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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合同书范文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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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交易的合同书

转让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让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使用须知

一、本合同文本是根据《合同法》和《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制定的示范文本。合同条款均为示范性条款,权交易各方当事人选择采用。当事人可按照实际情况签订补充协议。

二、为更好地维护合同各方当事人的权益,签订时应当慎重,力求具体、严密。对于不涉及本合同条款所述情形的事项,用“本处空白”表示。

三、转让方:指能够依法出让产权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四、受让方:指有权以有偿方式受让产权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组织。如涉及的是自然人,请在当事人概况中填写姓名及身份证号码。受让方为外国及我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经济组织的,该产权交易行为应当符合国务院公布的《指导外商投资方向规定》及其他有关规定。

五、经济性质:对应转让方、受让方的营业执照所确定的类型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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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证券交易合同书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以及双方签署的《 》,经友好协商,就网上委托的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章 网上委托风险揭示书

第一条 甲方已详细阅读本章,认识到由于互联网是开放性的公众网络,网上委托除具有其他委托方式所有的风险外,还充分了解和认识到其具有以下风险:

1.由于互联网数据传输等原因,交易指令可能会出现中断、停顿、延迟、数据错误等情况;

2.投资者密码泄露或投资者身份可能被仿冒;

3.由于互联网上存在黑客恶意攻击的可能性,互联网服务器可能会出现故障及其他不可预测的因素,行情信息及其他证券信息可能会出现错误或延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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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交易合同书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__(本人)

(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码):___

国籍:___地址:____

邮政编码:____联系电话:____

(房产共有人)姓名:_____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码):___国籍:___地址:___邮政编码:__联系电话:__委托人: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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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书(公开交易方式)

第一条 订立合同双方当事人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

甲方根据《_________》的有关规定,在_________房地产交易中心通过公开交易方式转让土地使用权,乙方依照规定程序参与竞买,并经_________房地产交易中心确认,成为竞得人。为明确有关转让事项,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和自愿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同条文,以共同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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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汽车买卖交易合同书

卖方:

买方:

第一条卖方依法出卖具备以下条件的旧机动车:车主名称:号牌号码:厂牌型号:初次登记日期:发动机号:车架号:养路费缴付有效期自2001年4月27日至2005年9月30日。最近一次年检时间:2005年8月。行驶公里数:25万公里。车辆使用性质:(/)客运、(/)货运、(是)出租、(/)租赁、(/)非营运、(/)其它。

第二条车款及交验车车款为(不含税费)11万元;大写十一万元整。买方应于2005年9月1日在买方住所地同卖方当面验收车辆及审验相关文件,并以现金的方式自验收、审验无误之日起当天内向买方支付全部车款。卖方应在收到车款后当天内交付车辆及相关文件,并协助买方在允许办理车辆过户时30日内办理完车辆过户、转籍手续。车辆过户、转籍过程中发生的税、费负担方式为:全部由买方负担。相关文件包括: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税讫证明、车辆年检证明、养路费缴费凭证、道路运输许可证、营业执照正本和副本、改气合格证、收费许可证、税务登记证、车船使用证、社会集团体会员证、保险单各一份。

第三条双方权利义务1.卖方应保证对出卖车辆享有所有权或处置权,且该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能够依法办理过户、转籍手续。2.卖方保证向买方提供的相关文件真实有效及其对车辆的陈述完整、真实,不存在隐瞒或虚假成分。3.买方应按照约定时间、地点与卖方当面验收车辆及审验相关文件,并按照约定支付车款。4.卖方收取车款后,应开具合法、有效的收款凭证。5.买方应持有效证件与卖方共同办理车辆过户、转籍手续。6.车辆交付后,因车辆使用发生的问题由使用者负责(其中因交通事故发生的费用、养路费和相关罚款等全部费用)。

第四条违约责任1.第三人对车辆主张权力并有确实证据的,卖方应承担由此给买方造成的一切损失。2.卖方未按照约定交付车辆或相关文件的,应每日按车款2%的标准支付违约金。3.因卖方原因致使车辆在允许办理期限30日内不能办理过户、转籍手续的,买方有权要求卖方返还车款并承担一切损失;因买方原因致使车辆在允许办理期限30日内不能办理过户、转籍手续的,卖方有权要求买方返还车辆并承担一切损失。

