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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转正总结范文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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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分发挥典型案例在实践中的价值功能

由于我国地域辽阔,各地经济水平发展不同,各级司法人员的执法理念与执法标准也存在差异。加之刑法修订后,一些罪名的变化不能穷尽司法实践中的各种情况,出现了社会转型时期犯罪形式与手段多样化、司法掌握标准较难统一、同罪判决结果不同等情况。在此情况下,研究运用典型案例的指导意义,以典型案例引导司法实务工作,解决立法文本的单一滞后性与司法现实的复杂多样性的矛盾,追求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高度统一显得日趋重要。近年来,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深入研究法学理论中未能囊括的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充分发挥典型案例在检察实务中的作用,促进了全院干警业务水平的普遍提高。

■采取多种方式,建立运用典型案例指导实践的工作机制

(一)设立“名师讲坛”,专家学者讲授典型案例。定期聘请专家学者讲授理论前沿问题和司法热点问题,可有效开阔干警视野和思路,起到提升法律理论素养的作用。通过举办专家学者典型案例的讲座活动,培养了干警重视发现典型案例的敏锐性,激发了干警研究典型案例的自觉性,加强了干警分析典型案例的逻辑性,提升了干警总结运用典型案例的理论性,有力地促进了全院检察业务工作水平的提高。

(二)发挥职能作用,检委会研究疑难案例。该院充分发挥检委会的职能作用,凡重大、疑难案件均须检委会研究决定,并定期对检委会研究的疑难案件中存在的实体和程序问题进行法理分析,将分析成果以检委会纪要的形式予以公布。不久前,该院将2006年以来经检委会研究的36个疑难案件予以整理,总结其中反映出的倾向性和法律政策适用性问题,指导本院的办案工作和业务建设,取得较好效果。

(三)坚持“以案说法”,业务骨干评析精品案例。充分运用实践中的案例资源,对典型案例及时加以总结研究,是加强检察业务培训,提高法律适用能力,促进检察业务全面提升的有效途径。该院定期在全院开展“评身边案、析自办案、学成功案”活动,注重提高执法办案的实战能力。平时以办案科组为单位开展案件研讨,在全院阶段性地集中进行案件评析。2008年,该院从业务部门办理的各类案件中,精选出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产生良好社会影响的8个典型案例,在归纳总结、理论升华的基础上,以典型案例评析会的形式,在全院大会上交流点评。这种以身边人讲身边案的方法,真实、可信、易学、指导性强,在全院产生了热烈反响。

(四)注重点面结合,专设部门分析共性案例。现代司法理念要求重视典型案例对同类案件的示范和指导作用,法律政策研究室在此项工作中发挥着重要的职能作用。2006年以来,由该部门牵头与各业务处室一起,每季度对全院的办案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及时发现和掌握各类案件的发案情况、倾向问题和执法特点,并针对不同时期、不同类型案件的成因与特点撰写分析报告,研究制定对策,指导检察实务工作。

(五)积累实践财富,全院干警撰写成功案例。司法是案件的集合,案件承载着司法,检察官办理案件的过程折射着法律实施的程度。在实际工作中,一个成功办理的案件能否成为有普遍指导意义的典型案例,需要我们去发现、挖掘并加以分析、总结和完善。而撰写成功案例是衡量执法水平和进行检察监督经验交流的有效途径。一篇好的成功案例能全面反映出承办人司法理念深度、执法力度和法律适用水平,具有较强的借鉴和指导作用。

■传承法制成果,发挥典型案例促进业务工作的价值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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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创新发展思考

检察机关的调查研究工作,是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开展各项检察业务的基础性工作。为此,富锦市院紧紧围绕检察业务工作开展调查研究,把业务工作作为开展调查研究工作的基础,把调查研究作为推动各项业务工作的先导,并形成业务工作与调查研究互动局面,推动了各项工作不断创新发展。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突出调研工作的重要位置

