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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劳动保障工作计划范文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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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局保障监察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加强劳动保障监察体系基础建设,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积极推进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工作,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管理体系为依托,在全区各街道、镇设立劳动保障监察中队,在受委托权限内执法。以街道、镇为单位,根据居(村)分布情况,划分若干网格责任区,原则上网格责任区与各居(村)劳动保障服务站相统一,明确相应的劳动保障法律监督员,组建劳动保障法律监督员队伍,作为劳动保障监察基本监管责任单位,对用人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同时按照定人员、定区域、定职责、定任务的原则,对网格地域内的所有用人单位,进行信息采集和动态监控,建立区、街(镇)、居(村)三级联网的劳动保障监察信息网络化监管系统,并实现与劳动就业、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等信息系统联动,形成全覆盖、全方位、全动态、全过程监督检查的劳动保障监察机制。

二、工作职责

(一)区劳动保障局负责指导街(镇)劳动保障监察中队的设立和网格的划分。负责对街(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工作人员的培训。负责对街(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和考核验收。

(二)街(镇)劳动保障监察中队负责落实辖区网格划分,加强网格劳动保障监察法律监督管员的日常管理;组织查处劳动保障违法案件;组织实施劳动保障专项检查和劳动保障年审工作;监督职业介绍机构职业介绍行为;办理用工登记备案;指导各居(村)劳动保障服务站开展劳动保障监察相关工作。

(三)居(村)负责对本网格内用人单位的监管,对网格区内用人单位进行信息采集,做到基本情况清、用工人数清、签订合同清、工资支付清、参保情况清;对用人单位进行劳动保障法律、政策宣传;协助上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调查和调解举报投诉案件;对发现的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尤其是因劳动纠纷有引发群体性突发事件苗头的,要及时向上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报告。

三、工作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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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管理体系为依托,在全区各街道、镇设立劳动保障监察中队,在受委托权限内执法。以街道、镇为单位,根据居(村)分布情况,划分若干网格责任区,原则上网格责任区与各居(村)劳动保障服务站相统一,明确相应的劳动保障法律监督员,组建劳动保障法律监督员队伍,作为劳动保障监察基本监管责任单位,对用人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同时按照定人员、定区域、定职责、定任务的原则,对网格地域内的所有用人单位(指辖区内管辖范围的用人单位),进行信息采集和动态监控,建立区、街(镇)、居(村)三级联网的劳动保障监察信息网络化监管系统,并实现与劳动就业、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等信息系统联动,形成全覆盖、全方位、全动态、全过程监督检查的劳动保障监察机制。

二、工作职责

(一)区劳动保障局负责指导街(镇)劳动保障监察中队的设立和网格的划分。负责对街(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工作人员的培训。负责对街(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和考核验收。

(二)街(镇)劳动保障监察中队负责落实辖区网格划分,加强网格劳动保障监察法律监督管员的日常管理;组织查处劳动保障违法案件;组织实施劳动保障专项检查和劳动保障年审工作;监督职业介绍机构职业介绍行为;办理用工登记备案;指导各居(村)劳动保障服务站开展劳动保障监察相关工作。

(三)居(村)负责对本网格内用人单位的监管,对网格区内用人单位进行信息采集,做到基本情况清、用工人数清、签订合同清、工资支付清、参保情况清;对用人单位进行劳动保障法律、政策宣传;协助上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调查和调解举报投诉案件;对发现的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尤其是因劳动纠纷有引发群体性突发事件苗头的,要及时向上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报告。

