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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教堂教学中引入案例教学法的必要性
现在各院校的教学方法仍然多限于“一本书、一支笔、满堂灌”的单向型灌输模式,教师在课堂上照本宣科,较少涉及法律文化背景介绍或是语言能力的拓展训练,更是缺乏情景、交际、案例等实践教学法。案例,作为英美法系的主要法律渊源,大陆法系的重要参考材料,在法律专业学习与应用中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既然法律英语是一种法律语言,在学习的过程中就不可能也不应该将案例排除在外。案例教学法,即将案例作为教学中的核心及承载物,在案例学习、讨论、归纳、结论中实现法律知识及语言技能的习得。案例教学法着重的并不是结论,而是在得出结论的过程中资料搜集、分析归纳、深化理解及思维方式,在语言传授的过程中加强对学生创新能力的培养,充分调动学生的主观能动性,不断提高学生的分析能力及思辨能力,完善思维模式,加强各种知识的综合运用能力。同时,案例教学法大大逆转了传统的由教师“一言堂”的枯燥氛围,案例的引入无疑将是课堂变得生动,学生的积极参与才能获得良好的教学效果,因此在法律英语课堂教学中引入案例教学法是极为必要的。
2案例教学法的特点
与传统教授型的教学方法不同,案例教学法不仅专注于“教”,更强调“学”,这就要求教学双方角色的转换,真正做到由学生做主体,教师退回到辅助的角色。(1)案例的主导地位。案例教学法中强调案例的主导地位,一切教学内容均是以案例为中心而展开。师生在课前均需对案例的相关内容有充分的准备,包括资料搜集,案例阅读,初步思考等;教学过程中就案例中涉及核心问题教师应做出适当的引导,提供学生充分讨论的空间;课后鼓励学生自主学习,做出结论,由教师做出点评。由此可见,在整个教学过程中,从案例的准备、引入、讲解、分析、结论,都要求师生双方的积极参与,每个教学环节都是通过案例实现了某个教学目标。(2)启发性及实践性。在案例教学中,教师不会给出唯一的或是确定的答案,只在恰当的时候给出适当的启发,这就给了学生充分思考大胆假设的空间,其根本目的在于激发学生独立思考和探究该问题。真实案例的引用,让学生可以将已掌握的知识融会贯通,通过理性的分析,相互间的讨论,做出自己的判断或得出自己的结论,以实现理论知识向专业实践的转化,这也很好地弥补了校园中的学生无法很好地接触现实社会的缺憾。(3)教学过程中学生的主观能动性及动态性。案例教学中,教师仅负责案例的筛选及准备,并做出适当的启发和引导,在各个教学环节中均由学生做主体,积极地参与到实践教学过程中,这是一个师生共同学习的过程。同时,案例教学也是一个动态教学过程,强调的是师生之间、学生与学生之间、学生与案例资料之间的交流,在小组讨论和总结发言的教学环节更加强调彼此之间的相互影响和不断交流。(4)强调学生能力的全面发展。案例教学的价值,不仅在于案例中极为丰富的信息量对学生理解分析能力的提高,以及学生对已掌握的各种知识和技巧的灵活应用,更重要的是体现了各种教学组织模式的优化过程,使学生在学识之外的能力也得到了锻炼和提高。在案例分析的过程中,学生通过选取有用的信息,策略地分析判断,从而使认知能力得以提高;小组讨论中,学生学会了彼此交流学习及合作;在小组陈词阶段,学生体会到了小组之间的良性竞争;在教师点评的环节,学生学会了如何做出有价值的评价。在这样一个个体行为和小组行为交叉进行的学习过程中,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得到了充分的激发,提高了自身解决各种问题的能力,也学习到了珍贵的团体合作和竞争精神,人格发展更为健全。
3如何选择适合的案例
作为整个教学过程中的核心和载体,案例的选定尤为关键,如何才是一个好的案例呢?笔者认为应当具备如下的几个特点:(1)一个好的案例应该讲述了一个好的故事。好的案例就是一个好的故事,应该具有吸引人的情节,但这个故事是发生于真实世界的,也是与学习者的个人经历相关的,而不是高高在上的。这个故事也许并没有既定的结局,却经得起研究和学习,能提供给学习者充分的发挥空间。(2)好的案例应具有时效性。好的案例要反映当下的现实状况,通常应发生在过去5年以内。当然,一些经典案例无论过去多少时间也是值得我们学习的,但更多的真实案例应该是与我们现在的日常生活正在发生的,这才能让学生充分体会到此案例学习研究的必要性及价值性。(3)好的案例应与学习者息息相关。一个好的案例所涉及的场景或情节应该是学生们所熟知的,或是很有可能直接面对的,这能有效地激起学习过程中的共鸣感,更加不遗余力地参与其中。
