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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广告范文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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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广告经营

一、互联网广告的特点

互联网广告是新生代的广告媒介,它是随着国际互联网的发展和普及而逐步兴盛起来的,与传统媒介广告相比,互联网广告具有以下几方面的特点。

1.传播范围广

互联网广告的传播不受时间和空间的限制,它通过国际互联网把广告信息全天候不间断地传播到世界各地。只要具备上网条件,任何人在任何地点都可以阅读。据有关部门统计,目前全球网民已超过10亿,并且据预测,正在以每年10%的速度发展壮大。这些网民具有较高的消费能力,是互联网广告的受众,是他们的推波助澜,让互联网广告业得以持续发展,互联网的广告效果,是传统媒体无法比拟的。但是,互联网广告传播范围广,是相对城市而言的,我国还有很多地方没有能力上网,特别是广大农村,这部分人群接受广告信息,还是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等体统媒介,因此互联网广告虽然分传播广泛,但还是有一定局限性的。

2.形式灵活多样

网络是伴随着高科技发展起来的,表现手段丰富多彩。互联网广告采用文字介绍、声音、影像、图像、颜色、音乐等丰富的表现手段,并且能够与电视、广播等传统媒体相结合,更加吸引受众。互联网广告可以集影视娱乐性、平面的广告文字表现于一体,具有其他媒体不可比拟的优势。互联网广告还拥有灵活多样的广告投放形式。目前全球互联网广告的形式主要是横幅式广告、竖式旗帜广告,按钮式广告,墙纸式广告,电子邮件式广告,网上竞赛或推广活动,弹跳广告,图标广告,文字链接等等,可谓是五花八形式多样。但是这些广告,也会造成了泛滥成灾,引起了很多网民的不满,给网民造成了不便,更有人对此深恶痛绝。

3.信息容量大

互联网广告的内容种类繁多,大到飞机、小到口香糖均可上网做广告。借助互联网的优势,互联网广告能够容纳难以计量的内容和信息,它的广告信息面之广、量之大是报纸、电视所无法比拟的。如报纸广告的信息量受到版面篇幅限制,电视广告的信息量受到频道、播出时间和播出费用的限制。随着我国计算机的普及和发展,越来越多的国内工商企业和个人在国际互联网上建立站点或主页,打出广告,推销自己,推销产品,使互联网广告信息量激增。但是,在实际工作当中,也出现了许多负面内容,如何兴利除弊,是互联网广告业的当务之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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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女&互联网广告

中国的互联网自诞生之日起,就与女性有着斩不断的联系,在互联网广告行业更是如此,利用美女来做网络厂告,更多的其实是想方设法让女性在互联网上敞开她的钱包。

现在网络广告用美女来营销的做法可说是屡见不鲜,对此新意互动副总经理胡洋表示:

“美女效应毕竟是商家营销的一种手段_由于现在的消费者都逐渐变的理性所以为了达到另好的营销效果我们还是要多开发和运用一些新型的手段和媒体”

美女效应的双面效果

互联网发展十余年,美女对于网络营销始终具有莫大的杀伤力。尤其是在线广告发展的最初阶段,

“美女效应”带来的广告效果始终都不错。甚至不久前百度的“度娘”刘冬红遍互联网,虽然是否炒作还无法确定,但“美女经济”带来的效应还是为百度赚足了眼球。可见爱美之心,人皆有之。但是,互联网的发展在经历了十余年的变化之后,美女效应到底还能不能为互联网带来经济效益,效果还要从两方面去看。

传漾科技资深副总裁刘毅告诉记者:“在线广告发展到现在,大家看的数据已经不再是简单的点击了,因为简单的点击意义并不大。”所以大多数品牌尤其是一些高端品牌,不会再单纯的依靠美女去博取“眼球效应”,因为一旦做的不好,就很容易降低品牌定位,反而为品牌传播带来负面效果。所以高端品牌一般不会用这样的策略。而是选择其它特定的广告形式。比如“全屏换底”、“大幅FLASF动画”“Flash结合视频”等,往往都用于一些高端品牌,以及针对性强的女性品牌。