第五条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此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协商未果,任何一方均可向对方所在地人民法院寻求保护。

第六条买卖双方其他约定事项车辆自交付之日起,车辆的全部产权归买方所有。此协议一式两份,买卖双方各执一份,盖章、签字后即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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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台北 书香蕴涌

几十年来,两岸书业界缺乏充分的交流,以往的交流多是单向的,并且规模小、内容单调。因此,举办一届有一定规模的,有实质内容的大型交易会成为人心所向,在海峡两岸出版发行界共同努力下,海峡两岸图书交易会得以诞生,且已成功举办了五届,成为推动两岸文化交流发展的重要品牌活动,成为两岸文化交流的一个盛会,成为两岸同胞沟通感情的重要桥梁,成为展示华文出版成就的视窗,被两岸出版发行界誉为交流合作的重要平台。

今年9月,在这个秋风送爽的季节,我们迎来了第六届海峡两岸图书交易会,这是2010年两岸出版发行业交流与合作的又一盛事。本届图书交易会展场总面积约11500平方米,其北市展演三馆主会场展区面积约8000平方米;高雄市分会场设立于梦时代-8楼时代广场,面积约1500平方米;台中市分会场设立于台中市文化中心,面积约1000平方米;台南市分会场设立于金典书局展览会场,面积约1000平方米。参加交易会的大陆出版机构及相关单位300多家;台湾参展单位约100家左右。预计参加展览和销售的图书近20万种,其中大陆参展图书在10.46万个品种以上,31.76万册,1620万元人民币码洋,且展销的图书80%以上为近两年的新书。

本届图书交易会组委会组织两岸出版发行机构和出版相关产业莅会参展,包括海峡出版交流中心、青岛出版集团、科学出版集团、高等教育出版社集团等10家大型出版机构,上海世纪出版集团、上海文艺出版集团、大学出版社联合体、社科文出版社联合体、中国出版集团、中国外文局、海峡出版发行集团、江苏凤凰出版集团、中南出版传媒集团、广东出版集团、辽宁出版集团、陕西出版集团、吉林出版集团、山东出版集团、安徽时代出版集团等20家大型出版联合集团,及北京、福建、上海、天津、江苏、湖南、四川、陕西、山西等26个省(直辖市),由近300多家出版社、期刊社、图书馆、数字出版企业和新闻媒体组成大陆参访团,参访人数共577人,是迄今为止大陆出版界赴台文化交流最大的参访团。

展会内容包括两岸图书展示和销售、上海市主宾城市出版成果展示、大陆音像和期刊展示、两岸图书版权贸易、大陆精品游戏展示、两岸宗教图书展示、图书馆采购等,以及海西经济区建设成就图片展、厦门经济特区建设成就图片展、两岸出版高峰论坛、两岸知名作家签售、两岸出版及相关产业合作签约、第四届海峡两岸大学生演讲比赛、两岸期刊合作与交流研讨会、两岸图书馆资源建设与交流研讨会等三十多项活动。重点图书数量之多,份量之重,更创历届交易会之最,现场将有《馆藏民国台湾档案汇编》(共300册)、《清代诗文集汇编》(全800册)、《上海图书馆未刊古籍稿本丛书》(全60 册)、《频伽精舍校刊大藏经》(全80册)、《全宋文》(全360卷)、《中国历代荒政史料》、《百年易学菁华集成》、《华乐大典・二胡卷》(附CD8张)、《你在高原》、《陈寅恪集》(十三种十四册)、《1CD-中国唐卡艺术集成・玉树藏娘卷》、《美国对华情报解密档案:1948~1976》(全8卷) 、《上海博物馆藏甲骨文字》(上下)、《怀袖雅物苏州折扇(全五册)、《中国新文学大系》(共三十册)、《中国大百科全书》(全32卷)等三十多套重点图书集体亮相。

