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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注定是不平凡的一年,年初疫情侵袭,经历了近半年与疫情的搏斗,我们的生活才逐渐步上正轨。然而,即使一场疫情让工作与生活发生巨变,但在党工委的正确带领下,我依然如期完成了全年的工作任务目标,并在这复杂的环境中收获良多。
一、携手抗疫,共战疫情。
年初的疫情迅猛,震颤着每一个人的心灵。然而在灾难面前我从未退缩,而是在领导的带领下,积极活跃在疫情一线。疫情期间,我有幸担任隔离酒店物资保障的重任,每天奔波与大型商超与隔离酒店之间,为隔离点患者和工作人员送上最及时的温暖。自1月30日到4月解封,我完成隔离点患者、街道工作人员、困难滞汉人员物资采购及货物运送133批次,为工作人员安心工作提供了保障,为隔离点人员顺利康复打下了扎实的基础。2月疫情稍缓,我在财务室的带领下共同完成了返汉人员审批工作,积极协调社区返汉人员不同需求,保障辖区居民安全返乡。在一个月左右的审批时间内,我完成了8个社区12464人次的返汉审批,为归心似箭,急于返乡、务工、上学的居民及时送上电子通行证与温暖的问候。5月武汉市迎来了全民核酸检测,我协助挂点社区现场完成社区居民核酸检测8319人次,完成疫情风控任务45次,为居民出行放心、居家安心添了一份力。
二、积极巡查,防微杜渐。
在领导的关心与包容下,我有幸第二次参与了巡察工作,成为了巡察组的一员。我始终谨记街道领导的嘱咐,专心工作,用心学习,将所见所学转化成自己的知识,运用到工作上去。在巡察组工作期间,我一方面查阅被巡视单位全面的资料台账,一方面总结各位同事的巡察报告形成汇总的巡察报告,同时我还协助纪检办进行巡察系统的录入,完成了23个村、7个社区的资料汇总、巡察组中期报告、村居总报告、村居分报告等,录入巡察信息299条,完成巡察资料存档155份等。在这长达四个月的学习中,我既与来自不同部门的巡察组同事成为了彼此信任的队友,又深刻的学习到了纪检、巡察、财务、党务等各方面的知识,可谓受益良多。自巡察组回到单位后,面对本单位存在的巡察问题,我也有了更全面的整改思路和更完善的整改办法。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我将再接再厉,将巡察中学习到的知识运用于日常工作中,做到审核更严格,自查更谨慎,改正更长效。
三、立足本职,精于专业。
(一)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职能发挥充分。制定印发了《关于成立县执行工作部门协作联动领导小组的通知》《关于依法防控病毒感染肺炎、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实施方案》、年度普法依法治理要点,转发了《市法治建设群众满意度调查报告》,并在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了公布。6月16日召开了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0年依法治县工作要点、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县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印发了全县第二批县级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清单,牵头组织开展了全县法治建设暨“七五”普法工作检查验收。向依法治市办上报了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保护民营企业发展专项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回头看”情况汇报、依法治国办对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查反馈问题县整改报告和法治建设调研报告。邀请省委党校教授以民法典为内容对全县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进行专题辅导讲座。联合县融媒体中心制作了《疫情防控攻坚、方言神曲》微视频,得到上级部门认可,被省委依法治省办采用并报送至中央依法治国办。
(二)法治政府建设全面推进。县政府常务会议学法3次。协助县编办对拟赋予乡镇和街道部分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事项和县档案馆、社保中心等21个涉改参公事业单位重新认定进行法制审核。对县机要和保密局、档案局、交警大队、派出所、消防救援大队等16个部门和单位的执法主体资格进行了审查。制定下发《县全面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对全面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公布第一批13个单位46项、第二批10个单位38项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清单。研究制定《关于加强和规范行政裁决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行政裁决有关事项的通知》,各部门对照省上公布的行政裁决清单,及时梳理行政裁决事项。完善政府重大决策前法律咨询审核机制,审核《关于全面加强自然灾害防治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等文件7份、通告6份、协议3份。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对水务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等单位拟定的《县农村饮水安全管理办法(试行)》《城市居住证暂行办法》等11份文件进行了合法性审查。组织各部门全面清理不符合《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现行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印发《关于做好2020年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明确评查范围、标准、方式、步骤及时限要求,对案卷评查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疫情期间,《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有关事项的公告》,就疫情防控期间我县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有关事项进行了要求,并将联系电话、邮寄地址进行了公布。开展行政复议调研,下发《关于做好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前期准备工作的通知》,为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奠定了基础。截止目前,收到行政复议申请1份。对各部门、单位2019年行政执法案件进行了统计,并督促在行政执法公示系统公布2019年度数据及行政执法案件信息,制定《县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办法》《县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办法》等4个办法,对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进行制度规范,召开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学习推进会议,对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进一步安排部署。公告,明确行政执法监督投诉受理范围、不予受理情形,并对全县投诉受理部门及联系方式进行了公布,全面接受社会各界监督。6月12日圆满完成省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单项示范创建项目评审。
