究可以追溯到上世纪30年代的前苏联,当时召开了第一届全苏喀斯特会议,此会议由舍维亚科夫院士发起。在70年代,德国也首次举行了主题为“与可溶岩有关的工程地质问题”的国际研讨会。

当前岩溶隧道施工技术在溶洞施工处治工艺和施工方法的研究方面比较丰富。但由于问题的复杂性,喀斯特地貌高速铁路隧道系统研究还不足够,距解决隧道施工中出现的复杂问题尚有差距。

二、主要研究内容、关键技术及研究方法

1、 复杂艰险重山区大临便道施工(1)研究内容

在复杂艰险重山区进行大临便道建设,不仅要面临喀斯特地貌重山区带来的多种建设难题,还要在规划选线之初将所有自然环境因素考虑进去,尽可能规避自然灾害对基础设施的负面影响,如暴雨、飓风、滑坡、泥石流、滚石等。施工难度有多高,可想而知。

(2)关键技术与研究方法

①施工便道规划选线

施工便道规划选线应在充分调查工程所在地自然环境、地质状况、社会风俗、既有房屋利用条件等的基础上,根据工程规模、特点和施工组织要求等进行规划选线,确定施工便道标准。

②施工便道安全风险预控

施工便道无论在施工期还是运营期都应当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同时应建立应急管理制度、成立组织机构、明确人员职责,根据现场可能发生的紧急情况,编制应急预案。

2、加工场智能建造(1)研究内容

加工场使用大量的智能机械达到高度的自动化加工,减少人工操作;提高工作效率和生产效率;使整个工艺的加工流程稳定,提高产品的质量与标准。

(2)关键技术与研究方法

设备选型根据工程规模及加工场至各工点运距主要设备配置按照专业化、自动化流水作业配置。

主要设备包括双柱卧式金属带锯床、小导管箭头成型机、多功能联合冲剪机、数控弯拱机、数控龙门式等离子切割机、智能钢筋弯箍机器人、8字筋对焊机、8字筋液压成型机、数控小导管打孔机、智能钢筋焊网机、数控全自动调直切断机等。通过智能机械生产,对比传统加工方法,研究其经济价值。

3、拌和站管理系统(1)研究内容

拌和站是现场施工最重要的基础保证,通过拌和站管理系统达到“提高效率、节省成本、保障安全、轻松管理”的精细化管理目标,减轻各个岗位人员的负荷,减少各种错误率,提升生产效率。

(2)关键技术与研究方法

根据工程规模,合理配置拌和站管理系统中生产管理、实验室管理、原材料管理、设备监控、手机APP等各功能模块,对接拌和站厂家的工控系统,保证数据准确,传输稳定,流程化管理,图形化操作。

4、信息化系统(1)研究内容

依托铁路工程管理平台,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各单位及时沟通、管理模式及业务流程的优化,达到优化管理过程,提升高速铁路建造品质的目的。

(2)关键技术与研究方法

根据工程规模,合理配置铁路工程管理平台各模块的应用,在原有工作的基础上,实现各种数据的自动抓取、自动分析、自动形成各种直观的图形化报表,便于各方了解项目有关信息,第一有利于提升工作速度,第二有利于提升管理质量。让工程的透明度提升,使大家可以更准确、深入掌握工程建设情况。利用共享的信息平台为有效的建设项目管理提供了基础数据信息。

主要使用模块有资料管理系统、劳务工管理系统、基于BIM技术的征拆进度现场管理系统、施工日志(包含检验批)系统、沉降观测系统、超前地质预报系统、围岩量测系统、视频监控系统、桩基检测系统、物资设备系统、验工计价系统等。

5、岩溶隧道体外排水系统(1)研究内容

隧道围岩范围内岩溶水的存在使得隧道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发生变化,造成围岩强度降低,渗透水压力增加;而岩溶水的渗透、结晶问题将导致隧道运营病害,同时又具有侵蚀性,对隧道结构、防排水工程等的侵蚀作用不可忽视。所以隧道排水非常重要,本研究就是为了研究岩溶隧道的体外排水系统,减少水害。

(2)关键技术与研究方法

配合中铁二院对复杂岩溶新型衬砌结构体系研究的科研成果,隧道排水采用双侧沟+中心水沟排水;拱墙衬砌背后设φ50环向盲管,两侧边墙角附近铺设φ80纵向盲管,隧底设置φ50环向盲管,围岩集中出水点设置专管引排至中心水沟;侧沟壁与道床板间设纵向排水槽,排水槽与中心水沟间设置横向水沟;边墙设置泄水孔,孔径φ110;可溶岩地段中心水沟两侧交错设置竖向泄压孔,并设弯管引入中心水沟。仰拱及填充浇筑时预留φ110PVC管。

