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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书法培训方案范文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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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特色 重实效 保证中小学书法教师培训质量

汉字是中华民族几千年文明历史的见证,是世界上最古老的文字之一,是世界文化艺术宝库中的一颗璀璨明珠。俗话说得好,“字如其人”,一个人的字可以反映出他的思想、文化、气质、修养和审美情趣。通过书法教育对中小学生进行书写基本技能的培养和书法艺术欣赏,是传承中华民族优秀文化,培养爱国情怀的重要途径;是提高学生汉字书写能力,培养审美情趣,陶冶情操,提高文化修养,促进全面发展的重要举措。

长期以来,书法教育一直是基础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近些年来,由于学校教育功利性的影响,书法教育成了连“副课”都不是的边缘体。尤其是随着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以及电脑、手机的普及,人们的交流方式以及学习方式都发生了极大的变化,中小学生乃至教师的汉字书写能力有所削弱。基于此,教育部出台《关于中小学开展书法教育的意见》及《中小学书法教育指导纲要》等文件,从国家层面要求中小学加强书法教育。学校教育以教师为本,为中小学培养书法骨干教师,提升学校书法教育整体质量,是教师培训机构义不容辞的责任。而要保证培训与训练的实效性,笔者认为可以从三个方面入手。

一、更新理念创特色

书法骨干教师培训专业性强,文化内涵深,为搞好培训工作,必须更新培训理念。结合中小学书法教育特点及湖南省辰溪县书法教育实际,我们设计了“一张表、一个会、一本本、一方案”的“四个一”培训流程。

“一张表”是培训开始前寄给各参培教师的培训需求调查表,让学员对培训内容、培训形式、培训时间、授课教师、培训期待提出充分意见,并了解参培教师的相关情况。

“一个会”是培训报到后、正式培训前的班委会。书法骨干教师培训班集中培训时间虽然不长,但为了加强管理,搞好后续的校本训练工作,我们推荐成立了班委会。第一次班委会就是培训者团队与参培教师代表面对面就培训工作的具体安排进行商讨,再一次征求参培教师意见,以便及时对培训方案加以调整和补充。

“一本本”是培训过程中,我们为每位学员准备了一本学习笔记本,引导学员随时记下培训过程中的启示、心得问题及建议等,便于进行深入研讨和交流。

“一方案”是培训快结束时,要求参培教师根据培训所学,结合学校实践(必须充分征求所在学校领导意见),在培训者团队的精心指导下,形成各自学校的书法训练方案,作为回校后开展学校教师书法训练的行动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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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教师培训档案管理分析

【摘要】教师培训,顾名思义,意味着培训教师的成长,但是在更深层次上来讲,教师的成长对于学生来说那是意义重大的,更加有益于学生的发展,结合本文,主要讲述的是教师在培训中遇到的问题以及对培训理解的概念和档案的管理分为几方面。阐述档案保存时存在的问题,并对这些问题进行分析。

【关键词】中小学教师培训;概念;档案保存

前言

教师的培训工作必不可少,她们的一言一行严重影响着学生的察言观色,他们影响并帮助着学生,也影响着国家兴衰的未来。无论在哪个地区,教师培训都是在盛大的举行着,教师培训可以提高教师的基本素质与管理,并且为教师提供发展学习的机会,提高专业的知识与专业的技能,影响着学生的后期发展,针对档案管理分出几个层面,以及档案管理所遇到的问题进行一系列的研究与分析,找出本质的问题,进行内力的分析,在看到学生与教师的发展与成长。

1教师培训概念的演变和界定

在早期,我们都将教师培训称之为教师进修,那时的教师进修因为各种的条件限制并不是去到外地进行学习,也就是在本土进行教师自学或者将教师进行集中一起学习,但是相对应的专业培训确实很少见的。在我国现在飞速发展的时期中,教师培训也有了一定的发展,教师培训不在禁锢在一个小的圈子里学习,而是可以发展去外地进行取经学习,有专门的培训,组织教育专业体系,建立教师专门培训队伍,为教师提高专门的思想政治教育与业务素质最基本的培训。培训在基本意义上,为两个字组成,培有诸多字面上的潜意思,培育,培养,是对理论上的知识进行一系列的了解与学习。训有训练,练习的含义,具有相对的动态性,培则是具有相对静态性。两者具有互补性,动静结合。教师的培训属于成人培训机构,主要起源于企业培训,但是却由于企业培训有着本质上的差别存在,它主要是普通的全日制教育,教师的专业是公益活动,本质上是教师在进行培训,成长,其实在本质上,受益者依然是学生,只有教师具有专业素质,学生才能成长,进而学生的成长为企业输送大批量的人才,使企业获得长远收益。所以说,教师的培训就是将理论与实践组合在一起进行专门培训的学习活动。