(三)“七五”普法扎实开展。以“法律八进”为主渠道,广泛开展各类普法学习宣传活动。印发了《关于在肺炎疫情防控中做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县“七五”普法攻坚年活动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开展普法赶集活动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开展普法星期五活动的通知》,开展了覆盖8个乡镇、65个部门单位的全县法治建设暨“七五”普法工作检查验收工作,拍摄“七五”普法专题片一部。6月16日成功迎接了全市“七五”普法终期检查验收。通过组织集中学习、发挥“司法”公众平台作用等形式,充分利用“学雷锋志愿服务月”“国家安全教育日”“进村入户走访帮扶”“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等活动,广泛开展了宪法、疫情防控、宗教事务条例以及行政执法、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宣传,参加了6月5日全县举行的环保集中宣传活动,印发《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单行本5000册。至目前,共组织法治宣传教育活动30余次,设立法律咨询点70多个,现场接受群众法律咨询100多人(次),印发疫情防控宣传资料20000余份,其他各类宣传资料7000余份,在“司法”微信公众平台各类信息、资讯240余篇,推进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在育才中学新建法治文化走廊1处,设立了法治文化奇石9块、法治宣传牌和法治展板23块。
(四)人民调解工作有序开展。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结合疫情防控工作,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百日攻坚专项行动,紧盯“四个突出”,积极化解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住宿餐饮、农业农村、复工复产等重点领域、重点人群中存在的矛盾纠纷。结合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开展法治扶贫专项行动,深入贫困村、贫困户摸排矛盾纠纷。按照“普法+调解”的模式,积极化解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类矛盾纠纷。截止目前,共受理矛盾纠纷562件,成功调处544件,调解成功率96.8%。
(五)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全面推进。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深化基层社会治理“三中心一网格”建设实施意见》,制定下发了《县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进一步整合资源,升级改造建成了集公共法律服务、乡镇便民服务事项为一体的综合性、一站式公共法律便民服务中心,实现让群众只进“一扇门”、办理“所有事”的目标。持续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下大力气解决了清泉、陈户、大马营司法所的办公用房问题,为司法所改善了办公环境,统一了标识和内部设置,司法所规范化标准进一步提高。进一步加大法律援助力度,积极为农民工等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截止目前,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88件,挽回经济损失130余万元,接待来访来电法律咨询310人次,提供法律意见210余条。
(六)特殊人群管控得力。充分发挥社区矫正监管中心职能,及时督促各司法所落实“双八任务”,提升了对社区矫正对象教育矫治和帮扶成效。强化社区矫正对象电子监管,实现了在册列管90名社区矫正对象手机定位、1名社区矫正对象“手机+腕带定位”,1名精神病患者社区矫正对象未进行电子监管。利用“法律八进”等载体,大力开展《社区矫正法》宣传工作,发放《社区矫正法》宣传彩页1000份。积极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学习《社区矫正法》10场次,实现了社区矫正对象学习全覆盖。今年以来,共接收社区矫正对象58名,解除社区矫正对象35人,撤销缓刑1人。严格落实“七回访”制度,多方面多渠道了解刑满释放人员动向,实现了疫情防控期间刑满释放人员摸排全覆盖,真正做到了情况明、底数清。2020年以来,共接收刑满释放人员74人。
(七)基层法律服务和律师工作监管得力。规范对律师事务所及其律师执业活动的监督管理,组织律师依法依规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格落实《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办理涉黑涉恶案件五项制度》。积极开展疫情防控期间法律服务活动,组织企业律师服务团为民营企业开展了一次免费全面法治体检,举办法治讲座1场/次,提供复工复产提供法律意见建议18条,为企业职工提供免费法律咨询61人/次,办理案件2件。深入县矿山企业、工业企业、农牧企业、交通运输企业、快递企业开展农民工劳动合同普查工作,进一步完善了农民工劳动合同普查和体检档案,并帮助用工企业修改、完善劳动合同10余份。深入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落实,充分发挥法律服务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在全县117个村实现了“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全覆盖,建立了126个公共法律服务微信群,推送消息200余条。2020年以来,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共办理案件585件,解答法律咨询860人次。
(八)公证社会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进一步强化疫情防控期间公证社会服务能力,及时公布《关于县公证处暂时停止现场业务办理的通告》,引导群众通过电话、微信、QQ等“不见面”方式咨询、预约公证业务,确定专人负责解答咨询,及时开通公证云在线申办系统,让群众足不出户就可以申请办理公证。开通公证快速办理绿色通道,对与疫情防控有关的事项以及医务人员、防疫人员、军人、武警官兵、企业等的紧急需求,为其优先办理。助力脱贫攻坚,办理精准扶贫合同公证,为小微企业及时申请精准扶贫贷款提供便利。强力推进赋强公证办理,与人民法院、各商业银行多次召开联席会议,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减轻法院受案压力。为破解银行催收难题,为农业银行甘州支行和民乐县支行办理了送达公证。截止目前,已办理公证案件423件,办理公证事项涉及金额1.2亿元,解答法律咨询1500人次,为经济困难群众减免办理公证33件,电话预约服务284次。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公共法律服务还有待于进一步加强;二是法治政府建设有待进一步提升;三是社区矫正工作管理水平还需进一步提升;四是法律服务规范化服务水平不高。
一、组织领导
(一)调整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综合科,负责统筹安排市民服务中心疫情防控相关工作。办公室主任由综合科负责人兼任,负责整体工作安排,监测点管理和局机关防控管理;副主任由政务服务中心主任兼任,负责政务服务中心及窗口单位疫情防控工作;副主任物业公司经理,负责一楼监测点扫码测温、业务引导和维稳工作;其他各科室负责本区域内疫情防控工作。
(二)设整应急处置预备队
队长:
成员:综合科、政务服务中心、物业公司全体人员。
承担协调维稳、人员监控检测组、消杀防护、应急处置等项工作职责,明确综合科负责人具体负责总体协调工作。
二、具体工作职责分工
(一)疫情防控领导小组职责
1、研究制定局机关和市民服务中心疫情防控工作计划及方案;
2、研究部署和总结疫情防控工作;
3、统一指挥应急处置工作;
4、贯彻落实本方案各项规定,及时按要求启动触发工作机制,督促有关科室落实各项工作任务;
5、做好临时突发事件的处置。
(二)应急处置预备队工作职责
承担疫情防控应对措施的制定,及时、准确报告疫情防控数据,按要求及时完成人员排查和流调工作任务,不得瞒报、迟报、漏报;在疫情防控期内,承担各类防控文字材料起草、收发文件、信息上报、后勤保障等项工作;做好一楼疫控检测现场秩序、宣传教育和维急工作;协调公安部门、卫生部门处置现场突出事件;负责各项工作纪律检查、配合现场协调维稳组开展工作。
(三)网络化管理工作职责
综合科和物业公司要派驻人员进驻监测点,承担监测点和消杀工作职责;工作人员要严格按要求执行入厅人员体温检测和扫码测温,老年人身份证识别等项工作,做好人员分流引导、办事咨询服务等项工作;具体负责市民服务中心楼体内消毒、防护,对出现问题的重点区域进行隔离消毒处置等项工作任务。牟敦松负责机关食堂疫情防控工作职责。政务服务中心负责进厅各窗口单位疫情防控工作职责。其他各科室负责人承担本科室疫情防控工作职责。
三、应急处置程序
各科室负责人、驻窗口单位负责人为疫情防控报告责任人,当发现外出返桦人员(重点为中高风险区)或者疑似染病的,应立即向办公室报告后备案,并在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尽快安排相关人员至市民服务中心一楼疫控隔离室进行隔离,按照相关程序尽快将涉事人员移交所在地社区进行管控,并做好登记。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