4以《消费者法》为教学内容的教学实践
为了更为直观地体现案例教学法在法律英语教学中的应用,笔者以《消费者法》作为教学内容进行一次教学实践,具体教案如下。教学内容:消费者法。学生人数:55人。教学目标:(1)让学生充分了解消费者的合法权利。(2)培养学生在消费者权利纠纷案件中对相关法律英语语言的应用能力,包括词汇、句型、口语表达及书面撰写能力。(3)提高学生作为消费者的权利及义务意识,能够做到合理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同时主动践行自己的当然义务。教学重难点:(1)充分了解消费者的各项权利义务。(2)如何寻求法律途径解决消费纠纷。(3)相关英语语言应用能力的训练。教学资料:(1)充分利用教材。(2)多媒体辅助。教学实施:(1)课前准备:学生分为8~10人一组,共6组,课前要求每小组准备两个有关消费者维权的案例,并做出简要的分析。教师将12个案例进行分类筛选,并选出其中最具典型性的两个留作课堂备用。(2)课堂导入:以提问方式引入本课教学内容:Ifyouboughtanewbookinthebookstoreanddiscoveredafewmissingpages,butthebossrefusedtochangeanewforyou,whatwouldyouliketodo?1)Youacceptthelossandwillneverbuybooksthere.2)Youreasonwiththebossandinsisttoreplaceit.3)YoucomplaintoCommerceandIndustryBureau.4)Youasksev-eralfriendstohitthebossanddemandthereplacement.在学生作为选择后,以简单的问题引起学生对消费者权益问题的思考:1)Whatrightsdoconsumersentitledtoenjoy?2)Whatorganiza-tionsinourcountryprotecttherightsofconsumers?3)Whencon-sumers’legalrightsareviolated,whatshouldtheydo?4)Ascon-sumers,whileenjoyingrights,whatobligationsshouldcitizensper-form?(3)案例引入:案例1:暖瓶水爆炸伤人案件。案例2:旅行社虚假宣传欺骗团友案件。(4)小组讨论:要求学生就以上两个案例做出分析讨论,给出解决建议并作发言。(5)教师总结:1)点评各小组讨论情况。2)总结教材要求掌握的消费者各项权利与义务及维权途径。3)强化相关英语词汇、句型。(6)强化练习:提供一案例,要求学生就本课学习到的法律知识和英语语言技巧做出对该案例的分析。
一、工科院校运用法学案例教学法的必要性
(一)提升工科院校学生人文素质的必要之举诚如季卫东先生所言,“法学教育不仅要致力于法律技艺的培训,而且要着重陶冶远见卓识和法律精神。这就需要认识到工科强校的某些不足之处以及法科的特征,通过各种方式弘扬人文主义理念,形成认真探讨基本原则、价值范畴以及正义观的博雅氛围。”因此在理工主宰、人文欠佳的工科院校里,如何培养学生的人文主义理念,激发他们的创新意识和法律精神,使学生的综合素质得到提升,的确是工科院校法学教学必须解决的现实问题。[5]就此而言,案例教学的引入可以发挥重要作用。现代案例教学的基本模式不仅包括课堂上的案例分析,还包括模拟法庭、法院旁听、诊所式教学和媒体教学等。对于法科学生来讲,这些教学形式固然可以使他们从法律人的专业角度获得知识的升华和应用,从中探寻辩论的魅力和职业的神圣感,而对于面向非法科学生所开展的法学双学位教学和法学选修课来讲,案例教学特别是模拟法庭、法院旁听,则使这些与主要与机械、工程和技艺打交道的学生得以在法庭特定氛围的感染下直面正义、公平、价值等话题的探讨,从而在潜移默化中激发他们的人文精神和社会关怀,为他们人文素养的提升产生重要的推动力量。
