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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销售范文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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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互联网销售与商店零售商渠道冲突

摘 要:互联网销售的出现,既为生产商带来增加销售量、扩大市场份额的机遇,也使其面临互联网销售与商店零售商间渠道冲突的问题。在这个背景下,通过对互联网销售与商店零售间渠道冲突的原因和影响进行分析,得出解决渠道冲突的建议,其中最重要的一点是将互联网销售与商店零售商的差异最大化。

关键词:渠道冲突;互联网销售;商店零售商

中图分类号:F76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3198(2008)09-0334-03

1 现状

1.1 网民规模

据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的“第21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以下简称“报告”),截止到2007年12月,中国的网民总人数为2.1亿,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了7300万人,增长率为53.3%,中国正处于网民快速增长的阶段。

1.2 网上购物

据调查,2004年以后,网上购物消费成为网络行为新的增长点。曾经限制电子商务发展的几大瓶颈正在被突破,越来越多的网络商业模式被找到。截至2007年12月,中国网民网络购物比例是22.1%,购物人数规模达到464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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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互联网时代网络销售优势的获取

一、引言

当互联网络被视为21世纪决定国家竞争力的基础设施,全世界无论是发达国家或发展中国家,莫不全力建设其国家信息高速公路(NII),做为发展大国的中国,也不能落后于其他国家。如今互联网络迅速发展,已由学术转变为商业,并且成为全球企业的利器与企业经营不可或缺的工具。

二、最新媒体――互联网络

互联网络的形成并非来自于全球性的系统规划,它之所以有今天的规模,实在是得力于本身的特质:开放、分享与价格低廉。在互联网络上任何人都可以享有创作发挥的自由,所有信息的流动皆不受限制。没有任何时间与距离的限制,任何人都可加入互联网,因此网络的资源是共享的。由于互联网络是由学术交流开始,人们已习惯于免费使用,所以当商业化以后,各网络服务供应商(ISP)皆采用低价策略,因此更造就网络使用者的蓬勃发展。

三、网络销售的特性

销售的定义是指,为创造个人与组织的交易活动,所计划与执行的创意、产品、服务观念、推广、渠道等过程。由这个角度看,互联网络实际上具备许多销售的特质:

1.互联网络无远不及,其超越空间限制与多媒体声光功能,正可发挥销售人员的创意。

2.互联网络可以展示商品型录、联结资料库提供有关商品信息的查询、可以和顾客做互动双向沟通、收集市场情报、进行产品测试与消费者满意调查等是产品设计、商品信息提供,以及服务的最佳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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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背景下零售业营销创新研究

摘 要:随着智能终端、云计算、SDN、物联网、大数据等新兴信息技术的发展日益成熟,“互联网+”成为了创新2.0下的经济发展新业态。“互联网+”时代的到来对于我国的零售业来说是一把双刃剑。一方面,它给零售业注入了活力,带来了新的营销思维与经营方式。但另一方面,它也使得零售业的竞争日益加剧,面临着越来越严峻的困境。文章通过对服装零售业现状和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以吉姆兄弟时装定制科技有限公司为例,主要探究了“互联网+”背景下服装零售业的经营方式和市场营销组合策略的创新。

关键词:互联网+;营销创新;服装零售业

中图分类号:F713.5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8-4428(2016)06-64 -04

一、绪论

(一)研究背景及意义

近几年来,智能终端、云计算、SDN、物联网、大数据等新兴信息技术的发展已渐成熟,互联网服务模式逐步被越来越多的传统行业所采用。随着对外开放程度的不断提高,各种零售业态的逐渐成熟,我国的零售市场已经形成了买方市场。如今是消费者的时代,零售业面对的是服务要求更高、更挑剔的消费者。以规模经济来创造利益价值的经营理念已行不通,传统零售业“重销售轻服务”的商业模式早已过时,零售业的竞争日益加剧,一方面是来自外资零售业集团的威胁,例如美国的沃尔玛、法国的家乐福、德国的麦德龙、马来西亚的百盛等零售业巨头凭借着强大的资本实力和高水平的经营管理模式快速占领中国市场;另一方面是我国的零售业缺乏个性,并没有做到千店千面。同时营销方式也存在很多不足,譬如过分依赖价格竞争、营业推广竞争等方式,存在着大量降价欺诈和不正当竞争等行为,因此中国零售业必须创新。本文以服装零售业为例,分析其在“互联网+”环境下如何进行营销创新。

