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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迁移范文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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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家户口不迁移

案例 2008年5月,李立与潘翔签订《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约定潘翔将其名下的一套房屋以5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李立。合同约定,双方在2008年6月1日之前共同向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办理转让过户手续。潘翔在房屋过户之日起50日内,向房屋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机构办理原有户籍的迁出手续,如果未能按时迁出的,则每逾期一日,潘翔则应当按照房屋总价的万分之五向李立支付赔偿金,直至原有户籍迁出时止。合同签订后,李立按照约定付清了房款。

2008年6月1日,双方到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了该房屋的产权过户手续,但潘翔的户口一直留在房屋内。后来,李立多次催促潘翔迁户口,但潘翔总是以目前自己名下没有房产,户口无处迁人为由予以拒绝。明明是自己已经花钱买下的商品房,却莫名其妙有别人的户口在其中,李立怎么想都觉得不安稳,在经过了将近半年的反复劝说无效后,无奈之下,李立在2008年11月将潘翔告上法庭,要求判决潘翔将户口立即迁出。

法院判决 法院案件审理过程中,经法官释明,李立得知户籍迁移属于行政管理问题,不属于民事案件的受理范围,因此将诉讼请求变更为要求潘翔支付逾期迁出户口的违约金。法院认为,双方在合同中关于不能按时迁出户口应支付违约金的约定内容明确且合法有效,最终判决支持了李立要求潘翔支付违约金共计两万余元的诉讼请求。

理财提示 在我国当前国情下,二手房买卖的过程中难免会遇到户口迁移的问题。有时候会出现合同约定卖家应该迁出户口却迟迟不愿执行的问题。对于这类问题,买家应注意以下三点。

一、根据现有规定,户口和商品房产权所有者之间已没有必然的法律联系,卖家在出售房屋后拒绝迁出户口也不会影响商品房的使用价值,当然也不会影响买家户口的迁入。与此同时,买家也不能仅仅以此为由要求解除房屋买卖合同。

二、户口迁移属于行政管理问题,不属于民事案件的受理范围,即便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出卖人有义务将户口迁出,但由于该义务属于不能强制履行的事项,法院不能做出强制出卖人迁移户口的判决。

三、如果买卖合同约定,卖家没有按时迁出户口应承担违约金的话,那这种违约金约定则属于民事案件处理范围,法院可以判决支持。因此在二手房交易中,在房屋内户口情况多样复杂的情况下,比如存在人户分离情况的,更是要谨慎操作。建议买家最好要求卖家在完成交易之前将户口全部迁出。如果卖家由于种种原因,确实无法在交易完成之前迁出所有户口的,双方可以约定具体的迁出日期及逾期迁出的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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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迁移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人口管理,优化人口结构,提高人口素质,促进我市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户口由市外迁入本市和在本市范围内迁移户口的,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公安机关是户口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对户口迁移进行审批和办理有关手续。

第二章市外人口迁入

第四条下列因工作关系转入本市的人员准予迁入户口,户口迁入本市后,户口应落在单位集体户内:

(一)经本市组织、人事、劳动(或其授权部门)批准招调的符合本市人才引进标准的干部、工人。

(二)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安置在本市的复员、退伍军人和转业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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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迁移与房屋买卖

为更好地普及法律常识,同时为广大读者提供法律服务,本刊联合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开设“法律服务”栏目。大成律师事务所是中国成立最早、规模最大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之一,曾连续三年被《亚洲法律杂志》(ALB)评为“亚洲规模50强第一名”。本刊联手大成律师事务所开设“法律服务”专栏,除定期向读者介绍相关法律专业知识外,还为广大的普通民众提供法律支持和服务。如你在生活中碰到困惑的法律问题,或有法律纠纷需要咨询,都可把相关情况发至邮箱:,我们将请大成律师事务所的相关专业律师来作解答。

Q1:王律师,你好!

本人今年78岁,老伴已于三年前过世。现在本人居住的是上海一套56平方米的房子,房子的产权证上只有我一个人的名字。由于我没有儿女,也没有人照顾,所以希望把这套房子卖掉,然后住进养老院,将该房款用于支付养老院的相关费用。但是,由于历史原因,我的房子里还有我外甥的户口。我想咨询一下,如果未经我外甥的同意,我与他人签订该套房屋的买卖合同,是否有效?此外,如果将该套房屋卖出,我外甥执意不肯迁出户口,我该如何处理?是否可以向法院?

