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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摘要:缺乏安全常识、安全防范意识薄弱、在安全事件面前应急能力差等在大学生中普遍存在的问题,已经彰显出加强大学生安全知识教育的迫切性。高等教育应该从实际出发,切实开展安全教育,提高大学生整体的安全素质,将高校安全事故防患于未然。
由于中、小学的应试教育模式中存在安全教育缺失或不足,使得大学生虽然已经步入成年人行列却依然是容易受伤害的一个群体。由于缺乏社会生活经验,缺乏必要的安全防范与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大学生比较容易受到来自各个方面的干扰和侵害。无论是在面对突发的安全事故,还是在面对一些不法分子所设置的骗局时,大学生都普遍存在防范意识缺失、警惕性低、自我保护能力差等问题。高校应该承担起维护学生的身心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切实开展安全教育、提高大学生自我保护和安全防范能力的职责。
一、加强大学生安全教育的重要性
(一)建设安全稳定的校园环境,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高等学校是社会主义社会肌体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知识、文化和技术的重要集散地,是培养、造就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的摇篮,是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阵地。高校的和谐、安全对社会的和谐具有非常重要的辐射作用。
近几年校园安全事件时有发生,给在校学生的健康成长、全面发展带来了相当大的负面影响。通过加强高校安全教育以提高大学生安全素质,切实有效地将校园安全事件防患于未然,是构建安全和谐校园的必要手段和有效措施。
(二)营造高校良好的教育、科研和生活环境是基础和保证
随着高校校园对外开放程度提高以及后勤服务工作的多元化,高校校园内服务业日益兴旺,各类不同身份的社会人员大量涌入,使得高校校园呈现出越来越多的社会特征,大学校园的安全问题也随之呈现出复杂的态势。作为教育重地和科研重地,高校要扮演好自己的角色,必须要有安全稳定的空间和环境作为前提和保证。面对教育责任、学术责任、服务社会责任与一定程度的社会控制责任交织的局面,作为高校安全管理工作者必须重视和思考这一时代所赋予的新命题。
(三)弥补大学生安全教育的不足,提升高校毕业生的综合素质
随着社会的快速进步,社会对人才尤其是能够适应新形势、新时代人才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当独立面对突如其来的灾害和社会纷繁复杂的现象时,走向社会的高校毕业生表现的应该是沉着冷静、机智应对,而不应该是因为安全知识的匮乏所表现出的无知无奈、无所适从。不少高校在对大学生进行入学教育时,并没有将安全教育列为必修内容,或者虽然进行了安全教育但仍存在着某些不足之处,例如,教育工作针对性不强、管理措施不到位、方法手段相对滞后等。缺少了基本的、必要的、有效的心理素质培养与知识技能训练,致使许多大学生的安全意识淡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明显不足。
二、当前大学生安全教育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对学生安全教育的重要性认识不足
长期以来,人们普遍认为高校的环境是相对安全稳定的,安全教育问题远不如生产经营单位那样重要,而且大学生已经是成年人,理应具备一定的安全知识,有较强的自我防范能力,所以,在校大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往往重视不够。甚至一些大学的安全教育明显具有实用主义的色彩,譬如上级部门强调了,就抓一段,上级不强调了,安全教育也就暂且搁置一边;上级部门进行安全教育检查了,就集中力量敷衍了事,检查过后就又恢复原状;有重大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发生了,就抓紧搞突击教育,过后就又放松不管。这就难免使得大学生的安全教育流于形式。
(二)大学生安全教育体系缺乏系统性、有效性
虽然目前高校都普遍制定了安全教育管理规定,每年都会通过安排一些安全课讲座或者采取宣传板报等形式对学生开展安全教育,但是由于没有建立起系统的学校安全教育管理体系,缺乏稳定规范的安全课程,对学生安全教育多是为了应急或出现事故后的“亡羊补牢”,而临时邀请公检法等部门的专业人员举办几场讲座,以及通过开展一些安全教育活动来代替,安全教育缺乏系统性、深入性和有效性,教育效果被大打折扣,直接导致学生安全教育管理缺乏计划性和安全保障工作出现盲目性。一旦出现学生安全事故,往往缺乏有效的处理措施,致使事故扩大化或使学校整体工作受到严重影响。
(三)大学生安全教育的内容和形式缺乏针对性和实用性
