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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工作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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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工作意见范文第1篇

一、加强基础建设是提高代表工作水平的根本前提

江总书记说:“基础不牢,地动山摇”,精辟阐明基础建设的重要性。代表工作是地方人大常委会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只有加强基础建设,切实做好代表工作,才能使代表更好发挥作用。因此,作为区人大常委会必须十分注重代表工作的基础建设,着重抓好二方面工作:

一是抓好基层基础建设——街道人大代表工作。目前,许多区人大常委会都在街道建立了人大代表工作机构(有的称为“代表工作室”;有的称为“人大工作委员会”),均配备有负责人和专(兼)职工作人员,职责和任务明确,办公场地和经费落实。街道代表工作机构充分发挥组织、协调、联系、服务代表的作用,按照工作有计划、活动有内容、事后有总结的要求,以活动有专题、有深度、有实效为目的,围绕常委会中心工作开展视察、执法检查、酝酿代表议案和建议等活动。实践表明,在街道设立代表工作机构很有必要,作用也很明显,为密切常委会与代表、代表与选民的联系,为代表工作的开展夯实了基础,创造了条件,提供了保障。

二是抓好常委会工作的基础建设——代表工作。常委会应明确一名副主任分管代表工作,主要领导也亲自过问,其他领导积极参与,切实加强对代表工作的领导。常委会制定年度代表工作意见,做到有计划、有部署、有检查、抓落实。应每年召开一次代表工作会议,交流经验,研讨工作,推广典型,做到常抓不懈,持之以恒。各工委会委员的构成要以人大代表为主,工委会通过组织专题调研和视察活动,充分发挥代表的专长和作用。常委会组成人员要相对固定联系若干名代表,听取代表的意见,不断改进代表工作。常委会机关要形成既有代表工作部门主管,又有各工作委员会共同负责,区人大常委会与各代表联组相互支持、相互配合、上下联动的工作局面。

二、加强制度建设是提高代表工作水平的重要保障

充分发挥代表作用,不仅需要确定符合实际的代表工作思路,而且需要通过完善代表工作的运行机制,从各方面为代表执行职务创造条件。因此,必须努力实现代表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为代表作用的有效发挥提供制度保障。

首先,健全领导机制。常委会要有一名党组副书记具体分管代表工作,各街代表联组组长要由街党工委书记担任,代表工作机构的负责人也由街党工委副书记或街办事处副主任担任。常委会要认真抓好每一项代表工作,尤其在制定代表活动计划时注意突出重点,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围绕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围绕关系市、区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大事去进行筹划,力求发挥好指导、协调和服务的作用,强调丰富活动内容、提高活动质量,努力把代表联组工作提高到新的水平。

其次,健全工作制度。建立健全代表公示、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常委会领导接待代表和选民、代表联系选民、代表接访选民、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代表视察、办理代表议案和建议、代表工作会议、代表学习培训、代表向选民述职等行之有效的代表工作制度。为有效推进代表工作、促进代表作用的发挥提供保障。

再次,健全联系网络。在常委会联系代表方面,常委会领导实行分片包干,确定重点联系的代表联组,及时了解和掌握代表关注的热点问题。常委会委员分工联系本会各工委会及其本人所在的代表联组,参与相关活动,直接听取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常委会各工作委员会按照日常工作分工对口联系代表,及时听取和转达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在代表联系选民方面,采用每月固定代表接访选民日、轮流安排若干代表每周半天接访选民、分片包干走访选民、每季召开一次选民座谈会、每月一次走访选民等多种联系形式,通过各种渠道密切代表与选民的联系。

三、提高代表素质是提高代表工作水平的关键环节

提高代表素质,是适应新形势发展的需要,是代表依法履行职责的客观要求,也是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的重大课题。常委会要把提高代表素质作为提高代表工作水平的关键环节,着力抓好三个方面的工作。

第一,加强职务培训。为保证代表充分履行职责,发挥作用,可采取各种形式开展代表职务培训活动。例如,有计划地组织代表学习法律、法规、政治理论、人大业务知识和现代科学知识;每次常委会会议后举办一次法律知识讲座;定期组织代表参加形势报告、人大业务讲座;安排常委会组成人员参加计算机培训学习;每年组织常委会委员外出参观学习;各代表联组结合代表活动的内容组织代表学习相关法律和知识。通过这些培训活动,帮助代表提高依法执行职务的水平和能力。

第二,实施有效监督。监督者也要接受监督。建立和健全对人大代表的监督机制,是保证代表正确行使职权的重要环节,实行代表公示制度、代表述职评议制度是行之有效的方法。通过代表公示,广大选民对代表知人、知名、知情。通过开展向选民述职,代表面对面地向选民报告执行代表职务的情况,接受选民的评议,并根据评议中提出的意见建议,制定相应措施认真加以改进,可进一步密切代表与选民的联系,扩大代表的社会影响,促进代表作用的发挥,也为代表活动注入了新的活力。

第三,提供履职资讯。知情知政对代表发挥作用有着重要的参谋、指导和交流作用。常委会要为代表知情知政、扩充信息视野提供服务和保障。一方面向代表及时通报政情及本地区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另一方面,为代表订阅民主法制、人大制度、经济社会知识、现代科学知识等学习资料,为代表多方位地获取知识和信息、提高素质创造条件。

四、创新工作方式是提高代表工作水平的有效途径

组织代表依法履行职责,是代表工作的核心内容。不断提高代表工作水平,最根本的是贯彻“三个代表”要求,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树立与时俱进观念,以“专题、小型、深入、实效”为原则,因地制宜地开展多种形式的代表活动,以代表工作的不断创新推动人大工作的深入开展,为代表发挥作用提供更多的用武之地。

一是精心组织,为代表依法执行职务提供服务和保障。从充分体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让代表满意出发,坚持全心全意为代表服务的宗旨,对每一次代表活动的计划、安排、组织、宣传、服务等各个环节都认真研究部署、精心组织落实,保证服务质量。要做到活动前多征求代表意见,选好题,搞好调查研究,摸好底,做好各种准备;活动中严密组织,及时协调,提供必要的条件,确保活动顺利进行;活动后认真总结,及时反馈,跟踪检查,抓好落实。

二是形式多样,活动注重实效。围绕党委中心工作和本地区社会经济中的重大事项及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有的放矢地组织代表开展视察、专题调研,及时向“一府两院”反映问题和意见、建议,督促整改。组成常委会执法检查组,组织代表检查、监督本地区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督促“一府两院”及时解决法律法规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对“一府两院”的工作及其工作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评议,督促“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采取听取汇报、与承办单位座谈、实地视察、跟踪检查办理情况等有效措施,加强对代表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的督办工作,推进问题的解决。采用定期、定点接访选民、走访选民、上街设点接访群众等形式,深入基层了解社情民意,听取和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密切代表与选民的联系,扩大代表的社会影响,进一步发挥代表作用。

人大工作意见范文第2篇

一、本区贯彻决定的主要做法和成效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和区委的领导下,区政府相当重视节能降耗工作,把它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战略任务来实施。通过创新理念、开拓思路和上下对接,全区初步构建起政府推动、市区联动、企业行动、市场带动、社会互动的节能工作运行机制,区工业万元生产总值综合能耗值均低于全市综合能源消耗的平均指标值。从调研中了解到,主要是抓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加强节能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政府对节能降耗工作的领导,加大节能工作的推进力度,形成节能工作的整体合力,年初,成立了由陈寅区长任组长,孙荣乾、汤志平、鲍炳章3位副区长、人大常委会徐益超副主任为副组长,22个职能部门和单位为成员的区节能降耗领导小组。下设由区经委、发改委、统计局、建交委、房地局、旅游局、机管局、卫生局、教育局、国资委和漕开发等11家重点部门和单位参与的区节能降耗领导小组办公室,明确了各职能部门和成员单位的职责分工,建立了各成员单位节能降耗工作沟通例会制度。同时要求建立相关委、办、局及下属重点耗能单位、重点用能企业的分级管理体系,形成了区政府、职能部门、耗能企业的三级管理网络,为全方位、全覆盖、全社会的推进区域节能工作提供组织保障。