2中小学教师档案管理

中小学教师培训档案管理也是至关重要的,这些档案是在工作以及各种载体上形成的,档案分为以下几个类别:2.1文书档案文书档案是学校的党政部门辅导学校工作,服务教学工作中形成的基本资料,主要包括:①学校,党团委,学生会等组织在工作中形成的文件与图片。②学校或者行政管理中形成的资料。③学校后勤部形成的资料。④人事资源调动方面存在的资料。2.2教学档案教学档案是在中小学中占据有利地位的档案,他一般可以在:①教学活动中出现,例如教学计划总结,教学研讨会中形成的文件资料,学校自发组织的校报,举办活动形成的资料等。②学生会在进行管理时留下的文件资料,招生计划不招生的文件资料,招生计划一系列的文件文书,学生的奖惩制度。③教师评选工作中形成的文件资料。2.3教师业务档案教师业务档案相对真实,他是对本校教师的教学水平最真实的记录,包括老师的进修,培训,考核,综合测评,还有教师参加比赛的各种奖项形成的文件资料。2.4学籍档案学籍档案顾名思义记载学生记录的档案,对学生的真实写照,学生的思想品德修行,奖惩,考核的材料存入档案中。2.5财务档案财务档案指的是学校在财务方面形成的档案,包括会计的证明,财务的出账进账的情况。2.6科技档案科技档案是指设备,科学类,主要是指学校在建筑物建设中形成的文件,图表,及设备使用情况。2.7声像档案声像档案在党,团委书记的各项活动中所录音,相片等文件。所以说,综合以上几种档案的管理方面进行总结,很多高校的教师档案管理方面存在着让人担心的现象,档案的整理不具体,较为分散,保管又不符合基本的要求,没有起到充分的档案存在性,档案执法人员没有深度探究,业务知识没有深入的了解,造成档案工作管理人员工作的混乱,所以要想改善这种局面就要从深入了解档案专业管理知识入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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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暑期教师全员培训方案

xx县xx中心小学2011年暑期教师全员培训方案 我校在今年暑期教师全员培训工作方面,认真按照县局有关通知精神进行培训。为认真抓好我乡教师暑期全员培训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组 长:xx(校 长)

xx(支部书记)

副组长:xx(副校 长)

成 员:xx(语文辅导员)

xx(数学辅导员)

xx(教务处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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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援助在法学本科教学的运用

[摘要]高校法律援助实训项目开展过程中出现诸多问题,高校应从宏观构建与微观设计两个角度对法律援助实训课程的内容进行设计。在课程宏观构建问题上,应将法律援助实训项目作为一门独立选修课纳入法学专业培养方案,采取共同培养的教学模式并与专业的法律援助机构合作。课程微观设计有事务性援助和专业性援助两类工作。事务性援助工作包括值班与接待、收发法律文书、装订卷宗;专业性援助工作包括小组实训、法律咨询、案情讨论与庭审演练、旁听庭审。课程设计中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实训开始前进行相关培训;学生参与办案应征得受援人同意;采取灵活化的课程考核方式。

[关键词]法律援助;实训课程;课程设计

一、问题的提出

关于法律援助与高校法学本科教育的融合问题,理论界早已有所阐述,部分高校法学院系也已经开始建立法律援助学生实训基地,进行了一些探索与实践。法律援助学生实训项目在法学本科生实践教学中所发挥的重要作用也为越来越多的学者所肯定。[1]然而,在法律援助实训项目在实际开展的过程中,一些问题也逐渐暴露出来:(1)缺乏相应的指导与培训,以致学生参与办理的部分案件质量不高,案件处理程序不是很规范,部分受援人的合法权益没有得到维护。(2)部分高校没有充分地利用社会资源,盲目设立实训基地,案件数量少,法律援助项目徒有虚名。学生名为参与法律援助,实际上并无案件可供办理。(3)传统以课堂讲授为主的惯性思维仍发挥作用,致使部分教师和学生并未对法律援助实训环节给予足够的重视。同时,社会责任感与使命感的缺乏,也使学生群体缺乏为社会提供法律援助服务的热情。[2](4)相当数量的法学本科生眼高手低,不愿意从事事务性法律援助工作,而其能力又不足以直接胜任专业性法律援助工作。基于以上问题,应探索法律援助实训课程的宏观构建与微观设计,即课程具体内容与环节的构建,并分析其中应注意的若干问题。下文笔者结合自身指导学生参与法律援助工作的教学经验,从课程整体设计与具体操作两个角度,谈谈自己的看法。

