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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农林教育范文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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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农林院校教育国际化发展途径与策略

高等农林院校教育国际化发展途径与策略

1.各级政府对教育国际化提出新要求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明确指出要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坚持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开展多层次、宽领域的教育交流与合作,提高我国教育国际化水平。借鉴国际上先进的教育理念和教育经验,促进我国教育改革发展,提升我国教育的国际地位、影响力和竞争力。适应国家经济社会对外开放的要求,培养大批具有国际视野、通晓国际规则、能够参与国际事务和国际竞争的国际化人才[2]。

根据国家中长期发展规划的要求,浙江省也对教育国际化提出了新的要求;首先积极鼓励各级各类学校开展多种形式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引进境外优质教育资源。吸引境外知名学校、教育和科研机构以及企业,合作设立教育教学、实训、研究机构或项目。第二,建设一批国际化程度较高的专业、课程和研究机构,积极支持中外大学间的教师互派、学生互换、学分互认和学位互授联授。扩大政府间学历学位互认,提高交流合作水平。浙江省要求高校开设的全外语和双语教学课程占课程总数的比例,到2015年,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权的院校平均达到6%,高校交换生和短期交流生占在校生总数的比例,到2015年,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权的院校平均达到4%,到2020年分别增加到8%。第三,加强国际理解教育,推动跨文化交流,增进学生对不同国家、不同文化的认识和理解。推动我国高水平教育机构海外办学,加强教育国际交流,广泛开展国际合作和教育服务。支持国际汉语教育。提高孔子学院办学质量和水平。第四,提高浙江教育的国际吸引力[3]。实施“留学浙江”计划,提高来浙留学的学历生规模和比例。其中浙江省高校留学生规模2015年要求达到在校生数的2%以上(优势专业或重点学科的留学生规模达到在校生总数的5%以上),2020年达到4%以上(优势专业或重点学科的留学生规模达到在校生总数的8%以上),其中学历教育留学生占留学生总数的50%以上;研究生层次的留学生占10%以上[4]。

2.农林院校教育国际化的途径

综合各级政府对教育国际化提出的各项指标和要求,国家和省的中长期发展规划也给教育的国际化提出了明确的方向,给高等院校带来了机遇同时也面临着挑战。高等农林院校除了要遵循国内外教育国际化研究经验,加强国际化教育评估,促进教育国际化的发展,通过一系列法律、政策的不断完善,推进国际化教育的发展。积极探索农林院校国际化教育发展途径,依据国家和浙江省的教育国际化规划要求,积极拓展学分(学本文由论文联盟收集整理历、文凭)互认、交换生、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机构)、留学生(培训、本科、研究生)以及孔子学院等多种教育国际化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对各类项目进行分析评价,从中筛选重点发展和优先发展项目,探索切合农林学院实际的教育国际化发展途径,尤其是农林院校的国际化教育发展还有很多的制约和障碍,还需不断地探索和研究,提供一定的政策和制度的保障策略。下面将从几个方面展开。

2.1确定战略重点

非洲大陆是地球上最后一块没有得到充分开发的大陆。建立与非洲的战略合作是我国政府国际合作的战略重点之一。我们应该抓住机遇,结合国家对非洲农业与资源合作战略和自身的学科专业特色,把非洲作为农林院校推进国际化和开展国际合作活动的重要区域和开展农林技术对外合作的主战场。通过农林业战略性研究和示范,拓展研究领域、提炼研究特色;促进中非农业、林业合作持续扩大和发展;帮助中国企业了解非洲农业及林业贸易投资机会及相关优惠政策;为我国与非洲的农林业合作和发展提供政策、技术和战略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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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农林高等院校研究生教育中的学风建设

摘 要: 随着我国农林类专业研究生教育的飞速发展、招生规模的扩大,研究生的学风问题也越来越受到关注,本文对目前农林高等院校研究生教育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及其原因进行了分析,并有针对性地提出了几点对策和建议:加强学术制度建设;加强研究生诚信、道德教育;端正教风是学风建设的突破口。

关键词: 农林高等院校 研究生教育 学风建设

近年来我国农林类专业研究生教育取得了飞速发展,招生规模也逐年递增,研究生的整体数量有了明显的增加,教育质量也越来越受人们关注。教育质量建设涉及很多方面,其中学风建设是最为重要的一方面。优良学风包括明确的学习目的、端正的学习态度、刻苦的学习精神、科学的学习方法、坚强的学习意志、严格的学习纪律、健康的学习动机等在学习过程中的综合体现[1]。研究生是未来学术研究的中坚力量,学术研究是研究生教育的精神魅力,而良好的学风则是提高研究生整体素质的前提与保证。但研究生教育在学风建设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它妨碍了学术繁荣,有害于研究生的健康成长。

一、研究生不良学风现状

1.研究生自身缺乏学习动力,缺失刻苦钻研的精神。有的研究生只为了混一张文凭,上课心不在焉,迟到早退,课余时间沉迷于上网、娱乐,荒废了学业。农林类专业研究生的实验任务繁重,且大多需要“上山下乡”,实验条件艰苦。这样就进一步导致了研究生缺乏兴趣,学习科研动力不足。

2.研究生心态浮躁且急功近利。农林类专业的试验周期都比较长,科研成果出来的比较慢,所以研究生的心态浮躁且急功近利这一点尤为突出。有的研究生在学习上避重就轻,科研上浅尝辄止,不讲究真才实学和求知好学;在从事科学研究中不少研究生不遵守学术规范,缺乏严谨、求真、务实的治学态度和科学精神,在论文、研究报告、著作等科研成果中抄袭剽窃他人成果;一稿多投,甚至重复;伪造篡改实验数据;在论文署名上乱拉关系、互相挂名滥用“国际先进、国际领先、国际一流水平”等词语,自我夸大科研成果。

