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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开展特殊儿童家庭支持服务是培养应用型特教人才和拓展特殊教育专业服务领域的需要,它包括家庭访谈、家长咨询、家长培训、特殊儿童个训指导等内容。该项服务分为组织动员、确定个案家庭、评量、召开个案家庭会议、拟定家庭支持计划、实施计划、总结评量等步骤。该项服务是公益性质的,与其它专业实践形式是互为补充的关系。
关键词:特殊教育;特殊儿童;家庭支持服务
中图分类号:G76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0845(2013)04-0155-03
家庭支持服务是指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提升家庭照料特殊儿童能力的一种服务形式。家庭支持服务意味着专业支持、资源、服务、财政补助以及其他形式的帮助。随着国家经济的发展和社会保障制度的逐步完善,残障人士的教育问题越来越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在这样的背景下,不少高校纷纷开办特殊师范教育专业,同时相应的社会服务和专业实践也开展起来。但在实际运作过程中,往往只限于特教学校、普通学校附设的特教班或各级各类康复中心等几种形式的专业见习与实习,这极大地影响了特教师范生专业实践能力的提升,进而影响特教师范生择业和从业的竞争力。为了切实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在激烈的院校及专业竞争中获得更好的生存与发展空间,除传统的服务与实践形式外,将特殊儿童自然生活和生长的家庭作为师生双方见习、实习、科研的基地,为特殊儿童及其家庭提供专业的支持,是高等特殊师范教育专业完善和创新实践教育体系及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新选择。
一、开展特殊儿童家庭支持服务的必要性
1 是培养应用型特殊教育专业人才的需要
在2015年春节团拜会上的讲话中强调:“家庭是社会的基本细胞,是人生的第一所学校。不论时生多大变化,不论生活格局发生多大变化,我们都要重视家庭建设,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当下,全社会都掀起了家庭教育热,但如何开展具体的家庭教育活动,让广大家长掌握科学的家庭教育知识和方法,提高家庭教育质量和水平,是值得探索和研究的重大课题,这就需要有一定专业水平的家庭教育讲师对家长进行辅导。而专业的家庭教育讲师如何培养和成长?笔者通过八年的探索和实践,总结出了有效的培训策略。
一、科学设置培训课程
培训课程是培训活动的主体内容,是实现培训目标的基本保证,是培训活动开展的纽带。培训课程的科学性决定了培训活动的质量高低,是培训活动的生命所在。一般而言,培训课程要遵循以下程序来进行开发和设置:需求调查与分析—明确课程目标—选择课程内容—确定培训方式—组织课程执行者—落实培训时长—制定课程评价。家庭教育讲师培训课程设置同样遵循这样的科学流程,经过长期的探索和实践检验,笔者研究出科学的家庭教育讲师培训课程体系(见表1)。家庭教育讲师培训体系包括三大模块、主题、24个培训内容。理论基础模块包括家庭教育基础理论、儿童教育学基础和儿童心理学基础三大主题;技能训练模块包括讲师基本职责、讲师备课技能、讲师演说技能和讲师咨询技能四大主题;实践操练模块包括现场实践和现场观摩两个主题;每个主题又包含若干培训专题。例如,家庭教育基础理论是从家庭教育学这个视角来组织培训内容,包括家庭教育中父母角色与职责、家庭教育需要理性的爱等5个专题。家庭教育学内容丰富,为什么只选择这5个专题呢?这主要基于两个方面:第一,依据家庭教育的现实问题。目前家庭教育中普遍存在着以下问题:把孩子教育问题推给学校和教师,不明确家庭教育的职责;父亲在家庭教育中缺位;父母对孩子或者过于溺爱或者管教过严;父母与孩子关系不良等问题。这些问题的解决需要从理论上明确家庭教育的职责、地位和方法。第二,依据家庭教育讲师的职责。家庭教育讲师最基本的职责就是向广大家长传播科学的家庭教育知识和方法,指导广大家长做好家庭教育,如果家庭教育讲师都不懂家庭教育学的基础理论,就会“误人子弟”。因此,这样的培训课程是严谨的、科学的。而且课程的设置体现了“理论+技能+实操”的思想,用理论指导实践,在实践中升华理论。
二、创新灵活多样的培训方式