要高度重视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增强“四个意识”,压实疫情防控网格化管理主体责任,规范开展摸排和防控工作,并深刻认识到疫情防控工作的紧迫性、重要性。党员干部要加强组织纪律,坚决服从安排,发扬不怕苦、不怕累的精神,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二)应急值守
实行领导带班的24小时值班制度,发生疫情,要及时向主要领导报告,按要求任何工作人员未经报备离桦,特殊情况经同意后,方可外出,并及时向所在地社区报备。物业公司要加强重点区域消毒、防护工作。防控办公室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及时做好各类通知和文件的上传下达等项工作。
(三)责任追究
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汇报
根据会议安排,下面我就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作如下汇报。
一、复工复产、疫情常态化防控情况
一是多措并举,全方面统领、统筹、统管。通过督促守好在建项目、监管行业社区“小门”,将最新疫情防控知识、应急处置通过钉钉群、微信群、宣传栏、横幅,上门服务等方式传达到位,做好管控进行指导,送上口罩等物资;确保从业人员健康监测,完成全面扫码核验承诺书、亮码涉及点位责任清单;开展物业小区疫情防控工作检查,要求做好卫生消毒,对公共场所定期消毒,配备并正确使用体温测试仪等防护设施。二是制定冬春季疫情防控工作预案。为巩固建设领域疫情防控成果,切实做好冬春季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严格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措施,坚决守住冬春季疫情防线,结合工作实际,我局制定了冬春季疫情防控工作预案,确保各项疫情防控工作落实到位。三是成立系统疫情防控工作督查小组。不定期全面督查守“小门”工作、建设系统行业管理企业的疫情防控工作,未按要求严格执行的,将根据实际追究责任。
二、汛前准备工作情况
我局已于x月x日将《关于加强雨季、汛期和台风期间安全生产的通知》发放至各有关单位。要求:1.提高认识,高度重视雨季、汛期和台风安全生产工作。2.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切实加强隐患排查整治。3.落实应急管理工作,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等。在第一季度全县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总结会议上,也对全县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有关单位,传达宣贯了汛期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要求及时报送相关报表,并要求及时开展自纠自查。下一步我局将对全县各建筑工地应对汛期准备工作开展大检查及抽查。
三、城市建设安全生产三年行动开展情况
根据各级政府部门及我局全年安全生产工作安排,在全县各在建工程安全生产各方责任主体组织自查自纠、排查整改的基础上,我局于x年x月开展了由分管局长带队的第一季度安全生产大检查,此次共检查了x个在建房屋建筑工程项目,签发隐患整改通知书x份,查出隐患x余条。其中,对高处作业、起重机械、深基坑、高大支模架等危大分部分项工程进行了重点排查,发现隐患后要求施工单位及时整改,我局限期复查,形成闭环。同时及时将有关起重机械、脚手架及模板支撑工程相关报表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进展情况》表报送至市局,目前暂无违法处罚。
广开渠道保居民就业。扎实开展春风行动、“双创”、金秋招聘月活动,举办直播技术培训等线上线下活动百余场,协调劳务输出264批次近1.6万人,开发临时公益岗100个,帮扶失业人员再就业883人,新增城镇就业4240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3506人,城镇登记失业率稳定在4%以内。全部完成上级年初制定的指标数。开发临时公益性岗位100名,进一步推动了就业扶贫,为巩固脱贫成果打下坚实基础。
就业是民生之本,更是社会的“稳定器”,肺炎疫情以来,面对就业工作“稳中有变、变中有忧”的新局面,区始终把保就业放在首位,成立就业工作领导小组,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应对,做好“规定动作”,抓准“自选动作”,保居民就业工作取得一定成效。
(1)积极扶持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再就业。充分发挥线上“春风行动”优势,保就业顺民心,通过各种方式了解企业用工需求和面临的困难,支持企业稳定岗位。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春风行动暨就业援助月活动”暂停“线下”活动,大力推行“线上”招聘,通过微信群、朋友圈、QQ等方式宣传用工信息,充份利用各街道公众平台,区政府网站,让辖区内居民或村民了解真实有效且针对性强的岗位信息,最大限度促进人岗供需匹配,精准对接。活动参与企业23家,提供岗位533个。平西乡、各街道保障事务能够准确掌握劳动力转移人员基本情况,建立人员动态管理台账,对劳动力转移人员去向进行实时跟踪。充分发挥线上职业技能提升作用扩大就业。为实现全民技能就业,疫情期间人社局发动乡、街、社区全体工作人员通过微信、QQ等平台组织有培训意愿人员与市新跃职业培训学校现对接,免费开放直播实用技术培训,由学校高级技师与学员直播互动教学,课后学员可以回播复习,所有线上培训合格学员疫情结束学校免费提供线下实操培训。截至目前,全区共线上培训中式面点180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共3人,街道线上培训64人。
(2)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按照政策步骤有序开展。加大宣传力度,对符合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人员进行统计,将享受范围、对象、条件、补贴标准、需要提供的资料、办理程序等向失业人员进行告知,并通过张贴通知,挂条幅向辖区居民宣传。组织工作人员对政策进行系统学习,及时掌握有关工作要求,便于为享受优惠政策的人员提供更方便、快捷、高效的服务,对符合条件的及时受理,不符合条件的,解释清楚,争取理解。明确期限,给需要办理社保补贴的人员更充分的时间,让更多的人享受这些惠民政策。截止现在,区2019年度第一批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工作已审理3337人,发放金额13758275元,第二批审理1415人,待发放金额5882775元。
(3)为困难就业群体提供就业服务。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贫困劳动力就业工作,区人社局联合区扶贫办、平西乡在3月份开发100名临时公益性岗位,实现了以岗位促就业、以就业促增收、以增收促脱贫的良好局面,进一步推动了就业扶贫,为巩固脱贫成果打下坚实基础。与此同时,区人社局进一步规范临时公益性岗位人员管理,出台了《区临时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成立了临时公岗纪律检查组,督促用人单位规范岗位设置,与录用人员签定用工协议,强化公益性岗位人员责任意识,履职尽责,同时区人社局由专人对临时公岗人员进行不定期电话抽查和入村检查,做到天天有签到,每月有考勤,保障就业补助资金使用的安全,更好的发挥临时公益性岗位作用。
(4)为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岗位和就业服务。参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录形式解决了大学生就业问题。2019年底,区委、区政府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共正式招录68名社公岗人员,在疫情期间发挥了举足轻重的作用,为社区注入了新鲜血液。下一步,全区计划拿出22个事业单位岗位参加全省事业单位统一招聘活动,重点招聘2020年应届毕业生和2018、2019年择业期内的毕业生。
(5)疫情期间为农民工有序返岗提供服务情况。充分发挥劳务输出平台载体作用稳定就业。加大对输出人员自我防护措施的宣传常识,在输入地政府允许企业复工并允许招用外地工人的前提下区人社局配合市局,依托宁聚力劳动服务有限公司,最多一次输出达400余人,特别由省级部门协调高铁专列,由专人对乘车人信息进行核对登记,建立实名台账,并留档备份。同时鼓励低风险地区的农民工尽快返岗复工,采取“点对点”式服务,保障输出工作顺利进行。