3.学习科研氛围不够浓厚,创新意识不强。有些研究生不注重学科的基础知识、基本理论的学习和积累,不注意从学科的历史中追根溯源,从而达到继往开来、推陈出新。不结合自己学科的特点,独立思考、发掘新意,而是走投机取巧的捷径。

4.考风考纪不严,出现找人代考、论文现象。有些学校有规定,研究生要通过全国英语六级考试才能取得硕士学位,致使一些英语能力较差的学生出钱请“”代考,写作能力差的学生便请人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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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农林院校环境类创新创业教育体系的探索与实践

摘要:为了更好地适应国家和社会发展需要,深化农林院校创新创业教育体系改革,本文结合国内高等院校创新创业教育的发展,借鉴国外的成功经验,对我国创新创业教育体系的发展做出了一些建设思路,特别是针对农林类院校A学生的创新创业教育。

关键词:创新创业;农林;建设思路

中图分类号:G642 当今世界,国与国之间的竞争亦是经济与科学技术方面的竞争。不断进步的科学技术是一个国家经济发展的强大动力,而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又依赖于所有高校的创新创业教育。培养创新创业人才已是世界高等教育发展的大势所趋,因此我国也将此作为提高国民经济的整体素质和国家竞争力的战略举措。2010年10月,备受海内外关注的国家“十二五”规划全文,中央决策层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提出推动创新型国家建设,这既是挑战,更是机遇[1]。创新教育是一种新型的教育理念,但是创新创业是一项十分艰巨、具有挑战性的社会活动,大学生进行科技含量高、自主创新能力强的机会型创业更是凤毛麟角。据统计,目前全国大学生创业成功率最高的浙江省,成功率也不过4%,广东省只有1%,河北省仅有0.3%,而全球大学生平均创业成功率是20%[1]。高校要培养大批有创新能力的创业型人才,更好地适应知识经济对创新创业型人才培养的要求,亟须学习借鉴国外成功经验,加强创新创业教育体系构建研究。

一、我国创新创业教育的发展现状

1.国内创业教育的最新进展。当前,在国家政策的引导和支持下,社会中已经形成了一种良好的创新创业教育氛围,高校、政府、企事业单位以及大学生等各层面,均对创新创业教育体系有了更加深刻的认知,同时也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积极开展了各项工作,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高校整体创新创业氛围良好,大学生的创新创业意识也在逐步地增强。据统计“211”高校中,80.4%的大学有鼓励学生创新创业的政策,65.4%的高校设立了学生创业基金鼓励学生创业[3]。

高校、政府、企事业单位等为大学生创新创业提供了很多的资源保障和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已经在各个高校紧锣密鼓地展开了,高校、地方政府、企事业单位均不同力度地提供了人员、资金、场地、技术项目等支持,为创新创业教育的实践和成果孵化创造了必要的条件。

2.我国创新创业教育发展的瓶颈。虽然创新创业教育在我国高校中已有发展,但由于起步较国外高校晚,仍处于探索阶段。政府、学校、社会三位一体的创业教育体系的建立尚未完善。

以浙江农林大学环境科技类学生的教学体系为例,浙江农林大学环境类专业培养具备水、气、固废等污染防治及水污染控制与规划等方面的基本理论的人才,但目前环境类专业存在以下主要问题:(1)教学模式老化,课堂采取“填鸭”、“满堂灌”的教学方式,缺少启发式教学模式,未能充分发挥学生个性特长;(2)教材更新慢,理论与实际脱节,书本内容无法跟上科学技术发展的步伐,学生参与课外学术讲座及参加学术讨论较少;(3)学时太多,教师讲的太多,每门课程学时多,阻碍学生个性化学习,未能充分发挥学生自己的特长优势;(4)重“培养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培养,轻“提出问题能力”培养,阻碍创新思维的形成。从上述几个问题中可以得出,要使环境科技类学生成为创新创业人才,需要改革针对于环境类学生的创新创业教育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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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农服务论文:高校服务三农体系思考

作者:1翟玉建,2武艳艳,3张建政,4马丽岩 单位:河北农业大学

一、实践与问题:制约农林高校为农输送人才和服务能力的机制分析

(一)农林高校为农输送人才和服务的实践探索

“解民生之多艰,育天下之英才”始终是农林高校追求的目标,近年来,农林高校牢固树立“以服务为宗旨,在贡献中发展”的办学理念,深化农林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坚持农科教结合,积极投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伟大事业,为服务“三农”和新农村建设做出了重要的贡献。

1.扩大规模提升层次,多途径为农输送、培训人才

自1999年高等教育规模快速扩大,高等农林教育经历了前所未有的发展,农林高校办学规模不断扩大,办学层次得到进一步提升,逐步形成了以研究生教育为龙头,全日制本科教育为主体,专科教育为补充的比较协调发展的格局。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进程中,农林高校积极采取措施,多种途径为农村基层输送人才,主要有“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选调生”、“三支一扶计划”、“农村教育硕士”、“大学生村官”、“大学生服务村居计划”等项目,通过考研加分、设立奖学金、补贴或代偿助学贷款等方式鼓励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服务三农。此外,农林高校和地方政府共同实施的“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以定向招生、政府或学校代缴学费、毕业回村的方式,培养农村管理和致富带头人。