而互联网发展到现在,专门针对女性消费者的广告创意早已屡见不鲜。刘毅用传漾举例,传漾推出了十二中广告创意形式,但适合的行业和产品都不一样。可能有些适合快消品的、还有一些适合IT类、汽车、金融等,“考虑到女性网民的黏着度会相对更高,所以说我们设计广告的形式往往也会对女性受众有些偏重。此外我们的一些相关数据统计和广告投放工具再统计数据上也设置了相关的统计分类,对女性因素当做一个重要的分类来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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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流向互联网

大多数汽车制造商都不惜花费大量的时间和金钱去设法弄明白自己的客户是谁,该如何找到这些客户。日产汽车公司知道网络是可以找到客户的地方。打开,网站上会出现日产公司Quest小货车的广告。在网站上则有其Infiniti高档家用轿车的广告。2004年,日产(美国)公司的网络广告费用增长了40%,而且增长势头至今未呈放缓之势。日产的媒体和新闻部主管约翰・莱奈克说:“将来,网络广告会快速增长,我们需要将公司资源重新分配到对我们来说物有所值的地方,比如网络。”

媒体争相推出网络版

对于广告客商和以广告为生的媒体来说,网络世界正发生着迅速的变化。商家投放大量的资金在网络上做广告,希望获得一些点击的日子已经一去不复返了。现在,和衡量网络广告的技术非常先进,功能也十分强大,这使得商家变得更加精明,并对广告商提出更多的要求。平面媒体和电视台主管都注意到了这一点。他们深知,由于读者和观众正在转向网络,其广告客户也随之转向网络。“广告客户的期望值日益提高,同时他们使用网络和对网络广告需求的了解也日益增多,”气象频道网站的广告销售部高级副总裁彼得・格林说。

媒体争相购买互联网资产,推出网络版,希望以此吸引更多的上网浏览者,并带来更高的网络广告收入。7月底,鲁珀特・默多克的新闻公司花费5.8亿美元买下了交际媒体公司,因该公司拥有深受欢迎的社区网站,其6月份的浏览人数高达1770万。新闻公司成立福克斯互动媒体部几天之后即作出了上述决定。雅虎和Google7月宣布,受广告收入的拉动,它们的季度收入再创新高,并且增速没有放缓的迹象。

然而,eMarketer公司的研究报告指出,尽管网络广告增长迅猛,但在2004年,它只占广告支出总值的3.6%,为96亿美元;预计在2005年可达4.6%,为129亿美元。虽然电子商务至今已有十余年的历史,但它仍只是广告业的一个新环境。网络广告价格的不确定,而且广告商至今仍在竭力确定怎样定位自己的受众。调查发现,在网络广告上的最大投资者并不是宝洁和辉瑞那样的在传统媒体上做广告最多的商家。据TNS媒体智力公司的统计,5月份,网络电话的先驱Vonage公司在网络广告上的花费最多,支出大约3010万美元;公司支出2130万美元,居第二;Verizon公司花费1950万美元,紧随其后。

网络尽力满足客户需求

传统的广告媒体正试图跟上时代,而网络也竭尽全力满足客户的需求。各类媒体都面临着自己的难题:报刊业遇到发行量萎缩,高利润的房地产广告和人员招聘分类广告的流失的问题;电视广播网与迅速普及的数字录像机艰难地竞争,录像机让人们能跳过商业广告;免费的无线电广播正面临与卫星广播及其600多万付费用户展开竞争。

各类媒体都在把注意力转向互联网,他们的广告客户也越来越多地涌向网络,“网络对我们来说,绝对是个有效的工具。”戴尔计算机公司的美国消费者业务部的销售副总裁麦克尔・法里罗如是说。据TNS媒体智力统计,戴尔公司2004年为网络广告支出1.195亿美元。“我们很容易就可以测出点击数量,能看到网络点击来自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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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广告经营措施