6、大型机械化配套施工(1)研究内容

目前,我国铁路隧道在建设配套技术水平、施工装备以及国产化还处于隧道施工机械化初期,该项主要为铁路隧道施工Ⅰ、Ⅱ级机械化配套方案的实施与优化,达到“自动化减人,机械化省人”的目的,同时,减少安全隐患,满足安全目标。

(2)关键技术与研究方法

以开挖钻孔作业线(全电脑三臂凿岩台车)、加强支护作业线(多功能拱架安装台车)、喷混凝土作业线(湿喷机械手)、仰拱作业线(移动式仰拱栈桥、自行式弧形模板)、二次衬砌作业线(防水板铺挂台架、轻型二衬台车、蒸汽养护台架)、水沟电缆槽作业线(水沟电缆槽台车)6条生产作业线为主,对作业线所需工装、配套设备进行优化调整,形成铁路隧道施工Ⅰ、Ⅱ级机械化配套方案。

7、复杂地质隧道超前地质预报系统(1)研究内容

隧道超前的目的是为了进一步查清隧道开挖工作面前方的工程地质与水文地质条件,指导工程施工顺利进行;降低地质灾害发生的几率和危害程度;为优化工程设计提供地质依据;为编制竣工文件提供地质依据。超前地质预报的要内容为地层岩性、地质构造、不良地质、地下水进行预测预报。

(2)关键技术与研究方法

铁路隧道超前地质预报采用地质调查法、超前钻探法和物探法,做到地质调查与勘探相结合、物探与钻探相结合、长距离与短距离相结合、地面与地下相结合、超前导坑与主洞探测想结合,并对各种方法预报结果综合分析,相互验证,提高预报准确性。

8、艰险山区长大隧道精密控制网测量技术(1)研究内容

隧道工程测量是在隧道工程的规划、勘测设计、施工建造和运营管理的各个阶段进行的测量。为保证隧道能按规定的精度正确贯通及相关的建筑物与构筑物的位置正确,从而要求:规划阶段,提供隧道选线用的地形图和地质填图所需的测绘资料;勘测设计阶段,在隧道沿线布测测图控制网,测绘带状地形图,实地进行隧道的洞口点、中线控制桩和中线转折点的测设,绘制隧道线路平面图、纵断面图、洞身工程地质横断面图、正洞口和辅助洞口的纵断面图等工程设计图;施工建造阶段,根据隧道施工要求的精度和施工顺序进行相应的测量,首先根据隧道线路的形状和主洞口、辅助洞口、转折点的位置进行洞外施工控制网和洞口控制网的布没及施测,再进行中线进洞关系的计算及测量,随隧道向前延伸而阶段性地将洞内基本控制网向前延伸,并不断进行施工控制导线的布测和中线的施工放样,指导并保证不同工作面之间以预定的精度贯通,贯通后进行实际贯通误差的测定和线路中线的调整,施工过程中进行隧道纵横断面测量和相关建筑物的放样,以及进行竣工测量;在施工建造和运营管理阶段,定期进行地表、隧道洞身各部位及其相关建筑物的沉降观测和位移观测。

(2)关键技术与研究方法

①隧道平面控制测量应结合隧道长度、平面形状、辅助坑道位置以及线路通过地区的地形和环境条件等,采用GPS测量、导线测量、三角形网测量及其综合测量方法。

②隧道高程控制测量采用水准测量、光电测距三角高程测量。

③隧道变形测量在隧道主体工程完工后进行,变形观测期不少于3个月。

④运营及养护维修阶段,对各级控制网的复测、构筑物变形监测、区域沉降地段变形监测、轨道几何状态检测等。

9、复杂岩溶隧道综合施工技术(1)研究内容

复杂岩溶地区的隧道工程施工具有危害大、预防难的特点,是目前隧道工程中尚未很好解决的难题。若冒然施工,极有可能会产生突泥涌水,造成重大安全事故。从超前预报指导施工,到揭示后溶洞处理措施,最后保证施工安全、运营安全为主要研究内容。

(2)关键技术与研究方法

复杂岩溶隧道的关键技术在于准确的超前地质预报、安全的掘进方法、合理的处理措施。

三、课题预期目标、经济技术指标和成果形式

1、预期目标(1)编制复杂艰险重山区大临便道施工图;

(2)编制智能加工场实施标准指导手册;

(3)编制信息化拌和站实施标准指导手册;

(4)编制高速铁路建设期信息化系统指导手册;

(5)岩溶隧道体外排水技术专利;

(6)高速铁路大型机械化配套施工指导手册;

(7)复杂地质高速铁路隧道超前地质预报施工指导手册;

