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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大道路货物运输市场监管力度,规范道路货运经营秩序,保障道路运输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道路货物运输市场健康有序发展,根据省、市交通主管部门工作部署,结合全区道路货物运输市场的实际,区交通局决定即日起在全区范围内集中开展道路货运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特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本次道路货物运输市场整治工作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结合6月份“安全生产月”的工作要求,吸取国内近期发生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教训,精心部署安排,狠抓工作落实,通过本次市场整治工作,进一步降低发生重特大道路运输事故的可能性,保障全区道路货运市场安全、有序、健康发展。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此次整顿道路货物运输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区交通局成立道路货运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刘赞亮局长任组长,郭健、董进副局长任副组长,各有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专项整治办公室设在运管处,处长担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本次货运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督导和措施落实。
三、整治工作内容
本次道路货物运输市场整治工作以危险品运输、集装箱运输、散流物体运输、货运出租及货运场站为主要整治对象,重点检查安全生产管理和货运市场营运秩序等内容。
(一)安全生产监管
一、指导思想
切实解决无牌无证货运车辆管理中存在突出问题,完全扭转无牌无证货运车辆管理力度单薄的局面。
二、工作目标
各部门齐心协力,坚持从严治理,形成进一步加快我市货运业发展的工作合力。通过集中整治,解决无牌无证货车上路行驶以及非法运营和偷漏国家各种税费等问题,并建立起对无牌无证货运车辆平安管理的联合长效机制。
三、工作方法和措施
此次整顿工作分三个步骤进行,即宣传动员阶段、调查摸底阶段、集中清理阶段。
㈠宣传动员阶段
1各县区要结合外地实际,以整治突出问题为原则,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工作措施,明确具体任务,抓好责任落实。
一、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目标
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密切协作、依法严管重处、坚持标本兼治、建立长效机制”的要求,以保障道路畅通、维护交通安全、规范运营秩序为目的,进一步加大治超力度。经过一年的集中整治,全市超限超载运输车辆明显减少,公路运输超限超载车辆控制在6%以下,基本杜绝车货总重55吨以上的超限超载车辆上路上桥行驶,使私自非法改装、拼装车辆得到有效遏制。在此基础上,积极探索长效监管机制,逐步建立起规范、公平、有序的道路运输市场,维护了良好的车辆生产使用及道路交通秩序,确保了公路设施的完好和公路交通的安全。
二、超限超载治理重点及执行标准
主要有四个重点:一是违反《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的车辆,即:车货总高度从地面算起4米以上(集装箱4.2米以上)、车货总长18米以上、车货总宽2.5米以上的车辆。二是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规规定的车辆,即:“大吨小标”车辆和非法改装车辆。三是违反国家规定的超限超载车辆(含变型拖拉机),即:二轴车辆车货总重超过20吨的车辆,三轴车辆车货总重超过30吨(双联轴按二个轴计算,三联轴按三个轴计算),四轴车辆车货总重超过40吨,五轴车辆车货总重超过50吨,六轴以上(含)车辆车货总重超过55吨。变型拖拉机按单轴双轮6吨、单轴单轮3吨认定。此外,虽未超过上述标准,但车辆车货总质量超过行驶证核载质量的车辆,也列为整治重点。
三、超限超载整治方式和主要措施
一是严把货物装载关。各类货物运输场站、港口、工矿、建筑工地等货物集散地、生产企业以及道路运输装载场所经营者(以下简称为货源企业),不得超过车辆核定载质量装载、配载货物。货源企业行业主管部门对其装载、配载货物行为负有监管责任。二是严把生产销售关。交通、质监、工商、公安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车辆生产、销售、运营环节的监管,严禁生产、销售未获国家许可、不符合法定车型或者不按照国家强制性标准生产、改装的车辆。三是严把登记上牌关。对非法和违规生产的车辆一律禁止登记上牌。四是规范路面运输行为。建立运输企业及从业人员信誉档案,实行重点运输企业及从业人员黑名单制度。对连续三个月非法超限超载累计达到五辆次(含)的,由交通部门责令停业整顿。逾期不纠正的,列入超限超载运输黑名单,并由原发证机关撤销其道路运输营运证及从业资格证。五是严禁驾驶超限超载车辆。一经发现,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和[]30号文件规定,由公安部门对车辆驾驶员实施记分。超限或超载10-30%(含)记3分,30%以上的记6分。从事货物运输的驾驶人员,1年内累计驾驶超限超载车辆达到三次(含)的,由交通、公安部门组织学习并重新考试,累计达到六次(含)的,一律取消从业资格。六是构筑超限超载运输监控网络。根据通道控制与区域控制、路网控制与节点控制、固定检测与路面检查相结合的要求,充分利用现有公路设施,科学布设治超检测站点,尤其要加强高速公路出入口、干线公路入市通道等重要节点的控制。七是建立路面联合执法机制。交通、公安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相互支持,以治超检测站点为依托,按照统一标准对超限超载车辆予以处罚。落实治超工作责任。对车辆非法超限超载行为涉及的治超站点、装载货物源头、车辆生产和改装、拼装及维修场所等单位的过错责任实行倒查,依法追究其主管、监管部门和具体责任人的责任,层层问责,层层追究。