随着时代的发展,社会经济成分、生活方式、就业方式、利益关系及分配形式等社会情况也将随之发生复杂而深刻的变化。新的形势给大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高校安全教育一定要增强改革意识,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创造新经验。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用最易于接受的形式和手段将安全知识传授给他们,特别是要把保护生命安全的知识和技能作为安全教育的重点内容。但是目前大学生的安全教育却往往是形式陈旧、落后,停留于传统的说教和宣传方式;教育内容枯燥、老化,体现不出时代性、针对性和实用性,不能激发起学生学习的兴趣,直接影响了安全教育的效果。
大学生安全教育工作所存在的诸多问题,致使大学生在面对安全问题时往往处于被动局面。像“火灾逃生”、“生存技巧”等这些词汇在当今的大学校园里并不新鲜。然而通过对部分高校学生进行安全测试后却发现,大部分大学生对消防安全知识一知半解。在测试中有七成的大学生承认不会正确使用灭火器,对灭火器使用的注意事项不甚了解,能正确使用灭火器的女生更是凤毛麟角。在“宿舍要是发生火灾怎么办?”的测试中,对于基本的逃生知识,竟然没有一个大学生能够清楚地针对各种情况说出相应的逃生技巧。翻开大学生安全教材,里面有很详细的介绍:初起火灾时,用一杯水、一件衣物就可以将其扑灭。如果火势蔓延,不要轻易用水扑灭,如果是由于电路引起的火灾,需要断电后再灭火……但是这些知识学生却并不熟悉,大都只是按照自己的直观理解来处理。报警、灭火、逃生……这些必要的技能在大多数学生眼中,只是箱底一本积满灰尘的宣传册、只是一场看热闹似的消防演习。 大学生对安全知识的陌生,与当前高校的安全教育已不能适应当前安全形式的发展和学生对安全知识的需求有很大关系。可见,在高校中,学生的安全意识急需加强,对安全隐患需要不断认识、加以重视,安全措施必须更加完备,加强高校安全教育刻不容缓。
三、加强高校安全教育工作的对策建议
(一)明确大学生安全教育的重要性
大学生安全教育工作是高校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重要内容和体现,是一个系统工程,高校要把学生的安全教育与管理当做一项重要的工作常抓不懈。高校是青年聚集的地方,也是各种思潮聚集的场所。大学生正处于人生观、世界观的形成阶段,学习热情高涨,接受新思想、新理论的能力较高,所以,如果学校的安全教育工作引导得力,能够在大学生中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
(二)大学生安全教育要贯穿高等教育全过程
要根据不同专业和学生特点,从入学到毕业,在教学活动和日常生活中,特别是节假日前要有针对性地进行各类安全教育,实现全员覆盖、全方位、多层次、全过程的安全教育体系。利用已发生的事故做典型材料进行警示教育,可防患于未然,并使之经常化、制度化;安全教育的方式可以多种多样,如法制教育、安全技能教育、职前教育、爱校教育等。也可以采取开座谈会、请校友作报告,让学生自己针对有关情况进行自我教育等,通过教育增强他们的安全防范意识,提高自我约束能力。
(三)提高大学生学习安全知识的积极性
虽然大学生接受新知识、新思想的能力比较强,但青年人又比较单纯,容易脱离现实,缺乏社会经验与鉴别力,极易产生逆反心理,为此,高校的安全教育不能只停留在简单的行为管理上,而是要因势利导、有的放矢,积极开拓新的教育形式和教育载体,激发大学生学习和参与的积极性,真正起到安全教育的作用。例如,有些高校就尝试把安全教育列入新生入学教育计划,通过实施系统地讲授安全知识、组织参观展览、听取违法者的自省、开展专题研讨会、辩论会和安全知识问答等多种形式来教育启发学生,以增强安全教育的效果;有些高校把大学生安全法制教育纳入总学时,并按相应的学分计入学生学习档案,实现大学生安全教育“进课堂、进教材、落实学分”。通过课堂讲座、案例剖析、模拟法庭、个别访谈、文艺活动等教育形式,紧密结合高校实际以及发生在大学生身边的典型案例,以强化安全教育效果。清华大学已将安全教育纳入本科生军训课程,并在研究生课程中设置16学时的“实验室安全学”,解决了实验室安全隐患,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能否具备一定的安全知识,是衡量一个大学生素质是否全面的重要标志之一;是否注重安全教育,是衡量一所高校教育是否能以人为本的重要标志之一;而如何进行有效的高校安全教育则又需要各个高校在实践的基础上不断加以探索和创新。加强安全教育、构建安全稳定的大学校园是建设和谐社会和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的客观要求,也是实现高等学校自身健康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既可以有效防范和减少校园各类事故和伤害发生,又可以完善在校大学生的知识结构、提高大学生综合素质及适应社会竞争的能力,安全教育对高校教育体系完善、大学生个人发展及社会的进步而言都是具有重大意义。
参考文献
[1]杨丽华,郑文爽.关于校园文化建设的几点思考[J].社会科学论坛,学术研究卷,2005,(5).