从上表中可以看出,培训方式包括专题讲座、案例研讨、专题论坛、现场模拟体验、说课、试讲和现场教学指导等9种,灵活多样。对于理论学习,其主要目的是增长知识和开阔视野,要选择专题讲座这种高效率高容量的方式;对于如何科学选题,要充分调动参训者的积极性,发挥参训者的聪明才智,这时就要选择互动交流这种容易碰撞出思维“火花”的方式;对于倾听与表达技巧、诊断与指导技巧这些技巧性强的内容,要选择现场模拟体验这种在参与中体验、在体验中感悟、在感悟中提炼的方式。总之,培训方式的选择是依据培训内容和培训目标以及培训对象需求而定的,灵活多样的方式保障培训更有针对性和实效性。本培训不仅有灵活多样的培训方式,而且还把中小学教研活动中经常使用的“磨课”创新性地拿来使用,构建起新的培训模式。“磨课”培训模式有四个环节:①确定选题:每一个参训者根据理论基础中所学的知识和自己对家庭教育的理解和经验,确定讲座主题,主题切口要小,不能假大空,做到以小见大、一课一得,避免空谈。主题确定后要提交给培训导师审核,审核通过后才能开始备课,否则重新选题。②备课:参训者根据主题,借助现代教育技术,把自己的所看所思制作成课件,准备进入说课环节。在备课中一定要避免只从网络上下载相关知识,然后东拼西凑形成讲座内容的做法;讲座一定要有自己的内容体系,每一部分内容必须有内在的逻辑关联,而且所选择的“案例”应该是家长身边的经常发生的典型事例,这样才能“接地气”,才能启发家长去解决自身的问题。因此,要求参训者必须“沉下心”来观察和思考家庭教育问题,在此基础上进行理论分析才能备好课。③说课:参训学员每12人分成一组,在导师指导下,每位参训者说课10分钟,同组学员和导师一起对说课内容进行论证,考核通过者进入试讲环节。否则修改后再次说课。说课环节考查的是家庭教育讲座内容的科学性,所以,每一个内容和观点都要认真斟酌,比如“好孩子是夸出来的”“教育就是培养良好习惯”等观点其实是片面的,并不严谨,甚至会“误人子弟”。为此,要求参训者说课时必须解决三个问题:第一,本讲座要解决家庭教育中什么普遍性问题?第二,本讲座主要观点及相关知识体系是什么?第三,本讲座选取的“案例”是什么?能否支持讲座主要观点?④试讲:参训学员每12人分成一组,在导师指导下,每位参训者把同组学员当作“家长”,现场模拟家庭教育讲座,从头至尾讲完一个讲座,时间为40分钟。试讲环节考查的是家庭教育讲座演说的艺术性,强调“动心”“入心”“上心”,做到“使人知、令人信、促人行”。试讲合格后即可正式走上家庭教育讲座的讲台,成为正式的家庭教育讲师。“磨课”培训模式既是创新的培训方式,又是保障本培训项目能有效实施的根本保证。这种“磨课”培训模式是三个循环组成的螺旋上升的结构,包括选题循环、说课循环和试讲循环。这样的结构又由两部分构成的,一部分是强调内容的科学性,由选题、备课和说课组成。另一部分强调演讲的艺术性,突出的是“讲”的技能技巧,通过试讲来保障。只有通过“磨”,才能构建一堂既科学又有吸引力的家庭教育讲座,才能培养出真正合格的家庭教育讲师。这样也能保证每位通过的“讲师”都是真正能走上家庭教育讲台的“行家里手”。
三、凸显有特色的培训
从上表中可以看出,家庭教育讲师培训课程体系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专题学习与自主学习相结合、技能训练与方法讨论相结合、学术沙龙与案例研讨相结合,强调培训内容的针对性、培训主体的自主性、培训方法的互动性和培训效果的即时性,具有鲜明的特色,比较突出的有以下三点:(一)系统性。一个合格的家庭教育讲师既要有深厚的知识功底,又要有高超的演说技艺。一个成功的家庭教育讲座既能让家长在现场被感动,更能让家长在感动中反思自己的教育行为,收获先进的教育理念和科学的知识与方法。因此,本培训非常注重系统性,不仅从家庭教育学、教育学和心理学上夯实理论基础,而且从成人教育基本规律上掌握家庭教育讲座的演说特点。更重要的是,通过备课、说课、试讲这些“磨课”方式进行“一对一”指导,使参训者既知其然又知其所以然,凸显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系统性。本培训面授学习共有84课时,还不包括说课、试讲和现场讲座指导。假如一个家庭教育讲师培训班以50人计,每一位参训者都能一次性地通过培训考核,那么,说课这一环节就需要17个小时,试讲这个环节就需要50小时,“磨课”总耗时67小时,以每天工作8小时算,至少需要9天。所以,家庭教育讲师培训并不是“速成”的,从时间上就能体现培训的系统性,更保障了培训的整体性和实效性。(二)实效性。家庭教育讲师培训最重要的目标就是培养合格的家庭教育讲师。所谓合格是指参训者不仅要顺利结业,还能正式走上家庭教育讲座的讲台。而且,要求家长听后还乐意再来学习,否则为不合格。在实践中,许多中小学校、幼儿园不能把家庭教育讲座常规化,就是因为担心家庭教育讲师讲不好,家长有意见。为此,我们采取了“磨课”的培训模式,为每位参训者精心打磨一节家庭教育讲座,从选题、备课、观点呈现、案例选择、素材整理、课件制作、演讲技巧、有效控场等方面打磨与评析,保障每一节家庭教育课都是精品课、让家长喜欢的课。家庭教育讲师培训不是学历培训,也不是业务培训,而是资格培训、“准入”培训,培训合格后即可成为讲师。所以,培训必须全面、系统和严格要求,必须以为参训者负责、为广大家长负责、为家庭教育事业负责的态度来认真组织实施,不能马虎对待、走过场,更不能不顾质量地“速成”,否则就会误人子弟。(三)选择性。讲师,顾名思义,“讲”就是其最重要也是最主要的职能,就是要向广大家长传播科学的家庭教育知识和方法,进而转变他们的家庭教育观念,提高家庭教育质量和水平。而事实上,参加培训的学员既有一线的校长和老师,也有普通家长,还有各行各业对家庭教育非常重视的人员,参训人员很复杂,他们中可能是因为语言表达问题、形象问题或性格问题而不能“讲”,因此,并不是每一个人都适合于“讲”的。选择性就成为本培训区别于其他培训的显著特点。本培训采用“结业证书+聘书”的方式来体现选择性,参训人员学完所有课程,经考核合格后,颁发结业证书。