二、法律援助实训课程的宏观构建

(一)将法律援助实训项目作为选修课程纳入法学专业培养方案当前各高校法律院系学生参与法律援助实践主要采取两种模式:一是组织学生利用课余时间开展法律援助活动,往往与“12•4普法宣传日”“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等普法宣传活动同时进行。[3]援助形式包括提供法律咨询、文书等。二是在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建立本科生毕业实习基地。在这种模式下,学生参与法律援助活动将作为其本科毕业实习的组成部分。这两种方式各有其弊端:前者组织松散,缺乏相应的考核与评价机制,且伴随普法宣传活动同时开展,难免有流于形式之弊;后者由于法律援助机构并非唯一的毕业实习基地,故而只有部分学生能参与到法律援助活动中,其参与对象过于狭窄。据此,笔者认为,将法律援助实训课程作为一门独立的选修课纳入法学专业培养方案是有必要的,至少具有下述几个方面的价值:第一,将法律援助作为一门正式课程而非学生的课余活动,不仅能引起参与援助师生的重视,更能建立相对成熟的运作机制与考评机制,保证项目开展的长效性。第二,作为一门选修课程于第四至第六学期开设为宜,并非强迫所有学生修读,而是鼓励学有余力且具备一定专业知识基础的高年级法科学生参与其中。这样既能保障援助质量,又能使学生的实践能力得到有效提升。第三,从某种程度上讲,学生经过法律援助实训课程的学习与锻炼,也能提升其参与本科毕业实习的学习效率。(二)共同培养的教学模式在传统的法学实践教学课程中,通常确定一名或数名教师作为指导教师(带队教师)。法律援助案件种类繁多,往往涉及民事、行政、刑事等多个部门法学,甚至要求教师具备丰富的社会经验与阅历,而一名或数名教师限于其专业背景与精力,面对种类繁多、数量庞杂的案件往往力不从心,难从兼顾学生的指导,从而难以保障援助质量与实训效果。基于此,笔者认为,在自愿的前提下,宜尝试建立由该法律院系的全部具有执业律师资格的教师共同参与法律援助指导的模式,可以依据不同案件类型与教师的专业背景采用分组形式,如婚姻家庭案件组、工伤案件组、刑事组等。这种方案既能保障充足的办案人员,又可以兼顾各个领域。当然,有条件的院系可以从社会上聘请一些资深实务工作者担任兼职指导教师。(三)与专业的法律援助机构合作部分高校并未与专业的法律援助机构合作,而是自行开设法律援助基地,独立开展业务。虽然有的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笔者认为此法仍不足取。普通高校毕竟是教育机构而非实务单位,教师与学生只能以教学为中心,并不宜从事几乎专职的法律援助工作,而且高校自行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案件相对较少,学生难以获得实践机会。因慕虚名而本末倒置,殊不必要。高校可以采取与各级法律援助机构(中心)签订合作协议的方式,充分利用社会资源,这样不仅能获得相对充裕的案源,而且办理法律援助案件也可以获得一定的国家补助,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少实训课程的设立成本。