随着检察事业的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工作不断向前发展,在推动各项检察事业开展中起到了独特、不可代替的作用。富锦市院党组已形成重视调研工作的共识,树立调研工作与业务工作并重的观念,并把调研工作纳入党组的重要议事日程。首先,党组成员要经常调度分管部门的调研工作进展情况,并要亲自参与撰写,为干警做出表率,极大地激发干警的调研工作热情。其次,树立起调研工作是整体性的全局工作的工作意识。在实际工作中经常教育干警充分认识调查研究在检察工作中的重要作用,鼓励干警紧紧围绕检察工作的重点、热点、难点来深入展开调查研究,以不断提高检察干警的业务能力和执法水平。此外为使调查研究工作顺利开展,该院积极主动的联系上级院,求得帮助与支持,从上级院及时了解当前检察理论研究的最新动态、最新成果和难点、热点问题,从而确定攻关目标,做到有的放矢。

二、围绕检察工作重点开展调查研究

反贪工作和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一直是检察工作重点。几年来,该院结合反贪工作开展调研工作,先后总结出《严把案件质量关,贪贿案件有罪判决连续三年保持百分之百》、《强化办案管理,实现“千日百案”无事故目标》、《以“三个确保”为统领,反贪工作获新突破》等作法,被省、市院转发。该院借鉴已总结出的经验指导反贪工作,使安全管理和质量管理又有新的进展,跃入全市先进行列。积极坚持从重从快、提前介入方针、强化侦查监督和审判监督,使刑事检察工作,特别是公诉检察工作连续多年居于省、市先进行列。一是针对刑检工作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年,针对富锦市农村犯罪突出,影响新农村建设这一实际,刑检部门在深入调查的基础上,写出了题为《对我市农村犯罪调查》一文,对当前农民犯罪的基本情况、特点、原因及遏制措施进行了深入研究,简报发出后引起市委政法委重视,转发各乡镇。二是针对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年,公诉部门在办案中针对青少年暴力犯罪突出的实际,从关心青少年成长,遏制青少年犯罪目的出发,在广泛深入调查研究基础上,写出题为《网络诱发青少年暴力犯罪调查》一文,以信息形式报送后被省院采用,并引起院党组高度重视,把预防青少年犯罪纳入重要日程,特邀请了全国十大杰出检察官丁树达专程从长春市来富锦为八所中学万名学生以案讲法八场次,市委政法委、政协、司法局有关领导亲临现场听课,并一致赞扬说:“检察院为青少年成长、为社会做了一件大好事”。刑检部门结合办案实际总结出了《主张亲情会见,促进人犯思想转化,改过自新》的作法,被高检院简报采用。自*年以来,该院从维护社会稳定大局出发,先后写出了《对我市诈骗犯罪透视》、《全社会行动起来遏制“两抢一盗”犯罪上升势头》等调研文章,均被上级院采用。

三、围绕检察工作的难点开展调查研究

民行检察工作一直是检察工作的难点。该院采用调查研究的方法实现民行工作和案件质量新突破。*年,结合办案,民行部门总结出了题为《依法开展民行息诉工作,维护审判权威》的经验。同年,在调查研究基础上,写出了《对虚假民事诉讼案件进行调查分析》一文被省院采用。今年,针对民事抗诉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起草了题为《对民事抗诉案件质量的分析》一文,引起上级院主管部门的重视。案件质量问题一直摆在检察工作生命的线的位置。几年来,在如何确保案件质量上采取边实践边总结,将保证案件质量的一些行之有效的作法进行升华,先后总结出了题为《摆正严格执法与促进社会和谐的关系,严把案件质量关、防止错捕、错诉案件发生》、《严把案件、证据关、事实关和法律适用关,不枉不纵打击犯罪》等作法。*年该院总结出《富锦市院推行公诉案件质量考评制度》的经验被高检院转发。由于运用调研成果指导公诉工作,使公诉工作连续多年实现无错诉、无无罪判决、无法院改变检察机关认定的犯罪事实、无退卷目标。

四、围绕检察工作热点开展调查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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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检察院监所检察工作半年总结