专家分析指出,当前我国疫情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病例呈快速增加趋势。二是病例仍以输入性为主。
下一阶段,我国将以“减少二代病例,严防社区传播,加强重症救治,应对疫情变化”为重点,加强学校、社区等场所的防控工作,强化疫情监测、重症病例救治,科学合理使用防控资源,做好各项工作准备。
7月1日,应对甲型H1N1流感防控科技组公布了我国甲型H1N1流感核酸检测产品统一测试结果,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等7家单位的8种产品通过了甲型H1N1流感核酸检测产品统一测试。
这8种试剂由7家单位研制。据科技部社会发展科技司副司长杨哲介绍,应对甲型H1N1流感防控科技组向社会公开征集甲型H1N1流感快速检测试剂,共征集到93种。在此基础上,委托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牵头,会同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病毒所、军事医学科学院五所共同负责快速检测试剂的现场测试。经过初步筛选、调查核实、企业自测、现场统一复测等系列程序,在6月30日筛选出7家单位的8种核酸检测试剂。
7月2日,中国卫生部长陈竺在墨西哥坎昆举行的世界卫生部长会议上说,中国将积极修订国家流感大流行预案,以应对下一阶段甲型H1N1流感的防控形势。
陈竺向来自4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与会者介绍了中国政府应对甲型H1N1流感疫情的措施,并分析了目前中国内地甲型H1N1流感疫情特点。
陈竺指出,中国政府针对甲型H1N1流感疫情特点和发展趋势,计划修订国家流感大流行预案,及时调整防控策略与措施。下一阶段中国政府将加大监测力度,使检测网络覆盖全国50%以上的地级市,并通过在地级市和部分重点县增设实验室和哨点医院确保早期发现病例,及时跟踪掌握病毒变异情况。
7月3日,陈竺在参加世界卫生部长会议期间表示,中国政府针对聚集性甲型H1N1流感疫情已作好准备。
陈竺说,中国政府在此前就预料到甲型H1N1流感在继出现输入病例和二代感染病例后,将会出现少量社区、学校聚集性疫情。以往的季节性流感易感人群主要为儿童和65岁以上的老人,而甲型H1N1流感的易感人群恰好为青少年和年轻人,所以一些国家最早的集中暴发都在学校。他认为,从7月开始学校将进入假期,这有利于减少最易感人群聚集性的感染暴发。
陈竺表示非常有信心应对下一阶段秋冬季可能暴发的流感疫情,中国的防控措施也一定能抢在时间的前面。
当天,国务院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总结前一阶段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分析当前疫情特点和态势,研究部署下一步防控工作。
会议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全力做好下一步防控工作。
7月6日,梁万年在卫生部、教育部、国家质检总局联合召开的防控甲型H1N1流感新闻会上表示:我国内地将逐步调整和完善甲型H1N1流感各项防控措施,并把一些行之有效的措施常态化和程序化。
新华社北京7月7日讯,为确保防控甲型H1N1流感所需药品、医疗器械的质量安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自今年7月6日起,全面展开对甲型H1N1流感防控药械的督查,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使用不合格防控药械的违法行为。
根据安排,这次督查将集中力量对甲型H1N1流感发病地区的防控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储备、使用环节进行核查。防控药品核查的重点是磷酸奥司他韦胶囊、流感疫苗的研发、生产、使用、储备以及卫生部推荐的药品等重点品种。防控医疗器械核查的重点是《关于加强医用防护口罩、医用防护服、呼吸机等医疗器械监管工作的通知》涉及的医疗器械等重点品种。
7月8日,卫生部发出通知,要求进一步调整完善甲型H1N1流感防控措施。
调整完善密切接触者追踪管理措施。卫生部要求,对入境人员中有发热(≥37.5℃)或急性呼吸道症状的人员,全部转交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医学排查和治疗,卫生部门在接到口岸检验检疫部门报告后,应在2小时内接运。对所有密切接触者不再进行集中医学观察,由卫生部门实施居家医学观察或随访。对无固定居所的人员,可在住地或指定的医学观察点进行医学观察。
调整完善诊断程序。卫生部要求各省(区、市)首例甲型H1N1流感病例,由卫生部组织专家组开展诊断工作。对辖区内续发病例,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可根据本辖区疫情情况决定,由省级、地市级专家组或医疗机构,综合分析患者流行病学史、临床表现和实验室检测结果作出诊断。经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实验室检测结果可以作为病例确诊的依据。
实行分类收治的治疗措施,加强重症病例救治工作。卫生部要求甲型H1N1流感确诊病例应收治到定点医院治疗。对临床症状较轻且无合并症的轻症病例也可考虑居家隔离治疗,具体情况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根据辖区疫情防控形势和医疗资源分布情况自行确定。
卫生部同时要求有病例发生的地区要重点做好重症病例集中收治的各项准备工作,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治疗,努力降低重症患者发生率和病死率。
新华社北京7月13日讯,在结合我国病例特点和治疗经验,借鉴世界卫生组织和其他国家甲型H1N1流感最新防控经验的基础上,卫生部组织专家研究制定了《甲型H1N1流感轻症患者居家隔离治疗管理方案(试行版)》并于当日印发。
管理方案指出,甲型H1N1流感轻症患者是否采取居家隔离治疗,由定点医院经治医师按照有关规定,结合甲型H1N1流感相关诊疗方案和患者具体病情确定,在征得患者同意后进行。
人民日报北京7月21日讯,近日,我国一些地区在学生暑期集中活动中发现甲型H1N1流感疫情。为了防范甲型H1N1流感通过学生暑期夏令营、少年军校、集中考察、培训班等活动传播扩散,切实保障广大学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卫生部等要求,加强暑期学生集中活动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暑期学生集中活动中一旦发现疫情,活动承办单位要立即报告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上级主管部门。
7月1日至31日,我国内地新增甲型H1N1流感确诊病例1280例,至此,我国内地累计报告2090例甲型H1N1流感确诊病例,已治愈1912例,没有因甲型H1N1流感所致的重症病例和死亡病例。香港共报告甲型H1N1流感确诊病例4458例,至此,香港共确诊3673例甲型H1N1流感病例。澳门共报告甲型H1N1流感确诊病例159例,至此,澳门甲型H1N1流感累计病例已有185例。
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化妆品监管相关法规的宣贯,落实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提升公众对儿童化妆品安全使用的认知水平,引导消费者科学合理地使用化妆品,国家品药监管局将继续组织举办2021年全国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周活动。按照国家药品监管局有关活动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时间和主题
2021年科普宣传周时间为:5月24日—5月30日(周一至周日)。
2021年宣传周的主题为:“安全用妆,美丽有法”。
二、宣传重点
(一)《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其配套规章的宣贯。贯彻落实化妆品监管相关法规,加强行业自律,落实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二)加强儿童化妆品安全使用知识的宣传。普及儿童化妆品安全使用知识,提升公众对儿童化妆品安全使用的认知水平。
(三)普及化妆品安全使用知识。宣传化妆品安全使用的相关内容,引导消费者科学合理地使用化妆品,合理预期化妆品的功效。
三、总体安排