(二)相关概念

1.“互联网+”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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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背景下农产品销售模式的探索

摘要:本文通过对传统农产品销售模式与互联网销售模式的探讨,分析出“互联网+”背景下农产品销售模式的优点和所遇到的困境,从而提出适合我国中西部地区的互联网与传统农产品销售相结合的行之有效的方法。

关键词:“互联网+” 农产品 销售模式

2015年3月5日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提出了制定互联网+行动计划,极大的推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与现代制造业、金融业等各个领域的融合。互联网信息技术的发展给传统农产品销售模式的转型与升级带来了无限的商机,为其发展注入新的动力,驱动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进军。

一、 传统农产品销售模式

1、传统农产品销售模式的概述

我国传统农产品的销售模式主要有:

(1) 以农产品批发市场为核心的销售模式。农户生产的农产品通过自由组织、小商贩、集体组织等方式运往批发市场,批发市场则将收集到的各地农产品经过再包装到大型超市、个体户等零售终端。

(2) 以农产品加工企业为核心的销售方式。整个供应链由农产品原料供应体系、农产品加工体系、农产品分销体系构成,这种销售方式增加了农产品的附加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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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互联网农产品销售的思考

摘要 结合农产品的实际情况,对互联网农产品销售的注意事项进行了介绍,以期为农产品互联网销售提供参考,从而有效增加农民收入。

关键词 互联网;农产品销售;注意事项;用户需求

中图分类号 F304.3;F713.6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5739(2016)03-0348-01

随着互联网的不断发展以及人们消费观念的改变,通过互联网销售农产品逐渐成为一种新兴的销售方式,越来越受到商家的关注。当前互联网销售农产品的竞争非常激烈,同质化严重。面对当前的互联网发展现状,如何才能在竞争中胜出值得思考。现对互联网销售中的注意事项进行总结,以为农产品互联网销售提供参考,增加农民收入。

1 互联网产品销售从“产品思维”向“用户需求思维”转变

以制作和销售一款基于大数据分析的平台为例,准备制作的平台会通过大数据精准分析用户需求,然后向品牌商提供用户分类数据,帮他们向用户精准推送品牌广告,而开发商则从品牌商处收取费用。对这款产品的市场前景进行预测应该考虑到以下3个方面的问题:一是能够实现这种精准分析和精准推送的产品很多(如微信等),准备销售的产品与其他同类产品相比,优势是什么。如何在自己的平台上积累用户资源也需要考虑。二是要对自己的目标客户进行调查,明确其需求。三是对用户的需求大小进行分析。用户的需求大小直接关系到其对产品的使用时间。用户的需求较小,使用网络平台的时间就较短,忠诚度不高;反之,用户就会花费较多时间在这款网络平台上。因此,进行互联网商品销售时,要避免以下几个问题:一是 “我认为产品好,就想当然认为一定能大卖”的想法,至少做互联网产品不能依赖。这种想法是典型的“产品思维”,没有考虑用户到底需不需要,为什么需要。这种思维是站在“产品”角度考虑的,比如,只想着如何做出各种强大的功能,却没考虑这些功能为什么一定能吸引用户过来。自认为产品好,就觉得一定会很有市场。技术和世界经济的飞速发展,早已导致各种产品极大丰富,且同质化严重,竞争前所未有。这也就让垂直领域和细分领域产品更加的细分化[1]。其实,细分就意味着把原来某个大群体“看似”共同的需求切割成不同小群体的各种各样的需求。今天的互联网产品就是在这样的局面下生存的。因此,互联网产品只能更加艰难地挖掘小群体用户的需求,甚至又把需求打散分成好几类,然后抢占其中的某一小类需求市场。如今做互联网产品面临着比以往任何时候都要困难的竞争和挑战。过去那种“一款产品通吃天下”“一个广告招揽所有人”的“大产品”和“大广告”的美好年代早已一去不复返。也有人说“定位理论”已经失效,未必见得。只不过,如今的“定位”已经不再站在产品的角度去定位,而是站在“用户”的角度去定位。二是“用户需求思维”应该主导今天的互联网产品[2]。尤其对于互联网产品来说,用户对其看重的更多是“能否满足我的某种需求”,而对其“品牌”的重视要小于对传统行业中的品牌重视。这与传统行业有较大不同。在传统行业,一个新产品如果要脱颖而出,难度非常大,因为它面对的是与大品牌的竞争,并且在几乎没有知名度的情况下,需要大量广告投入才可能让消费者了解到它,经过反复广告后,消费者形成印象,从而可能去尝试这个品牌。此时,消费者的行为和心理路线是认知―情感―行动。人们更愿意相信“品牌”的价值。而互联网产品似乎是相反的路子,只要产品满足了用户的某个需求,那么,用户便会使用,使用后感觉好,便会在社交平台上告知分享给朋友,朋友体验好,又会告知分享给其他人,如此形成了口碑传播链条。此时,用户的行为和心理路线是:行动―认知―情感―分享传播。人们更愿意相信“满足我体验/需求”的价值[3-4]。