三、法律援助实训课程的微观设计

(一)概述依前文所述,法律援助实训课程的主要开展模式可以概括为在高校法律院系与专业法律援助机构订立援助协议的基础上,由具备执业律师资格的高校教师担任援助义务人,指导高年级本科生参与法律援助事务性工作与专业性工作的过程。由此,学生参与法律援助工作可以分为事务性援助工作与专业性援助工作两类。事务性援助工作是指法律援助工作中与法学专业知识无关或关联度较低,即无需具备法学专业教育背景即可以完成的工作,例如在法律援助中心接待窗口值班、作咨询记录以及办理案件过程中的收发文书、装订卷宗等。这一类工作虽然并不直接运用法律知识,但却能充分反映出法科学生的基本素质与社会责任感。因为如果事务性援助工作没有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同样会影响法律援助工作的效果和质量,甚至耽搁具体案件的进程,损害受援人的合法权益。专业性援助工作是指法律援助工作中必须运用法律专业知识与技能或必须具备相应的资格才能够处理的工作。这类事务主要体现在办理案件的过程中,如立案、参与法庭调查与法庭辩论、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等,也包括日常性援助项目,如法律咨询、撰写法律文书等。这一类事务的办理结果将直接影响案件判决结果,学生参与此类事务必须经过相应培训,且必须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与监督下才能开展。(二)事务性援助工作1.值班与接待工作各级专业的法律援助机构通常都设有专门的接待(咨询)室,可以将学生分为二至四人的接待小组,派驻法律援助中心的接待窗口值班,小组值班时间为一个工作日或半个工作日。最好设置排班表,尽量避免与其他课程冲突。值班或接待的主要工作职责:接待来访当事人(做好接待记录);引导来访当事人到援助律师处进行法律咨询;在援助律师与受援人交谈的过程中,旁听咨询并做好咨询笔录等。值班与接待工作主要锻炼学生与不同阶层的受援人进行基本沟通的能力,在旁听咨询与做咨询笔录的过程中,也可以学习一些法律咨询的方式与技巧。[4]2.收发法律文书收发法律文书是指学生在协助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过程中,签收与签发部分法律文书的事务性工作,包括领取应诉通知书、传票、举证通知书等各类诉讼文书,向法庭提交各类书状、证据复印件等。这类事务性工作虽然并不需要专业知识背景,却能直接影响案件的进程,指导教师应随时跟踪了解办理情况。部分法律文书的收发应有受援人的书面授权,此类法律文书的收发工作原则上不得由学生独立完成。3.装订卷宗装订卷宗是指法律援助案件办理结束后,对案卷进行分类归档的过程,案卷内容主要包括法律援助协议、诉讼文书(书状)、证据材料复印件、各类笔录、法院裁判文书等。装订卷宗的工作可以在指导教师或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指导下,由学生独立完成,但应注意保管卷宗材料,以免遗失。(三)专业性援助工作1.实训小组大部分专业性法律援助工作都需要在办理具体案件中完成,学生参与的基本模式如下:教师接受法律援助指派后,应成立由二至四名学生组成的实训小组。小组成员应由办案教师指定(可以在参与同案法律咨询的学生中择优选择),参与案件办理的学生在案件办理结束前原则上不得参与其他案件的办理(即同一学生原则上不得同时承办两个法律援助案件)。实训小组在指导(办案)教师的指导下开展工作,直接或间接地参与案件的办理过程。2.法律咨询对于一些法律关系清楚、案情较为简单的案件,可以由学生直接承担咨询工作(至少两人,一人负责咨询,另一人负责记录)。法律咨询考查学生综合运用法律知识及临场语言表达的能力,是参与实训学生难得的锻炼机会,但如果咨询有误,也可能导致受援人对案件产生错误的判断与预期。因此学生承担法律咨询工作应注意下述问题:(1)在实训课程开始前,指导教师应对学生进行法律咨询方面的培训。(2)学生现场咨询时,原则上应有指导教师或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在现场指导,如果发现学生不能胜任咨询任务或咨询出现明显错误,可能影响受援人利益的,指导教师或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可以停止学生咨询,转由法律援助律师承担咨询工作。(3)咨询笔录应由咨询人、记录人和受援人签章,存留法律援助中心备查。3.案情讨论与庭审演练指导教师接受指派并组建实训小组后,应组织学生对案件进行讨论。在讨论开始前,指导教师应对案情有基本的掌握并形成处理意见。在讨论中,指导教师应引导学生归纳案件争议焦点,并围绕案件争议焦点展开探讨,而非泛泛而谈。如果在案件讨论中出现不同意见,指导教师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组织模拟庭审,即让学生二人一组分别代表原、被告进行模拟辩论。在正式庭审开始前,实训小组的全部学生都应独立撰写该案件的(辩护)意见,供指导教师参考。如果学生的意见被指导教师采纳,指导教师应及时给予表扬鼓励,以使学生获得办理实务案件的成就感。4.旁听庭审除公开审理的案件外,实训小组的学生原则上应参与旁听庭审,指导教师应向学生交代庭审纪律及相关的注意事项。旁听庭审可以使学生切身感受真实诉讼的过程。庭审结束后,实训小组学生应撰写书面体会,作为课程结束后评定成绩的依据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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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职业培训质量保证体系的构建与完善

档案职业培训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初,经过二十多年发展,档案职业培训取得了长足进步,为档案人力资源建设作出了贡献。当前档案职业培训经过长期发展到了一个平台期,培训质量已经成为制约其发展的瓶颈。有调查显示,76%的人对档案继续教育工作不满意,87%的人对档案职业教育培训效果感到担忧。因此构建并完善档案培训质量保证体系十分重要。

探讨档案职业培训质量保证体系,必然涉及谁来保证的问题。一方面,政府在档案职业培训方面要发挥经费支持、政策要求等多种作用;另一方面,需要专门的培训机构实施培训。此外,受训者所在单位还应该提供必要的时间和条件支持v此因素相对较小,可以不重点考虑w。因此,档案职业培训质量的保证者,就既包括政府v管理主体w,也包括培训机构v实施主体w。政府部门主要包括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等,其中档案行政部门是档案职业培训的直接主管部门。培训机构则主要包括各级档案干部培训教育中心、档案学会、设有档案学专业的高等院校、社会培训机构等。由于质量保证有政府部门和培训机构两个主体,而两个主体在作用和功能上是有区别的,因此,就保证主体这一维度,可以把档案职业培训质量保证体系分为以政府部门为主体的外部质量保证体系和以培训机构为主体的内部质量保证体系两种s外部质量保证体系包括经费、政策、制度、机构等保证体系,这个体系主要是行政管理层面的体系;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包括需求调研、方案设计、效果评估等实施过程及其管理的体系,这个体系是实施机构层面的体系。本文对两种质量保证体系及其相应的质量管理文件建设进行了探讨。