本次宣传周围绕法规宣贯、儿童化妆品用妆安全和化妆品安全使用常识的宣传重点,采用线上线下结合,国家局与省局、省局与市州局联动,省局办公室、药化流通处、省药品评价中心、省食品药品检验所、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社会公众等相关各方广泛参与的形式,进一步扩大宣传周活动的参与范围、覆盖面和社会影响,打造好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周的品牌。一是充分利用各大网络媒体和平台开展线上宣传;二是组织省局办公室、药化流通处、省药品评价中心、省食品药品检验所、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等开展“爱肤日”宣传、公益培训、实验室开放等线下活动。
四、具体活动
(一)预热阶段(5月17日-5月23日)
开展宣传预热工作。在省药品监管局网站以移动飘窗形式开辟“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周活动”专栏,便于全社会从政府官方网络平台更全面、更快捷地了解化妆品安全科普知识。各市(州)市场监管局要充分利用当地广电报刊和网络平台等传播媒介,广泛宣传有关举办科普宣传周的活动消息,开展好系列活动,鼓励和引导公众、企业、行业协会、科研院校、新闻媒体,积极参与,共同开展科普宣传周活动。
(二)宣传周期间(5月24日-5月30日)
1.举办“科普宣传周”启动仪式暨化妆品安全知识大讲堂。
5月24日在贵阳市举办“科普宣传周”启动仪式暨化妆品安全知识大讲堂,宣布宣传周正式启动。通过对《条例》等相关法规及化妆品安全知识的讲解,发放宣传单,进一步提升社会群众科学用妆、理性用妆的意识和素养。邀请企业、新闻媒体、社会组织、一线监管人员等各界代表参会,增强交流互动,共同营造安全用妆的浓厚氛围。(省药品监管局指导,贵阳市市场监管局、贵阳市药品不良反应中心共同承办)
2.开展“5.25全国爱肤日”主题活动
5月25日以“安全用妆,美丽有法——关注儿童用妆安全”为宣传主题,宣传儿童化妆品及化妆品不良反应相关知识,让人们深刻理解皮肤健康及美丽的重要性,让大众从根本上转变观念,树立正确的护肤认识,提高公众安全使用化妆品意识,为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省药品监管局指导,省药品评价中心承办,各市<州>市场监管局联动)
3.开展化妆品宣传进企业、进商场活动
在贵阳市举办进企业、进商场活动,通过向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发放宣传手册,互动交流,培养企业的诚信意识,规范化妆品生产经营行为和行业秩序,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意识,法制意识。(省药品监管局指导,贵阳市市场监管局承办)
4.实验室开放日活动
在贵州省食品药品检验所举办实验室开放日活动,组织媒体记者、商超化妆品销售负责人参观,同时进行科普知识的宣传。(省药品监管局指导,贵州省食品药品检验所承办)
5.普及化妆品安全使用知识
一是与贵州省电视台融媒体中心联合在科普宣传周期间,依托动静APP开展“主播有话说”系列活动,围绕宣传重点以短视频加文字的形式科普化妆品安全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二是在局官网、微信公众号等平台播放专家访谈视频、科普动画、动态图解等。各市(州)市场监管局要加大宣传推介力度,引导公众收听收看。(省药品监管局主办,各市<州>市场监管局联动)
6.开展化妆品公益咨询进社区活动
各市(州)市场监管局要选择社区、写字楼等化妆品消费者集中的公共场所,举办化妆品公益咨询进社区活动,提供化妆品安全使用、科学护肤等公益咨询和免费义诊,发放科普宣传资料,推动消费者对化妆品安全的正确认识。(各市<州>市场监管局组织)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统筹协调。各市(州)市场监管局要按照省药品监管局统一要求,在统一的时间段、使用统一的科普宣传周标识、围绕统一的科普宣传周主题,并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行政区域的科普宣传周活动方案。
(二)强化科普宣传材料审核。各市(州)市场监管局要加强科普宣传周期间使用的各类科普宣传材料的审核把关,保证科普宣传内容的准确和客观。各地在开展化妆品宣传时可在《国家局2021年化妆品科普宣传要点》中选择相关的宣传内容,开展形式多样的科普宣传活动。
(三)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各市(州)市场监管局要统筹疫情防控要求和科普工作需要,关注疫情发展形势,在严格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规定的条件下开展相关科普宣传活动。
(四)严格纪律要求。科普宣传周是药品监管部门服务公众的重要活动,是塑造监管部门形象的重要举措,各市(州)市场监管局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勤俭节约,严禁铺张浪费,力戒形式主义。
六、其他事项
(一)国家药品监管局将对特色鲜明、实效显著的科普宣传活动以“2021年全国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周优秀活动”的名义进行表扬。各单位要做好科普宣传周活动的资料收集和总结工作,并于6月10日前将科普宣传周工作总结及优秀活动推荐表(见附件2)报送至省药品监管局药化流通处,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410528310qq@.com。
(二)省药品监管局建立“全省化妆品科普宣传周工作联络群”,请各市(州)市场监管局于5月20日前及时报送联络人员名单,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410528310qq@.com。确保科普宣传工作畅通。
联系人:姚思思;电话:0851-86855252
附件:1.2021年全国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周科普宣传要点
2.2021年全国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周优秀活动推荐表
一、贯彻执行《传染病防治法》及其配套法规,完善应急体系,进一步提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能力
《传染病防治法》对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的传染病防治职责做了明确规定,各单位要继续组织本单位医护人员,按照法律的有关要求,依法开展传染病监测、预测工作,重点做好疫情报告、重点传染病监测和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业务人员培训、健康教育等工作。区疾控中心要加强对辖区内各级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控工作的检查指导,并联合卫生监督部门加强监督检查,将督查结果及时通报各有关单位。
认真贯彻落实《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应急管理体系,完善卫生应急机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测、预警制度,尽早识别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做好卫生应急准备及现场处理。完善卫生应急队伍建设并组织培训和演练,加强应急物资储备,做到“人员、技术、物资”三到位。进一步加强公共卫生综合监测点的管理,充分发挥其疫情监测前哨作用。
二、加强疫情报告管理,提高疫情预警、预测、控制能力
疫情报告管理工作要继续以贯彻落实《传染病防治法》、《国家救灾防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试行)》、《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试行)》和《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2015版)》等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的精神和要求为重点,进一步提高全区各直报单位疫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质量,加强疫情预警、预测工作,切实发挥疫情报告在疾病预防控制工作中的作用。
《传染病防治法》对各级各类责任报告单位的疫情管理工作提出了明确、严格的要求,各单位要充分认识疫情报告和管理在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中的重要地位,健全组织机构和制度,在人员、设备、经费、待遇等方面给予充分的支持,严格疫情报告责任追究制度和奖惩制度,坚决杜绝迟报、瞒报、漏报、谎报等现象。
各医疗卫生机构要选择业务水平高、责任心强的人员充实疫情管理人员队伍,不断加强业务培训工作,提高人员业务素质,落实加班换休、上网补助等劳务待遇,稳定疫情队伍。各单位疫情管理人员岗位如有人员变动,应提前写出人员调整申请报区疾控中心备案,以便区疾控中心及时掌握疫情人员调整情况,进行业务培训,保证疫情报告管理工作的连续性,使疫情报告和管理工作能够正常有序地开展。二级以上医院要保证至少两人专职从事疫情管理工作,镇卫生院、厂企、民营医院要配备一人专职、一人兼职的疫情工作人员,且工作要相对稳定,并要专门配备疫情上网设备。