××市人民检察院监所检察工作半年总结

今年上半年,监所检察工作在院党组的领导下,在科室干警的共同努力下,能够认真贯彻“公正执法,依法办案,加强监督,从严治检,服务大局”的检察工作方针,认真实践“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进一步提高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认识,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按照年初制定的工作计划,努力工作,较好地完成了上半年的监所检察工作任务,现将上半年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检察看守所人犯收押情况

截止2004年6月25日,看守所共关押犯罪嫌疑人142人,所涉及的罪名近20种。全年投入劳动改造41人,投入劳动教养2人,投入少年犯管教所12人,投入公安厅看守所3人,转××*公安局看守所7人,转××市看守所1人,转××省公安厅1人,转××市公安局1人,转××1人,转××*市公安局1人,转××市公安局1人,转××市××区分局1人,转××市公安局1人,转××市××*分局3人,转××市公安局1人,转××县公安局1人,转××县公安局5人,转××市局1人,执行死刑2人,脑梗塞死亡1人。

二、注重政治理论学习

今年上半年,在人员少,工作任务重的情况下,仍然将政治思想学习放入在首位,能积极做到顾大局、识大体,配合院党组的安排部署,努力完成了各项政治任务,深入细致地学习了“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对院里开展创建“双满意”活动发挥了积极作用。

三、监所检察监督与配合并重

在监督中摆正位置,在依法监督的前提下灵活、机动地处理监督与配合的关系。平时多用提醒、督促的方式来达到预防的效果。对于留所服刑、保外就医、缓刑、假释的审查以及对“五种人”的回访考察监督,我们均是在客观的前提下,严格审查。对于不符合留所服刑、保外就医条件的,及时提出检察建议,坚持按原则办事,该收监的绝不姑息。积极与武装中队、看守所联系,多交流、多沟通,在配合的同时,也不放松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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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调研服务月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省、全市检察长座谈会精神,紧紧围绕我市转方式、调结构工作大局,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更好地为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科学发展提供良好的法治保障和法律服务,市院党组决定于9月上旬至10月上旬在全市检察机关集中开展一次检察调研服务活动。

一、指导思想和目的要求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委和高检、省院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服务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为目标,紧紧围绕“服务发展方式转变”这一主题,深入基层、企业、项目单位以及与经济发展密切相关的部门,集中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检察调研服务活动,深入了解转方式、调结构和新形势下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新要求,认真分析研究转方式、调结构过程中可能涉及的司法问题,找准服务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及时制定落实服务措施,不断增强服务大局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努力为开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新局面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时间安排和主要内容

1、深入调查研究(9月上旬至9月底)。全市检察机关要迅速组织力量深入基层、当地企业、重点项目单位以及与经济发展密切相关的发改委、国资委、工业和信息化局、工商、税务等职能部门,通过走访、座谈、社会调查、专题研讨等多种方式,广泛征询、深入了解转方式、调结构和新形势下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着重了解当前有关部门、企业和项目单位的发展规划、发展状况、面临的困难问题、对检察机关的需求,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从人民群众最关注、最迫切的问题入手,从影响和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入手,用心研究和确定检察机关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新思路、新对策、新措施。

2、制定落实措施(10月上旬)。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认真分析研究当前转方式、调结构和企业发展过程中可能涉及的司法问题,围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正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有针对性地制定出台服务措施。制定出台服务措施,要立足检察职能,努力在解决实际问题上下功夫,做到切实可行、务实有效,真正能够帮助基层、企业和项目单位解决实际问题,力争尽快见到工作成效。同时,要在建立长效机制上下功夫,根据“积极转方式、精心调结构”的现实需要,深入推进检察机关主动服务大局的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建设,逐步形成保障和促进主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制度体系。

3、提出应对建议(10月中旬)。对在调研过程中发现的涉及全局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党委政府提出准确的预警信息和应对建议,围绕强化法律监督职能,坚持能动服务、主动服务,积极当好党委政府的参谋助手,努力在服务发展方式转变中彰显检察机关的新作为。