(二)工科院校法学院系自身发展的需要近年来,大学生就业难已成为不争的事实,法科毕业生的就业形势则更加严峻。而相比于专门的政法院校或综合性大学的法学院系,工科院校的法学院系无论在图书资料、师资水平,还是在学生基础、校园法学文化氛围等方面均无法与之抗衡。故而,工科院校法学院系欲寻求生存和发展的机会,培养出被社会接纳的法学人才,就必须突出自身特色,发挥自身优势,利用工科院校多学科、重实践的文化氛围———因为法律与机械以及工程学之间其实存在的千丝万缕联系,法律事实上就是个人维护合法利益的操作规程,是处理和解决各种纠纷的技能,这注定法律专业与其说是一门科学,毋宁说是一种工艺。因此,通过案例教学彰显法学的实践特性,突出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的意识,增强应用法律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正是工科院校法学院系充分发挥自身特色和优势,从而不断获得发展的的重要手段。综上,工科院校法学教学不仅应引入案例教学法,而且其自身的特殊性也决定了在案例教学法上存在比专门政法院校、综合性院校的法学院系更为迫切的需要。
二、工科院校法学案例教学面临的问题
由于认识到案例教学的重要意义,目前很多工科院校都将其贯彻于法学教学之中,但总体来讲还存在着一些不尽如人意之处,影响了案例教学应有功能的发挥,主要问题概括如下:
(一)重形式而轻效果在一些工科院校,开展法学案例教学成为对外宣传、彰显创新的有力依据,是否采用案例教学还被作为教学考评的一个量化项目,受此影响,法学案例教学异化为“追赶潮流”之举。然而这种对形式的过分注重,却隐藏着对法学案例教学实际效果的忽略。比如,案例教学沦为变相的案例讲授,教师依然是主导,从案例选择、问题设置到结论得出仍受控于教师的指挥,而学生只能处于被动地位,只不过是从“听讲课”变成了“听案例”。尤其是部分教师不注重典型案例和真实案例的选择,往往将“格式化”后的虚构案例引入讨论,这不但不能调动学生参与的兴趣,也无法用实际问题来检验学生所学,案例教学的效果可想而知。
(二)不适应工科院校法学教学的特殊需要前已述及,工科院校的法学欲求得生存、发展,必须突出自身特色,发挥自身优势,因此工科院校法学教学不仅要注重培养学生对法学基本理论、基本知识的掌握,还要利用工科院校多学科、重实践的文化氛围优势,突出对学生应用能力和实践能力的培养。在这种情况下,旨在检验法律职业技能,赋予法律实务工作“市场准入”资格的司法考试就理所当然成为众多工科院校法学教学的重头戏,司法考试的过关率也被视为评价法学教学质量的重要指标。但是,很多工科院校的案例教学却并未很好回应司法考试的现实要求,更多关注学生对抽象法学理论的理解,其存在的价值仅限于解释和补充说明所讲授的理论内容,而非综合运用法律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思维过程,因此极易导致学生产生思维上的惰性以及认识上的误区,一旦面对司法考试中纷繁复杂的案例情形便不知所措,所以虽名曰“案例教学”,但实际上却不能适应司法考试中案例分析题的需要,显然是一种失败的案例教学。
(三)不利于工科院校学生综合素质的培养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是衡量学生综合素质高低的重要标准,体现了教育对社会需要和学生潜能的开发以及个性全面发展的满足。我国《高等教育法》第5条就规定:“高等教育的任务,是培养具有创新精神的和实践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但是,目前不少工科院校的法学案例教学却与高等教育培养学生综合素质的要求背道而驰。教师往往在案例教学中占主导地位,学生只需在教师事先安排的思路“诱导”下,对格式化后的“平板型”案例展开定向分析、思考。而且,该过程以书本理论和立法规定为大前提,学生按照三段论式推理,结合案例给出的小前提得出最终的分析结果。不难发现,这种案例教学方式使学生失去了和关系纵横交错、事实纷繁复杂的真实案例直接接触的机会,不利于他们综合分析能力和实践能力的培养,而且由于将书本理论和立法规定作为推理的大前提,实际上也消解了学生主动挑战主流观点或法律条文中可能存在缺陷的热情,抹杀了他们的反思意识和创新精神。
一、案例教学法的基本程序
案例教学法以鲜活生动的案例为载体,通过师生间的合作互动,将学生被动的“接受式”学习方式转为主动的“合作探究式”学习方式,是一种适用于职业教育的教学方法。这种方法具有开放性、启发性、参与性特征。案例教学法的实施过程一般分四个步骤:教师导向,展示案例—学生思考,分析案例—小组交流,讨论案例—教师总结,评价案例。
1.教师导向,展示案例
这是案例教学的引入阶段。常见案例呈现方式有:(1)给每个学生印发一份文字案例;(2)教师利用多媒体技术呈现案例;(3)教师生动形象地描绘案例;(4)教师利用即时环境制造真实的案例或者学生自己表演案例。课堂上教师以恰当方式将案例呈现给学生,增强案例对学生的吸引力,有助于激发学生的求知欲和学习热情。