通过说课和试讲的“磨课”考核才能正式聘为“讲师”,成为合格的家庭教育讲师;只通过说课考核,不能通过试讲考核,不能聘为“讲师”,可以聘为“家庭教育指导咨询师”,可以为家长提供一对一的咨询指导服务;说课与试讲考核都不通过,只能担任家庭教育指导志愿者,协助“讲师”和“家庭教育指导咨询师”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此外,家庭教育讲师培训要得到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妇联和关工委的支持才能保障有效实施。因为家庭教育指导工作主要是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妇联和关工委负责组织实施的,经过培训考核的“讲师”要得到这些部门的认可才能正式走上家庭教育讲座的讲台,也才能真正体现本培训的效果。因此,本培训必须得到这些相关部门的支持与认可才能成功开展。
作者:张润林 单位:东莞市教师进修学校
摘要:模拟法庭实训是法律职业技能训练的重要组成部分,构建一套有效的模拟法庭实训教学方案对不断提高法律人才培养质量显得尤为重要。本文通过对模拟法庭实训教学的论述,试图找出一条适合高职教育特点的新的实训教学途径。
关键词:高职法律;模拟法庭;实训教学
中图分类号:G71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949X(2007)-04-0066-03
高职法律教育,不仅要传授理论知识和培养学术素养,而且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培养适应社会需要的、掌握法律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熟练运用法律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具备严密的逻辑思维能力和应变能力、具有良好职业道德的高技能应用型法律人才。要实现高职法律教育的培养目标,模拟法庭实训教学这条途径值得探讨。
模拟法庭实训是指以一个个真实的案例为蓝本,让学生充当各个诉讼法律关系的主体,模仿各种真实法庭审判情景,按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进行模拟审判的实训活动。我国传统的法律教育一直侧重于法学理论的灌输,忽视了学生实践技能的培养,从而不可避免地导致教学的抽象、枯燥,与实践相脱节。学生毕业后,往往无法迅速适应法律实际工作的需要。另外,从总体上看,高职学生在理论基础、理解问题能力以及由就业方向所决定的知识结构需求等方面,与普通高等法律院校学生有―定程度的差异,所以高职院校的法律教学比普通本科院校更加需要进行模拟法庭实训,需要通过一个个生动、典型、深入浅出的案例模拟实训,来吸引学生的注意力、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帮助学生对所学的理论融会贯通、透彻理解和掌握,并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充分发挥学生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力求法律理论与法律实务的和谐统一。模拟法庭实训活动具有可控性、仿真性和重复性等特征,因此,每一名学生均能有机会扮演各种角色,锻炼各种法律技能。这种实训注重理论知识与法律实践紧密结合,培养学生综合能力素质,强化职业技能训练,有效地克服了以往法律教育模式的弊端,有利于实现法律教育的培养目标,应当作为高职法律职业教育经常采用的形式。
二、高职法律模拟法庭实训的意义
在高职法律教学过程中,加强模拟法庭实训的教学内容,可以增强学生对司法实务的感性认识,培养学生的职业能力,尤其是实际操作能力。
(厦门英才学校小学部 361000)
【摘要】本文旨在通过研讨寄宿制学校当中生活区教育管理的工作中,探讨生活教师的职业定位与实现策略,以厦门英才学校小学部生活区所实践的"教师专业化成长"——"儿童发展指导专业教师"的定性过程为例,探索生活教育育人模式中施教者的角色,指出各自不同的工作区块,通过纲领的梳理,案例的分析,信息的比对来探寻此种定位模式的存在性、合理性和推广价值。
【关键词】教育研究;生活教育;教师工作定位;厦门英才小学部生活区
【中图分类号】G515 【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2095-3089(2012)06-0116-03
自2001年,《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中最早提倡兴办寄宿制学校开始,民办学校有如雨后春笋般出现,尤其是《民办教育促进法》及《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颁布以后,我国的民办教育得到新的发展。根据教育部的《2011年全国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我国民办普通小学5186所,比上年减少165所;招生100.83万人,比上年增加6.10万人;在校生567.83 万人,比上年增加30.20万人。其中,全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寄宿生3276.51万人,占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总数的比例为21.85%。小学寄宿生数1080.78万人,所占比例为10.89%;初中寄宿生数2195.73万人,所占比例为43.34%。由于教育需求的多样化发展以及城市间务工人流的教育转化,寄宿制教育成为全国义务教育阶段的有益补充。