4、上报专题报告(11月份),活动结束后,各县市区院要对这次调研服务进行全面总结,对活动中了解到的人民群众及有关部门的意见和需求,企业和项目单位的发展状况、面临的困难问题,检察机关向党委政府提出的应对建议、制定出台的服务措施,取得的工作成效等方面进行认真梳理汇总,形成有情况、有数字、有事例、有分析、有对策、有措施、有成效的专题报告,及时上报市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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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调研服务指导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省、全市检察长座谈会精神,紧紧围绕我市转方式、调结构工作大局,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更好地为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科学发展提供良好的法治保障和法律服务,市院党组决定于9月上旬至10月上旬在全市检察机关集中开展一次检察调研服务活动。

一、指导思想和目的要求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委和高检、省院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服务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为目标,紧紧围绕“服务发展方式转变”这一主题,深入基层、企业、项目单位以及与经济发展密切相关的部门,集中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检察调研服务活动,深入了解转方式、调结构和新形势下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新要求,认真分析研究转方式、调结构过程中可能涉及的司法问题,找准服务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及时制定落实服务措施,不断增强服务大局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努力为开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新局面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时间安排和主要内容

1、深入调查研究(9月上旬至9月底)。全市检察机关要迅速组织力量深入基层、当地企业、重点项目单位以及与经济发展密切相关的发改委、国资委、工业和信息化局、工商、税务等职能部门,通过走访、座谈、社会调查、专题研讨等多种方式,广泛征询、深入了解转方式、调结构和新形势下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着重了解当前有关部门、企业和项目单位的发展规划、发展状况、面临的困难问题、对检察机关的需求,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从人民群众最关注、最迫切的问题入手,从影响和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入手,用心研究和确定检察机关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新思路、新对策、新措施。

2、制定落实措施(10月上旬)。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认真分析研究当前转方式、调结构和企业发展过程中可能涉及的司法问题,围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正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有针对性地制定出台服务措施。制定出台服务措施,要立足检察职能,努力在解决实际问题上下功夫,做到切实可行、务实有效,真正能够帮助基层、企业和项目单位解决实际问题,力争尽快见到工作成效。同时,要在建立长效机制上下功夫,根据“积极转方式、精心调结构”的现实需要,深入推进检察机关主动服务大局的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建设,逐步形成保障和促进主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制度体系。

3、提出应对建议(10月中旬)。对在调研过程中发现的涉及全局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党委政府提出准确的预警信息和应对建议,围绕强化法律监督职能,坚持能动服务、主动服务,积极当好党委政府的参谋助手,努力在服务发展方式转变中彰显检察机关的新作为。

4、上报专题报告(11月份),活动结束后,各县市区院要对这次调研服务进行全面总结,对活动中了解到的人民群众及有关部门的意见和需求,企业和项目单位的发展状况、面临的困难问题,检察机关向党委政府提出的应对建议、制定出台的服务措施,取得的工作成效等方面进行认真梳理汇总,形成有情况、有数字、有事例、有分析、有对策、有措施、有成效的专题报告,及时上报市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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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专业素质实证研究

摘要:检察官承担着法律监督、维护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任。检察官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检察职能作用的发挥,影响国家法治化的进程。笔者通过对江西省赣州市检察官专业素质现状的实证研究,寻求提高检察官履行检察职责的专业能力之良策,以期有益于司法实践。关键词: 检察官;专业素质;实证研究

中图分类号:DF 83 文献标识码:A

一、检察官专业素质基本情况

根据调查统计,目前,江西省赣州地区检察院有1个市院和18个基层检察院组成。从检察人员的组成来看,全地区检察人员共903人,其中,检察官683人,占75.6%。具体来说,赣州市检察院有检察人员106人,其中,检察官79人,占74.5%;18个基层院有检察人员797人,其中,检察官604人,占检察人员总数的75.8%。

从文化结构看,在全市683名检察官中,第一学历为本科的有59人,占检察官总数的8.6%。在职研究生19人,占检察官总数的2.8%;大学本科464人,占检察官总数的67.9%;大学专科145人,占检察官总数的21.2%;具有检察专业证书的45人,占检察官总数的6.6%;中专10人,占检察官总数的1.5%。

