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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知书范文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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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告知承诺书

(以下安全生产告知承诺书内容仅作参考,具体以实际情况为准。)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将你部门应当履行的安全生产职责告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00001.即死亡事故为0;较大以上火灾事故为0;较大以上交通事故为0;较大以上设备事故为0;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坚决杜绝较大以上事故,有效减少一般事故。

二、工作职责

1)严格遵守并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认真贯彻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暂行规定》,把安全生产纳入本部门的年度工作计划,依法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部门主要负责人对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2)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根据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完善和落实本部门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奖罚制度和安全生产责任管理体系。加强安全管理,建立、健全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中心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依法按规定配置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积极参加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工作,自觉接受省、市、公司各级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确保安全生产。

3)分管安全的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必须依法通过考核后持证任职,并按规定参加定期培(复)训。加强对员工尤其是外来务工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和技能培训考核,保证其具备并掌握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和安全操作技能。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取得岗位证书后方能上岗作业,并按规定定期参加培(复)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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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病人告知书范文

住院病人告知书

病员同志们,感谢您对我院的信任,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为了使您能得到及时满意的医疗服务,现将住院有关事宜告知如下:

1、我们的科主任是__*,我们病区的护士长是__*,您的床位医师__*,您的责任护士是__*,如果您有什么困难或需要,可以向我们反映,我们将尽力帮助您解决。

2、诊疗中我们将因病施治,做到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合理收费。

3、住院期间,您对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及医保自费项目等享有知情权。

4、我院严禁私自收费,或介绍您到外院做各种检查、取药、住院。

5、给您做好各种诊治是我们的职责,谢绝收取您的礼金和物品。

6、为了使您得到满意的服务,您住院时可以选择治疗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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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卫生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应用

【中图分类号】R1【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1005-2720(2009)09-0343-02

为进一步规范卫生行政执法过程中的处罚行为,卫生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以下简称行政处罚法)、《卫生行政处罚程序》中的规定,制订了《卫生行政执法处罚文书规范》(1998-07-08),该规范对21种处罚文书分别提出具体适用范围和制作要求。在实际工作中,能够准确合理地应用,是每一位卫生监督员面临的现实问题,笔者以食品卫生行政处罚为例,探讨“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应用性及可操作性。

1 制作“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根据和意义

《行政处罚法》制订的目的是为了规范行政处罚的设定和实施,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实施行政管理,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规定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除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卫生行政处罚程序》中,就卫生行政机关在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合议后,也作出类似规定。卫生行政执法处罚文书及“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正是根据上述规定制作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是卫生行政机关在作出正式行政处罚之前制作的首份文书,与其他卫生行政处罚文书属同一系列。它的制作与否,以及内容与质量均可影响到卫生执法程序的合法性、公正性,以及是否引讼的可能性。可见,“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具有两个实际意义,一是起到监督作出行政执法机关的行政行为是否规范,进一步来监督政府的行政行为是否在法律的控制下运行,即行政处罚应遵循公开、公正的原则。二是保护监督相对人的合法权利,即在受到处罚时享有的陈述权和申辩权,“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不仅仅是简单地向监督相对人传递一种信息,而是透过这一文书体现出政府的行政行为以及法律的贯彻情况,是否真正的落到实处。绕过事先告知,而直接进入处罚决定是不符合法律程序的,这类处罚视为无效。

2 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应用

在查明当事人的违法事实后,就可使用“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此文书有两种应用形式:①以书面形式告知,使用统一格式的文书,要求有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与事实,处罚的理由和依据法律名称及条款等内容,也要启用“送达回执”文书。②以口头形式告知以上内容,但也应有文字记录,并由当事人在记录上签名或盖章方可生效。上述可见,“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应用并不复杂,程序也简单,但是在实际操作中却有值得探讨之处,主要是:

