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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法论文范文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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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教学案例教学论文

一、工科院校运用法学案例教学法的必要性

(一)提升工科院校学生人文素质的必要之举诚如季卫东先生所言,“法学教育不仅要致力于法律技艺的培训,而且要着重陶冶远见卓识和法律精神。这就需要认识到工科强校的某些不足之处以及法科的特征,通过各种方式弘扬人文主义理念,形成认真探讨基本原则、价值范畴以及正义观的博雅氛围。”因此在理工主宰、人文欠佳的工科院校里,如何培养学生的人文主义理念,激发他们的创新意识和法律精神,使学生的综合素质得到提升,的确是工科院校法学教学必须解决的现实问题。[5]就此而言,案例教学的引入可以发挥重要作用。现代案例教学的基本模式不仅包括课堂上的案例分析,还包括模拟法庭、法院旁听、诊所式教学和媒体教学等。对于法科学生来讲,这些教学形式固然可以使他们从法律人的专业角度获得知识的升华和应用,从中探寻辩论的魅力和职业的神圣感,而对于面向非法科学生所开展的法学双学位教学和法学选修课来讲,案例教学特别是模拟法庭、法院旁听,则使这些与主要与机械、工程和技艺打交道的学生得以在法庭特定氛围的感染下直面正义、公平、价值等话题的探讨,从而在潜移默化中激发他们的人文精神和社会关怀,为他们人文素养的提升产生重要的推动力量。

(二)工科院校法学院系自身发展的需要近年来,大学生就业难已成为不争的事实,法科毕业生的就业形势则更加严峻。而相比于专门的政法院校或综合性大学的法学院系,工科院校的法学院系无论在图书资料、师资水平,还是在学生基础、校园法学文化氛围等方面均无法与之抗衡。故而,工科院校法学院系欲寻求生存和发展的机会,培养出被社会接纳的法学人才,就必须突出自身特色,发挥自身优势,利用工科院校多学科、重实践的文化氛围———因为法律与机械以及工程学之间其实存在的千丝万缕联系,法律事实上就是个人维护合法利益的操作规程,是处理和解决各种纠纷的技能,这注定法律专业与其说是一门科学,毋宁说是一种工艺。因此,通过案例教学彰显法学的实践特性,突出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的意识,增强应用法律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正是工科院校法学院系充分发挥自身特色和优势,从而不断获得发展的的重要手段。综上,工科院校法学教学不仅应引入案例教学法,而且其自身的特殊性也决定了在案例教学法上存在比专门政法院校、综合性院校的法学院系更为迫切的需要。

二、工科院校法学案例教学面临的问题

由于认识到案例教学的重要意义,目前很多工科院校都将其贯彻于法学教学之中,但总体来讲还存在着一些不尽如人意之处,影响了案例教学应有功能的发挥,主要问题概括如下:

(一)重形式而轻效果在一些工科院校,开展法学案例教学成为对外宣传、彰显创新的有力依据,是否采用案例教学还被作为教学考评的一个量化项目,受此影响,法学案例教学异化为“追赶潮流”之举。然而这种对形式的过分注重,却隐藏着对法学案例教学实际效果的忽略。比如,案例教学沦为变相的案例讲授,教师依然是主导,从案例选择、问题设置到结论得出仍受控于教师的指挥,而学生只能处于被动地位,只不过是从“听讲课”变成了“听案例”。尤其是部分教师不注重典型案例和真实案例的选择,往往将“格式化”后的虚构案例引入讨论,这不但不能调动学生参与的兴趣,也无法用实际问题来检验学生所学,案例教学的效果可想而知。

(二)不适应工科院校法学教学的特殊需要前已述及,工科院校的法学欲求得生存、发展,必须突出自身特色,发挥自身优势,因此工科院校法学教学不仅要注重培养学生对法学基本理论、基本知识的掌握,还要利用工科院校多学科、重实践的文化氛围优势,突出对学生应用能力和实践能力的培养。在这种情况下,旨在检验法律职业技能,赋予法律实务工作“市场准入”资格的司法考试就理所当然成为众多工科院校法学教学的重头戏,司法考试的过关率也被视为评价法学教学质量的重要指标。但是,很多工科院校的案例教学却并未很好回应司法考试的现实要求,更多关注学生对抽象法学理论的理解,其存在的价值仅限于解释和补充说明所讲授的理论内容,而非综合运用法律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思维过程,因此极易导致学生产生思维上的惰性以及认识上的误区,一旦面对司法考试中纷繁复杂的案例情形便不知所措,所以虽名曰“案例教学”,但实际上却不能适应司法考试中案例分析题的需要,显然是一种失败的案例教学。

(三)不利于工科院校学生综合素质的培养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是衡量学生综合素质高低的重要标准,体现了教育对社会需要和学生潜能的开发以及个性全面发展的满足。我国《高等教育法》第5条就规定:“高等教育的任务,是培养具有创新精神的和实践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但是,目前不少工科院校的法学案例教学却与高等教育培养学生综合素质的要求背道而驰。教师往往在案例教学中占主导地位,学生只需在教师事先安排的思路“诱导”下,对格式化后的“平板型”案例展开定向分析、思考。而且,该过程以书本理论和立法规定为大前提,学生按照三段论式推理,结合案例给出的小前提得出最终的分析结果。不难发现,这种案例教学方式使学生失去了和关系纵横交错、事实纷繁复杂的真实案例直接接触的机会,不利于他们综合分析能力和实践能力的培养,而且由于将书本理论和立法规定作为推理的大前提,实际上也消解了学生主动挑战主流观点或法律条文中可能存在缺陷的热情,抹杀了他们的反思意识和创新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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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语教学文化理论论文

1.介绍文化背景

由于文化差异会影响到学生的交际水平,因此,教师在法语教学过程中首先要向学生介绍法语的文化背景,让学生在一定程度上了解法语文化,熟悉中法的文化差异,如果教师只关注单词和语法结构,会极大地挫伤大家的积极性,定期组织学生表达自身的法语思想学会在适当的场合运用适当的法语来表达自己的思想,在这个过程中指出学生的问题,尤其是文化方面的,适当罗列一些日常生活的例子,让学生了解法国人说法语的习惯,这样能够更形象生动的展现出中法文化差异,学生能够准确恰当地说出法语,避免只讲述法语语音和词汇的情况。此外,教师应该多比较中法文化,增强学生对法语文化的敏感性。

2.教师应持续进行法语教学学习

教师应该不断为自己充电,进行法语学习,尤其是文化方面的变化,日常积累时不能只上升法语基础方面,应该重视法语文化方面,多阅读这方面的小说、多看这方面的电源、多听这方面的音乐、多关注这方面的网站等等,总之,让自己爱上法国文化,只有这样才能深刻理解法国文化,在课堂上能够更好地向学生展示,提高学生的兴趣,进而提高教学效果。