在这一时代背景下,寄宿制学校学生的教育问题显得尤为凸显,因为我国在这一领域的探索研究比较滞后,特别是寄宿制学校当中生活区教师的职业定位、培养体系、评价标准尚未有明确规定,如何"摸着石头过河"?如何尽速将这一特殊的职业规范起来?是直接关系到相当一部分学生的受教育问题。
目前,在我国的寄宿制生活区管理中,大体存有这样的几种模式。一,粗放式管理。这样的管理模式没有统一的管理标准,生活区只是学生一个若有若无的寄住之地,生活区的老师只是管吃饱穿暖的保育角色;二,准军事化管理。这样的管理模式很大程度上忽略了孩童身心成长的不整齐性特点,更是束缚了孩童心灵成长自由,而这样的模式下,虽然生活区的老师的角色内涵有了一定的提升,但是教育的细腻性不够,他们的身份定位于教官和教师之间含混不清;三,托管式管理。这种管理的模式就是生活区由教学职能部门统筹管理,生活区教师由教学区的老师轮班当值。这样的管理模式看起来能够最大效能地发挥老师的能动作用,但是弊端也显而易见。老师在工作中,对学生的生活教育只能按照教学管理的规则来拿捏,这不仅使学生无法在生活与学习中实现孩童身份的回归,更是使得教师的身份无法转化,教育策略错乱失当。
摘 要 互联网发展到第四代网络通信技术时代,智能手机已经全面普及,移动通信在农村学校家庭教育工作中的优势也越来越明显,这为农村学校开展“幸福3+1”家庭教育模式奠定了基础。
关键词 家庭教育;互联网模式;幸福3+1
中图分类号:G434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671-489X(2017)07-0021-03
1 前言
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家庭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落实《临淄区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家庭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我校发挥移动通信技术在家庭教育工作中的优势,借助“问卷星、QQ群、微信、乐教乐学”网络工具,形成了以“家校沟通渠道更顺畅、家长培训机制更完善、个性跟踪指导有特色”为主要内容的适合农村学校的家庭教育工作体系。
2 调研了解家长需求:找准家庭教育方向
对家长进行问卷调查,了解家长对孩子的期望 学期初,学校进行了家长问卷调查,对家长的期望、父母与孩子关系等情况进行了初步了解。
摘要:外来民工幼儿成长关系整个家庭梦想,如何让他们接受良好的早期家庭教育是幼儿园的重要工作。遵循“顺应孩子,以养为主、养教结合”理念,以提高家庭教育指导水平和促进婴幼儿健康成长为目标,从调查研究入手,在掌握外来民工家庭早教现状基础上,着重开展了早期家庭教育指导模式的研究,探索、构建了多维有效的指导模式,取得了显著成效。
关键词:外来民工;早期家庭教育;模式
中图分类号:G61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2560(2016)03-0117-03
伴随着改革开放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享有“中国针织名城”荣誉的爵溪,吸引了大批外来民工到爵溪务工安家。从调研获知:外来民工家庭四处漂泊,流动性强;文化层次低,缺乏早教育儿知识;经济收入低,忙于挣钱养家糊口;家教观念落后,不重视婴幼儿的早期教育。为了提高外来民工的整体素质,转变他们的育儿观念,促进婴幼儿健康愉悦成长,幼儿园积极探索适合外来民工家长的早期家庭教育指导模式、培训方式和策略,提高外来民工家长育儿水平。2009年爵溪街道成立了早教指导中心,依托中心幼儿园和社区的人员资源和活动场地,有计划、有步骤、有针对性地对外来民工家庭教育进行实践探索。
一、早教“社区指导模式”
以街道社区、村为中心,在早教指导中心决策管理领导小组的协调下,创建社区示范基地,明确分工,各司其职,联手其他相关部门全方位开展针对性培训活动。主要模式有:健身广场角指导模式、家庭活动点指导模式、区角活动站指导模式。
(一)健身广场角指导模式
利用各社区、小区和村庄拥有完善的设施和健身广场,中心园早教指导人员开发了颇有创意的“社区健身广场亲子指导角”的早教模式。借助社区健身广场,吸纳社区内散居婴幼儿、父母及其祖辈家长参加由亲子指导站组织的家庭育儿指导活动,为广大祖辈家长提供家教指导和服务。设立在婴幼儿活动人口密集的小区健身广场上,开展两城创建百人签名活动、两城创建环保大地画、两城创建人人宣教活动,结合时代落实两城创建等活动。并根据季节特征和老年人起居习惯随时调整活动时间,且活动采用问题交流、谈天说地、祖孙游戏、宝宝剧场等生动、轻松的形式,因而深受祖辈家长的欢迎。