2、经济技术指标(1)目前高速铁路建设期人工费约占20%,设备费约占15%,而且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施工建设期较中标时的人工费、设备费、材料费等增长迅速,若不能采取措施则会造成巨额亏损。从规划开始,结合工程实际情况,使用信息化手段,大量采用智能化机械、设备,规范化管理、集约化生产、标准化控制,做到源头能控制,过程可追溯,质量有保证,降低人工费占比,增加设备的利用率,减少材料浪费,提高经济效益。

(2)复杂艰险重山区,尤其是岩溶发育地段的高速铁路隧道施工安全风险高,不可预见因素多,以“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为原则,降低建设期与运营期的安全风险,创造经济效益。

(3)复杂岩溶隧道体外排水系统为新型衬砌结构体系,具有巨大的发展空间与经济价值,在室内实验、理论分析及数值计算的基础上,本项目通过对各个问题的分析,拟建立最优化的隧道体外排水系统,为以后的类似工程提供宝贵的参考依据。

3、成果形式(1)施工技术总结及指导手册;

(2)发明专利及著作权;

(3)科研论文。

 

四、课题的年度计划及年度目标

年度

计划及目标

2018

2019

2020

2021

2022

1、

 

2023

1、整理、分析试验数据,撰写试验报告;

2、形成复杂岩溶隧道综合施工技术的科研成果;

 

 

五、课题参加单位及主要研究人员

参加单位

研究任务及分工

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贵南高铁项目经理部

制定总体研究方案,并具体实施,负责成果总结。

课题

负责人

职务

职称

研究任务

及分工

全时率

所在单位

(全时率取100%、75%、50%、20%)

 

 

 

六、经费预算                                  单位:万元

经费来源预算

经费支出预算

科目

预算数

科目

预算数

来源预算合计

4545

支出预算合计

一、集团公司计划拨款

一、人员费

二、国家拨款

二、设备费

三、省市拨款

1、购置费

四、单位自筹款

4545

2、试制费

五、银行贷款

3、租赁费

六、其他来源款

三、相关业务费

1、材料费

2、燃料及动力费

3、测试及化验费

4、会议差旅费

5、资料费、咨询费

6、国际合作与交流费

7、文整费

四、课题管理费

五、其他费用

说明:全部课题经费由项目自筹解决,课题所发生费用计入项目研发经费。

七、拨款计划                                 单位:万元

计划拨款总额

首次拨款

(    年)

中间拨款

(    年)

结题拨款

-

-

-

-

 

八、合同签定双方意见

 

 

 

集团公司科技管理部(甲方)                        (章)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课题承担单位(乙方)                        (章)

 

课题负责人(签字)                     

 

 

开户银行:

帐户名称:

帐   号:

 

   

 

 

 

 

九、共同条款

1、合同双方共同遵守《集团公司科研发展计划合同管理办法》,《集团公司科研费用管理办法》,若有争议时,按办法中有关规定处理。

2、乙方必须按要求编报年度计划执行情况及时上报甲方,逾期不报,甲方有权终止拨款。

3、合同执行过程中,乙方如需变更合同,应根据“办法”中有关规定,向甲方提出变更内容及理由的申请报告,经甲方审核批准后实施。甲方提出变更合同书有关内容时,要与乙方协商达成书面协议后实施。在变更合同未经双方确认前,双方仍应履行原合同书内容。

4、乙方课题经费开支应符合财务管理有关规定和《集团公司科研费用管理办法》经费开支范围要求。

5、甲方根据“办法”的规定,及时向乙方拨付经费,并监督经费使用情况。对不符合规定的开支,甲方有权提出调整意见。

6、遇下列情况之一,甲方可通知乙方终止合同:

(1)课题所需自筹资金等条件长期不落实的;

(2)经论证,课题所选技术路线、方案已无实用价值,或依托的工程项目发生较大变化致课题无法进行的;

(3)参加研究开发的合作单位或课题人员发生较大变化,致课题无法进展的。

(4)乙方违反财经纪律弄虚作假、截留、挪用、挤占课题经费情节严重的。

科技合同范文第6篇

上诉人(原审原告)北京拓普心高科技视听传媒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昌平区城区镇超前路9号。

法定代表人张东林,总经理。

委托人于国庆,北京市中凯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北京喜乐广告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门头沟区水闸南路10号。

法定代表人韩印志,总经理。

委托人仇庆林,男,汉族,37岁,该公司经理,住北京市东城区东皇城根南街32号3院。

委托人王磊,男,汉族,26岁,该公司职员,住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甲2号4门501号。

上诉人北京拓普心高科技视听传媒有限公司(简称拓普心公司)因著作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03)二中民初字第2690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2003年7月25日受理此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03年8月22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上诉人拓普心公司的委托人于国庆、被上诉人北京喜乐广告有限公司(简称喜乐公司)的委托人仇庆林、王磊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判决认定:

2001年4月25日,拓普心公司与喜乐公司就电视连续剧纪实片《二十世纪重大悬案》(简称《悬案》)在东北三省发行播放一事签订了协议,协议约定的主要内容是:喜乐公司购买拓普心公司《悬案》在东北三省的播放权,授权期限为2年;拓普心公司保证在2001年5月20日前向喜乐公司提供《悬案》的四分之三样带2盘,录制《悬案》片3集;喜乐公司保证在收到《悬案》样带2个月内向拓普心公司支付节目播放权费100 000元,否则赔偿因不能按时支付费用给拓普心公司造成的损失;拓普心公司保证在收到喜乐公司支付的《悬案》片节目播放权费五日内向喜乐公司提供《悬案》片BETACOM播出带一套共31盘。

喜乐公司为履行协议,与锦州海尔工贸有限公司等四家单位签订了广告合同。后发现拓普心公司已于2001年3月14日与哈尔滨有线电视台签定了播映权转让合同,喜乐公司认为拓普心公司的上述转让行为使喜乐公司受让的播映权权益受到影响,拓普心公司构成违约,喜乐公司有权解除协议,故未向拓普心公司支付100 000元的播放权费。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认为,拓普心公司与喜乐公司签订的《悬案》片广播权转让协议合法有效。因拓普心公司在与喜乐公司签定上述协议前已与哈尔滨有线电视台签订了广播权转让协议,哈尔滨有线电视台已实际取得了在黑龙江省除上星台之外范围内的《悬案》片的广播权,而拓普心公司将黑龙江省除哈尔滨有线电视台(不含上星台)之外范围内的《悬案》片广播权又转让给喜乐公司,其中拓普心公司对于黑龙江省除哈尔滨有线电视台及上星台之外的其他台范围内的《悬案》片广播权的转让,属于重复转让行为,故拓普心公司与喜乐公司所签订的涉案协议中关于黑龙江省范围内广播权转让的条款属于无效条款。

由于上述条款无效,致使喜乐公司与拓普心公司所签订涉案协议的目的无法全部实现,拓普心公司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喜乐公司单方终止并请求解除该协议,理由正当。拓普心公司请求喜乐公司继续履行该协议,给付100 000元广播权转让费,缺乏事实与法律根据。

双方所签涉案协议期限已满,双方未就该协议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该协议已实际终止。喜乐公司主张解除该协议已无实际意义。

据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第五十六条、第九十七条的规定,判决:驳回拓普心公司的诉讼请求。

拓普心公司不服原审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其上诉理由是:1、拓普心公司已履行了合同约定的主要义务。因为本案合同性质应为著作权发行权、广播权有偿许可使用合同,拓普心公司有权许可或转让给第三方;不存在重复转让的问题;2、即使协议中涉及黑龙江省广播权许可使用的条款无效,也并不必然导致合同全部内容无效,且事实上也并未影响喜乐公司履行合同,喜乐公司至少必须支付吉林和辽宁二省的播放权费。请求二审法院撤销原判,判令喜乐公司向拓普心公司支付播放权费、支付违约赔偿金,诉讼费由喜乐公司负担。

本院审理查明:2001年4月25日,拓普心公司与喜乐公司就电视连续剧纪实片《二十世纪重大悬案》(简称《悬案》)在东北三省发行播放一事签订了协议书,约定:喜乐公司购买拓普心公司《悬案》在东北三省的播放权,在辽宁、黑龙江(不含哈尔滨有线电视台)、吉林三省城市电视台带广告随该片播出,不限无线电视台和有线电视台,但不得上星播出,授权期限为2年;拓普心公司保证在2001年5月20日前向喜乐公司提供《悬案》的四分之三样带2盘,录制《悬案》片3集;《悬案》片版权及播出带如有问题,拓普心公司保证及时给以解决,否则赔偿因此给喜乐公司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喜乐公司保证不将《悬案》片的全部或部分交予辽宁、黑龙江、吉林三省城市电视台之外的第三方(无线电视台、有线电视台、教育电视台)播映,保证不将该片的全部或部分复制,或制作为音像制品或图书出版发行;喜乐公司保证在收到《悬案》样带2个月内向拓普心公司支付节目播放权费100 000元,否则赔偿因不能按时支付费用给拓普心公司造成的损失;拓普心公司保证在收到喜乐公司支付的《悬案》片节目播放权费五日内向喜乐公司提供《悬案》片BETACOM播出带一套共31盘。

拓普心公司依约履行了给付《悬案》片样带的义务,喜乐公司以样带进行了广告招商,并与锦州海尔工贸有限公司、沈阳海尔工贸有限公司、长春海尔工贸有限公司等单位签订了广告合同。喜乐公司与沈阳海尔工贸有限公司签定的合同中约定的广告媒介为沈阳海尔工贸有限公司负责的5个城市电视台,与锦州海尔工贸有限公司签定的合同中约定的广告媒介为辽西五地市电视台,与长春海尔工贸有限公司签定的合同中约定的广告媒介为吉林省9个电视台。