2.学生思考,分析案例
根据案例篇幅的长短、难易程度及教学时长,教师留给学生一定的时间阅读案例。学生独立阅读思考,发现关键信息和核心内容,联系相关理论知识,形成自己的看法和观点。在这一过程中,学生由被动学习转向主动学习,成为教学过程的主体,实现由传统灌输式教学到参与式互动教学的转变。
3.小组交流,讨论案例
小组交流,讨论案例是案例教学的核心环节,是案例教学中的决定性因素。把学生分成若干小组,分小组讨论,后由各小组推荐代表参与全班交流。在小组讨论过程中,学生可能会背离主题或在一些枝节上纠缠不休,教师可参与到小组的交流之中,及时给予指导和纠正。其次,注意把握学生的讨论时间。小组内每位成员的发言时间不能过长,内容简洁明了,以免其他成员丧失发言机会。另外,教师不要轻易否定学生的意见:对正确的认识和独到的见解教师要及时充分地肯定,对模糊的认识和错误的观点适时给予纠正。在学生讨论出现冷场时,教师给予启发、诱导,提出新问题活跃学生思维,保证讨论效果。
1教学内容选择
翻阅“财经新闻报道与写作”教科书即可发现,几乎所有章节都不乏教学案例,证明编写者的确是按照“应用导向”、“案例教学”的编导要求编写该部教材的。由于教学时数的限制,实际教学过程中,教师不可能在所有章节教学中都安排案例教学,对教材中的案例往往只能做“例案教学”或教学例子加以运用。教师挑选什么样的案例作为案例教学内容或者说挑选案例教学内容的依据是什么?教师在挑选案例前应该做什么功课等?是案例教学内容选择时首先考虑解决的问题。为解决上述问题,教师要清楚自己在选择案例教学内容中扮演的角色以及演好角色应该做的事情。此时教师如同影视剧导演挑选剧本。影视剧导演选择剧本考虑更多的可能是时代背景与要求、观众口味与需求、剧本感染力与艺术效果等,而教师作为“导演”选择案例教学内容的依据是:本门课程教学目标与要求、学生和教学的实际情况、提高课程教学成效的实际需要等。以“财经新闻报道与写作”教学为例。该课程是培养学生以理论指导实践,注重提高学生实际动手能力的专业课程。教师在挑选教学案例前,需钻研财经新闻专业教学计划,财经新闻报道与写作课程教学大纲,明了财经新闻报道与写作课程在财经新闻专业培养计划中的地位与作用,阅读分析财经新闻报道与写作教科书,确定教科书各章、节之间的联系与区别,针对所教学生各方面实际情况,确定选择教材中的重点与难点,围绕重点与难点问题的攻克与解决,选择方便学生学习、便于学生理解、能够激发兴趣、容易组织讨论的案例等,成为教师当好“导演”角色、选择案例教学内容要做的主要功课。“财经新闻报道与写作”课程教学重点与难点均在于教会学生写出较高质量的财经新闻报道。对教科书各章节比较分析后,笔者认为,调查性财经报道章节排在整本教材倒数第二章,选用调查性财经报道案例作为案例教学内容最符合学生接触财经新闻时间不长、实践机会不多的情况。调查性财经报道的内容,“扒粪者”深入基层、应对各种挑战的经历,容易激发学生学习兴趣。现实生活中,各媒体有关调查性财经报道资料来源充足,方便学生查阅。对同一事件,各媒体不同形式、角度、深度的报道,方便学生进行比较、总结,引发学生主动积极思考,可以为后续的讨论以及教学重点与难点的突破打下基础。
2教学案例选编
案例教学内容确定后,接下来就是案例选编工作。由于调查性财经报道案例众多,如果选编的案例文本不规范、不典型、不精准,案例教学实施就会功亏一篑,达不到预期的教学成效。教师在案例选编的过程中,担当的是“编剧”角色。编剧是从事影视剧本创作的人。编剧可以是原创,也可以改编。教师在案例选编中的“编剧”工作是改编。所谓改编,即将准备作为案例教学使用的案例,改编成适合教学需要的文本格式,让案例中蕴含的理论问题与课程教学目标紧密相连,为教学重点、教学难点顺利突破铺路架桥,与学生实际动手能力培养直接挂钩。改编后的“案例文本不仅教师自己能把握,而且学生易于接受和认同”。在“财经新闻报道与写作”教学案例选编过程中,教师作为“编剧”应注意:第一,按教学日历安排,教学此时已经进入收官阶段,学生通过前阶段学习,已经初步掌握财经新闻报道与写作方面基本理论知识,选择调查性财经报道实施案例教学,可以统筹前面所学理论,融入案例教学内容。第二,查阅与案例相关的所有资料,去粗取精,改编成符合案例教学需要、始终围绕教学主题的文本材料。第三,讨论题目设计为统筹学生已学内容服务,不能仅仅局限于案例。要求题目设计能激发学生积极查阅资料,认真回答问题的兴趣。第四,根据学生学习情况,做好讨论过程预判,撰写讨论中发生各种情况的应对文字材料,为正确引导学生展开讨论做准备。
3组织课堂讨论