三、工作内容

(一)建立劳动保障监察中队,建立“网格化”监管体系。于20*年7月15日前,各街(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增挂劳动保障监察中队牌子,设立劳动保障监察中队,名称统一为:“包河区××街道(镇)劳动保障监察中队”。增挂牌子后,劳动保障监察中队工作人员从现有人员中调剂,由专兼职劳动保障监察员、劳动保障监察法律监督员组成,其中专职监察员不少于2人。网格的划分,由各街(镇)劳动保障监察中队提出意见,报区劳动保障局审核,市劳动保障局备案。各街(镇)可结合当地实际,具体划分网格,每个网格明确不少于1名劳动保障监察法律监督员。网格划分后,各街(镇)要制作“网格化监管责任公示栏”,公示内容包括“网格化监管责任区域示意图”、“行政区域平面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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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两网化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加强劳动保障监察体系基础建设,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积极推进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工作,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管理体系为依托,在全区各街道、镇设立劳动保障监察中队,在受委托权限内执法。以街道、镇为单位,根据居(村)分布情况,划分若干网格责任区,原则上网格责任区与各居(村)劳动保障服务站相统一,明确相应的劳动保障法律监督员,组建劳动保障法律监督员队伍,作为劳动保障监察基本监管责任单位,对用人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同时按照定人员、定区域、定职责、定任务的原则,对网格地域内的所有用人单位(指辖区内管辖范围的用人单位),进行信息采集和动态监控,建立区、街(镇)、居(村)三级联网的劳动保障监察信息网络化监管系统,并实现与劳动就业、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等信息系统联动,形成全覆盖、全方位、全动态、全过程监督检查的劳动保障监察机制。

二、工作职责

(一)区劳动保障局负责指导街(镇)劳动保障监察中队的设立和网格的划分。负责对街(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工作人员的培训。负责对街(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和考核验收。

(二)街(镇)劳动保障监察中队负责落实辖区网格划分,加强网格劳动保障监察法律监督管员的日常管理;组织查处劳动保障违法案件;组织实施劳动保障专项检查和劳动保障年审工作;监督职业介绍机构职业介绍行为;办理用工登记备案;指导各居(村)劳动保障服务站开展劳动保障监察相关工作。

(三)居(村)负责对本网格内用人单位的监管,对网格区内用人单位进行信息采集,做到基本情况清、用工人数清、签订合同清、工资支付清、参保情况清;对用人单位进行劳动保障法律、政策宣传;协助上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调查和调解举报投诉案件;对发现的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尤其是因劳动纠纷有引发群体性突发事件苗头的,要及时向上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报告。

三、工作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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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两网化监管体系建设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街道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即网格化、网络化)监管体系建设,健全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机制,保障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执行,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构建和谐社会。根据市劳动保障局《关于加强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监管体系建设的意见》(合劳社秘)及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区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监管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庐劳社,制定本方案。

一、明确指导思想,确定目标任务

为切实贯彻执行《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进一步加强基层平台和信息网络建设,努力推进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和网络化监管工作,实现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执法规范化、维权人性化、监管科学化。建立健全网格化监管体系和数据全面、信息共享、运行规范的网络化监管信息系统,对用人单位实施全覆盖、全方位、全过程动态管理,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建设和谐。全区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监管的总体框架,是建立两级组织、三级监管的监管模式。街道建立区劳动监察中队,社居委监察协管员队伍组织网络,将全区行政区域内的各类用人单位按照区域自上而下划分若干块、格,以街道为块,社居委为格,定人员、定区域、定职责、定任务、定措施,对用人单位实行全面监察。

二、建立街道、社区两级监管组织

街道建立劳动监察中队。劳动监察中队队长:劳动监察中队的主要职责是: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辖区内的用人单位贯彻执行;做好所辖区域内的用人单位贯彻执行;做好辖区域内用人单位的日常巡查,全面掌握用人单位基本情况,进行信息采集、登记,建立基础台帐,指导用人单位建立规范的劳动用工管理制度;受理辖区内的举报投诉案件,妥善处理,对疑难案件或重大突发事件,及时上报,积极配合;协助上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开展专项检查、书面审查等工作。