3.法语课堂上多进行法语语境训练

为了锻炼学生的能力,可以以课堂讨论的方式,讨论的范围主要是法国文化方面,这些也是学生关注和感兴趣的,刺激他们多说,还可以模拟法国的日常生活场景,用法语展现出日常生活,通过学生的广泛参与,既掌握了法语,也熟悉了法国文化,此外,还能够发现学生身上的文化问题,及时纠正,效果显著。

4.要求学生课后多了解法国文化

课上,教师可以播发一些积极向上的法国电影和音乐,提高他们的法语文化素养,教会学生如何在有限时间内掌握法语学习方法,这些是书本上学不到的,需要学生慢慢领悟,但是由于课堂上的时间有限,只靠课堂上的有限时间是远远不够的,此外,由于课后的时间比较多,教师多鼓励学生阅读法国书籍,书籍能够反映出一个民族的生活习惯、文化特点等等,还要多看法国电影、多听法语音乐、多浏览法语网站等等,此外,教师可以给学生布置作业,让学生课下以组的形式查找资料,并进行整理,上课时按组进行汇报,这样能够增加学生对法国文化的了解,并且还提升了表达能力,总之,通过这种多途径的学习,能够让学生感受法国文化,深层次理解当地的风土人情和风俗习惯,进而提高自身的法语能力,能够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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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诊所法学教学论文

一、法律诊所对学生培养的积极作用

法律诊所教学的目的应该体现通过法律实践来巩固法律基本知识、达到培养学生法律思维的效果,运用法律知识和法律思维来解决实际问题,最终培养学生的法律实践能力。因为“法的最终目标是提供实践性的准则”[2]。所以,以实践为导向是法律诊所对法学教育的最大启发,也没有离开法学教育对学生实践能力培养这一根本目标。

二、法律诊所创新法学教育模式的功能

法律诊所教学,突破传统的法学教育教学模式,增强法学教育的整体教学效果。众所周知,法律诊所采取的教学模式与教学方法与传统的理论教学不同,是典型的实践性教学。法律诊所模式是法学教育的一种创新,而创新是提高质量的灵魂。所以,法律诊所的开展关系法学教育质量的提升。根据2012年《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的意见》,在协同创新方面,鼓励高等学校通过多种形式自觉服务于区域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推动高等学校服务方式转变,为地方政府决策提供战略咨询服务。而法律诊所教育正是协同创新的一个良好体现,是高等教育与经济、文化有机结合的一个平台。有学者指出:模拟法律诊所课程应作为法律专业的一门必修课在本科和法律硕士生教学中设置[3]。法律诊所的运行要具有可操作性,要有良好的制度规则。因为诊所教育过程中,学生完全参与进来的,这样可以充分发挥学生的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教师是指导者和引导者,而学生在诊所教育中始终积极参与且处于一个核心地位。通过教师对典型案例的介绍,更多的是让学生们分析、学生们讨论等方式进行理论授课,再利用课余时间通过教师带领学生进社区的方式指导学生运用法律专业知识进行法律服务,内容包括法律咨询、普法宣传、法律文书、进行公民等活动。这样的教学方式教师就不再是教学内容的讲授者,而也与学生同为参与者之一,让学生有了自己的定位,才能避免流于形式,使理论和实践很好地结合在一起。这使得法学教育的整体教学效果有了很大提升。

三、法律诊所教学模式下教师的定位

法律诊所教学能充分提高教师的教学效果,不断增强教师的实践教学能力。培养具有较强实践能力的法学应用型人才,是高等院校法学院系发展的根本目标之一,而高校教师的实践教学能力是这一目标得以实现的重要保障。但事实是,我国大多数高校教师的实践能力普遍偏低,需要进一步改善。高校法学院系教师通过法律所教育,可以增强实践教学能力、提高教学效果,增加法学教育的整体教学效果,这也是法学教育社会效果的一个真实反映。法学教育中,传统的教师教学是以法学的基础知识、基本原理为中心的,侧重于理论教学。这样的不良后果之一就是学生们通过课堂学习后,虽然可以掌握法学基本理论知识,但是法学实践能力偏弱,而直接的体现是教师的实践教学能力也不足、教学效果不理想。通过法律诊所的案例演绎的实践教学、带领学生进社区进行普法宣传、积极提供法律援助等多种形式,使教师本身也在不断更新知识、提升法律知识运用的能力,达到了教学相长的效果。由此,法律诊所的教学模式改变了以往单一讲授的特点,不仅增强了学生对法学实践的认知,也提高了教师的理论联系实践的能力。所以,法律诊所模式在法学教育中的重要意义之一,是提高教师的教学效果、提高教师的实践教学能力。

四、法律诊所对法学教育的深层意蕴

法律诊所教学可以使法学教育更能增强法律意识的培养、法律思维的提升,促进法律信仰形成。法学教育的目的离不开对学生法律知识的传授和法学思维的培养,而法律诊所教学是达成这一目的的良好途径。当然,“并不是每一个参加正规法律教育的人都打算进入法律实践领域,或者最终将确定无疑地成为律师,而也正是基于此,人们认识到,法律教育应该像其他高等教育形式一样,提供普遍教育本质的东西”[4]。但是,通过法律诊所教育却可以增强学生的法律意识、提升学生的法律思维、促进学生法律信仰形成,我想,这是法律诊所实践意义之外的另一方面重要价值。法律诊所教育十分明显地突出了法律知识的实践特性,侧重了法律理论知识运用的实践技巧性。通过法律诊所式教学,不仅可以强化传统法律教育的实效性,进而加强培养实践型法律人才的效果,而且更重要的是在弥补传统法律教育的不足的同时,达成以下目标。其一,增强法律意识。法律意识的培养与增强不是一朝一夕的,需要学生们学习法律知识,更需要学生运用法律知识去思考,而法律诊所模式正式把学生带入到问题中,使学生能积极主动思考。比如在理解法治问题上,不仅要让学生理解其理论价值,还要深入理解法治的实践意义“,强调法律在适用上要一视同仁而没有偏见,体现了法治所主张的平等之精神意蕴”[5]。由此,通过理论加实践的升华,在法律诊所的教育中,真正增强法科学生的法律意识。其二,提升法律思维。与法学思维不同,法律思维是法律职业者的特定思维方式,是按照法律的逻辑,来思考、分析、解决问题的思考模式或方式。通过思考与运用,具体而言,通过推理、判断,也即通过法律方法给争议各方一个解决问题的结论。法律思维注重的是对法律事件的处理,由此,在法律诊所通过进社区的方式让学生们接触个案、在法律诊所的课堂上教师与学生互动来分析等,深入剖析每一个活生生的案例、逐渐积累;久而久之,学生的法律思维必然得以提升。其三,促进法律信仰的形成。培养对法律的信仰有何重要性呢?通过法律诊所的教学模式,使学生们接触到一个个的现实案例,了解到社会弱势群体遭遇的各种不公正与无助,让学生设身处地地为他们服务,会激发学生对法律权威的敬意。在大学法学院系法律诊所教育中,通过进社区等形式,许多学生可以亲自接触案件,深刻认识到对学生自我评价的重要性超过指导教师对他们的评价,他们更关心帮人解答法律问题的准确性、案件的成功与否和对当事人帮助的大小,这说明了学生通过诊所教育更加注重自己承办案件的感受,更加理解了法律的真谛,增强了对法律的崇高情感,开始重视“法律信仰”的权威。作为一种创新型的法学教育模式,法律诊所的功能体现了对学生能力的提升、对教师教学效果的增强、对传统的法学教育教学模式突破。但法律诊所教育仍然任重而道远,法律诊所教育应该与法学院系的课程、科研院所的学术研究及司法实践部门的个案分析形成一种联动机制,互相促进、弥补各自的不足、形成动态的良性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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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知教学法论文