2.1 告知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的权利,却无时间限定。即没有确定应当在某天某时,向作出处罚决定的卫生行政机关提出陈述和申辩。无论是以书面形式告知或口头形式告知,在制作文书时必须要标明时间,否则当事人无法去行使自己的权利,这就给卫生监督员在使用中带来一定的随意性,可写上3d,也可写上5d,全凭使用者自行操作,时间较短,当事人难以履行自已的权利;时间较长,卫生行政机关的执法效率,法律的严肃性均会不同程度地受到影响。

2.2 作出“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之前,与“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在时间上有矛盾。从“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使用范围来看,在制作“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前,也要进入事先告知程序。由于“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仅给予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的权利,却无陈述和申辩的具体限定时间。而“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的使用,是对案情简单,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违法案件当场作出处理决定的法律文书。例如食品从业人员无健康证上岗,个人卫生差,定型包装食品超过保质期限等。处理时,现场2名以上监督员可构成合议程序,当场对当事人作出处罚决定。当场作出的处罚决定,如依照当事人的违法事实及情节给予罚款处罚,并且其情形属于罚款数额在20元以下,或者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当场必须要履行。按照程序,在发出“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之后方可下达“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由此产生两份文书在发出的前后时间上相差无几的矛盾,致使当事人在不可能有陈述和申辩时间的情况下,接受了行政处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给予当事人享有的权利形同虚设,即使当事人事后提出陈述和申辩,也有违“公正、公开”的行政处罚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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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告知图书馆新馆建设务实与创新

摘要:建设21世纪的新型高职图书馆,在建筑设计上引进了新的理念,新技术的广泛应用推动了图书馆实现现代化的进程,结合新馆建设开展服务创新,完善图书馆内涵建设,最大限度满足读者需求。

关键词:图书馆 图书馆建设 图书馆服务 创新服务

在国家大力发展高职教育培养复合型,动手型,技术型人才的大背景下我们湖铁科职院新校区图书馆拔地而起,为我院图书馆的发展带来了生机勃勃与巨大活力,加速推动了我院图书馆现代化的进程。

一、新型高职图书馆为我们带来了什么

我们在建设21世纪现代化图书馆,在设计上引进一系列新的理念。如:交流场论、空间论、复合型论、这些新的理念在我院新馆建设和管理中已经得到显现。

1、“交流场所”

如果把图书馆的主体定位为校园的一座标志性建筑的话,那么它的内涵便是一座开放式的知识宝库和知识交流空间。图书馆除了提供利用文献资源的基础条件,还提供展览、学术报告、讨论交流空间和艺术表演的舞台。我院新图书馆中的学术报告厅成为读者相互之间交流的场所,包括思想、学术、艺术、文化等方面。

2、“以人为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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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束护理告知书在脑外科约束护理中的应用

摘要:目的:分析约束护理告知书在脑外科约束护理中的应用效果。方法:选取我院脑外科患者作为研究对象,采用回顾性的方式分析其临床资料,分析在实施约束护理告知书签字后患者的意外情况发生率和护理满意度情况。结果:实施约束护理告知书签字后意外情况发生率大大降低,患者对护理的满意度大大提高。结论:约束护理告知书在脑外科约束护理中具有良好的应用效果,能有效的的减少患者意外情况发生率,提高患者对护理的满意度,值得在临床应用上推广。

关键词:约束护理告知书;脑外科;约束护理中;应用效果

中图分类号:R47 文献标识码:C 文章编号:1005-0515(2013)10-099-01

脑外科是临床中的一个比较特殊的科室,因为大多数脑外科患者伴有兴奋、躁动、自伤等无法配合治疗的表现,这就对医生的治疗和护理人员的护理工作增加了难度[1],患者往往不配合护理工作,严重的甚至会对护理人员进行攻击,不但不利于患者的康复,还可能会引起医疗纠纷。因此,在脑外科患者的护理中,往往会采取相应的约束护理,即对患者的活动范围和活动能力进行约束,以此来保证病人顺利接受治疗,并可以提高病人自身及其周围人员的安全系数,最终确保护理工作的顺利开展。为了进一步分析约束护理告知书在脑外科约束护理中的应用效果,本文选取我院脑外科患者进行回顾性分析,现报道如下。

