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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管理机制范文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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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管理对造价控制影响的机制分析

摘 要:以合同管理对造价控制的作用为切入点,探讨了两者之间的作用关系,构建了两者的作用概念模型,认为合同管理对造价控制的作用渠道包括合同管理前期、中期、后期、后评估期,并加以阐述,以期进一步探索有效的方式方法加强合同管理,从而提高造价控制的有效性。

关键词:合同管理,造价控制,作用模型,作用模式

中图分类号:TU723. 1 文献标识码:B

0 引言

随着我国工程建设项目合同管理制的建立与实行,各工程建设单位都充分认识到合同管理贯穿于整个建设项目的全过程,对控制工程造价具有重要意义

[1]对于房地产行业而言,近年来,整个市场异常火爆,但是市场不规范,各种工程纠纷频发,超中标价、超预算现象严重,如何提升合同管理的基础地位,进而合理控制工程造价,已成为目前房产单位项目建设的新动向。因此,有必要从造价控制的角度加以认真研究合同管理,切实有效地抓好合同管理的每个环节,从管理的方法和手段上采取措施,这样才能使项目造价得到有效控制。

1 合同管理分类

对于建设工程项目而言,合同由形成到完成结束,要经历许多过程,花费很长时间,合同管理必须在合同的整个寿命期中进行,而且要针对不同的阶段,来确定每一个阶段合同管理的任务和重点。从合同的寿命期角度,合同管理可以分为合同管理前期、合同管理中期、合同管理后期。合同管理不仅要重视合同签订前的管理,更要重视合同签订后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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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合同管理运行机制

摘要:“信则立,无信则废。”信用既是企业的生存之道也是企业文化的内涵,企业的信用大多数是通过合同这种书面形式来体现,合同管理是一个全面的、综合性的的管理领域,遍布于企业的各个方面。文中从建立机制、执行合同评审、责任制度几方面对国有企业的合同管理进行了简单的分析。

关键词:合同管理;机制;评审;责任

合同管理可以说是企业管理的生命线,是保障交易安全的基石。国有企业的在国民经济中的特殊地位更要求其应具有较为成熟可控的合同管理模式。

一、要建立合同管理运行机制

国有企业的合同管理应当施行有领导主管,有机构统管,有人员专管,有制度保障的二级合同管理运行机制。1.人员落实首先是领导到位。按照责任明确的原则,应当设立一名分管生产经营的副总经理为合同管理负责人,机关职能部门有专门抓合同管理的人员,下属分公司、子公司等单位应当成立由经理或主管副经理亲自任组长、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和合同管理机构负责人参加的合同管理小组形成集体研究、民主决策的工作制度。其次是合同管理机构要配备合格的合同管理员,实行持证上岗要求。2.机构落实按合理分工、相互制约、便于协调的原则建立具有纵向管理层级关系的合同管理体系。公司作为一级管理机构,除分管生产经营的副总经理作为合同管理负责人外,机关企业管理部等职能部门组成的合同管理机构,对合同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考核、奖惩,以有效地约束公司下属单位的合同行为,保证合同管理按规范运行。3.制度落实市场经济从某种意义上讲是法治经济。在企业内部搞好制度建设是国有企业管理的基石。国有企业应当根据自身业务和工作特点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规范合同评审、合同责任、合同检查、合同考核、合同培训等管理行为和管理程序。合同签约人是把好合同质量关的关键。对合同签约人应进行有效的控制和约束防止签约范围太宽太广,并便于集中管理,对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单位、部门对外签订合同实行法人授权委托制度。