2003年,河北农业大学在全国率先提出并实施了“一村一名大学”工程,结合普通高等教育和新型农民培训,突破传统高等教育框架尝试建立了面向农村的人才培养、输入模式,为农业高等教育的发展、农业高等院校服务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了新思路,引起了广泛关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2.加强学科建设,提高农业科技创新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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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林高职教育服务新农村建设

《社科纵横杂志》2014年第九期

一、农林高职院校学生的就业创业机制

党的十八人报告提出,要“着力促进农民增收,保持农民收入持续较快增长”。而增加农民收入主要就是要通过发展现代农业、提高农业生产率,同时引导农民就业和创业。农林高职教育承担着对将要在农业和农村工作的学生和部分农民的技术、技能的培训和教育的任务,而这一任务的完成情况不仅关系到能否向广大农村输送高素质人力资源,也关系到能否将农村丰富的剩余劳动力培养成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合格劳动者。农林高职院校应重视打造学生就业或创业的实现机制,从而提高学生的就业能力,尤其是提高农村劳动的就业能力,这样才能从根本上帮助农民提高收入。由于农林高职院校自身承担的主要是教育和培训的职能,并不直接负责学生的就业和创业。因此,就业创业机制的打造,还是只能从院校自身入手,形成和发展出一套新型的教育、培养机制。也就是说,院校在培养学生职业技能的同时,还要培养农村劳动力的职业素养,培养良好的职业态度和职业习惯,大力加强农村受教育对象的就业教育和创业教育[4]。从我国农业、农村、农民的实际出发,农林高职院校应建立起“四个结合”的教育、培养机制,即农林高职的院校教育与企业培训相结合;学历教育和职业教育相结合;长期的学制职业教育和短期的职业培训相结合;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相结合。在服务新农村建设的时代背景下,农林高职院校需要的是科学的办学体系与灵活的办学、教学模式,以订单式培养来推动教育运行机制改革。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农林高职教育就业创业机制,应通过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来落实:第一,农林高职院校新农村建设对人才的需要设置相关专业。农林高职院校要设置并发展培养高新技术产业中应用型和技能型人才的专业、有比较优势的劳动密集型产业和以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技术需要的专业[5]。第二,农林高职院校应注重对在校学生和农村劳动力就业技能的教育和培养。在教学实践中推广工学结合、分层次教学,以行动为导向的教学模式,并通过项目教学、案例教学培养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构建以实训车间、实训基地为重心的教育新路子。第三,农林高职院校应加强对学生的创业教育。在教学过程中,应注重对学生的创业精神、创业意识与创业能力的培养。而且,还应把科研成果转化和学生创业相结合,形成一个全新的———既能服务新农村,又可以帮助学生创业———的科研成果转化机制,并实现农民与学生共同创业、互惠互利。第四,农林高职院校向农民提供农业生产、经营的咨询与信息服务。受长期的小农意识和传统农业产生方式的影响,农民的整体素质不高、观念落后,农林高职院校应主动向农民提供农业生产知识科普、技术咨询、市场信息等方面的服务。

二、农林高职院校科技成果转化机制

科技创新是提高社会生产力和综合国力的战略支撑。不管是农业发展、农村繁荣,还是工业化、城镇化,科技创新始终都是最直接的动力源。党的十报告提出,要“着力构建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农林高职院校作为科技创新的重要主体之一,应不断在农业产业、农业经营方面实现创新,并将这些创新转化为服务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不竭动力。这需要农林高职院校打造好科技成果转化机制,及时将重要科技成果转化为农业生产力,以科学技术服务新农村建设。服务于新农村的农林高职院校科技成果转化机制,主要由两个部分组成:一是将科技成果转化为人力资源:二是将科技成果转化为产业资源。向人力资源的转化在上文已有论述,主要是尽力将农林高职院校所掌握的专业技术和科技成果传授给处在新农村建设实践中的每一个人。农林高职院校将先进的科技成果转化为促进农村生产发展和生活富裕的产业资源,这是服务于新农村建设科技成果转化机制的重点工程。目前,各地农村科学技术应用水平远远低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农业科研又大多局限在相关政府部门和高等院校内,且转化为满足农民现实发展需要的实用技术、成果又相对较少。因此,高职院校的科研应该直接面向企业、面向市场、面向地方经济,切实解决企业和地方经济亟待解决的问题[7]。因此,农林高职院校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报告“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科技创新要求,立足所在地农业,了解农民的真实需要,通过“农业、教学、科研”三合一,以所在地农村作为科研实验基地,研究并推广应用促进“二农”问题解决的农业技术。同时,积极寻求相关农业“龙头企业”的支持与“联姻”,促成学校的技术、农村的资源和企业的资金的结合,从而实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利益均沾。简言之,使农林高职院校的科研成果进农村、进企业,是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科技支撑。农林高职院校的科研成果向产业资源的转化机制,大致可以分成四种:第一种是突出所在地农业产业特色,集产业、教学和科研及推广为一体,以科学实验研究、科技成果展示和集约化经营方式为主的科技成果示范基地。第二种是以农业、农村发展主要使用技术为重点,以普及相关技术和知识为主,依托重点农业科技项目而建立的科技成果示范型推广基地。第三种是由所在地政府或企业出资,农林高职院校提供技术,建立校企合作型科技示范基地或企业。第四种是有实力的农林高职院校依靠自身条件,在农村或运用当地农业资源优势,创办校办工厂或企业,直接将科技成果转化为产业优势。通过推动农业的科技化和产业化,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