而相比前五届交易会,本届交易会又有新项目、新功能和新发展,主要体现为“八个注重”,即:

第一、注重展会规模。本届交易会除主会场主会场外,还别于台湾中南部三个重要城市,即高雄市、台中市、台南市设立分会场。参加交易会的大陆出版机构及相关单位300多家,台湾参展单位近百家。

第二、注重展会内容。特别新增的两岸宗教图书展示、大陆精品游戏展示等项目,为本届交易会注入新的活力,扩大了交易会的内容。

第三、注重参展质量。本届交易会将尽量组织大陆优秀出版商参展,并尽量把最能代表大陆出版水平的出版物组织赴台参展,尤其是台湾民众所喜欢的学术类、宗教类、艺术类、中医学类、科技类、资料类图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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韵两岸书香 谱海峡亲情

“展万卷书,系两岸情。”当第五届海峡两岸图书交易会的书香还在鹭岛萦绕,当两岸业者交流合作的热情还在升温,当盛会带来的商机还在持续拓延,就在这个秋意盎然的季节,就在这个收获的季节,9月台北,书香蕴涌,第六届海峡两岸图书交易会的筹备工作正在紧锣密鼓进行着,其盛大开幕,更是让人期待。

海峡两岸图书交易会始于2005年,自2005年7月、2006年9月、2007年10月、2008年9月、2009年10月已在厦门市和台北市轮流举办五届,是经新闻出版总署批准的海峡两岸图书出版发行和相关产业界加强交流与合作的一次文化盛会,每年在厦门、台北轮流举办,以促进两岸图书出版业的交流与合作为主题,以扩大两岸文化交流、增强中华文化凝聚力为目的,努力促进和谐文化的积极构建和华文出版业的发展繁荣。

举办交易会的初衷,是竭力把两岸业界更好地聚集在一起,让好的台版图书到大陆,反之亦然,促进版权贸易和出版合作等两岸出版交流,实现双赢;希望交易会成为两岸出版发行业者寻找商机、共谋发展大计的平台,回报众多读者的一场文化盛宴。如今,交易会不仅全面地展示了两岸精品图书,更为之后的图书贸易打下基础。在台湾,大陆图书专卖店、销售网点遍地开花,而台湾书到大陆的销售量也急剧上升。交易会举办的两岸出版高层论坛以及一系列交流活动,达成了众多共识。两岸学者和专家对两岸出版发行市场的宏观和微观层面的介绍和分析,为拓展两岸图书市场、乃至联手拓展世界市场,提供了重要的参考数据。这些意识层面的交流增进了两岸感情,更好地弘扬了中华文化,推动中华文化走向世界。交易会已成为推动两岸文化交流发展的重要品牌活动,成为两岸同胞沟通感情的重要桥梁,成为展示华文出版成就的视窗,被两岸出版发行界誉为交流合作的重要平台,其成功绝非偶然,源于其准确的定位。几十年来,两岸书业界缺乏充分的交流,仅存的交流多是单向性的,并且存在规模小、内容单调等缺陷。因此,举办一届初具规模具有实质性的大型交易会成为人心所向,加上厦门自身的地缘优势,海峡两岸图书交易会的成功举办成为“天时地利人和”的必然历史趋势。

第六届海峡两岸图书交易会的举办,将是2010年两岸出版发行业交流与合作的又一盛事。在总结前五届经验与教训的基础上,本届交易会有新项目、新功能和新发展,主要体现“八个注重”,即:

一、注重展会规模。本届交易会在原有的台中市、台南市两个分会场的基础上,新增高雄市分会场,展场总面积约11500平方米,其北市展演三馆主会场展区面积约8000平方米,设立展位366个(其中大陆展位300个,台湾展位66个);高雄市分会场面积约1500平方米;台中市分会场面积约1000平方米;台南市分会场面积约1000平方米。参加交易会的大陆出版机构及相关单位300家以上,约350人;台湾参展单位将达到500家以上。