二、执行合同评审制度要严格规范

合同评审,就是每一份合同必须经过由相关部门组成的合同评审机构按一定的程序进行审查、评定后才能正式签约。我们对合同评审制定了一套比较科学、严格、规范的运作程序。合同管理机构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对合同的主要内容进行审查。合同评审的工作程序中首先明确的是合同评审的内容包括合同对方的主体资格、履约能力、合同合法性、经济可行性、条款完整性。其次是明确各职能部门的分工责任如合同管理机构负责审查合同的合法性、完整性、严密性财务部门负责审查合同的结算、付款方式、保险条款等工程技术部门负责审查涉及工程、技术方面的条款。重大合同应当成立有技术、经济、财务和法律人员参加的合同项目组。且合同必须报公司级合同管理部门审查。其程序是合同起草(合同承办人员)—合法性审查(合同管理机构)—财务审查(财务部门)—技术性审查(专业技术部门)—把关审查(合同管理部门)。应当将合同对方的资信审查,特别是对初次接触的单位的资质情况、资金实力、与主要客户的交往情况、营业趋势、资产负债、经营损益、银行的信用评价、历史背景、业务范围、业绩及未来发展等等作为合同审查的前置程序。审查业务人员采取各种措施,将资信审查的结果写成书面材料交合同小组决策。对其中的具体问题进行宣讲和指导安排公司法律人员结合公司发生的实际案例进行分析。做到有的放矢有目的的进行培训。国有企业应当尽量做到每年定期对直接操作合同人员至少培训一次。合同培训中应当始终坚持这样一个原则,注重实效,不搞形式主义。为了达到培训效果,可以将培训与任职上岗资格挂钩对合同管理员实行考核上岗的任职资格制度,不能取得培训合格证将不能在本岗位继续工作。这样能够在很大程度上改善合同管理人员法律意识淡薄、业务能力不能达到合同操作的实际需要、责任心不强等情况。通过培训各级合同管理人员不但加深了对法律法规的理解能依法经营而且运用法律武器保护企业合法权益的意识大大增强。

三、执行合同责任制要一丝不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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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探现代企业合同管理运行机制

【摘要】通过加强合同管理的必要性来对我国企业合同管理的现状进行分析,从当前我国企业合同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展开剖析,提出创建现代企业合同管理的运行机制,并对如何加强企业合同管理提出若干对策和建议,指出加强企业合同管理,有利于增强企业内部组织机构的管理效能,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关键词】合同管理;市场经济;运行机制

在全球化经济条件下,一个完全自由、公正、安全、诚信与有序的市场状态只能是理想,潜在市场风险时刻存在。对经济活动中的市场主体而言,任何市场风险归根到底都意味着经济风险,都可能导致当事人在经济上蒙受损失。减少和预防市场风险的手段和方法很多,其中一个非常重要的手段就是――合同,合同是企业从事经济活动、取得经济效益的桥梁和纽带,也是容易产生纠纷的环节,因此,合同管理是企业依法经营的重要一环,加强企业合同管理是企业规范经营行为、防范市场风险、树立商业信誉、提高企业竞争力和经济效益的重要法律手段,通过加强企业合同管理以在最大限度上依法获取预期经济效益。

一、合同管理的必要性

第一,提升企业信用水平和增强市场竞争力的需要

企业信用意识关系到国计民生和经济社会的发展,企业信用缺失,突出表现在合同信用缺失、合同履约率低和合同欺诈行为等。企业要发展壮大,需要不断增强市场竞争力,在市场中立于不败之地。良好的信誉能帮助企业开拓市场、占领市场,是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企业要赢得信誉,除了必须做到产品适销对路、价格合理、质量可靠外,在很大程度上还取决于企业的合同信用。企业信誉好不好,履行合同是硬标准。

第二,维护企业自身利益、提高经济效益的需要

企业在市场经济的激烈竞争中,维护企业自身利益、提高经济效益的重要途径之一就是加强自身合同管理。企业的生产和市场销售完全靠合同直接联结起来,没有合同管理,企业的外部经营活动和内部管理活动就都失去了基础。合同管理不但贯穿企业经营管理的全过程,而且与企业生产计划的安排,产品的规格、数量、质量、技术等具体任务的实现紧紧联结在一起。因此,企业要提高经济效益,就必须加强合同管理、规范合同签订流程、把好合同签订关、提高合同履约率。企业通过加强合同管理,一方面在发生纠纷时,可以及时依法维护自身权益,挽回或降低经济损失;另一方面可降低企业成本、加速资金周转、减少费用,以最少的消耗获取最大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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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管理的法律风险防范机制

