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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劳动合同证明范文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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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国内近些年来,围绕劳动合同单方解除问题产生的劳动争议数量显著增加,深入分析该现状的原因,与我国现行的劳动合同单方解除权的制度因素有关。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是怎样的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欢迎参考阅读。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范文一

同志:

你与本单位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于 年 月 日因 (原因)解除(终止)。你在本单位 岗位上工作,工作年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 年 月。

用人单位盖章 劳动者本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注:1、本证明一式七份,用人单位留存一份,一份存入本人档案,四份交劳动合

同订立和履行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仲裁科、养老、失业、医保中心各一份),一份本人持用。

2、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如有争议,可在收到本证明一年之内到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依法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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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范本【精品】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范本(一)

本单位与_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签订的_______期限劳动合同,由于______________原因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解除,其档案及社会保险关系移转至______________.该职工在本单位的相关工作情况:1.本单位与其最近一次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为: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2.该职工在本单位的所从事的工作内容或工作岗位为:_____________________.3.该职工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共计为:______________.

单位盖章: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范本(二)

兹有本单位职工 ,性别 ,

年龄 ,住址 .劳动合同

期限为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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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

劳动合同的解除,是指当事人双方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解除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大连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是怎样的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大连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欢迎参考阅读。

大连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范文一

兹有本单位职工,性别身份证号 , 住址 。

劳动合同期限为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因 生产经营发生困难 ,根据《劳动法》第 四十一 条第 二 款,

员工签名:

(用人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附:《劳动合同法》条款规定:

第三十六条 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第三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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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在试用期内随意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风险及防范

邹小姐,你好!

根据你的描述,你们公司已经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下称“《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劳动合同法》第39条和第40条第1项、第2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而且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需要向劳动者说明理由。因此,一般情形下用人单位都不能随意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公司没有充分的证据证明你不符合录用条件就辞退你,则公司需要承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后果。

建议你依法与公司交涉,你可以向公司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要求公司按照经济补偿金两倍的标准向你支付赔偿金。若协商不成你可以在一年内依法向公司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不服裁决的,还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讼。

一、试用期的含义

劳动合同的试用期是指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在建立劳动关系时,依照法律规定,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特别约定的一个供双方当事人互相考察的期限。试用期的长短与劳动合同期限的长短挂钩,不能超过法定的期限。试用期只能书面约定,不能口头约定。口头约定的试用期无效。

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随意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风险

(一)用人单位解除试用期员工的法律风险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对于劳动者在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必须提供充分、有效证据证明。如果不能提供,即便劳动者确实不符合录用条件,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也会被劳动仲裁委或法院裁决撤销。而用人单位能否提供充分、有效的证据,则是对用人单位用工管理的考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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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解除合同

现实中,很多人都以为在劳动合同约定的试用期内,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均可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其实这是一个误区。以下是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试用期解除合同相关内容。欢迎阅读与参考!

试用期解除合同的规定:

劳动法规定,劳动者可以在试用期内随时解除劳动合同,而用人单位必须是在试用期内证明职工不符合录用条件,并在试用期内做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才能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因此,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欲解雇不合格的职工的时候,一定要在试用期内对其进行考核、并做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否则,就必须承担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义务。

新法新规:《劳动合同法》对于试用期的规定,比《劳动法》的相关规定主要增加了试用期的期限、试用期内工资标准、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以及违法约定试用期的法律责任问题。今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时需执行新的标准,而且试用期内的工资不得低于合同约定工资或者本单位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80%,否则,就是无效条款,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时,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欲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话,必须在试用期内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并且向劳动者说明原因,否则,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有哪些法定情形?

陈文,在一家国有企业做了多年车工,去年年底跳槽到了一家新公司,并与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约定:合同期限为3年,其中试用期3个月(自1月1日起至4月1日止)。并约定,试用期内公司有权对陈文进行考核,产品达不到三级为不合格。4月1日,技术考核组对陈文的工作进行了考核,4月2号,技术考核组得出考核结论:陈文加工的零件精度不合格,陈文的技术水平不够三级。4月12日,公司做出决定:由于陈文不具备三级车工的技术水平,不符合公司的录用条件,公司根据劳动法第25条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解除与陈文的劳动合同。陈文对此决定不服,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要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无效,公司须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支持了陈文的主张,裁决公司须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公司领导不明白,为何不能与在试用内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职工解除劳动合同?