一、构建以政府部门为主体的外部质量保证体系

(一)加强法规建设。目前,我国继续教育的立法还不够健全,没有从法制上确立继续教育的地位。在档案继续教育方面,1997年国家档案局了《档案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此后,各省也都结合档案工作实际,制订了本地档案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方法。从内容上看,这些规定和办法主要是关于档案继续教育的性质、对象、教育内容等方面的基本规定,从效力上来看,它属于行政规章,其效力要低于行政法规。因此,国家档案局和有关政府部门应尽快建立健全档案继续教育的有关法律法规体系, 通过立法对各类档案专业人员在继续教育中的权利、义务、时间、内容、经费、保障措施等做出明确的规定, 使档案职业教育培训做到有法可依,真正走上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

(二)建立以市场为主导的档案职业培训机制。目前,我国档案职业教育培训由档案行政部门主导,各级档案干部培训中心承担档案职业教育培训职能,档案行政部门通过行政手段直接参与培训活动。这一培训模式是在我国长期的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曾发挥过积极作用,其优点是计划性好,便于集中资源办培训,缺点是社会化程度低,缺乏市场竞争机制。随着市场经济逐步确立和政府职能的加快转变,以及档案管理技术、方法、理念和手段不断更新,传统的主要以行政主管部门为主导的档案职业培训模式,在管理制度、运行机制、政策保障、教学方式等方面面临着不少新情况、新问题,教学质量表现不尽人意,较难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档案工作现实的需要。因此,要加快档案职业培训模式转变,改变传统的以档案行政部门为主导的档案职业培训体制与机制,向政府宏观管理指导下以市场为导向的档案职业培训模式与机制转变,培育档案职业培训市场,推进档案职业培训模式市场化和社会化。档案培训机构作为独立质量主体进入档案培训市场,平等竞争,以优质服务取胜。

(三)建立培训机构质量评估与资格准入制度。档案职业培训市场化和社会化,还须档案行政部门对培训机构、培训市场进行督导检查,政策引导。档案行政部门要建立培训机构质量评估与资格准入制度,设计一套科学的质量评估指标体系,对现有的档案培训机构的师资水平、办学条件、管理制度、学习效果等进行定期评估、认证,以确认其质量水平。对质量评估合格的培训机构,档案行政管理部门颁发资格证明,准许其从事档案职业教育培训。建立档案培训机构退出机制,质量评估认证不合格的培训机构,档案行政部门应及时对其批评、警告,屡次未能合格的,撤销其培训资格。持续规范的培训质量评估和资格准入评审不仅可以从源头上杜绝不合资质的机构进入档案培训市场,还可促使培训机构加强自身建设,改善质量管理,提升培训质量。

(四)建立非终身制的档案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目前我国还没有建立档案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由于档案行业缺少职业资格证书制度,不仅影响了档案部门工作的专业化水平,还导致档案培训机构和参训人员缺乏提升培训效益和质量的压力和动力。从我国档案事业的发展状况来看,我国已经基本具备了推行职业资格认证的条件。国家档案局应将职业资格认证制度纳入档案立法范畴,制定档案职业技能标准或任职资格条件,并依据这些标准设计出具体的考核办法。档案工作者通过资格认证,就可获得档案职业资格证书。以再认证制度代替档案职业资格终身制,明确规定档案职业资格证书的有效期,过了有效期就要对档案职业资格证书进行再认证。认证机构依据申请者的专业工作经历、教育培训水平、专业学术活动、社会实践服务、学术写作成果、课程考试成绩等几方面情况进行考核评分,分数合格者就可以通过考核,再次获得资格证书。档案职业资格证书不仅体现了档案继续教育的成果,使参与档案继续教育并取得优秀成绩的档案工作者获得了资格证明,同时也是对档案培训机构教学质量的考核检验,促使培训机构改进服务提升质量。

(五)建立档案培训教师资格认证与持证任教制度。师资队伍建设,是档案职业教育培训质量保证的关键。建成一支以兼职教师为主,专、兼职教师相结合的师资队伍是符合职业培训特点的成功做法。我国档案职业培训的兼职教师主要是来自各级档案行政部门的专家型领导、来自高等学校的档案学教授、来自档案杂志社、档案学会的专家,来自档案工作一线的优秀档案工作者。这些兼职教师有较深的档案学术修养,但缺乏高水平教育技术和授课艺术,有的还不了解档案工作现状和实际情况。而档案职业培训的性质特点决定了教学人员应具有成人教育培训方面的经验,通晓培训内容,理解培训目标,具有足够的教学方法和学习过程的知识和技巧。因此,档案行政部门要建立档案培训教师资格认证与持证任教制度,加快步伐开展兼职教师的培训工作,兼职教师经培训考核后,凡符合任教条件的,由省档案局批准发给兼职教师证书,方可从事兼职教师工作。建立兼职教师进修培养、科学研究、考核管理、资格复审制度。档案行政部门建立兼职教师人才库,对档案兼职教师进行跟踪管理,定期对其进行考核和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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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档案管理现状与实践