从企业作为独立法人实体的角度看,企业风险主要有自然风险、商业风险和法律风险等。其中前两种风险分别是以不可抗力和市场因素为特征的,而法律风险是以势必承担法律责任为特征的。企业的经营活动是通过一系列的合同体现的,合同既是企业从事经济活动取得经济效益的纽带,同时也是产生纠纷的根源,因而在企业所面临的各种法律风险中,最主要的是合同风险。

现代的合同管理是包括合同的审批与签订、履行,变更、终止、违约处理等全过程的计划、组织,控制、调节、诉讼和监督检查等管理活动,合同管理的全过程都存在着法律风险。因此,企业非常有必要建立一套合同管理的法律风险防范机制。

1,建立专门合同管理部门。由于合同本身的特征,决定了合同不同于企业内部的生产人事、财务等管理工作,已超越了企业自身的界限,使之成为一种受法律规范和调整的社会关系,涉及了大量的法律专业问题。所以,企业应专门成立法律顾问部门,来统一审核管理合同的签订和管理合同的履行。这是由企业法律顾问职责、任务所决定的。《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办法》规定企业法律事务机构有“管理企业合同,参加重大合同的谈判和起草工作”的职责,同时,该办法也赋予了企业法律顾问管理经济合同的任务。另外,由于合同本身的特征,决定了合同不同于企业内部的生产、人事、财务等管理工作,已超越了企业自身的界限,使之成为一种受法律规范和调整的社会关系,涉及大量的法律专业问题,所以,由企业法律顾问部门管理合同更为适宜。

2,合同管理模式。现代企业应采取企业法律顾问部门统一归口管理和各业务部门、各单位分口管理的模式。法律顾问部门作为企业合同的统一管理部门,对企业合同的签订和履行负有监督、检查和指导的职责。具体操作上,对合同实行分级、划块管理,各业务部门和所属各单位(主要有各个分公司、子公司或驻外机构)作为台同二级管理单位,负责本部门、本单位的合同签订和履行,并向法律顾问部门定期汇报有关合同的执行情况。这样企业和所属各部门、各单位对合同的管理做到机构、人员、制度三落实,形成完善的合同管理体系。

3,要使该统一合同管理模式有效运行,则必须要建立健全企业内部规章制度,使管理工作有章可循。合同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应包括:合同的归口管理,合同资信调查、签订、审批、会签、审查、登记、备案,法人授权委托办法,合同示范文本管理,合同专用章管理,合同履行与纠分处理,合同定期统计与考核检查,合同管理人员培训,合同管理奖惩与挂钩考核等。企业通过建立合同管理制度,做到管理层次清楚、职责明确、程序规范,从而使合同的签订、履行、考核、纠纷处理都处于有效的控制状态。

在这个统一合同管理模式中,着重要注意以下几方面:

其一,对企业公章或合同章的保管。根据我国当前对企业公章和合同章的使用规定,企业的公章和合同章具有法定的法律效力,即企业公章等于企业的签字。在合同中,就算没有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人的签字,只要盖上了公章或者合同章,也可以认为,该企业已经认可了该合同的有关条款,该合同对该企业就有了法律的约束力。当然,如果是企业内部职工私自使用公章为自己谋取利益,则企业无须承担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企业职工利用本单位公章为自己实施的民事行为担保企业是否应承担担保责任问题的函》(1992年9月8日法函[1992]113号)对此有规定。但值得注意的是,对如何界定职工的私自使用行为,企业对此负有举证的义务,这点在实际上是有相当的困难的。

