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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播电视概念范文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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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播电视卫星接收的极化概念和极化调整分析

摘 要:近几年来,在科学技术的推动下,我国的广播电视事业发展快速。广播的接收在技术的推进下,从原来的短波,发展到微波和卫星;接收信号由模拟信号向数字信号变化,卫星接收由原来的单极化到现在的双极化。本文对广播电视卫星接收的极化概念和极化调整进行了详细的分析。

关键词:广播电视 卫星接收 极化概念 极化调整

中图分类号:TN943.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791(2014)02(a)-0017-01

在先进技术的推动下,广播传输的手段日益技术化,这如同一把双刃剑,给我们的工作带来极大便利的同时增加了进行后期检修和维护的难度,需要先进的技术支撑才能完成上面的工作。以双极化进行技术支撑的现代卫星,利用相同的信道可以传输两种不同的节目,节目共用一个信道,节约了很大一部分的频道资源,这种方式对极化调整的要求很高,必须具有较高的准确度和较强的精确度,否则,在极化调整的时候会出现错误,错误导致信号的灵敏度较低,信号的能力就会下降,所以,为了确保广播电视台的各种节目能够安全优质的及时传播出去,需要对广播电视系统进行极化分析和调整。

1 对于极化的认识

理论对技术具有重要的支撑作用,如果不了解电磁波极化的知识,那么就无法进行有效的技术调整。极化主要是指电磁波瞬时电场矢量在与电波传播方向垂直的平面内的变化轨迹。其移动的方向和电场矢量的方向具有一致性。极化的方式也具有不同的类型,分类的主要依据是电波的运动轨迹,不同的运动轨迹具有不同的极化方式,圆形和直线分别对应的是圆极化和线极化。从现在的情况来看,我国使用的一些专用卫星一般都是线极化方式。

关于极化的定义,不同的实体具有不同的定义,卫星辐射极化波和地面接收天线的极化内容具有很大的差别,立足点也不尽相同。我们以卫星轴系为基础,进行卫星辐射极化的分析和研究。极化分为水平极化和垂直极化。前者主要指电场矢量与卫星所在点的圆切线方向一致,后者指电场矢量方向与卫星运动轨迹之间出现一个平面垂直的轨迹。

分析一个天线系统的时候,如果出现辐射和接收的极化一致的时候,这种极化就是匹配的,如果出现辐射和接收的极化一致的时候,这种极化就是不匹配的。所以说,天线不是可以随意的接受任何极化波的,某种特定的天线仅仅接收一致极化情况下的入射波。在广播电视卫星系统的工程中,调整极化的方式需要以一个相应的参照物,一般选取的参照物都是天线馈源的矩形波导短边来实施,短边与地面之间出现一条平行线的时候,那么电场矢量就和地面之间保持一个平行线,这时的平行就是水平极化。如果矩形波导短边和地面之间出现一条垂直线的时候,电场矢量和地面之间垂直,这个时候的极化就是垂直极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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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节目主持人概念的三个层次

【摘要】本文阐述了节目主持人的概念及内涵,探讨了广播电视视野中的“节目”含义,分析了对节目主持人的三个层次的理解。其一,广义的节目主持人是指从节目的提出开始就掌控和指导这个节目运作全过程的实践主体。其二,“一般意义上”的节目主持人是指参与了“整个节目制作”并在其中起到主持的人。其三,狭义的来看,节目主持人仅仅是在节目的最终呈现过程中,对节目起到驾驭和持继作用,承担节目呈现时段的“主持”角色。这也是我们一般认识上对“节目主持人”的界定。

【关键词】广播电视;节目主持人;概念;三个层次

一、节目主持人的概念及内涵

关于“节目主持人”,不同的著作和学者有不同的理解和定义。

《当代汉语新词典》中,“节目主持人”词条一栏解释为“直接在舞台上或广播、电视中出现,主持某一文艺演出或电视、广播节目的人。”[1]

《新闻传播百科全书》中,将“节目主持人”一词界定为“在能基本胜任播音工作的基础上,对节目构思、文稿撰写、指导制作、内容播讲等方面均全面负责,起主导作用,且亲自参与的广播电视工作者。”[2]