【义贤专家律师评析】

试用期,又叫适应期,在这个期间内,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可以互相考察,以决定是否继续建立劳动关系。在约定的试用期内劳动者可以随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且不承担违约责任,而用人单位则必须在试用期内证明职工不符合录用条件,并在试用期内做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才能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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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工试用期合作协议书范本

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试用期的重要意义,针对现实中存在的用人单位滥用劳动合同试用期的种种表现,以下是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劳工试用期合作协议书相关范本。欢迎阅读与参考!

劳工试用期合作协议书范本:

根据国家劳动部门及我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有关规定,为了保障被聘用人员的基本利益,就试用期内,签定如下协议:

甲方:

乙方:

根据甲方双方友好协商,特签定以下协议:

1、甲方安排乙方任 岗位。

2、甲方留用乙方试用期为_____天。试用期七天内如乙方不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甲方有权随时解聘乙方,只享受业务提成,不发放基本工资,不报销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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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简易劳动合同协议书范本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范本(一)

________同志,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进入本单位。最后一期劳动合同由XXXX年XX月XX日至XXXX年XX月XX日。现因_____________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_______条_______款,自年月日起与______同志劳动合同。如对本决定有异议,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范本(二)

兹有本单位职工____________,性别_____,年龄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劳动合同期限为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或无固定期限、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劳动法》第_____条第_____款第_____项规定,本单位解除该职工的劳动合同。特此证明。

(用人单位盖章)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范本(三)

劳动合同期限为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或无固定期限、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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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领失业保险金有哪些程序?

《失业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告知其按照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7日内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失业后,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失业保险金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待遇,应当按照一定的程序进行。

(一)由其失业前所在的单位为其出具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失业,可分为两种情形:

1、终止劳动合同。即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期限已到期或者双方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合同终止履行,单位不再与其续签劳动合同,造成失业。

2、解除劳动合同。即双方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的履行。根据劳动法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具体条件:一是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劳动合同;二是用人单位可以在下列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1)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2)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3)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4)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5)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

用人单位在劳动者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为全部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患病或者负伤并在规定的医疗期内,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出现时解除劳动关系的,其行为无效,劳动者应当通过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根据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条件的规定,除失业人员在主动辞职的情况下不能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外,因上述其他原因造成失业的,均可申领失业保险待遇。另外,失业人员因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而主动解除劳动关系的,也可以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用人单位应当为失业人员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证明应当注明失业人员的姓名、年龄等基本情况及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时间、原因等内容,并告知失业人员是否可以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应当在多长时间内向哪个经办机构提出申领申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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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案件证据的准备及运用

企业和职工都希望能够把全部的精力投入到工作当中,不发生任何的争议,这首先就需要一份明确而且公正的劳动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都应当在合同中加以明确,劳动合同应当具备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报酬、劳动纪律及违约责任等事项,特殊的还应当包括培训和保守商业秘密等内容。劳动合同的内容清晰明确能减少劳动争议的产生。

但当诉讼和仲裁不可避免时,证据就成为最重要的武器。劳动争议案件的证据根据不同的争议类型存在着很大的差异,下面就两类比较典型的劳动争议案件谈十下证据的准备及运用问题。

一、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案件

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是司法实践中发生争议较为频繁的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任何一方需要单方面解除合同都需要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除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以外,只有符合几种特殊的情况规定,用人单位才有权自行决定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这些特殊情况包括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用人单位规章制度、订立劳动合同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严重失职、营私舞弊以及被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等。因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发生争议的案件,用人单位应当从以下几方面的证据入手:第一,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产生劳动关系的基础和重要凭证,双方的权利义务也在合同中有明确的表述,因此,劳动合同作为衡量哪一方违约的依据在诉讼中是至关重要的证裾;第二,据以解除劳动合同的事实根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用人单位作出的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的劳动争议,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上述规定规范了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的范围。因此,用人单位要充分准备好相关方面的事实证明。例如,企业一方单方解除合同的依据是“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是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按照用人单位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解除劳动合同的”,那么用人单位就需要准备好单位的规章制度,并且还要准备证明职工违反劳动纪律的事实的证据,如工作记录、其他员工证言等;第三,解除劳动合同的书面凭证。由于通常合同约定的解除劳动合同的方式应当是书面形式,所以通知对方解除合同舶书面凭证也是重要的证据,用人单位应当拿出已通知过对方的证据,如传真、挂号信的回执等。  因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发生争议的,用人单位应准备以下证据:劳动合同,用以证明劳动台同未到期;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的依据;具体案件中,可以要求对方出示其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的证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以下情况劳动者一方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用人单位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对此,用人单位在具体实践中,就应当有针对性地准备证据,排除上述规定的适用。