其二,对企业职工合同签订授权的管理与控制。几乎所有的企业都会存在这个问题,由于市场经济的各类信息变幻莫测,许多机会瞬间即逝,因此,企业不可能将所有的合同签订都集中于企业的某人身上,这就会产生权力授予与权力控制的矛盾,如何来制衡该矛盾,是企业管理机制的问题,不是法律问题。这里要讲的是如何来制约和约束职工签订合同的权力,以避免表见的产生,避免对企业带来被动的局面。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企业往往是给那些驻外的销售代表或者驻外的销售分公司预先给予相当数量的盖有企业公章的空白介绍信或者盖有企业公章的格式合同,以方便其在适当的时候签订合同。这其实就是企业的一种授权行为,但是很不完善的。因为,企业在授权的同时,对其的权力行使的上限并没有公示,这就会很容易产生狭义无权或表见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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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能源管理的商业模式与运行机制

【摘要】合同能源管理在发达市场经济国家已经得到培育和发展,但是在中国仍然处于概念导入的阶段。文章认为,虽然合同能源管理作为商业模式的创新在理论上已经得到充分的肯定,国家主管部门也从政策上大力扶持,但是由于在运作机制的细节上仍然存在深层次问题,因此,合同能源管理亟需基于价值网络进一步创新商业模式。

【关键词】合同能源管理;商业模式;机制设计

【中图分类号】F42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736X(2012)03-0051-03

我国目前正处于工业化快速发展的时期,能源消耗大,能源利用率低,单位产值能耗和单位产品能耗呈现双高态势。从行业层面看,我国能源利用效率要低于国际先进水平10%以上;从单位产品能耗看,钢铁、水泥和冶金等高能耗行业的主要产品单位能耗,平均比国际先进水平高40%。这既是粗放式发展方式存在的问题,也是“转方式、调结构”,发展节能产业的战略机会。根据中国节能服务产业发展报告(2008~2010),2008年我国节能服务产业总产值增长417.3亿元,2009年节能服务产业总产值增加到588亿元,同比增幅40.9%。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投资额从2008年的117亿元增长到2009年的195亿元,同比增长67%。2009年合同能源管理(EPC)项目形成年节能能力1757.9万吨标准煤(2008年节能能力为569.27万吨标准煤),年减排1133.85万吨二氧化碳(2008年减排二氧化碳367.18万吨)。2009年,全国节能服务公司约502家,共实施节能项目4000多个,总投资280亿元,节能服务产业从业人员由2008年底的6.5万人增加到2009年的11.3万人,增幅达74%。2010年节能服务产业产值预计达800亿,增速有望保持30%~40%。目前,节能服务业的发展目前主要集中在工业和建筑两大能源消耗产业,EMCA协会估计节能服务产业规模潜力约有4000亿元,摩根士丹利的估计预测比较乐观,认为中国潜在的节能市场规模可达到8000亿元。

一、合同能源管理的发展历程

20世纪70年代中期,“合同能源管理”(Energy Performance Contracting简称EPC;亦被称之为Energy Manage,ment Contract,简称EMC)在发达市场经济国家逐步培育和发展。合同能源管理是指专业节能服务公司(Energy Ser-vice Company,简称ESCO)与具有节能意愿的客户签订服务合同,向客户提供节能改造方案设计、原材料和设备采购、施工、培训、运行维护、节能量监测和能源效率审计等综合服务,而且专业节能公司常常垫付服务所需资金,并通过合同约定在未来一定时间段,从能源费用的节约中逐渐收回投资并获得一定利润。传统节能投资方式下,节能项目的所有风险和所有盈利都由节能投资的实施企业来承担;合同能源管理方式下,允许用户使用未来的节能收益来支付节能项目全部成本,一般不要求企业自身对节能项目进行大笔投资。