二、注重展会内容。展会内容包括上海市主宾城市出版成果展示、两岸图书版权贸易、图书馆采购、台中市高雄市台南市分会场大陆图书展示和销售、出版印刷技术展示、电子出版品展示、图书管理软件和设备展示等。本届交易会还特别新增了两岸宗教图书展示;同时,还举办海西经济区建设成就图片展(台北主会场)、厦门经济特区建设成就图片展、两岸知名作家签售、重点图书推荐、第四届海峡两岸大学生演讲比赛等二十多项配套活动。

三、注重参展质量。本届交易会将尽量组织大陆优秀出版商参展,并尽量把最能代表大陆出版水平的出版物组织赴台参展,尤其是台湾民众所喜欢的学术类、宗教类、艺术类、中医学类、科技类、资料类图书。

四、注重宣传力度。前两届在台湾举办的交易会,宣传力度较小,销售受到影响,本届交易会制定了详细的文宣计划,将通过电视、报纸、网络、广告等多媒体、多渠道,在台湾分步骤、有层次、全方位的铺开宣传,以扩大交易会在台湾民众中的影响力和吸引力。为了把计划落到实处,组委会请台湾有名的展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承办单位,相信本届交易会的文宣工作一定会有大的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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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成功抵制大宗交易的实践对我国电子期刊联盟采购的启示

摘要 以英国研究型图书馆联盟成功抵制爱思唯尔和威立的大宗交易的实践为案例,描述了其谈判的组织、新方案的制订及谈判的过程和结果。最后,给合国外实践经验,提出国内图书馆期刊联盟采购困境的应对措施:及早筹划应对之策、评估退出大宗交易的成本、建立谈判组织、设计期刊采购的新方案等。

关键词 图书馆联盟期刊采购 大宗交易 电子期刊 案例分析

1 引言

近年来,由于外文期刊采购价格持续上涨,图书馆不堪重负,国内图书馆界一些同仁对大宗交易采购模式提出质疑,如程焕文教授在2014年1月3日发表了题为《十问数据商》的博文,表达了对数据商及大宗交易的不满。对此,国外图书馆界也同样是怨声载道,甚至有部分图书馆先后退出了这种期刊采购模式。参考学习国外成功“退出”和“抵制”大宗交易的实践经验,或许能为国内图书馆界解决大宗交易中存在的问题提供有益的借鉴。

2 国外大宗交易的产生与发展

大宗交易这种期刊资源销售模式最早由美国学术出版社1966年推出,用以应对当时的学术期刊危机,后来被美国威斯康星大学麦迪逊分校图书馆的肯尼思・弗雷泽称为“Big deal”,也就是大宗交易。这种模式的特点在于,图书馆以一种定价、一个通用资源包的形式购买电子期刊,要么全买,要么全不买,而且购买合同会延续数年,在签定合同时价格比较低,但会在合同中确定合同期内的每年价格涨幅(5%-15%不等)。当然,不同的出版商与不同图书馆达成的大宗交易合同在细节上可能会略有差异,但大体相同。大宗交易模式的出现,成功解决了图书馆因价格上涨而减少纸质期刊采购后的学术资源匮乏问题,期刊初始平均价格低廉,资源包的形式和合同的持续性降低了交易和管理的成本,而且出版商也可以通过这种销售形式保持长期稳定的盈利,所以大宗交易受到了图书馆和出版商的欢迎,很快就成为了国外图书馆进行期刊资源采购的主流模式。

但这一情况在近几年发生了比较大的变化,部分图书馆已开始酝酿停止以这种模式采购电子期刊。根据EBSCO在2010、2011年对学术图书馆进行的调查,分别有58%、62%的图书馆表示会停止这一采购模式。究其原因,除了近年来西方整体经济环境不佳,图书馆经费增加幅度不大,甚至有所减少的客观原因之外,更主要的原因来自大宗交易自身:合同规定的较高的定期涨价幅度,超过了馆藏建设经费预算的增长,长年累积使图书馆不堪重负,而且合同期限长,图书馆失去了对期刊经费的控制权;大宗交易期刊资源包中的期刊是捆绑在一起的,使得图书馆对期刊的选择权越来越小,几乎丧失了馆藏建设的主动权。2009年之后,关于大宗交易的争议越来越多,停止大宗交易的话题就越来越为图书馆界所关注。2012年初,爱思唯尔旗下的《连续出版物评论》邀请出版商、图书馆联盟和图书馆的12位人士以“大宗交易消亡的可能性”为题,进行了讨论。同时,退出大宗交易的图书馆也越来越多,像斯坦福大学图书馆、加州大学图书馆、南伊利诺伊大学图书馆、俄勒冈大学图书馆这样的名校图书馆也先后退出了大宗交易。