三、农林高职教育服务新农村配套保障机制

正如前文所述,新农村建设是一项复杂的、长期的社会系统工程。高素质人才、农民就业、高科技农业产业等,都是建设社会主义农村的必要条件。但是要通过农林高职教育将这些条件变为现实,相关的配套保障机制就必不可少,如强劲的师资、持续的教育投入、联合办学等等。因此,农林高职教育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还需要配套保障机制,以促进农林高职教育发展,使其充分履行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职能和使命。配套保障机制可能来自于农林高职教育本身,也可能来自于社会的其它部分。但是,我国农林高职教育乃至整个职业教育本身的发展及其职能的履行现在也面临许多困境。有人在对江苏部分农村及农业职业院校进行调查后,把农业职业教育与新农村建设要求的不适应概括为“三化”,即学校名称去农化、专业设置非农化、志愿选择离农化[8]。确实,在不断的院校升格和合并过程中,不少农业职业院校在校名上把“农”字去掉,在专业上脱离实际设置大量非农专业。这将使农林高职教育的使命和目标难以达成,使得新农村建设进程受到来自人才、教育等方面的阻力,而且是致命的阻力。为了能让农林高职教育更好地服务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一方面我们要改变社会甚至农林高职院校自身对“三农”问题的不正确态度,使其认识到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性和神圣性。另一方面在教育体制内,除了在农林高职院校设置相关服务新农村建设的专业外,还须重点完善两个配套机制:一是发展农林高职教育的财政投入与硬件建设机制。国家及地方政府应完善对农林高职教育的财政投入机制,使农林高职院校的教学设施、教学环境的建设有一个稳定的资金流入机制做保障。也就是说,对相对落后的农业、农村,国家也应在政策上有所倾斜。国家应把农业职业教育作为一项公益性事业,让那些愿意从事农业的人能够免费进入农业职业院校学习,并在就业方面对其予以必要的扶持,从而吸引大批有识之士学习农业、热爱农业并献身农业[9]。同时,农林高职院校要健全投入资金的管理、利用机制,将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二是完善农林高职院校的教学师资引进与培养机制。师资队伍是农林高职教育最终得以发展的软实力,过硬的师资队伍是进行技术攻关、科研突破的中坚力量,也是人才培养的重要保障和基础。一方面农林高职院校要加大高层次人才的引进力度,结合实际,从科研单位、重点高校、企业等选聘一些高端技术人才和专家到校任教;另一方面农林高职院校应根据自身条件有计划地选派本校教师到国内外优势高校进修,提升教学和科研能力。而且,在教师的管理、考核上,应鼓励有技术、有成果的教师去农村、下基层、进企业,将自己的技术和知识直接投入新农村建设的实践中。

作者:王翊覃孙欢单位:湖南环境生物职业技术学院商学院中南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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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法律援助的思考

关于农村纠纷情况的类型,有学者统计,主要有经济纠纷(财产、买卖、借贷、财产损害索赔等),占49.9%;人身伤害纠纷6.3%;家庭纠纷(婚姻、赡养等)19.3%;与政府部门的纠纷(计划生育、承包合同等)12.7%;邻里纠纷8.5%;其他纠纷3.3%[5]。在涉农案件日益增多而农民法律意识未得到显著提高的情况下,现有的法律已经不能适应农民的法律需求。在《法律援助条例》规定的援助范围中,仅包括依法请求国家赔偿;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请求支付劳动报酬;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等六类行政、民事案件。发动社会力量开展多样化的法律援助(广义上的),也是对农民实际需求的回应。为”三农”提供多样化的服务,是农林院校的基本特点。近年来,我国农林业已经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农业科技革命兴起,强调可持续发展,生产领域扩大,产品市场化,经营企业化等,这都要求农林院校做出相应变革。在这个过程中,农林院校积极发展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和现代农业发展相适应的学科专业结构和体系,合理规划人才层次,优化人才素质结构,完全适应了甚至引领了农村的发展。特别是1999年扩招以来,农林院校积极探索办学方式多元化、办学模式市场化、办学手段信息化的改革,逐步由单一农学学科发展为多学科综合性的院校,从理论到实践,都具备了满足农村法律援助多元化需求的条件。有利于缓解援助方式的普遍性与需求特殊性之间的矛盾我国法律援助起步晚,投入少。经过十多年的实践探索,形成了社会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和法律援助机构的专职律师为主,以工青妇老残等社会团体的维权组织和高等院校法律专业大学生志愿者为辅,共同为受援人提供法律援助服务体系。这一体系在实践过程中存在专业人员办案质量不高,社会力量参与不深的问题。专业人员办案质量不高,主要原因是供求矛盾大,而且法律需求具有特殊性。在东部沿海经济发达地区,本地农村法律援助需要量不大,而农民工的法律援助需求较大。在经济条件好,人均收入较高,基层政权职能发挥较好的地方,民间纠纷比较少,法律援助的需求量普遍偏低,基本不存在供需矛盾。在临近县城,城乡结合部的农村,因涉及土地纠纷、房屋拆迁等问题,其对于法律援助的需求就比远离县城农村的需求要高。在现有的农村法律援助运行过程中,援助方式侧重于在纠纷进入诉讼环节后为当事人提供服务。而据调查,农村中发生的大量纠纷,通过找司法部门打官司的纠纷解决途径仅占到16.8%,大部分的纠纷是通过非诉讼的方式解决的,尤其是诉讼之前的调解[4]17845-17846。采用适时性、针对性、非诉讼式的援助方式,农林院校具有天然的优势。与其他院校不同,农林院校表现出较强的区域性特征。受农业产业的特点,我国每个省基本上都有一所本科农林院校。特别是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改革以后,以高等农林教育为龙头,以农林职业教育为主体,纵横交错,互相补充的农林教育体系已经形成。这个体系基本可以适应各级各类农林教育和农村技术培训,以及开展农村法律援助的需要。根据教育部的统计,近二十年来我国高校农村新生的比例逐年呈逐年上升的态势,农林院校中农村生源比例占到了50%以上。这些学生们在农村长大、熟悉农村的风土人情,生活习惯,对农村有着天然的情感,在大学中学习先进科技文化知识,如果加以有针对性地教育和引导,就会成为沟通学校和农民的桥梁纽带,成为农村法律援助的新生力量。