 ; “节目主持人是在大众传播活动的特定节目情境中,以真实的个人身份和交谈性语言行为,通过直接、平等的人际交流方式主导、推动并完成节目进程,体现节目意图的人。”[3]

学者陆锡初认为,“节目主持人是广播电视中,以真实个人身份出现,通过交谈性语言主导节目进程,直接与观众平等交流的大众传播者。”[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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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媒体的概念建构与历史演进

摘要:

全媒体转型已成为当代中国传媒的发展趋向。本文从全媒体的概念建构与辨析入手,探寻中国全媒体的发展演进之路,即全媒体发展的初期孕育、全媒体发展的报业转型和全媒体发展的整体推进。而未来全媒体发展的关键在于全媒体的认知共识、制度建构、流程再造和全媒体人才培养。

关键词:

全媒体 历史演进 媒体转型

中国传媒业的全媒体发展之风已从报业吹向了广播电视界,并引发了理论界的高度关注与研究,截至2012年12月,在中国知网以主题“全媒体”进行检索,可检索到1500多条记录,在百度可找到相关结果2400多万个。从目前文献检索的全媒体研究来看,多是描述性的分析或个案式的追踪探讨,缺乏学理性的深层次研究。

一、全媒体的概念建构

全媒体发展起于何时?由于认定的依据不同,可能会有不同的时间标志看法。但基本认同的意见是,国外以2006年英国老牌报纸《每日电讯报》的全媒体改革之路为起点,随后,由《今日美国》2008年开始尝试的产业链重构推进了全媒体的实践。在我国,全媒体转型最早可追溯到2007年,《广州日报》于同年6月成立滚动新闻部,专门针对报纸、手机和网站进行“联动发稿”。次年7月,我国经新闻出版总署批准试点的首家全媒体采编系统在烟台日报传媒集团正式上线运营,自此,报社记者的角色悄然转型,开始以全媒体记者的身份向多个媒体终端――传统纸报、手机报、多媒体数字报、电子移动报和户外大视屏等信息。2009年1月,浙江宁波日报报业集团全媒体新闻部正式成立,它标志着我国第一个以全媒体命名的新媒体机构正式诞生。同年,南方报业集团也正式提出构建“南都全媒体集群”的理念。那么,全媒体的内涵究竟是什么?

1. 全媒体概念学说。全媒体概念界定众说纷纭,通过文献整理,大致可归纳为三种学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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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媒体营销对市场营销的影响

【摘要】新媒体营销的发展,为渠道工作者提供了一个新的营销模式,为营销信息的传播提供了一个崭新的平台。基于新媒体营销的基础之上,依托互联网的发展,更好的提升企业影响力,提高营销效果,是营销业者必须也是必将选择的道路。

【关键词】新媒体 新媒体营销 营销绩效

一、研究背景

随着互联网的发展,信息传播多样化,新媒体的产生对于信息传播有巨大的影响,新媒体逐渐应用在市场营销领域,产生了新媒体营销。通过研究新媒体营销,寻找新媒体营销对市场营销产生的实际影响,为企业市场相关工作者,提供一个可靠的切入点,提高传播能力,更好的完成营销工作。

二、研究的意义

(一)新媒体的出现

传统的营销追求的是所谓的“覆盖量”,在报刊杂志上就是发行量,在电视广播上就是收视(听)率,在网站上,便是访问量。将广告或者公关文章加载到覆盖量高的媒体上,便可以达到较多的注意。这个模式称之为:登高一呼式的传播模型。这种传播方式本质上属于宣传模式,基本上传播路径是单向的。缺点很明显:很难探测受众看到广告后有何反应。但平心而论,一场营销行为和短期销量之间究竟有何关系,至今并没有答案。

在传播媒体发生巨大革新的年代,营销思维也带来巨大改变,体验性(experience)、沟通性(communicate)、差异性(variation)、创造性(creativity)、关联性(relation),互联网已经进入新媒体传播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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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播电视艺术学概说

内容摘要: 因为广播艺术与电视艺术均系新兴艺术,所以广播电视艺术学也自然成为一门新兴的艺术学科。本文以广播电视艺术学的概念内涵、广播电视艺术学的价值意义、广播电视学的构成要素为三大理论层面,对于尚在构建之中的广播电视艺术学,进行了全面系统的研究与论述。力图对于广播电视学的构建,提供理性思辨与研究实践的双重参照系。