一、理论背景

1957年乔姆斯基《句法结构》一书的出版标志着转化生成语法的到来。他主张演绎归纳法,语言在某种程度上是内在的,婴儿刚出生就具有某种适合学语言的能力。因此,无论母语还是外语,语言学习都是学习者本身所具有的能力,学习者是中心。语言习得方面,认知心理以及奥苏贝尔的意义学习理论(meaningfullearningtheory)都为认知教学法提供了重要理论支撑。语言习得是指学习者对于语言的学习以及理解,是一个内部深化的过程。语言学习不一定是指语言习得,学习语言了不一定意味着习得了语言。不仅仅语言学家,心理学家们以及认知领域的学者们也热衷于语言习得的研究。对于语言习得内部过程的研究有助于帮助语言教师理解学生的状态,提高教学效率。在更深层次的意义来讲,语言是内心的一面镜子,它是人类智慧的产物。认知心理学就是从认知的角度研究人们的心理状态与过程。奥苏贝尔认为学习是当学习者把新事件或事物与已存在脑海中的认知概念相联系时发生的。因此意义学习理论也称作效率学习理论,要达到好的学习效果,语言教育者需要关注学习者内部的认知图示,了解其内心发展。

二、基本原则及技巧

认知教学法有以下八项基本原则:(1)语法规则知识有利于语言学习。教师可充分利用学习者已有的知识来决定教学内容。(2)教师可基于学生已有知识演绎性教学。(3)着重语言能力的培养而非语言表现力。(4)学习者是课堂教学的中心。(5)语言练习是主要课堂形式。(6)将学习建立在理解的基础上。(7)听说读写能力同等重要。(8)错误是不可避免的。基于以上原则,对于教师而言,采用认知教学法也有相应的许多技巧。最常见的则是教师可有意识地教授语法、意译及解释。比如在课堂上,教师讲授新课文时,则可有意识地解释新出现的读音、词汇,让学生有准备地理解句法及语篇意义。总的来说,认知教学法强调基础知识的培养,有利于学生基本功的培养,特别是对于第二语言初学者以及语言学习基础较差的学生来说,深入的理解非常重要。

三、利弊分析

认知教学法出现于听说法备受争议之时,相较于以前的各种教学法,认知法具有许多优点,然而在语言教学不断发展的情况下,认知法依然有其不足。首先其优越性表现在以下方面:第一,它强调创造性和意义,这一偏向给予学习者更多理解不同语言模型和创造更正确语句的机会。第二,它利用了心理能力,更加关注了学习者的主体地位,这是以往教学法所未涉及的。第三,建立在学习者已有知识及意识图示的意义学习法将会大大提高学习者兴趣。第四,通过全面培养学生的听说读写能力,发展学生语言能力和语言表现力,认知法是教学领域的一大飞跃。第五,结合了语言学和心理学,语言教学领域得以极大开拓。语言教师想要达到好的教学效果,就要全面看待其不足之处:第一,意义性学习的内容不容易发现。比如常见的学习者的意向图示,“aboyiskickingaball”,学生们则很容易联想到一个小男孩踢球的情景,加深对词及短语的理解记忆。然而,对于akingdom’sdailylife,就难以形成固定的图示。第二,被认为是现代版的语法翻译法,认知法过多强调分析和理解。第三,没有完整系统的课堂活动,并未重视真正的语言交流能力。因此,随着教学法的发展,应用语言学领域的学者不断研究,语言教师们不断调整教学方法,开始由侧重于学习者内部习得过程的认知教学法,转变为侧重培养学生语言表现能力的教学方式,着重交际能力的培养,这也就是后来的交际教学法。因此,对于认知教学法,语言教师要一分为二地看待,特别是第二语言教师,对学生学习过程的强调,有助于学生基本语言能力的培养,为进一步的学习奠定坚实的基础。但是认知教学法缺乏交际能力的培养,过分强调基本能力,这是需要改进的,教师们应博采众长,在打基础过程的同时也要重视交际能力的教学。

作者:舒亚琴 单位:武汉大学 外国语言文学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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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教学法论文

1在教堂教学中引入案例教学法的必要性

现在各院校的教学方法仍然多限于“一本书、一支笔、满堂灌”的单向型灌输模式,教师在课堂上照本宣科,较少涉及法律文化背景介绍或是语言能力的拓展训练,更是缺乏情景、交际、案例等实践教学法。案例,作为英美法系的主要法律渊源,大陆法系的重要参考材料,在法律专业学习与应用中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既然法律英语是一种法律语言,在学习的过程中就不可能也不应该将案例排除在外。案例教学法,即将案例作为教学中的核心及承载物,在案例学习、讨论、归纳、结论中实现法律知识及语言技能的习得。案例教学法着重的并不是结论,而是在得出结论的过程中资料搜集、分析归纳、深化理解及思维方式,在语言传授的过程中加强对学生创新能力的培养,充分调动学生的主观能动性,不断提高学生的分析能力及思辨能力,完善思维模式,加强各种知识的综合运用能力。同时,案例教学法大大逆转了传统的由教师“一言堂”的枯燥氛围,案例的引入无疑将是课堂变得生动,学生的积极参与才能获得良好的教学效果,因此在法律英语课堂教学中引入案例教学法是极为必要的。