上述合同签定后,喜乐公司发现拓普心公司已于2001年3月14日与哈尔滨有线电视台签定了播映权转让合同,约定拓普心公司将《悬案》片的播映权有偿转让给哈尔滨有线电视台,播映权转让范围为黑龙江省(不含上星台),播映权转让期间为2000年9月至2002年9月,哈尔滨有线电视台向拓普心公司支付播映权转让费共计36 600元。喜乐公司以拓普心公司违约为由拒绝支付100 000元的播放权费。拓普心公司以喜乐公司未支付播放权费为由未向喜乐公司交付BETACOM播出带。《悬案》片事实上未播出。

关于拓普心公司与哈尔滨有限电视台签定的播映权转让合同,拓普心公司与喜乐公司在一审中分别向法院提供了合同的原件和复印件。该合同原件和复印件均为2页,合同第一页抬头部分的乙方均为手写体的“哈尔滨有限电视台”。但在合同第一页关于播映权转让范围的问题上,拓普心公司提交的合同原件载明为“黑龙江省(不含上星台及其他台)”,喜乐公司提交的合同复印件载明为“黑龙江省(不含上星台)”。该合同原件和复印件的其他内容均相同。一审法院就两个合同文本的真实性向当时签定合同时的哈尔滨有限电视台方的经办人徐英超进行了调查。徐英超确认拓普心公司提交的合同复印件的第一页、第二页均无问题,喜乐公司提交的合同原件的第二页无问题,但第一页中的乙方台名不是其所签署。拓普心公司同意徐英超的确认。

本院认为,关于拓普心公司与哈尔滨有限电视台所签定合同的真实性问题,鉴于拓普心公司同意徐英超对于该合同复印件的确认,可以推定拓普心公司认可合同复印件的真实性。原审法院依合同复印件确认拓普心公司与哈尔滨有限电视台所签合同的播映权转让范围为“黑龙江省(不含上星台)”,转让期间为2000年9月至2002年9月的事实并无不当。将该合同与本案双方当事人所签的购买播映权的合同相比较,在2001年4月25日至2002年9月这段期间内,在黑龙江省(不含哈尔滨有线电视台)的地域范围内,两个合同涉及的播映权转让范围是完全重合的。因此,拓普心公司是在隐瞒相同范围的播映权已经转让他人这一事实的情况下,以欺诈的手段与喜乐公司订立了涉案合同。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喜乐公司在法定期限内有权请求撤销双方签定合同中的相关条款。鉴于喜乐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及时行使撤销权,该合同亦不属于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等应当被确认无效的情形,故涉案合同为有效合同。原审法院关于涉案合同中涉及黑龙江省播放权的条款因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属于无效条款的认定是错误的,本院应予纠正。

拓普心公司在涉及黑龙江省播映权问题上违反了合同的约定,喜乐公司有权行使在后履行抗辩权拒付相应部分的播放权费,拓普心公司上诉要求支付全部播放权费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本院不予支持。但拓普心公司依约交付了样带,在其它问题上并未违反合同的约定,喜乐公司未依约支付涉及吉林和辽宁二省的播放权费,其行为构成违约。拓普心公司要求喜乐公司至少支付此部分播放权费的上诉主张,应予支持。喜乐公司关于《悬案》片因拓普心公司未交付播出带而未能播出,其亦不应支付吉林和辽宁二省的播放权费的主张不能成立。喜乐公司主张其所购买的东北三省的播放权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在拓普心公司将部分播放权卖于他人的情况下,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故其有权不支付全部播放权费,但喜乐公司向法院提供的其与锦州海尔工贸有限公司等单位签定的广告合同表明涉案合同在不同的地域是可以分别履行的,部分内容不能履行并不影响其他部分的履行,故其上述主张缺乏事实依据,本院不予支持。拓普心公司在二审中要求喜乐公司支付违约赔偿金已超出其一审诉讼请求的范围,本院不予支持。

综上,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但在认定合同效力和判定双方当事人责任承担方面适用法律错误。拓普心公司关于要求喜乐公司支付全部播放权费的上诉请求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但其关于喜乐公司应支付辽宁、吉林二省的播放权费的上诉请求成立,本院予以支持。据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四条、第五十五条第(一)项、第六十七条、第一百零七条、第一百二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撤销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03)二中民初字第2690号民事判决;

二、北京喜乐广告有限公司向北京拓普心高科技视听传媒有限公司支付播放权费66000元人民币(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逾期付款,参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有关逾期贷款利率计收利息至款项实际付清为止);

三、驳回北京拓普心高科技视听传媒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一审案件受理费3510元,由北京拓普心高科技视听传媒有限公司负担1170元(已交纳),由北京喜乐广告有限公司负担2340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交纳);二审案件受理费3510元,由北京拓普心高科技视听传媒有限公司负担1170元(已交纳),由北京喜乐广告有限公司负担2340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交纳)。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审 判 长 陈锦川