[摘要]模拟法庭实训教学是高职学生法律职业技能提高的重要途径,也是培养学生提高职业综合素质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当今职业教育迅猛发展的新时期,构建一套适合高职院校法律人才发展的模拟法庭实训教学方案,显得尤为迫切和必要。通过模拟法庭的实践教学,提高学生学习理论知识的兴趣,积累实战经验,强化职业技能和素质教育。
[关键词]模拟法庭 高职实训 综合素质
[中图分类号]D91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5349(2010)04-0172-02
高职法律教育,不仅促使学生学习理论知识,更主要的是让学生掌握实践操作技能,培养学生运用法律知识分析与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前,各高等院校只注重书本理论知识的灌输,缺乏实践动手能力的培养。美国诊所式法律教育,让学生在司法实践中学习和掌握法律实务技能,对学生提高学习律师的职业技能是一个很好的方式。但其教学目标的单一和中外教学环境的差异,导致这种方式不能适应我国法学教育模式。模拟法庭教学吸收了诊所式教学的优点,根据我国地方法院审理案件的模式开展实践教学活动,进行师生互动,生生互动,极大地调动学生的积极性,提高职业技能的同时,培养他们的职业道德和综合素质。
一、模拟法庭教学是高职法学实践教学的必然要求
国家教育部提出“要大力加强实践教学,切实提高大学生的实践能力。高等学校要强化实践育人的意识,区别不同学科对实践教学的要求,合理制定实践教学方案,完善实践教学体系。”我国传统法学教育一直注重法学理论知识的灌输,忽视了学生实践技能的培养,从而不可避免地导致教学的空洞、晦涩、枯燥,背离了教学目标,与实践相脱节。学生毕业后,不能很快进入角色,往往需要实习一段时间后才能适应法律实际工作的要求。高职学生在文化理论基础、理解问题的能力等方面与普通高等法律院校的学生存在一定程度的差距,因此高职院校更应该比普通高等法律院校注重模拟法庭实训教学,充分发挥学生的主动性与创造性。“模拟法庭”是指在教师的指导下由学生扮演法官、检察官、律师、案件的当事人、其他诉讼参与人等,以司法审判中的法庭审判为参照,模拟审判某一案件的教学活动。“模拟法庭教学”就是以模拟法院开庭审理的方式,通过学生亲身参与,将课堂上所学到的法学理论知识、司法基本技能等综合运用于实践,活学活用,以达到理论和实践相统一之教育目的的教学模式。模拟法庭教学把真实的法庭审判引进课堂教学,让学生通过一个个生动、典型、复杂的案例模拟审判,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把枯燥乏味的法律条文运用到实际之中,有助于学生掌握并理解所学的理论知识,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在模拟法庭实训中,克服了传统教学使用呆板、落后教学方法的不足,促进了学生用法律的思维思考问题,使学生学到了法律条文以外的实际知识,能力和技巧。模拟法庭教学是对学生法律素质的一次系统训练,帮助学生更好地理解学习的真正目的,引导学生更加重视培养适应未来生活、学习与从事实际工作的能力与素质,是一种培养学生实践操作能力的行之有效的教学方法。
二、模拟法庭教学是提高学生综合素质的有效途径
(一)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
教育的基本功能在于育人,在于塑造德才兼备的高素质人才。法学教育的宗旨“并非培养只会机械适用法律的工匠”,而承载着培养追求正义、知法懂法、忠于法律、廉洁自律的法律人的任务。要完成法学教育的使命,除了提高课堂教学质量以外,我认为大力加强实践教学,切实提高大学生实践能力,是高等学校坚持传授知识、培养能力、提高素质协调发展,实现人才培养的根本目标的重要途径。近年来,淮阴师范学院法律系在法学专业教育教学改革的过程中,以培养适应社会需求的应用型人才为目标,通过调整人才培养计划,在强化实践育人意识、完善实践教学环节、推进实践教学基地建设、改革实践教学内容等方面,形成了比较稳定的实践教学模式,取得了一系列实践教学改革成果。 一、强化实践育人意识,创新人才培养的思路作为一个地方性院校,注重应用型人才的培养,是学校适应社会需求而确定的一贯办学指导思想。体现在法学专业教育教学实践中,学校进一步强化了实践育人意识,不断深化实践教学改革的思路,不断创新人才培养的思路。 在我国高等法学专业教育中,以成文法典教育为基础的理论教学模式始终占主导地位,对于学生应用技能的培训,一直依附于理论教学,而理论教学又是以知识点的概念分析与讲解为重点,技能训练可有可无。这对于培养应用型法律人才是不利的。针对这种情况,学校明确提出了“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基础扎实、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强,综合素质高、适应社会发展的应用型法律人才”的培养目标,强调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并重,及时调整人才培养计划,减少了理论教学的学时,增加了实践教学内容,实践教学的学分比重接近40%。