1998年我国政府引入国际上先进及成熟的合同能源管理节能新机制,同世界银行、全球环境基金共同实施“世行一全球环境基金(GEF)中国节能促进项目”,在北京、辽宁和山东三省市成立3个示范性能源管理公司,利用世行贷款探索合同能源管理的商业运作。当然,仅靠三家示范公司,仅靠世行的贷款是远不能满足节能市场发展的需要。2003年国家发改委与世界银行启动二期合作。节能市场的发展需要企业拥有自有资金,还需要获得银行贷款的支持,但是刚成立的节能服务公司一般贷款担保能力比较差,项目二期设计了专项贷款担保资金模式。中国投资担保有限公司设立世行项目部为中小企业解决贷款担保的难题,并专门成立了中国节能协会节能服务产业委员会(EMCA),世行提供2200万美元作为担保资金帮助合适的企业获取银行贷款发展节能市场。2009年我国政府与世行启动了中国节能融资项目的三期合作,该项目通过中国进出口银行、华夏银行和民生银行这三家转贷银行利用世界银行贷款,向国内重点用能工业领域大中型企业节能技术改造项目提供贷款,解决大中型耗能企业节能改造资金短缺的问题。

二、合同能源管理的商业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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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合同管理的合规运行机制建设

摘要:近年来,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完善,国有企业逐渐成为自主经营的市场主体。合同是完善国有企业经济往来事项的核心内容,可促进公司的依法合规发展。因此,国有企业加强合同管理是非常有必要的。那么,国有企业应当如何基于合同管理,建设科学有效的合规管理运行机制,制定符合公司实际需求的合规管理条约,有效地防御市场风险和社会风险,成为必要而又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关键词:国有企业;合同管理;合规管理;运行机制

国有企业关乎国家的经济命脉。国有企业基于合同管理的合规管理运行机制的建设,对防范各项风险有着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可有效地规避国有企业的经营风险和涉诉风险,提升合同管理水平。目前,国有企业基于合同管理的合规管理运行机制建设仍存在合同管理制度不健全、合同管理的基础工作较为薄弱、合同签订时间滞后、合同风险防范意识和履约监控有待提高等问题。因此,国有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合同管理机制,构建和完善合规管理运行体系,抓好合同管理基础工作,保障合规管理的实践性,建立高效的合同管理信息系统,加强合同管理及履行情况监控,降低法律及合规风险,提升合同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和法律化,推动国有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1基于合同管理的合规管理运行机制建设存在的问题

1.1合同管理制度不健全

很多国有企业的规章制度比较繁琐,合同管理制度不健全,缺乏规范和标准,未能将相应的职责细化到相应部门以及负责人身上,公司各个部门之间形成信息孤岛,以及由于各自的目标、利益、出发点有所不同,导致合同管理工作难以畅通无阻,合同管理制度内外衔接不够,执行力不强。比如在合同签订之前未能明确合同需要经过哪些部门审批,合同签订时应该采取什么样的程序,合同签订之后由哪些部门进行跟踪监督,如何与客户保持联系和达成共识等。

1.2合同管理的基础工作较为薄弱

国有企业合同管理的基础工作较为薄弱,包括合同管理的人力和物力两个方面。一方面,国有企业合同管理的专业人才比较少,企业人才培养的重视度需要提高,人才的任用和选拔办法有待完善。由于合同管理的合规管理运行机制涵盖财务、预算、税务、金融、法律、知识产权、保险等多学科内容,这就要求合同管理人员应该具备较强的综合素质,以及熟悉公司的各项任务。另一方面,国有企业合同文本管理工作的规范性有待提高。目前市面上有很多合同模板,有些国有企业照搬照用,未能有针对性地对合同标准文本进行修正和更改,未能严格审查合同条款内容,使合同不够合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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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买卖合同管理中的执行监管机制构建

摘 要: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房地产开发商和购房者都属于微观经济主体,他们都有各自的利益诉求。为此,仅依靠他们自身建立起的执行意识难以满足现实之需;且在信息不对称条件下,开发商往往具有更强的市场议价能力。这就意味着,须引入第三方主体来协助履行执行监管的工作。在监管机制构建中,应围绕着开发商、购房者、第三方等三个方面展开。