1 一般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回顾性分析我院脑外科患者,患者包括中、重度脑颅损伤和颅脑肿瘤,约束护理告知书由本院按照国家制定的相关条例并结合着医院实际情况按照标准的格式自行设定。约束护理告知书的内容主要是约束的内容、意义、责任范围等详细情况说明,比如实施约束护理后要用约束带来限制患者的活动,要求患者家属在没有经过护理人员同意的情况下不能擅自解开约束带,如果没有经过护理人员的同意擅自解开约束带而造成患者坠床、伤及他人或者自伤等严重后果则有患者家属负责[2];还有比如患者出现暴躁的时候患者家属应做的护理工作,要观察患者尿管引流是否通畅、约束部位是否有红肿、淤血,输液部位是否有红肿及疼痛刺激,同时要在第一时间报告护士或医师。另外是由医院协同科室自行设定患者对护理满意度的调查表,调查表的内容主要是服务态度、护理技能、健康教育、主动服务、病房环境,总共五个大项,每个大项设置五个小题,每小题0-4分,总分100分。

1.2 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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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社区家庭输液实行告知书的必要性

【摘要】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家庭输液已经成为社区医疗护理中的主要工作之一。由以前护士和患者的单向护理模式转换为现在的护士和患者的互动模式,虽然它的出现拉近了医患关系但是也存在诸多弊端,如家庭环境与医院环境之间的不同,应急能力不如医院强等。家庭输液存在种种安全隐患,此时实行家庭输液告知书在家庭输液领域应用是非常有必要的,其作用可以维护护患之间的合法权益,规范了护理工作人员的操作行为,增强了护理人员的责任心等优点,使得患者及其家属在医疗服务需求上得到了极大的满足,减少避免了不少家庭输液的安全隐患及医疗纠纷。

【关键词】 家庭输液;输液告知书;规范制度

医疗服务行业一直是一种高风险行业,国家已经重视和接受依法进行的新概念医疗活动。所以护理人员在为患者提供优质和方便的服务之外,也要确立自己的法律角色,以便保护自己和病人的合法权益。输液引起的不良反应导致死亡只是个别的,但是输液存在的安全隐患应当引起重视,由于家庭输液是在患者家庭进行的,缺乏抢救设备和急救人员,其风险比在医院里输液更大,所以患者和护士都应加强自我保护意识,所以在进行家庭输液时,应当借鉴手术前的签字规定,实行家庭输液告知书。以下对家庭输液告知书进行了一些探讨分析。1 实行家庭输液告知书的必要性

家庭输液告知书对保障患者输液治疗的安全,满足治疗的需要,规范护理行为,提高护理质量,防范医疗纠纷,具有重要意义。医疗护理在安全上有一定的隐患,操作者的不当行为极易损坏病人的健康、生命。所以家庭输液告知书是很必要实行的,这样让家属和病人在知情的情况下进行输液治疗,与此同时可以明确患者及院方的责任和义务,确实起到防止和减少医疗纠纷发生的作用。实行家庭输液告知书是维护患者和护士的合法权利。家庭输液的主流是年老行动不便的患者,针对这些患者,在进行家庭输液时,首先对患者及其家属进行简单护理知识的宣传,指导家属在遇到异常情况时处理问题的方法,以及如何控制输液速度等。如遇到突况应当及时与相关医疗单位取得联系。2 家庭输液告知书相关内容