2案例教学法的特点

与传统教授型的教学方法不同,案例教学法不仅专注于“教”,更强调“学”,这就要求教学双方角色的转换,真正做到由学生做主体,教师退回到辅助的角色。(1)案例的主导地位。案例教学法中强调案例的主导地位,一切教学内容均是以案例为中心而展开。师生在课前均需对案例的相关内容有充分的准备,包括资料搜集,案例阅读,初步思考等;教学过程中就案例中涉及核心问题教师应做出适当的引导,提供学生充分讨论的空间;课后鼓励学生自主学习,做出结论,由教师做出点评。由此可见,在整个教学过程中,从案例的准备、引入、讲解、分析、结论,都要求师生双方的积极参与,每个教学环节都是通过案例实现了某个教学目标。(2)启发性及实践性。在案例教学中,教师不会给出唯一的或是确定的答案,只在恰当的时候给出适当的启发,这就给了学生充分思考大胆假设的空间,其根本目的在于激发学生独立思考和探究该问题。真实案例的引用,让学生可以将已掌握的知识融会贯通,通过理性的分析,相互间的讨论,做出自己的判断或得出自己的结论,以实现理论知识向专业实践的转化,这也很好地弥补了校园中的学生无法很好地接触现实社会的缺憾。(3)教学过程中学生的主观能动性及动态性。案例教学中,教师仅负责案例的筛选及准备,并做出适当的启发和引导,在各个教学环节中均由学生做主体,积极地参与到实践教学过程中,这是一个师生共同学习的过程。同时,案例教学也是一个动态教学过程,强调的是师生之间、学生与学生之间、学生与案例资料之间的交流,在小组讨论和总结发言的教学环节更加强调彼此之间的相互影响和不断交流。(4)强调学生能力的全面发展。案例教学的价值,不仅在于案例中极为丰富的信息量对学生理解分析能力的提高,以及学生对已掌握的各种知识和技巧的灵活应用,更重要的是体现了各种教学组织模式的优化过程,使学生在学识之外的能力也得到了锻炼和提高。在案例分析的过程中,学生通过选取有用的信息,策略地分析判断,从而使认知能力得以提高;小组讨论中,学生学会了彼此交流学习及合作;在小组陈词阶段,学生体会到了小组之间的良性竞争;在教师点评的环节,学生学会了如何做出有价值的评价。在这样一个个体行为和小组行为交叉进行的学习过程中,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得到了充分的激发,提高了自身解决各种问题的能力,也学习到了珍贵的团体合作和竞争精神,人格发展更为健全。

3如何选择适合的案例

作为整个教学过程中的核心和载体,案例的选定尤为关键,如何才是一个好的案例呢?笔者认为应当具备如下的几个特点:(1)一个好的案例应该讲述了一个好的故事。好的案例就是一个好的故事,应该具有吸引人的情节,但这个故事是发生于真实世界的,也是与学习者的个人经历相关的,而不是高高在上的。这个故事也许并没有既定的结局,却经得起研究和学习,能提供给学习者充分的发挥空间。(2)好的案例应具有时效性。好的案例要反映当下的现实状况,通常应发生在过去5年以内。当然,一些经典案例无论过去多少时间也是值得我们学习的,但更多的真实案例应该是与我们现在的日常生活正在发生的,这才能让学生充分体会到此案例学习研究的必要性及价值性。(3)好的案例应与学习者息息相关。一个好的案例所涉及的场景或情节应该是学生们所熟知的,或是很有可能直接面对的,这能有效地激起学习过程中的共鸣感,更加不遗余力地参与其中。

4以《消费者法》为教学内容的教学实践

为了更为直观地体现案例教学法在法律英语教学中的应用,笔者以《消费者法》作为教学内容进行一次教学实践,具体教案如下。教学内容:消费者法。学生人数:55人。教学目标:(1)让学生充分了解消费者的合法权利。(2)培养学生在消费者权利纠纷案件中对相关法律英语语言的应用能力,包括词汇、句型、口语表达及书面撰写能力。(3)提高学生作为消费者的权利及义务意识,能够做到合理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同时主动践行自己的当然义务。教学重难点:(1)充分了解消费者的各项权利义务。(2)如何寻求法律途径解决消费纠纷。(3)相关英语语言应用能力的训练。教学资料:(1)充分利用教材。(2)多媒体辅助。教学实施:(1)课前准备:学生分为8~10人一组,共6组,课前要求每小组准备两个有关消费者维权的案例,并做出简要的分析。教师将12个案例进行分类筛选,并选出其中最具典型性的两个留作课堂备用。(2)课堂导入:以提问方式引入本课教学内容:Ifyouboughtanewbookinthebookstoreanddiscoveredafewmissingpages,butthebossrefusedtochangeanewforyou,whatwouldyouliketodo?1)Youacceptthelossandwillneverbuybooksthere.2)Youreasonwiththebossandinsisttoreplaceit.3)YoucomplaintoCommerceandIndustryBureau.4)Youasksev-eralfriendstohitthebossanddemandthereplacement.在学生作为选择后,以简单的问题引起学生对消费者权益问题的思考:1)Whatrightsdoconsumersentitledtoenjoy?2)Whatorganiza-tionsinourcountryprotecttherightsofconsumers?3)Whencon-sumers’legalrightsareviolated,whatshouldtheydo?4)Ascon-sumers,whileenjoyingrights,whatobligationsshouldcitizensper-form?(3)案例引入:案例1:暖瓶水爆炸伤人案件。案例2:旅行社虚假宣传欺骗团友案件。(4)小组讨论:要求学生就以上两个案例做出分析讨论,给出解决建议并作发言。(5)教师总结:1)点评各小组讨论情况。2)总结教材要求掌握的消费者各项权利与义务及维权途径。3)强化相关英语词汇、句型。(6)强化练习:提供一案例,要求学生就本课学习到的法律知识和英语语言技巧做出对该案例的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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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BL教学法医学教育论文

1医学教育模式改革中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各医学院校不断推出教育模式改革新举措,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由于没有现成经验可以借鉴,只能摸着石头过河,这为改革带来很大的不确定性。其主要表现在:一是PBL在国内仍是一种新兴的教学模式,这一教学模式需要的教材、参考资料、管理制度、评估体系等,在国内还没有统一的标准。各医学院校的情况又各不相同,广泛应用这一教学方法会使一些院校在组织、实施方面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精力,这是很多学校难以承受的。二是如果在各医学院校推进PBL教学法,就需要大量的教师配合教学,这对教师的质量和数量都要求很高,而一些医学院校很难达到这一标准。目前,大多数院校的教师数量偏少,甚至一些附属医院的专业医生代课教学,教师没有多余的时间和精力,不具备将课程细化为小组进行PBL教学的条件。同时,教学场地、教学设施等硬件也难以满足。三是学生素质参差不齐,离PBL教学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一直以来,传统的灌输式教学禁锢了学生的学习和思维方式,使得学生缺乏自主学习的意识和能力,团队协作意识不强。这使得一些学生在PBL教学中,不能积极主动参与进来,互动性差。医学教育模式改革中存在的这些不利因素,为PBL教学方法的应用和普及带来巨大挑战。事实上,医学教育改革应当注意扬长避短,尽快探索出适合国内医学院校应用的教学模式,提高教学效果。

2PBL引发的医学教育模式改革思考

医学教育模式直接关系到临床医学教育的目标、内容和方法。在医学科学快速发展的大趋势下,医学院校要想培养出能够适应当前医疗环境的专业医务人员,就必须突破传统,找准方向,抓住特色,锐意改革。PBL教学法克服了传统医学教育的弊端,是经过国内外众多实践检验的新型教学方法。但目前在我国医学教育领域中的应用尚处于起步阶段,缺乏成功经验,需要不断实践和改进。