做好疫情报告审核,加强疫情通报工作。国家实现传染病网络直报后,传染病疫情报告的及时性、敏感性和准确性得到了很大提高。各单位要在规范传染病报告信息管理的同时,特别要加强传染病报告及时性、准确性和填报质量的分析,主动收集、分析、调查、核实、反馈疫情信息,开展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质量评价,并定期通报。做好对疫情信息的预警、预测工作,对重要疫情做出快速反应并进行追踪调查和处理。区疾控中心疫情管理人员要经常深入基层指导疫情报告工作,并将督导、考核结果及时报告区卫计局,有效推动医疗机构传染病疫情信息管理工作的落实,同时按照有关要求定期组织疫情漏报调查,及时发现报告中存在的问题,督促和指导各责任报告单位和报告人对辖区内的疫情进行及时、准确的报告。发现异常报告(疫情报告突然增多或减少、传染病的暴发等)要及时处理,并在24小时内将调查结果按规定逐级上报。为及时分析研判疫情,确保疫情报告质量,为防控提供科学依据,区疾控中心继续实行疾病预防控制工作例会制度(每月16日)。
三、加强疫情监测,落实人禽流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流感、不明原因肺炎等呼吸道疾病的各项防控措施
完善各项工作预案,健全组织机构和各项工作制度。2016年要继续加强SARS,人感染H5N1禽流感、H7N9禽流感、季节性流感、中东呼吸综合征等呼吸道传染病的防控,完善各项工作预案,健全组织机构和各项工作制度,及时调整相关领导小组、技术专家小组、疫情处理小组等。制定疫情处置工作流程,明确人员分工。做好控制各类传染病暴发的技术、物资储备;继续加强辖区内公共卫生监测点的指导,完善监测网络报告工作;加强培训,提高业务人员诊断、处置及控制传染病疫情的能力。
1、各级医院要严格按照《全国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监测、排查和管理方案》《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防控方案(第三版)》和《中东呼吸综合征疫情防控方案(第二版)》的要求,继续开展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监测,及时做好人禽流感、中东呼吸综合征及其他严重呼吸道传染病的排查和处理工作。对发现和报告的不明原因肺炎病例、人禽流感及中东呼吸综合征疑似病例要及时进行网络直报和核实,同时电话上报区疾控中心。对病人多批次采集呼吸道标本(重点是下呼吸道标本)和双份血标本(血清和血块),送市疾控流感网络实验室进行检测,区疾控中心及时将调查处置情况上报区卫计局和市疾控中心,同时要加强对密切接触者追踪和管理。发现人感染H5N1、H7N9、H5N6以及其它型别的禽流感确诊病例的地区,要立即开展流感样病例、环境和禽类标本的应急监测工作。要高度重视中东呼吸综合征的监测工作,完善与有关部门的联防联控,加强对医疗机构的培训,提高医务人员的诊疗意识和报告意识,发现曾前往中东国家或近期有疫情发生的国家的发热或不明原因肺炎病例要详细询问病人的流行病学史;要加强对朝觐归国人员的健康监测,及时发现或处置疑似病例。全区每年至少报告1例不明原因肺炎病例,调查处理率、网络直报率、个案调查率、标本采集率、标本检测率均达到100%。
加强感染性疾病科建设,严格按照卫生部制定的《关于二级以上综合医院感染性疾病科建设的通知》、《感染性疾病病人就诊流程》等文件要求,进一步做好预检分诊和发热门诊的建设与管理,严格规范各项工作流程。要加强大众宣传教育,增强群众自我防护意识;抓好组织、人员、物资的落实,定期组织人禽流感、非典防治演练,提高应急反应能力和工作人员的自我防护意识,一旦出现疫情,立即通报相关部门进行联防联控。
2、职业暴露人群血清学和环境禽流感病原学监测:严格按照中疾控印发的《职业暴露人群血清学和环境高致病性禽流感监测方案(2011年版)》的要求,开展职业暴露人群血清和环境标本的采集和送检工作。今年继续由大桥镇和桑梓店镇卫生院承担监测任务,大桥卫生院完成15份职业暴露人群血清采集及单月份15份环境标本的采集任务;桑梓店镇卫生院要完成双月份15份环境标本的采集任务,采集标本的同时要进行问卷调查及标本登记,并正确存储,及时上送区疾控中心。
3、猩红热疫情处置:各单位应密切关注猩红热疫情动态,区疾控中心如发现聚集性或暴发疫情要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填写个案调查表及密切接触者调查登记表,对发病3天内病例及其密切接触者采集咽拭子标本,区疾控中心检验科应先进行初步分离培养,疑似菌株上送市疾控中心进行复核鉴定。对每起聚集或暴发疫情,发病3天内的病例全部采集标本,密切接触者采集10份标本。疫情处置结束后,写出流行病学调查报告,上报市疾控中心。符合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规范的疫情要及时进行网络直报。
(1)聚集性疫情:同一幼儿园、学校等集体单位,1周内发生5例及以上,或同一班级内发生3例及以上猩红热病例;
(2)暴发疫情:同一幼儿园、学校等集体单位,1周内发生10例及以上猩红热病例。
四、加强以霍乱为重点的腹泻病防治工作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
各医疗机构要高度重视霍乱、腹泻病防治工作,建立腹泻病防治领导小组,完善有关预案和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坚持预防为主,严格落实《霍乱防治方案》及各项技术措施,建立健全霍乱和腹泻病防治专业组织,按时成立霍乱防治机动队。2016年5月1日前,区疾控中心、市立四院、省交通医院、山大二院按要求建立腹泻病防治机动队,各机动队5月1日至10月31日期间实行24小时值班,要做到物资装备齐全、整洁、实用、有效和便于携带,组织现场疫情处理演练,增强实战能力。为便于霍乱流行时隔离治疗病例,指定市立四院感染性疾病科作为我区临时收治病例点。各单位要利用多种形式开展卫生防病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进一步加强饮水和食品卫生的监督管理,开展以“三管一灭”为中心,以预防肠道传染病为重点的爱国卫生运动,防止霍乱的水型和食物型暴发。
(二)切实加强腹泻病门诊管理和督导
1、腹泻病门诊设置要求:腹泻病门诊的设置要符合创建国家级卫生城市的要求。市及市以上综合性医院,要有单独的腹泻病门诊区,区县级医院开设单独的腹泻病门诊,乡镇级医院设专桌,要求功能区域设置合理。腹泻病门诊每年5月1日至10月31日期间开诊,24小时应诊。
2、腹泻病门诊工作要求:各医疗机构要严格执行《省医疗单位腹泻病门诊工作规程》、《中国腹泻病诊断治疗方案》、《省霍乱监测方案》(2012年版)和《霍乱防治手册》(第6版),对就诊的腹泻病病例,逐例填写全省统一的“腹泻病门诊病例登记簿”。应登记其详细地址、单位以及现时投宿地址、联系方式等。要求填写项目齐全、字迹清楚,严禁漏登、漏项。腹泻病门诊处方、化验单要有“腹泻”标记。各级医疗单位应继续推广口服补液疗法,改善腹泻病例处理。腹泻病门诊应制定严格的工作制度与隔离消毒制度。
3、加强对腹泻病门诊的检查指导:区疾控中心对驻区医疗机构腹泻病防治工作情况要经常进行检查指导,腹泻病门诊开诊前、后要进行专项检查。同时接受市疾控中心检查、督导。
(三)严格疫情报告和管理,科学规范进行疫情调查处理
1、霍乱:把及时发现病例、早期识别暴发、规范开展疫情调查与处置作为工作重点。发现霍乱疫情,要严格按照甲类传染病的报告时限和方式报告疫情,按照《霍乱防治手册》的具体要求迅速进行调查处理,及时收集、分析、汇总和上报个案调查表、调查报告等资料。
2、伤寒与副伤寒和细菌性痢疾:区疾控中心对发生的伤寒与副伤寒疫情要及时调查,规范进行疫源地处理。流调及疫源地处理应于接到报告3日内进行,并于次年3月份之前进行疫源地二次处理。要密切关注细菌性痢疾疫情动态,严格按照《细菌性和阿米巴痢疾诊断标准》(WS287-2008)规范细菌性痢疾的诊断。区疾控中心对首末例菌痢病例、重症死亡病例和聚集性病例要及时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并将调查情况及时上报。
3、病毒性腹泻:轮状病毒、诺如病毒是引起感染性腹泻的常见病原。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卫计委制定的《诺如病毒感染暴发调查和预防控制技术指南(2015版)》的要求,做好诺如病毒感染性腹泻防制工作。区疾控中心应积极开展口服轮状病毒疫苗免疫接种推广工作,按时收集、汇总上报接种信息,每月5日前上报。
4、O157∶H7大肠杆菌感染:发现O157∶H7感染的可疑病例(如血便、血性腹泻的病例)要登记报告,并及时采样进行O157∶H7大肠杆菌的分离培养。O157∶H7感染按乙类传染病的时限和方式报告疫情。发现疫情,应及时进行调查处理,采取控制措施避免疫情扩散蔓延。
(四)认真开展霍乱疫源检索工作
区疾控中心要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疫源检索工作,尤其是各级医疗机构门诊腹泻病例的检索。