2.1 预约前必需告知输液可能出现的问题包括:①药物过敏;①发热反应;③心脏负荷过重;④空气栓塞反应;⑤输液渗漏;⑥药物的副作用。

2.2 根据上海市卫生局颁发的规定必须是本社区管辖内病人方可上门家庭输液。

2.3 外院用药应在就诊医院完成,不宜在家中补液。

2.4 血制品、生物制品、抗肿瘤药、硝酸甘油、甘露醇、皂甙类、抗生素、外院自制药物应在就诊医院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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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经内科护理中安全隐患告知书的应用

摘要:目的研究和观察在神经内科的护理中使用安全隐患告知书的效果。方法收集神经内科患者共118例,随机分为观察组与对照组,各59例,对照组患者进行常规护理,观察组患者在此基础上加用安全隐患告知书。结果观察组患者的护理不良事件发生率为3.3%,明显低于对照组16.9%的护理不良事件发生率,观察组患者家属的满意度为96.6%,显著高于对照组86.4%的家属满意度,P均<0.05表示组间差异具备统计学研究意义。结论在神经内科患者的护理过程中,使用安全隐患告知书能够在一定程度上降低护理不良事件的发生率,提高护理质量,使患者及其家属更加满意,值得推广应用。

关键词:安全隐患告知书;神经内科;护理效果

在神经内科中,大部分神经性狂躁、神经性抑郁、严重失眠或存在焦虑情绪的患者,一旦其周围的环境或细节发生了轻微的改变,就很可能加重患者的病情,提高护患纠纷的发生率[1]。相关的调查研究发现,相较于普通科室的护理工作而言,神经内科的护理中安全隐患更多,因此如何防止和杜绝这些安全隐患的发生,一直都是临床研究中的重点[2]。在本次研究中,对神经内科患者采用了安全隐患告知书的护理方式,现报道如下。

1一般资料与方法

1.1一般资料

选取2012年1月~2014年12月期间,我院神经内科收治的患者共118例,其中,对照组男32例,女27例;年龄在61岁~85岁之间,平均年龄为(74.2±10.8)岁。观察组男34例,女25例;年龄在60岁~87岁之间,平均年龄为(73.9±10.5)岁。两组患者的一般资料无显著差异(P>0.05),有可比性。

1.2方法

对照组患者进行常规护理,观察组患者在经过护理人员的评估后,针对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签订相关的安全隐患评估表,并在护理人员的指导下掌握防范措施,相关的安全隐患护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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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隐患告知书在神经内科护理中的应用

摘要:目的研究和观察在神经内科的护理中使用安全隐患告知书的效果。方法收集神经内科患者共118例,随机分为观察组与对照组,各59例,对照组患者进行常规护理,观察组患者在此基础上加用安全隐患告知书。结果观察组患者的护理不良事件发生率为3.3%,明显低于对照组16.9%的护理不良事件发生率,观察组患者家属的满意度为96.6%,显著高于对照组86.4%的家属满意度,P均<0.05表示组间差异具备统计学研究意义。结论在神经内科患者的护理过程中,使用安全隐患告知书能够在一定程度上降低护理不良事件的发生率,提高护理质量,使患者及其家属更加满意,值得推广应用。

关键词:安全隐患告知书;神经内科;护理效果

在神经内科中,大部分神经性狂躁、神经性抑郁、严重失眠或存在焦虑情绪的患者,一旦其周围的环境或细节发生了轻微的改变,就很可能加重患者的病情,提高护患纠纷的发生率[1]。相关的调查研究发现,相较于普通科室的护理工作而言,神经内科的护理中安全隐患更多,因此如何防止和杜绝这些安全隐患的发生,一直都是临床研究中的重点[2]。在本次研究中,对神经内科患者采用了安全隐患告知书的护理方式,现报道如下。

1一般资料与方法

1.1一般资料

选取2012年1月~2014年12月期间,我院神经内科收治的患者共118例,其中,对照组男32例,女27例;年龄在61岁~85岁之间,平均年龄为(74.2±10.8)岁。观察组男34例,女25例;年龄在60岁~87岁之间,平均年龄为(73.9±10.5)岁。两组患者的一般资料无显著差异(P>0.05),有可比性。