关键词:房地产合同;监管机制;开发商;购房者

中图分类号:F293.3 文献标识码:A

1 对房地产买卖合同特点的认识

这里首先需要就房地产买卖合同的特点进行认识,从而为讨论执行监管机制提供切入点。具体而言,可归纳为以下四个方面。

第一,该合同以房地产为标的物。房地产买卖合同只能以房地产为标的,由于房地产具有不同于其他一般商品的特殊性,也决定了房地产买卖合同具有其特殊和复杂的一面。

第二,该合同是一方转让房屋所有权及其土地使用权的权利,另一方则以支付货币为对价,否则就不是房地产买卖合同,而是其他合同。

第三,该合同处分的是房屋所有权及其土地使用权。房地产买卖合同与其他买卖合同的不同之处在于房屋是附着于土地上的不动产,房屋所有权转移时,根据房地产权利一致的原则,土地使用权也随之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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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能源管理机制对发展循环经济的启示

[摘要]合同能源管理模式作为一种新型的以市场为导向的节能新机制,在运行机制、融资方式、技术优势、服务理念等方面对解决企业发展循环经济中面临的资金短缺、技术薄弱、风险承担能力弱等问题,以及促进企业发展循环经济具有现实的借鉴意义。

[关键词]合同能源管理循环经济中介组织融资模式

* 基金项目:福建省教育厅课题“基于能值分析的福建循环经济发展研究”(JA07045S)的研究成果之一。

发展循环经济的道路是我国保持国民经济稳定快速健康发展的必然战略选择。然而发展循环经济在我国仅是刚刚迈开步伐,仍然面临着资金短缺、技术薄弱、产业组织结构不合理(企业规模小而分散)、风险承担能力弱等问题。由此导致我国大量中小企业仍以牺牲环境为代价来达到经济增长的目的,难以自觉地实施循环经济战略。一种源于西方发达国家的先进节能管理模式――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对于我国发展循环经济,促进企业实施循环经济战略具有现实可行的借鉴意义。

1合同能源管理机制的内涵

20世纪70年代世界石油危机时,一种基于市场的节能新机制――“合同能源管理”在西方发达国家中逐渐兴起,经过近30年的发展和完善,这一新机制在北美、欧洲、以及一些发展中国家逐步得到推广和应用,在这些国家中出现了基于这种“合同能源管理”机制运作的、专业化的“节能服务公司”(国外称ESCO,国内称EMC),并且其发展势头十分迅猛,尤其是在美国、加拿大等国,EMC已发展成为新兴的节能服务产业。

所谓“合同能源管理”,就是通过与愿意进行节能技术改造的企业签订服务合同,为用户的节能项目进行投资或融资,向用户提供能源效率审计、项目设计、采购、施工、管理节能量检测等一条龙服务,以与用户分享项目运行后产生的节能效益方式收回投资和取得合理的利润。根据合同规定,在合同结束后,设备的所有权和节能效益全部归企业所有。节能服务公司(EMC)是一种基于合同能源管理机制运作的、以赢利为直接目的的专业化公司,在实施节能项目上具有资金、专业技术服务等多方面的优势,而对于用户(企业)来说则具有“零投入”、“零风险”和“7个保证环节”特点,因此这种管理模式又被成为“007”模式。

合同能源管理机制的实质是一种以减少的能源费用来支付节能项目全部成本的节能投资方式。这种节能投资方式允许用户使用未来的节能收益为工厂和设备升级,以及降低目前的运行成本。节能服务合同在实施节能项目的企业(用户)与专门的节能服务公司之间签订,它有助于推动节能项目的开展。作为一种新兴的节能服务产业,同以往的节能方式相比,它销售的不是某一种具体的产品或技术,而是一系列的节能“服务”,是一种基于市场化运作的节能新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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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手抓”推进我国合同能源管理机制创新

【摘要】合同能源管理是一种节能新机制,是我国完成节能减排任务的重要方式。目前,其遭遇了诸多障碍,尤以节能服务公司融资难和用能单位节能积极性差为甚。从合同双方入手,一方面为节能服务公司寻找融资新途径,另一方面刺激用能单位节能积极性,可以突破合同能源管理发展瓶颈,使其为我国经济可持续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关键词】合同能源管理节能服务公司用能单位