从法律职务看,检察长19人,占检察官总数的2.8%;副检察长67人,占检察官总数的9.8%;检察委员会委员84人, 占检察官总数的12.3%;检察员472人,占检察官总数的69.1%;助理检察员41人,占检察官总数的6%。

从法律专业结构看,第一学历为法律本科的有46人,占检察官总数的6.7%。在职法律专业研究生19人,占检察官总数的2.8%;本科法律专业395人,占检察官总数的57.8%,本科非法律专业69人,占检察官总数的10.1%;大专(检察专业证书)法律专业143人,占检察官总数的20.9%,大专非法律专业47人,占检察官总数的6.9%。

从来源渠道看,在683名检察官中,干部81人,占检察官总数的11.9%;社会招干、招聘91人,占检察官总数的13.3%;大中专毕业分配193人,占检察官总数的28.3%;党政机关及其他单位调入308人, 占检察官总数的45.1%;其他10人,占检察官总数的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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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断开创检察工作科学发展新局面

党的十是在我国进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定性阶段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省委十一届二次会议对全省上下贯彻落实党的十精神进行了全面的部署,省委书记、省长赵克志要求贯彻落实党的十精神,要着力抓好五个方面的工作:“要进一步抢抓历史机遇”、“要作为首要政治任务”、“要统一认识狠抓落实”、“要抓好重点工作落实”、“要切实抓好组织领导”。

全省各级检察机关认真学习,深刻领会,结合检察工作实际,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不断提高工作效率,扎扎实实地抓好贯彻落实。

振奋精神

推进检察工作科学发展

2012年,贵州检察机关在省委、高检院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中央和省委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牢固树立正确的执法理念,紧紧围绕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能,全面落实检察工作主题和总体要求,检察业务工作得到了全面发展,队伍素质有了新的提高,机关作风得到很大改观,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明显的进展和成效,实现了年初提出的“各项工作不低于去年”的要求。

检察业务成效显著。根据高检院的数据通报,贵州院的一些主要考核指标在全国排名比较靠前:立案查办的职务犯罪案件率,全国排名第4;大案率全国排名第3;法院采纳刑事案件的抗诉意见率,全国排名第8;书面监督纠正监管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全国排名第5;书面监督纠正监管活动违法,全国排名第6;民事行政抗诉法院采纳率,全国排名第9。其它指标也有不同程度的进步。

作风建设成效显著。一年来,省院机关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四要十不准”的规定,大力提倡“当日事当日毕”的工作理念,加强机关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制定下发并认真落实《贵州省人民检察院机关督查工作规定(试行)》、《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纪律的决定》和《考勤管理办法》,使制度转化为工作秩序,工作效率大大提高,干警执行力明显增强。切实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相互推诿扯皮现象减少,干警工作责任更加明确,工作主动性和责任感增强。省院机关作风的明显转变,带动了全省检察机关的作风转变。

这些成绩,得到了高检院和省委的充分肯定,时任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高检院检察长,省委书记、省长赵克志亲自批示予以表扬。截至目前,高检院和省委先后28次对省院工作进行批示表扬,是近几年最多的一年。在刚刚结束的省院班子党组民主生活会上,高检院指导组组长刘吉恩同志认为,“省院班子坚强有力,工作思路清晰,措施有力,坚持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班子成员团结共事,立检为公,执法为民,在检察业务建设等方面成效明显”。“转变观念,转变作风,为全省检察机关树立了榜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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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检察院工作总结

2009年,我院在区委和市院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主题,牢固树立“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法新理念,以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契机,狠抓班子和队伍建设,认真履行检察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均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2009年工作基本情况

1、刑事检察工作。全年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逮捕案件x件x人以及本院自侦部门移送案件x件x人,经审查,批捕x件x人以及决定逮捕x件x人,不捕x件x人。受理审查案件x件x人,经审查,提起公诉x件x人,退回补充侦查x件x人,移送管辖x件x人,正在审查x件x人,追诉漏犯x人,变更罪名x个。在工作中,既积极开展阳光公诉和法律说理活动,又加强公诉技能技巧的培训,努力提高公诉水平。同时严格坚持法律标准,严把案件质量关,无一错捕、漏捕、错诉、漏诉案件发生,从而准确及时地打击了刑事犯罪,较好地维护了我区社会稳定。