我校法学专业教育的实质与特色就是应用型人才方面的训练,在理论法学与应用法学教学中,对于理论法学类型课程,如法理学、宪法学类课程,重点是加大案例教学的内容,结合真实案例,强化学生案例分析技能的训练;在应用法学类课程方面,如经济法学、民商法学、诉讼法学等课程,则加强课堂外综合性实践环节的安排,如诉讼程序的安排、综合技能的演练、模拟法庭的训练等,使学生对所学法学理论知识有尽可能多的感性认知和直接应用。 重视教学研讨,是淮阴师范学院法学专业教育教学改革工作中的一个特色。通过举办教学观摩与研讨,教师的思想认识更加统一,教师尽量避免从玄虚的角度进行空洞的概括,而是着眼于自己多年来从事法律教育、与社会进行法律交流的亲身体验,从立足现实社会中法官、检察官、公务员、律师、公司职员等涉及学生就业领域的各行业人才标准出发,从事关学生素质的细小之处入手,从可操作的技能训练方面展开,对学生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道德修养、团队精神、形体动作、形象设计、专业技能等多方面提出要求。 多年来的探索,使我校法学专业应用型人才的标准逐步清晰,那就是:扎实的法学知识素养、良好的法律职业伦理、直接的司法实践体验、全面的法学技能训练、广博的文化素质积淀。与专业实践教学环节的整体安排紧密结合,对法学专业学生的实践教学过程训练标准给予了基本的界定:每学期至少一次完整的法庭庭审感受,至少一次深入基层的法学社会调查,至少一次学以致用的专题法律辩论,至少一次面向社会的法律咨询服务,至少一次直接面对当事人的法律援助服务。 二、完善实践教学环节,拓宽技能训练的渠道 在学校强化实践教学与理论教学并重的浓厚氛围下,法学专业提出了较为完备的实践教学环节规划,并在注重实践教学环节安排的严谨要求、各环节递进发展、强化综合技能素质训练等方面形成了自身的特色。 形成了严格细致的实践教学体系。学院在法学专业的实践教学方面,通过调整人才培养计划,使专业认识实习、法学社会实践与调查、模拟法庭训练、法律咨询与法律援助、毕业实习、毕业论文等内容,成为人才培养计划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每一个实践教学环节都有严格的教学大纲,执行中有严格的教学日历安排,各环节结束有严格的能力素质考评标准,形成了适应学生认识发展规律的递进式实践教学特色。这种“递进式”的特色,在实施操作时表现为内容要求的递进、学生自主实施程度的递进、技能训练标准的递进。从专业的简单认识实习到模拟实训训练再到实战训练,法学专业的实践教学,在内容与形式要求上,是逐步复杂化和专业化的。深刻理解“法”的涵义,本身就需要一个知识体系与层次上的循序渐进,同时在技能培训上也受制于这种知识学习进程的安排。递进式的实践教学环节的安排,与教学内容的基础理论、部门法知识与跨学科知识素养的逐步积累,形成了一个相得益彰的认识渐进过程。 与上述递进式实践环节的安排相适应,对于各环节实践教学活动组织程度的要求也是不同的。对于专业认识实习,需要更加严密的组织安排,如安排对基层政权组织运行状况的调查了解,旁听人民法院的庭审过程等。对于模拟实训环节,其各环节的形式安排,均由学生根据所学内容自主实施,专业教师主要是对过程中所涉及的实质性内容及关键程序,给予概括性的指导,对于实训结果给予全面点评。而对于实战训练环节的安排,因为这种训练己经超出了学生专业技能训练的范围,具有了涉及具体当事人的社会影响,学院要求专业教师对于参训学生必须给予个别的、深人的专业性指导。 而毕业实习环节,类似于国外大学对于法学专业学生安排的实务训练,实际上是学生以一个“准法律人”的身份介入到法院、检察院、行政机关、法律中介机构,在运用自己的专业素养为所在单位提供专业服务的同时,实际体验实务部门的工作进程,检验自身的职业素养。通过上述各环节的递进式安排,对学生的技能训练标准逐渐加强;社会实践与调查强调更多地发现法律实施过程中问题的提出,强调结合理论学习对现实制度运作形式的直接评判,强调分析、概括、归纳思维能力的训练;模拟实训环节强调借助“模拟”,着眼“实战”,强调对法律关系的明确界定、制度条文的清晰引用等专业理论素养和法律文书的精心制作、法庭辩论技巧的熟练掌控等技能素养的训练。毕业实习实际上是对学生就业能力的全面考察,强调对学生职业素养的全面要求,我们要求学生从纪律、着装、日常行为、语气语调等多方面细小之处入手,全面接受“指导法官”(或检察官、律师、公务员等)的各方面要求。#p#分页标题#e# 注重毕业论文设计环节对学生的综合素质训练。法学专业在毕业论文的写作方面,有着严格的过程规范要求和学术规范要求。几年来,法学专业一直将毕业论文设计作为实践教学的重要环节,得到了学生和专家的好评。学生的强烈感受是:得到了一次严格的学术规范训练和深入的法学应用训练,这是课堂教学的任何一个环节都无法比拟的。 三、改革实践教学内容,保证素质培养的质量 加强教学内容体系建设,以实践教学内容作为精品课程和重点课程建设的重要考核标准,强化案例教学等是近年来法学教学改革的一个重要成果和主要特色。 立足重点课程建设,建立实践教学课程样板。