农林院校参与农村法律援助的必要性

(一)农村法律援助是农林院校社会服务的使命之一高等农林教育是高等教育的一个重要分支,根据科类自然形成的分工,横跨教育、农林业,具有很强的行业针对性和发展的特殊性。长期以来,农林院校在服务”三农”的实践中,形成了与其密切相关的学科特色和优势。农林院校不仅培养高水平的农林科技人才,进行农林科学研究,推广先进技术,同时还深入农业一线和农民中间,开展社会服务,引领农村文化。改革开放以来,伴随着农村土地制度、政治制度、社会制度改革的快速推进,农村法治建设成为整个法治国家建设的基础。农村法律援助成为教育农民自觉守法,引导农民依法维护自身权利的重要基础,成为实现农村社会稳定的必然要求,成为农村经济发展的根本保障,更是对农林院校提出的新使命。服务社会是农林院校的基本职能之一,适应社会需求,开展公益性的法律援助,是农林院校自身具有的潜力和可以发掘的新的增长点。农林院校具有公益性援助机构的特点:农林院校与农村法律援助具有横向联系的专业结构,办学的优势和特色与“三农”密切相连,可以开展专业性指导;农林院校不依附于决策机构,保持着研究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农林院校具有对科技发展和社会变化的信息敏感性,有现代化的信息手段和强有力的情报资料系统[6]。农林院校如果不密切关注和深入研究农民法律需求的问题,就失去了根本,抛弃了核心。(二)农村法律援助是农林院校法学人才培养的特色在法学专业成为大多数农林院校拥有的专业的背景下,如何在与综合性大学、法学类大学的竞争中形成特色,是一直困扰农林院校法学专业发展的问题。要形成优势和特色,首先要对人才培养做出准确定位。专业的产生源于社会的需求,人才培养要选择目标服务对象。农林院校法学人才培养必须同中求异,定位于服务本行业领域,即“三农”领域,以此为突破口,选择人才培养方向。农林院校非农林专业的发展规律一般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以农林专业为依托,充分利用学校知名度、师资队伍、发展经验,深刻挖掘专业的特点,在教学内容方面尽量体现农林特征,满足“三农”对该专业的人才需求,形成有别于其他高校相同专业的特色;第二阶段,在发展到一定阶段,积累了一定的人才和物力时,密切追踪本专业和相关主页发展的前沿,形成交叉学科,在交叉学科中占据领先地位,实现从跟随者到领导者的跨越[7]。同样,农林院校法学人才培养也需要一个从跟随到领先的发展过程。在这个过程中,需要载体来实现和体现这种特色。参与农村法律援助,农林院校法学学生具备领先的条件和渠道,具备形成交叉学科的基础,这是形成特色的潜在性。农林院校应抓住这种新的需求,长期坚持探索,逐步积淀为实践教学特色乃至人才培养特色,以及相配套的制度特色、文化特色。(三)农村法律援助是农林院校学科建设的途径马克思、恩格斯指出:“一切划时代的体系的真正内容都是由于产生这些体系的那个时代的需要而形成起来的。”[8]农林院校学科发展的路径,应该坚持服务”三农”发展和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根本方向,特别是哲学社会科学相关学科的发展,只有付诸于实践,才能深入研究农村改革发展提出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不断推出有价值有特色的研究成果。农林院校经过几十年甚至上百年发展,已经形成了自己的特色和优势,学科局部、学校区位及区域农村经济发展在一定程度上发生了互动效应。农林院校法学学科是农林院校的新学科,时间长的也不到十年,影响力远远低于涉农学科。法学学科可以在农村法律援助的过程中锻炼学科队伍,发现研究课题,获得社会支持。开展农村法律援助,还有利于农林院校其他学科的发展。目前农民的法律需求和我国的涉农法律体系是复杂的、多层次的,涉及的学科门类比较广泛。开展法律援助,不仅需要法律知识,还涉及农业种养殖、土地管理、农村管理、资源与环境保护、食品卫生与安全、动植物检验检疫等学科,这些学科多属于农林院校的优势学科。在法律援助过程中,能够促进法学学科和其他学科之间的交叉融合,通过优势学科带动新兴学科,新兴学科改造优势学科,提高农林院校学科建设的整体水平。