目前互联网广告市场正在以惊人的速度增长,互联网广告的作用越来越重要,已成为继报刊杂志、电视广播和户外广告以外的第四大媒体。所谓互联网广告,是指在互联网的站点上的以数字代码为载体的各种经营性广告。它是internet作为市场营销媒体最先被开发和利用的营销技术。互联网广告的出现使得整个广告业的发展进入了一个崭新的历史时期。互联网广告与传统广告相比,因其含有更多的新技术成分,使它存在着一些鲜明的特征:1、互联网广告具有广泛的传播时空;2、互联网广告具有较高的经济性;3、互联网广告采用“推”“拉”结合的互动方式。互联网广告不同于平面媒体广告,互联网广告是多维广告,能将文字、图像和声音有机地组合在一起,传递多感官的信息,让顾客如身临其境,感受商品或服务。互联网广告的载体基本上是多媒体、超文本格式文件,广告受众可以对其感兴趣的产品信息进行更详细的了解,使消费者能亲身体验产品、服务与品牌。这种图、文、声、像相结合的广告形式,将大大增强互联网广告的实效。

一、互联网广告的特点

互联网广告是新生代的广告媒介,它是随着国际互联网的发展和普及而逐步兴盛起来的,与传统媒介广告相比,互联网广告具有以下几方面的特点。

1.传播范围广

互联网广告的传播不受时间和空间的限制,它通过国际互联网把广告信息全天候不间断地传播到世界各地。只要具备上网条件,任何人在任何地点都可以阅读。据有关部门统计,目前全球网民已超过10亿,并且据预测,正在以每年10%的速度发展壮大。这些网民具有较高的消费能力,是互联网广告的受众,是他们的推波助澜,让互联网广告业得以持续发展,互联网的广告效果,是传统媒体无法比拟的。但是,互联网广告传播范围广,是相对城市而言的,我国还有很多地方没有能力上网,特别是广大农村,这部分人群接受广告信息,还是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等体统媒介,因此互联网广告虽然分传播广泛,但还是有一定局限性的。

2.形式灵活多样

网络是伴随着高科技发展起来的,表现手段丰富多彩。互联网广告采用文字介绍、声音、影像、图像、颜色、音乐等丰富的表现手段,并且能够与电视、广播等传统媒体相结合,更加吸引受众。互联网广告可以集影视娱乐性、平面的广告文字表现于一体,具有其他媒体不可比拟的优势。互联网广告还拥有灵活多样的广告投放形式。目前全球互联网广告的形式主要是横幅式广告、竖式旗帜广告,按钮式广告,墙纸式广告,电子邮件式广告,网上竞赛或推广活动,弹跳广告,图标广告,文字链接等等,可谓是五花八形式多样。但是这些广告,也会造成了泛滥成灾,引起了很多网民的不满,给网民造成了不便,更有人对此深恶痛绝。

3.信息容量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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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视野下互联网广告

自1994年10月美国热线网站开始互联网第一例网络广告以来,网络广告已经成为很多网站收入的主要来源,同时也带动了网络广告的不断发展和创新。随之,互联网广告的收益也直线上升,2005年美国网络广告收入达到125亿美元,2006年上半年猛增37%。市场调查公司易观国际《2011年第3季度中国网络视频市场季度监测》数据显示,2011年第3季度中国网络视频市场广告收入为14.8亿元人民币,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幅达到139.0%,环比增长48.1%。可见,互联网广告已经成为了广告的一种重要形式,以其自身的优势和特点占据了广告行业的半壁江山。但其所带来的问题也是非常严峻,那么,如何规避其弊,发挥其利,为我国的现代化建设服务就显得异常重要。