二、侵犯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案件

这是一类让用人单位最感到头疼的案件。其表现就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之后将原单位的商业秘密带走,这种情况现在很多,并且有愈演愈烈的趋势。有些劳动者将单位的秘密带到新的工作单位以提高自己的身价,还有的人自己当起了老板,这样原单位的利益根本无法得到保障。这种争议的受害者通常是单位,有的时候甚至直接损害了国家利益。有鉴于此,用人单位应当加强事前防范工作,防微杜渐。对于拥有商业秘密的单位,在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要特别注意:首先,在签订合同前应当严格审查劳动者的各方面条件、资格,除专业背景、文凭学历等“硬件”之外,还应当特别了解其工作态度、敬业精神等“软件”;其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应当在合同中明确规定要求劳动者信守单位商业秘密的专项条款。对于违约责任,除了约定赔偿经济损失外,还应当约定违约金,以期对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的行为进行约束。对于有些用人单位出资培训的职工,用人单位可以在培训前与职工订立培训协议,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同时,明确约定培训结束后,不按协议约定为企业提供服务所应当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

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患。一旦发生了这类争议,作为用人单位一方,首先要准备的证据就是对其商业秘密的合法所有权或使用权。单位首先要证明自己作为此商业秘密权利人的合法性,即通过何种手段了解并掌握了这一商业秘密。然后要根据商业秘密的特征准备证据,简单地说,这部分证据可分成三个部分:一、证明这一商业秘密通过公开渠道是无法得到的;二、这一商业秘密具有实用性,并能给权利人带来经济价值;三、单位对这一秘密采取了保密措施。具体的证据类型和收集的方法也因商业秘密的不同类型而不同。在此类案件当中需要注意的是,并不是发明专利等技术信息才是商业秘密,像单位的供应商、分销商及客户资料等经营信息也属于商业秘密,用人单位对此也不能掉以轻心;其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达成的劳动合同中有要求劳动者保守商业秘密的规定,或要求劳动者遵守的有关规章制度中有类似规定,则劳动合同与相关规章制度是重要的证据;再次,对方有泄露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事实,用人单位需要提供具体凭据加以证明;最后,若系其他单位侵权而因此造成损害,原劳动者与该单位已形成劳动关系的,还需就上述两者间的劳动关系进行举证。上述证据惟有一一落实,形成环环相扣的证据链条,才能获得较为有利的结果,最大程度地维护单位的合法权益。

须附带一提的是,在双方协商无法解决劳动争议的情况下,当事人应当向本行政区域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仲裁申请,但是,这一申请具有严格的时效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的规定,当事人应当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六十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还有另外一个时效也是当事人应当注意的,即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自收到裁决书之扫起十五日内,可以向人民法院;期满不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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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法院劳动争议案件增加的调研报告

关于法院劳动争议案件增加的调研报告

近年来,随着劳动力市场化和劳动关系多元化以及劳动者维权意识的增强,诉至法院的劳动争议案件呈逐年上升趋势。笔者结合审判实践,认为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处理好此类案件,对建设和谐社会及维护社会稳定意义重大。

一、劳动争议案件的特点。

1、政策性强,影响大。由于近几年企业破产案件增幅较大,破产企业职工安置及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医疗保险金交纳问题容易发生纠纷,处理不好,极易引起劳动争议纠纷诉讼。因企业破产引发的此类案件占总数42%。这类案件多数为群体诉讼,少者几十人,多者上百人,且多数为年老体弱的老工人,在工厂工作了几十年,退休养老问题解决不了,情绪很不稳定,到处上访、缠访,影响了政府有关部门的正常工作,造成不稳定因素,影响很大。

2、取证困难,争点复杂。由于私人企业老板规避法律,故意不与工人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同时也因为打工者法律知识的缺乏,发生劳动争议纠纷后,工人举证困难。有的是口头协议,但私企老板不承认,因没有真凭实据,给案件处理带来难度,此类案件占总数的30%。同时,此类案件争议焦点复杂,如因履行劳动合同、开除辞退职工、工资褔利统筹、确认事实劳动关系等,案件时间跨度大,情况复杂,证据认定困难。

3、调解难,处理难度大。由于此类案件政策性强,影响大,举证困难,争点复杂,时间长,给案件调解带来难度。同时,此类案件原告三人以上的占总数的37%,由于涉案人员多,情况各异,企业破产、改制情况复杂,给案件审理执行增加了难度。

二、解决劳动争议案件的四点建议。

(一)寓教于审,做好诉讼引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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