教师在案例教学课堂讨论阶段承担的角色应该是“导演”和“配角”,学生是课堂讨论的主角。教师作为课堂讨论的“导演”,要充分调动学生参与讨论的积极主动性,用适当的语言引导学生开展多角度、有深度的讨论。作为“导演”,要避免冷场、避免偏离主题、避免无休止的争论发生,有效掌控讨论过程,控制讨论结果按正确方向发展。教师作为课堂讨论的“配角”,需要向相声捧哏演员那样,用支持、赞扬的体态和语言对学生的精彩发言予以鼓励。用打岔、逗趣的体态及语言对学生讨论冷场、跑偏、斗气、无序状况实施铺垫、转折、撤火、理顺工作。在调查性财经报道案例教学课堂讨论中,笔者认为采用“学生对学生———辩论与合作型”讨论方式比较符合当前大班教学现状。在现实教学中,笔者将全班学生分成若干讨论小组,在课堂讨论前,要求各组在阅读教师提供案例文本基础上,自行查阅相关资料,自行组织小组讨论,在小组讨论基础上挑选代表本组在课堂讨论上发言的同学,要求做好在课堂讨论发言PPT,在规定的发言时间里阐述本组的观点。各组代表发言后,进入自由发言辩论,教师在此阶段则适时进入“导演”或“配角演员”角色。
4课堂讨论点评
在案例教学课堂讨论点评阶段教师的角色相当于影视作品的“影评人”。敢于说真话不说假话才是好影评人,不能因为有学生评价教师的评教环节存在,对学生学习讨论环节中的不足不敢提批评意见。教师作为调查性财经报道案例教学课堂讨论的“影评人”,需要点评的是:第一,点评发言者发言中的独到见解,有创意的思路或者想法,并就其存在缺失提出自己的观点和看法。第二,点评发言者的发言思路、分析解决问题的方法、途径是否正确,在评判是否正确的基础上,为学生提供新的或者是更好的真知灼见。第三,点评发言者针对案例发言中所学专业知识、理论运用情况,指出存在内容缺失、表述不严谨甚至思想观点错误等问题。
一、案例教学的方法研究
1、案例教学的准备工作
案例教学的准备工作是案例教学中最重要的步骤。教师可以课前准备充分的案例,让学生看到教师对案例教学的重视,从而也提升学生在案例教学中的学习积极性。充分的案例可以激发学生的讨论积极性,也让学生有了一个讨论的环境。学生可以在讨论的过程中,掌握本节课所要学习的地理知识,与同学分析本节课的地理知识,进行深入的理解。例如:在学习《区域差异》的时候,教师就需要提前准备多个国家的气候、海陆位置、纬度位置等。学生就可以在课堂上利用教师准备的案例进行充分的讨论,增强对于地理知识的认识,加强地理学习的能力。
2、案例讨论的引导工作
学生在进行案例讨论的时候,教师就需要在旁边对学生进行引导,让学生在正确的思路下进行讨论,不会偏离本节课的学习目标。案例讨论的时候,教师还可以将学生分成小组,让每个学生都有发表自己意见的机会。学生还可以在讲台上进行发言,增强学习地理的积极性。但是,在案例讨论的过程中,肯定会有一些学习成绩不好的同学羞于发言。教师对于这些同学就应该加强鼓励,让学习成绩不太好的同学进行发言,同时让学习成绩好的同学带动着学习差一点的同学进行讨论,增强学习不太好的同学的自信心。让案例教学深入到每一个学生中。例如:在学习《可持续发展的基本原则》的时候,就需要讨论哪些措施符合了哪几个原则,这才需要学生进行积极主动的讨论。学生在讨论的过程中,不自觉的就会提升对于地理知识的认同感,明白案例教学非常适合高中人文地理的学习。而且,学习差一点的同学的学习积极性也会得到提升。学生在讨论的过程中,还应当注意保持课堂纪律,让讨论的话语不能影响其他班上课。
3、案例教学的总结工作
学生在经过紧张激烈的讨论中,肯定会产生对于知识的看法。但是没有经过合理的总结,这些知识也不会成为学生自己真正学到的知识。所以,教师在课堂上就需要在课堂上对学生案例讨论的结果进行总结,并且及时的对小组讨论的结果进行讨论;教师还需要在整个讨论结束的时候进行总结,总结本节课的知识点,让学生明确本节课的难点与重点。例如:在进行《中国可持续发展之路》讨论的时候,教师就可以根据学生讨论的结果进行总结,也可以让学生自己试着进行总结。教师就可以总结中国的可持续发展战略主要从:人口、资源、环境、稳定战略中进行总结。这样有条理的进行总结,可以让学生对地理的知识构建知识网络,提升地理学习的能力。
二、案例教学的特点
一、案例教学在高职教育中应用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随着我国高等职业教育的发展,越来越多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企业高技能人才加入高职院校教师行列,案例教学已被广泛的教学实践证明在提高教师教学水平和质量,提高学生综合能力,增强教学效果等方面成效显著。但是在具体实施过程中,高职院校的案例教学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一)案例教学资源缺乏,效用性不高