(二)开展节能基础调研。区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都很重视节能降耗工作,多次结合区产业转型调整、城区形态功能开发、科技创新与技术改造投入等实际,对节能降耗工作开展专题研究,提出要求。从2005年起,区经委就会同区发改委、统计局、建交委、规划局等部门,依托市沪南、闵行、沪西供电分公司,进行工业、商业重点耗电、耗能企业的情况梳理、调研和分析工作,专题开展综合能耗在年2000吨标煤以上企业座谈会,了解情况,征询对区节能降耗方案的意见。通过政府与企业互动交流产业节能工作信息,了解把握区域产业经济结构和电力需求结构、企业能耗需求以及产业用能趋势。在此基础上,形成了《区能源消费情况的综合分析》、《区电力发展建设情况汇报》、《区加强节能降耗工作方案》以及《年区综合能耗分析与节能降耗工作思路》等书面报告。

(三)制定节能工作方案。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节约能源工作的决定》、《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节能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区政府围绕“十一五”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目标,初步提出本区加强节能降耗的工作方案,基本确立节能降耗工作方针与实施原则、节能目标和任务,并于年3月29日召开了区节能降耗工作会议,会议下发了《区节能降耗工作若干意见》,为全面推进区节能降耗工作奠定基础。

(四)探索市区、区院节能2+X的合作模式。区政府面对节能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积极应对,不断思考,提出了市区、区院节能2+X的节能合作模式。通过依托市节能专门机构、提供节能技术、节能审计服务、节能改造、节能专家团队的技术支撑,采取对年耗煤1000吨以上重点企业、大型商业能耗企业和区综合商务楼宇进行色块网格分类管理,对高耗能企业重点实行能源审计、推行合同能源管理等监管措施,尝试运用2+X的合作方式,来切实推进我区节能项目和目标的实现。

(五)突出节能工作重点。一是积极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提出要逐步淘汰高耗费能源的落后生产能力企业,优先发展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加快形成以服务经济为主的产业结构,大力建设产业集聚区和有特色的综合商务区,构建和促进新型高端产业链发展。鼓励企业以自主创新提升产业技术水平,努力降低产业对能源消耗的依赖。如白猫(集团)有限公司通过产品替代和采用新技术后,能源消耗大大降低,仅锅炉引风机采用变频调速技术一项,电能单耗就下降80%。二是加强对产业重点用能耗能企业的管理。区政府提出要重点抓好80家年耗1000吨标煤以上企业和80家建筑面积在5000平方米以上综合楼宇和商厦的节能工作(均为概数,实际会有变动,目前已分别确定了58家和56家企事业单位)。并与各单位签订责任书,增强了有关企业的节能意识和积极性。如区中心医院通过使用新型变频空调年节约费用41万元、新型节能灯年节约费用21万元,现该院又将实施锅炉改造节能方案。又如政府有关职能部门重点推进建筑节能工作。对新建工程项目严格把好规划许可关、施工许可关、竣工验收备案关,加强了对房地产企业项目经理、监理工程师、相关行政管理人员的住宅建筑节能培训;对既有建筑,结合旧小区“平改坡”工程实施综合节能改造,年已排出20万平方米的改造任务。区房地局还参与了市建交委《既有住宅围护结构节能技术研究》的专项课题调研,并率先在老沪闵路某弄和吴兴路某弄实施试点工作,通过对建筑物的外墙采用聚苯板实施外保温,旧用水、用电设备进行节能设备更换,有效降低了住宅的整体能耗,为区稳步推进建筑节能工作积累了经验。

(六)开展节能科普宣传。针对当前城区综合发展与能源供需矛盾的状况,区政府注意发挥报刊、有线台等媒体作用,宣传节能法规和政策,号召全区人民节能从自我做起,从身边做起,从点滴做起。2006年夏季,面临市、区电力迎峰度夏时段,区经委举办了节能设备技术专题讲座,与科委(科协)、飞利浦公司联手组织节能创意和节能科普进社区宣传活动。向小区居民发放节能宣传海报、节能项目征集册;在襄阳公园、梅陇小区、徐家汇公园举行了“节能科普路演”和“节能明星大赛颁奖”等活动,使社会节能、家庭节能、消费节能、生活节能深入街道,走进家庭,贴近居民,形成“我为节能作贡献”的良好氛围。

二、节能降耗工作面临的问题

通过本次调研,我们了解到,虽然我区政府贯彻市人大常委会和市政府关于节能工作的决定和若干意见是坚决和认真的,通过努力也已取得初步成效,但依然还存在不少薄弱环节,需要加强和改进。

(一)节能的基础工作亟需进一步加强。长期以来,区域经济发展较偏重于规模扩张和速度加快,而在产业结构合理性、经济发展持续性、能源资源平衡性等方面缺乏足够的重视,以致节能降耗工作的基础相当薄弱,能源计量、能源统计、能耗评价、考核体系尚不健全,造成底数不够清、指标不够明、信息不够灵,能源资源管理和节能降耗体制和机制尚未真正扎实地形成。

(二)节能的组织管理体系尚待进一步完善。节能降耗工作是一项专业性很强、量大面宽的长期性工作,从目前看,区经委等部门承担全区节能降耗办公室职能,但在人员配备、专业知识、机构设置、管理方式等方面明显还很难适应节能降耗工作的发展需要。

(三)全民节能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就企业而言,从企业效益出发,本该重视节能降耗工作,有的也确实已重视并取得成效,但也有部分企业不够重视,主要表现在上下脱节,节能工作难以一竿子到底,责任不到位、利益不挂钩,以及没能正确处理好眼前和长远、投入和产出等辨正关系,使之成为企业节能工作的阻力。此外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的节能表率作用发挥还不够;地区居民群众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节能意识也未相应跟上。

(四)节能降耗政策还需进一步构建。一方面政府确实在加大推进节能工作的力度,但又不能否认目前面临着政策配套措施不足,经济调控手段不力的状况,在节能财税政策、专项扶持投入、示范引导激励等方面尚未形成配套体系,难以更大程度地调动方方面面的节能积极性和创造力。

三、对区政府及有关部门提出的几点建议

(一)加快编制区节能降耗工作五年规划。要根据国务院和本市关于节能降耗工作的要求,结合区“十一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快制订区五年节能降耗专项规划,进一步明确产业导向和节能总体思路,细化和分解各项指标、任务,有计划、有步骤、分阶段地推进本区节能降耗工作。建立区产业能耗总量控制制度,确定区工业、商业、服务业能耗指标口径及分年度能耗考核限量,将降耗的指标和责任逐级分解落实到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部门)和重点企业,在全面提升产业能级和优化产业布局的同时,实现增长方式的转变和能耗逐年下降的双重目标。

(二)及时充实指导、监管和服务力量。节能工作是一项长期、复杂、艰巨的系统工程和战略任务,面对基础工作较差、管理力量薄弱的现实,应尽快完善本区的节能组织管理体系。鉴于目前在机构设置、人员编制上恐难有较大突破的情况,建议区政府加快节能2+X合作模式的实施,并能考虑在一个阶段里集中抽调专门力量,来突击完成一些必须的基础工作。诸如条块结合,尽快摸清区域内重点企业的耗能底数和发展趋势,建立台帐;配合行业主管部门对规模以上的重点耗能企业和单位的节能机构设置及职责提出明确要求,在全区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上下贯通、权责明确,政府、企业、社会有机结合的节能管理网络,以利开展有序、长效的监督管理。

(三)不断完善节能降耗目标责任管理考核体系。要把节能降耗工作纳入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和年度考核体系,作为政府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任期内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考核内容,作为区属企事业单位负责人经营或管理业绩考核的重要指标。区统计局要切实加强能源统计,建立能够反映区能耗水平、节能目标落实进度的节能统计体系。节能工作办公室要建立和落实能源状况报告制度,定期通报重点用能单位能源消费和单位产品能源消耗情况及评价考核结果。