2.1医学教育模式改革的目标

在现代医学模式下,高校对医学生培养的目标也在不断更新。作为一名合格的医务人员,不仅需要具备扎实的医学专业知识,更要有丰富的人文医学和社会科学知识,即不仅要具备专业的医术技能,还要拥有医学人文关怀精神和能力,做一个全面的高级医学人才。因此,各医学院校在教育模式改革的过程中,要将学校自身优势与PBL教学模式中的精华部分相结合,在加强学生医学专业知识教育的同时,也要注重学生道德修养、人文关怀等方面的培养和教育,培养医学生医学基础理论知识的同时,提升他们的团队协作和沟通能力,培养他们自主学习的良好习惯。

2.2医学教育模式改革的总体设计

一直以来,我国的学校教育都采取传统的教学模式,这就使得学生的自学能力很差。在今后的改革中,应致力于将PBL与传统教学方法相结合来弥补这一缺陷。在基础教学阶段,仍然需要坚持传统的教育模式,通过课堂讲授使学生们打下扎实的理论基础,而在临床教学阶段,可以借鉴PBL的成功做法,使学生通过一些临床案例模拟、讨论等方式,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培养他们的辩证思维能力和团队协作能力。同时,对医学生的培养需要分为基础、临床、实习三个阶段,在每个阶段的实施过程中,教师都应该注意加大相关课程和教学内容间的交叉融合,使学生能够逐步融入到PBL的教学模式中去,达成教学目标。尤其是在临床实践阶段,带教教师应结合自己的行医经历,给予学生实践指导,通过模拟医生和小组病例讨论等方式,将理论与临床问题紧密结合,使学生学到的理论能够在实践中融会贯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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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法学教学论文

1经济法教学中“项目”的本质

这里的“项目”,从表面上看好像只是一项工作任务,然而在教学工作中,其实质却是学习任务,而且不是单纯的学习任务,是以工作任务为载体的学习任务[3],是一种教学模式和教学方法,而在这种教学模式和教学方法中承载的却是一系列教学目标(包括知识目标和能力目标)。法律类高职院校将人才培养目标定位于基层法律工作者,这一岗位群在日常的工作中往往会遭遇各种各样的经济法律关系,或者说“经济法律项目”。而在经济法教学过程中,教学项目基本上就来源于这些“经济法律项目”,因为“职业教育项目教学中的项目往往来源于企业真实的工作任务,或者依据企业真实的工作任务需求自行设计和开发,但无论采用何种形式的项目,都脱离不了企业真实工作情境的影响”[3]。所以,经济法课程中“项目”在本质上包涵了两个层面。第一个层面是工作任务,是基层法律工作者在工作过程中遭遇的经济法律关系所带来的具体工作任务;第二个层面是学习任务,“教学项目”中的工作任务的实施和开展不是为了产生某种实质性或者实体性的工作成果,而是为了最终实现一定的教育教学效果,如培养学生的核心职业能力等;也就是说在一个教学项目中,不是为了让学生单纯的学会解决某个法律问题,而是要注重培养学生以后的职业生涯中所需要的岗位技能。总之,经济法课程中的“项目”在本质上应该是一种学习任务,这个任务承载了相应的教学方法和教学模式。

2高职法学教学中“项目教学”实施的基本过程

2.1“项目教学”的典型流程

对项目教学的实施过程,理论和实践中都没有统一的定论。从基尔帕特里克的“目标、计划、实施、检查”基本框架出发,在弗瑞的模型中,项目教学法由“创意、目标、计划、实施、检查、总结”几个阶段组成[4];在维曼的模型中则包括“创意、目标、计划、决策、实施和评价”等六个阶段[5]。将以上的观点进行整合,项目教学的流程大致可分为下列阶段:2.1.1项目选择项目教学实施过程中,最重要的环节是选择教学项目。选择一个合适的项目,一方面可以包含教学任务中所要求掌握的技能要求,另一方面还能够提高学生的职业素养,促进教学目的的实现。而如果项目不适当,则会使项目的实施和评价,以及反思的效果受到很大的负面影响,严重削弱教学效果。因此,在项目选择上应注意:(1)明确项目的类型。比如,“教师需要根据专业和学科的性质确定选择有结构的项目还是模板项目;然后根据实际的教学条件和教学需求选择运用模拟项目抑或真实项目;同时还要根据教学对象的学习水平和能力确定将教学项目设计为单一性项目还是综合性项目”[6]。(2)确定项目的实施顺序。也就是要明确各个教学项目按照怎样的内在逻辑进行开展。要求教师仔细分析每个教学项目与实际工作任务的衔接点和衔接方式,然后按照实际工作任务的解决过程来进行各个教学项目的排列组合。(3)注意相关知识点的链接。要求教师在教学过程中要进行详细的分析研究,确定教学项目实施中的各个环节具体涉及到的知识点。教师对知识点进行分析时要注重将课程标准中要求掌握的知识点内化为教学项目所承载的内容,还要注意掌握好知识、能力与项目任务的对接,力求通过对实务问题的逻辑分析和有效设计最大程度地将三者糅合为有机整体。2.1.2项目规划完成项目的确立后,教师着手准备实施项目教学的前期工作,比如,依据项目的实施操作要求来制定合理的时间分配表;根据项目教学所实施的内容方式进行资源的有效配置,为教学活动的顺利开展创造物质方面的条件;还要将整个教学进程作为一个整体作具体的计划和详细的安排,并在此基础上将完善的教学活动规划制定出来。2.1.3项目执行在项目的执行阶段中,要对项目计划进行具体的实施操作,也就是在实践意义上对选定的教学项目进行具体执行。项目执行过程中可以组建项目团队,项目团队的组成可以是一个人,可以是几个人组成的小组,也可以是整个教学对象全体。在项目执行过程还要注意对实施过程进行及时检查,并依据实际情况对原计划进行必要的修正。此阶段,需要注意的问题是:①选择合适的方式将项目呈现,引发教学对象的学习动机和求知欲,为进一步的学习做好铺垫;②对教学项目进行深入剖析,使该教学项目的设计目的能够为教学对象精准理解和把握,同时,该项目设计所要求完成的任务以及需要掌握的主要内容和拟达到的目标也要使教学对象明确;③通过选择合适的教学组织形式,促进师生之间、生生之间建立有效的合作关系,并确定各人在项目执行过程中的地位和角色;④适时转换教师在项目执行过程中扮演的角色,引导教学对象完成教学项目的实施,最终达到教学项目的预期目标。2.1.4项目结束项目作品的完成并不意味着项目的结束,还要求教学对象对其项目成果进行展示,教师要给他们提供展示机会。通过展示成果,教学对象能够回顾和梳理自己完成该项目的整个过程,还能够与其他教学对象进行一定的交流。在这个过程中,教师可以对教学对象在项目活动完成过程中的表现和能力进行充分的了解,并可以引导教学对象对项目的执行情况、最终成果及学习效果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促使教学对象正确认识其参与教学项目的过程和最终达到的结果,并进一步进行反思,在有效反思的基础上予以提高。