关键词: 广播 电视 艺术学 概念 价值 意义 要素

因为广播艺术与电视艺术均系新艺术品种,所以研究广播艺术与电视艺术的学科——广播电视艺术学,也自然成为一门尚在构建之中的新兴艺术学科,对这门新学科进行深入研究与探讨,不仅对于广播电视艺术学本身的构建,而且对于广播艺术与电视艺术,均具有重要的理论思考价值与实践参考价值。为此,本文专门对比发表若干探索性拙见,以期引起关注与讨论。

具体而言,广播电视艺术学的学科构建,可以分解为以下三大层面进行。

一、广播电视艺术学的概念内涵

广播电视艺术学是研究广播艺术与电视艺术的特点、性质、规律的专门学科,也是一门广播艺术学与电视艺术学的综合学科。

广播艺术是一门新兴艺术,它主要包括广播剧、广播小说、广播诗歌、广播散文、广播小品、广播音乐、广播曲艺(广播相声、广播二人转、广播山东快书、广播鼓词、广播评弹等)、广播话剧、广播歌剧、广播音乐剧、广播戏曲(京剧、评剧、龙江剧等等)、广播综艺节目、广播专题文艺节目、广播文艺谈话类节目等等。

电视艺术也是一门新兴艺术,它主要包括电视剧(连续剧、系列剧、单本剧、小品等)、电视综艺节目、电视艺术片、电视专题文艺节目、电视文艺谈话类节目、电视娱乐节目(游戏类、益智类、真人秀、新人秀、达人秀等)、音乐电视(MTV)、电视文艺晚会,以及直接或播映的电视文学、电视音乐、电视舞蹈、电视曲艺、电视杂技、电视魔术、电视皮影、电视木偶剧、电视戏剧、电视电影、艺术体操、冰上舞蹈、时装表演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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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新闻价值的定义及属性定量

目前。我们还找不到一个恰当的、公认的电视新闻价值定义。没有权威性的定义,当然不会存在权威性的相关属性界定,因而电视新闻价值的量化问题也必将陷入莫衷一是的境地。毋庸置疑,任何电视新闻播出机构在选择播出新闻时都持有严格的审查标准,但这些标准如果并非从属于一个恰当的、公认的、统一的价值标准时,因价值观模糊而导致认识混乱的现象将普遍存在于社会的所有领域。

电视新闻价值的概念界定

电视新闻价值从属于价值体系中的新闻价值体系,在对此概念进行定义时的前提条件是概念所处的系统位置必须明确,同时位于上一级的主概念即新闻价值的概念必须确切、清晰。那么这两个条件具备吗?