四、整治体系和工作要求
一是健全组织机构。市政府成立以市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市委宣传部、市政府办、发改委、经贸委、交通局、公安局、监察局、财政局、质监局、工商局、物价局、安监局、法制办、纠风办和农机局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的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领导小组。各县(区)政府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加强组织领导,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网络。二是加强资金保障。各级人民政府要把治超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正常支出范围,保障用于治超检测站建设、计量检定、设备维修、治超站人员以及货物源头派驻人员补助等支出。三是重视舆论宣传。各地宣传部门要积极配合治超工作开展,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广泛宣传治超工作的目的意义,充分反映治超工作的进展情况,及时报道治超工作的成功经验和典型案例。对一些重大活动、重要案件的宣传报道,必须协调相关媒体,统一口径,弘扬正气,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四是严格督查考核。市治超办将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方式,加强对各地治超工作情况的督查,严查各种治超不力、执法不规范行为。对情节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的人和事,及时立案查处。实行治超工作经费拔付与工作业绩挂钩制度,对有效履责的,及时足额拔付工作经费;对履责不力的,则酌情扣减经费并进行通报批评问责。按照集中整治与长效监管相结合原则,定期对各地治超工作进行考核,赏优罚劣。
市政府预防道路交通事故领导小组办公室:
按照市政府预防道路交通事故领导小组的部署,2005年自5月10日至9月30日我市开展了道路运输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工作,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在相关职能部门的协调配合下,整治工作已完成。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周密安排
道路运输危险化学品是高风险的行业,市交通局领导对此高度重视。根据市政府和省交通厅有关文件精神的要求,结合我市正在进行的05年道路运输业审验工作,成立了“市交通局道路运输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局长任组长,市运政处处长和交通运输集团公司总经理同志任副组长,成员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和相关运输企业的领导组成。加强组织领导,细化任务措施,确保整治工作顺利进行并取得实效。
二、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严格执行“三关一监督”,专项整治工作结合着年度审验工作同步进行,采取上门服务、现场查验、逐车办理的工作方式,符合一辆、签章一辆。落实责任制,按照谁审验、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贯彻执行。
(二)、主动协调,稳步推进。在工作过程当中,市交通局协调安全生产监督、质量技术监督、运政管理、交通运输集团等单位对整治工作适时检查,检查全市辖区内的危货运输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措施等,帮助指导危货运输企业建立健全了各种台帐、档案,搞好痕迹管理和动态管理,消除安全隐患。
(三)、开展资质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危货运输从业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从业资格证件,驾驶员须持有危货运输从业资格证,押运员、装卸人员必须持有危货运输操作证,对不符合要求的从业人员一律不得从事危货运输和作业,不得参加年度审验。
为进一步规范城市道路交通秩序,净化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环境,树立城市文明形象,市政府决定由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市交通运输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联合组织开展整治城市道路交通秩序工作,为开展好此项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为指针,以巩固城市街道改造成果为目的,以树立城市交通文明形象为目标,在市区联合整治机动车扰乱城市交通秩序、妨碍群众安全出行、污损城市街道的交通违法行为,规范城市道路交通秩序,树立遵章守法、文明交通、安全出行的良好城市形象,为深化“三优”文明城市建设做贡献。