2、查办与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全年共初查贿赂、渎职案件线索x件,已立案侦查贿赂、渎职犯罪案件x件x人,共追赃挽损x余万元;其中立案查办贪污贿赂案件x件x人,已侦查终结x件x人,移送审查,法院已作有罪判决x件x人;其中查办大要案件x件x人,较去年取得了明显突破。预防工作找准服务大局的结合点,主动参与教师周转房、x工业园区等全区重点工程项目的监督预防,大力开展对土地治理工程、灾后重建水库整治、新农村示范片等农村公共事业和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监督,努力服务好地方经济建设。新建了民生工程和新农村建设预防职务犯罪信息库,完善了新农村建设村社预防工作格局,建立村级联络站89个,聘请89名村干部、28名村民为预防工作专职联络员。

3、诉讼监督工作。稳步开展侦查监督,全年监督立案监督x件x人,监督撤案x件x人,纠正违法x件x人,提前介入、引导侦查x件x人,追捕x人。积极开展审判监督,全年从受理的民事行政申诉案件线索中,通过审查,向市检察院提请抗诉x件,建议提抗x件,市院已采纳x件;办理支持案件x件、刑事附带民事案件x件,督促x件,促成民事和解x件,劝息诉x件,办结市院交办案件x件。在办案中发出检察建议x份、纠正违法通知书x份,均已得到回复。有序开展刑罚执行监督工作,更新了监外执行罪犯的动态数据库,先后向公安机关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x份。

控告申诉检察工作。全年受理来信来访x件,其中来访x件、来访x件,均及时审查,准确分流,归口办理。办结涉检交办案件x件。 人民监督员工作。进一步加强了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的联系,先后发出《人民监督员联系卡》x分,邀请座谈x次、旁听庭审x次以及以《x检要情》专刊通报检察工作x次,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监督“三类”案件x件x人。并创新制定了《x市x区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监督员参与接访人民群众的实施办法(试行)》。

检察技术工作。全年办理各类技术案件x件,出具鉴定书和文证审查意见书x分,同步录音录像x人,制作视听证据资料x份。同时,在对证据进行技术审查中发现的鉴定结论错误、引用条款不当的x起案件及时发出了鉴定质量告知书。

其他工作。检委会日常机构审查上会讨论案件x件,适用法律参考性意见被检委会采纳x件,监督执行x件。司法警察大队在协助办案、配合机关安全保卫以及在开展日常工作上均尽职尽责。院综合工作有效开展,装备投入进一步加大,先后投入资金x余万元,购买办案用车(x辆)、空调、三级专网配套电脑等装备;保密工作六个结合的创新做法被市院转发,档案达标通过省一级复查验收;综合治理工作深入开展,院领导先后带领控申、侦监、民行、预防、反贪等科室干警深入机关、学校、社区、乡镇、农村进行广泛的法制宣传,发放宣传资料数千份,受教育群众达数千人,收到了较好的法制宣传教育效果。同时在重大节日期间落实好了24小时值班制和信息日报制,提供了强有力的后勤保障,确保了运转有序、信息畅通;做好了安全隐患的排查工作,确保了全院无安全事故发生。并先后出动警力150余人次,积极参加区委交办的治安巡逻、活动安保等各项维护稳定工作,确保了无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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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申诉一体化办案机制浅谈

《犯罪研究杂志》2016年第5期

引言

传统刑事申诉机制以级别管辖、部门管辖为依据,分级负责、归口办理为原则,存在着上下级检察院案件量不均衡、大量案件集中在上级院;重复申诉、多头申诉,服判息诉难,司法资源占用量大;控申部门专业人才缺乏,专业化待加强。刑事申诉一体化旨在解决这些问题。