有关新闻价值概念的表述是一件早有定论却又争议颇多的事情。其间,有一个现象值得注意,“新闻价值”一词产生时社会拥有的大众传播手段仅限于报刊一种,受此限制,新闻价值与新闻报道价值在概念上几乎属于同义语。问题是,新闻价值与新闻报道价值在概念体系中毕竟存在主属关系,两个不同级别概念的混合必将因内在的不可兼容性而导致表述上的误差,随着大众传播方式的不断增多和改进,这些误差也就越来越清楚地显现出来。目前,在国内比较通行的说法是:新闻价值是选择和衡量新闻事实的客观标准,即事实本身所具有的足以构成新闻的特殊素质的总和。类似的表述还有:凝聚在新闻事实中的社会需求,就是新闻本身之所以存在的客观理由。新闻价值要素包括真实性、时新性等不变要素和重要性、显著性、接近性、趣味性等可变要素。新闻事实所包含的价值要素越丰富,级数越高,新闻价值就越大。显然,这些表述都没有涉及传播价值。换言之,新闻是否被传播并不影响它客观存在的价值。这里就出现了一个问题,如果将离开了传播就失去价值的电视新闻价值概念置于新闻价值体系中的第二层概念中,上述新闻价值定义将因不能充分涵盖二级概念而出现残缺。细究起来,出现此问题的根源还应追溯到至今仍未统一的新闻定义名下。以两种最有影响的新闻定义为例,其一,“新闻是新近发生的事实的报道”,简称为“事实报道说”;其二,“新闻是广大群众欲知应知而未知的重要事实”,简称为“客观事实说”。可以看出,这二则表述的最大区别就在于是否引入传播因素。第一种说法强调了未经传播的事实不构成新闻的观点,而第二种说法则强调了新闻不受传播与否而客观存在的观点。将不同的新闻定义植入新闻价值概念中势必会产生不同的对新闻价值的理解。仍以上述新闻定义为例就必然会出现下述两种完全不同的说法:其一,未经传播的新闻价值为零;其二,未经传播的却为公众欲知应知而未知的社会事物仍具有相应的新闻价值。如果按照概念定义的科学逻辑进行判断就会发现,“客观事实”说比较符合对新闻概念的恰当定义,而“事实报道说”则似乎存在着将第二级概念拉入上一级概念的嫌疑。显然,这里出现了一个系统概念定位不明的问题,由于定位不明而直接导致了定义的混乱。按照这一思路继续发展,则新闻价值的下属概念就应该分解为新闻报道价值、新闻宣传价值、新闻广告价值、未经传播的新闻价值、禁止传播的新闻价值等类型,而电视新闻价值则应处在新闻报道价值属下的第三级位置上,与之相并列的便是报刊新闻价值、广播新闻价值、网络新闻价值等类型。新闻价值有了这样的定位和定义,就可以在一个相对明确的界定范畴内为电视新闻价值定义――以电视传播为载体并能够为公众所认知的新闻价值。

电视新闻价值的属性认识

目前关于电视新闻价值属性的论者甚少,能够看到的相关论述大多限于对新闻价值的属性阐述。比较常见的如时效性、重要性、显著性、接近性以及趣味性等五要素说或真实性、时新性等不变要素和重要性、显著性、接近性、趣味性等可变要素的六要素说。为什么会出现此类问题呢,笔者认为,仍然是缘于电视新闻价值在新闻价值体系中定位不明而造成相关属性也难以分清的状况。如前所述,在新闻价值体系中电视新闻价值处在新闻报道价值属下的第三级位置上,与之并列的是报刊新闻价值、广播新闻价值及网络新闻价值。这些名称不同的概念因存在共性特征而被归类于同一个上级概念之中,又因各自所独有的个性特征而有区别地并列在一起。在进行属性认识时就必须将这些概念的共性及个性特征完整、准确、清晰地表达出来,惟其如此,才能有效揭示此概念的本质内涵。按照这一思路,电视新闻价值属性便应该在传播效应、认知效应及受益效应等方面展开。与之相对应的属性则包括显要性、时新性、关联性、实用性、趣味性、资料性和时效性、广泛性、普及性、相对真实性、相对客观性、便捷性等。由于这些属性存在特征差异又可以把它们分为电视新闻固有价值和可变价值两大类。电视新闻固有价值是指那些拥有新闻共性特征的、客观存在的新闻价值属性,它包括显要性、时新性、关联性、实用性、趣味性、资料性等。电视新闻固有价值是任何新闻报道都必然具有的原始属性,它的存在同传播方式没有关联。由于电视新闻价值的社会用途和社会作用必须通过传播才能实现,又由于电视新闻在传播过程中受到传播机构和传播者的筛选以及传播载体自身的限制而不能完全实现其固有价值,于是出现了可变价值。新闻可变价值是指那些拥有新闻个性特征的、受到人为限制的新闻价值属性,它包括时效性、广泛性、普及性、相对真实性、相对客观性、便捷性等。在现实社会中。电视新闻固有价值是一种客观存在。未被认知的新闻不能实现它的价值,因此电视新闻固有价值只是一种理论化的非现实性存在;电视新闻可变价值是能够被认知的新闻价值,是价值在现实社会中的实际存在形态。类型的不同造成了两种价值属性的不同。所有属性的集合便形成了完整的电视新闻价值属性。

电视新闻价值的定量

价值定量是促成价值有效实现社会用途、发挥社会作用的必经程序,未经定量或定量不准的价值必将减弱其社会用途的实现和社会作用的发挥。同理,为电视新闻价值定量就是促成电视新闻价值有效实现社会用途、发挥社会作用的必经程序,在此过程中,确切的电视新闻价值定义及属性确认就成为电视新闻价值定量的基本标准和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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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度营销提升广告空间