三、健全街道、社居委监管理责任

按照定人员、定区域、定职责、定任务的“四定”原则,明确街道专兼职监察员、社居委监察协管员的监管责任。

街道专职监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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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失业人员就业服务费使用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失业人员就业服务费的管理,做好失业人员管理和就业服务工作,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根据《北京市失业保险规定》(市政府1999年第38号令),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失业人员就业服务费是失业保险基金对市、区(县)、街道(镇)劳动保障部门开展失业人员人事档案管理、就业咨询、职业指导、政策宣传等就业服务和进行失业人员调查、统计、监控失业率等工作经费的专项补贴。

第三条 失业人员就业服务费,纳入失业保险基金预算,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编制,报市财政局审核后执行,就业服务费在职业培训、职业介绍补贴项目下设立收支科目,实行专账管理、专款专用。

第四条 失业人员就业服务费补贴实行失业保险基金年度预、决算管理。市、区(县)、街道(镇)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应严格执行预、决算制度,按照上年失业人员档案数量和就业服务工作和支出范围编制下一年失业人员就业服务费补贴预算,年终根据实际支出编制决算。

第五条 失业人员就业服务补贴标准。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根据全市失业人员及其档案管理和就业服务工作实际情况提出,经市财政部门审核后确定。

第六条 充分发挥失业人员就业服务费的使用效益,为提高全市失业人员管理工作水平,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市、区(县)、街道(镇)劳动和保障部门实行就业服务费补贴使用考核制度。市、区(县)应建立考核制度,制定考核标准。市、区(县)每季按规定比例的80%拨付就业服务费补贴,待考核合格后,剩余部分予以追加拨付(具体考核标准另行制定)。

第七条 失业人员就业服务费的使用范围。

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使用管理的就业服务补贴,主要用于全市失业人员的监控,失业人员的情况调研和区(县)失业保险工作人员的各项业务培训、失业保险政策宣传、咨询、小型业务会议费用等就业服务支出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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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所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实施办法

为建立岗位管理制度,规范岗位管理行为,推进专业技术职务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实现专业技术干部结构的宏观调控和资源的优化配置,根据吉人字(20__)57号《全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设置办法》和吉人联字(20__)41号《吉林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暂行办法》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街道实际制定本试行办法。

一、岗位设置基本原则

1、因事设岗和事人结合;“精干、高效、合理”;总量控制和结构合理;突出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

2、在上级人事部门核定的编制定员内核定专业技术岗位。

二、岗位设置

人事部门核定岗位数13个。具体岗位及应聘条件如下:

1、所长1个,股级。负责街道劳动保障所全面工作。职位代码,801-043-01。有五年以上基层劳动保障工作经验,精通劳动保障事务所业务,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协调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工作勤奋、作风正派、身体健康,能够坚持正常工作。

2、副所长1个。协助所长做好街道和社区的劳动保障工作。职位代码,801-043-02。有三年以上基层劳动保障工作经验,精通劳动保障事务所业务,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协调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工作勤奋、作风正派、身体健康,能够坚持正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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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意见

为全面提高劳动保障监察效能,促进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依法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合法权益,推动和谐劳动关系构建,根据省、市工作要求和我区实际,决定在全区推行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简称网格化监察),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网格化管理的目的

实施劳动保障“网格化监察”,旨在全面提升我区劳动保障监察管理工作效能,实现劳动合同签订全覆盖、按时足额支付工资、全员参加社会保险、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提高就业稳定性,切实保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建立互利共赢和谐劳动关系。

二、劳动保障监察范围

我区行政区划范围内,以乡镇(街道)为单位,划分14个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区工业集中区单独为1个网格)。各乡镇(街道)要结合实际,以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数量为依据、以便利劳动者维权和服务企业为导向划分村(社区)劳动保障监察二级网格。各级网格要按照“一户一档案”的要求对网格内所有用人单位建立劳动保障信息档案,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控和信息采集,确认用人单位的合法性,动态掌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支付工资、缴纳社会保险和遵守法律法规的情况,切实保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