                                                                         审判员 张冬梅

                                                                          审判员 周 翔

科技合同范文第7篇

第一条为规范临沧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提高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和实施效率,根据《云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暂行)》和《云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办法(暂行)》的有关规定,结合临沧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临沧市科技计划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是指根据本市科技发展规划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市级财政科技经费资助或以科技政策调控、引导,由市科技局组织,具备条件的单位或个人承担,在一定时限内开展的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成果转化活动。

第三条临沧市科技计划由基本计划和专项计划构成。基本计划由工业科技计划、农业科技计划、社会发展科技计划组成,专项计划由市院市校科技合作专项计划、科技创新人才培养专项计划和科技条件能力建设专项计划组成。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临沧市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的立项、实施管理、项目验收及问效等管理工作。项目管理遵循依法行政、明确职责、管理公开、精简高效的原则。

第二章项目立项

第五条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的立项包括申请、审批、签约三个基本程序,并根据发展要求逐步推行科技计划项目评审制和招投标制管理。

第六条申报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符合国家和省、市科技与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战略需求;

(二)在相关领域和行业具有一定的优势;

(三)具有项目实施的工作基础、人才条件和技术装备;

(四)项目实施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

第七条申报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应提供以下材料:

(一)项目申请书;

(二)有关附件(根据需要提供与申报项目有关的证明、知识产权状况、专家评议意见等材料)。

第八条项目申请书的内容主要包括:

(一)立项背景、依据和目的、意义;

(二)与项目相关的工作基础和条件;

(三)项目主要内容及预期目标;

(四)项目实施方案;

(五)经费概算及资金来源;

(六)项目承担单位及人员分工情况;

(七)项目承担单位意见;

(八)项目参加单位意见;

(九)县(区)科技局或业务主管部门审查意见;

(十)市科技局审批意见。

第九条立项程序

(一)项目按申请单位的行政隶属关系经其县(区)科技局或市级业务主管部门逐级申报和推荐,中央、省属驻临单位可直接向市科技局申报。

(二)项目申报由市科技局相关计划管理科受理。相关计划管理科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后,对符合立项条件的项目提出推荐意见,作为备选项目送综合科。

(三)综合科根据相关计划管理科推荐的年度计划项目情况,统筹提出年度立项议案提交局长办公会讨论审定。经局长办公会审定的年度计划项目议案,由市科技局与市财政局协调并完成会签和向市政府报批等程序后,正式下达新列项目及经费安排计划。

第十条项目申报必须按规定的程序进行。申报时间实行全年受理制,原则上每年4月份研究年度计划,6月份下达计划和经费。

第十一条项目获准立项后,项目承担单位须在接到通知1个月内与市科技局相关计划管理科签定计划项目合同书,并凭合同到综合科和财务室办理拨款手续。无正当理由,逾期不签定合同者,视为自动放弃立项。

第十二条项目合同书由市科技局统一制作,合同书主要内容包括:

(一)项目编号、名称;

(二)合同甲方或计划任务下达部门、乙方或计划任务承担单位、丙方或保证方;

(三)项目的主要任务及考核(验收)指标;

(四)项目的计划进度及实施方案;

(五)经费概算及资金来源;

(六)合同各方的责任和义务;

(七)违约责任和风险责任;

(八)合同有效期及各方签章。

第三章项目实施

第十三条项目实行合同制或课题负责制管理。项目合同书甲方为市科技局,乙方为项目承担单位,丙方为乙方的科技主管部门。

(一)甲方的职责:

1.按项目合同书规定拨付或商请财政部门拨付项目经费;

2.监督检查项目执行情况;

3.协调解决项目执行中的重大问题。

(二)乙方的职责:

1.按项目合同书组织实施项目;

2.落实项目实施条件和配套经费,并保证专款专用;

3.按甲方要求报告项目进展情况,及时报告重大事项,按要求填报甲方制发的有关调查表和统计表;

4.接受甲方、丙方对项目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5.履行项目执行中知识产权保护、国有资产管理和科技保密等职责。

(三)丙方的职责:

1.匹配项目合同书约定的科技经费;

2.督促乙方组织实施项目和报告项目执行情况,协助甲方协调项目执行中的有关问题。

第十四条项目管理的主要方式:

(一)建立定期报告制度。项目承担单位应按要求每年5月31日前,向市科技局相关计划管理科和综合科提交项目半年执行情况报告;每年11月30日前报送项目年度实施情况(含经费使用情况)及效益分析总结。如遇对项目执行产生重大影响的情况,应及时专项报告市科技局相关计划管理科。