从以上的分析可以看出,在互联网上销售农产品时,也要遵循“顾客思维“进行销售,而不能与传统销售过程相似,仅仅只是强调农产品的质量。要进行换位思考,在充分分析目标用户的基础上,找出其最大的需求,进而通过适当的营销手段推广自己的产品。

2 对用户需求进行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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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利用互联网销售卷烟案件的思考

中图分类号:D922.29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5)06-0185-01

利用计算机网络贩卖卷烟犯罪,是指行为人直接通过电子商务网站、网上聊天工具或者电子邮件经营卷烟的相关信息,同时提供给消费者具体的付款方式,销售方法和联系方式等。

一、利用互联网售烟的特点

从查处的利用互联网从事涉烟犯罪的案例来看,其主要表现形式是,利用互联网制售假烟的非法信息吸引买家,采用网上交易结算方式,通过伪装物流手段实现暗中倾销。由于其信息传播速度快,广告效应明显,违法成本低廉,加之不易被查处,使得涉烟犯罪团伙在经营假冒伪劣卷烟暴利驱使下铤而走险。在互联网销售的卷烟大都是假冒伪劣卷烟,必定会对消费者的身体健康造成严重的损害,即使有少数属于真品卷烟,其购进渠道肯定不正规,多为走私或非法渠道卷烟,致使国家税款大量流失,但由于利用互联网的这一类涉烟违法行为具有较强的隐蔽性,单纯以烟草部门的能力难以发掘隐匿的案件线索,因此烟草部门和公安部门的信息沟通尤为重要。

二、利用互联网售烟的管辖权认定

刑法界主流观点对于犯罪地做出了广义的解释,网络服务提供者的网站所在地、下载地、操作计算机地、甚至是网页的浏览地等均可以作为犯罪地,这对打击互联网犯罪非常有利。对于一般违法行为,传统的理论认为,确定管辖的原则是违法行为的发生地。在网络违法中,一个人的行为可以远在千里之外实施,来无影去无踪,怎么确定哪些地点是违法行为发生地呢?对于操作计算机的地点,大家看法比较一致,可以认为是行为的地点。对于网络数据的传输所通过、到达的节点,数据放在网络上由他人自由下载的浏览数据网页地等地点,可否认为是违法行为发生地,是否只要通过互联网看到违法信息的专卖机关都对案件具有管辖权呢?答案是否定的。看到并不一定等于违法行为已经在当地实施或发生了危害结果,并不意味着就具有当然的管辖权,管辖权的行使需要该地点与违法行为之间有“连接点”,对于看到违法信息但又不具有管辖权的机关,应及时向有管辖权的机关通报情况,协助开展查处工作。

根据《打击利用互联网等信息网络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工作指引》,对互联网售烟行为有管辖权的专卖机关有三个:一是网站的备案、接入地点所在地专卖机关。对有备案号或许可号的自建售烟网站,应登录工信部网站核查备案信息的真实性,由备案地烟草专卖管理部门管辖。网上售烟店铺和网站上的经营信息,应由网站备案地的专卖管理部门管辖。没有备案的非法涉烟网站,在国内接入的,应由接入地管辖。二是违法人员的经常活动地点的专卖机关。判断违法人员的活动地址,主要根据是违法人员的发货地点、收货地点、电话号码、客服人员QQ号登陆IP地址、银行卡开户地点、提取现金地点、支付宝帐户关联银行卡的取现地点等信息。违法人员经常活动地的专卖管理部门应对其违法行为做深入调查。三是违法行为发生的地点。主要指消费者网上购买卷烟地点或者卷烟实际到货地点。

三、对利用互联网实施涉烟违法行为的有效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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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互联网销售的优缺点