(四)以重点单位、专项工程推进为切入点。按照“抓重点、重点抓”的节能工作原则,一是切实抓好两个“80家”的重点单位的节能监管工作;二是对财政性资金投入、实施政府采购的建设或改造项目,必须带强制性地要求大力使用节能技术、节能产品和节能材料,加大节能设备和新产品的推广应用力度;三是每年结合政府实事和技改任务,来确立和带动一批节能专项工程,如绿色照明、热电联产、锅炉改造、建筑外墙新材料采用等有一定规模、数量的更新、替代项目。

(五)强化政策引导和激励约束作用。要加大对节能工作的政策扶持。对节能技术与产品推广、示范试点、宣传培训、信息服务和表彰奖励等工作给予财力支持,所需经费纳入政府财政预算。目前是否可考虑先安排一笔适当的专项工作经费。以后应结合“十一五”期间区财政对科技创新资金的安排(即“45667”)等,加大政府对节能工作的资金投入。通过强化政策激励引导,利用包括财政、税收等手段在内的各种经济杠杆和法律法规制约,充分调动、激发企业等市场主体以及广大消费者节约能源的积极性、主动性和责任性、创造性。

(六)进一步营造全民重视节能的良好氛围。要通过各种媒体,形式多样、通俗易懂地加大节能宣传工作力度,深入宣传节能降耗的重要意义,组织节能降耗工作的经验交流,推广节能先进典型,曝光批评浪费行为,引导合理消费,强化全社会的能源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努力形成全民自觉节能的良好风尚。区级党政机关首先要树立节能降耗的榜样起好示范带头作用。

四、向市有关部门提出的建议

1、理顺条块关系,明晰管理职能。建议市、区政府节能降耗管理的负责和协调部门尽可能上下一致,对口衔接;必须建立的机构及其相应职责应尽快明确,以利于责任层层分解、任务逐项落实、信息快速沟通。

2、尽快建立完善较为科学和统一的能源计量、能耗考核等指标体系和公报制度。在此基础上,根据产业结构、能耗现状,提出节能降耗目标和措施并进行量化分解,将责任落实到区县、部门和重点企业,严格进行监测和考核,促使区县在加快经济发展的同时,更加重视节能降耗工作。

人大工作意见范文第3篇

一、充分认识加快全县工业企业发展壮大的重要意义

近两年来,全县积极应对金融危机,加大工业调整振兴力度,工业经济运行平稳,呈现三个特点:

一是特色产业长足发展,产业品牌知名度迅速提升。特别是家具产业,建立了省木制家具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省出口木制品安全示范区和市家具行业技术中心,被省政府命名为全省优质木制家具生产基地。二是骨干企业不断壮大,带动作用明显增强。

三是新兴产业发展势头良好。特别是纤维素产业,产业链延伸快,单体规模大,财税贡献率高,逐渐形成了全省乃至全国的特色产业基地。在正视成绩同时,应清醒地认识到在重大项目培植、工业对财政贡献率等方面同先进县(市、区)相比存有差距。具体表现为四个方面:

一是产业结构有待进一步优化,规模效益不高,优势产业不够强,产业链衔接不紧;

二是自主创新能力不足,企业在技术创新中的主体地位还没有牢固树立,技术研发和产品开发投入不足、能力不强,缺乏核心技术和关键技术,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名牌产品偏少,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产品比重偏低,科技贡献率和品牌价值贡献率不高,工业核心竞争力和市场竞争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是经营模式比较粗放,资源能源消耗偏高,产业整体素质较低;四是管理水平有待于进一步提升。这些严重阻碍了全县工业化进程。

正确分析全县工业发展现状,立足国家扩大内需、实施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的机遇,全县各级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加快全县工业企业发展壮大的重要意义,坚定“工业立县、产业强县”的思想,增强紧迫感和压力感,加大工作力度,积极作为,科学务实,推进全县工业由小到大、由大到强的跨越。

二、工作思路和任务目标

工作思路: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膨胀规模、优化结构、壮大产业、提高贡献为目的,以“重点突破、分类推进”为措施,积极营造政府推动、部门联动、企业主动和跳跃发展的浓厚氛围,通过加大投入、技术创新、创建名优品牌和企业人才队伍建设,尽快形成我县产业强、企业壮、产品优和贡献大的工业新格局。

任务目标:

一是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提高。立足我县实际,以家具业、五金机械(铁路器材、汽车零部件、纺织机械、电梯及配件、电子衡器)、生物化工(纤维素产业)、农副产品加工四大产业为重点,积极实施产业调整振兴规划,优化产业结构,强化配套协作,推动技术创新,充分发挥产业集群效应。到2012年,建成全省乃至全国闻名的餐桌餐椅、纤维素、五金机械三大基地。其中,餐桌餐椅市场份额由江北的30%提高到50%以上;纤维素年生产能力达到10万吨以上,占全国总产量的30%以上。

二是骨干企业带动作用明显增强。三年内,培植5家销售收入超10亿元的龙头企业;10家销售收入超5亿元的骨干企业;20家销售收入超亿元的重点企业。家具业、五金机械、生物化工和农副产品加工四大产业中骨干企业销售收入和利税两项主要经济指标占整个产业的40%以上。

三是财税贡献率进一步加大。到2012年,纳税超千万元企业达到6家,超500万元的10家,超100万元的20家。

三、工作措施

(一)加大投入,强力推进重大工业项目建设。要抢抓国家扩大内需、实施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的机遇,立足家具、五金机械、生物化工和农副产品加工等优势产业,调整优化结构,转变增长方式,用足国家产业发展政策,把重大工业项目建设作为推进工业发展的强力引擎。筛选工业项目建设优质载体,打造重点工业项目建设的亮点工程。对列入市级重点的中泰公司热镀铝锌硅复合板材项目、宝德龙公司健身器材扩建项目、瑞丰公司生猪养殖加工一体化及冷链物流项目、普瑞特公司电梯整梯项目加大培植力度。积极争取国家和省、市对工业项目支持。发改、经贸等职能部门要设立专门班子,安排专业人员,积极争取项目扶持资金。凡获国家和省、市支持的项目,要求企业配套的资金,必须确保足额按时到位。通过政府、部门和企业共同推进,尽快使项目建成达产,为结构调整提供强有力支撑。

(二)培植骨干企业,引领产业优化升级。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原则,把优质生产要素、最优惠政策向骨干企业倾斜,扶优扶强。2012年前,着力培植5家年销售收入超10亿元的龙头企业,分别是:中泰公司、晋煤同辉公司、美华公司、三岭公司、宝德龙公司;10家年销售收入超5亿元的骨干企业,分别是:华伟公司、弹簧公司、宏业汽配公司、普瑞特公司、天翔精制棉公司、华兴塑胶公司、天津融商公司、瑞丰食品公司、又一春生化公司、恒瑞精制棉公司。对重点企业实行动态管理,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及时纳入,对跟不上发展形势的企业随时调出。

(三)促进技术创新和技术改造,增强工业经济发展后劲。鼓励企业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和开发新产品。支持企业争取国家及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冠名,扶持企业建立国家级和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加大技术改造力度,提高企业产品质量档次,企业扩张技改投入享受招商引资项目的一切优惠政策。鼓励企业开展产学研合作和重大产业技术研发。鼓励企业加快信息化、标准化和知识产权建设。加强企业知识产权的申报、管理和保护工作。对主持制定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国际标准并获得认可和实施的企业给予奖励。鼓励企业更新装备,充分运用增值税转型政策,利用信贷、融资租赁、信托等方式加快设备更新。

(四)加强扶持引导,鼓励企业创品牌拓市场。支持企业创建品牌。从2010年起,每年滚动选择20家年主营业务收入超5000万元企业作为争创名牌名品的培育扶持对象。每年争创国家级品牌(中国驰名商标、中国名牌产品、国家免检产品、国家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2个以上,省级品牌5个以上,市级品牌10个以上。支持企业开拓市场,县乡政府每年安排一定资金专项用于举办产品展销会和参加国内外产品展销的费用补助。对企业参加国内外有影响力的专业展及品牌会和省、市政府组织展洽会,经有关业务主管部门审定确认后,展位费由政府给予一定补助。提高本地产品配套程度。积极开展产业链招商,制定优惠税收政策,扶持工业企业从县外引进或在本地培育新办配套企业。