2.2高职经济法教学中的“项目教学”实施过程举例———以《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为例

2.2.1项目选择首先,教师要根据教学对象的实际情况,在对各个班级以及同一班级内部不同教学对象的水平深入了解的前提下,本着尊重个性的原则进行项目选择。做出选择时应注意:①选择的项目应繁简适度、大小适当、要求具体;②项目内部的各个分解任务之间要能够形成循序渐进的阶梯型的任务链,以便教学对象遵循这样的规律去建构知识体系。符合这两个条件的教学项目可以引导教学对象获得清晰的思维路径,寻求有效的解决问题的方法,构建完整的知识脉络体系。基于以上原则,本部分选择的项目是“撰写消费者维权手册”。通过对消费者维权手册的撰写,学生在知识层面上能够理解消费者的概念和范围、掌握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在能力层面上能够依法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解决消费纠纷。2.2.2项目规划在社会关系中,每个人都可能会成为消费者,作为消费者所享有的权益也都可能会受到不同形式的侵害。然而,很多人对于自己是否属于消费者、享有哪些消费者权益却知之甚少,导致在合法权益遭受侵害时不能正确维权。针对这种情况,该任务要求制定一份消费者权益保护手册。要求手册内容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且具有实用性。为了使手册的内容具有针对性,要求在撰写之前先设计调查问卷,对消费者进行调查。调查问卷的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消费者合法权益遭受侵害的领域、概率、有无维权、维权的方式、消费者是否知晓自己的具体权益、是否知晓相关法律、是否知晓解决途径有哪些等”[7]。问卷调查结束后要及时统计相关结果,然后根据掌握的相关数据来制定手册。2.2.3项目执行在各个班级内部进行分组,每组可以有四至五人,组长一人,组长的职责主要是负责协调本组内各个成员具体分工协调,并在统筹编稿工作上整体负责。在调查问卷的制定上,由组长主持讨论,全体组员共同参与完成调查问卷的编写和修缮。然后在组长同意组织下,各组员共同进行问卷的发放、回收和统计工作。最后,组长统筹,各组员共同参与根据问卷调查编写消费者维权手册。该手册的内容主要应包括:相关法律法规及其适用范围;消费者权利;经营者义务;消费者维权的经典案例;侵犯消费者权益的责任主体、解决途径及部门等。2.2.4项目结束这这个阶段主要是进行项目评价。由教师主持,由各组长展示自己小组编制的手册,其他小组注意观察分析展示的守则并与自己编制的手册进行对比,找出自己的不足并加以补正。同时展开答辩,即其他小组的成员对展示手册中的相关问题进行提问,展示小组成员则负责答辩。最后教师进行总结,并根据各个小组编制的手册的完整性、实用性和答辩情况进行打分,评选出优胜小组。

3高职法学教学中“项目教学”应注意的两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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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文新教法教学论文

九年义务教育初中语文课本编排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突出学习语文与生活的密切联系。单从初一册到初四册来看,无论是按生活内容,还是按文体来编排,所选课文内容到课后基本训练,都始终如一地把阅读,写作和其他种种训练,与生活实际紧密地结合起来。充分体现了语文来源于生活,反映生活,服务于生活的实质。这一特点是以往各种教材所无法相比的。它既符合学生认识生活的规律,又有利于学生通过观察,认识和理解生活,更好地学好语文。面对教材的这一新特点,我们应尝试用新的教法来适应它。

如何指导学生把阅读(读书)与写作、生活结合起来呢?就是既要指导学生学好书本知识,又要引导学生去观察生活,体验生活,还要指导学生写作。让学生在读书和体验生活中向大脑输入信息;又通过写作正确地反映生活——输出信息。写作与炼铁类似,要完成三道工序。第一,找矿采矿——观察生活,搜集素材;第二,选矿——分析生活,认识生活,选择题材;第三,炼铁炼钢——反映生活,写出作文。

第一,找矿采矿——观察生活,搜集素材。唐朝的伟大诗人杜甫的诗句:“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精确地道出了读书与写作的关系。马克思为了写《资本论》,翻阅了大量的书,以至把图书馆座位下的水泥地板磨出了两道印痕,他一边读书,一边观察社会,一边写作。他为人类留下了宝贵的精神遗产。要写作文,首先要多读书,读懂书。九年义务教育语文教科书是中小学生必读的好书。语文教师要按照语文教学大纲的要求,指导学生读好课文,让学生理解课文,掌握写作方法和写作知识。

指导学生用课文作者观察,认识生活的方法去观察、认识生活,是我在语文教学中常用的方法。例如,在讲解朱自清先生写的《背影》这篇文章时,我引导学生认真地阅读下列语句:“我看见他戴着黑布小帽,穿着黑布大马褂,深青布棉袍。蹒跚地走到铁道边,要爬上那边月台,就不容易了。他用两手攀着上面,两脚再向上缩;他肥胖的身子向左微倾,显出努力的样子,这时我看见他的背影,我的泪很快地流下来了。”作者直接观察父亲的行动,用“穿、爬、攀、缩、倾”等几个动词,描绘了父亲不畏艰苦为儿子买桔子的情景。表现了父亲的爱子之情。观察越仔细,描写得越具体。我要求学生用作者观察人物的方法去观察身边的景物和人物,模仿作者的写作方法写出观察到的人物和景物。我引导学生去仔细观察各种人物的背影:老师在黑板上写字的背影;司机的背影;工人开山凿石的背影;农民在田野里劳动的背影……让学生搜集素材,写观察日记。学生通过阅读朱自清的文章和仔细观察生活,向大脑输入了许多信息,在写观察日记时就能够得心应手地输出信息,笔下的人物形象具体,栩栩如生。有一位学生这样描写她的母亲:“凌晨四点钟,头发斑白的母亲就从温暖的被窝中爬起来,穿上布衣服,拿着一束稻草,挑着一担土箕向离家不远处的秧田走去。一弯明月高悬在蓝天上,母亲挽起裤脚和衣袖,脱掉拖鞋,迈进冰冷刺骨的水田中,右手飞快地拔苗,左手飞快地洗秧苗。她的眼睛看着秧苗,背朝着蓝天。我从窗口望着老母亲忘我劳动的背影,情不自禁地流下了眼泪……”这位学生之所以会写的如此具体生动,是因为认真读书和仔细观察生活的结果。