具体表现在缺乏大量实际案例素材,现有很多案例注重与教材基础理论的联系,缺乏代表性、典型性、吸引力,降低学生对学习的投入程度,影响案例教学效果。
(二)教师教学能力有待提高
案例教学对教师的水平要求较高,近年来,虽然案例教学被广大高职院校教师普遍采用,但是不少教师缺乏对新的教学方式的运用和驾驭能力,运用起来不能达到很好的效果。在这种情形下,实施“案例教学”是对教师教学能力和水平的一种考验。
(三)缺乏有效激励措施和配套机制
与传统教学方式相比,案例教学的准备、组织,再到实施,工作量较大,需要教师付出大量精力。因为没有足够的相应措施激励教师通过教学方式改革提高教学质量的积极性,甚至教师运用案例教学工作量的付出没有得到应有的回报,教师运用案例教学的积极性会受到影响。
一、实施案例教学的意义
案例教学着眼点是在活动中获取知识,得到原理、规则,注重“做”中“学”,提高学生能力。第一,案例教学缩短了纯数学情境与现实情境以及专业情境的差距,让学生体会到数学是有用的,数学来自于生活,经济的发展需要数学。第二,案例可以把原本抽象的概念、原理置于一定的实际情境中,让学生感到数学概念不是那么陌生、枯燥,理论不再是“空中楼阁”,从而促进学生学习欲望的提升,主动吸收、消化数学。第三,案例教学不仅仅是为了传授知识,重要的是为了“用数学”。按照“必需、够用”的原则选择特定的案例进行教学,改变传统的“满堂灌”模式,有利于改进教学方法。第四,案例教学通过浅显的、具体的、实用的案例研讨,使学生得到深刻的、隐性的、灵活的知识,贴近专业和实际生活情境的案例,在潜移默化中让学生认为数学是解决专业问题和实际问题的重要工具,数学是有用的。
二、实施案例教学的原则
经济管理类专业高等数学课程通常是大学低年级基础课程,学生的知识、专业基础和认识能力有限。考虑到专业特点和学生具体的情况,在案例教学中必须遵循适量性、适应性和适用性的原则,以保证达到理想的教学效果。适量性是指运用案例教学的时数要合适。按照高等数学课程教学目标和内容,教学应以讲授基本概念和训练基本方法为主,按照需要进行案例选择与设计,案例的课堂讨论占用课时数应该控制在总课时的20%以内。适应性是指运用案例教学的过程中要渐进。要对涉及到的专业概念的学习进行总体设计,布置学生查阅资料。在布置案例问题时,有计划、有目的地引导学生运用先前查阅学习过的专业概念,让学生适应案例教学,从而提高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保证案例教学的教学效果。适用性是指案例教学的案例要浅显。案例教学的目的是通过案例帮助学生有效地消化、吸收和运用数学知识,达到培养专业兴趣和激发创新欲望的目的。因此,案例的选择和设计不宜过深过难,要浅显易懂,要启发思维,注重运用。
三、实施案例教学的方法
教师和学生是案例教学活动的两个主体,两者的有效互动是案例教学效果的重要条件。案例教学不同于常规教学,是通过案例设计和组织学生研究讨论、撰写案例研究报告,实现学生自主学习、构建知识、合力协作、提高能力的一个教学过程。实施案例教学的方法既包括教师的教法,又包括学生的学法。
1.实施案例教学的教法
实施案例教学主要是教学设计和教学组织。教学设计包括确定教学目标、选择设计案例、制订课堂计划。教学组织包括布置案例问题、组织课堂讨论、指导案例报告。教学目标是教学活动的预期结果,通常描述学生学习后能做什么以及情感态度的变化。例如,在“常微分方程”的案例教学设计中,我们拟定的教学目标是:能通过查阅资料获得案例中相关的经济数学概念的定义;能将案例问题用“常微分方程”的数学语言描述出来;能提出运用“常微分方程”的数学知识和求解方法解决案例问题的方案和建议;能归纳总结案例讨论的各种意见,写出具有一定水平的案例报告;了解“常微分方程”的专业运用。选择设计案例要遵循适用性原则,促进教学目标的实现。
一、案例教学在公共管理类专业人才培养中的地位与实践