在竞争激烈的广告争夺战中,不乏脱颖而出的出类拔萃者。别人的成功,昭示了前进的方向。

看清广告市场形势,树立挑战信心

先来看看电视广告总量。2008年电视广告总量可达550亿元。但电视媒体有区域市场和全国市场的差异;产品广告按其功能诉求和目标受众不同,也有终端促销和渠道建设之别。按照以往市场的情况,区域电视广告投放和全国电视广告投放的比例大致为分,央视和其他卫视仅占据了40%,大头还是被区域市场占据。具体到山东这个区域市场,去年全省电视广告规模达到31亿,其中各地市区域市场占近60%,省台及其系列频道近13亿。从这里看,省台地面频道仍有很大的上升空间。

清晰把握媒体的市场定位,打造精准传播策略

省级电视地面频道的经营要针对不同的频道定位,挖掘频道内涵,结合本区域市场需求提炼传播概念。频道所要传达出来的概念对经营来说就是频道独特的销售主张,概念如果没有个性,至少说明频道在销售主张上没有清晰的理念,对观众缺乏清晰的内容定位,对传播模式缺乏准确的市场界定。概念营销的主要支撑点不只是为了让观众通过节目去接受频道,主要的目的还在于提供一个为广告商认可的传播平台。好的概念是具有很强的广告承载能力的,比如“剧行天下爱传万家”、“快乐中国”、“情义天下”等等。这种明确的市场定位,对观众和广告商双向的需求都有承载力。

频道确立了鲜明的传播主张之后,还需要正确的执行。这就需要有一套合乎市场规则的游戏方法,对频道进行感官化诉求让广告商信服。广告商关心的是频道能为产品销售和服务解决什么,这种利益诉求在电视广告传播中至关重要。广告传播模式既不是完全依赖于广告商的需求、主次频道的传播功能等,也不是完全依赖电视自身的传播需求。广告传播模式在很大程度上依赖电视媒体自身的传播模式,同时与频道利益点的诉求密切相关。因此,要学会舍弃一些次要特征,选择主要诉求点以个性化的方式将频道个性释放出来,才能让观众、广告商怦然心动。

以山东影视频道为例,频道的优势不在于全省无缝覆盖、也没有当下时髦的民生新闻,频道的优势在于收视人群集中在高收入者聚集的城镇,在于观众最喜欢的影视剧,频道内所有栏目都围绕影视剧做文章,所有活动围绕家庭展开。清晰的频道定位,带来了固定的收视群体。据央视索福瑞提供的数据显示,频道目标观众的集中度在90%以上。女性成了影视频道最大的观众群体,家庭成了基本收视单位。与此相对应的广告平台上,洗涤用品、化妆品、食品等快速消费品和家具、首饰、汽车等家庭耐用消费品构成了频道广告内容主干。

做深度营销,让客户的产品理念与媒体传播理念吻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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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区域化走向个性化:农产品品牌的电视传播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战略举措,需要社会各方不懈努力和配合。那么,电视传播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扮演了何种角色,能发挥什么作用、如何发挥作用,怎样让农业产品宣传的电视节目更符合市场,达到更好的传播效果。本文以江西的赣南脐橙品牌为例,阐述农产品的宣传从区域化走向专业化、多元化、个性化的发展过程,满足农产品宣传中日益突显的个性化发展的需求。

电视传播塑造个性化品牌的外在形象

形成个性化品牌概念。赣南脐橙的个性化概念是“绿色健康环保”。在一个追求绿色环保的时代,作为一种日常消费的种植水果,赣南脐橙从产业链的始端到终端,每个环节都进行“绿色环保”的包装。电视传播可以较好地建立“绿色新脐橙”这一独具个性的新品牌,重点传播赣南脐橙在各环节的环保举措,如在生产环节,放弃使用农药化肥,采用天然农家肥,不盲目用药;在输出方面,赣南脐橙采用安全保鲜的措施,保障了鲜果的美味和口感;后期产品加工方面,多余果品可以用于果汁的鲜榨,安全无空气的介入,保证果汁的新鲜等。