二、整治时间
本次整治活动自2011年9月28日起至12月28日止,共3个月。
三、整治重点
(一)重点整治违法行为。严格取缔乱停乱放、乱鸣喇叭、不遵守交通标志标线、超限超载、超员超速和不作密闭运输、污损城市街道的交通违法行为。
(二)重点整治车辆。城市客运车辆、大型货运车辆和城市建设工程车辆。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管理,防止和杜绝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违法违规行为,确保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有序,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盘政办发〔2016〕137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要求,严格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加大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停放、装卸作业等环节的集中整治力度,增强联合执法合力,强化路面执法管控力度,实现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按规定时间、路线、速度通行,杜绝超速、超载、乱停乱放等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规范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秩序,确保全县道路交通安全。
二、组织领导
县政府成立由县政府党组成员、公安局局长赵玉坤任组长,县交通、公安、安监等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危险货物运输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各镇、经济园区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并根据职责分工,以满足工作需要为标准,组建集中整治专项工作队伍,负责危险货物运输集中整治工作。
三、时间安排
全县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集中整治工作从2016年1月上旬为集中整治动员部署阶段;2016年1月15日至2016年9月30日为严格管理、严厉查处等违章违规集中整治阶段;2016年10月1日至10月30日为清理取缔非法停车场阶段和督查验收阶段。
四、整治重点
受多重因素影响,镇内车辆超限超载愈演愈烈,对公路造成的损害触目惊心。为有效遏制车辆超限超载运输行为,规范道路运输市场秩序,确保公路设施完好,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通知》、交通部等九部委《关于印发全国车辆超限超载长效治理实施意见的通知》、市有关车辆超限超载集中整治工作会议和文件精神和区关于车辆超限超载集中整治工作的统一安排部署,镇政府决定自20__年3月上旬开始,在全镇范围内开展货运机动车辆超限超载集中整治行动,时间暂定半年,逐步建立治超工作长效机制。为确保治超行动取得实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
一是路面专项治理与源头长效治理相结合;二是各部门单位与各村组联动相结合;三是行政手段、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相结合;四是依法行政与服务群众相结合;五是宣传先行和稳步推进相结合。
二、工作目标
一是源头治理有明显成果。全镇范围内车辆非法改、拼装行为得到彻底取缔,道路货物运输超限超载行为得到根本遏制;二是路面执法有成效。无非法改装车辆上路行驶,无未经许可车货总重量超过55吨的超限超载货运车辆上路过桥行驶,无严重超限超载运输现象。三是运输环境有明显改善。公路设施得到有效保护,公路完好率、通过率大幅提高,道路运输市场秩序有序规范。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治超集中治理行动的组织领导,加大治理力度,保证治理工作顺利进行,镇政府成立集中整治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顾 问:
超限超载运输是指通过公路运输的设备、构件或货物,其外廓尺寸、高度、重量、长度超过了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或者汽车渡船的限载标准。去年以来,各地非法超限超载运输所引发的公路、桥梁垮塌事件连续发生,造成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巨大损失,已引起全社会的高度重视和警觉。本文就超限超载运输的危害和治理方法做初浅探讨。
超限超载危害无穷
擅自在公路上进行超限超载运输是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的违法行为,不仅对公路、桥隧造成严重的破坏,更可引发严重的交通事故,同时加剧了道路货运市场经营秩序的恶化,其危害性主要表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透支公路寿命
专家认为,如果载货车辆轴载质量超过公路设计标准,该车辆对公路造成的损害会以几何级数成倍增加,以轴载10吨的车辆为例,如轴载质量达到20吨,沥青路面相当于轴载10吨的车辆压过256次,水泥混凝土路面受压相当于轴载10吨的车辆压过65500次,大大缩短公路使用寿命,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