1、腹泻病门诊就诊病例检索:腹泻病门诊是发现霍乱病例的前哨,要重点抓好腹泻病例监测,特别是霍乱弧菌(O1群、O139群)的检索,所有腹泻病门诊均应具备霍乱O1群和O139群快检条件,做到“逢泻必登、逢疑必检”。对就诊的可疑病例应作霍乱快诊筛检,对快检阳性标本,立即增菌和培养,分离到的疑似菌株迅速送至区疾控中心进行鉴定、复核;无培养条件的单位(乡镇医院)可先进行快检,快检阳性的将标本接种碱性蛋白胨水增菌培养后立即送辖区疾控中心检测。要求每单位全年腹泻病病例快诊率达60%以上,霍乱弧菌分离培养率达10%以上,推广使用口服补液盐。执行全省首例霍乱病例处理制度,一旦出现首例疫情或暴发疫情,迅速核实诊断,及时采取控制措施,防止疫情继发、蔓延。实行霍乱疫情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上报疫情信息。
2、资料上报:大学第二医院、市立四院和省交通医院应于4月27日前将本单位腹泻病防治机动队名单上报至区疾控中心。5月1日至10月31日开诊期间,各医疗机构应做好肠道门诊旬报表,每月28日将上、中、下旬报表报至公共邮箱(),并于5月5日前上报开诊情况总结,11月5日前上报肠道门诊全年工作总结。区疾控中心每周一12点前将上周霍乱疫情周报告(电子版)发至市疾控中心()。每月5日前做好肠道门诊月报表及霍乱疫源检索报表的汇总和上报工作。
(五)部分肠道致病菌监测工作
区级及以上医疗单位要加强腹泻病门诊细菌病原监测,提高腹泻病例标本采集的数量和质量,微生物实验室除对腹泻病例标本继续做好痢疾菌株的培养外,还要同时开展伤寒与副伤寒及其它沙门氏菌、O157∶H7及其它致泻性大肠杆菌和副溶血弧菌培养工作。有条件的医疗单位还可进行空肠弯曲菌、小肠结肠炎耶尔森氏菌等病原菌的检测。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应至少分离5株肠道致病菌,并完整填写全市统一的菌株送检信息表,连同分离的疑似菌株,及时上送辖区疾控中心进行初步鉴定,后报送市疾控中心做进一步鉴定。
(六)菌株管理
菌株保存、运送和管理应根据《传染病防治法》、《中国医学微生物菌种保藏管理办法》、《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和要求执行。区疾控中心应设立菌株登记本,记录菌株的来源与去向(包括上送和销毁)。霍乱、布病、炭疽等菌株必须逐级送省疾控中心。
(七)手足口病防制工作
按照“抓早、抓主动”的防控策略,早部署、早行动,明确各项工作任务,在技术上认真落实国家、省、市有关手足口病防控技术方案的各项措施,规范开展手足口病流行规律、病原学及其危险因素的调查工作,加强技术培训、疫情处理、健康教育和督导检查,提高手足口病防控效果。
1、加强疫情监测分析、研判和管理工作。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应严格诊断标准,及时、规范、准确地报告疫情,对符合病例定义的手足口病病例应于24小时内进行网络直报。诊断重症死亡病例时,除进行网络直报外,要立即向区疾控中心电话报告,同时做好病例标本的采集,配合疾控中心开展调查处理。医疗机构手足口病病例网络直报报告率、报告及时率、准确率和疫情订正及时率达100%。托幼机构、学校、医疗机构发现手足口病聚集性和暴发疫情时,应以最快的方式向区疾控中心报告。区疾控中心要建立疫情分析、预测预警及应急响应机制,适时科学研判辖区的疫情形势,及时向区卫计局提供准确信息,提出防控措施。同时将疫情动态、病原学检测结果反馈给辖区医疗机构、托幼机构等,指导临床治疗和防控工作。
2、规范开展重症病例、死亡病例、聚集性和暴发疫情的调查处置工作。区疾控中心要及时、规范开展重症病例、死亡病例、聚集性和暴发疫情的流行病学调查和疫情处置,规范标本采集和实验室检测,将个案调查资料分别录入数据库(普通病例数据库、重症病例数据库、死亡病例数据库、暴发疫情数据库),撰写调查报告。重症(含外地病例)、死亡病例疫情调查处置(包括个案调查、标本采集)率应达到100%。要严格按照卫生部办公厅下发的《手足口病聚集性和暴发疫情处置工作规范(2012版)》的要求,发生聚集性疫情,区疾控中心应当在24小时内开展调查处置。每起暴发疫情均要填写《手足口病暴发疫情调查主要信息登记表》,上报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管理信息系统。聚集性和暴发疫情的调查处理率应达到100%,所有聚集性和暴发疫情均需撰写调查处置报告。调查报告要及时上报区卫计局及市疾控中心传染病防治所。按时上报手足口病病例数据库、《手足口病聚集性病例发病情况统计表》和《省手足口病防控工作信息调度表》,邮箱:。
3、积极开展病原学监测。继续做好每月至少5例普通首诊病例标本的采集和送检工作。为了增加病原标本在时空分布上的均衡性、代表性,标本采集应避免在个别月份突击采集、采集地点较为固定的现象。所有重症和死亡病例均需流调和采样。每季度至少开展一起聚集性疫情全面调查及采样工作,要求对所有病例均进行个案调查并采样,调查报告要及时上报。每起暴发疫情至少采集5例病例标本进行病原学检测。为了保证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和有效性,标本应在病例发病后尽早采集,做到当月发病,当月采集,当月送检(具体要求见《关于加强手足口病防治工作的通知》济天疾控〔2016〕3号)。此外,根据市疾控中心要求,每年应采集2例手足口病病例急性期和恢复期双份血清标本逐级送检(10月份以前完成)。所有采样的病例均要进行个案调查,送样同时要附个案流调表,个案调查资料要及时录入数据库,每月上报。
4、强化培训,提高流行病学调查、疫情处置防制技术水平。要强化开展疫情监测、流行病学调查和医疗机构网络直报等防控技术人员的培训;配合教育部门做好幼托机构、小学的教师和校医的全员培训。特别是对重点地区、重点场所的一线岗位人员要进行强化培训,提高早发现、早报告、早防控的能力。
5、普及健康教育,提高防病意识和能力。健康教育是手足口病防控的基础,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加大手足口病防治的宣传力度,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让群众明白手足口病可防、可控、可治,引导广大群众提高防病意识,养成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6、加强督导检查,做好重点环节的防控工作。加强对托幼机构、小学、高发地区等重点部位和重点场所的督导和检查,指导托幼机构和学校坚持晨午检制度、缺勤缺课登记制度,落实消毒措施;督导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等基层医疗机构建立和完善婴幼儿家长手足口病防控知识宣教制度、手足口病转诊治疗登记制度。做到关口前移,重心下沉,深入辖区医疗机构、托幼机构、学校、农村、社区进行巡回指导,指导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农村卫生室建立辖区内0至7岁儿童登记簿、手足口病患儿随访登记簿、宣传单发放登记或记录,指导0至7岁儿童家庭落实粪便消毒措施,指导家长一旦发现婴幼儿出现手足口病临床表现,立即带患儿去二级及以上医院、症状较重者去定点医院就诊,防止延误救治时机。督导、检查和指导要有通知、文书或记录,做好文书资料的档案保存。
五、落实《艾滋病防治条例》,强化艾滋病防治措施
2016年,我区艾滋病防治工作将认真贯彻落实《艾滋病防治条例》及《中国遏制与防治艾滋病“十三五”行动计划》,以国家第三轮艾滋病综合防治示范区建设为重点,全面落实五项常规“任务”(艾滋病宣传教育、行为干预、监测检测、随访管理、治疗关怀),减少艾滋病新发感染,降低艾滋病病死率,进一步完善政府主导、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艾滋病防治机制,努力向“零艾滋”迈进。
(一)加大全民宣传及教育工作
1、继续推进艾滋病防治知识“五进”活动(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进重点场所),扩大宣传教育的覆盖面,普遍提高全民艾滋病防治知识知晓率和自我防护能力。
2、广泛开展农村艾滋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按照《农民工预防艾滋病宣传教育工程实施方案》,做好农民工输出地、工作场所及返乡后等环节的宣传工作。继续深入建筑行业开展艾滋病防控宣传活动,提高建筑工人艾滋病防治意识。
3、不断加大学校预防艾滋病宣传教育工作力度,加强对青年学生防艾知识的警示性教育,继续在大、中学增加健康教育课程,预防性病、艾滋病。
4、大力开展社区居民,特别是妇女人群的艾滋病宣传教育工作。根据重大公共卫生服务艾滋病防治项目要求,妇联等机构要开展妇女“面对面”宣传教育,大桥、桑梓店两镇卫生院、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要开展艾滋病、性病宣传教育。
5、坚持日常宣传和重点宣传相结合,在组织好世界艾滋病日宣传活动的同时,制作针对不同人群的宣传资料和宣传品,开展形式多样的艾滋病防治知识宣传活动。
(二)着力推进重点人群行为干预