进行个性化品牌包装。形成个性化品牌概念之后,赣南脐橙的个性化品牌要走出以往的禁锢,需要一个全新的品牌包装。与平面媒体相比,电视有独特的声画结合的传播优势。通过声音和画面的结合,赣南脐橙“绿色健康环保”的个性化品牌形象在电视屏幕上变得有声有色,让消费者眼前一亮。2011年,赣南脐橙电视宣传广告《有橙就有成》在央视的累计播放次数达到1360次,由于央视频道作为全国电视媒体龙头老大的影响力,其广告宣传效果明显,为赣南脐橙的个性化品牌传播发挥了重要作用。

建立个性化品牌形象。个性化品牌形象不但能拓展产品的广度和深度,而且能更有效、更圆满地实现品牌的综合指标,形成良好的品牌形象,提升品牌的知名度、美誉度,为企业带来良好的经济效益。赣南脐橙的电视宣传广告片《有橙就有成》,选择在CCTV-7上播出,33秒的电视宣传片让赣南脐橙在全国观众面前树立了良好的个性化品牌形象,以中国汉字的博大精深,运用同音词“成”和“橙”的音阶,来表现赣南脐橙的新面貌,成功塑造了赣南脐橙这一个性化的品牌形象。

电视传播弘扬个性化品牌的内在文化

借助新闻节目,传播品牌文化。新闻节目是电视栏目的生存和依靠。赣南脐橙作为国内外熟知的脐橙品牌,在走向个性化品牌的道路上,可以借助新闻节目的传播,向外界传达品牌的内在文化。如在《赣州新闻联播》中,每天新闻节目播出前的一句广告词是:赣南脐橙:致富的希望产业。画面镜头对准了正在忙着采摘脐橙的果农们,果农们看着被果实压弯了枝头,闻着脐橙散发的浓郁果香,脸上露出喜悦的笑容。当地新闻向我们传达的是劳动致富的理念和文化,这不仅是赣南地区脐橙的文化,同时也代表了中华民族辛勤劳动,发家致富的传统品德。

制作专题节目,渗透品牌文化。电视专题节目能使主题相对统一,能对主题作全面、详尽、深入的反映。如CCTV-7的专题节目《致富经》,在2012年1月的一期节目中讲述到,浙江省养殖仿生态甲鱼大亨余鹏,等待三年只为一个契机,在三年的时间磨砺中,潜心研究仿生态甲鱼这一市场新生的甲鱼品牌,这个专题所传达的不仅是余鹏坚持信念不放弃的品质,更向观众渗透了仿生态甲鱼的品牌文化。策划赣南脐橙个性化品牌的电视专题,在其中也渗透了新品牌的内在文化。电视专题节目的情感渲染,能在更深的程度上感染观众和消费者,使观众在看节目的同时,被产品所蕴含的文化所影响,达到潜移默化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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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介”概念的演变

摘要:“媒介”作为传播学的一个核心概念,历来是研究者重点研究的对象。文章从分析“媒介”的词源入手,力图研究随着社会和历史文化的发展,“媒介”概念内涵和外延的演变,并追溯“媒介”逐渐向传播学概念演变的过程。

关键词:媒介,概念,演变

中图分类号:N04;G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3-8578(2013)03-0060-03

一“媒介”词源分析

许慎在《说文解字》中解释:“媒,谋也。谋合二姓。”《周礼·媒氏注》中也说“媒,谋合异类使和成者。”不难看出,“媒”的所谓“谋合”的意思即为“媒人”。另外参看《汉语大词典》,“媒”有多种含义,而最主要的意思是“说合婚姻的人”“引荐的人”“媒介、诱因”“导致、招引”等;“介”是象形字,,甲骨文字形,像人身上穿着铠甲,中间是人,两边的四点像连在一起的铠甲片。其本意常被引申使用,指居于两者之间的中介体或工具,如《荀子·大略》中说:“诸侯相见,卿为介。”所以,“介”意指处在两者之间,在中间起着联系作用,因而其常有“中介”“介绍”“介质”等用法。