摘 要:住院医师规范培训是医学生毕业后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高素质医学人才的重要手段,其培训档案是培训过程和培训效果研究中不可或缺的参考材料和决策依据,对持续改进培训管理质量具有重要意义。目前各培训基地的新模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档案管理(后简称培训档案管理)工作尚存在许多不足,为此,总结培训档案管理现状及介绍我院培训档案管理实践工作。

关键词: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档案管理;现状;实践

2011年10月14日,浙江省卫生厅网上了关于浙江省住院医师规范化临床培训基地(第一批)名单,确定全省116家住院医师规范化临床培训基地,我院名列其中。我院是浙江省首批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同时也是首批国家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示范基地,浙江省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后备基地。这三年多来,我们经过积极探索,形成较为完善并具有我院特色的培训档案,对促进培训工作有一定的帮助,但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现总结培训档案管理现状及介绍我院培训档案管理实践工作。

一、培训档案管理的现状

(一)培训档案管理制度尚不明确

目前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没有一个明确的培训档案管理制度,各培训单位主要根据省厅基地评审和年度考核指标为参考,自定义归档范围和归档内容,致使一些很有价值的资料未能及时整理归档,档案的完整性和规范性有待商榷。

(二)档案管理的方式和手段相对落后

管理培训档案普遍固守旧模式,未能走出惯性思维和传统理念。管理硬件各单位参差不齐,以传统纸质档案收集为主,各类数据库录入为辅。档案管理的数据库结构不合理、种类不齐全,因输入工作量大、预处理工作繁杂等原因未能及时进行电脑输入,使大量信息资源闲置并浪费,约束了住院医师培训档案管理工作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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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员教育培训机构履行经修正的STCW公约的分析与对策

摘 要:《1978年海员培训、发证和值班标准国际公约》马尼拉修正案2012年1月1日正式生效实施,中国的履约法规规范和要求也同时进行了全面的修改。培训机构在教学、培训和管理等方面如何满足新的公约和法规的要求,是各培训机构面临的重大挑战。本文根据国际海事组织(IMO)对STCW78/95修正案的全面审查情况,简要分析了本次全面修订对培训机构的影响,进而提出了履约对策。

关键词:STCW公约 培训机构 影响 对策

中图分类号:G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791(2012)08(a)-0246-01

国际海事组织对STCW78/95公约中的STCW公约和STCW规则进行了全面回顾和系统的修正,于2010年1月完成对STCW78/95修正案全面修订的初稿。2010年6月菲律宾马尼拉召开的国际海事组织STCW公约缔约国外交大会上已通过该修正案,该修正案称为“STCW公约马尼拉修正案”于2012年1月1日生效。本次修订新公约对船员队伍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对培训机构的教育教学提出了新的挑战,培训机构需要全面梳理分析本次修订的内容,积极应对。

1 STCW公约马尼拉修正案对船员教育与培训的影响

1.1 船员证书体系发生变化

STCW公约马尼拉修正案新增电子员、电子机工、高级值班水手、高级值班机工、保安意识、保安职责培训项目,明确了海员健康标准及健康证书的签发要求,新增健康证书书面证明,确定了证书和文件分为适任证书、培训合格证书、书面证明三个层次。

1.2 船长和甲板部主要修正的适任内容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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扎实推进档案教育培训工作

1995年,国家档案局提出了“以科教振兴档案事业”的方针,强调档案科技和教育在档案工作中的重要地位和对发展档案事业的重要作用,明确了振兴和发展档案事业的着力点。为了把“科教兴档”落到实处,北京市档案局始终将档案专业人才的培养作为一项关系档案事业全局、影响档案工作水平的重大工程。特别是在《北京市“十五”时期档案事业发展规划》中提出:北京市档案教育培训工作要“围绕档案管理现代化,大力开展以岗位培训、继续教育为重点的档案人员在职培训,建立和完善档案教育培训机制,到‘十五’末,使档案干部队伍的综合素质居国内前列”。

一、建立健全教育培训工作规范性文件

2002年,根据《国家档案局关于加强档案业务人员培训工作的意见》,北京市档案局对1996年制定的《北京市档案人员上岗培训管理暂行规定》进行了修订,制定了《北京市档案工作人员岗位资格培训管理办法》。该《办法》除了坚持原有的“统一管理、分级培训”的原则外,还特别提出了档案工作人员经培训、考核合格后取得岗位资格证书作为其评审档案专业技术职务的条件之一。同时,档案工作人员参加培训的情况也作为对区县档案局和市直单位档案工作执法检查和评先考核的内容之一。2001年制定了《北京市档案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办法》(简称《办法》),规定全市档案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实行统一管理、分级培训相结合的原则,档案专业技术人员每年须参加72学时的继续教育培训,其中档案专业知识占32学时。档案专业人员的继续教育与专业技术职务晋升相挂钩,其学习情况和考核结果将作为晋升专业技术职务的必要条件之一。