求助人 陈先生

A:陈老先生,你好。根据上海高院 《关于审理“二手房”买卖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房屋权利人个人购买所得的房屋,配偶或其他亲属因婚姻或亲属关系形成了同住事实,房屋所有权人有义务保障其居住权益,但该权益的存在并不构成对房屋所有权人处分房屋的限制。因此,未经在房屋内共同居住的其他成员同意并不影响房屋所有权人对外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

也就是说,陈老先生作为该房屋的唯一产权人,你有权利处分自己的房产。你外甥是否同意你处理该套房产,并不影响你对外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但是,根据本律师以往的经验,房屋买卖合同中,一般会对房屋户口的迁出时间有所约定,若你的外甥不配合,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迁出户口,你可能将按照房屋买卖合同的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对于“二手房”买卖中,当事人约定出卖人迁出户口,并由买受人迁入户口,但嗣后因出卖人拒不迁出户口而引发纠纷的,上海市高院已在2003年第3期《民事法律适用问答》中对此问题作了明确规定,但实践中仍有不同理解。2005年12月16日,上海市高院下发《关于审理“二手房”买卖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根据其规定,当事人虽在买卖合同中就户口迁移事宜作出了约定,但户口迁移涉及相关行政部门的审批制度,属于行政管理范畴,不属于民事案件的受理范围。经释明后,当事人仍坚持主张迁移户口的,应裁定不予受理或驳回。

对此,本律师建议陈老先生在房屋出卖前与自己的外甥就房屋买卖的相关事宜友好协商,以免日后因户口迁移而导致不必要的麻烦。陈老先生也可以与自己的外甥或其他第三方签订《遗赠抚养协议》,由陈老先生的外甥或该遗赠抚养协议的相对方承担照顾陈老先生的义务,并负担陈老先生养老送终的全部费用,在陈老先生百年后,将该房产赠与陈老先生的外甥或该遗赠抚养协议的相对方。这个方案或许能解决陈先生当前所遇到的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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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调整户口迁移政策

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常住人口有序实现市民化,稳步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提出进一步调整户口迁移政策:

全面放开建制镇和小城市落户限制。在县级市市区、县人民政府驻地镇和其他建制镇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等,可以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有序放开中等城市落户限制。在城区人口50万至100万的城市合法稳定就业并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同时按照国家规定参加城镇社会保险达到一定年限的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等,可以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压力小的地方,可以参照建制镇和小城市标准,全面放开落户限制;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压力大的地方,可以对合法稳定就业的范围、年限和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范围、条件等作出具体规定,但对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不得设置住房面积、金额等要求,对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年限的要求不得超过3年。

合理确定大城市落户条件。在城区人口100万至300万的城市合法稳定就业达到一定年限并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同时按照国家规定参加城镇社会保险达到一定年限的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等,可以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城区人口300万至500万的城市,要适度控制落户规模和节奏,可以对合法稳定就业的范围、年限和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范围、条件等作出较严格的规定,也可结合本地实际,建立积分落户制度。大城市对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年限的要求不得超过5年。

严格控制特大城市人口规模。改进城区人口500万以上的城市现行落户政策,建立完善积分落户制度。根据综合承载能力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具有合法稳定就业和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年限、连续居住年限等为主要指标,合理设置积分分值。按照总量控制、公开透明、有序办理、公平公正的原则,达到规定分值的流动人口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等,可以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有效解决户口迁移中的重点问题。认真落实优先解决存量的要求,重点解决进城时间长、就业能力强、可以适应城镇产业转型升级和市场竞争环境的人员落户问题。不断提高高校毕业生、技术工人、职业院校毕业生、留学回国人员等常住人口的城镇落户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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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转移转户口户籍迁移意愿的调查报告分析

[摘要]文章对在湛江市遂溪县黄略镇南亭村的转移转户口户籍迁移意愿进行问卷调查,统计结果显示,该村很大一部分转户并不愿意把户籍迁到城镇,占56.25%,仅有25.00%的转户会留在城市,还有18.75%的转户持观望态度。针对农村转移转户口户籍迁移意愿,有必要从个体特征因素、家庭因素、职业层次因素、个体收入因素、回农村就业意愿因素、住房因素和社会融合因素等7个方面,分析影响转移转户口户籍迁移意愿的主要因素。