农林院校参与农村法律援助的设想

(一)政府要健全农林院校参与农村法律援助的保障体系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农村法律援助呈现多样性、开放性和灵活性的特点,政府要采取相应的措施,对农林院校及相关社会力量加以规范和引导。在以《法律援助条例》为核心的法律法规框架下,逐步探索制定相关的管理政策和文件,把农林院校参与法律援助纳入新农村建设规划、农业系统法律宣传教育规划、高等农林教育发展计划之列,确立农林院校参与农村法律援助的主体地位;同时针对国家实施的重大教育计划、推广计划、财政专项等项目,制定倾斜的有关政策,政府投入在逐年增长的基础上,设立法律援助基金,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捐助,并予以援助工作人员适当补贴,提高农林院校参与农村法律援助的积极性。(二)农林院校要构建科学高效的农村法律援助管理机制目前高校法律援助机构主要有三类:同政府、社会法律援助组织相类似的高校法律援助机构,由高校法学院或法律系设立和管理的高校法律援助机构,由学生自已组织起来的纯粹的法律宣传型社团组织[9]。这三种类型多为自发组织,没有上升到学校组织的层面。农林院校应该把农村法律援助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作为法学乃至哲学社会科学等相关学科人才培养、学科建设和社会服务的重要引擎,逐步完善领导体制和运行机制。领导体制应由学校统筹、专家负责,师生参与。要借鉴国内外一些高校的做法,完善法律援助激励机制,为援助人员提供受教育和不断提高自身技能的学习机会,使他们获得发展。针对援助工作偏重应用性的特点,建立分类指导的考核评价体系。考核指标的设置,除论文、项目、成果以外,着重考核援助工作的实际效益,可尝试引入政府和农民参与。(三)农林院校要建立适应农村法律援助的法学人才培养模式农林院校在法学人才培养中形成比较优势,还需围绕“农”字做文章,脱离了“农”字就等于脱离了既有优势和传统。在法学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中,必须加大专业选修课和校选课的比例,在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完成的情况下,加开涉农法律的课程,使学生能够在服务社会中形成比较优势。目前我国法学专业教学模式以理论教学为主,实践教学为辅。其中实践教学多采用案例教学、模拟法庭、毕业实习等方式来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对加深学生理论知识的理解能力具有一定的帮助,但参与度有限,学生并没有真正融入“办案”的全过程,特别是缺乏对贫困群体的直接感受,不利于培养学生的职业道德,不利于学生了解法律的精髓和价值。一个案件在实际办理过程中,需要经过一系列流程,涉及多个法律部门,多门社会知识,如果说案例教学和模拟法庭可以称之为“模拟演习”,法律援助却称得上“实战演练”[10]。参与农村法律援助,通过直接办案或者调解,能够有效地弥补这一缺失。学生与农民一起吃农家饭、住农家炕,与农民一起劳动,组织“送法下乡”活动[11],一起解决他们的实际问题,掌握农村社会矛盾、纠纷的类型,纠纷解决的方法,磨练了意志,坚定了专业志向和人生追求。

作者:王锦慧 张元洁 方亮 单位:山西农业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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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农村留守儿童教育问题研究

[摘 要]吉林省是农业大省,人均耕地面积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主要表现为“离土不离乡”的特殊模式。笔者选择松原市永久镇这一吉林省典型乡镇为主要研究对象,进行了为期两年的专项调研,并以长春市为中心向周边城镇发送专项调查问卷,在结合了近七年来笔者所在专业团队的农村调研数据的基础上,剖析了农村留守儿童教育存在的问题及成因,提出有针对性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农村留守儿童;教育;永久镇;吉林省

[中图分类号]G52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6432(2012)44-0047-02

吉林省松原市永久镇全镇劳动力资源十分丰富:其人口密度、受教育水平、医疗保障覆盖水平等多项平均指标及变动趋势均与吉林省总体水平接近,基本反映了吉林省农村农业发展的平均水平,具有代表性。针对实际问题,对其进行为期两年的专项调研,并以长春为中心向周边城镇发送了近3000份调查问卷,回收2640份有效问卷,回收率88%,符合问卷调查分析要求。此外,本文的分析还结合了近七年来笔者所在专业团队的农村调研数据。

1 农村留守儿童的特征

儿童阶段的孩子受教育的主要方式是对亲人及周边人的模仿,父母的言传身教起到关键作用,老师的行为教导也对儿童影响较大。吉林省农村留守儿童既由于缺乏必要的家庭教育环境和外界帮扶,又没有相应的给以辅助,留守儿童大多感到没有归属感和安全感。父母外出前对父母依赖度越高的孩子成为留守儿童后,其感情波动越大,孤独感越强,而随着年级的增长,即以三年级为出发点,之前孩子差距较少,随着学业难度增加任务加重,农村留守儿童与其他孩子相比,父母在身边辅导的孩子成绩较好,留守儿童出现了普遍的成绩下降(见图1、表1)。

2 吉林省农村留守儿童教育存在问题

2.1 家庭教育问题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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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林院校语文教学

一、农林院校大学语文教学的现状和改革的必要性

首先,师资力量薄弱。主要存在着三个问题:一是教师队伍不稳定;二是任课教师业务水平有待提高;三是教师的教育思想尚需更新。有教师认为大学语文课极难教,需要教师十八般武艺俱全。也有教师认为大学语文课极易教,说这门课是大拼盘、大杂烩,只需点到为止,所以满足于蜻蜒点水,浅尝辄止。而实际上真正要教好大学语文课,需具备多方面的知识,要吸引住学生,就得在教学上求深、求精、求新。因此,农林院校大学语文课师资队伍亟待加强。

其次,基础必修课的地位时有动摇,教学中的随意性较严重。有些院校借口专业教育要求高、任务重,实践性教学所占比重增大,纷纷挤占大学语文课时,致使它被挤到名存实亡的境地;有些院校用实用主义的眼光看待大学语文,在教学内容上取其一隅,以偏概全,在专业教学计划中,以应用文写作、文秘写作、商务写作之类取代大学语文。学时安排很不稳定,时多时少,时开时停。长期以来,由于大学语文课程定位的偏差与错位,致使教什么与怎么教的问题一直未得到解决。因此,严重影响着农林院校人才培养的质量。