一、刑事申诉一体化概述

(一)含义

刑事申诉一体化办案机制,是指在上下级检察院之间的组织领导、人员调配、职能配合等方面形成一体化的办案机制,是检察一体化的延伸,是检察机关优化配置司法资源的重要举措,也是当前刑事申诉工作不断深入发展的切实需要。“一体化办案机制旨在依法合理调动上下级检察院分别拥有的实际权限和检察资源,从而形成高效联动的检察机关整体合力,以提高办案成效。”①2015年3月出台的《上海检察机关控申部门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指导意见》提出:“市院业务处在带头办案的同时要积极探索构建规范化的刑事申诉一体化办案机制,在坚持分级管辖、分级办理的基础上,通过交办、转办、参办等方式,整合三级院刑事申诉办案力量和办案资源,形成上下联动、协作配合、注重效果的一体化办案格局。”

二、刑事申诉一体化的理论基础

(一)申诉一体化的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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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脂血症对生化检验项目的干扰及处理措施

【摘要】 目的:分析和探讨高脂血症对生化检验项目的干扰及处理措施。方法:选取笔者所在医院2013年3月-2015年3月收治的46例高脂血症患者,随机分为观察A组和观察B组,并选取同期23例于笔者所在医院进行血脂正常者为对照组,观察A组患者血液离心过滤等措施处理后再接受生化检验,观察B组和对照组患者血液直接接受生化检验,对比分析检查结果。结果:观察A组患者各项检测指标与对照组比较差异均无统计学意义(P>0.05);观察B组患者除CK、GGT以外,ALT、AST、Cr等检测指标与对照组相比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P

【关键词】 高脂血症; 生化检验项目; 干扰; 处理措施; 消除

doi:10.14033/ki.cfmr.2016.35.037 文献标识码 B 文章编号 1674-6805(2016)35-0073-02

高脂血症为临床常见血液疾病的一种,多是由于血液中的甘油三酯、胆固醇、乳糜颗粒等含量升高超出正常范围导致的,可造成患者的脂肪运转和脂肪代谢异常,使脂质只能与蛋白质结合,并只能以蛋白质的形式存在,而无法与水融合或只能微溶于水[1-2],因此,临床多表现为高甘油三酯血症、高胆固醇血症,部分患者可引发冠心病、动脉粥样硬化等临床疾病,严重威胁患者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3]。生化检验为临床常用的一种检测方法,具有较高的临床应用价值,对于疾病的筛查和确诊均有着重要意义,近年来相关研究指出,高脂血症可对最终的生化检验结果造成不同程度的干扰和影响,若不能及时排除干扰因素,势必会导致患者病情的延误,引发诸多不可控的后果[4]。基于此,本研究以笔者所在医院2013年3月-2015年3月收治的46例高脂血症患者和同期于笔者所在医院行体检的23例血脂正常者为观察对象,分析探讨了高脂血症对生化检验项目的干扰及处理措施,现报告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选取笔者所在医院2013年3月-2015年3月收治的46例高脂血症患者和同期于笔者所在医院行体检的23例血脂正常者为本次研究对象,46例高脂血症患者临床确诊为高甘油三酯血症,血清甘油三酯水平均大于3.0 mmol/L;排除合并严重的精神类疾病以及妊娠期、哺乳期的受试者;所有受试者均自愿参与本次研究并签署知情同意书,本次研究获得医院伦理会批准同意并全程接受监督。按照随机法将46例高脂血症患者平均分为观察A组和观察B组,将23例血脂正常者作为对照组,观察A组23例,男15例,女8例,年龄28~63岁,平均(41.57±5.58)岁,病程3~8年,平均(6.14±0.76)年;观察B组23例,男16例,女7例,年龄27~64岁,平均(42.07±5.91)岁,病程2~9年,平均(6.60±0.82)年;对照组23例,男15例,女8例,年龄28~64岁,平均(41.48±5.73)岁。三组受试者性别、年龄等一般资料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观察A组与观察B组患者病程等一般资料的比较差异亦无统计学意义(P>0.05),具有可比性。

1.2 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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