[2]苏明江.关于平安校园建设的几点思考[J].兵团教育学院学报,2006,(6).
论文摘要:随着高校学生伤害事故引发的法律纠纷不断增多,大学校园的安全问题已成为社会、学校、家长们关注的焦点。从法律的视角探析高校学生伤害事故的内涵、类型及责任认定,多措并举建立起一个系统而高效的预防机制,是高校安全工作现状提出的迫切要求,同时也是推进教育法制化的必然选择。
近年来,随着我国高等学校的办学规模不断扩大以及高校在学生管理上的疏忽等因素,高校学生伤害事故呈现出了增长的趋势。大学生伤亡事故的频发不仅给受伤害学生及其家长造成身体和精神上的伤害,给学校和家庭带来沉重的经济负担,也给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和教师造成管理上的困惑和不安。
大学校园的安全问题已成为社会、学校、家长们关注的焦点。围绕高校对学生伤害事故是否有责任、责任如何认定、是否应当赔偿,学界众说纷纭,实践中因此而产生的大量法律纠纷成为困扰高校和学生家长的难题。我国法律对学生伤害事故责任的认定、事故的处理缺乏明确具体的规定,由此而引起的法律纠纷也日渐增多,严重影响着高校的改革、发展、稳定以及学生的正常学习和生活。高校大学生的管理工作面临着巨大的挑战,而大学校园安全管理工作的好坏,直接关系到高等教育改革的稳步推进和高等教育持续健康地发展。因此,如何从法律视角探析学生伤害事故的内涵、类型及其责任认定,多措并举加强对高校学生伤害事故的预防,则成为关乎各方利益的重大现实问题。
一、高校学生伤害事故的概念及特征
教育部颁布并于2002年9月1日开始实施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以下简称为《办法》)第二条规定:“在学校实施的教育教学活动或者学校组织的校外活动中,以及在学校负有管理责任的校舍、场地、其他教育教学设施、生活设施内发生的,造成在校学生人身损害后果的事故的处理,适用本办法。”根据这一规定,笔者认为:高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是指在高校实施或组织的教育教学活动或者高校组织的校外活动中,以及在高校负有管理职责的教育教学设施、生活设施内,大学生遭受人身伤害或致他人人身伤害的事故。特点如下:
1、主体的特定性。高校学生伤害事故的主体包括:一是全日制的公立大学的在校大学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二是各种民办大学的在校学生;三是在公立大学和民办学校注册的函授生、自考生和成教生,但是前提是伤害事故必须发生在学校管理范围内。
2、时间的特定性。从时间上来把握,高校学生伤害事故应该是发生在“在校期间”,即在学校有教育、管理、服务等职责的期间内。具体说,可以细分为三个期间:一是学校正常的教学、管理、服务时间,从学校规定学生学期开始时的报到时间到学期结束时规定的离校时间,寄宿生从开学走进校门一直到放寒、暑假规定的离校时间走出校门,走读生每天从走进校门到走出校门的期间学生上学、放学、返校、离校的时间,放假后学生私自滞留在校的时间,学生自行外出或擅自离校期间,不能认为是“在校期间”。但是,为了完成学校、教师者班级安排的工作任务或公益事务而滞留在学校或假期提前到校,应视为“在校期间”。二是学校节假日调课或补课的时间。三是由学校组织的校外活动的时间从学生到达指定集合地点时开始到活动结束宣布解散时为止,包括春游、社会实践、社会公益活动、校际体育竞赛、参观、学生实习等。
3、空间上的特定性。从空间上来把握,只要损害行为或者学生伤害的结果有一项发生在学校负有教育、管理、服务等职责的地域范围内即可。该地域范围不仅仅指发生在“校内”,而且包括发生在学校管理范围内的所有教育场所;具体的包括:一是在校园范围内,包括学校的办公楼、教学楼、宿舍楼、运动场、厕所、花园、植物园、电影院、礼堂、体育场地、校办工厂以及其他学校负有管理责任的教育教学设施或者生活设施。二是在学校组织校外活动的场所或交通工具内,包括春游、社会实践、社会公益活动、校际体育竞赛、外出演出、学生实习等场所和路途中。
二、高校学生伤害事故的类型