3案例分析:英国研究型图书馆联盟成功抵制爱思唯尔和威立的大宗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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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图书交易会:同心协力共襄盛举

厦门市新闻出版局局长于浩:推进海峡两岸图书交易会的持续发展

图书是文化的重要载体,华文图书是两岸人民交流的重要媒介和纽带,是传承中华文化之基。海峡两岸图书交易会的举办,让两岸人民增进了解,增强共识,促进两岸共同继承和弘扬了中华文化,提高了业界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是造福两岸人民之举。

海峡两岸图书交易会已走过五年的历程,其地位、作用、优势逐渐呈现,通过各方的努力,海峡两岸图书交易会已经取得了积极而重大的成果,得到海峡两岸社会各界,包括出版、发行业界的肯定和认同。第五届海峡两岸图书交易会的举办,是2009年两岸出版发行业交流与合作的盛事。我们将按照“沟通信息、联络感情、共同发展”的办展目标和要求,认真负责、坚持不懈地做好各项工作。一是全力推进。要把办好第五届海峡两岸图书交易会作为推动中华文化走向世界的一项重要举措抓紧抓好,认真总结和吸收举办前四届图书交易会的经验做法,全力以赴,扎实工作,力争把海峡两岸图书交易会办成进一步夯实两岸出版发行业交流合作基础、促进信息互通和共同发展的重要途径,办成增进台湾人民对大陆了解的重要平台。二是精心组织。要进一步加大大陆与台湾主、承办方的沟通联系与交流合作的力度,科学、详尽地制定各项工作方案,明确任务、区分职责、密切联系、加强协调、抓好落实,把图书征订、货物通关、展务安排、物流配送、安全保卫、食品卫生等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确保万无一失。三是完善保障。要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和工作方法,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保障水平,以强烈的责任意识、良好的工作信誉、较强的办展能力,力求凸显新亮点,打造新特色,展现新风貌,真正把本届图书交易会办成两岸图书出版发行界互利互惠、合作双赢的文化盛会,办成根植两岸同胞心中、深受两岸民众欢迎的文化盛会,办成共创商机、共谋发展、共图大业的文化盛会。

五年,对于海峡两岸图书交易会来说才刚刚起步,我们始终相信,随着两岸出版发行业界交流合作的深化和发展,海峡两岸图书交易会将将具有更加强大的生命力,其前景是光明的。只要我们始终坚持以图书文化交流为基本定位,不断拓展海峡两岸图书交易会的外延与内涵,创新办展方式,加强合作交流,实现双赢互利,共同搭建良好华文交流、合作、发展平台,就一定能够把海峡两岸图书交易会打造成服务于两岸读者、根植于两岸业界的品牌展会。

厦门对外图书交流中心总经理张叔言:海峡两岸图书交易会的品牌应进一步拓展

海峡两岸图书交易会已经办到了第五届,很不容易,社会各界都予以充分肯定,但仍有不少缺陷,这些缺陷虽说都是发展中的问题,但解决不好,海峡两岸图书交易会就难以持续发展。未来海峡两岸图书交易会的品牌还应进一步拓展。