二、加强对培训班的日常管理,不断提高培训质量

(一)从管理程序来讲,做到严格审批、严格考核。各区县档案局在举办岗位资格培训班或继续教育培训班之前,需向市档案局报送办班计划,包括:培训的时间、地点、授课人和授课内容等。我局在审核过程中,主要看其培训时间是否达到了规定的学时,授课人是否持证任教,其所授课程内容是否是其申报的课程名称等,符合要求的则准许办班。对于没有师资条件的区县档案局,我们还负责协调师资,帮助其聘请专业教师。加强管理就必须严格考核,岗位资格培训班是由市档案局统一出题、统一阅卷和制作证书,考试采取闭卷、开卷和实际操作三种形式,注重了对学员实际能力的考核,使其经培训后能较快地从事专业工作。继续教育培训班则要求学员在学习之后,要交一份结业作业,方能发给结业证书。

(二)从授课内容来讲,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学以致用。我们认真分析学员需求,开阔思路,更新观念,精心设计符合北京市档案工作现实情况的岗位资格培训、继续教育高研培训、基建工程档案管理、会计档案管理、人事档案管理、计算机培训等多种专题培训班,使学员们通过学习和实地参观、研讨,较深入地了解当前档案学科和实际工作的前沿新知,获得大量的科学知识和专业信息。特别是岗位资格培训班,针对参加培训的学员大多未从事过档案工作实践的这种情况,我们安排了16课时的实际操作课程,使学员通过培训能胜任其岗位工作,避免出现培训之后还要依赖于业务指导人员前去进行业务指导,真正达到学以致用。

(三)加强培训效果评估与信息反馈,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大多数培训班在培训结束时,通过下发调查表,以了解学员对教师的讲课水平和办班管理情况的评价,注意听取他们的意见和要求。市档案局适时召开学员和区县档案局办班管理者会议,听取各区县档案局的意见,以便及时总结经验,解决问题。

(四)以现代化的技术手段,推动多媒体教学,创新培训形式。传统的教育培训形式是以课堂面授为主,教学方法较为死板。而采取多媒体教学,教学形式生动,内容也更加丰富,同时有利于教师与学员之间的交流与互动。目前,市档案局培训中心以及海淀、怀柔、西城等区县档案局均采用了多媒体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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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校长“案例教学”培训模式的价值解析与实践范式

摘要: 中小学校长职业的特点决定了校长培训的发展趋势, 而促进校长专业化发展的主要途径是进行有效的专业化培训。在总结中小学校长培训模式经历了从单一培训模式到多元化培训模式的基础上,构建中小学校长“案例教学”培训模式的实践范式,会更加有效地提升中小学校长培训工作的针对性、质效性。

关键词:中小学校长培训; 案例教学培训模式;培训模式;案例教学

中图分类号:G47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1580(2013)10―0001―08

自《中国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决定实施全国“百万校长培养计划”以来,我国已有几百万名中小学校长参加了各级各类的培训。无论是从培训的范围、培训的层次,还是培训的类别、培训的规模,都是世界上范围最广、规模最大、数量最多的。但由于培训定位的行政取向和培训过程的随意性导致培训的针对性和主动性较差;由于缺乏对培训对象专业发展需求和认知特点的研究,导致参培校长对培训的认同度较低,培训的质量和效益不高。其发展瓶颈就在于培训课程和培训模式对当前教育发展和校长自身发展的不适应,关键在于要从校长培训的针对性、实效性的视角出发,解决校长培训质量和效益问题,尤其是校长培训模式创新,给予校长培训工作注入新的活力,在更为基础性和更具针对性的方向上给予理性引领和实践探索,以此在中小学校长培训模式专业化方面给予符合校长发展规律以及培训活动自身规律的行为选择和政策导向。

一、“案例教学”培训模式的建构模型解析

中小学校长培训模式,是在一定教学思想教学理论指导下建立起来的、为实现一定培训目标而实施的较为稳定的教学活动结构和活动程序。培训模式既是对培训课程实施概念化的体现,也是培训课程实施的载体,做为链接理论和实践的中介,培训模式的设计既需要考虑到培训课程的特点,也要考虑到校长的认知特点。由于现有的培训课程是学科本位的,以系统学科知识和管理理论作为校长学习的主要内容,缺少对能力技能培养的实践知识,导致现有的培训模式远离工作情景,系统理论的学习产生的“惰性知识”较难与校长原有的知识结构生成出新的、校长需求的知识。