三、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一)成立组织领导机构

建立以区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的区级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另行文),负责统筹协调全区劳动保障网格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乡镇(街道)负责组织协调,劳动保障所负责具体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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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保两网化监管若干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督促用人单位严格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切实保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促进城乡统筹就业,完善社会保险体系,加快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两网化”管理目标

实行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是要求用人单位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务院《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实现全员签订劳动合同和参加社会保险,按时足额支付工资,严格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切实保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提高就业稳定性,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保持社会经济发展繁荣稳定。

二、“两网化”管理内容

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将全区按行政区域合理划分网格,以网格为单位,依托区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劳动保障专职监察员、各乡(镇)街道和村(社区)劳动保障工作人员三级队伍,其中,乡(镇)街道和村(社区)劳动保障工作人员主要负责协助区专职劳动保障监察员开展以下工作:对网格地区内的所有用人单位(包括本辖区内的企事业单位、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国家机关、社会团体、非正规就业组织等)实现三级管理,掌握用人单位依法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足额支付工资、缴纳社会保险费以及其它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采集用工信息,建立电子信息和文字信息档案,对用人单位根据落实劳动保障政策的情况,实行动态监控,一季一排查,一季一变动,形成全覆盖、全方位、动态化的“三级管理、分类监控”网格化劳动保障监察机制,切实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

三、“两网化”管理实施步骤

(一)成立组织。区政府高度重视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工作,成立以区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的区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下设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工作办公室,负责对全区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工作实施组织领导,协调监督。

(二)制定方案。制定区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建设方案,做到工作有计划、有安排、有落实、有督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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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源头互动管理实施意见

开展流动人口源头互动有序管理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加强人口综合调控和综合管理的重要手段,是及早应对本区进入人口快速增长期后人口大量导入挑战的必然要求,是为建设*国际化工城创造良好人口环境的客观需要。为加强人口综合调控和综合管理,规范企业劳动关系,根据《劳动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等法律、法规,按照《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要求,结合本区实际和试点经验,特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认真贯彻国家和本市有关解决农民工问题的方针政策,创新人口管理思路,变事后管理为事前主动引导,规范人力资源管理,加强与流出地政府的协调配合,充分调动社会、企业的积极性,引导流动人口合理有序流动,促进全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和环境的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目标

以属地化管理为基础,抓好整合就业信息环节,积极开展现居住地与农民工输出地双向合作管理,引导教育企业逐步建立现代人力资源管理制度,把好优先使用本地失地农民关,把好外来劳动力职业技术和法规政策培训关,建立企业和社会和谐发展新机制。

三、工作协调机制

(一)建立*区流动人口源头互动有序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和指导全区的流动人口源头互动有序管理工作。

(二)联席会议由区人口计生委、综治办、信息委、公安分局、劳动保障局、财政局、卫生局、人口综合管理办等部门组成,并根据工作需要及时进行调整。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区人口计生委,负责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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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社保局目标责任通知

根据我区2012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要点和“幸福”建设的目标、任务,各街道办事处要认真履行以下责任和工作任务:

一、责任目标

(一)就业创业和职业培训工作

推进实施《促进就业规划(-2015)》,落实就业政策,做好“春风行动”等公共就业服务专项系列活动,支持创业促进就业。积极开展企业用工服务,进一步巩固校企对接合作模式。继续做好本区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

贯彻实施《关于加强职业培训促进就业的实施意见》(府[]219号),积极落实各项职业培训政策,开拓创新职业技能和创业培训工作,建立月报制,按时完成各项职业培训技能鉴定工作任务。

(二)社会保障

1.认真做好辖区内各项社会保险工作。加大宣传力度,使政府惠民政策家喻户晓。

2.大力实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建立街道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情况双月报制度,将提高参保率工作纳入街道年度绩效考评,其中46-60周岁参保率应达到98%,60周岁以上100%。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做到应保尽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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