我在指导学生写说明文时,也是采用读书,生活与写作相结合的方法进行教学。我在指导学生阅读《人民英雄永垂不朽》这篇说明文时,分析说明了它的写作特点:“这篇文章把记叙同说明熔为一炉,既按作者的行踪,又兼顾了被说明事物自身的空间顺序。这种写说明文的方法是值得我们模仿的。”讲完课文,我带学生观察校舍,观察水泥厂,观察电影院,观察烈士纪念碑。引导学生模仿周定舫同志的写法来介绍说明建筑物。在学习《老山界》这篇文章时,我要求学生学习作者以时间的推移和地点的变换,分别从山脚,山腰和山顶等不同观察点来观察和描写景物和人物的方法。我带他们到紫金山去春游,到水库去划船,夏天到天宫去看日出、游览寺庙。在游览中观察生活,体验生活,写观察日记,搜集素材。古人说:“读万卷书,行万里路。”一方面指导学生认真读书,一方面引导学生多角度观察生活,扩大知识面,增加积累。常言说:“积土成山,积水成渊。”平时指导学生多读书,多观察生活,多积累材料,到写作时就水到渠成。

引导学生观察生活的方法很多:做物理、化学、生物实验,观察实验的现象和结果,写实验纪录和报告,参加体育运动,参加运动会,参加大扫除,参加劳动,参加文娱活动等,都可以指导学生观察生活,积累资料。积累资料这项工作做好之后,就可以进行下一步工作。

第二,选矿——选材。工人采到矿石,还要经过筛选,去芜存精,尽力除去对炼铁毫无用处,甚至有害的泥石。学生写作,也要用脑子认真思考,要审题,根据题意确定中心思想。围绕中心思想选择合适的“矿石”,剔除与中心不符的“泥石”。主席曾说过:要看菜吃饭,量体裁衣,到什么山上唱什么歌。写作也要量体裁衣。即使是与中心有关的材料,也要进一步精选,找出最具代表性的优质矿——题材,作家魏巍在写《谁是最可爱的人》这篇文章时,从几十个材料中选出三个典型材料来反映中国人民志愿军的生活,给读者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吴晗同志在写《谈骨气》这篇论文时选了文天祥和闻一多宁死不屈,饿者不食嗟来之食等三个事例来论证中国人民有骨气。他的文章也给读者留下深刻的印象。从他们的文章中可以看出:选材不在于多而在于精确。我在批改学生的作文时,往往发现学生在写作时没有认真审题,没有事先确定中心思想,没有列提纲。看到题目之后就马上写作。结果写出来的作文像记流水帐那样,把观察生活中得来的材料全部记下来。去年中秋节,我叫学生认真观察中秋节那一天的生活,写一篇题为《中秋节趣事》的作文。我在批改这次作文时,发现有三分之一的学生把中秋节那一天所观察到的事不加选择地记下来:早上买菜,上午祭祖坟,下午炒菜煮饭,傍晚吃饭,夜里吃月饼赏月亮……作文像记流水帐那样写了许多事。可是却不能把趣事的“趣”字反映出来。我要求那些学生据题意确定中心,然后据中心列提纲,再根据提纲围绕中心选一、二个材料写作。经过修改,从第二次交上来的作文来看,大部分同学能按照题意围绕中心写作。有一位学生的作文只写了吃完团圆饭之后,全家人围坐在八仙桌旁吃月饼,喝饮料,听音乐,赏月亮的事,详写听母亲讲关于嫦娥、小白兔和吴刚的故事。作文反映了全家人团圆的乐趣和听故事之趣。我把这篇作文读给学生听,让大家从中学到选材的方法。写说明文和议论文也要精选材料,不要眉毛胡子一把抓,面面俱到。比如写校内的建筑物,可以重点写教学楼,办公楼,略写宿舍和食堂。写议论文,要选与论点和论据关系较密切的材料。比如,岑桑同志写的《失败是个未知数》,只用了威灵顿失败后重整旗鼓,打垮拿破仑的历史故事为例,印证失败不是最终结果。

语文教师怎样指导学生选材呢?首先要引导学生认真审题,按照题目的意思和要求确定中心思想,然后根据中心思想列出提纲,再按提纲围绕中心思想选材组材。比如,要写《记一次运动会》的作文,先指导学生审题,因为有一个“记”字,可以判断是写记叙文,写作的内容是运动会,记叙的景物和人物要与运动会有关。审题之后可以确定中心思想——通过记叙三个项目的比赛情况,表现运动员勇敢顽强的拼搏精神。然后按以上的中心思想列出以下的提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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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教学方法中的法学教学论文

1、案例教学法

案例教学法是指在教师的指导下,根据教学目的、要求,组织学生对案例进行调查、阅读、思考、分析、讨论和交流等活动,教给他们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方法或道理,进而提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加深学生对基本原理和概念的理解的一种特定的教学方法。法学教学中的案例教学法源于英美法学教育传统中的判例教学法,从实际案例出发探寻法学原理,注重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具有传统教学方法无可比拟的优势。

1.1案例教学法有助于提高学生学习的积极性。案例教学法以实际案例作为出发点,一个好的案例本身或许就是一个“故事”,较之枯燥的法学原理来说,具有很强的趣味性,可以大大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同时,案例教学过程中,教师并不是直接告诉学生其中蕴含的法学原理,而是在“提问——讨论”过程中一步步得出结论,这种师生间的互动关系是传统教学方法难以达到的。在此过程中,学生也成为教学的主体之一,变被动接受为主动介入,无疑会提高学生学习的积极性。

1.2案例教学法有助于提高学生独立思考的能力。案例教学中,教师所起的作用并不是答案的宣示、法律原理的告知,而是引导学生剖析案例,找出案件涉及的法律原理、法律关系及相关法律条文,解释法官的裁判、推理过程,使学生自己得出结论。就具体案例而言,人民法院所作的生效裁判并非唯一的、绝对正确的答案。教学过程中,调动学生的主动性和参与性是主要目的,答案本身尚在其次。因此,在进行案例教学时,应当允许学生通过自己的分析得出各种结论性的意见,鼓励学生对已经存在的概念、定义、结论进行进一步的思考,对问题作进一步的分析,而不是人云亦云,教师要做的是对其逻辑推理的过程进行评析,能否自圆自说是判断正误的标准,这对提高学生独立思考的能力无疑是大有裨益的。

1.3案例教学法有助于提高学生运用法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案例教学立足真实的案件展开讨论,学生需要做的是在教师的引导下,利用所学的法学原理解决教师提出的问题和案件中的纠纷,使学生的法律职业思维在不知不觉中得到训练,而法律思维恰恰是解决实际问题的基础。此外,由于案例通常已有司法机关或其他部门做出的结论性意见,学生在分析过程中可以对比自己的答案与既有结论之间的差距并加以反思,找出问题所在。因此,案例教学法可以在一定意义上有效连接“书本上的法”和“生活中的法”,培养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2、交际式互动教学法