再次,教学质量偏低,教学方法趋于陈旧。有人认为大学语文的教学目的主要是提高学生驾驭语言、文字方面的能力;有人认为在于加强学生的文学修养;更多的人则认为是为学生所学的专业服务,教学内容只需与专业对口就行,等等。正是囿于这些片面的认识,在教学上则把大学语文视为中学语文的继续,基本沿用中学语文课的通常教法,教师没有新思想传导,教材也是“已嚼过的馒头”,上课形式与中学如出一辙,毫无新意可言,甚至还不如中学的语文吸引人,学生的学习兴趣极大受挫,其结果与素质教育的初衷完全相悖。

大学语文教学要适应新形势、摆脱危机,惟一的出路就是改革,而改革的前提条件就是要正确认识大学语文在农林院校教育中占有不可替代的地位,承担着培养学生语文能力、提高文化修养的重要职能。从某种意义上讲,农林院校大学语文教学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着毕业生的质量,这是由农林院校的行业特质所决定的。由于学科、专业的特点,全国农林院校大都远离市区,座落在郊县,地理位置相对偏僻,信息闭塞,文化气息不浓,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大学生语言修养的自我提高;农林院校生源多为农村考生,受教育条件、环境的制约,文化素质教育存在先天不足,知识结构单一,有比较大的欠缺;在农林院校的学生中,理工类考生占很大比例,语文知识、语言能力相对薄弱;农林大学生毕业后大多又是在农村或农业基层单位工作,是未来农业经济发展的管理者和组织者,加强农林大学生的语文修养,提高其综合素质,不仅关系到农业的发展、农村的稳定及农民的脱贫致富,更关系到我国科教兴农战略的实施。

近年来,农林院校大学语文教学之所以出现令人担忧的局面,原因是多方面的。从大学语文自身的问题来讲,最突出的问题就是在课程设置上农林院校的大学语文沿用了别的高等院校中文专业的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不区别专业特点而开设内容一致、难度相同的语文课程;在教学中,农林院校的教师太注重知识讲解的系统性和理论性,忽视了学生的应用能力的培养,正如北大教授钱理群指出的那样,“随着现代科学的发展,专业分工越来越精密,这就导致了学科的专业化和技术化,导致精神的平庸化与冷漠化。”。显然,这样的课程设置和教学方法是不能适应农林院校学生的实际需要的,它直接影响了大学语文的实际效果,因而农林院校大学语文教学改革势在必行。

农林院校的大学语文教学改革就是要通过自身挖掘,克服现有弊端,在遵循大学语文教育和高等教育基本规律的前提下,结合农林院校各专业学生的特点,以课程改革为中心,充实和调整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效果,切实做到既不把大学语文看作是单纯的基础课和工具课,因而片面强调学生的听、说、读、写能力,也不忽视教材中那些对学生思想教育、审美意识培养有积极作用的内容,为提高农林院校的教育质量发挥自己应有的作用。

二、农林院校大学语文教学改革的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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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大学国家级农林经济管理特色专业建设探讨

[提要] 特色专业是专业建设水平的重要标志,建设特色专业是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加强学科建设和增强科研实力的重要途径。本文对海南大学国家级农林经济管理特色专业建设的实践进行总结,分析存在哪些问题,并提出加强特色专业建设的保障措施。

关键词:农林经济管理;特色专业;国家级

基金项目:中西部高校综合能力提升计划项目、海南省中西部高校提升综合实力工作资金项目、农业经济管理省级重点学科、海南大学“211工程专项资金”研究生精品课程建设项目(编号:yjg0110)、教育部第三批高等学校特色专业(海南大学农林经济管理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项目(编号:TS11085)

中图分类号:G64 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14年7月18日

教育部、财政部于2007年实施了“质量工程”,教育部于2008年有颁布了《关于加强“质量工程”本科特色专业建设的指导性意见》,按照《意见》的规定,“十一五”期间,将遴选3,000个左右本科专业点进行重点建设。特色专业是指在办学思想、教育教学改革、人才培养模式、人才培养质量、科学研究等方面具有明显特色,充分体现了学校办学定位,在教育目标、师资队伍、课程体系、教学条件和培养质量等方面,具有较高的办学水平和鲜明的办学特色,获得社会认同并有较高社会声誉的专业。2008年9月28日,海南大学农林经济管理专业获得了教育部财政部批准的第三批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建设点。围绕如何建设好国家级农林经济管理特色专业,我们进行了一系列探索和实践研究。本文对海南大学国家级农林经济管理特色专业建设的实践进行总结与分析,首先介绍了农林经济管理专业建设的基本情况,在建设过程中存在哪些问题,最后提出了加强该特色专业建设的保障措施。

一、农林经济管理专业建设基本情况

(一)农林经济管理专业是海南大学的特色专业。海南大学农林经济管理学科前身是1981年原华南热带作物学院在湛江校区创办的“国营农场经营管理干部专修科”专业。最初只是为热区国营农场培养管理干部而设的专业,在老一代教师的艰苦奋斗下,逐渐发展壮大。1990年开设“农业经济管理”本科专业;2001年获批“农业经济管理”硕士学位点,是海南省第一个经济管理类硕士点;2003年获批农业推广专业硕士(农村与区域发展、农业科技组织与服务);2007年由中央教育部、财政部批准建立农林经济管理学科实验室(中央与地方共建实验室项目);2008年农林经济管理专业获批为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2010年获批海南省重点学科。该专业的特色体现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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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职农林专业思政教育创新与实践