哈佛大学法学院于19世纪70年代运用案例教学方法开展职前教育与培训。20世纪初的哈佛大学商学院采用了案例教学方法,随后案例教学法在商业教育中越来越普及,美国大学中的众多公共管理学院也纷纷运用案例教学法。同时案例教学法成为美国众多公共和非营利组织管理培训中流行的学习与训练方法。案例教学法的实践证明了其是培养应用型、职业化人才的有效教学模式,也是目前管理领域重要的教学方法之一。公共管理案例教学旨在使学生运用专业的知识和方法来解决案例中存在的问题,培养学生发现、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这些能力正是培养应用型、职业化专业人才的首要要求。我国高等院校专业教育于20世纪80年代开始运用案例教学法。我国公共管理实践的不断发展,推动了案例教学法在公共管理教育领域的应用,北京大学于20世纪末开始组建公共管理案例库,21世纪初清华大学开展了公共管理案例教学培训工作,并成立了中国公共管理案例中心,其他高校也不断探索案例教学在公共管理类专业教育领域的运用。随着我国高等教育的不断发展,高等教育已进入大众化发展阶段,不同层次高校培养人才的定位不一样,现有的一些教学案例设计已不符合我国高等教育分层次发展的要求,特别是对于培养应用型、职业化人才教学目标要求不切合。因此,地方本科高校公共事业管理专业课程教学案例设计必然要按照应用型、职业化要求有针对性地进行设计。
二、应用型本科职业教育目标下教学案例素材的选择要求
案例、学生准备和课堂讨论是案例教学的三个基本要素。案例是案例设计者运用一定方法,通过对特定事例进行选择和加工,是对特定事例的真实情景的描述。案例是案例教学的支撑平台和基础条件,案例素材的选择在案例教学活动中具有关键性作用。培养应用型、职业化公共事业管理专业人才为目标的教学案例素材的选择应切合以下几个方面的要求。
(一)案例素材应源自行业生产与管理实践
公共事业管理专业的基本目标是培养在科、教、文、卫、体等行业从事相关管理的人才,要为行业培养应用型、职业化的人才,案例素材应源自行业生产与管理的实践。现有的一些公共管理案例具有广、泛和杂特点,与行业的实际管理脱节,不适合培养应用型、职业化人才的要求。地方本科高校应鼓励和安排案例教学教师到科、教、文、卫、体等行业挂职或兼职,使案例教师深入到行业生产与管理的实践中去,从而获取源自一线管理的相关资料,同时大力开展与行业内管理人员合作开发教学案例,并聘请行业内管理人员到校兼职案例教学教师。这样才能使案例素材与行业实际管理对接,真正实现教学过程与实际管理过程衔接。
(二)案例素材应体现行业管理的具体问题
地方本科院校公共事业管理专业以应用型、职业化为要求的人才培养目标,本质上要求所培养的人才具有解决具体管理问题的能力,具备良好的职业化素养。因此,案例素材选择的基本要求是素材体现的是行业管理中的具体问题和职业标准,通过运用这样的案例进行教学,才能切实提高学生解决具体问题的能力,使案例教学的内容与职业标准基本一致。目前众多的一些公共管理案例素材主要侧重于反映一些宏观方面的问题,体现行业事务具体管理方面的素材较少。现有一些案例素材不适合地方本科院校培养应用型、职业化人才的要求。案例教学教师应在参与行业实际管理过程中挖掘出一些体现行业管理具体问题的案例素材运用到案例教学中去。
一、必须明晰的逻辑起点:案例教学法和举例子的异同
(一)主体不同
举例子的主体是教师,教师通过事例来论证观点,加深学生印象,以便学生理解。而案例教学法作为一种教学方法,它的主体是学生,教师是起抛砖引玉的作用,学生要根据提供的案例进行分析、思考和讨论,通过学生自身的参与、开动脑筋,最终理解教育政策法规的基本知识和原理。
(二)地位不同
二者在教学中的地位不同,举例子是整个课堂教学的一种辅助手段,而案例教学法是整个教学活动的中心,通过完整的案例教学设计,引导学生自主、合作、探究。
(三)流程不同
举例子没有固定和程序化的流程,教师只要在某一个知识点讲解之前或之后都可以随时应用,一般用时比较短,而案例教学有完整的过程,包括案例呈现、提出问题、小组讨论、小组代表发言、教师总结点评等基本的流程,因此耗时长,一般都在半个小时以上。
(四)作用不同
一、普通逻辑学教学案例应贴近学生专业背景,遵循“驾轻就熟,温故知新”的启发性原则
所谓“驾轻就熟”,就是所例举的教学案例应考虑学生专业背景,这样更能体现“以生为本”的教学理念。比如法学专业的学生所开设的《法律逻辑学》所用案例大多以法庭审理案件为主。对于学文科的学生来说,采用一些成语寓言故事或古典名著片段等穿插在教学过程中来阐述和讲解逻辑知识要点,确实能做到“温故知新”。例如:《公孙龙•迹府》篇:龙与孔穿会赵平原君家。穿曰:“素闻先生高谊,愿为弟子久。但不取先生以白马为非马耳。请去此术,则穿请为弟子。”……“先生修儒术而非仲尼之所取,欲学而使龙去所教,则虽百龙固不能当前矣。”孔穿无以应焉。选取这样一个文言片段,可以在进行分析前让学生先进行白话翻译,随后要求学生做一个换位思考,继而提出问题:假设你是孔穿,面对公孙龙的反驳能够做出怎样的回答或是辩解?接着以公孙龙与孔穿二人的互辩内容提出一系列如下与逻辑相关问题让学生讨论交流:
1.文中“此先教而后师之也;先教而后师之者,悖”,“先教而后师”就一定“悖”吗?“此处的“悖”是什么意义上的“悖”?如果你认为此处“不悖”又作何解释,请给出充足的理由?