根据教育部的《办法》第八条之规定:“学生伤害事故的责任,应当根据相关当事人的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依法确定。因学校、学生或者其他相关当事人的过错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相关当事人应当根据其行为过错程度的比例及其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承担相应的责任。当事人的行为是损害后果发生的主要原因,应当承担主要责任;当事人的行为是损害后果发生的非主要原因,承担相应的责任。”也就是说,学校对学生伤害事故承担过错责任。接下来在《办法》的第九条至十四条中,明确规定了学校承担或者不承担责任的各种情形。因此,根据《办法》的相关规定,根据高校在学生伤害事故中所承担责任的大小,可将高校学生伤害事故分为高校全部责任事故、高校部分责任事故、高校无责任事故三种情形: 1、高校全部责任事故。指学生伤亡事故的发生学校要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的情形。具体表现:①学校有关人员渎职致使校舍倒塌、脱落、坠落造成学生伤亡的;②学校的校舍场地、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不符合国家安全标准或有明显不安全因素的;③教师体罚学生或变相体罚学生的;④学校向学生提供的食品、饮用水、药品学习用品等不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的标准和要求的;⑤学校组织学生参加的教学活动未按规定对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或者没有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的;⑥在体育课或学校组织的体育活动中学校未落实安全保护措施或教师违反教学大纲的;⑦正常教学时间内教育人员撤离工作岗位的;⑧因学校环境污染造成的;⑨学校饲养的动物致学生伤亡,受害人没有过错或第三人没有过错的。
2、高校部分责任事故。指学生伤亡事故发生在校外或本校同学之间,具有一些非学校因素。但学校存在某些过失或事后措施明显不当的情形。如在学校组织的校外活动中,事故的直接责任为校外部门,但学校组织管理措施有不当之处;伤害事故发生后,学校没有及时采取措施,由此导致加重后果等情形。这类伤亡事故学校承担次要责任,行为人承担主要责任。
3、高校无责任事故。这类情形指学生伤亡事故的发生完全由于学生自身的原因,学校在事故发生过程中没有任何过错,包括因不可抗力、受害人过错、第三人过错、受害人和第三人共同过错等引发的在校学生伤害事故。如果学校已经履行了相应的职责、行为并无不当的,不承担法律责任。在高校无责任的情形下,学校可以从道义上做适当的补偿。
三、高校学生伤害事故的防范机制
面对日益高发的高校校园伤害事故,必须从根本上有效的控制和防范。笔者以为,防范措施的制定,是高校安全工作现状提出的迫切要求,同时也是推进教育法制化的必然选择。目前许多学校在处理伤害事故时,缺少相应的法律依据,没有一套成熟处理机制。因此,如何能够合理、合法、有效地解决纠纷,学校就必须制定完善的防范措施和救济措施,形成一套完善的安全管理机制。针对各种类型的高校学生伤害事故,笔者认为,要采取各种相应的预防措施,建立起一个系统而高效的预防机制。
1、完善高校学生伤害事故的立法体系。当前,我国已经建立起以《教育法》、《学位条例》、《教师法》、《义务教育法》、《职业教育法》、《高等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等为基本法律,并辅之以《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教育行政法规、地方性教育法规和教育规章的相对完善的教育法律体系,但同时现行教育法律体系也明显暴露出一些急需解决的问题,只有不断完善教育法律法规,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学生伤害事故的相关问题,预防和减少学生伤害事故的发生。在充分运用法律手段处理学生人身伤害事故方面,日本的经验值得我国借鉴。在学生伤害事故立法方面,日本已形成了一套上自国家的法律、法规,再至地方有关机关的地方性法规,下至学校的规章制度,效力上高低错落、内容上相互衔接的完备而具体的法规体系,为学生人身伤害事故的有效预防、处理、法律责任追究提供了充分的法律依据和重要的运行机制。我国应充分吸收日本的成功经验,并根据我国的国情,完善高校学生伤害事故法律法规,建立一套完整的体系,包括宪法的有关规定、基本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等几个层次,使高校学生伤害事故的防范、处理和由此引起的民事纠纷有法可依。