首先,是海峡两岸图书交易会发展的空间问题。海峡两岸图书交易会定位于海峡两岸出版产业,但如仅在两岸出版产业上做文章,就难以把文章做大、做好。其实,海峡两岸图书交易会发展空间非常广阔。两岸出版与出版相关产业密不可分,把两岸的出版产业的交流合作做好,两岸出版相关产业也会紧随其后。海峡两岸图书交易会从第三届开始,就已经有出版相关产业参加。出版相关产业与出版产业相比,是一个更大规模、更多内容的产业群,只要我们有意识把二者结合起来,有意识地抓住联系二者的纽带,就会使两岸出版及其相关产业的交流交易大放异彩。另外,把海峡两岸出版交流交易做好,就等于把华文图书交流交易做好了一大半,因为华文出版两岸就占了百分之八十以上,其他华文地区要依托海峡两岸图书交易会这个平台,所以,香港、澳门、东南亚乃至世界华文出版业界参与海峡两岸图书交易会是迟早的事。我们应积极创造条件,让他们能共享交易会这个平台。

其次,海峡两岸图书交易会为参展商带来的利益还不尽如意。海峡两岸图书交易会给业界创造多少的效益,这是海峡两岸图书交易会能否持续办下去的关键。要创造商机,就要让更多的两岸发行商、图书馆、版权贸易商、图书或音像进出口商等进入交易会,就要搞好出版及其相关产业合作交易的对接。其实参展商也不完全是为了几份订单,主要是要让他们感到参展有价值,因此要注意搞好业界的交流与合作、业界产品推荐、品牌宣传以及视野开拓,从根本上加强海峡两岸图书交易会的平台和配套平台的建设,让参展商获得更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让大家感到,两岸出版及其相关产业的交流交易,乃至世界华文市场的交流交易,非海峡两岸图书交易会莫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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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电子交易中电子数据讯息的法律效力

论文提要

网络的普及产生了无纸化的电子交易这一新型的交易方式,新型的交易方式产生了无纸化的电子合同这一新型的合同形式,新型的合同形式产生了电子数据讯息的法律效力这一新型的问题。解决电子数据讯息的法律效力问题对电子交易的正常发展将具有不可忽视的法律意义,因为它是电子交易相关法律问题中起码的、最基本性的问题。

本文首先指出了电子数据讯息的法律效力问题实际上是电子数据讯息能否取得与书面文件同等法律效力的问题,由此入手,采用"功能等同"的方法,对"书面"、"签名"、"原件"等问题分别予以解决,从而最终对电子数据讯息的法律效力予以明确的认可与确定。

关键词:电子合同 电子数据讯息 法律效力

一、导言

今天,我们所身处的这个时代,是一个"数字化生存的网络时代"。网络已经应用到了人类社会的日常生活中,覆盖了整个世界的绝大部分。在这样的环境下,采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以数字化通讯网络和计算机装置替代传统交易过程中纸介质信息载体的存储、传递、等环节的新型商业交易方式,因其能够极大地满足商业活动提高效率、减少开支和增加利润的迫切需要,发展迅猛。这一新型的贸易方式,是世界范围内商业方式和经济生活的一次革命性变革,正日益成为世界经济新的增长点,为各国所重视,成为各国巩固和提高经济竞争力的战略发展重点。这一新型的贸易方式,就是电子交易(也即人们所称的电子商务,亦有称为电子商业的)[1]。

在电子交易的过程中,参加交易的双方是以交换电子数据讯息的方式而不是通过当面签订或交换书面文件的方式来达成或进行商业交易的,也即是,在这过程中,以电子数据讯息代替了传统的书面文件,实现了无纸化。这就产生了一种新型的合同形式:电子合同。

电子合同,是指以电子数据交换(electronic data interchange 缩写为edi)、电子邮件(e-mail)等能够完全准确地反映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电子数据讯息的形式,通过计算机互联网订立的商品、服务交易合同。[2]在电子合同中,合同的文本是以可读形式存储在计算机磁性介质上的一组电子数据讯息,该讯息首先通过一方计算机键入内存,然后自动转发,经过通讯网络或计算机互联网,到达对方计算机内存中。作为合同载体的电子数据讯息,无法像传统的纸本合同文件那样直接由人眼阅读,除非将其打印在纸面上或是显示在电脑显示屏上。由此可知,电子合同这一新型的合同形式,其新型的地方主要在于其载体,即电子数据讯息的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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