以上是“媒”和“介”各自的词源追溯,那么作为一个词组使用的“媒介”始于什么时候,又是有何种含义呢?目前出版的传播学基础理论图书,对“媒介”进行概念界定时,很多都只是直接引用了西方的现代定义,对其汉语词源谈及很少。虽然“媒介”从字面理解看似简单,但是从字面上的理解却在一定程度上遮蔽了它在汉语中意义变迁的复杂历程。所以,考究“媒介”的词源非常有必要。

笔者通过检索发现,西晋学者杜预(222—285)在注解《左传·桓公三年》“会于嬴,成昏于齐也”时曰:“公不由媒介,自与齐侯会而成昏,非礼也。”[1]就目前查阅的古籍而言,这是“媒介”在中国古代文献中的最早出处。但也有部分学者认为“媒介”一词最早出自五代刘徇(887—946)编撰的《旧唐书·张行成传》:“观古今用人,必因媒介。”此处所提的“媒介”则是推举人、介绍人的意思。而在此之前,除杜预提到“媒介”外,东晋常璩在《华阳国志》中有“和养姑守义,蜀郡何玉因媒介求之”的用法,这说明在唐代以前“媒介”就已经是一个固定搭配了。

二“媒介”词义的演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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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传播价值论

摘要从“价值”和“电视传播”的概念出发,进行从一般到特殊的演绎,可以对电视传播价值的内在规定性有一个基本的认识:主体是人,客体是电视传播的功能属性,主客体间特殊的关系是通过电视传播活动来实现的,在此认识的基础上,可以较好地把握电视传播价值的概念内涵。

关键词 电视传播 价值

中图分类号G206 文献标识码A

自电视诞生以来,围绕着它给人类带来了什么,或者说产生了什么作用这个问题,人们一直在不断思考着,并提出了各种各样的观点。一些学者从电视的消极影响出发,对电视提出了严厉的批评;同时,许多学者也从积极的角度出发,对电视大加称赞。这些评价和争议大部分属于电视传播价值的范畴。什么是电视传播价值呢?对此,目前学术界尚未形成整体理解的具体概念,有的研究文章虽然涉及了这一概念,但是简单的一笔带过,难以说服人,界定之后,其研究没有展开它自身包含着的诸多的价值认识是如何依据一定结构形成的矛盾统一体。笔者认为,要界定电视传播价值的概念,必须从其两个上位概念,即哲学范畴的“价值”和传播学中的“电视传播”概念的剖析和界定出发,进行从一般到特殊的演绎。可获得对电视传播价值概念中的要素及其关系的认识,并由此获得电视传播价值概念的结论。

一、价值和电视传播的内涵

1 哲学范畴的“价值”

价值作为哲学概念从其产生时起到现在,就是一个颇具争议的概念。价值问题的对论和人们对价值问题的关注忽冷忽热,可能就是价值问题本身所具有的复杂性造成的。如果单从字面意义上理解价值,《辞海》以及一些大型的现代汉语辞书中,一般较统一地将其解释为两种意义:“(1)指事物的用途或积极作用。如参考价值、有价值的作品;(2)凝结在商品中的一般的、无差别的人类劳动。商品的基本属性之一。”关于价值的概念,在我国还有几种具有代表性的观点:如主体性价值论。即认为价值是客体对主体需要的满足、适合、接近或一致;主客体统一论,即认为价值是客体与主体需要之间的一种特定的关系,价值来源于客体,取决于主体,产生于实践;效应价值论,即认为价值是客体对主体生存、发展、完善的效应,等等。尽管对价值概念的界定多种多样,但几乎都认为“价值是客体对主体需要的满足”。其内在规定性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第一,人是价值的中心;第二,客观事物的功能属性是价值的基础;第三,价值关系是主客体间的特殊关系。因此,关于价值的概念,一般来说,指的是主体(人)在社会实践活动中建立起来的,以人的尺度为尺度的一种客观的主客体问的特殊关系,是客体的存在及其功能属性是否与主体的本性、目的和需要等相一致、相适应、相接近的关系。它的构成,必须具备两个因素:一是客观事物的功能属性,二是人们对客观事物功能属性的需要。在这一特殊关系中,人是价值的中心,物是价值的载体,实践是价值的确定者。这一概念的厘定为电视传播价值概念的生成注入哲学的质。

2 传播学中的“电视传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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