校长培训模式创新就是要探索一种适合校长自身专业发展的培训模式,使其能充分促进校长专业发展。这就体现在要深化现有的校长培训模式和拓展新的校长培训模式。“案例教学”培训模式就是应校长的培训需求,基于校长的认知特点和校长所需要的实践性知识,为校长的专业成长所创造的一种专业化培训模式。

(一)“案例教学”培训模式的内涵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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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院校“双证书”人才培养模式研究

随着社会竞争的日趋激烈,普通高校学生设立的“双证书”人才培养模式对如何缩短学生与用人单位之间衔接时间具有重要意义。探讨普通高校如何推行“双证书”制度,同时补充和完善应用型人才的培养模式,并对其进行推广提出了相对应的方法和基本途径。

高等院校双证书人才培养模式“双证书”人才培养模式,是指通过在学校的系统学习且不延长学制的情况下,学生毕业后获得毕业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两种证书,将学历教育和职业技能教育有机结合的全日制普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在我国,“双证书”人才培养模式在高职高专院校非常普遍,普通高校对此却没有特别的要求。但随着社会竞争的日趋激烈,用人单位对职场新人的要求越来越高,如何缩短学生与用人单位之间衔接时间对于企业用人单位和学生来讲都具有重要意义的课题。本文尝试性地探讨普通高校如何推行“双证书”制度,用以补充和完善应用型人才的培养模式,并希望能够进行推广,探索其人才培养的基本途径。

一、进一步更新人才培养理念

目前,不同类型、不同层次的学校在培养商科人才的定位上差别不明显,在人才培养目标与教学方案设计上大体相同。各校表述不同,但大致内容雷同,基本都涵盖了“本专业培养系统地掌握基本原理和理论,掌握该领域的基本知识与技能,了解该领域的发展现状,熟悉通行的国际规则和惯例以及中国相关的政策法规”,等等。在课程设置上也体现了上述的内容,基本包括通识教育类、学科教育类、专业教育类和专业方向或模块类课程组成,课程的设置在符合专业教指委要求的同时也添加了实践类的课程,但学生普遍感觉,虽然学习了很多的理论知识和实务操作,到工作单位后却力不从心,究其原因,这与实践类课程偏少和学习不连贯有关。有些学生为了弥补此问题,利用课余时间参加社会上组织的培训以获得更多的学习机会和考取相关的资格证书。事实证明,这类学生在校期间学习生活充实忙碌,毕业后就业机会较好。

因此,我们必须进一步更新人才培养的理念,在原有的基础上强化引领和服务地方经济发展所需的应用型人才的培养,在统一思想的基础上,将通过人才培养方案的修订将实务类课程的学习贯彻始终,加强学生对理论课程的理解与实践,强调理论联系实际,同时培育考职业资格证书的氛围,强化学生动手能力的培养,促使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与用人单位的要求相一致,进而提高学生的就业率。这样在学生实践动手能力得到培养的同时,也更加符合了用人单位的实际需求,提供了高校毕业生的就业率和对口率。

这样,既要满足社会对复合型应用型人才的需要,又要有别于高职院校的双证教育,积极培养服务地方产业转型升级的高端复合型人才。

二、制定双证书人才培养方案

培养方案是上述理念的具体体现。根据社会的现实需求和各地产业转型升级对高端人才的需要,必须着手制定“双证书”人才培养方案。普通高校的“双证书”人才培养模式应该不同于高职高专院校,也不应该是普通高校与高职高专院校培养模式的简单交集,更不应该照搬高职院校的做法,而是针对本科院校学生特点的高端职业资格的培养。普通高校的商科类人才培养方案虽然已大量设置了与本专业资格证书相关的课程,但因为没有明确指明适应哪类考证,缺乏对学生的引导,参加考证的学生人数相对较少,学校对毕业学分的要求也没有明确要求。因此,在修订商科类人才培养方案时,可通过比较筛选,选定了既可作为补充学习又被广泛认可的资格类考试课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外销员从业资格、注册会计师、国家理财规划师、BEC剑桥商务英语、报关员资格国际商务英语等考试。相关课程的设置时间上既可以安排在学期进行中,也可以在实践环节中的安排职业技能培训,既改变了过去某些实践环节的专业课实习名义上是参加与本专业相关的实习,但实质上因为人多分散而很难管理,况且实习的情况也很难评价,甚至有个别同学没有参加实习。现在将资格考试的相关课程融入其中,按其考证要求开展相关课程的教学工作,并在结束后参加考试,考试通过者不仅能获得两个学分,而且能获得职业资格证书。同时,学生毕业时,不仅获得毕业证书,同时能获得职业资格证书,即建立了“双证书”人才培养模式,以顺应社会对人才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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