(二)实地检查指导。项目管理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到承担单位了解和检查项目执行情况,督促和指导承担单位认真履行合同,帮助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对连续项目进行中期检查评估。

第十五条项目承担单位在项目实施期间,须按要求建立项目档案和资金专用科目,实行专项管理,专款专用,并按有关规定建立技术保密和资金使用制度。

第十六条项目合同是项目管理的主要依据,合同自签定之日起,项目实施即应按合同规定严格执行。项目实施期间,合同书内容不得随意变更。因客观原因确需变更合同书内容的,由项目承担单位提出书面变更申请,说明原因和理由,经其科技主管部门或所在县(区)科技局同意后,报市科技局相关业务科审查,并请示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后,重新签订项目合同书或订立补充项目合同条款。

第十七条项目执行期间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应予以中止:

(一)由于不可抗力或其他客观原因,使项目无法按合同继续执行的;

(二)项目承担单位因组织管理不力或其他原因使项目无法正常执行或预期目标不能实现的;

(三)项目承担单位不按合同执行、挪用项目经费、拒不接受监督检查的;

(四)依据项目中期检查评估结果,按规定应予终止的。

项目终止后,承担单位应将已开展的工作、经费支出等情况向市科技局提交书面总结报告,结余或被挪用的资助经费要及时退回市科技局。

第四章项目经费管理

第十八条本办法所称的项目经费是指用于市科技计划项目实施的经费,包括市级财政资助经费和其他渠道来源的经费。项目经费的管理坚持优化配置、专款专用、讲求效益、加强监督的原则。

第十九条项目经费使用范围:项目在研究与开发过程中所发生的所有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一般包括:人员费、设备费、能源材料费、试验外协费、技术引进费、差旅费、会议费、知识产权保护费、管理费和其他相关费用。

人员费,指直接参加项目研究开发人员支出的工资性费用。项目组成员所在单位有人员事业费拨款的,由其所在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的标准从人员事业费中及时足额支付给项目组,并按规定在项目经费预算的相关科目中列示,不得在财政资助的项目经费中重复列支。

设备费,指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所必需的专用仪器、设备、样品、样机购置费及设备试制费。

能源材料费,指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所发生的原材料、燃料动力、低值易耗品等费用。

试验外协费,指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所发生的租赁费用、带料外加工费用及委托外单位或合作单位进行的试验、加工、测试等费用。

技术引进费,指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所发生的购买专有技术、技术成果等费用。

差旅费,指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所发生的调研、考察、现场试验等工作的交通、住宿等费用。

会议费,指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组织召开的与项目研究有关的专题技术、学术会议的费用。

知识产权保护费,指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为申请国内外知识产权保护所发生的费用。

管理费,指项目承担单位为组织管理项目而支出的各项费用。包括现有仪器设备和房屋使用费或折旧、直接管理人员费用和其他相关管理支出。管理费占项目经费总预算的比例原则不超过5%,特殊情况根据项目实施内容及承担单位的性质核定。

其他相关费,指除上述费用之外与项目研究开发有关的其他费用。

第二十条项目合同书签定后,市科技局即按规定程序拨付或商请市财政局拨付项目经费至项目承担单位。

第二十一条项目承担单位要按照财务制度的有关规定和项目合同书的要求,严格执行项目经费预算,落实约定的项目匹配经费。项目经费实行单独核算管理,并加强对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督。项目承担单位在报送项目执行情况及总结报告时,要附有经费使用情况及所产生的经济社会效益说明。

第二十二条对违反财经纪律,弄虚作假,截留、挪用、挤占项目经费的,将视情况采取通报批评、停止拨款、终止项目、取消申报资格等措施。

第五章项目验收及问效

第二十三条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的组织验收工作由市科技局相关计划管理科负责。对符合科技成果鉴定条件的项目,可根据项目完成单位的要求和科技成果评价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项目执行期满后,项目承担单位应在完成合同计划任务规定的执行期满后的3个月内,提出书面验收申请并提交相关验收材料,报市科技局相关计划管理科申请验收。

第二十五条申请验收应提供以下基本材料:

(一)项目验收申请表(由市科技局统一制作);

(二)计划部门下达的有关批文及计划项目合同书;

(三)项目执行情况总结报告;

(四)所获成果、专利及有关产品(或样机)数据、检测报告、用户使用报告等相关附件;

(五)项目经费决算报告。

第二十六条项目验收应以项目合同文本规定的内容和确定的考核指标为依据,主要内容有:

(一)项目合同书规定的研究开发内容和技术经济指标完成情况;

(二)项目知识产权(包括技术标准)的获得、保护和管理情况;

(三)项目经费使用的合理性和规范性;

(四)项目验收材料的完整性和规范性;

(五)项目组人员履职情况和人才培养情况;

(六)项目执行的总体质量和效益。

第二十七条项目验收程序:

(一)项目承担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向市科技局相关计划管理科提出验收申请并提交有关验收材料。

(二)相关计划管理科对验收项目进行初步审查,对符合验收基本条件的,确定验收时间。验收由相关计划管理科邀请技术、管理、财务等方面5-7人的单数专家,组成项目验收专家组进行项目验收。

(三)验收应遵照科技部颁发的《国家科技计划项目评审行为准则与督查办法》和《云南省科技计划项目验收办法》有关规定执行。验收专家组的全体成员应认真审阅项目验收全部资料,必要时应进行现场实地考察,听取并收集相关方面的意见,核实或复测相关数据,独立、负责任地提出验收意见和验收结论。

(四)通过验收的项目,由市科技局发给项目验收证书。

第二十八条验收项目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通过验收:

(一)项目合同规定的主要任务和技术经济指标没有完成;

(二)提供的验收文件资料、数据不真实。

(三)擅自修改项目合同书内容;

(四)超过合同书规定完成时间3个月以上,且事先未作延期申请和说明。

第二十九条对未通过验收的项目,在接到验收通知后6个月内,经整改完善有关项目计划任务及资料后,可再次提出验收申请。仍未通过验收的或属于本办法第十七条条中(二)、(三)、(四)项所规定的情况之一者,承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在以后2年内不得再承担市级科技计划项目。

第三十条通过验收的项目,由市科技局相关计划管理科负责组织对项目执行成效,特别是知识产权目标进行追踪问效。符合科技成果登记条件的,应及时进行科技成果登记或申请相关知识产权保护;符合科技成果保密要求的,应按有关规定及时进行密级确定。

第三十一条建立健全项目科技档案管理制度。市科技局相关计划管理科应将已验收(或终止)项目的相关文档整理归档,并及时按规定移交档案室。项目文档包括:

(一)项目合同书;

(二)项目验收申请书和项目验收证书;

(三)其他验收材料。

第六章专家咨询

第三十二条为提高项目管理工作的科学性、公正性及社会参与程度,进一步完善专家参与机制。

第三十三条市级科技计划在项目的可行性论证、立项评审、中期检查、过程评估、项目验收等环节均可组织或委托评估机构开展专家咨询活动。专家咨询意见应作为科技管理与决策的参考依据。

第三十四条市科技局相关计划管理科应根据各类科技计划特点确定咨询专家。咨询专家组的组成应具有代表性和互补性,人数、年龄和知识构成应具有相对合理性。咨询专家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职业道德和较强的综合分析判断能力,能够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提出咨询意见和建议;

(二)熟悉咨询项目所在领域或行业的最新科技经济发展状况,了解科技活动的特点与规律,在本领域或行业内具有较高的权威性。

第三十五条在聘请专家时,应向专家阐明咨询的目的、咨询的工作原则、咨询专家的职责与权利,明确咨询的任务与要求。

第三十六条开展咨询活动前,应向咨询专家提供与咨询工作相关的资料、信息和数据,对有关咨询内容和项目背景作必要的介绍与说明,并对咨询专家的具体意见负有保密责任。

第三十七条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向咨询专家施加倾向性影响,不得故意引导专家的咨询意见;不得伪造、修改咨询专家意见;不得向咨询对象及与计划管理决策无关的任何单位或个人扩散咨询专家的咨询意见。

第三十八条咨询专家在为项目进行咨询的过程中,必须遵守以下规范:

(一)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独立、客观、公正地提出个人意见,不受任何影响公正性因素的干扰,并按照管理者的要求按时按质完成咨询任务;

(二)应维护咨询对象的知识产权和技术秘密,妥善保存咨询材料并在咨询活动结束后按要求将其全部退还管理者,不得复制与咨询有关的材料,不得向管理者以外的单位或个人扩散咨询有关情况;

科技合同范文第8篇

项目编号

承担单位

联系电话

项目组成员

合同性质

技术开发 技术转让 技术服务 技术咨询 其它

合作方

单位名称

本人就承担科技开发项目所签订的本技术合同承诺如下:

本项目组成员具备履行合同项目的技术能力和条件,本人对本项目合同的履行承担责任;

学校对本合同约定的技术项目拥有明确的知识产权,合同履行过程中保证不造成学校无形资产的流失;

合同约定技术内容的实施不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

若发生合同纠纷,本人将积极配合学校做好协调工作,若给学校造成经济损失, 本人愿意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承担相应责任;

(5) 合同约定的技术转让行为不构成对其他在先合同的违约.即:在该合同之前没有在相同范围内转让过,或者在先转让合同有效期已过;

(6) 对合同约定的技术转让内容及方式,其他共同发明人均无异议;

(7) 合同履行过程中,本人及项目组自愿接受并配合学校科技开发管理部门及学院的检查,监督与指导.

(8)合同履行完毕后,及时办理结题验收等手续.

项目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