(五)加强工业园区建设,推进工业聚集发展。加快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县里重点完善经济开发区的配套建设和功能提高。同时加大对乡镇(区、办)产业园区扶持力度。推进工业企业向工业园区集聚。凡新建和引进项目,除对建厂选址有特殊要求的能源、资源类项目外,按照工业布局规划和环保要求必须进入工业园区。对不能进入工业园区的特殊工业项目,须经县政府审核批准。突出园区定位,推进园区产业调整,形成各具特色、错位发展的产业布局。家具产业项目主要向镇、时集镇、张大庄乡、大柳镇集中,汽车零部件产业主要向镇、柴胡店镇、长官镇集中。完善工业集中区利益分配机制。凡属“飞地工业”模式招商引资引进的企业,新建企业产生的税收地方所得部分,归引资方财政。

(六)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为工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抓好企业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健全人才引进、培养和使用机制。县财政每年要安排专项经费用于企业人才的培养引进。对按企业需求和纳税额指标引进的应届大学生到企业工作的,事业列编、财政列支,企业工作满5年后根据本人意愿可进机关工作,德才兼备的优先提拔重用。愿在企业工作的,保留财政供养人员待遇。鼓励企业引进高端专业技术人才,对行业领域领军人才可采取一事一议方式引进。切实落实专业人才的政治生活待遇,对社会知名度高的专家学者,可授予政府顾问等荣誉称号。对修建专家楼、人才居住公寓的企业在土地征用等方面给予优惠政策。要围绕我县家具、机械制造、食品加工和化工等特色产业在高校或职业学校开设相应的专业和课程,大力培养急需的各类专业人才。企业应将其提取的教育经费用于职工技能培训,其培训经费不足部分,由县劳动保障部门按规定给予适当补贴。加强企业家队伍建设。按纳税金额和社会贡献排位次,给予表彰奖励。切实提高企业家的待遇和地位。聘请一批知名企业家担任县、乡政府经济发展顾问,在各级劳动模范、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中增加企业家的比例,为企业家的成长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畅通人才流通渠道,根据工作需要,选拔优秀中青年企业家到有关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挂职,选派部分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优秀中青年干部到企业挂职锻炼。建立激励机制,对纳税大户在子女就业安置上给予适当照顾。

四、健全保障机制,优化工业发展环境

(一)强化振兴工业经济工作机制。成立县振兴工业经济领导小组,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县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负责领导全县振兴工业经济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县经贸局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每月定期研究和解决工业项目推进中的具体问题,加强对工业经济运行的预测、协调和预警。制订振兴工业经济评价指标体系和考评奖励办法,提高工业在综合目标绩效考核和招商引资目标管理中的权重,强化工业发展目标专项考核。根据我县工业发展优势、产业基础和发展方向,制定《加快县工业经济发展实施重点产业专业招商工作方案》,成立产业招商和引才小组,采取定点定向招商,提高招商质量。建立县级领导和有关部门联系重点产业、重点企业和重大项目制度,强化“一个重大项目、一个领导挂帅、一个部门为主负责、一个专门班子具体抓”的工作机制,加强督查协调,严格责任追究。各乡镇(区、办)也要建立相应领导机制,加快推进本地工业经济发展。

人大工作意见范文第4篇

一、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

全面学习、深刻领会国务院31号文的精神实质,深入研究国土资源工作如何依法保障发展的办法和措施。向市委常委会和市土管会报送了《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政策有关问题的报告》。拟定了《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加强土地调控政策的意见》报市政府印发,提出在工业集中发展区强力推进集约节约用地,清理用好各类闲置和存量土地,依法用好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和城镇国有土地,建立联动机制依法保障重大项目用地,结合新农村建设大力开展土地整理,严肃查处违法违规用地行为,工业用地挂牌出让等贯彻措施。下发了《关于做好报国务院批准建设用地审查报批有关工作的通知》、《关于工业用地招拍挂方式出让的通知》,按照31号文要求,进一步规范了建设用地报批组件等工作,明确了工业用地以挂牌方式出让的操作程序。

为进一步统一思想,确保贯彻落实到位,支部全系统干部进行了集中专题学习。要求按照坚决贯彻落实国务院31号文件精神,坚决依法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用地的原则,牢固树立严格按规划、按照"三个集中"用地的观念,集约节约用地的观念和依法报征土地的观念,坚决维护中央和省市土地调控政策措施的统一性和权威性,切实做到政令畅通。

二、切实加强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

按照国务院31号文规定,贯彻落实耕地保护基本国策,认真推行土地管理和耕地保护问责制,研究落实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加强各区(市)县和国土局保护耕地的责任。

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基本农田保护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基本农田保护责任。坚持基本农田"五不准",坚守基本农田"红线"不动摇,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基本农田保护条例》,以新一轮规划编制确定的指标数为基本农田保护数,深入开展双流、郫县基本农田试点工作,发放《基本农田保护证》至农户,强化基本农田保护区域管理。大力实施"金土地"工程,加大土地开发整理力度。把土地整理项目优先安排到基本农田保护区,坚持以建设促保护,严格实行被占用耕地耕作层的剥离等办法,保证基本农田质量。同时,加大中低产田土地改造力度,提高基本农田农业生产能力。全市耕地和基本农田总量未减少,质量保持稳定。

三、依法保障发展用地,做好推动城乡一体化和"加快产业发展年"工作

依法保障发展用地。制定了《关于认真做好"加快产业发展年"重点项目用地报征工作意见》,和发改委、招商等部门建立了联动机制。实行重大项目土地报征"绿色通道",郊区(市)县投资在1000万美元或1亿人民币的工业项目用地,用地计划和土地报征工作由市局直接负责。开展了新开工亿元项目用地清理工作,为全市新开工亿元以上项目积极提供了用地服务。认真执行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报征组件的新规定,进一步规范报征程序,提高报征效率。截止目前,2011共报征土地148个批次,面积6.5万亩,为80万吨乙烯、友尼森、中芯国际、成都发动机公司、攀成钢二期、一汽汽车、亚东水泥、611所飞机项目、德州仪器、华侨城、西南交大、电子科技大学、成都出口加工西区、高新区和经济技术开发区等一大批重点招商引资和重大产业化项目依法提供了用地。

加强规划编制工作,严格实施规划。市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成果初稿已编制完成。12个区(市)县规划大纲已通过省国土资源厅评审,编制完成了14个重点镇规划成果。按照省厅的要求,根据市土管会确定的原则,认真分解下达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重点保障了高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重大产业化项目的用地和中心城区城市建设用地。严格按新土地利用大纲确定的用地规模和布局,解决部分重大项目急需用地。

积极推进"拆院并院"试点。在省厅的指导下,我市在中心城区198范围和30个重点镇等重点区域实施了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试点工作。通过对农村居民点"拆院并院",更好发挥土地的区域优势效应,加快推动地方经济发展和"三个集中"。认真编制了《拆院并院工作实施方案》,分解落实了试点周转指标到具体区(市)县和项目,严格实施管理。2011国土资源部正式批准我市第一批15个项目,涉及8个区县39个村,项目分三年实施完成,将推动4万余分散居住的农民到规划区集中居住。

四、坚持市场化配置土地资源,加强土地宏观调控

认真贯彻全省国土资源局长座谈会精神和市委、市政府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稳定房价的工作部署,制定了《关于实施宏观调控政策,进一步加强经营性土地出让管理的通知》,坚持科学调整供地结构,合理规划出让地块规模,防止囤积土地,有力促进了房价稳定。坚持推行城市向高密发展,鼓励建高层,集约节约用地,土地增值主要来源于土地容积率提高,进一步显化了土地市场价值。吸引了和记黄埔、九龙仓、华润、中海、瑞典宜家、万科、深长城等境内外知名企业先后到成都投资,促进了房地产市场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完成了33个乡镇的基准地价更新工作,形成了中心城区基准地价更新成果,举行了听证会,经市土管会原则同意