[关键词]湛江市;农村转移转户口;户籍迁移意愿

1研究背景与意义

日前的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明确提到各类城镇要健全农业转移转户口落户制度,在当前我国城镇化加速推进的情况下,我国特有的户籍制度势必阻碍了城镇化的发展,户籍制度改革势在必行。但要先确定农村转移转户口户籍迁移意愿和迁移意愿受到哪些因素的影响,政府才能制定出合理的户籍制度改革政策。因此,调查组对湛江市转移转户口户籍迁移意愿及其影响因素进行问卷调查并分析。

2问卷样本数据介绍

2.1转移转户口户籍迁移意愿影响因素的问卷回收情况

本次问卷调查主要针对在湛江市工作的转移转户口,这里的转移转户口定义为在城镇居住一个月及以上的跨县市务工、经商的流入转户口。问卷调查时间是2015年1月到3月2日,调查地点包括各区建筑工地、购物区、车站等转移转户口比较集中的地方。我们采用问卷的形式进行调查,以保证问卷回答内容的可靠性。本次调查活动共发放问卷1350份,收回1350份,收回率100%,其中有效问卷1320份,有效率97.78%。问卷设计的户籍迁移意愿影响因素包括个体特征因素、家庭因素、职业层次因素、个体收入因素、回农村就业意愿因素、住房因素和社会融合因素7个方面。

2.2转移转户口户籍迁移意愿影响因素与户籍迁移意愿的统计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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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迁移及享受待遇工作计划

一、户口迁移

根据《市户籍准入登记暂行办法》的规定,户口迁移实行条件准入制,符合规定的准予迁入。

1、凡从农村买户口转为城镇户口的,不得迁回农村户口。

2、凡政策性农转非(如教师家属、知青下放家属、0.2%户口迁入等):不得迁回农村户口。

3、婚嫁迁移:只允许在同种户口性质中迁移;配偶一方“人户分离”(即指居住地与户口所在地不一致)的,另一方只允许迁入其户口所在地,不得迁入居住地。

4、退伍军人:允许迁回入伍时的户口所在地。

5、大中专毕业生(在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的除外):允许迁回入学时的户口所在地。

6、离婚人员:允许迁回婚前的户口所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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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学生户口迁移现状与户籍制度改革对策

[摘要]本文分析了驻秦(河北秦皇岛市)六所高校大学生户口迁移现状,反映出高校学生在迁移户口过程中碰到的各种问题,能够折射出当今社会户籍管理存在的普遍现象。怎样理顺高校大学生的户籍管理,我国的户籍制度怎么改革才能使大学生们少走弯路,这是我们值得研究和探讨的问题。针对目前驻秦高校学生的户籍管理模式,使得大学生户口信息重复登记,以及新生落户和毕业生迁出阶段出现“真空”期,给大学生带来诸多不便等问题,提出了有效坚持“以人为本”的户籍制度的改革对策。

[关键词]驻秦高校 大学生 户口迁移 户籍管理 户籍改革

[中图分类号]G64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5349(2013)03-0013-03

大学生这个群体是我国公民重要且主要组成部分,近十多年来由于高校的不断扩招,2012年我国高校在校生人数达三千多万,也就是说有这么多大学生牵涉到户口状态问题。每年的高校录取人数和毕业生人数相加从十年前的400多万到2011年的1300多万,涉及到上学户口是否迁移和毕业户口迁出等问题,他们是3~5年短期内迁徙变动最大的群体。这个庞大的人群户口处于什么状态?有什么问题?生活的怎样?应该是当今社会不容忽视问题,他们生活的好坏直接影响着他们的学习、工作,某种程度上也影响着当地经济的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我校是一所面向全国2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的驻秦高校,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与燕山大学和我校一样,学生来自全国大部分省份。大庆石油学院秦皇岛分校、中国环境干部管理学院及河北建材职业技术学院是驻秦三所职业专科学校,生源也来自我国部分省份。这6所高校在大学生户口迁移问题上存在相同情况和问题,具有共性,也就是说我们6所驻秦高校学生户口迁移现状具有一定的代表性,能够折射出当今社会及高校的普遍现象。户籍与每一个人的生活息息相关,我们作为多年从事高校学生集体户籍管理者,深知大学生们在户口迁移过程中碰到的困难,为他们户口处境担忧。在实际工作中我们感受到了户籍制度改革的进步,同时也感受到与之相适应的配套措施跟不上、误读或不理解有关户口政策、某些单位和个人不履行职责等,导致大学生在户口迁移过程中出现各种各样的问题。怎样理顺高校大学生的户籍管理?我国的户籍制度怎么改革才能使大学生们少走弯路?减少社会行政成本?使他们把更多的经历投身到学习和社会建设中去,这是我们值得研究和探讨的问题。当然,户籍制度改革不是说想改就能一步到位的改革,这是一项关系到国民生活的系统工程改革,需要不断探索,循行渐进,更需要有识之士的关注和参与。