加强对男性同性人群和暗人群的健康教育和行为干预。充分发挥卫生监督、工商、文化、公安等部门和一些社会组织的优势,使各部门间职责明确、相互配合,共同做好干预工作。借助社会组织,建立交流平台,定期组织开展宣传教育、外展服务、同伴教育等活动,切实提高高危人群的干预覆盖率、艾滋病知识知晓率、高危人群安全套使用率。鼓励宾馆、饭店、招待所等服务场所的经营者,采取适宜方式,保证顾客自主选用安全套,切断经不良传播艾滋病的途径。
(三)全面落实艾滋病综合防治各项措施
1、进一步建立健全我区艾滋病性病综合监测网络,继续做好暗、肾透析人群的国家级艾滋病、梅毒和丙肝哨点的监测工作。区疾控中心、济军总院要根据统一方案要求定期运转,完成监测工作,动态掌握高危人群艾滋病感染率、性病患病率和危险行为发生情况,按照全国艾滋病哨点监测实施方案要求完成监测工作,上报信息要做到及时、准确、完整,无逻辑错误,监测血清要保存一年,以充分发挥监测作用,为制定防治对策提供真实可靠的依据。
2、各单位要继续做好艾滋病疫情报告工作,每月5日前上报HIV检测份数,确保网络直报及时、规范,网络直报率达到100%。同时,区疾控中心要加大审核力度,避免重报、误报和漏报。各医疗单位要准确完整填写《传染病报告卡》,确保联系电话、姓名及身份证号准确无误。《艾滋病相关信息附卡》中确保户籍地址详细,接触史、感染途径及样本来源等信息完整准确,并妥善保存报告卡(至少3年),区疾控中心每月下载历史卡片并做好数据备份。定期对疫情数据进行分析研判,及时掌握艾滋病流行动态,为我区艾滋病防治工作提供依据。要做好数据质量评估,定期分析数据,发现薄弱环节及时处理。
3、加强对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的随访管理,提高随访质量,完成国家考核指标。继续做好艾滋病感染者/病人的档案管理工作。要加强对新发现和既往报告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的配偶、固定性伴的艾滋病病毒抗体检测,每年至少检测1次,检测率不低于90%,对新报告和既往报告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进行结核问卷调查并对结核筛查胸片进行留存,筛查率不低于90%。
4、要继续发挥艾滋病自愿咨询检测作为整个艾滋病防治工作切入点的作用,全面做好自愿咨询检测工作,提高我区基层自愿咨询检测门诊利用率。区疾控中心将逐步引导咨询者就近接受自愿咨询检测门诊服务,以提高各基层咨询门诊的质量和利用率。山大二院、市立四院要完成每年200人的咨询检测任务。区疾控中心要加强对我区自愿咨询检测门诊的工作督导和管理,保障其工作有效运转,确保全年各自愿咨询检测门诊工作有效率达100%。
5、依托婚检、孕检,做好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项目工作。从2015年开始,艾滋病初筛纳入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及婚前检查项目,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项目亦正式在我区实施,该举措对艾滋病感染者的早发现、早管理、早控制,提高艾滋病筛查率,遏制艾滋病疫情起到重要作用。
6、完善艾滋病筛查实验室的管理,健全并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按照《全国艾滋病检测技术规范》要求开展工作。
(四)认真贯彻落实“四免一关怀”政策
及时为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提供医学和心理上的帮助,掌握他们的身体状况和CD4水平,使符合抗病毒治疗条件的感染者和病人在知情同意的情况下及时转诊至市传染病医院,使其得到有效治疗,规范填写转诊证明材料,同时开展单阳家庭的抗病毒治疗,并做好资料的收集和上报工作。
(五)全力做好第三轮全国艾滋病综合防治示范区建设工作
2014年6月,国家卫计委确定我区为第三轮全国艾滋病综合防治城市示范区,工作周期为5年(2014年-2018年),我区积极申报的《职业中专艾滋病宣传干预项目》获批,今年即进入项目运转阶段,区疾控中心要严格按照项目方案要求按照时间节点做好项目工作,以达到项目预期目标。
六、贯彻《结核病防治规划》,提高结核病的发现率
结核病防治要按照全国结核病防治规划以及《2015年中央补助省结核病防治项目实施方案》要求,层层落实责任,强化综合医院肺结核病人的登记、报告和转诊制度,规范病人的治疗和管理,狠抓各项措施的落实。2016年免费实际检查数不低于任务数的90%;实际发现和免费治疗数不低于计划的90%;涂阳肺结核患者密切接触者筛查率达到90%以上,肺结核患者和疑似肺结核患者的病患者的总体到位率达到85%以上;DOTS覆盖率达100%的水平。
七、采取综合性防治措施,控制自然疫源性疾病
流行性出血热防治:全面落实以“防鼠灭鼠、疫苗接种、健康教育、环境治理”为主的综合性防治措施,做好疫点和暴发点的处理工作,加强疫情报告和管理,进一步控制流行性出血热疫情。按照《省肾综合征出血热监测方案(2013年版)》要求,加强人间疫情和鼠间疫情监测,监测的同时完成30份(上下半年各15份)鼠肺标本采集任务,并及时收集、汇总、分析监测资料,评价防治措施效果。严格流行性出血热疫情报告,对新发病人要在72小时内完成首次流行病学调查,完整个案调查率要求达到100%,要做好《个案调查表》数据库录入、审核和每月报送,新发病例急性期和恢复期双份标本采集率要达到100%。认真做好疫点和暴发点的处理工作,处理率要达到100%,做好鼠情监测及鼠肺上送任务(上下半年各送15份),加强宣传教育工作,积极做好高危人群的预防接种,提高疫苗接种率。
布病防治:继续做好我区牛、羊养殖从业人员健康状况监测,做好既往疫点(2013年以来)高危人群血清学监测工作。每个新发疫点高危人群监测数不得少于30人。布病病例的个案调查率要达到100%,加强与畜牧部门的沟通,落实以“畜间检疫、淘汰病畜、免疫为主”的综合性防治措施,遏制疫情上升势头。
狂犬病防治: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全面落实以“动物和暴露人群免疫为主”的综合性防治措施,重点做好疫情处理、暴露人群规范化处置和狂犬病预防接种门诊的建设工作。
发热伴血小板减少综合征防治:各单位要按照《省发热伴血小板减少综合征防控工作方案(2015版)》要求,做好疫情监测工作,加强流行病学调查和实验室检测,对可疑病例要及时采集急性期和恢复期血清标本逐级上送,以筛查发热伴血小板减少综合征病例,如确诊应按照报告规范填写报告卡,及时进行网络报告。
登革热防治:按照《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印发登革热防治技术指南的通知》(中疾控传防发〔2014〕360号),做好输入性登革热病例的监测,各单位医务人员一旦发现疑似、临床或实验室诊断病例,应及时进行网络直报,并采集急性期(发病5天内)和恢复期血标本各5ml或脑脊液上送。区疾控中心要在24小时之内完成初步个案调查。
埃博拉出血热防治:按照中国疾控中心下发的埃博拉出血热防控相关技术方案修订版(中疾控应急发〔2014〕453号)和省卫计委技术方案要求,做好埃博拉出血热(归国)人员的追踪、健康监测与管理工作,做好病例密接者的判定、隔离观察和管理工作,一旦发现留观病例立即按照规定程序进行运转,并进行网络报告,及时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标本采集和送检工作,加强医院感染控制,积极开展健康教育,做好风险沟通。
寨卡病毒病防治:按照国家疾控中心下发的《寨卡病毒病防控方案(第一版)》的要求,认真做好寨卡病毒病的监测工作,发现病例及时规范报告,并做好流行病学调查、疫点处理和蚊媒监测工作。
八、强化措施,落实地方病防治工作
认真执行国家《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管理条例》和《省碘盐监测方案》,加强对我区碘盐监测工作,完成户盐及非碘盐用户尿样采集碘含量监测任务;认真组织好“全国碘缺乏病防治日”宣传活动,继续落实好中小学生碘缺乏病防治常识“一堂课”。
九、多措并举,落实寄生虫病防治工作
积极开展疟疾监测,加强流动人口疟防管理和“三热”病人(临床初诊为疟疾、疑似疟疾、不明原因的发热病人)血检,密切关注来自疟区的流动人口和自疟区返回的居民和出国劳务人员。二级以上医院(山大二院、交通医院、市立四院、黄河医院、重汽医院、医科院附属医院、医院)、两镇卫生院分别完成100份、50份的血检任务,染色合格率达90%以上,并于每月2日之前上报上月疟疾血检工作月报表(邮箱:;传真电话)。如发现阳性病人,检验科一定做好血片(涂制5张标准血片,上送4张,自留1张)、血膜(2份2-3滴直径为1cm的滤纸血膜)、5ml抗凝全血(EDTA抗凝、-70℃冷冻)的保存与上送。并于每月月底,上送本单位当月血检数10%的血片(附名单)到区疾控中心检验科进行复检。2016年,继续严防输入性疟疾病例的发生与流行,巩固消除疟疾成果,各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做好4.26疟疾宣传日宣传工作。
十、加强隔离消毒工作,防止医源性疾病的发生;积极开展病媒生物知识宣传,提高病媒传染病防控知识知晓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