后,已报省厅审查。积极开展楼面地价试点工作,制定了《关于在城市开敞空间下建设用使用地下空间使用权的暂行规定》,加强了对地下空间土地使用权的管理和规范。

五、大规模实施"金土地"工程,深入开展土地整理,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按照省厅"金土地"工程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新农村"建设,大规模开展土地整理和拆院并院。编制了土地开发整理专项规划,国土部门牵头,建设、农业、水利、财政等部门整体协作,以县、乡政府为主体统筹进行土地整理。剥离占用耕地的耕作层,用于土地整理项目,确保新增耕地质量。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坚决不搞行政命令,不搞"一刀切"。 通过项目区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实施了大量农田水利建设工程,提高了农业生产能力,推动了土地流转和土地规模经营,集中建设农村新居基础配套设施,促进了原来分散的农户集中居住。

严格规范实施项目,确保土地整理质量。从严格质量管理入手,制定了《成都市"金土地工程"项目管理办法》、《成都市土地开发整理操作程序和工作规范》和《成都市"金土地工程"项目资金预算管理暂行办法》等制度,完善了项目决策、工作协调、利益分配、资金监管等激励和约束机制,保障了项目工程规范运行。为杜绝发生项目工程转包等违反工程招投标规定行为,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金土地工程"项目工程中标单位管理的通知》,确保了项目规范实施和有序推进。

六、深入整治和规范矿业秩序,加强地质环境保护和矿产资源管理工作

进一步深化整治规范矿业秩序工作,关闭无证矿山和非法开采点294个,小煤矿46家,关闭非煤矿山52家,查处矿山违法占地案件164起,追究行政和刑事责任28人。制定了区(市)县《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年度计划》,大力推进矿权公开"招拍挂"出让制度,自整顿矿业秩序工作开展以来,全市以招拍挂方式出让采矿权77宗,出让金额7000余万元。9月25日,我市矿业秩序整顿工作顺利通过了国土资源部检查组验收。

积极实施地质灾害搬迁和红层找水工程。编制了《成都市2011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市政府印发实施了《成都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确定地质灾害监测点827个,对受威胁的3200多户农户发放了地质灾害"避灾明白卡"。全市共投入资金800万元,搬迁受灾害威胁农户756户,维护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投入资金931万元,在红层缺水地区找水打井16318口,及时解决了5.8万人的饮水问题及高温干旱期间灌溉问题。

七、加强规范化服务型制度建设,夯实国土资源管理基础业务

坚持决策、执行、监督相对分离与综合协调的工作机制,修订了《对外服务实施细则》流程,完善了协助法院等部门执行土地案件工作制度。下发了《关于加强行政效能监察工作的实施意见》,实行了对外服务时限"红绿灯"责任制。制定了《国土资源工作内部管理制度汇编》,切实规范土地整理、土地执法监察、供地权会审和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工作。支部了政风行风评议,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代表、用地单位代表为监督员,对国土工作展开民主测评和现场检查,强化了社会监督。制定了《关于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的意见》、《电子政务整体实施方案》,与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网络系统互联,共接收查询和相关咨询6800余人次,进一步增强了网上审批、查询、交费、咨询、投诉等功能。2011,服务大厅共受理办结土地登记类业务2027件,土地利用类业务1226件,办结率超过90%,办理时限和办理质量进一步提高。

启动了"一个中心、两级网络、三项应用"的"金土工程",完成了中心城区439平方公里的数据检查和入库工作,地籍数据库建设一期工程投入试运行。加快了土地利用规划、基本农田、土地开发整理规划、建设项目用地等基础数据库和市级国土资源数据中心建设进度。完成了2011年度全市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为全市规划修编、土地整理和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等工作提供了准确的基础数据。

我市国土资源管理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省厅和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相比,还存在差距和不足:落实按年度建设用地总规模计划安排发展用地的政策要求,依法保障发展用地的思路和办法还不够多。工业用地节约集约程度不高,盘活利用存量闲置土地和提高土地利用率工作还要加强。征地拆迁补偿安置难度较大,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工作水平还要提高。有效防范市场风险,促进土地和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措施还不够多,研究还不深入。

2011年,全市国土资源工作要坚持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决贯彻国务院31号文件要求,深入落实全国国土资源厅局长会议、省市经济工作会议和市委十届六次全会精神,坚定不移地依法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用地,认真执行严格土地管理和调控的各项政策,强化耕地保护责任制,推动形成节约集约用地倒逼机制,严格落实建设用地总规模计划,加强土地供应管理,切实维护征地农民合法权益,扎实深化"完善体制、提高素质"活动,努力推动成都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我局将着重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依法保障重大项目用地。对应用地规模决定经济社会发展和项目的新形势,建立与发改委、经委、投促委的项目用地联动机制,优先保障全市重大项目用地的年度计划,开通"绿色通道",提高报征时效,做好重大工业项目用地服务工作。确保依法用地。2011年10月31日以后,工业用地全部采取挂牌方式出让,制定完善配套政策措施。积极探索招标拍卖方式出让工业用地的办法。

二、在工业集中发展区强力推进节约用地。尽快编制和审定全市各工业集中发展区的控制性详规。尽快修订《成都市工业集中发展区项目用地投资定额标准》等指标,鼓励建高层、多层以及修标准厂房,切实提高工业用地的投资强度、建筑容积率。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对闲置、低效利用土地进行清理、调整、收回,重新安排使用。积极探索拆迁安置房向多层、高层发展,研究物管费补偿等相关配套政策。探索加快中心城区城郊结合部改造措施,统筹破解推动"城中村"改造难题。

三、研究用好用活城镇国有土地和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办法,稳步推进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试点。在坚持耕地保有量不减少、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减少,建设用地总量不增加的前提下,用好"拆院并院"政策,鼓

励按照规划加快旧城和旧集镇改造,盘活利用存量土地。在尊重农民意愿、符合规划、权属合法、界址清楚的前提下,稳步推动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试点。

四、继续推进大规模土地整理。按照全省"金土地"工程的部署,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农民向城镇集中若干问题的意见》,加快推进土地整理和拆院并院工作,提高推动农民集中居住工作水平。加快农村新型社区建设,促进农民集中居住。严格项目实施管理,保质保量完成土地整理和拆院并院项目,提高耕地质量,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加大立项协调力度,争取储备更多项目,滚动开发,解决建设用地报征所需的占补平衡。

人大工作意见范文第5篇

在全市上下认真贯彻落实市第二次党代会精神的新形势下,在刚刚召开过全市城市建设暨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大会之后,我们今天又召开全市秋季植树造林动员大会,目的就是要以实际行动落实好市二次党代会精神,紧紧抓住秋季植树造林的黄金季节,以建设“生态*、绿色家园、花果新城”为目标,全民动员、全面发动、科学部署,掀起我市造林绿化工作的新,为建设山川秀美的新*、为促进全市的大开放大发展、进而奋力地推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不懈的努力。刚才,市委常委、黄翠莲副市长客观总结了我市春季造林绿化工作,对秋季植树造林进行了全面部署和安排。这是代表市政府讲的工作意见,也贯彻了市委王国正书记的具体要求,是经过市政府研究做出的决定。大家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抓好落实。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继续深化对造林绿化工作的认识,进一步增强做好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大家知道,植树造林,绿化家园,是一项具有厚重价值的战略工程。其重要性无论从多少个方面讲都不为过。我在春季植树造林动员大会上已经讲过,这是一项利国利民的重要工程,是一项惠及千秋万代的德政工程,是一项建设现代化城市、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基础性工程,也是改善我市生态环境、解决我市环境污染恶劣状况的重大工程。这项工程,确实关乎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存质量,关乎*经济社会发展的环境,关乎全市可持续发展的未来。特别是对于我们*这样一个地处黄土高原丘陵沟壑区、以煤焦为主导的资源型工业城市来讲,植被破坏十分严重、生态非常脆弱、大气和水污染都相当严重,必须痛下决心改变这种状况,而加大植树造林力度是突破口,我们只有多管齐下,才能更好地解决我市环境污染严重的问题,也只有通过坚持不懈的努力,才能再现“蓝天碧水”的美好风光,才能实现建设山川秀美新*的目标。这样的认识可以说是符合*实际的,也肯定会得到广大干部群众的充分认可。我今天之所以再次强调这个问题,主要是认识问题是“总开关”,是行为和做事方法的总根源。