2009年12月26日凌晨,浙江省温岭市公路段利用车辆行人稀少的时间段,对省道泽坎线月河桥桥面铺装沥青。凌晨3时,两辆车号分别为皖K36039/皖K3B11挂和皖K35448/皖KA631挂的半挂大货车,一前一后缓缓行驶过月河桥右侧辅车道,往玉环方向驶去。当两辆大货车驶离月河桥后,施工人员发现刚才还完好的右侧辅车道桥梁板出现严重破损下陷,施工人员当即联系交通执法人员,最终执法人员在城南下陈路段将两车查获。经称重检测,两辆6轴半挂货车,车货总重分别为118.41吨和108.08吨,属严重超限,造成直接损失近40万元。
埋下事故隐患
汽车的核定标准载质量是有科学依据的。而超限超载车辆长期超负荷的运转状态,导致车辆的机械性能、制动性能和操纵性能迅速下降,由此埋下事故隐患,造成交通事故频发,严重危及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2010年10月,温岭市交通行政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在公路上巡查时,发现前方有一辆大货车在行驶过程中,车厢严重向右侧倾斜,车厢内运载的污泥石块不时脱落到路面。执法人员立即上前拦截住该车进行检查,原来该大货车右侧的弹簧钢板已被压得严重变形,无法对车厢提供支撑,车厢底板与轮胎间隙仅有二根手指宽度,随时可能发生车厢底板刮破轮胎,引发车辆倾覆的危险,对经过的行人车辆来说,这就好像是身边被安装了随时有可能爆炸的定时炸弹。
市政府预防道路交通事故领导小组办公室:
按照市政府预防道路交通事故领导小组的部署,2005年自5月10日至9月30日我市开展了道路运输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工作,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在相关职能部门的协调配合下,整治工作已完成。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周密安排
道路运输危险化学品是高风险的行业,市交通局领导对此高度重视。根据市政府和省交通厅有关文件精神的要求,结合我市正在进行的05年道路运输业审验工作,成立了“市交通局道路运输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局长任组长,市运政处处长和交通运输集团公司总经理同志任副组长,成员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和相关运输企业的领导组成。加强组织领导,细化任务措施,确保整治工作顺利进行并取得实效。
二、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严格执行“三关一监督”,专项整治工作结合着年度审验工作同步进行,采取上门服务、现场查验、逐车办理的工作方式,符合一辆、签章一辆。落实责任制,按照谁审验、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贯彻执行。
(二)、主动协调,稳步推进。在工作过程当中,市交通局协调安全生产监督、质量技术监督、运政管理、交通运输集团等单位对整治工作适时检查,检查全市辖区内的危货运输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措施等,帮助指导危货运输企业建立健全了各种台帐、档案,搞好痕迹管理和动态管理,消除安全隐患。
(三)、开展资质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危货运输从业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从业资格证件,驾驶员须持有危货运输从业资格证,押运员、装卸人员必须持有危货运输操作证,对不符合要求的从业人员一律不得从事危货运输和作业,不得参加年度审验。
为加强公路和城市道路的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切实保护公路桥梁安全,保障公路设施完好和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规,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立足源头、标本兼治、依法严管、联防联治”的总体要求,从年10月下旬起,用2个多月的时间对车辆的超限超载、“大吨小标”、非法改装问题进行集中治理,力争使车辆超限超载现象等得到有效遏止,国、省、县道“双超”率控制在3.8%以下,乡、村道超限超载率明显下降,车辆核定吨位失实现象得到纠正,桥梁隧道安全运营得到有效保障,因超限超载引起的公路交通事故明显减少,确保公路安全、畅通,促进我区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二、组织领导
区政府成立车辆超限超载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区政府办分管副主任为组长,区交通运输局、区公安分局、区城管局、区安监局分管负责人为副组长、成员由区委宣传部、区监察局、区发改局、区法制办、区经信局、区住建局、区工商分局、区质监分局等单位分管负责人和区交警大队主要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交通运输局。上述各成员单位要成立相应的工作班子。
三、整治工作主要任务
(一)严查车辆:重点查处车货总重55吨以上和超限100%以上的货运车辆,以及容易产生滴漏撒倒行为的工程运输车辆和非法改装的尺寸超限车辆。
(二)重点线路以及对象:S318省道高桥段、县大道(石子、沙子等工程运输车辆);大道、荷梁线洞桥段(散装、灌装水泥运输车);71省道咸祥段、沿海中线段(滨海创业中心企业和咸祥东方船厂的原材料运输车,特别是装载钢卷、钢板的大型运输车辆);南外环路、东外环路段(前往明州大桥的钢卷、钢板的大型运输车辆以及工程运输车辆、来往于钢材市场的钢筋运输车辆);世纪大道、下应大道、宁横路(去往4S店的商品运输车)等线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