随着电子商务与传统医药的不断结合出现药品互联网销售,网民的购药空间越发宽阔。但因交易药品的特殊性,一旦在网络流通,脱离现实流通监管,销售方身份不明,产品来源不明,药品质量不保,对使用者存在着巨大隐患,轻则造成经济损失,重则贻误病情危害生命,因此,有必要进行探讨。 1药品互联网销售中存在的问题 1.1发展迅速,监管难 医改实施基本药物基层全覆盖、压缩部分药品利润空间、降低药价等一系列措施,的确给老百姓带来实惠,但在目前药品零售价格实体药店比网上药店平均高出10%~20%的情况下,老百姓会更倾向于网上购药。因此,网上药店成为商家寻求新利润的目标,出现数以万计的不合法网上药店,虽然也逐渐受到监管部门的重视,但难度很大。 1.2合法门槛高、非法门槛低 由于药品的特殊性,国家监管对网络售药设置了严格的准入门槛,如:有健全的网络与交易安全保障体系,配备执业药师,不能销售处方药等等。网销药企只有经过监管部门的严格审批才能申领合法的牌照,而大多数企业因为各种原因无法通过审核,但在网络售药巨大的利润引诱下他们私自购买服务器,开办非法网上药店或掺杂假劣药品获取巨额利润,给消费者造成经济损失,甚至贻误病情危害生命。 1.3不合法网站难除 2008年国家药监局销售假药网站138个;2009年48个;2010年97个,今年49个,违法网站会被依法移送有关执法部门进行查处,但就在今年9月23日公布的13个网站中仅有7家网站的无法打开,其它6家网站依然打着全球唯一、直购等幌子在经营,而且网站首页显著位置并无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机构资格证书号码,各别有证书的也模糊不清,还有以患者家属的名义作夸大宣传,更有甚者更换新域名,换头换脸不换药,继续进行黑心经营。 1.4药品互联网销售的新问题 药品互联网销售模式的启用,给人们带来便捷的同时也带来一些新问题,如:消费者无法直接面对商家、事先检查药品的质量、确定商家的合法性、就纠纷进行协商等。令人费解的是从2005年至今经批准的合法售药网站仅有27家,而目前国内网络销售药品的网站已达上万家,大量的违法网站虚假药品信息、销售假劣药品,但由于其多以电话订购或在线订购方式销售,拒绝消费者上门购买,所以消费者上当受骗后往往无从投诉[1],不能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甚至是生命安全。 2改善药品互联网销售问题的方法 2.1加强法律与行政监督从事药品网上交易的企业必须严格按照《互联网药品交易暂行规定》向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经过审查验收合格取得《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机构资格证书》方可从事互联网药品销售,如违反规定撤销其经营资格、注销《资格证书》,同时移交信息产业主管部门等有关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2]。尽快完善药品网络销售法律体系,将惩处模式变更为行政处罚与刑事、民事、经济结合的方式,为查处网络药品非法销售行为提供坚强的法律依据。另外,必须明确药监、工商、信息、邮政、公安等各自的职责,多部门联合执法,更好地对网上药品销售实行有效监督[3]。 2.2规范药品广告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需加大对高新技术的开发投入,引入专业设备、专业技术人才,学习先进经验,采用第三方服务器检测浏览率和违反国家规定的广告。只有不断提高网络监管技术,才能及时地发现并有效地制止网络上违法的、不正当的药品广告行为。 2.3网络实名认证和信用评级 借鉴非药品网络销售的经验实行实名制认证、星级信用评级管理,根据网络广告的真实可靠度和售后评价进行评定,并定期在互联网上评定结果,级别高的颁布星级标志,低的实行严密监控,一旦出现违法行为,马上封闭网站域名,取消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同时星级高的网站还存在一个优势,就是得到了网民的信赖,形成了良性循环,运用市场竞争手段推动行业健康发展。 2.4加强教育 政府除了对网上药店药品销售行为的监督控制外,还应加强对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和用药安全意识的教育,在医生或药师的指导下用药,从正规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购药,只从经过国家批准的网站购买非处方药,阻止消费者不合理的购药请求[4],不轻信街头散发的各种药品传单和小广告,尤其不能轻信网上的药品销售信息,不给网上药店违法销售药品的机会,使药品网络销售事业健康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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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渗入互联网 酝酿销售模式变局