随着国家对职业教育事业发展的重视程度不断加深,高职教育发展在社会对职业型技术人才提出更多需求的今天,逐渐进入大众视野,并在国家、社会及学校等多方共同努力之下,得到一定程度的发展,各类高职专业也借势如雨后春笋般发展起来,农林专业便是其中之一。思政教育作为高职农林专业培养现代人才的必要基础内容,在教育改革事业如火如荼进行的新时期,其发展自然也受到多元因素影响,以致高职院校农林专业思政教育始终处于持续变化过程。对此,本文将结合李奕松主编的《都市型农林高校课程改革研究与实践》,分析高职农林专业思政教育发展现状,并从客观视角深入探索如何辅助高职院校农林专业推动其思政教育的创新实践,助力增强高职农林专业思政教育水平。

中国农业出版社2021年8月出版的《都市型农林高校课程改革研究与实践》,主要针对农林类高校的专业课程建设和实践发展进行全方位、多层次研究,意在为人们进一步提高都市型农林高校整体课程教育质量和效率指引正确发展方向,可作为农林高校教育者有效强化院校课程发展水平的参考工具书。本书考虑到大部分教育管理者课程设置思维和课程实践方式,结合课程思政整体发展特点,分别从课程教学目的,思政课程育人目标,课程具体设计与实施等方面,深入研究都市型农林高校课程的优化改革和创新实践,并通过丰富的课程思政优秀案例,深入阐述了思政教育元素与课程的融合发展,从而引导教育管理者创建集知识传授、价值塑造、综合素质与能力培育为一体的全新课程教育形式,以便在通过课程传授知识、培养学生知识素质和专业能力时,将思政教育贯彻落实于具体人才培养中,为培养三观正直、综合实力强的高素质农林专业人才打下课程教育基础。由此可见,本书可读性极高。

近年来,伴随职业教育在现代社会的深入发展,更多人意识到高职教育与本科教育的同等重要性,各高职院校也纷纷开始扩大其办学与招生规模,尤其是国家社会主义建设与发展效率不断提升的今天,高职学生赖以生存的学习、生活环境发生极大变化情况下,高职思政教育发展迎来全新课题。现代农业的迅猛发展,促使社会对农林专业人才培养提出更高要求,思政教育是高职院校培养三观端正、专业能力强劲的农林人才的必经环节,高职院校理应根据新时代发展趋势,重新审视其在新时期的发展,进而从科学发展观探索农林专业思政教育的创新实践思路。就当前情形看,高职农林专业思政教育虽在教育改革热潮所带来积极作用影响下,逐渐形成一套较为完整、统一的教学体系,但具体实践过程中,高职农林专业思政教育发展还是因多方缘由而存在以下问题:首先,高职农林专业教师尚未全面认清思政教育实质,致使所开展思政教育活动欠缺系统性和全面性,思政教育课程育人作用也因此未能得到充分发挥;其次,部分教师执行具体思政教育工作时,严重缺乏针对性教学,以致学生对思政教育的认识不够全面,从而延缓思政教育预期目标实现进程;最后,思政教育重点偏向理论教学,缺少成熟实践教学体系,且单一、枯燥的教学方式和教育内容难以激发当代学生学习兴趣与热情,思政教育整体工作效果因此大打折扣。由这三个问题可整合分析得出,新时期下,高职农林专业思政教育与其专业教育间的关联性不高,进而使该专业思政教育缺少时效性和实践性。从此可看出,高职农林专业思政教育在新时期中的创新实践迫在眉睫。

综合上述内容可明确知晓,大力推动高职农林专业思政教育的创新发展,是进一步提升高职农林专业整体思政教育水平和效率,增强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路径。所以,新时期背景下,高职农林专业可参考下述策略,竭力促进其思政教育的创新实践:第一,深入了解并掌握思政教育发展实质,提高思政教育活动整体性与统一性。对高职农林专业学生来说,教师是帮助其更好地培养自身综合思政素质的主要引领者。由此,高职农林专业教师可在明确认识开展思想塑造活动,以辅助学生树立正确三观是思政教育实质基础上,重视思政教育在人才培养中的积极作用,并在现代教育理念指引下建立健全系统化思政教育体系,促使思政教育育人作用在高度完整的实际教育体系中得以充分发挥;第二,根据学生个性发展特征实行针对性教育,让学生全面认识并掌握思政教育精髓。针对性教学是有效解决学生个性差异问题的首要途径,因此,高职农林专业可以学生个性成长和学习方面的差异为依据,制定并实施具体针对性思政教育方案,以纠正学生学习偏向问题,让学生对思政教育有全方位、多层次认知,进而打破传统思政教育思维束缚,为高职农林专业思政教育的创新改革奠定思想基础,使该专业思政教育能在新时期得到可持续发展;第三,改进、丰富思政教育教学方式和内容,保证整体思政教育效果。高职农林专业教师应主动接纳现代化教学方式,以吸引学生注意力为目标,将多元现代教学方式引进思政教育中,创建符合当代学生学习需求的教育教学方式,以集中学生注意力,提高思政教育教学效果。同时,高职农林专业还需实时更新其思政教育具体教学内容,让学生能第一时间接受最新思政教育知识,为其能快速适应现代社会发展节奏提供助力。

综上所述,高职农林专业思政教育在新时期新环境中面临全新发展局势,各院校应在始终坚守学生主体地位的前提条件下,顺应高职教育发展新形势,极力推进农林专业思政教育的创新实践,为现代社会发展输送更多高素质农林技术人才。

作者:王海宁 单位:咸阳职业技术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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