在法学专业申报立项的《民法学》和《经济学法》等重点课程建设中,主持人和任课教师紧密结合课堂理论教学,设计出了考察学生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的指标考核体系。在学生课程成绩的评定过程中,不仅有基础理论知识点掌握程度的训练,也有立足课程要求的专业技能的考查内容。对于课程教学的效果评估与质量监控,学院也是将实践教学内容的安排、学时所占比例、学生技能训练的效果等,作为重要的指标。 借助设施完备的多媒体教学手段,强化案例教学。近年来,学院加大教学设备投入,绝大多数的教室都配备了多媒体设备,为法学专业加大案例教学的内容信息,丰富教学形式,起到了重要作用。在案例教学过程中,任课教师也从真实的形象提示、案例事实的全面介绍、法庭审理的焦点分析、人(辩护人)的技巧运用、裁决结果的法律点评等五个环节上,强化学生对案例所涉及法律关系的准确定位、辩论技巧、法官裁决等技能的培训。在案例教学的实践中,我院法学专业教师克服了传统意义上“案例教学”仅仅针对消化、理解理论知识点,不着眼于技能训练的认识与做法,而是从法学专业课堂教学与实践教学环节的有效衔接上多作文章,从而实现了专业教学全方位强化技能训练、培养应用型法律人才的教改思路的转变。 四、推进实习基地建设,保证培养计划的落实 在法学专业的实践教学中,基地建设是“硬件”,是实现实践教学目标的基础保证。近年来,我院基于培养高素质的法律人才和治理国家、管理社会、发展经济的高层次法律人才的目标要求,积极寻求社会支持,建立了比较稳定的校外实习基地,通过专项资金投入,建立了比较完善的校内模拟实训基地,为法学专业学生的实践能力训练,提供了充分的硬件支持。 在校外基地建设方面,我校近几年来与所在地区的近十多个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监狱等国家机关以及律师事务所等法律服务机构,建立了比较稳定的实习业务联系。在学生实习过程中,院系通过严格的组织培训,强化纪律要求;通过系统的实习目标讲解,强化过程管理;通过严格的实习报告答辩,强化技能训练的效果。专业指导教师的全身心投入与精心组织,学生们良好的精神风貌,也赢得了实习单位的肯定,为实习基地建设的稳定发展创造了条件。 另外,院系还通过与所在地区人大、政协、街道办事处、基层法庭、居委会以及企事业单位等的稳定联系,为学生参与更多的社会实践考察,提供了便利的条件。 学院已建立了设施完备的模拟法庭、模拟公务员考试实训中心、大学生法律咨询与法律援助中心,为学生提供了稳定的校内实习实训基地。拥有完备设施的模拟法庭,是深得专业学生好评的技能培训中心。专业课程中的诉讼法学类课程的程序组织、庭审演练等法学专业技能的训练,都在模拟法庭内组织完成。除了硬件设施外,模拟法庭还有专门的诉讼技能培训大纲、法庭辩论指导大纲、专业能力素质考评指标体系、指导教师职责等详尽的“软件”。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要完成对模拟法庭全程的实际操作,熟悉相关的诉讼法律程序、掌握所涉及的各种诉讼法律文书的写作,对学生的组织能力、善辩能力及综合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的训练是直接的,同时,也使学生对庭审程序有直观和切身的体会,从而对庭审的过程、证据运用的方法和技巧有深人的认识,对相关的法律、法规理解得更加透彻,从而达到了学以致用、理论联系实际的效果。学院的法律先锋社与法律援助中心,是学生以自身所学真实参与实战训练的实践教学平台,因为其特殊的社会影响,院系一方面要求学生必须参与其中,经受实战训练,另一方面是指导,使学生的法律服务能真正满足当事人的需求。通过法律援助的形式探索实践教学的新模式,将培养服务社会的观念和高度社会责任感作为实践教学的重要目的。
[摘要]法律类院校专业教育普遍存在着注重理论学科讲授,忽视实践操作能力培养的问题,使得法律专业学生走出校门在实践中面对法律问题不知所措,解决该问题需要在教育教学模式上改革创新。构建一种法学基础知识讲授与法律职业能力培养相结合、课堂教学与法律实践紧密衔接的教学模式,是培养高素质法律人才的迫切要求。法律实训教学是该模式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才培养的重要手段,提高实训教学质量,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日益成为高校法律教育教学改革的重要方向。
[关键词]法学教育 实践教学 实训课程设置
[作者简介]李晓攀(1979- ),女,河北保定人,河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讲师,主要从事民商法教学和研究。(河北 石家庄 050081)王静(1980- ),女,河北廊坊人,河北师范大学在读博士,河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讲师,主要从事行政法教学和研究。(河北 石家庄 050011)
[中图分类号]G64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3985(2013)21-0129-03
一、法律实训课程概述