不久前,余额宝的出现点燃了互联网金融的战火,也在基金行业掀起一阵波澜。运营不到4个月规模就攀上500亿元的惊人成绩,让业界开始探讨基金销售模式的转变。

另一个引人关注的焦点是基金公司一窝蜂到淘宝网开店。目前,已经在淘宝网上进行装修的店铺超过30家,预计首批上线的公司有20多家。然而,开业时间却一拖再拖,从6月就不断传出消息,但至今没有明确的时间表。

可以看出,基金公司在积极抢滩互联网金融这片“蓝海”,但互联网金融绝不是在淘宝上开店那么简单。

“互联网是一个筛子”

基金与互联网平台还有哪些嫁接的模式和合作点?基金公司已经开始积极探讨。在9月24日和讯理财客举办“2013互联网金融价值高峰论坛”上,多位基金公司负责人都对互联网金融抱有积极参与的态度。

海富通基金副总经理阎小庆表示,之前思考的是怎么利用互联网去做客户服务,公司早已设立电商部门,主要是用互联网加强客户服务,因为其便捷性、快速、低成本,可以拉近公司跟客户的距离。

“我们在以前卖基金的时候,基本上是通过银行或券商,他们有自己的工作方式,里面欠缺客户的需求。互联网的出现,改变了这种销售模式,互联网是一个筛子,可以通过数据、好评等互联网公有性的方法,客观地被接受。有这个平台,复杂产品也应该是好卖的。问题在于如何把金融的属性通过互联网建造出来一个好的模型。”阎小庆说。

工银瑞信副总经理库三七也透露,工银瑞信对于互联网金融非常重视,为应对互联网金融的趋势,机制上专门成立一个电子商务部,保证有专门的人员研究这个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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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在液化气终端门市销售的应用

摘要:随着云计算、大数据、光纤通信、移动通信等技术的快速发展和改进,人们已经进入到了“互联网+”时代,有效地提高了工作、生活和学习的信息化水平。液化气生产、加工、销售流程繁琐,涉及的人员也非常多,为了提高终端门市销售量,亟需引入先进的分布式管理系统,利用自动化、智能化管理工具提升销售效率,提升液化气销售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液化气终端门店市场利润。本文详细地分析了液化气终端门市销售的主要工作内容,利用先进的软件工程技术建模系统功能,同时基于多层次网络组建和部署了系统软硬件资源,保证液化气终端门市销售服务的流程化、信息化和共享化,也提升了终端门市销售的服务水平,具有重要的作用和意义。

关键词:液化气;终端门市销售;入库;出库;客户

随着云计算、大数据、数据库等技术的快速发展,人们已经进入到了“互联网+”时代,基于互联网开发了各类型的分布式管理系统,比如电子政务系统、电子商务系统、金融证券系统、智能旅游系统、在线学习系统、仓储物流系统等,也为液化气终端门市销售服务提供了强大的信息化支撑[1]。

1液化气终端门市销售系统功能分析

液化气终端门市销售管理过程中,销售人员、管理人员涉及的业务非常多,通过对用户进行调研和分析,本文采用先进的软件工程建模方法导出了系统的逻辑业务功能,这些功能分别是液化气入库功能、出库功能、库存盘点、客户信息、统计分析等功能,确保液化气销售的信息化、量化管理模式。具体地,每一个功能如下所述:(1)入库功能。液化气终端门市销售业务较多,不仅包括液化气,同时也包括各类型的辅助器材,入库管理可以对物品进行分类,收储过后即可在库存数据库中增加关联数量信息,并且生成一个入库单,打印出来反馈给每一个送货人员[2]。(2)出库功能。门市销售时,液化气、液化气罐、管口配件等与业务进行交易之后,库存管理人员分发给客户之后,即可单击出库功能,该功能可以建立一个出库单,输入每一类出库商品的数量,完成出库操作[3]。(3)库存盘点。库存盘点是液化气终端门市销售业务最为关键的功能,其可以统计商品货物入库、出库的详细信息,同时与库存的货物进行对比,发现是否存在一些不正常的现象,保证门市销售的货物入库、出库完全匹配。库存盘点可以帮助门市掌握准确的库存数据,以便能够帮助用户做出正确的决策。(4)客户信息。液化气终端门市是一个销售、经营和服务单位,其主要交易对象就是客户,因此采集、管理各类型客户信息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本文根据门市销售服务实际需求,添加、查询、浏览和删除客户信息,对客户资源进行维护,确保能够为用户提供优质服务。(5)统计分析功能。液化气终端门市销售服务管理过程中,用户可以实际需求采集液化气、气罐、接口、线管等设备运行数据,针对这些数据进行调研和分析,使用柱状图、折线图等统计周销量、月销量、季度销量,确保液化气终端门市服务共享化,让每一个店长和员工掌握销售数据信息和库存信息。