交际式互动教学法的基础,在于培养目标的定位与知识的分类:(1)对法科学生的培养目标进行正确定位(即法科学生既要具备普通大学生的人文和科学素养,又须具备一定的法学基础知识和分析具体法学、法律问题的能力);(2)对法学学科的知识进行科学分类,其中主要是对法学主干课中的重点知识(即法科学生必须掌握且是司法实践中最常用的核心知识点)进行正确的筛选。交际式互动教学法的关键,是对各个教学环节的组织,使参与者能够就有关的法学问题或者案件处理问题形成对话局面,实现平等交流。(1)组织教师对教材中的知识点进行总体和个别的评价,区分出重点知识和一般知识,从而为交际式互动教学奠定基础;(2)从重点知识中进一步筛选出可供交际式互动的重点话题,选择典型的或者疑难的案例,为交际式互动教学选定主题;(3)除专业课程的主讲教师外,选择可参与交际式互动教学的专家学者和司法部门的法律工作者,作为交际式互动教学的辅助教学人员。

交际式互动教学法采用的形式,主要有:专题讨论式。以专业课主讲教师或者有关专家的专题报告、或者对专业课重点知识的疑难问题的讨论为主要形式,以学生的广泛参与和对话为辅助,从而达到学生在专题讨论和与专家的平等对话中获得更多的知识和智慧的启迪。疑难案例研讨式。法律的生命力就在于运用。而在校大学生只有通过了解和参与司法实践,才能感受到活生生的法律运作,也才能进一步增强探求知识的欲望。在目前,疑难案例的研讨不失为在校学生了解和接触司法实践的最便捷的途径。学习心得报告式。学生在掌握专业知识的基础上,通过参与上述专题和疑难案例的研讨,获得了相当的知识和智慧,为此,应当给学生提供一个发挥才智、体现智慧的机会和场所。这种方式将以学生的心得报告为中心,辅之以教师的点评和必要的指导,使学生的学习成绩在与教师的交流中得到提高。模拟法庭指导式。模拟法庭教学在法学教学中受到了普遍的青睐,它可以有效地解决在校大学生的法律实践问题。但由于它需要特殊的场所、精选案例、且耗时长、参与人数有限等局限性,因而只作为辅助教学方法之一。在此情况下,教师的指导作用是学生将所学知识正确运用于实践的关键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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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法教学农村教学论文

一、语法教学———公式归纳,灵活运用

语法教学是语言运用的基本准则,也是英语学习的一大难点。为此,我采取了结构教学法,运用公式化的方法,让学生探究各个语法教学项目的结构,为灵活运用该语法教学创造有利条件。例如,在进行8AUnit1中形容词和副词比较级教学中,我先收集一些物品,每样物品都准备三个,并突出它们在大小、长短和轻重等特性的明显差别,在课堂上向学生展示每组物品并呈现相应的句型。然后,再出示另外几组物品,让学生用相似的句型来描述。对特征词形有变化的词,我就把这些词的变化形式写出来,同时把具有相同变化形式的词归类书写在黑板上,并把五种变化形式同时呈现出来。接下来,我让学生分小组讨论这种句型的结构和词形的变化规律,并对讨论结果加以明确。最后,让学生用比较级和最高级造句。在这一过程中,我先呈现例句,接着出示任务,让学生仿照例句用不同的形容词造句并加以归类。接下来,四人一组合作探讨其用法规律,最后把它用到真实的生活中去描述身边的事物。整个教学活动中,围绕着形容词比较级和最高级的用法,指导着学生由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再到实践运用,而学生则完全由自己通过观察、思考、判断、小组讨论等形式得出结论并加以运用。学生不仅掌握得快,而且印象深刻,记得牢,当然感兴趣。

二、对话教学———创设情境,表演领悟

在这节课中,重点是掌握购物的一些常用语。这是学生特别喜爱的一个话题。对此,我一改以前“听录音讲解课文对话”的教学模式,让学生先看类似视频,然后准备各种商品,把教室布置成一个简单的supermarket,学生组成人数不等的买卖小组,逛超市,赶市场。在此过程中练习有关购物用语,等常用语,也可在课前就让学生参照Unit1中的来预习掌握,上课时,学生就不会再依赖老师细致的讲解,而是积极参与到活动中,有人扮演shopassis-tant,有人扮演customer,让学生自由发挥。会讲、能讲的就多讲一点,不会讲的,只要用最简单的语言买到shoppinglist中的一个或几个商品即可。在实际操作中,我发现学生对此活动的热情空前高涨,就连平时几乎从来不敢举手回答问题的学生,也主动和别的同学组成小组参与到活动中,不时冒出一两句发音不太标准或语法教学有问题的英语句子来。更令我吃惊的是,学生不仅准备了能够轻易准备到的实物,而且对于像服装鞋帽类不方便携带的物品,为了活动,他们自己想办法,请绘画基础好的同学动手画出这些商品的图片,以图片代替实物。当有客人来询问有关商品信息时,他们把这些图片贴到身上,并说:我现在就是这个服装的model了,这一下子将活动的热烈气氛推到了沸腾的境界,所有的学生都沉浸在对新的语言探究和运用的趣味之中,没有人再感到胆怯,没有人再感到学习的疲惫,他们感到的只有轻松和快乐。整节课都充满了欢声笑语。在如此真实而又愉悦的学习情境中,学生们学得非常轻松,语言知识掌握得更加牢固,教学收到了超预期的好效果。

三、阅读教学———问题引领,简述输出

阅读课文是每个单元的教学重点,不仅含有许多语言点和知识点,更是老师们用来培养学生听说读写综合运用语言能力的素材。为此,我首先要求学生把课文当成信息的载体,指导学生如何更好地去获取信息;然后设计活动或让学生自己联想到能够应用的情境,并利用获得的信息来完成交际任务。如在的教学中,我先让学生就这个题目提出一些他们想知道的有关问题,看哪组提出的问题又多又好。同学们开动脑筋,积极思考,想出了如下问题呈现这些问题后,让学生快速阅读课文并搜寻信息来解决这些问题,列出文中难理解的词句(或由学生自己提出),和学生们一起讨论,进一步理解课文。在此过程中,我摒弃以前细致讲解的方法,利用班班通等多媒体,通过Google地图中的卫星地图功能,把本课中的“tourofLondon”路线图中的几个景点展示在白板上,请一位同学扮演guide,指着Google地图边讲解边带领我们重新走一遍该旅游线路。由于是London的实物街景,学生们感到新奇,这个活动淡化了语言学习的任务性,把语言学习转化成娱乐活动,于是大家都争着上来做一次tourofLondon的导游。在游戏过程中,通过解答游客的各种问题,让学生在愉快的氛围中完成语言信息输出。

四、结语

总之,在农村现阶段的现实情况中,教师课堂教学过程本身的趣味性是教学成功的关键。因此,教师要具有游戏设计师的本领,努力把日常教学设计成有趣的活动,吸引学生积极参与,在活动过程中达成教学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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