1.2方法

对照组患者进行常规护理,观察组患者在经过护理人员的评估后,针对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签订相关的安全隐患评估表,并在护理人员的指导下掌握防范措施,相关的安全隐患护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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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纠正违法通知书执行情况调研报告

刑事诉讼中,发出刑事纠正违法通知书是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常用形式。实践中,检察机关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存在回复率低、回复不规范等问题,起不到有效纠正违法行为的作用。因此,西城区人民检察院对本院刑事纠正违法通知书执行情况进行调研,分析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探索解决办法,确保法律监督取得实效。

一、刑事纠正违法通知书的法律地位

检察机关刑事纠正违法通知书执行程序不完善。法律未规定被纠正机关在收到刑事纠正违法通知书后,不及时回复的法律后果,导致执行力度弱。

(一)法律规定不明确

《人民检察院组织法》有3处涉及“纠正”,《刑事诉讼法》有7处规定了“纠正意见”,两部法律并未明确提出“纠正违法通知书”。

具体到《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有50处对纠正意见[1]作出规定,其中大多是指口头提出纠正意见,只有8处涉及书面纠正违法通知书适用的4种情形。《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并未规定纠正违法通知书适用程序,通知送达、争议解决、督促等活动无据可依。且上述8处,也未规定检察机关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后,被纠正机关应及时回复。

(二)法律效力弱

有观点认为,纠正违法通知书具有强制纠正违法行为的效力。也有观点认为“通知”只有告知、建议的效力。笔者认为纠正违法通知书应具有强制被纠正机关回复的效力。法律监督权不同于行政执法权,不具有强制纠正违法行为的效力,否则有以监督为由干涉侦查审判之嫌。仅有告知、建议的效力,被纠正机关可能会置之不理,监督乏力。因此,其法律效力应介于“强制纠正”与“告知建议”之间,纠正违法通知书在“告知建议”效力的基础上,还应具有强制被纠正机关回复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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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图书馆界对知识产权问题的认知调研报告(中)

摘要: 文章揭示了图书馆专业人士对知识产权保护认知的实际情况,知识产权管理现状、问题以及图书馆界对政府政策与措施的看法

>> 中国图书馆界对知识产权问题的认知调研报告(下) 浅议我国数字图书馆立法中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 浅谈数字图书馆建设中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 浅析数字图书馆资源建设中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 数字图书馆个性化信息服务中面临的知识产权问题探讨 浅析数字图书馆建设中的知识产权保护 论数字图书馆中的知识产权保护 探讨数字图书馆建设中的知识产权保护 知识产权在我国高校数字图书馆中的现状及意义 我国图书馆联盟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研究 我国图书馆联盟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和建设途径 数字图书馆的知识产权问题浅析 试论图书馆立法对解决数字图书馆知识产权问题的作用 《中国图书馆分类法》在网络环境中的适应性改造研究 改革开放30年中国图书馆事业发展的7个关键词 中国在国际贸易中的知识产权问题及对策 中国3G产业化中的知识产权问题探析 中国烟草企业知识产权创造中的问题及对策 中国企业海外收购中的知识产权问题初探 中国在国际贸易中的知识产权问题及对策漫谈 常见问题解答 当前所在位置:l.

[3]任昕,黄海滨.正版软件高价原因浅析[J].商场现代化,2007,(14):177.

[4](法)蒲吉兰.雷春娟等译.21世纪的黑金[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6:147.

参考文献:

[1]Elizabeth Gadd, Richard Gaston. Copyright questions asked by libraries[J].Library Management,2001,22(8/9):387-394.

[2]Laura Gasaway.Digital library projects and copyright[J]. Information Outlook,2002,6 (7):38.

[3]Howard Falk. Electronic access to libraries:Overcoming copyright barriers[J].The Electronic Library,2002,20(6):512-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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