2“互联网+”在液化气终端门市销售中的应用

液化气终端门市销售管理中,系统部署和运行涉及的软硬件资源很多,为此对分布式管理系统进行总结和分析,软硬件资源包括软件系统、数据库服务器、防火墙服务器、Web服务器、交换机、路由器、终端设备等,这些软硬件资源采用多层次网络,分别是核心层、汇聚层和接入层。核心层可以完成高速的门市销售数据转发功能;汇聚层可以完成数据信息路由聚合、流量计算等功能;接入层可以完成液化气终端门市访问控制管理功能,并且可以将不同的设备划分为不同的VLAN,便于对软硬件资源分组管理,实现系统数据信息的共享和操作,目前这种设计模式可以有效地避免液化气终端门市销售数据产生拥塞,保证门市销售网络健全,具有重要的作用和意义。液化气终端门市销售组网设计如图1所示。液化气终端门市销售组网可以采用先进的RFID设备、摄像头、传感器等实时地采集现场环境信息,包括液化气入库、出库和库存量,也可以使用摄像头扫描整个门店的销售人员、客户流量等信息,将这些信息通过物联网、移动网或光纤网络传输到数据层;数据层可以将其保存到各类型的数据库中,同时实现逻辑业务加工和处理,包括入库、出库、库存、客户和统计分析等各类型数据信息处理;应用层的服务器包括Web服务器、防火墙服务器等,对这些信息可以实现数据解析,将其划分为逻辑业务和数据业务两个关键类别,实现信息的加工[6]。最后,接入层可以为用户提供系统输入界面,这些界面可以部署在智能手机、平板电脑和PC电脑上,以便能够为用户提供信息输入和输出功能,实时地采集这些业务信息,保证门市销售服务信息共享。

3结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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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渠道汽车保险销售现状分析

【摘要】随着汽车走进千家万户,汽车保险保户的数量更是逐年增加,而如今信息化的时代,利用互联网渠道将汽车保险的需求转化为保险公司的业绩上升,是各个保险公司的重中之重。本文通过互联网渠道汽车保险销售的宏观市场、运营模式和发展机会几个层面对现状进行分析,为开拓互联网渠道,增加互联网渠道销售的市场份额提供借鉴。

【关键词】汽车保险 互联网营销

一、引言

近年来我国汽车保险市场面临着保费增速放缓、承保微利、市场集中度高等方面的压力,而在“互联网+”背景下,为汽车保险行业的变革带来了新的机遇和挑战。保险公司力求通过互联网渠道将复杂的保险产品转化为互联网渠道的简单操作,以此降低保险公司劳动成本,抢占保险市场份额,从而增加本企业的竞争力与利润。2014年互联网保险保费收入达到858.9亿元,同比增长195%,其中互联网渠道汽车保险保费收入达到56%,互联网保险进入了爆发增长期。与此同时,国务院出台“新国十条”,明确了保险业的重要地位,在新时代新背景下,汽车保险营销渠道更需要改变和转型。

二、互联网渠道汽车保险销售的宏观分析

互联网为其他行业带来巨大商机。当前利用互联网渠道实现销售已经触摸到生活中的各行各业,如淘宝、京东、唯品会等网站,只要消费者有需求的商品都可以通过互联网实现买方和卖方的无缝对接。

互联网不仅仅只涉及到零售业,还接触到金融领域,如各大银行的网上银行、支付宝平台及其平台下的余额宝、微信转账等功能,都逐渐代替了传统的柜台交易和银行卡交易。各支付网站更是与其他行业甚至是政府合作,提供了便民服务如水暖电气的缴费、租房、机票、酒店等等,互联网已涉及到金融领域的各个部分,因此互联网金融已然发展成为新的亮点。随着互联网时代的发展,互联网逐步由电子商务涉猎到金融、文化等各个产业。因此互联网占据着庞大的客户资源,这就为保险行业在互联网时代下的发展提供了一个契机。汽车保险的宣传与交易,完全可以通过互联网延伸到每一个客户,不仅省去了人力的浪费,而且可以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三、互联网渠道汽车保险销售的运营模式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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