并且,从春季植树造林存在的问题看,足以说明我们不少干部的认识问题还没有彻底解决。再次出现造林成活率和保存率不高的问题,连续出现经营管护不到位的问题,就是明显的例证。甚至还有人把存活率不高的原因归咎于“春旱”!我说,山西十年九春旱,这是客观规律,问题的根本是没有采取基本的后续措施。经营管护不到位,也是数十年来长期存在的突出问题,时至今天仍得不到有效解决。同时,今年春季造林中,也存在个别乡镇和部门谎报数字的问题,督查工作也存在报喜不报忧的问题。所有这些都充分说明我们的不少干部对造林绿化的认识还不够高,措施还不够硬,解决问题的办法还不够多。长期下去,再多的造林资金、再多的劳动投入,也会打水漂,见不到实实在在的效果。因此,再次强调认识问题是十分必要的,也是毫不为过的。

一是造林绿化是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工作的重要职责,是各级政府不可推御的责任。

众所周知,植树造林、营造良好的生态环境,是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公共产品,林业从此意义上说是公益事业,又是一项基础产业。做好这项工作,尤其是生态林业建设,并不是市场所具有的职能,而是市场失灵的重要体现。即使是经济林建设,也带有准公共产品的性质。这就决定了各级政府必须肩负起绿化工作的重要职责,不断加大造林投入,具体组织实施好这项工作,以克服市场失灵,推动公共产品的供给。这是我们各级政府履行公共服务职责的重要方面,也是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存在的具体理由。否则,就是一个职能不清的政府,就是一个没有效率的政府,也注定是一个难有作为的政府。

二是造林绿化必须形成规模,才能产生应有的效果。

众所周知,森林和湿地是我们赖以维持自然界生态平衡的两大系统。造林不成规模,就不能起到涵养水源、净化空气、保持水土、改善气候的作用。虽然我市森林覆盖率高于全国、全省的平均水平,但林木资源的总量还不大,还不能有效地起到改善全市气候和农业生产条件的作用。目前,世界上发达国家森林绿地覆盖率基本上都达到了50—60%,有些国家甚至达到70—80%,而我们目前的水平仅有26.3%,且分布严重不平衡。森林覆盖率最高的县已经达到了52.8%,最低的县仅有5.9%。越是林木植被稀少的地方,生产条件就越差,人民群众的生活也很贫困。加快造林绿化、改善生产条件的任务由此显得相当紧迫而繁重。同时,加快林业建设,营造速生丰产林,发展经济林,也是实现农民增收的有效途径。加快城市绿化、通道绿化也是改善我市自身城市形象、改善人居环境的重大举措。这就需要我们不断地、锲而不舍地加大造林力度,做出长期不懈的努力。

三是造林绿化凸显政府的行政效能,也是对我们落实科学发展观的直观检验。

进入新世纪,党的十六大明确把生态建设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四大目标之一,十六届三中全会进一步提出了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十六届五中全会以及国家、省、市“十一五”规划,更是把生态建设摆在了前所未有的重要位置,最近召开的市二次党代会以及年初召开的市二届一次人代会都强调了造林绿化的具体指标。可以说,一个高度重视生态建设的氛围已经形成,推动绿色发展、和谐发展、文明发展已经成为时代的主题。抓好造林绿化,就是我们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大举措。同时,大力实施造林绿化,也是最容易看到行政绩效的工作。如果说要体现政府的行政绩效,我们就应该加大这方面的工作力度,真正搞出一个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政绩来。让老百姓感到满意,让组织感到满意,让我们的子孙后代感到满意。

二、着力探索造林绿化工作的有效机制,切实解决好长期以来存在的突出问题

造林资金、工程质量和后续管护问题,是影响我市造林工作成效的突出问题。近年来,各级各有关部门在解决这些关键问题上进行了大量的探索和实践,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客观求是地说,造林资金缺乏、造林成活率不高、后续管理不到位的问题仍然严重存在。各级各部门必须进一步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切实拿出一套行之有效的制度、措施和办法,确保造林绿化工作的高效健康推进。

1、继续创新投资机制,确保我市大规模造林绿化的需要。

足够的资金是确保造林工程顺利实施的重要保证。近年来,国家不断加大造林投入,有力地促进了我市造林绿化工作。今年,省政府启动实施六大造林绿化工程,明确高速公路绿化每公里补助10万元,一、二级公路每公里补助3—5万元,通道两则荒山绿化每亩补助500元。这样的投资力度在我省历史上是前所未有的。但国家和省里的投入也仅仅是补资金。我们要完成大规模的造林绿化任务,必须创新融资方式,多渠道筹措工程资金。〖HTL〗一是要确实加大财政投入。

我刚才讲过,造林绿化是提供公共产品,是各级政府应尽的责任。根据省六大造林绿化工程《实施意见》,省政府明确要求,各级财政造林资金预算必须达到财政收入的5‰。近期,省财政厅、林业厅联合下发文件,明确可以从采矿权使用费及价款收入、煤炭基金收入、林业基金收入、城市维护费、煤炭资源综合补偿费中安排资金用于造林绿化,为我们筹集资金开辟了通道。各县市区一定要认真贯彻落实这些要求,确保政府投资足额到位。今年,市政府也将拿出1200万元用于造林绿化补助奖励,并制定了有关管理办法,会后下发全市执行;〖HTL〗二是要广泛吸引社会资金。市场经济并不排斥社会奉献精神。各县市区要继续总结社会造林的经验,引导社会投资。特别是要积极推广古县“修好一条路,绿化一座山,帮扶一个村”的做法,动员厂矿企业、民营大户以冠名权等相关方式投资林业建设。各矿山企业也要按照发展循环经济的要求,对矿区周围实行大规模的绿化。

同时,要坚持“谁投资、谁经营、谁受益”的原则,制定社会造林优惠政策,通过林地使用权承包、经营权出让、长期租赁等多种方式,鼓励农民、造林大户、厂矿企业投资林业建设,明确占有、收益、处分的权利,真正让投资者致富,让造林者发财,让管护者受益,形成全社会大办林业的良好氛围;〖HTL〗三是积极筹措义务植树以资代劳资金。各县市区和市直有关部门要深入宣传义务植树的公益性、义务性和法定性,动员每个年满18岁以上的公民义务植树。对无故不履行义务植树的公民和没有完成义务植树任务的单位,要按标准征收以资代劳费,安排他人代为补植。这项制度要首先在机关、单位、厂矿企业中推行。同时,要切实加强资金管理,严禁以各种名义挤占、截留和挪用造林资金。要注意造林资金的捆绑使用,不撒胡椒面,不搞平均分配,确保投资一块、建成一块,成林一块。

2、全面推广专业队造林,努力确保工程质量。

多年的实践证明,组织专业队伍植树和管护,是加快植树进度,提高造林质量的有效途径。尤其是在通道绿化、荒山绿化方面要主要依靠专业队伍来保证成活率。目前,全市造林专业队伍、造林公司已经有了相当的发展,是实施造林绿化的一支重要力量。各县市区要在用好现有造林专业队伍的同时,积极组织城乡剩余劳动力成立造林专业队伍,这既能加快推进植树造林工程,又能解决一部分群众就业问题,是一举两得的好事。同时,要在工程建设中全面引入市场机制,全面加强质量管理,认真落实造林工程招投标制、项目监理制、报帐制和技术服务承包制,坚决把住工程质量关,坚持做到按项目定工程,按工程做规划,按规划搞招标,按标书卡质量,按质量抓验收,努力实现一次成活、一次成林、一次成景的目标,全市山地造林成活率要力求达到90%以上,平川达到95%以上,明年补植率不得高于10%。