一、驻秦皇岛高校学生户口迁移的现状

(一)上学户口迁入高校

大学生户口迁移从计划经济时代考上大学户口统一从原籍迁移来学校,到2003年公安部规定“大中专院校学生入学后是否迁移户口,可以根据本人意愿自由决定”。这经过几十年的跨度,也是适应社会发展形势国家采取的便民利民措施,是户籍制度改革的进步。大学生入学时户口迁移率从计划经济时代的100%,逐年下降,到2011年9月,驻秦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教育部所属)入学户口迁移率50%、燕山大学入学户口迁移率20%、我校入学户口迁移率12%左右、大庆石油学院秦皇岛分校迁移率29%、中国环境干部管理学院迁移率6.4%、河北建材职业技术学院迁移率6%左右,分析其原因:1.我国经济正在发生深刻的变化,特别是农村,以前是上学追逐“农转非”,向往城市生活,大中专学校毕业后包分配工作,迁户口拥有“国家干部身份”,到现在的自己择业且就业难,无所谓迁移户口。另一方面,在中小城市和乡镇,人们生活水平日益提高,本地区的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体系逐渐加强,附着在户口上的优惠待遇也会显现。这是大学生不迁移户口的客观原因。2.各地正积极推进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在农村历来户口与土地、宅基地等挂钩,如户口迁出意味着放弃所拥有的农村改革政策带来的待遇。另外,看见本村的大哥大姐们上大学户口迁往学校,毕业后没有就业,户口再想迁回家,就难上加难。这是近几年大学生入学户口迁移率下降的重要原因。但我国经济发展不平衡,特别是偏远及相对贫困地方的新生还是愿意把户口迁来高校,有部分学生还认为户口迁来高校是为了毕业后方便找工作以及在校方便办事等原因(有些事情只能在户口所在地办理)。调查显示,层次较高的高校大学生户口迁移率较高,户口迁移率也与生源地有关。这似乎预示着“户口迁徙自由”的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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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户口迁移政策实施细则

1、人才落户

(一)符合济南市《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促进人才创新创业的实施意见》中人才分类目录确定的国内外顶尖人才(A类)、国家级领军人才(B类)、省级领军人才(C类)、市级领军人才(D类)、高级人才(E类),及省、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认定的其他高层次、高技能人才,本人、配偶及未婚子女;

(二)取得博士、硕士学位(含教育部认定的留学归国取得同等学位人员),或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高级技师,本人、配偶及未婚子女;

(三)50周岁以下,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工人技师以上职业资格,签订劳动合同、按规定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人员,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

(四)45周岁以下,具有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高级职业资格,签订劳动合同且按规定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满2年,并持有居住证的人员,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

(五)45周岁以下,具有国家承认的研究生学历、或本科学历(含教育部认定的留学归国取得同等学历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按规定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人员,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

(六)40周岁以下,具有全日制普通大专、中专学历(含职业院校及教育部认定的留学归国取得同等学历人员),按规定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分别满1年、2年,并签订劳动合同且取得居住证人员,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

(七)受到部、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表彰或在世界技能大赛和国家级一、二类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奖人员,或近3年荣获本省一类职业技能竞赛三等奖以上或本市一类职业技能竞赛二等奖以上的人员,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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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二维码的公安户口迁移系统的设计与实现

【 摘 要 】 二维码技术已经在社会生活各个领域得到了广泛的应用,由于二维码可以存储多种格式的信息且能够被自动识别,本文基于二维码技术结合公安户口迁移业务,设计并实现了一个基于二维码的户口迁移系统,并且详细分析了系统设计和实现的原理。