一、互联网广告的界定

1.先进性。其较之于传统的广告形式,可以将文字、声音和画面完整地、逼真地结合到一起,可以供多人观看,也可以重复观看,而且易于保存。

2.广泛性。广告的者、经营者以及广告主都很难预料其所的广告被观看和拷贝的次数与人数,只要能接触到网络的人都能够看到广告的内容。

3.跨地域性。互联网广告传播的速度快、范围广,瞬间即可传播到世界的各个角落,并不局限于某个领域。

二、互联网广告的广告主、广告经

营者和广告的者的法律定位我国目前规范广告业的法律仍然是1995年实施的《广告法》,部分省、市有的制定了一些适用于地方的规范,比如,北京、浙江等地制定了适用于地方的广告管理的规范,除此之外并没有专门制定适用新形势下尤其是互联网广告的法律规范,这显然已不能适应日益壮大的互联网广告的行为规范。《广告法》在制定之初是针对传统的平面媒体和电子媒体传播的商业广告。该法第二条之规定:“广告主,是指为推销商品或提供服务,自行或委托他人设计、制作、广告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广告经营者,是指受委托提供广告设计、制作、服务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广告者,是指为广告主或者广告主委托的广告经营者广告的法人或者其他经济组织。”依照这样的规定,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者的界定以及他们的职责显而易见,也是非常清晰的。而互联网广告的出现使得这三者的界限日渐模糊。首先,传统广告的操作模式里一般的企业不可能自己经营媒体而又自己的广告,但现在很多企业都在自己的网站中设计、制作、网络广告,则这家企业就集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者于一身了。另外,由于互联网是开放的,建立主页以及主页的链接又是非常容易的,由此出现的信息都可能成为广告的一种形式。这种链接关系复杂,使得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者三者之间的区分就更加困难。因此,现行《广告法》对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者的定义和约束显然已经不能适应网络广告的现状和发展。

三、法治视角下的不当互联网广告的表现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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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入侵”广告业

普华永道统计数据表明,互联网广告是金融危机后唯一仍然保持正增长的广告媒介。

作为一个全球5,000多亿美元产值的行业,广告业的规模同它的表现方式一样的吸引人们的关注,根据花旗集团研究统计,近三十多年来,整个美国的广告年均投放金额占比GDP高达2%。互联网时代的到来对许多行业的变革都有着极其深远的意义,对广告业则更是如此。

将一种传播媒体推广到5,000万人,收音机用了38年,电视用了15年,而互联网仅用了5年。互联网的迅速普及结束了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对人类眼球长达几十年的统治,当“电子的”和“在线的”开始渗入人们生活的各个方面,传统媒体逐渐被年轻人抛弃,互联网广告的价值也逐渐显现出来。

提起互联网广告,DoubleClick是一个不能被忽视的起点。这家成立于1996年的公司通过整合一些主流网站的广告位,利用Cookies相关技术动态跟踪用户行为并提供相应广告信息。1998年,当DoubIeClick作为第一家互联网广告公司在NASDAQ上市首发时,其广告网络总计才覆盖了60余家站点。其市值在互联网泡沫阶段曾达到百亿美元,后随着互联网泡沫的破灭,股价由最高点的134美元跌至4.53美元。

2007年4月,Google宣布将花费31亿美元从私人股权投资基金Hellman&FfiedinanLLC和JMI Equityand Management手里将DoubleClick买下,这笔交易的价格相当于DoubleClick公司2006年收入的20倍,也是Google迄今为止投入的最大一笔并购资金。仅仅半个月之后,Yahoo宣布以6.8亿美元收购Right Media,随即是WPP宣布以6.49亿美元收购24/7 Real Media,而再之后,则是微软动用60亿美元现金收购aQuantive,这也是微软迄今为止最大的一笔并购交易金额。

几乎在同一期间,中国最大的数字化媒体集团分众传媒宣布将以7,000万美元现金和价值1.55亿美元的分众传媒普通股收购中国最大的互联网广告服务商――好耶广告网络的全部股份。

互联网广告作为一个刚刚发展十年的行业,却得到了如此众多企业巨头的青睐,其魅力可见一斑。普华永道(PricewaterhouseCoopers,PwC)的统计数据表明,互联网广告是金融危机后唯一仍然保持正增长的广告媒介。

颠覆性的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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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移动互联网广告

摘要:随着3G技术革命的到来,手机手机已不仅仅是通话工具,而成为智能化、网络化、媒体化、个性化、的移动终端,成为商家关注的广告平台。文本透析了移动互联网广告的重要性,以及怎样用移动互联网广告开辟全新的营销策略。

关键词:移动互联网;广告;市场营销

中图分类号:G2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8122(2010)11-0106-02

一、引 言

数年前,有一位知名的风险投资专家被问及未来投资趋势时,曾预测说过这样一句话:“在未来几年,如果谁能将移动终端和互联网结合起来,并能有效应用于市场营销,那么他将成为全球风险投资不计代价疯狂追逐的对象。”然而就在短短数年后,这种曾被奉若神话的产业模式正在悄然兴起,而且已经凭借独特的创新服务模式和不可替代的互动体验在市场应用上初露锋芒。