城市绿化事关城市形象,是城市综合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县市区和市直有关部门,要在全面推进通道绿化、荒山绿化、村镇绿化和厂矿区绿化的同时,下大力气塑造城市绿化精品工程,结合新城扩张和旧城整治高起点、高标准予以推进。新城区绿化要严格按照规划一步到位,路修到哪里,绿化带就要延伸到哪里,规划建设的绿地面积各县市区不得低于40%。旧城区继续实施“拆迁补绿、见缝插绿、垂直挂绿、空地造绿”四大工程,尤其是平川的尧都、洪洞、襄汾、霍州、曲沃等城区在旧城改造中一定要把造林绿化做为头等大事来抓,坚持做到所有主干街道必须全部绿化,所有行政事业单位必须实施见缝插绿,所有城区大中型企业必须建设园林式企业,所有小区必须建设花园式小区。特别是尧都区在城市整治中要将主干街道拆违、拆旧后腾出的空地优先用于绿化;临街围墙拆除后露出的空地,也要全部用于种草植树,严禁新建任何商业门店、住宅和设施,力争市区绿化覆盖率有一个明显的提高。环城林带建设要坚持因地制宜搞好规划,已征回的土地要高标准裁植常青林木,未征回的土地原则上引导农民按规划营造速生丰产林。山区县城地域狭窄,要重点建设环城山地森林公园,形成绿色环抱的生态景观。

3、积极创新管护机制,确保成活率和林木蓄积量。

各级各部门要在制定造林工程实施方案的同时,就要认真研究后续管理问题,创新管护机制,做到有树必有人管,管护责任、管护权力和管护利益相统一。对于城市(镇)绿化管护,原则上实行政府购买制度。今年,市区所有主干街道的绿化管护要全面推向市场,由政府出资购买个人管护。市园林局重点加强监管工作;对于通道两侧荒山造林,原则上实行股份制或承包制管理。属国有荒山政府投资造林的,可实行造林与管护比例入股制度,完全按公司制模式运作。属集体荒山政府投资造林的,要合理确定承包管护主体,实行比例分成制管理;对于通道绿化,原则上实行林随地走,管护权归土地承包者,收益分成尽量向农民倾斜。同时,要全面加强国有林场的林木管护工作,健全护林防火责任制,严厉打击毁林盗伐行为。各级林业、绿化部门要坚持依法行政,健全管护责任,对因管护不力,影响林木成活率,甚至造成林木毁坏的,对当事人不仅追究责任,进行经济处罚,还要责令限期补植补种。各大、中、小学,厂矿企业和单位都要加强生态道德教育,营造“兴林光荣,毁林可耻”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切实加强对造林绿化工作的领导,确保工程建设的快速健康推进

造林绿化的责任在政府,关键在领导。各县市区政府一定要按照《森林法》和国务院《决定》的要求,切实对造林绿化工作负总责。

一是要加强组织领导。

这次秋季造林绿化时间有限,任务艰巨。各县市区长作为造林绿化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一定要切实负起领导责任,投入足够的精力,亲自研究造林规划,亲自搞好组织发动,亲自搞好督促检查;分管领导作为主要责任人,一定要全力以赴,具体抓好组织协调,及时发现和解决工程建设中遇到的各种问题,确保造林绿化工程的健康推进。

二是要认真落实目标责任。

市林业局要把造林35万亩、植树4000万株的任务,科学分解到各县市区、有关部门和单位。各县市区要对照目标任务要求,层层认真分解落实责任,分解到乡镇、村领导,落实到具体人头,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确保任务圆满完成。同时,要进一步强化有关部门的责任,林业部门必须全面完善造林规划,决不能搞糊涂帐,花一元钱、植一棵树都要帐目清楚,钱树相符;建设部门也要认真组织好工程建设;各级发改委、财政、交通、国土等部门,都要主动参与,积极支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确保工程建设高效推进。

三是要确保督查工作不走过场。

今年,市政府将抽调工作责任心强的老干部参与督查工作,并邀请市人大、政协委员具体深入到各县市区检查督导。所有参加督查的人员要亲自查看各县市区和有关部门的造林规划,按规划随机抽取乡镇和单位进行检查,并将督查情况及时上报市政府。

四是要认真抓好验收。

人大工作意见范文第6篇

一、深入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不断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

1、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和规范化建设。一是以开展法治理念教育为契机,紧紧围绕创建“平安*”、“法治*”,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认真履行职能,整改突出问题,努力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二是采用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专题辅导与座谈讨论相结合、派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等形式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三是进一步加强规范化建设,健全完善了有关规范化方面的各项规章,建立了依法执法、依法行政内部管理的长效机制;四是组织司法行政机关人员进行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知识的考试。

2、“作风建设年”暨“三创一争”主题实践活动深入开展。3月始我局开展“作风建设年”暨“三创一争”主题实践活动。全局机关干部职工学习县委县府关于“作风建设年”暨“三创一争”活动文件精神,局党组提出,通过“作风建设年”暨“三创一争”活动,致力于干部队伍建设上水平,致力于作风建设抓实效,致力于制度建设抓根本,努力营造“想干事的有机会、会干事的有舞台、干成事的有地位”的氛围,使工作作风得到新的改进,服务质量得到新的提高,整体形象得到新的提升,司法行政的职能作用和整体作用及融合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

3、新一轮机关干部全员聘任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县委组织部《*县乡镇、部门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意见》的要求,结合我局干部聘任期已到的实际,3月份,在全局范围内开展新一轮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和一般干部双向选择的全员聘任制工作。在编中层以下干部全员参加。中层干部实行竞争上岗,由局长聘任;一般干部实行双向选择,由科室负责人聘任。

二、以“基层基础建设推进年”为主题,推进司法所各项业务

1、加强培训,抓好网络,切实发挥人民调解保障作用。一是按照年初计划,开展了镇、村两级和有关部门人民调解员培训活动,内容涉及调解范围、程序、制度、文书制作和常用法律知识,效果良好。二是抓好网络建设,建立了由县人民调解工作指导委员会、12个镇(开发区)调委会、261个村居(企业)调委会(其中企业调委会76个)、1031名人民调解员构成的“四级”工作网络,成为化解我县各类民间纠纷等人民内部矛盾的中坚力量。形成了以行政区划设置建立调委会为主、社会民间新生力量(天凝“老娘舅”、洪溪“大阿姐”等队伍)调委会为补充的人民调解工作机制。

2、延伸平台,拓展领域,构建大调解机制。一是成立全县人民调解工作指导委员会。1月份在全市率先成立人民调解工作指导委员会,并召开了第一次联席会议,17家成员单位参加了会议。二是联合法院出台《涉诉民事纠纷引导、委托人民调解若干意见(试行)》。这一《意见》的出台,是在司法调解指导下提高人民调解工作水平,探索民事纠纷案件在法院受理前、受理后、开庭审理前以及审理过程中引导、委托人民调解工作的有益尝试,也是切实加强和推进我县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的又一项新举措。三是为确保“两节”、“两会”期间的社会稳定开展大排查。组织基层司法所和调委会认真开展不稳定因素大排查。今年全县各级调解组织受理纠纷2457件,调处成功2373件,调处成功率达96.6%。

3、积极探索、巩固基础,做好社区矫正试点前期工作。年初,我县正式被确定为全市第二批社区矫正试点县。为确保我县社区矫正试点工作依法、规范、有序进行,我局在抓紧做好前期准备工作的基础上,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和工作措施,着力在健全组织、落实力量、完善制度、加强衔接等方面下功夫,完成了组织机构组建、人员配备、宣传动员、文件制度的修订,社区矫正对象的多次排查与相关部门的衔接交流等多项前期准备工作。至今我县有矫正对象237人,计划年底前完成交接工作,全面启动。

4、完善制度,强化衔接,做好帮教安置基础工作。进一步完善了各级帮教安置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工作制度,制定了详细的岗位目标责任制,实行责任倒查。完善帮教对象信息库,进一步完善了就业指导和培训制度。八月份在大云镇召开现场会,推广大云镇帮教安置“八个一”制度建设实施方案,并结合一人一档工作要求全县司法所全面实施。现有帮教安置对象947人,已落实帮教安置940人,帮教率为99.3%,当年度归正人员无重新犯罪。