【 关键词 】 二维码;户口迁移

1 引言

二维码相对于条形码是一种新的编码方式,具有信息容量大、编码范围广、纠错能力强、自动识别率高和制作成本低等特点,其可以被自动识别的特点特别适用于作为信息传递的载体。在公安户口迁移业务中,需要将居民的户口信息由A地迁往B地。传统的户口迁移业务需要手动将居民的户口信息录入信息系统,不但工作量大而且容易出错,本文结合二维码适于作为信息传递载体的特点,设计并实现了一个基于二维码的公安户口迁移系统,旨在提高公安工作的信息化水平。

2 二维码户口迁移系统概述

二维码户口迁移系统主要包括登录模块、用户管理模块和户口迁移模块。首先用户需要输入正确的用户名和密码才可以登录使用二维码户口迁移系统;当用户进入系统后系统会根据用户名自动从数据库中查询用户的权限,只有管理员用户才可以使用用户管理模块,普通用户只能使用户口迁移模块;户口迁移模块包括户口迁入模块和户口迁出模块。户口迁出模块可以将数据库里户口信息表中的记录转化成为二维码,并通过打印机打印出带二维码的户口迁移证,户口迁入模块可以将带有二维码的户口迁移证上的户口信息通过二维码扫描器扫描到数据库的户口信息表中。其功能模块如图1所示。

3 系统开发技术方案

二维码户口迁移系统采用面向对象的软件工程思想进行开发,主要涉及到四个关键技术:(1)对象持久化,即实现应用程序中的对象与数据库中的记录的相互转化;(2)对象序列化和反序列化,即实现对象和数据流之间的相互转化;(3)二维码编码和解码,即实现数据流和二维码之间的相互转化;(4)二维码打印和扫码,即将实现现实世界中的二维码图片和计算机内存中的二维码图像相互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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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户籍制度改革的意义及对人口迁移的影响

[摘要]2016年,多个省市相继出台关于取消城市与农村户口限制,特别是当上海近期了户籍制度改革意见之后,中国出台户籍制度改革方案的省份已经有29个之多。将各个省份方案整理后不难看出,各省市普遍提出将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大部分省份降低了落户门槛,放宽了落户条件,引起了教育、经济、住房等诸多方面的重大变革。

[关键词]户籍制度;人口迁移;改革

[DOI]1013939/jcnkizgsc201720131

2016年4月19日,国家发改委规划司司长徐林在新闻会上透露,全国范围内已有2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在国务院出台户籍制度改革方案之后相继出台了具体的户籍制度改革方案。因此,落到今年的首要任务便是让全部省份出台落实国务院户籍制度改革的具体做法和政策。依据国家版的户籍改革意见,一方面,需要全方位解除小城市和建制城镇落户的限制,有秩序地放宽政策使其打破中等城市的落户束缚,合乎规范地将大城市落户条件确定落实,特大城市人口规模化得以严格管控。另一方面,大城市的落户条件,国家颁布的户籍改革意见对大城市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年限有严格规定,即不超过5年,其中安徽缩短到不得超过3年,河南缩短为不得超过2年。

此次的户籍制度改革,引起了人们的关注。多年以来,国家主要的行政管理手段是以户籍制度为前提,由社会经济基础所决定的上层建筑。目前实施的城乡二元户籍制度的基础与改革开放和全面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轨的经济基础并不适宜,充满矛盾。而现行的城乡二元户籍制度的基础又是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城乡二元结构,所以基于此种情况,户籍制度改革便变得势在必行。

1户籍制度改革及其意义

11户籍制度改革

一切社会的管理的重要基础,都是户籍制度这一项基本的人口管理制度。其中包含人口登记信息和人口迁移管理。同时,户籍制度作为一项与资源配置和利益分配密切相关的制度,在如今中国现实社会中,不仅执行登记与人口管理的职能,还能与福利优惠密切相关。包括就业、教育、住房等一系列的公民所享有的社会福利。长期固定模式的户籍制度形塑了二元劳动力市场,外来劳动力通常很难有机会获得较高层的工作岗位,而只能从事层次比较低、工资较少的工作,这都是源于对外来人口的就业保障、就业机会以及就业待遇的排斥与歧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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