2.孔子从仁义的角度把“楚人”与“人”区别而论,实质为概念的概括,即“楚人”可概括为“人”,意思是仁义不应有国界,这就好似墨子所讲的“兼爱”。但是公孙龙的“白马”与“马”二者是从概念的内涵、外延及事物的一般性和特殊性等方面来进行阐述“白马”与“马”的差异,文中公孙龙以此把二者进行类比是否恰当?3.孔子区别“楚人”与“人”,蕴含着“楚人”是“人”,没有得出“楚人非人”的命题。而“白马论”的中心论题就是“白马非马”,公孙龙把二者相提并论是否有偷换命题之嫌?该文言片段的讨论和分析体现了逻辑知识较强的综合运用性,教师在协助学生理清思路的同时,可以让学生运用所学的逻辑知识边思考、边讨论,让学生在分析这些“具体案例”的过程当中,自然而然地运用所学的逻辑知识,在学而思、思而用中达到教学的预定效果。再如,孔子说:“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己所欲”是“施于人”的什么条件呢?以此名句作为分析“充分条件、必要条件”的案例。寓言故事“郑人买履”所蕴含的“不相容选言命题”可用于分析直言三段论“中项不周延”的逻辑错误,这样的案例不胜枚举。所以,选取案例结合学生专业背景定能让普通逻辑学教学更具亲和力。
二、普通逻辑学教学案例应贴近学生日常生活,遵循“客观生动,浅显易懂”的直观性原则
选取在实际生活当中能听得到、看得见、摸得着,与大学生的生活息息相关的案例更具说服力,毕竟“逻辑来源于生活,生活离不开逻辑”,这种逻辑与生活的关联性体现在生活的方方面面。生活中处处充满了逻辑,能够懂得用严谨的思维和逻辑的眼光观察生活,凸显一种理性的生活态度,会避免自己不犯或少犯逻辑错误,更能拥有一种敏锐的眼光洞察生活中存在的错误和瑕疵。选取生活中一个恰当的案例,把真实生活引入课堂,对逻辑基本原理和概念的理解直观地进行分析和讨论,把真实的生活与知识的运用有机结合起来,从而达到学以致用、用以促学。例如,某品牌牙膏电视广告:“牙好,胃口就好……”,牙好,胃口一定就好吗?“牙好”是“胃口好”的充分条件还是必要条件?再如,集市中一卖桔子摊上摆放着一块写着“大小一个样,越小的越甜”的招牌,某毕业生的就业推荐意见中“是一名优秀的合格大学毕业生”,这些话语显然是存在明显的逻辑错误。以上这些现象所折射出的问题说明人们的思想如果没有“逻辑”这根大梁作为支撑,那么我们的思维就好似朽木支起的“茅草屋”,经不起任何“风雨”的检验和推敲。对于整个社会来说,逻辑思维素质亟待提高也是一个不争的事实。把“逻辑”这一工具植根于我们的头脑当中“用其具”,有助于我们提高工作和学习效率,会给我们的生活带来诸多便利和成效。中国逻辑学泰斗金岳霖先生指出:“正是逻辑能够使我们最容易地生活。……,随着我们探讨未知的未来,逻辑将在生活中起越来越大的作用。”
三、普通逻辑学教学案例应贴近学生兴趣所在,遵循“趣味深刻,简单易学”的可接受原则
“兴趣是最好的老师”,案例具有“趣味性”,是教学取得良好效果的催化剂,所以也有的逻辑学教师提出“趣味逻辑教学法”来提高教学质量。笔者认为结合大学生喜欢浏览网页,喜欢发微博、发微信、QQ签名等兴趣爱好,选取一些所谓的“网络经典语言”作为反面案例,更具吸引力。同时也能一针见血地指出所犯的逻辑错误,起到夯实基础、加深理解的作用。例如“世上有三种人:一是良心被狗吃了的人;二是良心没被狗吃的人;三是良心连狗都不吃的人。”这个例子可以作为一个“划分错误”的典型案例进行分析。不仅违反了“划分标准混乱”的逻辑错误,同时“划分”的“标准混乱”。世界上的人若以“良心有无”作为一个标准划分应为:一是良心被狗吃了的人,二是良心没被狗吃的人。接着又以“良心没被狗吃(良心存在)”再分两种情况:良心好狗不忍心吃,良心坏狗都不吃。当然还有良心不好也不坏的。这个案例还涉及了“划分”这一概念的“逐级划分”、“划分不全”、“统一标准”等知识点。再如“我每天只吃四类食物:早餐、午饭、晚饭和零食。”在这个案例当中,可以运用“概念划分和概括”的知识点进行分析。把“食物”划分为“早餐、午饭、晚饭和零食”是不对的,除了“零食”可以概括为“食物”外,“早餐、午饭及晚饭”不能概括为“食物”,犯了“概括不当”的逻辑错误。我们只能按“进食时间”为标准把“餐类”划分为早餐、中餐和晚餐。通过对简单的两句网言网语进行分析,旨在说明网络语言存在的“逻辑缺失”现象是不可否认的,这种现象的存在不难说明发表类似言论的网络们只图一时之快、一己之乐,没有正视语言运用的规范性,也从一个侧面反映了网络语言失范现象急需“逻辑”这一工具去进行改观。最重要的是通过分析案例和错误解析,使学生拥有一种理性观点看待网络世界,同时起到积极促进规范公共理性环境的重要作用。由此可见,无论是现实生活还是网络世界,“没有逻辑,生活就会十分沉重,以致几乎是不可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