二、移动互联网广告营销模式

以3G为代表的手机技术革命,引发了全球通讯应用及消费生活的革命,同时也掀起了一轮新的3G衍生产业革命。这场革命的典型特征,就是将手机的核心使用价值从通话工具发展成为智能化、网络化、媒体化、个性化的移动终端,一个可以随时随地覆盖到人们工作、生活、休闲娱乐、柴米油盐甚至吃喝拉撒的超级终端。某种意义上讲,移动互联网将互联网与移动终端完美结合,互联网与移动终端20年的积淀和普及,为二者结合提供了前所未有的发展良机,摆在所有人面前的,将是一块大得超乎人类想象的“蛋糕”。在刚刚结束的2010中国互联网大会上,移动互联网成为最热门的话题,几乎所有参会的嘉宾开口必谈的就是移动互联网,甚至一些互联网业界资深人士预测移动互联网的发展将大大超越传统互联网,创造未来奇迹。

CNNIC的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10年6月底,我国4.2亿网民中,手机网民达到了2.77亿,在所有网民中的普及率达到了65.9%,中国新增网民62%来自手机,半年新增了4334万手机网民。这些数字足以说明移动互联网人数在中国发展的速度有多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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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广告的两个变量

时间进入2013年7月份,在移动互联网已经鲜有创新亮点,并代之以兼并与收购频繁出现的背景下,互联网广告领域却连续出现了几个结构性变化。

首先是移动广告领域的破冰。

7月11日,在北京举办的MMA无线营销论坛2013之上,MMA中国公布了四个移动广告标准:APP应用嵌入广告SDK监测标准 V.1.0,广告API监测标准V.1.1,广告物料标准V.1.0和广告监测标准 V.1.0。这四个标准的公布对于整个中国移动互联网产业来说意义重大。

众所周知,在PC互联网上已经很成熟的流量变现模式,转移到移动互联网之上就突然失效,大量的开发者手握可观的App下载量却无钱可赚。整个移动互联网在表面繁荣之下并没有实现商业价值的闭环。

究其原因,是由于广告主需要的是在移动终端上基于新科技的效果量化,而不是在手机屏上价值大打折扣的批量购买。而且,他们还需要一套如同在PC互联网之上的比较直观的监测方法。

大量广告主在等待行业标准的出台。在这些“刀叉”准备好之后,才可以推动品牌广告主做“蛋糕”的信心,进而解决移动广告的行业造血功能严重不足问题。

在量化用户、量化媒体之后,虽然移动广告到达开发者还有好几个波长,但至少在7月份已经完成了这关键一个波长的建设。

其次是RTB(Real Time Bidding,即实时竞价)广告的蓬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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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互联网广告的标尺

如同电视广告界的央视索福瑞,秒针所做的就是靠技术,为互联网广告打造科学的评估标准。

遇上互联网广告的春天

自2006年成立至今,秒针公司在5年多的时间里,亲历了互联网广告从无到有、从少到多的过程,并在这个过程中找准了自己的定位,那就是第三方的广告技术公司。

秒针公司CEO祝伟曾任职于麦肯光明,他说,“我了解广告,当初看到数字媒体广告发展迅猛,却缺少有效的评估机制,还在单纯追求点击率,我就感觉这不是一种科学的方法。”

直到2006年,祝伟经过投行朋友介绍认识了吴明辉。当时,北大毕业的吴明辉刚刚创立秒针公司,正在开发一个海量数据的处理分析平台,想做比谷歌和百度更牛的搜索引擎。他们一拍即合,迅速启动了致力于帮助广告主有效评估互联网广告的投入产出(ROI),优化未来的在线广告投入,提升广告效果的服务。

这个定位为秒针公司带来了巨大的市场空间。从2007年开始,随着广告主对互联网广告预算额的增长,秒针公司的客户已达数百个,其中,宝洁、大众汽车、迪士尼、欧莱雅、肯德基等国际知名品牌占70%以上。