合同能源管理是一种起源于欧美的节能机制,目前在各国被广泛应用,我国自1998年引进合同能源管理机制以来,在国家和政府对合同能源管理的立法和政策引导下,合同能源管理已经从单纯的引进逐渐被实践所检验、改进和创新,在实践中落实得也越来越理想,取得了可喜的成绩。据“十一五”中国节能服务产业发展报告显示,从 2006 年到 2010 年,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节约能力从 86.18万吨标准煤增加到 1064.85 万吨标准煤;二氧化碳减排能力由215.45 万吨增加到 2662.13 万吨。

我国推进合同能源管理过程中的障碍

虽然我国政府已经充分认识到合同能源管理机制对于节能减排的重大意义,也制定了诸多政策来推进该机制在我国的发展,但现实中,合同能源管理机制的推行还是存在着明显障碍。只有正视并且扫除这些障碍,才能为我国合同能源管理机制的发展开辟道路,使其为我国的节能减排发挥应有的作用。在合同能源管理的实施过程中,主要存在着以下障碍:

节能服务公司融资困难,缺少融资平台。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一般涉及的金额比较大,节能改造工程的前期投入绝大部分甚至是全部都由节能服务公司提供,用能单位基本零投入,而且节能服务公司的这种投入回报期比较长,资金回流较慢。随着节能服务公司开展项目的增多,垫付资金的数量将累积成一个庞大数字,仅仅依靠节能服务公司的自有资金是明显不够的,情况严重时甚至会导致节能服务公司业务的停滞。节能服务公司要开展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就必须通过融资来完成,因此,节能服务企业的融资能力成了企业发展与存亡的决定因素,但节能服务公司却缺乏相应的融资渠道和平台,融资难成了节能服务公司的“老大难”。

节能服务市场不完善。合同能源管理说到底是一种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节能机制和模式,它的推进离不开市场的完善和成熟,有序的市场才能保证市场主体的公平竞争和交易。目前市场上各种节能信息严重不对称,往往产品找不到市场、市场找不到项目、项目找不到资金、资金找不到技术,对接链条脆弱,缺乏产业整合平台。①节能服务市场的不成熟,制约了合同能源管理机制的发展。

如何扫清合同能源管理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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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项目业主合同管理的优化机制研究

摘要:业主作为工程项目生产过程的总组织者,同时也是工程项目生产过程的总集成者,业主合同管理对于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有着重要的影响。本文提出建立业主合同管理的三种优化机制,并提出通过三种机制的有效结合实现业主合同管理的优化。

Abstract: The owner is not only the total organizer of the production process of project, but also is the total integration of the production process of project. The owner's contract management has important influence on implementation of project. This paper proposes the establishment of three optimization mechanisms of the owner's contract management, and plans to realize the optimization of the owner's contract management through effective combination of the three mechanisms.

关键词:业主;合同管理;全面;动态;集成

Key words: owner;contract management;overall;dynamic;integration

中图分类号:TU6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4311(2010)31-0129-03

0引言

合同管理是工程项目管理的核心。业主的合同管理又是整个工程合同管理的核心,对整个项目的合同管理甚至整个项目的成败都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然而目前我国大多数项目业主方的合同管理还处于传统的合同管理阶段,这种传统的合同管理模式最大特点是:虽然也分不同的阶段进行管理,但没有将各阶段的合同管理过程联系起来,各合同之间是割裂的而不是互相联系的;没有注重合同履约全过程的情况变化;过分依赖于合同管理专业部门管理合同而不是强调全员参与;忽略了运用集成的思想和方法解决合同管理的各类问题。这种模式很难适应现代合同履行期长、主体众多、目标多元、着重监督合同履行过程的业主合同管理的要求。建立业主合同管理的优化机制是适应现代合同管理要求的现实需要,更是规范建筑市场行为,促进建筑市场良性发展的客观要求。

1建立全面的合同管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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