2、规范学校管理制度,提高学生法制观念。一方面,应加强法制管理,提高学校领导及学生管理者的法律意识,应把对学生进行法制安全教育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来抓,并列人学校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使学生管理实现民主法制化。另一方面,强化大学生法律素质建设,根据不同专业及学生的特点,在各种教学活动和日常生活中,积极开展法制安全宣传教育,普及安全知识和法律常识,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提高防范能力。
作者:黄灿彬 单位:同济大学交通运输工程学院
工科院系“卓越工程师”培养分析
1.“卓越工程师”培养目标。要成为一名卓越工程师,成为一名工程界的未来领军人物,其必须掌握:①精湛的工程基础和专业知识;②对工程的社会作用有广泛的理解;③创造性地提出解决当今世界工程问题的新办法;④使自己的梦想变成现实的创业精神和才能。当前社会竞争异常激烈,大学生要在社会上赢得自身发展的一席基地,必须具备良好的综合素质,才能在众多优秀者中脱颖而出。具体体现在如下方面:①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②社会经济发展对于人才综合素质要求的持续感应能力;③广博的知识面;④健康的体魄;⑤良好的心理素质;⑥强烈的创新意识与创新能力;⑦高效的学习能力;⑧必要的职业技能与素养;⑨团队合作意识与良好的人际交往、沟通能力。2.创新与道德相交融的文化平台建设分析。面对“卓越工程师”的培养需求,工科院系可以尝试将道德素质教育与专业技能培养相结合,将道德教育融入大学生工程能力培养之中,构建创新文化与道德文化相交融的一体化培养平台,满足大学生成长、成才的需要,为大学生的全面成才提供良好的文化氛围,在提高大学生实践能力的同时,加强对学院大学生的道德素质教育,从而提高大学生综合素质,培养出一大批“知识+能力+人格”三位一体的优秀工程人才。①大学生创新文化培育分析。21世纪是知识经济的时代,只有充分掌握专业技能、拥有创新精神和能力,才能在以后的工作岗位上立足、发展,为社会建设做贡献。作为培养“卓越工程师摇篮”—工科院系应提倡追求真知、勇于创新的精神;探索新的人才培养模式,重点着眼于激发本科生的创新思维,拓宽学生思维方式,引导同学形成主动、自主学习的意识,使之能创造地运用所学的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营造良好的学术氛围,培育创新文化的发展,从而科学提升大学生实践能力。②大学生道德文化培育分析。面对当今价值多元化的时代,经济效率被认为是第一要素,很容易在大学生思想中滋生功利意识,对大学生人格的完善带来不利的影响。对此工科院系要引导大学生认识到,人的价值是更多的为社会创造和奉献,让大学生形成远大的抱负和人生奋斗目标。对大学生社会责任感的教育,奉献精神的传播,工科院校不能只停留在书面、口号上,而要让大学生从实际生活中去亲身感受。因此,工科院系可以改革和创新社会实践的模式,利用假期时间,组织学生参加形式多样的社会实践活动,让工科大学生在社会实践中“受教育、长才干、做奉献”,从而提升工科大学生的时代责任感、社会责任感,激发大学生的爱国主义情操,加强大学生道德文化建设。
同济大学交通运输工程学院“同路人”文化培育分析
1.交通学院“同路人”文化内涵。同济大学是一所国内外著名的大学,特别是在工科教育领域内,被列为国家开展工程教育改革的10所试点学校之一。交通学院在同济大学“同心同德同舟楫,济人济世济天下”精神文化的继承中,结合学院实际情况,逐步建设集创新文化与道德文化为一体的“同路人”文化———同路、同心、同德,实现成长、成人、成才。“同路人”文化精髓在于“同路”,“同路”指所有交通学院的学生,在大学学习生活中凝聚成一个整体,在人生成长发展中一路同行,齐心协力,互帮互助,共同进步;同路也是交通学院的专业特色,只有具备了足够的专业知识、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才能很好的参与社会建设,在工作岗位上得到发展。