法学是一门应用性很强的学科,实践教学是法学教育体系不可或缺的组成,也是培养高素质法律人才的需要。实践教学的效果直接关系到法学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从该意义上说,法学的实践教学决定了整个法学教育的质量,决定了法学专业学生适应社会从事法律工作的能力。为此,加强法学教学的改革,创新与完善法学教学的实践环节是摆在所有法学教育工作者面前的一个极为重要的课题。法律实训课程教学模式的探求与创立就是法学实践教学改革的主要内容之一。该课程主要教学目标是:通过开展法律实训教学活动,培养学生的法律专业能力、法律方法能力和社会能力,使学生毕业后能迅速适应法律职业工作。①法律实训的常见方法主要有:案件讨论、辩论、审判观摩、模拟法庭、法律诊所等。由于法律实训活动的仿真性、实践性、自主性、灵活性很强,所以该种教学必须拥有科学的教学方法、系统的教学内容、优秀而专业的教师队伍、丰厚而充足的教学物质资源、适用而便利的教学场地等。当然,法律实训教学尽管以实践为主,并不意味着淡化理论教学的作用。实际上理论教学是实训课的前提与保证。在实训课的教学过程中,始终贯彻理论与实践的有机结合。坚持在实训过程中消化所学理论、验证所学理论、创新所学理论,离开扎实的理论基础和丰富的法律知识,仅仅依靠法律实训是无法实现法学教育目的的。所以,法律实训课并不是孤立的,它与法学理论教学密切相关,共同构成法学教学体系。
正因如此,在法学教学发达的国家或地区,法律实训课成为法学专业学生的必修科目之一,在整个教学过程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当然,法律实训课的称谓并不一致,有的称为法律诊所,有的称为法律实践。其中,以法律诊所为代表。诊所式法学教学,早在20世纪60年代兴起于美国法学院,它仿效医学院培养医生的方法由法学院具有律师执照的教师充当“医生”,学生跟随教师办案。现在,拉丁美洲、西欧、东欧、澳大利亚、新西兰等国家和地区的法律院校普遍开展了诊所式教学。②我国自1992年开始也尝试开设了这一课程,目前开展诊所式法学教学的学校主要有武汉大学、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山大学、清华大学等高等院校。由于诊所式教学主要以办理具体案件为主,这种教学模式要求具备法律职业资格的人员担当教师,这就从某种程度上限制了这种教学模式的普及。为了弥补该教学模式的缺陷,有必要拓展实践教学的路径,创新实践教学的模式,法律实训课程就应运而生了。该教学模式更加宽泛和灵活,成为当前我国许多法学院校普遍重视的教学方式。这种教学既包括诊所式教学,又不拘泥于诊所式教学,而是利用课内理论教学、课外实训教学的模式,场所相对灵活地完成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
二、法律实训课程的课堂教学模式研究
【摘 要】在当前社会转型给家庭带来诸多变化的时代背景下,学校应树立科学的管理理念,进行有效的家校沟通就能让家长了解学校教育方式、内容和要求,使家长在对孩子的教育过程中,配合学校开展教育,保持与学校教育的一致性,有利于协调家校关系,融洽师生感情,育思想和教育方法,形成教育合力,使学生能更健康地成长。因此,管理的科学和艺术必定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我们应从管理的方式方法中来领会其管理思想和管理艺术。更新家教观念、改进家教方法、提高家教能力。注重家校互动、实现全面发展。
【关键词】家校规范管理
一、构建管理体系是做好家校工作的前提
家校工作在学校工作中处于十分重要的地位,家校工作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学生的健康成长。构建科学的管理体系,有助于家校工作的健康、有序的开展,有助于发挥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教育的合力。构建三个体系:
一是建立理论研究体系。围绕“拓宽家长学校渠道,提升家长学校的实效性”这一主题,全区各校针对本校家长在教育子女过程中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确立了研究内容。如:“特色学习型家庭个案追踪”、“问题学生家庭个案研究”、“家校互动,促进评价改革”、“创建学习型家庭”、“创建图书型家庭”、“创建科普型家庭”等。各校都有自己的研究组,每周都有研讨日,每月都上观摩课,每学期都召开汇报会和经验交流会。研究之风遍洒西市区每个校园。
二是形成科学的教学体系。在区关工委的领导下,成立了区理论研究中心和讲师团,负责对各校的业务指导和区域性专题讲座、辅导培训;各校负责对家长的具体教学任务。在家长学校中,严格坚持集备、常规课、专题课、互动活动、家校联系、评比表彰等制度。明确教学内容、教育手段、教学方式、日常管理、考核评价等方面的要求。切实规范家长学校的办学行为。
三是完善家长学校管理体系。按照省市指导组的统一要求,各家长学校建立和完善了数据登记和分析制度,通过资料积累、科学考核、对比研究、信息反馈等手段,形成一套检查监督、进度跟踪、成果评定系统,使家长学校工作得以顺利实施。
二、优化家校队伍是做好家校工作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