去年,广电总局下发通知,决定自2012年1月1日起,全国各电视台播出电视剧时,每集电视剧中间不得再以任何形式插播广告。“限广令”一出,据说全国电视台的损失不下200亿元。这笔钱最终极有可能流向互联网。对于秒针公司来说,这无疑是个好消息。

“比如2006年、2007年,一个广告主在互联网广告上的预算很少,可能只有十万、二十万,这时,广告主就不会考虑到优化的问题,他们会认为只要把这笔资金投入互联网就是一种创新,这就够了。只有当他们的预算增加到几百万、几千万的时候,他们才会考虑这笔钱花得对不对,是不是物有所值。” 祝伟笑着说,“这样的需求越来越大,我们才有更多的用武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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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广告规模战

在新媒体的冲击下,电视媒体显然有些江河日下。但是对于众多广告主来说,依然信任电视的覆盖面和影响力。这一点为许多互联网营销人士所诟病。其实,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广告主的需求存在一定的合理性。譬如在打造品牌的初期,广告主追求的是知名度,需要尽可能广泛地将信息传播出去,而至于精准传播,则发生在品牌细分等阶段之后。

面对广告主需求,如何争取这些客户呢?

这其实牵扯到一个营销学上的经典问题:教育客户还是迎合客户?目前比较通用的答案,是我们应该迎合客户的需求。换句话说,互联网将抛弃以往“精准打击”的思路,变狙击手为轰炸机,追求广泛的受众覆盖。据新浪商业运营总经理戴杰介绍,越来越多的广告主借助于电视媒体的计算方法、考核方法衡量在互联网上的投入产出。这,正是新浪推出“龙渊”广告平台的初衷所在。

9月6日,“2013新浪商业思想OpenDay”会上,新浪首次了互联网全媒体覆盖广告平台“龙渊”。所谓全媒体覆盖广告平台,即是:利用新浪网、新浪微博覆盖80%中国网民,实现跨屏、跨产品线混平台优质展示广告,按独立用户、控频投放的创新广告平台。新浪商业运营副总裁王雅娟告诉《成功营销》记者:“其实广告主并不是在互联网投放电视广告模式,而是希望像电视一样,实现海量人群的覆盖。”“龙渊”这个产品借鉴了电视广告的优势,也缩短了对广告主的教育时间。

电视广告的运营模式,往往是追求受众的广泛覆盖,以大规模的广告投放为手段,利用电视媒体的高频次到达,从而取得可观的广告效果。譬如当年脑白金的广告战略,正是大量购买电视台的“垃圾时段”,反复播放广告,以量取胜,最终成功植入消费者的心智,取得了非常好的销售效果。

新浪商业运营副总裁王雅娟表示:区别于视频网站通过单一媒介覆盖,“龙渊”是一款互联网全媒体覆盖广告产品,可以在不同时段覆盖不同“触网”习惯的受众。与传统网络广告投放相比,新浪覆盖广告平台在无需制定广告排期的情况下,只需要确定覆盖的人数以及目标频次和时间即可完成投放。

当然,由于具备了互联网的基因,“龙渊”并不完全是电视广告的翻版。首先,“龙渊”能够实现广告主在电脑屏幕和移动终端屏幕的跨屏投放,并且,新浪旗下的门户、视频、微博、移动端等四大产品线都可以为“龙渊”所用,实现跨屏、跨产品线混平台优质展示广告投放。在实现全媒体平台打通的基础上,根据广告主的要求,针对独立用户的投放频次实现定制。用戴杰的话说,“据相关数据显示,39.7%的受众认为广告词重复2~3次为最佳,龙渊覆盖广告平台的重复频次控制准确性将使互联网广告达到最佳效果。”

对于传统媒体与新媒体的发展态势,论者多以为电视媒体终将没落,新媒体必然崛起。实际上,融合才是主流。尺有所短,寸有所长,君不见电视媒体的“读报”栏目,也将报纸内容搬到了大屏幕上,一些杂志也能够附赠光盘,将广告内容以多媒体的形式呈现。这些都是媒体融合的表现。同样,新浪“龙渊”学习借鉴了电视广告的优点,更好地满足了广告主的需求。在战争中,狙击手或可以起到扭转战局的作用。但真正决定结果的,往往还是大规模军团出击的“人海战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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