“同路人”文化贯穿于大学生在大学四年的求学生活中,努力营造“同路同心”氛围,增强集体的凝聚力和责任感,大力提倡同学们为集体、人民、社会的奉献精神,实现“同路人”文化的提升和发展。积极创造“同路同德”的“同路人”文化精神,努力培养有思想、有信念、有技能、有追求的“卓越工程师”。2.搭建科技创新工程,营造“同路人”创新文化。交通学院依据大学生成长、成才的发展规律,根据各年级大学生的知识结构特点和成才需求,在第二课堂层面构筑了宽基础、强能力、高素质创新人才的科技创新工程———“三级”科技创新平台:基础平台—交流平台—竞技平台,全面营造“同路”创新文化氛围。基础平台主要是包括交通学科的学术讲座和交通专业软件培训。学术讲座主要是邀请交通学科领域内的著名学者、大师,为大学生讲述学科领域的发展态势和工程案例,开拓大学生的学术思路,营造良好的学术氛围。专业软件培训主要指邀请交通领域内相关专家、高年级同学,对低年级同学进行工程软件培训,提高大学生动手能力。交流平台主要是指高低年级之间的学术交流,加强同学之间的联系与思想碰撞,拓展大学生科技创新思维,从而更好实践科研梯队建设。竞技平台主要指组织学院大学生以团队的形式开展“同路人”交通科技大赛、全国大学生交通科技大赛、大学生创新训练等各级别的工程实施能力竞赛。通过竞赛,引导同学主动学习,自己寻找合作伙伴,让同学自我设计、自我实践,充分展现自身的才华,使得同学从实践中提高实践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3.以社会实践、志愿服务为载体,培育“同心”道德文化。“同心”的精髓在于讲奉献,引导个体积极向社会做贡献。交通学院根据时代特点和学院特色,改革和创新社会实践的模式,利用假期时间,组织学生参加“校外访谈”、“社会调研”、“革命老区考察”等形式多样的社会实践活动。交通学院于2005年在贵州省赤水市建立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基地,至今先后6次组织实践团队赴当地进行以爱心支教及捐助、世博宣传、社会主义新农村考察、红色教育、专业知识应用为主题的社会实践活动。同时大力发展周末及小型假期的社会实践活动,学生参与社会实践的比例大幅度增加。积极组织学院大学生参加志愿服务活动,提高大学生奉献意识。2010年上海世博会期间,我院500余位同学积极报名参与世博志愿者,最终有200多位同学世博期间在园区内外服务游客,奉献世博;同济大学校园交通安全志愿者长期由我学院学生承担服务工作,为校园安全贡献力量;每年有一百多位同学自愿报名参加献血活动。4.成果。在以“学生为本”的教育理念指导下,交通学院在不断丰富和发展“同路人”文化的内涵。经过多年的努力,学院大学生参加第二课堂活动的积极性得到了激发,全院大学生参与社团活动得到了很大的提高。从2005年起每一届应届本科毕业生参与科技创新活动的比例超过90%,每年学院有2000多人次参加学院组织的文艺、体育和志愿服务活动,学院呈现出充满着活力与激情的精神面貌。通过参与社团活动,学院大学生学会了如何与别人进行沟通与合作,懂得了谦让,这正是当代大学生所应当具备的。“同路人”文化的建设,使得学院大学生由“被动”学习转变为“主动”学习,学院的学风建设得到了很大的改善,大量的学生在课后时间主动找老师咨询与交流。在全院师生的共同努力下,学院育人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成绩,主要成果如下:①2003年和2007年,学院团委被评为上海市红旗团组织和上海市团组织标兵;②2004~2011年,学院每年暑期大学生社会实践项目被评为上海市优秀考察项目;③2003年和2005年,获全国大学生“挑战杯”科技作品大赛一等奖和三等奖各一项;④2005年至今,先后获得全国大学生交通科技大赛一等奖5项,二等奖9项,三等奖7项;上海市“科创杯”二等奖1项、三等奖一项;“上汽杯”大学生科技竞赛一等奖一项、二等奖2项、三等奖9项;第二届全国物流大赛二等奖1项;上海市大学生计算机能力运用大赛一等奖一项,二等奖一项,三等奖一项;⑤学院2007级本科生党支部被评为2010年度上海市科教党委先进基层党支部;2008级本科生党支部被评为2011年度上海市科教党委先进基层党支部;⑥学院2011届本科毕业生两百多人,在大学期间公开发表学术论文17篇,参加国际学术会议并宣读论文4个人次,EI检索三篇,在省部级竞赛中获奖10多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