三、立足发展,创新工作,不断增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实效

1、加强协调,整体推进,“大普法”格局初步形成。去年年底,建立了法制宣传教育部门分片联席会议制度,成员单位共有44个。联席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主要负责分析全县法制宣传教育的特点、规律,统筹研究、解决全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促进部门协作配合,实现信息共享。此项制度的实施,初步形成了各部门齐抓共管的长效工作机制。今年4月,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关于开展“法律七进”活动的方案》,把“法律七进”作为“五五”普法的主要形式,并于五月初举行“法律七进”启动仪式,各牵头单位及时按照制定的方案狠抓落实,取得良好的成效,我县的“法律进农村”“法律进学校”等活动都处在全市的领先地位。出于推进工作的需要,县考评办把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列入县委县政府对各镇的年度综合目标考核,硬化了基层党政的主体职责。

2、丰富手段,优化载体,法治文化建设备受关注。为全面推进全县“五五”普法工作,拓宽社会参与途径,努力形成各方面踊跃参与法制宣传教育的生动局面,今年6月到11月,在全县开展法制文艺创作比赛、法制专题村级简报比赛、法制漫画(动漫)比赛和法制摄影比赛。县法宣办共收集到法制文艺作品40多件、法制专题村级简报近50份、青少年法制漫画(动漫)作品50多件、法制摄影作品100多件,为20*年全面推进“法律七进”活动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各镇也充分发挥法制文艺这一深受群众喜爱的形式,深入基层广泛开展宣传活动,送法到基层,受到了群众的热烈欢迎。

3、内外兼修,整合资源,队伍整体素质得到提升。在巩固原有基础的前提下,整合各部门的人才资源,建立健全了法制宣传教育“五个百”队伍,即:百名普法讲师团队员、百名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百名法律服务志愿者、百名法制宣传教育联络员、百名政府行政执法和法制工作人员队伍,扩大了法制宣传在全社会的影响力,显示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生命力。在局机关内部实施法制宣讲全员参与制度,在全县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导师带徒活动,在全县范围内有一定影响的7名普法工作者被聘任为法制宣传教育导师。

4、拓展领域,加强外联,努力扩大普法阵地。借助“*法治网”平台,对法律法规进行解读,以生动的案例宣传法律,开展法律学习的入门教育,共上传法制新闻(图片)319篇;利用电视媒体覆盖面广的特点,发挥报刊深度解读的优势,开设《说法》、《法治时代》专栏,共播放(刊发)法制类新闻和节目44期;充分利用县法制宣讲团,深入到基层举办法制讲座230场次,增强全县干部群众的民主意识和法制观念;通过律师和法律工作者参与接待和调处民事纠纷,广泛宣传法律知识。主动联系上海华东政法大学、绍兴政法学校,在队伍培训、专题讲座、司法考试辅导等方面达到合作关系,以更好地运用外部资源为我县普法工作服务。

四、以深化“法律服务质量年”活动为契机,着力提升法律服务监管水平

1、扎实开展深化“法律服务质量年”活动。一是以所、处为单位,按照要求对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和法律服务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规则进行学习讨论,同时,学习教育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结合起来,与自身业务学习结合起来。二是开展以“听庭、查卷、询访”为主要载体的法律服务质量检查,组织听庭7次7名律师和1名法律工作者,抽查案卷301卷,其中律师办结案卷176卷,公证办结案卷64卷,基层法律服务办结案卷51卷,法律援助案卷10卷,并将检查结果反馈各法律服务机构进行整改。

2、完善法律服务管理机制。实行“三位一体”的管理方式,即以司法行政机关的宏观管理为核心,以行业协会的行业管理为主体,以法律服务机构的自律管理为基础,形成服务质量、诚实信用、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为重点的动态监管和常态管理平台。在原有法律服务管理机制的基础上,又建立了律师服务风险告知制度和案件证据交接制度、公证处和公证处主任考核办法、基层法律服务“三统一”制度,形成具有自身特色的法律服务监督管理长效机制。

3、形成社会公益服务的有效形式。以政府、乡镇、社区、企业、单位、社团、部队为依托,完善法律服务七进工作,组成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工作者为骨干、司法行政机关人员、基层司法所人员参与的百名法律志愿者队伍。进一步强化律师参与领导接待日制度,积极参与政府行政决策、处理突发性和涉诉涉法事件。配合《物权法》的颁布和实施,组织律师参加县人大“人民权益”栏目解读《物权法》电视访谈和《*日报》(*版)作专题宣传。

4、法律业务总体稳步发展,服务质量明显提高。1-11月份,全县律师事务所担任法律顾问197家,民事案件358件,经济案件541件,刑事辩护案件242件,律师事务所业务收费626万元;县公证处共办证2910件,其中国内1644经济件,国内民事765件,涉外457件,涉台44件,业务收费158万元;基层法律服务担任法律顾问16家,民事411件,调处各类纠纷125起,业务收费1131821万元。

五、以深化“文明窗口”创建为抓手,打响法律援助品牌

1、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社会知晓度。一是通过报刊等传媒宣传法律援助。在法律援助维权服务过程中,将遇到的发生在弱势群体身边的一些典型案例以及法律援助工作新情况、新特点、新趋势等编写成信息,及时通过报刊等社会媒体向广大群众宣传讲解。二是广泛开展咨询活动,扩大法律援助的社会影响。在各种纪念日、活动日期间,积极参加各部门组织的上街法律宣传与咨询活动。通过分发资料、现场咨询和讲解等形式,大力宣传法律援助条例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三是开展法律援助进乡村活动,积极为新农村建设服务。借助“法律七进”和百姓课堂阵地,开展法律援助进农村、法律援助牵手农民的宣传咨询活动。

2、完善制度管理,规范工作机制。坚持以法律援助规范化建设为重点,以制度建设为抓手,促进我县法律援助工作水平上新台阶。结合工作实际,按照《法律援助规章制度结构体系图》的要求,着手制订并完善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程序、中心学习制度、接待咨询制度、岗位职责等制度,以及法律援助受理、审查、指派规则、法律援助机构服务承诺、受援人须知等公示材料。同时将有关规范化建设的要求、目标和任务体现在其中,明确了法律援助受理、审查的具体处理程序和一次性告知等工作制度。

3、整合社会资源,发挥援助站、点作用。加强基层法律援助工作的指导和管理,把工作重心下移到镇、村,指导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村(社区)法律援助联系点开展工作。在社区、行政村及各镇“新*人”管委办设立了199个法律援助点,与法援中心、镇法律援助工作站呼应,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三级法律援助服务网络。主要做法是:一是规范管理,以村(居)调委会为依托来配备人员。二是加强指导,提高法律援助工作点的工作效率。另外,中心还整合资源,组织县法律援助中心全体人员、律师、法律工作者、各援助站工作人员、法律援助志愿者等,到全县各镇、社区、外来人口集中居住地、职工公寓等循环宣传,开展法律援助流动站服务,将法律援助职能引入社区,建立法律援助向弱势群体延伸的又一个工作平台。

4、深化“文明窗口”创建,提高服务水平。以优化窗口功能,树立司法行政机关的良好形象为宗旨,争创“群众满意服务窗口”、“效能建设示范岗”。将窗口建设作为一项为民服务的实事工程,完善窗口服务。按照便民原则,采取三条措施提高窗口办事效能。一是抓好窗口接待服务的工作机制。确保群众来访、来电咨询得到及时接待,及时登记、及时解答。二是倡导文明服务的规范用语,主动与来访群众拉近距离。三是在县局的支持下,坚持每周六轮流安排局内干部到援助中心值班,以方便群众来访,接受群众监督。

5、开辟“绿色通道”,应对群体性案件。针对目前群体性“讨薪”案件和突发性事件不断发生的现状,中心采取多项措施:一是实行特事特办,简化办理手续。二是做好“讨薪”的预警、预防、预报的法律援助工作,畅通上下信息反馈的渠道。加强法律援助中心与基层法律援助工作站、点的联系,做好对农民工的法律引导,防止因拖欠工资引发农民工过激行为和,保证社会稳定。三是加强与各镇、开发区及劳动部门的协调联系,合理运用法律手段,积极采取非诉讼与诉讼并举的形式办理涉及农民工的法律援助案件,保证农民工维权案件的办案效率。今年共办理群体性拖欠农民工工资法律援助案件10件,为761名农民工追偿工资320万余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上升了33%、236%、387%。

截至11月底,共接待群众来电来访1439件2156人次,受理援助案件2*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